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政策性金融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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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政策性金融

農業政策性金融范文1

一、審慎擴展油料信貸業務,探索建立風險控制機制

為了及時防范和化解油料購銷中的信貸風險,農業發展銀行內蒙古巴彥淖爾市分行提出把握“三個關鍵”的貸款管理辦法。把握“三個關鍵”即:首先,嚴格把握風險準備金比例。其次,嚴格把握市場價格。第三,嚴格把握庫存監管環節。通過支持糧食企業擴大油料購銷活動,收到了四個效果:一是促進了農業產業結構的進一步調整。二是解決了農民的賣難問題,提高了農民擴大再生產的積極性和生活消費水平。三是促進了農工商聯合,糧食企業擴大了經營量,增加了效益。四是擴大了收貸收息來源。

隨著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國家宏觀調控的主要手段將集中到運用國有大型糧食儲備方面。各個地方大批的中小國有糧食企業必然走向股份制和民營化,糧食市場的放開還會使更多的企業和民間資本從事糧食收購,農業發展銀行的信貸支持重點也應該隨之調整,決不能以所有制來確定支持重點,要以資金的效益性、流動性、安全性和市場規律選擇支持對象,將從事糧食收購、調銷和儲備的各類企業都列為平等的市場主體,在政策上對所有糧食企業做到一視同仁,對民營資本給予國民待遇,只要能夠符合信貸規定、接受信貸監管,農業發展銀行就應該給予信貸支持。

二、以支持糧食產業化經營為突破口,拓展農業發展銀行服務空間

一是積極支持原糧、油料的粗加工。選擇輻射能力強、帶動作用大、經濟效益好,具有一定規模的糧油加工龍頭企業作為直接支持對象,從橫向上延伸農業發展銀行收購資金的服務領域。通過支持龍頭企業,改變目前企業數量多、產品質量差、檔次低的局面,起到支持一個企業帶動一方經濟、富裕一方農民的作用。二是集中資金支持一批具有品牌效應的糧油深加工企業。將一些利用高新技術手段、市場占有率高的名牌糧油品種、飼料加工和糧食轉化的新興產業作為扶持對象,使農村涌現出一批檔次高、影響大、帶動力強的品牌企業,也為農業政策性金融的進一步發展探索新的經濟增長點。三是擇優支持經濟作物的收購和加工。隨著經濟作物在農產品中比重的增加,農業發展銀行要適應農業經濟的發展狀況,在收購資金使用范圍上逐步拓展。四是探索支持農產品基地建設的新路子。對于那些暢銷、高效、潛力大的農產品如優質小麥、油料、高油大豆、蕎麥等,應積極探索通過信貸扶持開展集約化經營建設現代農業園區,使其成為加工業可靠的原料基地。五是對轉化糧食、市場前景看好的大型養殖企業、畜牧加工企業給于必要的支持,特別是在內蒙古這樣一個農牧經濟類型地區,支持農業和牧業產業化,加大對弱質產業的扶持力度,對農業政策性金融的戰略調整更有深遠意義。版權所有

農業政策性金融范文2

中國的農業政策性金融業務主要由成立于1994年的中國農業發展銀行負責運營。設立16年以來,該行的職能多次調整,業務不斷萎縮,支農職能弱化,其生存和發展面臨著嚴重問題,與當前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對農村金融的要求存在較大的差距,不能適應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需要。因此,中國農業政策性金融的發展及農業發展銀行的功能有必要重新加以規劃及定位。

經濟發達的日本已形成了較成熟的農業政策性金融體系,在其農業發展中發揮了重要作用。本文將對日本農業政策性金融的特點進行分析及總結。

一、農業政策性金融機構———日本政策金融公庫農林水產事業部。[]

日本農村金融體系主要包括合作性金融(農協金融)和政策性金融兩部分,其中民間合作性質的農協金融占主體地位,政府的農業政策性金融是其重要的補充。日本農業政策性金融,也可稱為日本農業制度金融。

是在日本政府的支持下,以國家信用為基礎,嚴格按照相關法規限定的業務范圍、經營對象,以優惠的存貸利率或條件,支持日本農業發展的一種金融活動。[]

1953年,日本政府根據《農林漁業金融公庫法》,全額出資設立了由農林水產省和財務省共同管理的農林漁業金融公庫這一農業政策性金融機構。當時設立的目的可以理解為:通過向農業提供充足的資金,以促進農業發展。后該機構根據新的《日本政策金融公庫法》,在2008年10月1日,和國民生活金融公庫、中小企業金庫公庫、國際協力銀行(國際金融業務)以及沖繩振興開發金融公庫(將于2012年后實施兼并)合并為日本政策金融公庫。原農林漁業金融公庫的業務由日本政策金融公庫(農林漁業事業部)繼續承擔。

截至2008年3月,日本各類金融機構對農業領域的貸款余額為20.1萬億日元。其中,農協系統金融機構的貸款為17.9萬億日元,占農業領域貸款總額的89%;日本政策金融公庫農林水產事業部(原農林漁業金融公庫)的貸款為1.5萬億日元,占農業領域貸款總額的7%;其它民間機構的貸款為0.6萬億日元,占農業領域貸款總額的3%。日本政策金融公庫農林水產事業部的主要業務種類有:強化經營基礎資金;推進機構改善資金;綜合設施資金;取得農地資金;鞏固自農資金;共同利用資金;土地改良資金;其他資金等。截至2008年3月末,公庫貸款余額中,農業占51%;林業占29%;食品產業占18%;漁業占2%。

二戰后,日本農業迅速發展,在較短的時期內實現了以土地改良、良種化、化學化和機械化為特征的農業現代化。在此過程中,日本政策金融公庫提供的長期資金,有力的支持了日本農業基礎設施建設和農業結構的合理調整。

二、日本農業政策性金融機構的主要特點。

1.貸款支持范圍廣。

日本政策金融公庫農林水產事業部提供的貸款業務為農業生產經營者提供了全方位的融資支持。如:為改善農業用地、保障農業用地面積及其使用權、購買農用機具、建造農用設施、栽培果樹及花木、購入家畜及安定農業經營現狀等貸款;為植樹造林、建設和改善林中道路、保障林業用地、購買林業機具、建造菌類生產設施及安定林業經營現狀等貸款;漁港的改修、漁船的建造、漁機具的購置及漁業經營現狀的安定等貸款;為建造農林水產品的加工設施、建造產地流通設施、整頓完備批發市場以及開發農林水產品的新用途等貸款;涉及日本糧食安全戰略的重點貸款;農業基礎設施建設、與農業資源開發相關的現代農業建設、與農村生態環境治理相結合的貸款;促進農產品出口等相關貸款等。

貸款總量自組建后不斷增長。以農業專項貸款為例,1963年的貸款余額為603億日元,1980年增長為4679億日元,達到歷史最高峰。上世紀八十年代以后,由于日本農業總投資大幅度下降,也影響到日本農業政策貸款業務的開展。如,2008年貸款余額約為1785億日元。

2.資金充足,來源以政府的郵政儲蓄資金為主。

2001年以前,日本政策金融公庫農林水產事業部資金來源渠道以日本郵政儲蓄資金為主。日本郵政儲蓄以其龐大的郵局網絡為依托,相對商業銀行較為優惠的利率,吸收了大量的資金,保證了日本農業政策性金融的資金來源。2002年以后,隨著日本郵政民營化改革的開始,養老金和日本政府財政投資債等也開始為日本農業政策性金融提供部分資金。

3.信貸質量較高,信貸風險防范機制健全。

日本政策金融公庫農林水產事業部在信貸運作與管理機制方面,積累了許多值得借鑒的做法。如,針對貸款從申請到歸還和催收的整個過程,都定有嚴密的具體步驟。在做出貸款決策前,信貸管理部門必須反復核查貸款的程序及有關規章的執行情況,及時發現被漏掉的步驟和不符合規章的操作。在受理貸款申請、客戶調查、信貸分析、貸款回收、信貸審批等環節實行審貸分離。

4.組織層次簡練,有效降低運營成本。

2008年,日本農林漁業金融公庫設有總行、22個分行、922名工作人員。相關貸款業務主要委托各地的商業銀行和農協金融機構代為辦理。簡練的組織結構使得所有者約束強化,管理效率提高,大幅度減少了行政管理費用開支,有效降到了銀行經營成本。

