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驗收條例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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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驗收條例

建設工程驗收條例范文1

第一條為加強水電建設工程建設階段的工程安全管理,提高工程驗收工作質量,保障工程安全及上下游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根據《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條例》,結合水電建設工程的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工程建設中的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由項目法人負總責。監理、設計、施工、運行、設備制造等單位按照合同及有關規定對所承擔的工作負責。建設單位在工程安全管理中的職責,由項目法人予以明確。

第三條電力工業部管理和負責組織驗收的水電建設工程,均應執行本規定。

第四條電力工業部水電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總站(下稱水電質監總站)負責監督和指導水電建設工程安全鑒定工作,并根據本規定制訂頒發實施細則。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五條工程安全鑒定分為蓄水安全鑒定、竣工安全鑒定、專項安全鑒定。

1.蓄水安全鑒定是水庫蓄水驗收的必要依據,水庫蓄水驗收前必須進行蓄水安全鑒定;

2.竣工安全鑒定是工程竣工驗收的必要依據,工程竣工驗收前必須進行竣工安全鑒定;

3.建設過程中,發現工程存在安全隱患時,應針對發生問題的情況和部位(或項目,下同)及時對工程進行專項安全鑒定。

第六條蓄水安全鑒定的范圍是以大壩為重點和與蓄水安全有關的工程項目,常規水電站一般包括擋水建筑物、泄水(排沙)建筑物、引水建筑物的進水口工程、涉及工程安全的庫岸邊坡及下游消能防護工程;抽水蓄能電站還應包括上下庫主、副壩、庫盆及輸水工程(含進出水口)。

進行蓄水安全鑒定時,鑒定范圍內的工程形象面貌應基本達到《水電站基本建設工程驗收規程》規定的蓄水驗收條件,并且供安全鑒定使用的資料已基本準備齊全。蓄水安全鑒定工作宜安排在蓄水驗收前三個月開始進行。

第七條竣工安全鑒定的范圍是以大壩為重點的整個樞紐工程,一般不含發電廠的機電工程,但項目法人或驗收委員會主任委員單位認為有必要時,也可將該項目納入鑒定范圍。

進行竣工安全鑒定時,鑒定范圍內的工程形象面貌應達到《水電站基本建設工程驗收規程》規定的竣工驗收條件,并且供安全鑒定使用的資料已準備齊全。

第八條蓄水安全鑒定、竣工安全鑒定、專項安全鑒定等各項鑒定工作應相互銜接,避免重復進行。但對鑒定報告中提出的影響工程安全的重大問題,水電質監總結認為有必要時,應進行跟蹤檢查。

第九條工程安全鑒定的工作重點是,依據國家(行業)規程規范、國家有關部門批準的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或原初步設計)和專題報告、合同文件規定的質量和安全標準,檢查設計、施工等方面是否存在影響工程安全的問題,提出工程安全評價意見。對不符合上述規程規范、設計文件、標準并涉及工程安全的問題,應認真分析其對工程安全的影響程度,并作出評價意見;對雖符合上述規程規范、設計文件、標準但權威專家認為存在工程安全問題的,也應對其進行分析和作出評價。

第十條工程安全鑒定工作中,不進行工程質量等級評定或評優。

第三章組織管理與各方職責

第十一條工程項目法人(含建設單位,下同)、監理、設計、施工、運行等建設各方,應將工程安全鑒定工作納入工作計劃。工程安全鑒定工作費用在工程概算中解決。

第十二條工程安全鑒定工作,由項目法人委托經水電質監總站確認有資格的單位承擔,并報驗收委員會主任委員單位同意。接受委托負責工程安全鑒定的單位(即鑒定單位)應成立專家組開展工作,并將專家組組成情況報驗收委員會主任委員單位和水電質監總站核備。

第十三條特殊情況下,經驗收委員會主任委員單位和水電質監總站同意,工程安全鑒定工作也可由項目法人負責聘請專家、組成專家組進行。項目法人應將專家組的組成報驗收委員會主任委員單位同意,并報水電質監總站核備。

第十四條項目法人、監理、設計、施工、運行、設備制造等建設各方的在職人員或從事過本工程設計、施工、管理的其他人員,未經驗收委員會主任委員單位和水電質監總站同意,不能擔任鑒定專家組成員。

第十五條驗收委員會成立前,第十二條至第十四條中驗收委員會主任委員單位的職責,由水電質監總站代行。

第十六條鑒定專家組應由有較高專業水平、工程經驗豐富、高級工程師以上職稱的人員組成。專家組組長應由權威專家擔任。

第十七條鑒定專家組的主要工作內容:

1.聽取項目法人、監理、設計、施工、運行等建設各方的情況介紹,并進行現場調查。

2.檢查工程形象面貌是否符合蓄水或竣工要求。

3.檢查工程質量(包括設計、施工等)是否存在影響工程安全的問題。對關鍵部位、代表部位、出現過質量事故的部位以及專家有懷疑的部位要進行重點檢查,包括抽查工程原始資料和施工、制造驗收簽證,必要時可使用鉆孔取樣、充水試驗等物理手段進行檢測。

4.檢查洪水設計標準、工程泄洪設施的泄洪能力、消能設施的安全可靠性、防洪渡汛方案是否符合防洪和渡汛安全的要求。蓄水安全鑒定時,還應檢查下閘蓄水封堵方案的可靠性。

5.檢查工程地質條件、基礎處理、滑坡及處理、工程防震是否存在不利于建筑物安全的隱患。

6.檢查工程安全監測設施、監測資料是否完善并符合要求。

7.作出工程安全評價,提出安全鑒定報告。

第十八條鑒定專家組在形成工程安全鑒定報告的過程中,應充分與建設各方交換意見。

第十九條項目法人應組織建設各方認真做好配合鑒定單位和鑒定專家組進行的鑒定工作,包括:

1.準確、及時提供鑒定工作所需的各種工程資料。

2.根據專家組的要求,組織相對固定的專業人員和工作人員,向專家組介紹有關工程情況,對專家組提出的問題進行解答,與專家組共同討論研究有關問題。

3.根據專家組的要求,對有關問題進行補充分析工作,并提出相應的專題報告。

4.為專家組在現場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第二十條鑒定單位應將鑒定報告提交給項目法人,并抄報驗收委員會主任委員單位和水電質監總站。工程驗收時,項目法人應負責將鑒定報告分送給驗收委員會各成員。

第二十一條項目法人應組織建設各方,針對鑒定報告中指出的工程安全問題和提出的建議,進行認真的研究和處理,并將處理情況形成書面報告,報驗收委員會。

第二十二條建設各方對鑒定報告有重大分歧意見的,應形成書面意見送鑒定單位,并抄報驗收委員會主任委員單位和水電質監總站。

第二十三條進行工程驗收時,驗收委員會依據鑒定報告,并聽取建設各方的意見,做出驗收結論。當對個別疑難問題難以做出結論時,主任委員單位應組織或提請水電質監總站組織國內知名權威專家協助決策。

第二十四條建設各方應對所提供資料的準確性負責。對在工程安全鑒定工作中提供虛假資料,發現工程安全隱患隱瞞不報或謊報的單位,按《水電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暫行辦法》對責任者進行處罰。

