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環境制度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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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環境制度

企業環境制度范文1

環境會計Environmental Accounting的研究始于20世紀70年代,經過30多年的探索和研究,環境會計已成為世界性的重要課題。我國自2001年1月成立了中國會計學會環境會計專業委員會,對環境會計理論與實務進行了研究。與目前發達國家會計學界在環境會計研究方面取得重大進展相比,我國的環境會計研究相對滯后,尤其是在實務方面,尚缺乏可操作性的環境會計制度對企業環境會計行為進行規范。

一、相關概念及解釋

(一)環境會計

本文采用美國會計師協會(AAA)于1973年在報告中對環境會計的定義:“環境會計是企業組織行為對自然環境(空氣、水和土地)影響的衡量與報告”。此定義立足于微觀角度,強調應將企業環境活動對財務的影響,通過一套會計制度予以衡量,處理及揭示。

一般來講,環境會計研究首先應解決以下問題:從傳統會計中找出與環境相關的成本與收益,并采取相關行動以改善企業活動對環境造成的負面影響;設計新的財務與非財務會計制度、信息系統與控制制度,激勵管理決策階層重視環境問題;發展新的績效評估模式,以供企業內部及外部報告和評估使用;在可持續發展前提下確認傳統標準與環境標準相沖突的部分,并有效解決二者矛盾。

(二)環境會計制度

會計制度是由政府部門或企業單位通過一定程序制定的具有一定強制性的會計行為準則和規范。從20世紀90年代至今,世界許多國家陸續制定實施自己的環境會計制度,但作為新生事物,各國的環境會計制度缺乏系統完整性,而且內容之間不具有可比性,執行情況并不理想。為此,聯合國國際會計和報告標準的政府間專家工作組(ISAR)于1998年制定《環境會計和報告的立場公告》,為各國建立和完善本國的環境會計制度提供了一份完整系統的國際指南。報告中指出,環境會計制度是一種把用于環境保護的投資和由此而獲得的經濟效益作定量性的測定、分析和加以公布的制度。

企業環境會計制度應立足于企業,服務于不同會計信息的使用者,應具備以下基本功能。

1.績效評價功能

環境會計制度除了反映財務方面的績效外,也應該反映非財務方面的環境績效,財務績效用貨幣為衡量單位,非財務績效則用實物為衡量單位,通過二者結合,使環境會計信息的使用者能對環境活動的結果有更完整和詳細的了解。

2.信息服務功能

環境會計制度所提供的信息除可被公司內部人員及部門使用外,也應為社會各種利害關系人所利用。

二、制度框架設計

從系統論的角度分析,會計是一個以提供財務信息為主的經濟信息系統。美國注冊會計師協會(AICPA)下屬的會計原則委員會(APB)在1970年對會計下的定義是:“會計是一項服務性的活動,它的職能是提供有關經濟個體的數量信息,主要是財務性質方面的。這些信息,在企圖作出經濟決策時肯定是有用的?!比欢?,會計的職能往往不能自發實現,它需要會計制度提供保證,這就構成了會計制度的動因。

一個會計信息系統需要利用信息技術對會計信息進行采集、存儲和處理、完成會計核算任務,并能提供為進行會計管理、分析、決策用的輔助信息。作為會計信息系統的一個組成部分,環境會計要繼承會計信息系統的基本特征,在制度構建時應遵循繼承、借鑒與創新的原則,實現環境會計的基本職能,滿足對企業經濟活動進行控制和經營管理的需要。

構建環境會計制度應滿足完整性和系統性的要求。所謂“完整性”是指會計制度應包括和覆蓋全部會計實務,使每一會計行為,每一會計事項都有相應的制度予以規范;所謂“系統性”是指會計制度應是在會計目標統一約束下,由相互聯系、相互依存的多分支、分層次的會計制度構成的有機體系。環境會計制度框架的構建,要從三個方面入手,即會計數據輸入、會計業務處理和會計信息輸出。

三、數據輸入設計

本階段的設計,主要解決環境會計要素及會計科目的確定問題。

會計要素是對會計核算對象的具體分類。環境會計的核算對象是企業所發生的與環境有關的所有活動。這些活動大致可分為兩類:單純的環境活動和與環境有關的經濟活動。單純的環境活動并不直接地涉及到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主要包括企業的環境目的、環境政策、員工的環境教育和環境素質的提高,企業排放的各種污染物及其數量情況,企業參與外部環境活動的態度等。與環境有關的經濟活動是由環境問題引發,能夠以貨幣表現,直接涉及到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環境活動,如環境污染交納的稅費和罰款,環境管理支出,環境投資評估與分析,由于環境活動可能引發的或有負債與損失等。

對于會計要素,目前多數學者認為應依據復式記賬法原理進行設計,國內主要有“三要素論”、“四要素論”、“五要素論”和“六要素論”幾種觀點。

綜合幾種觀點,我們不難發現,雖然各位學者定義的環境要素數量和名稱各不相同,但基本上都關注了環境成本(支出、費用)和環境收益(收入、利潤)?;谀壳拔覈鴮Νh境會計理論和實務研究的現狀,筆者認為,將環境會計要素定義為六個,不需要打破傳統會計的理論體系,也便于會計人員接受和理解,在實際操作中具有較強的可行性。

基于“六要素論”觀點,環境會計科目的設計只需在現有財務會計科目體系的基礎上,增設與環境有關的一級或明細科目。如設置“資源資產”賬戶核算各種類型的資源的原始價值的增減及結存情況;設置“資源折耗”賬戶反映各類資源資產由于使用、開采等而累計損耗的價值;設置“應付環保費”一級科目,反映和監督環境保護費用的計算與繳納情況,同時設置“應付單位排污費”、“應付個人排污費”、“應付包裝物排污費”、“應付廢棄物排污費”等二級科目。設置“環境成本”科目反映企業活動對環境造成的影響而采取或被要求采取的措施的成本,以及因企業執行環境目標和要求所付出的其他成本;設置“環境損失”、“環境收益”及“環境利潤”科目反映環境收益、損失情況;在“實收資本”科目下設置“環境資本”二級科目反映實際收到的投資者投入的各類資源的價值等等。

四、業務處理設計

本部分主要解決對環境問題給造成企業的財務影響進行確認、計量和記錄的問題。只有對環境影響的財務影響予以合理地確認、計量和記錄,并進行相應的賬務處理,才能有效地進行定期的披露(信息輸出)。

環境會計業務的發生必然依附于特定的會計主體。與會計主體的活動有關的信息是大量的、多方面的,信息使用者所關心的信息是多種多樣的,而會計所能提供的僅是與會計的本質特征有關的信息,以財務信息為主,或者說是反映資金運動的信息。

隨著環境因素的介入,企業從直接到利潤和損失,到與市場機會成本效率有關的競爭優勢,再到資產價值、或有負債和環境風險等事項的核算,都會受到環境因素的影響。因而在設計環境會計核算內容和方法時,除了保留傳統財務會計的核算內容和方法外,還要特別關注以下內容:對或有負債/風險的核算;對資產重估和資本計劃的核算;對能源、廢棄物和環境保護等關鍵領域的成本分析;對環境因素投資評估的核算;采取環境改善措施的成本和效益的核算等等。對這些業務處理方法進行設計時,我們可以借鑒國際上的研究成果,如聯合國ISAR的《會計指南――環境財務會計草案》(1997.7)中對環境成本、環境負債的確認和計量方法,加拿大特許會計師學會(CICA)對本期內環境成本的分類和計量方法等。

五、信息輸出設計

環境會計信息輸出的設計,也就是環境會計報告的設計,主要解決如何確定報告內容和報告模式。

企業環境制度范文2

【關鍵詞】中國國情 環境會計制度 構想

資源、環境是人類生存和發展的基本條件。當代企業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同時,往往過度開發和利用自然資源,以資源為代價實現個體的短期利益,最終導致在經濟高速發展的同時,環境問題日益嚴峻。而傳統會計學并沒有把環境支出與收益納入其核算體系,沒有對環境項目進行確認、計量、記錄和報告,沒有提供生態效益方面的信息,僅僅是把會計主體局限在沒有生態的環境之中,資源和環境的消耗沒有計入成本?!敖洕l展與環境之惡化猶如一種雙面鏡,一面顯現出經濟社會歌舞升平的景象,而另一面卻照出了人類文明的病態”(郭道揚,1997)。為解決這一問題,構建環境會計體系已迫在眉睫。

環境會計(Environmental Accounting)是企業會計的一個新興分支,它將自然資源和環境狀況納入會計核算,以有關的環境、會計法規為依據,以貨幣為主要計量單位,運用會計學的基本原理與方法,采用多種計量手段和屬性,對企業的環境活動和與環境有關的經濟活動所做的反映和控制。需要說明的是,與環境有關的經濟活動大部分在傳統會計中都予以考慮,但過去的考慮僅僅著眼于企業是一個盈利性的經濟組織而未把企業看成一個社會性的組織,未能從環境影響的角度加以考察。環境會計的建立將彌補這一缺陷。

