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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行政執法現狀存在問題范文1
年,我縣依法行政工作的總體要求是: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以下簡稱《綱要》)、《關于加強市縣政府依法行政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和《關于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緊緊圍繞縣委、縣政府的中心工作,扎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進一步營造良好法制環境。重點要抓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堅持依法行政,推進政府職能轉變
(一)抓緊規劃“十二五”依法行政工作。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意見》(國發〔〕33號)和省政府實施意見,結合實際,認真編制我縣“十二五”依法行政規劃。
責任單位:縣法制辦,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
完成時限:月中旬。
(二)開展依法行政分類考核。根據各行政機關行政執法工作特點和現狀,將縣級各被考核單位分為重點行政執法單位、一般行政執法單位二類,并制定相應的分類考核評估標準實施年度考核。
責任單位:縣法制辦。
完成時限:年底前。
(三)深化行政執法責任制。結合新一輪機構改革后的機構、職能調整和近年來法律、法規、規章的“立、改、廢”情況,及時制定、修訂行政執法責任制方案,完善行政執法評議考核和責任追究制度。做好執法依據、職權、程序等執法責任制相關內容的梳理調整、網上公布和鏈接工作,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責任單位:各行政執法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
完成時限:月底前。
(四)推進科學民主決策。按照行政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的要求,加強行政決策程序建設,完善重大行政決策公眾參與、專家論證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決定等機制。研究制定重大行政決策聽證辦法,將聽證意見作為決策的重要參考。探索建立重大行政決策跟蹤檢查、績效評價機制,并按照“誰決策,誰負責”的原則,加強對違法或不當行政決策的責任追究。
責任單位:縣府辦、縣法制辦、縣級各行政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
完成時限:全年。
(五)進一步促進政府職能轉變。深入實施“公民權益依法保障行動計劃”,進一步提高公民權益保障水平,落實公民權益依法保障行動計劃實施情況定期報告制度,總結經驗,加強部門間交流。完善行動計劃社會評價指標體系,開展實施情況的評估和督查考核。
責任單位:縣府辦、縣法制辦、縣級各行政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
完成時限:年底前。
二、加強執法監督,保障執法行為合法規范
(六)從源頭上規范行政行為。認真執行《縣政府規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規定(試行)》(龍政發55號),創新合法性審查工作機制,完善相關部門在規范性文件審查方面的溝通、協調和配合機制。探索開展規范性文件實施效果、功能作用和存在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健全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制度,做好備案審查工作統計。進一步規范公民對規范性文件提出異議的處理程序,加大糾錯力度。
責任單位:縣法制辦、縣級各行政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
完成時限:年底前。
(七)繼續推進規范行政裁量權工作。各行政執法部門要加強本系統本部門行政處罰裁量細化量化工作,確保內部行政處罰裁量基準的上下銜接,處罰裁量基準與法律、法規、規章等的同步更新;組織開展專項督查,促使各項任務和要求全面落實,在有條件的領域和部門探索行政許可自由裁量細化量化工作。
責任單位:縣法制辦、縣級各行政執法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
完成時限:月底前。
(八)認真開展行政執法案卷評查。按照省、市統一部署,繼續選擇10個重點執法領域,組織開展行政處罰、行政許可案卷評查,開展評查結果整改情況的專項檢查,督促各行政執法部門認真梳理分析評查中存在的問題及產生原因,切實規范行政執法行為。
責任單位:縣法制辦、縣級各行政執法部門。
完成時限:月上旬。
(九)積極推動監督資源整合。完善鄉鎮(街道)、部門法制工作例會制度,健全預防和化解行政爭議聯席會議制度,及時研究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中反映出來的突出問題;進一步推動“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信息系統平臺建設,發揮網絡監督作用。
責任單位:縣法制辦、縣級各有關部門。
完成時限:年底前。
三、立足復議為民,全力化解行政爭議
(十)健全行政復議依法受理機制。探索行政復議受理環節下移的有效措施,進一步暢通行政復議渠道,方便公民、法人和其它組織辦理咨詢、提起行政復議等事項。
責任單位:縣法制辦、縣級各有關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
完成時限:全年。
(十一)進一步發揮行政復議功能。研究完善行政復議案件辦理流程管理制度和各類行政復議案件的審查規程,更加重視實地調查、聽證以及調解、和解工作。推廣使用“行政復議管理系統”,逐步提高行政復議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強化行政復議監督和指導,實行行政復議決定執行情況報告制度和行政復議建議書(意見書)整改情況書面反饋制度。
責任單位:縣法制辦、縣級各行政執法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
完成時限:月底前。
(十二)落實行政首長出庭應訴制度。根據《縣行政首長出庭應訴規定(試行)》要求,落實行政首長首案、重案出庭應訴制度。加強與人民法院的聯系與溝通,建立行政訴訟案件統計信息和重大案件交流機制。
責任單位:縣級各行政執法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
完成時限:全年。
