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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氣安全管理責任制度范文1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為了加強院內安全管理工作,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目標管理責任制,切實加強本院安全防范工作,嚴格控制各類事故的發生,確保各部門正常工作。根據上級有關規定,現簽訂如下安全工作管理目標責任書。
1. 我院根據硤石街道綜治辦和市民政局安全工作管理目標,制定完善本院的各項安全工作規章制度,并落實考核辦法。
2. 建立、健全安全工作管理網絡,制定、落實安全工作管理責任制杜絕火災及各類事故的發生和意外傷亡事故的發生。
3. 按規定切實履行安全主體責任,院長是我院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全體職工是我院安全工作的責任人,必須經常加強單位內部的安全檢查,并落實各項治安保衛制度。
4. 堅持以預防為主、排除隱患、常抓不懈、責任到人的原則,確保院內收養人員和工作人員的人身安全。
5. 嚴格勞動紀律,不得私自串崗,工作時不得打鬧或從事與工作內容無關的其它事情,嚴禁帶無關人員進入兒童生活區、康復區、特教區等,門禁系統應當確認關閉后再離去。
6. 全體職工下班時應當查看各自區域內的電腦、電燈、插線板等其它電器設備是否關閉,確保全部關閉后離去。
7. 加強日常安全巡視,尤其是對電器設備、電燈等的巡查,發現隱患及時上報。制止各種不安全因素的發生,及時處理、報告、記錄異常情況。
8. 按照相關規定使用計算機,注意網絡安全,注重保護兒童隱私,嚴禁將涉密的文件、照片等外傳。
9. 加強交通、消防、法律法規等宣傳教育。通過院內安全知識教育和安全技能培訓,提高全體職工防范各類事故的能力、意識和在緊急狀態下自救、互救的能力。同時,爭當文明創建再出發的執行者,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安全行車,安全出行,維護全國文明城市形象。
10. 熟悉本崗位的安全環境,對相關設施設備做好定期的檢查和維護,加強細節管理,從細微處著手,查找隱患,不斷完善、落實各項管理和安全措施。
11. 嬰幼兒保育室、生活區、食堂、財務室、倉庫等重點要害部位是本院安全工作和消防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全體職工必須密切落實各項安全消防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
燃氣安全管理責任制度范文2
(一)建立健全燃氣管道監管工作聯席會議。由區安委會辦公室牽頭,區發改、監察、公安、安監、建設、規劃、交通、農發、水務、城管、質監等部門參加。其中,區公安、安監部門負責督促各類燃氣管道企業落實安全管理主體責任;區建設部門負責燃氣管道的安全監管;區建設、交通、農發、水務等部門負責對本行業施工企業的施工安全監管。聯席會議要定期開展活動,通報監管工作情況,研究解決燃氣管道安全保護與監管中的突出問題。
(二)對涉及燃氣管道安全保護的建設項目實施行政告知制度。區發改和規劃部門要從確保城市公共安全的高度,從嚴規劃、審批涉及燃氣管道安全保護范圍內的各類建設項目,不得在燃氣管道上方或規定范圍內規劃、審批建造永久性或臨時性建筑。在審批可規劃在燃氣管道附近的建設項目時,應以書面形式告知建設單位及關單位。建設單位應在項目招標書中如實說明涉及燃氣管道附近安全施工的有關事項。按照“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區建設、交通、水務等部門對所審批或發證的項目施工單位,應以書面形式告知燃氣管道的安全事項,并督促施工單位制定關安全施工方案。區規劃部門應向有關部門和單位提供管道布設運行情況的有關信息。
(三)建立輸氣管道保護日常信息溝通制度。有關部門在規劃改建公路、橋梁、河道、航道、水利和其它建設工程時,凡與燃氣管道交叉或關的,應事前征求燃氣管道企業意見。燃氣管道企業應積極配合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向政府及有關單位提供燃氣管道的走向、坐標、管徑、設計運行壓力及規定的安全保護距離等事項,并提出安全保護關注意事項,確保燃氣管道的安全運行和施工安全。各施工單位在施工前應主動與規劃、有關部門、管道企業聯系,摸清該施工區域是否有管道存在,制定管道安全保護施工方案,保護方案應得到規劃、有關部門、管道企業的認可,這是合法施工的必備條件之一。
(四)加強燃氣管道安全保護宣傳教育。大力宣傳普及燃氣管道安全保護知識,增強企業、群眾自覺保護燃氣管道的意識,不在燃氣管道上方及規定范圍內建房、開挖、深根種植等。要通過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教育活動,增強管道泄漏事故的防范和自救逃生本領。對建筑安裝施工單位的負責人、安全管理員、特種作業人員以及監理單位的監理人員,建筑安裝施工單位的資質管理部門每年組織全面的燃氣管道安全保護法律法規的培訓教育。
(五)加大燃氣管道安全保護的事故責任追究。要依法從嚴查處威脅燃氣管道安全的違法行為,從重處罰管道泄漏事故肇事單位和其他責任單位,情節嚴重的要依法吊銷或暫扣其施工許可證和關人員的資質證書。區行政監察部門要會同安監等部門,健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機制,凡發生燃氣管道泄漏事故的,要按照“四不放過”原則,依法嚴肅查究關部門和人員的責任。
二、加強燃氣管道日常監護,全面落實燃氣管道企業的主體責任
(一)嚴格監管,切實做好燃氣管道安全監護工作。公安部門要加強對涉及燃氣管道案件的偵查和燃氣管道沿線的治安管理,嚴厲打擊危害燃氣管道安全的犯罪行為,監督、檢查和指導管道企業落實治安保衛工作。安監部門要按照安全生產綜合監管職能的要求,配合地方政府及燃氣行業管理部門做好燃氣管道違章占壓物的清除工作,指導有關單位和行業管理部門加強對燃氣管道的日常監護,嚴肅查處各類生產安全事故。質監部門要加強對燃氣管道使用單位的監督和檢查,發現并督促管道使用單位及時消除燃氣管道事故隱患,對拒不整改的使用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依法查處。以“110”指揮中心為平臺,建立由區公安、安監、規劃、建設等部門參加的快速反應聯動機制,及時制止、查處、打擊各類危及管道設施安全運行的違章、違法行為。
(二)強化管道企業日常監護工作,健全管道設施安全管理責任制。管道企業要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針對管道沿線地方經濟發展快、人口密度大的實際,充實管道沿線巡查監護力量,加大巡查密度,實施全天候24小時巡查監護;建立排查巡查管道重點監護制度,與關建設、施工、監理的責任單位建立聯絡協調機制。對于管道附近的施工,應制定定點、定人、定責的現場監護措施,協助和指導施工單位進行現場監管。
