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業小企業會計準則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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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業小企業會計準則

建筑企業小企業會計準則范文1

關鍵詞:小企業會計準則;特點;實務

2011年10月18日,由國家財政部頒發了《小企業會計準則》(財會[2011]17號文件),這既是繼我國企業會計準則建成之后我國小企業里程碑式的財會指導性文件,又是繼我國有效實施企業會計準則之后企業會計標準建設的又一重大突破。

在我國的近五百萬家企業之中,小企業在數量上占有絕對優勢,占總比例的97.21%,雖然在從業人員與資產總額方面小企業難以與大中企業相匹敵,但是,從我國小企業目前的發展勢頭來看,小企業終將成為我國國民經濟的一個重要的、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中央以睿智的眼光早就看到了小企業的發展前景,因此,從改革開放之初就積極推出政策、措施,鼓勵小企業的發展,并先后頒行了《中小企業促進法》、《鼓勵支持和引導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以及《國務院關于進一步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若干意見》,這些國家級的舉措在小企業發展舉步維艱的時刻給了小企業一劑強心針,在小企業發展的關鍵時刻對小企業進行了大力的扶持。而小企業準則的頒發與落實則是繼續貫徹中央對小企業的鼓勵、扶持精神,加強小企業管理,促進小企業良性發展的重要的制度性、指導性文件。

一、小企業會計準則適用范圍

在21世紀之前,國際會計準則的制定完全是針對大企業與上市公司,對于小企業的會計需求與特殊性問題未給予足夠的關注與考慮。這種無論企業規模大小一律無差別對待,不顧具體的會計需求統一執行單一的會計準則的處理方式顯然是有違科學性與合理性的。而且,過重的稅賦必然在小企業的發展初期給小企業帶來了較為沉重的負擔,從主觀上給小企業的發展造成了人為的障礙。為小企業減負,幫助小企業良性發展,扶持小企業快速成長已經成為了國際社會的共識。在這樣的國際大背景下,ISAR首先于2000年7月提交了一份《中小企業會計》的審議稿,進而在這份審議稿的基礎上形成了一套具有普適價值與普遍意義的財務會計業務模型。也為其后IASB于2009年7月《中小主體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奠定了堅實的理論基礎。

在上述的背景之下,我國作為IASB的成員國之一也急需制定出一套有著“中國特色”的中小企業會計準則以實現在會計業務上的與國際接軌。雖然在2004年我國在ISAR之后制定了《小企業會計制度》,但是,該制度在中小企業經濟業務實踐過程中卻出現了無所適從的較為嚴重的問題。我國的小企業雖然數量眾多,但是其中的絕大多數規模較小且尚處于起步階段,經濟業務相對簡單,會計實務較為單一。在充分考慮到小企業的實際問題的情況下,為了健全企業會計準則的體系架構,為了加強稅收征管,為了促進我國小企業稅賦的公平,為了提供給小企業更大的發展空間,小企業會計準則應運而生了。

小企業會計準則是為了規范小企業的會計確認、計量以及報告行為,促進小企業的可持續發展,發揮小企業在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中的重要作用。我國的《小企業會計準則》已經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在全國小企業范圍內施行了。《小企業會計準則》規定了較為明確的適用范圍,凡在我國境內設立的未對外籌集資金且經營規模較小的企業均適用《小企業會計準則》。我國定義小微企業的標準因行業的不同而在人數、營業收入、資產總額方面略有不同。農林牧漁業方面對于人數與資產總額沒有任何限制,僅要求其營業收入在50萬元至500萬元之間;對于建筑業則要求其營業收入在300萬元至6000萬元之間,并且資產總額要在300萬元至5000萬元之間;工業則要求人數限定在20至300人之間,同時營業收入要在300萬元至2000萬元之間;批發業要求人數在5至20人之間,營業收入在1000萬元至5000萬元之間。其他行業都要求最少人數在10至100人之間,最大人數在20至1000人之間,同時營業收入的下限要求在50萬元至1000萬元之間,營業收入的上限要求要在500萬元至3000萬元之間。符合條件的小企業在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會計期間,凡年應繳納所得稅稅額小于等于6萬元的小企業均可在其應稅額的基礎上減50%計算應繳稅額,并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但是有三類小企業被排除在外,已在資本市場公開交易的、具有金融機構性質的、隸屬于母公司的小企業不適用于本標準。

二、小企業會計準則的特點

我國自2013年1月1日起執行的《小企業會計準則》的最大的特點就是簡單、范圍廣、精確、實用。其簡單性主要體現在降低了核算的難度、簡化了帳務處理,與稅法協同性較好;其范圍廣體現在《小企業會計準則》支持的行業范圍更加廣泛;其精確性體現在加強了日常業務核算的規范性;其實用性體現在準則是在考慮了小企業實際的基礎上有針對性的實施的,因此,其實用性更強。小企業會計信息的外部最主要的使用者已經被精簡為僅包括稅務部門與銀行。

1.簡化核算,去蕪存精

由于我國新頒行的《小企業準則》采用了歷史成本核算方法,且會計要素的計量屬性也變為采用歷史成本,因此,在核算方面較為簡化,并且與國家稅法基本一致,不需計算資產減值準備與固定資產計價折舊等。