(十三)探索構建行政調解工作體系。積極探索建立政府負總責、政府法制機構牽頭、各職能部門為主體的行政調解工作體制。完善行政調解制度,科學界定調解范圍,規范調解程序機制,落實調解工作責任。推動建立行政調解與人民調解、司法調解相銜接的大調解聯動機制,實現各種調解主體的有效互動,把矛盾化解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
責任單位:縣法制辦、縣級各行政執法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
完成時限:年底前。
四、強化隊伍建設,優化依法行政工作環境
(十四)加快鄉鎮(街道)法制機構建設。根據縣編委批復精神,督促15個鄉鎮(街道)掛牌成立法制辦,明確分管領導和法制員,加強業務培訓,切實擔負起本轄區推進依法行政的工作責任。
責任單位:縣法制辦,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
完成時限:年底前。
(十五)加強培訓和理論研究。積極組織開展行政執法人員特別是領導干部參加通用法律知識培訓、專門法律知識輪訓和新法律法規專題培訓。圍繞縣委、縣政府中心工作,加強依法行政和政府法治建設有關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有針對性地提出對策建議。
責任單位:縣法制辦、縣級各行政執法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
完成時限:年底前。
(十六)全面開展示范單位創建工作。按照省、市要求,全面抓好“依法行政示范單位”創建活動工作,積極推進法制信息化建設。
鄉鎮行政執法現狀存在問題范文2
【關鍵詞】黃壁莊水庫 水政 執法 存在問題 對策
1水庫現狀
黃壁莊水庫管理局水行政執法管理經歷了從無到有、從摸索到不斷完善的過程,到目前水政監察支隊共有專職水政執法人員和工程技術人員。近年來,水政執法人員嚴格按水法律法規及各項規章依法行政,執法巡查,管理力度不斷加大,工程管理不斷規范,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庫區水環境特殊性,水事矛盾復雜性,水行政執法工作的難度正在加大。
2近年來主要工作
2.1水法律法規宣傳工作
為了不斷增強全民的水法律意識,水庫逐年加大對水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一是每年抓好"世界水日""中國水周"和“12.4”宣傳活動,進行形式多樣宣傳。二是注重集中和平時宣傳相結合,重點在水利工程設施、水源保護區等區域進行宣傳,正面宣傳和重點水事案件的反面宣傳相結合。目前在庫區工程范圍內已設置警示牌和標語三百余塊。
2.2水行政執法治理工作
水庫管理局近年來加大了庫區水事違法案件的查處力度,近兩年發現并制止庫區違建、非法養殖、排污、傾倒垃圾等違法違規事件數十起。同時,每年開展夏冬兩季專項治理行動,對庫區工程范圍內非法游泳、垂釣、冰釣等活動進行集中整治。
2.3多部門聯合執法工作
近兩年來,水庫管理局協調配合石家莊市及三縣區政府環保、水務、交通、海事、公安、鄉鎮等部門開展多次執法行動,嚴厲打擊庫區內違建、養殖、旅游、游泳、垂釣等非法活動,共出動執法人員五百人次,執法車和執法船百余次。
2.4水事情況匯報工作
一是按照上級要求,每月按時上報水庫水利執法信息,2012年至今,共完成上報執法信息共計五百余條。二是針對巡查中發現的庫區違法違規情況,結合水庫實際,撰寫紅頭文件向石家莊市和水庫周邊三縣區政府及相關部門及時反映,共計送簽近百件。
3存在的主要問題
水庫水政執法工作,經過多年積極努力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與依法行政和建設的要求有著較大的差距,存在的問題主要有如下幾個方面:
3.1 執法隊伍建設有待加強
盡管水行政執法的組織機構已基本建成多年,但還不夠完善,且辦案裝備設備不到位,使執法工作難以較好開展,水政人員素質參差不齊,缺少正規的法律專業人才。
3.2 水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有待進一步加大
對地方政府及相關部門領導宣傳水法律法規的工作還做得不夠,領導不了解,要爭取他們對水行政執法的支持就會相對難度要大一些,水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有待進一步加大。
3.3地方協調工作有待加強
在某些水事事件處理過程中,由于相關部門協作不夠,難以執行到位的情況時有發生。如由于水庫劃界引起的各類水事糾紛,對一些在庫區埋墳、圍墾、亂建、亂倒、亂挖,甚至對阻礙河道行洪的現象也不能采取強制措施,甚至互相推諉。
3.4 執法權限受限,效果事倍功半
水行政執法經常由于執法權限范圍受限,帶來工作難度。黃壁莊水庫由于地處三縣區交界,水庫管理局受上級水利部門委托實施水行政執法,然而由于處罰權限受限擔心越級行政,造成有些可以避免的水事違法案件,有時無權處罰,造成依法行政工作被動。
3.5 執法手段軟,難度大
其一,水行政執法由于沒有直接的強制手段,加之管理相對人成分復雜、素質偏低,多數為農民群眾,水法律意識淡薄,面對執法人員采取避而不見或不予理睬的態度拒不配合,更有甚者,態度蠻橫、謾罵打擊、圍攻水政執法人員,一些旁證害怕報復,不敢做證,給水政執法人員調查取證帶來相當大的困難;從而影響水事案件的查處;其二,在水事違法案件中,執法人員既要調查取證,又要履行執法程序,還要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由此造成時間過長,執法難度加大。
4搞好水政執法的對策
為了保障水政執法有效性,保護水庫合法權益,建議如下:
4.1 加強隊伍建設,提高執法隊伍綜合素質
一是加強隊伍建設,做到機構完善,職責分明,配齊配強水政監察人員,配備齊全水行政執法裝備和工具,保證辦案經費充足。二是要把政策水平高和文化水平高的具有一定法律知識的人才充實到水政執法隊伍。三是要加強對水政監察人員的日常治理和考核,以增強執法的工作責任心和危難意識。
4.2 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提高群眾法律意識
一是水政執法人員首先自己學法到位,才能做到依法辦事、依法行政、依法執法,才能去向社會和服務對象宣傳。二是向領導和有關部門宣傳到位,只有使他們了解了水法律法規,才可能來理解和支持水政執法,才可能在辦事和決策中有水法律法規的理念。三是要加大向全社會進行宣傳,形成依法治水、管水、用水的良好的社會風氣。
4.3 加強多部門協作查處
水政執法在爭取各級政府部門支持的同時,要主動與各有關部門的協調。如在涉及邊界水事糾紛時,應主動與周邊縣區水務、環保、公安等執法部門配合,使其在違法水事案件的查處上給予大力支持。
鄉鎮行政執法現狀存在問題范文3
[關鍵詞] 河道 水行政管理,問題,思路
