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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局存在的意義范文1
關鍵詞:巨災保險;巨災債券;再保險
一、建立巨災保險的必要性
我國是世界上自然災害最嚴重的少數國家之一,不僅災害種類多、發生頻率高。而且分布地域廣泛,造成的損失也往往非常巨大。據聯合國統計:20世紀以來,全世界54個最嚴重的自然災害事件中就有8個發生在中國。近10年來,我國因自然災害造成的經濟損失年均達2000多億元,占GDP的3%,占新增GDP的42%。
這些巨災損失嚴重,而我國的保險業在恢復重建中的作用有限,僅以2008年發生的巨災為例,2008年年初南方特大雪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約1516.5億元,保險賠款近20億元,占比不到雪災總損失的2%;2008年5-12汶川地震,地震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達8523億元,而截至2009年5月10日,保險業共處理有效賠案23.9萬件,已結案23.1萬件,結案率96.7%;已賠付保險金11.6億元,預付保險金4.97億元,合計支付16.6億元。在巨災保險補償方面,中國與發達國家及世界水平相比是明顯落后的。國際上,2004年美國和加勒比地區系列颶風共造成622億美元的經濟損失,其中的保險損失為315億美元,占51%。2007年全世界因巨災(包括自然災害和人為災難)造成的經濟損失為706億美元,其中保險損失為276億美元,占39%。在自然災害經濟損失637億美元中,保險損失為233億美元,占37%;在人為災難經濟損失69億美元中,保險損失為43億美元,占62%。這再一次反映了保險在中國減災救助體系中的地位過低,凸現了加快建立巨災保險體系的必要性和迫切性。
因此,巨災保險在我國的需求不斷上升,是一個潛在的巨大市場。但目前在巨災保險方面的供給卻十分有限,許多防范巨災風險的險種幾乎空白,供給和需求間存在巨大缺口。究其原因,主要是我國再保險市場缺乏足夠多的市場主體和資金來對巨災風險進行分保。因此,考察巨災保險制度的基本原理及其在發達國家的運作,進而研究其可操作性及發展障礙,對有效解決我國巨災保險市場供給不足問題,實現經濟的發展和構建和諧社會的宏偉目標,都具有重要的理論意義和現實意義。
二、國外巨災保險實踐經驗
發達國家在分散巨災風險,建立巨災保險方面有著豐富經驗,它們在發展巨災保險的過程中,政府、保險業、民間相關機構和資本市場都在不同層次、不同力度上發揮著重要作用。
(一)日本地震保險
日本是個地震頻發的國家,而且人多地少,所以日本的巨災保險研究主要集中在地震和農業巨災損失分擔方面,而且較為完善,并且形成了獨特的巨災保險發展模式。日本地震保險制度的建立是以新瀉地震為契機,在1966年通過《地震保險法》并建立日本地震再保險株式會社。日本地震保險將企業財產與家庭財產分開,對前者因地震而發生的損失,在承保限額內由商業保險公司單獨承擔賠償責任;對后者因地震而發生的損失,在規定限額內由商業保險公司和政府共同承擔賠償責任。
日本實行的是獨特的地震再保險險種,形成由保險公司、再保險公司和政府共同分擔責任的結構。日本對家庭財產的地震風險是以超額賠款再保險方式承保,具體做法:750億日元以下的損失由民間保險公司承擔, 750億日元至10774億日元的損失由民營保險公司和政府各承擔50%,10774億日元至41000億日元的部分由政府承擔95%,而民間承擔5%。因此日本政府在發生較大地震損失時才給予經濟補償。
(二)美國巨災保險
作為世界上最發達的資本主義國家,時常遭受自然災害和人為巨災方面的威脅,因此,對于巨災損失的分擔,美國政府往往采取積極的態度,就主要自然災害和人為巨災推出各種保險計劃。
1、加州地震局地震保險
美國加州是美國地震多發帶,加州政府20世紀80年代曾通過法律,要求經營住房財產險的保險業者同時銷售地震保險。1994年1月,美國南加州發生里氏6.7級的北嶺地震,造成了約200億美元的財產損失,這是美國歷史上損失最嚴重的一次地震。由于地震破壞嚴重,損失巨大,保險公司紛紛新的地震保險保單,至1995年1月,加入這一限制或拒保行列的保險公司占到了加州屋主保險市場的93%。由于屋主保單缺乏,加州房地產市場遭受嚴重影響。正是在這一背景下,1996年,加州立法機構決定成立由保險業者自由參加和出資、由公共機構管理的加州地震局,專司地震保險業務,地震保險通常附加在火災保險之內,強制商業保險公司承保。按照法律,加州地震局不能宣告破產,如果發生重大地震災害而資產不足,則保戶之間平攤費用。當前,加州的房屋地震險中70%以上都由加州地震局承保。
2、美國洪水保險
美國洪水保險在具體運作過程中,商業保險公司僅充當國際洪水保險的銷售人角,銷售出的保單全部轉給聯邦緊急事務管理局,該管理局再給商業保險公司保險傭金。美國洪水保險計劃經歷了一個相當長的過程。1928年以前,美國政府實行“堤防萬能”政策,認為修建相應高度的堅固堤防就能防洪,1927年密西西比河下游發生大洪水,造成70萬人無家可歸,經濟損失超過236億美元,使人們意識到構建綜合的工程性防洪體系是非常必要的,但1935年和1936年發生的大洪水使國會認識到控制洪水災害的重要性,1936年頒布了防洪法, 1956年美國國會通過了《聯邦洪水保險法》,并據此法令創設了聯邦洪水保險制度。1968年美國國會通過《全國洪水保險法》,為落實該法案,又制定了《國家洪水保險計劃》,建立了國家洪水保險基金。1973年頒布的《洪水災害保護法案》以及在1994年和2004年兩次出臺的《洪水保險改革法案》,分別促進了洪水保險的進一步發展。
(三)經驗借鑒
1、政府參與
不管是日本還是美國,政府都在巨災保險制度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日本巨災保險是政府主導和財政支持的,當巨災損失特別巨大時,日本政府承擔高達95%的損失,而美國的洪水保險和加利福尼亞地震局地震保險中,所有業務和品種都由政府提供,保險公司并不開展保險業務。
