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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銀行和商業銀行的區別范文1
1、地位不同
農村商業銀行都是由原來的農信社改組而來的,而農信社是由轄內農民、農村工商戶、企業法人和其它經濟組織共同入股組成的股份制的地方性金融機構,不一定是國有銀行,但是農業銀行是中央管理的大型國有銀行。
2、服務主要對象不同
國有銀行和商業銀行的區別范文2
一、發展民營銀行的目標取向
關于發展民營銀行的目的,主要的觀點有兩個:一是支持民營說;二是深化金融改革說。那些積極呼吁開放民營銀行的人大多將前者放在首位,即認為當前為國家作出重要貢獻的中小民營企業沒有得到國有銀行的充分支持,因此要求盡快新設一些民營銀行來解決中小民營企業貸款難的問題。我們認為這種觀點值得商榷。
第一,中小民營企業貸款難的現象只是說明民營企業的貸款愿望大于銀行對其資金的供給愿望,但不能說明銀行沒有滿足民營企業的有效貸款需求。這里的有效貸款需求是指符合銀行貸款條件的貸款需求。銀行是經營貨幣資金的特殊行業,必須以控制風險為前提,只有那些有發展潛質、經營管理良好、有擔保、能給銀行產生效益的企業才能為銀行所接受。企業的貸款愿望沒有得到滿足并沒有什么不正常,不能因此就認為銀行金融服務的效率很低,相反,恰恰是銀行業的自我約束能力逐步增強的反映。貸款難的根本原因還在于信用問題,增大了銀行貸款營銷的難度。從某種意義上說,銀行貸款難和企業貸款難應該是一對合理的矛盾。近年來國有銀行經營不斷改善,盈利逐年增加,不良貸款的存量和占比已連續幾年保持雙下降,這說明目前銀行的貸款政策基本上是合理的。
第二,民營銀行不可能超越基本的貸款原則而專門為中小民營企業服務。事實上目前國有銀行在對中小民營企業的貸款政策上并沒有任何歧視政策,對中小民營企業支持不夠,主要還是從經營風險控制方面考慮的結果。現有的一些帶有民營特征的股份制銀行(如民生銀行、招商銀行等)也沒有顯示出對民營企業貸款有什么特別的偏好。最近人民銀行杭州中心支行應宜遜對杭州市10家股份制商業銀行的調查表明,股份制商業銀行對個體工商戶貸款甚少,有半數銀行未對個體工商戶發放貸款。而且小額貸款比重很低,10家銀行中單戶貸款50萬元以下的小額貸款比重有5家銀行低于建設銀行的0.2%。股份制商業銀行難以很好地適應中小企業這一客戶群,其中大多數銀行甚至比四大國有銀行更傾向大客戶。將來新型的具有良好經營機制的股份制民營銀行,從風險控制和利潤最大化出發,未必會支持民營中小企業。
第三,中小民營企業服務離不開普及城鄉的服務網點,民營銀行這方面顯然無法與現有國有商業銀行的分支體系優勢相提并論。在對中小民營企業服務方面,看不出民營銀行有什么特別的優勢。如果按一些人的觀點,民營銀行是定位為一些社區小銀行,那么它也只能在社區范圍從事金融服務,要想真正解決中小民營企業貸款難的問題,民營銀行就得遍布城鄉,果真如此,就很有可能又走上了改革初期發展城市信用社的老路。
因此,民營銀行解決不了中小企業貸款難的問題,將發展民營銀行的立腳點放在支持民營企業顯然是一個錯誤,它既不現實又不,會使我們在民營銀行及金融改革的路徑選擇上產生錯誤的判斷,付出更多的改革成本。我們認為,必須將發展民營銀行的問題放在整個金融改革框架中統籌規劃,其目標取向應主要是借助民營銀行的發展,在產權制度上觸動國有銀行的神經,促進國有銀行加快改革步伐,帶動整個金融體系的改革。
二、發展民營銀行的路徑選擇
(一)增量發展模式
當前金融改革要解決的問題很多,既有宏觀問題,也有微觀問題,但首當其沖的應是國有商業銀行的巨額不良資產問題。對此,很多人提出一個辦法,即可以照走我國企業增量改革的成功道路,在對國有企業動大手術之前,在外圍開放民營企業,結果國民中民營經濟的比重迅速超過國有部門,逐步稀釋國有企業的包袱,使國有部門最終的產權改革變得較為容易,最終實現國有部門的改革目標。從理論上講,增量發展民營銀行的模式,可以促進銀行業的競爭,督促國有銀行改善管理,進而推動國有銀行的產權改革。但是應該做什么并不等于能做什么。在當前我國還沒有建立存款保險制度,對金融機構的市場退出機制存在嚴重缺陷的情況下,照搬企業改革的模式增量發展民營銀行,以此推進國有銀行改革缺乏現實可行性。
第一,增量發展民營銀行并不能帶來真正競爭的市場環境。對于一般企業來說,改革中的增量部分即民營經濟是一種可以自我調節的有機整體,發展過程中可以優勝劣汰,適者生存。生存下來的民營企業都是極富生命力的,因此民營經濟才顯得生機勃勃,才會在競爭中占據優勢,從而帶動國有企業改革。而銀行業則不同,我國目前銀行是進難退更難,金融機構的退出機制十分不暢,退出就意味著巨大的金融風險。沒有優勝劣汰的退出機制,發展再多的民營銀行,金融市場仍然是一個只進不出的市場,不可能是一個充分競爭的市場。我國現在已經有一些帶有民營色彩的股份制商業銀行,它們在成立之初可以說沒有任何負擔,但經過這些年的發展,資產質量雖仍好于四大國有銀行,但與國際標準比起來,差距已經開始顯現,并有逐步拉大的趨勢。如果說入世之后,面對外資銀行的沖擊,國有銀行的狀況令人擔憂,實際上股份制銀行的狀況也令人擔憂。如果根本的問題不解決,盲目增量發展民營銀行,其態勢同樣不容樂觀。
第二,增量發展民營銀行并不能減輕國有銀行的包袱。對于一般國有企業來說,改革主要的障礙是人員負擔,由于龐雜的人員和由此帶來的住房、工資、福利等一系列問題,使國有企業無法與民營企業站在同一個起跑線上,因此在外圍發展民營企業,不僅增加了就業機會,而且隨著非國有經濟的迅速發展,國有企業中的職工會主動離開,于是減輕了國有企業的改革壓力。而銀行業改革主要的障礙是沉重的不良資產包袱,它不會因為民營銀行的發展而減少。相反,增量發展模式中,處于競爭劣勢的國有銀行將首先受到沖擊,競爭的加劇將會使國有銀行盈利能力減弱,不良資產狀況更趨惡化。