[abstract] this article based on the river water administrative management work in recent years of practice, this paper analyzes river course in illegal cases rising trend overall background, how well the river protection management, 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current of the insufficiency in river management, and puts forward practical, perfect with local river management ideas and Suggestions.
[key words] river water administrative management, questions, ideas
中圖分類號:D523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
一、概述
城市的河道、水域歷來是城市賴以生存的基礎,蘊藏著城市豐富的歷史和文化,也常是現代城市體現其獨特風貌和優美景觀的重要載體。近年來,隨著國家不斷加大對水利工程的資金投入,從八十年代開始,相繼對我市所轄的一、二級河道如海河、永定新河、獨流減河等大中型的河道進行了大規模的綜合治理,恢復了原河道設計功能,河道周圍環境也得到了一定改善。為滿足人類的需要奠定了基礎。但幾十年來,由于地區連續降水偏少干旱嚴重,從表面來看,城市河道的防洪、輸水、灌溉作用逐漸消退,人們對河道的依賴性隨之降低,對河道的保護意識也日趨淡化,污水、垃圾隨意排入河道,填、塞、堵現象屢見不鮮。河道管理方面的新問題隨之不斷出現,河道的依法行政面臨著新的挑戰。作為河道管理者就是運用法律、技術、經濟、行政等管理手段,有效地控制人類在河道管理范圍內的活動,對一切影響河勢穩定和河道防洪、輸水功能的行為實施嚴格的、科學的、行之有效的管理,充分發揮江河湖泊的行洪、排澇、航運、供水、發電、養殖、生態環境等綜合效益的作用。加強河道管理,有效防治水害,維護城鄉水生態環境,充分發揮河道綜合效益,對于保障居民生活質量,促進經濟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筆者根據多年來河道管理工作的實踐,在不斷調查分析的基礎上,從河道水行政管理的角度,提出了目前河道理工作中普遍存在的不足和應對措施,與大家共享。
二、我市河道管理中存在問題
(一)部分公眾對河道管理法律法規意識淡薄,涉河違法現象時有發生。
近年來,由于上述原因人們對河道的保護意識正日趨淡化,完全從個人利益出發,對違法的嚴重性認識不夠。認為一些涉河違法是小事,不要小題大做,甚至把這些不正常的現象看成習慣的東西。據我市對涉河違法案件統計資料顯示,近年來涉河違法案件數量居高不下,涉河違法建設的單位量多面廣,種類復雜多樣,違法性質日趨嚴重。主要表現違法侵占河道現象比較嚴重。從過去單一的臨河民居違法建設,到工業廠房、市場、道路、橋梁、管道等在河道管理范圍的違法建設,從未按照河道主管部門審批要求的臨河建筑建設到未獲得許可(即河道管理范圍建筑、設施建設項目許可),擅自在河道管理范圍進行違法占用、建設。從少量垃圾入、占河到大面積的填塞河道,從個人違法到法人違法、單位部門等群體性違法。
(二)管理范圍內違章行為還屢禁不止。
近年來,我市不斷加強巡查,加大對涉河違章行為的查處力度,但河道管理范圍內的違章行為一直屢禁不止,主要表現為以下幾種:(1)在河道管理范圍內違章搭建各種建筑物。如河道堤防違章占壓主要是以違章建筑為主。大清河處所轄靜海縣境內市管河道堤防堤頂原設計寬度都在8m以上,由于沿岸村鎮多,對堤防擠占嚴重,南運河個別堤段被擠的僅剩3—4米寬。2008年靜海縣政府計劃開發南運河靜海鎮穿城段,信息傳出后,不到三個月堤防兩側居民擴建、返建、新建房屋58處。 (2)向河道內、河坡上傾倒垃圾和雜物,最為嚴重的是傾倒建筑垃圾。(3)在河道坡面、河堤堤頂上墾種農作物和其它經濟作物,使河坡水土流失嚴重。(4)擅自向河道內排放、傾倒未經處理合格的工業污水、油類、酸堿液和各類有毒有害廢液、廢渣。(5)在河道管理范圍內取土、挖坑、埋葬、建墓、棄土、堵塞河道。
(三)越權審批現象嚴重。
在河道管理中,由于受各方面條件的限制,特別是中小型河道,未及時確權劃界,管理范圍和保護范圍不明確,個別組織部門等缺乏水法律觀念,在未經水利部門同意的情況下,擅自給占用水利工程用地的企業單位、個人頒發了土地使用證或簽訂了土地租憑合約,近年來,全市數家占用水利工程用地的單位、企業、個人中還有大量的現象存在,造成了管理的混亂。
(四)河道管理執法軟弱缺位,難以有效遏制涉河違法。
主要表現在:一是法律所賦予的權力沒有充分地使用,致使大量的涉河違法行為游離于我們水(河道)行政管理之外,沒有得到嚴肅的查處,助長了涉河違法現象的滋生和漫延;二是普遍的執法行為還很局限,沒有達到徹底糾正涉河違法行為的效果。這樣的執法既不全面,也沒有力度,也違反了河道管理執法的最終目的是為了保護河道和河道法規的貫徹實施的最終目的。三是河道管理執法不敢碰硬,與土地、規劃等部門執法相比,河道管理執法的整體形象和權威尚沒有樹立起來。四是政府相關涉河部門配合協調不夠,缺乏協同作戰。出于利益驅動,在河道管理(保護)過程中,互相扯皮、推諉,難以形成執法合力,急需各部門通力合作、齊抓共管、共同采取相應的對策,才能克服各種阻力取得良好成效;五是查處涉河違法案件后從客觀找原因多于從主觀找原因。事實上水(河道)行政執法不僅要查處涉河違法者,還要看部門監督依法行政的情況和執法人員的行為是否合法。從表面上看,雖然受到了一些干預,但深層次的問題則是水行政執法部門和執法人員在執法中心慈手軟、姑息遷就,執法力度不夠所致。
三、解決河道管理問題對策
河道管理工作是我們水利工作的窗口之一,為維護水利行業的整體形象,加大執法力度,加強河道管理,使河道管理走向法治化管理的軌道已勢在必行。
(一)提高認識,優化河道執法環境
盡管河道管理的法律法規比較健全,但是河道執法難是各地普遍存在的共性問題。一是河道主管機關要采取靈活多樣、群眾喜聞樂見的宣傳教育方式,讓全社會了解國家對河道管理的法律法規,并自覺遵守這些法律法規。二是各有關鄉鎮及部門要支持河道管理機關嚴格執法,河道管理機關也要主動與有關鄉鎮及部門搞好溝通與銜接,爭取其理解和支持,充分調動各方齊心協力,共同促進河道嚴格執法,規范管理。三是鑒于目前河道管理現狀,單靠水利部門自身的力量是很難扭轉禿勢的,政府應組織公安、法院、水利、國土等相關部門對河道進行一次聯合徹底整治,還河道以本來面貌。
(二)加強部門配合,規范河道管理
河道管理必須依靠各鄉鎮及有關職能部門的力量齊抓共管。建設部門在進行城鄉建設規劃時,應積極配合河道主管機關抓好城鄉防洪規劃,并不得審批占用河道管理范圍內的一切建設項目。土地部門在審批涉及河道的建設用地時,必須首先征得河道主管機關的同意后,方可按土地使用審批程序履行審批手續。交通部門在興修和整修公路時,應協同河道管理機關及所在鄉鎮政府做好河道岸線的管理,不得將棄渣向河道內傾倒。公安機關對拒絕、阻礙河道監理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應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進行處罰。各鄉鎮負責本區域內河道清障、防洪、河道兩岸堤防的綠化工作,并支持河道管理機關對水事違法案件特別是違章建房的查處工作。
