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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消防安全管理規定范文1
關鍵詞 高校 消防管理 問題 對策
中圖分類號:G657 文獻標識碼:A
Problems and Countermeasures in University Mixed Office Fire Management
SU Chuanling
(Zhejiang University, Hangzhou, Zhejiang 310028)
Abstract This paper made a brief introduction to background of Colleges Mixed office fire management, indicate problems of mixed office fire management in the daily work and propose targeted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combining with actual working.
Key words college; fire management; problem; countermeasures
0 前言
隨著高校辦學規模的不斷擴大和辦學模式的多元化,教學、科研、實驗和繼續教育培訓、校企合作項目等用房也日趨緊張。由于高校辦公用房資源有限,對房源分配難以全面做到一幢教學樓或辦公樓屬于同一部門來使用,造成教學樓、辦公樓出現交叉辦公現象普遍。以浙江省某高校為例,該校某校區教學主樓入駐單位達到17家(包括學院、系、研究所、繼續教育中心、協會等)。混合辦公樓的消防安全管理,往往存在公共部位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實,消防安全隱患整改難等諸多問題。本人通過對高?;旌限k公樓公共部位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的問題分析,提出管理對策。
1 高校混合辦公樓消防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
1.1 高?;旌蠘鞘褂脝挝幌腊踩庾R淡薄,政策落實不到位
根據《高等學校消防管理規定》,二級單位行政主要負責人負責本單位消防安全責任,負責全面消防安全工作,包括落實學校的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建立消防安全責任考核、獎懲、開展防火檢查、開展日常消防設施、器材的維護、保證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的暢通等各方面工作各單位分管消防安全的負責人為消防安全管理人,協助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因高校擴招等原因,當前高校多校區辦學是常見的形式,某個二級單位的實驗室、中心等分散于幾個校區的情況也成為常態,因此,帶來了混合辦公樓消防管理的難題。高?;旌限k公樓為幾家二級單位共同辦公、交叉使用,通常是由部分二級單位所屬的中心、研究所等某個老師或負責人使用,辦公、使用、科研用房分散在其他校區,二級單位行政負責人、消防管理人管理不到位,因此,日常的消防管理工作也缺乏二級單位行政負責人的監督、考核,混合辦公樓內師生消防意識淡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不到位,很多師生缺乏基本的防火知識和應急逃生自救的方法。
1.2 混合辦公樓公共部位缺乏管理
根據《高等學校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各單位應該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然而,在高?;旌限k公樓的實際管理中,消防管理工作缺失嚴重,各部門責任不清,無法按照上述原則進行管理,常出現無人管的現象。主要表現有:(1)逃生通道常被堵死?!陡叩葘W校管理》規定,“設置的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要確保其完好有效,并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在混合辦公樓的實際管理中,某些單位為安全管理等自我方便,將通道門鎖死或通道門被自行車等其他物品堵塞,影響疏散逃生。(2)消防器材、設施等缺乏日常管理。根據《高等學校消防管理》規定,“二級單位應經常開展防火檢查,做好檢查記錄,做好消防器材、設施等的維護管理,確保其完好有效”。然而,混合辦公樓內的入駐單位很難落實相關規定,混合辦公樓內的滅火器、消防水帶、應急燈等器材、設施過期或損壞情況較多,部分單位既沒有日常消防檢查記錄,更缺乏對消防器材、設施的維護管理。
1.3 檢查中發現安全隱患,難以落實管理責任
由于入駐混合樓的單位往往是二級單位下屬的一部分,有的僅僅分配給教師的幾間實驗、辦公用房,在日常檢查中一旦發現消防安全隱患,發放消防安全隱患通知書就比較困難,因二級單位的消防責任人、管理人不在同一校區,消防安全隱患也不能得到及時整改。
2 高校混合辦公樓消防管理工作的對策及建議
2.1 高校保衛部門應繼續完善消防管理機制
高校保衛部門作為高校消防管理工作的職能部門,應根據學校具體情況,不斷完善消防管理工作的相關制度,健全消防安全責任制,推進各二級單位政策的落實;督促各二級單位級二級單位與所屬中心、研究所等層層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度,明確各單位、各部門、每個實驗室、辦公室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將消防管理工作具體落實到每一個人。明確各個單位的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定期與不定期組織力量對各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和政策落實情況進行抽查,將消防工作分解給各部門,并制定獎懲措施,賞罰分明,讓各單位感受到消防工作的壓力,調動各單位的積極性;加大對師生員工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宣傳教育知識應突出每個單位的特點,不斷探索新形式、新方法,切忌流于形式。
2.2 二級單位應加強政策落實
“領導不重視是消防管理最大的隱患之一”。目前,高校存在重科研、教學,輕視消防工作,常將消防工作置于無足輕重的位置,總認為消防管理工作是高校保衛部門的職責,工作由保衛部門來做,不僅自身重視不足,甚至有時對保衛部門的工作也不予積極配合。因此,高校各級領導應轉變思想觀念,提高責任意識和消防安全意識,加強重視,認真落實《高等學校消防管理規定》,明確“誰使用、誰負責“原則,明確每一個辦公室、實驗室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加強對房間責任人的管理,將消防責任定點到每一個人,構建院系行政負責人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負責,全體教職工共同負責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3 推進混合辦公樓物業化管理
推進高校混合樓物業化管理是有效解決當前混合樓公共部位消防安全管理問題的有力措施之一。在實際工作中,僅靠有限的高校保衛力量開展混合樓的消防管理工作是非常吃力的,而推行混合樓的物業化管理,將混合樓的消防日常管理工作落實到物業公司,可以加強對混合樓公共部位的消防安全檢查,及時消除消防安全隱患。
學校應參照物業管理條例相關規定,根據大樓面積大小補貼一定的物業管理費,余下物業管理費根據用房單位所在混合樓內的使用面積,按比例分攤物業管理費。學校后勤、保衛、房產等部門應組織協調用房單位大樓物業管理的實施。
2.4 房產部門應加強對房源的動態管理
房產部門應不斷完善辦公用房的管理制度,加強用房監督,及時了解掌握用房單位的機構改革、學科調整及人動等情況,及時調整各單位的用房配置,以適應學校教學科研服務發展的需要。對于因機構調整或人動不再使用的房屋、使用期滿的用房、長期閑置的用房等采取措施及時回收并進行重新分配,加強對用房信息的動態管理,并支持協助用房單位實施大樓物業化管理,確保大樓安全。
參考文獻
[1] 高等學校消防安全管理規定.2009.