2、分情況采取強制或自愿投保
日本地震保險采取自愿投保方式,而美國建立了洪水保險社區強制參加制度,即在美國的洪水保險體系中,國家認定的洪水風險區域的社區必須要參加國家洪水保險計劃,否則將受到聯邦政府的懲罰。
3、巨災保險資金來源多元化
日本巨災保險資金除政府財政支持外,還有保險公司資金,資本市場資金,比如通過巨災保險證券化,將巨災風險在資本市場和保險市場間進行再分配,大型企業的巨災風險在證券市場得以分散。美國巨災保險資金來源除了向會員保險公司收費外,加州地震局還通過貸款、再保險、投資等方式募集資金,它不用繳納聯邦收入稅。
三、對我國建立巨災保險制度的建議
(一)建立有政府參與的巨災保險和再保險制度
我國應當建立由政府主導的政策性再保險公司和商業保險公司共同參與的,投保人―保險公司―再保險公司―國際再保險公司―資本市場運作―國家財政共同協調的巨災共保體系制度。這種保險體系的資金支持可以從一下幾方面著手:
1、巨災風險專項基金
巨災保險制度是一項具有政策性的保險制度,單純依靠商業性保險的運作,不足以支持巨災保險制度的建立,這其中必須要有政府的財政支持,這就要求國家每年從財政預算中按一定比例劃入一部分形成巨災風險專項基金。
2、社會公益
歷次災難中,都有無數的社會捐贈。隨著我國經濟的不斷發展,社會捐贈也是緩解巨災風險的重要機制之一。這種災害發生后捐贈只是一種暫時現象,國家可以立法采取相應激勵機制使捐贈資金長效化,鼓勵支持社會中各種公益基金的建立及發展。
3、發行巨災彩票
從1987年,福利彩票事業在推動我國社會保障和經濟發展中取到巨大作用。福利彩票事業發展至今有著非常成熟的經驗,因此對實行巨災彩票制度有很好的借鑒意義。巨災保險屬于準公共產品,相當于社會救濟性質,因此國務院可以審批通過巨災彩票制度,成立中國巨災彩票發行管理中心,隸屬民政部,發行收入專用分散巨災風險用途。
(二)提高民眾的巨災保險意識,試點強制運行巨災保險
長期以來,我國采取的是災后損失以國家財政和社會捐贈為主導的救濟方式,造成了人民群眾自發購買保險意識淡薄的情況,直接導致了財產保險公司巨災保險的投保率嚴重偏低。經歷了2008年兩次巨災后,我國民眾對災害破壞性有了新的認識,而且在中國地震局等有關部門的大力宣傳下,民眾對巨災保險意識明顯提高。我國幅員遼闊,巨災發生的頻率在不同地區也是不同的,應該不同的地區有不同的規定。因此可以首先在一些災害發生頻率比較高的地區試點巨災保險,采取收費低、政策補貼等特點的強制性投保制度,然后向全國推廣,實行差別費率制度。 (三)培育巨災保險風險轉移機制
1、大力發展再保險市場
巨災再保險是一種利用再保險技術,由保險人和再保險人共擔風險。分出人須有相當份額的風險自留,分入人僅承擔有限責任。巨災風險損失巨大,任何保險公司都不可能單獨承擔,因此需要再分保。目前我國再保險市場發展不足,還存在一些問題:再保險市場主體數量少、競爭不夠充分、產品有限且創新能力不足、承保意識不強、再保險基礎設施和監管技術不強等。
2、大力發展巨災保險債券市場
保險風險證券化最早產生于美國,起源于巨災風險,主要集中在財產保險領域。保險風險證券化產品主要有巨災債券、巨災期貨、巨災期權以及巨災互換等。我國實施巨災保險債券具有一定的現實性,因為我國已經有一些證券化成功案例,但也存在一些問題,比如證券化法律支持、債券定價、市場容量等。
(四)注重巨災保險數據庫建立和人才培養
從世界各國的經驗看,為了客觀公正地評估巨災風險帶來的財產損失,為保險公司的理賠提供充分依據,針對不同巨災風險建立數據庫是必不可少的環節,它是巨災保險費率定價的主要依據,而我國巨災風險數據資料不完備,沒有形成有效的數據庫。因此我國目前可以借鑒類似我國巨災風險國家的數據資料,以這些數據資料所定的巨災費率可以根據我國實際情況進行修訂。
我國現有的精算教育體系存在著先天的不足,巨災保險是一個新興的保險產品,尤其在我國還沒有開發,而且我國巨災風險數據資料缺乏,所以培養巨災保險精算師更為重要。因此目前我國可以借鑒發達國家經驗,培養巨災保險精算人才。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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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翟丹妮.對于我國巨災保險體系建設的研究[J].市場周刊,2008,(12).
地震局存在的意義范文2
和死亡就只隔了那么薄薄的一扇門,推開死亡的門,就再也回不到生了,生命是如此脆弱和無常,2008年,中國人才從雪災的陰影中走出,孰料又是天災,四川汶川又發生了7。8級地震。
因為南昌沒有任何震感,我還陶醉在奧運會圣火在南昌傳遞的熱鬧場面中,卻接二連三地接到網友關切的詢問聲:“你那有事嗎?平安否?”一個激靈,趕緊查看了新聞報道。災難這樣殘酷的突如其來。大地震搖動了中國四川、河南、北京、山西等多個省市。受災情況、受災損失、人員傷亡現在遠遠無法估計。
國務院總理目前已經抵達受汶川大地震波及的四川省都江堰市,開始指揮抗震救災工作。要求部隊指戰員排除一切困難,就是步行也要前往受災最嚴重的地區。他說,“千方百計進去,時間越早越好,早一秒鐘就可能救活一個人?!睖乜偫磉@樣的好總理,不顧自身的安危而親臨災區,億萬中國人愛戴他、尊敬他、大地震無可挽回的發生了,災區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熱之中。“一方有難,八方支援”,全軍和武警部隊迅速出動,全力以赴投入抗震救災。
看到躺在廢墟中血肉模糊的人們,看著那驚恐失魄的孩子,看著千千萬萬擔驚受怕的群眾,善良的人們以一種感同身受的心情、守望相助的擔當精神,表達著悲憫、傳遞著溫暖、釋放著堅強和信心。電話、短信、網絡千方百計地傳遞著人間真情,溫馨愛心。
有時候不禁會想,現在的科學技術如此發達,為什么地震局這部門就沒能事先預測出有災難的來臨,而事后的說明又算得了什么了?難道中國的災難預警體系就停滯不前了?如同虛設的存在有什么意義了?
