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檢查制度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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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檢查制度

財務檢查制度范文1

在對新形勢下完善檢察機關財務制度進行研究之前,有必要對檢察機關財務管理的涵義以及范圍進行明確。

1.檢察機關財務管理的涵義

所謂檢察機關的財務管理工作,也即是為了有效保障國家賦予檢察機關法律監督職能正確履行所從事的一切經濟管理活動。一般情況下,檢察機關的財務管理主要包括檢察機關經費的內部控制、后勤保障、固定資產管理、檢察經費預算計劃以及檢察經費決算執行等幾個重要的內容。

2.檢察機關財務管理的范圍

基于檢察機關的特殊性,其和一般的企業財務管理雖然也有不少相同之處,但是其也有著自己的管理范圍與個性特征,總體來說,主要包括如下幾個方面,一是檢察機關具有不同的會計核算基礎方法,檢察機關屬于行政單位,其采用的自然是收付實現制作為基本的會計核算基礎,而企業則采用的是權責發生制;二是經費保障的來源渠道不同,由于檢察機關屬于國家行政單位,其經費的來源主要依靠財政撥付,其具有更強的穩定性;三是其所受上級領導的方式不同,檢察機關不但要接受當地區委和區政府的領導,而且還要接受市級檢察機關的領導。正是由于這種雙重性的存在,也使得檢察機關在財務管理中也具有雙重性的特征。

二、檢察機關財務管理制度的重要作用

伴隨著我國司法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檢察機關財務管理制度也需要不斷進行創新和發展,從而使得其向著更加有利于推進我國法治社會的現代化進程,保障檢察機關司法獨立的目標發展,向著中國法治社會建立的宏偉目標發展,總之,檢察機關財務管理制度具有如下幾個非常重要的作用:

1.保障和促進檢察職能的充分發揮

在現代市場經濟的條件下,財務制度在各行各業中的重要性愈加突出,尤其對與檢察機關來說,更是面對一定的發展和挑戰,如果財務制度不能進行有效的完善,就很難促進檢察職能的有效發揮,當然,也無法提升包括檢察官在內的檢察機關職工的積極性。比如,我國很多檢察機關財務管理制度中都在不同程度地加大了對檢察辦案的投入與傾斜力度,而在我國的《人民檢察機關財務管理暫行辦法》中也明確了各項法律監督職能工作的支出,例如偵查辦案支出、出庭公訴支出、控告申訴支出、監所檢察支出等,進一步突出和強化檢察職能作用的發揮。

2.推動我國檢察機關司法體制改革

檢察機關的財務管理制度是社會運行中應用性很強的部門法,又與我國市場經濟建設和宏觀體制改革、司法制度創新聯系最為密切的法律制度。檢察機關財務管理制度通過其法律制度的完善和建設、程序規范等物質和后勤的保障來推動檢察機關司法發展進程。檢察機關司法體制改革的目標和發展成果需要從制度和創新上予以保證。檢察機關財務管理制度是司法體制改革的其中一項具體措施,檢察司法體制改革中的檢察官權責制和權察機關獨立性必然需要檢察機關財務管理制度的支撐。

3.規范和引導了我國法治體系的進程

檢察機關財務管理制度就是用法治思維方式與法治方式發現、認識和處理各種事務,協調各種關系,從而為規范和引導法治體系的檢察司法體制確保有序的平衡。在檢察機關財務制度的制定中,務必需要考慮到與我國現階段國情、市場經濟的發展現狀等相結合,只有這樣,才能緊跟我國司法體制改革的步伐。而且,對新形勢下檢察機關財務制度的完善,還能夠對我國法制體系的發展進程進行有效的規范和引導。

三、新形勢下檢察機關財務制度的有效完善措施

面對著當前我國很多檢察機關在財務管理制度方面不完善的突出問題,筆者認為可以采取如下有效的措施,以不斷完善財務管理制度,提升財務管理水平,從而為促進檢察機關職能的發揮提供充足的保障。

1.完善財務相關崗位結構

檢察機關應建立規范的內部財務控制制度與體系,明確領導層及各級職工的職責分工,明確各個層級在決策、執行、監督等方面的職責權限,規定處理各種經濟業務的職責和程序方法,形成科學有效的職責分工和制衡機制#領導層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視內部會計控制,帶領全體人員制定切實可行的內控制度實施細則,善于傾聽意見,及時發現并解決新環境中出現的問題,做到領導帶頭,全員參與。

2.加強預算控制管理制度

在現代化的檢察機關內部財務制定中,預算控制制度是非常重要的環節所在,其不僅要求需要要求對笨蛋的經濟活動和資源進行事前安排,還需要對全部的業務活動和資源的運用情況進行事中和事后控制,從而將不必要的偏差和遺漏現象降低到最小的限度。因此,在形勢下的檢察機關財務制度完善中,應該增強預算的觀念,建立完善的預算機制,從而在全面提升預算管理水平的基礎提升財務管理水平和效果。

