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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運營報告范文1
根據州交警支隊《臨夏州xx年春運道路交通安全宣傳工作實施方案》臨州公交支發【xx】12號文件精神,在今年為期40天的春運安全宣傳工作中,臨夏市公安局交警大隊高度重視,精心組織,緊緊圍繞上級主管部門的統一部署和指示精神,不斷加大工作力度,積極采取各種有效措施,狠抓源頭管理,強化宣傳教育,開展了多種行之有效的春運交通安全宣傳活動。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和諧、平安、迎春運”市交警大隊春運道路交通安全宣傳工作總結報告,歡迎大家閱讀。
根據州交警支隊《臨夏州xx年春運道路交通安全宣傳工作實施方案》臨州公交支發【xx】12號文件精神,在今年為期40天的春運安全宣傳工作中,臨夏市公安局交警大隊高度重視,精心組織,緊緊圍繞上級主管部門的統一部署和指示精神,不斷加大工作力度,積極采取各種有效措施,狠抓源頭管理,強化宣傳教育,開展了多種行之有效的春運交通安全宣傳活動,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現將春運期間道路交通安全宣傳工作情況總結如下:
一、領導重視,精心組織,周密部署。
大隊以“壓事故、保安全、保暢通”為目標,以“和諧、平安、迎春運”為主題,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全力以赴開展了春運交通安全管理的各項工作。保證了春運工作有條不紊的順利進行并取得了實效,大隊成立了由臨夏市公安局副局長,交警大隊大隊長馬旭東任組長,教導員王虹霞、副大隊長馬小龍、玉、秦文鵬、副教導員石小軍任副組長,各室、所、隊負責人為成員的春運道路交通安全宣傳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宣傳中隊。通過多種形式的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有效的增強了廣大交通參與者的文明交通意識、安全意識、從源頭遏制了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
二、強化源頭管理,狠抓預防工作,切實把緊把好預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第一道防線。
大隊將“文明交通行動計劃”和冬季交通安全宣傳特點有機的結合起來,貫穿到了春運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中,認真策劃,精心組織,形成了集中宣傳態勢,從源頭上防范超速、超員、疲勞駕駛,酒后駕駛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的發生。
1月19日春運第一天,大隊聯合當地文明辦等有關部門舉辦了“xx年春運交通安全宣傳啟動日”活動,啟動儀式當天,臨夏州公安局交警支隊支隊長楊國宗、副支隊長石建華、州支隊法制宣傳科科長婁仲彥等出席儀式,并組織各運輸企業及相關單位300多人參加了會議。通過開展文明交通倡議、宣誓、志愿者服務等系列活動,拉開了春運道路交通安全宣傳工作的序幕。在隨后的1月28日、2月10日、2月20日專題宣傳活動中采取了有效措施:
一是加強對客車、校車、出租車等客運車輛的安全檢查和駕駛人的安全教育工作,切實強化駕駛人提高預防道路交通事故的責任意識,對一些安全意識不強,不同程度發生過責任事故的客運駕駛人進行了面對面的宣傳教育,從源頭上堵塞漏洞,減少事故隱患;二是組織民警深入到客運企業、單位檢查督促春運工作各項制度的落實情況,組織召開客運企業領導、管理人員、車主、駕駛員的安全教育會,觀看宣傳展板、宣傳光盤、散發宣傳資料,巡回舉辦道路交通事故圖片展等,力求教育面達到了100%。
三、夯實“春運安全宣傳”落實,加大交通安全教育力度,突出“多、新、全”為春運宣傳開辟廣泛陣地。
大隊加強了重點場所的宣傳教育,在車管分所、事故處理室、違法處理崗位等窗口單位設置了春運交通安全宣傳區,懸掛、張貼了宣傳標語橫幅、展出事故展板掛圖,滾動播出宣傳光盤、散發宣傳資料,大隊利用新安裝在中心廣場、北濱河東路、單位各大廳門口的led顯示屏全天候滾動播放了春運安全警示語。以“五進”宣傳為基礎,大力加強了客運企業及其駕駛人、農村群眾和中小學等重點群體的宣傳教育,把執法、宣傳、服務三者結合起來,突出了宣傳教育的針對性和有效性,不斷提高宣傳效果。
四、加強對事故黑點路段的安全隱患排查,確保道路安全、暢通。
在春運正式啟動前,大隊再一次對轄區內所有道路進行了一次交通安全隱患排查,對存在的事故黑點路段和安全隱患做到臺帳清楚,心中有數。對已經排查出來但尚未得到治理的隱患路段和事故易發、多發路段,及時設立警示標志,改良通行條件。
五、加強督促檢查,確保措施到位。
春運期間,大隊積極部署,抽調警力組成工作組,深入一線,督導檢查工作,工作小組成員切實高度負責,深入一線,靠前指揮,督查、了解、指導春運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力求春運工作不失控,不失管的順利進行,真正做到思想認識到位、交通安全宣傳到位、源頭管理到位、巡邏管控到位、違法行為查處到位、督促檢查到位。
根據統計,大隊在春運期間累計出動警力57人次,出動警車21臺次,懸掛橫幅8條,拱門1個、立柱2組、展出展板50張、散發資料11000,受教育23023人次。同時,民警在日常工作中還在飯店、餐館、酒吧等易發生酒后駕車的場所進行有針對性的專題宣傳。
安全運營報告范文2
第一條(目的依據)
為了保障城市軌道交管,維護乘客合法權益,促進城市軌道交通發展,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成都市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城市軌道交通的運營及相關管理活動。
第三條(術語含義)
本制度所稱城市軌道交通,是指地鐵、輕軌等城市快速軌道公共客運系統。
城市軌道交通設施設備包括城市軌道交通的路基、軌道、隧道、高架道路(含橋梁)、車站(含出入口、通道)、通風亭、冷卻塔、停車場、車輛段及控制中心、站場、車輛、機電設備、變電站(所)及其附屬設施、設備、標志等。
第四條(管理原則)
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應當遵循安全第一、科學管理、規范服務、高效便捷的原則。
第五條(監管部門)
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對本市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實施監督管理。
市安監、公安、城管、規劃、建設、環保、衛生、國有資產監管等部門,依照各自職責對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實施監督管理。
