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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規模的劃分范文1
Abstract: Urban, rural and regional Planning is currently the inevitable development process of landscape ecological planning; the exploration of rural and regional planning of landscape ecological models is the current research focus. The article discusses the ideas of landscape ecology and development, based on patch, corridor and matrix models, its basic elements are analyzed.
關鍵詞:城鄉與區域規劃;景觀生態模式;分析
Key words: urban, rural and regional planning;landscape ecological model;analysis
中圖分類號:TU98 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6-4311(2010)27-0060-01
0引言
景觀生態規劃模式是繼I.McHarg的“自然設計”之后,又一次使城鄉規劃方法論在生態規劃方向上發生了質的飛躍。自然設計模式摒棄了追求人工的秩序和功能分區的傳統規劃模式強調各項土地利用的生態適應性和體現自然資源的固有價值;而景觀生態規劃模式則強調景觀空間格局對過程的控制和影響,并試圖通過格局的改變來維持景觀功能流的健康與安全,它尤其強調景觀格局與水平運動和流(movement and flow)的關系。
1景觀生態規劃思想概述
景觀生態學中的景觀概念,比風景和地貌意義上的景觀概念有更深而廣的內函和外延,并有其特殊的意義,它是指多個生態系統或土地利用方式的鑲嵌體,空間尺度大體在幾平方公里至幾百平方公里的范圍。“景觀生態”一詞最早是由Troll于1939年提出的。當時航片開始普及,使科學家們能有效地在景觀尺度上進行生物群落與自然地理背景相互關系的分析。但直到20世紀80年代之后,景觀生態學才真正在把土地鑲嵌體作為對象的研究中逐步總結出自己獨特的一般性規律,使景觀生態學成為一門有別于系統生態學和地理學的科學。他以研究水平過程與景觀結構的關系和變化為特色。這些過程包括物種和人的空間運動,物質和能量的流動,干擾過程的空間擴散等。
2城鄉區域規劃的景觀生態模式分析
2.1 斑塊、廊道和基質模式斑塊、廊道和基質是景觀生態學用來解釋景觀結構的基本模式,普遍適用于各類景觀,包括荒漠、森林、農業,草原、郊區和建成區景觀,景觀中任意一點或是落在某一斑塊內,或是落在廊道內,或是在作為背景的基質內。這一模式為比較和判別景觀結構,分析結構與功能的關系和改變景觀提供了一種通俗、簡明和可操作的語言。這種語言和景觀與城鄉規劃師及決策者所運用的語言尤其有共通之處,因而景觀生態學的理論與觀察結果很快可以在規劃中被應用,這也是為什么景觀生態規劃能迅速在規劃設計領域內獲得共鳴的原因之一,特別在一直領導世界景觀與城鄉規劃設計新潮流的哈佛大學異軍突起。美國景觀生態學奠基人Richard F T. Forman與國際權威景觀規劃師Carl Steinitz緊密配合,并得到地理信息系統教授Stephen Ervin的強有力技術持支,從而在哈佛開創了又一代規劃新學派。
2.2 斑塊原理一般來說,只有大型的自然植被斑塊才有可能涵養水源,聯接河流水系和維持林中物種的安全和健康,庇護大型動物并使之保持一定的種群數量,并允許自然干擾(如火災)的交替發生。總起來說,大型斑塊可以比小型斑塊承載更多的物種,特別是一些特有物種只有可能在大型斑塊的核心區存在。對某一物種而言,大斑塊更有能力持續和保存基因的多樣性。相對而言,小型斑塊則不利于林內種的生存、不利于物種多樣性的保護,不能維持大型動物的延續。但小斑塊可能成為某些物種逃避天敵的避難所,因為小斑塊的資源有限,不足以吸引某些大型捕食動物,從而使某些小型物種幸免于難。同時,小斑塊占地小,可以出現在農田或建成區景觀中,具有跳板的作用。一個孤立的斑塊內物種消亡的可能性遠比一個與大陸(種源)相鄰或相連的斑塊大的多。與種源相鄰的斑塊當其中的物種滅絕之后,更有可能被來自相鄰斑塊同種個體所占領,從而使物種整體上得以延續。選擇某一斑塊作為保護對象時,一方面要考察斑塊本身的屬性,包括物種豐富性和稀有性;同時也要考察其在整體景觀格局中的位置和作用。
