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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農農田保護條例范文1
為了認真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省基本農田保護條例》,全面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進一步明確任務,夯實責任,確保實現耕地占補平衡目標,二〇一〇年我鎮嚴格執行《縣基本農田保護五項制度》,切實加強耕地保護?,F就我鎮基本農田保護各項制度貫徹落實情況總結如下:
一、嚴格遵守用途管理制度
嚴格執行了《土地管理法》、《基本農田保護條例》及《省實施(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細則》,按照用途管制制度,對基本農田保護區內耕地實行特殊保護。杜絕了任何單位和個人在基本農田保護區內挖塘養魚、植樹、建窯、建房、建墳、挖砂、采石、采礦、取土、堆放固體廢棄物或者進行其他破壞基本農田的活動,擅自將基本農保護區內耕地變為非耕地。要求承包經營基本農田保護區內耕地的單位和農戶,不得以任何理由閑置和荒蕪基本農田。
二、堅持審批與占補平衡制度
占用基本農田的單位要按照占多少,墾多少的原則,負責開墾與所占基本農田數量與質量相當的耕地。對沒有條件開墾或者開墾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按照省上規定,繳納耕開墾費,??钣糜陂_墾新的耕地,進行易地開墾。占用基本農田的單位必須將所占用基本農田的耕作層的土壤用于新開墾耕地,劣質地或者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
三、嚴格執行質量保護制度
由縣國土資源部門及農業部門制定基本農田地力分等定級辦法,對全鎮基本農田進行地力分等定級。要求承包經營基本農田的單位或農戶要按照農業部門提供的肥料品種定期施肥,每年最少施一次農家肥,嚴禁白籽下種。因管理不善,人為造成基本農田地力下降的,要視情況進行警告、罰款、收回承包經營權等處罰,確保農田質量和地力水平。積極組織村民利用冬春季節,搞好基本農田建設,逐步改造中低產田,有效地保證了基本農田的地力水平。
四、嚴格執行環境保護制度
通過刷寫標語,利用進村入組開展各項工作召開會議的機會,廣泛開展以“愛護家園,珍惜資源”為主題的環保宣傳,大力提高了全民的環保意識,確?;巨r田環境質量。禁止使用國家禁止使用的農藥和其他化學藥品。嚴禁向公路兩邊基本農田保護區亂扔塑料袋、一次性泡沫等“白色”垃圾。因發生事故或者其他突發事件,造成或可能造成基本農田環境污染的,當事人必須立即采取處理措施,并向農業、環保部門報告,接受調查處理。
基本農農田保護條例范文2
為全面做好我鎮國土資源管理工作,近一步明確土地管理和耕地保護的責任,遏制違法用地行為的發生,切實保護耕地,維護穩定,促進經濟發展,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文件精神,結合我鎮實際情況,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強領導,提高認識,明確責任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及省、市、縣有關文件精神,各村要成立土地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由支部書記任組長,設一名土地管理協管員,專門負責此項工作。深入宣傳國家的土地政策,從嚴把好土地“閘門”,牢固樹立“守土有責”的意識,不折不扣地把最嚴格的土地管理制度落到實處,各村要建立土地巡查制度,對土地利用情況進行監控,如發現違法用地行為要立即制止,并及時上報國土管理部門,最大限度地控制違法用地行為的發生,做到“早預防、早發現、早制止、早上報”。鎮政府每月定期召開由土地管理協管員參加的土地管理工作例會,傳達上級指示精神,通報情況,分析當前形式,部署下一步工作。
二、加強管理,嚴格執行土地政策
切實加強對農村集體土地使用的管理,嚴格禁止采取以租代征得方式出(轉)讓集體土地;嚴禁以簽訂種植、養殖土地承包合同為名擅自改變土地用途,在承包土地上進行建設;嚴禁任何單位或個人在承包土地上挖沙、取土、堆放沙石、廢棄建筑物,固體垃圾等;對有違法建設的行為要堅決予以制止。
三、嚴格制度,切實保護基本農田
