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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前教育法征求意見范文1
幼兒園辦園標準是政府對舉辦合格幼兒園必備的基本條件的規定,其科學可靠與否直接關涉政府按其提供的學前教育能否切實“保障適齡兒童接受基本的、有質量的學前教育”。我國沒有由國家制定并在全國范圍內統一實施的辦園標準,各地實施的辦園標準均由地方政府制定。自1989年《幼兒園管理條例》規定“國家實施幼兒園登記注冊管理制度”以來,許多地方相繼出臺了辦園標準,作為幼兒園登記注冊的基本依據。各地使用的名稱不一,就目前收集到的資料來看,共有10余種名稱,如“幼兒園準辦標準”、“幼兒園辦園標準”、“幼兒園基本標準”、“幼兒園設置標準”、“幼兒園基本條件”、“幼兒園辦園條件標準”、“幼兒園設置基本條件”、“幼兒園基本要求”、“幼兒園標準”和“幼兒園注冊基本條件”等。
《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以下簡稱《教育規劃綱要》)明確提出:“制定學前教育辦園標準,建立幼兒園準入制度?!碑斍耙恍┑胤秸谥种贫ɑ蛐抻嗈k園標準。為了提高辦園標準的科學性,必須認真審視現有辦園標準存在的問題,明確辦園標準應具備的基本特征以及如何科學研制辦園標準。
一、現有辦園標準存在的問題。
1 政出多門。
一些地方除省教育廳制定了辦園標準外,同一省內不同市、縣或區教育行政部門也分別制定了各自的辦園標準,且從辦園標準制定的依據來看,省級以下教育行政部門也大多未將省級標準作為制定依據。那么,不同級別教育行政部門出臺的辦園標準之間究竟是何關系?雖然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規定省級標準適用于全省范圍內的幼兒園,但在許多市、縣、區都有各自辦園標準的情況下,省級標準未必能真正得以貫徹落實。另一方面,由于辦園標準制定過程是專業性和技術性很強的工作,不同級別教育行政部門分別獨立制定辦園標準,無法保證辦園標準的科學性和規范性。此外,對于政府而言,按照標準為所有適齡兒童提供合格幼兒園是其基本責任,是評價和考核政府業績的標尺。各地政府在制定辦園標準過程中,過于強調差異性,易使其不顧幼兒身心發展特點和教育規律,以地情為借口,任意降低標準,最終使辦園標準淪為政府敷衍避責的擋箭牌。
2 涵蓋不周全。
綜觀各地幼兒園辦園標準,許多辦園標準僅有千把字,部分標準內容更少,區區數百字。辦園標準涵蓋不周全主要表現在:(1)辦園標準內容維度不全面。雖然所有標準都對軟硬件要求作了規定,但尚不夠全面。如園務管理、保育和教育、衛生保健、安全管理等在一些標準中處于缺失狀態。(2)每一維度所包含的具體內容不全面。如有的辦園標準雖然規定其適用于各類幼兒園,卻未分別規定各類幼兒園班級人數限額和教師配備數量;對于業內公認的規?;k園會影響學前教育質量,一些標準也未有班級數量的上限規定。(3)過程性標準缺失?,F有辦園標準很重視舉辦合格幼兒園所必備的結構性條件要素,卻缺少對不同要素之間相互作用過程合格要求的規定。以消防安全為例,眾所周知,幼兒園僅提供消防設備,并不能保障幼兒的安全,消防設備能否充分發揮作用,關鍵看消防設備本身的質量、后期維護情況以及教職工能否正確使用等。但絕大多數幼兒園辦園標準中僅指出幼兒園應提供消防設備,卻未對消防設備本身的質量、消防設備后期維護以及教師是否掌握消防設備正確使用方法等提出要求。
3 要求不科學。
目前,我國許多地方分別制定了針對不同性質、不同規模、不同辦園主體以及城市和農村的幼兒園辦園標準,如個體園、民辦園、公辦園、農村園、鄉鎮園、城市園辦園標準等,但由于對各類幼兒園現有差異中哪些屬于合理差異,應值得鼓勵和提倡,而哪些屬于不合理差異,應當加以克服和糾正的問題缺乏審慎研究,使得各類幼兒園辦園標準的差別究竟應如何確定,標準制定者心里并沒有底。例如某地規定“城市幼兒園應至少為每個幼兒配備3本圖書,農村幼兒園至少為每個幼兒配備2本圖書”,這一標準只憑主觀確定。此外,一些數據指標的確定也欠科學。如某省辦園標準規定“每班幼兒數不超過40名”,“人均活動室使用面積達1平方米以上”,卻同時規定“每班活動室的使用面積不少于20平方米”。其中“20平方米”的數據指標是如何確定的,不得而知。
4 表達不規范。
辦園標準是一種用于規范辦園行為、保障幼兒園基本教育質量的特定的技術文件。對標準的構成與表述,應有統一的規則。在制定標準時,為便于理解和正確實施,標準應劃分為不同的層次,層次之間應安排得邏輯恰當、條理清楚、構成合理。我國現有辦園標準表達形態較不規范,主要體現在:(1)框架結構不完善。許多辦園標準都缺少總則或附則,缺少對制定目的、依據、實施分工、專業術語等的說明。這些內容的缺失絕不僅僅是形式上的問題,還會影響到辦園標準使用者對標準內容的理解與落實。以專業術語為例,由于辦園標準的主要使用者是幼兒園舉辦者,其不一定是幼兒教育專業人士,他們對辦園標準的正確解讀非常需要標準制定者對基本專業術語的解釋。世界上許多國家的幼兒園注冊標準都有對這些內容的細致說明。(2)內容結構不清晰。有的辦園標準僅羅列了數條標準,未呈現各條標準之間的關系和邏輯結構;一些地方雖通過層次劃分呈現了指標間的關系,但存在指標分類不當等問題。如將“招生與規?!敝糜凇肮ぷ魅藛T配備”的內容維度里。(3)對同類指標的要求不統一,如對場地面積的要求,有的以建筑面積為標準,有的以使用面積為標準;有的規定了總面積要求,有的規定的則是生均面積要求。
5 缺乏可操作性。
辦園標準的條文應具有用詞準確、邏輯嚴謹的文風,避免不同的人對標準的內容產生不同的理解。我國現有一些辦園標準在表述上經常使用諸如“一定的”、“有關的”、“必要的”、“適宜的”、“完善的”等模糊詞匯。如“要有一定的綠化面積”,“有與幼兒數量相當的綠化面積”(未規定人均綠化面積),“保育員、保健人員、財會人員和炊事人員具有相關崗位資質”(未明確參照文件),“有必要的、符合安全衛生要求的戶外大型玩具”(未明示判斷必要性的依據和哪個文件提出的安全衛生要求),“有基本滿足幼兒活動需要的大中小型體育活動器械”(未說明幼兒有哪些活動需要)等。辦園標準用詞含糊不清,易使不同的人對標準有不同的理解和解讀,從而削弱標準的權威性,不利于標準的有效實施。
