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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述行政監督的特點范文1
關鍵詞 行政優益權 行政 合意 普通法
作者簡介:于秀云,青島大學憲法學與行政法學。
行政優益權作為行政合同的下位概念,是指國家為確保行政主體有效地行使職權,切實履行職責,實現公共利益的目標,而以法律法規等形式賦予行政主體享有各種職務上或物質上優益條件的資格。 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優益權越來越被廣泛的運用到行政合同中,融入我們的生活,成為備受關注的焦點。因此本文將通過簡述外國的行政優益權制度,借鑒他們這種富有彈性、生命力的現代行政管理模式,為我國行政優益制度的發展開辟道路、添磚加瓦。
一、以行政為本位的法國行政優益權制度
在大陸法系國家有著明確的公私法的劃分,受這種傳統影響深遠的法國十分注重公共利益,相應建立的行政合同制度具有很強的行政性。法國行政優益權制度始終注重行政性的霸主地位。出于對公共利益的維護法國賦予行政主體絕對性的行政優益權,主要包括指導監督合同的履行,變更合同標的,對相對人進行懲處權等。
法國公共利益至上使得相對人處于弱勢地位,為了保護私人利益,法國法律也設立相應的制度對行政優益權進行控權。主要的控權制度有:
第一,限定行政合同的訂立主體僅限于國家,地方團體和公務法人。
第二,確立了“經濟利益平衡”原則來平衡公共利益與私人利益。 具體說來行政相對人所擁有的救濟權主要是獲得金錢補償,包括行政主體在變更合同標給相對人造成負擔加重時以及情更情況下變更解除合同給相對人造成嚴重損失時獲得經濟補償的權利。
第三,行政主體單方面變更行政合同時必須履行告知義務,向相對人說明情況使得相對人能夠及時采取措施來盡可能的縮小損失,不適當行使優益權造成相對人蒙受損失時行政主體承擔無過錯的經濟補償責任。
第四,設立獨立的行政法院實行雙軌制的法院體系為相對人提供法律救濟,主要包括完全管轄之訴和越權之訴。以判例規范優益權的行使。設立行政法院審理行政合同糾紛,并通過確立行政合同規則來限定優益權的行使。
第五,設立司法外救濟制度主要包括調解和復議。通過設立專門的議會調解專員來對糾紛進行調解。關于復議則是規定相對人享有申訴權,即可以向行政主體提起善意救濟,也可以向上級機關申訴,稱為層級救濟。
二、以合意為本位的德國行政優益權制度
德國通過《聯邦行政程序法》確立行政合同制度。相比于法國,在優益權方面德國既有與之相似之處,也有自身獨特的魅力。相同之處是兩國均設立行政法院審理行政合同糾紛。所不同的是,不同于法國集中于公共利益和行政基礎上,德國是更側重于平衡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一個標準的合同強調協議。在德國與公民訂立行政合同的同時也意味著放棄了行政主體的特權,雙方當事人處于平等地位,即使行政主體擁有行政特權那也是極其有限并且受到嚴格的程序法的限制。德國對于行政優益權的行使主要規定了以下幾種措施來進行規范和限制:
第二,為了提高合同的安定性,德國以判例的形式規定基于信賴原則,雙方當事人不能以欠缺書面格式為由否定合同效力。 行政主體不能單方面行使行政權來強制相對人履行合同而是通過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由法院通過判決來實行強制執行權,同時這種權利也為相對人所享有。
第三,經濟補償制度?!堵摪钚姓绦蚍ā吩诘?9條規定行政相對人可以就自身所遭受的損失請求經濟補償。 通過事后救濟措施來彌補因行政優益權的行使造成的損失,德國并沒有就行政合同設立專門的賠償法而是采用全國通用的一部賠償制度,這樣可以擴大相對人獲得的賠償范圍,同時也因為這一措施的存在使得行政主體在行使行政優益權時充分考慮相應的代價進而更加謹慎行使優益權。
第四,設立行政監督和異議審查制度。通過系統內(主要包括復議和議會審查)和其他方式的監督(主要是輿論監督)來控制行政優益權的濫用。
