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類型理論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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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類型理論

文本類型理論范文1

關鍵詞:公示語 文本類型 翻譯策略

一、引言

張貼于公共場所的文字、圖形等各類標識以及標牌稱為公示語、告示語、社會標識語等等。它是一種較為獨特地應用文體,在公共場合以醒目的方式起指示、提醒、說明、請求、警告和鼓勵等作用的文字語言。

二、基于文本類型的三種公示語的文本

以上呂對公示語的分類是基于公示語的功能特征。一下作者想進一步在文本類型的基礎上將公示語分為三種文本:信息型、呼喚型和寒暄型。

信息型(informative)具有指示特征的公示語在公眾場合是最常見的。它們只在一些公共場合提供說明、服務或制度但是不一定要求公眾去必須履行,公眾可根據這些公示語的提示了解到他們的位置,哪些行為是可做的哪些是禁止的。

如:路標“西單北大街” XIDAN North St “國貿橋”GUOMAO Bridge

地名“湖南省”Hunan Province “頤和園” Summer Palace

呼喚型公示語有限制、強制和提示功能。因為其主要的功能就是呼喚公眾去做或者不能去做某事。例如當我們看到飯店桌子上有“預留席位”(reserved),我們能得到的消息是這個作為已經被別人預定了。

寒暄型公示語寒暄型的公示語旨在建立、維持或結束發送者和接受者之間的交談從而營造一種友好的氛圍(諾德,2001:44)。這些公示語僅有交流作用并不發揮信息或呼喚功能。如 北京歡迎您(Beijing Welcomes You)。

三、交際翻譯方法在公示語中的應用

呼喚型公示語占了公示語的大部分,主要包括各種標語其帶有督促、限制強制功能特征的廣告等等。本文作者提供了借譯和重等翻譯方法,對一些普遍常用的公示語采用借譯,對一些有中國特色的公示語,重譯可以說是個恰當的方法。

1.借譯呂(2004)指出英語公示語普遍標準,因此在翻譯為英文時,如果一些公示語所表達的功能相同,那么我們可借用現存的英語表達來代替。

在一些中國公示語比如:“請勿抽煙”、“無煙區”中呼喚人們不要在某些場合抽煙,在英語中有很多對等語可直接借來應用。如:

NO SMOKING

THANK YOU FOR NOT SMOKING

2.重譯法是在考慮兩種文化差異后,為了保持公示語本身的功能,譯者會根據譯入文化的表達方式和習語來翻譯公示語。為了達到對等功能某些方法可應用到公示語翻譯:翻譯不足 ,運用恰當的語氣,將語義和交際翻譯法結合。

1)翻譯不足是不翻譯字面意思而是翻譯公示語的內在含義。比如很常見越來越多的居民區被開發商命名為“莊園”“山莊”,這種譯法想突出居住地的繁華以滿足中國客戶的虛榮心理。但這些譯法會讓外國人困惑,此時我們采用翻譯不足的方法。比如:

歡迎參觀,在圣堂內請勿喧嘩,出入關門,多謝合作。

譯文1: Welcome to visit, keeping quiet and closing the door whenever you come in or go out, Thank you for your cooperation.

譯文2:Thank you for showing respect in this place of worship. (張美芳,2006)

在漢語公示語中,顧客被要求要安靜,出入時關門英文大多數不清楚教堂的規則。然而作為外國游客,譯文1的翻譯的這些信息都是多余的,因為他們知道在教堂知道如何做。譯文2中張美芳僅用一個“showing respect ”譯出一個對等效果。

2)注意語態在漢語公示語尤其是那些呼喚型公會死于通常使用一些強制性或禁止性的表達法:“嚴禁……”,“切勿……..”在外國讀者聽起來有些粗魯。所以在翻譯此類公示語時需要用合適的語調來代替。比如:閑人免入 Employees/Staff Only請勿倒置 Keep Upright

3) 語義翻譯和語際翻譯的結合

一些呼喚型公示語是多功能型文本在于它的主要功能是呼喚然而同時具有表達功能。根據紐馬克這種表達型的文本應采用語義翻譯,但是整個公示語是呼喚型的,因此應把二者結合起來翻譯。下面結合例子來看:

保護綠草,留住綠意。

For our environment’s sake, keep the grass in top shape. (丁衡祁,2006)

本譯文沒有翻譯為“keep off the grass”。丁通過押韻保留了原文的表達功能,但是同時也通過“keep the grass in top shape”成功表達了呼喚功能。

結語:

本文主要首先介紹了公示語的功能,然后主要將所有公示語在文本類型基礎上分為三種文本,并舉例說明了每種文本的不同翻譯方法,引文文本類型決定了翻譯策略的選擇。通過例子顯示了交際翻譯方法在公示語翻譯中是最可行的。

參考文獻:

[1] Newmark P. A Textbook of Translation [M]. United Kingdom: Prentice Hall International Ltd, 1988

[2] Newmark P. Approaches to Translation [M]. England: Pergamon Press Ltd, 1982

[3]丁衡祁. 努力完善城市公示語,逐步確定參照性譯文[J]. 中國翻譯,2006,11,27 (6):42-46

[4]呂和發.公示語的功能特點與漢英翻譯研究 [J]. 術語標準化與信息技術,2005,2:21-35

文本類型理論范文2

關鍵詞:翻譯行業;翻譯能力;英語專業;翻譯課程

一、研究背景

目前,在市場經濟大環境下,我國對于翻譯人才的需求越來越大,并且對于職業譯員的能力要求也呈現出多元化的態勢。傳統的翻譯教學主要從翻譯技巧、語言對比、文本類型、翻譯理論幾個大方面訓練學生的雙語轉換能力,在很大程度上無法滿足當下的市場對職業譯員的需求。高校培養出的翻譯人才,在市場需求下已有些力不從心。