對環境會計的研究始于20世紀70年代,以1971年比蒙斯的《控制污染的社會成本轉換研究》和1973年馬林的《污染的會計問題》兩篇文章為代表,他們率先提出了“環境污染會計”這一概念。其后,西方各國會計理論界將環境問題與會計理論相結合,著手研究環境會計和環境報告,并形成了一些初步的理論框架。1990年Rob Grany的報告《會計工作的綠化》作為環境會計研究的一個里程碑,標志著環境會計研究已成為全球學術界關注的中心議題。我國開展環境會計的研究起步較晚,直到20世紀80年代末才引進環境會計理論。葛家澍教授等在《會計研究》1992年第5期上發表的《九十年代西方會計理論的一個新思潮――綠色會計理論》一文,是我國開始進行環境會計研究的重要標志。由此,我國逐漸開展了對“綠色GDP”的研究,進而延伸至環境會計理論體系。1994年我國政府制訂了《中國21世紀議程――人口、資源與環境》白皮書,將可持續發展確定為我國社會、經濟、環境協調發展的基本戰略目標,大力發展生態經濟。這在客觀上要求我國建立環境會計體系,以確??沙掷m發展戰略的實施,滿足生態經濟發展的需要。

一、構建我國環境會計體系的必要性

1、我國環境現狀的客觀要求

由于經濟基礎薄弱,生產技術落后,我國的經濟發展長期以來過多地依賴于資源耗費。市場經濟條件下,由于價值對有關社會生態平衡、環境保護、資源利用等問題的“無能為力”,人們的環保意識淡薄、環保技術缺乏,環境問題日益突出,環境惡化、環境污染和環境問題已成為人們最為擔憂的問題。從國家環保局公布的調查結果來看,近年來我國大批森林草原遭到破壞,水土流失,土壤沙化、堿化,草原退化,沙丘移動,生態系統嚴重失衡。我國的環境狀況已發出種種警報,建立環境會計體系迫在眉睫。

2、正確衡量國內生產總值和企業生產成本的需要

在傳統會計核算方法體系下,環境資源未被列入資產加以核算,各項經濟增長指標并不能如實反映經濟發展水平和經濟增長速度,在某種程度上還會虛增國家富有程度,夸大人均收入和經濟福利。就企業成本而言,傳統會計只計人造成本,而對不能計價的自然資本忽略不計,助長了企業對社會資源的無償占用和污染,虛增自身利潤。環境會計通過核算企業的社會資源成本,在產品生產成本中加入環境資源成本,從而能夠較準確地核算國內生產總值和企業生產成本,促使企業挖掘內部潛力、降低生產成本、保護社會資源環境。

3、企業自身發展的需要

企業與環境的關系十分密切,良好的社會環境是企業健康發展的前提條件和必要保障。資源枯竭、環境污染、氣候改變、廢棄物處理、產品安全與衛生等將直接影響到企業的生產組織和管理決策?!捌ぶ淮?,毛將焉附”,整個社會環境的惡化將直接影響到企業的發展。從長遠來看,企業只有建立完善的環境會計體系,積極協調企業與環境資源的關系,創造良好的環境條件,才能求得生存和發展。

4、實現資源優化配置和社會和諧發展的必要條件

資源的稀缺性和人類欲望的無限性始終是經濟發展過程中無法回避的難題,在現代化經濟高速發展的今天,這一問題更加突出。在資源有限的前提條件下,只有建立環境會計體系,通過環境會計體系提供環境保護、公害防止與消除等方面的信息,找到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的最佳結合點,促進資源優化配置與社會和諧發展,才可能最終實現“既滿足當代人的需要而又不影響子孫后代利益”的可持續發展目標。

二、發展生態經濟,建立我國環境會計制度的構想

1、樹立企業環境責任的道德理念

目前企業環境責任的道德理念尚未真正形成,企業對環境會計在建立健全中國環境信息公開化制度中的重要作用缺乏認識。首先,政府職能部門應當更新傳統觀念,樹立生態環境無害化的綠色文明理念,建立企業清潔生產的生態環境戰略發展觀念。其次,國家環保職能部門應加大環境保護、推進環境會計核算的宣傳力度,借我國“綠色GDP”試點工作建立適合我國的經濟核算框架,促進中國環境會計研究和發展。

2、建立符合中國國情的企業環境會計理論體系

(1)環境會計假設。會計假設是會計理論的支柱,是開展會計實務的必要前提,葛家澍認為“它是建立會計信息系統所依據的前提條件”。環境會計的主體究竟是企業還是政府?目前學者們的意見仍不一致,主要有三種觀點。一是認為環境會計既涉及微觀(企業)又涉及宏觀(政府),所以環境會計核算體系包括企業微觀核算體系和政府宏觀核算體系兩個方面。二是認為環境會計的主體就是企業,所以只需要設立企業微觀核算體系;在近期內,上市公司應該成為我國企業環境報告的主體,當前尤其應關注企業層面特別是上市公司的環境會計問題。三是認為政府作為環境會計的主體更適合我國的實際情況。本文較贊同第一種觀點,環境會計體系應以企業為主,政府監督、統籌全局,協調管理。

(2)環境會計目標。從環境會計產生的原因和解決問題的途徑看,環境會計的目標分為兩個層次。第一層次是基本目標,即可持續發展和發展生態經濟。在生產中要自覺保護生態環境,防止并積極治理污染,降低環境負荷,不能以犧牲環境為代價追求自身的經濟利益。在生產中走內涵擴大再生產道路,通過提高生產效率,充分利用環境資源,謀求發展生態經濟。第二層次是具體目標,即充分披露有關環境會計信息,滿足決策的需要。如披露環境資源的存量和流量及資源資產的分布和變化;了解環境資源所能產生的效益;了解環境投資總額、投資管理情況;了解環境費用支出總額及其具體用途等。

(3)環境會計對象要素。環境會計的對象是企業的環境活動及與環境有關的經濟活動。在環境會計要素方面,目前的學術研究也存在分歧。本文認同“六要素論”,即環境資產、環境負債、環境權益、環境收入、環境費用和環境利潤。環境會計要素應與目前的主會計報表掛鉤,以便經營者了解目前企業的環境狀況,體現環境會計的重要性與緊迫性。

3、建立完整的環境會計信息系統

企業環境信息要在環境報告中充分披露,增強披露數據的可比性和可靠性。環境報告披露的內容應包括:環境問題及影響、環境對策;在財務報表及附注中披露環境支出和環境負債。其中,環境支出和環境負債是環境會計信息披露的關鍵內容。環境會計報告可以是定量總結與定性描述相結合、價值量基礎與自然量基礎相結合以及環境的財務影響報告與非財務影響報告相結合,并突出上市公司的環境信息披露。環境報告的模式有兩種。一是補充報告模式,即在現有財務會計報告的基礎上,通過增加會計科目(如環境資產、環境負債、環境收入、環境費用等)、會計報表(包括環境成本與收益表、環境業績表和環境效益表等)和報告內容(有關環境方針、環境業績、環境影響和環境風險預測等等)的方式報告企業環境信息。二是獨立報告模式,報告內容包括:企業簡介與環境方針,環境標準指標和實際指標,廢棄物、污染排放等信息,環境會計信息,環境業績信息,環境審計報告等。

4、制定可操作性強的環境會計準則和制度

在進行綠色企業“三R”典型調研的基礎上,盡快組織專家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環境會計準則和制度,這是實施我國環境會計的關鍵。為有效地建立和開展環境會計,我國必須將環境會計核算和監督列入《會計法》,以法律形式確定環境會計的地位和作用的同時,應制定相應的會計準則和制度,使各企業的報告標準、程度相同,從而在實踐中統一規范環境會計核算對象及報告形式,增強可操作性。

綜上所述,環境會計信息披露是適應社會和時展需要的產物,有其存在和發展的無限生命力,應探索出一條適合我國國情的環境會計制度。通過企業環境會計信息披露理論與實務的不斷完善,可以促進企業處理好發展生產與環保的關系,處理好局部利益與整體利益、目前利益與長遠利益的關系,實現環境資源的損耗與補償的良性循環,達到經濟效益、環境效益和社會效益的協調融合,實現我國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參考文獻】

[1] 許加林、孟凡利:環境會計[M].上海:上海財經大學出版社,2004.

[2] 趙朝麗:試論構建我國綠色會計的理論體系框架[J].事業財會,1999(1).

