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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學的研究方法體系范文1
一、仿生金融學概述
仿生金融學是在金融領域對仿生學研究的進一步拓展和應用。簡而言之,仿生金融學就是從仿生學的角度研究金融學問題,他把金融業作為一個生態系統來考慮,同時運用仿生學的原理、方法、技術來研究金融交易的主體及其內外部環境之間的相互關系以及內在規律的科學。仿生金融學是一個非常年輕的研究領域,因此,目前還不能稱之為科學或者學科。仿生金融學的理論淵源可以追溯到以前的很多思想。首先是自然論經濟思想,從中國的佛、道、儒思想,到法國的經濟學家魁奈的自然論經濟學派,之后經過亞當·斯密改造成為了自發的市場秩序,之后脫離了自然法體系的影響,過度成為自由經濟思想;其次是在20世紀初期,馬歇爾提出了“經濟生物學”,他認為,經濟學所流行的分析是一種過度的狀態,這種狀態將被基于生物學的其他動態分析所取代;最后是生態經濟學,他是仿生金融學理論的一個重要基礎。到20世紀60年代,美國的經濟學家Kenneth·Boulding提出 “生態經濟學”的概念,他認為,生態經濟學主要是從生態的視角來研究經濟學,它把經濟內在規律作為生態系統來考慮,從而運用生態學的原理、方法以及技術來探討經濟的內在規律。
(一)仿生金融學的主流觀點 曾建中(2007)從仿生學的視角研究了金融系統和環境系統的協調發展,他認為,頻頻發生的全球性金融危機與我國的一系列金融風險揭示出了各國的金融交易主體與其存在的內外環境之間存在著嚴重的不協調現象。這一研究引發了人們從仿生學的視角研究金融系統和環境系統如何協調的發展問題,而仿生金融學主要是研究金融交易的主體及其內外環境之間相互關系的學科,因此,仿生金融學與生態學、金融學以及系統論的關系非常密切。
(二)金融生態理論方面有代表性的觀點 “金融生態”理念最早由周小川提出,他將金融生態描述成金融市場的外部環境,而不是內部環境。這是我國第一次從生態學角度研究金融環境,也為研究我國的金融發展開辟了新思路。另外,韓平教授認為金融生態是“金融業生存與發展的各種因素的總和”,在外部的環境中具體是指政治、經濟、法律和信用等因素。不一樣的是,他認為金融生態還涵蓋金融市場的內在要素。在資金鏈的影響下,內外環境共同構成了相互依賴的生態系統。
具體而言,各具特色的生態金融觀點集中表現為四種:一種是基于生態經濟學的“金融環境觀”;一種是基于全面角度的“融合觀”,堅持金融和生態的合二為一;一種是仿生觀,認為金融生態是模仿自然生態而來;還一種是經濟生態觀,以經濟學為基礎來分析生態金融。其中,仿生角度的觀念更具聯系性,它認為金融生態具有防生化的特點,研究成果可以抽象出金融市場上的內部外部環境之間的相互關系,體現了一個相輔相成的持續關系。
二、基于仿生金融學的中小企業融資問題
中小企業融資問題是金融學研究領域的熱門問題,研究學者和成果都很多。但是利用仿生金融學進行研究的只有少數,下面,我們將通過仿生金融學的角度對中小企業的融資問題進行研究。
(一)研究的必要性 主要包括:(1)研究角度的創新性。首先,仿生金融學是一個新興的研究視角。企業作為一個微觀研究對象,金融生態則是一個宏觀系統,將兩者結合研究實現了宏微觀的融合,必然會帶來不一樣研究特色;另外,生態學和金融企業的融資在物理特性上存在著共性,比如都具有環境適應性和特定的周期規律。從仿生觀來研究中小企業的融資問題,具有新穎性。(2)研究方法論的創新。如前所述,金融企業也遵循中一定的發展規律,從生態角度來看其發展過程必然與自然生態具有共性。兩者在發展路徑和規律上會有重和之處。因此,這樣研究中小企業的融資問題,是共性和特性的統一。既可以運用生態系統的共性,又能在具體的內外融資環境研究中發現金融企業的特性,整個研究具有極極強的全面性和系統性,克服了以往理論研究的不足之處。(3)研究領域的創新。從生態金融角度研究中小企業融資可以開發出更多的研究問題和領域。舉例來說,理論上從橫向信用來解決融資困難是常見的方法,現在可以考慮通過縱向角度來建立金融信用以減少信息不對稱下的融資難題。如仿生金融學可以為企業信用評級、銀行企業關系等問題提供新的研究視角,擴展研究領域。
(二)金融生態理論的應用 金融生態是一個融合了金融主體、金融生態環境的內外綜合性、動態性的系統,兩者之間的關系是相互依賴、共同存在于這個體系中的。具體來看,金融生態主題是系統的核心,發揮著生產、分配、引導的作用,它是金融體系運行的關鍵,信息的流通、資源的配置以及風險的控制都由金融主體主導;而金融生態也是必不可少的條件,它服務于金融體系,影響著金融體系的存在和發展。
(1)金融生態的意義。這是金融生態環境的基礎性、價值性理論。從對立統一角度看,政府和企業是金融業生存發展的環境;金融業也是政府和企業生存和發展的環境。這樣看,各個因素之間都是相輔相成的。實際上我國金融業的生態環境還存在很多問題,制約著中小企業的長遠發展,金融生態的改善將促進中小企業的融資環境的改善。
(2)生態平衡理論。這是金融生態體系最為重要的理論之一。平衡是金融市場穩定發展的前提,金融生態的平衡至關重要。在金融市場上,金融企業之間、金融企業與非金融企業之間都存在著價值、利益關系。如果任何一方割斷了他們之間的平衡關系他們之間的價值鏈條就會斷開,甚至影響到金融體系中的其他金融企業。
(3)宏觀調控理論。這是金融生態體系中的重要機制,其中價格機又是最重要的均衡力量。價格具有變化性和傳遞作用,影響著各個參與體的關系,是供需平衡的重要調控力量。金融生態平衡離不開宏觀調控,這些年我國在利率上的宏觀調控有兩種負面效果:利率過低帶來的投資熱,利率過高帶來的融資困難??梢姡鹑谏鷳B平衡需要合理的宏觀調控。
三、基于仿生金融學的中小企業融資措施
從仿生金融學視角對我國中小企業的融資困境進行理論性分析并發現一些問題,通過總結這些問題,對完善我國中小企業融資問題提出一些政策性建議。
(一)建立中小企業的信用增級機制 主要包括:(1)銀企間增加信息交流:通過建立完善的金融關系體制縮短信息傳遞距離,中小銀行加快發展貸款業務,在組織架構上實現扁平化。(2)信息用擔保體系的建設和完善。政府在信用擔保體系中要充分發揮作用,對已有的補貼制度進行改革;重點培養和建設一批擔保能力強、擔保金額大的核心企業;通過完善的擔保制度來促進中小企業信用的提高;有目的的解決擔保公司資本不夠的問題。(3)建立完善的征信體系。金融機構,自主構建和增強自身的信用機制,促進征信和授信之間的良性循環,依靠征信體系走金融生態之路;政府,起到宣傳和指引的作用,提高監督的力度和效度;另外,還要走金融體系的信息化之路,實現現代化的金融管理;嚴格執行信息披露制度。
