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機構減免利息政策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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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機構減免利息政策

金融機構減免利息政策范文1

降低融資成本,支持小微企業的發展,這個話題非常重要。小微企業是我們國家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中的一股非常重要的力量,小微企業的個體規模雖然很小,但是數量最多,在活躍經濟市場、群眾生活,特別是解決就業方面發揮著重要的作用。應該說從中央到地方大家都一直很重視小微企業的發展,這些年相繼出臺了很多鼓勵和扶持的政策,小微企業的整體發展環境是在逐步改善,目前仍然面臨一個急需解決的老大難問題,就是融資問題。

一、小微企業融資現狀

小微企業融資難最突出的表現就在于兩個方面:一是融資難;二是融資貴。

(一)小微企業融資難

融資難的問題主要是小微企業從銀行等正規金融機構貸款困難。在這個問題上,一直以來的觀點都是認為,金融機構嫌貧愛富,歧視小微企業,政府主持會議、下發文件中都提出要求,銀行貸款要向小微企業傾斜,向農村傾斜。總是帶有埋怨銀行的意味。 但是通過筆者這些年來的研究和實踐,認為這種說法似乎對銀行不太公平。作為一個商業機構來說,銀行業有銀行的規范,也有銀行的難處。商業銀行發放任何貸款首先要考慮貸款的安全性,同時還要考慮貸款的收益性。從銀行的角度來說,對小微企業發放貸款,在這安全性與收益性兩方面都有困難。小微企業貸款的特點是:單筆貸款額度小,財務信息標準不規范,缺乏合格的抵押物,因此大型商業銀行為小型企業提供融資支持的運營成本就高,外債風險大。國內外實踐表明,小微企業融資難,可以說是一個國際性的難題,不光中國存在,其他國家也存在。

為了解決這個問題,國家相繼出臺了很多政策,鼓勵商業銀行和新型金融機構加大對小微企業的融資服務,很多大型商業銀行成立專門服務小微企業的部門,還發展了村鎮銀行貸款公司,合作社和小額貸款公司等新型金融機構。中小企業貸款有一個新的辦法,以及民間借貸和互聯網金融的日益活躍,使小微企業貸款難的問題雖然沒有根本解決,但卻是有所緩解。貸款難的這個問題有所緩解,應該說這是一個很大的成績,好比要解決人的生存問題,首先要吃到,然后要吃飽,最后研究如何吃得好,因此說,在解決小微企業融資困難的時候首先應該幫助小微企業能夠得到貸款,即解決融資難的問題。在這個基礎上才有可能解決融資貴的問題。

(二)小微企業融資貴

從目前的實際情況來看,小微企業融資貴的問題仍然是存在的。前幾天,筆者到貴州調研小貸公司和民間借貸的發展情況,當地的一些小微企業主們反映,從小貸公司和民間借貸比從銀行借貸方便的多,但借貸成本偏高,月息達到1.5分甚至2分以上,他們希望小貸公司能夠在繼續為小微企業提供服務的同時,盡量降低貸款的利息。有一個做服裝生意的小伙子跟與筆者聊,說租金要提高,工資也得提高,貸款利息是5點幾,根本就沒錢賺。在與小貸公司座談的過程中,小貸公司顯得也很無奈,他們專做本地市場,服務小微客戶,在風險把控方面做得很好,但是運營成本不低。特別是近年來,人員工資和房租等成本上漲較快,小貸公司的運營成本也難以降低。小貸公司的自有資金還有限,加上銀行從金融機構融資的機會也不多,即使有些小貸公司也能夠融點資金,由于小貸公司自身的融資杠桿比例偏低,投資利潤不高,因此給小微企業降息困難有限。

二、與貧困農戶小額貸款服務的比較

近年來,中國扶貧基金會一直在為貧困農戶提供小額貸款服務,目的就是要解決貧困戶貸款難的問題。實際上,貧困農戶面臨的融資困難其實與小微企業類似,但是難度要更大。

(一)貸款難已緩解

從1996年起,中國扶貧基金會開始在農村貧困地區實施小額信貸項目,是國內最早開展農村小額信貸機構之一。18年來,累計在全國16個省份的117個貧困縣開展小額信貸業務,總放款超過882萬復次,70多億元。2014年1月至7月共向13.7萬農戶發放貸款14.7億元,平均單筆貸款10068元。現有存量貸款余額是21萬戶,貸款余額15個億,大于30天的貸款風險是0.27%,這個錢收不回來,逾期了30天就算風險。所有發放的農戶貸款都無需抵押,也不要求工職人員擔保。 而且采取上門服務的方式,農戶足不出村,在提出申請三天以內就可以獲得貸款,因此說,我們已經為解決農戶貸款難的問題找到了一條切實可行的路子。2008年,中國扶貧基金會的小額貸款部獨立成為中國農信公司,并已經實現了小額貸款機構的專業化和企業化的管理。

(二)農戶貸款利率偏高

現在面臨一個最大的困難,就是給農戶的貸款利率偏高,也就是說,我們能夠解決農戶貸款難的問題,但是還沒有解決農戶貸款貴的問題。最主要的原因有兩個方面:一是運營成本高,一個是融資成本高。與小微企業貸款相比,農戶的貸款額度更小,82萬個貸款,總共70多個億,平均不到一萬,農戶的貸款額度小,財務信息更不規范,因此我們的運營成本就高。目前貸款管理成本有10個點左右,低了10個點運行不下來。即每發放1萬塊錢的農戶貸款,光運營管理成本就要1000塊錢。此外,貸款本金主要來源于商業銀行的批發貸款,主要是從商業銀行批發過來再去貸,因此,融資成本也不低,給的是基準利率,但是很支持我們,除了那個以外還有擔保,加起來基本是8%以上。運營成本超過10個點下不來。給農戶的貸款名義上利率是13.4%,實際上是20%左右,第三個月開始還款,名義實際利率算下來是20%左右,相當高,農民仍然很愿意接受。首先解決了“拿得著”的問題。而我們的服務也比較好,都是送到家里。20%左右的利率,實際是20%多。2013年整個利潤率不到1.4%。中國扶貧基金會不贏利,但是需要負擔成本,否則無法運行。