企業環境制度范文3

[關鍵詞] 環境標志制度 紡織品服裝 綠色貿易壁壘

根據WTO《紡織品與服裝協定》的規定,從2005年1月1日開始,在全球范圍內取消配額限制,紡織服裝產品可以自由進入任何國家或地區。這為中國的服裝業帶來了全新的發展機遇。然而,環境標志制度作為一種非關稅壁壘將成為世界紡織品服裝貿易面臨的新挑戰。

一、環境標志制度的主要內容及其產生和發展

1.環境標志制度的主要內容

環境標志也稱綠色標志、生態標志,是指由政府管理部門,或由民間團體依據一定環境標準,向有關申請者頒發其產品或服務符合環境保護要求的一種特定標志,標志獲得者可把標志印在產品和包裝上。它向消費者表明該產品或服務從研制、開發、生產、使用、回收利用、處置的整個過程符合環境保護要求,最終有利于保護環境。

2.環境標志制度的產生

環境標志于1978年起源于德國。目前德國已對4500種以上的產品發放了這種標簽,占全國產品的三分之一。隨后日本、美國等許多國家,以及許多發展中國家和地區也制定和實施了環境標志制度,其中較為有名的有:美國的“綠色簽章” 和新加坡的“綠色標志制度”等。

我國于1994年5月組成的環境標志認證委員會,是代表國家對環境標志產品實施認證的惟一合法機構?!董h境標志產品認證管理辦法》等文件,以及一系列“環境標志產品技術要求”的批準,為環境標志產品的認證奠定了基礎。目前已開展認證種類42類,產品涉及家電、輕工、紡織、汽車等各大行業,有140多家企業的430余種型號產品獲得環境標志。

二、環境標志制度對中國紡織品服裝出口企業的影響

1.中國紡織品服裝行業受到環境標志制度的消極影響

(1)環境標志制度可能阻礙我國紡織服裝企業產品進入國際市場

中國企業對環境意識和觀念淡薄,紡織行業中的上游企業――原料商、面料商、印染制造商等少有申請生態紡織品認證的。雖然環境標志屬于自愿性標志,本身并不具有公開的歧視性,不區分國內和國外的環境標志申請者,但它仍然可能具有隱含的歧視性。因此,取得出口國環境標志的產品可能因為不具備進口國的環境標志而無法進入進口國市場。因不符合國際環保標準且未獲得環境標志,我國近年來大批紡織服裝出口商品受阻,損失慘重。

(2)降低了中國不具有環境標志產品企業在國際市場上產品占有率

中國的環境標志制度起步晚,企業的具體操作法規存在空白點造成其產品申請并獲得環境標志認證越顯困難。事實上,發達國家環保行動起步較早、技術先進,其授予環境標志的評價標準較為嚴格。而多數發展中國家基于經濟技術發展水平的限制,即使真正實施環境標志制度,也往往會是依據的標準或條件相對較寬松,法律法規沒有嚴格明確的強制要求認證,因而其未認證環境標志的產品無法得到發達進口國的認可,從而限制了這些國家產品的出口,其產品在國際市場上的占有率較低。

(3)環境標志認證增加了中國紡織服裝出口企業的成本

目前,我國國內環境標準與技術水平較低,實施環境標志的紡織產品的申請和使用成本較高。我國服裝行業目前擁有的儀器設備、專業技術人員和檢測手段在采用國際標準和國際市場接軌等方面都處于落后水平。企業為達到進口國的綠色環境標準往往需要引進先進設備以保證產品的清潔生產,提高產品的環保標準。這對受資金短缺的瓶頸約束的中國企業構成了環境保護的成本。另外,我國企業為了獲得國外綠色標志,不僅需要支付大量的檢測、評估、購買儀器設備等費用,還要支付不菲的認證申請費和標志使用年費等費用。

2.環境標志制度對中國紡織品服裝出口企業的積極影響

(1)樹立企業形象,提高企業的知名度

中國紡織品服裝出口企業如果建立環境管理體系,能帶來環境績效的改變,使綠色標志的產品日益受到消費者青睞。企業形象和品牌形象也會有很大的提高。紡織品服裝環境標志產品一經出現,就吸引了廣泛的公眾關注,并在公眾中有很高的認知度,成為引領綠色消費的先導。許多紡織和服裝環境標志產品品牌已成為國家名牌,如杉杉西服等。盡管環境標志產品的售價要比傳統產品高出5%~15%,但仍博得了許多消費者和廠商的青睞。在歐美、日本等地的百貨市場中,有專門經銷生態紡織品的專柜,銷售的紡織品服裝的面料都采用天然纖維制成的棉、麻、絲等,染色是用蔬菜汁染制。

(2)提高紡織品的國際競爭力,從而避開“綠色貿易壁壘”

目前,我國的生態紡織品尚處于起始階段,為適應國際紡織品市場的發展需要,2000年10月我國推出了第一個與國際接軌的HJBZ30-2000《生態紡織品》標準,以應對發達國家對我國紡織品設置的技術壁壘。中國生態紡織品環境標志標準基本上可以與國際通用的生態紡織品標準接軌,因此可以說中國紡織和服裝環境標志產品突破了發達國家的“綠色壁壘”,獲得了進入國際市場的通行證,這將有助于提高我國紡織產品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優勢。目前有90余家紡織企業也相繼通過國際環保紡織品協會“Oko-Texstandard100”的認證。如“鄂爾多斯”牌針織純羊絨服裝被授予“信心紡織品”標簽,為我國馳名商標早日成為世界名牌打開一條綠色通道。

(3)促使出口企業節約能源,降低經營成本,加速產品結構的調整

環境標志標準要求企業按照自身的情況,逐步實現能源消耗的減少和廢棄物的再生利用。這樣既減輕了污染,減少了資源消耗,又降低了各項環境費用(投資、運行費、賠罰款、排污費等)的支出。另外,環境標志制度在改進企業環境行為的過程中加速了紡織品結構調整的步伐。一些企業在申請環境標志過程中,積極開展高新產品和技術的研究與開發,改進和淘汰落后生產工藝和技術,努力提高產品檔次和技術附加值,從而達到環境效益與經濟效益的協調發展,為實現可持續發展戰略創造了條件。如淄博第三毛巾廠在實施環境管理體系中,采用了兩項工藝改革,使染紗的耗水量降低73.5%,染布的染料用量降低54.7%。

三、中國紡織品服裝出口企業應對環境標志制度的對策

1.提高環境意識,樹立正確的可持續發展觀

我國紡織服裝出口生產企業應順應全球環境保護大潮,實施以質量取勝和可持續發展戰略。企業應提高技術水平、注重環境保護,從整體上提高企業產品競爭力,從根本上突破環境標志這個新貿易壁壘。在日常生產經營中,企業要設計綠色產品、進行綠色生產、獲得綠色環境標志并建立綠色營銷渠道。這一系列的綠色環境保護措施在提高企業經濟效益的同時也帶來生態效益和社會效益。

2.調整企業結構,開發符合環境標準的產品

環境標志制度的推行無疑為正在進行的產業結構調整增加了催化劑,并且紡織行業推行環境標志制度還帶來了其他相關行業的結構調整。如染料行業與紡織行業密切相關,由于生態紡織品標準中禁止使用部分有致癌作用的染料,并且這一要求也成為紡織品國際貿易的普遍要求,因此,染料行業加大了對環保型“綠色”替代染料的研發和生產的力度,并成為染料行業結構調整、產品升級換代的一個切入點。

3.積極申請國際環境標志認證,突破綠色貿易壁壘

雖然環境標志制度的實施屬于企業的自愿行為,但它對國際市場關系的影響是潛在和巨大的,因為零售商或消費者可能會拒絕購買無環境標志的產品,從而使有環境標志的產品和無環境標志的產品處于不同的市場競爭地位。我國紡織服裝企業的出口產品應積極申請并取得出口市場需要的環境標志等認證,主動爭取在國際市場的有利競爭地位。特別是要重視貿易對象國的產品認證要求,根據進口商要求的標準提品。如杭州市喜得寶絲綢公司自從獲得了中國環境標志產品認證并被批準使用環境標志以后,原先要經過200多項檢測的絲綢產品出口到對方口岸時獲得了免檢,大大促進了公司的出口增長,使公司業務量在不到一年的時間里出口量增長了一倍多。

總之,從長遠來看,只有更加注重人體健康和周圍環境質量、對環境保護較為有利的“綠色紡織品”,才能贏得更大的市場份額,中國服裝企業應在新一輪綠色消費的浪潮中,惟有提升紡織環境競爭力才能有效獲取通往國際市場的“通行證”,爭取逐步形成新的競爭優勢和經濟增長點。

參考文獻:

企業環境制度范文4

【關鍵詞】制度環境 非國有控股企業 研究開發投入

作為在改革開放中逐漸發展起來的一種經濟成分,非國有控股企業已有30余年的歷史。一般認為,相對于國有企業而言的非國有控股企業是指民間所有和經營的經濟組織。狹義的非國有控股企業專指個體經濟和私營經濟。而較寬泛的非國有控股企業則既包括個體經濟、私營經濟,也包括集體經濟和外資經濟(王少梅、白雪,2007)。