5.立法保障日本農業政策性金融機構的正常運作。

《農林漁業金融公庫法》是日本農林漁業金融公庫建立和運作的法律基礎。該法對農林漁業金融公庫的法律地位、目標、業務范圍、組織形式和發展戰略等都做了詳細的表述。該法的實施促進了日本農業政策性金融的持續健康發展。

三、對完善中國農業政策性金融的啟示。

1.制定相關法律保障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支農服務出臺《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法》是必要的。對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予以專門立法,是規范該行內部運行機制和處理其外部關系的基礎,是保障該行有效運行的必要條件。農業政策性法律立法的滯后,嚴重制約了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的發展,也必然影響國家農村金融體系的構建。當前,存在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受政府干預過多、約束過強、政策性風險較大等情況。貸款投放方向、貸款數量、貸款期限、貸款利率等受到了嚴格的管制?!吨袊r業發展銀行法》應盡快納入立法規劃。通過法律來明確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的法律地位、組織機制、權利、義務、經營范圍、融資方式、監管體制等,促使農發行走上規范化、程序化、法制化的軌道,保證農業政策性投入,支持弱質農業的發展,早日成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現代農業政策性銀行。

2.積極拓寬業務范圍。

積極貫徹國家建設新農村的號召,在立足于原有基本業務的基礎上,進一步開辦多種新業務,拓寬業務范圍。當前,農業發展銀行的業務范圍局限于農業流通環節,十分狹窄,甚至被稱為“糧食收購銀行”,完全不能滿足建設新農村的需要。農發行應當把業務范圍擴展到農業生產的各個方面,新的貸款業務應以農業生產經營的各個環節為重點。同時,也應關注農業基礎設施建設、醫療保障、文化教育、農村中小企業的生產經營等方面的資金需要。形成凡是涉農的項目,農業發展銀行都可以為之提供融資服務。這既是支持新農村建設的需要,也是農業發展銀行今后業務發展的方向。

3.健全風險防范機制。

風險防范機制的建設對于任何性質的金融機構來說,都是重要的。因為它關系到金融機構的持續、穩定運營。隨著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業務范圍的擴大,需要通過健全信貸風險防范機制。首先,建立科學的風險評估體系和信貸質量評價制度,制定管理辦法,明確責任,強化信貸風險監督、評估、預測和處理;其次,建立信貸風險責任追究機制,進一步完善貸款調查評估、審查審批和貸后管理責任制;最后,建立內部約束機制,完善審、貸、查分離的內控體系,強化對內部各環節的監督,規范業務經營活動的開展。

4.完善銀行治理結構。

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結構是提高農業發展銀行運營質量的關鍵環節之一,也關系到農業發展銀行競爭力的提高。農業發展銀行需要和其他國有商業銀行一樣,從本行實際出發,把完善公司治理作為增強競爭力的基礎工程,進一步健全公司治理架構,從戰略、組織、流程、制度、機制、信息等各個方面、全方位推進公司治理機制建設,加強公司治理制度建設、信息披露等管理,大力推進改革發展戰略的實施,繼續推進企業社會責任和公司文化建設,建立以“產權明晰、權責分明、政企分開、管理科學”為基本特征的現代金融企業制度。

農業政策性金融范文3

【論文摘要】根據十六屆五中全會精神,農業政策性銀行應該努力拓展業務范圍,加大支農力度,積極推進新農村建設。本文從農業發展銀行職能改革入手,總結了近年基層農發行支持當地新農村建設取得的成效,并針對當前支持新農村建設中的制約因素,提出了一些建議。 

在西部欠發達的農村地區,經濟基礎薄弱,農業資源得不到充分開發利用,這是欠發達地區經濟發展緩慢的主要因素。農發行作為以服務“三農”為根本宗旨的農業政策性銀行,如何結合西部實際,確定支持領域和重點進一步發揮在農村金融中的骨干和支柱作用,是當前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 

一、從農發行貴州分行看農業政策性金融在新農村建設中的支持作用 

作為農業政策性銀行,農發行貴州省分行已覆蓋全省9個地州市,建立了56個縣市的組織網絡和金融服務體系,并在其他33個無機構的縣市區,設立了29個客戶服務組從事農業政策性金融服務。近年來,針對貴州特色農產品資源較豐富,但規模化、產業化水平較低的實際,農發行貴州分行充分發揮自身在信貸規模、資金、利率等方面的優勢,全力支持全省農業農村經濟發展,貸款規模從2006年初的60億元發展到目前的193億元,其中,在黔東南州就投入了13億元信貸資金,重點支持凱里市“兩河”治理、凱雷農村公路等建設項目的實施。其信貸投入力度、貸款增長速度均位于全國農發行系統前列。2009年,農業發展銀行貴州分行加快加大信貸支農力度,僅上半年就投入40億元信貸資金,為支持貴州新農村建設發揮了積極作用。 

1、農發行在支持糧油生產和流通中發揮了主導作用 

農發行貴州省分行自成立以來,堅持把做好糧油收購資金供應管理作為立行之本。根據國家糧食流通體制改革政策的變化,該行適時調整信貸政策,積極支持國有糧食購銷企業開展糧油購銷,確保國家糧改政策的實施和全省糧油收購、儲備、調銷等業務的正常運行。2008年,農發行貴州分行全年累計發放各項貸款67.66億元,其中,政策性糧油貸款14.6億元,同比增加12億元;糧油收購貸款11.89億元,同比增加1.28億元。 

2、農發行推動了當地農業產業化發展進程 

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基礎是發展農村經濟,方向是發展現代農業,而現代農業的理念是轉變農業增長方式,大力推進農業產業化發展,以此帶動農業產業化基地建設,促進和推動農民增收。近年來,根據貴州省委、省政府新農村建設的總體規劃,農發行貴州省分行累計發放產業化龍頭企業貸款76.38億元,大力支持農業產業化經營,擇優扶持省級以上產業化龍頭企業和加工企業發展,有效發揮了產業化龍頭企業的輻射帶動作用,促進了“三農”發展。國家首批循環經濟試點項目——投資22.7億元的竹漿林紙一體化項目一期工程在貴州省赤水市建成投產,該項目是農發行貴州省分行針對貴州林業資源豐富的實際、累計發放貸款16.4億元支持的產業化發展項目,也是農發行業務范圍拓展以來、全國農發行系統審批單筆金額最大的貸款項目。該項目投產后,預計每年可季節性地為社會提供50萬個閑置勞動力的就業機會,通過種植出售竹原料、支持基地建設等,種竹農民每畝可增收100元/年,每年可增收2700萬元,種竹農民實際增加收入1.03億元。 

3、支持農村基礎設施建設 

結合貴州省情,農發行明確將支持農村基礎設施建設作為工作的重點,圍繞新農村建設重點、骨干項目,加強對農田水利、農村路網、農村電力、能源、信息網等農村基礎設施的信貸支持。截至2008年3月底,該行累計投放各類貸款29.24億元,其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貸款22.15億元,占一季度貸款累放額的75.8%,是2007年全年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貸款總額的6.33倍。 

4、為涉農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服務 

 近年來,農發行貴州省分行不斷完善中小企業金融服務,截至2008年3月底,該行涉農小企業貸款戶數已達136,占全行總貸款戶的30%,涉農小企業貸款余額達2.5億元,在支持貴州“三農”發展中發揮了積極的影響和作用。2008年4月,農發行貴州省分行與貴州省鄉鎮企業信用擔保中心,就促進貴州省涉農中小企業發展簽訂擔保合作協議,以拓展涉農中小企業融資渠道,化解和分散金融風險,強化政策性銀行支持涉農中小企業功能,貫徹落實國家支農、惠農政策,促進農村和農村經濟的健康發展。 

 二、農發行支持西部新農村建設中的制約因素 

1、不能充分發揮骨干和支柱作用 

西部貧困地區一邊是“缺血”的窮財政,有大量資金需求,一邊是農發行能夠提供政策性的金融支持,而這一需一供卻不能有效結合。在商業銀行逐步退出農村金融的現實下,農發行的業務范圍又受到諸多限制,應該取消對農發行業務范圍的單一申請審批制,凡是有利于農村(縣域)經濟社會發展,有利于農業增產和農民增收的行業、產業、項目,都應準予農發行介入,成為農發行的業務范圍,從業務范圍和功能上,讓農發行成為發揮骨干和支柱作用的政策性銀行。同時,由于農發行現行的項目管理模式,基層行沒有主動權,貸款門坎高,辦貸程序繁瑣、成本高,造成農發行辦貸難、辦貸慢的現象。 

