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環境保護條例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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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環境保護條例

建設工程環境保護條例范文1

關鍵詞:賽罕塔拉公園,民族文化,生態環境

1.包頭市賽罕塔拉公園概況

1.1基本概況

賽罕塔拉公園是包頭市的城中草原,公園位于包頭市中部,被老城區新城區以及開發區包圍;北與城市主干道建設路相鄰,南以哈屯高勒路為界,東側臨近包頭市體育場。 園設民族文化博覽、民族體育競技、休閑渡假、天然濕地、草原風光、生態科普等8個功能區,是集生態、宣傳、旅游、文化、教育、科研等為一體的多功能綜合型草原生態園。[ ]賽罕塔拉公園中的“賽罕塔拉”在蒙語中有美麗的草原的意思。

1.2公園發展概況

早在1985年,包頭市政府決定把這里劃為公共綠地;1994年市人大作出了“建設賽汗塔拉公園的決定”;2000年將其定位為以生態恢復和建設為核心,對環境治理、拉動整體經濟發展具有深遠而重大意義的城市園林;2001年將其列入包頭市形象工程,開始實施基礎設施建設工程。[ ]時至今日,賽罕塔拉公園不僅是吸引著各地游客的旅游景區,也是市民休閑娛樂的重要場所。

1.3賽罕塔拉公園的資源特色

伴隨著城市高速發展以及經濟的快速發展,一些民族文化沒埋沒。賽罕塔拉公園中的民族文化博覽區、民族體育競技區將一些少數民族傳統文化展示給大眾,宣傳、發揚了草原文化。在喧囂的城市中構建了一個返璞歸真的原生態草原景觀區域。賽罕塔拉公園作為包頭市乃至全國唯一的城中草原,較完整得保留了草原風光原貌,這對凈化城市空氣、改善城中小氣候、防風固沙都有不可小覷的作用;在環境惡化霧霾肆意的今天,城中草原這樣的功能格外重要。具有特色的公園也能提高市民休閑質量。

2.賽罕塔拉公園現存問題

賽罕塔拉公園作為一個集景觀特色、民族特色為一體的特色生態景觀公園,其建設發展對文化宣傳、環境保護、提高市民生活質量都有著重要的作用。然而賽罕塔拉公園內的一些設施的建設欠佳。

2.1文化宣傳展示力度欠佳

自2001年以來,賽罕塔拉公園的建設被列入包頭市城市形象工程,公園規劃合理化,基礎設施建設逐步完善。公園不僅僅是外來游客的旅游景區,也是市民休閑健身的好去處,更是周邊學校春游的首選,這要求公園具有一定的教育意義和宣傳功能,但公園內有關的宣傳并不理想。

2.1.1民族文化宣傳

公園內有蒙族文化體驗展示區,獨居特色的蒙古包群、蒙族特有的敖包等代表性建筑分散在園中,在賽馬場、蒙古大營這些地方還可以體驗賽馬、篝火晚會、蒙古族婚禮等民族文化活動。這些體驗活動以及展示活動是宣傳和發揚傳統民族文化以及非物質文化的重要平臺。然而園區的建設并沒有較好的利用這一平臺對民族文化進行宣傳。充滿民族文化的蒙古包、勒勒車只有簡單且的銘拍佇立在旁邊,缺少與之相關的文化及功能簡介,也沒有專人講解,不能讓外來游客充分了解草原文化。(見圖1)

圖1 民族建筑旁無標識

2.1.2生物科普宣傳

賽罕塔拉公園是周邊小學以及相關學校實地教學主要基地。在整個公園內,各類喬灌木有56種之多,各類野生動物近30種。[ ]在美景盡收眼底之時卻不明辨別是何種動植物。各類植物都沒有名牌標示。來此郊游的小學生不能滿足其好奇心。沒有將公園生態科普功能的充分發揮。

2.2生態環境保護沒有落到實處

生態環境的保護關系到每個人的根本利益,對城市的可持續發展有著重要的影響。賽罕塔拉公園中原生態的環境為市民提供了一個良好的休憩空間,游人在享受的同時應該將環境注重環境保護。管理人員更應該積極參與其中監督游人一同保護環境。盡管自2014年3月1日起執行《包頭市賽汗塔拉城中草原保護條例》,但實施以來并沒有嚴格落實《條例》中的有關規定:對破壞環境者給予不同程度的處罰。

2.2公園內基礎服務設施不夠完善

相比較建設成熟的城市休閑公園,以及在公園內的實感體驗,不難發現賽罕塔拉公園中的某些基礎設施還不夠完善,不夠人性化。

2.1.1公園內提示標語設置較少

賽罕塔拉公園規劃占地面積7.7km2,目前占地面積為5.3km2。大面積的公園片區內僅在公園入口處設有公園平面圖以及參觀游覽路線示意圖,而園內其他位置鮮少設置路線示意圖。盡管院內道路系統設置合理,枝杈路少,但這對于初次游覽的游客造成了不便。此外在核心防火區沒有禁煙防火的警示標志,這在某種程度上增加了園區的火災隱患。

2.1.2衛生間數量較少

賽罕塔拉公園不僅是外來游客必到的參觀游覽之地,也是包頭市民悠閑娛樂、健身的好去處。除天氣寒冷的冬天外,公園內游人普遍較多,特別是周末及節假日的傍晚、清晨,來此健身的市民熙熙攘攘。園區面積大,人流量大,但公共衛生間數量卻極少,且設置位置相對集中(見圖2)。在公園的西南部人流較少,沒有設置衛生間。在人群集中時段都需要排隊使用衛生間的情況。這樣的情況影響了游人的舒適程度并且降低了公園的人性化程度。

圖2(黃色為衛生間位置)

2.1.4消防管理設施不夠完善

防火對于公園的管理建設、生態保護是極為重要的。根據《包頭市賽汗塔拉城中草原保護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每年的10月15日至次年的5月30日為賽罕塔拉公園的絕對防火期。絕對防火期內,專業防撲火隊實行二十四小時值班,有權對進入核心保護區的人員進行防火檢查,糾正違反防火規定的行為。專業防撲火隊應當在城中草原核心保護區進行經常性巡查,發現火災隱患及時排除。[ ]數量少且分布不均衡的管理用房給絕對防火期的安全巡查帶來不利,值班人員不能近距離隨時對防火核心保護區監察。

2.1.4缺少醫療服務點

盡管公園內地勢平坦,入園的人群多以休閑健身為目的,仍然存在在公園內發生意外的可能性。特別是在馬場和圣鹿園這樣互動的體驗區。雖然在騎行過程中有專人陪同,所騎的馬也經過專業訓練,也會有意外情況使馬受驚發生危險狀況。傷員無法再第一時間得到救助,由此對人員、財產以及公園日后的發展都會造成不利的影響。[ ]

2.1.5垃圾桶設置較少

作為市民休閑娛樂的生態公園,也是全國唯一的城中草原,環境保護理應的到高度重視。盡管公園現有的垃圾桶是能與自然環境相融合的創意垃圾桶,但設置的數量較少,導致游客找不到垃圾桶而將垃圾亂丟。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公園內部的環境。