第三,增量發展民營銀行將使整體金融風險明顯加大。對于一般企業來說,經營風險僅限于企業自身,最糟糕的情況也就是破產倒閉,因此風險涉及面小。而銀行的風險則不在銀行本身,而在于給廣大存款人帶來的風險。銀行如果經營管理不善,導致支付問題,將直接的穩定。那些希望盡快發展民營銀行的人只看到民營銀行促進競爭的一面,卻沒有認真分析這種競爭會不會過度。我們雖不能斷定目前銀行業的競爭是否過度,但至少現在的競爭已經很激烈。試想將來又有大批中小民營銀行介入進來,競爭的結果將是你死我活,如果是一般企業,死一批,再發展一批,倒是有利于市場的優勝劣汰,保持生命盾眾但對目前我國的銀行業來說,完全的市場競爭法則,是行不通的。一家銀行倒閉,有可能引發整個銀行業的信譽風險和金融危機。
(二)存量改造模式
有些學者很早就提出,民營銀行不需要新設銀行,可以通過改造現有銀行機構的辦法來實現,這樣既解決了國有銀行不良資產的,也為民營資本進入銀行業提供了一條便利的通道。但這一觀點很快就受到一些人的質疑。比較典型的看法有兩種,一種是認為存量改造的方式是害怕風險而裹足不前(徐滇慶,2002),認為這是對發展民營銀行的一種否定。他們承認,由于我國在存款保險制度、法規建設及銀行監管體制上還存在諸多不足,開放民營銀行存在較大的風險,但可以通過創新去創造條件,而開展民營銀行的試點則是金融創新的一個動力,可以通過試點來摸索開放民營銀行的經驗。第二種是認為這種“存量改造”式的延續的是一種“搭配銷售”的策略(尹龍,2002),這種策略對于劣質產品生產者是一種占優策略,但對于優質產品生產者和消費者不公平,只不過是強制消費者以更高的價格滿足其效用。而產權的“搭配銷售”則可能使總體效用銳減為零。這種觀點對存量改造的可行性提出異議。
對于第一種看法,我們認為,第一,采用存量改造的辦法確實是為了避免可能出現大的金融風險。從世界許多發展家的情況看,開放民營銀行的風險是很高的。比如,智利、墨西哥等拉美國家,捷克、俄羅斯以及一些前蘇聯國家,在沒有相應的、和配套體系的情況下開放民營金融或實行金融自由化,都造成了嚴重的金融混亂。從我國情況看,上個世紀90年代初盲目發展城市信用社、信托投資公司,結果造成這些機構短期行為嚴重,經營管理混亂,最后只好進行撤銷、關閉、兼并和重組,國家和地方政府為此付出了巨大代價。因此金融改革必須要有一個底線,即在控制風險的前提下改革,這才是我國漸進式改革道路成功的精髓所在。但是重視風險防范并不是說銀行業改革不能搞民營化,那種認為只有進行開放民營銀行的試點才是向前推進,而存量改造的方法就是裹足不前的觀點則更不可取。我國對一般國有的股份制改造也是一種存量改造和民營化的改造,誰會認為這種改造使改革停滯不前。第二,試點的核心就是“試錯”。就一般“試點”而言,如果試錯了,后果只是對試點本身產生,問題不是太大,大不了撤銷或重來。但對于民營銀行改革的試點,好比人的心臟,不能有片刻的故障,出了問題可能對整個造成重大影響。
對于第二種看法,我們認為,以存量改造的方式引入民營資本,改造國有銀行,解決國有銀行一部分不良資產問題,的確有一點“搭配銷售”之嫌。但是應該看到,“搭配銷售”不一定就不。它之所以能夠成為一種銷售手段,本身就有它的合理性。從某種意義上說,搭配銷售是一種適應市場變化的價格調整,一個商家能否采用搭配銷售最終取決于市場供求,只要是市場接受的,不是行政干預的,就應該是合理的。因此,引入民營資本改造國有銀行的關鍵還是要看市場供求,有沒有民營資本愿意進來,有沒有符合民營資本投向的國有銀行。從表面上看,國有銀行存在不良資產包袱,誰都不愿意接。但看看我國一般國有企業改革攻堅的成功經驗,我們發現,同樣有大量的包袱,但經過幾年的努力,大部分國有企業都成功地實現了轉制,相當部分中小國有企業通過轉讓實現了民營化,成為民營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我國資本市場上,一些退市的虧損上市公司利用“殼資源”的優勢最終完成重組上市,順利實現扭虧為盈,這些都是存量改造的成功例子,很值得銀行業改革借鑒。
綜上所述,完全有理由相信,將發展民營銀行與國有銀行的產權結合起來是一個好的選擇,銀行業的牌照或股權,仍然是一個特殊資源,只要方法得當,民營資本是非常愿意進入銀行業的。
三、存量改造發展民營銀行的方式
我們認為對國有銀行的存量改造,可以借鑒國有企業民營化的經驗,對中小國有銀行和大型國有銀行在改造方法上各有側重。
國有銀行和商業銀行的區別范文3
民營銀行在職能上的優勢是國有銀行所不具有的,它可以更加快速便捷地為中小民營企業甚至是個人提供貸款服務。使得民營企業得到更好的發展同時也使得民營銀行自身在銀行業更具有競爭力。在銀行的功能上民營銀行填補了國有銀行的空白點,它可以設立在縣、鄉一級,這樣在地域上可以說覆蓋性更為廣泛。而在這類地區往往很少有國有銀行,也可以說是一項便民利民的措施。隨著我國加入WTO,外資銀行的大量涌入,現有的銀行體系不足以抵抗。而民營銀行有著其自身的優點如:市場靈活性、自主性和私營性等特點,即可以自主根據市場情況調整和制定策略,最大限度的不受政府行政干預從而有效地輔助現有的銀行體系一起抵抗外資銀行的競爭。中國改革開放最成功的經驗就是在國有經濟之外有效的大力發展非公有制經濟,筆者相信將這一經驗運用到金融領域也是同樣適用的,并且可以做到避免出現中國金融業企業非國有即外資的尷尬局面,做到對外開放與對內開放并重。
二、民營銀行設立的困境分析
我國民營銀行的物質基礎是有的,在今天的中國民間資本中不容小視,所以在一些壟斷行業上,民間資本是有一定的實力和能力與之相競爭。而現代化的市場經濟,也需要更多不同成分的資本的加入。目前,民營銀行的設立的最大困境是現階段我國并沒有專門的法律對其進行規范和監督。但這并不等于放松對民營銀行的法律規范和法律監督,而是需要我們更加謹慎和嚴格地對其進行法律規范和法律監督。
(一)準入標準的困境銀行業因其自身具有高風險性、指標性、效益依賴性、高負債營業性以及明顯的社會性和公共性的特點,所以為了使其能夠長久的經營,對其實行嚴格的準入政策不僅是對民營銀行負責也是對公眾安全的重要保障。第一,對民營銀行準入門檻的設定。首先,不應對民營銀行設定的注冊資本過低,而應當比照《商業銀行法》對商業銀行的設定,但相對的可以適當降低。這主要是考慮到各個地方經濟水平發展不均衡。如果對注冊資本設定過低,就會使得一些不具備競爭能力的民營資本進入銀行業,從而增加對公眾的不安全性。反之如果對注冊資本設定的過高,又會在很大程度上限制市場競爭,從而不能起到建立民營銀行對銀行業的積極作用。第二,對民營銀行發起人經營能力的考察。民營銀行有其自身的私營性和資本的私有性,并且我國民營企業對聘用職業經理人或者職業金融師并不多見,這就要求我們的民營銀行的負責人要有較高的金融知識和經營能力,并對其高層的管理人員也要進行嚴格的準入資格審查,防止一些不具備從業資格和有劣跡的人員進入,從而增加銀行風險,造成不良后果。