企業消防安全管理規定范文2
關鍵詞:重點單位消防管理存在問題管理對策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以下簡稱重點單位)是消防部門針對一旦發生火災會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者人員傷亡,給社會經濟發展和人民生命財產帶來不良影響和損失的單位進行重點保護而劃分出來的。構建和諧社會,消防安全十分重要,特別是黨的十六大確定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目標后,單位擔負了發展經濟的重任,《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以下簡稱《61號令》)對重點單位消防安全提出了安全自查、隱患自改、責任自負的要求,但由于我國消防法律、法規的不健全等因素,客觀上導致61號令法律約束力、執行力較差,再加上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內部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十分薄弱,公安消防機構的監督管理也處于弱化的狀態,火災形勢越來越嚴峻,加強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已刻不容緩。筆者結合工作實踐,就如何進一步加強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消防管理談一些自己的思考。
1、重點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
1.1消防設施管理問題突出。
消防安全隨著經濟的不斷發展,新技術不斷推廣應用,技術含量越來越高,應用也越來越廣。但消防技術在不斷應用中,許多單位的管理跟不上,特別是一些單位的值班人員對消防設施性能不熟悉、不了解,不懂得如何操作。
1.2單位員工流動性大,不熟悉單位內部消防設器材、設施使用
特別對于賓館、飯店行業,由于各自本身的經營狀況,單位內部員工流動性很大,每隔幾個月就可能更換一次,從而出現了單位部分員工對基本的消防器材使用都不熟悉,部分員工甚至跟本不會識別和使用。這給單位內部安全管理帶來了一定的難度。
1.3消防安全制度不落實,火災隱患不能得到及時排除
根據公安部61號令規定了單位應當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確定各級、各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但是在實際當中,很多單位就沒有明顯的安全責任劃分,導致相關責任人不能按要求履行安全責任制,對單位內部消防器材、設施使用和運行狀況不熟悉,一些消防器材、設施的缺少必要的檢查和維護導致其不能正常運行的現象也很常見。
1.4單位效益差,消防投入逐漸減少。
近年來,由于部分企業負擔加重,效益差,有的重點單位處于虧損狀態,消防投入隨之減少。此外,由于認識理念上的偏差,導致企業重效益、輕安全,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麻痹大意,于是出現了"三合一"等嚴重的火災隱患,隨時威脅著企業的生存和發展。
1.5企業消防保衛干部被精簡或事業心不強。
有的單位將消防工作與其它工作混在一起,歸屬混亂,職責不清,消防保衛干部待遇下降,等同于企業的一般工人;有的由于精簡人員,消防保衛干部面臨著嚴峻的競爭環境,因此,他們的積極性受到影響;有的現在雖然享受一定的待遇,但也往往一人身兼數職,消防工作難以正常開展。2、針對重點單位消防監督管理中出現的這些問題,應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予以加強。
2.1要認真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度,明確各自責任
消防安全制度不落實,對于存在的一些火災隱患就得不到及時的發現和糾正,可想而知一旦發生火災事故,后果是不堪設想的。所以對這些單位必須督促其嚴格按照公安部61號令規定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度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層層落實安全責任,使單位安全管理落實到個人,達到各個部門分工合作,各盡其責,做到"誰主管,誰負責;誰在崗,誰負責。
2.2加大投入,加強安全培訓力度
針對一些單位人員流動性大,單位臨時性員工較多的問題,單位要充分利用有利機會對這部分員工進行消防安全培訓。比如在敦煌一些賓館、飯店,流動人員主要集中在旅游旺季的服務人員當中,人員流動相當頻繁。針對這一問題,單位在招收季節人員之前就可以組織短期的安全培訓班,對一些基本消防器材、設施如滅火器以及消火栓的使用加以培訓,培訓合格后才允許其進行促銷活動。
2.3維護保養好消防設施,做到“四個到位”,即“設施、裝備、培訓、管理”四個到位。
在消防設施方面,重點單位要嚴格按消防機構的審核意見施工,安裝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消火栓系統,并應通過消防審核和驗收,公眾聚集場所且應取得《消防安全檢查意見書》,方可營業或投放使用。在消防裝備方面,應按規范要求配備滅火器材和逃生器具,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必須暢通無阻,并應按規范要求安裝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在培訓方面,單位要采取抓住重點,兼顧一般的做法,凡是重點崗位、重點工種、重要部門的負責人一定要先取得消防培訓合格證后方可上崗,同時邀請消防機構的人員對全體員工進行消防培訓,熟悉消防器材使用的知識、逃生方法、疏散滅火技能。
2.4嚴格落實隱患整改“三不放過”原則。
即“隱患不發現不放過、隱患不整改不放過、責任不落實不放過”。重單位要制定火災隱患整改制度,對不能及時發現隱患或隱情不報者追究責任,并予以罰款。隱患整改制訂“火災隱患整改情況表”,記錄火災隱患檢查人員、部位、內容、處理情況,明確隱患整改期限和責任人,并向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并簽字。對存在重大隱患的或不能及時整改的,形成專題報告,提出具體的方案,并落實防患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3、消防監督人員應轉變對重點單位的監督管理理念,全面提高消防監督管理水平
熱情服務、嚴格執法是做好重點單位消防監督管理工作的關鍵,消防監督執法人員必須把服務意識的理念融入到消防監督檢查工作中,要改變過去工作的方式、方法,以熱情服務來改善對重點單位消防監督管理的效果。消防部門對所轄實際情況,對重點單位及監督管理人員進行合理的劃分,真正把發生火災后損失大、傷亡大、影響大的單位列入監督管理范圍,并把具體的監管單位與監管責任落實到具體的人。對于所列管的重點單位,消防監督人員要落實“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必須按照《消防監督檢查規定》(73號令)對所管單位進行監督抽查,條件許可的可以建立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監督檢查視頻資料檔案,消防監督人員在檢查單位時不能僅停留在看匯報材料上,要把被監督單位確實存在的隱患挖出來,指出管理上的漏洞,提出消防設施上的缺陷,使被管理者在事實面前心服口服,提高隱患整改率,并在檢查中既能發現一般問題,又能洞察深層次問題,既講究工作方法,又不失原則,既樹立了執法機關形象,又保障了單位消防安全。
消防安全工作責任重于泰山,做好消防工作非一日之功,做好重點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更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要做好重點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只有堅持不懈,始終把握住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這個責任主體,建立長效機制,落實各項制度,抓好本單位消防安全責任制的有效運行,自覺接受公安消防機構的監督,同時充分調動社會各方面的積極性,形成工作合力,才能構筑良好的消防安全屏障。