3.賽罕塔拉公園環境改善措施和建議

綜合賽罕塔拉公園功能和特色,保護和發展賽罕塔拉公園有著尤為重要的意義。下面針對上訴不足提出合理建議。

3.1公園建設方面

3.1.1加大宣傳力度

在注重經濟發展的社會背景下,大力宣傳保護民族文化以及環境保護能夠喚起人們對其重視。良好的宣傳不僅能有助于保護民族文化、保護生態環境,更能夠吸引前來旅游觀光的游客,帶動區域經濟發展,一舉多得。

在公園內的蒙古包、敖包等民族特色建筑旁設置標志牌,對其簡單介紹,展示民族特色,對于種類繁多的植物,應當給予顯眼的標示并加以介紹。這樣不僅能讓外來游客了解民俗文化、民族歷史,有助于保護草原文化發揚蒙古族文化,同時對前來春游的小學生有極強的教育意義,在娛樂中學習文化。通過宣傳強調保護環境的重要性,呼吁市民及游客提高個人素質文明游覽,愛護生態環境。在園區內部進行宣傳的同時也可借助多媒體微信平臺或其他信息平臺詳細講解草原風情文化、公園內舉辦篝火晚會、健身競賽等活動的信息,讓更多的人了解賽罕塔拉公園、了解草原文化。

3.1.2加強園區管理

良好的管理有助于賽罕塔拉公園的發展,可以更好的樹立公園的形象,吸引更多的游人前往,為社會經濟發展做貢獻。

修訂《包頭市賽汗塔拉城中草原保護條例》是對賽罕塔拉公園保護、發展、建設的重視。但在公園的實際發展過程中并未嚴格落實。管理人員并沒有盡職盡責對于一些不文明游覽行為依據《保護條例》給予相應的懲罰。日后的發展在加強落實管理條例的同時,也應注重管理人員的培訓,特別是防火應急方面的培訓,或是開展一系列內部活動調動管理人員的積極性。讓每位管理人員都能積極投入到公園的管理、發展建設中;督促監督市民級游客文明游覽,及時制止不文明行為,落實《保護條例》,促進向美麗、原生態城市景觀發展。

3.2市政建設方面

3.2.1優化基礎設施配置

城市休閑公園旨在為市民提供休閑娛樂的場所,應注重公園的人性化設計,提高游覽舒適程度。加強基礎設施的建設是實現宜人化的前提。賽罕塔拉公園中應合理布置生態衛生間,增加衛生間的數量,平衡衛生間分布位置,緩解高峰期時使用擁擠的情況;設置醫療服務點,提供便民服務,防止健身、騎馬是發生意外無法及時就醫的情況發生。增加垃圾桶數量,保護生態環境。

3.3游人方面

游人應提高自身素質,入園前自覺閱讀入園須知并且遵守公園內相關規定。游覽時應做到文明游覽配合管理人員共同建設、維護原生態的城市公園。

建設工程環境保護條例范文2

1.1耕地資源流失問題

目前,農村公路建設中耕地資源浪費的現象屢有發生。其原因主要有:某些施工責任方違法或違規,使得施工主體工程濫占和分割土地,由此增加了填挖土方工程量,造成對耕地資源和施工場地地質地貌的破壞;第二,某些地方政府為了打造其表現政績的所謂“形象工程”,在當地公路規劃和設計階段,未能做到因地制宜,不顧環保因素和經濟因素,盲目追求建設的高標準。在規劃和設計公路時往往廢棄舊道,甚至有些施工者,為減少土石方、減少用工、節省資金投入而多占良田沃土,增加臨時用地,導致不必要的耕地浪費。這不僅影響到我國農村經濟發展,也會引發其它經濟發展環節的連鎖反應,為我國的經濟建設帶來額外的壓力。因此,必須采取可行措施,確保耕地資源不流失少流失。

1.2水土資源保持問題

隨著我國農村經濟建設取得突出成就,逐步凸顯的環境資源問題也正在破壞著我國農業的基礎條件。公路建設對水土資源的破壞表現為:違反水土保持規定,在施工過程中使有害物質進入土中,干擾地表水、地下水流向,改變地下水資源埋藏和運動的條件,導致水流與數量的變化;在公路建設過程中,由于承包商或施工方在設計規劃、資金籌措或不嚴格執行相關法規等因素,不顧及路域地形地貌,任意挖砂、采石、取土,使得工程所在地的地形地貌和地質結構遭到破壞,極易形成塌方、泥石流等安全隱患。加之對水土流失疏于防護,流失的棄渣、礫石、棄土、廢水等又對路域耕地造成侵蝕。

1.3動植物資源保護問題

我國農村公路的建設和運營還可能導致周邊自然景觀失去原始狀態,破壞生態系統的功能結構和多樣化物種的生存環境,打破相對穩定的生態系統,導致生態平衡的喪失。

因此,在山區地帶的開辟新道過程中,應注意保護當地動植物資源,特別應保護珍貴樹木和古木。在山區公路建設工程中,應結合當地實情,遵循人與自然的和諧發展觀,制定切實可行的方案保護當地動植物資源。我國《森林法》對于森林保護也有詳細的規定:對于建設過程中需采伐林木的,應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申請采伐許可證,并按照許可證規定的范圍和數量進行采伐。公路建設對自然生態系統的擾動,對動植物資源的負面影響,應納入我們制定對策的范圍,以有效扭轉當前農村公路邊建設、邊破壞的被動局面。

2.應對農村公路建設資源環境問題的對策

2.1科學規劃并制定環保評價制度

堅持科學發展觀,改變農村公路與環境保護脫節的現狀,就要把生態保護觀念融入到建立科學的環境影響評價制度中去。公路建設應實施規劃環境評價,把環境目標作為農村公路項目規劃和項目決策要素之一加以考慮,從建設伊始就對當地農村交通發展決策和布局做出環境影響評價,最大限度避免和減少因公路建設造成的負面環境影響。評價細則應包括:生態工程評價、土地資源評價、礦物資源評價和科學管理評價等指標體系,抓好公路建設事前評價和營運期事后評價,建立全程動態評價系統。對于環境影響評價體系的設立,應做到理解和尊重當地農民的意愿和選擇,使他們能夠在環保評價體系制定、施工過程監管和環保資金監督等方面充分發揮作用。

2.2落實環保資金確保技術支持到位

當前,我國農村公路建設資金主要來源于國家投入、地方政府配套、社會捐助及群眾集資等,而實際情況是國家投入資金有限,其余渠道資金數量難以保證,造成修建環保型公路標準難以達到?;诖?,應從資金規劃階段著手,使環保用資金專款專用,并要求各級財政撥出資金設立污染防治、生態保護專項基金,同時注重完善環保資金使用監管流程。其次,應從保證公路建設生態資源保護的技術支持角度著手,確保農村公路施工的技術水平。注重引進公路環境工程專業人才,逐步提升環保技術開發和實際應用能力。