筆者對北京市的幾大國內與國際翻譯公司人員(對象涉及初中高級全職與兼職譯員,技術部門、業務部門經理與主管),以及北京大學MTI與CAT專業的授課教師進行訪談,了解到高校培養的翻譯人才與翻譯公司需求的人才在能力需求上有很大的不對等性,常常表現為:以優秀成績畢業于高校應用語言學的人才并不能在短期內勝任翻譯公司的工作,在校習得的知識與市場對于學生在翻譯工作方面的能力需求之間存在很大差別,造成了用人單位與剛剛參加工作的學生雙方感覺相互溝通非常困難。具體表現為:第一,學生感覺無法學以致用;第二,用人單位覺得雙語能力優秀的人才,并不能勝任該機構內的日常翻譯工作,仍需要對其進行各種大量的、有針對性的培訓。因此,在市場需求的大前提下,職業譯員翻譯能力的習得與培養,成了至關重要的問題。

2003年,PACTE研究人員提出了對翻譯能力習得過程的定性描述:第一,翻譯能力的習得像其他學習過程一樣,是一個動態的、螺旋上升的過程,從入門知識逐步演化為專業技能知識,這一過程需要譯者運用一定的學習策略,并在習得過程中綜合、發展和重建表述知識和操作知識;第二,翻譯能力的習得在根本上是一個獲得操作知識,從而發展策略能力的過程;第三,翻譯能力的習得是一個不斷發展和重建翻譯能力的過程。

從以上研究可知,對翻譯能力的再定義務必要以人本主義為精神。傳統的翻譯能力習得,大多從篇章文本及語言角度出發,很少提及譯員自身能力的發展。社會分工提高了勞動生產率,但社會不能以犧牲人的主體性為發展代價。強調譯員自身能力的發展,不但不會轉移傳統的翻譯能力的重心,相反的,以人為本的精神,只會更強化譯員作為翻譯活動中的主體地位。

目前學術界對翻譯能力的界定普遍比較模糊,國內外多名學者提出了多種假設及論斷,概括來說主要有語言/文本能力、翻譯策略能力、轉換生成能力、翻譯技術能力。本文擬通過實證性及定量研究,具體分析在當今市場需求下,如何界定多元翻譯能力的必要組成部分以及翻譯專業人才應具備的翻譯能力與“技巧”的內涵,在人本主義的關照下重新定義多元翻譯能力模型。

二、文獻綜述

喬姆斯基對語言活動中“能力”(competence)與“表現”(performance)的界定為應用語言學、交際理論提供了新的研究層面。20世紀70年代,以Wolfram Wilss為代表的描述翻譯學派開始探究“翻譯能力”(Translation competence),提出譯者必須具有源語文本分析能力和目的語文本生成能力。過去的研究者在觀察翻譯過程中譯者的行為表現的基礎上將翻譯能力的構成分為:雙語能力(bilingual competence)、轉換能力(transfer competence)和世界/主題知識(world/subject knowledge)。

阿爾布雷希特?諾伊貝特(Albrecht Neubert)將關于翻譯能力分析的5個參數作為能力成分:語言能力、文本能力、主題能力、文化能力和轉換能力。這幾種能力共同作用使翻譯活動有別于其他領域的交際活動,也使翻譯研究有別于其他交際領域的研究。進入21世紀以來,與信息時代接軌的國際翻譯能力研究進一步泛化,Fraser(2000)將目的論(Skopos theory)的觀點融入研究,指出翻譯能力還應包含從客戶需求角度評價自身翻譯作品的能力。

2004年,國內學者文軍提出翻譯能力應包括三個方面:第一,語言/文本能力,(就英漢翻譯而言,則指對英、漢兩種語言的語言知識、語言運用的熟練掌握,還包括對不同的語域與文本的辨析,二者通??珊戏Q為“雙語能力”);第二,策略能力(strategic competence),可簡述為兩對范疇,即:“歸化”與“異化”(domestication & foreignization), 全譯與部分翻譯(full translation & partial translation);第三,自我評估能力(self-monitoring competence)。如果說策略能力可以使譯者確定總體格調及適用對象,語言/文本能力可以使譯者通過轉換進而生成譯本,那么“自我評估能力”則可以幫助譯者譯出得體譯文的反饋機制。

2007年,國內學者苗菊在研究中分別從3個視角將翻譯能力劃分為3個范疇,概括翻譯能力的構成成分。這3個范疇的分類是對翻譯能力系統化、綜合化、級階化、關聯化的更明確的描述和界定,包括了對翻譯能力整體的宏觀審視和獨立成分的微觀分析。

從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不同的劃分方法大同小異,各種理論界定當中有相當一部分是重合的。例如:有的學者認為多元翻譯能力的一個分支能力應該叫做“雙語能力”,而另外的一些學者卻將其稱作“語言能力”;在Neubert與PACTE小組相當完善的劃分下,國內學者認為,仍舊需要補充一些相應的子能力,如審美能力、認知能力等。本文作者在思考各種關于翻譯能力的定義時,理清了當中重合的部分,區分出不重合的部分,重建了“多元翻譯能力”這一模型內要求的各種分支能力。由以上分析過程可以看出,關于多元翻譯能力的習得與培養,反饋在翻譯教學研究中,大致可劃分為三個問題:多元翻譯技術能力應包含哪些分支能力?該能力是否與譯文質量有關?如何在教學中體現該能力?