(三)認真排查燃氣管道安全運行隱患,完善泄漏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管道企業要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日常管理,加大對管道隱患的自查自改力度,發現管道上方各類違章占壓物要及時通知占壓單位清除,并報告各有關監管部門和行業管理部門;發現管道規定范圍內的違章施工、違章建筑和難以確保管道安全的施工,應及時予以制止;對拒不接受保護管道安全要求的,由管道單位向“110”實施報警。管道企業要建立和完善燃氣管道泄漏事故的應急救援預案體系,每年組織開展應急救援演練,并將本單位的應急救援預案與管道沿線地方政府及關部門的應急救援預案銜接,出現突況,應及時通知當地政府及關部門,確保應急處置工作的聯網聯動。
三、加強施工安全監管,全面落實建設施工單位的主體責任
(一)健全安全施工責任制,制定安全施工方案。凡在我區境內涉及在燃氣管道沿線上方或附近進行建造、拆除、爆破、開挖等施工作業的施工單位,要全面建立健全企業內部安全生產責任制,將管道安全保護告知事項和安全施工要求分解落實到具體責任部門、責任人和施工隊伍,并將分解落實情況記錄在案。施工單位涉及燃氣管道附近的施工項目,應專門制定安全施工方案,未經行業行政主管部門(按照施工許可證發放部門報送)和關管道單位確認的,不得擅自施工。施工單位在制定燃氣管道附近施工方案時,應同時制定應急處置方案,一旦發生因施工而造成管道損壞或泄漏,應立即報告公安、消防、安監和行業主管部門,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應立即趕赴現場。
燃氣安全管理責任制度范文3
關鍵詞:管道燃氣、燃氣安全、事故發生和預防
Abstract: urban gas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urban development, promote the urban infrastructure construction and the development of social economy. Along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the gas pipeline, pipe gas accident prevention is becoming more and more important. Here in the district with the gas safety operation, gas the safety of users use, discuss common gas accidents and prevention.
Keywords: gas, the fuel gas safety, accidents and prevention
中圖分類號: TU996.7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
1前言
城市燃氣迅速發展是城市現代化的重要標志,城市燃氣的發展,改善了城市環境,方便了人民生活,促進了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和社會經濟的發展。廣州港華燃氣有限公司(原番禺港華燃氣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負責番禺區(市橋、鐘村、大石、沙灣、石基、石樓)內的居民、公福商業及工業燃氣用戶,至今已安全運行達17年。2006年以前供應代天然氣、液化氣兩種氣源。2006年深圳大鵬管輸天然氣到達番禺,從此番禺走進天然氣時代。城市燃氣中、低壓管網縱橫交錯,延伸到每一個用戶,整個供氣區域就是我們的“工作車間”。燃氣易燃,易爆的特性決定了我們公司工作的艱巨性、復雜性、重要性,可以說我們的工作與百姓生活息息相關,如果管理不善或使用不當就會發生各種事故,給人民生命財產、社會完全穩定造成重大威脅。從氣源供應到使用,任何一個環節出現問題都會影響整個系統的供氣安全。因此,通過對近年來安全事件的總結,分析管道燃氣事故發生的原因,從而制定相應的預防措施。
2管道燃氣事故原因分析
管道燃氣事故發生的原因多種多樣,主要有下列五種。
2.1 管網老化和腐蝕
燃氣管道和設施均有設計使用年限,超齡使用會因管道老化破損導致燃氣泄漏,需要提前更換或維修。由于地下土質酸堿度不一樣,土質腐蝕性較大或都管道防腐層做得不好的部位,在管線未達到使用年限前,就會因為管壁被腐蝕穿孔導致燃氣泄漏。此種情況在埋地時間較久的鋼質管道上表現突出。
2000年以前,番禺市橋老城區如光明北路的禺華園、丹桂園,禺山大道的新城區,市政管網和庭院管網選用的管材均為灰口鑄鐵管,進戶管為鍍鋅鋼管,由于該地區的地下水位較高,含鹽分大,對管線的腐蝕性較強,因此,理論壽命為15年的鑄鐵鋼管在使用未到10年的時間內,就發生了嚴重的腐蝕。從2004年開始,燃氣公司便有計劃、有步驟地安排管網升級改造,將地下管網更換為PE 管,引出管采用廠家防腐的無縫鋼管,取得了良好效果。
2.2 溫度變化和土層沉降
番禺位于廣東省中部,地處亞熱帶,最低氣溫低至4℃左右、最高可達38℃,熱脹冷縮致使煤氣設施、管件脫落、開裂。
有的管線運行時間較長,由于城市建設或街巷整治拓寬等原因,擾動土層或者由于道路車流量增大、車輛超載等情況引發管線部分路面產生不均勻沉降,形成泄漏隱患。特別是對于鑄鐵管,由于具有脆、硬等特性,易發生管道斷裂或接口泄漏。
2.3 施工質量管理不規范
在設計方案的選擇、管材及設備的選型時,對相關資料和現場實際了解不夠深入,為接下來的燃氣施工埋下隱患。選用的管材、管件質量不過關,隨時間的推移密封不嚴。管材、管件焊接質量不合格,焊接參數和焊接方法不正確。管溝開挖深度不夠,或回填土中有碎石,受外力輾壓損傷管道。工程建設中各個階段的過程驗收未落實到位、現場監管力度不夠。近年來,由于PE管的廣泛采用,對管線的焊接提出了更高要求。
2.4 違章占壓
由于部分用戶對燃氣易燃易爆的危險特性認識不足,存在燃氣管道被違章占壓現象,一旦被占壓的管線發生泄漏,檢修維修比較困難,易引發燃氣事故。違章占壓主要有三種類型:
(1)在燃氣管線上方或要求的安全距離范圍內開挖取土,修建建筑物、構筑物。
(2)在市區管網上方修建門市或臨時搭建建筑物、構筑物。
(3)在庭院管網上方搭建車棚或個別用戶私自圈地建房等。
2.6 違規操作
(1)燃氣公司操作人員專業素質不高,沒有及時發現安全隱患甚至違章操作。
(2)用戶私自改動燃氣管線及設施,造成燃氣泄漏。
(3)部分用戶在使用燃氣過程中操作不正確,對室內燃氣設施缺乏監護,疏忽大意。在人員長時間離開廚房時忘記關閉閥門或關閥不嚴,導致燃氣泄漏。
(4)當燃氣設施出現異常時,未能及時向燃氣公司報修。
(5)因各類原因造成燃氣安全防護裝置失靈、失效。例如安裝在用戶室內的燃氣報警器失效時,切斷閥不能動作,引發泄漏燃氣積聚爆炸。
3 管道燃氣事故預防措施
3.1設計方案要切實可行。在施工前對所涉及的各類設備、設施、材料、配件進行認真嚴格的選購。有條件的進行檢測,尤其是高、中壓管線使用的材料更要嚴格篩選。設計、施工、驗收單位資質要齊備,施工中要按圖施工。加強過程驗收,對不符合要求的管線要堅決返工整改,以確保工程質量符合標準。
3.2 開展城市燃氣管道及燃氣設施的定期檢測。對于到達使用期限或腐蝕嚴重的管線及設施立即更換或維修,其他情況要按輕重緩急的原則和實際條件有計劃的改造。