2.3加強法律法規宣傳,切實制定當地實施條例

目前,我國環境資源保護的法律體系已基本完善。這些法律法規使環境資源保護有法可依,對公民和法人造成環境損害必將承擔的法律責任給以明確的規定。我國農村公路建設中破壞環境資源的違法違規現象屢有發生,其主要原因即是對環保法律法規掌握不夠,環保意識淡薄。因此,相關交通部門及責任者應提高宣傳意識,加強環保法律法規的教育和宣傳。目前道路交通部門應特別加強對《森林法》、《土地管理法》、《水土保持法》、《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學習,明確公路建設中的各項法律義務,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2.4加大對資源環境破壞行為的執法力度

建設工程環境保護條例范文3

一、我縣環境保護工作的現狀及取得的成績

(一)縣委、政府對環境保護工作高度重視。近年來,針對撫仙湖環境形勢嚴峻、環境保護工作任務繁重的現實,縣委、縣政府進一步樹立科學發展觀,增強保護與治理“母親湖”的緊迫感和責任感,以“全面保護、重點開發、科學規劃、分步實施、嚴格執法、依法綜合整治,力求實效、確保ⅰ類水質”的指導思想,遵循“縣委重視、人大監督、政府實施、政協關注、部門配合、全民參與”的工作機制,按照“工程措施與非工程措施并進、政府治理與群眾治理并重、行政手段與法律手段并舉”的原則,廣泛調動各方力量積極參與我縣的環保工作,全面落實《撫仙湖、陽宗海流域水污染綜合防治“十一五”規劃》和《玉溪市“三湖一?!彼廴揪C合防治目標責任書》(至)要求,突出重點,嚴格環境執法,狠抓保護與治理各項工作落實,進一步加大了環境保護和執法管理力度,環境保護工作取得了階段性成效,撫仙湖總體水質繼續保持ⅰ類標準,陽宗海水質達ⅱ類標準,帽天山保護治理工作深入推進。各鎮也成立了領導組織機構,圍繞《澂江縣20年度環境保護目標責任書》的要求,明確了鎮長為環保第一責任人,有分管副鎮長具體負責抓環保工作。

二、縣、鎮兩級領導干部對環境保護的意識明顯加強

全縣以保護撫仙湖為核心,堅持把環境衛生的治理、加強生態環境保護與促進經濟發展相結合,通過開展環境保護的宣傳、開展創優爭先等活動,使“城市是我家,環??看蠹摇薄碍h境保護,從我做起”等環保意識融入了縣、鎮兩級領導干部的思想中,促進了環境保護工作的有效開展。

三、各職能部門的工作扎實,措施得力,情況良好

(一)遵循“一湖三圈”污染防治工作思路,抓好撫仙湖生態建設。按照《玉溪市“三湖一?!彼廴痉乐巍笆晃濉蹦繕素熑螘罚h)要求,我縣共涉及水污染綜合防治治理項目26項,其中屬于我縣責任項目20項,其中:撫仙湖流域15項,陽宗海流域5項)。截止目前:已完成1項:農作物秸稈及濕地植物殘體綜合利用工程建設每年可生產有機肥1萬噸,占責任項目的5%。在建項目10項:啟動了縣城污水處理廠污水管網配套(二期)工程、祿充旅游度假區排水管網及提升泵站改造工程、撫仙湖水土流失治理工程、撫仙湖流域林業生態建設工程、帽天山動物化石群保護區周邊生態修復工程、撫仙湖退塘退田還湖湖濱帶生態修復工程、撫仙湖入湖河流治理工程、陽宗海流域林業生態建設工程、陽宗海七星河末端治理工程建設,項目建設進展順利,占責任項目的50%;正在開展前期工作的9項:縣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工程、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工程年內啟動、撫仙湖生物凈化公廁(生態旱廁、垃圾坑)建設、測土配方施肥技術推廣、湖濱帶建設工程、撫仙湖環湖截污治污工程(澂江段)、陽宗海生物凈化公廁(生態旱廁、垃圾坑)建設、陽宗海生態湖堤建設示范工程、陽宗海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力爭 取年內啟動建設,占責任項目的45%;責任書外新增項目2項,撫仙湖北岸生活垃圾轉運工程,于今年5月中旬動工實施,計劃年內完工。撫仙湖生物多樣性恢復試驗工程已動工建設,現已完成主體建設,預計年內完工投入使用。

(二)創新思路,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一是近年來,為切實加強撫仙湖保護管理工作,我縣先后制定出臺了《澂江縣關于云南省撫仙湖保護條例宣傳工作實施方案》、《關于進一步加強環境保護工作的實施意見》、《關于做好撫仙湖管理保護重點工作的通知》,為環境保護工作指明了方向,落實了目標責任。二是組建了撫仙湖綜合行政執法大隊,抽調9個部門20名執法人員,加大綜合執法管理,集中撫仙湖管理和執法處罰權。聘用了127名沿湖垃圾清運人員、入湖河道保潔員和監管員,負責沿湖環衛保潔監管工作,有效改變了撫仙湖北岸臟、亂、差的現象。今年上半年,共清運沿湖垃圾2250車,約22500噸。三是縣、鎮、村分別成立了由主要領導為組長的環境綜合整治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各自轄區的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定期研究環保工作,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和困難。四是層層簽訂《澂江縣環境保護目標責任書》和《撫仙湖保護管理目標責任書》,明確主要任務和考核指標,把環境保護工作責任納入到縣、鎮、村各級干部政績考核。五是認真開展撫仙湖縣級月檢、鎮村周檢和縣級巡查、保護管理有獎舉報制度,設立了舉報電話,及時發現通報、研究解決問題。六是結合新農村建設和6·5世界環境日和8·26撫仙湖保護活動日,在全縣開展農村和沿湖環境衛生綜合整治活動、農村“五堆”(柴堆、草堆、土堆、糞堆、石堆)及“臟、亂、差”整治活動。

(三)突出重點,深入開展的清潔河道、清潔村莊、清潔家園“三清工程”。一是啟動實施了《撫仙湖陽宗海流域入湖河道責任制管理辦法》,成立了由縣委書記任指揮長,縣長、縣人大主任、縣政協主席任副指揮長的撫仙湖入湖河道環境綜合治理工作指揮部。對撫仙湖流域23條河流、陽宗海流域1條入湖河道實行河(段)長負責制,并交納了保證金。二是制定出臺了《撫仙湖陽宗海流域農村農業垃圾集中收運處置實施方案》,初步探索、建立垃圾管理“組保潔、村收集、鎮運轉、縣處理”的農村農業垃圾集中收運處置體系,力求做到人人護湖有責、戶戶減污領先、組組保潔見效、村村聯動治理、各鎮治污落實、縣級措施有力,努力在全縣干部群眾中牢固樹立起撫仙湖保護治理的“污染岸上治、垃圾不入湖、湖面抓保護”的長效機制,從源頭上控制和削減入湖污染負荷,充分發揮環保工程治污功能,提高運行效果,真正把工程措施與非工程管理有效結合、發揮作用,讓撫仙湖水常清。