我國非國有控股企業在發展的起點和發展歷程方面存在著諸多的特殊性,這主要表現在:首先,我國真正意義上的非國有控股企業發展起步比較晚,所涉及的行業領域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其次,在發展過程中,由于受到根深蒂固的傳統觀念約束,社會和政府部門還不能完全接受其同國有企業、外資企業的同等待遇,因此,在相關的政策支持、社會支持、法律支持等方面也存在著特殊性。國有企業由于有國家作為堅實的后盾以及社會文化的影響,其在社會制度環境較非國有控股企業則具有明顯的優勢??茖W技術是第一生產力,非國有控股企業的持續發展必然建立在技術進步的基礎之上。以往的一些研究考察了我國企業R&D投入不足行為,但較少考察我國非國有控股企業R&D投入不足原因,而這個問題對提高我國企業的自主創新無疑具有重要理論和政策意義,因此本文將從社會制度環境與非國有控股企業的關系方面展開討論,以對進一步完善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系提供參考。

一、制度及制度環境的內涵

不同的經濟學流派和經濟學家賦予制度的含義并不完全一致。在眾多經濟學家流派的經濟學家中,真正從一般意義上討論過制度含義的主要是舊制度經濟學家凡勃倫、康芒斯和新制度經濟學家舒爾茨、諾思等。凡勃倫認為,制度無非是“指導”個人行為的各種非正式約束。在康芒斯看來,制度就是集體行動控制個人行動的一系列行為準則或規則。舒爾茨1968年給制度的定義是,“我將一種制度定義為一種行為規則,這些規則涉及社會、政治及經濟行為?!敝Z思是新制度經濟學家中給制度定義為“制度是一系列被制定出來的規則、守法秩序和行為道德、論理規范,它旨在約束主體福利或效應最大化利益的個人行為?!睆纳鲜鲂屡f制度經濟學家對制度的定義來看,制度無非是約束和規范個人行為的各種規則。

制度環境是正式制度與非正式制度的有機構成。戴維斯和諾思(1994)將制度環境被定義為“一系列用來確立生產、交換與分配的基本的政治、社會與法律規則”,如支配選舉、產權與合約權的規則。制度環境是指一系列用來確立生產交換與分配的基本的政治、社會與法律規則。本文要研究的問題是我國國有控股企業的制度環境,以非國有控股企業作為研究的主體,并從其外部環境的角度來分析制度。

二、制度環境與非國有控股企業研發活動的關系

國家統計局(2004)數據:2000年和2003年大中型工業企業的R&D強度分別為1.73%和1.51%。美國2000年度高科技產業平均R&D強度為22.5%。顯然,我非國有控股企業研究開發投入與國際水平相比處于嚴重不足狀態。雖然以往的一些研究考察了我國企業R&D投入不足行為,但較少考察我國企業R&D投入不足原因。從企業進行科學研究的制度環境方面考慮,而當前我國不同類型的企業所面臨的制度環境有較大差別,研究這個問題對提高我國企業的自主創新無疑具有重要理論和政策意義。

第一,宏觀經濟政策、法律法規環境是影響所有企業研發投入狀況的重要前提。按目前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的規定,研究開發投入資本化有較嚴格的限定,多被列入期間費用,直接減少當期會計利潤。這減小了與利潤掛鉤的績效評估制度的國有企業研究開發的積極性,而非國有控股企業在這點上有明顯的優勢。

第二,企業制度從根本上劃分了國有企業與非國有控股企業對研究開發投入不同態度表現的界限。李丹榮、夏立軍(2008)發現,國有控股上市公司的R&D強度與政府科技專項撥款投入有顯著關系,非國有公司無顯著關系,非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從事R&D活動的自我激勵可能更強。

第三,地區市場化程度是影響企業R&D投入的重要方面。市場化程度較高地區的企業R&D投入普遍較高。安同良、施浩和Ludovico Alcorta(2006)發現,江蘇省制造企業R&D投入最強的的三大行業――醫藥制造業、造紙業和印刷業的投入強度分別為10.15%、6.99%和6.29%。趙海娟和程紅莉(2007)研究得出東部地區在R&D經費方面的投入顯然遠高于中西部地區,且比重一直在增加;西部地區的經費投入不僅低于東部,而且也低于中部地區,且其重基本保持下降的趨勢。

第四,非國有控股企業所處的發展階段、企業治理結構與企業規模是決定了R&D投入的微觀制度環境。在以非國有控股企業為主的非國有控股公司中,創始人及家屬擔任高管可能更易處于盤踞地位,高管任期對R&D有負面影響,非國有控股企業上市越久,自主創新動力越差,“年輕”非國有控股企業創新動力更強。規模對創新的關系要以良好的治理結構為條件,非國有控股公司在創新活動中能承擔較大風險的優勢更多。

三、與研發活動有關的制度環境供求現狀

企業產權制度的不同,從根本上決定了國有企業與非國有控股企業不同的發展思路。根據制度經濟學的基本原理,制度和政策對經濟發展的影響,主要體現在對產權制度形式的選擇與偏好方面。相對于國有企業存在的制度缺陷,非國有控股企業由于企業產權更為清晰,企業一切經濟活動都圍繞著使產權價值最大化來安排,因此非國有控股企業要比國有經濟的制度績效好。王少梅、白雪(2007)認為,長期以來政府的制度與政策供給,并未給非國有控股企業提供一個必要的和足夠的生存空間。對培養非國有控股企業長期競爭力的很多鼓勵措施對都只停留在口頭上。制度供給不足,非國有控股企業的產權結構促進研發的優勢并未得到充分發揮。

第一,抓大放小政策。各地政府多有大企業偏好,國有大企業也樂于向政府靠攏。大企業依靠政府提供的優勢資源,取得競爭優勢,同時,這也導致了民營中小企業發展及其利益被忽視的問題。由于政府支持自主創新的資源集中投向了國有大企業,可能損害到民營中小企業的發展,尤其是那些具有很好市場前景、具有較強發展潛力和競爭力的民營高科技中小企業。

第二,支持引導非國有控股企業發展的相關政策尚未完全成為具體的制度安排。我們現在鼓勵、支持、引導非國有控股企業進行研發活動的政策許多還停留在宏觀層面。在具體的制度安排、法律制度和運行細則方面,同鼓勵、支持和引導非國有控股企業發展的原則有很大差距。這與非國有控股企業產生的某些不規范的市場行為有一定關系。非國有控股企業在具體的運作中財務與稅收的不規范行為,使得會計準則的運用方面出現額外成本。

第三,非國有控股企業R&D的投資融資市場顯失公平。我國政府在對企業R&D的投融資活動給予支持,主要是國有大企業獲得了機會。而運用融資政策對非國有中小企業R&D活動進行扶持的相關措施和手段較為單一,支持力度也有限,中小企業R&D活動融資支持體系還存在許多缺陷。

第四,政府的職能轉變不適應非國有控股企業發展新階段的要求。一方面政府職能轉變和政府改革緩慢,對制度性公共產品的供給嚴重不足;另一方面非國有控股企業發展的速度很快,對制度性公共產品的需求日益強烈?,F狀同非國有控股企業發展新階段的需求不相適應。

另外,文化作為非正式約束的表現形式,必然植根于社會生活的深層土壤之中(陳定坤,2006)。在不同類型和特點的文化傳統下,人們對不同的經濟類型有不同的看法。

非國家控股企業的發展離不開外來力量的推動,外來力量中有一部分為外來科技力量。非國家控股企業要形成持續發展的能力,必須強化研發工作,提高產品的技術含量。需求方面高質量的科技實力的引進必須的得到所有者的高度重視;供給方面,公共產品資源提供者必須消除傳統文化中對“外來非主流”的偏見。

四、對改善我國非國有控股企業制度環境的思考

從上述對我國非國有控股企業制度環境的分析中,不難看出當前我國非國有控股企業的制度環境還有許多需要改善的地方。

第一,正確認識非國有控股企業,樹立大力發展非國有控股企業的觀念。在實踐上需要進一步解放思想,使人們能真正認識到非國有控股企業的地位和作用。

第二,建立和完善非國有控股企業科研財政扶持體系。將部分非國有控股企業研發支持納入財政預算體系,而不僅僅將優勢資源堆積到某些國有大企業進行相對低效的運營。

第三,大力發展風險投資是解決我國中小高科技企業R&D融資困難的有效途徑。為此,必須轉變政府投資角色,拓寬我國風險投資的資金來源渠道,建立有效的退出機制,完善風險投資的法律環境。

第四,營造更加公正的法治環境。要制定寬松的政策,如公平稅負,積極開展向非國有控股企業的貸款服務,加大對非國有控股企業的科技支持力度,鼓勵人才到非國有控股企業就業,從內在素質上提高非國有控股企業的科研實力。

第五,推進政府職能轉變。政府職能部門要增強服務意識,積極主動地幫助解決非國有控股企業發展中的實際問題。將非國有控股企業自主創新水平引入地方領導的政績評價評價體系。

第六,提升非國有控股企業整體素質。加強和改進對非國有控股企業的監管,推進產品技術和制度創新,完善企業治理結構規范企業經營行為,強化員工技能水平培訓,努力提高民營、私營企業整體素質。

第七,傳統文化和我國非國有控股企業的協調發展。中國傳統文化是我國非國有控股企業生成的深厚土壤,隨著家族企業的發展壯大,以及市場經濟體制逐步走向成熟,我們必須正視家文化對我國非國有控股企業的影響,辯證地對待現有運作模式,尋找傳統文化有利于非國有控股企業進一步發展的契合點,摒棄過時的文化,通過制度變遷實現企業的持續成長。

綜上所述,要促進非國有控股企業研究開發活動的開展,建立和完善財政扶持體系,以發展風險投資的方式解決我國中小高科技企業R&D融資困境并消除傳統文化中對“外來非主流”的偏見已成為必然。制度環境的優化,將有利于非國有控股企業的進一步發展。

【參考文獻】

[1] 王少梅、白雪:制度環境對我國民營經濟發展的影響分析[J].北方論叢,2007(6).