3.3制定城市燃氣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不斷完善。每年要定期組織模擬演習和消防演練,提高處理突發事故的能力。配齊搶修搶險人員,完善設備設施,做到專用設備固定位置擺放,專人管理,隨時可用,熟練操作。搶險人員要帶齊防護用品、檢漏儀器、通風設備等必備用品,分工明確,責任明確,搶修現場高效有序,搶險措施及時有效。
3.4 燃氣企業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并嚴格貫徹落實。要層層實行燃氣安全責任制,做到專人負責、分工明確、責任落實。要通過培訓、演習等多種形式,提高全員安全素質。并將燃氣安全管理作為一個系統工程,實行橫向到邊??v向到底的原則,不放過任何一個死角。
3.5定期開展對管網安全檢查,排查事故隱患,特別是對機動車輛經常通過地段:對管線上部土層較薄地段;對各類建筑物、構筑物、物料堆放占壓管線地段:對各種管溝與燃氣管線綜合交叉、距離較近地段:對一些易引發群死群傷的重點地段、重點區域、重要設施運行狀況等必須逐一排查。針對存在的問題采取設置專門標志、專人跟蹤管理等嚴格解決措施。對特別地段一時整改不了的,要派專人死看死守。對占壓管線問題,要加大違章占壓管線危害的宣傳力度,爭取從源頭上杜絕違章占壓現象,對已發生的違章占壓,要爭取政府和相關部門的支持,采取措施,杜絕由此引發安全事故。
3.6要加強燃氣安全的宣傳教育。充分利用報紙、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和網絡技術,積極開展用氣安全、防護、救護等知識的宣傳教育,要將燃氣安全知識宣傳到千家萬戶,做到家喻戶曉,要以社區、物業為依托,不斷推出新的宣傳管理方法,及時解決各種影響安全用氣的因素,使人們在使用燃氣的同時提高防范意識,確保安全。
3.7嚴格施工管理和工程監督。對管道的設計、溝槽開挖、基礎、回填的要求、管道鋪設及驗收等嚴格遵守工程設計和施工的規范,層層嚴把制件、驗收關。結合經驗、教訓,爭取做到相同事故不發生兩次。
3.8加強安全生產防護設施、加大投入、加強管理,組織編制或修訂各類應急預案,切實提高各部門應對突發事故的能力。建立專業、正規化巡檢隊伍,對燃氣管線周圍及重點地段加大巡線力度和密度,配備必需的檢測儀器,結合施工現場的作業時間特點,重視夜間的大型機械作業,尤其離燃氣管線距離比較近的施工監護,當然加強橫向聯系,在辦理施工許可時把必要的燃氣安全常識一同告知也非常重要。
3.9建立健全各項制度,加強后期運行維護管理。加強有關法規、技術標準的學習,提高認識,克服重使用、輕管理的思想,增強安全意識。建立嚴格可行的管理體系和工作程序。落實崗位責任制。制定完善有關燃氣管道的設計、安裝、使用、檢驗、改造等各項管理制度。對于新建燃氣管道,要求燃氣投資開發商必須在每個燃氣用戶終端安裝新型家用管道燃氣防爆組火器裝置,更進一步提高安全度。燃氣供應公司必須按城鎮燃氣設施運行、維護和搶修安全技術規程的標準要求,配備足夠的燃氣管線巡查和搶修人員、配置專用設備,建立安全管理責任制,確保燃氣安全。
燃氣安全管理責任制度范文4
關鍵詞:天然氣;管道;泄露;治理
文章編號:1674-3520(2014)-11-00-02
引言:天然氣的主要成分是甲烷,它燃燒的化學式為:甲烷+氧氣(在點燃的條件下)=水+二氧化碳,同時放出大量的熱。因為甲烷燃燒的產物不是有害物質,并且在世界各地都有一定的儲備量,所以作為一種新型能源被廣泛使用。
近年來,隨著天然氣的大力發展和運用,天然氣的泄漏事故也在不斷的發生。其大都發生在運輸和日常使用中。
天然氣是采用管道輸送的方式送往需求地的,但管道的安全運送仍存在隱患。目前多家帶壓堵漏公司每年上萬起的堵漏工作證明,天然氣的泄漏事故遠大于起火事故頻率。而最令人不安的是,人們對于天然氣管道的處置與通常的管網維護沒有太大的區別,往往會因為缺乏專業的堵漏技術,釀成重大事故的發生。因此,系統的研究天然氣管道帶壓堵漏技術與相應對策是很有必要的。
一、天然氣泄漏的危害
隨著管網越來越復雜、管線越來越長,重大安全隱患問題愈加突出。天然氣爆炸極限很低(僅為5%-15%),屬甲類化學危險品,稍有泄漏就很容易與空氣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氣體,遇火源就可能發生爆炸,造成人員傷亡、設施破壞和供氣中斷等等。由于管道劣化和老化、自然災害和施工破壞等各方面因素,管道泄漏以及由此引發的爆炸事故頻頻發生,給人民的生命、財產和生存環境造成了巨大的威脅。例如,2002年4月22日,我國鄭州市發生天然氣管道爆炸;2005年11月23日,北京市大興區天然氣管道爆炸,18人炸傷;2006年1月20日,四川省仁壽縣富加鎮天然氣輸氣管線爆炸,造成9人死亡、4人重傷、30余人輕傷;2007年3月12日,美國得克薩斯州天然氣輸氣管道爆炸,大火燒毀了數十輛挖土機和卡車,造成3萬多居民家中停電等等。管道泄漏成為威脅城市天然氣供給體系安全的最主要因素,及時、準確地識別出管道泄漏將具有重要意義。
二、天然氣泄漏的形式及應對措施
近幾年,天然氣的泄漏、穿刺事件時有發生,嚴重影響安全生產。天然氣的事故,除了違規操作,大多由于泄漏引起的,我們要給予足夠的關注和重視。
(一)天然氣大量泄漏。天然氣大量泄漏可能會出現兩種情況,一種是普通的泄漏,另一種是因天然氣的大量泄漏導致的爆炸或火災。當面臨這兩種狀況時,可以采取五種措施來解決此項事故。(1)派出先遣人員。先遣人員由專業的維修人員和技術管理隊伍組成。先查看現場,對事故的性質和部位做出分析,及時上報。然后進行初步的控制,如確定出危險區域,設定警戒線,監護和檢查現場,防止擴大事故范圍,配合相關應急部門完成方案調整的現場工作,最后提出搶救現場的初步方案并上報,協助地方政府疏散危險地區居民。(2)通報由綜合后勤隊伍組成的地方市政府。請求公安、消防、交通、120急救到現場協助工作。(3)及時由實施組長落實的上級部門溝通,確定搶救現場可行方案。對事故管進行截斷、放空、泄壓、換管焊接、質量檢驗和恢復流程處理。(4)通知搶險隊。按照確定的方案安裝設備,盡快出發,完成換管工作。(5)生產運行部門通知外部協助單位。準備好設備后做好土方開挖、準備好場地,協助搶險隊順利完成換管工作。
(二)閥組工藝區泄漏引起火災。因閥組工藝區泄漏造成火災與天然氣泄漏引起火災的應急措施相同。不過比天然氣泄漏引起火災的應急措施要多一個步驟。就是儲運隊的人員需要先進行自救,初步控制局面。首先要用最少的時間找到泄漏源的位置,找到泄漏源立即關掉所有氣閥,以最快的速度終止燃燒。其次,利用閥組工藝區內儲備的滅火器對勢頭較小,比較有把握撲滅的火苗進行熄滅。關閥斷氣滅火后,應考慮到關閥后是否會造成前一工序中的高溫高壓設備出現超溫超壓而發生爆破事故。所以完成上一步驟后,要盡快撤離現場,等待消防部門增援隊伍到來后,按照消防規程進行撲滅。