6 未充分回應當前影響幼兒園教育質量的突出問題。
幼兒園辦園標準除了應對舉辦幼兒園的常規事
項和一般要求作出規定外,還應及時總結幼兒園在舉辦過程中出現的損害幼兒安全和降低教育質量的經驗教訓,并將其納入辦園標準,以避免類似問題再次發生,確保幼兒的基本權益。例如,近年來幼兒園校車事故頻見報端,但相關部門在處理校車安全事故時,往往是發生一起,處理一起,未正視校車安全隱患存在的普遍性,未找準校車安全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并在辦園標準中提出相應的要求,予以避免。此外,諸如幼兒教師流動率高、師資素質低下、無經驗的新手教師比例過高、師幼比例過大、幼兒園安保力量不足等問題,也已嚴重影響到幼兒的生命安全和教育質量。但在我國各地幼兒園辦園標準中尚沒有得到充分回應和有效解決。
二、辦園標準的基本特征。
盡管不同時期同一主體或同一時期不同主體對辦園標準的認識不同,但從大的原則來看,辦園標準應具備以下特征:
1 既關注整體,又針對問題。
所謂關注整體,是指辦園標準要盡可能對設立幼兒園應具有的全部條件作出詳細規定,這些條件不僅包括硬件,也包括軟件;不僅包括結構性指標,也包括過程性指標。我國香港地區及世界上許多國家學前教育機構注冊標準的內容量都達上百頁。所謂針對問題,是指辦園標準除了規定常規事項和一般要求外,還應直面幼兒教育事業發展過程中出現的教師流動率高、新教師比例過高、教師素質低、校車安全隱患嚴重、幼兒教育小學化、功利化等現實問題,認真總結經驗,吸取教訓,積極制定預防要求,并將其納入幼兒園辦園標準,避免類似問題重復發生,確保學前教育的基本質量。
2 既強調適應,又注重超越。
所謂強調適應,是指辦園標準不是口號,而是要實實在在轉化為辦園行動,因此制定辦園標準要充分考慮各地經濟發展水平、教育財政經費狀況、人口發展趨勢、群眾對學前教育的需求等背景因素,不能完全脫離實際,過于理想化,讓舉辦者可望不可及,最終拒絕注冊,甘愿成為“無證園”,這不利于幼兒教育事業的健康發展。但強調適應,并不意味著辦園標準要被動順應現有辦園條件。應警惕一些地方在修訂辦園標準過程中為使大量“無證園”轉正,而任意降低辦園標準的做法。辦園標準的制定應堅持從兒童根本利益出發,體現政府真心關愛幼兒,真誠關心幼兒教育事業,致力于提高幼兒教育質量的決心和努力。任意降低辦園標準的行為是不負責任的,與《教育規劃綱要》提出的“提高質量”的改革精神相悖,應堅決杜絕。而制定辦園標準應始終具有超越意識。所有標準都應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的不斷提高、國家對幼兒教育發展的高度關注、幼兒師資培養狀況的改進和幼兒教育事業不斷發展等動態進行更新。沒有一勞永逸的辦園標準,只有不斷更新的辦園標準。
3 既追求統一,又兼顧差異。
所謂追求統一,是指同一時期不同地方辦園標準的內容結構應保持基本一致,即辦園標準所包含的一級指標和二級指標應大致相同。例如,教職工素質、師幼比、班級規模等一些公認的與幼兒教育質量密切相關的指標,應是所有幼兒園辦園標準的共同內容,這是由辦園標準所依據的幼兒發展要求和教育規律決定的。辦園標準的制定應當力避當前存在的同類標準內容交叉程度過低的問題,糾正某些方面在一些標準中非常受到重視,而在另一些地方標準中只字未提的隨意性現象。所謂兼顧差異,是指所有辦園標準的內容結構雖應基本相同,但每一指標的具體要求卻可以不同,具體指標值應在充分考慮各地實際情況的基礎上合理確定。如班級人數,各省可以在國家標準基礎上適當浮動,但不宜過度偏離國家參考值;再如對于部分戶外場地不足的城市園來說,也可以對其所在社區可資利用的活動場地提出一定要求,或對室內活動面積提出更高要求,以彌補戶外活動場地的不足。
4 既講究理據,又力求操作。
所謂講究理據,是指辦園標準不能憑空想象,或是教育行政人員僅根據《幼兒園工作規程》、《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試行)》、《全日制、寄宿制幼兒園編制標準(試行)》、《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等國家相關法規政策閉門造車,而應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國內外科學研究成果以及實踐經驗科學研制,做到有理有據。所謂力求操作,是指標準不同于原則,不能過于抽象,不能將國家相關政策法規文件中的相關條款照搬過來,而應盡量突出可操作性。缺乏操作性的標準實質上是沒有標準,無法起到規范幼兒園辦園行為的作用。
三、如何研制幼兒園辦園標準。
1 明確省級人民政府是幼兒園辦園標準制定的責任主體。
明確各級政府在幼兒園辦園標準制定與施行中的具體職責,可以避免因職責不清導致前已述及的各級政府均出臺各自的辦園標準,進而導致辦園標準不夠科學規范、省級標準形同虛設等諸多問題。《幼兒園管理條例》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根據本條例制定實施辦法?!薄队變簣@工作規程》也規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可根據規程對不同地區、不同類別的幼兒園分別提出不同要求,分期分批地有步驟地組織實施。亦可制定本地區不同類型幼兒園的工作規程。”《國務院關于當前發展學前教育的若干意見》中也指出:“各地根據國家基本標準和社會對幼兒保教的不同需求,制定各種類型幼兒園的辦園標準,實行分類管理、分類指導??h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審批各類幼兒園,建立幼兒園信息管理系統,對幼兒園實行動態監管?!笨梢?,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是幼兒園辦園標準制定的責任主體,縣級教育行政部門主要負責審批和管理幼兒園,不具有自主制定辦園標準的權力。
2 擴大辦園標準的制定主體。