3.將監督與審計二者相結合

監督與審計是保證財務制度正常運行重要舉措,首先,檢察機關應該充分發揮內部監督機構的作用,建立健全內部監督檢察機制,對于財務管理運行狀況進行定期的報告和公開,并對內部財務控制制度進行定期不定期的檢查。此外,還應該在中央的統一要求下,接受相關部分的設計,做到檢察機關預算、決算以及行政經費等的公開,正是通過這種內部監督與外部設計相結合的方式,才能夠有效保證檢察機關財務制度的有效運行。

財務檢查制度范文2

成立區行政事業單位財務檢查工作領導小組,由區委常委、區政府常務副區長任組長,區監察局局長、財政局局長、審計局局長和國資局局長任副組長,區監察局副局長、財政局副局長、審計局副局長和國資局副局長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全區財務檢查工作的日常組織協調工作,辦公室設在區財政局,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同志兼任辦公室副主任。

二、檢查的具體內容

(一)檢查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行政單位財務規則》、《事業單位財務規則》、《行政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和《省財政監督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進行。

(二)檢查范圍

編辦確定并實行獨立核算的全區行政事業單位。對區審計局已進行離任審計的單位,本次統籌考慮,以避免重復檢查。

(三)時間要求

本次財務檢查時間段為整個會計年度,必要時將追溯到以前年度。檢查工作于開始,前結束。

(四)檢查內容

1.收入管理情況。單位的財政撥款、行政性收費、罰沒收入以及其他收入的依據和使用情況;是否存在亂收亂罰行為;所有收入(包括捐贈收入)是否足額繳入國庫或財政專戶;各級財政安排的專項資金、本單位收取的專項資金或基金是否專賬或專戶核算;是否存在收入不入賬,私設“小金庫”的問題;是否有偷稅漏稅行為。

2.支出管理情況。支出票據內容是否齊全、合規;支出是否真實;是否存有違規發放津補貼或獎金的情況;正常性經費是否擠占專項支出;是否有向基層單位、企業或者其他單位轉移支出的行為;年度公務招待費支出情況。

3.往來款項管理情況。往來款項是否及時清理;反映是否明細、真實;個人或單位是否長期占用單位資金;有無將各項收入掛往來科目以及是否在往來科目列收列支等問題。

4.貨幣資金管理情況。是否經財政部門批準開設銀行帳戶,有無多頭開戶和擅自開戶現象;是否按規定使用帳戶;部門和單位有無公款私存、借用公款和私設“小金庫”的問題;現金存量及保管方式;是否有超范圍、超限額違規使用現金行為;是否違規占用現金。

5.固定資產管理情況。固定資產是否賬實相符;國有資產處置是否按規定程序辦理,是否存在未經批準擅自處置固定資產、降低變價收入。重點檢查房屋出租、出借收入管理是否規范,是否存在將單位有關費用直接沖抵租金收入現象。

6.政府采購制度執行情況。政府采購項目是否按規定程序辦理,重點檢查違反政府采購規定和未經審批利用財政性資金購置車輛和辦公設備等有關資產。

7.票據的管理情況。是否制定了單位票據領購、保管、使用、核銷等具體的管理規定,是否存在代開財政票據,出借、毀損及丟失財政票據等問題,重點檢查票款是否相符,必要時將開展延伸檢查。

8.會計基礎工作情況。是否設有會計崗位、專職財務人員;會計、出納是否分設;財務印鑒是否分管;內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按要求設置賬簿;會計核算是否正確,賬簿、憑證、報表、庫存是否一致;是否及時與財政支付中心和銀行對賬,數額是否一致。

9.其他與財務管理活動有關的事項。

三、檢查的方法和步驟

檢查分動員部署、實施檢查和整改落實三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

區政府研究制定全區行政事業單位財務檢查實施方案,成立領導組織,組建財務檢查工作班子,對財務檢查工作進行動員部署;各級、各部門、各單位認真學習研究和貫徹落實檢查方案。

(二)實施檢查階段

本次財務檢查工作,檢查人員從監察、審計、財政和國資四部門抽調,組成1個綜合督導組、2個財務檢查組、1個國有資產檢查組,采取調賬檢查和就地檢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1.組織抽檢人員集中學習,達到統一認識,統一標準,嚴格檢查程序和工作紀律,確保檢查工作的規范化、制度化.

2.統一開具檢查通知書,并于3個工作日前對被查單位印發書面通知。

3.檢查組調賬檢查,查閱會計資料、文件、內部管理制度等,形成檢查工作底稿,并由被查單位和經辦人員簽章認可。

4.檢查組形成檢查報告。

5.檢查組向被查單位反饋意見。

6.檢查組向區財務檢查工作領導小組匯報檢查情況,再由財務檢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匯總向區政府提出書面報告。

7.由區財務檢查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對被查單位的違法違規行為下達財政檢查處理意見書或行政處罰決定書。

8.區財務檢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檢查資料整理歸檔。

(三)整改落實階段

處理的依據和原則:

1.對在檢查中發現的違規違紀問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以及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