三、改革建議

通過對傳統翻譯能力的梳理,結合作者對翻譯公司、職業譯員、項目負責人及北京大學CAT與MTI系任課教師的訪談,可將市場化背景下對多元翻譯能力的要求做分類型的界定。在人本主義關照下,新定義的多元翻譯能力模型將不再以翻譯能力為中心,而是以譯員為中心的,以語言能力為載體的動態、開放的系統。以語言能力為載體的動態翻譯模型,不但對譯員能力起到支撐作用,譯員能力的全面發展又會反哺語言能力?,F代社會需要的是綜合型的翻譯人才,最為看重的是譯者的素質與后期不斷學習新技能與新知識的能力。這種動態、發展的能力呈螺旋形上升。

參考北京大學CAT及MTI專業的課程設置,筆者對高校翻譯相關專業的課程設置做以下建議,共包括四個部分:CAT課程部分、個人實踐部分、IT類課程部分及語言類課程部分。

高校對于翻譯專業的學生進行分塊式的、有針對性的訓練,從綜合角度逐步培養學生的翻譯能力,必然會使學生能夠勝任市場化需求下各種不同類型的翻譯工作,處理文本的綜合能力極大提高,以滿足市場對于職業譯員的要求。

參考文獻:

文本類型理論范文3

關鍵詞:旅游翻譯 文本類型 成都旅游宣傳

一、賴斯文本類型理論

賴斯(Reiss,1989)提出了信息類文本,參考書、宣傳冊、報告、演講等。信息文本翻譯的首要目的要保證信息的精確(Reiss,1976)。

根據賴斯的思路和分析可以看出:語意功能――文本類型(決定) ――內容與形式(決定) ――翻譯策略,以上這個關系就是翻譯類型學, 可以得出結論:文本類型能夠決定翻譯策略(朱志瑜,2004)。

二、成都旅游宣傳 翻譯案例分析

旅游宣傳翻譯主要可分為旅游廣告翻譯、景點告示說明牌翻譯、公示語翻譯、宣傳冊翻譯等四種類型,翻譯時應具體分析文本類型,根據其特點使用相應的翻譯策略。

(一)旅游廣告翻譯

旅游廣告文本屬于感染性文本,目的在于“引起讀者反應”,呼吁讀者到某地旅游。翻譯時應靈活生動,注重譯文的感染力。

“成都,一座來了就不想離開的城市?!边@句成都城市宣傳片里的口號,出現了很多不同的譯文版本,這句宣傳語想傳達的是成都休閑之都的概念,因此可譯成“Chengdu―the city you will never want to leave once you come”,用定冠詞“the”強調成都的唯一性,用“once”引導條件從句,讀來一氣呵成。

(二)景點告示說明牌翻譯

景點告示說明文本屬于信息類文本,重點是信息傳遞,但又包含文化信息。翻譯時應酌情增譯文化背景,使外國游客更容易理解。

四川省博物管的一個說明牌上一句描述,“蜀錦是中國四大名錦之一。成都當時即以‘錦官城’聞名天下?!?/p>

原譯文將四大名錦譯成“Four Brocades”首字母大寫,讀者可能會好奇是哪四錦,因此可以用注釋的方法補充。其次,錦官城譯成“Brocade Official City”有點難于理解,可以增譯出錦官城的來歷。

(三)公示語翻譯

公示語文本屬于信息類文本,一般采用直譯法,但翻譯時切忌生搬硬套譯成中式英語。

成都旅游景區有“小心碰頭”、“小心地滑”等字樣,有些翻譯為 “take care of your head”和“be careful of the floor”,地道翻譯應是“Mind Your Head”和“watch your step”,“caution: slippery” 或“warning: wet floor”。

成都市公交站牌、路標指示牌地名英譯不統一的情況很常見。例如“太平村”在公交站牌上英譯為“Taipingcun Station”而在路標上譯為“Taiping Village”。公交車上還有“義務兵和殘疾退伍軍人免費乘坐市內公共汽車”的標識,譯文為“Compulsory service men and disabled veterants take intercity bus free”。軍人是“servicemen”,而“service men”多指服務員,退伍軍人應該是“veteran”。

(四)宣傳冊翻譯

宣傳冊文本是綜合性文本,不僅有信息類文本傳遞信息的特點,表達類文本注重修辭和美感的特點,還有感染類文本意圖引起讀者反應的特點。

第十三屆中國西部國際博覽會會刊“四川地處中國西南腹地和長江上游,歷史文化深厚、人民智慧勤勞、經濟繁榮開放、山川秀美遼闊,素有‘天府之國’的美譽。投資西部,首選四川;投資四川,輻射西部!”的原譯文不能完全體現出修辭的妙用,缺少了一點感染力,翻譯時可以適當創造性行文,增加譯文的美感和感染力。

可改譯成“In Southwestern China, along the upper reaches of the Yangtze River, there is Sichuan―the ‘land of abundance’, which boasts a rich history, industrious people, prosperous economy and beautiful landscape. To invest in Western China, Sichuan is your best choice; to invest in Sichuan, Western China will be greatly promoted.”改譯后,減少了斷句,行文更加流暢,第二人稱指代讀者增強了讀者的代入感。

三、結語

為了實現旅游文本最終的交際目的,構筑成都國際旅游形象,翻譯時要對旅游文本類型進行分類,根據具體文本的類型特點和功能,采取靈活多樣的策略和方法。

參考文獻:

[1]Reiss,K.Texttyp und ?bersetzungsmethode:Der operative Text[M].Kronberg: Scriptor Verlag,1976

[2]Reiss,K.Text types,translation types and translation assessment[J].translated by A.Chesterman, in A. Chesterman(ed.)(1989), pp.108-109

文本類型理論范文4

[論文摘 要] 闡釋了功能翻譯理論和文學翻譯的內容與特點,分別探討了文學翻譯中文本規約、忠誠理論和語義及交際翻譯策略的體現,提出了功能理論對文學翻譯也具有一定適用度的觀點。