要認真貫徹執行《土地管理法》和《基本農田保護條例》,堅決制止任意改變基本農田用途的行為,切實做到保護基本農田“五步準”,即不準占用基本農田進行植樹造林、發展林果業和搞林糧間作以及超標準建設農田林網;不準以農業結構調整為名,在基本農田內挖塘養魚建設用于畜禽養殖的建筑物等嚴重破壞耕作層的生產經營活動;不準違法占用基本農田進行綠色通道和城市綠化隔離帶建設;不準以退耕還林為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將基本農田納入退耕范圍;除法律規定的國家重點建設項目以外,不準非農建設項目占用基本農田。
四、嚴肅法紀、依法問責
為加強土地隔離力度,鎮政府制定土地巡查制度,設專人進行巡查。對有重大違法占地案件的村,除進行通報批評外,將給予相關責任人一定的經濟處罰。嚴格實行問責制,對本村區域內發生土地違法案件造成嚴重后果的,對土地違法行為不制止或隱瞞不報的,對未依法辦理農用地轉用的,采取“以租帶征”等方式進行非農建設的,按照有關規定依法追究責任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條、三百四十二條、四百一十條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基本農農田保護條例范文3
按照《土地管理法》和《全國土地分類》(試行)的規定,我國將農用地分為5類27種,即耕地,包括灌溉水田、望天田、水澆地、旱地、菜地5種; 園地包括果園、桑園、茶園、橡膠園、其它園地5種;林地包括有林地、灌溉林地、疏林地、半成材造林地、跡地、苗圃6種;牧草地包括天然草地、改良草地、人 工草地3種;其他農用地包括畜禽飼養地、設施農業用地、農村道路、坑塘水面、養殖水面、農田水利用地;田坎、曬谷場用地等8種。而我國的《土地登記規則》 對農用地的登記是以二級類為準,即按耕地、園地、林地、牧草地、其他農用地五種來進行登記,其使用權經登記后受法律保護?!痘巨r田保護條例》第九條規 定:省、直轄市劃定的基本農田占本行政區域內耕地總體的80%以上。即除非農建設用地預留地外,基本農田占90%以上,也就是說目前的耕地面積中的絕大部 分都是基本農田,應對其進行特殊保護。
二、存在的問題
目前我國農村實行的是聯戶承包責任制,按照確定使用權受法律保護的規定,廣大農村對耕地改變用途的情況較為普遍:一是將耕地中的望天田、旱地改 為各種名目的園地,如果園(蘋果、梨、棗、杏、核桃、板栗等)、桑園等;二是將耕地中的望天田、旱地等改為苗圃、培育各種樹苗;三是在耕地中挖塘養魚;四 是將耕地改為各種場地,這主要是一些臨時用地,如磚廠、堆料場、停車場、間歇性集市等;五是在耕地中建設各種名目的畜禽養殖小區,如生豬養殖基地、奶牛繁 殖基地、肉雞飼養基地等;六是在耕地中挖砂出售等;七是將耕地出租給他人搞各種非農建設。八是將耕地出租給他人取土燒磚等,所有這些,都違背了《土地管理 法》、《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業法》和我國現行的相關政策規定。
三、違反的法規
如果說將耕地改變用途為園林、林地等還不致破壞土地的耕作條件,那么,挖塘養魚、毀田挖沙等則屬于破壞耕地的行為,而將耕地改變用途為各種場地、養殖用地等則很可能無法復墾,從某種程度上說,已構成了土地違法行為。
《土地管理法》第四條明確規定,國家實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嚴格限制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控制建設用地總量,對耕地實行特殊保護。由此確立了耕 地用途管制制度;第十二條規定,依法改變土地權屬和用途的應當辦理土地變更登記手續,而《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向承包 方頒發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并登記造冊,確定土地承包經營權,第九條規定了國家保護集體土地所有權的合法權益,保護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任何組織和個人 不得侵犯。