[2] 李丹榮、夏立軍:股權性質、制度環境與上市公司R&D強度[J].財經研究,2008(4).

[3] 安同良、施浩、Ludovico Alcorta:中國制造業企業R&D行為模式的觀測與實證――基于江蘇省制造業企業問卷調查的實證分析[J].經濟研究,2006(2).

企業環境制度范文5

關鍵詞:家族企業 投資者保護 法律環境

中圖分類號:F276.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4914(2012)06—066—03

家族企業有優點,也有不足,家族企業對經濟發展的作用取決于特定的條件,包括家族企業內部體制的效率以及家族企業外部經濟制度環境的作用。我們認為企業發展的外部制度制約條件對企業在經濟發展中所起的作用,可能比內部機制更重要,即家族企業的存在和演進路徑內生于企業所處的外部環境。現階段民營企業發展的問題與制約,其實可以歸結為金融環境、法制環境這兩個因素,它們是影響企業經營績效與組織演變的重要變量。

一般學界公認的是,現階段中國家族企業成長所面臨的外部市場環境,處在轉型時期法制環境對于投資者保護較弱,外部市場(特別是資本市場)嚴重滯后,同時大多數企業處于創業期或成長期,企業創辦者創新精神不足、創新能力遞減,導致現階段我國家族企業兩權合一的古典式家族企業居多。

現階段廣東民營家族企業的控制權集中、管理封閉,所有權開放度不高。即便有少數民營家族企業雇傭職業經理人來管理企業,但大都以失敗而告終。筆者認為,廣東民營家族企業的組織演進當然不可能脫離整個國家的大環境,但相對全國而言,廣東家族企業社會化的趨勢應該顯得更強一些。實際情況是否如此?本文將借鑒投資者保護理論中法律金融論的代表人物LLSV等觀點,根據近年廣東省工商聯對省內私營企業主的調查數據,對此進行分析。

一、廣東民營家族企業所有權安排的現狀

根據2004年(2006年)廣東省工商聯對全省181家私營企業發展的基本情況進行的抽樣調查數據,現階段廣東民營企業的家族經營特點明顯,雖然過半數的企業成立了股東會、董事會和工會,但是仍然是企業主主導企業經營。創辦人多集所有權和經營權于一身,在企業的重大決策上,由企業主本人作出決定的占36.46%;約95.30%的企業主同時擔任企業總裁、(總)經理職務,企業主的父母、配偶、兄弟姐妹或子女占董事會成員總數的36.01%。這說明私營企業主,集企業所有權和經營權于一身,家族經營特點明顯;企業的股東大會、董事會等組織在企業治理中處于從屬角色。

廣東省工商聯的調研數據顯示,廣東民營家族企業的控制權集中、管理封閉,企業至今大都采取家族管理的經營方式,所有權開放度不高。即便有少數民營家族企業雇傭職業經理人來管理企業,但大都以失敗而告終。廣東民營企業主不積極引入職業經理人,是否說明在既存的制度環境中,與其他形式的企業組織相比,家族企業更有效率?

法律金融論的代表人物LLSV等觀點,主張法律淵源的不同會導致投資者保護程度的差別,進而在微觀層面上出現不同的公司治理結構、在宏觀層面上出現不同的金融市場監管模式和程度,從而影響國家公共金融市場的發展,乃至經濟的增長。鑒于以上的考慮,本文將集中探討法制環境對于廣東省民營家族企業所有權安排的影響與作用。

二、法律環境影響投資者保護的分析框架

法律因素是指東道國或地區為調整投資關系而制訂并實施的各項與國際投資相關的法律、法規、條例以及有關政策和措施等。投資者保護源于公司治理中的委托問題。除契約論外,另一派是法律論。其觀點以La Porta等人(簡稱LLSV)為代表,他們以全球的視角在國家層面(country—level)上分析比較各國的投資者保護現狀,研究公司治理的外部法律環境(法律淵源和執法質量)對投資者保護的影響。

LLSV(1998)以49個樣本國家作為研究對象,按法律淵源(普通法系、法國法系、德國法系和斯堪的納維亞法系)分類比較了這些國家的投資者權利(股東和債權人)。LLSV的統計分析結果表明,英美法系下的國家,一股一票方面的平均分值是與抗董事權的平均分值遠大于法國大陸法系下的國家、德國大陸法系下的國家和斯堪的納維亞法系下的國家,而強制股利只存在于法國民法系下的國家。他們發現,普通法系的國家較之民法系的國家能提供更強有力的投資者保護,因此法系根源是一個強有力的決定投資者保護的解釋因素,而有效的法律法規能有效能提高投資者保護的程度,提高投資者信心,增加了公司的融資能力。

另外,法律制定確實能彌補不完備契約的缺陷,但是僅僅只有法律制度就可以實現投資者保護了嗎?LLSV(1999)分類衡量了49個國家的法治化程度(主要從司法效率、腐敗程度、掠奪風險和會計準則評級等方面進行考察)。他們發現,在很多方面普通法系國家較之民法系國家具有更高的執法質量,因此,他們指出較高的執法質量和效率能彌補法律制定本身的缺陷。

三、投資者保護法律環境的實證分析

下面將分別從中國的投資者保護法律環境分析、到廣東投資者保護的法律環境分析,逐一展開對廣東民營家族企業法律環境的探討。

1.對中國的投資者保護法律環境的實證分析。我國的投資者法律保護經歷了從弱到強,逐步健全的歷史過程。本文將在LLSV(1998)和沈藝峰等(2004)研究的基礎上,合理利用他們權威的研究指標,以更全面地衡量我國自1995年以來投資者法律保護的歷史實踐進程。參照沈藝峰等(2004)的研究方法,根據中國證券會的《投資者維權教育手冊》中的“維護證券投資者權益的主要法律、法規和其他規范性文件目錄索引”以及其他有關的法律法規,選取1992年5月至2005年12月實施的78部法律文件。

為了分析我國投資者法律保護在世界上所處的位置,表2統計了中國的投資者法律保護情況與世界其他國家進行的比較。

從表中的數據來看,中國的債權人權利指數和反董事權利指數落入了擁有最好保護措施和最差保護措施的國家之間,但卻略低于轉軌經濟國家和部分新興市場國家,這兩個指標是來自于文件的法律,而非執行中的法律,不過可以肯定的一點是:以文件法律而言,中國投資者法律保護狀況處于中等水平。

其中,法治、腐敗和司法體系指數的數據資料給出了中國所有的法律執行指標,中國的法治和腐敗兩類指標的數值明顯低于發達國家、大部分新興國家和La Porta等人樣本國家的世界平均水平,表明中國的法律權利只有形式的規定而沒有得到很好的貫徹實施,中國的投資者法律保護狀況在整體上仍處于世界較低水平。

2.對廣東投資者保護法律環境的實證分析。在一個國家內部其法律基本是一致的,不存在地區差異。但是在法律的執行質量上有差別是肯定的。而法律的執行質量從本質上表現了法律對投資者保護的程度。因此,第二層次我們主要從法律的執行質量上來體現廣東省各地區的投資者保護差距。

本文重點分析2000年以后廣東省的投資者保護法律環境,筆者借助了近幾年廣東省工商聯對私營企業主的調查數據,以及廣東省內學者近年的調研結論,并結合廣東省各市的民商案件結案率來反映廣東各地區在法律執行方面對投資者的保護程度。

廣東省工商聯近年的調查顯示,從私營企業主的角度,廣東民營企業家一致反映:要不斷完善法律的保障措施,增加私營企業家的安全感;要不斷完善民營企業合法權益的地方性法規和政策;要不斷完善信息網絡,政府提供公共信息服務平臺,給予法律投資指引、行業規章、情報等信息服務。被訪者雖然認同近幾年來在落實保護私人財產的相關法律法規和提高私營企業家的社會政治地位方面有改進,但對優化法制環境和政務環境的要求強烈。