《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第十二條指出:“制定標準應當發揮行業協會、科學研究機構和學術團體的作用。制定標準的部門應當組織由專家組成的標準化技術委員會,負責標準的草擬,參加標準草案的審查工作?!睘榱吮WC辦園標準的科學性,教育行政部門應組織幼兒教育、衛生、建筑、消防、公安等相關專家組成辦園標準編制小組,由他們參與研制辦園標準。同時,在辦園標準制定過程中,應充分發揚民主,給予幼兒園舉辦者、一線幼兒教育工作者、家長等利益相關者和有意愿有能力參與的社會公眾同等的參與標準制定的機會。相關專家的參與,可以保障辦園標準的專業性、先進性和可靠性,利益相關者和廣大公眾的參與,可以保障辦園標準的可行性和對復雜現實的關照性。只有廣納民智,廣集民意,才能更客觀更全面地反映各方面的利益和訴求,這樣制定出來的辦園標準才能更完善、更科學、更易被廣泛認同。
3 規范辦園標準的制定程序。
標準制定程序的規范化是影響標準質量的重要因素之一。標準的制定程序有其嚴格的規定,按照這一規定制定標準可以避免一系列人為的、隨意的因素對標準的客觀效果產生影響,可以保證標準的制定更科學、更符合規律??茖W有效的辦園標準有賴于嚴格規范的制定程序。教育行政部門應組織相關專家對國內外辦園標準進行分析研究,吸取先進
經驗,在充分實踐調研和收集相關理論研究成果的基礎上,編制辦園標準征求意見稿;然后通過現場聽證會、網絡或報紙雜志等形式廣泛征求幼兒教育利益相關者和社會公眾的意見,在審慎考慮公眾意見后,對辦園標準征求意見稿進行修訂和完善,回應利益相關者和社會公眾的利益訴求;辦園標準有時需要經過多次修改,才能形成稿??梢姡k園標準的文本必須經過征求意見稿――修改稿(N遍)――稿三個階段。在制定辦園標準的過程中,所有參與制定者都應始終保持審慎研究的態度,杜絕主觀臆斷和長官意志。
4 聯合相關部門共同或由本級人民政府辦園標準。
幼兒園辦園標準不僅是政府管理幼兒園的基本依據,也是政府對廣大民眾和適齡兒童的教育承諾,是政府必須保證所有幼兒園都達到的標準。目前,我國大多數省(自治區、直轄市)辦園標準均由教育行政部門制定實施,由于舉辦幼兒園是綜合性很強的工作,需要相關部門共同參與。教育行政部門聯合相關部門共同或由本級人民政府辦園標準,使教育行政部門在落實標準的過程中,更有可能得到相關部門的大力支持和協助,保障為適齡兒童舉辦具有基本質量的幼兒園真正成為政府各個部門的共同責任和共同行動。此外,辦園標準不同于等級評價標準。等級評價標準旨在促進幼兒園不斷改善辦園條件,在合格的基礎上不斷提高教育質量,受政府引導和鼓勵,但不受政府強制;而辦園標準則是對舉辦合格幼兒園必備條件的規定,應具有強制性,應是所有幼兒園都必須達到的基本標準。在《學前教育法》尚未出臺的情況下,教育行政部門聯合相關部門共同或由本級人民政府辦園標準,有助于增加辦園標準落實的權威性、嚴肅性和強制性。
5 國家應研制幼兒園辦園標準制定指南。
學前教育法征求意見范文2
[關鍵詞]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兒童;普通幼兒園;學前融合教育
有特殊需要兒童是“那些身體素質或學習能力或高或低,其水平與常模之間的差異程度使得他們需要接受個別化的特殊教育計劃的兒童”[1] 。2014年1月8日,教育部聯合其他部門制定的《特殊教育提升計劃(2014―2016年)》中,把積極發展殘疾兒童學前教育作為工作重點,提出“各地要將殘疾兒童學前教育納入當地學前教育發展規劃,列入國家學前教育重大項目。支持普通幼兒園創造條件接收殘疾兒童。支持特殊教育學校和有條件的兒童福利機構增設附屬幼兒園(學前教育部)”等一系列措施?!盵2]學前融合教育是指有特殊教育需要的0~6歲學前兒童能真正地和其他正常發展的同伴一起接受學前教育機構的保育和教育。學前融合教育日益成為全球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領域所關注的新思潮和新觀念。我國學前融合教育事業開始于20世紀90年代,與英美等發展國家相比起步較晚。除上海、北京、江蘇等發達城市和省份已經開始探索學前融合教育外,其他地區特別是經濟欠發達地區的特殊教育事業發展緩慢。目前幼兒園中的某些輕度障礙幼兒未能得到社會和幼兒園的特別關注和有效幫助。
一、特殊需要兒童進入普通幼兒園的數量在增加,但總體比例較低、在園生存狀況不佳
目前,國內上海和江蘇等地學前融合教育事業發展較快。有學者對江蘇省、湖北省、浙江省、上海市的部分幼兒園和幼兒教師進行調查,發現這些省市的大部分幼兒園招收一定數量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兒童。大部分幼兒教育工作者都在自己班級里遇到過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兒童。李偉亞通過對浙江省10個不同地區的普通幼兒園調查發現,當前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兒童主要包括兩類。一類為有發展缺陷的幼兒。其中,弱智幼兒比例較高,其次為注意缺陷和多動障礙和自閉癥譜系障礙幼兒。另一類為有發展缺陷可能的幼兒。包括認知能力缺陷幼兒、出現攻擊性或破壞等情緒行為問題幼兒以及對周圍的人和活動無興趣的幼兒。[3] 王婷婷對江蘇省70所公辦幼兒園教師的問卷調查發現,特殊需要兒童在普通幼兒園接受教育的比例很低,目前大部分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兒童被拒絕在普通幼兒園門外。60.4%的普通幼兒園對于特殊需要幼兒是拒絕接納的態度。[4]今后,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兒童安置在幼兒園的數量將會持續性上升。但是,已在普通幼兒園的特殊兒童各項活動的參與度不大,為其提供的支持系統缺失,生存狀態也不容樂觀。
二、幼兒園為有特殊教育需要兒童
提供的支持系統缺失
1.行政、經費支持不足,園所領導重視不夠