(二)加強法律的約束作用 主要包括:(1)堅持競爭、公平和創新三原則。首先,以自由競爭作為基本原則;其次,堅持公平、平等這一核心原則。具體表現在保護和扶持金融體系中的力量薄弱者,比如中小企業、非公有制企業。對于任何企業、任何主題都要同等對待,不能有歧視;此外,重點關注高新技術型金融企業,為其創造良好條件。(2)修訂與完善已有的法律法規。一方面,通過法律減低金融體系的進入門檻,充分鼓勵民間企業和外企的進入;另一方面,地方機構制定適合本地區的法規政策,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此外,完善已有的公司法,制定切實可行的法規政策。
(三)完善財稅制度 主要包括:(1)充分貫徹和實施《中小企業促進法》的規章條例,特別要完善已有的財稅制度,來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具體來說,既要制定與之相配套的政策、詳細規定,又要補充和合理發揮基金的杠桿力量;另外,合理的稅收政策也是必不可少的。(2)制定并實施財稅監管制度,提高中小企業的貸款。審核標準上,可以適當放松核銷貸款的標準,降低門檻;貸款損失準備上,可以相應提高比例,以保證商業銀行具有充分的稅前貸款損失準備;此外,政府應該根據需要出臺有關貸款風險劃分、損失準備計提等方面實用性政策。(3)地方政創造有利于中小企業貸款發放的環境。一是建立健全中小企業發展基金;二是,中下企業的服務水平要切實提高;三是要規范中小企業貸款中的各項收費標準,特別市中介收費標準要透明、公正,以創造可靠地的貸款環境。
(四)構建多方位的資本市場體系 主要包括:(1)開辟更寬的融資渠道,特別是鼓勵境內資本向境外資本的擴展。對于境內資本比如在深交所上市的中小企業,在其發展到成熟階段時可以促進他們進入境外資本市場,進一步擴寬融資來源。另外,中小企業的創業板也是重要途徑,可以滿足各具特色的中小企業在不同的發展階段的具體融資需求,同時應加強對中小企業板的市場監督。(2)提供導向性政策與平臺。在政策上,根據需要不斷地制定適應市場發展的政策制度,促進交易市場的規范運行;引導中小企業適應金融市場發展;促進資產的重組。而且,需要提供廣大的發展平臺,為中小資本擴展提供交易平臺,實現各種產權的充分交易。(3)實現股權基金的私募方式?,F有的股票融資和貸款融資具有局限性,而中小企業更需要的是私募籌資,它更為重視企業的現有競爭力和長遠成長。因此,私募股權融資具有投資期長、補充資本金等好處。
(五)不斷進行金融體制的改革 主要包括:(1)加快中小金融機構的發展,擴展中小企業的融資渠道。由于規模小,內部的組織架構較為簡單,中小企業在經營中更具靈活性,管理的成本業較低。然后,由于自身規模小、地域規模狹窄以及服務對象少的影響,中小企業在資本規模上具有局限性,集中表現在貸款總額有限,這限制了其發展。加快中小金融企業之間的競爭,可以促進中小金融機構的服務質量和信譽能力,這將從根本上提高中小企業的融資能力,擴展其融資渠道。(2)調整信貸營銷策略,以高效的金融服務水平取勝。內部管理上,商業銀行要實現適當的授權以減少不必要的審批手續,從基層開始建立完善貸款管理制度,建立具有激勵性的績效考核制度;外部管理上,不斷摸索有效的信貸營銷策略,加大服務范圍,,充分了解客戶的需求,提供全方位的服務,切實提高服務水平。(3)給予民間貸款正確的發展導向。民間貸款同樣是最小企業融資的重要力量。但是民間貸款存在著金額較小,分布不集中等局限性,因此,民間貸款的發展關鍵在于有序管理。各項法律法規是規范民間貸款的基礎保證,要通過法律來加強對民間貸款的監管。另外,小額信貸機構、信用評級機構和擔保機構也是發展民間貸款中不可缺少的力量。
四、結論
總之,目前我國中小企業融資困難仍是一個比較重要的問題,如果想要繼續保持我國經濟快速的增長,這一困難必須解決。因此,我國在發展經濟建設的同時需要在法律、金融、財稅政策等方面加強管理與改進,比如建立中小企業的信用增級機制、加強法律法規的作用、實施配套的財稅制度、構建成熟的資本市場體系、保持持續的金融體制改革等。只有解決了中小企業的融資問題,才能保證中小企業更好地發展,進而保證國家經濟的整體發展與進步。
參考文獻:
[1]陳曉紅、郭聲琨:《中小企業融資》,經濟科學出版社2000年版。
金融學的研究方法體系范文2
自2008年以來,90后出生的學生陸續進入大學,一批80后出生的研究生,逐步進入高校教師隊伍。這兩個群體之間既有共同點,也有著較大文化背景、知識體系的差異,作為新進入教師行列的青年教師,如何在新時期,更好地承擔本科基礎理論教學,則是青年教師必須面對的首要問題。90后的大學生與往屆大學生相比有著更鮮明的時代特征,在他們身上所呈現出來的新特征也為高校教育提出了新的挑戰,如何更好的為他們提供教育服務,如何適應當前的教學環境,對于青年教師而言,顯得更加重要。因此教學方法的不斷改進是也是青年教師的最重要的課題。鑒于此,該文對青年教師在貨幣銀行學這門專業必修課程教學中運用案例教學法的作用進行探討。
1 90后學生的新特點對教學提出的新挑戰
許多教學領域的專業人士也對90后的心理現象進行研究認為:競爭社會的“千斤頂”、信息社會的“迷途羊”、讀圖時代的“右腦人”、升學競爭的“受害者”;在認知上:反應敏捷、學習能力強、擁有一技之長等。這些心理特征都給高校教師的教學帶來了諸多方面的挑戰。(1)教學內容中信息含量必須增加。信息社會中的呈幾何式增長的信息數量,使他們早就習慣于沉浸在瞬息萬變的信息海洋中,而學校的教學內容如果沒有足夠的信息量的支撐,也很難在他們心中形成一種權威的震懾性。雖然大學生科研能力的培養在大學教育體系中只占到了其中一個較小的部分,但是基礎理論的扎實以及基礎概念當前清晰是最基本的教學目標。教學內容盡可能的汲取百家之長,讓他們知其然,并知其所以然,才能滿足他們對較大信息量的需求,同時也可以對一些理論觀點用自己的大腦進行信息處理后得出一些有益的思考,由此在較短時間內認同教學內容;(2)教學工具選擇上要兼顧邏輯性思維的鍛煉。習慣用右腦思考的他們不再滿足于滿是文字的教材,更喜歡看到新鮮多樣的圖片和視頻,這樣的思維習慣很難適應基礎理論知識的學習,畢竟學習是需要經歷一個長時間的歷練,不能因為學習負擔重而減少了思想的深度,除了可以采用多媒體教學以及實驗室教學方法外,邏輯性緊密、推理過程嚴謹而深刻的左腦思維鍛煉也同樣可以帶來許多學習的樂趣;(3)教學方案中留給學生一分自由。極力希望表現出自己的與眾不同和敢于質疑的特征讓他們更希望將課堂交還給他們,這就要求教師在課堂上設計出較好的教學方案,以給他們留出足夠的空間和時間展示自己在學習上的與眾不同,同時也兼顧了運用自己較強的學習能力達到較好學習效果的心理滿足程度。