參考文獻
[1]《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企業消防安全管理規定范文3
引言
近年來,隨著鐵路的改革與發展,消防安全管理的難度越來越大:一是鐵路分局撤銷,站段單位實行大合并,打破了企業既有成熟的消防管理模式,新的管理模式又未完全形成。二是近年來鐵路新建大量新線,新建了一批鐵路車站、貨場及重點行車場所,消防安全管理業務量大量增加。三是根據鐵道部減員增效的要求,人員大幅度精簡,人員調整頻繁,人員不足及調整頻繁造成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缺乏連續性。四是企業消防投入不足,造成鐵路消防設施大量欠賬,隱患突出。五是鐵路作為主要交通工具,一旦發生火災,人員傷亡大,經濟損失大,社會影響大,消防安全管理標準高,任務重。針對這些問題,筆者結合多年的鐵路消防工作經驗,從實行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入手,運用標準化管理的理論,思考和探索如何加強鐵路的消防安全工作。
一、鐵路消防安全形勢分析
1979年至2010年,全國鐵路管轄區域共發生火災4899起,火災造成231人死亡、495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198577045元?;馂钠饠底疃嗟氖?979年,發生火災事故524起,最少的是2008年,發生火災事故12起;火災損失最多的是1992年,損失1547.2萬元,最少的是2008年,損失80.7318萬元?;馂目傮w呈逐年下降趨勢,但2009年以來火災事故起數和損失數相比2008年均有所增加(見圖1、圖2)。這些數字充分表明鐵路消防安全形勢依然非常嚴峻,也暴露出消防工作還存在不少漏洞。主要的問題有發下幾方面。
(一)部分單位領導消防責任意識不強
沒有真正樹立“消防自管、隱患自除、責任自負、風險自擔”的消防安全責任主體意識。主要表現在:一是消防安全責任主體意識不強,消防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消防安全檢查不細致、不認真,不能及時發現火災隱患和問題,火災隱患的整改態度不夠積極,消防資金投入不足,對消防監督檢查通報的問題沒有認真分析,不能舉一反三、切實消除火災隱患。二是部分建設、設計單位沒有嚴格執行消防法律法規及消防技術標準,建筑工程消防設計不完善,甚至出現漏項現象。三是部分單位消防設施長期缺乏維護,管理不善,沒有按規定落實自動消防系統維護保養和每年檢測制度,存在消防設施失靈甚至癱瘓等問題,部分單位還存在消火栓管網無水、漏水、關閉、掩埋等現象。四是機車、車輛及電氣設備定期檢查與維護管理制度不落實,設備檢修不到位,不能及時發現并消除設備隱患。
(二)火災隱患整改的資金投入不足
近年來,鐵路運輸企業本著不欠新賬,逐步還舊帳的思路,新建項目的消防設施配套建設比較正常,每年也均投入大量資金對既有鐵路重大火災隱患逐步進行整改,但由于歷史欠賬太多,且隨著消防技術標準的不斷提高,資金投入遠遠達不到整改要求。
(三)消防安全管理人員不足
目前,鐵路運輸企業自身基本沒有設立消防安全管理機構,運輸、客運、車輛、機務等專業系統及站段單位也基本沒有配備消防專業的技術人員,消防安全工作長期以來處于鐵路公安消防機構唱“獨角戲”的狀況。經過近年來的努力,鐵路運輸專業部門及各站段單位才慢慢配備了消防兼職干部,但他們往往身兼數職,難以集中精力從事消防工作。且隨著鐵路機構改革,部分單位的消防兼職干部調動頻繁,剛接受完消防培訓就被調離消防工作崗位,新接手的消防兼職干部不熟悉消防業務,消防工作缺乏連續性。
(四)消防監督執法及考核不夠嚴格
鐵路公安消防機構長期以來隸屬鐵道部及各鐵路局管理,監督管理的均為鐵路內部單位,往往導致嚴不起來、硬不下去的現象,甚至出現干預正常執法的情況,對發現存在的消防違法行為處罰力度不大,對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場所也往往不能及時責令停產停業進行整改。加上鐵路內部制定的《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責任追究辦法》、《月度安全質量考核辦法》及《消防安全包保責任制度》等一系列的考核文件多數為對結果的考核規定,對工作過程的考核規定較少,不能有效遏制消防違法違章行為的發生。
(五)消防設施建設跟不上鐵路建設步伐,形成先天性火災隱患
當前,全國大范圍的鐵路工程項目正在實施建設,大量鐵路建設工程工期緊、任務重,邊設計、邊施工、邊審批、邊變更、邊驗收、邊使用、邊整改的現象普遍存在,建設、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的消防技術力量也參差不齊,從前期的消防審核及施工工地檢查中發現存在大量的消防問題,甚至有的出現消防設計漏項、施工單位沒有按標準施工的情況,一旦處理不及時,就將形成先天性火災隱患。
二、加強鐵路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對策
(一)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形成消防管理合力
鐵路運輸企業應嚴格按照《消防法》的消防工作方針及原則,著力改變防控火災由消防部門唱“獨角戲”的局面,按照《消防法》、《鐵路消防管理辦法》和《鐵路旅客列車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要求,全力推動鐵路運輸企業、業務部門、站段單位、職工消防安全責任的落實,建立“鐵路運輸企業統一領導,業務部門依法監管,站段單位全面負責,職工群眾積極參與”的消防工作網絡,形成消防管理合力。一方面按照“消防安全自查,火災隱患自除,法律責任自負”的原則,完善和落實單位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檢查、自我整改”的機制,健全消防安全管理組織機構,逐級明確消防安全工作目標和責任,把“防”和“消”的管理責任進一步落實到各單位、各車間(班組)、各崗位。另一方面要充分發揮運輸、客運、貨運、機務、工務、電務、車輛、計劃、財務、勞衛、建管、房產、宣傳、教育、安監、綜治、多元、工會等業務部門的消防管理職能作用,按照“管生產、管專業(系統)必須管消防安全”的原則,切實督促各部門認真履行消防安全管理和監督職能,落實“系統管理,系統抓,系統落實”消防工作責任,組織各運營單位完善和落實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加強消防安全管理和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和整改火災隱患。
(二)構筑鐵路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和做好
“四個能力”建設,提高抗御火災能力
1.構筑鐵路運輸企業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以提高單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落實消防工作“四項責任”、提高公安機關消防監督管理“四個水平”為著力點,力爭通過三年努力,明顯提升消防工作社會化水平,明顯改善消防安全環境,有效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傷火災事故。
(1)提高檢查消除火災隱患能力,切實做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災隱患自除”。要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具體負責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定期開展防火檢查巡查,落實員工崗位消防責任;對檢查發現的火災隱患要立即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確整改措施,落實整改資金,限時消除。