2、缺乏有效的信用擔保體系 

 目前,農發行商業性貸款的主要方式是擔保和抵押貸款,而西部的社會信用擔保業處于萌芽期,還沒有形成可為農業企業提供擔保的信用機構。新農村建設中與“三農”關系密切的項目,即農村基礎設施、農業綜合開發、農業小企業等業務,多數屬于貸款期限長、風險大、利潤率低的項目,按照商業性貸款管理要求,欠發達地區大多數項目很難獲得信貸資金支持。 

3、農發行開展商業性支農信貸業務僅處于起步階段 

 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意義,就是發展縣域經濟社會,而縣域經濟發展的瓶頸往往表現在資金投入的嚴重不足??h域經濟項目投入大,回收期長,風險高,商業性金融機構網點不斷收縮,存差不斷擴大,大量資金不斷從農村抽走,農村資金流出嚴重。支持商業性新業務的開展,必須堅持謹慎積極的原則,這為欠發達地區本身難以開展的客戶營銷增加了壓力。農發行基層貸款權上收后,從貸款到調查、審批到發放,手續復雜,供求時間不對稱,有時銀行貸款到位,企業商機已失。 

4、農業政策性金融內部經營管理方面仍存在不足 

在營運管理方面,農發行服務于客戶、服務于新農村建設的理念有待進一步加強;有的基層行還不適應上級行針對支農需要、針對市場變化的信貸計劃調整,信貸計劃的準確性不高,結算手段相對單一,不能滿足客戶的服務要求;一些行對管理信息化的重要性、必要性認識不足,對現有的數據資源尚未充分開發利用,實現信息化建設跨越式發展的任務還十分艱巨。在隊伍建設方面,員工素質與信貸支農的現實需求還不太適應,人才結構不盡合理,項目評估、風險管理、國際業務、法律事務、信息技術等方面的專業人才明顯不足,崗位激勵約束機制亟待完善。 

三、對農發行支持西部新農村建設的幾點思考 

1、鞏固傳統糧油購銷業務 

按照國家糧棉改革和購銷政策,農發行應適時調整信貸政策,堅持不懈地做好傳統的糧食收購、儲備、調銷信貸工作,鞏固好原有的糧油儲備、購銷企業,全力支持糧油產業發展。根據貴州糧食加工企業規模小、發展潛力大的實際,貴州省分行積極支持糧油加工產業鏈發展,促進一批高質量、高效率、高附加值的糧油加工產業鏈品牌的創建,真正形成產業化經營,充分發揮輻射和帶動作用,有力地推動了當地農村經濟的發展,帶動了當地及周邊地區農民大幅增收。 

2、以支持縣域經濟社會發展為重點 

縣域經濟是連接城鄉經濟協調發展、實現工業反哺農業的紐帶。農發行以縣域經濟社會發展為平臺,給縣域經濟繁榮注入新鮮血液,對推動整個縣域經濟社會的發展,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 

3、進一步完善經營管理機制 

切實落實現代銀行要求,不斷推進農發行現代企業制度的建設。一要建立健全信貸管理制度體系,二要努力防控經營風險,三要繼續強化資金計劃分類管理。牢固樹立“內控優先”的理念,有針對性地建立和完善內部控制機制,逐步把農發行辦成發展空間合理、治理結構科學、體制機制健全、經營管理規范、操作手段先進、具有可持續發展能力的現代農業政策性銀行。針對2008年產生新增不良貸款的實際,貴州省分行在全省系統開展了歷時3個多月的信貸管理與風險防控集中學習實踐活動,通過組織全行員工集中學習信貸管理各項規章制度,全面排查信貸管理和風險防控工作的薄弱環節,著力解決信貸管理和風險防控工作上存在的突出矛盾和問題,為進一步夯實信貸管理打下了良好基礎。 

4、加快推進農業產業化進程 

立足地域經濟特點,積極支持特色農業發展,加快推進農業產業化進程。以貴州省為例,雖然其特色優勢農業產業較多,市場很大,但是開發嚴重不足。農發行可以依托產業化龍頭企業平臺,依托政府的組織優勢和農發行的網點、資金優勢,通過不斷加大信貸,重點扶持市場前景廣闊、產業覆蓋面廣、附加值高的特色產業。如支持優質稻、茶業、雜交玉米、種子和中藥材生產基地建設,把資源優勢變為經濟優勢,進而促進農村經濟發展,帶動農民增收。對于豐富的中草藥資源,貴州省分行近年著力支持了一批在國內有一定影響力的神奇、益佰、信邦等藥業企業的發展。 

5、創辦農業政策性擔保公司 

農業項目特別是新建項目,風險高、信貸投資風險大,亟須有一個政策性的信用擔保機構來支撐農村經濟的發展。農業發展銀行除了自身要切實加強風險防范外,還應建議政府籌建農業政策性擔保公司,為農村經濟的發展提供信用擔保服務。農業擔保公司可建在縣一級,由政府提供注冊資本金、初始擔?;稹9究梢劳朽l鎮政府、農業企業等,采取會員制形式,吸收會員資金,壯大擔保基金。在擔保公司成立初期,政府財政應為擔保公司提供費用補貼,待其逐步發展為自負盈虧的經濟組織后,政府可停止補貼,以實現擔保公司的可持續發展。 

【參考文獻】 

[1] 劉海林:農業政策性銀行與新農村建設[J].河北金融,2007(11). 

農業政策性金融范文4

關鍵詞:日本;農業政策;政策性金融;觀察;思考

中圖分類號:F831.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3-9031(2008)12-0046-06

根據農發行總行的安排,筆者一行東渡扶桑,進行為期10天的訪問研修。期間,就日本農業政策與農業政策性金融,農業政策性金融與糧食、食品生產及安全,農業政策性金融信貸模式與融資路徑、模式等領域,與日本農林漁業金融公庫(以下簡稱公庫)同行們進行了交流與探索,并以岡山縣為重點,先后考察了以生態農業、設施農業、精細農業、訂單農業等技術或經營機制為支撐的農戶和企業。短暫、緊湊、高效的研修與考察,使筆者從理論和實踐、宏觀與個案等兩個層面了解了二戰之后的日本在發展農業,確保糧食與食品安全方面所做的艱辛探索;切身感受到了日本從本國基本國情出發。大膽探索與開拓糧食、食品生產與安全發展道路的睿智與勇氣:分享了日本公庫運用農業政策性金融與時俱進地參與實施國家農業政策,促進農業現代化與糧食、食品安全等方面所取得的巨大成就。筆者在學習日本農業政策與農業政策性金融方面所取得的經驗的基礎上,結合所在的省區的“三農”實際問題,對我國農業政策性金融的有效發展道路進行了認真思考與探索。

一、日本農業政策性金融經驗之一:體現主線,服務大局,常葆農業政策性金融的生命力

日本是全球資源稀缺的國家之一,陸地面積近38萬平方公里,比人口只有日本1/4的云南省要小1萬平方公里;農地僅占國土面積12.6%。人口比較稠密、耕地較少的日本,同樣面臨著糧食、食品生產與安全問題。從這個基本國情出發,從戰敗的當年開始,日本就制定與實拖了一系列振興日本農業、促進糧食和食品生產的政策施,并于1961年頒布與實施了著名的《農業基本法》。以這個對日本農業及糧食、食品生產安全影響深遠的法規為標志。日本開始了現代化農業發展進程。至2006年底農業總產值(附加值)為8.3兆日元(折合人民幣5810億元),其中,大米1815億日元、占22%,蔬菜2057億日元、占25%,畜產2419億日元、占29%。盡管農業總產值僅占日本總產值的0.96%,但僅靠不足全國總人口6%的農民解決了全國人民的食飯穿衣問題本身就是奇跡。

縱觀這個發展進程,日本農業發展主要圍繞“一條主線、兩個制度”發展戰略展開:糧食、食品生產安全一直是支配日本農業政策取向的主線;對短期(一般2個月以內)的糧食供給不足,通過實施糧食儲備制度解決;對長期(一般2個月以上)的糧食供給不足,通過食品安全保障政策解決。

從1945年盟軍總司令部強制性地把地主手上的土地買下來,廉價賣給實際耕種的農民(史稱“農地改革”)開始直至2007年的52年間,日本農業發展大致經歷了農地改革、農業結構調整、農業綜合開發、農業現代化等幾個階段。每個階段都針對各自面臨的突出問題,體現各個時期發展重點,制定與之相適應的農業發展戰略目標以及政策措施。