(四)堅持行政手段與法律措施相結合,加大執法管理力度。一是全面開展撫仙湖漁政、水政、航政執法和景區(點)綜合專項整治行動,依法嚴厲打擊無證捕撈、違規違禁捕撈、沿湖亂建亂占亂經營等違法違規行為。今年上半年,依法拆除撫仙湖一級保護區亂搭亂建60平方米,收繳船只27只,違規違禁捕撈網具1990張,網繩2100公斤,收繳銷毀地籠245個,收繳電機21套、電瓶燈146個,涉案數129件,涉案人員305人,有效遏制了違規捕撈勢頭的蔓延。實行漁船集中管理,設置6個漁船集中點,共集中漁船894只,促進湖上漁業生產進一步規范。實行撫仙湖徑流區建設項目審批制度,以來,共受理前置審批項目82個,其中辦理的建設項目56個。二是認真執行新、改、擴建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及建設項目“三同時”制度,實行撫仙湖徑流區建設項目集體審批制度,嚴把建設項目環保準入關,嚴格征收排污費,從源頭上控制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至今“三同時”執行率達100%,共征收排污費212.6萬元。目前,撫仙湖徑流區內工業企業實現達標排放。三是強化對全縣污染源的現場監督和檢查,堅持重點企業每月監察不少于兩次,一般企業每月監察不少于一次,并堅持季度監察情況上報制度。以來共實施現場監察1983人次,對50家違法、違規企業下達了限期整改通知,對其中42家作出處罰,處罰金額達110.09萬元。四是正確及時處理好污染事件,東溪哨工業區事故性排放渣庫污水事故發生后,我縣啟動應急預案,果斷采取措施,及時處理好事關人民群眾生產生活的問題,責令東溪哨13家磷化工企業限期停產整改,并對相關責任企業依法進行了處罰,對相關責任人進行了問責。目前,在嚴格按照要求完成整改的基礎上,已有10戶企業經驗收恢復生產,其余3戶正抓緊落實整改措施。五是組成聯合執法檢查組,圍繞企業項目建設情況、生產現狀、污染治理設施運行情況、污染物處置(排放)情況及存在安全隱患等方面的內容,突出以東溪哨工業區13家化工企業為重點,對全縣41戶企業污染源和污染隱患進行拉網式排查,共提出73條整改措施,下達了排查整改通知書,并對整改情況進行了復查,杜絕新污染事故發生。六是推動節能減排措施落實。認真貫徹《玉溪市“十一五”節能減排責任書》要求,將全縣“十一五”期間各項節能降耗指標細化分解到全縣重點行業、重點企業,引導企業充分運用新技術、新工藝改造提升傳統工業產業,淘汰高耗能、高污染的落后工藝、技術和設備。全縣淘汰落后水泥生產能力20萬噸,黃磷尾氣、泥磷、磷渣綜合利用率達80%以上,磷礦綜合利用率達到100%,工業廢水綜合利用率達100%。七是深入開展污染源普查。共填報普查對象1243戶,其中生活源449戶、工業源106戶、鄉鎮種植業6戶、農戶典型地塊326戶、畜禽養殖業328戶、水產養殖業28戶,為污染治理和產業結構調整提供了依據。

(五)堅持政府治理與群眾治理、社會聯動相結合,廣泛調動各方力量積極參與撫仙湖的保護管理。一是啟動了“保護母親湖生態監護”、“一助一、一幫五”活動,深入開展綠色 學校(社區)、環保之家和生態鎮創建等環保系列創評活動,形成全民支持和參與環境保護與建設管理的良好局面。二是通過開展環保金點子征集、文藝匯演、有獎征文、攝影比賽等活動,提高公眾環保意識,使保護環境成為全民的共識與行為。三是加強《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云南省撫仙湖保護條例》等環保法律法規的宣傳貫徹,堅持不懈地開展撫仙湖保護進機關、進社區、進學校、進農村、進企業“五進”宣傳活動,使愛湖、治湖、管湖的思想深入人心、植入社會,轉化為全縣人民群眾積極主動參與撫仙湖保護與治理的自覺行動。四是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在澂江電視臺開辟專欄對撫仙湖保護先進典型事例進行宣傳推廣,對違法和不文明行為進行曝光,倡導科學、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六)堅持科學規劃與科學研究相結合,為依法管理撫仙湖提供科學依據。在配合編制了《撫仙湖流域水污染十一五規劃》、《撫仙湖流域禁止開發控制區規劃》的基礎上,按照完善規劃、科學指導的要求,積極配合市級,開展好撫仙湖水環境保護與水污染防治規劃、撫仙湖流域產業結構調整規劃的編制工作。

四、工業污染治理工作初見成效

一是對黃磷、磷肥、水泥、撫鋼等各企業實施了從源頭上治理工業污染工作。黃磷廠通過技改,節能降耗,減排增效效果明顯,產量提高30℅,效益顯著;水泥廠企業經過技改,使噸產品二氧化硫排放量削減65℅,煙塵排放量平均削減了50.7℅,粉塵排放量平均削減了67℅,煤耗平均下降8.7℅,電耗平均下降6.07℅。二是各企業認真抓好清潔生產。三是配合環保部門認真查處污染事件。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和困難

經過多年努力,雖然我縣從整體上做了大量工作,采取了切實有效的措施,遏制了生態破壞加劇的勢頭,但治理的速度仍然趕不上污染速度,湖泊保護的形勢依然十分嚴峻,因資金投入嚴重不足,政策不配套,治理項目、措施難以落實,經濟社會發展和生態環境保護的矛盾沒有從根本上得到解決。

(一)撫仙湖、陽宗海保護資金投入嚴重不足,環?;A設施嚴重滯后,重建設輕管理,重示范輕推廣、重要求輕獎懲,建設項目市級資金就位率低,縣級配套資金難以落實,市、縣近三年來基本無項目資金配套。如:一是縣財政欠省級配套資金950萬元,已批在建未建項目,市級未配套資金970萬元,縣級財政從以來未配套建設資金。二是鳳麓鎮環衛站7名事業人員工資自收自支,占用了環衛經費,環衛車輛老化,沒有資金更換;三是縣撫仙湖管理局執法大隊拖欠各種費用近60萬元,且每年的執法經費缺口資金達50多萬元,執法工具老化,僅有2艘快艇可以使用,無錢添置和修理。

(二)廣大群眾、工業企業業主環保意識不強,認識不高。群眾亂丟亂扔生產生活垃圾的現象較為突出,個別企業主不重視環境保護,治理不主動,治理資金不到位,甚至偷排漏排的現象仍然存在。

(三)對陽宗海徑流區的環境保護工作重視不夠,投入嚴重不足。一是相關政策不配套,沿湖無清掃、打撈垃圾人員;二是三條主要河道(七星大河、中排浸溝、東排浸溝)沒有安排河長;三是垃圾填埋廠建設滯后,亂堆亂倒垃圾情況突出,造成二次污染。