2.對檢查發現的違紀違法案件線索,移送紀檢監察部門依紀依法查處。

四、工作要求

(一)各被查單位要充分認識財務檢查工作的重要性,積極支持和配合財務檢查工作,如實匯報本部門、本單位有關財務管理情況,主動提供有關資料,不逃避不抵制檢查;要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認真抓好整改,并主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漏洞,有針對性地建立完善有關制度。

財務檢查制度范文3

回顧2010年。自我鑒定:1年多以來,在公司領導和各部門的支持下,經過財務全體成員的共同努力,圓滿完成各項既定指標。我們全體財務人員嚴于律己,嚴格管理,在財務基礎工作,全面預算管理,參與經營決策,發揮支撐服務,加強財務檢查及組織業務學習等方面做了許多踏實的工作,完成了既定的目標,達到了預期效果,1定程度上鍛煉了自己,提高了財務管理水平。

履行職務情況:

作為財務部主任的工作目的是組織公司財務人員認真貫策執行國家財經法規、政策,組織做好日常財務核算、財務監督工作,按時完成上級下達的各項財務指標和工作任務。我的工作職責是:1、貫徹執行國家財經政策和會計制度,完成上級交辦的各項任務。2、組織做好會計核算和監督,建立健全收入稽核制度,嚴禁收入跑、帽、滴、漏。3、建立健全固定資產管理制度,組織資產清查工作。管好貨幣資金和其他流動資產,檢查資金管理,確保資金安全。4、督辦用戶欠費、資產報損報批資料的整理工作,及時到有關部門辦理待處理資產損失的審批手續。負責稅務檢查、各種審計協調工作。5、對月報、季報、年報的真實合法性負責。作為主任我是這樣開展工作的:

1、加強了財務基礎工作和精細化管理力度

信息是1個企業的神經,而這些信息來源的科學性就給財務的基礎工作提出了挑戰,尤其公司上市以后,稅控監管部門及審計檢查力度的加大,以及投資者對財務數據信息的敏感程度都要求我們在基礎工作方面更加嚴謹,因此我們強化了基礎工作,規范了會計核算,嚴格執行國家各項財稅法規,及時、準確填制各項財務報表,保證會計信息的真實、準確、合法。

2、持續推進全面預算管理,提高前瞻性財務規劃力度

由于全面預算的編制是從業務計劃出發將戰略層層落地,以具體的業務計劃支撐預算數據,并由專業部門歸口審核與業務相關的預算,以實現公司的運營策略與資源配置的統1,避免了孤立、僵化、就數字論數字的預算。預算分解的過程中,也是向各級員工傳達了企業的目標信息,及企業面臨的風險和優勢,明確個人的任務和責任的過程,說到底是逐級承諾的過程。在執行過程中,更注重跟蹤差異分析,及時調整與業務不相稱的數據,因此,1年來全面預算管理工作初見成效,在指導經營發展,戰略決策,全面有效配置資源上發揮了作用。

3、積極探索轉換財務角色,提升財務管理水平

縱觀公司發展的形勢及所面臨的機遇和挑戰,我們財務人員主動加強觀念的轉換和認識的提升,不再固步自封地將自己定位在傳統的“看家”意義上的“經濟衛士”,而視公司發展為己任,全面轉換財務角色,真正向“參謀助手”轉換,切實全方位提高管理水平,加強前瞻性思考,從戰略高度為公司提供決策支撐,對公司的運營管理出謀劃策,積極主動參與到經營決策的籌劃當中去??茖W的數據分析,合理有效的資源配置,保障了公司各項績效指標取得良好成績,真正意義上提升了財務管理與指導。

4、充分發揮支撐服務職能,合理有效配置資源

“你的服務意識有多少,就會得到多少回報。如果你1點都沒有,或是1點也不肯付出,工作散漫,以自我為中心,甚至孤傲自大,那么企業怎么會把這樣1個“毫無服務意識”的員工留在企業里呢?”這是沃爾瑪公司的1句名言。我深知做為1名企業的員工,更要明白,服務意識應該牢牢扎根于自己的內心深處,尤其是已經成為團隊的管理者,作為團隊的核心,服務意識更是不可缺少的。我自己是這樣做的,也是這樣要求我的團隊的。用其他部門的話講,財務部的工作作風明顯改變了。

5、加強財務檢查及內控管理力度,防范資金風險

資金是1個企業的血液,必須按照省公司3級稽核管理的要求,建立營業款3級稽核管理制度,健全了營業款、有價卡及單據的交接手續,防范了資金風險。按照省公司的資金管理辦法的要求,積極與銀行溝通,簽定了上門收款服務協議,增加了劃款頻次,降低了資金沉淀,提高了資金使用效益。把縣分公司收入資金、費用資金納入企業貨幣資金帳戶核算,便于對現金的監控管理;制定了定期財務檢查制度,每季度組織1次財務檢查,檢點放在印鑒是否按規定分管,營業資金管理、有價卡管理、存貨管理、固定資產管理等方面,并針對檢查中存在的問題限期整改,并檢查其整改落實情況。