2.自由選擇,各有分工

《小企業會計準則》為小企業提供了較大的自由度,小企業可以自由選擇使用《小企業會計準則》或《企業會計準則》,二者必居其一。在規模方面兩種準則各有分工,銜接有序。

3.點多面廣,包羅萬象

《小企業會計準則》支持農、林、牧、漁業,并且獨創性地加入了消耗性生物資產以及生產性生物資產,還可以對生產性生物資產進行累計折舊等會計業務。而且增加了對建筑業等施工行業的支持,規范了人工、材料、二次搬運等費用的歸集與結轉。

4.信息對象,需求導向

不再盲目地、不切實際地向小企業中并不存在的對象生成不必要的報表,僅對信息的主要使用者提供會計信息與報表。這種以信息對象為目標,以信息需求為導向的改變使得我國的《小企業準則》更加人性化、更加實際化。

5.差別報告,定量劃分

在《小企業準則》中實現了不同的企業可以依其實際情況采用不同的會計準則,這種有差別的報告原則,不但完善了我國的會計體系,而且對于定量劃分不同企業的會計目標、會計業務、會計信息,進而厘清企業的組織形式與產權關系十分有益。

6.稅法協調,高度統一

《小企業準則》更傾向于以稅法為導向的會計原則,使得小企業的會計工作可以在不違背會計基本原則的大前提下,將稅法要求與會計處理之間的差異最大程度地減少,減少了計稅過程中的納稅調整事項,這一重大舉措在準則與稅法之間空前的協調一致。而且不但降低了稅務部門的工作成本,也更加有利于會計人員熟練掌握與運用準則進行會計實務工作。

三、小企業會計準則的科目變化與區別

我國的《小企業會計準則》只包括了準則與應用指南兩個組成部分,刪除了企業會計準則中的38項具體準則,在會計科目設置、主要賬務處理、財務報表格式方面,會計業務流程顯得更加清晰。從企業會計準則的160多個會計科目精簡到只有60多個會計科目,在科目方面,減少了近百個。在財務報表方面則刪除了所有者權益變動表。在科目方面更加關注于小企業的主要業務與常規業務,而且在常規業務中還降低了核算的難度。在科目上為了支持我國的小企業的農林牧漁業等新增加了生物資產類的科目,為了支持我國的蓬勃興起的建筑業等施工行業新增加了工程施工與機械作業成本類的科目。在科目上涉及現金操作的一個需要注意的變動是基本存款賬戶可以存取現金,但是一般存款賬戶只能存入,不可支取,同時銀行提供的存款調節表不能作為記賬的依據,銀行的存款日記賬的期末對帳也不應包括與現金日記賬的核對。在對于小企業較為重要的短期設資方面不處理持有期間的公允價值變動與出售兩個科目,取得的短期設資不采用公允價值計量而是采用歷史成本計時法將交易費用計入到投資成本科目之中。企業的外購存貨成本不應包括可以抵扣的增值稅額。在長期債券投資科目方面損失應計入營業外支出而不是計入當期損益;資產負債表的減值準備可以不做處理。針對小企業的長期股權投資核算,設置了長期股權投資、應收股利與投資收益等相應科目。無形資產的科目方面,攤銷科目應按其收益對象進行分攤,而不應簡單地計入管理費用。

四、結語

《小企業會計準則》在處理小企業會計實務方面提供了較為具體,較為統一的標準,這就使得按照規范的方法核算日常交易與處理交易事項成為可能。既減輕了我國小企業的稅賦負擔,又減輕了我國小企業的財會業務上的負擔,為我國的小企業在未來的快速發展提供了理論上與實務上的必要的基礎。當然,財務會計人員是小企業會計準則的直接執行者,是小企業會計準則能否順利推行實施的關鍵。小企業會計準則對財會人員的業務素質和專業判斷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轉變過程中需要重新學習,實際運用的磨合也需要時間。小企業自身可以加強已有財務人員的業務培訓,引進高素質財務人員。監管部門可以定期舉辦小企業會計準則培訓講座,幫助小企業順利實施新的會計準則。我們相信,《小企業會計準則》的實施是能夠促進企業穩定發展的,能夠不斷提升小企業的經濟效益乃至社會效益,從而發揮出小企業在我國國民經濟中的重要作用。

參考文獻:

[1]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企業會計準則-2006[M].北京:經濟科學出版社,2006.

[2]薛萃.淺議小企業會計準則的主體適應性[J].中國農業會計,2012(03).

建筑企業小企業會計準則范文2

【關鍵詞】不同準則;重要差異;比較

一、現行準則環境

(一)現行準則架構

《企業會計準則》頒布前我們的會計工作是執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下并駕齊驅的《企業會計制度》、《金融企業會計制度》和《小企業會計制度》。

《小企業會計準則》頒布后我們的會計工作將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下并駕齊驅的《企業會計準則》和《小企業會計準則》。

(二)現行準則的頒布實施

1.《企業會計準則》

根據《國務院關于、的批復》(國函[1992]178號)的規定,財政部對《企業會計準則》財政部令第5號進行了修訂。修訂后的《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已由部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公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企業會計準則包括基本準則和具體準則,具體準則的制定應當遵循本準則。

2.《小企業會計準則》

為了規范小企業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行為,促進小企業可持續發展,發揮小企業在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其他有關法律和法規,財政部制定了《小企業會計準則》,現予印發,自2013年1月1日起在小企業范圍內施行,鼓勵小企業提前執行。財政部于2004年4月27日的《小企業會計制度》(財會〔2004〕2號)同時廢止。