(二)退出機制監管的困境在市場競爭中,優勝劣汰一直都是企業生存的法則。我們不僅要為民營銀行制定其準入的監管,更要為其有一個良好的退出機制,從保障其他權利人的利益入手,從而才能更好地穩定社會安定。對此我們不光要適用《公司法》中關于公司的破產機制,更要發揮政府的功能,任何一個機構都沒有比政府具有更高的信任度,政府可以利用其管理優勢對其進行重組等,使其穩著陸。對于此時的民營銀行制定的退出機制一定要遵循兩個原則,即一是維護社會穩定,避免金融機構的市場退出引發系統性風險;二是最大限度地降低處置成本,也就是說以成本最小化為處置目標。從以上兩個原則出發,金融機構風險處置就有了兩個途徑:一是市場處置,即關閉、破產或被動并購;二是通過強力組織撮合,即政府參與金融風險化解。
三、民營銀行的立法建議
國有銀行和商業銀行的區別范文4
一、國際評級方法簡介
(一)國際商業性評級準則
國際評級公司采用的信用評級準則一般是在美國金融機構統一評級制度(UniformFinancialInstitutionsRatingSystem)的基礎上形成的。這套評級制度包括五個基本項目:資本充足率(CapitalAdequacy)、資產質量(AssetsQuality)、管理水平(Management)、盈利能力(Earmngs)、流動性(Liquidity)。其英文單詞的第一個字母組合在一起就是“CAMEL”,正好與“駱駝”的英文單詞相同,因此該評級方法被簡稱為“駱駝評級法”。因為標普、穆迪等公司進行的是國際評級,因此在評級項目中又外加了“政府支持”一項。
(二)標普評級的標示方法
標準普爾的幾大類評級中,從AAA、AA、A到BBB、BB、B再到C、R、SD依次降低,分別代表企業償還債務能力由強到弱的過程,“+”號或“-”號用來區別在同一等級內更詳細的信用狀況,“+”號表示在同一等級內較優,“—”號表示在同一等級內較差。其中最高等級AAA,目前在全球尚沒有金融機構獲得,但是花旗、匯豐等國際金融機構曾獲得過AA、A這樣的良好評價。BBB級是投資級,在此級別以下國際投資者將不再投資。評級后有時加的后綴“Pi”表示該評級是利用已公開的財務資料或其他公開信息作為分析的依據,即標準普爾并未與該機構管理層進行深入討論或全面考慮其重要的非公開資料,所以這類評級所依據的資料不及末標有“Pi”的評級全面。
(三)穆迪評級的標示方法
穆迪對金融機構的評級分為信用評級和財務評級兩大類。其中信用評級分為A到E的五大類,表示償債能力逐漸減弱,每個等級又以“a”的個數和“1,2,3”來區別更細致的差異,在大的級別相同的情況下,a舶個數越多。評級就越高;從1到3的級別是逐漸降低的。例如Aaa的等級要高于Aa,而Aa1的等級又要高于Aa2.穆迪中最高評級是“Aaa”,具有投資價值的是“Baa3(含)”(相當于標普的BBB-級)以上的評級,一般的國際投資者在C級以下將不再投資。例如,穆迪對荷蘭銀行的評級為Aaa級,花旗、匯豐同為Aa級。
在財務實力評級上,穆迪使用字母A-E來區分銀行內在健康安全等因素的判斷,不包括外在信用風險及信用支持的因素,A為最高級別,“+”和“-”表示同一級別中的微弱差別。
(四)惠譽的評級方法
惠譽國際對信用評級的標示方法與標普的標示方法幾乎完全相同。
二、國際評級機構對中國銀行業的評級結果
(一)標普對中國銀行業評級的結果
標普評級涵蓋了不同的比較基準,包括市場地位、資產質量。融資與資金流動性。資本率、盈利和政府支持等六項。其中,中國銀行以(BB+)級居首,廣東發展銀行則以CCCpi級居于最末。工商銀行得到的評級為(BB+)級。盡管獲評銀行均擁有財務狀況、市場地位和政府支持的相對優勢,但是,不同銀行在不同的比較內容中所處位置卻有明顯差異。
總體看,華夏銀行和廣發銀行的市場地位“較弱”;農業銀行、廣發銀行和工商銀行的信用風險“相當高”;光大銀行、招商銀行、廣發銀行、華夏銀行、民生銀行。浦發銀行和深圳發展銀行的融資與資金流動性表現“一般”;農業銀行、廣發銀行和工商銀行的資本率“相當弱”;農業銀行、建設銀行和光大銀行的盈利能力“相當弱”。
以總資產、貸款和存款所占份額衡量,相對市場地位的排序為:“相當強”的銀行——農行、中行、建行。工行:“強”的銀行——交行:“一般”的銀行——光大。招行、民生、浦發、深發展:“較弱”的銀行——華夏、廣發。
在資產質量方面,整體信用風險“一般”的銀行——招行、華夏、民生、浦發、深發展;信用風險“高”的銀行——中行、交行、建行、光大;信用風險“相當高”的銀行——農行、廣發、工行。
融資與資金流動性表現“相當強”的銀行是——中行、建行,工行表現“強”的是——農行。交行;表現“一般”的是——光大、招行、廣發、華夏、民生、浦發和深發展。
從資本構成和對撥備不足預作的調整來衡量,資本率表現“一般”銀行是——招行、華夏、民生、浦發、深發展;資本率“弱”的是——中行、交行、建行、光大;資本率“相當弱”的是——農行、廣發、工行。
從資產回報率、撥備前資產回報率和盈利的可持續性反映,盈利能力“一般”的銀行是——招行、華夏、民生、浦發;盈利能力“弱”的是——工行、中行、交行、深發展;盈利能力“相當弱”的是——農行、建行、光大。
而就政府對銀行給予支持的能力和意愿、所有權結構而言,政府支持力度“相當強”的是政策性銀行,政府支持“強”的是——農行、中行、建行、工行,政府支持“較弱”的是——交行、光大、招行、廣發、華夏、民生、浦發和深發展。
標普認為對中國銀行業給出較低評級的最終依據是:貸款不良率高,撥備不足;盈利能力弱;資本金不足。
(二)穆迪對中國銀行業的評級