三、降低小微企業融資成本路徑建議

根據從事農戶貸款的經驗,結合小企業貸款的特點,想降低小微企業的融資成本,就要設法降低為小微企業貸款的金融機構和準金融機構的綜合成本(包括運營成本和資金成本)。因此提出以下五條建議。

(一)降低小微企業金融結構的準入,建立多層次小微金融服務體系

只有為小微企業服務的金融機構多了,市場競爭加強了,才能提高小微企業機構的運營效益,降低運營成本。大型金融機構創新金融服務的同時,也應該允許和鼓勵更多的非金融機構加入服務小微企業的這個行業。比如,扶持建立更多類似于小貸公司,專門針對小微企業貸款的非存款的放貸組織,充分挖掘和利用社會資源,建立更便捷,更透明的民間服務融資平臺。只要不吸收存款,用自己的錢去放款,這樣的機構是可以鼓勵的。我們把金融機構看得有些太“神圣”了,審批起來很難。應該把這個門檻放低一點,別把金融弄得那么“神圣”,真正的金融機構、非儲蓄準金融機構放寬一點。 前段時間,筆者在貴州調研,發現當地的一批民營企業家在貴州省金融辦的支持下,發起成立了一個專業的小微金融服務超市――貴州中黔金融資產交易所。通過小微金融服務超市,能夠實現民間資金和小微企業的直接對接,大大提高為小微企業的融資效果,降低融資成本。

(二)放寬小貸公司融資杠桿比例,提高小貸公司投資回報能力,加大小貸公司降息空間

現在監管部門規定,小貸公司從銀行融資的杠桿比例是1:0.5,最近又發生了變化,有些地方已經放寬到1:1,但是這仍然不夠。按照國際經驗,如果小貸機構的融資比例能放大到1:3,就可以顯著提高小貸機構的投資回報能力。促進小貸機構的市場競爭,從而更有利于促使小貸機構降低對小微客戶的貸款利息。比如說,現在商業銀行的自有資金充足率最低為8%,銀行的融資杠桿可以達到1:11,即使銀行向客戶發放的貸款利息很低,但其自有資金的回報率很低,完全要靠自己的資金,規模大不了,只能把利率提高。

(三)為小貸機構減免稅收,降低小貸機構運營成本

目前小貸機構仍然適用工商界稅收政策,稅務負擔不輕,如果國家能出臺相應的稅收減免政策,減輕小貸機構的稅務負擔,因而鼓勵小貸機構降低對小微企業的貸款利率,這有利于小微企業的發展,如果小微企業發展起來了,會增加小微企業對國家稅收的貢獻,此消彼漲。國家稅務總局專門為中國扶貧基金會下文,基金會下屬的小額貸款公司是免稅的。只要完全是為貧困農戶服務,完全是為扶貧服務的,就免稅。與此同時,其他項目的貸款公司還沒有免稅的問題。其實國家對金融機構開展支小支農貸款已經有相應的稅收減免政策,但由于小貸機構不屬于金融機構,因此無法享受此類優惠。

國家規定,銀行5萬以下的消費貸款就會免稅。但是又同時規定,這個政策是針對金融機構消費貸款金額的,不是正規的金融機構享受不了這個政策。在這方面,貴州省政府已經開始試點,貴州省金融辦和貴州稅務部門最近專門下發了一個文件,為真正服務小微客戶的小貸公司減免一定的營業稅和所得稅,降低了小貸機構的稅務負擔。營業稅降到2.6%左右,說明免稅活動是可以實施的。

(四)利用財政資金為小貸機構融資提供支持,降低小貸機構融資成本

對于那些支持符合國家重點產業的小微企業,以及支持農村小微企業和農戶的小貸機構,政府應該給予小貸機構一定的融資支持,并對小貸機構融資提供財政貼息,真正的小微企業有本事的拿不走。

(五)建立專門的支農支小批發資金,定向支持小貸機構、服務小微、服務三農

金融機構減免利息政策范文2

(一)存款準備金上調對衡陽地方法人金融機構的有利影響

1.有利于理性發放貸款,促進其穩健經營和健康發展。信貸規模的控制一方面避免了因信貸發放而產生的風險,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商業銀行新型信貸文化的培育,加強商業銀行的信貸結構調整,提高信貸資產質量和營銷客戶質量。1-9月份,農村信用社累計發放各項貸款269.57億元,比去年同期減少67.65億元。2008年9月末城市商業銀行房地產貸款余額占全部貸款余額的比重為23.9%,比去年同期下降了2.1個百分點??梢?,較高的存款準備金率使地方中小金融機構的信貸規模得到有效控制,篩選剔除相對收益較低和風險較高的授信,從而使貸款投放更加理性,降低了信貸風險,避免了貸款過快增長帶來的風險。

2.有利于金融創新,加快中間業務發展。信貸緊縮等宏觀調控措施的實施,在削弱商業銀行信貸業務開展,削減商業銀行利息收入的同時,基于盈利壓力,也必然會使商業銀行加大業務轉型力度,進一步加快發展中間業務,增加非利息收入,提高非利息收入比重。2008年前三季度,衡陽市地方法人金融機構非利息收入達到200多萬元,比去年同期增長35.7%,遠高于凈利息收入增長幅度。就目前來看,雖然利息收入在地方金融機構收入結構中仍占主導地位,但這種狀況正在悄然發生變化,2008年1-9月,衡陽市農村信用社利息收入占全部收入的比重為72.53%,比去年同期下降5.72個百分點;城市商業銀行利息收入占全部收入的比重為58.39%,比去年同期下降3.15個百分點。