3廊道原理
人類活動使自然景觀被分割而得四分五裂,景觀的功能流受阻,所以,加強孤立斑塊之間的及斑塊與種源之間的聯系,是現代景觀規劃的主要任務之一。聯系相對孤立的景觀元素之間的線性結構稱為廊道。生態學家和保護生物學家普遍承認廊道有利于物種的空間運動和本來是孤立的斑塊內物種的生存和延續。從這個意義上講,廊道必須是連續的。但廊道本身又有可能是一種危險的景觀結構,它也可以引導天敵進入本來是安全的庇護所,給某些殘遺物種帶來滅頂之災。廊道本身的構成不同,其作用也不一樣。如高速公路和高壓線路對人類生產和生活來說是重要的運輸通道,但對生物來說則是危險的障礙。在美國,公路是野生動物最大的殺手。假設廊道是有益于物種空間運動和維持的,則兩條廊道比一條要好,多一條廊道就減少一分被截流和分割的風險。
4基質原理
一個理想的景觀質地應該是粗紋理中間雜一些細紋理的景觀局部。即景觀既有大的斑塊,又有些小的斑塊,兩者在功能上有互補的效應。質地的粗細是用景觀中所有斑塊的平均直徑來衡量的。在一個粗質地景觀中,雖然有涵養水源和保護林內物種所必須的大型自然植被鑲嵌,或集約化的大型工業、農業生產區和建成斑塊,但粗質地景觀的多樣性還嫌不夠,不利于某些需要兩個以上生境的物種的生存。相反,細質地景觀不可能有林內物種所必須的核心區,在在尺度上可以與鄰近景觀局部構成對比而增強多樣性,但在整體景觀尺度上則缺乏多樣性,而使景觀趨于單調。在上述有關景觀結構與功能關系的一般原理基礎上,Forman等人又提出了下列兩個景觀整體模式,以作為景觀生態規劃的總體原則。景觀規劃中作為第一優先考慮保護或建成的格局是:幾個大型的自然植被斑塊作為水源涵養所必須的自然地;有足夠寬的廊道用以保護水系和滿足物種空間運動的需要;而在開發區或建成區里有一些小的自然斑塊和廊道,用以保證景觀的異質性。
參考文獻:
城市規模的劃分范文2
關鍵字:Arcgis,DEM,地形分析,城市規劃
中圖分類號: TU984 文獻標識碼: A
一、引言
地形分析是城市規劃中的重要內容,與土地利用現狀、建筑質量現狀、區位交通現狀、風貌現狀、基礎設施分析相并列,是城市規劃的基礎分析之一。數字高程模型DEM的出現和大量應用,使得從地形屬性中提取各類地形參數和特征因子更加的簡便和準確。通過提取各類地形參數和特征因子,對地形中的高程、坡度、坡向進行高效精確的分析,對于城市規劃人員來說是非常有幫助的。本文以延安某片區為例,借助地理信息系統中常用的Arcgis 9.3軟件進行地形分析,不需要投入大量設備,成本低,速度快,并且容易更新。
二、數字高程模型(Digital Elevation Model)
數字高程模型(Digital Elevation Models),是通過有限的地形高程數據實現對地形曲面的數字化模擬,它表示地表區域上地形的三維向量的有限序列,即地表單元上高程的集合,數學表達為:z=f(x,y)。實際上,地形表面是一個極不規則的曲面,DEM是地形的一個數學模型,從這個意義上講,可將DEM看作一個或多個函數的和。通常,DEM的主要表示模型分為三種,既規則格網(Grid)模型、等高線模型和不規則三角形(TIN)模型。以上三種DEM表示模型是地形分析的基礎數據。
三、地形分析
地形分析是DEM的各種分析和計算,主要包括坡度、坡向、高程、距離、面積、體積等的計算,以及通視、可視域、剖面等的分析。
1、坡度和坡向分析
坡度與坡向是相互聯系的兩個參數,坡度反映斜坡的傾斜度,坡向反映斜坡所面對的方向,兩者是地形描述的常用參數[1]。坡度定義為水平面和地形表面之間夾角的正切值;坡向為坡面法線在水平面上的投影與正北方向的夾角。坡度具有的實際地理意義如表1。
表1坡度的地理意義
對于不同的DEM表示模型,我們對于坡度和坡向的計算方法是不同的。以規則格網Grid模型(如表2)為例,坡度和坡向計算公式如下: 表2 規格格網模型
(1)(2)
坡度:(3)
坡向:(4)
式中,Slopewe為東西方向上的坡度,Slopesn為南北方向上的坡度。2、高程分析