6、加強業務學習,提升理論水平,建設優秀財務隊伍

人是生產力中起決定作用的因素,只有具備扎實的理論基礎,才能指導實踐?!八嚩嗖粔荷怼?,因此,我們有計劃組織全體財務人員學習相關稅收法律知識,提升把握政策的水平,增強團隊學習創新能力,并運用于工作實踐。

存在的主要問題:

XX年各項績效取得了可喜的成績,這與財務部門的努力工作是分不開的,然而,在看到成績的同時,我們也看到了不足,在以下幾方面,還有待在以后的工作中加以改進:

1、 部門之間相互溝通的還不夠

2、遇到棘手問題容易產生急躁情緒

財務檢查制度范文4

一、按照規模化發展,專業化管理的要求,統一公司財務核算方面度量衡,統一財務管理標準:一是建立了一系列財務管理制度并督促各單位認真執行,全年公司除大部分使用局財務核算制度外,還針對公司實際情況制定了《費用管理辦法》,《資金管理辦法》,《辦公用品管理辦法》,《計算機管理辦法》,《經濟活動分析制度》,《費用預算管理辦法》等幾個規范性財務文件。并在全公司范圍內實施,保證了公司在幾個主要費用標準上的統一。二是制定了年度費用預算的統一標準,針對具體的崗位給定具體的標準,并每月反饋給各部門,要求各部門每月進行分析,對全公司各單位的管理費用每個季度進行一次分析,并上報局財務部。管理費用控制在年度預算范圍內。預算管理得到穩步推進,細化預算內容。按科目進行了分類統計,為全面預算奠定基礎;預算方案根據各分公司反饋回來的意見適當調整后,經總經理審議通過后形成正式文件下發至各分公司,使各單位對本公司的預算有一個全面的了解,增強了預算的透明度;增加預算的剛性。我們注重了預算執行中存在的問題和有關情況,不定期的向公司領導反饋情況,對于超預算等問題嚴格審批程序,對申請調整的事項,需經過專門的論證分析后,按規定的程序批準后執行。一年以來,預算的總體執行情況良好。

二、加強財務資金管理和費用預算管理,確保維持生產經營最低現金流量:今年公司合同額目標為50億,這就需要我們投入大量的投標保證金來支撐,鐵路項目也需自購很多大型設備,而我司成立時間不長,資金儲備不足,為了緩解資金壓力,規范資金使用和費用開支,今年財務部對資金和費用進行預算管理,千方百計籌措資金,具體措施如下:一是資金的使用和安排,按照“以收定支”、“量入為出”、“總體平衡”的原則,公司要求各單位報送資金周報,統一管理和調配和調配資金,實行日常資金預算審批制度。公司對公司內部資金實行內部有償調劑。占用資金要交納使用費。二是制定制度,加大工程款的收回力度,把工程款結算的主要責任落實到項目經理部全體管理人員,把資金的回收納入對項目經理部的考核并與全體人員的收入掛鉤,尤其是項目經理要對工程款的結算負責到底要負終身責任,達不到一定收款比例的不能兌現承包責任獎。三是明確將現金流指標作為公司的重要考核指標;堅持項目“以收定支,不收不支”的原則,建立項目收款預警機制;清理拖欠工程款,將責任細分到個人(應收款與其他應收款);公司核定各單位應繳利潤和貨幣資金,通過套現提高資產收益率。全年公司核定各單位應上交公司3400萬元,實際收回3156萬元,除鐵路公司有235萬未交足外,其余均按時交足。四是實行固定費用預算管理制度,節約支出,具體來說,不僅對公司分公司的固定費用實行預算管理、盡可能的控制支出,同時對公司和分公司兩級領導、項目經理的固定費用也要象部門一樣進行單獨核算和預算,在開源的基礎上達到節流的目的。五是在謝總的協調下,財務部根據公司經營資金需要,全年共計向局借款1.08億元,有力保證了各單位生產經營的資金周轉需要。其中安徽公司XX萬元,隧道公司2800萬元,公司總部1000萬元,哈大項目部XX萬元,水綏項目部3000萬元。六是積極爭取局支持,將局采購哈大和隧道公司的設備轉為局投資款,全年共計轉為投資的4525萬元,其中現金900萬元,這樣不僅使公司每年少向局交借款利息300多萬元,而且是公司固定資產增加了4000多萬元,大大加強了公司實力。

三、定期進行財務資金分析,提供決策支持。財務部制定了經濟活動分析模塊,將相關表格相對固化,形成標準的程序和指標。通過對經營活動的現金流量分析,總結公司現金流量的來源和貢獻,通過定期財務分析,使各公司對所負責業務的現狀能及時準確地了解,促進公司內部降低成本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四、做好日常財務管理工作,及時為分公司和項目提供服務支持: 一是在財務部人手較少的情況下,通過有序的組織,能夠輕重緩急妥善處理各項工作。財務部每天都離不開資金的收付與財務報帳、記帳工作。這是財務部最平常最繁重的工作,一年來,我們及時為各項內外經濟活動提供了應有的支持?;旧蠞M足了各部門對我部的財務要求。公司資金流量一直很大,財務部員工本著“認真、仔細、嚴謹”的工作作風,各項資金收付安全、準確、及時,沒有出現過任何差錯。二是及時向有關領導提供各種報表,及時將公司財務狀況匯報領導,便于領導決策。三是配合上級部門及時完成上市831工作。四是加強財務檢查及內控管理力度,防范資金風險 公司收入資金、費用資金納入企業貨幣資金帳戶核算,便于對現金的監控管理;制定了定期財務檢查制度,每季度組織1次財務檢查,檢點放在印鑒是否按規定分管,資金管理、存貨管理、固定資產管理等方面,并針對檢查中存在的問題限期整改,并檢查其整改落實情況。