(三)管線損傷引起的泄漏。天然氣大部分是采用管道輸送的方式送往需求地的,但管道的安全運送仍存在隱患。目前多家帶壓堵漏公司每年上萬起的堵漏工作證明,天然氣的泄漏事故遠大于起火事故頻率。而最令人不安的是,人們對于天然氣管道的處置與通常的管網維護沒有太大的區別,往往會因為缺乏專業的堵漏技術,釀成重大事故的發生。要對城市燃氣安全隱患進行整體排查,對查出的險工險段進行認真治理,做到萬無一失。特別是對道路拓寬改造后,管線位于機動車道上的地段;居住小區內燃氣管線上部已改為停車場或機動車輛經常通過地段;由于道路降坡而導致管線上部覆土減薄地段;各類建筑物、構筑物、物料堆放占壓管線地段;各種管溝與燃氣管線綜合交叉、距離較近;凝水缸蓋損壞丟失等特殊地段必須逐一排查。針對存在的問題采取設置專門標志、派人值班巡視、跟蹤管理、禁止車輛停放、通行等嚴格措施,對特別地段一時整改不了的,要派專人死看死守。及時整改。對占壓管線問題,盡快制定整改計劃,采取各種措施解決此類問題,杜絕因占壓燃氣管線而引發的惡性安全事故。
三、天然氣泄漏整體治理措施分析
由于天然氣泄漏引起的事故時有發生,造成嚴重的后果,為了使天然氣泄漏得到有效的控制,減少泄漏,要從設計和管理兩方面入手,才能取得較好的效果。
(一)建立健全各項制度,加強監控管理。加強有關法規、技術標準的學習,提高認識,克服重使用、輕管理的思想,增強安全意識。建立嚴格可行的管理體系和工作程序。落實崗位責任制。制定完善的有關燃氣管道的設計、安裝、使用、檢驗、改造等各項管理制度。
(二)嚴把工程施工質量關。天然氣工程施工前,要對選用的管材設備進行檢測,特別是對高壓管線的材料更要嚴格篩選,并在設計時在每個管道燃氣用戶終端安裝燃氣泄露控制裝置。在施工中如發現有不按設計圖紙施工的現象,要堅決制止,并處罰有關責任人。工程驗收時,對不符合質量和氣密性要求的工段要堅決返工,并嚴肅處理責任人。唯有如此才能把燃氣管道的先天患消滅在萌芽之中,確保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
(三)科學分類事故原因,制定多種堵漏技術。研究天然氣管道泄漏技術與堵漏對策的前提是如何將泄漏事故進行科學分類,再針對每一類泄漏事故研究相應的堵漏技術和產品。應根據天然氣管道泄漏的壓力等級、發生位置、泄漏原因和溫度的不同,來確定相應堵漏產品的密封級別、結構形式、對管線本體的保護形式和施工方式,從而形成解決不同泄漏形態的立體帶壓堵漏技術。
燃氣安全管理責任制度范文5
第一條為加強燃氣管理,保障公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公共安全,維護燃氣經營者和燃氣用戶的合法權益,確保燃氣供應,促進燃氣事業健康發展,根據《城鎮燃氣管理條例》、《省燃氣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燃氣發展規劃、工程建設與應急保障,燃氣的經營與服務、燃氣使用、燃氣設施保護和燃氣器具的銷售、安裝與維修、燃氣安全事故預防與處理以及相關的管理活動,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燃氣事業發展應當納入市、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堅持統籌規劃、配套建設、保障安全、確保供應、規范服務、節能高效的原則。
第四條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是全市燃氣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市燃氣管理工作,并具體負責全市次高壓天然氣管線、天然氣門站、加氣母站、標準站、子站建設項目的審查及管理工作和市城市規劃區(含蘭山區、羅莊區、河東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經濟技術開發區)內的中壓天然氣管線及其配套設施、天然氣汽車加氣站和石油液化氣站的建設項目審查審批工作??h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是縣燃氣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燃氣管理工作,具體負責縣域內的中壓天然氣管道及配套設施、石油液化氣站等建設項目審查審批工作,并報市燃氣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市、縣發改、規劃、國土、公安消防、質量技術監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商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做好燃氣有關審查管理工作。
第五條市、縣燃氣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燃氣安全管理,完善安全監管體制,加快天然氣供應調控機制建設,規范天然氣市場的開發利用,加強燃氣安全知識的宣傳、普及工作,提高全民燃氣安全意識,積極防范各種燃氣事故的發生。
第六條燃氣經營企業應當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并對用戶安全使用燃氣進行指導。燃氣用戶應當遵守燃氣安全用氣規則,確保使用安全。
第二章燃氣發展規劃與工程建設
第七條市、縣燃氣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依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能源規劃以及全市天然氣發展利用規劃,組織編制本行政區域燃氣專項規劃,按法定程序批準后實施。
第八條市規劃區內的燃氣專項規劃由省燃氣行政主管部門組織評審通過后,報市人民政府批準,納入城市總體規劃組織實施,報省燃氣主管部門備案。各縣燃氣專項規劃由市燃氣行政主管部門組織評審通過后,報縣人民政府批準,納入城市總體規劃組織實施,報市燃氣主管部門備案。需要變更燃氣專項規劃的,應當按照原審批程序重新報批。
第九條進行新區開發、舊區改建和新建、改建、擴建道路及大型建設項目的,應當按照城鄉規劃和燃氣專項規劃,配套建設燃氣設施;暫不具備條件的,應當按照規劃、設計要求預留燃氣設施配套建設用地,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占用預留位置。因燃氣經營單位原因未與道路施工同步建設燃氣設施的,新建道路5年后、大修改造道路3年后方可申請挖掘道路,建設燃氣設施。
第十條新建、改建、擴建燃氣工程項目,應當符合燃氣專項規劃,并按照“先審查,后審批,再建設”的程序組織建設,即建設單位向燃氣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燃氣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審查同意后,方可按照基本建設程序的規定辦理有關手續。瓶裝液化氣站、天然氣汽車加氣站建設要按照總量控制、有序發展的原則進行規劃、建設。
第十一條燃氣工程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應當由依法取得相應資質的單位承擔,并嚴格執行國家和省有關技術規范、標準和規定,確保燃氣工程質量。