具體來講,對于在耕地中挖塘養魚,將耕地改為各種場地,在耕地中挖砂出售,將耕地出租給他人做非農建設,在耕地中取土燒磚等,其行為違反了《土 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條第二、三款規定的禁止占用耕地建窯、建墳或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沙、采石、采礦、取土等和禁止占用基本農田發展林果業和挖塘養魚等法 律規范;也同時違反了《農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七條規定的承包方有維護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于非農建設,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 害的義務,以及《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第十七條規定的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基本農田保護區內建房、建墳、挖砂、采石、采礦、取土、堆放固體、廢棄物或進行其 他破壞基本農田的活動,禁止任何單位或個人占用基本農田發展林果業和挖塘養魚等法律要求。
至于將耕地改為各種名目的果園,在耕地建設各種畜禽養殖小區,將耕地改為苗圃,其行為違反了《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的發包方應與承包 方簽訂書面承包合同,且必須注明承包土地的名稱、坐落、質量等級、承運土地的用途,違約責任等。這些都違反了《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中 確定的基本農田一經劃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擅自改變用途,禁止占用基本農田挖魚塘,種植或其他破壞耕作層的活動的規定。
四、引發的思考
目前,農民改變農用地用途的現狀主要有三個方面,即土地管理法律法規禁止的改變用途行為,土地承包法禁止的改變用途行為,直接用于農業生產用途向間接服務于農業生產用途的改變,這值得我們從事土地管理和農業管理的人士深思。
建設用地范疇的界定問題?,F行的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建設用地,是指營造建筑物、構筑物和其他造成原土地生態利用條件難以恢復的土地。包括城鄉住宅 和公共設施用地,工礦用地,交通水利設施用地,旅游用地,軍事設施用地等。就其定義本身而言,具有建筑物、構筑物和造成耕地難以恢復的特點?,F在的禽畜養 殖基地和設施農業用地,產業化程度高,不僅投資大,而且科技含量高,涉及到照明、采光、取暖、衛生、防疫等各個方面,既有固定的建筑物和構筑物,且造成了 耕作層的破壞,這些用地間接服務于農業生產,假如它們屬于農用地范疇,那么各類食品加工企業用地也是生產農產品,間接為農業生產服務,豈非也應當屬于農用 地范疇。
需要明確的是,《土地分類》中將畜禽飼養地歸入其他農用地,是指在進行土地登記時現狀為畜禽飼養地的情形,并非可以此為據,隨意將耕地改變為畜禽飼養地。如果以畜禽飼養地屬于其他農用地而將耕地任意占用,那么耕地管制制度將名存實亡。
對農用地所有者(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待遇問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作為農用地的不完全所有者,按照《農村土地承包法》的規定,作為發包方對農用 地進行發包,并與農戶簽訂承包合同,約定農用地的用途、違約責任等事項。該法第五十六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 《合同法》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也就是說所有者和使用者之間是一種民事關系,那么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對農用地的所有權將如何體現?這就造成從法律角度對農村 集體經濟組織所有權的一種歧視,與國有土地所有權的不公平待遇。退一步講,即使農用地的集體所有權弱化為非絕對性的土地所有權,農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是具 有排他性的土地產權,也不能以結構調整、農民增收這一訴求去排斥集體所有權的有效行使和國家耕地保護制度的貫徹落實。
土地登記的統一性問題。無論是農用地、建設用地,還是未利用地,都屬于國家的土地資源,都具有不可再生的特點。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完善,社 會分工越來越細,土地的用途管制制度會更加嚴格,現行土地登記規則所確定的農用地登記以二級類為準、建設用地登記以三級類為準的模式,筆者認為已不適應不 斷發展與完善的經濟體制的要求,也不適應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與耕地保護現實的需要,應該統一口徑,以三級類登記為準。只有這樣,才能更好地貫徹執行土地用途 管制制度。