財務檢查制度范文5

一、財務工作總結

1、加強了財務基礎工作和精細化管理力度

信息是一個企業的神經,而這些信息來源的科學性就給財務的基礎工作提出了挑戰,尤其公司自行采購材料生產以后,稅控監管部門檢查力度的加大,以及投資者對財務數據信息的敏感程度都要求我們在基礎工作方面更加嚴謹,因此我們強化了基礎工作,規范了會計核算,嚴格執行國家各項財稅法規,及時、準確填制各項財務報表,保證會計信息的真實、準確、合法。

2、加強財務檢查及內控管理力度,防范資金風險

資金是一個企業的血液,必須按照公司稽核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了帳帳、印卡分管及單據的交接手續,防范了資金風險。制定了定期財務檢查制度,每季度組織一次財務檢查,檢點放在印鑒是否按規定分管,資金管理、存貨管理、固定資產管理等方面,并針對檢查中存在的問題限期整改,并檢查其整改落實情況。

3、積極探索轉換財務角色,提升財務管理水平

縱觀公司發展的形勢及所面臨的機遇和挑戰,我們財務人員主動加強觀念的轉換和認識的提升,不再固步自封地將自己定位在傳統的“看家”意義上的“經濟衛士”,而視公司發展為己任,全面轉換財務角色,真正向“參謀助手”轉換,切實全方位提高管理水平,加強前瞻性思考,從戰略高度為公司提供決策支撐,對公司的運營管理出謀劃策,積極主動參與到經營決策的籌劃當中去??茖W的數據分析,合理有效的資源配置,真正意義上提升了財務管理與指導。

4、充分發揮支撐服務職能,合理有效配置資源

“你的服務意識有多少,就會得到多少回報。如果你一點都沒有,或是一點也不肯付出,工作散漫,以自我為中心,甚至孤傲自大,那么企業怎么會把這樣一個“毫無服務意識”的員工留在企業里呢?”這是沃爾瑪公司的一句名言。我深知做為一名企業的員工,更要明白,服務意識應該牢牢扎根于自己的內心深處,尤其是已經成為團隊的管理者,作為團隊的核心,服務意識更是不可缺少的。我自己是這樣做的,也是這樣要求我的團隊的。

5、加強業務學習,提升理論水平,建設優秀財務隊伍

人是生產力中起決定作用的因素,只有具備扎實的理論基礎,才能指導實踐?!八嚩嗖粔荷怼保虼?,我們有計劃組織全體財務人員學習相關稅收法律知識,提升把握政策的水平,增強團隊學習創新能力,并運用于工作實踐。

6、逐步推進全面預算管理,提高前瞻性財務規劃力度

由于全面預算的編制是從業務計劃出發將戰略層層落地,以具體的業務計劃支撐預算數據,并由專業部門歸口審核與業務相關的預算,以實現公司的運營策略與資源配置的統一,避免了孤立、僵化、就數字論數字的預算。預算分解的過程中,也是向各級員工傳達了企業的目標信息,及企業面臨的風險和優勢,明確個人的任務和責任的過程,說到底是逐級承諾的過程。在執行過程中,更注重跟蹤差異分析,及時調整與業務不相稱的數據,因此,一年來公司上下全面預算管理意識進一步加強,在指導經營發展,戰略決策,全面有效配置資源上發揮了作用。

二、存在問題

1、財務分析報表和報告的及時性有待進一步提高;

2、財務人員綜合素質和業務水平參差不齊;

3、工作方式和效率還需要改善和提高;

4、財務部的監督管理職能沒有充分發揮。

三、解決方法

1、首先確定制度和規定的適用性和可執行性,如有問題,修改,然后堅決執行到底;

2、每人都訂立學習目標,通過考試取得職稱和學歷,來逐步提高自我;

3、條件允許的情況下,結合財務軟件功能,推行ERP系統核算和管理;

4、通過參與公司的重大經營決策,來充分發揮財務部的管理職能,先從管理會計的角度做起。

四、幾點感想

1、工作方法及工作效率至關重要,充分體驗到事半功倍和事倍功半的差距;

2、凡事都要付諸熱心,相信耐力無所不能;