第十二條燃氣工程建設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應向社會公開招標,擇優選擇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燃氣工程的設計須經有關部門進行施工圖文件審查,未經審查或審查不合格的文件不得使用,經審查批準的施工圖文件不得隨意更改。燃氣工程實施質量監督和檢驗制度。施工單位應具備相應的施工資質,并接受有關行政主管部門依法進行的的監督檢查和檢驗。燃氣工程建設所用的設備和材料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質量標準。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依法對工程質量負責,并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十三條燃氣工程竣工后,建設單位應當依法組織竣工驗收。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建設單位應當在燃氣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15日內,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報燃氣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四條在城市燃氣管網規劃范圍內不得建設瓶組氣化站;已經建成的,在城市燃氣管網覆蓋瓶組氣化站供氣區域時,其供氣管網應當并入城市燃氣管網。
第三章燃氣經營與服務
第十五條燃氣經營實行許可證制度。經營燃氣的企業應當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取得燃氣經營許可后,方可從事燃氣經營活動。
第十六條儲罐容積在400立方米以上的瓶裝液化氣經營企業和設計用戶在2萬戶以上的管道燃氣企業經營許可證由市燃氣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后,報省燃氣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發證。儲罐容積在400立方米以下的瓶裝液化氣經營企業和設計用戶在2萬戶以下的管道燃氣企業經營許可證由縣燃氣行政主管部門初審,報市燃氣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發證。位于市城市規劃區范圍內的,由市燃氣行政主管部門審查、批準發證。
第十七條從事燃氣經營的企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符合燃氣發展規劃要求;(二)有穩定的、符合國家標準的燃氣氣源;(三)有符合國家標準的儲存、輸配、充裝等燃氣設施和燃氣檢測、計量、消防、安全保護等設施;(四)有與經營規模相適應的資金;(五)有固定的、符合安全條件的經營場所和辦公場所;(六)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以及運行、維護和搶修人員經專業培訓并考核合格;(七)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健全的經營方案;(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申請人憑燃氣經營許可證到工商行政部門依法辦理登記手續。
第十八條禁止個人從事管道燃氣經營活動。
第十九條燃氣經營企業在規定的經營場所范圍外或者單位為內部生產設立燃氣供應站點的,應當向燃氣供應站點所在地市、縣燃氣行政主管部門申領燃氣供應許可證。未取得燃氣供應許可證的,不得從事相關的燃氣經營活動。
第二十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出租、出借、轉讓、涂改、偽造燃氣經營許可證或者燃氣供應許可證。
第二十一條燃氣經營企業所供燃氣應當達到國家和省規定的質量指標。
第二十二條燃氣經營企業應當建立燃氣安全管理責任制,健全安全管理網絡。燃氣經營企業應當指導燃氣用戶安全用氣、節約用氣并對燃氣設施進行日常巡查,對用戶安全用氣進行定期檢查,發現事故隱患的,應當及時消除。燃氣經營企業巡查人員入戶檢查時,應當主動出示有效證件。
第二十三條燃氣經營企業應當設置專門的燃氣事故搶險搶修隊伍,配備專業技術人員、防護用品、消防器材、搶險車輛、通訊設備等,制定各類突發事故的搶險搶修預案,并報當地燃氣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消防機構備案。燃氣經營企業應當設置搶險搶修電話,向社會公布,并設專人每天24小時值班。
第二十四條燃氣經營企業應當公開業務流程、服務承諾、收費標準和服務熱線等信息,并按照國家燃氣服務標準提供服務。燃氣經營企業應當制定用戶安全用氣規則,向用戶發放安全用氣手冊,并安排專職人員對用戶進行燃氣安全使用教育、解答用戶咨詢。
第二十五條合并、變更瓶裝燃氣經營場所,需重新辦理經營許可證。
第二十六條燃氣經營者不得有下列行為:(一)拒絕向市政燃氣管網覆蓋范圍內符合用氣條件的單位或者個人供氣;(二)倒賣、抵押、出租、出借、轉讓、涂改燃氣經營許可證;(三)未履行必要告知義務擅自停止供氣、調整供氣量,或者未經審批擅自停業或者歇業;(四)向未取得燃氣經營許可證的單位或者個人提供用于經營的燃氣;(五)在不具備安全條件的場所儲存燃氣;(六)要求燃氣用戶購買其指定的產品或者接受其提供的服務;(七)擅自為非自有氣瓶充裝燃氣;(八)用槽車直接向鋼瓶充裝燃氣或者用鋼瓶相互倒灌燃氣;(九)給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鋼瓶充裝燃氣;(十)銷售未經許可的充裝單位充裝的瓶裝燃氣或者銷售充裝單位擅自為非自有氣瓶充裝的瓶裝燃氣;(十一)冒用其他企業名稱或者標識從事燃氣經營、服務活動。
第二十七條管道燃氣經營者對其供氣范圍內的市政燃氣設施、建筑區劃內業主專有部分以外的燃氣設施,承擔運行、維護、搶修和更新改造的責任。管道燃氣經營者應當按照供氣、用氣合同的約定,對單位燃氣用戶的燃氣設施承擔相應的管理責任。管道燃氣經營企業應當按照規定的燃氣質量、壓力和計量標準不間斷地供氣。因管道燃氣設施施工、檢修等原因確需降壓或者停氣的,管道燃氣經營企業應當在48小時前予以公告,并按規定時間恢復供氣;因突發事故降壓或者停氣的,應當及時通知用戶。管道燃氣經營企業停業或者歇業的,應當提前90個工作日向當地燃氣行政主管部門提出書面申請。
第二十八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燃氣管理部門應當采取措施,保障燃氣用戶的正常用氣:(一)管道燃氣經營者臨時調整供氣量或者暫停供氣未及時恢復正常供氣的;(二)管道燃氣經營者因突發事件影響供氣未采取緊急措施的;(三)燃氣經營者擅自停業、歇業的;(四)燃氣管理部門依法撤回、撤銷、注銷、吊銷燃氣經營許可的。
第二十九條燃氣經營者應當建立健全燃氣質量檢測制度,確保所供應的燃氣質量符合國家標準。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燃氣管理等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分工,依法加強對燃氣質量的監督檢查。
第四章燃氣使用