地震局存在的意義范文3
一、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主要成效和體會
近年來,通過認真踐行科學發展觀,始終堅持“預防為主、防御與救助相結合”的工作方針,逐步建立健全防震減災三大工作體系,有效促進了防震減災事業健康發展。多次被縣委、縣政府授予“先進單位”,被中國地震局評為“全國縣級防震減災先進單位”,被湖北省地震局授予“防震減災工作先進單位”、被省政府授予“湖北省地震快速反應系統建設先進單位”。
(一)、加大宣傳力度,提高民眾防震減災意識。我們按照“積極、慎重、科學、有效”的原則,多形式、多途徑開展防震減災宣傳工作,不斷提高民眾防震減災意識,僅5月份,我局就參與全縣大型宣傳活動2起,展出地震知識專版百余塊,發放宣傳資料千余份,回答市民咨詢千余人次。通過宣傳,使多數干部群眾、居民學生受到教育,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加大執法力度,穩步推進震害預防。在發改局、建設局等部門的積極配合下,嚴把抗震設防關,建設工程抗震設防工作逐步走向規范。我們對需要進行抗震設防要求確認的項目,委托武漢地震工程院工程技術人員深入現場踏勘,開展地脈動參數復核,再根據地脈動參數復核報告確定工程抗震設防要求,出具審批意見書。先后完成了縣張振武小學、潘口中學、臨濱公寓等15個單位和個人的建設工程項目的抗震設防要求審批工作。并為潘口電站包保移民建房發放《農村建房抗震設計圖集》百余份,指導移民群眾建設既美觀亮麗,又具備一定抗震性能的房屋。
(三)、堅守地震監測崗位,確保全縣的穩定。地震監測值班工作人員堅持
24小時不間斷震情值班和節假日震情值班雙崗制度,及時掌握、上報震情、災情,為地震應急提供科學依據。數字監測儀器運行優良,數據穩定、實時地傳輸到省、市臺網數據處理中心,測震臺站波形連續率大于97%,傳輸延時小于5秒,連續波形完整性大于98%,達到了國家“十五”數字測震網絡項目技術指標及測震分項驗收細則的要求。
(四)、建立地震應急救災數據庫,地震應急能力逐步增強。面對我縣特殊地理位置和地震活動形勢,我們加強了地震應急救災數據收集工作。完成了包括地震應急救援指揮領導小組人員通訊錄、成員單位的職責、生命線系統應急救援方案、黨政機關、公用服務區和居民信息、區域內大型水庫、廠礦企業等重大工程基礎數據等《竹山縣地震應急救災數據庫》建設。
(五)、真幫實干開展“雙聯雙帶”活動。6月1日,由李局長、楊局長帶隊深入到溢水陳家鋪村,了解該村產業發展和新農村建設情況,為該村送去10噸水泥,幫助該村進一步加強基層設施建設。同時,對所聯系的困難黨員進行幫扶。通過這些活動,進一步增強了與基層組織、基層黨員的感情,增強了建設美好家園的信心和勇氣。
二、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存在的突出問題及原因分析
在召開專題民主生活會之前,我們通過網絡信息公開、發放征求意見表、上門搜集、召開座談會等形式,多次廣泛征求意見和建議。經過梳理匯總,綜合分析這些意見和建議,局黨組研究認為,影響和制約科學發展突出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四個方面的:
(一)、專業技術不高。雖然制定了學習制度和學習計劃,但由于平時工作較多,沒有拿出專門時間和精力組織系統學習,更缺乏持之以恒的學習精神。特別是地震專業知識水平不高,應該加以改進。
(二)、交往力度不優。由于受地震業務和工作經費的限制,地震干部職工參與社會公眾活動較少,每年公眾評議分數低,其結果是領導不滿意、同志無信心。
(三)、宣傳氛圍不濃。防震減災宣傳還不夠深入廣泛,宣傳經費投入不足,宣傳形式和效果尤其是農村的防震減災宣傳還很不到位,民眾防震減災意識普遍偏低。
(四)、執法水平不嚴。建設工程抗震設防監管還不夠規范農村民居設防能力較低,民居的抗震設防缺乏法律強制要求及有效的指導和管理。
產生上述問題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客觀因素,也有主觀原因,既有深層次體制上的原因,也有我局目前現實的資源條件限制。但從主觀原因分析,與我們思想觀念、創新意識、管理水平及工作作風有很大關系。主要有以下幾方面原因:
(一)、學習不夠深入,工作缺乏主動性。近年來,我局發展較快,各項工作取得明顯成效。有些同志滿足于現狀,不思進取,學習不夠深入,危機感、緊迫感不夠,缺乏憂患意識、創新意識和責任意識,缺少解決問題、推動工作的主動性。
(二)、工作信心不足,眼界不夠開闊。由于防震減災工作職能、體制、經費的限制,存在職能弱、體制不順、經費欠缺的客觀現實,導致工作信心不足,思想不夠解放,工作缺乏激情和魄力,前瞻性和創造力不強。
(三)、外界交往欠缺、部門協作能力較差。受原來地震監測業務工作單一性的影響以及工作經費的限制,與外界以及工作聯系部門缺乏必要的聯系和交往,致使我們不能充分發揮自己的優勢和職能。
三、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思路和措施
根據新形勢新要求,我局今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基本思路是: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進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創新,緊緊圍繞科學發展的主題,堅持把提高防震減災綜合防御能力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堅持以人為本,統籌兼顧,確保防震減災事業全面協調可持續性發展。
1、從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入手,充分發揮自己的職能和優勢,鼓足勇氣和干勁,增強工作信心,不斷推進各項工作向前發展。
2、爭取與縣委、縣政府與上級業務主管部門支持,加強于部門和防震減災技術服務對象的聯系溝通,加大防震減災工作面向社會的宣傳力度,以我們的工作業績來贏得社會肯定和支持。
3、繼續堅持自學為主、集中學習為輔的原則,積極參加省、市業務主管部門組織的各種業務技能培訓和縣委、縣政府組織的各種政治理論學習,提高地震干部隊伍素質。
地震局存在的意義范文4
關鍵詞:地震檔案;新形勢;發展