(2)提高組織撲救初起火災能力,切實做到“火情發現早、小火滅得了”。依法應當建立專職消防隊的鐵路重點場所要建立專職消防隊,其他單位要建立志愿、“保消合一”等多種形式的消防隊。要結合單位實際,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確保一旦發生火情,員工能按職責分工及時到位、有效處置。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員要持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資格證書上崗,熟悉消防設備,并熟練掌握火警處置及啟動消防設施設備的程序和方法。
(3)提高組織人員疏散逃生能力,切實做到“能火場逃生自救、會引導人員疏散”。員工普遍掌握火場逃生自救基本技能,熟悉逃生路線和引導人員疏散程序。鐵路車站、賓館、酒店、旅客列車等人員密集場所要明確疏散引導人員,確保一旦發生火災,能夠及時組織在場人員安全疏散。
(4)提高消防宣傳教育培訓能力,切實做到“消防設施標識化、消防常識普及化”。消防設施器材要設置規范、醒目的標志,用文字或圖例標明操作使用方法;重點部位、重要場所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要設置“提示”和“禁止”類消防標語。要落實消防教育培訓制度,員工普遍達到“懂基本消防常識、懂消防設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會查改火災隱患、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組織人員疏散”的要求。
2.加強消防基礎設施建設。要督促運輸、客運、貨運、車輛、計劃、財務部門及各車站、各車務、車輛段制定實施計劃,落實責任和款源,逐步完善沿線車站、客車停留存放場所、重點行車場所、物資集中場所消防基礎設施,全面提升站段和列車抗御火災整體能力。
3.進一步加大力度,督促各單位落實消防設施定期檢測和維護保養制度,確保消防設施完好有效。
(三)依靠各方合力,推進消防管理規范建設
1.制定消防安全管理規程,規范企業消防管理行為。近年來,鐵道部依據新《消防法》的規定,修訂了《鐵路消防管理辦法》、《鐵路旅客列車消防安全管理規定》、《鐵路公安派出所乘警隊消防監督檢查暫行規定》等一系列的規范性文件,各鐵路運輸企業要結合直管站段改革實際,修訂完善《消防安全管理規程》,從消防組織與職責、消防管理制度、消防檔案、站段消防管理、旅客運輸消防管理、貨物運輸消防管理、貨物倉庫消防管理、建筑工程消防管理、消防設施和器材管理、消防宣傳教育、防火檢查和隱患整改、火災撲救和調查處理、獎勵與處罰等方面作出明確規定。特別是要針對近年來不斷出現的路地合資、合建、合用綜合型站房、高層建筑,同一建筑物內不同產權、不同使用功能單位多的特點,比照社區消防管理的模式,專門制定多產權、多單位、多用途建筑物的消防管理規定,成立由物業管理或者主管單位領導為組長,其他單位領導為成員的建筑物消防安全管理領導小組,明確消防安全責任,制定消防管理制度,做到消防安全管理不留死角。
2.細化重點單位界定標準,從嚴實施重點消防管理。根據新《消防法》的規定,鐵路公安機關要結合鐵路實際,進一步細化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界定條件,達到消防重點單位條件由鐵路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進行登記備案,每年要以鐵路管理機構文件進行公布,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并定期組織開展消防監督抽查,嚴格消防管理。
(四)狠抓消防安全專項整治,確保消防安全穩定
實踐證明,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和專項治理工作,是及時發現和消除火災隱患的有力措施。鐵路運輸企業要根據不同地區和時期的火災特點及消防工作重點,及時開展廣泛深入和扎實有效的整治行動。鐵路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和派出所、乘警隊、公安段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問題依法下發責令改正通知書,并以通報或專題報告的形式通報給有關單位落實整改。對發現存在嚴重問題的,鐵路公安機關要寫出專題報告及時報鐵路管理機構。對存在重大火災隱患,不能立即改正、消防安全沒有保障的場所,要采取斷然措施予以查封或依法給予停產停業處罰。鐵路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和派出所、乘警隊、公安段要建立火災隱患整改立銷案制度,對檢查發現的火災隱患建立電腦檔案,指定專人跟蹤督促落實整改,整改一個,銷號一個。對存在火災隱患遲遲不落實整改的單位,要堅決采取法律手段,依法實施處罰。要著重抓好以下關鍵環節:
1.全力以赴抓好客車防火安全。一是抓車輛設備質量檢查,保證車體絕緣、客車電器、消防設施達到出庫標準。二是抓三乘聯檢制度落實情況的檢查,要加大對“三長”的考核力度,堅決防止三乘聯檢走過場,及時發現和消除設備隱患。三是抓重點崗位防火安全責任制的檢查,落實防火檢查、防火巡查制度,重點檢查發電車、行李車、郵政車、餐車等重點崗位人員的值乘狀態,堅決防止脫崗、睡覺、吸煙等違章違紀現象。四是抓關鍵設備檢查,重點檢查發電車機組、“兩爐一灶”和車電設備運行狀態,及時發現設備故障。五是抓消防器材檢查,保證齊全有效。六是抓人員應知應會的檢查,加大列車工作人員應知應會的考核力度,防止不合格人員值乘上崗。
2.加大公眾聚集場所消防專項檢查力度,堅決杜絕群死群傷火災事故。鐵路運輸企業及鐵路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派出所要進一步加強對集中售票點、商場、集貿市場、營業廳、卡拉OK廳、酒店、賓館、旅館、招待所、行車公寓、文化宮等公眾聚集場所及“三小場所”和各單位利用閑置物業擅自改變用途出租作為招待所、公寓等用途的場所的消防檢查,同時,對前期專項檢查發現的問題進行復查,對檢查、復查發現的問題和隱患,能立即改正的要督促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改正的要督促采取相應的防范措施,依法實施行政處罰。對存在重大火災隱患,存在住宿與生產、儲存、經營合用現象的場所和沒有達到消防安全條件極易引發火災及造成人員傷亡的場所、部位,要堅決予以查封或依法責令停業、停用進行整改。
3.加強重點行車場所監督檢查,保證鐵路運輸安全暢通。重點行車場所一旦發生火災事故,將會中斷鐵路行車,打亂行車調度指揮,對鐵路運輸生產秩序的干擾和影響非常嚴重。鐵路運輸企業及鐵路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派出所要加強對信號樓、通信站、牽引變電所、配電室、調度室等重點場所的消防檢查,查看防火封堵措施是否落實到位,防雷接地裝置是否符合規定,火災自動報警和自動滅火裝置運行是否良好,職工消防設施操作技能及應急處置能力是否達標。
4.狠抓工程工地防火措施的落實,確保在建工程消防安全。目前,大規模鐵路建設正在加快步伐,鐵路運輸企業及鐵路公安機關消防機構一方面要從新線工程消防監督審核關系到鐵路發展百年大計,關系到保障鐵路運輸生產安全的高度來認識其重要性,要認真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及消防技術規范、標準,嚴格把好審核、驗收及施工期間的監督檢查關口,及時發現并督促整改存在的問題,嚴防建設工程由于不符合消防安全技術標準而形成新的火災隱患。另一方面要加強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檢查,切實防止鐵路施工工地和工棚火災事故的發生。
(五)強化消防宣傳和教育培訓,提高職工消防安全素質