德國行政合同制度強調合意,注重雙方之間的協商以及公私利益的兼顧,并且將這一制度以成文法的形式確立下來,其所賦予行政主體的優益權是十分有限的。
三、普通法本位的英美政府合同制度
身為普通法系的美國和英國沒有行政合同的概念,而是采用政府合同。英美國家政府合同適用普通法進行規范,強調協調兼顧雙方利益,但當公私利益沖突需要抉擇時英美法系國家同樣賦予行政主體以行政特權。
在英國,通過著名的安菲特萊案件確立了一個重要的的原則“合同不能束縛行政機關自由裁量” 開創英國行政優益權的先河。英國的行政特權的內容由雙方約定或者由現有的判例進行規定,行政主體行使行政特權的內容必須以最初約定的內容為限,同時普通法院對政府合同實行事后審查由此來對行政優益權進行事后監督。
美國政府的合同規范主要通過一般的民事立法和政府相關規定。在美國,訂立政府合同必須在保護相對人的正當權益和尋求公共利益之間謀求平衡。在美國政府合同中行政主體享有的特權可以概括為:第一,變更合同權;第二,解除合同及代履行權;第三,指示權;第四,便利政府終止權。 美國通過正當程序原則的設立來規范優益權的行使,在法定情況外,行政主體只能通過訴訟經由法院來促使相對人履行合同。為了限制優益權的濫用,美國對行政優益權的享有主體進行了限制,通過《聯邦采購規則》規定,只有專門的契約官才能夠代表政府與相對人訂立政府合同,而且訂立合同的內容也只能在法律規定的權限范圍內才會對政府產生約束力,否則由此產生的風險只能由訂立合同的契約官自行承擔,這一點有點我國民事合同中的越權無效。同時法律還規定了三種合同條款無效:一,不當商業慣例;二,不當利益交換;三,限制競爭條款 。此外美國還存在著“不得不經審訊即禁止其繼續進行合同”的限制。
四、國外行政優益權制度的啟示
通過研究上述國家的優益權制度可以發現法國行政優益權制度行政性特點突出,通過“經濟利益平衡原則”的設立,雙軌制法院體系以及復議和調節制度來實現行政優益權控權的創舉可以為我國所借鑒,但需要注意的是我國本身行政主體就擁有極強的行政性,所以對于同樣重行政性的法國的借鑒必須慎重,權力過大而導致濫用。
德國通過統一的行政合同立法來規范行政優益權的行使維護私人利益的做法極大地調動了大眾的積極性和熱情,這一舉措可以為我國所借鑒。同時德國行政優益權的行使強調契約性,制定統一的賠償法等將私法規范引入公法領域。對于當前我國構建的民主社會,這一優益權民法化的做法值得細細品味。
簡述行政監督的特點范文2
關鍵詞:上市公司;財務管理;風險預防與控制
引言
當前,我國上市公司財務管理出現了內憂外患,據不完全統計:上市公司中存在財務管理漏洞的高達32%,年度出現財務危機的概率將近45%,每年因財務風險導致的額外支出額損失占凈利潤比例約為1.8%,帶來的直接和間接損失逐年呈2.3%上升趨勢。因此,深入研究上市公司財務管理的風險預防與控制研究具有很高的現實意義。
一、簡述財務管理的風險預防與控制研究的內涵
(一)財務管理的風險預防
財務風險是指,由于舉債而給企業財務成果帶來的不確定性,作為企業營運資金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財務風險管理直接影響企業營運資金的周轉和經濟效益。而財務管理的風險預防就是要對上述所提及的風險做好各類管控工作。
(二)財務管理的控制研究
這里所謂的財務管理的控制研究是指,企業管理者們要結合企業實際情況,從制度建設、人員管理、體系打造等方面,對現存風險及潛在風險進行的相關研究,目的是為了切實降低財務運營中的風險,同時,切實提升管控質量。
二、我國上市公司財務管理中的常見風險分析
(一)籌資風險
籌資風險是上市公司財務管理過程中最易發生的一類風險,很多在創業板上市的公司和經營狀態不太好的公司都容易發生這類風險,它是指上市公司籌資過程中,出現不能按時足額的償還借款的可能性以及股東權益的可變性。在部分上市公司中,由于借入的資金無法保證企業按時定額償還利息,反而進一步加大了企業正常經營的難度,直接導致了企業的破產,除此之外,由于籌資風險的無形擴大化,也會造成潛在投資者對企業發展缺少信心,帶動企業內部股東一起一并退出。