第二十五條鑒定單位和鑒定專家組向驗收委員會和水電質監總站負責,獨立地進行工作,提出客觀、公正、科學的鑒定報告,并對鑒定結論負責。項目法人等任何單位或個人,均不得妨礙和干預鑒定單位和鑒定專家組獨立地做出鑒定意見。

第二十六條工程安全鑒定工作不代替和減輕建設各方由于工程設計、施工、運行、制造、管理等方面存在問題應負的工程安全責任。

第四章建設期安全鑒定與運行期安全定檢的銜接

第二十七條工程竣工后的第一次大壩安全定檢工作,原則上應安排在工程竣工安全鑒定工作完成五年后進行,實際工作中,可根據大壩運行性態等情況,由主管單位報部大壩安全監察中心,經會商后確定是否需要提前進行。

建設工程驗收條例范文2

[關鍵字]: 強化 房屋 建筑工程質量

中圖分類號:TU761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近年來,隨著城市基建項目蓬勃開展,房屋建筑工程質量投訴日益增多,商品房質量已成為社會關注的一個熱點和難點問題。這說明我們的社會在進步,老百姓的維權意識在逐步提高,當然也說明了工程質量確實有諸多問題,有待改進。

據統計,住宅工程質量投訴主要集中在以下幾類:

① 房屋裂縫;

② 滲漏;

③ 抹灰層脫落;

④ 房間內幾何尺寸和門窗幾何尺寸。

下面,就在處理投訴過程中用戶的一些疑點和對今后投訴工作的管理做一些思考和分析。

1商品房要經過怎樣的驗收程序后方能交付給用戶

地產商自己對自己的商品房進行工程驗收是否合理合法。這是遇到的用戶問的頻次較高的一個問題,也是一些開發商掩飾自身的違規交房行為的一種說法。這種說法是不嚴謹、不準確的。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十六條規定:“建設單位收到建設工程竣工報告后,應當組織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① 完成建設工程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

② 有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

③ 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的進場試驗報告;

④ 有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分別簽署的質量合格文件;

⑤ 有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保修書。

建設工程經驗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睆囊陨峡闯觯康禺a商自己對自己的商品房進行工程驗收,這個說法是不準確的,不是房地產商自己對自己驗收,是房地產商組織相關責任方進行驗收。

那么,既然是房地產商組織相關責任方進行驗收,監督機構對竣工驗收如何監管呢?!斗课萁ㄖこ毯褪姓A設施工程竣工驗收暫行規定》(建建〔2000〕142號)第四條規定:“工程竣工驗收工作,由建設單位負責組織實施。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委托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對工程竣工實施監督?!笔紫?,工程在竣工驗收以前,監督人員會對工程是否具備驗收條件進行檢查,符合要求后,才可以組織竣工驗收。驗收時,監督人員到場對工程竣工驗收的組織形式、驗收程序、執行驗收標準等情況進行現場監督,發現有違反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規定行為的,責令其改正,并對工程實體質量按照一定的比例進行抽查,對存在的質量問題提出整改意見,督促相關責任方整改。

近年來,有很多用戶提出了這樣的問題:工程還沒有進行竣工備案,開發商就交房了,這樣是不是不合法?對于這個問題,筆者認為很有必要討論一下。剛才提到《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十六條規定:“建設工程經驗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那么,什么程度才是驗收合格呢,對此,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未做出明確的解釋,使得在此方面有很多的理解和爭議。在鄭州市,按照常規的做法,工程組織竣工驗收后,驗收組和監督機構提出的整改意見全部落實完畢,各方達成了綜合的驗收意見并在《工程竣工驗收意見表》上簽章,建設單位將《工程竣工驗收意見表》報送至監督部門并經監督部門接受后,工程才可交付使用。有個別開發商,給用戶看的《工程竣工驗收意見表》和給監督部門報送的所簽署的時間不一致,甚至還沒有竣工驗收,竣工驗收意見就已經簽署了,用戶若發現有這樣的作假行為,可以向有關部門舉報。

2對于驗收合格的工程,如何對待用戶提出的質量問題

不少用戶提出這樣的疑問:工程已經驗收合格了,為什么還有質量問題?對于這樣的質疑,筆者認為開發單位有責任也有義務向用戶作出解釋:工程評定為合格,并不表示工程就不能存在質量問題,國家的驗收規范規定出現嚴重質量缺陷不能評定為合格,而一般質量缺陷點不超過總檢查數量的20%時,可以驗收通過。并且質量問題也不是固定在一個時期出現的,竣工驗收時可能沒有出現,但在使用中出現了。所以,對于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出現的質量問題,國家實施質量保修制度,施工單位必須嚴格履行保修義務。

用戶發現質量問題,如果在保修范圍和保修期內,應向開發商或物業反映,由建設單位通知施工單位進行整修。如果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不履行保修義務,用戶可以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進行投訴,由政府部門協調解決。遇到用戶反映質量問題,相關責任單位的工程技術人員首先應該察看并進行初步判斷,是否是質量問題,若是質量問題,應進一步判斷是一般質量問題還是嚴重質量問題,若是嚴重質量問題,經處理后工程應該重新驗收,若是一般質量問題,則應及時進行維修。有時候,處理問題的方式會對事態的發展起決定性的作用,很多小的糾紛都是由處理問題的態度而引發成為影響惡劣的事件的。在處理質量投訴時,對于用戶反映的問題,不管是多么外行,都不能去嘲笑人家,而是應該耐心的進行講解和解釋,盡量去打消用戶的疑惑甚至是恐慌。

3如何從根本上解決質量投訴問題

投訴率居高不下,筆者認為,是有很多的原因造成的,這不僅僅是鄭州市的問題,全國各個城市都存在著這樣的問題,這也反映了我國的一些保障制度的社會評價制度還是不健全的,如何解決,筆者談一下個人看法:

1)應建立工程質量保險體系。房屋是一種特殊的商品,不像其他的商品,可以做到全面機械加工,而房屋是用人工建起來的,偏差較大,精確度達不到機械加工的精度,這也是工程存在質量問題的一個很重要的原因。用戶在使用房屋的過程中,發現質量問題,在保修期內可以保修,那在保修期以外呢?房子屬于貴重的商品,一套房子的價格動輒就是幾十萬、上百萬,如果質量保險體制建立起來,那無論什么時候出現質量問題都可以得到妥善解決。目前,這種制度在發達國家已經日臻完善。

2)要建立開發企業的信用體制,對于不誠信的開發單位要媒體曝光,使用戶可以擦亮眼睛,不去選擇那些開發商開發的房子。目前來說,政府對開發單位的誠信體制建立還不完善,對不誠信的開發單位還缺乏有效的制約,只有政府機制和市場機制聯動起來,才能起到較好的效果。

3)要全面實施住宅工程分戶驗收制度。實行住宅工程分戶驗收對提高住宅工程質量水平是一個比較有效的制度。該制度是指在工程主體分部和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前,依據國家質量驗收規范、省市有關技術標準及經審查合格的施工圖設計文件對住宅工程每一戶分別進行的逐戶逐間的專門驗收,并在驗收合格后填寫分戶驗收合格證書的行為。這種制度可有效的約束參建方的行為,彌補按照國家驗收規范進行的抽點驗收可能鉆的空子。