一是要將宣傳培訓作為穩控火災的一項主要工作,采取多種形式,利用多種手段,進行覆蓋廣、層次深的消防安全宣傳。充分利用鐵路電視臺、報紙、辦公信息網絡等媒體,加大消防安全知識宣傳的密度和頻率,跟蹤隱患整改,剖析火災案例,教育警示職工,增強廣大干部職工遵守消防法規、規章、制度的自覺性和積極性。二是以《消防法》、《鐵路消防管理辦法》、《鐵路旅客列車消防管理規定》等消防法規以及消防安全常識、旅客列車火災典型案例、火災逃生方法為主要內容,通過車站、旅客列車廣播系統、宣傳欄、視頻等陣地加強宣傳,開展消防宣傳讀物進車廂活動,引導旅客、貨主自覺遵守消防法律法規以及鐵路行業規章,預防火災事故發生。三是落實消防安全培訓實施方案,有計劃地組織站段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專兼職消防干部和消防設施操作人員,電工、電氣焊工等特種作業人員、易燃易爆崗位作業人員、旅客列車工作人員、車站客貨運職工等參加消防安全專項培訓,持證上崗。四是完善預案,并組織演練。督促、指導各單位認真按照《鐵路旅客列車消防管理規定》、《鐵路火災事故應急預案》、《鐵路動車組火災事故應急預案》要求,組織完善本單位各項《火災事故應急預案》并發文執行,使預案做到分工明確、流程清晰、操作性強,每一項工作具體落實到每個崗位、每個環節、每名員工,確保發生起火情況時能迅速反應、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科學應對,并督促、指導管內單位各類《火災事故應急預案》的演練,做到全員參與,提高各單位整體抗災救災能力。
三、鐵路消防安全的標準化管理
“不以規矩,不成方圓”,如何將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到實處,確保鐵路消防安全,是當前急需解決的問題。筆者嘗試運用ISO9000安全質量控制體系理論,實現鐵路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一方面是加強對消防安全工作結果的考核,將消防安全目標納入鐵路運輸企業經營業績考核、綜治考核和客運服務質量年驗收,定期進行消防考評,評出名次。另一方面是加強對消防安全工作過程的考核,通過制定公布消防安全管理程序,每年由消防部門組織對各單位各系統的消防安全工作情況進行專項評估,按“達標、基本達標、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進行評分考核??己嗽u估的結果直接與單位領導干部晉升、工作業績考核和年度經營目標獎懲掛鉤。主要辦法和考評標準如下:
1.根據消防安全工作的內容,制定消防安全工作程序,每一項工作可對應若干項(條)工作標準、管理標準和專業技術標準或指標形成考核評估記錄。上一次考核評估中提出的問題,列入本次考核評估中的跟蹤項目進行驗證并記分。
2.考核評估統一采用“得分制”。每一項(條)標準的對標審核情況定為五個記分檔次。分別以4、3、2、1、0分進行記分。每條標準的滿分為4分。
3.凡記分表中的每一項(條)工作標準、管理標準、專業技術標準(未量化)的對標審核結果,按“該做的是否寫到、寫到的是否做到、做到的是否有效、做到的是否有記錄”四種情況,每符合一種記1分,不符合不得分。
4.凡記分表中的有關標準(已量化)的對標情況,按實際完成量的達標率記分。每項指標100%達標記4分,90%及以上不足100%記3分,80%及以上不足90%的記2分,70%及以上不足80%的記1分,達標率低于70%記0分。
5.考核評估期限內,發生責任較大火災事故的直接扣10分,發生責任一般火災事故的直接扣5分,發生責任起火險情但消防機構認定不構成火災事故的直接扣2分。
6.考核評估得分:
7.評定條件:
(1)凡評審得“0”分、“1”分的項目條款,列為“嚴重問題”;得“2”分、“3”分的項目條款,列為“一般問題”。
(2)“嚴重問題”的界定:①評審中發現性質嚴重、可誘發或導致特大、重大火災事故及人員傷亡發生的項目。②安全管理體系中存在嚴重的缺項和漏洞;對影響消防安全的系統性問題,未列入本單位安全管理體系作為關鍵要素予以監控。③嚴重違反安全管理體系標準,導致體系失效;違反安全管理體系要求的同類問題普遍或較多,不安全的因素頻數高,對系統造成重要影響。④上次評審列出的“嚴重問題”,未舉一反三按計劃進行糾正和杜絕。
(3)“一般問題”的界定:①安全管理體系中輕微的缺陷;②孤立的、偶發性的違反安全管理體系要求的項目;③問題的糾正預防措施欠缺、無效果;④記錄缺乏真實性。
8.等級評定
(1)凡發生責任重特大火災事故的直接評定為不合格。
(2)對受檢單位的考核評估得分在90分及以上定為“達標”,80~89.9分定為“基本達標”,70~79.9分定為“合格”,低于70分定為“不合格”。
(3)根據安全管理文件條款內容的安全重要性和程度,對直接影響消防安全的“嚴重問題”,考核評估領導小組經集體討論研究后,可直接作出包括“降等”等決定。
9.考核與獎懲
(1)每次考核評估綜合考評為“達標”等級的單位,按標準發給一次性獎勵。綜合考評為“基本達標”、“合格”等級的受檢單位,不獎不罰。綜合考評為“不合格”的受檢單位按標準一次性扣減工資總額。
企業消防安全管理規定范文4
[關鍵詞]服裝企業 消防安全 現狀及火災預防
近年來,服裝企業數量的急劇增加,部分企業急功近利,從業人員素質低,現代企業管理體系尚未健全,安全管理問題尤為突出,火災頻發。不僅擾亂了正常的社會秩序,造成重大的人員傷亡,而且對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造成了嚴重的影響。目前,我國對中小型服裝企業的防火監督管理仍然比較落后,是整個消防工作的一個薄弱環節。加強中小型服裝企業的消防工作,保障國民經濟持續快速發展和社會安全穩定就顯得尤為重要。
一、服裝生產的火災危險性
1.中小型服裝生產企業由于資金方面的原因,大多選擇租賃廠房的方式開展生產,隨意性強,未按規范要求設置防火間距、消防通道、消防設施等,存在“先天不足”。大多數中小型服裝企業在新建、改建、擴建車間庫房及辦公等輔助用房時,未按要求依法向當地公安消防機構申報辦理建筑工程消防設計審核及驗收手續,普遍存在防火間距不足、建筑耐火等級低、消防通道不暢、室內外消防水源缺乏等“先天性”火災隱患。另外中小型服裝企業多處于原始資本累積階段,資金少、規模小、設備陳舊、運行故障多,其中有相當一部分廠房簡陋、環境擁擠、人員密集、易燃可燃物大量堆積,一旦發生火災,極易造成嚴重后果。
2.經營業主安全意識淡漠。就轄區情況來看,中小型服裝企業經營業主普遍文化素質較低。據初步統計,中小型服裝企業經營業主中,其中初生畢業生占60%,高中畢業生占30%,具有高等學歷的僅占10%左右。由于自身素質的限制,多數經營業主缺乏對消防安全的認識,一味追求利益最大化,不能正確處理安全與發展的關系,甚至將完善消防設施、配置消防器材與政府一些部門亂攤派、亂收費、增加企業負擔畫等號,不能從自身安全、生產安全、員工生命安全等方面來認識消防安全的重要性,安全意識淡漠;在消防設施上舍不得花錢,消防安全管理上舍不得投入,員工安全教育培訓上舍不得時間,機臺密集、人員集中、原料、成品及半成品堆積擁塞,見縫插針,大量成品半成品及原料堆放在樓梯間,安全通道及電氣設施周圍,一旦發生火災人員不易疏散,而且施救困難。
3.未按規定建立健全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中小型服裝企業由于認識不到位,多數企業未按《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要求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體系。有的企業雖然明確了,但過于簡單空洞,可操作性、實用性不強,單位為了應付檢查,只是寫在紙上,掛在墻上,在實際生產過程中未建立健全切實可行的消防安全管理體系,消防安全事故隱患大量存在。
二、中小型服裝企業易發生火災的薄弱環節
1.發生火災的中小型服裝企業大多使用三合一廠房。三合一廠房,火災荷載高,用火用電雜亂無序,消防管理一塌糊涂,消防安全根本無從談起,一旦發生火災不但財產損失重大,還有可能造成大量的人員傷亡。
2.亂拉亂接電線,用電過負荷現象普遍存在。服裝生產廠房內照明和服裝機械使用量很大,一些企業為了擴大生產更是在廠房內過量安置服裝機械,亂接照明生產用電,造成用電過負荷現象、線路不穿管現象在中小型服裝企業中隨處可見,大大加大的火災發生的機率,是服裝廠火災的主要原因。
3.員工素質低,安全意識差,存在使用明火和吸煙現象。生活條件差也是造成服裝企業中使用明火做飯、取暖等現象存在的原因,更有無安全意識的員工在生產車間、倉庫內吸煙也是服裝企業火災多發的主要原因之一。
4.超量生產、儲存可燃物,火災荷載大,是造成服裝企業發生火災后蔓延迅速的主要原因。中小型服裝企業由于生產定單決定生產量和儲存量,在定單多的情況下就會超量生產和儲存,服裝企業的原料和產品大多是易燃可燃物,一旦發生火災蔓延快是不可避免的,火災造成的人員和財產損失也是不可估計的。