城市軌道交通沿線區(市)縣人民政府及成都高新區管委會應當配合做好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的保障及沿線設施設備的保護工作。
第六條(運營單位)
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單位(以下簡稱運營單位)應當依法承擔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責任,加強運營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運營責任制度,完善安全運營條件,確保運營安全。
第二章建設與運營的銜接
第七條(建設安全要求)
城市軌道交通工程的規劃、建設,應當考慮安全運營的需求,并預留換乘和疏散空間。
城市軌道交通工程項目申請報告、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中應當確定列車運行、調度指揮、運營輔助系統、安全防范和檢查系統、維修保障系統、換乘和疏散系統、人員組織等內容,并經過運營安全評估。
第八條(試運行管理)
城市軌道交通工程完工后,建設單位應當依法辦理初步驗收。初步驗收合格后,建設單位應當向運營單位提供技術檔案和相關資料,對設施設備進行調試和安全測試,并會同運營單位組織試運行。試運行期不得少于3個月。
第九條(試運營管理)
城市軌道交通項目試運行合格后,運營單位應當向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提出試運營基本條件的評審申請,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門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進行試運營基本條件評審,試運營基本條件評審合格并經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可以進行試運營。試運營期間,運營單位應當按照設計標準和技術規范,對設施設備運行情況和運營狀況進行安全監測和綜合驗證。試運營期限不得少于1年。
第十條(正式運營條件)
試運營期滿,建設單位依法報相關部門組織軌道交通工程竣工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交付正式運營。運營單位應當在投入正式運營30日前書面告知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門。
第十一條(保護區范圍)
下列范圍為城市軌道交通控制保護區:
(一)地下車站和隧道結構外邊線外側五十米內;
(二)地面和高架車站、地面和高架線路結構外邊線外側三十米內;
(三)出入口、通風亭、冷卻塔、主變電所、殘疾人直升電梯等建筑物、構筑物外邊線和車輛基地范圍外側十米內。
第十二條(保護區管理)
城市軌道交通控制保護區內嚴格控制下列可能影響安全運營的作業:
(一)新建、改建、擴建或者拆除道路、建筑物、構筑物;
(二)從事建設勘察、鉆探、打樁、挖掘、爆破、地下頂進、灌漿、降水、錨桿、錨索等可能影響城市軌道交通安全的作業;
(三)敷設、埋設、架設污水、雨水、排洪溝渠及電力隧道、高壓線路(方桿)等管線和其他需跨越或橫穿城市軌道交通的設施;
(四)在過河(湖)隧道段修建塘堰、開挖河道水渠、疏浚河道、泄洪排水、采石挖砂、打井取水;
(五)其他對城市軌道交通設施安全產生影響的大面積增加或減少載荷的活動。
確需在城市軌道交通控制保護區內進行上述作業的,作業單位應當制定專項施工方案和安全防護方案(包括監測方案),在征得運營單位同意并依法辦理有關行政許可手續后方可施工。作業單位應當將經批準的施工方案和安全防護方案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門等相關部門備案。
上述作業對城市軌道交管有較大影響的,安全防護方案還應當通過專家審查論證,并委托專業機構對作業影響區域進行動態監測。出現危及運營安全的情形時,作業單位應當立即停止作業,采取補救措施,并報告許可作業的行政管理部門、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和運營單位。
第十三條(相關區域管理)
禁止在城市軌道交通出入口、通風亭五十米范圍內存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物品。
在城市軌道交通高架垂直投影區域內不得擅自停放機動車輛、搭建設施、作業、堆物等。
第十四條(改擴建要求)
運營單位對城市軌道交通進行擴建、改建和設施改造的,應按照建設工程相關法律法規及程序執行。運營單位應當制定安全防護方案,并報市建設、交通等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運營單位在進行擴建、改建和設施改造,需要暫停城市軌道交通運營或改變運營時間的,應當向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并在實施前提前10日通過媒體以及車站、列車廣播等方式向社會公告。
第十五條(障礙物控制)
禁止在地面軌道線路上設置平面交叉道口和人行過道。在城市軌道交通地面或者高架線路彎道內側,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修建妨礙行車瞭望的建筑物、構筑物或者種植妨礙行車安全的植物。
第三章運營服務和安全管理
第十六條(行業監管部門職責)
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制定城市軌道交通運營服務標準及規范;
(二)會同市公安、城管等部門制定城市軌道交通乘客守則,并向社會公布;
(三)受理公眾對運營單位服務質量的投訴,軌道交通運營服務年度評估報告;
(四)對運營單位服務質量、安全行車、車站設施、列車設施、站容秩序、票務管理、投訴處理、遵章守紀、社會評議等方面進行考核,考核結果作為考評運營單位的主要依據;
(五)依法應當履行的其他職責。
第十七條(運營單位服務職責)
運營單位應當履行下列服務職責:
(一)依據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運營服務標準及規范,建立駕駛、調度和站務工作等主要崗位的服務作業標準以及車站、列車設施設備和線路運營管理標準,并制定相應的管理制度;
(二)向乘客作出服務承諾并向社會公布,為乘客提供安全、正點的服務;
(三)在車站醒目位置公布首末班車行車時間和換乘指示。列車因故延誤15分鐘以上或者調整首末班車行車時間的,應當及時告知乘客。列車因故延誤30分鐘以上的,應當及時向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四)保障車站公共服務設施正常使用;
(五)應當履行的其他服務職責。
第十八條(投訴處理)
運營單位應當建立投訴受理制度,公開投訴電話,接受乘客投訴。