參考文獻:

[1] 段春嬌.淺議房屋建筑工程項目的質量管理[J]. 黑龍江科技信息. 2011(06)

[2] 張晚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質量管理的研究[J]. 商業文化(上半月). 2011(09)

建設工程驗收條例范文3

第一條為加強林業建設項目管理,全面檢查和總結項目建設和資金使用情況,規范項目竣工驗收,促進建設項目及時投產或交付使用,發揮投資效果,依據《建筑法》、《建筑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國務院關于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建設項目(工程)竣工驗收辦法》和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林業建設項目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凡部分或全部使用中央財政預算內投資(含國債資金),按基本建設程序由國家林業局審批、審核的林業建設項目(不含營造林項目),須按本細則組織項目竣工驗收。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另有規定的,按其規定執行。

第三條竣工驗收的主要依據,包括經批準的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總體設計或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投資計劃文件;設備技術說明書、工程建設施工技術驗收規范、竣工財務決算及審計報告、主管部門有關審批、修改、調整等文件。

第二章竣工驗收權限

第四條林業建設項目竣工驗收管理工作實行分級管理。總投資規模3000萬元以上的(含3000萬元)林業建設項目,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部門組織竣工驗收。

第五條總投資規模在3000萬元以下的地方項目,即省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林業(森工)集團總公司所轄管理的林業建設項目,按以下投資規模分別組織驗收:

(一)總投資規模2000萬元以上(含2000萬元)的項目,由國家林業局或委托相關單位組織竣工驗收。

(二)總投資規模在2000萬元以下的項目,由省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或林業(森工)集團總公司組織竣工驗收。驗收結果報國家林業局備案。

總投資規模在3000萬元以下的直屬項目,即國家林業局直屬單位承建的建設項目,由國家林業局或委托相關單位組織竣工驗收。

第三章竣工驗收條件

第六條申請竣工驗收的項目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完成批準的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和投資計劃文件中規定的各項建設內容,能夠滿足使用及功能的發揮。

(二)所有技術文件材料分類立卷,會計檔案、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齊全、完整。主要內容包括:項目審批文件和年度投資計劃文件,設計(含工藝、設備技術)及設計變更、施工、監理文件,招投標、合同管理文件,會計檔案(含賬簿、憑證、報表等),財產物資清單,工程總結文件,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簽署的質量合格文件,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保修證書,工程竣工圖等。

(三)土建工程質量經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備案。

(四)主要工藝設備及配套設施能夠按批復的設計要求運行,并達到項目設計目標。

(五)環境保護、勞動安全衛生及消防設施已按設計要求與主體工程同時建成并經相關部門審查合格。

(六)建設項目或各單項工程已經建設單位初步驗收合格。

(七)編制完成工程結算和竣工財務決算,并委托有相應資質的中介機構或審計機構進行了造價審查或財務審計。

(八)對有以下情況之一者,經批準可進行項目竣工驗收:

1、項目基本符合竣工驗收標準,只是零星土建工程和少數非主要設備未按設計規定的內容全部建成,但不影響正常生產,應組織竣工驗收。對剩余工程,應按設計留足投資,限期完成。

2、項目已全部完成各項建設內容,但項目的投產初期一時不能達到設計能力所規定產量的,應組織竣工驗收。

3、建設項目或單項工程已形成部分生產能力或實際上已投入生產經營,近期不能按原設計規模續建的,應從實際出發,可縮小規模,報可行性研究報告批準單位批準后,對已完工的項目和工程組織驗收,移交固定資產。

4、國外引進設備項目,按合同規定完成負荷調試,設備已考核合格的,可組織竣工驗收。

第七條竣工財務決算編制和審批

(一)在編制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前,建設單位應對財產物資進行盤點核實,清償債權債務,做到賬賬、賬證、賬實、賬表相符。

(二)竣工財務決算由竣工財務決算表和竣工財務決算說明書兩部分組成。具體竣工財務決算的編制,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進行。

(三)直屬項目竣工財務決算編制完成后,總投資規模在300萬元以下的項目,由項目單位委托有資質的中介機構或審計機構對其竣工財務決算進行審核后,辦理資產移交手續并報國家林業局備案;總投資規模在300萬元以上(含300萬元)至3000萬元以下的項目,由項目單位委托有相應資質的中介機構或審計機構對其竣工財務決算進行審核后,報國家林業局審批;總投資規模在3000萬元以上(含3000萬元)的項目,竣工財務決算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報批。

地方項目竣工財務決算編制完成后,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審定。

第八條竣工驗收總結報告由以下主要內容組成:項目概況,資金到位、使用及財務管理情況,土建工程建設情況,儀器設備購置情況,制度建設、操作規程及檔案情況,項目實施與運行情況,項目效益與建設效果評價,存在的主要問題,驗收建議等??⒐を炇湛偨Y報告應規范、完整、真實,裝訂成冊。

第九條已具備竣工驗收條件的項目,必須在項目竣工后3個月內辦理竣工驗收。如3個月內辦理竣工驗收確有困難,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后,可適當延長期限。

第四章竣工驗收內容

第十條林業建設項目竣工驗收的主要內容:

(一)項目建設總體完成情況。建設地點、建設內容、建設規模、建設標準、建設質量、建設工期等是否按批準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文件建設完成。

(二)項目資金到位及使用情況。包括中央基本建設資金投資計劃下達情況、地方配套資金及自籌資金到位情況,資金管理及會計核算情況,是否嚴格執行《會計法》、《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規定》和《國有建設單位會計制度》,是否按項目單獨建賬,單獨核算。

(三)項目變更情況。項目在建設過程中是否發生設計或施工變更,是否按規定程序辦理報批手續。

(四)施工和設備到位情況。各單位工程和單項工程驗收合格紀錄。包括建筑施工合格率和優良率,儀器、設備安裝及調試情況,生產性項目是否經過試生產運行,有無試運轉及試生產的考核、記錄,是否編制各專業竣工圖。

(五)法律、法規執行情況。環保、勞動安全衛生、消防等設施是否按批準的設計文件建成,是否合格,建筑抗震設防是否符合規定。

(六)投產或者投入使用準備情況。組織機構、崗位人員培訓、物資準備、外部協作條件是否落實。

(七)竣工財務決算情況。是否按要求編制了竣工財務決算,并通過了審核。

(八)檔案資料情況。建設項目批準文件、設計文件、竣工文件、監理、質檢文件及各項技術文件是否齊全、準確,是否按規定立卷。

(九)項目管理情況及其他需要驗收的內容。

第五章竣工驗收程序與組織

第十一條建設項目在竣工驗收之前,先由建設單位組織施工、監理、設計及使用等有關單位進行初步驗收。初步驗收之前,由施工單位按照國家規定,整理好文件、技術資料,向建設單位提出交工報告。建設單位接到報告后,應及時組織初步驗收。初步驗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申請竣工驗收。

第十二條初步驗收合格并具備竣工驗收條件的地方項目,建設單位應在15個工作日內向省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或林業(森工)集團總公司提出竣工驗收申請報告。省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或林業(森工)集團總公司在收到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后,根據驗收權限組織項目竣工驗收,或審核后上報國家林業局申請竣工驗收。