(四)撫仙湖、陽宗海徑流區內的水庫人工養殖魚業,大量投放飼料、化肥,水體污染嚴重,給撫仙湖、陽宗海的環保工作帶來很大壓力。此外,縣管的三大水庫屬于差額撥款,也給水庫的管理帶來很大的壓力。據調查,截止末,三大水庫共有職工55人(在職人員:41人,退休人員:14人),其中:梁王河有:25人,東大河有:17人,山沖河有:13人;收入情況:124萬元,其中:梁王河:46萬元(水費20萬元,水庫承包款2萬元,財政補貼公益人員工資24萬元),東大河:45萬元(水費18萬元,水庫承包款8萬元,財政補貼公益人員工資19萬元),山沖河:33萬元(水費18萬元,水庫承包款2萬元,財政補貼公益人員工資13萬元);支出情況:211.5萬元,其中:梁王河:75.5萬元(工資支出70萬元,管理費用5.5萬元),東大河:76萬元(工資支出71萬元,管理費用5萬元),山沖河:60萬元(工資支出34萬元,管理費用及成本26萬元)。

(五)生態環境治理進展緩慢,治理的速度趕不上污染加劇的速度,面源污染,特別是化肥、農藥污染嚴重,湖泊富營養化程度加劇的問題沒有從根本上得到遏制,并已成為影響經濟和社會發展全局的重要制約因素。

(六)除陽宗鎮外,其余各鎮都沒有成立環境建設管理中心,鎮政府對違反《云南省撫仙湖管理條例》的行為只能說服教育,沒有執法權,削弱了行政效能。

(七)環衛工人工資過低,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工人的積極性和清掃保潔的效果。目前,縣城有環衛工人110人,人均工資400元/月(包含50元/月的考核工資),離全市最低的工資水平520元/月,還差120元。

(八)縣城各居住小區環衛管理機構不明確,環境衛生情況差。

六、對今后環境保護工作的建議

(一)縣政府及相關職能部門要進一步積極爭取省、市的支持,爭取項目,爭取資金,努力解決好市、縣配套資金難以落實的問題。同時,縣級財政也要加大對環保的投入。一是建議把鳳麓鎮環衛站7名事業人員工資納入財政預算,解決好因人員工資擠占環衛經費的問題,給環衛工作減輕壓力;二是要解決好縣撫仙湖執法大隊每年執法經費缺口50多萬元的問題;三是要解決好撫仙湖管理局垃圾清運工具不足,添置清運工具的問題。

(二)要一如既往地加大宣傳力度。不斷提高廣大群眾,企業業主的環保意識,逐步減少生產生活垃圾亂丟亂倒行為,改變企業主不重視環境保護的現象。同時要與各學校協調,加強對學生環境保護的宣傳,把環保意識灌輸到學生的頭腦中,從小養成愛護環境的良好習慣。

(三)要重視和加強對陽宗海徑流區內環保工作的領導。一是要爭取把陽宗海南岸垃圾清運納入市、縣兩級規劃,配備清掃人員,增添清運工具;二是入湖四條河道應配備相應的河道管理人員,使河道管理規范化、正?;蝗且涌炱咝谴蠛雍游踩斯竦亟ㄔO步伐;四是要認真對陽宗鎮垃圾填埋廠建設進行調查研究,盡快爭取建設,改變亂堆亂倒垃圾的現象。

(四)要加強對撫仙湖、陽宗海徑流區內水庫人工養魚造成水體污染情況的調查研究,制定解決辦法,改善水體,從源頭上減輕撫仙湖、陽宗海的環保壓力。建議將縣管的梁王河、東大河、山沖河三大水庫的管理人員納入財政供養,取締水庫承包辦法,取消水庫的人工飼養,恢復水庫的自然生態。

(五)要加強對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加快生態農業建設步伐,不斷減少化肥農藥的施用量,從源頭上減輕污染對環保工作的壓力。

(六)要盡快成立五個鎮的環保工作機構,落實工作人員及經費,促進各鎮的環保工作。

(七)建議適當提高縣城環衛工人工資,調動環衛工人的工作積極性,把縣城環衛工作做得更好。

建設工程環境保護條例范文4

【關鍵詞】農村公路建設資源環境保護協調發展

農村公路是我國公路的基礎,是農村地區的最主要的運輸方式,與農民群眾的生產、生活息息相關。我國農村公路里程占全國公路通車總里程的3/4以上,連接了廣大的縣、鄉、村,是保障農村經濟發展的命脈所在。在農村公路迅速發展的大環境下,農村公路和資源環境保護的協調發展問題也日益凸顯。本文將對公路建設中存在的資源環境問題做出歸納,并提出有益于兩者協調發展的應對策略。

一、我國農村公路建設中存在的資源環境問題

1.耕地資源流失問題

當前,我國農村公路建設目前已進入一個高峰期,“十一五”期間將投入數千億元用于農村公路建設。在實現“村村通”公路建設熱潮中,中國農村村鎮建設缺少規劃,人口居住分散,自然村布局零亂等現狀,造成我國農村公路建設的較大土地資源壓力。

目前,農村公路建設中耕地資源浪費的現象屢有發生。其原因主要有:某些施工責任方違法或違規,使得施工主體工程濫占和分割土地,由此增加了填挖土方工程量,造成對耕地資源和施工場地地質地貌的破壞;第二,某些地方政府為了打造其表現政績的所謂“形象工程”,在當地公路規劃和設計階段,未能做到因地制宜,不顧環保因素和經濟因素,盲目追求建設的高標準。在規劃和設計公路時往往廢棄舊道,甚至有些施工者,為減少土石方、減少用工、節省資金投入而多占良田沃土,增加臨時用地,導致不必要的耕地浪費。這不僅影響到我國農村經濟發展,也會引發其它經濟發展環節的連鎖反應,為我國的經濟建設帶來額外的壓力。因此,必須采取可行措施,確保耕地資源不流失少流失。

2.水土資源保持問題

隨著我國農村經濟建設取得突出成就,逐步凸顯的環境資源問題也正在破壞著我國農業的基礎條件。公路建設對水土資源的破壞表現為:違反水土保持規定,在施工過程中使有害物質進入土中,干擾地表水、地下水流向,改變地下水資源埋藏和運動的條件,導致水流與數量的變化;在公路建設過程中,由于承包商或施工方在設計規劃、資金籌措或不嚴格執行相關法規等因素,不顧及路域地形地貌,任意挖砂、采石、取土,使得工程所在地的地形地貌和地質結構遭到破壞,極易形成塌方、泥石流等安全隱患。加之對水土流失疏于防護,流失的棄渣、礫石、棄土、廢水等又對路域耕地造成侵蝕。

論文出處(作者):