2003年穆迪提高了四大國有銀行的評級。據悉,四家國有銀行的信用級別都為A2級。在財務級別中,中行最高為D-工行和建行同為E+,農行最低為E.而在此之前,穆迪給四家國有銀行的信用級別都為Baa1.招行和浦發的信用級別同為8a1,財務級別為D;中信的信用級別為Baa3,財務級別為D-;深圳發展銀行的信用級別為Ba3,財務級別為D-;交通銀行的信用級別為Baa2,財務級別為D+.穆迪對中國金融機構的評級展望均為“穩定”,穆迪認為“將銀行外幣存款評級的上限由Baal調升至A2,而反映這些銀行獨立信用質量的財務實力評級(從D-至E)則保持不變。這些銀行的評級走勢與評級一致,反映了政府的支持,無論這種支持是因為政府的所有者地位、銀行重要的政策角色還是銀行的規模?!?/p>
(三)惠譽對中國銀行業的評級
惠譽與中誠信國際也曾做過對中國銀行業的評級(其形式是非正式的評級報告)。根據以人民幣債務為基礎的評級方式,惠譽對中國四大國有銀行的評級都為AAA級。但如果以根據外匯債務為基礎的國際評級,惠譽對中國銀行業的評級都低于中國評級(A-),其中四大國有銀行的評級均在投資級(BBB-)以上。
三、中國銀行業獲得國際評級的分析
(一)銀行業信用等級主要受國家評級限制
標普、穆迪和惠譽這三大信用評級機構都對中國銀行業進行了主動性評級。評級結果之間的差異除了與各評級機構的評級體系和對中國銀行業的判斷相關之外,還有一個主要原因就是這幾大評級機構對中國評級的差異。國際評級的一個重要原則就是以國家等級為一國國內務經濟主體的的等級上限。標普、穆迪、惠譽對中國的評級分別是BBB,A2,A-,其中標普較其他兩家更為保守。由于金融機構得到的評級不可能高于評級,所以標普對中國的較低評級也使得該機構對中國銀行業的評級相對保守。
(二)標普、穆迪的評級均涉及了中國銀行業的核心問題
標普,穆迪等國際評級公司對中國銀行業的評級結果有一定的差異,相對而言,標普顯得更為保守。以工商銀行為例,標普和穆迪的評級分別為BB+和A2級,相差了兩個等級。但兩家評級結果(尤其是標普的)均為國際投資者風險參考的重要依據,兩個不完全相同的評級結果卻也反映了中國銀行業存在的相同問題。
1.國有商業銀行的評級普遍高于股份制商業銀行。在兩家機構的評級結果中,四大國有銀行幾乎均是第一梯隊,其中又以中國銀行的評級最好,這主要是因為國有銀行有國家信用作擔保。相比之下,股份制銀行由于主要依靠自身力量來籌集資金,評級相對就要低一些。而交通銀行、招商銀行和浦發銀行的評級要略高于其它股份制銀行,因其融資渠道趨于多元化。
2.中國銀行業面臨三方面挑戰。雖然監管機構和銀行自身都希望努力改變現狀,提高行業整體水平,但中國的銀行體系在短期內還無法擺脫資產質量差、盈利水平低和資本充足率不足的困擾。未來的中國銀行體系將面臨著來自幾方面的嚴峻挑戰:一是整個運營過程中,風險管理的效率是高是低,二是整個放貸總量迅速提升的潛在風險,三是貸款的質量問題。如果沒有一套高度透明且行之有效的法律法規、強健的銀行監管機制以及高效的公司治理體系,中國將難以避免改革中的銀行體系風險所帶來的威脅。
(三)標普。穆迪評級對中國銀行業的影響
標普、穆迪等評級機構對中國銀行業的評級將產生以下幾方面的影響。
1.商業性評級將成為國內監管部門對銀行評級的參照。我國銀行監管部門一直都在尋求和建立一套有效的銀行經營狀況考評體系,據監管部門有關人士表示,這套體系有可能參照美、日等國流行的“駱駝評級法”,并有可能率先推出針對股份制商業銀行的監管評價體系。但國內監管部門的評級方法與標普、穆迪等評級機構應用的國際商業評級法最大的不同在于,國際評級將受評國的資信及所有制看作很重要的評級內容,但國內的金融監管當局不需要對這兩項進行評價。
對于將正式授予評級的公司,標準普爾都要派員與申請評級公司的管理層及政府官員進行會談。在這些會談中,評級公司收集進行信用評級所需的公共和獨有信息,并了解公司的經營戰略及政府的政策。分析員依據這些信息為評級委員會準備一份報告,由評級委員會來確定評級。這些商業性的評級行為,也有可能作為銀監會對銀行的考評要素之一。即使我國有了自己的銀行評價體系,仍需要利用商業性評級機構的評級結果,指導金融機構的投資和經營活動。在市場比較成熟的國家,監管部門一般也是這么做的。一旦銀行商業性評級不夠監管部門規定的等級,將有可能被要求更高的資本充足率、更完善的信息披露系統,以及更高的市場準入門檻。
國有銀行和商業銀行的區別范文5
關鍵詞:商業銀行;所有制;運營績效
中圖分類號:F830.33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3-9031(2010)01-0024-04
根據中國銀監會的劃分標準,我國主要的商業銀行包括國有商業銀行和股份制商業銀行兩大類。其中,國有商業銀行指的是國家獨自或國家控股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指非國有控股商業銀行。因為不同的所有制結構,導致銀行的經營目標、運營機制存在很大的差別,如國有商業銀行承擔宏觀調控的職能,常常和普通商業銀行的利潤最大化目標相悖,最終這種股權所有結構方面的差別會影響到商業銀行的運營績效。本文通過實證比較研究股權結構不同對商業銀行績效的影響。
一、我國商業銀行的所有制結構分析
我國兩類商業銀行的主要區別在于所有制結構不相同,且伴隨著商業銀行股份制改革的進程,這一區別表現為商業銀行股東性質的差異。以10家商業銀行的股權數據為樣本進行分析,結果見圖1。
圖1顯示,工商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和農業銀行4家國有商業銀行的股權絕大部分由國務院通過下屬的匯金公司及財政部控制,沒有或僅有少量的無限售條件的股權,性質上屬于國有范疇。例如,工商銀行70.7%的股份由國家控制,無限售條件的股份僅占4.2%。另一方面,招商銀行、民生銀行等6家股份制商業銀行的股權雖然部分由國有企業掌握,會受到政府的間接影響,但由于有大部分無限售條件的股權,且股權分布較分散,因此其所有制結構接近私有化。比如,招商銀行有67.37%的無限售條件股,32.63%的股份由十多家國有企業控制,國家持股為零。