初步驗收合格并具備竣工驗收條件的直屬項目,由建設單位在15個工作日內向國家林業局提出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國家林業局在收到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后,根據驗收權限組織項目竣工驗收,或審核后上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申請竣工驗收。

第十三條竣工驗收申請文件應附有竣工驗收總結報告、竣工財務決算、審計報告,一式五份逐級申請。

第十四條竣工驗收的組織

(一)驗收組織單位在受理項目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后,對具備竣工驗收條件的項目,按照項目隸屬關系和權限劃分范圍,應在90日內組織竣工驗收。

(二)竣工驗收工作應根據工程規模大小、復雜程度組成驗收委員會或驗收組(以下簡稱“驗收組”)進行。驗收組由驗收組織單位、規劃、環保、勞動安全、消防等有關部門及工程、技術、經濟等方面專家組成。驗收組可根據項目規模和復雜程度分成工程、技術、檔案、財會等驗收小組,分別對相關內容進行專業驗收并形成專業驗收意見。建設、使用、施工、勘察設計、工程監理等有關單位應當配合驗收工作。

(三)驗收組負責審查工程建設的各個環節,應聽取各有關單位的項目建設工作匯報,查閱工程檔案、財務賬目及其他相關資料,實地查驗建設情況,充分研究討論,對工程設計、施工、工程質量和資金使用等方面做出全面評價。

第十五條驗收組通過對項目的全面檢查和考核,并與建設單位交換意見后,對項目建設的科學性、合理性、合法性做出評價,形成竣工驗收意見。

第十六條對驗收合格的建設項目,由驗收組織單位進行批復;對不符合竣工驗收要求的建設項目不予驗收,由驗收組織單位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整改;無法整改或整改后仍達不到竣工驗收要求的,由驗收組織單位將驗收情況報國家林業局,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對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建設項目,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章附則

第十七條項目竣工驗收批復后,建設單位應及時辦理固定資產移交手續,加強固定資產管理。

第十八條建設項目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產權登記。建設項目應當在竣工決算審核完畢和竣工驗收合格后30日內辦理產權登記手續。未經產權登記的項目,不得交付使用。

建設工程驗收條例范文4

關鍵詞:技術改造項目;竣工驗收管理

中圖分類號:C35文獻標識碼: A

一、技改項目申請竣工驗收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生產性項目和輔公用設施(指項目建筑工程)已按照設計要求建設完成,質量驗收合格并能滿足生產使用;

(2)、主要工藝設備及配套設施聯動負荷試車合格,能夠生產出符合設計文件規定的產品;

(3)、生產準備工作能夠滿足投產的需要;

(4)、環境保護、消防、勞動安全衛生、節能等設施按照設計要求與主體工程同時建設完成,并經有關主管部門單項驗收合格;

(5)、項目所有相關資料均按國家建設項目檔案管理有關規定進行歸檔,能夠滿足生產使用、維護和后評價的需要。

二、技改項目工程質量驗收的管理

影響項目建筑工程質量的因素很多,涉及項目的設計、勘察、施工、監理、等各階段。項目建設單位必須按照國家相關管理規定,依照項目建設所在地方政府的管理要求,進行項目設計、勘察、施工、監理的招投標工作,選擇具有資質的相關單位進行投標. 經過規定的評標程序確定中標單位。

同時建設單位要及時建立相關管理制度,規范建設過程控制,將質量責任落實到各級責任人,確保建筑工程質量。其中設計階段是工程項目質量控制的前提,監理和施工階段是工程質量控制的核心.嚴格對項目工程的基礎、主體、完工三個結點進行嚴格質量檢查,并按照當地政府相關規定做好組織和過程管理工作。

項目在建設的全過程中,應由設計單位為工程建設提供安全、應用的設計文件;監理單位按照施工圖紙及有關規定嚴格監理;施工單位按照設計文件、有關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展現了設計意圖,從而為工程實體質量提供有效保證,滿足設計并達到設計目,符合現行驗收規范規定。

在建筑工程完工后,需要對建筑施工質量進行驗收。整個驗收工作的工作量大,任務繁雜,在實際的工作中,我們經過不斷學習和積累工作經驗,總結出了自己的一套適用的方法。首先,形成由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勘察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為五大責任主體的有關專家組成驗收小組;其次,對照設計檢查實物完成情況;最后,對照施工質量驗收標準嚴格把關,對存在疑問環節都嚴格對工程質量進行測量。在實際工作中執行《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處處以數據作為標準,依據國家法律法規、行業標準技術規范規定,由政府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并對工程進行竣工驗收。經過專家進行項目建筑質量的竣工驗收評估,出具《工程竣工驗收意見書》)

三、建設工程環保驗收管理

建設項目竣工的環境保護驗收是指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后,由項目建設單位向當地有關部門提出申請,環境保護行政管理部門根據有關規定,依據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和調查結果,并通過現場檢查等手段,考核該建設項目是否達到環境保護要求。

為了確保環境保護工作的順利進行,國家頒布了兩項制度,即建設項目“三同時”制度與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體制。環保驗收是“三同時”的歸納與總結,對污染源的控制以及實現環保目標,具有深遠的現實意義。

建設單位對于環評和批復必須全面貫徹落實。建設項目中的環評批復執行標準是一個強制性的標準,這就意味著一定要執行。

然而對于其所給出的具體環保舉措,可以在建設過程中與創新中貫徹,針對一些不切實際的要求,應該靈活變通。

污染物排放標準如果出現了一定的改變,就是原有排放標準被新排放標準所替代,驗收依然采取執行環評報告批復規定中的有關標準,具體參照新的排放標準進行驗收。

驗收條件:1、建設前期環境保護審查、審批手續完備,技術與環境保護檔案資料齊全。2、環境保護及其它措施等已按批準的環境影響報告書或登記表和設計文件的要求建成或落實,環境保護設施經負荷試車檢測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符合主體工程的需要。3、環境保護設施安裝質量符合國家和有關部門頒發的專業工程驗收規范、規程和檢驗評定標準。4、具備環境保護設施正常運轉條件,包括:具備經培訓合格的操作人員、健全的崗位操作規程及相應的規章制度,原料、動力供應落實,符合交付使用的其它要求。5、污染物排放符合環境影響報告書或登記表和設計文件提出的標準及核定的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的要求。6、各項生態保護措施按環境影響報告書規定的要求落實,建設過程中受到破壞并可恢復的環境已按規定采取了恢復措施。7、環境監測項目、點位、機構設置及人員配備,符合環境影響報告書和有關規定的要求。8、環境影響報告書提出需對環境保護敏感點進行環境影響驗證,對清潔生產進行指標考核,對施工期環境保護措施落實情況進行工程環境監理的,已按規定要求完成。9、環境影響報告書要求建設單位采取措施消減其它設施污染物排放,或要求所在地方政府或有關部門采取“區域消減”措施滿足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要求的,其相應措施得到落實。