運營單位對乘客投訴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作出答復。投訴人對答復有異議的,可以向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投訴。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乘客投訴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將調查情況、處理結果書面告知投訴人。
第十九條(運營單位安全職責)
運營單位依法承擔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運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具備與運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知識和管理能力,應當經過安全培訓,持證上崗。特種作業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
運營單位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列車駕駛、調度、行車值班等崗位的工作人員應當經培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
運營單位應當采取多種形式,向社會公眾宣傳有關城市軌道交管的法律法規和安全知識。
第二十條(安全設施)
運營單位應當在城市軌道交通線路沿線、站臺、站廳、電梯扶梯、疏散通道、出入口、通風亭、列車內及其他運營場所的醒目位置設置保障城市軌道交管的各類導向、疏散、提示、警告、限制、禁止等標志,并定期進行檢查和維護。
運營單位應當嚴格按照反恐、消防管理、事故救援等有關規定,按國家相關標準配置滅火、報警、防汛、防爆、防毒、防護監視、疏散照明、逃生、救援等器材和設備,并定期檢查、維護、更新,保持其完好有效。
運營單位應當對城市軌道交通設施進行管理和維護,定期對土建工程、車輛和運營設備進行檢查、維護,確保其處于安全狀態。檢查和維護記錄應當保存至土建工程、車輛和設施設備的使用期限到期。
安全設施設備無法滿足運營安全實際需要或者安全設施規范標準修改的,運營單位應當及時予以整改。
第二十一條(安全生產檢查)
運營單位應當定期對城市軌道交通進行安全生產檢查,對運營情況進行安全評估,及時發現并消除安全隱患,保證城市軌道交通的安全運營。
在發生地震、火災、洪水等重大災害后,運營單位應當對城市軌道交通設施設備進行安全性檢查,確認符合安全運營條件后,方可恢復運營。
第二十二條(安全檢查)
公安機關應當制定城市軌道交通安全檢查規范,對安全檢查工作人員進行備案,并對安全檢查工作進行指導、檢查和監督。安全檢查規范應當包括違禁品范圍、安檢點設置、安全檢查工作人員條件及崗位設置、安檢設施設備配置和操作規程等內容。
運營單位應當對安全檢查工作人員進行培訓,并按照安全檢查規范對進入城市軌道交通車站人員攜帶的物品實施必要的安全檢查。安全檢查工作人員應當嚴格按照安全檢查規范實施安全檢查。
進入城市軌道交通車站的人員應當接受、配合安全檢查。不接受安全檢查的,運營單位工作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城市軌道交通車站;拒不接受安全檢查強行進入城市軌道交通車站或者擾亂安全檢查現場秩序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第二十三條(環境衛生)
運營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標準落實環境污染防治措施。
運營單位應當建立公共場所環境衛生管理制度,落實環境衛生管理措施,保持車站、列車的整潔衛生。
第二十四條(廣告設施、商業網點)
在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區域內設置廣告設施和商業網點,應當符合城市軌道交通車站規劃布局方案,并不得影響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安全。
廣告設施、商業網點應當采用防火材料,并符合消防法律、法規、規章和技術規范的規定。運營單位應當加強對廣告設施、商業網點的安全檢查。
在城市軌道交通設施范圍內拍攝電影、電視劇或者廣告,應當征得運營單位同意,并不得影響城市-
軌道交通正常運營。
第二十五條(運營保障)
供電、供水、通訊等單位應當保障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用電、用水、通訊等需要。
第四章乘客行為規范
第二十六條(乘客守則)
乘客應當遵守城市軌道交通乘客守則和社會公德,接受、配合城市軌道交通工作人員的管理,共同維護乘車秩序。
第二十七條(票務管理)
城市軌道交通票價實行政府定價,運營單位應當執行政府依法確定的票價(含票價優惠)并予以公布。
乘客應當使用有效車票乘車,不得無票或使用無效車票乘車;不得持偽造、變造的優惠乘車證件或者冒用他人優惠乘車證件購票乘車。
城市軌道交通因故不能正常運行時,乘客可持當次有效車票要求運營單位按照購票金額退還票款。
第二十八條(禁帶物品)
禁止攜帶下列物品和動物進站,違反規定者,運營單位有權拒絕其進站乘車:
(一)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腐蝕性、放射性等危險品;
(二)非法持有的槍械彈藥和管制器具;
(三)妨礙公共衛生的物品;
(四)犬只等寵物以及其他可能妨礙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安全的動物;
(五)易污損設施、有嚴重異味、無包裝易碎和尖銳的物品;
(六)充氣氣球、鐵鋸、鐵棒、自行車(含電動自行車)、運貨平板車等;
(七)長、寬、高之和超過1.8米或長度超過1.6米或重量超過30公斤的物品;
(八)影響公共安全、運營安全的其他物品。
第二十九條(危害運營安全的禁止行為)
禁止下列危害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安全的行為:
(一)擅自操作有警示標志的按鈕、開關裝置,非緊急狀態下動用應急或者安全裝置;
(二)移動、遮蓋或污損警示標志、疏散或導向標志、測量設施以及安全防護設備;
(三)在軌道上放置、丟棄障礙物,向列車、工程車、軌道、通風亭、自然通風井、接觸網等城市軌道交通設施投擲物品;
(四)損壞軌道、隧道、車站、車輛、電纜、機電設備、安防設備、路基、護坡、排水溝等設施設備;
(五)攔截列車、阻斷運輸;
(六)故意干擾城市軌道交通專用通訊頻率;
(七)擅自進入軌道、隧道、通風亭、自然通風井或者其他有警示標志的區域;
(八)攀爬、翻越或推擠圍墻、欄桿、閘機、車輛、安全門、屏蔽門等;
(九)強行上下車;
(十)在車站、列車車廂、通風亭、自然通風井等城市軌道交通設施范圍內點火;
(十一)阻擋車門、屏蔽門或安全門的正常開啟或關閉;
(十二)在運行的自動扶梯上逆行;
(十三)危害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安全的其他行為。
第三十條(影響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禁止行為)