學前融合教育的落實需要經費的支持,由于學前教育資源有限,絕大部分幼兒園班額較大,如果接納特殊兒童就要對有特殊教育需要兒童班級教師在工資待遇上有所提高,而且相關的設施、課程、培訓都要具有針對性,勢必給園所帶來額外的負擔。由于學前融合教育相關政策法規缺失,也沒有提供相關的經費支持,受行政扶持力度、園領導融合觀念以及家長等方面的影響,絕大部分的幼兒園會拒絕接納有特殊教育需要兒童。
2.幼兒教師融合教育知識與技能缺乏
學前融合教育的實施需要教育工作者早發現、早診斷、早治療,需要教育工作者豐富的專業知識和技能。根據我國幼兒教育的現狀,對學前特殊兒童進行學前融合教育應從小班幼兒就開始的。目前,全國學前教育師資培養和培訓中并沒有開設特殊教育方面的相關課程,致使我國缺乏具有特殊教育專業背景的普通幼兒教師。[5]由于對學前融合教育了解不足,很多學前教育畢業生工作后對所在班中的特殊兒童無能為力,對學前特殊兒童采用的干預方法也不當,絕大部分幼兒教師對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兒童采取忽視、忽略的態度。有些情緒行為的兒童和正常兒童在一起經常影響教學秩序、增加教師的工作負擔。
3.資源與環境支持不足
一方面,社會支持支持不足以及幼兒家長在內的社會大眾對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兒童的關注和接納態度影響。而大陸地區的支持性沒有體系,不成組織。普通幼兒家長自身融合理念及獲得優質教育服務的限制,會拒絕幼兒所在幼兒園接收特殊兒童。而有特殊教育需要兒童的家長希望特殊兒童能夠解除正常的人際交往環境,又會擔心幼兒園能否為自己的孩子提供平等教育資源、實施有效的干預措施。另一方面,幼兒園為有特殊教育需要兒童提供的設備有限。由于與有特殊教育需要兒童有關的器材、評估工具和教育教材緊缺,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兒童很難在普通幼兒園中接受普通教育,對幼兒園的各項活動的參與度和積極性都不高。
三、普通幼兒園安置特殊兒童的可行路徑
1.提高政府對學前特殊兒童教育事業的重視
一是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盡管國內相關政策法規,例如《殘疾人教育條例》中提到通過普通幼兒園等幼兒教育機構開展學前融合教育。[6] 2013年3月21日,《幼兒園工作規程(修訂稿)》(征求意見稿)中,增加了“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殘疾兒童入園,按照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予以照顧”等規定內容。[7]但是具體的可操作和強制性的法律法規還沒有提出。一方面,國家應該成立特殊教育咨詢會,研制特殊教育法規、建立特殊教育行政支持網絡,提供特殊教育服務措施等。另一方面,由于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門,主管本行政轄區內的幼兒園管理工作。因此學前融合教育事業的發展,除國家相關政策法規的下達外,主要受制于地方政府對當地學前融合教育事業的建設規劃力度。當地政府應制定學前融合教育發展規劃目標,建立相應的管理制度和扶持政策。
二是加大學前特殊教育的經費投入。我國特殊教育經費投入較低,沒有達到世界發達國家水平,所以應該加大特殊教育經費投入力度,其中學前融合教育經費要占一定比重,而且要重點加大對欠發達地區和偏遠地區的經費投入力度。
2.加強地方學前融合教育師資培養、培訓
一是大力培養學前融合教育領域人才。當前師范類院校,尤其是學前教育人才培養的課程設置應加入特殊教育專業課程。比如加入特殊教育導論、個別化教育、特殊溝通技能、感覺統合訓練等課程,使未來的幼兒教師在職前就初步樹立一定的融合教育理念和掌握一定的特殊教育方法。這將使學前融合教育更容易成為一種實踐,而不是一種理想。例如,作者所在的黑龍江省綏化學院在2007年開設特殊教育專業和學前教育專業,兩個專業依托現有資源,在課程設置上凸顯學前融合教育,利用師資和各專業課程優勢:學前教育專業的藝術教師教授特殊教育專業兒童歌曲彈唱、幼兒舞蹈、兒童美術技巧等教學內容;學前教育專業也設置特殊兒童選修方向,開設特殊教育概論、隨班就讀教育、感覺統合教育、自閉癥兒童心里與教育、行為矯正等課程。學生畢業后,既能夠在特教機構從事特殊兒童教育又能夠在普通幼兒園中開展融合教育。
二是建立特教中心和師資培訓中心,做好職后培訓。利用地方高校資源,根據所在地區幼兒園的實際情況可以分批、分類、分級進行融合教育培訓。綏化學院在2013年暑期開展了“黑龍江省特殊兒童隨班就讀骨干教師培訓班”。來自黑龍江省13個地市的特殊教育一線工作者和中小學教師參加了此次培訓。此次培訓開展了特殊兒童教育診斷評估的實用方法、感覺統合訓練、行為矯正技術等課程內容。還邀請臺灣師范大學林寶貴教授、遼寧師范大學教育科學學院心理學張寧生教授、重慶師范大學特殊教育學院張文京教授開展系列特教專題講座。今后,特教師資培訓中心有賴于借助行政力量發揮地方引領作用,將培訓對象擴大到幼教系統。
3.建立資源與支持系統
一是建立家、園、校、社會等機構為一體的專業團隊。幼兒園接收特殊兒童必須建立特殊兒童教育的支持系統,獲得園外專業支持,實現普特結合、醫教結合、家園(社區)結合,切實得到系統的、持續的支持與援助。[8] 首先,如果當地高校有特殊教育專業的話,可以聘請特殊教育專業教師和學生到幼兒園對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兒童進行診斷、評估和干預。綏化學院特殊教育專業教師定期為機構教師義務授課。特殊教育專業學生開展義工活動,為特殊兒童進行個別化訓練,效果顯著。其次,普通幼兒園應采取普通教師與特殊教師聯合授課的團隊教學模式。特殊教育機構相關專業人員可以定期進入幼兒園,給予普通幼兒園融合教育切實的支持。幼兒園與特殊教育機構合作,開展科研實踐活動,集體研討本園學前特殊兒童具體問題。再次,幼兒園與醫療機構建立互動網絡。[9]一是通過網絡平臺能夠將特殊兒童的基本信息共享;二是為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兒童提供醫療服務。