二、不同準則下的幾點重要差異比較

(一)會計科目的確認

《企業會計準則》以公允價值概念的引入,將企業持有用于出租的房屋建筑物、土地和增值后出售的土地作為“投資性房地產”核算;將企業為了近期內出售而持有的股票、債券、基金等金融資產作為“交易性金融資產”核算。

《小企業會計準則》對出租的房屋建筑物、土地和增值后出售的土地沒有特殊的相關規定。仍然和過去的《企業會計制度》、《小企業會計制度》一致,停留在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核算。對企業為了近期內出售而持有的股票、債券、基金等金融資產則依然作為“短期投資”核算。

(二)成本的計量

《小企業會計準則》第六條規定:小企業的資產應當按照歷史成本計量,不計提資產減值準備。也就是說,對于小企業在會計期末對企業存貨、長短期投資、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均不計提減值準備,對應收及預付款項的壞賬損失應當于實際發生時計入營業外支出,同時沖減應收及預付款項。

《企業會計準則》規定,企業在會計期末對交易性金融資產、投資性房地產按照公允價值計量。對存貨、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成本法下投資性房地產按照成本與可變現凈值孰低計提減值準備,并計入資產減值損失。對應收及預付款項也要根據可收回情況計提減值準備。

(三)會計的核算

1.短期投資的會計處理

《小企業會計準則》第八條規定:短期投資,是指小企業購入的能隨時變現并且持有時間不準備超過1年(含1年,下同)的投資,如小企業以賺取差價為目的從二級市場購入的股票、債券、基金等。以支付現金取得的短期投資,應當按照購買價款和相關稅費作為成本進行計量。

《企業會計準則》規定,企業購入的能隨時變現并且持有時間不準備超過1年(含1年,下同)的投資,如小企業以賺取差價為目的從二級市場購入的股票、債券、基金等作為交易性金融資產。以支付現金取得的交易性金融資產,應當按照購買價款作為成本進行計量,相關稅費直接計入當期損益。

由此可見,對企業發生的該項業務,在資產類會計科目確認和會計處理上都存在著很大的差異。

2.存貨的相關賬務處理

(1)存貨計價方法的選擇

《小企業會計準則》第十三條規定:小企業應當采用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或者個別計價法確定發出存貨的實際成本。計價方法一經選用,不得隨意變更。對于存貨的計價方法《企業會計準則》給定的方法相對較多,例如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移動加權平均法或者個別計價法等。

(2)動力等直接費用的處理

《小企業會計準則》第十四條規定:屬于輔助生產車間為生產產品提供的動力等直接費用,可以先作為輔助生產成本進行歸集,然后按照合理的方法分配計入基本生產成本;也可以直接計入所生產產品發生的生產成本。

該規定從一定程度上簡化了小企業的核算流程,降低了核算工作量。

(3)存貨盤盈、盤虧的賬務處理

《小企業會計準則》第十五條規定:存貨發生毀損,處收入、可收回的責任人賠償和保險賠款,扣除其成本、相關稅費后的凈額,應當計入營業外支出或營業外收入。盤盈存貨實現的收益應當計入營業外收入。盤虧存貨發生的損失應當計入營業外支出。

從該規定看出,小企業盤盈、盤虧存貨不在劃分是否為非正常因素的影響,繞開了管理費用科目的認定,直接將收益或損失計入營業外收支。相對于《企業會計準則》更為簡單。

3.長期投資的賬務處理

《小企業會計準則》規定:小企業長期債券、股權投資僅采用成本法計量核算。符合條件的,減除可收回的金額后確認的無法收回的長期債券、股權投資,作為長期債券、股權投資損失。

長期債券、股權投資損失應當于實際發生時計入營業外支出,同時沖減長期債券、股權投資賬面余額。

《企業會計準則》對長期債券、股權投資給定了權益法合成本法兩種計量與核算方法。核算較為復雜。

(四)會計的報告

《小企業會計準則》第七十九條規定:財務報表,是指對小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的結構性表述。小企業的財務報表至少應當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附注。

《企業會計準則》規定,財務報表至少應當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所有者權益變動表、附注。

《小企業會計準則》不僅省略了所有者權益變動表,并且對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的列示內容均使用了“至少應當單獨列示”的規定,相對《企業會計準則》大大簡化了列示要求。同時《小企業會計準則》對附注的規定中刪減了企業基本情況列示項目,增加了第八十六條第七款對已在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中列示項目與企業所得稅法規定存在差異的納稅調整過程的列示規定。與企業利潤的計算和利潤表的填報規定相互對應。

《小企業會計準則》對于利潤的計算相對《企業會計準則》的區別是不再單獨列示和核算直接計入當期損益的利得和損失?!缎∑髽I會計準則》第七十一條規定:小企業應當按照企業所得稅法規定計算的當期應納稅額,確認所得稅費用。在利潤總額的基礎上,按照企業所得稅法規定進行納稅調整,計算出當期應納稅所得額,按照應納稅所得額與適用所得稅稅率為基礎計算確定當期應納稅額。這樣避開了《企業會計準則》規定的因以后年度因納稅調整影響所得稅而進行以前年度的調整問題。

綜上所述,我國現行《企業會計準則》和《小企業會計準則》存在一些重要的差異,其中包括:科目的界定、成本的計量、會計的核算與估計、報表的編制等。作為會計實務工作者應比較分析并清晰掌握兩個準則下的不同規定,以便更好的運用兩項準則下的會計確認、計量、記錄和報告。

參考文獻

[1]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企業會計準則[M].北京:經濟科學出版社,2006.