公庫作為日本唯一的農業政策性金融機構,是振興日本農業的時代產物,其基本任務是從日本的基本國情出發,執行政府不同時期的農業產業政策,主要解決農業特定時期的突出矛盾,實現農業發展的階段性戰略目標。從誕生的第一天起,就肩負起參與實施上述的“一條主線、兩個制度”直至推進日本農業農村現代化的歷史使命。

據統計,日本政府順應和駕馭農業發展趨勢。曾多次調整、修改農業發展政策。以農業基本法為例,先后做了3次修訂。另外,以農業基本法為框架,涉農領域、行業也對其相關政策做了許多與時俱進的修改。如1951年,為農林漁業發展提供融資支持,政府出臺了《農林漁業資金融通法》;1952年,為了鞏固農地改革成果和自耕農主義永久化,出臺了《農地法》;1999年日本政府全面審視了國內外農業發展趨勢,重估以往農業政策影響和作用,放松了對糧食生產供應的某些限制并引進市場原理政策。出臺了《農業農村基本法》(也稱新農業基本法),并于2000年制定和實施了糧食農業農村基本計劃。

以參與實施農業政策為己任,公庫幾乎同步地創設了累計近百種與之適應、旨在為農業生產者提供信貸支持的融資品種:

如1953年,為配合實施《農產物價安定法》,剛剛啟動運作的公庫設立了品種土地改良資金、造林資金、漁業造船資金、共同利用設施資金等;1955年日本政府頒布了旨在防止自耕地細分化的《自耕農鞏固資金融通法》,公庫遂即創設了自耕農鞏固創設資金、主管大臣指定設施資金。前者為自耕農地或租種農地者、土地規模集約經營者、維持經營,以及因疾病、災害、整理等負債的農業生產經營者提供資金支持;后者首次將災害復修以外的面向個人的設施治理作為融資對象。

又如,1961年,《農業基本法》頒布實施,目的在于:轉換價格支持政策,平衡與其它產業從事者的生活水平,擴大農業生產者的選擇、提高生產效益和改善農業結構。為實現上述目標,公庫先后創設了果樹種植資金、果園經營改善資金、農地等取得資金、未墾地取得資金、畜產經營擴大資金、農業結構改善事業推進資金、自耕農鞏固資金等。

再如,1985年順應本國農業國際化、現代化發展要求,日本政府對《農林漁業金融公庫法》進行了修訂。公庫緊隨其后,統合、整理當時實行的28種融資資金為22種。至2007年,公庫主要為農業生產者提供融資品種主要有8種,分別是:強化經營基礎(SUPERL即特定農產品生產)資金;推進機構改善資金;綜合設施資金;取得農地資金;鞏固自農資金;共同利用資金;治理基礎(土地改良)資金;其他資金等。截至2008年3月末,公庫貸款余額為28232億日元(折合人民幣1976億元),其中:農業14533億日元,占余額的51%;林業8080億日元,占29%;食品產業4986億日元,占18%;漁業632億日元,占2%。

體現主線,服務大局的職能定位,使日本農業政策性金融自覺地融入并服務于日本農業發展戰略實施的行列之中,為日本農業的振興和現代化保駕護航并做出了巨大貢獻。半個多世紀以來,正是因為有了農業政策性金融的保駕護航,日本構建起網絡覆蓋日本全境的糧食、食品生產安全體系,確保了全日的軍需民用,沒有發生糧荒或食品供給缺檔乃至食品安全等問題。有為方能有位,日本農業政策性金融已經真正辦成了農民和涉農中小企業的融資依靠。為經濟已經進入發達時代的日本社會贏得了生存與發展的巨大空間。

二、日本農業政策性金融經驗之二:與時俱進,突出重點,彰顯與強化農業政策性金融的支農功能

半個多世紀以來,公庫自始至終不改初衷地扮演了國家支農政策的傳號兵、實踐者以及檢驗反饋者等三個重要角色。信貸支持重點總是伴隨著不同時期國家經濟發展戰略的變化而相應地調整:信貸品種總是根據國家產業政策支持重點領域、重點行業、重點區域及重點對象而相應地統合、整合或創設。縱觀公庫支持日本農業發展歷程,大致可分為三個時期:

1 日本農業艱難起步時期(1945~1960年)。公庫成立之初,主要任務是貫徹落實《農地法》,通過農地改革,實現“耕者有其田”,恢復戰后農業經濟。于是,公庫把信貸支持重點放在增加糧食生產和供給、促進農業生產力發展上,并于1953年創設和實行了土地改良資金、造林資金、漁業造船資金、共同利用設施資金等。國家支農、惠農政策與上述信貸資金的雙管齊下,一方面使支農政策與支農金融互動推進,收到了相得益彰的巨大社會效應;另一方面它們作為有機整合的手段,使日本農業得到了長足發展,生產力得到空前提高,初步構建起糧食、食品生產安全體系。通過15年的不懈努力,終于從由軍國主義者發動戰爭同時給本國經濟社會帶來深重災難的困境走了出來,進入經濟起飛時期。

2 日本農業起飛時期(1960~1976年)。處于起飛時期的日本經濟,要求政府對包括農業在內的各個行業、產業進行體制機制整合和改革,使之三次產業之間、城鄉之間得到協調發展。當時,對于農業而言,面臨著三個比較突出的矛盾:一是生產規模小與現代農業追求規模效率之間的矛盾。有資料記載,1960年日本戶均農地面積不足1公頃,是美國的1/99,是人口比較稠密的歐盟國家的1/9,是澳大利亞的1/1801,這極大地制約日本農業集約化經營水平的提高。二是提高農業生產力與建設相對滯后的生產環境之間的矛盾。與我國云南、貴州、四川等地區一樣,“七分山、三分地”是日本陸地的基本架構。長久以來,許多農民世代居住生活在山區,甚至在坡度很高的山坡上耕作,這種被公庫同行們稱之為“中山間”農業,收益低下,而且會對周圍環境造成惡劣的影響。顯然,實現農業可持續發展,必須改造農業生產環境。三是從農業者與其他產業者收入差距之間的矛盾。由于農業自身弱質等多種原因,加上農業生產周期長。同時又肩負自然、市場兩大風險,使從農業者一開始就處在劣勢地位。

解決上述問題,政府作出了三個客觀、可行的政策選擇:擴大農業經營規模,增加農業機械設施投資,拓展農村生活環境相關設施融資渠道。從這個戰略決策出發,務實的公庫相應地增設了農業機械設施資金貸款,擴大了與農村生活環境相關設施貸款規模,加強了對畜產、園藝的扶持力度。據統計,這個時期,公庫對農業基礎設施貸款由1965年不足400億日元增加到1975年1500億日元;對林業貸款由不足200億日元增加到500億日元;對肩負者農戶(一種主要從事農業、擁有一定生產規模的從農業者)貸款由不足500億日元增加到1200億日元。農業政策性金融參加起飛經濟政策的實施,使日本農村生活環境、農業生產條件得到了明顯改善,農業集約經營水平得到了較好改善。在筆者前往地處偏僻山區的岡山縣真庭市考察途中,公庫同行告訴我們。公路兩旁以及拋在車后逶迤山崗上長得近乎原始森林的松樹林、竹林都是公庫林業貸款的歷史見證者。

3 日本農業國際化、現代化發展時期(1976年至今)。這個時期,日本政府支持農業的政策取向有兩大定位:對內增強從農業者的生產經營機能,對外增強農業的國際競爭力。體現和實施這一政策定位,公庫實施了比較典型的需求追隨型信貸策略:順應農產品加工轉化的資金需求,增加了水產品加工貸款、特定農產品加工貸款等:為增強國內農產品的市場競爭力,穩定農業發展,相應增加了強化農業經營基礎資金等貸款:為推進農業結構調整,進一步強化了農業結構調整貸款,擴大了該項貸款支持范圍,貸款支持范圍涉及稻米作物、旱地作物、露天蔬菜、茶、果樹、奶牛、養豬、蘑菇等幾十項。為推進特色農業發展,強化了園藝貸款等。