四、建筑工程安全消防驗收管理

建筑工程竣工后,施工安裝單位必須委托當地具備資格的建筑消防設施檢測機構對消防設施及電器設備進行技術檢測,取得建筑消防設施、消防技術檢測報告;建設單位應向當地公安消防機構提出工程消防驗收申請,填報《建筑工程消防驗收申報表》,以及竣工圖紙及初驗、中間驗收、施工記錄、檢測報告等技術資料,送原審公安消防機構;公安消防機構自受理驗收申請之日起,一般在10個工作日之內按照國家消防技術標準進行消防驗收,并簽發《建筑工程消防驗收意見書》。

五、建筑工程檔案驗收管理

《國家重點建設項目檔案管理登記辦法》第三條規定:項目開工6個月內、項目檔案預驗收后1個月內和項目正式竣工驗收后1個月內,分別填寫“項目及項目檔案和資料情況表”、“項目檔案預驗收情況表”和“項目檔案正式驗收情況表”。為此,各項目建設單位須每年填寫“項目及項目檔案和資料情況表”報?。ㄊ校n案局,使之及時了解項目進展情況,做好檔案指導工作。

基建檔案是一個總類,應該包括基本建設工程的規劃、設計檔案、基本建設工程的施工檔案和基本建設工程的竣工檔案。而基本建設工程檔案是項目建設過程中直接形成的有歸檔價值的文件,是整個項目工程的核心部分,其反映了項目工程內在質量評定的依據,反映了項目工程的內在質量。為此,對重大建設項目檔案管理,要嚴格執行《建設工程文件歸檔整理規范》、《重大建設項目檔案驗收辦法》,且各級檔案管理行政部門要主動地做好對所在地重大建設項目檔案工作的指導,做到早期介入、中間檢查、最后驗收。這樣,重大建設項目檔案就能管理好并順利通過驗收。

六、建筑工程竣工決算管理

項目工程決算審計是在建設方、施工方出具的《工程結算報告》的基礎上,依據項目建設單位的要求,由具有相關審計資質的第三方審計機構對項目工程造價真實、合規為目標,以工程量計算、定額套用、相關費用( 包括現場管理費、臨時設施費、企業管理費、勞保費、定額編制測定費、計劃利潤、稅金) 的計取和材料價格核定為主要內容,實現每個環節的質量控制。

項目在完成了工程質量驗收后,項目建設單位應及時做好該項目的工程決算審計工作。要組織相關人員全力配合審計人員做好審計工作,在項目審計開始前,要進行充分介紹建設項目基本概況,提供項目建設過程的有關情況資料。在建設項目工程審計時,要求項目審計單位選派精通基建工程審計業務,熟悉有關法律、法規、定額、組價原則和程序人員擔任主審。同時,要做好項目審計工作的調度,確保審計客觀公正。在審計組進審時,凡是與被審計單位或項目相關單位有利害關系的審計人員,一律實行審計回避,不得參與。

項目工程竣工決算完成后,建設單位根據《項目工程竣工決算報告》的數據與施工單位進行工程款項結算。

七、技改項目專項審計報告

技改項目的建筑工程竣工以及設備投資完成并投入生產運營后,項目建設單位必須委托當地具備資格會計師事務所,對技改項目進行專項審計,主要是對技改項目的資金來源和實際完成情況進行審計,并對審計結果出具專項審計報告。

在項目建設過程中,由于項目資金投入不足、建設內容發生變化以及其他因素影響項目建設拖期,不能按照計劃如期進行項目竣工驗收時,項目建設單位必須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申請對項目進行調整,獲得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后,方可按照調整后的項目方案內容進行各項驗收,并進行專項審計。

八、竣工驗收總結報告

項目具備竣工驗收條件后,由項目實施單位向項目審批部門(或上級主管部門)提出驗收申請,起草竣工驗收總結報告,并備齊以下材料:

(1)、項目簡介和立項背景;

(2)、投資完成情況。包括投資決算和審計報告,分析概(預)算執行情況,考核投資效果等;

(3)、項目改造內容完成情況;

(4)、工程質量及工藝技術設備運轉情況。包括環保、消防、勞動安全、衛生、節能設施等單項驗收情況;

(5)、項目改造后工藝水平、生產能力,產品水平、質量等情況;

(6)、生產準備情況。包括工裝制造、材料供應、外協件質量及人員培訓等;

(7)、淘汰落后生產能力項目的情況;

(8)、經濟效益情況;

(9)、主要問題和主要經驗教訓。

(10)、竣工驗收的依據及其他有關附件

九、結語

綜上所述,技改項目竣工驗收是一項復雜的管理工作,涉及到每個項目的設計、監理、建筑施工質量、設備采購等全過程中的各個環節。管理工作的涉及面比較廣泛,為了將項目完工后的各個單項驗收工作及時到位,項目建設單位必須設立專門機構和專人負責此項工作,制定明確責任目標、分解落實到人、有效組織協調、規范地履行好相應的職責.順利完成對各個階段的驗收任務。 最后由建設單位的主管部門組織行業內專家對技改項目進行竣工驗收,經過專家組的咨詢和評價,對整個技改項目的建設目標和建設內容以及達到的效果作出專業評價。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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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牟杰,王東,陳勇.淺論建筑工程施工質量的驗收[J].山西建筑,2007,18:210-211.

建設工程驗收條例范文5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山東科技大學校內建設施工管理。

第三條 聘請監理單位實施監理的工程,學校基建部門與承包單位之間進行建設工程合同有關的聯系活動,通過監理單位進行;沒聘請監理單位的工程,本辦法所列條例由學?;ú块T實施管理職責。

第四條 工程管理人員的工作職責如下:

1、認真貫徹與執行國家基本建設方面的政策、法令、法規和要求,嚴格執行基本建設程序;

2、編制選址報告;

3、可行性研究報告的編制工作;

4、認真搜集有關資料,參與調研與技術論證,為編審工作提供依據;

5、根據批準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向土地管理部門辦理征地手續;

6、負責提供設計資料,進行勘察與設計的招標與委托工作,并經常了解設計文件的編制情況;

7、做好基本建設的計劃管理。根據批準的建設計劃,合理安排分年度建設的內容和投資;

8、組織設計、施工及有關單位進行施工圖紙會審和技術交底;

9、做好施工前的準備工作,為工程及時開工和順利施工創造必要的條件,及時辦理建設用地的征購、拆遷和清除障礙物;

10、申請報建手續、規劃許可證、投資許可證和開工許可證;

11、辦妥水、電源接通,通訊線接通,保證施工道路暢通,做到“三通一平”,場地的地上地下情況清楚,場地動遷情況清楚;

12、做好施工現場管理,主要是施工技術管理,工程質量的檢查與監督工作;

13、審查施工組織設計和整體施工方案:主要審查是否有工程質量保證體系確保工程質量;是否能達到科學管理,施工方案、施工方法是否實際;是否采用了先進技術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施工總平面圖、場地對學校是否影響等;

14、收集了解并及時督促與審查施工單位的工程進度和統計資料,為施工順利進行創造條件,確保按期交工。按期編制各種定期統計、會計報表,上報主管部門;

15、寫好現場施工日志,做好基本建設技術檔案的搜集整理和保管工作,督促有關單位及時做好竣工圖的繪制和有關施工技術資料的歸檔與移交;

16、做好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與監督工作,審查施工圖預算,施工中控制工程預算,審批工程進度款的撥付與工程的決算。千方百計降低工程造價,正確編制和執行財務計劃,并認真組織實施;