另外,中山大學“民營經濟研究”課題組在2006年《民營企業成長報告——基于廣東民營企業的調研分析》一書中,對廣東民營經濟體制保障的問卷調研結果,也表明雖然中央和地方對于民營經濟發展的法律制度供給已經達到很高的水平了,但是“法律法規的執行不能令廣東民企滿意”。

然而從國家立法機關的法律實踐看,自1988年中央頒布實施《民營企業管理暫行條例》到2005年的“非公36”條出臺,有關私營經濟和民營經濟有關的法律法規接近40部,而且個省市都自行制定了地方性扶持民營經濟發展的管理辦法和政策措施,應該說法法律制度的供給已經達到很高的水平了。從這個角度理解,可能說明樣本企業的回答更多地是針對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而言的,因此,法律權利只有形式的規定而沒有得到很好的貫徹實施。

廣東經濟發展具有很大的不平衡性。珠江三角洲地理優勢明顯,基礎設施齊全,經濟勢力雄厚,經濟發展快速;東西兩翼雖然經濟社會發展情況良好,投資力度繼續加大,但是相比珠江三角洲明顯不足;山區地處交通閉塞,相比珠江三角洲經濟發展緩慢。經濟的發展雖系于投資,受投資環境之影響,但制度差異的反作用不可低估。制度差異將直接表現為市場化進程的差異,而在市場化進程發展迅速的珠江三角洲地區,不僅市場體系健全,而且市場的運行機制也相對完善,市場關系比較規范,市場競爭相對有序,因此,可以在相對公平的市場競爭中獲得比較完全的市場信息,以此來配置生產資源、獲得資金和銷售產品,從而降低市場風險,吸引國內、國外資金投資,促進其經濟的發展。在市場化進程緩慢的北部山區和東西兩翼地區,由于市場信息失靈,往往要承受巨大的市場風險,許多投資者不愿冒此風險,吸引資金明顯不足,從而影響其經濟發展。

從結案率的角度,從2002年廣東省21個市的執法情況來看,三個區域的總案件結案率和民商案件結案率均沒有明顯差距,除了缺失的數據之外,只有云浮的總結案率低于90%,其他市的總結案率和民商案件結案率均在90%以上,湛江的兩個指標都居全省首位。這表明廣東省各地區在法律執行方面對投資者的保護程度不存在明顯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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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對于廣東省民營企業產權情況的統計分析結果表明:一是企業產權結構穩定,投資者構成和所有者權益構成都沒有發生明顯變化;二是投資者在企業主要扮演所有者、管理者、技術開發者的角色,特別是所有者、管理者互相交叉的情況較為普遍;三是企業投資者合作關系相對穩定,投資主體略有擴充的趨勢。因此,對于廣東民營企業而言,實現所有權和經營權的分離企業的比例不高。

四、主要結論

家族所有權是創辦人對既存的經濟制度環境的一種制度適應。表面上看,似乎是一種無奈的選擇,實則是基于理性算計而做出的選擇。從這個層面說,家族企業的制度安排的決定及效率是狀態依賴的,但當外部約束條件改變時,最優的制度安排可能也會隨之改變。

國內(當然包括廣東地區)的股東法律制度,表面看來比較完備,但是法律執行效率很低,這使法律對投資者提供的保護大大折扣,這種法律制度深刻影響著我國的家族企業所有權安排。

1.據中國的投資者法律保護情況與世界其他國家進行的比較,我國還屬于在法律對少數股東的保護程度非常弱的國家。雖然就文件法律而言,處于中等水平,但是沒有得到很好的貫徹實施。鑒于此,現階段家族企業的所有權和管理權不會分離,創始人家族必須保留對企業的控制,并且自己進行管理。

2.在廣東等沿海經濟發達地區,隨著民營家族企業的規模不斷擴大,一些企業在規模化和多元化發展過程中開始遇到管理瓶頸,從而感受到了對職業經理人的需求,已有相當部分企業引入了、引進過、或計劃引入職業經理人,但受制于整個國家的法律制度環境,故成功的案例不多。

3.為了促使廣東家族上市公司向現代化的企業管理模式轉變,提高我國的投資者保護水平和國家、地區的執法力度以達到有效保護投資者的目的是一條必行之路。

[基金項目:2010年廣州市屬高??蒲许椖俊皬V州外貿企業國際貿易結算多元化戰略研究”(108071)]

企業環境制度范文6

關鍵詞:制度環境感知;人力資本;企業行為

一、引言

作為企業運行的宏觀因素,制度環境能夠對企業的行為產生重要的影響(Peng,2003)。樊綱等(2011)構建了一套涵蓋政府與市場關系、非國有經濟發展、產品市場發育、要素市場發育、中介組織發育和法律制度環境等5個客觀衡量制度環境的市場化進程指數。大量文獻將這一指數作為制度環境的變量,研究制度環境對資本積累、融資方式和創新能力等企業行為的影響(笪鳳媛;張敏;劉繼兵)。然而,作為企業行為的發起人,企業家對制度環境的感知是企業戰略決策選擇的重要依據(Miller and Shamsie,2001)。企業家的制度環境感知充當著宏觀制度環境和微觀企業行為的中介變量(Gavetti et al.,2005),一方面,企業家不斷接收新的制度環境信息,另一方面,通過對制度環境的對比分析和成本收益的反復衡量,選擇收益最好的企業行為。與市場化進程指數相比,制度環境感知能夠捕捉到企業家可能采取具體行為的主觀意愿。

目前,我國的產權制度和金融制度等制度環境并不完善,無法完全支撐市場的公平交易。與國有企業相比,私營企業難以通過市場自由平等地獲得經濟資源(Bai et al.,2006)。在產權制度方面,產權制度對民營企業的產權保護相較于國有企業偏弱(余明桂等);在金融制度方面,金融市場化的滯后性使得民營企業的融資難度加大(方軍雄)。私營企業即使成功獲取到所需要的經濟資源,必定也要付出極大的成本(朱沆等,2012)。如果企業家無法及時地感知到制度環境可能存在的機遇和風險,就很難準確地判斷并選擇正確的企業行為。因此,企業家對制度環境的準確感知顯得尤為重要(Peng,2003)。

針對目前正式的制度環境無法滿足企業發展的現狀,企業家普遍選擇政治關聯這種非正式的企業行為彌補制度環境的不足(何軒等,2015)。政治關聯能夠為在產權、融資等方面處于弱勢一方的私營企業提供更多的經濟資源(蔡地等,2014):一方面,政治關聯能夠為企業提供更多接觸政府官員的機會,進而更多地了解產權相關的政策,如果能夠接觸到高級政府官員,還有可能影響政府執行有利于保護企業產權的政策(Bai, Lu & Tao,2006);另一方面,現有文獻研究發現,與沒有政治關聯的企業相比,有政治關聯的企業能夠獲得更多的融資資源,并且這種效應在金融市場化程度相對落后的地區尤為明顯(余明桂等,2008)。

雖然政治關聯能夠為企業提權、融資等方面的資源保障,但同時也有學者指出,政治關聯會使得私營企業通過尋租手段扭曲整個社會資源的有效配置(Charumilind et al.,2006),比如:私營企業的重復投資(梁萊歆等,2010)。政治關聯作為彌補制度環境的非正式機制,雖然在一定時期內可以幫助私營企業獲得更多的經濟資源,但是從長遠來看,隨著制度環境的不斷完善以及市場化程度的不斷提高,政治關聯無法維持企業的持續發展(蔡地等,2014)?,F有文獻研究發現,雖然有政治關聯的私營企業比沒有政治關聯的私營企業會進行更多的創新投入,但是這種效應會隨著企業所處地區的制度環境的改變而改變,具體而言,當企業所處地區的制度環境較為完善時,政治關聯對私營企業創新行為的激勵作用會顯著降低(蔡地等,2014)。原因在于,更好的產權保護制度使得私營企業更有動力進行創新活動,穩定的創新投入產出預期同時也降低了私營企業對政治關聯的依賴程度;同時,市場化程度高的金融環境使得私營企業能夠平等地享有融資途徑和獲得資金支持,這同樣也會降低政治關聯的作用。

Peng(2003)提出的二階段經濟轉型理論也能夠解釋政治關聯無法保證企業的長期發展。在經濟轉型的第一階段,在不完善的制度環境下,交易結構以包含了政治關聯的關系為基礎;但是在經濟轉型的第二階段,隨著制度環境的不斷完善,交易結構將以市場為基礎,交易的自由平等使得企業自身能力將越來越重要,而關系的作用將越來越小。Stiglitz也指出,在制度環境不夠完善、市場經濟不夠發達的環境中,通過社會關系獲取生產過程中所需的資源,進而獲得更多的收益是一種相對更優的選擇,但是隨著制度環境和市場經濟的不斷完善和發展,企業通過社會關系獲得的邊際收益呈現遞減趨勢,只能不斷提高自身的創新能力才能持續獲得收益。