對農用地之間改變用途的執法問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作為農用地所有者,對農用地具有合理利用、保護和管理的職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對農用地的保 護和利用監管不力,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體現權力和責任的統一,對承包戶擅自改變農用地用途的,不僅要按《合同法》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而且要承擔相應 的法律責任。這就需要農業和國土資源部門認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完善法律制度,加強執法。只有對改變農用地,特別是耕地改變用途的嚴格執法,才能實現耕 地總量不減少。
五、提出的建議
1、建立健全法律法規體系。在《農業法》中增加規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承擔的耕地保護的職責范圍和相應的法律責任,增加農用地特別是耕地的評 等定級定產制度;在《農村土地承包法》中增加農戶不但要承擔改變耕地用途違約責任,而且要承擔因改變農用地特別是耕地用途造成耕地數量減少、質量降低的法 律責任,增加造成數量減少、等級下降的處罰和質量提高的獎勵制度,提高農戶對土地投入的積極性;在《土地管理法》或《農業法》中增加農業建設用地審批制度 和相應的法律責任。
2、土地分類應更加科學化。土地分類是土地登記的基礎,既有非農業建設用地,應對應增加農業建設用地,將以經營性養殖為目的的畜禽養殖基地(示 范小區等)及其相應附屬設施用地、進行工廠化作物栽培用地、人工開挖的坑塘養殖及其設施用地、曬谷場硬化用地等間接服務于農業生產的用地,納入農業建設用 地的范疇,使其與直接用于農業生產的耕地、園地、林地具有明顯的區別,從而推進農用地內部用途管制制度的實施。
基本農農田保護條例范文4
——我區治理耕地拋荒幾點做法
我區共有68個行政村,涉及農戶總數3.4552萬戶,農村人口9萬余人,勞動力6.58萬人,其中外輸勞動力占20%,全區總面積139.6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積5.888萬畝。近年來,我區認真貫徹落實有關治理耕地拋荒的文件精神,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圍繞國家經濟社會發展的大局,立足保障國家糧食生產能力,堅持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實保護耕地的基本國策,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并結合本區實際,在本轄區范圍內開展了一系列治理耕地拋荒活動。全區耕地拋荒情況大有好轉。今年初,我區又把治理耕地拋荒作為“四幫”活動的主要內容來抓。截止目前,全區耕地拋荒面積僅為48.5畝,且呈零星狀分布,沒有集中連片的拋荒耕地。我們主要采取以下做法:
一、加強領導,強化考核,確保獎懲到位
為切實保護耕地,控制耕地拋荒,穩定耕地面積,確保糧食安全,促進全區農業生產和農村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區委、區政府把治理耕地拋荒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進一步充實完善了制止耕地拋荒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20__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國務院基本農田保護條例》和《湖南省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的規定,結合我區實際,制定了《雙清區關于制止耕地拋荒的若干規定》。嚴肅耕地拋荒責任追究制:由區人民政府與鄉政府簽定耕地拋荒責任書,其工作成效納入全區年度文明目標考核,對轄區內出現連片拋荒3畝以上的鄉鎮,給予鄉鎮人民政府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黨紀、政紀處分;鄉鎮人民政府則根據制止耕地拋荒責任書的要求,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委員會簽定制止耕地拋荒責任書,并定期組織鄉鎮干部深入村組,逐村逐戶摸清拋荒耕地底子,登記拋荒情況,逐丘逐塊提出解決辦法;農業主管部門負責制止耕地拋荒管理,加強耕地地力建設、生態建設和地力監測,并實行經常性監督檢查。