離石中心地震臺在山西省地震局綜合檔案室檔案人員的監督和指導下,嚴格按照地震臺站觀測手段歸檔范圍要求,已對記載以來所有的科技檔案材料進行集中收集、整理、立卷、歸檔,并將案卷條目錄入數據庫,便于檢索和提供利用使我臺檔案管理工作步入了科學化、規范化、制度化的運行軌道,各類檔案的管理、使用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所以在新形勢下,檔案管理工作如何在攻克地震預報中更好地發揮其應有的作用,如何把臺站寶貴的第一手資料提供給地震科研人員,是當前需要深入思考的重要問題。
1 地震科技檔案的概念及重要性
1.1 地震科技檔案的概念
地震科技檔案是從事地震科研、地震監測預報、地震應急與救援、震害防御等有關的基礎理論和應用研究、地震觀測儀器研制和基本建設等活動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價值的文字材料、圖紙、圖表、磁盤(帶)、光盤、錄像帶、影片、照片等科技文件材料。我們在從事地震科技檔案管理工作的實踐中,充分認識到地震科技檔案是防震減災工作中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我臺檔案室現存的地震科技檔案140余卷,主要包括測震學科10卷、形變學科103卷、臺站遷建資料20卷等。
1.2 地震科技檔案在防震減災工作中的重要性
離石中心地震臺是山西中西部唯一省局直屬臺站,擔負著監視山西中西部地震活動情況的任務,可為地震科研、分析預報提供科學準確的原始資料。比如:我臺利用水平擺觀測資料曾對1991年3月26日大同-陽高5.8級地震、1999年11月1日大同-陽高5.6級地震、2002年9月3日山西太原5.0級地震在震前做過初步判斷。這些歷史檔案不僅為當今研究分析該地域內的地震危險性有重要的借鑒作用,而且也為地震學的發展提供了寶貴的第一手資料。
2.目前存在的問題
檔案工作就是一項專業性、技術性很強的工作,通過對該臺1972年建臺以來所有資料規范化整理,發現存在如下問題:
2.1 模擬儀器的圖紙檔案不易保存
地震監測儀器在“十五”數字化改造之前,所有產出數據、手薄、圖紙、相紙以及重要報告均為手稿,且原始資料大多為鉛筆書寫容易褪色或模糊,科技檔案的保存期限又較長,很多為永久性保存,紙張破損、低劣、油印稿本字跡不清,相紙變質發黃已不清晰。
2.2 科技檔案原始資料歸檔不全、利用率不高
目前臺站檔案普遍存在材料收集不齊全的問題,具體表現在:歸檔標準不健全;檔案管理(登記、借閱、利用等)相關制度未建立或建立不全;電子文件、聲像檔案嚴重缺乏等。還有部分單位為了使用方便,將集中統一歸檔保管的檔案資料分散在個人手中,或者利用者在借閱檔案后沒有及時歸還,將檔案隨處亂放,造成檔案頁面損毀、甚至丟失。
2.3 領導的重視度不夠,檔案員業務素質不高,科研人員歸檔意識不強
立卷歸檔及時與否、質量的優劣取決于該單位領導的檔案意識、重視程度。但由于檔案不能給單位產生直接的經濟效益,有些領導就淡薄檔案管理意識,只注重專業人員的配備,忽略了對科技檔案人員的培訓。而在基層幾乎沒有專職的檔案管理人員,科技檔案人員多是身兼數職,大多所學的專業與檔案管理專業毫無關系,沒有經過檔案專業的系統培訓,單位也未建立有效的管理和激勵機制,這就造成檔案人員對科技檔案的重要性、檔案管理要求以及科技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等業務知識的欠缺,從而使得檔案員缺乏責任心和服務意識,不能及時對本單位所產生的科技檔案進行整理和歸檔,只是把檔案資料簡單的保管好,使得臺站的檔案管理工作存在嚴重缺陷。
3 提高科技檔案管理的有效措施
3.1 圖紙資料的保管方法
地震圖紙是珍貴的科技檔案原始資料,選擇正確的保管方法,具有很高的現實意義。經過多方的查閱考證,折疊保管圖紙是一種比較好的方式。圖紙以其紙質的特殊性,圖幅大小不一區別于別的紙質檔案,其實各大單位的圖紙檔案都是折疊且用文件袋包裝的,分別豎向放置,以便于隨時抽取看圖,圖紙也不易損壞,利于圖紙的保存,利于圖紙的調用。目前先進的檔案管理方法是:將圖紙逐一掃描為電子版,并按照編碼要求存入計算機內,使用查詢調用軟件,方便隨時遠程調用和套用。因此檔案管理人員應積極采用現代先進技術將圖紙檔案完整保存,確保其有效利用和安全保管。
3.2 數字化管理與紙質歸檔管理并重
隨著電子技術和信息技術的迅猛發展,現代科技檔案的管理工作正從兩個方面發生質變:一是管理機制正在向紙質文件與電子文件并行管理的新機制轉變;二是管理手段正在向具有現代先進科學技術的水平轉變。特別是“九五”、“十五”數字化儀器改造完后,從過去只有紙質文件變為現在出現的電子文件,增加了磁盤、光盤等載體,這就提醒我們要重視數據的經常性備份,如服務器、光盤刻錄等。雖然數字化存儲方式豐富了歸檔記錄的手段,但仍然亦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如突發的電磁干擾易導致數據丟失、損壞,網絡黑客與病毒的攻擊易產生數據的安全患。因此,傳統紙質歸檔的必要性與重要性不容忽視。結合傳統方法,對于長期、永久性科技文件進行紙質歸檔,對于高保密性文件進行紙質歸檔,這將有效彌補上述數字化方法的不足,保證歸檔文件的完整性與安全性。
3.3 提高檔案意識、加強檔案業務培訓、重視檔案宣傳
面對目前臺站檔案管理陳舊和科技檔案管理人員水平參差不齊的狀況,單位領導必須要更新觀念,積極主動,把科技檔案管理工作擺在重要的位置,采取有效措施調動檔案管理人員工作的積極性,相關部門應積極組織檔案員參加檔案業務知識培訓,提高檔案人員的知識結構和整體水平。在培訓課程安排上要將培訓內容與實際工作相結合,制定科學系統的培訓計劃,創造有利的時機,加強檔案工作者之間的學習交流,建立一支高素質、結構合理,適應信息時代科技檔案管理的新型檔案工作人員隊伍,使科技檔案管理工作逐步走向法制化、規范化、制度化的軌道。
4 總結
總之,檔案是歷史的記載,同樣地震科技檔案可以使科研人員更好地了解過去、把握現在、預見未來,也是人們認識和把握客觀規律的重要依據。但是,為了更好地開發利用地震檔案信息資源,我們必須在檔案的“收、管、用”上下功夫,比如完善科技檔案管理辦法和制度、明確電子文件的歸檔范圍及歸檔原則、加強檔案管理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重視檔案宣傳工作提高科研人員的歸檔意識,等等。這樣就可以確保檔案資料的完整和及時歸檔,才能讓科技檔案在地震事業發展中充分發揮其應有價值和作用,為防震減災事業提供更加有力的知識支撐。
參考文獻
[1]胡曉霞.新形勢下加強企業科技檔案管理工作芻議[J].機電兵船檔案,2008(3):41-42.