2 青年教師的教學現狀與不足
許多傳統教育方法已經無法滿足對現代學生的教學管理。面對90后的大學生,在與學生溝通上有著一定的挑戰性。貨幣銀行學在整個金融學課程體系中具有統帥性地位。貨幣銀行學就像是一張公園門口的“導游圖”,通過了解這張“導游圖”就會使學生對于金融學的整個知識體系有一個概要性的了解,從全局角度把握金融學。內容涉及多方面具有高度的綜合性,要求教師有深厚的知識積累。在我國,隨著教師專業發展研究的深入,教師知識結構得到了系統研究。比較有代表性的有:陳向明教授根據教師知識實際存在方式的不同,把教師知識分為理論性知識與實踐性知識。理論性知識呈外顯狀態,可以為教師和專業理論工作者共享,具有可表述性,較易把握。而“教師實踐性知識是教師真正信奉的,并在其教育教學實踐中實際使用和(或)表現出來的對教育教學的認識”。它呈內隱狀態,基于教師的個人經驗和個性特征,鑲嵌于教師日常教育教學情境中,具有隱蔽性、非系統性、緘默性,很難把握。教師的實踐知識是指教師個體基于其日常生活經驗和教學實踐而生成的、運用并體現于教學中的對教育教學的個體化認識。但青年教師的教學特點呈現出理論知識不足,實踐知識欠缺。
3 青年教師而言,案例教學法在貨幣銀行學教學中的價值
貨幣銀行學在整個金融學課程體系中具有統帥性地位。貨幣銀行學就像是一張公園門口的“導游圖”,通過了解這張“導游圖”就會使學生對于金融學的整個知識體系有一個概要性的了解,從全局角度把握金融學。內容涉及的多方面就具有高度的綜合性,要求教師有深厚的知識積累。一門課程的內容能夠得到完美演繹是必須要經過多年的課堂教學經驗的積累和不斷補充教學資料才能夠完成的。貨幣銀行學內容涉及廣泛,各種教材中的理論深度不一致,對于學生有較高的要求,需要不停的去探索每一章節中的內容全景,才可能在較短的時間內,對其中的精華精準的表述出來。比如說,利率決定理論這一節,在備課過程中,許多教材內容涉及不深,對于理論的邏輯思維推理不夠嚴謹,只是對理論觀點的一個客觀表述,而學生在學習過程中,就他們目前的教育背景,是無法體會到利率在整個金融體系中的重要性,因此就必須對這部分內容的邏輯思路給梳理清晰,查閱足夠資料,才能夠站在一定理論高度給予學生以指導。貨幣銀行學作為一門基礎課,與其他基礎課程一樣,雖然經濟和金融形勢不斷變化,但是貨幣銀行學有著自己不變的核心體系。但并不意味著無須改變。在案例教學中不推行固定的模式,畫地為牢,從而將本課程自有的一套核心概念和原理,在現實經濟中進行演繹,形象的案例雖然可以讓學生獲益,但是學生通過運用和發揮自己的邏輯思維和推理能力并在此基礎上對貨幣銀行學知識的掌握學習過程是不能被取代的,也是不符合90后大學生的心理特征的。
對于青年教師而言,通過案例教學法進行教學一方面可以彌補自身不足提高教學水平;另一方面,也可以在教學中加深自己對于該課程的理解。具體可以體現在以下方面。
(1)促進教師將理論知識內化,使其實踐知識得以生成。以往的教師培訓都采用講授法,注重將知識平鋪直敘地傳遞,學生對理論知識的學習是一種機械的“接受學習”,理論知識并未同化到學生已有知識結構中,沒有被學生真正理解。而“通過案例教學獲得的知識是內化了的知識,是‘做中學’獲得自己理解了的能駕馭的知識,是有著真實背景的知識,而不再像傳統教學下獲得的抽象的、過度概括化的生硬知識,它能立即被用到類似教學實踐情境中去解決處理類似的疑難教學問題”。案例教學通過把活生生的典型教學事件展示在學生面前,使他們直面教學實踐。它要求學生運用所學的理論來分析問題、解決問題。通過案例教學,通過解決情境中的問題,促使學生鞏固所學的理論知識,加深理解,將所學理論知識真正吸收、內化,成為自己頭腦中的實踐知識,并在將來指導教學實踐。
(2)為學生提供了接觸真實教學情境的機會,使其積累實踐知識。案例作為一個真實描述的充滿問題的教學情境,為學生提供了一個接觸真實教學情境的機會。在案例教學中,真實的具有典型性的教學問題呈現在學生面前,這使他們在不用真正深入實踐的條件下就能在短期內接觸并處理大量教學實際問題。通過設身處地對案例進行討論和分析,學生不僅可以從解決問題的過程中逐漸學會分析問題,而且可以形成自己對問題的認識和看法,積累一定的實踐知識。正如舒爾曼所言:“對師范教育來講,案例可以變成教育團體的經驗。因為案例介乎于理論與實踐之間、觀念與經驗之間、理想與現實之間。作為教學手段和方法,案例把特定的問題帶給學生,要求他們在道德判定和實際行動中把理論和實踐的距離接近。學生通過案例可以儲存、交換、重組他們的經驗。如此,案例就變成了既是個人專業學習的基礎,又是專業團體的專題”。
(3)為教師提供了反思機會,使實踐知識得到發展。案例教學是對案例所描述的個別教育教學過程的分析、思考和評價等,它本身就蘊含著反思的因素。在案例教學中,教師不再是“技術熟練者”而是“反思性實踐者”,教師被允許暫時離開眼前的實踐,對案例進行系統討論、分析與評價,從而促進教師從案例中學習和借鑒一些別人的經驗,并且“由此觀彼”地對自己已有的實踐知識進行審視、反思,揭示自己教學行為背后的價值觀和“慣習”,有意識地改造發展自己的實踐知識,最終使自身得到成長。
金融學的研究方法體系范文3
關鍵詞:財務管理專業 培養目標 專業建設
財務管理專業是我國教育部于1998年將其列入本科專業的工商管理學科中的,主要是根據“理財學”的專業而更名來的。目前,我國很多高校開設了本專業,陜西省作為教育大省,較多的院校都開設了財務管理專業。但是由于近些年,國內外經濟環境發生著重大的變化,再加上該專業辦學經驗的不足,都需要我們對教學體系進行討論,并加以完善。本文主要就財務管理專業建設方面的一些問題作些初步探討。
1 財務管理專業發展現狀
陜西省目前財務管理現狀,主要就是因為經濟發達程度的欠缺,現代企業的制度建設尚處于探索階段,而企業之間的競爭也不夠規范,財務管理在研究上也相對滯后,一定程度上制約著財務管理的發展。從該省財務管理專業教育來看,陜西省開設財務管理專業的院校共33所,其中7所一本院校、9所二本院校、10所獨立學院、7所民辦院校。各大院校財務管理專業人才培養定位同質化嚴重。同時由于陜西省金融業不如沿海城市發達,省內高校的財務管理專業人才培養與發達城市的高校亦有較大差異,如上海財經大學財務管理專業將大量金融類及管理類課程融入課程計劃,該省多數高校則是在會計學核算類課程之上構筑財務管理類課程。
總之,目前該省高校財務管理本科人才的培養在培養目標、課程設置、教學方法等方面均顯得落后,無法適應經濟實體與金融業不斷發展的需要,也無法為本地區經濟發展提供較好的服務。
2 影響財務管理專業發展主要因素