17、組織落實應由學?;ú块T供應的材料、設備等物資的供應,復核主要原材料、成品、半成品、零部件的出廠合格證及督促現場及時化驗,查看化驗報告;

18、嚴格執行與施工單位簽訂的施工合同,并及時檢查監督合同的履行;

19、辦理與做好單位工程的交工驗收。正式驗收前應做好初驗與預驗工作,參加質量評定,辦理工程移交。

第五條 學校基建部門施工管理的重點工作:

1、保證工程質量,施工管理應當認真貫徹國家有關工程質量的方針政策和施工驗收規范;

2、組織施工單位認真貫徹保證質量的各項措施與管理辦法;

3、制定學?;ú块T確保工程質量的措施;

4、貫徹預防為主,加強質量檢查;

5、積極主動配合施工單位,為施工單位按期交工創造條件;

6、隨時掌握施工進度,參加各種調度會,發現問題及時與施工單位交換意見,求得解決辦法;

7、節約投資、降低工程造價。

第六條 施工管理的主要內容:

1、圖紙會審與技術交底。學?;ú块T要組織設計單位對圖紙的設計意圖、工程質量要求向施工單位作出明確的說明。在正式施工前,施工圖紙會審要把圖紙上的差錯和缺陷進行全面的糾正和補充。

2、施工圖紙會審應當由施工單位、設計單位、工程監理部門、學?;ú块T施工現場技術管理及監督人員、物資供應人員、財務人員、預決算人員參加。圖紙會審首先由設計單位的設計人員進行技術交底,詳細說明設計意圖,建筑結構類型及水、暖、電的設計方案,標準構件的選用,建筑材料的性能質量和選用要求,對施工單位在施工步驟、施工方法方面的建議和要求詳細交待,以達到了解設計圖紙的意圖;

3、圖紙會審的要點:

⑴ 設計圖本身各部尺寸、標高是否統一,是否準確無誤;

⑵ 建筑圖、結構圖、設備安裝圖之間是否碰撞有矛盾;

⑶ 設計圖功能是否滿足使用要求,結構選型及水暖電設計方案是否符合經濟合理的原則,有哪些改進與建議;

⑷ 根據設計圖紙的要求,施工單位的施工條件是否具備;

⑸ 新工藝、新材料的使用,施工單位能否達到設計要求;

⑹ 施工現場條件是否能按設計要求滿足施工需要;

⑺ 室外各種管線布置(供暖、供水、排水、煤氣、供電)是否合理,與總體規劃是否一致,與建筑物或地下設施是否有矛盾。

4、圖紙會審時應注意的問題:

⑴ 會審時,學?;ú块T要做好會審記錄;

⑵ 會審時,提出的問題和建議,屬于設計單位的,由設計單位負責解答與處理;屬于其他方面的由學?;ú块T負責處理解答;

⑶ 會審后,由學?;ú块T整理會審紀要,參加會審的單位同意后,由設計、施工、學?;ú块T蓋章、簽字,以此做為施工依據;

⑷ 會審紀要要有正式格式,要寫明會審時間、地點、主持人、參加單位和參加人,明確處理問題完成時間與完成單位,會審紀要作為該工程施工技術資料存檔。

5、施工組織設計和工程定位放線:

⑴ 施工組織設計的內容如下:

① 工程施工準備;

② 組織施工領導機構;

③ 制定工期保證體系;

④ 制定工程質量保證體系;

⑤ 制定施工方案與施工辦法;

⑥ 繪制施工總平面圖;

⑦ 制定工程材料與勞動力計劃;

⑧ 制定安全施工、工地文明施工措施;

⑨ 制定節約措施和冬雨季施工措施。

⑵ 復核施工放線與定位:

主要是按總平面圖位置進行平面控制與高程控制的核測。

6、工程質量檢查的依據如下:

⑴ 國家頒布的施工及驗收規范、技術操作規程、技術標準、質量檢驗評定標準;

⑵ 施工圖紙及說明、設計變更通知單、技術核定單、會審紀要、會議決定等;

⑶ 當地政府質檢部門規定的細節要求。

7、工程質量檢查與監督,確保工程質量的措施。

為了確保建設工程質量,學?;ú块T對工程建設應進行宏觀控制與微觀監督檢查相結合。

⑴ 宏觀控制。就是選好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嚴把材料質量關。

⑵ 對工程進行微觀監督。要求甲方代表切實地深入工程施工的各個環節中去進行監督檢查工作。突出以預防為主,把管理工作的重點從事后把關轉移到事先預防上來,從管理結果到管理因素,從依次檢查算總賬改為抓施工過程的管理上來。主要控制好兩個方面:一是施工隊的工作質量;二是工人操作工序質量。

⑶ 把好材料質量關。嚴格材料采購、進貨、質量檢驗程序,實行一票否決制。實行“三參與”,即采購材料選貨源時,參與看樣、取樣;參與檢查產品出廠合格證;參與確定進貨前、后,取樣作出試驗報告。

8、對建筑物、構筑物地基要組織設計、施工單位、質量監督部門進行驗槽,并對地基檢查處理。

9、對隱蔽工程進行檢查驗收。經檢查合格后辦理隱蔽工程驗收手續。如隱蔽工程未達到驗收條件,施工單位應采取措施進行返修,合格后,通知學?;ú块T重新檢查驗收。如果施工單位未通知隱蔽工程驗收自行隱蔽的,學?;ú块T有權提出檢查,其造成的費用及后果由施工單位負責。

10、對于給排水、采暖、通風、電氣安裝、設備安裝的試壓、試水、試運轉與調試,甲方代表必須參加全過程,并簽證試驗記錄。

11、對于建筑質量通病要采取防止措施,該漏的就讓它暢通,不該漏的決不能漏水。

12、工程質量檢驗評定。工程施工時,必須按照規范的規定施工。施工過程中或工程竣工后,必須按標準的規定驗評分項、分部及單位工程的質量等級。

第七條 施工現場及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管理:

1、現場管理。施工現場“三通一平”,拆遷、清理障礙、道路修建等這些為正式開工創造條件的工作均應由學校基建部門負責,可以委托施工單位施工。

2、安全管理。安全管理涉及的方面較多,院內交通、防火、防盜、材料堆放、電線使用與維護;閑雜人員及小孩不能進入施工現場,施工單位的工人不能到院內閑走亂串等等。施工安全管理,主要由施工單位負責,學校基建部門可以配合督促檢查,對于嚴重影響安全生產的現象須協助及時處理。

建設工程驗收條例范文6

關鍵詞:軌道交通;質量監督;實施模式

Abstract: In track traffic engineering investment, long construction period, high risk, quality accident happens, especially the major quality accident probability far more than housing construction characteristics, to do well the construction quality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in the original housing construction, municipal infrastructure quality supervision mode, exploration and innovation for Suzhou city rail traffic engineering quality supervision implementation mode.