(二)投資風險
我國上市公司在財務管理中的投資風險是指,在上市公司在進行對外投資的過程中,出現的投資選擇、投資項目、投資組合策略等方面出現問題而使得公司方賣弄無法取得期望的投資回報的風險。這類風險的產生主要是源于公司對外進行的投資活動,單就企業活動本身來說,如果控制得當,不會出現深層次問題,但是,如果在投資過程中缺少科學的規劃,缺少管理策略的保護,就容易出現預期和現實之間巨大差異的產生,造成決策失誤,從而影響企業盈利水平和償債能力。
(三)收益分配風險
我國上市公司在財務管理中的收益分配風險是指,由于收益分配可能使企業今后的生產經營活動產生不利影響的可能性。在現實中,部分上市企業在處理收益分配問題上有不同的考慮,有的是從企業快速發展的角度考慮的,有的是從股東權益最大化方面考慮的,但是,無論是如何考慮,都要充分顧忌收益分配風險發生的概率和可能性,盡量避免在收益分配環節上出現大的偏差和不良影響。
三、我國上市公司財務管理中風險控制與控制研究中存在的問題
(一)經驗決策現象仍很普及
我國上市公司財務管理中經驗決策的現象其實并不少見,究其原因,主要還是企業的高層領導者們對財務管理的內部流程、風險管控制度、各項法律約束條件等不夠了解,在涉及重大投資時,出現盲目情況而導致企業遭受重大財務風險和危機。舉例來說,在上市公司針對固定資產投資決策時,很多企業的領導者和管理者盲目相信自我主觀判斷,對相關項目信息掌握不充分,也沒有經過嚴格的系統分析和風險評估,因此,容易導致出現投資決策失誤,人為的擾亂了正常的經營管理過程,帶來了較高的財務風險危機。
(二)制度方面存在諸多漏洞
我國上市公司財務管理中的制度漏洞還是客觀存在的,表現在很多方面:一是制度的套搬套用現象比較普遍,導致外來的制度體系并不能完全符合本企業財務管理的現狀;二是相關的財務管理制度本身存在一定的漏洞,加上原先企業內部就存在財務關系的混亂,兩者相加容易出現更大的財務管理漏洞;三是上市企業內部和外部的制度銜接普遍也都存在問題,在資金的使用和分配環節上容易出現權責不清、管理紊亂等現象,導致出現資金走向混亂、安全性能較低、資金使用和周轉效率較差等情形;四是上市公司內部的某型專項制度缺乏創新。比如說:企業內部的預算管理系統沒有根據企業業務轉型而發生必要的調整,企業的市場監測機制沒有根據外部空間環境的變化而進行革新,企業成本控制制度沒有積極參照業務主管部門的要求而及時做出調整等等。
(三)風險防控機制還不健全
我國上市公司財務管理中的風險防控機制從總體上來說還不夠健全,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第一,在應對財務防線方面缺少必要的手段,一方面是由于財務管理人員的整體防范風險的意識不夠,另一方面是由于應對風險的經驗較為匱乏;第二,不能合理利用財務杠桿,要么就是片面的追求大規模融資導致財務結構不合理,要么就是輕視財務杠桿的作用,過渡追求低負債率;第三,財務預警機制不夠健全,突出的特點是幾乎所有的財務模型都集中在尋找最佳的公開財務指標來預測財務危機,但是這個模型存在諸多缺陷,即穩定性不夠,采用不同的樣本得到的預警模型存在顯著的差異,而且同一模型的適用范圍在很大程度上受到限制。
四、解決我國上市公司財務管理的風險預防與控制研究的幾點舉措
(一)提高認識,加強組織管理力度
這里所說的加強組織管理力度主要是指,財務管理部門并不是獨立于其他部門之外運行的,在日常工作進程中,交織著很多業務往來,因此,作為上市公司的相關負責人要做好相關工作,通過動員全員提高認識,進一步加強組織橫向和縱向的管理力度,形成管理的合力,從而真正提高管理的整體質量。實踐中,大部分上市公司都非常重視定期培訓機制的建立,通過培訓,強化上下級的監管職能,磨合部門之間的信息溝通工作,打造優質的財務人員隊伍,樹立牢固的財務風險防范意識。
(二)完善制度,強化內部管理水平