二是建立資源教室。資源教室是指在普通學?;蛱厥饨逃龑W校建立的集課程、教材、專業圖書以及學具、教具、康復器材和輔助技術于一體的專用教室。[10]幼兒園建立資源教室后,首先邀請專家為幼兒園內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幼兒進行診斷和評估;制定個別化教育計劃和行為矯正方案。資源教室在幼兒園建立還需要專業團隊及家長等相關人員的合作。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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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前教育法征求意見范文3
一、基礎教育要全面落實“育人為本,德育為先”
黨的十七屆六中全會明確提出了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融入國民教育全過程的戰略任務。推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建設,強化教育引導必須從中小學生抓起、從中小學教育抓起,必須進一步加強中小學德育工作。
我們依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建設實施綱要》制定了《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融入中小學教育指導綱要》。抓住“融入”這一關鍵,通過展示和交流,引導各地各校突出課堂教學、校園文化、社會實踐、班主任工作、學校管理5個關鍵環節。
――在課堂教學中,充分挖掘各門課程蘊含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教育資源,把各門課程已有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育人目標和內容具體化,并有機滲透到學科教學過程中。
――在不同類型的社會資源中,生動地開展理想信念教育、形勢政策教育、國情教育、革命傳統教育、改革開放教育、國防教育、民族精神教育、時代精神教育、民族團結教育、法制教育等,組織學生積極參與公益活動和志愿服務。
――在校園文化建設中,以建設優良校風、教風、學風為核心,以優化美化校園環境為重點,以開展豐富多彩的校園文化活動為載體,積極營造社會主義核心價值文化引領下的校園文化氛圍。
――在班主任工作中,把班級工作中的各個工作細節都作為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教育的契機,無論是班級的日常教育管理,還是解決具體問題;無論是常規的教育引導,還是處理突發事情;無論是面對全體,還是針對個體,都體現育人。
――在學校管理中,對實施各項管理提出具體明確的德育要求,把體現德育作為完成教育教學各項任務的重要組成部分,一起部署、一起落實、一起檢查。
特別強調要建立起“大教育”的機制,按照大力倡導、創造條件、扎實推進的方針,依據《教育部關于聯合相關部委利用社會資源開展中小學社會實踐的通知》的部署,繼續與涉及的部門進行溝通協商,進一步在公共機構、公共設施、國有企事業等開發可開展某一類教育的社會資源,建立基地,推動開展中小學社會實踐,生動地進行多方面的教育。推動學校每月至少有一整天時間組織學生到社會實踐基地開展實踐體驗活動。
二、全面推進義務教育改革發展
義務教育已經完成了全面普及的歷史任務,進入了一個推進均衡發展的新階段。學校建設也好、課程改革也好、教師隊伍也好,解決熱點難點問題也好,都要在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題目下統籌。
――在工作機制上,就是落實教育部與27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簽署的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備忘錄,深入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
我們要公布簽署備忘錄的省級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規劃和省級義務教育學校標準。公布簽署備忘錄的省級規劃的2517個縣級單位到2020年10年間基本實現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時間表。2012年還要與去年通過國家“兩基”驗收的4個省、自治區協商,簽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備忘錄。
我們要明確基本均衡的評價標準:以縣域內義務教育鞏固率、學校達標率、班額、生師比、生均教育經費、生均設備值為基本指標,以縣域內學校之間在財政撥款、學校建設、教師配備大致相當為重要標準,以減輕中小學課業負擔和解決擇校問題為顯示度,以民意調查為依據,推動實現縣域內義務教育基本均衡。
從2012年開始,根據各省規劃基本實現均衡發展的縣向省督導機構申請驗收,省督導機構確認后向國家督導團申請認定,國家督導團依據基本均衡標準認定驗收,向合格者授牌。再干10年,實現教育規劃綱要關于義務教育的目標。
――在工作內容上,要針對問題推進工作:一是著力解決學校布局調整后出現的學生就學困難、“大班額”以及布局調整程序不健全問題,二是著力解決義務教育學校辦學條件標準化率低、農村學校建設和薄弱學校改造存在困難問題,三是著力解決縣域內校長、教師交流遇到體制機制障礙問題。
――在工作重點上,要轉向內涵發展:一是認真組織好義務教育教材修訂審查工作,強化育人功能,調整容量與難度,突出各版本特色,實現多樣化而非多本化,全面提升教材質量。二是組織實施基礎教育國家級教學成果獎勵工作,評選一批優秀教學成果進行交流推廣,引導激勵廣大教師在教學一線一心一意實踐探索,在教書育人上下功夫出成果。三是啟動中小學教育質量綜合評價改革,探索建立包括品德素養、學業水平、身心健康、學習興趣、學業負擔等因素構成的評價指標體系。