(二)存款準備金上調對衡陽地方法人金融機構的不利影響

1.資金運用壓力增大,減少對“三農”信貸供給。由于存款準備金上調,地方金融機構的可用資金減少,資金使用成本上升,中小企業、縣域特色產業的融資需求不能及時得到滿足,加劇了民營企業、農戶和涉農企業的融資難問題,直接減弱了對地方經濟的支持力度。另一方面也增加了貸款戶的利息負擔,無形中提高了農業生產成本,從而不利于農民增收、農業增效和農村經濟的發展。存款準備金上調,會使農村信用社存差規模會持續增大,存貸比趨于下降,資金運用壓力將會增大,導致支持“三農”力度放緩。今年9月末,衡陽市農村信用社存貸比為57.97%,比年初下降3.14%。而從全市農村信用社支農貸款投放情況看,農業貸款較年初增加7.1億元,占新增貸款總額的46.5%,較同期減少0.74億元。其中農戶貸款較年初增加0.8億元,較同期減少1.2億元,由以上數字可以看出,存款準備金上調影響了支農工作的開展。同時由于存款準備金率提高,可貸資金減少,導致款利率提高,加大了農民的利息支出。據抽樣調查,2008年對農戶貸款利率與2006年相比,呈現大幅度攀升,農戶利息負擔逐年增加,如1萬元一年期貸款將使農戶增加利息支出283元,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了國家惠農政策的效果。

2.可貸資金減少,削弱對中小企業支持力度。過去幾年,我市政府部門和金融機構為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花了很大力氣,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由于此次存款準備金上調未能充分考慮這一群體的困難,導致我市中小企業在信貸緊縮中受到沖擊過大。銀行擰緊資金閥門,首先波及到中小企業。據對45戶中小企業融資情況調查顯示,今年1-9月,共向銀行機構申請貸款53筆、金額4.63億元,實際得到貸款18筆、1.4億元,分別占申請貸款筆數和金額的34%、30.2%,比上年同期分別下降6.3、9.1個百分點。45戶樣本企業共發生民間借貸65筆,借貸總額2600萬元,借貸筆數與金額分別同比增長48%和32%。民間借貸利率大約在年利率10%至50%之間,有的甚至達到100%以上,如此高成本使中小企業不堪重負。由于中小企業很難從銀行獲得長期資金需求,不得不采取短期貸款多次周轉的方法,這就使得中小企業的貸款成本大幅上升。我市中小金融機構對中小企業的貸款中,短期貸款占比由2004年末的61.8%上升到2008年9月末的75.5%,提高了13.7個百分點,導致中小企業貸款結構矛盾十分突出。

3.流動性風險加劇,影響中小金融機構的可持續發展。當前席卷全球“金融危機”發生的重要原因就是流動性不足,直接導致金融企業之間借貸成本提高,借貸規模和數量萎縮。由于國有商業銀行的法定存款準備金率直接由其總行繳存,因此較高的存款準備金率對地方中小金融機構特別是城市商業銀行的流動性影響較大,衡陽市商業銀行到2008年9月末,流動性比例為28.43%,較年初下降2.8個百分點,超過指標值3.43個百分點。中小銀行備付率不斷下降,區域貨幣供給增量減少。截止8月末,衡陽市地方中小準備金余額43.68億元,較年初減少5.23億元,存放央行的超額準備金余額8.43億元,較年初減少11.50億元,備付率為5.24%,較年初下降5.79個百分點。存款準備金的迅速增長壓縮了的可用資金,備付金率呈現下降趨勢,流動性管理難度加大。同時,存款準備金的多次上調,在制約信貸規模增長的同時,也弱化了貸款反孵存款的功能,從而進一步削弱了吸收存款的能力。中小銀行的先天不足導致其無法通過跨區域增設機構來吸收存款,因此只能通過壓縮信貸和投資規模、融入同業資金來增加流動性。受連續上調存款準備金的影響,同業拆借市場資金減少,拆入業務的成本迅速增加。2008年我市中小銀行同業拆入平均水平利率達到4.33%,較2007年增加1.22個百分點,融資成本大幅上升。

4.盈利水平下降,不良貸款上升。首先,存款準備金上調,意味著商業銀行信貸資產業務的快速擴張成為重點調控對象,從而影響銀行利息收入的增長。目前,我市地方中小金融機構的貸款業務收入都要占到各項收入的90%―98%左右,上調存款準備金對信貸規模的控制無疑將直接影響利潤水平的提高。按照全額資金管理辦法計算,從2006年6月末至2008年9月末農村信用社因存款準備金率上調后信貸規??s小,相應造成利差收入不斷減少。以我市農村信用社貸款規模來看,減少利差收入0.63億元。[計算公式:2008年9月末的一般存款余額(206.78億元)*存款準備金率差(即10.5%-6%)=多凍結的資金量(9.305億元),多凍結的資金量(9.305億元)*(貸款平均利率(11%)-存款準備金利率(1.89%))=減少的利潤(0.848億元)]。其次,準備率上升導致資產組合被動變化、綜合收益水平受到制約。由于中小金融機構主動負債能力有限、持有流動性資產較少,存款準備金的調整對其它資產業務特別是債券投資和信貸業務的增長產生了較大影響,從而影響資產綜合效益。存款準備金上調,各商業銀行都會不同程度的出現壞賬增加現象。而壞賬增加影響最嚴重的一定是中小金融機構,農村信用社已初現端倪,從全轄情況看,到9月末,農村信用社不良貸款比年初增加1.2億元。農村信用社體制改革已初見成效,如果不良資產大幅反彈、壞賬增加等,那么前期化解歷史包袱等改革的成果將喪失殆盡,必然影響全行業的金融體制改革進程。