5.不符合要求的生產和儲存建筑是造成中、小型服裝企業發生火災后人員和財產損失大的主要原因。不符合耐火等級要求的建筑、不符合防火間距的建筑、不符合防火分區要求的建筑、和不符合疏散要求的建筑、沒有符合要求的消防水源和消防設施、沒有充足的消防器材的建筑,都可能加大火災損失,擴大火災影響,增加人員的傷亡。
三、中小型服裝企業防火安全措施
1.摸清底數,建立臺賬,加強指導,規范中小型服裝企業自身安全保障行為。針對服裝企業三班倒的特點,加強夜間消防安全檢查,摸清底數,掌握轄區服裝企業即時狀況。結合實際從軟件和硬件建設兩方面入手,逐步建立起操作性強、切合企業實際的消防安全管理體系,做到全員消防教育培訓到位,消防設施、器材配置到位;動用明火安全防范措施到位;日常巡查、定期檢查到位;火災隱患整改到位。確保消防安全管理不留漏洞、不留死角,并結合企業發展階段不斷調整和完善消防安全管理體系,使之與企業發展水平相適應,滿足安全生產的有關要求。
2.指導服務為先,改進監督管理模式,增強服務意識,確立“立警為公,執法為民”的思想,切實轉變工作作風,為地方經濟的健康、快速發展提供優質高效的消防安全服務和保障。對重大消防安全隱患要逐一落實責任人,實行跟蹤督辦,同時加大消防監督力度,確保不發生新的問題,對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嚴格依照消防規范,高起點、高標準、高質量設計建設,嚴把審核驗收關,杜絕產生新的消防安全隱患。
企業消防安全管理規定范文5
第一條為加強消防工作,保障公共財產和公民生命財產的安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凡本省行政區域內的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本條例。
第三條消防工作由各級人民政府統一領導。公安消防機構依法組織、實施消防工作,實行消防監督。
鐵路、民航、港口、森林的消防監督工作,由公安消防機構按職責范圍分工負責。
第四條維護公共消防安全,積極預防和撲救火災,保護消防設施,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應盡的義務。
第五條每年11月9日,為全省消防日。
第二章火災預防與撲救
第六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貫徹實施消防法律、法規,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城鄉消防規劃、城市公共消防設施;
保障消防經費;協調解決消防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組織領導特大火災的撲救和查處。
第七條法人或其他組織實行消防安全責任制,其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是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
實行經濟承包(租賃)的企業應將消防工作作為承包(租賃)合同的必要條款。承包人、租賃人是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
第八條居(村)民委員會應制定防火制度,落實防火措施,開展防火宣傳,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隱患。
第九條大眾傳播媒體和有關部門應開展消防法規和消防安全常識的宣傳,提高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識。中、小學校應普及消防常識。
第十條城市消防規劃由公安消防機構會同規劃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編制,人民政府審查城市總體規劃時應有公安消防機構參加。
城市消防安全布局和消防站、消防給水、消防車通道、消防通訊等公共消防設施,應與其他市政基礎設施統一規劃、統一設計、統一建設。
開發區、保稅區、工業區、科技園區和城市住宅小區以及大型集貿市場的公共消防設施的建設,由開發、建設單位負責。
村鎮應將消防水源、消防車通道和消防通訊等納入規劃建設。
第十一條建筑工程的建設、設計和施工,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消防法規和技術規范。建設、設計單位應當嚴格履行建筑設計防火自審職責。
第十二條建筑物由兩個以上用戶使用的,應由產權人和使用人共同建立消防安全組織或委托物業管理機構負責協調和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第十三條高層、地下建筑必須嚴格按照消防安全管理規定,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和自救避難設施。
第十四條消防車通道、安全疏散樓梯、走道和出口必須保持暢通,并按規定設置標志、安全疏散指示和火災事故應急照明。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占用防火間距、
安全疏散通道。
第十五條安裝防盜設施,必須符合消防安全要求。除安裝公用防盜設施外,禁止在公用樓梯及走道上設置柵欄。
第十六條公安消防隊滅火演練時,有關單位應予協助。
第十七條火場撲救工作,由公安消防機構統一組織和指揮?;饒隹傊笓]員在緊急情況下根據需要有權采取下列緊急措施:
(一)拆除毗鄰的建筑物;
(二)調用交通運輸、供水、供電、通訊、環境衛生、醫療救護等部門的力量;
(三)劃定警戒區,疏散警戒區內的人員、物資,限制人員和交通工具進入;
(四)組織保護火災現場;
(五)為滅火救災采取的其他緊急措施。
第十八條火災撲救后,公安消防機構應及時調查火災原因、核實火災損失。
有關單位和人員應當如實提供情況,給予協助。未經公安消防機構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清理火災現場。
第三章消防組織與經費
第十九條城市消防站應當按照接到報警后消防車能在五分鐘內到達責任區邊沿的原則設立,不符合的應當有計劃地調整。
第二十條火災危險性大或公安消防隊(站)責任區保護范圍外的大中型企業事業單位,鄉鎮企業集中、集貿發達、易燃建筑密集的鄉(鎮),應分別建立
專職消防隊。開發區、保稅區、工業區、科技園區應根據需要建立專職消防隊。
專職消防隊的建立由地(市)公安消防機構批準,并報省公安消防機構備案;撤銷須經省公安消防機構批準。
第二十一條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城市街道辦事處,應當建立群眾義務消防組織;有條件的應配備專職防火員,負責本單位、本轄區的消防安全工作。
鄉(鎮)人民政府可設立防火辦公室,聘請專(兼)職防火員,負責消防安全的日常工作。
第二十二條各級人民政府應將公安消防業務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并隨財政收入的增長逐步增加。
第二十三條城市建筑工程項目可適當征收城市公共消防設施配套費,用于改善城市公共消防設施和公安消防隊滅火裝備。具體征收辦法由省物委、省財政廳制定。
第二十四條各級人民政府鼓勵民間依法建立消防基金會,接受資助和捐贈、用于改善消防條件,獎勵消防工作中的先進單位和個人,救助在消防訓練和撲救火災中傷亡的專職消防隊員、義務消防員及有關人員。
第四章消防監督與管理
第二十五條公安消防監督員實施監督檢查時應出示證件,被監督檢查的單位和個人應如實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涉及國家秘密和商業秘密的,公安消防監督員應予保密。
第二十六條公安消防機構發現違反消防安全管理的行為,應及時發出《消防監督檢查意見通知書》,通知有關單位和人員采取措施,限期整改。
對發現重大火險隱患的,應在5&127;日內發出《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責令立即整改;在緊急情況下,有權責令危險部位立即停產、停業整改,并發出《停產停業整改通知書》。停產停業對崐生產、生活有重大影響的,應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
第二十七條被檢查的單位和個人應按照公安消防機構提出的整改意見及時整改,并在規定期限內將整改情況書面報告公安消防機構。公安消防機構應于整改期限屆滿時進行復查驗收,并在5日內發出《復查驗收意見書》。