3.動植物資源保護問題

我國農村公路的建設和運營還可能導致周邊自然景觀失去原始狀態,破壞生態系統的功能結構和多樣化物種的生存環境,打破相對穩定的生態系統,導致生態平衡的喪失。

因此,在山區地帶的開辟新道過程中,應注意保護當地動植物資源,特別應保護珍貴樹木和古木。在山區公路建設工程中,應結合當地實情,遵循人與自然的和諧發展觀,制定切實可行的方案保護當地動植物資源。我國《森林法》對于森林保護也有詳細的規定:對于建設過程中需采伐林木的,應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申請采伐許可證,并按照許可證規定的范圍和數量進行采伐。公路建設對自然生態系統的擾動,對動植物資源的負面影響,應納入我們制定對策的范圍,以有效扭轉當前農村公路邊建設、邊破壞的被動局面。

二、應對農村公路建設資源環境問題的對策

1.科學規劃并制定環保評價制度

堅持科學發展觀,改變農村公路與環境保護脫節的現狀,就要把生態保護觀念融入到建立科學的環境影響評價制度中去。公路建設應實施規劃環境評價,把環境目標作為農村公路項目規劃和項目決策要素之一加以考慮,從建設伊始就對當地農村交通發展決策和布局做出環境影響評價,最大限度避免和減少因公路建設造成的負面環境影響。評價細則應包括:生態工程評價、土地資源評價、礦物資源評價和科學管理評價等指標體系,抓好公路建設事前評價和營運期事后評價,建立全程動態評價系統。對于環境影響評價體系的設立,應做到理解和尊重當地農民的意愿和選擇,使他們能夠在環保評價體系制定、施工過程監管和環保資金監督等方面充分發揮作用。

2.落實環保資金確保技術支持到位

當前,我國農村公路建設資金主要來源于國家投入、地方政府配套、社會捐助及群眾集資等,而實際情況是國家投入資金有限,其余渠道資金數量難以保證,造成修建環保型公路標準難以達到?;诖?應從資金規劃階段著手,使環保用資金專款專用,并要求各級財政撥出資金設立污染防治、生態保護專項基金,同時注重完善環保資金使用監管流程。其次,應從保證公路建設生態資源保護的技術支持角度著手,確保農村公路施工的技術水平。注重引進公路環境工程專業人才,逐步提升環保技術開發和實際應用能力。

3.加強法律法規宣傳,切實制定當地實施條例

目前,我國環境資源保護的法律體系已基本完善。這些法律法規使環境資源保護有法可依,對公民和法人造成環境損害必將承擔的法律責任給以明確的規定。我國農村公路建設中破壞環境資源的違法違規現象屢有發生,其主要原因即是對環保法律法規掌握不夠,環保意識淡薄。因此,相關交通部門及責任者應提高宣傳意識,加強環保法律法規的教育和宣傳。目前道路交通部門應特別加強對《森林法》、《土地管理法》、《水土保持法》、《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學習,明確公路建設中的各項法律義務,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4.加大對資源環境破壞行為的執法力度

建設工程環境保護條例范文5

水環境安全是國家環境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水環境安全意味著有清潔、充足的水資源可以滿足人類的生存需要,滿足社會進步與經濟發展,維系良好生態環境的需求,嚴重的水環境不安全將會引發經濟不安全和社會不穩定。安徽省肥西縣地處安徽中部,瀕臨巢湖,以江淮分水嶺為界,南北兩側分別為長江、淮河兩大水系,縣內分布五條河流,由于所處的地理位置的特殊性決定,地表水總體保持穩定,在豐水、枯水季節局部地區地表水質有波動變化。隨著工業化、城鎮化、養殖規模化快速推進,以及農村化肥農藥、除草劑的大量使用,城鄉生活污水、工業污水以及農村面源污染日趨加劇,使水環境保護面臨十分嚴峻的挑戰。為成功化解縣域內水污染風險,肥西縣委、縣政府不斷強化水環境保護工作,確保地表水、飲用水安全,近年來采取了一系列的保護措施,并取得了初步成效。

 

第一、劃定飲用水源保護區,落實責任主體

 

肥西縣政府下發《關于印發肥西縣三河鎮等建制鎮集中式飲用水源保護區劃定方案的通知》。該通知按照《安徽省城鎮生活飲用水源環境保護條例》的規定,制定的7個飲用水源保護區范圍為:在河流取水的,取水點起上游500米至下游200米的水域及其河岸兩側縱深各200米的陸域為一級保護區;從一級保護區上界起上溯3000米的水域及其河岸兩側縱深各200米的陸域為二級保護區;從二級保護區河道上界起上溯5000米的水域及其河岸兩側縱深各200 米內的陸域為準保護區。在湖泊、水庫取水的,以取水點為中心,半徑500米范圍內的水域陸域為一級保護區(水庫壩下除外);一級保護區以外的水域和正常畜水線以上200米內的陸域,以及從流入湖泊、水庫的河流的入口上溯3000米的水域及其河岸兩側縱深各200米內的陸域為二級保護區;從二級保護區河道上界起上溯5000米的水域及其河岸兩側縱深各200米內的陸域為準保護區。2010年以來完成了保護區規定界樁、標志牌設立,制定了配套保護制度與措施,使飲用水保護工作步入規范化、常態化軌道。

 

第二、河道定期開展巡查,及時清除隱患

 

肥西縣政府精心組織,迅速行動,成立了塘西河、派河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制定了水環境集中整治實施《方案》,對桃花鎮、桃花工業園涉及派河流域水環境問題逐一開展整治。主要做法是:1、全面排查,不留死角。對流域劃分網格,縣建設局、環保局,桃花工業園、桃花鎮抽調人員,成立6個排查組,對每段管道,每個窨井蓋、每個小區、每個企業進行地毯式排查,不放過每一個窨井,不漏掉每一個排水口,并明確專人做好排查記錄,寫好排查日志,建立排查檔案。 2、制定措施,全面整改。桃花工業園、桃花鎮對排查復核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制定整改方案,落實整改措施,跟蹤督辦,“辦結一處,驗收一處,銷號一處”,直至發現問題得到全面整改。通過水環境排查整改,肥西縣桃花鎮、桃花工業園轄區涉及派河流域排污單位、小區、企業基本完成污水接管,并進入經開區污水處理廠處理。

 

第三、開展斷面監測巡查,爭取掌握主動

 

肥西縣縣環境監測站每月定期對全縣地表水、飲用水源進行監測,主要監測河、渠富營養化程度,酸堿度等指標,并據此判定水質級別和變化動態,如出現異常,及時查明根源,并采取措施整治解決。有關監測結果均及時定期上報縣政府。縣環保局對自來水廠確保居民用水安全等做了嚴格要求,實行以月調度,監控自來水廠水質質量,確保全縣人民飲上放心安全優質的自來水。

 

第四、實施水污染治理工程,加大治理投入

 