我們把治理耕地拋荒納入村規民約的內容,作為五好文明家庭、“十星級”文明戶的重要評比條件,村規民約中制止耕地拋荒的專門條款,規定農戶不準在農保區內拋荒、閑置良田;不準在農保區內隨意取土、建房、辦廠、葬墳、挖魚池等,在這“六不準”中,農戶如違反其中任何一項,一律不得評為文明戶或五好家庭。我們制止耕地拋荒的做法得到了省農業廳的肯定,并在全省予以推廣。20__年,區紀委、區委政府督查室對全區六個鄉鎮耕地拋荒情況進行了兩次督查,渡頭橋鎮新民村11組共有八塊耕地拋荒,由南朝北呈帶狀分布,總面積為3.85畝。針對這一現象,及時向區委常委會匯報,常委會根據邵市農字[20__]71號文件給予鎮長、分管副鎮長黨內警告處分并在全區通報批評。
二、宣傳發動,營造氛圍,確保思想認識到位
我區注重采取多種方法、方式開展各種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一是通過機關學習日、法制講座等形式,組織公務員、部門工作人員、鄉村干部認真學習中央、省市關于嚴格制止耕地拋荒的一系列文件、法規;二是通過各級信息員例會、鄉村干部培訓班等形式強化耕地保護教育;三是結合“六五”普法,廣泛進行耕地法律法規宣傳;四是利用6.25土地日宣傳,通過張貼標語、廣播講座、出動宣傳車巡回宣傳等途徑,大張旗鼓地宣講制止耕地拋荒的內容、范圍、要求,從而有效保護耕地,保持經濟可持續發展,并在全區上下逐步形成了堅決制止耕地拋荒,大打耕地保護戰的共識。
三、明查暗訪,動態管理,確保監督督查到位
在農事季節對拋荒地進行明查暗訪,加強監督,督促及早復耕。20__年7月,農林局組織專門調查組對全區6個鄉鎮拋荒情況進行全面調查,摸清拋荒重點地塊及其拋荒原因,采取針對性措施,努力減少拋荒面積。同時采取專項督查,督查通報的辦法,并設立了拋荒舉報電話和郵箱,鼓勵農民群眾舉報。對群眾舉報的拋荒耕地進行明查暗訪,查實后責令限期整改。
四、落實政策,建立機制,確保制度管控到位
一是認真落實《關于加強耕地耕作管理的若干規定》(邵市辦發[20__]29號),并結合我區實際制定了《雙清區關于加強耕地耕作管理的若干規定》,印發萬余份至各鄉鎮、村,為我區治理耕地拋荒工作提供行之有效的制度保障。二是結合拋荒地流轉方式,將無種植能力農戶的耕地向種田大戶轉包;責成有拋荒現象的農戶交納復耕費,由他人代種;鼓勵和引導無勞力耕種戶種植黃花、桔柑等長效經濟作物,既省工、省成本,又增加了種植經濟效益;同時號召各村(居)組織起幫工隊,農忙時節,由缺勞戶出資,幫助其耕種,從而杜絕了耕地閑置、荒蕪現象;鼓勵外出農民申請放棄耕地承包權,由原發包單位收回重新發包或轉包給他人耕種。村集體經濟組織將農民不愿耕種的承包耕地反租過來,通過調整、互換等形式集中連片進行招租,吸引種田能手從事規模生產;鼓勵涉農
基本農農田保護條例范文5
鎮國土管理工作在縣國土局的具體指導下,2010年。主要開展了以下工作:
一、做好農村宅基地審批工作
保護基本農田,嚴格執行《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省〈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列》嚴格控制耕地數量。認真做好農村建房審核報批工作以及場鎮部份國有土地辦證審核工作,2010年共審批農村居民建住宅用地31戶,審核面積約5.66畝,其中耕地1.67畝,非耕地1.7畝,舊宅改建2.3畝,積極做好占用耕地建房的農戶搞好土地還耕工作,全年土地復墾2.3畝。
二、積極開展國土宣傳活動
場鎮懸掛宣傳標語3幅,積極開展“6.25全國土地日和地質災害防災減災宣傳活動。發放各類宣傳資料300余份,通過開展宣傳活動,切實增強了廣大干部群眾節約集約用地意識、保護耕地意識、防災減災意識,增進了全鎮社會對土地管理工作的解、理解和支持,為建立依法有序的土地管理秩序創造了良好的外部環境。
三、認真做好汛期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完成了鎮域范圍內的3處地質災害群測群防點的建設。并制定了2010年地質災害防災預案,積極開展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工作。成立了以各村支部書記為組長的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工作領導小組,會同鎮安辦定期對鎮內地質災害隱患點位進行巡查、監測,對2戶離隱患點近,受威脅較重的群眾發放了避讓搬遷通知書”遇暴雨由村組干部及時幫助轉移到安全地帶。由于防范及時,措施有力,全鎮汛期無一例因地質災害而引發人員傷亡事件發生,確保了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及早防范。今年汛期新增地質災害隱患點10處,組織和督促落實全鎮各村對地質災害隱患點進行認真排查。累計隱患點共18處,對各隱患點落實了監測責任人,制作了警示標牌,定期巡查。同時加強鎮、村值班紀律,要求一旦發生地質災害險情要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