1、引言

翻譯研究中的功能途徑起源于功能語言理論,受到弗斯(J.Firth)和韓禮德 (M. Halliday)等人的功能語言學和海姆斯 (D.Hymes)的交際能力論學說的影響。當前,從功能角度研究翻譯,可分為微觀和宏觀兩類(張美芳2005)。前者指以英國學者為主從韓禮德的系統功能語言學及語用學為基礎的語篇分析學角度入手,用較固定的框架研究語篇功能;后者則是以德國學者為主,從賴斯(K.Reiss)的文本類型學、弗米爾(H.Vermeer)的目的論和諾德(C.Nord)的功能加忠誠理論入手,強調譯文在目標語境中的功能及依據不同語篇功能而采取不同的翻譯策略。文學文本用形象的語言,塑造藝術形象,反映深邃的歷史和浩瀚的社會現實,讓讀者從中受到感染、熏陶和教育,從而得到美的享受。文學翻譯則不僅要譯出原文的意義,更要譯出其中的感情和韻味。德國功能翻譯理論是否適用于文學翻譯則是國內外學者爭論的焦點。國內部分學者研究認為功能派適用于文學翻譯。如陳剛和胡維佳(2004)從功能派角度比較了《紅樓夢》中詠蟹詩的兩譯本;文軍、高曉鷹(2003)運用功能理論來闡釋了文學翻譯批評理念;吳南松(2003)、王小鳳(2004)分別探討了功能翻譯理論在文學翻譯批評中的適用性。這些研究都表明功能翻譯理論同樣適用于文學翻譯。呂鳳儀、何慶機(2009)則從功能派指向性、目的論和功能文本類型學等角度指出功能理論不適合于文學翻譯。本文嘗試從文學翻譯實例出發,分析功能翻譯理論對文學翻譯的適用度,探討其是否適用于文學翻譯。

2、理論源流與特點

2.1 功能翻譯理論內容與要點

德國功能翻譯理論是指以“側重功能或文本功能”的視角,研究翻譯的各種理論(Nord,2001)。其發展大致經歷了兩個階段:第一階段以弗美爾、賴斯和曼特瑞(J. Manttari)為代表,分別提出了目的論、文本功能類型學和翻譯行為理論;第二階段核心人物為諾德,提出了功能翻譯類型學和忠誠原則。第二階段中霍恩比(M. Hornby)、霍尼(H. Honig)、庫斯摩爾(P. Kussmaul)和阿曼(M. Ammann)等也推動了該理論的發展。

2.2 文學翻譯內容與主要特點

文學作品包括詩歌、小說、散文和戲劇等類型。各類型文學文本又具有其自身文體特征。在翻譯時,不僅要譯出原文的意義,更要譯出其中的感情和韻味,譯文語言應該形象、生動、抒情,具有象征性和韻律感等,給人以啟迪、陶冶和美感。意境是文學作品的生命,存在于小說、散文、詩歌中。散文的意境是通過對具體事物的描繪,使人產生敬仰、喜愛、感動或憎恨、討厭之情,從而突出意義,產生意境。詩歌的意境產生有多種因素----講究節奏、韻腳,講究用詞、句式,要有形象。翻譯詩歌時要反映出這些特點,要求譯文高度真實,否則便難以傳達原詩的新鮮和氣勢。從功能翻譯理論視角看,文學文本是“創造性作品”,屬于表情型文本,作者或發送者地位顯著,傳遞信息的形式特別,語言具有美學特點。文學文本的語言具有審美的特點,文本側重形式,譯文的目的在于表現其形式,可采用仿效、忠實原作者的翻譯方法(Munday 2001)。

3、功能理論與文學翻譯例析

3.1 文本類型學與文學翻譯

賴斯的文本類型理論是功能翻譯基礎理論之一。按其觀點,語言文本類型理論可幫助譯者確定特定翻譯目的所需的合適的對等程度。如上文所述,賴斯認為文學文本屬表情型,應采用仿效、忠實原作者的翻譯方法。散文《匆匆》是朱自清先生的早期作品。先生在充滿詩意的語言內表現出了對時光消失的感嘆和無奈,字里行間流露出當時青年知識分子的苦悶和憂傷情緒。本文選用張培基教授(譯A)與張夢井教授(譯B)的譯文進行分析,試圖說明文本規約對文學翻譯的影響。

例1. 標題:“匆匆”

譯A:The Transient Days

譯B: Days gone by

“transient” 內涵為“暫短的,轉瞬即逝的” 而“go by” 為“逝去,過去” 。“匆匆”表達了作者對時光流逝而感到無奈,作標題使用,透出一股文學語言的美感。譯A中“transient” 與文中主題意義相符,表達出對短暫的無奈;而譯B 中的“go by”體現出的是“時間在逝去”,還有“追悔失去的美好日子”之意,并未體現出作者想表達的“短暫,快”。從譯文對比看,由于對原文詞義的把握差異,譯B的措辭未能表現出表情型文本“審美”的語言特點,所表達的情感不如譯A;從翻譯方法看,也未能完全“仿效、忠實原作者”,語義產生了偏差。下文再舉一例:

例2.我不知道他們給了我多少日子;但我的手確乎是漸漸空虛了。

譯A: I don’t know how many days I am entitled to altogether, but my quota of them is undoubtedly wearing away. 轉貼于

譯B:I don’t know how many days I have been given, but the in my hands are becoming numbered.

譯A中“wear away”表達了“消逝,衰退”之意,是一種形象化的翻譯,吻合原文中的“漸漸”二字;而譯B的“numbered”表示“時日無多”,用于此有點牽強,作者寫此文時年僅二三十歲,用“時日無多”來形容似有不妥,也失去了原文“漸漸”一詞的意味。因此,對于文學作品的翻譯,從文本規約考慮應注重其語言的感染力與藝術性,從詞義上再現原作情感,體現出其“審美的”語言特點。

3.2 功能加忠誠與文學翻譯

功能加忠誠理論的核心為“翻譯綱要、原文分析及對翻譯問題的分類”(張美芳2005)?!胺g綱要”指翻譯委托人對翻譯提出的要求。理想的翻譯綱要含有譯文的預期功能、讀者、傳播媒介、出版時間和地點等。原文分析為譯者提供決定依據:1)翻譯任務是否可行,2)原文中的信息哪些與譯文功能相關,3)采用何種翻譯策略。翻譯問題主要為語用、文化、語言和文本方面的問題,處理時應采用自上而下的方式。分析翻譯問題的目的是根據不同的問題采取不同的翻譯措施,但在整個過程中,翻譯功能始終是考慮的焦點(諾德2001)。