禁止下列影響城市軌道交通公共秩序、公共場所容貌、環境衛生的行為:
(一)在車站內擺攤設點,在車站或列車內兜售或派發物品、散發廣告宣傳品等;
(二)在車站或列車內隨地吐痰、便溺、吐口香糖及亂扔果皮、紙屑、包裝物等;
(三)在車站、列車或其他城市軌道交通設施設備上涂寫、刻畫、張貼、懸掛物品等;
(四)在車站或列車內吸煙、躺臥、乞討、賣藝、撿拾廢品等;
(五)在車站或列車內追逐打鬧、大聲喧嘩、彈奏樂器、踩踏座席等;
(六)在車站內停放車輛,在車站或列車內滑滑板、騎獨輪車等;
(七)影響城市軌道交通公共秩序、公共場所容貌、環境衛生的其他行為。
第三十一條(特別規定)
精神病患者、智障者、行動不便者、學齡前兒童應當在健康成人的陪護下進站乘車。
運營單位有權拒絕醉酒者、赤腳者、赤膊者、患有危及他人健康的傳染病患者以及其他不適宜乘坐城市軌道交通者進站乘車。
第五章應急和事故處理
第三十二條(應急預案)
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市公安、安監等部門制定成都市城市軌道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
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城市軌道交通與地面交通應急保障聯運機制,公共交通運營單位應當全力配合。
運營單位應當根據成都市城市軌道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制定本單位的具體應急預案,并報市交通、安監、公安等部門備案。
第三十三條(應急準備)
運營單位應當根據實際運營情況制定地震、火災、水災、停電、反恐、防爆等專項應急預案。
運營單位應當建立應急救援組織,配備救援器材設備,儲備應急救援物資,開展應急救援培訓,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針對演練中發現的問題,及時修改相關專項應急預案,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第三十四條(故障處置)
運營單位因城市軌道交通設施發生故障而影響運行時,應當及時排除故障,盡快恢復運營。暫時無法恢復運營的,運營單位應當組織乘客疏散和換乘,同時向社會公告并報告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門。
第三十五條(大客流處置)
因節假日、大型群眾活動等原因引起客流量上升的,運營單位應當及時增加運力,疏導乘客。
在城市軌道交通客流量激增,嚴重影響運營秩序,可能危及運營安全的情況下,運營單位應當采取限制客流量的臨時措施,并在城市軌道交通入口區域以醒目的方式及時向社會公告,確保運營安全。
第三十六條(惡劣氣候處置)
城市軌道交通列車在地面或高架線路行駛中遭遇冰雹、雨、雪、霧、結冰、沙塵等影響運營安全的氣象條件,運營單位應當啟動應急預案,并按照操作規程進行安全處置。
第三十七條(暫停運營)
遭遇自然災害、惡劣氣象條件、重大疫情等嚴重影響城市軌道交通安全的突發事件,并且無法采取措施保證安全運營時,運營單位可以暫停線路或者部分路段的運營,組織乘客疏散,同時向社會公告并向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城市軌道交通暫停運營或者縮短運營時間時,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做好客運協調和安排工作。
第三十八條(協同處置)
發生自然災害、安全事故或者其他突發事件時,運營單位應當按照應急預案組織力量迅速開展應急搶險救援,疏散乘客,防止事態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同時向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門等相關部門報告。乘客應當服從運營單位的指揮。
突發事件發生后,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門等相關部門應當根據突發事件的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啟動應急預案并組織實施,及時恢復城市軌道交通運營。
第三十九條(生產安全事故處理)
城市軌道交通運營中發生生產安全事故,運營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立即如實報告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不得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毀滅有關證據。
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接到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后,應當按照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及時進行事故調查和處理。
第四十條(人員傷亡事故處理)
城市軌道交通運營中發生人員傷亡事故,應當按照先搶救受傷者,及時排除故障,恢復正常運行,后處理事故的原則處理,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運營單位應當保護事故現場、保留證據、維護秩序。公安機關應當及時對事故現場進行勘查、檢驗,依法處理現場,出具傷亡鑒定結論。市民政部門及沿線區(市)縣相關部門應當協助做好安撫及善后工作。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阻礙城市軌道交通正常運營。人員傷亡事故的善后工作,由運營單位與傷殘者、死者近親屬依法協商處理。
第四十一條(賠償責任)
在運營過程中發生乘客傷亡時,運營單位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但能夠證明傷亡是由乘客故意或者乘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除外。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四十二條(違反保護區管理的責任)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可并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違反本制度第十二條第二款,作業單位在城市軌道交通控制保護區內施工,未按規定制定、實施專項施工方案或安全防護方案(包括監測方案),或者未征得運營單位同意的;
(二)違反本制度第十四條第一款,運營單位對城市軌道交通進行擴建、改建和設施改造,未制定安全防護方案的。
第四十三條(違反運營管理的責任)