上市公司通過完善財務管理相關制度,強化內部管理水平是可以切實提高防范財務管理風險的,筆者認為,公司高層管理者們可以從以下幾個角度去落實推進:第一,建立健全較為完備的企業內部控制管理制度,通過制度的建立,提升資金使用的效率,強化資金流動的過程管理,加強財產控制即對存貨和應收賬款的管理;第二,建立健全相關的資本預算制度,實現對上市公司的現金進行預算控制管理。通過這項制度,可以有效的編制現金流量預算的各類方案,定期總結預期先進的收支狀況,進一步實現動態管理;第三,建立健全公司內部的財務風險管理制度。通過制度建立,對風險等級可以進行定級,對財務風險的控制可以保持彈性;第四,建立健全問責制。應當逐步加大對財務管理的人的約束,問責制是一個行之有效的辦法,在問責機制下,還可以進一步明確領導負責制,從而可以進一步明確責任區間和責任等級,能有效杜絕人為不利因素。
(三)適度負債,確定最佳資金結構
適度負債,確定最佳資金結構是應對財務管理風險的重要有效手段之一,在實際運營的上市公司中,只有權益資本而不承擔負債運營的企業基本沒有。實踐證明:規避籌資風險管控得當,能夠有效助推企業受益的最大化,同時,也能保證企業長久可持續的發展,一般來說,總體資產負債規模不能超過70%。但是,從另外一個角度來分析,如果上市公司負債資本的比例過大,一旦出現外部或者內部的突發事件,就會急劇擴大企業籌資風險,造成對企業發展的深層次傷害。因此,在負債比例和資金結構問題上,上市公司要有專業的技術團隊進行認真的分析,充分發揮財務杠桿的協調作用,同時,要根據外部社會大環境的不斷變化,及時調整經營的方向,及時調整內部財務資本的結構比例,及時降低不可控制的潛在風險,實現企業經營的穩定性。在通常定義中,所謂的最佳資金結構,是指在可以接受、可以控制的籌資風險內,總資本成本最低的資本結構,所以,從這個角度來看,上市公司更要深入結合本企業的實際情況,盡量做到資本結構的合理化,保證適度的負債,千萬不能急功冒進。
(四)優化決策,切實保障財務安全
上市公司的投資決策需要從不同程度加以優化,堅決避免出現主觀臆斷的現象,這就要求管理者們,特別是高層的決策管理者們要加強項目投資的評估機制,也要充分吸納外部不同的意見和建議,同時,還要結合不同時期的投資政策導向和瞬息萬變的市場運營動態,建議可以成立專業隊伍或專業技術小組,制定多種方案,經過預審、整理、評估、再調整、表決、實施等一系列流程后,決定采用何種最佳的投資方案。這樣一來,就可以減少企業在投資決策過程中可能出現偏差的概率,從而切實保障財務安全。
(五)加強培訓,提升整體安全意識
上市公司財務管理水平的切實提高來不開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全員培訓,離不開整體安全意識的不斷提高。雖然這是一項基礎性工作,但是,卻來不得半點馬虎。筆者結合當前我國上市公司的成功經驗和做法,從以下幾個方面做了基礎性規劃建議:第一,從上市公司的角度來看,一定要對國家的政策有著清晰的研究,結合國家政策制定高效的財務管理制度和體系,要能使財務管理制度有生命力,能夠不斷依據外部變化的環境而不斷變化;第二,從上市公司內部來說,一定要在關鍵和重要的崗位上配備適當的人,確保能力和崗位職能相匹配,同時,要把人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充分調動起來,提高財務管理工作的有效性;第三,培訓方式是提高上市公司財務管理工作質量的有效方式,上市公司的人力資源管理部門或者相關行政監督管理部門要加強專業知識的定期或不定期培訓,此外,上市公司其它崗位的相關人員也要落實培訓計劃,一般的,培訓經費投入應不少于年度支出的5%,培訓時長保證在人均每年60小時。
結束語
上市公司的財務風險涉及到其他方面還有很多,而其防范的方法也會因為企業的具體情況不同而不同,所以本文可能對一些企業財務防范的方法分析不夠全面或不夠深入,這有待將來進一步研究。(作者單位:首都經濟貿易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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