確需延期整改或提出變通防范措施的,應在規定期限內報公安消防機構。公安消防機構應在接到書面報告5日內作出答復。
第二十八條建設單位應將建筑工程項目的防火設計,報送公安消防機構審核。公安消防機構對報送的防火設計圖紙等資料,重點工程應在20日內、一般工程應在10日內發出《建筑設計防火審核意見書》,必要時經省公安消防機構批準可延長10日。
建設、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公安消防機構審核批準的圖紙施工;確需更改的,應報原審核機構同意。
改變建筑物原使用功能,應由產權人或使用人將其防火安全條件報公安消防機構重新審核。
第二十九條建筑工程設計防火審核實行分級管理。省、地(市)公安消防機構分別負責高度超過80米、24米的建筑工程項目的設計防火審核。
第三十條建筑工程竣工后,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建設單位應通知公安消防機構參加工程竣工驗收,消防驗收不合格投入使用的,公告示警。
第三十一條施工單位安裝、維修火災報警、固定滅火、防排煙等自動消防系統工程,或專門從事公共建筑內裝修工程設計、崐施工的,應當具有相應的資質等級。其資質等級由省公安消防機構會同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按有關規定審定。
自動消防系統工程的安裝、維修人員和固定消防設施檢驗維修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公安消防機構培訓考核合格,持證上崗。
第三十二條火災報警系統、固定滅火系統、防排煙系統等消防設施應當定期清點、檢測、調試和維護。
未經公安消防機構同意,不得停用火災報警系統、固定滅火系統和防排煙系統。避雷裝置應當定期檢測。
第三十三條生產、儲存、經營、運輸、使用和銷毀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單位和個人,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嚴格履行審核、審批手續。
第三十四條生產、經營、使用的消防產品必須符合國家消防技術標準。生產、維修消防產品(含生產建筑防火材料)必須取得省級以上公安消防機構核發的許可證。
使用進口的消防產品或者引進與生產設備配套的消防產品,應將有關資料送公安消防機構審核同意,并經省級以上檢測機構檢測合格。
公安消防機構及消防監督人員可以對生產、經營、使用的消防產品進行監督檢查,但不得利用職權為用戶指定消防產品的銷售單位或者品牌。
第三十五條公共娛樂場所必須嚴格執行消防安全有關規定,履行消防安全申報手續。
第三十六條停水、停電,道路建設影響消防車通道和切斷通訊線路的,有關部門應事先告知公安消防機構。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拆除消火栓、消防水池等公共消防設施。確需拆除的,應征得公安消防機構同意,并負責修復或修建相應的消防供水設施。
第三十七條鄉(鎮)公安派出所負責轄區內的消防監督工作。
第五章法律責任
第三十八條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的行為,由公安消防機構依照法律、法規和本條例規定予以處罰。
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的個人,除按本條例給予行政處罰外,還可以建議有關單位或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
第三十九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有關責任人予以警告,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五百元以上五千無以下罰款:
(一)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不履行消防安全職責的;
(二)擅自清理或偽造火災現場,隱匿災情的;
(三)從事涉及消防安全的特種作業人員,未經消防安全培訓合格上崗,或違反安全規程操作的。
第四十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予以警告,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對有關責任人處五百元以上五干元以下罰款,對法人或其他組織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崐停產停業或吊銷有關證件:
(一)堵塞公共建筑(場所)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或未按規定設置火災事故應急照明和安全疏散指示標志的;
(二)違反倉儲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儲存物資的;
(三)違反古建筑用電、用火安全管理規定的;
(四)違反公共娛樂場所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
(五)損壞、拆除、停用或不按規定安裝、配置消防設施、器材的;
(六)利用高層、地下建筑從事生產、經營等活動,不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
(七〕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生產、經營、儲存、運輸、銷毀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
(八)不具備相應資質等級的單位,安裝、維修自動消防系統工程或從事公共建筑內裝修工程的設計、施工;具備相應資質等級的單位,安裝、維修自動消防系統工程或設計、施工公共建筑內裝修工程不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
第四十一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予以警告,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對有關責任人處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對法人或其他組織處五干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并可責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
(一)設計單位和設計人員未按消防技術規范進行設計的;
(二)建筑工程防火設計未經公安消防機構審核交付施工,或擅自更改工程防火設計增加火災危險的;
(三)工程竣工,未經消防驗收或驗收不合格投入使用的;
(四)擅自改變建筑物原使用功能,增加火災危險的。
第四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停止生產、維修,沒收非法產品和違法所得,可并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一)生產、維修消防產品未經省公安消防機構許可的;
(二)引進或使用進口消防產品未經審核的。
對不按消防產品技術標準生產、維修或者經營質量不合格消防產品,情節嚴重的,撤銷對生產、維修消防產品的許可,并及時通知技術監督部門依法查處。
第四十三條有本條例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所列違法行為的,經公安消防機構處罰后,當事人仍不改正的,公安消防機構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拆除等強制措施,沒收直接妨害消防安全的物品。