財務檢查制度范文6

【關鍵詞】上市公司違法違規;上市公司監事會;上市公司監事會法律制度

一、上市公司監事會制度概論

1.我國上市公司的現狀及對監事會制度的影響

要想深入的研究上市公司監事會制度,稍顯必須從了解其載體――上市公司開始。我國的上市公司是在證券市場發展不成熟、國有企業改制、政府控股等具有中國特色的體制上發展的產物,其存在的問題也比較突出:一方面,股權分布不合理致使導致控股股東一股獨大。在目前我國上市公司的整體統計來看,政府控股的上市公司超過六成以上,絕大部分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東的持股比例超過五成,第一股東持股份額占公司總股本五成以上。形成了我國上市公司控股股東一股獨大且多為國有股與法人股,民間資本為中小股東這樣的股權分布特征。而監事會發揮作用的程度通常又與第一大股東的持股比例成反比,即第一股東持股比例越大,監事會越難以發揮其功能效果。直接導致了上市公司監事會的“虛無化”傾向,加之第一大股東多為國有股,國家對國有資產的監管缺位與錯位問題就更容易導致其國有資產的管理人“武斷專橫”,從而使得監事會無法發揮作用。另一方面,法律制度約束力度不夠。在立法上,目前我國上市公司的法治環境建設還處于初始階段,對上市公司的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罰法律制度的規定過輕導致了上市公司對法律的有恃無恐,而反而對證監會的處罰卻戰戰兢兢。在執法上,由于上市公司的國有性特點導致了證監會與國有企業之間變成了“一奶同胞”的關系,這也是證監會屢次處罰都是“雷聲大,雨點小”的原因。在司法方面,投資者的維權成本過高加之部分司法機關的司法腐敗問題,導致了其外部監督也難以發揮其遏制上市公司違法違規的行為。這些情況都對公司監事會作為內部控制治理的監督機構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我國監事會制度的功能與定位

監事會的本質屬性是監督制衡與參與機制。我國現在對上市公司監事會的定位應該是設立在公司高管層內部的監察機構,監事與董事應該同為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為公司利益服務。其工作職責應是專門監督公司財務狀況以及其他高管的行為,它發揮的制衡是對其他高管和董事會的制衡,它具有參與機制的屬性是對董事、經理等其他高管的經營行為或其他有可能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進行參與監督。

就目前我國上市公司的監事會的功能而言,主要包括幾個方面:第一,防止其他高管的私利行為損害股東整體利益。我國公司高管的背信行為常常導致損害股東整體利益或中小股東利益的結果。公司高管違背對公司的忠實義務,利用職務之便,操縱公司,致使公司利益或股東利益遭受重大損害的現象層出不窮、手段不斷翻新并有愈演愈烈的趨勢,引發業內和社會廣泛關注。第二,防止公司的違法行為,保障公司的正常經營。之前說過,中國上市公司的財務舞弊或信披違規造假行為十分嚴重,這從一個側面也說明我國上市公司監事會的功能沒有得以發揮。監事會作為出資者的監督代表,對董事會做出的不利于公司正常經營或有可能招致主管部門處罰或訴訟的行為應該給予及時有效的制止,只有這樣才能在公司內部形成長期有效的制約機制,使公司得以持續性發展。第三,代表公司的職能。我國公司法規定,監事會是公司對董事訴訟中代表公司。法律授予監事會代表公司就是為了讓監事會的監督權落到實處,在公司董事或控股股東怠于行駛或拒絕行駛訴權時,代表公司對公司董事會提訟,維護公司整體利益。

3.我國上市公司監事會制度的立法現狀與分析

根據我國現行《公司法》規定,監事會的職權可以歸納為以下幾項:(1)公司財務檢查權。公司財務運行狀況往往是能夠代表公司經營是否正常的關鍵,因此法律賦予監事會監督公司財務工作,就是為了讓監事會從宏觀上把握公司經營狀況,避免財務危機或舞弊給公司或股東帶來損失或對公司的長遠利益發生不利影響。對財務的檢查權主要包括對財務會計報告的檢查權和財務會計原始憑證的檢查權兩部分,對于前者的檢查主要是看其報告有無不實虛假,是否會因此而受到證監會的處罰等。對于后者的檢查主要是看財務憑證是否齊全真實,是否存在公款私用問題或公司高管腐敗問題。由此看出,財務檢查權是監事會職權中的重要方面。(2)監督董事等高管人員的職務行為或與公司利益相關的非職務行為。首先是監事會應對公司高管的職務行為的監督。對公司高管的違法違規職務行為給予制止并要求改正,對有違法違規的職務行為并有給公司造成嚴重損失的董事等其他高管提出罷免的建議。對于公司高管的非職務行為,通說認為監事會通常無權過問,但從實踐看,公司高管的個人作風、不良嗜好或個人財產狀況的突然變化都有可能對公司利益安全構成威脅。因此,筆者認為,監事會可以對有可能給公司帶來重大損害的公司高管的非職務行為進行監督與跟蹤,及時防范其損害公司利益。(3)召集股東大會提議權。我國《公司法》規定,公司每一位監事都有召集臨時股東大會的提議權,在董事會怠于召集股東大會時,監事會可以代為行使。從這一點看,監事的臨時召集提議權及臨時召集權是其他單個高管所沒有的權力。(4)向股東大會提出議案。監事可以就股東大會提出履行監督職責的議案。(5)對董事等高管人員提訟。根據《公司法》的相關規定,監事會對董事等高管人員提訟必須基于股東的授權,也就是根據《公司法》第152條的規定,股東認為董事等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違法違規或其他損害股東利益的行為可以對其進行訴訟。股東可以直接,也可以授權監事會進行。(6)對董事會提出質詢與建議權。(7)對公司經營情況異常進行調查。監事會或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發現公司經營有異常,可以進行調查,必要時還可以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協助其工作,費用由公司承擔。