3.3 翻譯策略與文學翻譯

紐馬克(P. Newmark)是英國翻譯界元老,其特別鐘情于德國功能語言學家卡爾.布勒的語言功能“工具論模式”,提出語義翻譯與交際翻譯,也是根據語言的功能、文本的目的制定的翻譯策略。語義翻譯的目的在于解讀原作者的思想過程,強調譯文的信息型,交際翻譯旨在解讀原作者的意圖,注重譯文的效果性。在文學翻譯中時常面臨“直譯/意譯”、“歸化/異化”這樣的兩難,從功能角度入手,考慮語義翻譯與交際翻譯則可避免生硬的“兩分法”。

4、結語

綜上所述,功能翻譯理論不僅在應用翻譯領域具有較強的適用性,也能夠解釋文學翻譯中出現特定問題。不可否認,文學翻譯具有復雜性,其翻譯策略具有多重考慮,功能理論的規定性研究方法和分類有時難以全面而有力地解釋復雜的文學翻譯現象,但功能理論的出現為文學翻譯提供了一條途徑,其對文學翻譯研究也具有一定的適用度。

參考文獻

[1] Munday, J. Introducing Translation Studies: Theories and Applications. London and New York: Routledge, 2001.

[2]Nord, Christiane. Translating As a Purposeful Activity. Shanghai: Shanghai Foreign Language Education Press, 2001.

[3]何慶機. 國內功能派翻譯理論研究述評[J].上海翻譯,2007(4):16-20.

[4]呂鳳儀,何慶機.德國“功能派”翻譯理論對文學翻譯適用性的學理研究[J].浙江理工大學學報,2009(3):471-474.

文本類型理論范文5

關鍵詞: 目的論 表情型文本 感染型文本

1.文本類型分析

“功能主義”理論的德國學派代表人物卡特琳娜·賴斯根據卡爾·布勒對語言功能的三分法,將文本分為三種類型,即信息型、表情型和感染型。景點翻譯作為旅游翻譯的一種,大體上屬于信息型文本。賴斯承認在一種主要類型的文本中,還存在其他一種或兩種類型成分。如景點翻譯雖然主要是傳播信息和事實的翻譯文本,但是由于景點是作為旅游產業的特殊產品而存在的,景點介紹就會有些許類似廣告文本一樣的宣傳和勸誘功能,因此其中會不可避免地出現文辭優美、具有審美意味的表情型文本成分和感染并說服游客前來游覽的感染型成分。筆者將這兩個成分合并成為“非信息成分”。如信陽師院校園里有一個名叫“名貴園”的景點,該園的景點標志牌如下圖照片所示。

該景點標志牌主要介紹了園區建成時間、得名原因、坐落位置及園區美化等,大體上屬于信息型文本。其中的“游人可賞山色,觀樹形,聞花香,聽鳥語,為學習休憩之佳境”文辭優美、形式對稱,并且具有感染或說服游客前來游園的意味,可以說兼具表情型文本和感染型文本的特征。類似語句出現在景點標志牌中的絕不在少數。

2.現行翻譯誤區

因為景點標志牌大體上屬于信息型文本,所以譯者在翻譯該類文本時多根據弗米爾的目的論,按照景點標志牌傳達信息的目的選擇翻譯策略,沒有或不夠關注例句和其他信息的差別,用和信息型文字一樣的翻譯方法將例句直接翻譯成“The tourists can enjoy the hill, watch the trees, smell the fragrant flowers and hear the birds singing...”姑且不論這樣的表達是否地道,僅從譯者自己選擇的目的論角度衡量,其也是與之相違背的。因為目的論的核心內容之一就是根據源語文本類型的不同需要,選擇不同的翻譯方法,實現對不同文本類型功能目的的滿足。文本類型不一樣,怎么可以用同樣的翻譯方法呢?

3.目的論下翻譯策略研究

賴斯認為表情型文本的翻譯應該注重審美形式的傳達,感染型文本的翻譯應該用能喚起受眾反應的方法再現原文的移情和勸誘功能。

原文用四個三字格連動詞組渲染了園區各種供人欣賞的景色,有“賞山色”、“觀樹形”、“聞花香”和“聽鳥語”,是對上文景色描寫的總結。這樣的語言不僅符合漢語的習慣,而且有一種韻律美,從而使勸誘人游覽的功能在程度上達到了最強。然而由于英語自身的特點和英語讀者不同于漢語讀者的語言審美標準,如果在英語譯中完全照搬這種形式,那么不僅不能傳達出原文美的韻味,更不會實現原文感染勸誘游人的功能,就像上文中所出現的譯文一樣,會讓英語讀者感到奇怪,“我在園區里面只能做上面規定的事情嗎?”由此,按照目的論的標準,這樣的譯文不算成功。那么考慮到英語句子的“形合”特征,我們可以將“山色”當做主語,另外的“樹形”、“花香”和“鳥語”等當做定語成分,用過去分詞表示修飾“山色”,再把原文中的動詞“賞”、“觀”、“聞”和“聽”省略,將漢語的連動詞組處理成一個英語中帶分詞短語的句子,不僅符合英語的行文習慣和審美標準,而且可以最大限度地保留原文的感染勸誘功能。如下:

“The scenic hill, embellished with varieties of trees, fragment flowers plus the singing of birds, serves as an ideal place for tourists to relax and study.”

不過看到這樣的譯文,也許有人會有這樣的疑問:“看到這樣的英文,能讓人想到這個句子以前的漢語形式嗎?”或者“把這段英文回譯成漢語,和原文很不一樣啊!”弗米爾和賴斯提出的目的論的第三條規則是:“目的語文本不會以一個明顯可逆的方式發起提供信息?!保↗eremy Munday,2010:79)這暗示著目的語的功能并不一定要和源語相同。既然目的語文本連功能都不用和源語相同,那么功能的表現形式——語言學層面就更不用與源語必須相同。目的論的一個很大優勢就是它允許同一個源語文本根據目的語和委托的不同產生多個不同的目的語文本。