二、對策建議

(一)創新農村金融體制,放寬對中小金融機構的管制。降低農村金融準入政策,加快建立商業性金融、合作性金融、政策性金融相結合,資本充足、功能健全、服務完善、運行安全的農村金融體系。大力發展小額信貸,鼓勵發展適合農村特點和需要的各種微型金融服務。允許農村小型金融組織從金融機構融入資金,允許有條件的農民專業合作社開展信用合作??紤]到區域間經濟發展的水平差異及在經濟轉軌過程中,不同行業、不同地區在發展階段和發展潛力上存在一定的差異。建議按照較發達、中等發達、欠發達、落后等區域經濟發展的不同態勢,實行區域差別存款準備金率,以強化存款準備金政策的正向激勵作用,增強地方法人金融機構的盈利能力,助推其發展壯大。這不僅有利于增強貨幣政策的靈活性及有效性,而且對于縮小地區差距、促進國民經濟均衡發展也將意義重大。

(二)加大對中小金融機構支持力度,促進良性循環。拓寬融資渠道,綜合運用財稅杠桿和貨幣政策工具,定向實行稅收減免和費用補貼,合理補償金融運行中因過高的風險造成的損失,引導更多信貸資金和社會資金投向農村。解決地方經濟發展中面臨的“外部效應”和“市場失靈”問題;進一步暢通銀企對接渠道,降低銀企信息的不對稱性,增加金融機構的信貸資金供給,形成“政府扶助金融,金融支持經濟”的良性循環局面,從而實現金融穩定和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加快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加強與公、檢、法等部門協調,幫助中小金融機構及時清收不良貸款,營造良好的社會信用氛圍,促進地方法人金融機構的健康發展。

(三)引導中小金融機構“抓小放大”,立足“三農”,抵制非農化。服務“三農”和中小企業,既是中央對中小金融機構的要求,更是中小金融機構實現快速發展的內在需要。只有把立足點放在了服務“三農”和中小企業上,才能在競爭日趨激烈的金融市場上,實現差別競爭,特色取勝。現在金融市場的競爭越來越激烈,作為實力相對較弱的地方性金融機構,要想生存就必須走差異化競爭之路,而面廣量大的中小企業和農戶大銀行是很難“看上眼的”,這就為地方中小金融機構提供了巨大的生存空間。“三農”的服務對象,雖然具有貸款規模小、管理成本高、利潤較低等弱點,但也具有風險分散、定價能力強、便于控制等優點。只有加強對“服務三農”的深刻理解,地方中小金融機構在抓這項工作時,才可能由政策導向變成內在需要,由被動變主動。當其它銀行紛紛“抓大放小”時,如果地方中小金融機構反其道而行之,扭住“小”字不放,實施“小對小、小對優”的經營方針,就可能占領“三農”和中小企業市場的制高點。

(四)加快金融工具和金融產品創新,著力解決農民和農村小企業“貸款難”的問題。完善信用評級,放寬準入門檻,擴大服務“三農”的覆蓋面;建立政府扶持、多方參與、市場運作的農村信貸擔保機制,擴大農村有效擔保物范圍。創新擔保方式,探索多戶聯保、公司加農戶、地權林權抵押、農機具抵押等新的擔保方式,有效解決抵押擔保品不足的問題;對農戶小額貸款,嘗試信用貸款方式;對種養大戶、務工人員、個體工商戶、微小企業,開發簡單、標準化的小額貸款品種。在此基礎上,簡化業務流程,試行獨立審批人制度,提高農戶貸款和農村小企業貸款的審批效率。發展農村保險事業,健全政策性農業保險制度,加快建立農業再保險和巨災風險分散機制。

金融機構減免利息政策范文3

2、加大有效信貸投入,保持全區信貸總量快速增長,力爭**年新增貸款總額突破3億元,上半年投放70%以上。

3、有效利用再貸款、再貼現資金,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中小企業、農副產品加工企業的信貸支持力度。適時安排流動性再貸款,為轄內資金不足的金融機構提供資金支持。

4、加大信貸窗口指導力度,創新信貸產品,促進企業產業結構調整、企業新產品開發和技術改造。引導金融機構增加有效信貸投放,重點支持循環經濟園入園企業、新建項目、高新技術企業、骨干企業技術改造、產業轉移、兼并重組、節能減排、外貿進出口企業等。各金融機構與企業的意向貸款要早簽約,爭取早審批、早投放,滿足企業生產經營正常資金需求。區人行及有關部門要對銀企對接項目進行跟蹤,督促金融機構提高銀企對接活動簽約項目履約率。

5、各金融機構要充分利用當前的貨幣政策,與企業同舟共濟,共克時艱。對重點企業、重點項目以及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予以重點扶持,貸款利率要按各行規定的下限執行。對以往經營良好、信用較高的企業因外部因素引起資金鏈緊張問題,應加強溝通,積極幫助企業渡過難關,不輕易收回貸款。

6、支持農村信用社改制,創造條件,力爭上半年成立農村合作銀行,提高其信貸投放能力。

7、繼續發揮國司的融資平臺和區擔保公司的擔保作用,工行、建行、中行要力爭上半年與擔保公司建立合作關系,鼓勵徽商銀行、農發行與我區企業建立業務合作關系,擴大企業融資渠道。

8、力爭上半年組建完成小額貸款公司,積極發揮典當行的融資功能,充分利用社會資本,緩解中小企業融資壓力。

9、簡化企業貸款手續。由區擔保公司提供的貸款擔保事項,如上級銀行沒有規定,各金融機構不應要求企業辦理貸款保證合同的公證。企業以土地、房產向銀行提出質押貸款時,區土地、房產部門要督促相關評估機構做到對企業進行一次評估,在一定年限內多次使用,以減少企業融資成本。

10、加大企業貸款擔保的融資支持力度。對循環經濟園入園企業已支付土地出讓金但未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在建項目進度快,主體工程已完工或即將投產的,區擔保公司可創新擔保品種,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可為其提供貸款擔保。

11、放寬小額擔保貸款政策。對符合小額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勞動密集型企業,經財政、勞保部門審核后,金融機構可給予200萬元以下、2年期內的小額擔保貸款,并由財政部門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貸款利率的50%給予貼息(展期不貼息)。