地震局存在的意義范文5
論文摘要:地震災害的治理是一項科學性、技術性和社會性很強的系統工程,隨著地震災害治理步入人本化、科學化、法治化和制度化的軌道,在我國地震災害治理的制度建設中初步確立了知識共享制度。會商制度有機地實現了多種監測成果和科技人員群體智慧的結合;資源共享制度有機地實現了地震災害治理中物質技術資源與人力資源的有機結合;信息公開制度有機地實現了地震災害治理信息的共享和滿足公眾知情權的結合;地震災害治理知識的普及與傳播制度有機地實現了地震災害治理中知識共享與社會公眾防震減災素質提高的結合。
所謂知識共享是指通過單向的、雙向的或多向的知識傳遞,實現個體、群體、組織等不同的知識需求主體之間各種形式的知識交流與互動,以此促進知識所有人、擁有人、占有人與其他主體分享知識以及知識被共知、共用乃至整合使用的過程。這一過程在社會知識化發展中由于客觀存在的知識不對稱和知識鴻溝仍在深化。具體到地震災害的治理,由于防震救災中受難群眾的巨大的多方面知識需求和政府決策的巨大的多學科、多領域的知識需求,加之,防震救災是一項科學性、技術性和社會性很強的系統工程,尤其是在社會發展知識化、社會建設科學化、知識受益大眾化的今天,防震救災無疑是一項綜合性、系統性的知識工程,而實施和完成這項高度知識化的工程必然有賴于有效的知識共享制度與機制。知識共享因此成了各國地震災害治理必然選擇的重要制度。
5.12發生在四川汶川等地的特大地震災害,破壞之嚴重、人員傷亡之多、救災難度之大為歷史罕見,抗震救災工作也由此面臨著諸多困難。有效克服和戰勝這些困難必然要求實現各方智慧的有機結合,實現知識共享。事實上,在四川汶川等地的特大地震災害的防治中,各類知識共享的平臺和機制已經開始發揮作用。如,中央電視臺現場直播中地震專家現場解說防震救災的知識使人們從中學到了有效防震救災常識,一定程度增強了人們科學防震救災的能力;又如,一些專業性的網站第一時間了“地震災害救災防病知識”,既普及了地震災害中科學的防病知識,增強了人們的在地震災害面前自救能力,又實現了災害防病知識的社會共享;中國心理學會于5月15日發出致全國心理學工作者和心理咨詢、治療專業人員的倡議書,承諾中國心理學會將重點支援四川的心理專業人員在災區成立心理救援站,并對有關工作人員做專業培訓,內容包括了解災民心理、PTSD、干預策略和方法(包括各種可能的治療)、對救援人員,如軍人、醫護人員、社會救援人士和大眾進行心理教育,預防可能產生的替代性創傷。
這不僅是中國心理學會的在地震災害治理中的專業承諾,更是中國心理學會作為專業學會以其特有的專業集體智慧向社會在地震災害治理中所作的知識共享承諾。四川汶川等地的特大地震災害治理中類似的知識共享的例子可謂不勝枚舉,本文擬從歷史的知識共享實例和現實公共政策制度的梳理中,著力探討我國地震災害治理中知識共享的制度,以期能對我國地震災害的治理的制度化建設有所助益。
1 歷史經驗表明:規范化、制度化的知識共享有助于防治地震災害
在我國防震減災的歷史上,“群防群測”式的知識共享創造了大地震防震減災的奇跡。1975年2月4日19點36分發生在遼寧海城的大地震被準確預報,這使得遼寧省南部的100多萬人及時撤離了他們的住宅和工作地點——僅僅在撤離兩個半小時之后,海城就被7. 3級的強烈地震擊中。在6市10縣的震區范圍內,城鎮房屋毀壞508萬平方米,農村民房毀壞86. 7萬間,卻僅有1328死亡,占全地區人口0. 16‰,有效的地震預報大大降低了這次地震的災害損失。在世界歷史上,成功地預報7級以上的大震,這還是第一次。震后,美國、新西蘭、日本、羅馬尼亞、西德等十多個國家的地震科學專家和國際學術組織的成員紛紛到海城考察。他們最后得出了這樣的結論:中國的成功是由于能夠及時地收集大量地震前兆的異常情況,并且及時歸納、分析、總結的結果[1]。這其實就是震前的知識共享的威力,更確切地說是“群防群測”式的知識共享機制的威力。
海城地震能夠被成功預報,專業的地震工作者功不可沒,但當時實行“群防群測”的方針,也起了至關重要的作用。就海城的這次預報來說,正是密布在遼南的群測群防網點收集到了大量的地震前兆現象,如蛇、鼠、雞、青蛙等動物異常,以及水異常等,并且及時匯總到了地震專家面前,地震專家在匯集各方信息與知識的基礎上,根據自己的專業做出了果斷的判斷,才使得當時的遼寧省地震辦公室和國家地震局能夠作出大地震就在眼前的判斷,敢于發出臨震預報,挽救了無數人的生命。正是群眾的智慧和地震專家團隊的防震減災集體智慧的共享實現了這次地震災害的有效治理。
2 我國防震減災公共政策中知識共享的制度
所謂公共政策是指以政府為主的社會公共機構根據一定時期特定的社會發展目標,以政策成本和政策效果的比較為依據,對一定的公、私行為采取約束和指引,所制定的法律、法規、計劃、規則、項目等[2]。美國政策科學的著名學者厄爾遜有一個經典的表述,他說:所謂的公共政策也就是政治家及立法者所制定的,由行政管理機關所執行的法律和法現行的防震救災的法律、法規、規章、決定、規劃等,主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2007)、《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1997)、《破壞性地震應急條例》(1995)、《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2006)、《國家地震應急預案》(2006)、《國家防震減災規劃(2006 -2020年)》(2007)等。可見,我國防震救災的公共政策體系初步形成。根據這些法律、法規、規章、規劃等規定,下面著力對我國防震救災公共政策中知識共享的制度作簡要分析。
2.1 會商制度
會商制度在我國是伴隨地震預報的出現而產生的,早在1966年邢臺地震后,提出:“地震是有前兆的,地震是可以預報的”[4]。當時地震預報的專門機構尚未組成,由中國科學院、地質部、石油部有關機構兼管地震工作,發生震情,由幾個部門的有關地震監測人員,一起商討地震趨勢,便產生震情會商會的形式。70年代初,國家地震局建立,地震預報工作規范化、制度化有了組織保證,在當時的《地震預報條例》上即明確規定地震監測部門“一般每周會商一次,特殊情況下,要緊急會商,會商要貫徹百家爭鳴的方針”[5]。定期或不定期地進行震情會商也由此成為我國執行地震預報任務的根本制度。
經過30多年的探索實踐,我國各級地震部門已經形成完整的震情會商體系。實踐表明,建立地震災害治理的會商制度,可以利用現代科學技術與知識、經驗豐富的各類專業人員的智慧,在執行某一災害治理方案前,對該方案所能達到的目標與實施手段進行多方位、多視角研究、探討,并經過充分會商后抉擇,達到用最小的代價,最大限度地減少災害損失的目的??梢姡瑫讨贫仁沁\用多種監測成果和發揮科技人員群體智慧的好形式,由會商制度形成知識共享成果——會商提供的預報意見是政府地震減災決策的科學依據。定期和不定期震情、災情會商會、自下而上,層層上報會商意見,已經成為我國地震監測預報法定制度。1998年國務院的《地震預報管理條例》明確規定,國務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負責管理地震工作的機構應當組織召開地震震情會商會,對各種地震預測意見和與地震有關的異?,F象進行綜合分析研究,形成地震預報意見。市、縣人民政府負責管理地震工作的機構可以組織召開地震震情會商會,形成地震預報意見,向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負責管理地震工作的機構報告?!吨腥A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1997)第11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2007)第40條對會商制度也有明確的規定。
2.2 資源共享制度
一般說來,資源共享是指在一定的范圍(如一個國家、若干區域或相關組織)的所有或部分資源在整合的基礎上,提供給特定的組織成員、特定的服務機構、用戶或社會公眾來分享利用。資源共享的目的在于使相關的范圍內的組織、機構和個人都能夠在一定范圍內最大限度地利用有效整合的資源,其實質在于資源在一定空間和地域內的有效整合與合理配置,最大限度地滿足特定主體的資源使用需求,進而使得資源發揮最大的效用。