第三十條燃氣用戶應當遵守安全用氣規則,使用合格的燃氣燃燒器具和氣瓶,及時更換國家明令淘汰或者使用年限屆滿的燃氣燃燒器具、連接管等,并按照約定期限支付燃氣費用。單位燃氣用戶還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對操作維護人員燃氣安全知識和操作技能的培訓。
第三十一條管道燃氣用戶需擴大用氣范圍、改變燃氣用途或者安裝、改裝、拆除固定燃氣設施和燃氣器具的,應經燃氣經營企業辦理相關手續,并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負責安裝施工。
第三十二條單位燃氣用戶應當落實安全管理制度,其操作維護人員應當具備必要的燃氣安全知識,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確保燃氣設施安全運行。
第三十三條燃氣用戶應當配合燃氣經營企業入戶進行燃氣安全檢查,遵守安全用氣規則,并不得實施下列行為:(一)擅自操作公用燃氣閥門;(二)將燃氣管道作為負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線;(三)安裝、使用不符合氣源要求的燃氣燃燒器具;(四)擅自安裝、改裝、拆除戶內燃氣設施和燃氣計量裝置;(五)在不具備安全條件的場所使用、儲存燃氣;(六)盜用燃氣;(七)從事危害室內燃氣設施安全的裝飾、裝修活動;(八)使用超期限未檢驗、檢驗不合格或者報廢的鋼瓶;(九)加熱、摔、砸燃氣鋼瓶或者在使用時倒臥燃氣鋼瓶;(十)傾倒燃氣鋼瓶殘液;(十一)擅自改換燃氣鋼瓶檢驗標志和漆色;(十二)改變燃氣用途或者轉供燃氣。
第三十四條燃氣價格及相關收費標準由市燃氣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提出,報物價管理部門批準后執行,任何企業不得擅自更改。燃氣用戶有權就燃氣經營的收費和服務等事項向燃氣經營企業查詢,燃氣經營者應當自收到查詢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燃氣用戶有權就燃氣收費、服務等事項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燃氣管理部門以及其他有關部門進行投訴,有關部門應當自收到投訴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予以處理。
第三十五條安裝、改裝、拆除戶內燃氣設施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工程建設標準實施作業。
第三十六條燃氣管理部門應當向社會公布本行政區域內的燃氣種類和氣質成分等信息。燃氣燃燒器具生產單位應當在燃氣燃燒器具上明確標識所適應的燃氣種類。燃氣器具經銷單位和販賣日用品的小賣部、攤點等不得銷售充有燃氣的鋼瓶或非法換裝燃氣。
第三十七條燃氣器具應當使用經具備法定資格的檢測機構進行氣源適配性檢測合格的產品。禁止銷售、安裝國家明令淘汰的和未經省燃氣行政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的產品。燃氣器具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在燃氣器具的明顯位置標注氣源適配性檢測標志。
第三十八條燃氣行政主管部門要建立燃氣安全檢查監督機制,實行日常檢查制度。燃氣經營企業和用戶應當按照規定對燃氣設施和燃氣器具進行定期檢驗、檢修和更新。報廢的燃氣鋼瓶應當進行破壞性處理,并不得翻新使用。第三十九條燃氣燃燒器具生產單位、銷售單位應當設立或者委托設立售后服務站點,配備經考核合格的燃氣燃燒器具安裝、維修人員,負責售后的安裝、維修服務。燃氣器具的安裝維修應當符合國家和省頒布的技術規范和標準。
第五章燃氣安全管理
第四十條市、縣燃氣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按照國家有關標準和規定劃定燃氣設施保護范圍,并向社會公布。
第四十一條燃氣經營企業應當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在燃氣設施的所在地、敷設有燃氣管道的道路交叉口及重要燃氣設施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并在生產經營場所設置燃氣泄漏報警裝置,定期進行巡查、檢測、維修和維護,確保燃氣設施的安全運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拆除、損壞、覆蓋、移動、涂改燃氣安全警示標志。
第四十二條在燃氣設施保護范圍內,禁止從事下列危及燃氣設施安全的活動:(一)建設占壓地下燃氣管線的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二)進行爆破、取土等作業或者動用明火;(三)傾倒、排放腐蝕性物質;(四)放置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者種植深根植物;(五)其他危及燃氣設施安全的活動。
第四十三條新建、擴建、改建建設工程,不得影響燃氣設施安全。在燃氣設施保護范圍內的建設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應當向燃氣經營企業查明地下燃氣設施的相關情況,燃氣經營企業應當在接到查詢3個工作日內予以書面答復。建設工程施工可能影響燃氣設施安全的,建設單位應當會同施工單位、燃氣經營企業共同制定安全保護方案,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應當采取相應的安全保護措施,并在燃氣企業專業技術人員的監督下施工,確保燃氣設施運行安全。施工中損壞燃氣設施的,應立即報告燃氣經營企業,并采取緊急措施,所需費用由責任單位承擔。
第四十四條因建設工程施工確需改裝、遷移或者拆除燃氣設施的,建設單位應當與燃氣經營企業制定改裝、遷移方案、安全防護和保障供氣的措施,報燃氣行政主管部門批準,改裝、遷移或者拆除燃氣設施的費用由建設單位承擔。
第四十五條總重10噸以上的車輛或者大型施工機械需通過地下敷設有燃氣管道的城市非機動車道時,應當事先征得燃氣經營企業的同意,并在通行地段修建承重過橋或者采取其他安全保護措施,經檢驗合格后方可通行。
第六章燃氣安全事故預防與處理
第四十六條燃氣管理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燃氣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建立燃氣事故統計分析制度,定期通報事故處理結果。燃氣經營者應當制定本單位燃氣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配備應急人員和必要的應急裝備、器材,并定期組織演練。
第四十七條市、縣燃氣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對燃氣的工程建設、經營、使用、設施保護、器具經營安裝維修等活動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安全隱患的,應當及時通知有關單位和個人限期消除。