2.1 培養目標定位不清晰 目前,我國大多數院校財務管理專業建立時間不長,專業特點建設不夠明顯。為了增強對財務管理本科人才的培養,就需要為財務管理本科專業人才進行定位,需要突出校企合作、注重實踐教學,并針對上述觀點提出了相應改進措施和改革建議,但依然存在紕漏:其一,所提出的措施和建議未形成完整的體系,提出的改革措施無法在人才培養模式的運行中環環相扣,達到改革的目的。如課程設置的改革只是在會計學專業課程之上加入管理類和少數金融類基礎課程,但是此類課程設置并無法保證學生具備扎實的財務管理與金融學的知識。其二,我們所提出的部分建議和措施在實踐中的可操作性相對較低,因此就需要重視校企合作。但是在進行校企合作的過程中,雖然一些高校建設了諸多校企合作的基地,簽訂了校企合作的協議,但是由于財務管理及金融行業的特殊性就導致很多協議并沒有得到很好的落實,無法達到預期的效果。
2.2 證書考取趨同性嚴重 在資質證書方面,陜西省財務管理專業學生可獲取的資質證書和會計學業專業同質化嚴重,無外乎是會計從業資格證、會計職稱證書、注冊會計證書、注冊稅務師等會計類證書,金融業證書較少;相比較北京、上海等教育資源豐富區域,可選擇考取的國外證書類別豐富,如英國特許公認會計師ACCA、國際注冊內部審計師CIA、國際信息系統審計師CISA、美國注冊商業投資師CCIM、特許金融分析師資格CFA、 北美精算學會保險精算師FIA 、美國項目管理協會項目管理PMP、英國特許管理會計師CIMA等。而該省證書考取的趨同性必將影響就業的口徑寬窄。
3 財務管理專業建設改革相關措施
3.1 明確培養目標 以教育部培養目標為依據,結合陜西中長期經濟發展規劃,進行生源減少、市場競爭激烈的環境下財務管理專業人才供需分析,準確進行人才培養定位。根據陜西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中提出的“建設西安區域性金融中心,打造灞金融商務區,增強國際資本融通功能和區域輻射能力”這一規劃,考慮到目前該省財務管理專業定位主要集中在工商企業,且該省工商企業的財務管理工作有待進一步科學化、規范化、精細化,現確定財務管理本科專業主要面向的行業為工商企業、金融業。
3.2 改善教學計劃,體現陜西特色 高校的就業生的特點是大多優先選擇本地,所以在財務管理專業教學計劃改革過程中,我們除了設置上述專業課程外,最主要的是結合當地教學實際情況,盡量設置符合自己地區優勢的課程。如除去必要的課程外,可以增設一些外語類的學習課程,考慮三星電子在陜的大面積設廠及帶動的相關韓國附屬產業的發展,我們在熟練掌握專業知識的基礎上,可以學習一些小語種,以此提高學生的競爭能力,促進學生就業。
3.3 加強教師隊伍建設,保障教學和實際緊密結合 在教學環節中,教師的地位是十分重要和關鍵的。由于財務工作專業性要求較高,因此財務管理專業的教師除了具備基本的會計核算和理財知識外,還需要具備相應的經濟和管理知識。這就要求學校要定期對財務管理專業的教師進行定期的培訓,通過加強師資隊伍的建設,為本專業的發展起到保障性的作用。主要方式體現在:首先,要將引進和培養相結合,以此形成各方面都較高的專業師資隊伍;共次,提高師資的學歷水平,就要鼓勵教學到區內外優秀的大學進行深造,或到企業進行掛職鍛煉,以便獲取最真實、豐富的經驗和第一手資料;最后,提高教師的科研水平,能夠有效保障教學水平。
3.4 推動教學改革, 促進專業發展 隨著我國的經濟與信息的快速發展,傳統的教學方法已經不能夠滿足現代專業學習需要。因此,就需要我們進一步改進教學方式,主要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分析:①構建多樣化的教學方法體系。教師進行課堂講授的時候,可以積極采用一些有助于調動學生積極性和主動性的教學方法,如案例教學法、項目教學法、互動式教學法、演示法、實驗法等多種方法,摒棄傳統的灌輸式教學,我們通過多種多樣的教學方法,可以有效促進學生增強思考能力和創新思維能力,還能開發學生的創造力和發現問題的能力,使學生能夠自己研究和解決問題。②推進教學手段的現代化。在教學手段方面,教師可以借助于圖形、聲音、動畫、視頻等內容,使得原本枯燥乏味的理論與公式等變得形象和生動,并且引入實際案例進行分析指導,將更有助于學生對相關專業知識的吸收和接納。③加強實踐教學。提高實踐教學所占課時的比重,通過構建財務管理專業實踐教學體系,將專業理論學習與實踐學習相結合。以此進行財務管理專業實習報告、課題性試驗報告等任務的設置,再配合自編的系列實踐教學教材用于指導實踐教學的完成。
3.5 加強校企合作, 完善實踐教學模式 在加強實踐教學環節中應加強校企合作,通過多種形式進行實踐教學,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①建立實踐教學基地。學校應積極建立實踐教學基地,并定期組織學生參觀和了解校外實踐基地企業,組織學生進行頂崗實習,參與企業財務管理工作的全過程。②建立財務管理咨詢工作室。學??梢詫iT成立財務管理咨詢工作室,可以承接校內校外企業業務,使學生可以更好地融合所學的管理學、會計學和財務管理等的專業知識。③開設講座、聘請客座教授。學??梢耘c知名企業進行聯合教學,邀請知名企業家或著名教授開展講座,使學生及時了解財務管理學科發展的新成就、新觀點、新問題、新動向,激發起學生學習、研究本學科的熱情。④開展業務技能比賽。為提高學生實訓操作能力,學校可以開展業務技能比賽,如會計手工記賬比賽、ERP沙盤模擬比賽等,要求學生利用所學過的專業知識融入到各項比賽中,以提高學生學習應用能力。
3.6 搭建三個教育平臺,凸顯“厚基礎,寬口徑”的培養原則 目前,該省高校財務管理本科專業課程設置一般都是專業基礎課+專業核心課+專業選修課三個層次,這樣的課程結構過于專和窄,限制了學生的視野。課程整合是應用型財務管理人才培養模式構建的核心,財務管理專業是一門應用性很強的學科,根據應用型人才的培養目標,對課程進行整合,搭建“通識教育平臺+學科基礎教育平臺+專業教育(專業理論+專業實踐課)平臺的課程體系,以凸顯“厚基礎,寬口徑”的培養原則,強化學生的未來工作適應能力。結合地域的行業定位,應在專業課或選修課上進一步促進財務管理和金融之間的交叉融合??稍趯I基礎課、專業課和選修課中增設普通金融學有關課程;選定金融業構建實踐課程體系,這樣統籌考慮課程訓練、技能實踐和專業實習,做到內外部統一,提高學生對于財管和金融領域的雙重能力駕馭。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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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宋貝貝.基于完全成本法的高校財務績效評價研究[D].西安工業大學,2012.