地震災害治理,尤其是特大地震發生后的災害治理是一項綜合性的復雜的社會性系統工程,其調動社會資源之廣泛、配置社會資源之迅速、利用社會資源之迫切、資源使用惠及對象在一定區域之普遍、資源使用對民生和災區社會穩定影響之深刻遠非社會常態運行時所能比,更為重要的是這時的資源利用帶有很強應急性、集成性和公共性,因而對資源共享的深度和廣度要求更高也是必然的。也只有這種更高層次和水平的資源共享,才能實現地震災害治理中的知識共享更高層次和更高水平。試想想如果沒有高水平的物質技術資源共享高水平的知識共享何以有物質技術支撐;如果沒有高水平的各類專業人才資源的共享高水平的知識共享何以產生;如果沒有高水平的組織管理資源共享高水平的知識共享何以運行和實施。正是基于此,在總結我國以往地震災害治理資源配置與利用經驗的基礎上,我國的地震災害治理建立了相應的資源共享制度?!吨腥A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1997)第33條明確規定,破壞性地震發生后,地震災區的各級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各方面力量,搶救人員,并組織基層單位和人員開展自救和互救;非地震災區的各級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根據震情和災情,組織和動員社會力量,對地震災區提供救助。嚴重破壞性地震發生后,國務院應當對地震災區提供救助,責成經濟綜合主管部門綜合協調救災工作并會同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統籌安排救災資金和物資?!秶业卣饝鳖A案》(2006)更為明確的規定了資源共享制度,根據該預案,地震災害事件發生后,省級人民政府是處置本行政區域重大、特別重大地震災害事件的主體。視省級人民政府地震應急的需求,國家地震應急給予必要的協調和支持,發生特別重大地震災害事件由國務院實施國家地震應急,發生重大地震災害事件由中國地震局實施國家地震應急,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密切配合、信息互通、資源共享、協同行動。
2.3
信息公開制度
在社會信息化、知識化和決策科學化、民主化的當代,實現知識共享的一個重要前提和基礎是信息公開。由此,當代政府治理變革中公開、透明的理念十分強調政府信息的公開及相應的公民知情權的實現。其深刻的意蘊在于:通過公開透明的信息傳播構筑政府與公眾的信任與良性互動,使公眾的政治參與和社會參與獲得持續信息支持和知識支撐,進而對政府治理過程實施有效監督。無論是在東方還是在西方,信息公開、透明正逐漸成為現代政府的行為準則和目標。公開、透明的基本要求是:行政權力運作的主體、依據、程序是公開的;行政權力運作的過程是開放的,公眾可以依法參與。如果政府權力的運作規則、方式乃至程序不為公眾所知,事關百姓切身利益的各種政策都是在神秘的氛圍中出臺的,那么政府與公眾之間必將產生距離和隔膜,同時這種“暗箱操作”還將帶來腐敗問題。因而,在現代政府行政改革的過程中一個重要的中心主題就是建立陽光政府。隨著社會信息化、知識化,信息、知識傳播的大眾化,越來越多的社會關系是依靠個人和個人、個人與傳媒、個人與組織、個人與政府、個人與社會的自覺表達和信息獲知來維系與建構的,離開了對信息自由的選擇和知悉,離開了暢通的信息交流和傳播,人、組織、政府就喪失了自身同社會互動、聯結的紐帶,就會失去自立于現代文明社會的起碼資源基礎。依法知悉、獲取、交流、傳播信息是人作為社會關系中的紐結本質上應享有并不容侵犯的一項基本權利[5]。為此,國家在憲法上或在法律上確定公民的該項權利,并以法律保證實現該權利。人們將此權利稱為“知的權利”、“了解權”、或“知情權”等。在當代社會信息化、知識化的發展中,知情權深刻意義就在于從法的角度體現了文明社會對人與信息關系的一種深刻的認同,表達了現代社會成員對信息資源的一種普遍的利益訴求和權利意識,從而為當代國家的公民權利建設展示了一個重要的、不容回避的認識主題。
回應上述時代要求,國務院頒布了《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并于今年5月1日生效。《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對政府信息公開的制度的安排實際上是提供了“雙引擎”的動力裝置:一是規定政府應依法主動公開信息。條例明確規定,行政機關對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應當主動公開: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切身利益的;需要社會公眾廣泛知曉或者參與的;反映本行政機關機構設置、職能、辦事程序等情況的;其他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應當主動公開的;二是公民、法人和組織可以依法申請行政機關披露特定信息。從這種制度安排看,公民、法人和組織的申請本身就可以構成直接推進信息公開的社會性力量。從政府信息公開的制度安排看,政府向公眾開放信息,不是恩賜,不是“自我革命”,而是一項法定義務,是對公民知情權的回應。
具體到地震災害的治理來說,及時、準確的地震預報信息可以提高政府和全社會防震減災工作和活動的效率,安定人心,減少地震災害給人民生命和財產造成的巨大損失。但是,由于地震災害信息是關乎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重大信息,對社會秩序和民眾生活也會產生重大影響。加之,實踐中出現的虛假信息和多渠道信息給社會生活造成一定程度的混亂和不良后果。因此,《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確立了地震預報統一制度,并對地震預報的程序進一步予以明確,對不符合地震預報程序要求的地震預測意見嚴格按照法律的規定進行處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第16條、第31條的規定,國家對地震預報實行統一制度。地震短期預報和臨震預報,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按照國務院規定的程序。任何單位或者從事地震工作的專業人員關于短期地震預測或者臨震預測的意見,應當報國務院地震行政主管部門或者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門或者機構按照國務院有關規定處理,不得擅自向社會擴散。地震災區的各級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及時將震情、災情及其發展趨勢等信息報告上一級人民政府;地震災區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按照國務院有關規定向社會公告震情和災情。
2006年頒布的《國家地震應急預案》更進一步明確了地震災害治理中的信息公開制度,細化了地震災害治理中信息及時公開的具體要求。根據該預案,中國地震局負責匯總災情、社會影響等情況,收到特別重大、重大地震信息后,應在4小時內報送國務院辦公廳并及時續報;同時向新聞宣傳主管部門通報情況。國務院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中國地震局和有關省(區、市)地震局依照有關信息公開規定,及時公布震情和災情信息。在地震災害發生1小時內,組織關于地震時間、地點和震級的公告;在地震災害發生24小時內,根據初步掌握的情況,組織災情和震情趨勢判斷的公告;適時組織后續公告。