規范重建用地秩序四、落實災后重建用地。
堅持分散和集中相結合,按照規劃先行方案具體的要求。堅持原地重建與異地新建相結合,堅持方便群眾生產生活與節約用地相結合,尊重群眾意愿,因地制宜,充分考慮新農村建設和統籌城鄉發展需要,以組為單位,同時打破村組界限,做好農房重建規劃選址工作。
對規劃區內建房嚴格審查審批制度,嚴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審查報批非農業用地手續。對不經鎮政府批準擅自開工建設的不予辦理相關手續,并報請相關上級部門進行查處,經檢查清理無違章違規用地現象。針對災后重建以來用地審批比較放松,群眾用地審批意識淡化的實際情況,組織各村主任召開了專門的會議,對今后用地審批的程序、要求進行了培訓和強調,逐步規范全鎮用地秩序。
基本農農田保護條例范文6
關鍵詞:耕地資源;現狀;可持續利用
中圖分類號:F301.2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08)08-0057-02
人們生存要以食物為基礎,而生存所需最基本的食物又必須從耕地中獲取。耕地是具有肥力,能生長農作物的土地,它提供著人類生產生活所必須的原料。可以說,耕地是我們賴以生存的食物的“糧食”。然而,隨著近年來經濟建設的深入發展、城市化進程的加快、人口的高速增長以及農業兼營化和副業化等因素的影響,鶴崗市耕地面積逐年萎縮,耕地質量不斷下降,如不采取有效措施,保護耕地數量,提高耕地質量,實現耕地總量動態平衡,將直接危及社會的穩定和可持續發展。
一、鶴崗市耕地利用現狀及特點
(一)耕地利用現狀
2007年末全市耕地面積為432790.6公頃。占土地總面積的29.48%,其中水田面積約41 901.1公頃,占耕地面積的9.68%;旱地面積約387 768.6公頃,占耕地面積的89.6%;菜地面積3 210.9公頃,占耕地面積的0.72%。
(二)耕地利用的特點
近年來,隨著經濟、社會以及技術水平的不斷發展進步,鶴崗市耕地集約化利用水平也相應不斷提高。有關資料顯示,2007年鶴崗市耕地復種指數高達236%,全市農機總動力達7.51萬千瓦,機耕面積擴大為19 464.26hm2,占總耕地面積的89.53%,耕地保灌率達到98%以上。全市農機、農用物資使用量均有所增加。同時,復種指數的提高、耕作技術的改進和良種的推廣應用也大大地促進了耕地利用率的提高。
近年來,鶴崗市積極探索在市場經濟和我國加入WTO的新形勢下耕地可持續利用的新路子,充分發揮大都市近郊優勢,提出了“面向市場、依靠科技、調整結構、增收富民”的基本指導思想,在長期的實踐中探索出一條高效生態農業的發展路子,初步形成了優質糧油、優質蔬菜、特色藥果、特色花卉盆景、特色家禽家畜等優勢農業產業。通過耕地的多元化開發利用促進了全市農村經濟發展、農民增收和社會穩定,同時也為實現耕地資源的可持續利用創造了條件。
二、鶴崗市耕地利用過程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非農建設用地與耕地矛盾突出
近年來,隨著全市經濟的高速發展、農業內部結構的調整,農村居民點、工礦企業、交通、水利等非農建設用地規模的不斷擴大,特別是城市建設的需要,使該市耕地資源逐年遞減。據有關統計資料顯示,1996年鶴崗市耕地面積為442248.7公頃;2007年鶴崗市耕地面積為432 790.6公頃,11年間耕地面積總共減少了9 458.1公頃,減少的耕地多為高產穩產的優質良田。今后,隨著經濟的深入發展,城市化水平的不斷提高,鶴崗市耕地被“蠶食”的趨勢將進一步擴大。
(二)農田環境污染日趨嚴重
鄉鎮企業的興起,工業“三廢”大量排放及農藥、化肥的廣泛使用,大量有毒有害物質進入耕地生態系統,造成了耕地生態環境污染,農田普遍受到鈣、汞、鉻等的污染,土地質量和生產力逐年下降。再者,由于技術落后,鄉鎮企業布局不合理,資源浪費大,對土地的污染破壞也較嚴重;另外,廣大農村對土地重用輕養、掠奪經營,造成農業基礎薄弱。這些現象嚴重制約著本縣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的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三、耕地資源持續利用的基本原則