12、加快推進循環經濟園入園企業建設,對按時開工建設、按時投產的入園企業在搬遷過程中廠房和設備投資部分的貸款利息視情予以貼息。

13、緩繳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相關社會保險。企業養老保險從**年元月起可以申請緩繳六個月;**年度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可以申請緩繳一年。

14、建立長效招工服務機制保企業用工。完善區、鄉鎮、村(社區)三級服務網絡,設立常年招工服務點,開放人力資源市場,及時招用工信息,搭建企業用工服務平臺。

15、加大勞動者技能培訓。為勞動者提供免費職業培訓,提高勞動者素質,為企業培養適用的并掌握一定技能的工人。

16、鼓勵停產企業通過招商引資、股權調整等方式盤活資產,盡快恢復生產。涉及廠房、土地變更的,可采取“一企一策”,具體研究規費減免政策。

金融機構減免利息政策范文4

一、落實適度寬松的貨幣政策,促進貨幣信貸穩定增長

(一)保持銀行體系流動性充足,促進貨幣信貸穩定增長。根據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創造適度寬松的貨幣信貸環境,以高于GDP增長與物價上漲之和約3至4個百分點的增長幅度作為**年貨幣供應總量目標,爭取全年廣義貨幣供應量增長17%左右。密切監測流動性總量及分布變化,適當調減公開市場操作力度,停發3年期央行票據,降低1年期和3個月期央行票據發行頻率。根據國內外形勢適時適度調整貨幣政策操作。

(二)追加政策性銀行**年度貸款規模1000億元,鼓勵商業銀行發放中央投資項目配套貸款,力爭**年金融機構人民幣貸款增加4萬億元以上。

(三)發揮市場在利率決定中的作用,提高經濟自我調節能力。增強貸款利率下浮彈性,改進貼現利率形成機制,完善中央銀行利率體系。按照主動性、可控性和漸進性原則,進一步完善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增強匯率彈性,保持人民幣匯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基本穩定。

二、加強和改進信貸服務,滿足合理資金需求

(四)加強貨幣政策、信貸政策與產業政策的協調配合。堅持區別對待、有保有壓原則,支持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產業發展。加大對民生工程、“三農”、重大工程建設、災后重建、節能減排、科技創新、技術改造和兼并重組、區域協調發展的信貸支持。積極發展面向農戶的小額信貸業務,增加扶貧貼息貸款投放規模。探索發展大學畢業生小額創業貸款業務。支持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同時,適當控制對一般加工業的貸款,限制對高耗能、高排放行業和產能過剩行業劣質企業的貸款。

(五)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在風險可控前提下,對基本面比較好、信用記錄較好、有競爭力、有市場、有訂單但暫時出現經營或財務困難的企業給予信貸支持。全面清理銀行信貸政策、法規、辦法和指引,根據當前特殊時期需要,對《貸款通則》等有關規定和要求做適當調整。

(六)支持中小企業發展。落實對中小企業融資擔保、貼息等扶持政策,鼓勵地方人民政府通過資本注入、風險補償等多種方式增加對信用擔保公司的支持。設立包括中央、地方財政出資和企業聯合組建在內的多層次中小企業貸款擔?;鸷蛽C構,提高金融機構中小企業貸款比重。對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免征營業稅。

(七)鼓勵金融機構開展出口信貸業務。將進出口銀行的人民幣出口賣方信貸優惠利率適用范圍,擴大到具有自主知識產權、自主品牌和高附加值出口產品。允許金融機構開辦人民幣出口買方信貸業務。發揮出口信用保險在支持金融機構開展出口融資業務中的積極作用。

(八)加大對產業轉移的信貸支持力度。支持金融機構創新發展針對產業轉移的信貸產品和審貸模式,探索多種抵押擔保方式。鼓勵金融機構優先發放人民幣貸款,支持國內過剩產能向境外轉移。

(九)加大對農村金融政策支持力度,引導更多信貸資金投向農村。堅持農業銀行為農服務方向,拓展農業發展銀行支農領域,擴大郵政儲蓄銀行涉農業務范圍,發揮農村信用社為農民服務的主力軍作用??h域內銀行業金融機構新吸收的存款,主要用于當地發放貸款。建立政府扶持、多方參與、市場運作的農村信貸擔保機制。在擴大農村有效擔保物范圍基礎上,積極探索發展農村多種形式擔保的信貸產品。指導農村金融機構開展林權質押貸款業務。

(十)落實和出臺有關信貸政策措施,支持居民首次購買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加大對城市低收入居民廉租房、經濟適用房建設和棚戶區改造的信貸支持。支持汽車消費信貸業務發展,拓寬汽車金融公司融資渠道。積極擴大農村消費信貸市場。

三、加快建設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發揮市場的資源配置功能

(十一)采取有效措施,穩定股票市場運行,發揮資源配置功能。完善中小企業板市場各項制度,適時推出創業板,逐步完善有機聯系的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支持有條件的企業利用資本市場開展兼并重組,促進上市公司行業整合和產業升級,減少審批環節,提升市場效率,不斷提高上市公司競爭力。

(十二)推動期貨市場穩步發展,探索農產品期貨服務“三農”的運作模式,盡快推出適應國民經濟發展需要的鋼材、稻谷等商品期貨新品種。

(十三)擴大債券發行規模,積極發展企業債、公司債、短期融資券和中期票據等債務融資工具。優先安排與基礎設施、民生工程、生態環境建設和災后重建等相關的債券發行。積極鼓勵參與國家重點建設項目的上市公司發行公司債券和可轉換債券。穩步發展中小企業集合債券,開展中小企業短期融資券試點。推進上市商業銀行進入交易所債券市場試點。研究境外機構和企業在境內發行人民幣債券,允許在內地有較多業務的香港企業或金融機構在港發行人民幣債券。完善債券市場發行規則與監管標準。