肥西縣在省市范圍率先建成了三河、紫蓬兩座鄉鎮污水處理廠。三河污水處理廠總投資4000多萬元,日處理能力5000噸;紫蓬污水處理廠總投資3000多萬元,日處理能力5000噸;籌建縣城中派污水處理廠,總投資2.5億元,占地面積120畝,日處理能力20萬噸,目前已完成項目選址、概念性規劃、項目建議書、可研等前期工作。同時,2013年按照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2011---2015),啟動了10個鄉鎮污水處理廠建設工程,為徹底根治鄉鎮污水污染鄉村環境打下堅實基礎。同時要求企業排水實行雨污分流,外排水達標排放并進入市政雨污管網。加強對畜禽養殖業污染治理,畜禽養殖業基本做到資源綜合利用,污染物處理做到資源化、減量化、無害化。

 

一手抓發展,一手抓環境。肥西縣在加快經濟社會發展的同時一直重視生態文明建設,但是在“強行入軌、超高對接”的發展形勢下,生態環境也面臨著巨大的挑戰,存在著不少問題:1、經濟增長速度加快,帶來環境污染的加劇。近年來肥西縣國內生產總值快速增長,水環境質量也隨著工業廢水和生活污水排放量的增多而變差。2、產業結構趨于重型化,排放控制壓力大增。根據肥西縣的產業發展規劃,以汽車、家電、機械制造為主的工業發展迅速,產業鏈低端,結構性污染嚴重。3、生活污水管網建設不配套,污水處理設施不足。肥西縣老城區合流制管段較多,新城區污水管道覆蓋率不足,造成污水收集率低。部分縣城污水處理廠沒有預留備用地,遠期難以擴建?,F有污水處理廠規模不能滿足生活污水的收集和處理需求。4、農業面源污染嚴重,現代農業和農村工業發展以及農民生活的改善會導致農村面源污染加劇?;?、農藥的不合理施用,帶來河流水環境污染加重。當前肥西縣正處于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創建全國縣級文明城市的關鍵時期,縣委、縣政府應下大力氣抓生態文明建設,做好水文章,實現肥西縣山青、水秀、城美。

 

1 落實責任制度,確保巢湖水質

 

為進一步健全肥西縣水環境管理的長效機制,切實改善水環境質量,根據《合肥市水環境保護條例》等相關規定,應在全縣范圍內的河流和飲用水源地實行“河長”管理責任制?!昂娱L制”實行屬地管理、轄區負責的工作機制。列入國控、省控的派河、豐樂河以及入湖河流杭埠河(由市級進行考核),河長由縣長擔任,副縣長、環保局長擔任河長助理,流經鄉鎮(園區)的書記、鄉鎮長擔任段長??h內其他主要河流(干渠),河長由鄉鎮書記擔任、副河長由鄉鎮長、人大主席擔任,村主要負責同志擔任段長。其它與主要河道相關的水庫、飲用水源地責任人由所屬鄉鎮書記擔任。明確職責,實行責任追究。

 

2 實施全面監控,做好水污染治理

 

要不斷加強水污染監督的軟、硬件實施建設,在主要河流斷面設立水質自動監測站,全天候對水質進行監控,采用高科技手段不斷增強保護主動權。全面落實“十三五”規劃項目,完成全縣污水處理廠建設項目,并本著因地制宜、一企一策措施,切實做好城鄉污水處理設施、污水管網建設,確保全縣水環境穩定趨好。同時,突出做好垃圾無害化、資源化處理示范工程。

 

3 規劃養殖區域,消除農業面污染

 

為不斷提高畜禽養殖業污染防治水平,防止和遏制畜禽養殖污染惡化的趨勢,保障生態環境安全,按照生態縣建設規劃要求,調整優化全縣畜禽養殖業生產布局,確保畜牧業生態環境安全。肥西縣制定了肥西縣畜禽養殖區域劃定方案,即在肥西縣行政轄區內,畜禽養殖區域劃分為禁養區、限養區、可養區三大類。禁養區不得興辦新的養殖項目,已有養殖場限期遷移和關停,限養區不得擴大生產,并按要求搞好綜合環境治理,確保達標排放,可養區可適度發展,養殖三區劃定,為解決養殖污染打下基礎。

 

4 嚴查污染隱患,加大非法排污管控

 

為防止水污染事件發生,縣環保局要加大水環境監察力度,工業企業違法排放廢水,做到防患于未然。尤其對涉水企業、規模養殖業以及城鄉生活污水排放,細致嚴查排污隱患,依法查處打擊違法行為,把問題解決在初始期,確保水環境安全。要不斷健全農村水環境監督管理機制,提高農村

 

水環境管理隊伍的執法能力。目前,我國現行《水污染防治法》僅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分管部門的水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職責,無法實現對大量而分散的村莊的有效管理,因此,農村水環境保護管理應該在現行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及其他分管部門齊抓共管農村水環境保護的基礎上,實行農村水環境保護的垂直管理制度,即在各鄉鎮建立鄉鎮環保所,作為縣環保局的派出單位,其建制為副科級。鄉鎮環保所和原有鄉鎮所屬的水利站、林業站、畜牧站、漁業站等部門相互配合,共同做好農村水環境保護監督管理工作。

 

當前,水環境問題的日益復雜化,政府承擔著水環境治理的重大責任,同時也要學會動員全社會力量,加強民主參與,政府與社會組織、民眾共同治理水環境是新形勢下社會治理科學化的必然要求。肥西縣的水環境治理,應借鑒國內外水環境治理的成功經驗,尋找適合自己水環境治理的有效途徑。

建設工程環境保護條例范文6

第一條為加強福建省環境保護產業(以下簡稱“環保產業”)市場管理,促進環保產業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福建省環境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以及國務院環境保護委員會《關于積極發展環境保護產業的若干意見》、國家環境保護局《關于環境科學技術和環保產業若干問題的決定》、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環境保護若干問題的決定》等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本省行政區域內為達到國家或地方規定的環境標準,以防治環境污染、改善生態環境、合理利用資源為目的的環境保護產品(以下簡稱“環保產品”)生產、銷售,環境工程設計、施工和環境技術服務等活動。

第三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發展環保產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加強環保產業市場的監督管理,加快環保產業的發展。

第四條福建省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省環保部門”)對全省環保產業實施統一監督管理。省環保部門負責組織編制環保產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技術開發研究計劃,制訂發展環保產業的經濟、技術政策;根據國家環境保護局有關規定,組織推薦本省環保最佳實用技術,認定和認可環保產品,本省環保產業優先發展目錄和淘汰目錄,以逐步建立起全省統一、開放、規范有序和公平競爭的環保產業市場。

第五條省環保部門會同有關部門落實國家和福建省發展環保產業的各項優惠政策,積極扶持、正確引導我省環境保護產業的發展。

第六條地(市)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地(市)環保部門”]對轄區內環保產業市場實施監督管理。

(一)組織獲得國家環境保護局、省環保部門推薦的最佳實用技術和認定、認可的環保產品在本轄區的生產或推廣使用;

(二)組織對獲得《環境工程設計證書》、并經省環保部門認可的單位在本轄區環境工程設計項目的監督檢查;

(三)組織對獲得《福建省環境工程施工認可證書》的單位在本轄區環境工程施工項目的監督抽查;