二、我國上市公司監事會法律制度執行受阻的原因

1.監事會缺乏獨立性導致其職能無法執行

監事會缺乏獨立性可以說是監事會制度無法發揮效果的最為核心的原因之所在。雖然在《公司法》的立法設計中,管理權、決定權和監督權應互相獨立并互相制衡,但在我國目前包括上市公司在內的所有有限責任公司和股東有限公司中,監事會或獨立監事都是無法真正獨立于董事會的或總經理的,監事會的存在往往公司為了滿足設立要求或為了滿足法律對公司建制的要求設立的,而并非真正為了維護股東與公司的利益而設立。另外,監事會的議事方式也導致了其缺乏獨立性的特點,監事會與董事會的議事規則都是少數服從多數原則,這種原則與監事會成員應高度獨立以保障監督的公正性的特點不相符合,從而也對監事會的獨立性構成威脅。

2.制度與立法上的缺陷導致其職責執行受阻

除了獨立性這一核心原因外,制度和立法上的缺陷也是阻礙監事會發揮實效的重要原因。我國在上市公司監事會制度的規定上有諸多不合理與缺陷,主要表現在:(1)監事會成員的組成、選任機制和任職資格不合理。(2)監事會權權限過于空洞。(3)立法缺乏必要的激勵與約束機制。《公司法》僅僅規定監事在執行職務時違法違規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對于監事的不作為,間接給公司造成損失或有造成損失的可能性的情況,并沒有給予明確規定。

3.獨立董事制度的引入對監事制度的沖擊

在 2001 年 8 月 6 日,中國證監會《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一文,正式引入了獨立董事制度。(以下簡稱《指導意見》),證監會的初衷是加強對上市公司董事會的監督,但引入獨立董事制度這一做法值得商榷。與監事會一樣,獨立董事也有監督權,是指不在公司擔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職務,并與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東不存在可能妨礙其進行獨立客觀判斷的關系的董事?!吨笇б庖姟焚x予我國獨立董事兩大類職權:一是獨立董事決定權;二是發表獨立意見權。但筆者認為,盡管如此,獨立董事制度也不能發揮其作用。其理由為:(1)獨立董事制度的存在土壤與我國公司的體制不符。獨立董事制度是英美法系公司法制度中的內容,適用于一元制的公司體制,而我國公司是董事會與監事會平行的二元制公司體制。(2)獨立董事制度不適應我國上市公司的股權結構。在英美等股權結構相對分散的國家產生的,而就我國公司的股權結構來看,一股獨大的現象普遍存在,這種股權結構并不適合獨立董事制度。(3)獨立董事在我國上市公司內部實際地位不高。與監事相比,獨立董事雖然看似獨立性更強,但由于其實“外來人員”,在身份上就容易受到排斥,這使得獨立董事履行職責的積極性不高,加之其向董事會負責并報告,最后的身份角色很可能異化為一個“建議者”而非監督者。由此可見,獨立董事制度在約束公司管理層的作用上并未顯示出比監事制度更好的實效性,并且還嚴重的影響了本就薄弱的監事制度在公司中的執行。

三、對我國上市公司監事會法律制度的完善建議

綜上所述,我國上市公司監事會法律制度基本沒有發揮其實效,其原因是多方面的。要改變目前監事會監督不力的現狀,筆者認為應該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1.加強上市公司監事會的財務獨立性,重新定位上市公司監事會的服務對象

監事會制度無法發揮作用的核心原因是缺乏獨立性,而缺乏獨立性的最根本的表現是財務報酬的依賴性問題。對此,上市公司可以找到與非上市公司解決此問題完全不同的路徑選擇。上市公司監事會正是代表外部投資者去監督上市公司經營運作的最佳監督者的選擇。一方面,上市公司監事會作為上市公司的內設機構容易做到時時監督上市公司經營運作,從而最大程度彌補外部投資者信息不對稱,無時間無精力對上市公司進行監督的弊端,最大程度保障外部投資者的利益;另一方面,監事會可以運用法律授予的職權對上市公司進行有效監督,防止其出現損害外部投資者利益的狀況發生。因此筆者建議,應當對上市公司的監事會的服務對象做重新定位,監事會不僅為上市公司內部的控股股東負責,更要為流通股股東即外部股東負責,這樣必然可以極大的改善公司治理結構,使得控股股東為挽留住流通股股東以及公司經營的持續而有所克制與收斂,從制度上遏制上市公司董事和內部股東對外部股東權益的損害,迫使其努力經營,從而達到公司內外部股東雙贏的良性經營模式。建議證監會出臺相關規定,提高上市公司監事會的報酬標準并將其報酬的支付權由證監會代為行使,即證監會可以要求上市公司每年向證監會繳納監事會報酬基金,由證監會直接對上市公司的監事會發放年薪,這樣一來上市公司監事會就可以擺脫上市公司管理層的“報酬要挾”從而放開手腳履行自己的職責。