有人會說:“這樣的譯文和原文相差甚遠,談不上翻譯的最基本標準——忠實?!边@種看法貌似很有道理,但是既然談到“翻譯標準”,我們不妨看看適用此類文本的目的論對于譯文成功的標準是什么。蒙代曾總結:“在霍爾茲·曼塔麗的模式中……判斷譯文成功的標準不再局限于意義的對等,而在于在目的語情境中譯文是否實現了功能上的足夠滿足?!保↗eremy Munday,2010:87)既然是“意義的對等”,也就是“忠實”,不再是此類文本于目的論下的標準,所以譯文只要實現了功能上和原文一致性,就無需拘泥于此。

誠然,做出這樣的譯文是需要勇氣的,因為它的確和傳統上的翻譯理論與習慣上的翻譯方法大相徑庭。譯者時時會面臨如上的更多方面的質疑和批評。德國功能學派代表人物之一的Nord在21世紀初就先見之明得指出:“我們將這一翻譯方法形成理論體系,使運用這種翻譯方法的譯者在遭受質疑和批評時能有捍衛自己翻譯方法和譯文的理論武器”(Nord,2001,2-3)。

4.結語

景點標志牌雖大體上屬于信息型文本,但是里面會有一些表情型和感染型文本成分。在處理這樣的非信息型文本時,可以在目的論的指導下采用靈活多樣的翻譯策略,同時考慮英語的行文習慣,在有效傳達信息的基礎上,最大限度地保留原文的形式美和風格美,從而最大限度地傳達出原文感染和勸誘的功能。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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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類型理論范文6

關鍵詞: 翻譯規范; 傳統語言學; 篇章語言學; 翻譯研究學派

Abstract : Since 1950s foreign studies of translation norms have been conducted mainly from three approaches : traditional linguistics ,textlinguistics , and translation studies. Highly prescriptive , the first two approaches attach great importance to formulating linguistic norms orgenre profiles for translators , whereas the third approach , which is largely descriptive , aims at revealing the nature and principles of translation by analyzing and describing translation norms. This paper explores the limitations of the first two approaches and the significance of the third.

Key words : translation norms ; traditional linguistics ; text linguistics ; translation studies

什么是規范(norm) ? 如何看待規范? 目前翻譯理論領域中的“規范”尚沒有普遍接受的定義, 較具代表性的有以下3 種: (1) 巴切(Bartsch , 1987)認為“規范是正確性觀念的社會現實”; (2) 圖瑞(Toury , 1980) 把“規范”定義為“對翻譯進行描述性分析的一個范疇, 即某一譯語社會里所共享的價值和觀念, 如什么是正確的, 什么是錯誤的, 什么是適當的, 什么是不適當的, 轉化成在特定情況下正確的適當的翻譯行為原則”; ( 3) 赫曼斯(Hermans , 1996) 認為“規范是心理和社會實體, 是人們互動交際中重要的構成因素, 屬于社會化進程中的一部分。從廣義上講, 規范涵蓋常規與法令之間的全部領域?!北疚木C合以上3 種定義, 采取“規范”一詞的廣義定義, 把法令、規則和常規統統納入到“規范”的范疇之內。

第一個把“規范” (norm) 概念引入翻譯研究領域的是吉瑞·列維(Jiri Levy) , 他于1963 年把“規范”與翻譯聯系起來進行研究。(Toury , 1999) 然而,對翻譯規范的研究此前早已開始, 只不過人們當時并未使用“規范”一詞, 而使用的是“規則”(rule) 。綜觀20 世紀50 年代以來的國外翻譯規范研究, 大致可分為3 個方面: (1) 從傳統語言學角度探討翻譯規范; (2) 從篇章語言學角度研究規范;(3) 從翻譯研究角度探討規范。

1. 從傳統語言學角度探討翻譯規范

20 世紀后半葉, 隨著語言學和應用語言學的發展, 對翻譯較有系統的研究開始了。翻譯研究被認為是語言學的一個分支。語言學派典型的代表人物卡特福德(Catford , 1965) 把翻譯界定為: 用一種語言(譯語) 中相等值的文本材料來替代另一種語言(原語) 。原語和目標語之間的差異歸因于兩種語言系統之間的差異。翻譯的任務是找出兩種語言在內容、風格、效果等方面完全一致之處。語言學派對具體的語言現象做比較深入的研究, 這些研究都建立在對兩種語言中被視為正確的語言單位和語法結構的對比分析的基礎之上。他們往往從原語中的具體結構和現象出發, 找出相對應的翻譯方法, 用來指導譯者。在這方面很有影響的有: 前蘇聯譯論者創立的翻譯轉換法、法國人維納(Vinay) 和達爾貝勒納(Darbelnet) 1958 年提出的7 種翻譯方法, 以及英國人紐馬克(Newmark , 1988) 總結的翻譯的十多個步驟, 等等。

在西方翻譯理論界, 最早且較為系統地提出翻譯理論研究應屬于語言學范圍的, 是前蘇聯的費道羅夫。他早在1953 年就明確指出翻譯的過程是使用語言的過程, 因此在翻譯中, 語言問題應放在頭等重要的位置上。在費達羅夫之后, 前蘇聯譯論界開始注重語言比較研究, 列茨克爾等一批譯論者總結出一整套翻譯轉換法———操作規范, 包括詞匯轉換法、語法轉換法和修辭轉換法。(蔡毅、段京華, 2000)法國人維納和達爾貝勒納受費道羅夫影響, 在1958 年出版了著作《法英比較修辭》。他們認為必須把翻譯列入語言學的范圍, 提出“翻譯是一個真正的學科, 具有自身特殊的技巧和問題,”值得在語言學分析手段的啟示下進行系統研究。他們列舉了7 種翻譯方法: 意譯法、借詞譯法、直譯、換位譯法、調整譯法、等值譯法和歸化法。(許鈞、袁筱一, 1998)紐馬克在他的《翻譯教程》(1988) 一書中提出了十多種翻譯步驟, 如直譯、借詞譯法( trans2ference) 、文化等值(cultural equivalent) 等等。他所謂的“翻譯步驟”實際上是翻譯句子或更小的語言單位的方法。