建筑企業小企業會計準則范文3

(一)《小企業會計制度》實施范圍的問題。根據《小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本制度適用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不對外籌集資金、經營規模較小的企業。該制度在適用范圍上還存在一些問題:第一,未做出標準規定的小企業是否應執行《小企業會計制度》。根據原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原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財政部、國家統計局2003年制定的《中小企業標準暫行規定》,僅僅對工業(包括采礦業、制造業、電力、燃氣及水的生產和供應業)、建筑業、交通運輸和郵政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的小企業規定了標準,對于其他未做出規定的小企業是否應執行《小企業會計制度》,制度中未作明確規定。第二,外商投資的小企業、金融行業和股份有限公司中的小企業是否需要執行《小企業會計制度》。

(二)《小企業會計制度》與會計準則的協調問題。2006年2月15日,財政部正式了新的企業會計準則(包括1項基本準則和38項準則),于2007年1月1日正式首先在上市公司實施。會計準則與《小企業會計制度》相關內容的規定有一定的差異,比如《小企業會計制度》僅要求對日后事項期間涉及的報告年度或以前年度的銷售退回按照調整事項的會計處理做出規定,對于其他的發生于日后事項期間可能對小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產生重要影響的事項,僅要求在會計報表附注中披露,不要求小企業調整尚未報出的報告年度的會計報表。

二、新企業會計準則下小企業會計制度的完善建議及對策

向管理型轉變,有利于我國會計制度跟國際接軌,對促進小企業的發展具有重要意義。但《小企業會計制度》也存在適用范圍不夠明確、與稅收法律制度的差異等問題。

(一)進一步明確和完善適用范圍

(1)《小企業會計制度》的適用對象需要擴大。對于以個人獨資及合伙形式設立的小規模企業,由于權益方面的特殊性,既無法適用《小企業會計制度》,又無法適用《企業會計制度》的企業。這類小企業的會計規范目前處于“真空”地帶,沒有適合自身的會計制度。因此,可以把它們納入《小企業會計制度》調整范圍,完善《小企業會計制度》體系。

(2)明確外商投資的小企業、金融行業和股份有限公司中的小企業是否需要執行《小企業會計制度》。對于外商投資的小企業、金融行業和股份公司的小企業是否需要執行《小企業會計制度》,是強制性執行還是備選性執行等問題,《小企業會計制度》和其他規定都沒有明確?!缎∑髽I會計制度》應該進一步明確相關問題,才能更好地促進《小企業會計制度》的實施。

(二)盡快明確《小企業會計制度》與會計準則的協調問題

有關專家指出,新準則所帶來的很多理念和做法與中國目前的會計規定和實務有相當大的差異,有的可以說是根本性的改變。如果在小企業中實行新準則,在會計信息披露方面要上一個新臺階,這是一個比較大的挑戰,所以有些小企業呼吁能夠推出適合小企業的簡化會計準則體系。小企業究竟是適用通用的企業會計準則,還是應獨立制定適合小企業的簡化會計準則體系?當具體會計準則與《小企業會計制度》相關內容不一致的情況下,小企業應以制度優先還是準則優先?建議相關主管部門對上述問題盡早作出明確規定。

(三)做好《小企業會計制度》與稅收法律制度的協同

(1)由財政部與國家稅務總局共同制定小企業的會計核算制度。由于小企業所有權與經營權密切相關,會計信息的外部使用者相對較少,主要就是稅務部門及債權人,這便使小企業會計核算對外報告的職能處于從屬地位。另外,稅務部門是小企業會計信息最主要的外部使用者,所以,由財政部與國家稅務總局共同制定《小企業會計制度》是符合小企業會計信息的目標與特點的,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

(2)盡可能減少《小企業會計制度》與稅收法律制度的時間性差異。試圖找一條會計處理與稅收法規相一致的捷徑是不現實的,只有盡可能減少時間性差異,并簡化時間性差異的會計程序,在不違背會計核算一般原則和會計要素確認與計量原則的前提下,小企業會計制度與稅收法規能夠一致的盡量保持一致,或者提供可以保持一致的備選方法。

(3)改進《小企業會計制度》關于利潤表的編制要求。《小企業會計制度》中小企業利潤表的編制未考慮到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的要求,仍然采用通用的會計報表格式和內容,對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所要求提供的數據很少涉及。

(三)進一步改進《小企業會計制度》部分會計處理方法

對于《小企業會計制度》所存在的脫離小企業的實際或欠妥的部分會計處理方法,應在充分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和改進,使得《小企業會計制度》既能簡化小企業的會計核算工作,又更符合小企業的實際,以利于《小企業會計制度》的貫徹和實施,更好地促進小企業的發展。