所有制結構的不同使得兩類商業銀行在經營活動中采取不同的方法:國有商業銀行的決策更多的表現出國家的意志,會根據政策的需要調整經營策略;而股份制商業銀行則依照董事會的決策行動,以利潤最大化為目標。因此,其結果必然表現為不同的運營績效。本文商業銀行的運營績效是指商業銀行的經營活動所產生的全部結果,包括銀行規模的擴大、盈利能力的提高和銀行對社會的貢獻力(簡稱社會效益)。通過對運營績效設置指標并進行評估,我們可以清楚地比較國有制與股份制在商業銀行的發展所起的作用。
二、我國商業銀行運營績效的實證比較
筆者認為,可以將商業銀行的運營績效分解為競爭力、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三部分進行評價。已有學者對商業銀行的競爭力和經濟效益進行過分析,但目前為止尚沒有對商業銀行整體運營績效的評價研究,而且對社會效益的研究目前也只處于定性分析的階段。本文將從商業銀行的競爭力、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三方面構建相應的指標體系進行定量分析,進而形成對運營績效的綜合評價指標體系,并以此評估兩類商業銀行的運營績效,比較國有制與股份制對商業銀行績效的影響。
(一)運營效益的指標體系
本文從競爭力、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三個方面考察商業銀行的運營績效。具體來說,商業銀行的競爭力是指銀行在金融市場角逐中所體現出的綜合能力,是銀行運營的基礎;經濟效益是指商業銀行自身財富的增長,是銀行經營活動產生的內部效益;社會效益則是指商業銀行的經營活動為社會的持續發展所作的貢獻。銀行的競爭力越強,其所產生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也越大;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效率與公平并重。
在這樣的前提下,本文認為可以將運營績效、競爭力、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4個變量的關系概括為:運營績效=競爭力×(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即評估商業銀行運營績效的總公式,以下分別設置這三方面的計量指標。
1.商業銀行的競爭力。對商業銀行競爭力的評價可以從資產、設施等資源條件入手,這里選擇的指標包括:一是資產規模。資產規模是銀行的資本總額與中國銀行業金融機構總資產的比率,即資本總額/銀行業金融機構總資產,是用來考察商業銀行競爭力的重要數據。資產規模越大,銀行的實力和信譽才越有保證。銀行間經常發生的收購、重組案例就是商業銀行為提升其資產規模進而提高競爭力的鮮明例證。二是機構分布水平。機構分布水平是銀行的分支機構數與我國縣級行政區數的比率,即分支機構數/縣級行政區數。分支機構的分布情況關系到商業銀行開展業務的難易程度,機構分布廣泛可以成為銀行經營的一個有利條件,這一點對于我國這樣一個地域廣、儲蓄率高的國家來說顯得更為重要。三是資本充足率。資本充足率是指資本總額與加權風險資產總額的比例,是保證商業銀行正常運營和發展所必需的資本比率。各國金融管理當局一般都有對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的管制,目的是監測銀行抵御風險的能力,保證銀行可以化解和吸收一定量的風險。根據《巴塞爾協議》的規定,資本充足率目標標準比率為8%。[1]由此建立的衡量商業銀行競爭力的公式為:競爭力=(資產規模+機構分布水平+資本充足率)/3。
2.商業銀行的經濟效益。對商業銀行經濟效益的評價主要是從銀行經營的利潤方面考慮,本文只選取兩個指標:一是資本金利潤率。資本金利潤率是利潤總額占資本總額的百分比,是反映投資者投入企業資本金的獲利能力的指標。資本金利潤率越高,說明銀行使用資本創造的利潤越多,資本的利用效率越高。二是凈資產收益率。凈資產收益率又稱股東權益收益率,是凈利潤與所有者權益的比率。凈資產收益率是衡量銀行運用自由資本效率的指標,其值越高,說明給股東帶來的收益越大。這里采用全面攤薄凈資產收益率以衡量銀行在固定時點的效率。商業銀行經濟效益的計算公式就是:經濟效益=(資本金利潤率+凈資產收益率)/2。
3.商業銀行的社會效益。衡量商業銀行的社會效益,可以從銀行對社會的經濟貢獻、創造就業能力和員工的福利水平三個方面設立指標:一是人均繳稅水平。人均繳稅水平是銀行上繳的所得稅額與銀行員工人數的比率,用來衡量銀行中勞動者對社會做出經濟貢獻的能力。銀行的人均繳稅水平越高,勞動者在該銀行中為社會做出的經濟貢獻就越大。二是就業水平。就業水平是銀行的員工人數與分支機構數的比率,用來衡量銀行為社會創造就業的能力。就業水平越高,銀行的發展所提供的就業機會越多,吸收勞動力的能力越強。三是平均福利水平。平均福利水平是銀行對員工的支付總額與員工人數的比率。平均福利水平用來衡量銀行中的勞動者獲得的平均收益,其值越高,說明勞動者的勞動獲得的回報越大,銀行對員工的關注程度越高。三項指標的平均數就是商業銀行的社會效益:社會效益=(人均繳稅水平+就業水平+平均福利水平)/3。
(二)運營績效的實證比較分析
建立以上指標體系后,我們對兩類商業銀行實際的運營績效進行比較,評價采取不同所有制結構對商業銀行所造成的結果。
1.原始數據。本文采用我國10家商業銀行2003至2008年6年的年度報告數據為樣本進行研究,其中包括國有商業銀行4家:中國工商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中國農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6家:招商銀行、民生銀行、光大銀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華夏銀行、興業銀行(見表1)。由于數據較多,僅列出對數據進行算術平均后的結果。