三、日本農業政策性金融經驗之三:機制引領,政銀共贏,拓寬農業政策性金融的發展道路

日本作為完全市場經濟國家,其金融體系主要由三大部分組成:一是中央銀行即日本銀行。二是民間金融機構,與國內各種經濟成份的商業銀行類似。包括存款業務金融機構:普通銀行(城市銀行、地方銀行、第二地方銀行協會加盟地方銀行、在日國外銀行);長期金融機構(大部分已不存在,或被兼并已轉為普通銀行,僅存信托銀行);中小企業金融機構(信金中央金庫、信用金庫、全國信用協同組合聯合會、信用組合、勞動金庫聯合會、勞動金庫);農林漁業金融機構(農林中央金庫、縣信用農業協同組合聯合會、農業協同組合、縣信用漁業協同聯合會、漁業協同組合);此外,還有保險公司(生命保險、損害保險)、證券公司等。三是官方金融機構。包括郵政儲蓄銀行,已于2007年10月1日實現了民營化。另一類為政府系列金融機構(日本政策投資銀行、國際協力銀行、住宅金融支援機構、中小企業金融公庫、國民生活金融公庫、環境衛生金融公庫、農林漁業金融公庫、沖繩振興開發金融公庫、商工中金融公庫)。它們是履行國家宏觀經濟政策、實現各個時期政府宏觀經濟目標政策性金融機構,均由政府全額出資建立,各自向特定的行業、部門提供政策性融資。

研修與考察,筆者深切感受到,日本政府對包括農業政策性金融在內的任何行業、產業的掌控完全在體制、機制兩個層面上完成,而且能夠做到管放有度。因此,一項政策出臺付諸實施,便能收到體現政策、實現政策目標的雙重效應。

1 公庫的職能定位機制。作為政策性金融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完全意義上的農業政策性金融,主要職能為從農業者、從農中小企業提供政策性融資。其職能定位、發展方向、業務經營受《農業基本法》、《農林漁業金融公庫法》等法律以及利率政策的嚴格約束與支配,除此之外,央行對其不做具體指導,如貸款種類、品種、貸款重點等均由公庫自主決定和實施。顯然,央行這種監管機制,給予了公庫顯著的發展空間,有利于公庫根據自身的實際和農業發展對融資的實際需求做出決策,創造性地開展工作。

2 公庫的融資機制。公庫原有的融資渠道主要源于政府的郵政儲蓄資金。近年來,受市場經濟發展與金融改革的影響,公庫的融資機制得了進一步完善,融資渠道也得到了進一步拓寬:源于財政投融資改革,使官方資金池擴大為郵政儲蓄資金和養老金。在新構建的財投機制下,上述兩項資金可全額自主運用,通過金融市場、特別會計剩余資金等憑借財投機構債、財投債(國債)為公庫籌措資金。主要操作機制為:一是財政投融資-金融市場-財投機構債、政府保證債-財投機構-農林公庫-公庫資金、農業現代化資金;二是特別會計剩余金等(預托,國家、地方產業投資特別會計)-農林公庫等-公庫資金-農業現

代化資金;三是民間資金-公庫資金-農業現代化資金。

此外,已進入實施的《日本政策金融公庫法》,對在2008年10月1日由國民生活金融公庫(NLFC)、農林漁業金融公庫(AFC)、中小企業金庫公庫(JASNE)、國際協力銀行(國際金融業務)以及沖繩振興開發金融公庫(ODFC,于2012年后統合)合并為株式會社日本政策金融公庫(JAC)提出要求,要充分利用國際上通行的信貸資產證券化的成果,開拓公庫融資渠道,為從農業者提供有力地融資支持。具體操作是:公庫選擇部分優良信貸資產一轉化為證券化對象打包之后向外銷售一投資機構或民間銀行應購買部分一所得資金面向農業者融資。

3 公庫的信貸管理機制。目前,公庫對客戶實行差別利率:對優質客戶的五年期貸款利率2.25%。對中小企業同檔次貸款,利率為3.0~8.0%不等;公庫向財政借款1.8%,借出利率1.6~1.9%,出現倒掛現象。在泡沫經濟時代。公庫向財政借款7.0%,貸款農戶5.0%。

公庫目前擁有員工912人,轄內25個支店(相當于國內省級分行)、15個據點,完成改革后將在全日境內的都道府縣設立支店,屆時,新公庫還要裁員5%,原本員工短缺的狀況更是捉襟見肘。在這種情況下,公庫只能實行委托和自辦等兩種業務經營方式。

至2008年3月末,委托金融機構534個。由于機構承當著借款人債務保證人及部分債務(貸款余額20%)的償還責任,委托費用按貸款額1.0%提取,收款環節費用按收回利息10%計提;當出現壞賬時,罰款為本金+利息+遲滯金總和的20%;其余債務由農林漁業信用基金償還。

對于信用好的企業,支店長可自主決定發放貸款。否則,須經本店各部部長簽字、逐級上報直至公庫理事長決定。目前,公庫、支店自辦業務有:農林公庫資金、農業現代化資金、農業改良資金和SUPER S(特定農產品生產)資金等。

4 信貸退出機制。一直以來,公庫嚴格秉持一個理念:“進入別人不愿意進入的領域,干別人干不了、不愿意干的事?!备十攲嵤┱叩鸟R前卒,甘當商業性金融功能的全局性補充角色。因此,公庫嚴格界定了貸款對象:一般從農業者、中小型從農企業;貸款均為10年以上的中長期貸款。公庫資金支持對象的生產規模、貸款額度、貸款性質均有嚴格限制:農戶耕地4公頃以上,貸款額度1500萬日元;村落營農組織或其他中小企業20公頃,項目貸款2200萬日元;所有貸款均限于固定資產建設。目前,公庫資金支持的綜合農協847個,正組合員500萬人,準組合員419萬人。對于具備從民間金融機構融資的企業原則上退出公庫資金支持視線,如曾獲得公庫資金支持的全日漁業企業、全國規模最大的ECHI年存欄700萬只蛋雞養殖場等大型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已先后退出,為后來符合條件的從農業者騰出更多的政策性融資空間。

5 信貸風險防范機制。公庫在下列幾個方面有所作為:一是主動爭取有關方面配合與支持。公庫將縣政府及充分了解當地實情和擁有貸款申請人信息的市鎮村、農協等地方有關機構的意見納入貸款審批程序之中;地方政府優選農業經營骨干人員為認定農業者,頒發證書,向公庫推薦并為其政策性融資提供利息補貼;與貸款業務,受托民間金融機構簽訂委托協議,明確業務委托內容、責任、范圍。二是嚴格實行審貸分離制度。公庫設立了信貸業務部、審查部、信用風險管理部和調查室,分別負責貸款管理、貸款審查、信用評級與資產審核和貸款調查工作;支店設立了審查處和貸款管理處;明確風險管理責任,管理對象:風險有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流動性風險、事務風險、系統風險和緊急事態;針對各類風險。公庫設置了五個專門委員會,指定各種風險的主管部門。規定管理方針,制定了各種風險具體的防控措施。三是貸款流程化和標準化。公庫直接貸款流程包括貸前咨詢、貸款申請、貸款調查、貸款審查、貸款審批、貸款合同、貸款發放、貸后管理,四是對貸款客戶實行動態的信用評級、資產審核和資產負責綜合管理,主要防范信用風險和市場風險。五是實行風險債權的管理。按照日本銀行法的分類標準,風險債權包括貸款條件緩和債權、延期3個月以上的債權、延期債權、破產債權。風險債權的管理有三種方式:信用升級、貸款回收、消化。六是崗位輪換。公庫全員實行3年一次在全系統內交流,減少和有效防范道德風險,

四、日本農業政策性金融經驗之四:優化主體,培植后勁,為農業政策性金融支農注入生機活力

上述“七分山、三分地”的地理構架,加上農民大居住山地,生產經營與我國云南、貴州、四川山區農民的生產生活情形十分相似,這種分散、小規模生產經營方式極大地制約著日本農業的現代化。為改變這種狀況,日本政府采取三大舉措推行農業生產經營的規?;?、專業化,并取得了巨大成就。

1 統合農地,集約經營。近十年來,日本政府不遺余力地、不斷通過租賃方式促使耕地集中到生產力高的農戶和企業手中。據統計,1990~2000年經營5公頃以上,收入超過1000萬日元的農戶大幅度增加,增長幅度分別為60.9%、10.9%;出現了“大型專業農戶”,他們一般從事養殖、溫室蔬菜等設施農業,并占該行業農戶數70%以上;2000年經營耕地面積超過10公頃以上的占日本總農戶42%以上;這使規模經營者人數由1996年近6萬人劇增到2007年234158人,10年間增加了近3倍;2006年3月末,規模經營擁有耕地181萬公頃,占全國總耕地面積469萬公頃的39%。