第四十四條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經公安消防機構通知仍不整改導致火災的,對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處火災直接經濟損失額1%-5%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負有領導責任的有關人員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五條當事人對公安消防機構依照本條例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當事人逾期不申請復議、不,又不履行的,由作出處罰決定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四十六條公安消防監督人員應忠于職守、廉潔自律,嚴明執法。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其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在公務活動中接受當事人的請客送禮的;
(二)利用職便為用戶指定消防產品的銷售單位或品牌,或崐指定工程隊的;
(三)包庇火災事故責任者或借機打擊報復的;
(四)不履行消防監督職責,失職、瀆職的;
(五)敲詐勒索或索賄、受賄的。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對公安消防監督人員的違法行為,可向上級公安消防監督機構舉報。上級公安消防監督機構應在接到舉報之日起20日內向舉報人作出答復。
企業消防安全管理規定范文6
關鍵詞:防火;消防;安全管理;集輸站庫
油氣集輸站庫是對油井開采所得的油水氣混合物進行收集、短期儲存、簡單處理以及輸送等工序的主要場所。其中所涉及的設備較多、工藝復雜,而且其短期存儲產品具有易燃易爆和高溫高壓的特點。一旦出現操作和管理上的失誤往往會造成憋壓、跑油、抽空甚至是火災和爆炸等高危事故的發生,給國家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造成巨大的損害,也對單位工作人員造成極大的傷害[1]。以組建于1975年的江蘇油田為例,截至2013年底,該油田總資產已超過166億元,其中固定資產凈值高達130多億元。油區分布在江蘇、安徽、廣東三省的7個地方15個縣(市、區)68個鄉鎮內,共有18個油氣集輸站庫以及7個加油氣站。雖然該油田在近幾年并沒有曝露出太多的問題,但其轄區內的消防安全隱患仍有不少,例如:消防器材管理不當,消防規劃不完善,值班人員缺乏,以及消防設施、器材重建輕管等問題。因此,為了加強油氣集輸站的安全管理和安全生產運行,需要盡快找出生產運行過程中消防安全管理的不足之處,并采取針對性的措施提高管理成效,這個過程具有相當的現實意義。
1、油氣集輸站庫消防安全管理中的不足之處
1.1部分單位消防法律法規意識淡薄。我國的油氣集輸站庫經過多年的運行,在消防法律法規已非常完善,但由于部分單位消防法律法規意識淡薄,存在僥幸心理,導致制度規范的實際成效也存在一定的差。在實際運行過程中,由于部分單位對消防工作重視不夠,甚至有的單位是“先上車,后補票”,建完后才發現達不到消防要求,從而帶來消防工作被動。1.2員工的能力和水平有待加強。由于油氣集輸站的特殊性,內部工作人員除完成各自分工的工作外,還需具備“四個能力”建設相關的能力和水平。然而,實際工作中由于員工缺乏必要的消防培訓,導致個人的能力和水平與要求相比還有一定的差距,以至于在發生突況時,不知所措,亂了陣腳,不利于消防工作的開展。1.3消防器材重建輕管現象較為突出。近年以來,江蘇油田在消防設施和器材建設中投入了不少的人力和物力,但經過近年的檢查來看,部分單位存在滅火器筒體嚴重銹蝕,筒體已過報廢期但仍繼續維修充裝使用,疏散指示、安全出口標識設置位置過高,部分社區的室外消火栓長期無人保養,出水口捫蓋、閥門銹蝕嚴重,消火栓滲漏,一旦發生火災,將帶來不可估量的影響。1.4消防值班人員嚴重缺乏。以江蘇油田采油二廠黃四站為例,該站目前原油庫容量30000立方,其中5000立方罐2個,10000立方罐2個,但平時僅有1人在站內工作,一旦發生火災,需要啟動消防泵、報警以及第一時間撲救初起火災,現有人員根本無法滿足應急現場的需求。由于受編制、體制等各種制約因素,人員缺乏這一現象在江蘇油田已經較為普遍。1.5防火安全自查不到位。江蘇油田各二級單位都配備了安全總監、安全科長以及安全員,組織機構完整,分工明確。根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各單位都組織開展了防火安全巡查、自查,但實際檢查工作的開展卻流于形式,沒有能夠及時發現本單位消防安全隱患,即使發現了問題,也未能在第一時間予以整改,導致檢查的成效難以實現。
2、油氣集輸站庫的消防安全管理內部策略
2.1強化單位的法律法規意識。牢固樹立法就是天的意識,嚴格貫徹落實《消防法》、《江蘇省消防條例》以及《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等各項法律法規。首先,加強各部門之間的溝通和協調工作,在項目立項之初,“早介入,早跟蹤,早服務”;其次,對于缺乏消防手續的單位,跟蹤服務,在確保消防安全的前提下,補齊相關手續;最后,強化單位的消防法規意識,對于今后再出現的消防違法行為,一律嚴格執法,確保油區的消防安全穩定。2.2加強專職消防隊伍管理工作。首先,對專職消防隊伍進行必要的調整和充實,將能干事,想干事的隊員充實到隊伍中來;其次,加強對隊員的專業化的訓練,不斷改進和提升他們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力爭“平時多流汗,戰時少流血”;最后,應加大對隊員的考核力度,提高隊員的福利待遇,努力營造拴心留人的環境。2.3建管結合,確保實效。首先,嚴格按照《中石化消防達標管理規定》和《中石化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加大對消防設施和器材的維護保養力度;其次,對于以往發現的器材損壞或超期服役的問題,該淘汰的必須立即淘汰,屬于維護保養不力的,應強化保養措施;最后,加大平時的考核力度,將器材管理情況納入到對員工的考核中去,確實保證消防設施和器材的完好有效。2.4確保防火檢查取得實效。為克服前期檢查效果不明顯,隱患整改不到位的實際情況,為確保防火檢查取得實效,各單位務必采取以下措施:首先,從發現隱患的能力著手,采取交叉互查,重要時間節點領導抽查等形式,切實提高發現問題的能力;其次,對于本單位所發現的一般性的火災隱患,能整改的應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則按程序逐級上報整改計劃,限期整改;最后,對于較大的火災隱患,及時上報派出所和消防大隊,派專人上門予以幫助整改,確保整改效果。
3、油氣集輸站庫的消防安全管理外部策略
3.1配齊配強消防值班人員。首先,需要保障值班人員的標準配置可以實現。然后,還要保障消防安全工作可以按照要求和標準順利實施。以江蘇油田為例,嚴格按《消防法》、《建筑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中石化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的要求: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每班工作時間不大于8h,每班人員不少于2人。目前,由于用工體制的制約,各單位的消防值班人員均未能按上述要求配備和值班。在配備專人值班的基礎上,不僅需要取得消防職業資格證書,還需要能夠熟練的對消防系統進行操作,并建立相應的臺帳資料。3.2加強對員工的消防教育培訓。油氣集輸站庫的消防工作必須從思想上引起高度的重視,各單位應定期組織對一線員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提高他們“四個能力”建設水平,確保在關鍵時刻能“拉得出,打得響,控得住,拿得下”。
4、結束語
石油產品的生產線對我國的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具有重要意義,因此,集輸站庫的消防安全管理也應當受到足夠的重視,對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進行嚴格的控制和預防,減少災害損失發生的概率。尤其是在集輸站庫的安全防護工作中需要對防火工作嚴格的控制,落實從規章制度構建到執行等多個方面,從多個方面、多個層次保障集輸站庫的安全,為油庫的安全生產提供有利的環境,為油區的發展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