Keywords: rail transit; quality supervision; Implement model

中圖分類號:D035.37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2095-2104(2012)

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第5號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規定》,江蘇省住建廳制定了《江蘇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監督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省廳實施細則),要求2012年1月1日施行。省廳實施細則對工程質量監督、監督采取的方式、內容作了明確規定。即工程質量監督,是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委托所屬的工程質量監督機構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對工程實體質量和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下簡稱質量責任主體)及檢測等單位的工程質量行為實施監督抽查的行政執法行為。工程質量監督采取抽查方式。抽查是指監督機構對工程質量責任主體及質量檢測單位的質量行為、工程實體質量隨機進行抽樣檢查活動。以下就我站依據省廳實施細則,總結4年多來蘇州軌道交通監管經驗,對監督工作實施模式做一探討。

一、軌道交通工程質量監督模式形成的思路

在我市住建局的領導下,我站自2008年起全面負責蘇州軌道交通工程質量監督工作。為搞好質量監督工作,我站組織監督人員認真學習國家法律、法規、《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規定》、《江蘇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監督工作實施細則》等。在原有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礎設施質量監督模式下,不斷改進、探索、創新蘇州市區軌道交通工程質量監督工作實施模式。

該模式制定必須具備以下四方面要求:一是軌道交通工程風險大,質量監督必須體現三從理念,即對施工質量問題必須“從小抓起、從早抓起、從嚴抓起”。必須管理督查整改到位;二是必須按細則要求突出巡查抽查,對巡查抽查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采取約談、不良行為記錄、行政處罰等法律手段,督促企業整改到位;三是軌道交通工程是民心工程,直接關系政府形象,在確保主體結構質量的前提下,還要特別監管使用功能、觀感等質量問題,特別是試運營后,出入口等關鍵部位的滲漏,不至于政府監管部門在出現滲漏后處于被動;四是突出質量通病的防治工作,以防為主,要求在工程交底時作專項布置,監管過程中有巡查抽查,竣工驗收前專項條件檢查。

二、軌道交通工程監管模式探索

分析省廳實施細則未實施前原有房屋和市政監督模式情況,質量監督主要是對質量責任主體各方質量行為的監督,通過結合監督控制點的設置進行監督管理,以引導企業加強自身質量管理能力、提高質量意識,最終實現工程質量水平的提高。監督控制點一般主要設置在主要分部和竣工驗收點位。質量監督站人員主要精力花在監督分部驗收工作中。比如樁基子分部、基礎、主體分部的驗收,實體已施工完畢,驗收時主要對該子分部或分部工程質量進行檢查,屬于事后控制。其最大的缺點是質量監督站人員不能及時發現工程施工質量問題或者已被隱蔽。而軌道交通工程風險大,工期緊,積累的質量問題可能還未等到分部驗收階段,已經出現施工搶險、人員傷亡等不可挽回的被動局面。

鑒于上述原因,我站在省廳實施細則未實施前,已意識到軌道交通工程質量監督不能完全照搬原有房屋和市政監督模式。必須在吸取原有模式優點的前提下,將事后控制為主的模式改為事前加強預控、事中巡查抽查,事后反查的一個全方位監督模式。

另外,蘇州軌道交通工程基建規模從2008年質監1號線24個站25.7公里擴大到2012年底質監2號線、4號線共78個站94公里,質量監督人員相對偏少,很難按照原有房屋和市政監督模式對每個單位工程作基本相同頻率的監督抽查工作。如果通過交底等事前預控的方式控制住各個標段單位工程總體施工質量,通過巡查抽查發現工程質量處于下坡狀態的個別標段,集中監管下坡標段,實行差別化管理,能夠抓住主要矛盾,在工作中比較切實可行。也就是在事前、事中、事后監管過程中發現行為或實體質量存在較嚴重問題時,必須加強對該標段的監督管理頻率,實行差別化監管,直至標段工程質量重回受控狀態為止。監管可采取幫助分析問題產生原因;要求施工、監理單位針對問題制定措施;督促責任主體各方規范行為;對責任主體各方采取處罰、不良行為記錄等。以下就我站學習省廳實施細則后,在2012年度采取事前、事中監管為主、事后反查監督為輔的監督模式過程中形成的一系列監管制度、措施做一探討:

1.加強軌道交通工程事前預控制定軌道交通工程質量目標

總結我站事前控制措施主要有:工程開工前的監督交底制度、質量責任主體各方行為檢查制度、施工單位質檢員押證制度以及單位工程質量驗收前的專項條件檢查制度,通過4項制度的落實,確保了軌道交通工程質量無事故目標。

1.1開工前的監督交底制度

工程中標后,施工、監理單位處于項目班子搭設階段。我站自受理質量監督申報后,必須在15個工作日內向質量責任主體各方進行第一次質量監督交底,會上我站告知《蘇州市軌道交通工程質量監督工作計劃》,同時針對質量責任主體各方行為以及常見質量通病專項講解,發放書面資料,要求施工、監理單位全面透徹領會工程質量法規、規范和技術標準的要求,完善工程質量管理體系,做好質量管理方案和質量通病的防治措施。

1.2質量責任主體各方行為檢查制度

質量責任主體各方行為是工程實體質量保證的關鍵。為此,我站在開工后多次采用隨機不通知的方式,對在建標段進行質量行為巡查抽查。針對建設單位的各項質量行為,重點檢查建設規劃許可證、審圖手續、中標通知書、施工許可證等的辦理情況,建設單位管理人員的到位情況,單位法人對工程項目負責人出具的授權委托書等質量崗位管理文件;針對勘察、設計單位主要審查資質證書、執業資格證書,圖紙會審及設計交底制度的落實情況,現場驗收和質量問題處理參與情況等質量行為;針對監理單位審查現場組織機構設置及人員基本情況,如監理項目班子人員崗位證書、總監變更情況、見證人員上崗證,以及監理規劃、細則、旁站監理方案等重要管理文件的編制及落實情況;針對施工單位主要審查現場項目質量管理班子以及質量管理制度、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的制定和落實情況。

1.3施工單位質檢員押證管理制度

參照我市建筑業安全監督站行之有效的對安全員押證管理制度,我站實行質檢員押證管理制度。其目的是保證工程質檢人員的有效配備,強化工程質檢人員的職權,落實每個標段的質檢人員的工作責任,從而強化工程實體施工質量。

1.4單位工程質量驗收前的專項條件檢查制度

根據《江蘇省城市軌道交通工程驗收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工程竣工驗收主要分四步,第一步是建設單位組織單位工程驗收;第二步是試運行之前建設單位組織的項目預驗收;第三步是試運營之前由工程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項目竣工驗收;第四步是試運營期滿由負責項目立項審批的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或其委托機構組織項目國家驗收。

針對以上竣工驗收步驟,我站在單位工程質量驗收前進行專項條件檢查工作。要求每個標段在單位工程質量驗收前,施工、監理單位必須聯系我站做驗前專項檢查。檢查主要質保資料和現場實體質量二部分,針對質保資料主要抽查各分部工程的驗收簽字情況;針對車站、區間主體結構除抽查結構實體外,還必須抽查使用功能和觀感質量,通過抽查初步了解工程質量驗收條件。針對容易滲漏水如誘導縫、井接頭、施工縫、出入口與車站交接縫、區間管片接縫等部位,我站要求施工單位在單位工程質量驗收前予以封堵完畢并完成全面自查,以免發生試運營后還在滲漏的情況發生。