(四)組織對轄區內獲得環境影響評價證書的單位和環境影響評價市場的監督檢查。

第七條各級政府和各有關部門應積極開展環境保護的國際交流和技術合作,積極引進國際先進技術、產品和資金。加快環境治理步伐,繁榮我省環保產業。

從事環保產業的企業應在國家和省環保部門指導下,推行ISO14000環境管理標準和有關國家標準;并依靠科技進步,積極開拓國內外市場。

第二章資質認定

第八條凡在我省行政區域內生產環保產品的單位,必須到省環保部門辦理《福建省環保產品認可證書》(以下簡稱《產品認可證書》)。

凡國家尚未開展認定的環保產品,由省環保部門組織認定,發給《產品認可證書》。申請辦理《產品認可證書》的單位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

(二)具有健全的質量保證體系,產品各項技術指標穩定,能正常批量生產;

(三)產品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企業標準,并符合有關環境保護的技術要求;

(四)產品經過鑒定(或視同鑒定),知識產權明晰;

(五)具有省級以上(含省級)環保產品檢驗機構出具的產品質量檢測報告;

(六)產品經二個以上用戶使用后,證明性能可靠,符合使用要求;

(七)其它有關材料。

已獲得國家環保局頒發《環保產品認定證書》的生產單位,憑認定證書到省環保部門申請登記,辦理《產品認可證書》。

第九條凡在我省行政區域內經營、銷售省外環保產品的,必須持有所在?。ㄊ校┉h保部門頒發的《環保產品認定(認可)證書》,并到省環保部門提出申請,辦理《產品認可證書》,方可在我省經營和銷售環保產品。

第十條凡在我省行政區域內從事環境工程設計單位,必須按照國家環境保護局頒布的《環境工程設計證書管理辦法》、《環境污染防治工程專項設計證書評審辦法》等有關規定,取得《環境工程設計證書》(以下簡稱《設計證書》)。

申領甲級《設計證書》的單位,按有關規定提供報表、資料,經省環保部門簽署意見、報國家環境保護局審查合格后,由全國勘察設計資格審定委員會審批、發證。

申領乙級《設計證書》的省內設計單位,按有關規定提供報表、資料,經省環保部門簽署意見、省級勘察設計主管部門初審,報建設部資格審定委員會辦公室轉國家環境保護局審批、發證。

申領丙級《設計證書》的單位,向省環保部門提出申請,按有關規定提供報表、資料,由省環保部門審批、發證。

第十一條凡在我省行政區域內從事環境工程設計的省外設計單位,必須辦理《福建省環境工程設計認可證書》(以下簡稱《設計認可證書》)。申請《設計認可證書》的設計單位,必須出具全國勘察設計資格審定委員會頒發的甲級《設計證書》或國家環境保護局頒發的乙級《設計證書》及其它有關證明、材料,經省環保部門核準后發給《設計認可證書》。

第十二條我省從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單位,必須取得《環境影響評價證書》(以下簡稱《評價證書》),憑證開展工作?!对u價證書》的申領,按照國家環境保護局《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證書管理辦法》([89]環監字第281號)執行。

第十三條凡在我省行政區域內從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的省外評價單位,必須辦理《福建省環境影響評價認可證書》(以下簡稱《評價認可證書》)。申請《評價認可證書》的評價單位必須出具國家環境保護局頒發的甲級《評價證書》及其它有關證明材料,經省環保部門核準后發給《評價認可證書》。

第十四條在我省行政區域內從事環境工程的施工單位,必須取得《福建省環境工程施工認可證書》(以下簡稱《工程認可證書》)。

申領《工程認可證書》的單位,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

(二)持有國家建設部、省建委頒發的施工證書;

(三)有必備的施工設備和物質條件;

(四)具有從事環境工程施工的經驗和技術人員;

(五)地(市)環保部門簽署意見。

符合上述條件,經審查合格由省環保部門發給《工程認可證書》。

第十五條省環保部門根據國家環境保護局有關規定,組織環保最佳實用技術的推薦和上報。

第三章監督管理

第十六條在我省行政區域內生產及銷售環保產品、從事環境工程設計、環境工程施工、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的單位,必須取得省環保部門頒發的相應認可證書。其他部門和各地(市)、縣(區)環保部無權發證。

第十七條環境工程設計、施工單位在承接工程項目前須憑有關認可證書到當地環保部門驗證、登記。驗證不合格者,不得承接工程項目。

第十八條各種認可證書有效期均為二年。持證單位在證書期滿后要求繼續使用證書的,必須在證書期滿前向省環保部門提出申請,辦理換證手續。逾期不申請者,所持證書自行作廢。

第十九條環境污染治理單位在選擇環保產品、委托環境影響評價、委托工程設計和工程施工時,必須選用有產品認可證書的產品,委托有《評價證書》(或《評價認可證書》)。《設計認可證書》和《工程認可證書》的單位進行評價、設計和施工。不得選用無《認可證書》的產品、委托無《認可證書》的單位進行設計、施工。

各級環保部門對未取得相應認可證書的單位所評價的建設項目,所設計、施工的環境工程項目,不予審批立項,不予資金扶持,不予組織驗收。

第二十條開展環境影響評價或實施環境工程設計、施工的單位,有權拒絕未持有相應認可證書的單位承接環境影響評價、環境工程設計和施工,有權拒絕使用無《認可證書》的環保產品。

第二十一條凡在我省從事環保產業的企業事業單位,違反法律、法規以及規章規定的行為,由有關部門依據法律、法規和規章進行處罰。

第二十二條凡在我省從事環保產業的企事業單位,違反本辦法規定,由省環保部門視情節輕重,責令其限期改正,并可依法處以罰款。

第二十三條各級環保等有關部門管理人員在對環保產業市場實施統一監督管理中、、的,視情節輕重,由其所在部門嚴肅處理、給予行政處分;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二十四條在環境影響評價、建設項目“三同時”、限期治理、審查污染防治資金補助項目等環境管理中必須優先采用國家環保最佳實用技術;在國家環保最佳實用技術缺項的技術領域,優先采用省環境保護部門推薦的技術。

第四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本辦法所指環保產品,是用于防治環境污染和保護生態的設備、環境監測專用儀器及與環境保護相關的藥劑、材料,主要包括治理水污染與空氣污染、處理處置固體廢物、控制噪聲與振動、防護放射性與電磁波污染,以及其他防治污染和公害的產品。

本辦法所指環境工程,是為解決環境污染、恢復生態而設的環境保護設施,主要包括廢水、廢氣、固體廢物、噪聲、電磁輻射和放射性等環境污染防治工程和相應的建筑物配套工程,廢物資源化工程,生態建設工程。

本辦法所指環境技術服務,是為解決防治環境污染和保護生態環境所提供的環境影響評價、咨詢、預測、科研、設計、規劃、信息等經營活動。

本辦法所指環保最佳實用技術,是在一定時期內同國家或省經濟技術水平相適應的、現實可行的最佳污染防治技術和生態保護技術。

第二十六條各地可根據本辦法制訂實施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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