高程分析包括平均高程和相對高程計算。如果DEM以格網模型建立,則格網單元的平均高程通常定義為格網的4個頂點Pk(k=1,2,3,4)的高程平均值,既。其相對高程定義為格網的平均高程與研究區域某一最低點高程Zmin之差。即:。 四、地形分析應用實例及所需注意事項
本文以延安某地區為例。數據源為該地區的cad電子地形圖。利用Arcgis 9.3軟件進行該地區的地形分析的步驟為:高程信息提取,高程信息糾錯,數據格式轉換,DEM生成,地形分析,出圖。依據以上步驟,本文對該地區坡度、坡向以及平均高程這三項地形因子對該地區做了主要分析。結果如下圖如下:
坡度分析圖坡向分析圖高程分析圖
利用Arcgis9.3繪制的坡度分析圖將該地區的坡度進行了分級,并按城市建設用地在各類地形地貌地區中對適宜坡度予以分類,同時,還可以依據城市各類建沒用地坡度要求加以規范控制;坡向分析圖將地面坡度的朝向用不同的色調表示,可將坡度的朝向分為平坦、東、西、南、北、東北、西北、東南、西南等不同的等級,坡向影響到建筑的通風、采光;高程分析圖能夠直觀的反映該地區規劃區地勢的高低,能大致確定區內的排水方向及排水分區,能初步判斷適宜建設區以及能夠初步判斷道路的選線及可設施性。
需要注意的是,在實際提取高程信息的過程中,可以使用南方Cass工程應用命令,用高程點生成數據文件,但提取的高程點信息dat文件有可能包含錯誤的信息,我們可以利用Excel的排序功能來剔除高程具有明顯錯誤的點,提高制作DEM的準確性;另外在制作DEM的過程中,我們既可以使用等高線來制作,也可以使用高程點信息dat文件來制作,兩種方法制作的DEM是相同的。
五、結語
我國山地面積約占全國陸地面積的69%,山地城鎮約占全國城鎮總數的一半。地形復雜導致地形分析城市規劃中必不可少的分析之一。傳統的地形分析方法:效率低、工作量大、精度。基于Arcgis9.3的地形分析不僅效率高、工作量低,而且精度高,可以實時更新,容易上手。
參考文獻:
[1] 杜朝正 基于ArcGIS的坡度分析[J]. 資源開發與市場, 2009 (5):25-26
城市規模的劃分范文3
五類七檔新說法
國務院最新的《關于調整城市規模劃分標準的通知》,將城市劃分為五類七檔。城區常住人口50萬以下的為小城市(20萬-50萬為Ⅰ型小城市,20萬以下為Ⅱ型小城市);50萬以上100萬以下的為中等城市;100萬以上500萬以下的為大城市(300萬-500萬為Ⅰ型大城市,100萬-300萬以下的為Ⅱ型大城市);500萬以上1000萬以下的為特大城市;1000萬以上的為超大城市。
與過去城市規模劃分以“市區和近郊區”的“非農業人口”總數為標準不同,新的標準以“城區常住人口”為統計口徑,將城市“近郊區的非農業人口”排除在外,這是在“做減法”;而市區人口部分,則不再只計“非農業人口”,而是“常住人口”,常住人口不僅包括擁有主城區戶口的非農業人口,還包括那些不擁有主城區戶口、但在主城區居住時間超過半年的人,大量的農民工等外來人口將被涵蓋進新的統計口徑,這是在“做加法”。
中國城市規劃學會副理事長石楠表示,淡化戶籍的概念,按照城區常住人口統計,更符合實際,“沿海城市農業人口、非戶籍人口占比例很大,以常住人口來界定,能真實反映城市人口集聚情況”。
新標準既“做減法”又“做加法”,城市人口是減少還是增多?這取決于這個城市是郊區非農人口多還是城區的流動人口更多。
根據2013年的數據,在新標準下,城區人口超過1000萬的超大城市有7個,分別是北京、上海、天津、重慶、廣州、深圳、武漢;城區常住人口500萬-1000萬的特大城市有11個,分別是成都、南京、佛山、東莞、西安、沈陽、杭州、蘇州、汕頭、哈爾濱、香港。這18個城市不僅本地人口多,還因經濟發展吸引了大量的外來人口。
似乎,在新標準下,那些外來人口比較多的城市,在城市分級上更容易“占到便宜”。
成都不是“超大”
在“超大城市”榜單上,重慶是唯一入圍的西部城市,而被《第一財經周刊》評為“新一線城市之首”的成都,則未能上榜。
新標準的統計口徑是城區常住人口,而城區是指“在市轄區和不設區的市,區、市政府駐地的實際建設連接到的居民委員會所轄區域和其他區域”。據智谷趨勢研究中心的解釋,城區的街道辦下“居委會”所轄人口,計入“城區常住人口”,但鄉鎮的街道之外的“村委會”所轄人口,并不算城區人口。
成都市的城區常住人口該怎樣界定?按網友的理解,除了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等五大城區,龍泉驛區、青白江區、新都區、溫江區、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崍市、崇州市都應該納入統計口徑。那么按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數據,9區4市的常住人口加起來有1011萬人,達到了超大城市的標準。