建筑企業小企業會計準則范文4

一、小企業會計準則制定的相關理論分析

(一)會計準則超載

我國現行會計準則中關于的財務報告規范的內容大部分針對的都是上市公司和大中型企業,涉及到小企業的內容十分有限。相較于大中型企業,小企業財務報告對信息需求的差異性較大,現行的會計準則在小企業會計實務中難以發揮出有效的作用。另一方面,小企業的組織形式更加靈活,同時內部機構很難做到完整完善,在會計準則執行的過程中難免出現疏漏?;谏鲜銮闆r,采用現行的會計準則和小企業的會計實務間存在嚴重的不適應,進而引發會計準則“超載”現象。

(二)差別報告制度

為了有效的改善我國會計準則超載現象,我國在借鑒國外先進實踐經驗的基礎上實施了差別報告制度,其內涵是針對不同層次的實體采取不同的會計準則。根據我國現階段小企業的會計核算和財務報告的特點,其在披露內容、方式等方面都和大中型企業存在?^大的差別,為了更好的適應小企業的生產經營模式,應該構建一套與之相適應的財務報告模式,最大程度的減輕小企業的會計核算負擔,為小企業的發展創造充足的動力。

(三)小企業會計準則的模式

小企業會計準則制定的效果直接決定了差別財務報告制度能否得到順利的實施。結合世界各國小企業會計準則制定的實踐活動來看,通常采用的方法主要包括一體法和分立法兩種。前者指的是在同一會計準則框架下,針對小企業問題處理的實際需求制定報告條款的方法。而或者則是建立一條單獨的準則體系,對涉及到小企業的相關問題進行收納。在這方面,我國采用的是分立法。在具體實施的過程中,為了保障小企業準則的科學性,必須清楚的認識到小企業會計和大中型企業會計的差別,緊緊圍繞小企業交易和事務進行準則的制定。

二、小企業會計準則制定的實踐基礎

(一)經濟全球化推動國內環境和國際環境的逐漸趨同

從本世紀初,聯合國國際會計和報告標準政府間專家工作組針對中小企業會計問題展開了多次會議,并相繼了《第二級中小企業會計和財務報告準則》以及《第三級中小企業會計和財務報告準則》。之后,各個發達國家也分別制定了針對中小企業的指導性會計準則。

相對而言,我國在該領域的工作卻存在較大落后,從2004年頒布《小企業會計制度》以來,針對小企業的會計文件一直未能得到更新,已經無法適應新時期工作的需要。隨著經濟全球化趨勢的持續深入,為了吸引更多的國外投資,我國必須及時對小企業會計規范和信息進行完善,為投資者理解認知提供便利。可見,小企業會計準則的制定對于加強國際交流,吸引外資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小企業實務工作的迅猛發展

據可靠統計,在我國所有企業中,中小企業的比例約占到97%,從業人員占比超過50%,小企業的資產總額占到41.97%。通過對這些數據的分析可知,小企業能夠為我國社會提供大量的就業機會,為社會的穩定發展奠定堅實的基礎,促進國民經濟的快速發展。因此,我國政府必須進一步加強對小企業發展問題的重視。

當前階段,我國小企業會計崗位不分離、內部監控缺失、從業人員專業素質不足的情況十分常見,導致中小企業會計工作長期處于混亂局勢中。在這樣的情況下,稅務機關在對小企業進行征稅時,通常不以小企業提供的財務報告為依據,而是采用簡易辦法,造成稅收的大量流失。為了對小企業會計工作進行規范,小企業會計準則的制定刻不容緩。

三、現階段小企業的會計準則制定過程中的應該解決的關鍵問題

(一)小企業的界定

在對中小企業進行界定的過程中,通常情況下可以從以下兩個角度出發,分別是管理和會計。一方面,對小企業進行界定能夠為我國中小企業的管理工作的開展和經濟政策的指定提供充足的依據。另一方面,對小企業進行準確界定有利于企業會計實務的高效開展。一般情況下,從會計角度進行小企業界定時,通常采取“獨立界定”、“遵從法律界定”以及“遵從法律但加以變通界定”三種模式。在管理方面,我國按照國務院的中小企業劃型標準,將經營規模較小的企業定義為小企業或是微型企業。這一標準的依據是我國2003年頒布的《中小企業促進法》相關對規定,已經無法和現階段的經濟發展形勢相適應。首先,劃分標準的覆蓋面較窄。其次,職工人數、資產總額、銷售額三項劃分標準相互之間存在一定的沖突。無法準確的對企業類型進行界定。最后,現行中小企業劃分標準不夠詳盡,過于寬泛。

在會計方面,原《小企業會計制度》中將小企業定性為不對外籌集資金,換而言之,小企業不對外發行股票和債券,因此不必承擔公眾責任。但是在實際經營中,受托為外部群體委托持有和管理財務資源的企業,面臨的受托群體廣泛,企業影響巨大,必然具備一定的工中責任。因此,應該將定性標準擴展為“不承擔社會責任”。

(二)與所得稅法的協調

在中小企業會計工作開展的過程中,財務報告可以起到多種作用,如納稅或是內部管理等。在小企業經營的過程中,需要向稅務機關或是銀行提供財務報告,因此有時候不僅需要滿足稅務機關的要求,還需滿足銀行的要求,二者的協調問題就變得至關重要。由于小企業所得稅法的差一點主要集中在所得稅申報中的納稅調整等內容,很容易增加小企業的納稅成本和稅務機關的稽查成本,這對征稅工作的順利開展會帶來一定的阻礙。因此,在小企業會計準則制定的過程中,要在不違反基本原則的基礎上,使其與企業所得稅法之間形成良好的協調。