政治關聯這種在制度環境不完善的情形下,短期內能夠為企業帶來收益的行為,無法保證企業的持續發展。企業需要采取有利于企業內生發展的行為,才能夠維持企業的持續發展。將技術進步內生化的新經濟增長理論提出人力資本積累是經濟穩定增長的決定因素之一。人力資本能夠作為投入要素直接對經濟增長產生影響,同時也能夠作用于技術創新,進而對全要素生產率及經濟增長產生間接的影響(王文靜,2014)。國內外的大量文獻證明,人力資本對企業的全要素生產率能夠產生正向影響(Aiyar and Feyrer,2002)。通過以上分析可以推出:即使企業家感知到不完善的制度環境可能會對企業的經營發展產生不利影響,為了保證企業的長期發展,企業進行諸如人力資本投資這種能夠提升內生能力的行為才是更優的選擇。

另一方面,隨著“劉易斯轉折點”的到來以及“人口紅利”的消失,勞動力的無限供給難以為繼,我國的經濟增長方式從要素驅動型逐步轉向全要素生產率驅動型(蔡P,2013)。而人力資本能夠作用于技術進步,進而對全要素生產率產生影響(紀雯雯等,2015)。可見,從現實角度來看,進行人力資本投資也是企業相對更優的選擇。

然而,目前從制度環境感知的角度研究企業行為的文獻主要集中在政治關聯、家族傳承等方面,涉及人力資本投資的研究相對偏少。為此,本文將嘗試研究以下問題:在現有制度環境下,企業家在感知到制度環境不完善所引起的經營障礙時,是否會選擇進行人力資本投資這一行為,以降低制度環境帶來的風險,同時保證企業的內生增長。

如上文所述,企業家對知識產權保護和融資途徑兩類制度環境的感知會影響到企業的行為,在此基礎上,過度的政府管制與審批(羅黨論等,2009)和工業用地的價格扭曲(黃健柏等,2015),以及由此而引起的企業自主創新能力不高和市場需求不足(蔡地等,2014),都會被企業家感知并對企業行為產生影響。為此,本文將在現有文獻對制度環境感知測算方法的基礎上(何軒,2014),在企業家對融資途徑、市場需求、創新能力、知識產權保護、土地、政府管制與審批等6個方面的主觀評價的基礎上構建制度環境感知指標,使用員工的平均受教育年限作為人力資本的變量(李唐等,2016),運用OLS回歸檢驗制度環境感知對人力資本投資的影響相關性,進一步使用工具變量法(IV)去除制度環境感知與人力資本投資的內生性問題,檢驗兩者的因果效應,最后使用有限信息最大似然估計法(LIML)解決弱工具變量問題,進一步驗證了制度環境感知與人力資本投資的因果效應。

本文余下小節結構如下:第二節是研究設計,首先介紹本文使用的調查數據,然后構建回歸模型,并基于現有文獻描述制度環境感知和人力資本等相關指標;第三節是實證分析,首先對本文使用的主要變量進行描述性統計,并分別從總體的制度環境感知以及融資途徑、市場需求、創新能力、知識產權保護、土地、政府管制與審批等7個方面對制度環境感知與人力資本進行初步統計分析,然后使用OLS回歸、工具變量法(IV)和有限信息最大似然估計法(LIML)檢驗制度環境感知與人力資本的因果效應;第四節是結論與政策建議。

二、研究設計

(一)數據說明

本文采用武漢大學等機構開展的中國企業-員工匹配調查作為實證分析的數據來源。本次調查采用嚴格的隨機抽樣方法,使用等距抽樣隨機抽取廣東省19個區(縣),基于廣東省第三次經濟普查數據在19個區(縣)中隨機抽取1000家企業,根據每家企業的員工名單分別隨機抽取30%的中高層管理人員和70%的一線員工,最終分別發放企業問卷和員工問卷874份和5300份,成功回收570份企業問卷和4988份員工問卷。本次調查數據涵蓋了用于測量制度環境感知的融資途徑、市場需求、創新能力、知識產權保護、土地、政府管制與審批等6個方面的企業主觀評價數據,以及用于測量人力資本的員工受教育年限數據,同時,此次調查還收集了控制變量對應的數據,比如:用于測量研發強度的企業研發投入和員工人數數據,企業稅收數據,國有和外資的股權占比等反映企業股權性質的數據,是否國有企業、是否外資企業、是否出口企業、是否加工貿易出口企業、是否高科技企業等反映企業所有性質的數據,區域的政府GDP支出比重、區域市場化程度等反映地區經濟水平的數據,企業行業代碼、區域代碼和調查時間等反映企業所處行業、地區和時間的數據,以及中間投入總值和固定資產投資等用于檢驗制度環境感知與人力資本因果性的工具變量的相應數據。

筆者對調查數據缺失值進行了清洗,排除了存在邏輯的數據,最終構建了2013~2014年934條企業面板數據。筆者對數據進行了Cronbach檢驗,系數達到0875,達到了調查數據信度和效度的平均閾值,說明本次數據具有可用性,能夠作為本文分析的數據集。

(二)模型構建

基于現有文獻,本文構建了一個測量制度環境感知與人力資本的OLS模型,具體的模型如公式(1)所示:

1.因變量

現有文獻通常使用員工的平均受教育年限表示人力資本(Henry et al.,2009)。本次企業-員工匹配調查的員工問卷包含了員工的受教育年限數據,為此,筆者首先根據企業編碼將員工的受教育年限取平均值,然后利用企業編碼和員工編碼對企業數據和員工數據進行匹配,最后把員工的受教育年限匹配到對應的企業數據中。

2.自變量

本文借鑒現有文獻的測量方法計算制度環境感知(何軒,2014)。具體而言,筆者對融資途徑、市場需求、創新能力、知識產權保護、土地、政府管制與審批等6個方面的企業主觀評價數據求平均值,得到制度環境感知變量。問卷中6個主觀評價數據分為無、較小、中等、較大和完全五個等級,等級越高,表示企業家感知到該項制度環境會對企業的經營發展產生越不利的影響。因此,制度環境感知是一個反向數值,其值越高,表明企業家感知到的制度環境對本企業可能的負向影響越大。

3.控制變量

控制變量包括企業的研發強度(lnr_d_power)、企業的規模(lnlabor)、企業的稅收(lntax)、國有和集體股權占比(lnstake_stake)、外資股權占比(lnforeign_stake),是否國有企業、是否外資企業、是否出口企業、是否加工貿易出口企業、是否高科技企業等反映企業所有性質的控制變量(X′it),區域的政府GDP支出比重、區域市場化程度等反映地區經濟水平的區域控制變量(X′dt),以及一維制造業行業代碼、19個區(縣)的區域代碼、2013和2014年份等反映企業所處行業、地區和時間的控制變量(Dj、Dd、Dt)。

三、實證分析

(一)描述性統計

表1列舉了本文主要變量的描述性統計。圖1~圖4分別列舉了基于制度環境感知、融資途徑、市場需求、創新能力、知識產權保護、土地、政府管制與審批等7個制度環境感知因素的人力資本均值分布情況。其中,制度環境感知來自于6個指標的平均值,數值范圍從1到5,平均分為4段,圖1的橫軸顯示的是每1段制度環境感知的平均值。融資途徑、市場需求等6個指標只有無、較小、中等、較大和完全五個等級,圖2~圖4的橫軸分別顯示6個指標的五個等級。

從整體上看,無論是制度環境感知指標,還是融資途徑、市場需求、創新能力、知識產權保護、土地、政府管制與審批等6個分項指標,與人力資本的關系基本相同,即隨著制度環境感知的得分越高,企業的人力資本得分也越高。從圖1中可以看出,當制度環境感知的取值分別在1~2、2~3、3~4、4~5時,人力資本均值從11592增加到13438,分別增加了0619、0527、0700,從初步的描述性統計可以看出,制度環境感知與人力資本可能存在正向的關系。

11.779 圖1基于制度環境感知的人力資本均值分布從圖2~圖4可以看出,隨著基于創新能力和土地的制度環境感知取值越來越大,人力資本的均值也越來越大,呈現持續遞增的趨勢,總體上分別增加了1313和1010;隨著基于融資途徑、市場需求、知識產權保護、政府管制與審批的制度環境感知取值越來越大,雖然人力資本的均值出現了波動,但整體上仍然呈現遞增的趨勢,總體上分別增加了1004、1095、0830、0705。

進一步比較融資途徑、市場需求、創新能力、知識產權保護、土地、政府管制與審批等6個分項指標的人力資本均值分布,發現當企業感知制度環境對企業產生完全的負向影響時,基于創新能力制度環境感知的人力資本均值最大,達到13003,比得分最低的基于知識產權保護制度環境感知的人力資本均值高0447;當企業感知制度環境對企業產生較大的負向影響時,基于知識產權保護制度環境感知的人力資本均值最大,達到13211,比得分最低的基于融資途徑制度環境感知的人力資本均值高1408。說明與