運營單位有下列第(一)至(五)項行為之一的,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予以警告,可并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有下列第(六)至(十三)項行為之一的,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予以警告,可并處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違反本制度第十七條第(一)項,未建立駕駛、調度和站務工作等主要崗位的服務作業標準或車站、列車設施設備和線路運營管理標準,或者未制定相應的管理制度的;
(二)違反本制度第十七條第(三)項,未在車站醒目位置公布首末班車行車時間和換乘指示,或者列車因故延誤或者調整首末班車行車時間,未及時告知乘客的;
(三)違反本制度第十八條,未建立投訴受理制度或者拒絕接受乘客投訴的;
(四)經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查證確屬運營單位責任的乘客投訴,每100萬乘客人次超過5次的;
(五)未遵守運營服務規范和承諾,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六)違反本制度第十九條第三款,未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或者列車駕駛、調度、行車值班等崗位工作人員無證上崗的;
(七)違反本制度第二十條,未設置、配置各類標志、器材、設備,或者未定期檢查、維護標志、器材、設施設備的;
(八)違反本制度第二十一條第一款,未定期進行安全生產檢查或安全評估的;
(九)違反本制度第三十三條,未制定專項應急預案,未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者未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的;
(十)違反本制度第三十四條,發生運營故障,暫時無法恢復運營,未及時組織乘客疏散的;
(十一)違反本制度第三十五條第二款,在城市軌道交通客流量激增,嚴重影響運營秩序,可能危及運營安全的情況下,未采取限制客流量的臨時措施的;
(十二)違反本制度第三十六條,遭遇冰雹、雨、雪、霧、結冰、沙塵等影響運營安全的氣象條件,未按照應急預案和操作規程進行處置的;
(十三)違反本制度第三十七條第一款,暫停運營,未及時向社會公告并向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報告的。
第四十四條(危害運營安全的責任)
違反本制度第十五條,影響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安全的,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對個人處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對單位處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違反本制度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第(一)至(五)項、第(七)至(十三)項,由運營單位依職責進行處置,運營單位不能處置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違反本制度第二十九條第(六)項,干擾城市軌道交通專用通訊頻率的,由無線電管理機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處理;構成治安違法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五條(違反票務管理的處理)
違反本制度第二十七條第二款,無票或使用無效車票乘車的,乘客應當按出閘站線網單程最高票價補交票款,運營單位可視其情節加收最高不超過線網單程最高票價五倍的票款;持偽造、變造的優惠乘車證件或者冒用他人優惠乘車證件購票乘車的,運營單位可視其情節加收最高不超過線網單程最高票價五倍的票款。
偽造、變造車票或者使用偽造、變造車票,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六條(相關責任)
違反本制度第十三條、第三十條以及本制度有關規劃、建設、交通、安全生產、城市管理、治安、消防、衛生、通訊、物價、民政、突發事件應對等規定,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已有法律責任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四十七條(權利救濟)
當事人對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門等行政機關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規定,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當事人對具體行政行為逾期不申請復議,不提訟,又不履行的,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門等行政機關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四十八條(責任追究)
行政機關、運營單位及其工作人員、或者的,由行政監察部門或其所在單位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章附則
安全運營報告范文3
關鍵詞 城市軌道交通, 運營管理, 綜合安全管理體系
軌道交通綜合安全管理體系已經成為世界各大中城市不容忽視的問題。
1 城市軌道交通綜合安全管理體系
1. 1 目標和原則
城市軌道交通綜合安全管理體系的目標是:使城市軌道交通的安全生產與管理達到預先設定的標準,使事故等級和事故頻率控制在預先規定的范圍內。建立城市軌道交通綜合安全管理體系應遵循差異性、明晰性、法律性和程序性原則。
1. 2 內容
城市軌交交通綜合安全管理體系的內容如圖1 所示。
圖1 城市軌道交通綜合安全管理體系的內容
其中法律法規體系是指專門針對城市軌道交通行業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規或其他法律法規中的有關條款,具有規定性、穩定性和強制性特點,是城市軌道交通綜合安全管理體系正常運作的前提和保證。
運營企業內部安全管理體系包括運營企業安全管理制度、行車組織安全管理、設備安全管理和人力資源安全培訓等內容。該體系貫穿于其他各體系之自然界的各種自然災害以及各種軟硬件設備故障都會引發城市軌道交通安全事故,各種社會政治經濟矛盾和個別人的不健康心理也為城市軌道交通帶來了不安全因素。而城市軌道交通運輸組織專業性強、技術設備復雜、客流量大、日周期性強、高峰低谷落差顯著、時效性強,其建設一般又采取地下或高架形式,因此提高安全管理有效性和事故救援的難度均較大。此外,安全事故會降低軌道交通的可信賴度,形成社會疑懼心理,在一個長時間段內影響經濟發展和居民生活。近一段時間以來,國內外城市軌道交通安全事故時有發生,2003 年2 月的韓國大邱地鐵火災更是震驚世界。為此,建立和完善城市中并將其有機結合起來, 是城市軌道交通綜合安全管理體系的核心和主體。