2 村町篩選,優化主體。按嚴格程序推舉、篩選認定農業者,是日本政府優化農業生產經營主體頗具特色的重要舉措。1995年日本政府頒布了經修改的新《農業基本法》,該法明確規定,認定農業者必須是規模、專業生產者,須向村町(相當國內鄉鎮一級地方農村組織)提交5年農業發展、生產經營效益計劃。之后由當地村町等地方組織主持,從信用狀況、生產經營業績、從農專業和經營能力、綜合素質以及5年農業發展的可行性等方面逐項進行經審查,獲準后方可成為認定農業者。認定農業者既是綜合能力的認定,又是信用和資格的肯定,在同行中享有很高聲譽和地位。一旦成為認定農業者,政府將給予專項資金補貼及項目建設資金支持。這一舉措使日本農業主體結構、直至生產經營效益得到了明顯改善。除了水稻之外,2005年全日奶牛戶均生產經營59.7頭,肉牛30.7頭;養豬1095.0頭,蛋雞33549只,肉雞40200只,分別為1960年的29.9倍,25.6倍,456倍,1242倍,45.1倍。在規模經營者擁有181萬公頃耕地中,認定農業者擁有157萬公頃,占86.7%;6達到規模經營者耕地17萬公頃,特定農業團體1萬公頃,村落營農組織5萬公頃。在取得巨大成就之后,日本政府因勢利導,計劃到2015年,規模經營者擁有耕地占到全國耕地70~80%;家

族型規模經營者33~37萬戶,村落規模經營者2~4萬個,法人經營1萬個。這時目標的實現,日本農業主體狀況將從根本上得到改善。

3 政銀聯手,培植后勁。日本政府扶持認定農業者的政策取向一直是針對經營者的綜合性援助,充實和強化制度資金,給予融資主體型補助和重要農產品生產經營補助,支持集約經營以及組織化和法人化,同時對涉農固定資產投資賦予低稅制度等。

在政府政策框架下,公庫創設了相應的融資品種,明確其融資的行業、產業重點。在農林公庫資金中,SUPERL資金占46%,農業基礎治理資金和農業設施資金分別占19%和29%;在農業現代化資金中,個人設施和共同利用設施分別占69%和31%;在全日SUPER L資金融資額(全日融資對象24280件)中,蛋、豬、牛、雞、奶等畜產等養殖業占58.7%,水稻、水果、花卉、設施農業等種植業占38.7%。與此同時,公庫在融資具體操作上,力圖使政府、民間資金能夠統合之后捆綁使用,讓公庫資金發揮了政策性金融對行業、產業引導作用以及資金的凝聚作用。據岡山縣支店同行介紹,1994年日本政府決定,到2000年投資60100億日元(合人民幣4207億元)專門用于農業結構調整和農業基礎建設,以改善生產基礎條件、農業結構、生產設施,重點振興山區農業,提高生產效率,增加農產品的附加值;支持重點為肩負農業者和認定農業者。鑒于此,公庫及時調整支持重點,大力支持上述領域以及特定農產品生產加工流通。在該縣融資對象構成中,認定農業者高達80~90%,并且憑借發放長期設施資金的契機與其他資金實現捆綁。捆綁資金構成大致如下:公庫資金占42%。農協系列機構固有資金占42%,都道府縣資金2%,農協系列現代化資金14%。多種資金捆綁使用,顯著加快了日本農業的國際化、現代化步伐,在確保全日糧食、食品生產安全的同時,農業政策性金融經營明顯改觀,公庫實現了保本或微利經營的目標,貸款不良率控制在6%以下。

五、日本農業政策性金融經驗之五:科技支撐,協同發展,為農業政策性金融支農增創市場競爭優勢

日本進入農業現代化時代,農業政策性金融功不可沒。星羅棋布地分布在日本都道府縣的精細農業、設施農業、生態農業、旅游農業,以其顯著的經濟、社會、生態效益向人們詮釋公庫近些年來履行政策性金融職能、服從和服務政府宏觀經濟目標所付出的艱辛勞動。

1 支持科技型項目建設。位于岡山縣真庭市鄰的美甘正平與美甘泰治奶牛養殖場是由父子共同經營的科技支撐型企業。該場由父親泰治始建于1976年,現經營母牛(生犢牛)69頭,奶牛83頭,2007年銷售額4500萬日元。1980年借入公庫資金1200萬日元,兒子正平2000年畢業于酪農大學成為場長,2004年成為認定農業者,2007年取得政府事業資助19000萬日元,補助金12000萬日元,借入公庫資金6500萬日元(借期為18年,利率1.9%)用于建設新牛舍、增設糞尿處理設施和飼料自動供給裝置。飼料由蒜山酪農農業協同組合租地運用近乎有機農業方式種植供給;飼料通過氨化作用外加精飼料而成并兼以科學喂養;擠奶全部機械化和無菌操作,生奶全部賣給當地生奶販賣聯合會;養殖過程產生糞尿須在專用場地堆積發酵熟化后方可使用,政府和公庫對其糞尿處理設施建設予以資金支持。據同行介紹,科技對該場經營效益的貢獻率高達84%。因此,該場經營要比同行業基準利率高出15個百分點。

2 支持特色型項目建設?!懊刻煲槐蹋瑥妷岩粋€民族。”在這個口號的感召下,日本牛奶消費量一直居高不下??春眠@個市場,公庫支持真庭市蒜山酪農農業協同組合創立“澤西奶”品牌可謂獨具匠心。一是支持發展澤西種奶牛養殖場。澤西種奶牛,體積小,體重460公斤,平均日產乳量18.8公斤,每頭年產奶6噸。與一般荷蘭種奶牛不同,其奶營養價值高,味道濃厚,附加值高,鮮奶每升售價330日元,高于荷蘭種牛奶50%以上。目前,澤西種奶牛養殖場已發展到38戶,養殖澤西種奶牛2037頭,其養殖規模在全日居首位。二是支持蒜山酪農農業協同組合產業化生產經營與創立澤西牛奶品牌。該組合成立于1956年,組合成員53人,酪農(澤西種奶牛養殖場)38戶,均通過人股的方式參加了該組合。組合成員日產生奶21噸,大部生奶經組合加工主要產品:鮮奶、酸奶、干酪、冰淇淋、布丁等近百種產品,全部銷往全日各地。

此外,公庫還支持該組合憑借豐富的牧場資源。創立澤西種奶牛參觀中心、養育牧場,開放牧場供游人觀光,出租空地供城里人建度假別墅。目前,該項目已形成了牧草種植一澤西種奶牛養殖一生奶系列加工銷售一旅游觀光度假的產業鏈化生產經營項目,在當地頗具知名度,經濟、社會效益不言而喻。

3 支持協同型項目建設。日本以兩個“百分之一百”(農民、農業企業加入農協均達100%)而為世人所稱道。主要是通過協同組合的力量,解決農業生產面臨的融資、產品銷售等實際問題。筆者一行先后考察了真庭市農產品分揀包裝、委托銷售協同組合,倉敷市、總社市玫瑰和水果等農產品銷售市場組合等。盡管它們創建背景、規模以及經營產品各異,但有一點是相同的,就是共濟互利。如前者擁有組合成員16027人,其中正組合員11843人(7774戶),準組合員4184人(3498戶);組合還配備營農指導員23人,生活指導員6人,組合下轄經濟部、銷售指導部一共濟部、信用部、審查部、總務部以及各支所、營農經濟中心,經過近十年的艱苦創業,組合擁有信用事業:存款1059.74億日元,儲蓄822.96億日元,貸款203.99億日元,有價證券23.57億日元;共濟事業:長期共濟擁有額5188.57億日元;購買事業:供應購買品、經辦額28.13億日元;銷售事業:銷售品銷售經辦額18.52億日元。可對組合成員提供各種農業生產經營的支持。

六、對完善我國農業政策性金融體制的啟示

1 盡快完成我國農發行職能的法律定位。不論從支持“三農”的實際出發。還是學習借鑒國內成功經驗,出臺《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法》或《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條例》已經刻不容緩。鑒于此,可對建行之初國務院制定的《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章程》進行修訂,出臺上述法律法規。近年來,農發行僅僅依靠國務院第57次常務會議精神、領導批示、黨和國家重要會議文件中某些提法等來闡述農發行的職能定位是不夠的。借鑒國外農業政策性銀行職能定位均建立在專門法律基礎之上的做法,建議通過上述專門立法,嚴格界定其農業發展銀行的性質、地位、運營管理模式,嚴格界定其資金來源渠道、籌措方式和成本(如日本政府剛性規定郵政儲蓄資金按一定比例回流農業),明確農業發展銀行與政府、中央銀行的關系以及政府支持方式、監管模式等。