圖2基于融資途徑和市場需求制度環境感知的人力資本均值分布

圖3基于創新能力和知識產權保護制度環境感知的人力資本均值分布

圖4基于土地和政府管制與審批制度環境感知的人力資本均值分布圖5制度環境感知對人力資本的彈性系數融資途徑、市場需求、土地、政府管制與審批相比,企業感知到創新能力和知識產權保護制度環境可能會對企業產生不利影響時,企業更有可能會進行人力資本投資。

圖5列出了制度環境感知對人力資本的彈性系數。從圖中可以看出,制度環境感知對人力資本的彈性系數為00447,說明制度環境感知可能會對人力資本產生正向的影響。

(二)回歸結果及分析

1.OLS估計結果

根據公式(1),本文對制度環境感知與人力資本進行了OLS估計。如表2所示,本文構建了3個模型,通過逐步引入控制變量,檢驗制度環境感知與人力資本的相關性。模型1為在不控制任何其他變量的情形下,制度環境感知與人力資本的OLS估計結果。模型2為增加了企業研發強度、企業規模、稅收、國有和集體股權占比和外資股權占比等控制變量后的估計結果。模型3為引入所有控制變量后的估計結果。從表中可以看出,3個模型的估計結果都顯著。當引入所有控制變量后,制度環境感知仍然與人力資本存在顯著的正向影響,彈性系數為00447,說明制度環境感知每提升1個百分點,人力資本將提升447個百分點。數據分析結果表明,制度環境感知對人力資本具有顯著的正向影響,說明當企業感知到知識產權保護等制度環境對企業的發展產生的不利影響越大時,企業越會采取人力資本投資的方式來降低制度環境帶來的負向影響。

2.工具變量法(IV)估計結果

本文檢驗的是制度環境感知對人力資本的影響,如果制度環境感知與人力資本存在相互影響,即兩者存在內生性問題,則會影響OLS的估計結果。為此,本文使用工具變量法(IV)剝離制度環境感知與人力資本的內生性。本文首先進行Hausman檢驗,判斷制度環境感知與人力資本是否存在內生性。通過運算,Hausman檢驗的P值為00003,小于5%,說明本文使用的解釋變量在5%的顯著水平上拒絕了“所有解釋變量均為外生”的原假設,解釋變量存在內生性問題,能夠使用工具變量法(IV)剝離制度環境感知與人力資本的內生性。

為了解決制度環境感知與人力資本的內生性問題,本文在現有文獻的基礎上(Blundell and Bond,1998),選用中間投入總值(l_intermediate)和固定資產投資(l_investment)的滯后項作為制度環境感知(institution)的工具變量,分別求得中間投入總值的對數值(lnl_intermediate)和固定資產投資的對數值(lnl_investment)作為制度環境感知的工具變量進行回歸運算。如果工具變量(lnl_intermediate、lnl_investment)的Hansen J統計量的P值大于01,則表明工具變量滿足了外生性假定,即可以作為計量模型(1)的工具變量。

根據公式(1),本文對表2的3個模型分別進行了IV估計,估計結果如表3所示。3個模型的Hansen J估計量的P值均大于01,說明本文選取的中間投入總值和固定資產投資滯后項的對數值能夠作為模型的工具變量。從估計結果中可以看到,在加入工具變量后,模型2和模型3依然顯著,說明制度環境感知與人力資本存在顯著的正向因果效應。

3.有限信息最大似然估計法(LIML)估計結果

雖然使用工具變量法(IV)的估計結果滿足了Hansen J估計量的P值大于01的外生性假設,但是Wald F統計量均小于10,即不能拒絕“存在弱工具變量”的原假設,本文選取的工具變量可能是弱工具變量,運用弱工具變量進行的估計結果可能會產生偏差。為此,本文使用有限信息最大似然估計法(LIML)進一步估計,相較于2SLS等工具變量法估計,有限信息最大似然估計法(LIML)對弱工具變量更加不敏感。如果Wald F統計量足夠大,并且系數估計值與工具變量法的相近,則可以拒絕“存在弱工具變量”的原假設。

表4列舉了制度環境感知與人力資本的有限信息最大似然估計法(LIML)估計結果。從估計結果中可以看出,模型2和模型3的Wald F統計量都足夠大,并且系數估計值與工具變量法的相近,說明本文選擇的工具變量可以拒絕“存在弱工具變量”的原假設。同時可以看到,在工具變量滿足外生性和拒絕“存在弱工具變量”的前提下,工具變量法(IV)的估計結果仍然顯示,制度環境感知與人力資本存在正向的因果效應。

四、結論與政策建議

本文通過對基于融資途徑、市場需求、創新能力、知識產權保護、土地、政府管制與審批等制度環境感知的人力資本均值分布的分析,發現制度環境感知可能對人力資本存在正向的相關性,在此基礎上運用OLS回歸估計、工具變量法(IV)估計以及有限信息最大似然估計法(LIML)估計,在工具變量滿足外表4制度環境感知與人力資本的有限信息最大

似然估計法(LIML)估計結果

chi25.8927.6557.25生性和拒絕“存在弱工具變量”的前提下實證分析發現:制度環境感知與人力資本存在正向的因果效應。本文的研究結論是:當制度環境感知越強時,企業的人力資本越高。由于制度環境感知是一個反向統計量,即數值越大,表示制度環境可能對企業發展的負面效用越強,所以從結論中可以推出:當企業家感知到制度環境對企業的經營發展造成的障礙越大時,企業家越會選擇人力資本投資。這一結論與現有部分文獻的結論不太一致。有的研究提出只有當制度環境不斷完善,企業通過諸如人力資本投資的行為獲得的收益大于政治關聯所獲得的收益時,企業才會選擇人力資本投資。但是,也有研究提出政治關聯會引起社會資源的扭曲配置,降低整個市場經濟的運行效率。政治關聯的非正式性也導致了其具有不穩定性的特征,進而降低了企業家將企業長期經營下去,不斷提升產品質量的信心。面對我國勞動力成本不斷上升、產能過剩等現狀,企業家在感知到制度環境還欠完善,可能會對企業發展造成很大的負面影響時,仍然選擇風險更大的人力資本投資也在情理之中了。

基于以上研究結論,本文提出以下三點政策建議:

第一,加大以產權和金融制度為核心的制度環境建設力度。本文通過數據實證分析發現,在制度環境還不完善的環境中,企業仍然會選擇人力資本投資。企業的人力資本投資行為不僅會承擔極大的風險,比如無法及時融到資金購買匹配經過人力資本積累的技能勞動力的機器而使得人力資本投資成為沉沒成本,并且不公平的制度環境還會降低人力資本投資的效率(王學龍等,2015),人力資本與物資資本的天然互補性會降低人力資本的人均產出,進而形成惡性循環。為此,政府應當加大制度環境的建設力度。根據本文的研究結論,結合現有文獻的研究,與市場需求、創新能力、土地、政府管制與審批等制度環境相比,政府應當以產權和金融制度建設為核心,通過建立支撐平等自由交易的產權和金融制度,推動制度環境的全面改善。隨著產權、金融等一系列金融制度的不斷完善,人力資本的巨大紅利將會被釋放出來,從而為我國經濟的平穩轉型和穩定增長提供源源動力(顧國華等,2013)。

第二,加大以職業技術教育為核心的基礎設施建設力度?,F有文獻指出,只有接受了高等教育的人力資本才會對經濟增長產生正向的影響(Vandenbussche et al.,2006)。這里的高等教育不僅包括大學教育,還包括職業技術教育。由于我國的職業技能教育發展還不完善,因此出現了企業需要的技能型勞動力與高校實際培養的勞動力技能不匹配的現象,導致了勞動力市場供求關系的失衡。為此,政府應當加大職業技術教育的建設力度,提高職業技術教育的培養質量,同時,政府可以通過加大對職業技術教育的補貼政策吸引更多的勞動力選擇職業教育,從而為勞動力市場穩定地提供高質量的技能型人才。

第三,加大以小微企業為主要對象的特殊性培訓優惠政策傾斜力度。人力資本積累主要通過高等教育和再培訓兩種方式進行。通常情況下,比起高等教育,員工進入企業后的培訓對人力資本的積累作用更加明顯。培訓費用由政府承擔的一般性培訓,效果沒有培訓費用由企業全部承擔或者企業和員工個人共同承擔的特殊性培訓效果好。對于大中型企業,企業有能力承擔人力資本投資的培訓費用,但是對于小微企業,即使培訓費用由企業和員工共同承擔,企業也不一定愿意承擔,加之我國目前制度環境的不完善,進一步降低了小微企業進行人力資本投資的意愿。為此,除了承擔一般性培訓費用外,政府應當對小微企業的特殊性培訓提供一定的優惠政策,比如:政府可以承擔一部分由企業組織的特殊性培訓,提高企業進行人力資本投資的意愿,進而提高整體的平均人力資本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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