事故預防體系是指針對各種事故發生的可能性, 對人、設備、管理以及環境的要求體系, 包括對行車、設備、職工傷亡、旅客傷亡、火災、水災、震災、風災、爆炸、投毒等各種事故的預防。
事故處理與調查體系包括受傷人員搶救和死難人員善后處理、搶修和重建、勘測和分析、責任劃分及事故報告等內容。
對運營企業的檢查評估體系主要包括對安全管理體系的評估、對安全生產標準執行情況的檢查以及相應的獎罰措施。
規劃建設安全要求體系和設備質量安全要求體系主要是指城市軌道交通項目規劃建設和設備制造必須達到安全要求, 以及投入運營后一定時期內對這些要求符合程度的規定。
1. 3 機構和職能
針對城市軌道交通綜合安全管理體系的內容, 借鑒其他行業安全管理工作的經驗, 城市軌道交通綜合安全管理體系的主要組成部門如圖2 所示。各部門的職能如后。
圖2 城市軌道交通綜合安全管理體系機構組成
國家和地方城市軌道交通安全監管部門: 出臺行政法規; 制定行業安全管理政策和安全管理目標; 依法對運營企業、規劃建設企業以及設備生產和進出口企業實施安全監管; 向運營企業頒發安全許可, 向設備制造和進出口企業、規劃建設企業頒發安全資質證書; 指導運營企業建立內部安全管理體系, 定期對運營企業的安全管理工作進行檢查和評估; 負責組織重大事故調查并提供事故調查報告; 負責對公安、消防、醫療等部門的組織協調工作。
運營企業: 建立健全企業內部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科學合理的設置企業內部安全管理部門; 綜合運用各種管理手段, 圍繞運營組織開展安全管理工作, 主要包括行車安全管理、設備安全管理、人力資源安全培訓等; 在法律法規規定的范圍內, 對乘客行使安全管理職能; 搜集、積累、分析城市軌道交通安全管理信息資料; 接受監管部門的檢查和評估, 按要求向其提交安全工作報告及其他與安全管理工作相關的文件, 協助其做好重大事故處理和調查工作; 加強與公安、消防、醫療等部門的聯系與合作, 確保部門間的協作達到城市軌道交通綜合安全管理體系的要求。
公安、消防和醫療部門: 負責各自職能范圍內與軌道交通相關的安全管理工作, 主要包括打擊以城市軌道交通設施和乘客為目標或以城市軌道交通設施為主要場所的治安犯罪、火災的預防和撲救以及救治各類事故中的受傷人員。另外, 消防部門還對運營企業實施消防監管。
規劃建設企業: 在規劃和建設過程中貫徹有關安全規定; 向城市軌道交通安全監管部門提交工程圖紙或報告施工中有關安全設施的進展和完成情況。設備生產和進出口企業: 按照有關安全要求組織產品的生產和進口; 將產品送檢或提品質量檢驗報告。
2 建立綜合安全管理體系建議
2. 1 完善法制法規建設
目前我國城市軌道交通行業安全法規尚屬空白,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均沒有針對城市軌道交通的具體規定。立法空白導致通過行政手段來建立和運作城市軌道交通綜合安全管理體系。與法建手段相比, 行政手段雖然同樣具有強制性, 但在穩定性和明晰性方面卻相去甚遠, 這將給城市軌道交通綜合安全管理工作帶來隱患。在全國性法律法規立法條件尚不成熟的情況下,可以首先推動地方立法,對城市軌道交通綜合安全管理體系做出規定,如《上海市軌道交通管理條例》。
2. 2 完善安全監管機構設置
我國對軌道交通行使安全監管職能的部門往往機構規模小、專業人員缺乏、兼職情況多,難以有效行使安全監管職能。目前應在已具有軌道交通設施的城市試點建立由安全管理專家和專業技術人員組成的軌道交通安全監管部門,該部門獨立于運營企業之外;其權利和責任由相關法律法規進行明確規定。日后根據行業的發展程度,在適當時機建立全國性城市軌道交通安全監管部門。安全監管部門可以獨立設置,也可以與其他監管職能合并建立統一的行業監管部門。
2. 3 建立設備質量安全要求體系
城市軌道交通綜合安全管理體系的設備依賴性較高。目前我國亟待建立科學規范的針對不同地理環境、不同軌道交通類型的設備質量安全要求體系。城市軌道交通項目運營初期往往盈利性較差,在制定上述規定時應充分考慮差異性原則,針對某一類型、級別的軌道交通項目制定必備安全設備規定,強制要求投入。而對于其他安全設備,則由投資方和運營企業依據實際情況選擇投入。
2. 4 強化安全審核和評估工作
在軌道交通項目投入運營之前,運營企業必須通過安全監管部門會同消防等部門的初檢和安全評估,安全認證必須成為申請運營許可證的必備條件之一。進入運營階段,安全監管部門必須定期對運營企業進行安全檢查,還可以指定專業科研或咨詢機構對運營企業進行安全評估,責令運營企業對檢查評估中發現的問題進行整改。必要時安全監管部門可以吊銷運營企業的運營許可。
2. 5 強化安全教育
一方面要加強對運營企業員工的安全意識和技能教育。另一方面要大力向乘客宣傳并督促其遵守軌道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普及和強化緊急狀態下的逃生技能培訓。
3 結語
在“ 十五”規劃中,國家正式提出了發展城市軌道交通的戰略,預算投資約2 000 億元,各城市申請立項的擬建線路總長度約2 000 km 。城市軌道交通行業的產品是旅客的空間位移,而乘客的人身和財產安全則是首要質量要求。綜合安全管理體系的建立和完善必將為我國城市軌道交通行業的健康發展奠定良好的基礎。 參考文獻
1 孫章,何宗華,徐金祥. 城市軌道交通概論. 北京:中國鐵道出版社,2000. 253~254
2 季令,張國寶. 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組織. 北京:中國鐵道出版社, 1998. 7~8
安全運營報告范文4
一夜之間,有著“東方威尼斯”美譽的江南水鄉紹興變身為全球“黑客之都”。
當地時間3月25日,美國賽門鐵克公司了3月份MessageLabs Intelligence研究報告,指在當月全球有針對性的惡意電子郵件攻擊中,有21.3%源自中國紹興市。
很快,英國《星期日泰晤士報》等外媒援引此報告,稱“中國東部的一座城市,已經被確認為網絡間諜的世界中心。黑客的主要目標是亞洲防務政策的專家和人權活動人士?!?/p>
此前的2月18日,美國《紐約時報》曾報道說,谷歌及數家美國公司遭遇的“黑客襲擊”事件與山東藍翔高級技工學校和上海交通大學有關。
一個多月之后,“中國黑客代言人”這頂帽子被傳到了紹興頭上。
小城波瀾
消息很快在小城掀起了一場波瀾。
在紹興當地頗具人氣的“紹興E網”論壇上,紹興人對此事討論熱烈,但多稱之為笑話――“紹興盛產師爺,不產黑客?!薄半y道藍翔技校在紹興開了分校?”“黑客之都?被黑客操縱的‘肉雞(被黑客入侵種植木馬病毒的電腦)’之都更合適?!?/p>
“我的第一反應是覺得很無聊。”朱偉健在紹興市人民醫院從事信息化工作10多年,他對《財經國家周刊》記者表示,紹興是一座夾在杭州和寧波中間的小城市,整體計算機網絡水平并不高,“更像是一個安居的城市?!?/p>