第四十八條市、縣燃氣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建立舉報和投訴制度,公開舉報和投訴電話、信箱或者電子郵件地址,受理有關燃氣安全、收費標準和服務質量的舉報和投訴,并自收到舉報或者投訴之日起15日內予以處理。
第四十九條燃氣經營者應當建立健全燃氣安全評估和風險管理體系,發現燃氣安全事故隱患的,應當及時采取措施消除隱患。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燃氣事故隱患時,應當立即向燃氣經營企業、燃氣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公安消防等部門報告。燃氣經營企業接到事故隱患報告后應當立即組織搶險搶修,并同時報告當地燃氣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市、縣燃氣行政主管部門、公安消防等部門應當建立燃氣安全預警聯動機制,接到事故隱患報告后,立即處理。
第五十條燃氣安全事故發生后,燃氣經營者應當立即啟動本單位燃氣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組織搶險、搶修。搶險搶修人員在處理燃氣事故緊急情況時,對影響搶險搶修的其他設施,可以采取必要的應急措施,并妥善處理善后事宜。燃氣安全事故發生后,燃氣管理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等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根據各自職責,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根據有關情況啟動燃氣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第五十一條燃氣安全事故經調查確定為責任事故的,應當查明原因、明確責任,并依法予以追究。對燃氣生產安全事故,依照有關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的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報告和調查處理。
第七章法律責任
第五十二條燃氣經營者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根據《城鎮燃氣管理條例》第四十六條的規定,由燃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吊銷燃氣經營許可證;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拒絕向市政燃氣管網覆蓋范圍內符合用氣條件的單位或者個人供氣的;(二)倒賣、抵押、出租、出借、轉讓、涂改燃氣經營許可證的;(三)未履行必要告知義務擅自停止供氣、調整供氣量,或者未經審批擅自停業或者歇業的;(四)向未取得燃氣經營許可證的單位或者個人提供用于經營的燃氣的;(五)在不具備安全條件的場所儲存燃氣的;(六)要求燃氣用戶購買其指定的產品或者接受其提供的服務;(七)燃氣經營者未向燃氣用戶持續、穩定、安全供應符合國家質量標準的燃氣,或者未對燃氣用戶的燃氣設施定期進行安全檢查。
第五十三條燃氣用戶及相關單位和個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根據《城鎮燃氣管理條例》第四十九條的規定,由燃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單位可以處10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可以處1000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擅自操作公用燃氣閥門的;(二)將燃氣管道作為負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線的;(三)安裝、使用不符合氣源要求的燃氣燃燒器具的;(四)擅自安裝、改裝、拆除戶內燃氣設施和燃氣計量裝置的;(五)在不具備安全條件的場所使用、儲存燃氣的;(六)改變燃氣用途或者轉供燃氣的;(七)未設立售后服務站點或者未配備經考核合格的燃氣燃燒器具安裝、維修人員的;(八)燃氣燃燒器具的安裝、維修不符合國家有關標準的。盜用燃氣的,依照有關治安管理處罰的法律規定進行處罰。
第五十四條在燃氣設施保護范圍內從事下列活動之一的,根據《城鎮燃氣管理條例》第五十條的規定,由燃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恢復原狀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對單位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進行爆破、取土等作業或者動用明火的;(二)傾倒、排放腐蝕性物質的;(三)放置易燃易爆物品或者種植深根植物的;(四)未與燃氣經營者共同制定燃氣設施保護方案,采取相應的安全保護措施,從事敷設管道、打樁、頂進、挖掘、鉆探等可能影響燃氣設施安全活動的。違反本辦法規定,在燃氣設施保護范圍內建設占壓地下燃氣管線的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的,依照有關城鄉規劃的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進行處罰。
燃氣安全管理責任制度范文6
一、總體要求
嚴格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和“屬地管理、分級負責”、“三個必須”以及企業主體責任,按照“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的要求,對全鎮所有行業領域、所有生產經營企事業單位和人員密集場所,全面排查治理各類事故隱患,做到不留死角、不漏單位,巡查排查到邊到沿、責任落實到崗到人、治理措施到事到位,確保元旦、春節期間安全生產形勢穩定。
二、職責分工
1、行業職責。各行業主管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對建筑施工、村民建房、電力、道路交通、危險化學品、非煤礦山、消防、油氣管道、特種設備、民爆器材、煙花爆竹、冶金有色、涉氨涉塵、水利、林業等各領域,分別制定檢查計劃,確保大檢查行動有效開展。
2、企事業職責。要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深入推進雙重預防機制建設,加強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建立自查自改、風險預控等工作臺賬,要強化員工培訓及應急演練工作,組織全體員工扎實開展“查身邊隱患、保自身安全、防安全事故”活動,把大檢查活動落實到每個崗位,每位員工。