四、發揮保險保障和融資功能,促進經濟社會穩定運行

(十四)積極發展“三農”保險,進一步擴大農業保險覆蓋范圍,鼓勵保險公司開發農業和農村小額保險及產品質量保險。穩步發展與住房、汽車消費等相關的保險。積極發展建工險、工程險等業務,為重大基礎設施項目建設提供風險保障。做好災后重建保險服務,支持災區群眾基本生活設施和公共服務基礎設施恢復重建。研究開放短期出口信用保險市場,引入商業保險公司參與競爭,支持出口貿易。

(十五)發揮保險公司機構投資者作用和保險資金投融資功能,鼓勵保險公司購買國債、金融債、企業債和公司債,引導保險公司以債權等方式投資交通、通信、能源等基礎設施項目和農村基礎設施項目。穩妥推進保險公司投資國有大型龍頭企業股權,特別是關系國家戰略的能源、資源等產業的龍頭企業股權。

(十六)積極發展個人、團體養老等保險業務,鼓勵和支持有條件企業通過商業保險建立多層次養老保障計劃,研究對養老保險投保人給予延遲納稅等稅收優惠。推動健康保險發展,支持相關保險機構投資醫療機構和養老實體。提高保險業參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水平,發展適合農民需求的健康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

五、創新融資方式,拓寬企業融資渠道

(十七)允許商業銀行對境內外企業發放并購貸款。研究完善企業并購稅收政策,積極推動企業兼并重組。

(十八)開展房地產信托投資基金試點,拓寬房地產企業融資渠道。發揮債券市場避險功能,穩步推進債券市場交易工具和相關金融產品創新。開展項目收益債券試點。

(十九)加強對社會資金的鼓勵和引導。拓寬民間投資領域,吸引更多社會資金參與政府鼓勵項目,特別是災后基礎設施重建項目。出臺股權投資基金管理辦法,完善工商登記、機構投資者投資、證券登記和稅收等相關政策,促進股權投資基金行業規范健康發展。按照中小企業促進法關于鼓勵創業投資機構增加對中小企業投資的規定,落實和完善促進創業投資企業發展的稅收優惠政策。

(二十)充分發揮農村信用社等金融機構支農主力軍作用,擴大村鎮銀行等新型農村金融機構試點,擴大小額貸款公司試點,規范發展民間融資,建立多層次信貸供給市場。

(二十一)創新信用風險管理工具。在進一步規范發展信貸資產重組、轉讓市場的基礎上,允許在銀行間債券市場試點發展以中小企業貸款、涉農貸款、國家重點建設項目貸款等為標的資產的信用風險管理工具,適度分散信貸風險。

六、改進外匯管理,大力推動貿易投資便利化

(二十二)改進貿易收結匯與貿易活動真實性、一致性審核,便利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貿易融資。加快進出口核銷制度改革,簡化手續,實現貿易外匯管理向總量核查、非現場核查和主體監管轉變。適當提高企業預收貨款結匯比例,將一般企業預收貨款結匯比例從10%提高到25%,對單筆金額較小的出口預收貨款不納入結匯額度管理。調整企業延期付款年度發生額規模,由原來不得超過企業上年度進口付匯額的10%提高為25%。簡化企業申請比例結匯和臨時額度的審批程序,縮短審批時間。允許更多符合條件的中外資企業集團實行外匯資金集中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率。支持香港人民幣業務發展,擴大人民幣在周邊貿易中的計價結算規模,降低對外經濟活動的匯率風險。

七、加快金融服務現代化建設,全面提高金融服務水平

(二十三)進一步豐富支付工具體系,提高支付清算效率,加快資金周轉速度。進一步增強現金供應的前瞻性,科學組織發行基金調撥,確?,F金供應。配合實施積極財政政策,擴大國庫集中支付涉農、救災補貼等財政補助資金范圍,實現民生工程、基礎設施、生態環境建設和災后重建所需資金直達最終收款人,確保各項財政支出資金及時安全撥付到位。優化進出口產品退稅的國庫業務流程,提高退稅資金到賬速度。加快征信體系建設,繼續推動中小企業和農村信用體系建設,進一步規范信貸市場和債券市場信用評級,為中小企業融資創造便利條件。

八、加大財稅政策支持力度,增強金融業促進經濟發展能力

(二十四)放寬金融機構對中小企業貸款和涉農貸款的呆賬核銷條件。授權金融機構對符合一定條件的中小企業貸款和涉農貸款進行重組和減免。借款人發生財務困難、無力及時足額償還貸款本息的,在確保重組和減免后能如期償還剩余債務的條件下,允許金融機構對債務進行展期或延期、減免表外利息后,進一步減免本金和表內利息。

(二十五)簡化稅務部門審核金融機構呆賬核銷手續和程序,加快審核進度,提高審核效率,促進金融機構及時化解不良資產,防止信貸收縮。涉農貸款和中小企業貸款稅前全額撥備損失準備金。對農戶小額貸款、農業擔保和農業保險實施優惠政策,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對“三農”的信貸支持力度。研究金融機構抵債資產處置稅收政策。結合增值稅轉型完善融資租賃稅收政策。

(二十六)發揮財政資金的杠桿作用,調動銀行信貸資金支持經濟增長。支持地方人民政府建立中小企業貸款風險補償基金,對銀行業金融機構中小企業貸款按增量給予適度的風險補償。鼓勵金融機構建立專門為中小企業提供信貸服務的部門,增加對中小企業的信貸投放。對符合條件的企業引進先進技術和產品更新換代等方面的外匯資金需求,通過進出口銀行提供優惠利率進口信貸方式給予支持。

九、深化金融改革,加強風險管理,切實維護金融安全穩定

(二十七)完善國際金融危機監測及應對工作機制。密切監測國際金融危機發展動態,研究風險的可能傳播途徑,及時對危機發展趨勢和影響進行跟蹤和評估。高度關注國內金融市場流動性狀況、金融機構流動性及資產負債變化。必要時啟動應對預案,包括特別流動性支持、剝離不良資產、補充資本金、對銀行負債業務進行擔保等,確保金融安全穩定運行。