也有猜測認為,惡意郵件攻擊事件可能與紹興市發達的紡織外貿業有關――位于紹興市內的中國輕紡城市場,是亞洲規模最大的紡織品專業批發市場。
但這種說法被中國輕紡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信息化部門負責人否定了:“我身邊做外貿的朋友非常多,從未聽他們說過發垃圾郵件做生意,或是經常受到攻擊什么的?!?/p>
“紡織面料行業不太可能做這樣的事情。一是商戶信息化層次普遍不夠,且規模有限。另外,紡織品的推銷需要看得見摸得著才行,通常借助博覽會而不是垃圾郵件來推廣產品?!?該負責人說。
此事亦引起紹興當地城市管理者的重視。
紹興市公安局已在3月29日就此事開過專題會議,并與市級主管部門進行了協商,同時向公安部匯報了情況。
但疑問并未得到解答,“這里的信息化水平不至于那么發達吧?”一位當地官員電話里的聲音充滿困惑。
報告疑團
這份研究報告的MessageLabs公司成立于1999年,主要提供電子郵件安全和管理服務。2008年10月,MessageLabs被賽門鐵克公司以近7億美元現金的價格收購。
從2006年開始,MessageLabs每月提供全球電子郵件安全數據和分析報告,數據來源主要基于其設在全球的14個數據中心,“每周掃描數十億信息和頁面”。
在本次3月份的報告中,MessageLabs首先根據郵件服務器IP地址進行分析,發現來自美國的惡意郵件比例最高,達到36.6%,中國為17.8%。接下來,為“進一步分析得到攻擊的真正來源”,又依據郵件發送方的IP地址重新做了統計,結果顯示,28.2%的惡意郵件源自中國,更有21.3%從紹興市發出。
針對這份報告的詳細數據來源、采樣原理,以及具體到地市級的分析力度等問題,多位業內人士提出了質疑。
“數據和分析都很奇怪?!眹矣嬎銠C網絡應急技術處理協調中心(CNCERT)運行部副主任周勇林表示,通常專業機構的報告,或基于長期、全面的數據分析宏觀趨勢,或就某個具體事件進行檢測調查?!暗鶕﨏NCERT掌握的情況和其他機構數據來看,中國既非全球惡意郵件最集中的地區,也從未發現過與紹興有關的網絡安全事件?!?/p>
“國外機構對中國的情況不是很清楚,又用自己的觀點去衡量,難免存在誤差?!敝苡铝终f。
安天公司首席技術架構師肖新光認為,發送者的IP地址也是可以偽造的。另外,目前惡意郵件已經不再是主流攻擊方式,且具有很大的偶然性?!叭绻粽呖刂屏四硞€電信機房,狂發一個月也可能將其送上排行榜。”肖新光對《財經國家周刊》記者說。
事實上,MessageLabs的這份報告與國內外其他安全機構和公司的調查結果差距甚大。
國際知名安全機構ICSA實驗室每周“十大垃圾郵件發送國”報告,在其3月份的各周報告中,中國均未列入全球前十位名單。
國內方面,根據12321網絡不良與垃圾信息舉報受理中心的數據,在3月份用戶舉報的垃圾郵件發送地區中,浙江位居全國第四,落后于北京、廣東、上海等地。
而根據金山毒霸“云安全”中心監測數據顯示,2009年全國共有約7600萬臺計算機感染病毒,其中廣東、江蘇、山東三地的病毒感染量位列全國前三位,總感染量占到全國感染量的25%。
“國內惡意攻擊來源的地域分布一直比較穩定,并且呈現出與中國網民分布相吻合的特點,紹興在這當中并不具備典型性?!苯鹕焦痉床《竟こ處熇铊F軍接受《財經國家周刊》記者采訪時表示。
IDC隱患
盡管無法排除對MessageLabs報告權威性的質疑,但紹興人也在反思自身的問題。
浙江指南針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是紹興本地一家綜合性互聯網企業。該公司負責人說看到報告時感覺很意外?!皢栴}很可能出在紹興電信IDC(互聯網數據中心)機房?!痹撠撠熑讼颉敦斀泧抑芸酚浾咄嘎?“我們有不少服務器放在那里托管,里面‘肉雞’很多?!?/p>
據他介紹,公司放在運營商機房的服務器經常檢測到端口掃描、惡意攻擊等各種安全問題。
“但運營商將第一道防線交給了企業自己,很多中小企業安全措施跟不上,就會變成‘肉雞’潛伏在機房里面?!痹撠撠熑吮硎?為順利開展本地業務,公司只能自己投入防火墻和安全軟件等措施,平均每臺服務器的成本在兩三千元?!白铌P鍵的是人力成本,必須要有一個專職人員進行機房服務器的檢測、維護和更新工作,開銷很大?!?/p>
在記者接觸到的其他紹興本地受訪者中,均提及運營商機房被黑客利用的問題。在運營商與托管用戶所簽署的“主機托管協議”中,涉及到黑客攻擊、病毒感染等托管服務器的安全保障問題,均未被列入運營商的義務范圍。
壞消息是,運營商的IDC機房恰好是黑客和垃圾郵件制造者們最中意的地點。
由于垃圾郵件的大量發送需要一定的硬件和帶寬保障,攻擊者通常選擇IDC機房內的“肉雞”服務器作為控制端。垃圾郵件與黑客兩條產業鏈在這里結合起來。
“美國垃圾郵件服務商到中國租用大量機柜,這本來不是什么秘密。但卻從來都被人們所忽略?!毙ば鹿獗硎?。
安全運營報告范文5
為貫徹落實省安監局《關于切實加強全省非煤礦山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贛安監管一字[2015]21號文件)精神,切實加強我縣尾礦庫汛期安全管理,確保全縣尾礦庫及礦山安全度汛,我局于4月中旬專門聘請贛州通安公司專家與我局專業人員組成聯合檢查組,對全縣13座尾礦庫進行了專項檢查(檢查的具體情況見附表),現將檢查情況通報如下:
這次全縣尾礦庫檢查方式是在堅持“八查八看”的基礎上,重點查尾礦庫壩體情況及排洪設施;查驗尾礦庫設計及等別是否與規范一致,看尾礦庫防洪標準是否達規范要求;查選礦工藝、及入庫尾砂性質是否改變,看尾礦庫灘面坡度、調洪庫容、泄流水深是否滿足設計要求。通過對我縣13座尾礦庫的檢查,理清了全縣尾礦庫的狀況:其中1座尾礦庫——怡興精選尾礦庫未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已下達停止運營執法文書,其余均已辦理了《安全生產許可證》。12座有證尾礦庫中1座尾礦庫——洋陂鐵礦屋背坑尾礦庫已實行閉庫并已驗收,贛閩1#庫、2#庫、桐子樹尾礦庫貯尾已達到設計要求,停止了運營,贛閩1#庫2011年已列入了危庫,其整治及閉庫已基本完工,2014年底已組織專家進行核查,專家評定為病庫;其余8座尾礦庫屬正常運營庫,由于市場行情低迷,現全縣尾礦庫只有三座正在運營;全縣8座正常運營尾礦庫已編制2015年汛期調度運用計劃經省、縣安監局審批并報防汛部門備案。
在這次全縣尾礦庫專項檢查中,排查出的隱患比較多,也比較突出,具體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尾礦庫值班室無人值班現象比較突出,特別是停止運營的尾礦庫,連值班室都已拆除;大部分尾礦庫值班室防汛物資配備不足。
(2)停止運營的尾礦庫整治閉庫執行不到位,贛閩2#、桐仔樹尾礦庫停止運營了幾年一直沒有啟動閉庫;怡興尾礦庫貯尾已達壩高,又擅自加高,一直沒有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我局曾強行停止其運營,并停供了其選廠電源,2013年12月市局同意其試運營后,相繼恢復供電和試運營,但還沒達到辦證條件。
(3)尾礦庫部分工程項目與設計不符。部分尾礦庫溢洪道進水口高于設計標高,壩體內外坡比超設計要求,排水井入口雜物沒有及時清理;怡興精選尾礦庫原斜槽排水系統建設封堵資料不明,現壩體涵管有水流出,且壩體沒有壓實存在拉溝現象。