金融學的研究方法體系范文4
根據《憲法》第6條的規定,我國處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堅持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稇椃ā匪_定的基本經濟制度決定了我國金融體系的制度理念,即通過整個金融體系的公有制來保證金融秩序的安全與效益。這就為民間融資的合法存在設置了制度性的障礙,即民間融資不可能直接成為國家金融體系的主導;同時,也決定了作為《憲法》下位法的民法、商法、經濟法等立法領域對民間融資的基本理念,即以規制民間融資為主,對待民間融資的態度是堵截大于疏導、防范大于治理、猜忌大于信任。[2]在民法領域,以《民法通則》的基本精神為指導,對于民間融資的規制散見于《合同法》及相關的司法解釋中。根據《民法通則》第55條的規定,決定民間融資行為是否屬于民事法律行為的關鍵在于是否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就民間融資而言,這里的法律主要包括商法、經濟法、行政法領域的相關法律法規。商法領域對于民間融資的規制主要散見于《公司法》、《證券法》,規制的對象為股票、債券等直接融資形式。從理論上講,這種直接融資形式應該成為民間融資的主要形式,但是由于股票、證券市場的準入門檻過高,很多中小企業望塵莫及,這成為這種融資形式發揮重要作用的規則障礙。經濟法領域對于民間融資的規制主要體現在《人民銀行法》、《銀行業監督管理法》、《商業銀行法》中,通過明確民間融資的合法形式,確定了相當寬泛的非法集資范疇。行政法領域對于民間融資的規制主要體現在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以及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制定的部門規章中,主要包括國務院1998年的《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以下簡稱為《辦法》),該《辦法》界定了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通過對民間領域的前置法規制現狀的歸納,可以發現其中存在如下幾個亟待解決的現實問題:1.前置法對民間融資的法律性質沒有明確的界定近些年來,我國前置法領域將部分長期活躍于民間的融資形式,如民間互助會,通過部門規章予以規范化。但是,這些規定僅僅肯定了部分民間融資形式的合法性,對于基于意思自治的整體民間融資活動法律性質的界定則不明確。民間融資活動的形式雖然多種多樣,但是實質上均為還本付息的民間借貸行為的變種?!逗贤ā返谑聦U乱幎私杩詈贤?,肯定了民間借貸活動的合法性,這也從側面肯定了民間融資活動的局部合法性。但是,當民間融資行為表現為一對公眾且回報率明顯高于一般金融機構的回報率時,在現有的法律框架下,這種行為的法律性質,是普通的民間借貸還是非法集資,就難以界定。因此,在現實生活中,很多經濟主體通過高利率的民間借貸聚攏資金,進行房地產開發、證券投資等。如果投資成功,皆大歡喜;反之,則有可能成為另外一個“吳英”。2.前置法未明確民間融資的監管主體關于規制民間融資、打擊非法集資行為的規定雖然并不少見,但是這些規定中卻沒有明確規定民間融資的監管主體。目前,我國金融業的監管機構主要有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相應的法律法規分別規定了各自的職責,但在現實生活中,民間融資活動涉及銀行、證券、保險等多種金融機構。因此,缺乏明確合理的監管主體導致無法有效監管民間融資活動。大部分非法集資類案件均是在案發后由當地政府介入,而在事前沒有任何的監管主體對民間融資的形式、規模等進行有序和有效的監管,導致大部分投機分子抱著僥幸心理以身試法,使非法集資愈演愈烈。3.前置法對非法集資的法律責任規定較為缺失基于前置法規制領域的上述兩點現狀,前置法領域的責任規定也相應的缺失。如《公司法》第十二章法律責任部分在未窮盡所有類型化的違反《公司法》的非刑事責任的前提下,直接在法律責任部分最后一條籠統地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豆痉ā穼⑿淌仑熑巫鳛榉韶熑蔚淖詈笠粭l,形式上符合刑法保障法的角色,但是在未規定非刑事責任的情況下,就直接規定刑事責任,實質上是不符合刑法在法定犯領域的保障法定位的。在民間融資活動日益紛繁復雜的現實情境下,前置法非刑事責任規定的缺失,使得刑事責任的界定更為困難。
二、刑法領域的立法規制現狀
刑法對于民間融資的規制主要體現在對于非法集資類行為的規制,涉及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擅自發行股票、公司、企業債券罪以及集資詐騙罪。其中,由于證券市場的不斷完善和發展,擅自發行股票、公司、企業債券的行為在司法實踐中已不多見,即使出現,也較易認定。[3]因此,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與集資詐騙罪便成為理論研究與司法實務的難點。2011年1月4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主要著眼于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客觀方面、集資詐騙罪的主觀方面,為非法集資類的界定提供了具體的標準。但是,目前,刑法領域對于民間融資的規制仍然存在以下幾個問題。1.視野的局限性導致刑法對民間融資規制的混亂與矛盾。在金融學領域,融資行為分為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直接融資就是資金需求方與資金供給方的直接互動行為,不存在金融中介機構的融資介入;間接融資就是金融中介機構以自己的名義將資金供給方的資金集中起來,再以自己的名義將資金提供給資金需求方,不存在資金供給者與資金需求方的直接互動。在現實生活中,民間融資行為主要表現為資金需求方與資金供給方的直接互動,屬于直接融資。在刑法領域,規制直接融資行為的罪名僅限于擅自發行股票、公司、企業債券罪,而擅自發行股票、債券的行為在實踐中較易認定并且也不多見。同時,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中的“存款”由于淵源于銀行的存貸款業務,所以吸收公眾存款的行為給人以間接融資的假象。有學者指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是以間接融資的方式規制了所有的非法集資行為。[4]不過,隨著“存款”一詞的日?;褂?,其含義已擴充,即指公眾存在銀行的閑散資金。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規制的是公眾將其閑散資金直接提供給資金需求方的直接融資行為,因此,從解釋學的角度,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規制民間融資不存在違背法律邏輯的以間接融資方式規制直接融資行為的問題,因為“習慣是法律的最好解釋者”[5]。但是,為了保證整個法治體系的內在統一性,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中“存款”一詞的使用還是值得商榷。有別于殺人、放火、搶劫等行為,民間融資行為作為一種市場現象,基于刑法保障法的角色而成為刑法的規制對象。因此,刑法立法者、司法者、學者局限于刑法的視野,在缺乏對民間融資行為的充分了解下,忽視了建立在市場經濟基礎上的法治體系的內在統一性,導致刑法規定與適用的混亂與矛盾,主要表現為以下幾點。第一,刑法規定對非法集資行為的界定與前置法領域的沖突。