這些語言學派的學者一方面關注原語和目標語的語言規范, 也即如何按照特定的規則和規范來產生正確的譯本, 另一方面, 他們又進行語言比較研究, 發現兩種語言系統之間的關系和規律, 總結了一套翻譯規則讓譯者去遵守。這種研究是規定性的, 而不是描述性的。此種研究存在缺陷, 因為它側重研究語言差異問題, 忽略了翻譯與社會文化、意識形態的關聯。翻譯不單單是語法形式的翻譯,而且具有特定的交際功能。按照語言系統的規則選擇的目標語形式可能是正確的, 但這并不意味著譯本一定能實現它在譯語文化或語境下的交際功能。

這種從比較語言學的角度來研究翻譯規范的局限性, 促使翻譯規范的篇章語言學研究應運而生。

2. 從篇章語言學角度研究翻譯規范

20 世紀70 年代, 伴隨著篇章語言學的興起,翻譯研究得到了發展。篇章語言學將文本界定為交際的基本范圍和研究的主要目標。對翻譯來說, 這意味著文本被視為翻譯的基本單位, 翻譯不再是語言符號之間的轉換, 而是重新建構文本。所以翻譯的重心轉向了產生文本。原語和目標語之間的差異不僅僅體現在字句結構上, 而且還反映在超越句子的規律上。

規范研究的篇章語言學派代表人物首推德國人諾伊貝特(Neubert) , 他把翻譯定義為“原語文本導致的譯語文本的生產”。(Schaffner , 1999) 他認為, 翻譯的基本單位是文本, 譯者首先應把握整個文本的宏大陳述, 然后將文本劃分為較小的單個的可轉換的語義單位。他主張文本層次上的對等。為了達到文本對等, 譯本必須做到“真正的連貫”。他強調,“真正的連貫”是翻譯較大篇幅的文本應遵循的規范。(Gentzler , 1993)不少譯論者把文本按不同的規律分成不同的類型。賴斯(Reiss) 將文本劃分為3 種類型: 信息文本(著重于內容和信息) 、形式文本(著重于語言形式) 和呼吁文本(著重于對讀者發出呼吁) 。翻譯主要是受原文中居于支配地位的某種功能的制約。紐馬克(1988) 則根據不同的內容和文體, 將文本分為表達功能( expressive function) 、信息功能(informative function) 和呼喚功能(vocative function) ,其文本類型的劃分法與賴斯頗為相似。在此基礎之上, 譯論者們企圖通過對原語和目的語系統的比較和描述建立文本類型的樣板( prototype 或genreprofile) 。不同文本類型樣板要求不同的翻譯方法與之相適應。例如, 紐馬克主張, 在以表達功能為主的文本中, 作者獨特的語言形式和內容應視為同等重要, 翻譯方法應以語義翻譯( semantic translation)為主; 翻譯以信息功能為主的文本和以呼喚功能為主的文本, 宜主要采用交際翻譯( communicativetranslation) 的方法。

這些樣板是根據目標語規范重建而成的原語文本模式。翻譯規范在這里主要體現在如何按照目標語規范來產生某一文本類型的樣板, 它也涉及到某種特定文本對另一種特定文本的替代。文本類型樣板在翻譯實踐和翻譯研究中的作用我們認為是有限的。一方面, 并非所有的類型都是高度規約化的,將文本簡單地劃分成若干類型就顯得有些不切實際; 另一方面, 許多文本都包含不變和可變因素。

語篇語言學的翻譯研究必須考慮到這些因素, 而面對諸多可變因素, 文本類型樣板卻給人以過于死板之感。

以上兩種研究從根本上說都還是規定性的。規定譯者必須遵守一定的語言或文本類型樣板規范,其核心是尋求原語文本和目標語文本之間的對等。

3. 從翻譯研究的角度探討規范

20 世紀70 年代后期, “翻譯研究學派”在以色列和歐洲的一些國家興起。該學派學者主要研究譯本產生的文化背景, 以及譯本對目標語文化中的文學規范和文化規范所產生的影響。其中探討翻譯規范理論的代表人物有以色列的圖瑞、英國的赫曼斯(Hermans) 和芬蘭的切斯特曼(Chesterman) 等。

第一個從翻譯研究(Translation Studies) 的角度系統地研究翻譯規范的是圖瑞, 此后許多學者都對這個問題做了探討。圖瑞第一次明確指出: 翻譯是受規范制約的行為。他認為規范在翻譯行為和翻譯過程中處于中心的地位。他就翻譯規范的性質、種類、特征和重建規范的途徑都做了深入探討。

轉貼于  圖瑞認為, 翻譯是一種社會行為, 翻譯規范是內在化了的規則, 體現某一社會共享的價值觀念對行為的制約。翻譯過程中的所有決策主要是受規范的支配。翻譯規范在某種程度上可說是譯者們在兩種不同語言、文化、篇章傳統規范之間取舍的產物。(Toury , 1995) 他區分了3 種翻譯規范: 初級規范、起始規范和操作規范。翻譯規范具有兩大內在特征: 1) 社會文化的特殊性; 2) 不穩定性。社會文化的特殊性是指一種規范不必要也不可能在同一社會的不同行業或跨越不同文化而得到相同程度的應用。若有相同, 也只是巧合而已。在一種文化中不同的亞系統或不同的文化系統之間的接觸和交流的結果可能產生某種巧合, 相同、相似是交流的結果。所謂不穩定性強調變化。不穩定性并非由于規范內在的缺陷, 而是規范的本質所決定的, 所以規范的變化有時相當迅速, 有時相當緩慢。

在很多情況下, 翻譯規范并不是可以直接觀察到的。我們能夠直接觀察到的是受一定規范制約下的翻譯行為和產品。若要重建這些規范, 篇章內可以借助于譯本本身, 篇章外可憑借譯論者和批評者的闡述, 以及譯者、編輯、出版商寫的評論。

圖瑞的翻譯研究是描述性的翻譯研究。他希望通過對翻譯規范認識的不斷積累, 可以系統地陳述可能的翻譯方式, 最終得出翻譯的普遍規律。圖瑞借鑒了佐哈爾多樣系統的概念, 把翻譯規范的研究置于目標語文化系統之下, 因此他的理論既是描述性的, 又是以目標語為指向的。