(三) 加強水利工程用地審批。
水利工程用地是各級政府依據法律、法規的授權劃定管理范圍,并取得使用權屬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第二十九第一款規定,“國家所有的水工程,應當按照經批準的設計,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照國家規定,劃定管理和保護范圍”。我市人民政府依照《水法》、《防洪法》、《天津市河道管理實施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詳細規定了管理范圍,這些規定的出臺,對保護水利工程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也充分說明了水利工程用地與其它用地不同的法律地位。為確保水利工程用地不被各類建設項目隨意占用,水法律、法規對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圍內興建各類建設項目的審批均設置了前置條件,即:“建設單位在按照基本建設程序履行審批手續前,必須先經河道主管機關審查同意”。同時從法律關系的調整范圍來分析,由于水利工程用地具有特殊的重要性,所以占用的審批必須適用于水法律、法規的調整,不能等同于其它用地適用于《土地法》的調整。因此,占用水利工程用地必須由水行政主管部門(河道主管機關)審批,并領取《河道工程占用證》。
(四)加強河道巡查及水政執法力度。
一是加強河道巡查力度。由河道管理處牽頭負責,各鎮水利站有關人員全力配合,經常性開展河道巡查工作,及時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剖析問題。
二是加大水政執法力度??山M織幾次規模大的聯合執法行動,由水政大隊牽頭,組織有關中隊,對大中型河道管理范圍內違章行為較為嚴重的河道嚴格執法,堅決取締、處罰一些違章行為,并利用報紙、電視臺等大力宣傳,提高全民的水法律、法規意識,使大家都來保護河道,規范河道工程占用行為。在平時的水政執法過程中,水政監察大隊盡可以將河道管理方面的水行政執法權下放到水政監察中隊,以便及時處理一些零星違章行為,也可減輕水政大隊的工作負擔,從而達到以執法促規范、避免執法難、難執法的不利局面。
三是加強執法隊伍建設,不斷加大執法力度,提高執法水平。一要加強執法隊伍建設,提高執法人員素質,為依法實施河道保護管理提供隊伍保障,具體地講,要有一支專業化的執法隊伍,實現執法管理目標化、執法行為合法化、執法文書標準化、考核培訓制度化、執法統計規范化、執法裝備系列化、檢查監督經?;年P系協調、組織嚴密、紀律嚴明、運行有力的河道保護管理執法隊伍。加大執法人員的培訓力度,不斷提高執法人員的政治素質,業務素質,尤其是法律素質和敬業精神,制訂鼓勵執法人員參加法律學習的相關制度,不斷提高執法隊伍的戰斗力和執法水平;二要堅決貫徹執行涉河法律、法規,不斷加大執法力度。從群眾最不滿意、反映最強烈的熱點問題入手,進一步加大沿河違章建筑的拆違工作,堅決查處非法填河、占河等違法行為,配合環保部門嚴肅查處污水入河違法案件,積極推進各項河道保護管理工作,要敢于碰硬、敢于得罪人、從嚴執法,努力樹立水(河道)部門的執法權威;三要選好執法載體和執法形式,提高執法質量。①要大力提倡近年來我市水利執法的成功做法,即通過上下聯動,部門協調配合形成合力,開展執法大聯動,形成強大的執法聲勢。②堅持定日、定次開展執法巡查,從源頭上遏制涉河違法案件的發生,把違法行為消滅在萌芽狀態,減少辦案難度,避免案件積少成多。③充分利用各級防汛指揮部的強制清障權力或《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有關規定,積極爭取人民法院的支持,對拒不執行水(河道)部門處罰決定的違法當事人進行強制執行,徹底糾正涉河違法行為,以維護水(河道)部門的執法權威。
四、結束語
依法治國,依法行政,建立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是社會發展的根本要求和必然趨勢。加強與發展水行政執法工作,實現依法治水,也是水利工作的根本方向,隨著國家依法治國、依法行政進程的加快,水利法制建設工作必然得到加強與發展,水行政執法工作是充滿希望和前途。
參考文獻:
①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1988年
②《天津市河道管理條例》2011年
③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2002年10月
鄉鎮行政執法現狀存在問題范文4
【關鍵詞】 糧食收購;問題;對策;財務管理
從2005年起,我國在部分糧食主產省實行糧食最低價收購政策。經過幾年的實踐,證明最低價糧收購政策對穩定和促進糧食生產、保護種糧農民利益、穩定糧食市場價格、保障國家糧食安全起到了積極的作用。但是,在執行最低收購價政策過程中,也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亟待改進和完善的問題。筆者就江蘇省建湖縣(下面簡稱“我省”)國有糧食購銷企業在執行最低價收購糧食政策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結合本人從事糧食財務管理工作實際談點粗淺的看法:
一、執行最低價糧食收購政策所面臨的問題
實行糧食最低價收購政策,對保護農民利益、促進糧食生產、維護市場穩定、保障國家糧食安全起了積極的作用。但在執行最低收購價政策過程中,出現了許多新情況新問題。如何改進和完善做好這方面的工作是擺在我們面前的新課題。
(一)倉儲基礎設施建設滯后,倉容緊缺是比較突出的問題
基層國有糧食購銷企業的許多倉儲設施都是上世紀六、七十年代建造的,年久失修;加之改制后大部分糧食購銷企業實行了租賃經營,前幾年經營困難,一般不會投入資金對老化的倉儲設施進行大規模維修改造,不少基層糧庫倉儲設施老化、倉房條件差、倉容緊張,出現了有倉不能收糧的現象,已不能滿足最低收購價糧食收購的需要。有的企業只好打露天囤滿足農民售糧,安全儲糧存在問題。
(二)農發行系統“庫、貸分離”的問題
2008年由市級農發行向中儲糧直屬庫承貸,收購資金由中儲糧直屬庫下劃到各縣糧食購銷總公司,然后再由縣級糧食購銷總公司會同縣級農發行根據延伸收購企業糧食收購情況撥付收購資金;延伸收購企業逐期結報收購實績,庫存隨之劃轉到中儲糧直屬庫管理,這一模式看似合理,但是貸款人畢竟是市級分行,庫存監管人卻是縣級支行,造成貸款、庫存分別由上、下兩級行管理,庫、貸分離,難以實施有效的庫貸掛鉤管理。
(三)在途資金利息成本的分攤問題
由于收購輔底資金由中儲糧直屬庫按預計收購量向市農發行一次性貸款全額下劃到各縣糧食購銷總公司,其利息按農發行同期貸款利息計算。而延伸收購基層企業的收購輔底資金是由縣級糧食購銷總公司會同縣級農發行為強化信貸資金管理,根據各延伸收購企業糧食收購情況先預付部分然后再按入庫進度陸續撥付的,其利息只能按同樣方法計算。對于未能全額下劃仍停留在縣級糧食購銷總公司賬上的收購資金期間利息無著落,造成資金利息難以分攤。
(四)惠農政策不能完全到位的問題