根據國務院《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及其相關規定,非法集資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是兩類獨立的行為方式。但是,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屬于非法集資的一種行為方式,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是非法集資犯罪的基礎罪名;[6]同時,在行為方式方面,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與集資詐騙罪具有同一性,區別僅在于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對相同法律概念界定的不一致嚴重破壞了法治體系的內在統一性,同時,也導致了理論研究的混亂,從而形成了司法混亂—理論混亂—司法混亂的惡性循環。第二,《刑法》立法體例的不合理性造成對非法集資行為處罰的失衡性。在非法集資涉及的三個罪名中,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擅自發行股票、公司、企業債券罪屬于《刑法》第三章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第四節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罪中的罪名;集資詐騙罪屬于該章第五節金融詐騙罪中的罪名。其中,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最高刑為10年有期徒刑,擅自發行股票、公司、企業債券罪的最高刑為5年有期徒刑,而集資詐騙罪的最高刑為死刑。立法者過于重視同一章節下金融詐騙罪中集資詐騙罪與相鄰罪之間刑罰的平衡,而忽略了行為相似但分屬不同章節的非法集資類犯罪內部的刑罰均衡問題。由于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與集資詐騙罪在犯罪后果上的巨大差異,司法工作人員在處理此類案件時容易產生較大的司法壓力,再加上現實生活中民間融資行為的復雜多樣性,稍微出現定罪偏差就可能導致犯罪人截然不同的刑罰后果。2.法律規定的抽象性與解釋的局限性導致刑法適用的擴大化。拋開前述問題,毫無疑問的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與集資詐騙罪已成為刑法規制民間融資的主力軍。集資詐騙罪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在罪質上截然不同,前者具有詐騙犯罪的自然犯屬性,后者則是純粹的法定犯;二者在刑罰設置上也存在著生與死的巨大差距。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釋,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與集資詐騙罪在行為手段的欺騙性上具有相似重合性,因此,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是區別兩者的關鍵,“是”則為集資詐騙罪、“否”則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不可否認,在理論上,“非法占有的目的”是區別兩罪的關鍵,但是,在實踐中,如何界定“非法占有的目的”卻是難中之難。我國《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規定:“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處”;第一百九十三條規定:“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處”如此抽象簡潔的表述,無疑需要解釋才能明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集資詐騙罪的犯罪構成要件。何為“非法”?何為“公眾”?何為“擾亂金融秩序”?何為“非法占有”?何為“詐騙方法”?對此,需要極為嚴密謹慎的解釋才有可能避免適用的無限擴大化。理論上一般認為,“非法”是指未經國家有關機關批準,“公眾”是指不特定的多數人。但是,“擾亂金融秩序”、“非法占有為目的”、“詐騙方法”的解釋卻由于金融市場活動的復雜多變而難以一言以蔽之。在司法實踐中,正是對這些復雜概念的簡單機械化的解釋,使本可以先通過民事途徑解決的糾紛直接納入了刑法規制的范疇?!?lt;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非法集資類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說明》指出,“針對實踐中對于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定罪和量刑情節認定標準掌握不統一的問題《,解釋》第3條區分個人犯罪和單位犯罪,分別從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吸收公眾存款的人數以及經濟損失數額三個方面對此作出了具體規定?!币虼?,在司法實踐中,“擾亂金融秩序”一般通過人數的多寡、社會影響的大小、金額的多少等要素來衡量;對于集資詐騙罪的“非法占有目的”,上述最高人民法院的“說明”指出,“考慮到非法集資犯罪活動往往時間較長,犯罪分子在非法集資之初不一定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解釋》明確‘行為人部分非法集資行為具有非法集資行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對該部分非法集資行為所涉集資款以集資詐騙罪定罪處罰’。”但是,如何認定“非法占有的目的”還是沒有明確,實踐中,仍然是通過資金的用途、是否歸還等要素來衡量;“詐騙方法”一般采取傳統的詐騙的理論構造來理解。如果單就其字面解釋看,這樣的解釋是合理的。但是,如果立足于市場經濟,在整個法治體系內,僅僅機械地套用這些標準考量這些概念的合理性是值得懷疑的。在市場經濟環境下,經濟、金融活動具有一定的不確定性。就“擾亂金融秩序”而言,人數多、社會影響大、金額巨大并不一定就實際造成金融秩序的擾亂,人數少、社會影響小、金額較少并一定不會擾亂金融秩序。從嚴格意義上講,金融秩序的擾亂與否不應該由法官來直接予以裁量,而是應該由金融專家根據具體的金融數據進行系統的判斷。就“非法占有的目的”而言,在傳統詐騙罪的理論構造中,是指永久性剝奪他人財產、將其據為己有的意圖。在民間融資活動中,很多資金需求方自始至終都沒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僅僅是出于使用他人閑散資金進行生產經營、投資、投機等活動創造收益、利人利己的目而進行融資活動。但由于市場存在風險的不確定性、資金需求方自身監管的疏忽,再加上缺乏有關部門的有效監管與指導,資金供給方財產的回收具有極大的不確定性。為了維護市場金融秩序的安全和社會生活的穩定,這種行為必須加以規制,但是刑法的介入必須避免提前化與過度化。因此,集資詐騙罪雖然屬于詐騙罪,但是由于其與市場金融活動掛鉤,又區別于傳統的詐騙罪,不能簡單地套用傳統的“非法占有為目的”?!霸p騙方法”同樣存在這樣的問題。不同語境下對于欺騙的容忍程度是不一樣的。有學者認為,生活領域需要平穩和誠信,對欺騙的程度要求最低;市場需要自由和寬松,對欺騙程度要求較高;投資領域需要冒險和超前,對欺騙程度要求最高;而投機領域是法外博弈,欺騙是應有之義,不需要刑法介入。[7]且不論這種界定合理與否,必須承認的是“詐騙方法”在不同語境下的多元化。由此可見,法律規定的抽象性需要法律解釋,而法律解釋如果不能立足正確的語境,便會導致解釋的局限性,從而使法律的適用不合理地擴大化。