為防止銀行在特殊年份出現極端值而影響最終比較結果,本文對各銀行6年的平均指標進行比較。根據指標計算公式及表1的數據,得到各商業銀行2003-2008年6年間競爭力、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及運營績效的平均水平(見表2)。
2.競爭力分析。以6年數據平均值計算,國有商業銀行的競爭力明顯高于股份制商業銀行。在國有商業銀行中,競爭力最弱的農業銀行指標水平為8.63,比股份制商業銀行中最強的招商銀行4.20的水平高出一倍多(見表2)。國有商業銀行在競爭中處于優勢,主要是由于國家在資本規模和機構設置方面給予的有力支持。[2]
3.經濟效益分析。除建設銀行外,國有商業銀行的經濟效益均低于股份制商業銀行的水平;國有銀行經濟效益的平均水平為6.32,小于股份制商業銀行8.62的平均水平; 在4大國有商業銀行中,國家持股比例最小的建設銀行超過了股份制銀行的平均水平(見表2)。另外,工商銀行和中國銀行分別于2005年和2004年完成了股份制改革,可以通過分別計算兩家銀行6年的經濟效益指數以判斷股份制改革對銀行經濟效益的影響(見表3)。[3][4]
由表3可以看出,與股份制改革的完成時間相對應,工商銀行的經濟效益在2004-2005年間有大幅度提升,中國銀行的經濟效益則在2003-2004年間產生了飛躍。
4.社會效益分析。6年間股份制商業銀行比國有商業銀行創造了更大的社會效益,在對社會的經濟貢獻方面、創造就業的能力方面和員工福利水平方面,股份制商業銀行都具有明顯優勢。
5.運營績效分析。根據6年的表現判斷,除農業銀行外,國有商業銀行的運營績效均明顯高于股份制商業銀行(見表2)。[5]
三、結論與建議
通過設計指標并對國有商業銀行與股份制商業銀行的實證比較,可以得出以下結論。第一,與股份制商業銀行相比,國有商業銀行在競爭力方面具有明顯優勢,其資金實力與機構規模均大大超越股份制銀行的水平;第二,股份制商業銀行經濟效益的總體水平高于國有商業銀行,這表明在中國目前的商業銀行體系中,股份制對銀行自身的發展起到了更有力的作用;第三,國有商業銀行的股份制改革帶來了銀行經濟效益的大幅度提高,同樣表明了股份制對銀行經濟效益提高產生了推動作用;第四,股份制商業銀行的社會效益明顯高于國有商業銀行,在促進社會持續發展的方面比國有銀行發揮了更大作用;第五,國有商業銀行運營績效的總體水平高于股份制商業銀行,這主要是由于國有商業銀行在競爭力方面具有極大的優勢,使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產生了更強的規模經濟。
綜合以上的分析和結論,筆者認為:一方面,國有商業銀行的股份制改革迎合了全球范圍內銀行間強強聯合的趨勢,既保存了國有商業銀行改革前的競爭優勢,又使股份制結構發揮了提升經濟效益的作用。因此,國有商業銀行的股份制改革應當繼續推行并且不斷深化,在保存規模優勢的前提下,促進股東結構的多元化發展,最大限度的吸納社會資金。另一方面,股份制商業銀行應當通過收購與重組不斷擴大自身的規模,提高競爭力,這樣才能使股份制結構產生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優勢得到更有效的發揮。[6]■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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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銀行和商業銀行的區別范文6
關鍵詞:銀行民營化問題
民間資本到民營銀行的外在障礙
近來我國金融發展論壇上的中心議題之一就是民間資本、民營銀行與銀行民營化,民間的資本能否有條件地進入壟斷的金融行業,某些銀行的產權能否以非公有制經濟成分為主等等。一般認為,民營銀行是相對國有銀行而言的一種經營組織形式,由非公有制企業入股的股份制商業銀行。從投資經營角度看,股權投資大多數來自非國有企業,其重要特征有二:一是指經營權不受政府部門控制或與政府部門沒有聯系,完全由企業自主決定,包括主要管理層的任命;二是所有制結構中,其產權結構主要以非公經濟成分為主,也可包括部分國有企業以企業法人的身份投入的國有資本,但不包括政府財政和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直接投入的資本。顯然,按民營銀行的概念,目前我國的大部分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與之是有區別的。
西安長城金融研究所徐滇慶教授,被稱為“民營銀行試點總設計師”,極力倡導我國推行民營銀行試點。在我國與WTO的協議中,我國承諾在兩年之內允許外資金融機構在中國境內經營外幣業務,五年之內允許經營人民幣業務,而且沒有區域和業務的限制。他認為,外國銀行一旦可以經營人民幣業務,居民的存款就有可能流向外資銀行。我國要適應未來的金融競爭,就要在國有四大銀行之外,推動產生民營銀行。他的主要觀點,讓一些好的民營企業的產業資本,通過資產運作,漸漸地成為金融資本,進而改變一些地區性的商業銀行或信用社的資本結構,形成與國有銀行、外資銀行所有制結構不同的銀行。這些民營銀行與民營企業一樣,首先是與國有銀行競爭,補充國有銀行經營與資本的不足,適應加入WTO后與外資金融機構的競爭。
我國經濟體制改革成功的一項基本經驗,是在國有企業尚未徹底改革之前,放手在體制外發展了多種所有制的非國有經濟。依次類推,當我國金融體制的改革面臨著一些難題時,民營銀行的發展也應當遵循這樣一條道路。事實上,在金融改革過程中,也存在引導民間資本投資商業銀行的可能性。據統計,截至2002年6月底,中小商業銀行的資產總額、存款總額和貸款總額已分別占全國商業銀行的兩成以上,盡管在中小商業銀行的股權結構中,各級財政、國有獨資或國家控股企業等公有股的比例還比較高。另據中國人民銀行杭州中心支行的研究測算,在非公有經濟活躍的浙江省,“十五”期間民間資本總額為8300億左右。這部分資金是浙江省可調動的民間資本,即使僅有一半進入金融市場,對那些“嗷嗷待哺”的民營企業來說是最好的侯選的資源配置。