2.改善監事會成員的結構與規模,提高監事會成員的整體素質

監事會規模過小,監事會成員的專業素質與要履行職責的要求素質不符,也是阻礙上市公司監事會實效的另一大原因。對于我國現在上市公司動輒過億的總資產或總產值,僅僅設置3名監事是遠遠不夠的。在這一點上《公司法》的規定明顯具有滯后性,沒有根據上市公司的特點給予特殊規定。建議修改《公司法》對于監事會人數的規定,增加上市公司監事會的最低人數為10人以上,以保障監事會的規模,以便能真正將監督職責得以執行。除此之外,對于應該改善監事會成員的來源結構,這主要從兩個方面來改善:(1)從股東身份結構上來改善,由于我國上市公司一股獨大的現象較為嚴重,因此監事會的成員必須排除控股股東兼任的情況,還要鼓勵中小股東擔任監事會成員,以平衡股東利益。(2)從監事會成員的素質上改善。建議借鑒外國先進經驗,將監事會成員進行專業分類。

3.完善監事的任職資格,增強監事會成員的監督能力

相比于獨立董事制度任職資格的詳細,我國《公司法》監事的任職資格可謂簡陋。而據統計,我國監事會成員多半是本公司工會、黨委、普通管理機構工作人員,具有專業財會知識和法律知識的人員比例很低,尤其是法律專業知識人員極為缺少,使其監事職責無法得以執行。因此,筆者建議,立法應當規定監事的任職資格,規定其監事應具有一定的財務會計、審計、法律等方面的專業知識,如選出的股東代表與工會代表不具備上述專業知識,應當聘請專業人士對其進行培訓,經考核仍不能符合任職資格條件的,由股東大會投票給予罷免,從而保證監事會人員的整體素質,以提高工作質量。在內部選舉的監事不能滿足公司任職資格的情況下,也可以引入獨立監事。一方面,使得獨立監事制度成為監事制度的特例,與監事法律制度體系形成一體;另一方面,廢除獨立董事制度,可以保障監事制度以及獨立監事的能夠依法履行職責。畢竟我們要做的是發揮監事制度效果,從目前來看監事制度效果充分發揮是完全可以解決上市公司違法違規現象過多的問題的。獨立董事制度并不能對上市公司監事制度構成替代,允許其存在即浪費股東的投資效益,也不利于監事會與獨立監事制度的作用發揮,因此應當予以廢止。

4.充實監事會職權,完善監事財務監督能力

對于《公司法》中對于監事會職權的缺陷,筆者建議,主要從財務檢查權的完善入手: 財務安全是公司安全的基礎,因此監事履行職責應把財務檢查作為重點責任來履行。我國《公司法》對監事的財務檢查權僅是“一筆帶過”,并未從對其財務檢查權的履行程序、條件以及限制進行明確。建議立法保障公司監事的財務知情權,要求公司定期向監事報送相關財務報告及其他相關財務信息。監事在認為公司經營可能出現重大問題時,有權查閱公司原始會計賬簿及原始會計憑證。要擴充監事的財務審查權的范圍,使其不僅對本公司有檢查、抽查、稽查和審計的權利,而且對公司的關聯交易方、子公司也有財務的檢查權。子公司在無正當理由的情況下不得拒絕上市母公司監事對其進行財務檢查。

5.改革公司監事的監督方式,完善其法律責任

我國《公司法》規定公司監事的監督方式為集體過半數決定的模式。也就是說,當一名監事發現公司存在問題時,他只能先向監事會報告,由監事會表決多數通過后再履行監督職責。這樣就帶來了程序繁瑣,效率不高的問題。在應對可能對公司或股東造成不可挽回的重大損害的重大事項時,極有可能“貽誤戰機”,從而讓公司或股東的合法權益受損。筆者認為,應該授予監事個人在一定條件下直接執行監督職責或直接制止危險行為或侵害行為的進行的權力。但為了使這一權力不走向反面,也必須對其適用的條件做出明確而嚴格的規定。只有將監事會的討論決定與監事個人緊急臨時決定制相結合起來,才能讓監事會的職權履行的更加充分、更加得當、更加及時。

四、結語

我國上市公司監事會法律制度的完善,有利于保護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股民的利益,有利于增進社會的和諧與穩定,有利于限制控股股東濫用其控制權力,更有利于我國經濟環境的良性發展。因此,必須對目前的監事會法律制度進行改革,使其真正發揮其監督之責,從而達到管理權與監督權的相關制衡,實現上市公司的良性運轉。

參考文獻:

[1]李建偉.論我國上市公司監事會制度的完善―兼及獨立董事與監事會的關系.法學,2004 年第 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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