在2008年的最低收購價糧食收購中,到收購點售糧除農民外,還有大部分是“糧食經紀人”,這樣就有可能讓國家的惠農政策不能完全受益于農民。究其原因,目前在農村,家中男勞力大部分常年在外打工,在家留守的一般主要是老人、婦女和小孩,在出售糧食時,因家中缺乏壯勞力,往往圖省事售給“糧食經紀人”,坑農損農事件時有發生,出現了國家惠農政策不能完全到位的現象。
(五)最低價糧食收購質量、價格難監控的問題
最低價收購不同于一般的市場收購。它是按照“有利于保護農民利益,有利于糧食安全儲存,有利于監管,有利于糧食銷售”的原則執行的。有收購主體資格的企業在收購時必須公開收購價格,公開質量標準,不得壓級壓價,滿足農民售余糧的要求,同時又要堅持質量標準。但近幾年隨著最低收購價政策的連續出臺,農民的質量意識也逐漸淡薄,特別是農村收割機推廣使用后,田間初步整曬,除雜基本上簡化,加之2008年收割期間連續陰雨,給糧食收購工作增加了壓力,帶來了難度。最低收購價糧食收購執行的主體是糧食購銷企業,在執行《預案》過程中,購銷企業本身為追求利益最大化,出現了個別企業以質量標準為借口,對需整曬入庫的糧食,變相壓級壓價的現象,而且點多面廣,價格監管難度較大。
(六)糧食行政執法存在的問題
糧食行政執法工作機構還不完善,糧食行政執法工作機構至少應包括政策法規、監督檢查、質量監督等方面的工作機構,才能保證糧食行政執法工作全面而有效地開展。還有基礎工作不扎實、執法對象還不夠明確、執法外部環境還不寬松、執法行為還不規范等等。
二、對所面臨的問題的解決對策和建議
面對糧食購銷企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相關單位應發揮現有優勢,揚長避短,搶抓機遇,迎接挑戰,繼續做好新形勢下國家最低價糧食收購工作。就我縣基層糧食購銷企業而言,大部分已采取了租賃經營模式,還沒有進行產權制度改革,仍是國有企業性質,享受的是國家稅收減免政策,都是直接或間接地從事國家最低價糧食收購業務。
(一)加大投入,解決倉容不足的問題
倉儲基礎設施建設是保證最低收購價糧食數量和質量的基礎。保障國家糧食安全需要現代化的倉儲設施,因此筆者建議一方面國家盡快出臺相關扶持政策,加大對糧食主產區倉儲設施的維修及改造資金的投入力度。除新建一批符合現代化儲糧標準的糧倉。同時,還要立足現有倉庫資源,給予專項倉儲維修、建設費用,對其進行維修和改造,延長現有倉儲設施的使用壽命。另一方面,中儲糧分公司、直屬庫和縣級糧食主管部門都要建立起專門用于承擔最低價糧食收儲任務的基層糧食購銷企業倉庫維修方面的基金。另外,中儲糧總公司還應根據糧食主產區的糧食庫存現狀,適時開展移庫調運、拍賣銷售??刹扇√崆吧鲜信馁u或與糧食加工龍頭企業簽定定向合作協議,消化吸納一部分最低收購價糧食,以此解決當前倉容不足而影響秋糧收購的問題。
(二)加強對最低價糧食的質量管理,明確損耗補償標準
1. 要參照儲備糧管理,推行最低收購價糧食的收購及代儲資格認定工作。對不具備清糧設備、通風設備及保管條件的企業,不認定其收購及代儲資格,從源頭上把好關。2.要嚴格把好收購質量入庫關。相關部門要盡快制定相應的最低收購價糧食質量管理辦法,健全制度,做到依法依規加強最低價糧食的質量管理。筆者建議在執行預案中明確最低收購價糧的正常損耗標準和補償辦法,在糧食拍賣后給企業一次補償到位。同時,指定符合條件的專業檢驗部門為質量檢測權威機構,成立糧食質量檢測小組,對入庫的最低收購價糧食,要求在入庫量達1/3、1/2及滿倉時不少于三次抽查質量,出具書面質量檢查報告,對一次檢測不合格的企業,進行通報批評,責令其改正;對二次檢測不合格的企業,暫停其資金投放,待整改到位后再行投放;對三次檢測不合格的企業,收回已發放的資金,取消其承儲和貸款資格。
(三)提高政策執行過程中的透明度,保障政策效果不偏離
中儲糧是最低價糧食收購政策的執行主體,而承擔最低價糧食收購任務的國有糧食購銷企業則成為最低價糧食收購政策的責任主體。在最低價糧食收購工作中,為了嚴格執行政策,不打“白條”,直接向中儲糧直屬庫申請收購輔底資金,這輔底資金與糧食收購入庫存在時間差,期間利息則由收購企業承擔。而最低價收購的糧食糧權在中央,企業除去微薄的收購費用,沒有任何收益,不僅談不上效益,還要為執行政策而背負沉重的利息債務,勢必嚴重阻礙購銷企業的發展。目前,在一些工作環節上還存在信息溝通不夠、信息不透明的問題。由于目前糧食管理體制尚未完全理順,加上最低價糧食收購實行垂直管理,中儲糧與地方糧食管理部門和國有糧食企業之間的協調和配合工作就顯得十分重要,因此,國家應進一步完善《預案》各條款,清晰地界定各執行主體、監督主體、配套服務主體的權、責、利,明確財政各項補貼費用的分配方式、在途時間、利息分攤合理方式。
(四)采取措施,方便農民,把國家惠農政策落到實處
針對部分農民對最低收購價糧食政策缺乏了解的實際情況,糧食主管部門要借助新聞媒體,加強最低收購價糧食政策的宣傳力度,鼓勵農民到糧食收購點直接售糧。有條件的購銷企業可以在交通不便、離庫點較遠的地方設置臨時收購點等途徑來方便農民售糧;還可以組織一些移動收購點,到困難農戶家直接收糧等措施,使國家政策確確實實惠及到每一位種糧農民。2008年最低收購價小麥銷售不暢壓庫的問題必須引起各級各有關方面的高度重視,盡快加以解決,否則,將影響到秋糧收購工作,影響到黨的惠農政策的落實,影響到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五)多方配合,著力抓好最低價糧食環節管理
1. 在收購上,糧食主管部門和農發行要通力協作,實行“聯手”管理。建立最低收購價糧食收購管理聯合督查小組,實行分片督查,通過明查暗訪、核實收購碼單等措施,監控企業收購期間是否有“壓質壓價”等欺詐行為。如發現上述現象,要及時采取相應措施,妥善加以解決,保證托市糧收購正常有序進行,從源頭上防范因價格而可能導致的經營風險。對那些惡意抬價,擾亂糧食市場的不法行為給予嚴厲打擊。 對于“質”和“量”環節上的監管,要指定符合條件的專業檢驗部門為質量檢測權威機構,對最低收購價糧食,按入庫的進度進行質量檢查。同時對最低收購價糧食貸款實行“預案”管理,要求企業繳納一定的質量保證金,落實好相關風險防控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因質量問題給企業帶來的損失,減少經營風險。2.在儲糧保管上,由于最低收購價收購的糧食的糧權是國家的,托市收購企業無糧食經營權和所有權。糧食入庫后由中儲糧系統和農發行聯合檢查,質量、數量合格后才能驗收入庫。為了獲得30元/噸(在預案中規定50元/噸)的收購費用,基層糧食購銷企業在收購季節都想最大限度掌握糧源,從而對收購市場形成競爭態勢。最低收購價預案啟動后,由于托市企業都敞開收購,掌握了糧源的個體糧商生意火爆,待價而沽,使企業在收購環節實際支付的收購費用高于核定的,無利潤可談。為爭取每年70元/噸的保管費用補貼,企業從上至下都高度重視庫存管理工作,基本上都嚴格按照有關管理辦法來履行存儲合同,以確保儲糧的數量真實、質量完好、儲存安全。但是,糧食在儲存過程中的正常損耗如水分減量、保管自然損耗等,得不到額外補償,全部由企業負擔。由于保管費是按實際保管月份撥付的,剔除糧食保管過程中的正常損耗、人員工資后,國家給的保管費用已所剩無幾了。在此,筆者建議中儲糧總公司根據2008年的實際情況,應補足20元/噸的收購費用,用以彌補承儲企業正常的費用支出。在庫存管理上,中儲糧直屬庫、糧食主管部門和農發行要協調一致,加大監管力度,定期和不定期地進行庫存檢查,做到既節約費用,又杜絕信貸風險。3.在糧食銷售上,中儲糧總公司要建立季節性、穩定性、可控性的最低收購價糧食多元化銷售機制。國家指定的托市糧食拍賣交易市場要充分利用現代化的電子信息的交易平臺,采取靈活多樣的交易方式,在保證交易安全的情況下,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組織競價銷售,尤其是糧食主產區的糧食要優先在網上掛牌銷售,最大限度地方便客商,提高拍賣成交率,擴大銷售量。承儲企業必須憑《出庫單》無條件地執行出庫計劃,并對出庫費作出嚴格的界定,否則將承擔相應的責任。各地糧食承儲企業在出庫時,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質量、品種、數量交貨。