(三)會計準則的簡化

小企業會計準則制定的依據就是差別財務報告制度,為了適應小企業的會計核算和財務報告工作,小企業會計準則最突出的特點就是簡化,其在企業會計準則的基礎上,對會計科目、會計要素的確認和計量、會計信息的披露等方面都做了相應的簡化,目的在于對小企業報告成本進行控制。例如,《小企業會計準則》(征求意見稿)中規定采用歷史成本計量,不涉及重置成本、可變現凈值、現值、公允價值等計量屬性。簡單有效、操作便捷的小企業會計準則更加符合我國國情,對于小企業會計管理工作的規范十分有利,同時在小企業會計信息質量的提高中也能夠發揮出更大的作用。

四、針對問題的解決策略

(一)?π∑笠禱?分標準進行明確

由于小企業的劃分標準過于籠統,導致政策的受益者大多數情況下都是中型企業,這對小企業融資難以及經營環境惡劣等問題的解決帶來了巨大的阻礙。因此,制定新的中小企業劃分標準對于配合我國宏觀經濟政策實施具有十分重要的實踐意義。在具體實施的過程中,應該緊密結合我國小企業生產經營的特點,采用更具有針對性和代表性的劃分標準,并將劃分標準覆蓋到所有行業中,結合不同行業的特殊性,分行業設置劃分標準,從而實現政策應用針對性的提高。

(二)做好小企業會計準則和稅法協同

建筑企業小企業會計準則范文5

摘要:《小企業會計準則》附錄的“會計科目、主要賬務處理和財務報表”,與原《小企業會計制度》比較,其“會計科目”發生了一些變化,包括:更換部分“會計科目”名稱、新增部分“會計科目”、取消部分“會計科目”、合并部分“會計科目”、拆分部分“會計科目”等情況,其背后折射出隨著我國經濟形勢的發展變化,會計核算內容、核算思想也隨之發生變化。

關鍵詞 :小企業會計準則;會計科目各種變化;解讀

財政部2011 年10 月了《小企業會計準則》,并規定,從2013 年1 月1 日起,在符合制度要求的小企業中實施。同時,之前,2004 年4 月的《小企業會計制度》廢止。對比《小企業會計準則》附錄“會計科目、主要賬務處理和財務報表”中的“會計科目”,與原小企業《小企業會計制度》比較,發生了不少的變化。更換了部分“會計科目”名稱、新增了部分“會計科目”、取消了部分“會計科目”、合并了部分“會計科目”、拆分了部分“會計科目”等。其背后,折射出隨著我國經濟形勢的發展變化,會計核算的內容與核算思想也隨之發生變化。

一、《小企業會計準則》中更換名稱的科目體現的變化

《小企業會計準則》中更換名稱的科目主要有:原《小企業會計制度》中資產類的“現金”更換為“庫存現金”,“材料”更換為“原材料”、,“低值易耗品”更換為“周轉材料”,“長期債權投資”更換為“長期債券投資”。損益類原“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更換為“營業稅金及附加”,“其他業務支出”更換為“其他業務成本”,“營業費用”更換為“銷售費用”,“所得稅”更換為“所得稅費用”。

上述科目雖然更換了名稱,總體上,其核算內容、賬戶性質、賬戶結構變化不大。只是變得更符合一般財會人員的認知習慣,更為合理。其中“庫存現金”、“原材料”、“銷售費用”、“所得稅費用”科目僅僅變更了名稱,其他無變化。“低值易耗品”更換為周轉材料”,擴大了核算的口徑,核算內容增加了“包裝物”。并規定當“包裝物”業務不多時,取消“周轉材料”賬戶,將其并入“原材料”賬戶核算?!缎∑髽I會計準則》附錄中這種表達值得商榷。因為取消“周轉材料”賬戶后?!暗椭狄缀钠贰辈糠郑谀莻€賬戶核算,《小企業會計準則》附錄中并未明確?!伴L期債券投資”名稱進行了更換,核算口徑縮小,核算內容進行了微調。因為現行小企業的長期債權投資,主要是購買“債券”,進行投資,更換名稱后,更直觀、明了?!爸鳡I業務稅金及附加”更換為“營業稅金及附加”;“其他業務支出”更換為“其他業務成本”,除更換名稱外,還調整了核算口徑,將原“其他業務支出”中的核算內容“稅費”的部分,調整到“營業稅金及附加”中。

二、《小企業會計準則》中新增的科目體現的變化與《小企業會計制度》比較,《小企業會計準則》中新增的會計科目主要有:資產類的新增了“材料采購”;“材料成本差異”;“消耗性生物資產”;“生產性生物資產”;“生產性生物資產累計折舊”;“累計攤銷”;“待處理財產損溢”等科目。負債類新增了“應付利息”;“遞延收益”等科目。成本類新增了“研發支出”;“工程施工”;“機械作業”等科目。