2 盡快完善農發行經營模式、體制機制,鄭暉行長曾經指出,要把農發行建設成為:發展空間合理、體制機制健全、經營管理規范、操作手段先進、具有可持續發展能力的現代政策性銀行。三年來的實踐表明,這個目標是客觀可行的。經過全行上下不懈努力,已經實現了資產業務較快增長,負債業務穩健運行,不良貸款逐步雙降,財務狀況繼續趨好,資本充足率走高,正在農村金融和新農村建設中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鑒于此,建議總行強化研究室功能組建政策研究部,組成由基層第一線和總行有關領導、具有豐富實際工作經驗的業務骨干、專家參加的課題組,加強對農發行服務大局的經營機制、模式研究。研究重點包括:資本金撥補機制(如國家財政注資、利潤轉增等)、多元化的資金籌措機制(主要包括市場發債、中央銀行借款、居民和單位存款剛性分流等)、從農中小企業融資機制、市場化或財政化還款機制、利益補償機制(包括減免各種稅收、兌現政策優惠和風險補償等)。為中央決策和制定各個時期宏觀經濟發展目標進言獻策。

農業政策性金融范文5

1.1調整產業結構轉變經濟增長方式

我國現階段農業經濟的增長主要是依靠增加投入的粗放型增長模式,從長遠來看這種模式不能滿足經濟的持續增長,調整農業產業結構是必然趨勢。各地區應在最適宜的條件下,發揮地區優勢,開發具有優勢的特色農業產品,促進優勢產品的區域化布局、規模化生產、標準化管理、產業化經營。特色農業并不僅限于田間的作業和產品的不同,而是以市場為導向、以特色農產品為基礎的產業鏈,在這條延伸的產業鏈上需要供、產、銷的有機結合,同時也衍生出了第二(例如農產品深加工等)、第三產業(例如運輸,技術咨詢等),改變了過去農業單一的經濟結構局面。

1.2提高農產品市場競爭增加農民收入

隨著農業市場競爭的日益加劇,市場對農業的“倒逼機制”迫使農業結構不斷調整升級,而特色農業順應了國內外市場的變化趨勢,顯示出強大的市場開拓功能。消費者的需求呈現多樣化,更加關注農產品的安全性,無公害無污染的特色農產品已經越來越受到歡迎。我國“入世”之后,農產品將走出國門參與國際市場競爭,非關稅壁壘使貿易的環境更加險峻。從國內外市場的變化趨勢可以看出,特色農產品具有非常廣闊的市場前景,大力發展生態化特色農業是傳統農業改造的一個方向。發展農業最終目的是增加農民收入改善農民生活,尤其在我國西部地區還存在著貧困鄉、貧困縣;打破傳統小農意識,因地制宜開發出特色農業增加農民收入可以盡早脫貧致富。

1.3促進農業經濟可持續發展

在發展經濟的同時,更要考慮到環境的承受能力。以前的目光主要聚集在工業上,從近年來農業發展的情況來看,農業的低效運行、濫用肥料和農藥、廢棄物隨意丟棄,對水、土壤和大氣構成的污染同樣比較嚴重?!度珖r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中明確提出,發展農村經濟要加強農村生態環境保護,推進農業清潔生產,發展循環經濟。特色農業的發展以良好的生態環境為基礎,經濟利益與生態環境相掛鉤,這就形成了一種激勵措施,要求特色農業的利益相關者有動力來保護好環境。

2發展特色農業需要政策性金融

2.1農業弱質性

農業也是國民經濟中的弱質產業,受自然條件和資源環境的制約明顯,其生產力水平較低,組織程度不高,規模較小,應付經濟風險的能力較差,特別需要政府的支持和保護。“入世”以來,政府補貼越來越敏感,對農業的支持只剩下運用政策性金融這一途徑。特色農業作為農業中的新興產業,面臨著自然風險和市場風險更大的威脅。自然風險主要體現在兩方面:①特色農業對自然災害的無法抗拒性,洪澇、冰雹、干旱、霜凍等極端天氣都可能造成滅頂之災。②在引進特色農產品的過程中,可能會對本地土壤和氣候不適應,無法獲得經濟效益。市場風險主要是生產者在根據價格調節生產時,供求之間存在時滯,農產品的生產具有季節性的特點,不能及時的根據市場做出準確的判斷。農戶在遭遇損失之后,積極性受挫,進行再生產面臨資金不足,政策性金融的資金投入是非常必要的。農村各產業的發展狀況由資本投入、勞動力、土地、技術所決定,其中資本的投入起到關鍵的作用,特色農業的發展離不開資金的支持。從目前我國農村資金配置的現狀來看,資金的匱乏在農村經濟發展中問題突出。從國家宏觀經濟來看,特色農業的發展有利于調整產業結構實現經濟健康增長;從微觀上來講,有利于提高農戶生活水平。在這種情況下,政策性金融對基礎產業和農業的直接扶植及強力推進的特殊功能就應當發揮出來了。

2.2市場的失靈

由于農業生產的特殊性、農業收入的不確定性、農業投資的長期性、低收益性以及生產的分散性等特點,農村金融的交易成本和資金的使用成本都比較高,正規的商業性金融機構一般不愿意涉足農村金融市場,產生了市場引導的失效。農戶與銀行之間信息不對稱和特色農業的正外部性同時存在,市場不能對金融資源進行有效配置,就需要政府通過創立政策性金融機構來校正,以實現社會資源配置的經濟有效性和社會合理性的有機統一。政策性金融機制也不是完全同市場機制相反的行政機制,它具有財政“無償撥付”和金融“有償借貸”的雙重性,是兩者的巧妙結合而不是簡單加總。

2.3農村金融排斥與金融空洞

金融機構能夠在分配信貸配額時,遵循風險與收益相匹配原則,選擇預期收益較高、風險適度、償債能力比較強的群體提供金融服務,農民作為信貸的弱勢群體,很容易遭到金融排斥。衡量金融排斥,目前最受學界推崇的是坎普森與韋利提出的六個維度指標:農村特色農業的金融排斥具體體現為:①地理排斥,金融機構在選擇網點時主要選擇交通和基礎設施比較好的發達地區,增加了農村居民獲得金融服務的難度。②評估排斥,從事特色農業生產的農戶往往對資金要求較少、次數頻繁,要對未來收益以及農戶的信用狀況進行準確的評價將產生過高的成本,評估程序限制了農戶獲得金融資源。③條件排斥,農村信用基礎薄弱,投資特色農業有更大的風險,一旦失敗,很難向金融機構證明還款能力。④價格排斥,農業收益率較低并且不穩定,農戶往往難以接受較高的利率。⑤營銷排斥,金融機構在設計金融產品時主要針對優質客戶,忽略了農村。⑥自我排斥,農民的保守封閉意識,不愿意向金融機構借款。由于資本的逐利本性,包括四大行在內的商業性銀行正在從農村向城市轉移去尋找潛在的優質客戶,郵政儲蓄只存不貸,農村金融資源反而被吸收到更發達的地區,農村金融出現了空洞化。農村貧困地區金融資源配置的扭曲從供給和需求兩方面陷入了貧困惡性循環中,形成了“金融資源配置扭曲—貧困—金融資源配置扭曲”的“惡性循環圈”。政策性銀行對農業特色產業的投資,為其他金融機構指示了國家經濟政策導向和支持重心,從而誘導了商業性資金的參與;同時在農村構成適當地競爭,有利于抑制民間的高利貸、構建良好的金融生態環境。

3政策性金融促進特色農業產業化發展的思路和對策

3.1健全政策性金融制度和功能

傳統政策性金融經營模式的主要特點是,政府全額提供資金、主導信貸投向和貸款利率、為經營虧損提供補貼,政策性金融機構的管理人員則只要聽命于政府就無須為經營管理失敗承擔責任,降低了資金使用的效率。政策性金融在支持特色農業的同時,也要綜合考慮政策的實現和資金使用的安全性、流動性,制訂科學合理的借貸計劃和還款方式,在信用評級、借款利率、還款期限、借貸對象、擔保方式上都應有嚴格的規定。為了保證政策性信貸的安全性、效益性及流動性,對部分專項信貸資金還需進行封閉運行和封閉管理,嚴格信貸監控。目前農業政策性金融貸款嚴重缺位,遠遠不能滿足農業發展的需要,采取增加財政投入和中央銀行的再貸款、以國家信用為擔保發行金融債券等方式,拓寬資金來源是首先要解決的問題。