雖然也有些學者對此提出批評, 指出圖瑞的研究忽略了意識形態和政治因素, 但圖瑞的翻譯規范研究和他的描述性研究方法對翻譯研究具有深遠的影響。根茨勒( Gentzler , 1993) 將圖瑞的理論貢獻歸納為4 個方面: 1) 拋棄了一對一的對應概念, 否定了文學/ 語言學意義上的等值的可能性(除非偶然因素使然) ; 2) 引入目標文化系統的文學趨向對譯文的影響; 3) 動搖了原始信息具有固定同一性的想法; 4) 在相互作用的文化系統中, 原語和譯文統一于符號學網絡。

赫曼斯是另一重要的翻譯規范論者, 他吸收了圖瑞規范研究的積極成果, 同時也批評了圖瑞規范理論之不足, 發展了圖氏的規范理論。他對翻譯規范論的貢獻主要有兩個方面: 1) 系統分析了規范的規定性; 2) 由規范概念順理成章地推導出拋棄對等概念的合理性。

赫曼斯認為, 規范意味著一定的社會和心理壓力。規范通過排除某些選擇來約束個人行為, 并選擇、規定或建議特定行為方式。(Hermans , 1996 ; 廖七一, 2001) 其規定性或者來源于某種社會壓力, 或者來源于個人認同該規范的態度, 或二者兼而有之。

規范是由常規自發發展形成, 與常規一樣, 其合法性來源于相互的期望模式, 并要求相等程度的社會認可和個人對規范的內在化。但個人違反規范并不意味著一定有極端嚴厲的懲罰; 同樣, 在某些情形下個人不遵從規范也并不意味著規范無效。規范的力度是從隨意性逐步向強制性發展的。規范涵蓋常規與法令之間的全部領域, 構成連續體, 連續體的一端是常規, 另一端為法令, 規則位于兩端之間。

赫曼斯批評圖瑞在其翻譯規范理論中仍然保留對等觀念, 因為這會使人忽視翻譯的不對等方面,掩蓋了翻譯縱的實質; 而規范概念正好把翻譯的不對等方面推向前臺。翻譯的對等觀念完全是虛構和妄想, 譯文不可能與原文同一。譯文的字句不同, 意義有異。不僅語言隨著翻譯變化, 而且敘述意圖、時間、功能和情景全都隨之改變。譯者的介入不可避免, 無法被清除, 除非取消翻譯或譯文本身。翻譯受多種規范的制約, 必然是混雜的、不透明的和有差異的。可能在實際翻譯中需要對等的觀念, 但這一觀念純屬虛構; 某一層次上的對等總是被其他層次上的差異抵消。

切斯特曼是赫爾辛基大學的學者。他把不同時期從不同角度對翻譯的不同看法納入到一個更加宏觀的框架之下。他借用了社會生理學中的一個詞“理念因子” (meme) , 在圖瑞的理論基礎之上, 構建了自己的翻譯規范理論。他認為翻譯中的meme指的是翻譯理論和觀念, 它不可避免地影響譯者的思維方式和翻譯。所有的翻譯理念因子構成了龐大的理念因子庫(meme2pool) 。一旦某種翻譯理念因子占據了主導地位, 即變成翻譯規范。(Chesterman ,1997)切斯特曼把規范劃分為期待規范( expectancynorms) 和專業規范(professional norms) 。期待規范是指目標語和社會對譯者的期待, 比如在可接受性、風格等等方面的期待。這些期待部分地受到目標語文化所盛行的種種翻譯傳統的制約, 部分地受到目標語文化中間類似文本類型形式的制約, 也受到經濟、意識形態等因素的影響。專業規范制約翻譯過程中可接受的方法和策略。專業規范也可分為責任規范、交際規范及關系規范。切斯特曼對翻譯規范的研究從本質上講也是描述性的。他比較注重規范研究在具體翻譯活動中的影響, 比如: 解釋翻譯者所采用的翻譯策略, 評價翻譯作品, 指導翻譯教學和培訓。他將譯者在翻譯過程中所采用的策略主要分為3 類: 句法策略、語義策略和語用策略。

翻譯研究學派的規范研究意義顯著, 主要體現在3 方面: 1) 翻譯規范研究為我們解釋一些翻譯現象提供了一個理論框架和工具。譯者在翻譯過程中為什么采取這樣或那樣的翻譯策略, 為什么做出這樣或那樣的決定, 翻譯規范概念的引入為我們提供了一個可行性解釋。2) 翻譯規范研究對具體的翻譯實踐有指導意義。描述性翻譯規范研究的最終目的是建立翻譯的普遍法則(general laws) , 這種抽象的普遍法則本身即是一種規范, 可用于指導翻譯實踐。3) 規范研究拓寬了翻譯研究的領域, 為人們更深入地思考翻譯現象、最終合理解釋各種翻譯現象打下了基礎。翻譯研究學派的規范研究起初只是在文學翻譯領域。20 世紀80 年代以來, 許多學者把規范概念運用到自己的語料庫研究中, 解決他們感興趣的問題。還有些人把規范概念引入到文學翻譯范圍之外的其他領域, 比如同聲傳譯的研究等等。

4. 結束語

20 世紀50 年代以來的國外翻譯規范研究主要從3 個方面進行: 傳統語言學(主要是比較語言學) 的規范研究、篇章語言學的規范研究和翻譯研究學派的規范研究。3 個方面研究的起始基本上呈歷時的線性關系。70 年代以來, 翻譯規范研究發生質的飛躍, 研究性質從規定性轉變為描述性, 研究層次從句子上升到語篇、超語篇水平, 研究范圍從語言規范擴大致超語言規范。由于其自身的局限性, 現階段翻譯規范的比較語言學研究和篇章語言學研究雖然仍在進行, 但已式微, 而翻譯研究學派的規范研究方興未艾, 且呈現良好的發展勢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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