新增科目體現了根據實際核算的需要設置會計科目的思想。小企業對日常存貨的核算,也可以采取“計劃成本法”。所以增設了“材料采購”和“材料成本差異”科目,以滿足小企業采用“計劃成本法”核算存貨?!缎∑髽I會計準則》的實施范圍涵蓋除“金融類”之外的其他所以小企業。隨著我國社會經濟形態的不斷發展,“農、林、牧、漁類”小企業不斷出現。新增的“消耗性生物資產”科目,屬于“農、林、牧、漁類”小企業應當設置的科目。該科目用于核算“農、林、牧、漁類”類小企業的消耗性的生物資產的實際成本。新增的“生產性生物資產”和“生產性生物資產累計折舊”科目,也是“農、林、牧、漁類”小企業應當設置的科目。它們分別用于核算生產性的生物資產的“原始成本”和“耗損價值”。二者結合起來,共同用于核算“農、林、牧、漁類”小企業“生產性生物資產”的賬面價值。原《小企業會計制度》中只有“無形資產”科目,只核算“無形資產”的原始成本?!缎∑髽I會計準則》附錄中增設了“累計攤銷”科目,用于核算小企業無形資產的攤銷價值。二者結合起來,共同用于核算“無形資產”的賬面價值。從而完善“無形資產”的核算。增設的“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是《小企業會計準則》為規范反映在財產清查過程中,發生的各種財產物資盤盈、盤虧和毀損的情況,也包括采購的財產物資在運輸途中尚待查明原因的損耗。該科目在年末結賬前應處理完畢,不應保留余額。上述增設的科目,使小企業會計科目體系日臻完善。

增設的“應付利息”科目是因為在取消“預提費用”科目之后,需要對因借款等業務產生的應付未付的利息進行核算的需要。新增設“遞延收益”科目,是因為現行國家政策鼓勵小企業大力發展,國家會經常給予小企業政府補助。該科目用于核算小企業已經收到、應在以后會計期間計入損益的政府補助。因為“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應該在其使用壽命期內進行分攤,不應全部計入收入的當期。設置“遞延收益”科目,正是為了這種核算的需要。當收到“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先將其計入“遞延收益”科目,待進行資產折舊或價值攤銷時,再轉入“營業外收入”科目。如果收到的是“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則直接計入“營業外收入”科目。

成本類新增設的“研發支出”;“工程施工”;“機械作業”等科目,是為了解決小企業研究開發成本、工程施工成本、機械作業成本的歸集分配問題。使不同類型的業務的成本歸集更加合理。

通過增設部分會計科目,可滿足現行小企業會計核算的需要,使小企業會計核算體系更完整、合理。

三、《小企業會計準則》中取消的科目體現的變化1.取消了“短期投資跌價準備”、“壞賬準備”、“存貨跌價準備”等備抵科目。體現《小企業會計準則》簡化核算的核算思想,不再要求像《企業會計準則》或原《小企業會計制度》等那樣,計提資產減值準備。

2.取消了“委托代銷商品”科目。體現實際核算需要,因為小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很少發生委托外單位代銷商品的業務。

3.取消了“待轉資產價值”科目。體現簡化核算,與稅法規定趨同思想。小企業接受捐贈財產的核算并入“營業外收入”科目。

4.取消了“待攤費用”、“預提費用”等跨期攤配科目。體現簡化核算,與稅法規定趨同思想,進行年度內的“待攤”、“預提”會導致兩者不一致,增加所得稅納稅調整的核算。

四、《小企業會計準則》中拆分的科目體現的變化《小企業會計準則》中拆分的科目主要有:原《小企業會計制度》中資產類的“應收股息”拆分成“應收股利”和“應收利息”兩個科目?!皯召~款”拆分成“應收賬款”和“預付賬款”兩個科目。負債類的“應付賬款”拆分為“應付賬款”和“預收賬款”兩個科目。

“應收股利”和“應收利息”是兩種不同性質的債權。拆分后,各賬戶核算的內容更合理?,F行小企業預付賬款、預收賬款的業務不斷增加,“應收賬款”拆分成“應收賬款”和“預付賬款”,“應付賬款”拆分為“應付賬款”和“預收賬款”,體現實際業務核算的需要。

五、《小企業會計準則》中合并的科目體現的變化1.合并的總分類科目?!缎∑髽I會計準則》中合并的總分類科目主要有:原《小企業會計制度》中負債類的“應付工資”、“應付福利費”合并為“應付職工薪酬”科目?!皯欢惤稹薄ⅰ捌渌麘豢睢焙喜椤皯欢愘M”。生產經營過程中的人工費,應該是應付給職工的各種薪酬?!皯堵毠ば匠辍北仍缎∑髽I會計制度》中的“應付工資”核算口徑擴大,將職工福利費涵蓋其中,并且現行制度取消了計提職工福利費,而是按不超過工資總額14%比例進行列支。小企業交納的有關費用,具有固定性,與稅金具有相同的性質,所以《小企業會計準則》將“應交稅金”、“其他應交款”合并為“應交稅費”。通過合并,會計科目的設置更趨于合理,體現核算的科學性。

2.合并的明細分類科目。合并的明細分類科目主要有:原《小企業會計制度》“其他貨幣資金”的“外埠存款”等六個明細分類科目,合并為一個,即按辦理業務的“銀行”進行明細分類核算?!伴L期股權投資”的“股票投資”等兩明細分類科目,合并為一個,即按照“被投資單位”進行明細分類核算?!伴L期債券投資”的“債券投資”等兩個明細分類科目,調整為按“面值”、“溢折價”、“應計利息”等三個進行明細分類核算?!霸诮üこ獭钡摹敖ㄖこ獭钡人膫€明細分類科目,合并為一個,即按照“在建工程項目”進行明細分類核算?!百Y本公積”的“資本溢價”等四個明細分類科目,調整為不進行明細核算?!坝喙e”的“法定盈余公積”等三明細分類科目,調整為“公司制”小企業按“法定盈余公積”、“任意盈余公積”兩個進行明細分類核算。其他企業不進行總分類及明細分類核算?!袄麧櫡峙洹钡摹捌渌D入”等七明細分類科目,合并為“應付利潤”和“未分配利潤”等兩個進行明細核算。