2.4 地震災害治理知識的普及與傳播制度
2006年國務院頒布的《全民科學素質行動計劃綱要》指出:科學素質是公民素質的重要組成部分。公民具備基本科學素質一般指了解必要的科學技術知識,掌握基本的科學方法,樹立科學思想,崇尚科學精神,并具有一定的應用他們處理實際問題、參與公共事務的能力。這是對科學素質內涵作出的定性表述。將公民具備基本科學素質概括為“四科,一能力”,主要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普及法》第2條關于“國家和社會普及科學技術知識、倡導科學方法、傳播科學思想、弘揚科學精神的活動”的要求。在界定公民科學素質基礎上,《全民科學素質行動計劃綱要》進一步明確了公民科學素質建設的主要方式、途徑是科學技術知識教育、傳播與普及。學校科學教育對提高全民科學素質起著根本性的基礎作用。大眾傳媒開展的科學技術傳播,已成為公眾獲取科技信息、知識的重要渠道,對提高全民科學素質起著日益重要的作用。企事業單位尤其是廣大科技工作者面向公眾開展的科學技術知識普及活動,對提高全民特別是沒有系統接受基礎教育的勞動者的科學素質起著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梢?,公眾科學素質的提高離不開科學技術知識教育、普及與傳播。
對地震災害的治理來說,由于地震知識、防震救災的知識常常是人們生活中難以接觸到的更為專業的科學知識,因而更需要相應的普及、教育培訓及傳播制度。實際上,這種普及、教育培訓及傳播的過程,也就是地震災害治理公共知識的共享過程,也是地震災害治理中公民科學素質的提高過程,更是地震災害治理中知識共享水平提升的過程。基于地震災害治理中公眾對科學知識的迫切需求和國家在地震災害治理中對公眾科學素質提高的迫切要求,我國的地震災害治理的各類公共政策均對地震災害治理知識的普及、教育培訓和傳播做了明確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1997)第5條規定,國家鼓勵和支持防震減災的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先進的科學研究成果,提高防震減災工作水平。這就從激勵防震減災的科學技術研究和先進的研究成果推廣的角度為防震減災科學知識的普及和傳播提供了制度保障;第23條規定,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開展防震減災知識的宣傳教育,增強公民的防震減災意識,提高公民在地震災害中自救、互救的能力;加強對有關專業人員的培訓,提高搶險救災能力。依據該規定,防震減災知識的教育、培訓和傳播是各級政府的法定義務,這就使防震減災知識的教育、培訓和傳播有了政府責任機制的保障。
2007年頒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更是對突發事件(包括地震等自然災害)中的科學知識普及、教育培訓與傳播做了具體的制度安排:
(1)政府工作人員的定期培訓制度。根據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培訓制度,對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負有處置突發事件職責的工作人員定期進行培訓; (2)專業和非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的聯合培訓與演練制度。根據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專業應急救援隊伍與非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的合作,聯合培訓、聯合演練,提高合成應急、協同應急的能力; (3)軍隊、武警和民兵的應急救援專門訓練制度。根據規定,中國、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和民兵組織應當有計劃地組織開展應急救援的專門訓練。(4)公眾的應急知識普及、傳播和必要的演練制度。根據規定,縣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鄉級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組織開展應急知識的宣傳普及活動和必要的應急演練。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企業事業單位應當根據所在地人民政府的要求,結合各自的實際情況,開展有關突發事件應急知識的宣傳普及活動和必要的應急演練。新聞媒體應當無償開展突發事件預防與應急、自救與互救知識的公益宣傳; (5)學生應急知識的教育制度。根據規定,各級各類學校應當把應急知識教育納入教學內容,對學生進行應急知識教育,培養學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救與互救能力。教育主管部門應當對學校開展應急知識教育進行指導和監督?!秶业卣饝鳖A案》(2006)從宣傳、培訓和演習三個方面重申上述制度。
《國家防震減災規劃(2006-2020年)》更是著眼于未來,提出通過以下四個方面的努力全面提升社會公眾防震減災素質。其一,強化各級政府的防震減災責任意識,建立地震、宣傳和教育部門,新聞媒體及社會團體的協作機制,健全防震減災宣傳教育網絡;其二,建設國家防災科普教育支撐網絡平臺,通過遠程教育網絡系統,實現交互式遠程防震減災專業技術教育;其三,將防震減災教育納入學校教育內容,提高全社會防震減災知識受教育程度;其四,建設以虛擬現實技術等高新技術為主體的科普教育基地。
3 結 語
地震災害的發生,尤其是破壞性的地震災害的發生,對政府的應急管理、社會動員與災害治理能力是個綜合的、嚴峻的考驗。由于地震災害的治理關乎人民的生命與財產安全,關乎災區的經濟重建、社會和諧與安定,更關乎民眾對政府的信心、政府與公眾良性互動與良好信任關系的建立,因而地震災害的治理應當納入規范化、制度化、科學化的應急管理體系之中。中外地震災害治理的歷史經驗表明,隨著社會發展的信息化、知識化,社會建設的人本化、科學化,治國之道的民生化、法治化,地震災害的治理也在步入人本化、科學化、法治化和制度化的軌道。在我國地震災害治理的制度建設中,知識共享制度的建設已經初步在地震災害治理的公共政策體系得以確立,其中會商制度有機地實現了多種監測成果和科技人員群體智慧的結合;資源共享制度有機地實現了地震災害治理中物質技術資源與人力資源的有機結合;信息公開制度有機地實現了地震災害治理信息的共享和滿足公眾知情權的結合;地震災害治理知識的普及與傳播制度有機地實現了地震災害治理中知識共享與社會公眾防震減災素質的提高的結合。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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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局存在的意義范文6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五代動峰值區劃圖》和《防震減災條例》,始終堅持把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堅持防震同經濟建設一起抓,實行以預防為主、防御與救助相結合的方針,切實加強地震監測預報、震災預防、緊急救援三大工程體系建設,進一步完善地震災害管理機構,依靠科技,依靠法制,依靠社會力量,不斷提高綜合防震減災能力,為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推進我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提供可靠保障。