(4)沉降位移樁、浸潤線觀察孔設置不合理,特別是浸潤線觀察孔設置達不到要求,無法進行檢測。
(5)尾礦庫放礦方式不合理。大多上游式尾礦庫沒有采用壩前均勻放礦,只是一個固定排放管放礦,也有的尾礦庫放礦采用直排式,造成沖刷壩體。
(6)尾礦庫無日常檢查記錄,資料管理不規范,檢查時無法查閱
(7)壩高或庫容達到設計1/2-2/3時未做壩體工勘和穩定性分析報告。
針對上述存在的問題,我局已下達指令,限期整改到位,同時要求相關非煤礦山企業應引起高度重視,及時制定整改方案,切實加以整改,于5月20日前將整改情況上報我局監管一股,五月下旬我局將開展一次全面的“回頭看”檢查,采取強有力措施根除事故隱患,對整改不及時、不到位的企業將依法處理。
汛期已至,尾礦庫管理事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責任重大。為此,本局特別要求各尾礦庫企業必須做好以下工作:
1、確保尾礦庫庫區道路、通訊暢通,安排好挖掘機、運輸車、裝載機等工程機械值守,準備好大功率水泵供應急排洪使用;
安全運營報告范文6
關鍵詞:經濟運營分析 醫院管理 成本 決策
中圖分類號:F23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4914(2016)03-256-02
醫院經濟運營分析是及時掌握醫院收入、成本、結余情況及其變化規律,通過一定的方法分析,了解醫院的經營狀況、發展潛力。在日益激烈競爭的醫療市場和不斷深化醫療體制改革,醫院所處的環境越來越嚴峻,外資醫院、民營醫院飛速發展,逐步改變原有的醫療格局。新的醫改政策執行藥品實行“零差價”,人員成本不斷提高,財政補償不足、不到位,公立醫院處于內外夾攻的情況,主要依靠自給自足維持的生存和發展?,F有的體制下,醫院運營機制呆板,要想在競爭中站穩腳跟并健康成長和可持續發展,醫院管理必須引入經濟運營分析,準確掌握目前的經營狀態,對醫院經營狀況全面分析,并在此基礎上提出可行性意見和建議,提升競爭力,適應各種制度的變化,才能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經濟運營分析系統的運用可以根據醫院經營管理需要多角度經營分析,從院長、副院長、全院、科室、個人等不同角度提供總量分析、結構分析、差異分析、趨勢分析、對比分析。采用有效的信息化手段可以提高管理效率,醫院經濟運營分析系統的運用提升了醫院運營分析的能力,對醫院經營狀況能夠作出迅速反應。
一、經濟運營分析系統的內容
1.每日關注:按日報告醫院業務收入的水平、結構、業務量、病人社會負擔等信息,管理層可以及時了解每日的收入水平。
2.收入支出總表:按會計口徑集中報告醫院的總收入、總支出、總結余、總成本系數、藥占比等指標信息。
3.費用構成分析表:按會計分類、成本分類、變動性態、控制性態、分配方式管理分類、資本化屬性對全院支出進行結構分析,是對各種成本支出發生情況的分析。
4.財務會計報告:按照數據安全保密與管理分工原則,上傳(科室)與查詢(院級領導)財務會計報告;管理者所需報表可以通過經濟運營分析系統上傳,改變過去報送紙質報表的習慣,更經濟便利。
5.經營分析報告:按照數據安全保密與管理分工原則,上傳(科室)與查詢(院級領導)經營分析報告。
6.全院損益分析:從全院角度以圖表、序時、分層展示醫院的收入、支出、結余。
7.臨床科室損益分析:能夠有效查詢臨床科室的收入、支出、結余等全成本數據,數據根據科室上下級匯總;院領導可以通過本模塊查看臨床科室本月前的收入、直接成本、間接成本和結余情況。
8.醫技科室效益表:有效查詢醫技藥品科室的收入、支出、結余等全成本數據,數據根據科室上下級匯總;院領導可以通過本模塊查看醫技科室的收入、直接成本、間接成本和結余情況。
9.科室損益分析:查詢科室報告期與基期收入成本的對比及比重數據;各科室可以通過本模塊查看本科室收入、成本、結余情況。
二、醫院經濟運營分析方法
1.損益分析:可按收入和成本的不同分類來查詢明細數據,收入分類包括統計分類、業務分類和醫學分類,成本分類包括費用要素、分配方式、資本化屬性、會計分類、控制性態和變動性態。損益分析主要用于判斷醫院投入和產出的關系,判斷醫院是否能夠安全經營。醫院持續經營,必須要有穩定的收入,有一定的結余,以實現醫院長期穩定的發展。
2.保本分析:
保本點=固定成本/(單位收入-單位變動成本)
報表收入=固定成本÷(1-變動成本率)=固定成本÷(1-變動成本÷總收入)
保本診次=固定成本÷(每診次收費-每診次變動成本)
=固定成本÷[(門診收入-門診變動成本)/實際門診診次]
保本床日=固定成本÷(每床日收費-每床日變動成本)
=固定成本÷[(住院收入-住院變動成本)/實際床日]
可以按醫療全成本和醫療業務成本(不含管理成本)兩個成本口徑來查詢結果??梢赃x擇是否包含藥品收支,按分析項目(全部、門診、住院)來查詢結果。通過保本分析,可以查詢各臨床科室的保本收入,幫助沒有達到保本收入的科室查找原因,挖掘潛力。
3.構成分析:對收入、支出、結余進行靈活的結構分析,對收入、支出、結余按選擇的分類,用圖表和表格形式反映出各類別指標所占的比重;各科室該項指標占全院該項指標合計的比重;通過分析判斷經濟效益好的科室,成本高的科室和收入高的科室,根據醫院的發展戰略,找出有發展潛力的科室,重點發展,對成本高的科室分析原因,找出問題,進行有效控制。
4.差異分析:本期收入、支出、結余與平均水平、上年水平、上期水平的增減變動情況進行分析;選擇不同分析項目(結余、收入、結余)或不同分類進行差異分析。
本期金額:本期醫療收入后成本或結余
與本年平均比較:
本年平均:本年平均每月的相應指標數據
差異=本期金額-本年平均
差異率=差異÷本年平均
與上期比較
上期金額:上期醫療收入或成本或結余
差異=本期金額-上期金額
差異率=差異÷上期金額
與上年同期比較:
上年同期:上年同期醫療收入或成本或結余
差異=本期金額-上年同期金額
差異率=差異÷上年同期金額
與預算比較:
預算金額:本期預算金額
差異=本期金額-預算金額
差異率=差異÷預算金額
5.趨勢分析:以圖表和表格形式反映報告年度各月收入、支出、結余指標的定基或環比增長變動情況;通過不同時期的指標變化,找出各項指標變化的規律可以分析出醫院的經營狀況是呈上升趨勢還是下降趨勢。
經濟運營系統通過對全院開放,對不同的責任人設置不同的權限,讓各層管理人員可以及時了解全院及各部門的運營情況,同時改變了一些人的觀念,尤其是臨床科室,認為經濟運營分析可有可無,只要收入高了,醫院的經濟效益就應該好。通過分析,向全院職工進行成本意識的教育,各責任中心設立成本核算員,增強成本觀念,使醫院經濟效益最大化。
經濟效益是醫院存在和發展的基礎,作為公益性事業單位,追求社會效益是醫院的最高目標,通過運營分析,降低運營成本,創造經濟效益的同時,以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為出發點,提高醫療質量,優化服務流程,開展優質護理等舉措,突出公立醫院性質,為醫院帶來正面的社會影響,實現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同步增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