通過調整,簡化了小企業的核算,使各小企業可遵照制度規定,并同時結合本企業實際,自主地設置明細分類科目,體現核算的靈活性。

參考文獻:

[1]劉峰.談小企業會計準則中的會計科目變化[J].中國集體經濟,2012(21).

[2]《小企業會計制度》[M]. 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04.

[3]《小企業會計準則—會計科目、主要賬務處理和財務報表》[Z].

建筑企業小企業會計準則范文6

一、《征求意見稿》中小企業認定條件

《征求意見稿》中明確,該準則適用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同時滿足下列三個條件的企業(即小企業):(1)不承擔社會公眾責任。本準則所稱承擔社會公眾責任,主要包括兩種情形:一是企業的股票或債券在市場上公開交易,如上市公司和發行企業債的非上市企業、準備上市的公司和準備發行企業債的非上市企業;二是受托持有和管理財務資源的金融機構或其他企業,如非上市金融機構、具有金融性質的基金等其他企業(或主體)。(2)經營規模較小。本準則所稱經營規模較小,指符合國務院的中小企業劃型標準所規定的小企業標準或微型企業標準。(3)既不是企業集團內的母公司也不是子公司。企業集團內的母公司和子公司均應當執行《企業會計準則》。

二、小企業認定條件的解讀

就小企業認定的三個標準(或者條件)來說,第一條“不承擔社會公眾責任”,這是國際通用的標準之一,美國中小企業管理局(Small Business Administration,SBA)、英國皇家委員會、歐盟委員會等對中小企業的認定中都有類似的表述。

第二條“經營規模較小”,這個標準引用了國家相關部門的規定,即“符合國務院的中小企業劃型標準所規定的小企業標準或微型企業標準”,這主要是為了便于有關方面統一認定小企業的范圍,但是這里并沒有給出“經營規模較小”的具體判定標準,對于將來是否采用比如由工信部牽頭組織的中小企業的劃型標準沒有明確。可以通過分析目前我國采用的劃分“中小企業”的標準,來對新的“劃型標準”進行展望。根據原國家經貿委、原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財政部、 國家統計局2003年出臺的《中小企業標準暫行規定通知》(國經貿中小企[2003]143號),對中小企業的判定主要根據企業職工人數、銷售額、資產總額等指標,并分為工業(包括采礦業、制造業、電力、燃氣及水的生產和供應業)、建筑業、交通運輸和郵政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其中,工業中小型企業須符合以下條件:職工人數2000人以下,或銷售額30000萬元以下,或資產總額為40000萬元以下。其中,中型企業須同時滿足職工人數300人及以上,銷售額3000萬元及以上,資產總額4000萬元及以上;其余為小型企業??梢钥闯銎鋯栴}在于:一是沒有列出金融業、房地產業、電信業等服務型行業的中小企業劃分標準,這使得身處這些行業的企業往往無法判斷自己到底屬哪一類企業。二是排除了個人獨資及合伙形式設立的小企業。三是分別以從業人員數、銷售額、資產總額三項指標為劃分依據,但是這三個指標運用起來顯得過于復雜,在企業性質的判定實際過程中,經常會出現同一企業被劃入不同類型的情況。

第三條“既不是企業集團內的母公司也不是子公司”。因為與大中型企業不同,小企業會計信息的使用者主要是銀行、稅務、財政等,而不是投資人。因此,如果一個企業已經是母公司了,能夠控制其它企業,那么就需要編制合并報表,其股東就成為會計信息的主要使用者,對該企業從高要求,應該執行《企業會計準則》;如果一家企業是某家企業的子公司,一般而言,子公司的母公司往往執行《企業會計準則》,需要編制合并報表、統一會計政策,子公司也會要求執行《企業會計準則》,所以強調不是企業集團內的“母公司”或“子公司”。

三、小企業認定條件的完善

針對上述解讀,筆者認為可從以下方面進行完善:第一,應該把涵蓋的行業范圍擴大,把金融業、房地產業、電信業等行業都列入劃分標準。第二,劃分中小企業的三大指標(從業人員數、銷售額、資產總額),可以減少,譬如只采用從業人員數、銷售額。第三,對于非公司制的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在廣義上也屬于小企業的范疇,因此,只要符合小企業量化標準的,應不區分所有制及企業性質,都應納入本準則之小企業范圍。第四,可以考慮從小企業中劃出微型企業。

可以預期,未來納入《小企業會計準則》核算范圍的企業肯定都是“小企業”,今后也不會再有“中小企業”的提法,取而代之的將是“大中型企業”和“小型企業”,而前者執行《企業會計準則》,后者執行《小企業會計準則》。

參考文獻:

[1]吳亞東:《中小企業成長環境研究與實證分析》,江蘇大學2009年碩士學位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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