二、總體目標
緊緊圍繞委、政府的決策部署,牢固樹立“震情第一”的思想觀念,以最大限度地減輕地震災害損失為宗旨,進一步提升服務經濟建設、服務社會發展、服務民生需求的能力水平,立足防震減災震情監測預報、震害防御、震災救援三大體系建設,積極展防震減災工作,廣泛宣傳做好防震減災工作的目的和意義,普及防震減災知識,不斷提高全民防震減災意識,通過開提高各類建筑工程的防震安全性能,建設地震應急避難場所,儲備好應急物資,建立健全防震減災工作指揮體系和強有力的緊急救援隊伍,努力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全社會經濟和諧穩定發展提供地震安全保障。
三、加強領導,震減災工作提供組織保證。
組織成立以防震減災服務中主任為組長,副主任為副組長,各股室為成員的防震減災工作領導小組,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召開領導班子會、黨支部會和領導小組會,研究部署防震減災工作,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積極爭取資金項目,進一步完善我防震減災基礎設施建設,推進防震減災工作發展。按照黨要管黨,從嚴治黨工作要求,領導小組下設兩個組,一是工作監督組,組長由黨支部書記擔任,配備兩名黨員干部為支部委員擔任監督組成員,履行工作落實的監督職責;二是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分管單位辦公室領導擔任,各科股室人員為成員,主要負責牽頭落實各項工作,反饋工作成效和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四、主要工作內容
(一)加強地震監測預報,強化震情跟蹤
1、建立健全地震監測預報分析體系,年初制定震情跟蹤工作方案,堅持24小時震情值班制度,建立值班工作臺賬和值班工作按排表,堅持日處理地磁、溫泉、AETE多分量等地震前兆信息系統數據,隨時關注我周邊及鄰區的地震活動情況,發現異常及時向領導報告,組織會商,研判震情趨勢意見。
2、加強地震監測臺網(站)建設和運行維護管理,嚴格遵守地震臺網(站)運行管理工作制度,不定期不定時對地震臺網(站)進行巡查,按照地震臺、站、點分工聯系安排表,每季度對臺站點巡檢1次,雷雨、爆雨季節開展經常性巡檢,確保地震臺、站、點的儀器設備不遭到自然災害和人為破壞,全力保障臺網(站)運行正常,地震監測數據傳輸正常,連續可靠。
3、加強群測群防建設,建立健全防震減災“三網一員”(三網指災情速報員、宏觀觀測員、科普宣傳員,一員指防震減災助理員)工作體系,完善“三網一員”工作制度,各鄉鎮要配備1名防震減災助理員,原則上由現有干部兼任,設有1名分管防震減災工作領導,各村(社區)委會、村(居)民小組要配備1名“三網”合一人員,原則上村(社區)組干部兼任,各鄉鎮人民政府每年要對“三網一員”名單進行更新備案,并上報防震減災服務中心,以確保防震減災工作不脫節、不斷節。“三網一員”和防震減災中心建立的宏觀觀測點人員要積極收集本地出現的地震宏觀異?,F象,發現異常,及時上報,發現異常,由防震減災服務中心立即派人核實核查,確實異常的,按程序組織會商報上級防震減災部門,努力確保震情宏觀異常信息核實核查、會商不過夜,堅持每年組織“三網一員”開展業務培訓1次,提高“三網一員”業務工作能力。
4、加強震情會商,建立健全震情會商工作體系。建立健全震情會商制度體系,加強震情會商組織管理,完善震情會商條件保障,加快推進各類觀測數據資料和震例的清理評估和分析研究,深入開展地震預測方法和預測指標研究。按照地震監測預報長、中、短期和臨震預報要求,由震情監測股組織開展年、半年、季度會商和月、周、日會商工作,每年12月15日前會商提出下年度震情趨勢意見,6月15日前會商提出當年年中和下半年震情趨勢意見,每季度末會商提出下一季度的震情趨勢意見,重大節假日活動和中高考前5日會商提出重大節日活動期間的震情趨勢意見,切實為全經濟社會發展和重大節假日活動、中高考保駕護航。在震情異常明顯、地震活躍高的情況下,實行月、周和日會商,會商得出結論,嚴格按照震情保密制度進行上報,嚴禁個人對外公布。加強區域協作,互通信息,實現資源共享,實時與沐川、犍為、金口河區、峨眉、峨邊、雷波、宜賓、永善、綏江等周邊區、市、聯系,了解掌握震情趨勢意見和地震活躍情況,不斷提升我震情跟蹤工作效能,增強震情跟蹤研判的準確性。出現重大震情變化或接受到重大預測意見時,及時上報省地震局監測預報處和地震預報研究中心,視情況,邀請省局專家指導或報請監測預報處組織專題視頻會商研判震情發展趨勢。
(二)加強震害防御工作,防范和化解重大地震災害風險。
1、加強防震減災科普宣傳,增強防震減災意識。牢固樹立“預防為主,居安思危,安全第一”的防震減災工作理念,堅持以人為本,不忘實心,牢記使命,積極組織開展防震減災法律和科普知識“七進“活動,制定年度防震減災法律和科普知識宣傳教育計劃,做到會前學法、普法和學習防震減災科普知識,增強防震減災干部的干事創業精神。利用各類宣傳平臺和“三月科技之春”、“六月安全生產月”、“防災減災日”宣傳周、和重大地震“紀念日”等重要時段組織開展宣傳活動,通過“農民夜校”、知識講座、懸掛標語、擺放展板、發放宣傳資料等形式向群眾普及防震減災法律和科普知識,增強人民群眾防震減災法治和科普意識,保障人民群眾在地震中的自救互救能力。
2、抗震設防管理
加強城總體規劃和鄉鎮總體規劃涉及防震減災內容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相銜接工作,主動對接提供斷裂分布示意圖。加強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抗震設防要求執行情況和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的監督檢查,加大對重大建設工程項目和民生工程項目監管力度,強化城市危舊房屋改造和農村安全住房保障,嚴格按照中國第五代區劃圖規定的抗震設防標準,提供抗震設防烈度區劃,在新建、改建、擴建和鄉村振興建設中,嚴把選址關、結構關、工匠關和材料關。利用下鄉開展科普宣傳、扶貧、農民夜校等向群眾宣傳農居選址、建房、應急救援等農村居民地震安全知識,提高群眾的地震安全意識。積極開展地震危險源風險排查管控,對全城鄉危舊房屋和生命線工程、危化品廠房倉庫、水庫大壩等建設工程風險隱患排查1次,對排查出的風險立說立改,整改到位,努力提升抗震能力。
3、進一步完善應急避難場所建設,配套建設完善適應需求的多災種應急避難場所,把城區已建成的4處應急避難場所,建成功能齊全,有明顯指示標志,能容納3萬余人的應急避難場所,各鄉鎮、村(社區)也要建立相應的避難場所,并設明顯指示標志。積極爭取資金項目,把已勘選的15個臨時停機坪建設起來,設定標志,落實好管理人員,切實防范和化解重大地震災害風險。
(三)建立健全應急管理體系,增強應急救援能力
1、加強應急機制建設。承擔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職責,在應急管理局的指導下,調整完善涉及部門地震應急預案職能職責和抗震救災運行機制。因機構改革,某些單位的職能職責發生變化,按照新的機構職能職責要求,擬定實用性強、可操作的防震減災應急預案和地震應急處置工作流程圖,明確涉及部門的職能職責,調整充實抗震救災指揮部成員,建立聯系協調機制和應急響應機制,組織、指導、協調地震應急救援工作。各鄉鎮、村(社區)、學校、醫院、企業和人員密集場所要制定相應的防震減災應急預案,并報防震減災服務中心備案。
2、加強應急隊伍建設,做好應急演練培訓。協助應急局完善以武警、消防、民兵役、礦山救援、自愿者和醫療衛生等為主的防災減災應急工作隊伍工作體系,指導開展防震減災應急演練培訓,完善應急隊伍名冊,規范應急隊伍的調配調度,以確保地震來臨時,能迅速投入抗震救災工作,以最大限度地減輕地震災害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