然而,在民間資本進入銀行方面,我國仍存在許多體制上、觀念上的障礙。這些障礙如果不清除,真正意義上的民營銀行就不可能建立。這些障礙來自這幾方面:
風險因素——開放民營銀行會有風險。因為,中央銀行嚴格限制民間資本進入銀行,怕的就是出現金融風險,而那些最能引起金融風險的因素自然也就是阻礙民營銀行發展的因素。對這個問題的最好回答當然是實踐。從世界各國來看,開放民營銀行的風險確實很高。比如,智利、墨西哥等拉美國家、捷克、俄羅斯以及一些前蘇聯國家,在政治、經濟制度發生巨變之后,急急忙忙開放民間金融,實現銀行民營化。由于民營銀行的建立需要具備相應的政治、經濟和法律配套體系,而這些國家法律體系和市場又不完善,因此,銀行民營化的嘗試無一例外地造成了嚴重的金融混亂。以印尼為例。據研究統計,上世紀80年代初印尼就開始鼓勵民營銀行的發展,到1997年,民營銀行的市場占有率達到了50%。其中有些民營銀行的資產質量和管理水平大大高于國有銀行,但是,由于印尼在開放民營銀行的過程中沒有建立健全嚴格的準入法規,有些具有官方背景的民營銀行混水摸魚,問題比較復雜。當亞洲金融風暴席卷而來的時候,儲戶無法鑒別民營銀行的好壞,覺得還是國有銀行享有國家信用保證,比較保險。他們立即從民營銀行提取存款,存入資產質量惡劣的國有銀行。這樣,在金融危機中最先倒閉的反而是資產質量較好的民營銀行。而民營銀行的災難在一定程度上又導致市場信心和整個金融體系的崩潰。
監管因素——從單一監管到多元監管的轉變。在我國改革開放初期,為了適應集體經濟的需要,一批地方性金融機構,例如城市信用社、農村信用社以及一些投資信托公司應運而生。在這段時期內,中央銀行也正在從計劃經濟的模式逐步向新的監管模式過渡,原有單一的金融監管模式不能適應對多元金融體制的監管。這種監管滯后不僅存在于國有專業銀行,在對信用社的監管中尤為嚴重。由于沒有設計好這些金融機構的運行機制和監管規則,這些地方性的金融機構和鄉鎮企業一樣,很快就耗竭了發展動力,有些信用社出現了嚴重問題。一些信用社的金融問題損害了民間金融的商業信譽。正因為開放民營銀行存在著上述因素,民間資本要進入到金融業就面臨著不公平的競爭環境和較高的行業壁壘。
體制因素——我國傳統投資理論認為,金融領域關系國家經濟安全,允許民營投資進入將會擾亂金融市場秩序,所以應當由國家壟斷投資,嚴格限制民營資本進入。早在1988年6月國務院《中華人民共和國私營企業暫行條例》中就提出,“私營經濟不得從事軍工、金融業的生產經營”。在目前體制條件下,國家對某些特殊的公共服務貿易行業往往給予了嚴格的準入限制,尤其是金融業,基本上局限在國有投資、包括控股或事業單位范圍之內,各類民間投資是難以進入的,即使進入也要受到一系列前置審批的嚴格把關,從而形成了國家行政壟斷金融的體制格局。這種體制格局不是偶然的,由于投資準入政策的排他性,雖然在金融業領域,國家已經對外有限度地開放了,但還沒有明確對民間投資開放,民營金融機構還處于研究試點階段,一般民營資本要想通過國家批準進入金融業難上加難;此外,投資壟斷體制的獨占性,使面向民營中小企業的低層次金融機構發展嚴重不足,而金融業市場需求又十分龐大,使得民間金融幾乎沒有生存空間,形成一種經濟運行中的惡性循環。
推進銀行民營化的選擇
1.民營銀行與銀行民營化可以打破國有銀行壟斷局面,有利于加入WTO金融業的競爭
上述所言波蘭、匈牙利和臺灣地區的銀行民營化進程特征,與我國銀行業所遇到的困境、對外金融開放和金融體制改革的目標有相似之處。一大批海內外知名學者近期以來一直致力于倡導新建民營銀行,理由是這種銀行具備完善的公司治理結構和明晰的產權,加之又是“初生牛”,所以可抵御“外資老虎”,并能打破目前國有銀行的壟斷局面,提升銀行業的競爭力。著名經濟學家光認為,目前四大國有商業銀行把改革的目標放在股份公司上市上,未必能達到預期的效果,應放開民間金融,如果外資能進入金融市場,民間資本也可以進入。目前我國金融體制改革的思路,一是放開民間金融,二是國有商業銀行基層民營化。只有這樣,才能縮短國有商業銀行管理的鏈條,對銀行業的正常運行大有好處。而國有銀行民營化,形成細分的金融市場,對于金融體制改革和國企改革均可獲益。
國際知名的金融投資顧問公司高盛亞洲公司董事、總經理胡祖六認為,目前盡快清理國有不良資產已成為中國金融業改善投資環境的要務。銀行體系不健全是中國經濟發展的最大隱患,這集中體現在龐大的不良資產方面。中國為此專門成立了四大資產管理公司,但任務仍然艱巨。中國加入WTO后,有難以計數的外國資本在門外徘徊,能否盡快清理國有不良資產,建立健全銀行體系,已成為中國金融業改善投資環境的關鍵。他認為,銀行民營化是解決不良資產的途徑之一,通過資本重組、上市和引進外資參股,運用證券市場融資來充足資本金和降低財政成本。
2.一些中小商業銀行打造民營主辦銀行的實踐,乃是我國金融體制改革的亮點
在浙江,杭州市商業銀行等八家城市商業銀行在增資擴股方面,有著顯著的民營化特色。杭州市商業銀行是浙江第一家地方性股份制商業銀行,也是八家城市銀行中實力最強的一家,原注冊資本5億元,其中,杭州市區兩級財政占了近60%的股份,其余的股東還包括杭州市電信局、杭州市電力局、杭州百大集團等國有企業。杭州市商業銀行從2002年4月份起就已經開始與當地的知名民營企業商討,將資本金擴充到10億元,其中新募資本5億元將全部用于吸納當地優秀民營企業資金。