耕地資源是工農業生產中最為重要的生產資料,又是有限資源。只要珍惜耕地資源,對耕地資源進行合理的開發保護,才能保證高效節約,經濟合理和永續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耕地資源,提高耕地資源生產率。在利用國土資源上,要充分考慮土地的現狀、耕地資源的特點、耕地資源數量、耕地資源供需關系及影響耕地資源的有關條件,提高人們持續利用耕地資源的基本原則,以滿足人類社會發展和經濟日益增長的需要。
(一)總體布局與開發治理相結合
耕地資源利用總體規劃是耕地資源規劃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對耕地資源利用進行宏觀調控起指導作用。只有在土地利用規劃和社會長遠規劃指導下進行安排和部署,才能保證耕地資源利用的計劃性和目的性,才能使耕地資源的開發利用在統一規劃下,統籌兼顧、全面安排、揚長避短,因地制宜發揮各地區優勢。
(二)利用與保護相結合
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切實保護耕地,是我國必須長期堅持的一項基本國策。深入開展土地市場治理整頓,大力盤活存量土地,轉變土地利用方式,推進土地集約利用,是解決土地供求矛盾的有效途徑。只有在利用的同時加以保護,才能使耕地資源的質量越來越高,反之,則逐漸衰竭,甚至使耕地資源上的一些資源消失或滅絕。在對耕地資源開發過程中,一定要處理好開發與保護的關系,使二者有機結合起來。
(三)統籌兼顧相結合
由于耕地資源具有多種功能的用途,又是國家的寶貴財富,人們對耕地資源的生物資源有多方面的要求。因此,在耕地資源利用上,要統籌兼顧,合理安排,以滿足各個方面對土地的需要,并協調相互之間的關系。
(四)耕地資源節約利用與集約經營相結合
耕地資源的利用問題,既要“開源”,也要“節流”,節約用地是解決人多地少矛盾的重要途徑,也是控制耕地資源減少的重要手段。
四、耕地持續利用保護對策
(一)建立和完善基本農田保護制度,保護耕地資源
農業是國民經濟的基礎,耕地則是基礎的基礎,建立和完善基本農田保護制度,全面保護耕地,是保證區域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的必要條件。保護了耕地,就使農業特別是糧食生產穩定發展,就為各項經濟建設提供了堅實基礎。依法加強耕地管理,確?;巨r田的穩定。建立健全基本農田保護制度,加強基本農田日常動態管護和系統信息化管理工作,保護珍貴的耕地資源。鶴崗市制定了對鄉(鎮)耕地保護責任目標的考核辦法,層層落實耕地保護特別是基本農田保護的責任,確保了基本農田保護區面積不減少。
(二)嚴格控制非農用地占用耕地,確保耕地總量動態平衡
與前幾年相比,鶴崗市非農建設用地所占耕地面積略有下降,但是耕地面積仍在減少,而且非農建設用地多為城鎮近郊的較好質量的耕地。因此,今后應進一步加強非農建設用地占用耕地的管理,力求不占或少占耕地。如果必須占用耕地時,應通過開發耕地后備資源和土地復墾措施加以補償,做到“占一補一”,嚴禁“以質抵量”或“以量抵質”,確保耕地占補平衡,嚴格執行耕地總量動態平衡的原則。
(三)做好耕地的開發、整理和復墾工作
土地開發和整理是耕地增加的主要來源,2003年鶴崗市通過土地開發所占新增耕地的比重達到62%。今后要把重點放到對區域內耕地總面積2/3的中低產田進行整理。通過中心村建設、退宅還耕、渠道整理特別是對田間水利設施的建設和改進,提高了土地利用率,特別是提高現有耕地的產量。通過對耕地后備資源的開發利用和內部挖掘,既能增加耕地數量,又能減輕非農建設用地和農業結構調整對耕地資源壓力,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耕地緊缺的矛盾。
(四)保證耕地質量不再下降,加速中低產田的改造
全市耕地中低產田約占耕地面積的56.1%,嚴重制約著耕地資源的持續利用。今后要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等相關法律規定,保護優產高質耕地,加強以農田水利為重點的農田基本建設,改善農田小氣候,增強抗御自然災害的能力。在山區重點抓好梯田休整、山坡地改造、小流域治理、培肥地力等;平原區重點抓好合理深耕、平整土地,增施有機肥、改良土壤;低洼鹽堿地區要平整土地、蓄水壓堿、修臺田條田。合理深耕,發展立體種植,提高土地利用率,增加物質、科技投入,發展設施農業,提高單位面積產量,是實現耕地資源持續利用的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