――在工作重心上,要關注到并積極解決人民群眾關心的重點難點問題。
進城務工人員子女教育問題。農村留守兒童:針對安全保障、身心健康、行為習慣培養等突出問題,按照“納入規劃、政府主導、多種模式、明確分工、發揮優勢、齊抓共管”的思路,建立健全關愛服務體系,盡力滿足農村留守兒童上寄宿制學校的需求,保障不能寄宿的農村留守兒童就近上學。隨遷子女:針對“兩為主”政策還不能全覆蓋的問題,深化“兩為主”為“兩個全部納入”,將常住人口全部納入區域教育發展規劃,將隨遷子女全部納入財政保障范圍,保障隨遷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并融入城市生活。
減輕中小學生課業負擔問題。工作思路一是讓學生走出教室、走出學校,以豐富多彩的活動占領學生時間;二是讓中考、高考引領學生多元發展,以多元的考試評價引導不同興趣、志向和潛質的學生分流;三是讓課堂教學提高效率,在教學環節上減輕中小學生課業負擔;四是讓學校遵守規范,落實已經明確的減負要求,并及時進行監督檢查;五是讓宣傳營造氛圍,引導教師、校長、家長關注減輕中小學生課業負擔的細節和自己的責任。當前要做三件事:一是推動以省為單位規范辦學行為,對學校作息時間、工作日、課程設置、考試、作業量、教輔材料使用等提出基本要求,并嚴格執行。推動建立教學活動安排公示制度、義務教育畢業學業考試試卷質量評估制度、學生體質健康情況通報制度、課業負擔征求意見制度、加重學生課業負擔責任追究制度、家長聯動制度。二是強制執行每月至少有一天到校外組織開展社會實踐和文體活動,每天有1小時體育鍛煉。三是持續開展“學業?負擔?興趣?責任大家談”活動。
緩解義務教育擇校問題。依據就近入學的原則,一是嚴格執行義務教育法關于就近入學的規定,按照區域內適齡兒童少年數量和學校分布情況合理劃定每所公辦學校的招生范圍。二是因地制宜制定和實施有效政策,如大力推進九年一貫制學校建設,把分設的小學和初中學校對應起來。
對口初中,逐步實現屬于義務教育的初中與非義務教育的高中分離,提高優質高中招生名額分配到區域內各初中的比例。三是加強監管,堅決查處擇校亂收費等違法違規行為,禁止捐資助學與招生掛鉤。禁止公辦學校舉辦以各種名義和方式通過辦班、競賽、考試招生。四是持續開展“身邊好學校”主題介紹活動,宣傳“適合的教育是最好的教育,能提供適合教育的學校就是好學?!钡睦砟?。
安全問題。重點加強中小學安全教育,突出學校管理的規范化和精細化,加強校園安全防范。關于校車,總的思路是:國家制定法規和標準,地方以政府為主導專業化集約化公司化運營,過渡期保安全。教育系統要落實《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的相關責任,與相關部門一起推進建立校車制度有關工作。
在工作項目上,要實施好“農村義務教育薄弱學校改造計劃”,推進學校標準化建設。通過實施改造計劃,廣大中小學校圖書、教學實驗儀器設備、音體美等器材的配備要達到國家規定標準;多媒體遠程教學設備要與學校教育信息化的推進相結合;校舍建設類項目要著重解決急需,提高使用效益。
三、努力普及學前教育
學前教育的目標已經確定,國家對學前教育的支持前所未有(5年500億元),各地實施三年行動計劃任務明確。下一步要強化指導督查,一手抓資源建設,一手抓科學保教。
――在工作推進上,抓好三年行動計劃和重大項目的跟蹤指導和檢查。一是向社會進展情況評估報告;二是對中央財政支持的重大項目進行績效評估;三是召開2012年全國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推進會。
――在工作關注點上,要特別防止和糾正學前教育“小學化”傾向。一是重點抓好《幼兒園工作規程》,加強規范管理;二是《3―6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提供專業指導;三是啟動學前教育宣傳月(每年3月)活動,面向全社會廣泛宣傳科學育兒知識。
四、積極推進普通高中多樣化發展
――在內涵發展上,推動普通高色辦學和人才培養模式改革。一是制定《推進普通高中多樣化發展實施意見》和《普通高中學生發展指導綱要》,抓好普通高中多樣化試點。二是研究制定普通高中與大學、科研機構聯合培養創新人才計劃,支持一批有條件的普通高中探索培養模式。
――在普及重點上,支持民族地區和貧困地區提高普及水平。一是要組織實施好“普通高中建設試點項目”,改善集中連片特困扶貧攻堅地區普通高中辦學條件。二是組織實施好“民族地區教育基礎薄弱縣普通高中建設項目”,改擴建一批普通高中,擴大辦學規模,消除“大班額”現象。
五、不斷提高特殊教育普及水平和質量
――在普及對象上,實施“殘疾兒童少年基本普及九年義務教育攻堅計劃”,加大力度推進多重殘疾、重度殘疾、自閉癥、腦癱等更加特殊人群和邊遠貧困地區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的普及。還要實施“殘疾人非義務教育拓展計劃”,推動向學前和高中階段延伸。
――在普及途徑上,通過擴大隨班就讀、在普通學校附設特教班的方式,使更多殘疾兒童少年進入普通學校學習;建設一批招收孤獨癥兒童少年特教學校;送教上門。
――在條件保障上,制定改善辦學條件和提高特教教師待遇的政策,提高保障水平。
六、全面加強教師教育和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
――在教師培養上,一是學校布局:制定教師教育院校布局結構調整總體規劃指導意見,構建以師范院校為主體、綜合大學參與的現代教師教育體系;二是教育教學:落實《教育部關于大力推進教師教育課程改革的意見》和《教師教育課程標準(試行)》,啟動實施“教師教育國家精品課程資源建設計劃”和高校與地方、中小學共同培養教師的“卓越教師培養計劃”;三是學前教育教師培養:支持地方建設一批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辦好中等幼兒師范學校,擴大高等師范院校學前教育專業招生規模。
――在教師入門上,擴大教師資格考試改革和定期注冊制度試點范圍,制定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辦法,嚴格教師準入。