(六)制定糧食行政執法工作措施
1. 加大學習宣傳糧食流通法規的力度,營造良好的執法環境。糧食行政執法是當前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在糧食購銷市場化條件下的一項主要工作職責,能否做到依法行政、執法準確,關鍵是看執法人員的業務素質和執法水平,這也是重樹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良好形象的關鍵所在。因此,縣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務必在強化、提高執法人員業務素質和執法水平上下功夫,特別要在學習宣傳糧食流通法規方面下深功夫,加大工作力度。2.完善執法工作體系,夯實執法工作基礎。爭取增設政策法規、糧食監督檢查、糧食質量監管等行政執法必需的機構和人員,明確各自的職能職責,盡快實施統一糧食行政執法標識和執法監督電話。探索在轄區內的鄉鎮政府設立或聘用糧食行政執法協管員的辦法,以解決執法人員不足的矛盾。3.加強行政執法工作的溝通與協調。一方面,要在糧食系統內部經常交流糧食行政執法工作的經驗,又要密切與其他行政執法部門的聯系,學習執法技巧與方法;另一方面,要重視與工商、質監、物價、衛生等部門的協調配合,共同執法,各履其職,各盡其責,形成合力,全方位開展糧食流通市場監管和糧食行政執法工作。
總之,只有通過體制創新和機制創新,使糧食流通體制改革邁上新臺階,真正形成“政府調控市場、市場形成價格、價格引導生產”的良性機制,不斷改進與創新,把國有糧食購銷企業確定在一個合理的、正確的位置上,使之真正成為確保國家糧食安全的有效載體,才能執行好國家最低價糧食收購政策
【主要參考文獻】
鄉鎮行政執法現狀存在問題范文5
就發展環境有關情況作個講評。根據會議布置。
全縣范圍內開展了以"服務提優、效率提速、素質提高"為主題,今年。以"提高項目審批和建設效率"為重點,以"創建最優發展環境"為目標的機關效能年活動。通過全縣上下的共同努力,企業和基層反映強烈的"小鬼難纏"等現象明顯減少,機關辦事效率明顯提高,發展環境進一步優化,人民群眾的滿意度明顯提高。
組織開展了縣直單位涉企內設機構滿意度測評。從各類企業、優化發展環境監測點、鄉鎮分管招商引資或工業的負責人、五大產業辦負責人、工業園區代表、服務對象等各界人士中抽取150名評議代表,7月17日。對40個部門的79個涉企內設機構,分成行政執法、綜合管理、公共服務三大類進行了評議。從測評情況看,縣發展環境總體上是好的平均滿意率為90.34%,較去年提高近5個百分點。其中行政執法類39個機構,得分排名居前的工商局注冊局、國稅局稽查局、工商局個體股、國稅局往管股;綜合管理類22個機構,排名居前的招商局外貿股、發改委重點辦、科技局工業股;公共服務類18個機構,排名居前的建行營業部、供電公司市場營銷部。雖然只是對內設機構的測評,但在一定水平是也反映了整個單位的服務情況。當然,測評又是相對的結果未必完全科學合理,其他沒有參評的內設機構和單位,也可能存在這樣那樣的問題。所以對測評結果,一定要正確對待,排名居前不驕傲,排名靠后不氣餒,端正態度,不背包袱,變壓力為動力,把重點放在進一步加強、改進、做好今后的工作上。
主要有四個特點:總結今年以來優化發展環境工作。
一是效能提速的舉措進一步強化。實行縣級領導"一掛五聯"工作機制。園區開展百名干部跟蹤服務企業活動,提升了服務效能。對全縣43個單位的行政許可項目、審批事項進行了全面清理,初步實現了"三個縮減30%"工作目標,即保留的行政許可由299項精簡至200項,壓縮了32.7%保存的投資項目審批事項26項,壓縮了33%單個項目平均料理時限由13.1天下降到8.9天,縮減了32%全縣16個鄉鎮將公共資源交易站列入鄉鎮便民服務中心建設內容,健全了縣鄉村三級行政服務網絡,提高了效率,方便了群眾。鎮圍繞打造全省一流便民服務中心目標,高標準建設,嚴要求運作,得到各級領導的肯定。
二是服務項目建設的水平進一步提升。各部門、各單位采取靈活多樣的方式。觸角延伸,積極為重大項目、重點企業辦實事、解難題??h工商局出臺服務縣域經濟發展的十項措施,為企業提供上門服務156人次,協助企業排憂解難11件次,受到企業好評??h供電公司探索AAES電力搶修服務模式,工作質量和服務水平大為提升,被國家電網報、華中電力報等媒體宣傳推廣??h公安局開展"百警進百企解百難"活動,偵破涉企案件10余起,挽回經濟損失100多萬??h國稅局建立幫扶企業制度,組織工作人員為科華實業有限公司等園區企業搶修增值稅開票系統故障,確保企業及時與客戶結算并發貨,為企業挽回經濟損失10萬多元。墨山墾殖場干部胡獻忠主動為客商排憂解難,做了好事不留名,客商深受感動,逢人就夸上高人好,上高投資環境真好。
三是整治環境的力度進一步加大。重點加大了對涉及影響經濟發展環境、機關效能建設和損害群眾利益三大類案件的直查快辦力度。1-8月份。辦結率100%其中市委督查室和市行政投訴中心轉辦10件。共組織處理2人,效能告誡10人,糾正違規收費行為6起,叫停涉企罰款行為2起,對縣農行因工作人員存在失職行為,導致企業信用和企業形象受損;縣經貿委不履行服務許諾,服務態度差,辦事效率低,擅自設置項目審批前置事項,增加審批環節,要求企業繳交押金或打欠條等損害經濟發展環境的案件進行了查處和通報??h紀委、整治辦先后6次組織暗訪,對21個不按要求開展機關效能年活動的單位進行了通報批評,共有5名機關工作人員因上班時間上網炒股、娛樂,違反值班工作紀律等問題受到黨紀政紀獎勵。
四是環境建設的長效機制進一步完善。主要完善了三大機制。一是健全效能監察機制。通過設立"優化發展環境重點監測區"擴大監測網絡覆蓋面和完善監測工作考核方法。涉及本縣部門問題23個,縣整治辦督促責任單位抓好了整改。二是建立大督查機制??h整治辦與縣委書記督查室、縣長督查室聯合建立大督查機制,對重大問題進行調處,取得了直查快辦的良好效果,確保了政令疏通。三是完善評議評價機制??偨Y以往評議工作的基礎上,縣效能辦開展了涉企內設機構滿意度測評,縣紀委開展了民主評議基層站所活動,評出了新作風、新氣象、新干勁。
說明機關效能年活動取得了初步效果,上述四個方面的成果。發展環境進一步優化,但是也不能估價過高。要清醒地認識到縣發展環境的現狀與新形勢和新任務的要求相比,與客商、企業和基層群眾的期望相比,仍然存在較大差距,主要表示在四個方面:
第一??h直單位好于鄉鎮場,鄉鎮場好于條管單位,大部分條管單位只是依照其上級部門的時間安排開展活動,整體工作落后于縣里的進展。一些單位和干部作風漂浮、效率低下的問題沒有得到根本解決,縣委、縣政府安排的工作落實不到位的現象仍然存在縣直單位突出問題表示在三個不到位:一是行政服務股成建制進廳不到位。目前只有工商、國土等極少數單位進了中心;二是對窗口的授權不到位。絕大部分單位的行政審批專用章躺在抽屜里睡覺,服務對象仍需兩頭跑;三是項目進廳不到位。以全縣共有313個項目、已進廳117個項目計算,項目進廳率只有37.4%鄉鎮場突出問題表示在便民服務中心建設上,有的鄉鎮項目和人員沒有完全進中心、運轉不正常。鄉鎮干部走讀現象也不同程度的存在此外,鄉鎮基層站所內部管理松懈,企業反映有的站所上午9點至10點才上班,下午4點左右就下班,辦事找不到人,服務態度"生、冷、硬、推"現象仍有發生。
第二。具體執行中往往不考慮出現問題的主客觀因素和現實情況,不給企業整頓和規范留空間。執行"一般違規只糾不罰"和"提醒告知,首查教育為主"兩項制度上大打折扣,企業反映了就執行,沒有反映就一罰了之,讓客商認為政府部門不夠誠信。二是政策創新缺乏。有些在外地能辦成的事,縣卻辦不成。三是政策待遇不一。有的企業反映對園內企業服務要比園外企業好,對客商企業服務要比外地企業好,對大企業服務要比小企業好,這種服務不平衡矛盾的存在有利于我縣中小企業發展和經濟的總體發展。有的單位工作只是應付考核,一旦招商引資任務驗收完成后,熱情沒有了服務也消失了不只傷了客商的心,也損害了上高形象。
第三。最反對我、吃拿卡要、暗箱操作、貪贓枉法。這方面也還是有些反映。比方,有的部門單位門檻高,通融少,說"不行"多,說"怎么行"少,存在著"門好進,臉好看,但事難辦"現象。有企業和群眾反映,少數部門對收費比較積極,對企業和居民的投訴不太感興趣。有的執法人員法制觀念淡薄,執法方式簡單粗暴,隨意執法,甚至以權代法、以情代法。有的單位上班紀律渙散,不能按時上下班,工作時間上網聊天、炒股、玩電腦游戲,單位辦事經常找不到人。有的干部事業心、責任心不強,工作規范不高,工作不深入、不扎實。任務面前討價還價,缺乏爭創一流的精神和激情,
第四。部門利益至上,只要觸及到本部門、本單位,甚至是局部科室的利益,便"斤斤計較""寸步不讓"比方,有的部門以縣領導開協調會或配合上級檢查為由,繞開入企審批制度,擅自到企業檢查收費。少數單位犯規行為開始由直接轉為間接,甚至轉為隱蔽,如利用職權和行業壟斷地位,以保證金、抵押金、贊助等形式變相收費。有的罰款缺少提前整改告知,往往直接下達數額較大的處分,然后雙方討價還價,讓企業和群眾不知道處罰的規范究竟是多少。
也是一項龐大的社會系統工程。不時推進優化發展環境工作,環境建設是一項永不竣工的工程。既是推動經濟跨越發展的重要保證,也是檢驗各部門各鄉鎮圍繞中心、服務大局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標志,又是促進干部改進作風的重要抓手。經濟越發展,對環境的要求就越高。每個單位、每個地方都要首先從自身抓起,管好自己的人,做好自己的事,樹立自身的良好形象,真正做到"處處都是投資環境,人人代表上高形象"簡要地講,要著力在以下四個方面進一步加大力度:
第一。整改落實上有新舉措。依照機關效能年活動安排,今年9月份是機關效能建設突出問題整改月。要正確對待存在問題和不足,認真落實整改,更多地從主觀上找原因,從工作上找差距,檢查自己是不是工作缺乏、方法不當、效率不好,檢查自己服務是不是周到執法是不是規范、政策執行是不是位。對目前已經整改到位的還要進一步跟蹤問效,防止問題反彈;對尚未整改到位的要加大力度,確保整改到位;對切實無法解決的主要領導要親自上門解釋說明,用實際行動贏得企業、群眾和社會各界的理解和信任。今后,對縣本級取消和未列入保管項目的行政許可和投資項目審批事項,一律不得再進行審批;對暫停實施的行政審批事項,未經縣政府同意不得恢復實施;依法保存的行政審批項目,要按要求進入行政服務中心操持,簡化辦事順序、提高辦事效率、提升服務水平。
第二。及時清理或修訂;對縣委、縣政府的各項決策,要不打折扣落實,決不能任意裁剪政策,截留政策,各取所需,各自為政,決不能為了部門利益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還要處置好干部守業與優化環境的關系。最近經縣委常委會研究,出臺了規范領導干部守業的八條規定,已以紀委文件正式下發,請大家認真學習,引起重視。
第三。高效服務上有新方法。政策的優惠是有限的服務的提高是無限的全縣各級要牢固樹立"所有部門都是服務部門,所有崗位都是服務崗位,所有干部都是服務員"服務理念,實現由主動服務向主動服務轉變,既要為企業提供政策、信息、戰略咨詢等總體服務,又有搞好企業用水、用電、用工、運輸等具體服務;既要提供融資和用工等共,又要根據企業要求搞好個;既要加強政府部門的職能服務,又要搞好產業配套、物流保證等社會化服務。做到只服務、不干預,只幫忙、不添亂,只設路標、不設路障,只講怎么辦、不講不能辦,做到項目建在哪里,優化環境工作就做到那里,項目需要什么樣的環境,就發明什么樣的環境。
鄉鎮行政執法現狀存在問題范文6
一、鄉鎮現狀與存在問題
1、鄉鎮的基本情況
郊區現轄8個鄉(鎮),185個行政村,總人口23萬人。鄉鎮下設事業單位共計56個,分別是:農業綜合服務站、經營統計站、經濟發展辦公室、文化體育站、計劃生育服務站、會計服務中心、勞動保障事務所。鄉鎮行政編制212名,實有210名(其中:蔭營鎮38人,河底鎮35人,平坦鎮30人,義井鎮28人,李家莊鄉23人,楊家莊鄉19人,西南舁鄉18人,舊街鄉19人);鄉鎮事業編制200名,實有190名(其中:蔭營鎮37人,河底鎮35人,平坦鎮28人,義井鎮24人,李家莊鄉18人,楊家莊鄉14人,西南舁鄉20人,舊街鄉14人)。
2、鄉鎮管理體制存在的問題
在調研中,我們發現鄉鎮政府的行政職能正在逐步削弱,過去鄉鎮承擔的大部分行政職能已喪失殆盡,可以說現在的鄉鎮政府已由過去的全能政府轉變為有限政府,而其組織結構和運行機制仍然是過去計劃經濟時期的基本框架,由此帶來了一系列問題,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鄉鎮條塊分割嚴重,關系難以理順。在現行鄉鎮運行機制中,名義上實行條塊結合,實際上是權力在“條”,責任在“塊”。上級的各項工作任務都下達給鄉鎮政府,但鄉鎮政府又缺乏與其職能相適應的權力。條塊分割,責權利不統一,削弱了鄉鎮行政職能,出現了條塊互相推諉扯皮現象。如工商、稅務、派出所、土地等行政執法單位上劃后,鄉鎮政府主要精力都放在了與這些部門的協調配合上,工作十分被動,尤其是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深入,一些部門為了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權力只收不放,而服務卻跟不上,致使鄉鎮政府無權而有責,造成事權不分。鄉鎮服務職能的加大,本是好事,但由于缺乏應有的職權和手段,使服務成為一句空話,也就是說鄉鎮政府的服務只是停留在口頭上的泛泛而談,即使辦了幾件實事,也是由上面資金支持才能辦成,同時也不可避免有向企業和農民進行攤派的現象發生。這種情況在現行體制下,表現的由為突出。如市、縣(區)政府下達任務,必然壓至鄉鎮一級,而鄉鎮為了完成上級交辦的任務,只能是千方百計,各顯神通,這樣就很容易產生上述問題小陳老師工作室出品要想改變這種局面,就應當以農村稅費改革為契機,重新反思政府角色,解決好鄉鎮政府應該干什么的問題。