三、法治體系下民間融資刑法合理有效規制的建議
(一)總體建議——立法體系的銜接性完善
在市場經濟中,民間融資的合理化存在已不容置疑。在此前提下,要在貪婪逐利的融資互動行為中區分罪與非罪,必須堅守刑法謙抑性的原則。刑法的謙抑性決定了刑法在法治體系內的保障法角色,而刑法保障作用的體現在法定犯領域尤為突出。雖然法定犯自然化的趨勢不可忽視,但是法定犯的屬性是不可改變的,其道德倫理情感依附的相對匱乏阻礙了刑法威懾、預防機能的實現。因此,“刑法僅能在保護社會必要時始能介入?!盵8]而刑法在市場經濟領域保障作用的實現應該建立在前置法明確的介入無效。正如前文所述,在我國的法治體系下,前置法對于民間融資規制的缺失導致了刑法提早、過度的介入;而這種介入不僅沒有緩解民間融資愈演愈烈的局面,而且有損刑法的謙抑性。如果前置法對于民間融資的行為從行為方式、結果、責任予以明確的規定,實現刑法與前置法的立法銜接,那么刑法介入的時機由于前置法的規定就能得以明確,從而避免了刑法提早、過度的介入;同時,刑法介入的必要性也保障了刑法威懾、預防機能的實現。鑒于金融領域是國家經濟的財富源頭,以及非法集資行為對于金融領域的危害,各個國家都非常重視打擊非法集資類犯罪。美國對以高利回報為誘餌、以虛假經營方式吸收公眾資金的非法集資行為,通過證券法中的證券詐騙罪加以規制,并且采取“實質重于形式”的基本原則界定證券,即只要符合以獲得利潤為目的、投入資金、在共同事業中、利潤來自于他人的努力等四項特征,均可納入證券的范圍。相較于美國,我國對于證券的界定極為狹窄,因此,大量未直接采用股票或者公司債券形式籌集資金但確實由于集資者需要、出于投資者自愿的集資活動無法適用《證券法》予以處罰;若數額、人數等因素達到犯罪標準,只能予以刑法規制,導致刑法過度的介入,打擊了金融市場參與者的積極性。德國信用業法規定,對于實施非法吸收公眾資金犯罪行為的,以違法從事銀行業務罪定性。如果是故意實施的,應當判處三年以下監禁或者罰金;如果是過失實施的,應當判處一年以下監禁或者罰金;對于以詐騙方式吸引他人資金的行為,以主觀上是否具有占有目的,可分別以詐騙罪和資本投資詐騙罪定性,其中,資本投資罪是指發生在銷售有價證券、股權憑證或者股份的投資業務中,公開宣傳,以較大范圍的投資人群體為對象并且在宣傳中實施了欺詐的犯罪。相較于德國,我國對于非法集資類的罪名采取了一刀切的做法,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均為故意犯,詐騙類集資行為重視“非法占有目的”而不區分出于個人目的、商業目的、投機目的。國外的成熟經驗表明,前置法領域立法的明確與協調對于刑法領域相關問題的認定具有重大意義。目前,我國關于民間融資前置法領域的立法已不少見,但對于民間融資這個巨大而又復雜的金融市場而言,卻是分散而不成體系的。因此,應當結合我國金融國情,立足于全球化金融背景,逐步完善我國的金融立法體系,將民間這個巨大的融資市場納入明確、協調、完整的立法規制體系。雖然中國古語有言“各人自掃門前雪”,各部門法應該各司其職、按部就班,但是,各部門法之間的銜接與統一是構建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關鍵。尤其在刑法領域,經濟犯罪的定罪與處罰在很大程度上依賴于前置法領域的規定,因此,刑法領域的立法者、學者應該積極呼吁前置法相關領域的立法完善,保證前置法領域與刑法領域的協調統一與共同發展。
(二)具體建議——適時修改刑法
金融學的研究方法體系范文5
(一)模塊化教學的特點
模塊化教學有以下幾個特點:
1.各模塊間相對獨立,模塊能力與專業培養目標緊密結合。
2.任一模塊的理論知識與實際應用均貫穿于該模塊的教學始終,每一模塊能夠鍛煉學生的一種能力,并且能夠直接用所學知識解決實際中發生的問題。
3.每個模塊在講授之前,教師會將該模塊所要學習的主體內容繪制成模塊圖,這樣學生可以直觀地了解學習內容及每項內容之間的聯系、培養目標和最終可達到的綜合能力,這樣學習目的更加明確。
(二)財經類應用型本科院校法學教學中引入模塊化教學模式的可行性分析
教學方法的確定需要與專業培養目標相契合,財經類應用型本科院校的法學教育的培養目標應與學術型的綜合類大學的培養目標有所區別。在應用型本科院校中,應重點培養的是學生的動手與實踐能力,也就是學完之后能夠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法學是實踐性很強的一門課程,學生除了需要掌握理論知識及相應的法律、法規外,更重要的是能夠掌握運用所學知識解決現實問題的能力。模塊化教學的這些特點,能夠使應用型本科教育的教學體系更具針對性、應用性、實踐性,是一種比較理想的教學模式之一。因此,在財經類應用型本科院校的法學教學中引入模塊化教學模式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二、模塊化教學模式運用于財經類院校合同法教學中的具體方案及對策建議
(一)合同法模塊化教學的具體方案
結合本課程實踐性較強的特點,本人精煉整理了合同法的基本理論內容,嘗試從合同的各個階段來歸納教學內容。概括而言,本文擬將該課程大致分為以下幾個實訓項目模塊,分別是(1)合同法概述:通過該實訓項目,使學生了解合同法是民法的重要組成部分,合同法在民法體系中的地位及合同法與民法其他部分內容的聯系,以及合同法的總體內容,為后面各模塊的學習與實踐打好基礎。(2)合同的訂立:通過該實訓項目,使學生了解合同訂立的必經程序———要約、承諾及相關的要求,合同訂立必須包含的條款,以及大量的存在于各行各業的格式條款的相關內容。學完本實訓項目,學生應該學會如何訂立合同以及審查合同。(3)合同的效力:通過該實訓項目,使學生掌握合同的四種效力,分別為有效合同、無效合同、可變更可撤銷合同及效力待定合同,合同具有法律效力需具備的條件,及合同無效等情形下的后果。(4)合同的履行:通過該實訓項目,使學生充分了解合同的履行是合同各個階段的重點內容,因為只有合同得到全面適當的履行,當事人的訂約目的才能實現。學生還需掌握合同履行需遵守的原則及具體規則。(5)合同的終止:通過該實訓項目,使學生了解導致合同終止的各種原因,在什么情況下可以解除合同、債務在什么情況下可以抵消及在什么情況下可以進行提存。(6)違約責任:通過該實訓項目,使學生掌握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以及違約損害賠償的計算方法。(7)幾種常見的合同:通過該實訓項目,使學生了解幾種常見合同的具體、特殊適用規則,如買賣合同、借款合同、租賃合同等。
(二)合同法教學中實現模塊化教學模式的對策及建議
1.教師問題。本科教師具有豐富的教學經驗,但對教學模式的探討與改革的熱情及主動性取決于多種因素,如個人已承擔教學工作量的多少、個人對教育改革的認識和興趣,更大程度上取決于學校對教學模式改革的支持。法學教學采取模塊化教學模式,對教師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挑戰,教師需要具有一定的實踐能力,現在的法學教師基本上對于理論內容很精通,但缺少實踐經驗,比如,講合同法的老師并不知道如何訂立和審查合同;講金融法的老師并不懂得金融行業的運營模式;講票據法的老師并不懂得票據如何填寫。這種情況下的教師是無法適應模塊化教學模式下的法學教育的。學校應該加強對教師到實踐部門進修的投入并將教師的進修常規化和制度化。