――在教師培訓上,推動中小學教師全員培訓工作。落實《教育部關于大力加強中小學教師培訓工作的意見》,一是精心組織實施“國培計劃”,啟動實施新一輪示范性縣級教師培訓機構評估認定,加強教師培訓體系建設;二是提高校本研修質量;三是實施中小學教師教育技術能力建設計劃,探索建立教師網絡研修社區;四是推進教師培訓學分管理制度改革,建立教師參訓的激勵機制。
――在教師管理上,頒布實施幼兒園和中小學教師專業標準。出臺幼兒園教師配置標準。研制中小學校長任職資格標準。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完善地市試點工作。探索在中等職業學校設置正高級教師職務(職稱)。
――特別要加強農村教師隊伍建設。一是啟動統一的城鄉教師編制標準,探索農村學校班師比核編辦法,建立農村教師特殊津貼制度。二是擴大農村教師國家級培訓規模,加強幼兒教師、特殊教育教師和緊缺薄弱學科教師培訓,增設名師培養,加大對東部農村地區教師培訓支持力度。三是擴大實施“特崗計劃”,由國貧縣、“兩基”攻堅縣擴大到其他財力薄弱、師資緊缺的縣,建立中央補助經費動態調整機制。四是擴大“農村教育碩士師資培養計劃”覆蓋面,吸引更多優秀高校畢業生到農村任教。推進縣域內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校長定期交流。
七、全面加強和改進教育督導工作
在基礎教育改革發展的新階段,教育督導要圍繞落實政府依法履行的教育責任,強化教育督導的“督政”功能;圍繞推進素質教育的任務,提高教育督導的“督學”水平;圍繞依法督導的責任,加快教育督導的制度建設。
――強化“督政”功能。教育督導工作就要推動各級地方政府貫徹教育優先發展的戰略思想,確保政府教育財政撥款的“三個增長”。有力推動各級地方政府科學地領導教育,正確地評價教育,合理地配置教育資源,協調地發展各類教育,不斷地完善教育的布局和結構,推動義務教育的均衡發展,重視幼兒教育,關心特殊教育,加快高中階段教育的普及,把全面推進素質教育和提高教育質量擺在教育工作的核心位置。教育要規范發展,教育督導工作就要推動各級地方政府依法規范辦學行為,依法管理學校,依法指導教育,依法賦予學校辦學自。
――提高“督學”水平。教育督導工作就要深入學校、深入教育教學第一線,全面了解影響教育質量的主要因素和關鍵環節,指導各地建立適應當地情況的、具有專業水準的教育教學監督體系,并在總結各地成果的基礎上,逐步構建具有中國特色的覆蓋各個學科的教育教學質量督導監測體系和機制。特別要針對中國教育發展的階段,既要借鑒國外經驗,又不能照搬國外模式,要像小平同志當年設想的那樣,選派專業督導人員到學校去聽課,實地了解教育政策落實的情況,及時發現問題。目前教育還存在的片面追求升學率,學生課業負擔過重,忽視德育、體育、美育和創新精神與實踐能力等突出問題,急需在“升學指揮棒”外,強化以素質教育為導向的“教育督導指揮棒”,急需教育督導機構在督學的過程中,及時發現問題發出警告,督促糾正違背教育教學規律、損害學生身心健康的錯誤行為。
學前教育法征求意見范文4
一、現在教師隊伍管理現狀
全縣現有各級各類學校77所(小學70所,初級中學4所,綜合中學1所,幼兒園1所,師訓教研中心1所),校舍建筑面積41351平方米,在校學生9303人(學前教育749人,小學4717人,初中2621人,普高801人,職高415人),寄宿生5091人(小學2120人,普通中學2971人),農村留守兒童2063人。教職工607人(幼兒教育21人,小學458人,中學228人),小學、初中、普高和職高專任教師的學歷達標率,分別為98.5%、96.4%、73%,小學教師的大專率和初中教師的本科率分別為72.4%和44.3%。
近年來,我縣認真貫徹落實《義務教育法》和《教師法》,把農村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擺到了重要位置,以提高教師隊伍整體素質為中心,以改善農村教師隊伍狀況和加強骨干教師選拔培養為重點,調整布局,深化改革,優化管理,注重成效,取得了明顯進展。教育行政部門按照縣政府的統一部署,有計劃地進行學校布局調整,高標準、高水平新建、擴建、改建了部分學校,顯著改善了辦學條件。在重視外延建設的同時,注重提升內涵水平,認真抓好師德建設、人才培養、人事改革三項重點,以理論學習和法制教育、師德教育和技能培訓,促進了教師隊伍管理。
(一)管理從不規范走向逐步規范。近年來,《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國教育改革和發展綱要》、《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的頒布,為教師管理提供了全面而可靠的法律依據。此外,與這些法律法規配套的其他一系列有關教師隊伍管理與建設的文件,則為教師管理提供了科學的操作辦法。因此不管是教育行政部門還是學校,對教師管理的盲目大大減少,提高了其整體管理的科學性。
(二)管理增強了教師隊伍的活力。教師聘任制的逐步推行、教師結構工資制的試行,教師聘任制與結構工資制相結合管理模式的探索,增強了教師的責任心與事業心、激進了教師工作的積極性、提高了教育教學質量、也帶來了學校工作的生機。
(三)管理使隊伍建設取得了成績。一是教師隊伍總量穩中有增,基本滿足需求。二是學校內部管理基本形成了由教師聘任制度、崗位負責制度、考核評價制度、績效激勵制度等構成的管理體系。三是教師隊伍的政治業務素質進一步提高。四是教師的社會地位和經濟待遇有所提高。
二、面臨教師隊伍管理的問題
我縣教師隊伍建設雖然取得較好成績,但是與縣委、縣政府提出的的奮斗目標、與實施素質教育的要求、與廣大群眾的強烈愿望相比還存在差距。
(一)少數教師職業道德意識淡薄,師德師風方面仍然存在不少問題。在市場經濟大潮中,少數教師的師德師風與加強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需要和社會發展的新形勢相比,還存在一些不相適應之處和亟待加強的薄弱環節。個別學校領導干部和少數教師滋生了、產生了“一切向錢看”的思想與不注教學質量、忙于有償家教的的現象。一些中小學、幼兒園教師不安心本職工作,上班時間從事商品經營活動。還有少數教師不尊重學生,甚至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等。少數教師師德失范,損害了人民教師的形象。