(二十八)完善金融監管體系。進一步加強中央銀行與金融監管部門的溝通協調,加強功能監管、審慎監管,強化資本金約束和流動性管理,完善市場信息披露制度,努力防范各種金融風險。

金融機構減免利息政策范文5

一、基本情況

阿壩州銀行業金融機構在自身131個營業網點震后受損(占全1209個營業網點的62.68%)的情況下,嚴格執行監管部門確保災區金融服務的要求,千方百計保開門、保營業,切實履行社會職責,全力支持地方災后重建。

(一)嚴格執行災后的金融政策,有效緩解受災企業和個人的財務壓力

一是切實執行“四不政策”。阿壩州7個重災縣執行“四不”政策,貸款余額58.8億元,占7縣銀行業機構貸款總額75.98%,其中未向24042戶客戶催收催繳本金I3.32億元。二是加大對因災形成的不良貸款減免。震后累計減免因災形成不良貸款本息15.15億元,其中對27戶因災形成不良貸款本金進行減免6.1億元,對144戶的不良貸款利息進行減免9.05億元。

(二)加大對災后信貸支持力度

“5.12”汶川特大地震以來,阿壩州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了信貸投放力度。三年來(截至2011年6月末)已新增貸款53.19億元,增長59.9%,年均增長16.94%。其中累計發放災后重建貸款67.84億元;累計向5.85萬戶發放14.25億元城鄉住房貸款;累計發放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貸款50.93億元;向23l戶發放458萬元下崗職工再就業貸款;累計向24725戶牧民發放56059萬元牧民定居貸款;發放73.11億元貸款支持466戶中小企業(中型企業45.45億元、小型企業27.66億元),占阿壩州貸款總額的51.49%,重點幫助和支持了14戶旅游支柱企業和17戶支柱水電企業度過難關。

二、存在問題

(一)地震災區銀行業不良貸款率下降難度大

汶川1地震造成阿壩州銀行業金融機構不良率由震前的7.72%巨增到84.44%,造成阿壩州不良貸款余額凈增72.9億元。經過三年來的努力,阿壩州不良貸款成功實現“雙降”。但小良貸款下降的空間越發困難,主要表現在:一是不良貸款數額較大。截至6月末,阿壩州銀行業金融機構不良貸款余額5O.15億元,列全省第3位,占全省不良貸款余額的9.37%,不良貸款率40.41%,不良貸款率位居全省各市(州)前列,不良貸款比率比全省不良貸款比率2.89高出37.52個百分點。是災后重建貸款不良率較高。截至2Ol1年6月末,災后恢復重建貸款余額47.63億元,其中不良貸款達18億元,不良率高達37.78%。三是不良貸款集中。首先,不良貸款行業集中。不良貸款余額較高的5個行業不良貸款就達52.94億元,占良貸款總額的92.27%。其次,不良貸款客戶集中。不良貸款余額上億元的企業共計l1戶,不良貸款高達37.4億元,占不良貸款總額的65.19%。其中最大的一家企業九寨溝風景名勝區管理局不良貸款余額達10.86億元。

(二)有效擔保明顯不足

2008年以來,阿壩州農村信用社承擔了災后農房重建、藏區牧民定居貸款兩大政策性任務。據統計,3年來農村信用社發放的農房重建貸款和牧民定居貸款已達13.85億元,占其全部新增貸款的47.23%,雖然按照有關要求設立了擔保基金,但擔?;鹞茨芡耆采w風險,貸款余額為擔?;鹩囝~的2.19倍。由于信用環境影響,潛在一定的信用風險隱患。

(三)個人貸款違約戶數和筆數呈“雙升”態勢

以個人貸款違約情況來看,截至2011年7月末,阿壩州銀行業金融機構零售貸款違約個人客戶3573戶,違約筆數4436筆,交叉違約率5.02%,分別較年初增3~850戶、985筆和0.8個百分點,零售貸款違約個人客戶和違約筆數都呈“雙升”態勢,這與三年期的農房重建貸款陸續到期有密切的聯系。隨著地震(極)重災區農房重建貸款陸續到期,部分農戶在生產尚未全力恢復的前提下無力歸還貸款,直接導致個人零售違約貸款戶數和筆數上升。同時牧民定居貸款也將陸續到期,在不久的一段時期內,預計個人零售違約貸款戶數和筆數還將繼續上升。

(四)貸款管理難度較大,部分還貸意愿差

首先,由于缺乏有效的宣傳手段,災區社會誠信體系建設相對滯后,農牧民還款意愿不強,等、靠、要的依賴思想嚴重。其次,在貸后管理方面,由于貸款戶分散、涉及面廣、貸款期限長,貸后管理難度大。第三,貸款高速增長的同時和信貸管理人員人手不足的原因造成貸后管理流于形式。震后三年來,農村信用社貸款增長了兩倍多,但信貸管理人員從震前的121人只增加到159人。阿壩州農信社信貸管理人員要對8.55萬戶農戶進行貸后管理,平均每人服務538名農戶,其中牧民定居貸款約4.15萬戶,要進行貸款催收,按季結息,管理力量明顯不足。

三、建議

(一)做好風險處置,夯實不良貸款“雙降”基礎

一是銀行業監管部門要加強對大額貸款授信風險監測,嚴格執行銀監會貸款集中度審慎監管的相關規定,通過“非現場監測”進行定期通報和風險提示。二是銀行業機構上級行應建立科學的薪酬激勵約束機制,減少規模指標比重,提高風險指標、長期指標的比重,不斷引導下級機構注重發展質量和效益,防范經營行為短期化和道德風險。三是銀行業金融機構在支持災后重建的同時,要進一步加大對信貸風險的識別與控制,把風險管理始終放在第一位。要積極主動做好因災形成不良貸款的重組、減免和核銷工作。推進呆賬核銷,做到賬銷、案存、權在和繼續追討,嚴格核銷保密工作,切實防范道德風險。