3.2拓展業務范圍創新金融產品

長期以來,農戶只能在農村金融機構和農業銀行提供的金融產品中選擇,沒有考慮到農戶的需求。特色農業的發展需要建立配套的服務體系,農業政策性金融可為農民提供專業性的服務,如提供農民技能培訓、農業投資咨詢、農村企業經營情況診斷、農村市場信息等服務,全方位地服務于農村經濟社會發展。農業發展銀行的業務范圍由糧棉流通領域延伸到農業生產、農產品加工、農產品流通、農田水利基礎設施建設、扶貧開發、農村工業建設、農村小城鎮建設、農村能源、氣象、良種、病蟲害預報和防治、各類農產品進出口、農業生態、農業科研與推廣和農業高、中等國民教育等領域。3.3做好對特色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的金融支持特色農業的龍頭企業肩負著開拓市場、樹立品牌、引導生產、吸收剩余勞動力的重任,對特色農業的發展起到輻射和帶動作用的功能,其經營狀況的好壞直接影響到農戶的收益。特色農業龍頭企業大多從事農副產品加工和銷售,對資金的需求量大;政策性金融要依據國家政策加大扶持力度,與龍頭企業建立長期穩定的信貸關系,創新金融產品,促進企業技術創新增強競爭能力。

3.4政策性金融引導建立完善的農村金融體系和金融生態

特色農業的發展離不開完善的金融體系,僅僅依靠農業發展銀行難以支撐發展特色農業的全部政策性金融業務,設立遍布農村的分支網點也不現實。農村政策性金融、商業性金融、農村信用社應各自突出業務重點,與民間金融展開適度競爭,建立一個功能互補、分工合理的農村金融體系。農業發展銀行、國家開發性銀行等政策性金融機構重點支持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特色農業大型項目的開發、特色農業龍頭企業的發展;在降低交易成本的條件下,國家財政和政策性金融通過向農村信用社貼息或提供擔保等方式,間接性的將政策性資源輸送到農戶和小企業,緩解弱勢群體金融排斥。

3.5出臺相關政策性金融法律

我國從1994年開始建立了專門的政策性金融機構,但是至今仍然沒有相應的法規和條例對政策性金融的經營宗旨、經營原則予以明確,確保其穩健持久運營。政策性金融機構在從事金融活動和參與金融法律關系時,與商業性金融機構一樣具有獨立的法律主體資格和平等的法律地位。立法時明確政策性銀行的資金來源、經營原則、職能定位,避免政策性銀行在資金來源和資金運用兩個方面自行或人為調整,偏離政策性銀行方向。要與時俱進地對有關法律法規進行修訂、補充和完善,保持動態調整,與經濟金融發展宏觀環境相適應,在一個相當長的歷史時期內應著重實現政策性銀行與商業銀行、經濟金融環境的協調均衡。

4結論

農業政策性金融范文6

關鍵詞:財政金融;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優化措施;分析

我國是世界農業大國,農業生產也是推動社會發展和經濟建設的支柱型產業,但是當前,在我國產業結構角度分析,農產業與工業發展存在較大差距,對農業生產者的經濟效益和生產熱情帶來負面影響,甚至對社會穩定發展帶來一定制約。在此背景下,想要推動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有序進行,需要以財政金融作為支撐,通過提升資金扶持力度,推動農業的穩定以及可持續發展。

一、財政金融推動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積極意義

(一)緩解環境壓力

我國農業在長期發展進程中,受到粗放式經濟模式的影響,對生態環境保護沒有給予重視,農業生產大量使用殺蟲劑、除草劑、農藥以及化肥,對附近生態環境造成巨大影響。推動結構性改革可以促使農業趨于綠化型和生態型方向發展,緩解農業生產和生態環境的矛盾,對促進二者的協同發展具有積極意義。

(二)優化產品質量

當前,我國居民的生活質量獲得顯著改善,對農產品質量也提出更為嚴格的要求,不僅要吃的好,還要吃的健康。推動結構性改革可以轉變農戶固化的生產理念,更加重視農產品質量和當前市場的需求,進而為我國社會提供更加健康的農產品。

(三)降低生產成本

當前,隨著我國農業的不斷發展轉型,在種養大戶、家庭農場、專業合作者以及農業企業等新型生產主體中,其普遍存在生產成本高的問題,不利于農業的可持續發展,深化結構性改革是降低農業生產成本的重要舉措。

二、財政金融推動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優化途徑分析

(一)整合金融機構職能

在開展結構性改革中,農村金融機構承擔著重要職能和關鍵任務,想要發揮其職能,需要對金融機構進行整合和優化,改變以往的職能缺位問題。首先,對農村地區的金融機構給予政策扶持,規范金融機構組織體系,發揮各大銀行的核心力量;其次,鼓勵國有大型銀行的經營重心從城市轉移到農村,為農村經濟發展提供更為便捷、更為廣泛的金融服務;最后,建立農村區域金融組織,與國有銀行相互作用、相互促進,鼓勵更加資金從城市流向農村。

(二)改善農村金融環境

在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背景下,金融環境改善與優化屬于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其對促進農村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具有積極意義和重要價值,尤其對于結構性改革而言,更是起到了基礎性作用,因此,當地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改善金融環境。首先,優化征信管理,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和互聯網技術,全面建立征信體系,完善相關業務、建立農戶信用數據庫,為征信管理提供數據支撐;其次,政府、企業以及銀行要構建合作關系,以信息技術為支撐構建信息化平臺,政府要起到牽頭以及引導作用,與企業和銀行機構進行有效對話,根據當地農村的經濟發展實際情況,有針對性的提供金融服務;最后,利用重大節日、農村趕集等途徑,普及以及宣傳金融知識,尤其對于金融犯罪要重點宣傳,通過典型案例的方式突出金融犯罪的危害性以及嚴重性,為了幫助農村居民更好的接受知識,還可以利用土話歌謠或者趣味手冊的方式進行宣傳,促使其加深理解和記憶。

(三)建立完善保險機制

隨著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完善,保險行業獲得快速發展,但是在眾多保險企業中,尚未有一家專業為農業發展提供保險服務的機構,對農村經濟發展帶來一定的制約和阻礙,因此,國家要鼓勵保險企業推出各種農業保險服務,并且從國家層面建立保險企業,落實和貫徹國家出臺的各項保護政策。首先,通過各種形式的農業保險服務,可以幫助農戶分攤經營風險,例轉移農業生產所承擔的市場風險和災害風險,并且通過自愿自主的形式參保;其次,保險企業要積極落實和相應國家相關政策,并且結合當地農村實際情況,推出各種形式的保險產品,加大在農民群體的宣傳教育力度,讓更多的農戶認識到農業保險的作用和價值;最后,鼓勵各種證券公司、信托租賃以及保險企業向農村轉移,與農村企業開展深度合作,構建多元化的保險組織體系,為農村經濟發展注入資金與活力。

(四)財政支持創新模式

財政支持是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關鍵抓手和重要驅動力,但是以往的財政支持模式較為固化陳舊,當地政府要結合市場經濟體制的特點,引入財政支持創新模式。首先,制定普惠金融政策,發揮財政資金的作用和價值,政策要向農業主體傾斜,提升財政資金的應用效率,強化信貸產出和投入效率;其次,對于部分貸款以適當給予政策貼息,并且鼓勵大型金融機構積極參與到住房財產權和土地經營權抵押朱紅,擴大農村貸款抵押物范圍;最后,對于偏遠山區要極大貸款服務力度,并且開展各種保險工作,為當地農戶提供保費補貼,轉變農戶對保險的錯誤認識。

三、結語

總而言之,在我國經濟發展新形勢下,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可以推動農業的穩定以及可持續發展,在改革進程中,財政金融具有關鍵作用和重要價值,因此,當地政府和相關部門需要結合當地實際情況,通過有效途徑和方式,強化財政金融在改革中的作用性和重要性,為改革的有序進行奠定基礎。

參考文獻: 

[1]張婷,張慧,蔣愛云.地方財政推動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政策研究——以安徽省蚌埠市為例[J].山西農經,2019(04):4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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