2.教材問題。模塊化教學法目前還處于實踐及不斷的完善階段,從目前已出版的教材看,很少有能夠直接用于進行模塊化教學的成型教材,大多只是在原來教材內容的基礎上增加了實踐部分而已,并沒有模式上的突破。因此,采取模塊化教學的老師需要自己科學合理地設置任務模塊,編寫合適的經典教材。教師應根據本課程的具體內容和學生現有的知識儲備,以激發學生主動研究、主動探索為目標,精心策劃與設計各個教學模塊內容,例如每個模塊任務中可以設置(1)相關知識點的羅列,根據該知識點引入典型案例,并提出問題;(2)相關理論知識的學習;(3)相關的法律規定的講解;(4)本案糾紛的診斷分析;(5)實踐處理。每個模塊任務中的前三項可以由任課老師引導和講授。其他部分則只進行思路上的引導,由學生組成小組進行討論,老師最后點評解疑,也可以根據由知識點設計典型案例組織學生進行辯論。這樣的設計模式,既可以引發學生的學習熱情和興趣,也在每節課堂里有明確的學習目標,因而使理論學習與法條的解讀有了驅動力,使學生樂在其中[3]。學校應當在政策、資金上支持嘗試模塊化教學并在實踐中取得有效成果的教師與相關就業企業合作開發模塊化校本教材,并予以推廣。
金融學的研究方法體系范文6
論文關鍵詞:職業教育;教學改革;商法教學創新;實訓
當前,我國的高等職業教育發展迅速。但是,高職法律專業的現狀卻令人堪憂。據(2009中國大學生就業報告》顯示,2008年高職高專法律類畢業生就業率為75%,在所有高職專業中排名倒數第一,工作與專業對口率為29%,排名倒數第一。法學專業就業難,有社會大環境的因素,但是學校在人才培養方面,沒有體現職業教育的特色,難以適應社會對高職法律人才的要求是一個不爭的事實。高職法律教育必須結合自身特點找準專業定位,切實強化實踐環節教學,提升其適應社會需求的能力。商法是法律專業的主干課程,商法教學改革是法律專業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筆者結合自己的商法教學實踐,談一談商法的職業化教學問題。
一、高職商法教學存在的問題
首先,高職法律專業以培養具有法律實際運用能力的實用型人才為目標高職商法教學與本科商法教學應當體現出差異性,如果說法學本科應偏重學術教育還是職業教育尚存爭議,對于高職法律專業是職業教育應當沒有異議。培養目標上的差異必然導致教學內容、教學方法上,教科書選擇等方面的差異。但實踐中,高職商法教學成了本科商法教學的縮編版,除內容簡單點,課時少了點外,沒有體現出職業教育的特色。多數學校在教學過程中以講解法律條文、法學理論為主,缺乏與實踐的銜接。學生只重視法學理論的掌握,卻不知在實踐中如何利用這些理論知識,面對個案不知如何著手。而案例教學,小組討論,模擬法庭、法律實訓側成了形式主義走過場,不是在課時上保障不了,就是資金保障不到位,導致教學效果低下。
其次,商法是一門與金融學、經濟學、管理學等密切相關的學科,又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商法的實踐化教學操作起來并非易事,它要求教師具有豐富的實踐經驗和多元化的知識背景。而現在高職法學教師隊伍基本是理論型的而且從發展趨勢看,越來越朝清一色的理論型、研究型發展,這不利于職業教育的發展。教師因為所學專業的局限缺乏對法律之外的經濟專業知識的了解,另一方面沒有律師、法官、公司業務等實務經驗,教學內容與實踐脫節,難以對學生進行職業技能訓練。
再次,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具有扎實的民商法專業理論知識的應用型法律人才在法律人才中的需求比例將越來越大,民商法是有利于學生就業的課程。因此在高職院校應當確立民商法學在教學中的基礎性地位,加大課程比重。但目前的實際情況并非如此。在高職院校,往往重視理論課的開設而輕視應用部門法課程的開設,在部門法課程中,民商法課程所占比重并不大。以我院為例,商法課程為64學時,內容包括商法總論、公司法、破產法、票據法、保險法,內容多,時間緊。教師在教學中講述原理和條文后,往往沒有時間進行實際操作技巧的訓練。
最后,是關于商法教材建設的問題。雖然一些學院根據高職教育的特點編寫了一些教材,但是這些教材或多或少有一些摘抄本科教材的痕跡,教材的內容根本不能突出高職的特點,適應不了市場的需求,跟不上法制發展的步伐。另外,隨著經濟的發展,商法的重心也發生轉變,從貿易法轉到企業法再轉到金融法。公司融資、并購、金融衍生工具的膨脹、電子商務等都成為商法的新課題。與此同時,傳統的票據制度已隨著交易電子化的發展而萎縮,在商法體系中的地位在逐步下降,為適應這種變化,高職商法課程在教材上應體現出來。目前的情況是,教材老化,授課重點不突出,直接影響了教學的效果。
二、高職商法教學改革的建議
商法教學改革應體現出思想性、知識性和實踐性,其實際運用不僅有助于學生學習任務的完成,并且應當有助于學生在學習期間形成對未來工作至關重要的學習能力、理解能力和實踐能力,為了實現這一目標,筆者認為應著力做好以下幾點。
(一)改善商法教學隊伍的知識結構
調整教師隊伍知識結構。高職法律專業培養的是技能型人才,而培養這樣的學生需要有既懂理論又會實務的法學教師隊伍。因此,要使法學職業教育適應這樣的教育目標,就必須改造現行的法學教師隊伍。因此,要加強教師培訓,與其他院校進行交流、合作、學習。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的商法課程是全國唯一的商法國家級精品課,江西財經大學的商業法律網絡模擬課程十分新穎,都值得我們學習借鑒。同時我們要與其他高職法律院校合作,共同探索高職法律教育的發展路徑。鼓勵教師參加社會實踐,允許教師適度兼職,從目前我國的國情看,主要是兼職律師,從發展趨勢看也可兼職法官、檢察官。筆者主張有條件的學??梢耘嘤栆慌鷮B殢氖路蓪崉展ぷ鞯?、類似理工科的實驗教師,專門帶領、指導學生從事法律實務模擬訓練。除此而外,還可聘請優秀的法官、檢察官、律師擔任兼職教師。
(二)大力加強教材建設
促進教學內容不斷豐富與更新,教學內容要涉及學術前沿,如我國加入世貿組織引起的法律問題,電子商務,法律全球化等問題。要鼓勵教材不斷更新,強化教材對實踐法律運用技巧的講解。推出更多、更適用的商法案例教材。關于教材編撰的問題,雖然目前統編和自編的商法教材數量很大,但是,深入反映商法實踐中的問題、信息量大、視野開闊、適合高職教學的教材卻為數很少。筆者主張高職院校商法教師應當與司法實踐部門合作編撰適合高職教學的經典化教材。推出符合職業化教育需求的特色教材,除傳統的基本概念說明、主要學說梳理外,特別需要突出判解研究的說理、示范功能,以及重大實務問題的指引和動態研究。
(三)改進教學方法
變教師講、學生聽這種單向的教學方法為教師學生交互式教學方法,應提倡提出問題,由學生自己解決問題,鼓勵學生發表不同的見解,進而改善學習態度,學會自主發展,提高實際能力。課堂講授要從純理論的講授方法向理論結合實際的講授方法轉變。商法教學中應當吸收實踐性的內容,商法教師應當注意收集分析司法實踐中具有新穎性、典型性、可議性的商法案例的裁判規則,把這些典型案例運用到商法教學中去。案例教學法的目標,不僅是使學生通過對案例的討論所得結論來深化對理論知識的理解,更重要的是使學生感受獲得這些法律知識的過程,體驗法律職業的思維方法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的具體運用,從而獲得職業技能方面的發展。改進教學手段,教學手段的現代化不僅是解決學時少課時緊的方式之一,更是提高教學質量,培養學生能力的重要途徑。法學的內容包羅萬象,要加強高職法學教學的趣味性和吸引力。同時要充分運用各種教學媒體和教學手段、如幻燈、投影錄像、計算機教學軟件等,這將會大大提高課程的教學質量。超級秘書網
(四)進行商法課程設置改革,提高商法地位
目前看來,商法課程所占課時仍然偏少,急需加強。筆者認為應當把商法分為三門課,商法一(總論、公司法、合伙企業法),商法二(證口法、票據法),商法三(破產法、保險法)。每門課48學時,都是必修課,二年級第一學期開設商法一,第二學期開設商法二和商法三,這樣可以把商法各部分講透,也有充裕的時間進行案例教學。除此以外,還應當在三年級開設金融法選修課,內容包括信托法、期貨法、電子商務法、銀行法等內容,以適應商法發展和創新的實際需求。還應當鼓勵開設實踐性、技術性強的法律運用課程,如律師訴訟技巧、商務法律實用非訟處理、談判技巧等課程。
(五)開展商法實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