(二)教師隊伍結構性矛盾仍然存在。教師隊伍城鄉分布、學段與學科結構不盡合理,教師分配、調配不盡合理,教師編制的結構性問題突出。隨著新一輪課改的實施,初、高中教師按學科緊缺的矛盾突出且缺少學科帶人頭,普遍存在編制雖夠卻按科分配教師不足、勝任教學教師不足,出現有富余人員或是不稱職人員的現象,并且學校的富余人員和不稱職人員分流困難,一旦遇到教師病、產假或脫產進修等情況,任課教師就“斷檔”,影響正常的教學秩序,人員能進能出的機制尚未形成。由于結構性缺編,加上升學率壓力,部分教師超負荷工作。
(三)師訓經費不到位,影響教師繼續教育工作。財政安排中小學教師培訓和校長培訓經費不足甚至未能落實,使學校只能以校本培訓為主。特別是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經費緊張,教師外出學習的機會極少。培訓的不足、繼續教育的欠缺,導致現有師資隊伍的質量與未來教育的不適應、現行教育教學方法的呆板與新一輪課程改革的不適應、現行教研方式的陳舊與指導教師教學的不適應,從而出現了“身在課改中,處在理念下,留在陳舊里”的普遍現象。
(四)教學成本投入偏低,骨干教師流失嚴重。全縣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尤其是農村學校經費來源只有學生的學雜費,既要按規定保證硬件投入,又要按需要滿足教育教學,入不敷出,難以維持學校的正常運轉。由于市縣間、縣鄉間教師收入、福利待遇差別較大和高中、初中教師的層層由下向上的選拔,造成了縣內優秀骨干教師因外調和改行向外流失,因選拔和調動的的內部流失,且特級、高級教師數量不足、年齡偏大,在培養指導中青年教師方面,發揮作用不夠,學校骨干教師隊伍難以穩定、難以形成且新老交替面臨形勢嚴峻,導致教育教學質量下降。
(五)學校班子建設不能適應新形勢發展的需要。一是學校班子老化,班子凝聚力、影響力較弱,班子成員運用現代學校管理理念與遵循現代教學方式、教學手段的缺陷難以適應管理需要;二是少數學校用人隨意,不能真正堅持“能者上、庸者下”的任人機制,造成班子傭腫、人浮于事,甚至導致骨干教師流失;三是個別學校領導素質較低,拜金主義、安于現狀不思進取意識、不集眾意主觀臆斷傾向存在,至使學校管理混亂與教育教學水平停滯不前甚至逐漸落后。
三、加強教師隊伍管理的建議
優化教育結構,更新教育觀念,深化教育改革,實施素質教育,對教師隊伍建設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為了在我縣建設一支結構優化,素質優良,富有活力,與時俱進的高素質、專業化的中小學教師隊伍,我們建議:
(一)提高教師隊伍職業道德水平
建議縣政府和教育部門在師德建設上要認真抓好教育、制度和管理三項建設,規范教師從教行為,提高教師職業道德水平。引導教師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道德觀和教育觀,增強熱愛學生,言傳身教,為人師表,嚴謹治學,教書育人的使命感和責任心;引導教師形成以愛崗敬業、無私奉獻、教書育人為核心精神品質;引導學校建立和完善教師職業道德考核、獎懲機制,建立鼓勵教師教有創新、學生學有發展的“評教體系”和“評學體系”。堅持實施師德建設長效管理,建立有效的師德建設監督機制,對違背教師職業道德要求、有損教師形象的行為,應予批評教育乃至行政處分。同時,在教教師有償教育問題是當前社會反響強烈的熱點問題,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和各學校要引起足夠的重視,認真研究,制訂相應的管理辦法,正確地加以引導,禁止從事以營利為目的有償教育。
(二)進一步營造尊師重教社會氛圍
建議廣播、電視、網絡等傳媒要有計劃地運用各種形式,加強尊師重教的輿論宣傳。廣泛宣傳《教育法》、《教師法》等法律、法規;宣傳教育的戰略地位和我縣教育教學各方面發生的深刻變化;宣傳教育戰線上敬業奉獻、為人師表的模范教師和先進事跡等等。力爭在全社會形成重視教育、支持教育、參與教育的良好氛圍,使教師真正成為受人尊重、令人羨慕的“太陽底下最光輝的職業”。
(三)保障培訓經費,提高教師待遇
建議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及學?!叭灰惑w”,采取給一點、補一定、籌一點的辦法,啟動以提高全體教師素質為主的“提升工程”和以骨干教師培育為主的“名師工程”,圍繞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全面安排和組織教師培訓,構筑和完善繼續教育培訓體系。通過外出學習培訓、教育部門集中培訓、教研科研活動培訓、立足崗位校本培訓等方法,促進教師教育思想的“刷新”、知識結構的拓展、能力結構的激活和現代教育技術手段的運用。重視教育的外延發展,對學校的硬件建設作必要投入,更要樹立以人為本的觀念,注重提高教師的福利待遇和改善教師辦公教學條件,讓教師真正工作順心、在校安心、教學盡心、生活舒心。政府按財政增長水平,逐步提高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特別是農村和邊遠學校教師的福利待遇,讓教師的“身價”有增無減,充分調動他們的工作積極性。
(四)理順管理體制,優化隊伍結構
建議根據教師管理特點,廣泛征求意見,建立健全一套符合教師隊伍建設的編制、人事、勞動管理制度。充分發揮教育主管理部門的宏觀調控作用,充分吸納各個學校與一線教師的建議意見,以形成健康的教師能進能入能分流的任用機制和管理機制。建議教育行政部門完善教師分配、調配機制,堅持按學校實際情況核定學校編制,按學科、依專業配備初、高中教師,走教師隊伍專業化的路子,促進教師資源的合理配置,真正做到用有所專、教有所長,促進教育教學質量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