紹興市商行從2001年開始增資擴股工作,計劃將注冊資本由原來的1.58億元,擴張到3億元,擴股至今尚未結束,該行原來的股東包括紹興市財政、當地上市公司以及一些民營企業,而新的招募計劃中,除了新吸納一些民營企業參股外,紹興市財政和本地上市公司等原有股東也將增資。溫州市商業銀行是由當地35家城市信用社在1998年共同組建的,該行原有注冊資本2.9億元,其中財政出資1億元,占到了39%的股份。該行在當地公開招募新股,對于新股東的出資要求至少是1000萬元,當地政府也希望通過增資擴股稀釋自己的股份和逐步淡出,已有數家當地企業與該行進行接洽。寧波市商業銀行目前注冊資本為4億多元,資產總規模為160億元。2002年內還沒有增資擴股的計劃,但是目前資本金還達不到8%的比例,2003年后可能進行增資擴股,民營企業肯定是在重點考慮之列。金華市商業銀行已經開始對外招募新股的計劃,原來的注冊資本為1.32億元,其中財政資金出資3000萬元,計劃增資后達到2-3億元的規模,具體需要視情況而定。湖州市商業銀行1998年才設立,該行目前還沒有增資擴股的計劃,但2003年后肯定會有行動。因為目前該行的注冊資本為1億元、總資產27億元,面臨擴充資本的需要。該行目前財政資金約占30%的股份,進一步增資擴股的話,不太可能再依靠財政出資,不過該行人士又表示,湖州本地經濟與溫州、杭州等地有較大差距,當地也缺乏有實力的大企業,因此即使增資擴股,也會有一定的難度。臺州市商行是在原臺州市銀座、龍翔等8家市內城市信用社的基礎上,剝離了不良貸款后,由臺州市政府參股,于2002年3月正式成立的。與目前我國已組建的城市商業銀行相比,臺州市商業銀行具有許多創新之舉與突破,臺州市商業銀行注冊資本3億元,各項存款余額40億元,經不良資產剝離后的臺州市商業銀行,貸款初始逾期率僅為2.02%。該行實際上已經是一家真正意義上的民營銀行
3.銀行民營化是當前推進我國金融體制改革的必然途徑,但現存在著許多技術層面的問題
就組建民營銀行的政策方面,日前中國人民銀行研究局副局長景學成在廣州舉行的“開放條件下的中國金融發展學術研討會”上透露,中央銀行更傾向于在改組現有金融機構的基礎上成立民營銀行,而非新設民營銀行,民營企業可介入銀行產權改造,而非大開政策之門放手新建民營銀行。他認為,在改組和新設民營銀行的兩條途徑上,景學成更傾向于前者。因為銀行是經營特殊商品的特殊企業,需要特殊的技術。一個搞物流或鋼鐵或其它行業的企業如何能搞好一家銀行?產權清晰和股權分散不是根本問題,因為產權不是萬能的,股權分散更容易形成“內部人”控制,令銀行淪為“控制人”的吸錢機器。產權不等于信用,而信用對于一個銀行而言至關重要,但銀行業的信用絕非一朝一夕之功。在存款保險制度缺失的情況下,部分農信社和城信社違規吸存或卷款而逃的現象,使老百姓可能更愿意選擇一家國有銀行而非民營銀行。
中國人民銀行廣州分行副行長王自力認為,民間資本的加入有助于現存銀行的產權制度改革,但一家優秀的商業銀行是在市場競爭中磨練出來的,而不是設計出來的,產權制度變更并不意味著實現現代企業治理制度。因此,現階段銀行業的改革發展重點是加快改革存量,引導民間資本對現有城市商業銀行和農信社進行“民營化”改造。而開放民營銀行則宜謹慎緩行,因為各國的事實證明,在條件不具備的情況下開放金融市場,其結果必然是一場混亂,留下后遺癥。因此,開放民營銀行準入宜慎行,否則很可能是新一輪的亂鋪金融新攤子。香港中文大學財務學系首席教授郎咸平認為,目前在我國國有銀行涌動的民營化和外資化是一條極其危險的道路。他通過對全球78個國家的958家上市銀行研究發現,國家股占比率最多達28%、而且股本回報率與國家持股、外資股和民營股多少根本無關。這就證明產權與股本回報率無關。他認為,現有銀行改革不必從產權入手,而應從業務專業和防范風險入手。
銀行民營化的必然與有秩序地改制
作者認為,我國金融業的實踐與改革,就民間資本、民營銀行與銀行民營化的問題上,有三個現象必須正視:
(1)市場經濟是多元所有制經濟,就應該有民營經濟與民間資本的內容。我國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國有經濟、外資企業和民營資本都在經濟發展中充當不可替代的角色;金融行業的競爭,與國際規則相一致,如果有外資金融機構的參與,就必須有民營金融機構的參與。市場經濟是有秩序的競爭經濟,而不是行業壟斷的經濟。
(2)產業資本與金融資本的融合,不是由資本的屬性而是由資本的運行規律所決定的。資本的所有屬性,只能說明它的產權歸誰所有,而不是說明它能進入或不能進入某行業。在經濟運行中,產業資本的壯大,就必然會按照它的趨勢和規律流向合理的地方,就必然導致它與金融資本、流通資本的融合。任何國家或地區的經濟發展證明,產業資本與金融資本的融合,將會帶來經濟上的良性循環,帶來資產質量與經營效益的提高。隨著我國民營企業的發展壯大,民營產業資本與銀行資本之間的相互滲透與融合是發展的必然趨勢。目前股份制銀行已成為我國商業銀行的改革方向,這為產業資本向銀行業滲透創造了條件,特別是商業銀行上市之門的進一步打開,使銀行從社會大眾中募集資本金成為現實,從而擴大了銀行民營化的內涵。
(3)銀行民營化將為我國金融體制改革帶來利與弊的雙重影響。根據《商業銀行法》有關規定,我國商業銀行的組織形式有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和國有獨資公司3種。銀行民營化,不是全部銀行民營化,只是允許個人入股地方性銀行,不允許個人辦銀行。銀行民營化,有利于民營經濟和民營企業的發展,但增加了金融體系運行、監管等方面的風險。因為金融業作為高風險行業,客觀上要求股權分散和風險分散。實踐中,要確實把握銀行民營化的“風險度”,這要求有政策水平和監管能力。
誠然,我國銀行民營化有利有弊,已成為人們對金融體制改革所關注的重心,我國金融業只有在三個方面取得進展,民營銀行和銀行民營化才談得上有序開放和順利推進:
一是民營銀行的準入法規。中國人口眾多,國土遼闊,究竟要多少家改組或新設民營銀行才能適應市場需求?如果中國只需要十幾家民營銀行,那么審批的問題不大。如果估計需要200到300家,那么應該由誰來審批?在目前的行政審批制度下,銀行審批權會造成相當大的權錢交易的尋租空間。因此,人們必須要研究建立一套金融市場準入的競爭規則。二是民營銀行的監管法規。市場經濟條件下,金融業的監管法規必須做到對各種所有制的金融機構一視同仁,創造一個清晰、公平的競爭規則。而為了達到有效監管的目標,必須實現金融監管的多元化。這是需要時間和實踐的。三是民營銀行的破產法規。民營銀行必須有退出機制,但由誰來執行銀行的破產清算,由誰來出示“黃牌”;如何在破產程序中保證廣大儲戶的利益、如何才能夠防止把民營銀行的風險集中到中央銀行等等,這些問題應當在推進銀行民營化進程中必須有章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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