(二)加大信貸風險管控,不斷提高貸后管理力度

一是要嚴格按照《商業銀行法》、《商業銀行授信工作盡職指引》和《三法一指引》等相關法律規定,加強盡職調查,不斷完善信貸審批流程,逐步實現貸款的科學化、精細化管理,’將有限信貸資金用在刀刃上,確保經濟平穩較快發展。二是加大貸后檢查力度,全程跟蹤監控項目資金流向,針對信貸人員人手嚴重不足的情況,各機構應及時從本單位選拔有信貸業務經驗的人員配置到貸后管理專業隊伍中,增加對一線信貸人員的支持。通過標準化管理,嚴格信貸人員的準入與退出,開展系統化培訓,提高信貸人員的工作水平,不斷充實培養貸后管理人員。

金融機構減免利息政策范文6

以上這些措施我國都已經陸續采取,唯獨在設立政策性中小企業專業銀行方面,至今未有動作。參考國外經驗,設立國家政策性中小企業專業銀行,也許是一個很好的思路。

日本

日本政府從20世紀40年代開始相繼頒布了30多種關于中小企業政策的主要法律,形成了相對獨立、較為完整的中小企業法律體系?!秶窠鹑诠珟旆ā?、《中小企業金融公庫法》、《中小企業基本法》等法規的制定和完善,使政府可以通過金融輔助手段對中小企業進行適當的支持和幫助。

國民金融公庫。國民金融公庫的形式與我們所說的國家政策性銀行相類似。其要點是,注冊資本金全部由國家政府提供;貸款資金的增量由財政年度預算安排一部分,其余從郵政儲蓄、福利年金、國民年金、簡易生命保險金等資金中調劑使用;公庫的貸款業務一律由公庫獨立進行,不受政府干預,貸款業務通過其在全國的152個分支機構以簡便的手續和快捷的速度放貸;公庫系特殊事業法人,免交一切稅費,貸款損失由財政補貼。

商工合作社中央金庫。1936年建立,其資本金的78%由政府出資,22%來自企業組合機構,是政策性金融機構中唯一一家有存有貸的中小企業金融機構。除辦理存貸款業務外,還發行貼現金融債券、帶息金融債券和利息一次付清的金融債券,以此為中小企業提供優質、穩定的貸款。

中小企業金融公庫。中小企業金融公庫是日本政府依據《企業金融公庫法》于1953年設立的,業務范圍主要是,提供長期固定利息貸款;提供政策性特別貸款,重點支持從事新事業、建立新企業,改善經營,開發新技術等活動。在經濟形勢惡化的情況下,發揮安全網的作用,使那些有成長前景的中小企業不受經濟環境的影響,提供各種信息和咨詢服務,使中小企業能適應環境變化。

需要說明的是,日本是市場經濟,民間金融機構是中小企業融資的主體,而政府則通過政策性金融機構來引導民間金融機構向中小企業融資。政策性金融機構一般不直接或單獨對中小企業投資,在中小企業間接融資額中所占比重一般只有10%左右。政策性金融機構是針對中小企業金融市場資源配置不足的情況設立的,其經營策略是,在企業無法從其他金融機構獲得資金時才會提供資金方面的援助。

韓國

韓國于1961年8月1日依據《中小企業法》設立了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專業銀行――韓國中小企業銀行。它是韓國政府設立的專門為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服務的專業銀行,由政府擁有其中51%的股份,具有控股權,其他綜合商業機構共持股49%,是韓國三大政策性銀行之一,總資產達1110億美元,目前在世界各大銀行排名中位列第133位,在韓國國內銀行排名第4。

現今,中小企業銀行已發展成為擁有約16萬個韓國中小企業客戶的大型銀行,在中小企業金融業務方面占據主導地位,另外設有四家下屬子公司,在韓國國內有575家營業網點。

韓國中小企業銀行對中小企業提供的貸款,按性質分為一般商業貸款和政策貸款。一般商業貸款,由中小企業銀行根據商業原則自主發放。其中78%左右是流動資金貸款,18%左右是設備貸款,其余為外匯貸款。

政策性貸款是為了滿足中小企業的特殊融資需要,經由中小企業銀行發放的貸款。政策性貸款的利率比一般商業貸款的利率低1~1.5個百分點。除韓國中小企業銀行外,韓國政府還出資設立了中小企業振興公團,主要對中小企業發放創業貸款,利率更加優惠。

德國

德國復興信貸銀行,成立于1948年,最初為第二次世界大戰后聯邦德國的重建提供資金,現為德國企業(主要是中小企業)提供長期投資貸款,業務單一。其首要任務是為促進德國中小企業發展,提供優惠的長期信貸。德國企業99%是中小企業,這些企業解決了德國近2/3人口的就業問題。

作為德國政策性銀行,其突出的特點是,信貸發放著眼點在企業方案的成長性與項目的經濟性上,按商業銀行的風險角度來發放信貸;以促進德國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的發展和推動德國經濟發展為己任;不與其他商業銀行競爭;不受政府的干預,項目的授信權為董事會所掌控和決定,但由政府部門組成并領導監事會,對業務進行監督;在國際資本市場上融資時,由政府提供擔保;不向國家繳納股利,不用上繳所得稅。

美國

法律支持。美國聯邦政府為扶持中小企業的發展,用立法的形式規范中小企業的融資,包括:《小企業法》、《中小企業投資法》、《中小企業經濟政策法》等,通過法律保障中小企業的合法權益。

設立專項基金。財政專項基金是美國政府為中小企業能夠長期、穩定發展而給予的財政援助。主要可分為兩類:一是鼓勵中小企業產品創新和吸納就業的基金,包括中小企業的創業基金、失業人口就業基金等;二是降低中小企業市場風險的基金,包括風險補償基金、特殊行業的再保險基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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