2.制定9項監管制度加強事中控制力度

在建立標段工程差別化監管基礎上,我站在加強事中控制中,先后摸索建立了工程實體首件驗收監督制度、重復交底制度、聯合巡查制度、互動復查制度、異常數據臺帳制度、聯席會議溝通制度、重點監控制度、約談制度、交接驗收抽查制度等。

2.1工程實體首件驗收監督制度

軌道交通工程結構主體主要是車站和區間施工工程,按照規定,每道施工工序監理單位都應該嚴格把關。在質量監督過程中發現施工、監理單位對規范、設計要求等理解不夠全面,或技術人員責任心不夠等,造成原不符合下道工序施工的工序實際已進入下道工序施工的情況。我站設定了工程實體首件驗收監督制度,擬通過對首件驗收情況的監督,使質量責任主體各方在實體施工、設計要求以及規范要求等方面達成共識,糾正監理、施工單位管理人員可能存在的片面認識。對以下同樣工序的施工,起著一個示范引領的作用。

2.2重復交底制度

在質量監督過程中,發現仍存在部分質量行為、實體等方面有質量問題,考慮到是市實事項目,必須加強監督服務。我站建立重復交底制度,即在監督過程中發現逐漸暴露出的質量問題,及時進行針對性重復交底,該項措施能有效的控制好現場施工質量。

2.3聯合巡查制度

目前我站軌道交通質量監督力量有限,對關鍵工序、重要分部工程的全面深入監督工作有一定的難度,與軌道公司質量監管部門建立聯合巡查制度顯得尤為重要。截止2012年12月我站已與軌道公司項管部聯合巡查31次,發出“限期整改項目”與“一般整改項目”約1500余條。

總結聯合巡查制度主要有以下三方面優點:一是通過聯合巡查,與軌道公司質管部門對工程質量要求有了統一;二是聯合巡查提出的質量問題,在巡查過程中已得到互相溝通,加快了解決問題的速度;三是聯合巡查后,通過軌道公司的內部通報,我站對巡查情況的網上通報,對施工、監理單位有更大的威懾力,在軌道工程質量把關上起到了良好的效果。

2.4互動復查制度

在監督過程中,當發現施工工程質量或行為不符合要求時,我站建立互動復查制度。也就是將發現的質量問題在第一時間通知軌道公司質管部,或者要求他們發現質量問題后,第一時間通知我站。通過互動復查,迫使施工、監理單位對存在的問題高度認識,積極處理。

2.5異常數據臺帳制度

2010年9月中旬,廣州地鐵三號線北延段混凝土強度不合格無閉合處理在網上曝光,引起廣州市民強烈反應事件。為使異常數據都能夠有處理結果,杜絕不合格材料、試件用于工程實體,我站要求施工單位建立異常數據臺帳,要求監理單位對異常數據及時發出監理指令單,施工單位按監理指令單進行處理、閉合、回復,相關資料專門分開存放。

另外,我站還及時出臺了《關于檢測單位出具檢測評估報告的通知》,要求各檢測單位在軌道交通工程各標段交工驗收前按省建設廳《關于改變我省建設工程質量見證取樣檢測委托方有關事項的通知》的若干意見第十二條規定出具該施工標段的檢測評估報告。同時提供了《工程質量檢測評估報告》(模板),擬借助第三方檢測單位,使異常數據得到徹底閉合,消除工程質量隱患。

2.6聯席會議溝通制度

2009年3月始至2012年12月,我站已參加聯席會議45次,聯席會議由市住建局分管局長組織,參加聯席會議的有住建局分管局長、局質安處全體成員、市安監局、市監察局、軌道公司、安監站、質監站以及招標辦等相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會議就軌道工程當前工作情況、下月工作重點以及亟需解決事宜聽取各部門進行匯報和討論。通過參加聯系會議這個平臺,我站及時將軌道當前所存在的質量、行為等方面問題帶到聯席會議上,與相關單位進行溝通,形成一致意見,對下步監督明確了工作方向,每月所積累的質量隱患問題得到了及時解決,效果顯著。

2.7重點監控制度

質量監管過程中,發現質量問題多,對質量問題不重視的施工、監理單位,我站采取重點監控制度。要求施工、監理單位分析質量問題存在的主、客觀原因,制定切實可行的施工辦法去保證工程質量。同時我站也增加質監頻率,對該標段質量問題重點監控。

2.8約談制度

質量監督巡查或聯合巡查時,發現質量問題較為嚴重,涉及施工、監理單位技術人員不夠重視等原因時,我站實施約談制度。約談監理、施工單位的主要技術負責人。該項制度能從源頭把關,真正使監理、施工單位相關負責人引起充分重視,督促他們局部調整不稱職的監理、施工項目班子,采取相應措施,充實技術力量,對搞好工程質量起著積極作用。

2.9交接驗收抽查制度

考慮到軌道交通各車站主體、區間隧道陸續完工但又不具備主體驗收條件,下道工序如鋪軌、內裝、機電設備安裝等施工中標后需要進場施工。我站建立交接驗收抽查制度,要求建設單位組織交接雙方施工、監理、設計單位對涉及交接部分主體進行交接驗收,在《交接中間檢查記錄》表式欄簽字后方能進行下道工序標段的施工。

3.保留事后控制模式 反查分部驗收程序

根據省廳實施細則要求,今年我站將主要精力花在交底、巡查抽查、抽測、竣工驗收程序監督方面。對各分部的驗收工作,由原來的監督站全面監督分部驗收方式,改由監理單位組織各質量責任主體驗收后,我站進行監督反查的方式。要求監理單位必須在主要分部驗收組織前以短信或傳真等方式告知我站,我站采取事后監督的形式監督管理。對分部驗收是否具備條件、驗收程序是否符合要求、驗收資料是否齊全等程序進行把關。對不具備分部驗收條件或者驗收程序、實體質量不符合要求的分部驗收予以否決,責令整改,重新再由監理單位組織分部驗收,同時對相關責任單位采取約談、不良行為記錄、行政處罰等措施。通過近一年來的實踐,認為事后監督的方式更能調動質量責任主體各方對工程質量把關的積極性,更能把控施工質量。

三、結論

軌道交通工程投資大、工期長、風險高,發生質量事故,特別是重大質量事故的概率遠遠超過房屋建筑工程。我站按照建設部第5號令以及省廳實施細則要求,對行為、程序、實體進行監督??紤]軌道交通工程規模不斷擴大,監督人員偏少等情況,實行差別化監管可以抓住主要矛盾。事前預控、事中巡查抽查、事后反查的監督模式有利于在最早的時間發現質量隱患,將質量隱患扼殺在萌芽狀態中。各項監管制度是確保工程質量始終處于受控狀態的根本保證。而真正要做到確保軌道交通工程質量始終受控,最重要的還是質量責任主體各方的共同努力,要及時發現質量問題,及時處理質量問題。軌道交通工程質量問題絕對不能累積,只要有軌道施工的地方,就必須有質量責任主體各方各負其責,管理質量。我站將在蘇州市住建局的領導下,進一步強化細化軌道交通工程監管措施,在工作上堅持“高度重視”,在措施上堅持“切實落實”,抓好質量責任主體各方質量行為,加強動態監管,堅持常抓不懈,以確保軌道交通工程質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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