(2)鄉鎮財政能力弱化,必要的事業支出難以保障。鄉鎮財政是最基層的財政,是支撐鄉鎮政府運行的財力基礎,也是國家財政的重要組成部分。鄉鎮財政從構成上主要分為預算內、預算外和自籌三部分。其中預算內收入大多是“吃飯財政”,只好從預算外和自籌部分來解決問題。稅費改革前,鄉鎮預算外收入主要有兩大塊,即:鄉統籌費和鎮辦企業管理費。稅費改革后,取消了鄉統籌費,加之大部分鄉鎮企業私有化,管理費用微乎其微。對于極為短缺的農村教育、衛生、交通和計劃生育等事業經費來講,無疑是雪上加霜,必要的事業支出難以保障。雖然說,從中央到省、市、區都拿出一部分資金支持鄉村,搞轉移支付。通過減人減支和轉移支付,也許能確保鄉鎮財政的即期平衡,但如不建立解決鄉鎮財政的增長機制,則仍無法解決鄉鎮財政的困難。
(3)領導職數過多,官兵比例失調。鄉鎮領導職數一般都有15人左右。這樣龐大的鄉鎮領導班子,使工作難以高效運行。會議難召集,工作難協調,意見難統一?,F在鄉鎮行政編制一般在21—38人之間,官多兵少,比例失調,真正做實際工作的人寥寥無幾。由于行政職能的弱化,鄉鎮領導班子主要工作就放在應付上級檢查上,加之鄉鎮事業單位經費嚴重不足,服務功能很不完善,因此,鄉鎮政府只能被動的應付上級檢查。這樣,出現混崗等現象也就不足為奇了。
(4)鄉鎮事業站所行政化,人員結構不合理。究其原因:一是鄉鎮政府對自己的職能把握不準,職能轉變不到位;二是一些事業站所的領導觀念陳舊,沒有認識到事業站所在鄉鎮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習慣于行政管理那一套,體現不出服務性質,因此造成多數事業站所行政化傾向。三是經費不足,穩定不住專業技術人員,很多工作無法開展。四是受編制限制,真正懂專業技術的人員很難分進鄉鎮事業單位,而原在鄉鎮事業單位的較高水平專業技術人員年齡和知識結構老化。
二、鄉鎮政府在過渡轉型時期存在的必要性
鄉鎮政府作為黨和國家聯系農村最基層的一級政權,從長遠看,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深入,法律法規的逐步健全和社會保障體制等制度的逐步完善,鄉鎮一級政府無保留必要,也就是說,在大改革的前提下,隨著鄉鎮行政執法權力的上移,鄉鎮政府完全可以作為縣區派出機構,代表政府行使部分權力,但在這一過渡階段,保留鄉鎮利大于弊。究其原因主要是:
1、鄉鎮政府作為黨和政府聯系群眾的橋梁和紐帶,仍然有其存在的必要性。鄉鎮政府是最基層的一級政權組織,直接與最基層的農村、農民打交道,鄉鎮政府盡管不組織生產,但黨的方針政策仍然需要這一級政府去貫徹執行,如農村稅費改革、退耕還林、計劃生育、小城鎮建設、社會勞動保障等政策的執行。就以“農村稅費改革”為例,為確保農村稅費改革工作的順利進行,各鄉鎮建立了農村稅費改革領導小組和工作機構,制定切合本鄉鎮實際的農村稅費改革實施意見,做宣傳、搞培訓,為農村稅費改革順利進行奠定了重要基礎。村民委員會作為村民的自制組織是無法替代的。小陳老師工作室出品
2、經過撤鄉并鎮和鄉鎮機構改革,鄉鎮機構設置漸趨合理,人員結構逐步優化。近年來,我區基層政權建設工作取得了許多成績,同時,也遇到了不少新情況、新問題。一是有些鄉鎮規模過小,人口不到兩三萬人。二是鄉鎮機構設置不合理,“麻雀雖小,五臟俱全”。三是管理體制不順,條塊分割,職責模糊,效率不高。四是人員臃腫,人員結構不合理。這些問題的存在,嚴重影響基層政權的鞏固和建設,妨礙社會主義市場體制的正常運行,對此,我區于2000年大刀闊斧地進行了鄉鎮機構改革,將原有13個鄉鎮(其中:鎮4個,鄉9個),撤并為4鎮4鄉,減幅為38.46%。全區8個鄉鎮中,鄉鎮站所由原來的12至13個,精簡為8至9個,其中財政供養的行政人員由原來的339人精簡為212人,事業人員由原來的269人精簡為215人,共分流人員181人(其中:提前退休、退養、辭職81人,一次性結算24人,整體轉移20人,進入“鄉鎮兩個中心”56人)。與撤并鄉鎮前相比,在職數內的鄉鎮領導干部由過去的125人減少為80人,減幅為36%。
3、農村稅費改革,客觀上杜絕了鄉鎮加重農民負擔的可能性,鄉鎮服務功能進一步加強。稅費改革前,鄉村兩級干部常年忙于催收農業稅、鄉統籌和村提留,耗費了大量人力、物力,且每年都有部分拖欠,激化了干群矛盾。稅費改革后,多費變一稅,農民納稅意識增強,鄉村干部不再為催糧收款而頭痛,使鄉村干部騰出手來全身心投入到帶領農民增收致富上。引導農民創市場、跑項目、調結構,真正發揮了基層政府的服務功能。在農機服務、計劃生育、農村養老保險等方面,想方設法為農民提供優質的服務。如西南舁鄉政府組建了“陽泉市果農協會”,鄉政府率領村支兩委干部,兵分多路,廣摸行情,組織營銷網絡,創品牌,為搞好產后營銷,舉辦蘋果節,為果協取得了山西省產品產地無公害雙認證,赴北京參加了國家農業產品博覽會。通過創辦協會,使果農年增加純收入45萬元。
4、改革是方向,促發展是目標,保穩定更是前提。在基層農村,上訪等事件時有發生,要采取有效措施,把各種矛盾和糾紛解決在最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爭取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鄉,還需要鄉鎮政府積極主動地做好維護穩定的各項工作,進一步鞏固經濟發展的良好局面。如我區以農村稅費改革為契機,全區8個鄉鎮以“鄉鎮會計服務中心”為載體,全面推行“村賬鄉”的農村財務管理新體制,這一新的財務管理體制的實行,提高了農村財務規范化水平,化解了基層矛盾,密切了黨群、干群關系,有力促進了農村經濟發展和農村社會穩定。小陳老師工作室出品
三、鄉鎮政府在轉變職能中應注意的幾個問題
黨的十六大提出了深化行政管理改革的戰略任務。鄉鎮一級政府如何建立創新、親民、務實的政府是擺在我們面前的一個重要課題。要建立創新、親民、務實的政府,就必須深化改革,執政為民,面向基層,實現四個轉變。
第一是實現從“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的轉變。全能政府是計劃經濟的產物,是指政府無所不包,無所不攬,政府主導經濟,包攬一切,表現為無限責任。市場經濟和WTO規則要求構建有限責任政府,由“運動員”向“裁判員”轉變,從“越位”的地方退位,從“缺位”的地方補位。逐步形成一個高能、高效、親民、務實的“有限政府”。
第二是實現從“管理政府”向“服務政府”的轉變。鄉鎮政府應逐漸成為服務主體,立足于服務農村、服務農民、服務企業,不再是高高在上、指手劃腳的統治者,而應成為腳踏實地的服務者。積極推進軟環境建設,實現服務水平的全面提升。一是營造穩定的社會環境,化解矛盾,為經濟建設提供了強有力的保障。二是營造優質的服務環境,為農村、農民、企業開辟綠色通道。三是營造寬松的創業環境,開創了一個全民招商引資,全民干事創業的新天地。
第三是實現從“龐大政府”向“精干政府”的轉變?!凹毬毮?,大政府”的行政體制是一種典型的計劃經濟的產物。它導致機構龐大、人浮于事、效率低下。因此,切實轉變政府職能,實現從龐大政府向精干政府的轉變,就必須變“細職能,大政府”,建立“小政府,大服務”的新型管理體制。為適應這一需要,政府的機構設置要“精”,編制數量要“少”,機關工作人員素質要“高”,人員結構要合理,形成一個寬職能、高效率、小政府、大服務的政府行政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