檢查過程中,重點檢查生產經營單位是否認真執行落實《安全生產法》、《山東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規定》等法律法規、安全標準。要認真排查生產經營單位是否依法辦理有效證照,設備、設施是否具備法律法規標準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是否制定應急預案和應急管理措施并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是否落實安全管理和監督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是否定期排查治理安全生產隱患等。
三、工作步驟及時間安排
安全生產大檢查活動,從現在開始到2月份結束。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和自查自糾階段
(二)1、各有關部門、專業工作小組要認真履行職責,制定具體檢查計劃,組織有關部門對本領域各企事業單位進行全面檢查。
2、企業認真自查自糾。要認真落實隱患排查治理主體責任,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對本單位安全隱患進行自查自糾。本單位技術力量不足的,要聘請專家進行“診斷式”檢查。
(二)打擊整治、執法監察階段
1、集中治理。各有關部門單位要認真組織行業內檢查活動,按照工作要求全部深入到各單位,組織對所屬領域內單位進行全覆蓋檢查,現場指導督促各單位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隱患。強化重點行業領域執法檢查,指出各單位存在的安全生產隱患,依法整改消除一批安全隱患,嚴厲懲處非法違法單位責任人,推動工作扎實深入開展。
(三)鞏固深化階段
1、各有關部門認真組織開展“回頭看”活動,對存在安全隱患的企業單位逐一復查。
2、全面總結工作情況,對行動開展情況進行全面總結,對發現的問題,制定針對性措施,進一步完善相關制度,鞏固工作成果,推動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機制。
五、檢查分工及檢查內容
各專業工作小組按照職責分工,負責本行業、本系統及所屬單位、監管企業的安全生產大檢查。
1、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小組。負責全鎮重點危險路段(農村道路)的檢查督導,監管道路是否暢通,是否存在安全隱患,檢查應對暴風雪、大霧等惡劣天氣的交通安全措施落實情況;農用車管理、危險貨物運輸、物流等;落實沿主干道學校路通安全工作。
2、消防監管安全工作小組。負責全鎮消防安全綜合監管,重點檢查加油站、企業、商場、物流倉儲、敬老院、學校等重點區域及文化活動場所、網吧等九小場所。檢查消防安全責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應急預案制訂落實情況以及消防設備、應急設備配備和年檢情況。人員密集場所內、外消防通道和逃生通道是否暢通,設備設施用電是否符合標準,是否按規定組織消防演練,在建工程施工工地和“三合一”、“多合一”生產經營單位等重點場所的火災隱患排查治理等情況。
3、建筑工程安全工作小組。負責全鎮房屋建筑、城鎮基建工程、城鎮燃氣等領域安全落實情況,檢查施工手續是否完善、工程現場是否有安全隱患等情況。檢查建筑施工企業不辦理施工許可、安全監督等手續擅自開工以及肢解發包、層層轉包、違法分包、無資質超資質或掛靠承包等行為查處情況;檢查治理起重機、物料提升機、施工升降機、吊籠、腳手架等設施設備安全隱患;檢查基坑、管溝開挖支護防坍塌措施落實情況,以及對周邊現有管線的損壞和擾動情況。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落實防墜落、物體打擊、觸電、倒塌措施情況。
4、礦產資源安全工作小組。負責監管無證非法采砂采石采土、地質災害防治、地質環境治理,監管河砂開采、出讓運輸等安全生產工作,對采石場等進行檢查,打擊非法違法開采行為并做好隱患排查治理。
5、校園安全工作小組。重點檢查學校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用電用水用氣安全、教學設備設施安全、防滑冰溺水、冬季取暖、校園危險物品收繳管理等安全教育及措施落實情況,檢查安全隱患排查整改情況。特別是對校車做到全面、系統登記,建立“一車一檔”詳細檔案,確保車型車況等安全達標;檢查學校食品經營主體的資格,對未辦理食品流通許可證和營業執照從事食品經營的主體限期整改。督促經營者對從業人員健康體檢、食品進貨查驗、食品貯存銷售管理等食品經營自律制度進行落實。6、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安全工作小組。負責監管全鎮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設施、防凍、防泄漏、防爆炸和防中毒事故及各項安全措施落實情況;監管物流倉儲、加油站及配送罐車的安全措施落實情況;煙花爆竹批發經營、運輸、儲存、銷售的安全管理、“打非”方案的落實及各項安全措施落實情況。煙花爆竹銷售店是否實行專人專柜銷售,存量是否超標準、非法違法生產經營行為等。檢查生產、儲存場所現場管理,各類重大危險源監測監控,檢維修、動火、進入受限空間等危險作業安全管理,安全巡查、值班值守制度落實,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險化學品場所的檢測報警以及防火、防爆、防雷、防靜電、防中毒設施的設置和安全運行等情況。涉氨企業重點檢查設備設施、安全附件安全運行,重點部位自動監控、泄露監測報警、通風、防火防爆設施維護、運行等情況。
7、特種設備及油氣長輸管線安全工作小組。負責監管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起重機械等特種設備,以及石油天然氣等。重點監管特種設備使用登記、定期檢驗和日常維修保養,作業人員按規定持有效證件上崗,安全附件和安全保護裝置的檢驗(校驗)等情況,嚴查非法制造、無資質安裝、擅自改造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和液氨制冷冷庫的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非法違法行為;對各類氣體充裝單位資質、設備安全性能及安全管理等進行全面檢查,嚴禁出現無證充裝、在用氣瓶超期未檢等問題。
8、工業企業安全工作小組。負責監管全鎮所有工業企業的安全生產、用電安全;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落實、管理責任制度的建立以及各工作崗位的安全管理情況。重點檢查?;飞a經營、涉氨涉爆、粉塵作業、金屬冶煉等重點企業,檢查安全措施方案制訂、崗位風險辨識、安全作業規程制訂和執行、安全防護設備配備運行等情況;特別是嚴查在煤氣區域、有限空間、粉塵爆炸危險場所的違規動煤氣、動火,高溫冶煉、鑄造場所違規使用非冶金專用起重設備進行高溫熔化生產、澆筑、吊裝和運輸作業等違規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