而本刊記者查閱發現,到2013年,成都市的戶籍人口1170萬,常住人口1635萬,其中主城區常住人口529.54萬人。由此來看,在新標準下,成都是特大城市,但算不上“超大”。而四川省統計局和住建廳相關處室的負責人均表示,在新標準下,成都的城市規模需要進一步調查研究確定,現在還說不清楚。四川省統計局人口處的負責人表示,按他的理解,“市轄區”應該是指主城區,“不設區的市”是指地級市而非縣級市,而就“區、市政府駐地的實際建設連接到的居民委員會所轄區域和其他區域”來說,比如溫江區政府駐地,如果有和成都主城區建設相連的部分,那么這部分的人口應該納入城市人口。
新標準有新意義
城市規模“大中小”的劃分,關系到政策紅利、資源分配,不同“檔次”的城市,享有不同的“待遇”。顯然,各地區、各部門出臺的與城市規模分類相關的政策、標準和規范等,都要按照新標準進行相應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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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城市規模結構;合理性;Zipf’s 法則
中圖分類號 K901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2-2104(2015)12-0121-08
黨的十報告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等國家重要文件和國家重大規劃都多次提出要構建科學合理的城市化格局和城市發展格局。城市發展格局是指基于國家資源環境格局、經濟社會發展格局和生態安全格局而在國土空間上形成的等級規模有序、職能分工合理、輻射帶動作用明顯的城市空間配置形態及特定秩序[1]。城市規模格局是城市格局的核心內容之一,其合理性直接關系到城市體系功能的發揮和競爭力提升。1949年,Zipf提出了Zipf’s法則用于揭示城市規模和城市等級之間的數量關系[2],之后Gabaix和Duranton等學者將此法則在全球多個國家進行了應用和驗證[3-4]。1980年代,中國學者最先運用Zipfs法則檢驗城市規模分布規律[5-6],之后展開分形維度研究[7]并用于輔助探討中國城市規模的影響因素[8],其普適性[9]、空間尺度[10]也成為學術界爭論的熱點。勞昕等在2015年發表最新的研究成果認為,Zipfs 法則可以很好地擬合中國城市規模分布,反映了城市規模與其位序之間簡單而準確的關系[11],可以作為研究判別城市集聚和城市體系合理性的重要原則[12]??唆敻衤J為,城市規模在城市體系內的合理比例與距離可以回避競爭和完善城市體系功能,利于城市共同成長[13]。皮亞彬認為城市規模對城市生產率和城市人口增長的影響顯著為正[14]。而人口密度增長可以提高用地效率和消費效率[15],擴大本土市場規模,進而促進經濟增長績效[16]。由此,方創琳等提出城市規模格局的合理性應該包括城鎮體系的合理性(外部體系結構合理性)和城市本身規模效率的合理性(內部規模效率合理性),并構建城市規模合理性診斷模型參與中國城市格局合理性的評價[17],該研究為本文提供了方法基礎。
1 基礎數據與研究范圍
本文變量的樣本時間節點為2010年,研究單元為全國657個縣級以上城市(不含香港、澳門和臺灣)。市區常住人口數據來源于2010年全國第六次人口普查數據,城市建成區面積來源于《中國城市建設統計年鑒2011》和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的統計年鑒數據和相關統計公報。研究數據均采用 SPSS17.0 進行處理,借助ArcGIS 10.2空間分析平臺實現。
2 研究方法與模型構建
2.1 城市體系合理性診斷:Zipf法則模型
本研究運用Zipf準則模型診斷中國城市規模結構合理性。理想狀態下城市體系的城市規模分布表達為:
式中:n為城市的數量,Ri代表城市i的位序,Pi是按照從大到小排序后位序為Ri的城市規模,P1是首位城市的規模,而參數q通常被稱作Zipf指數。為直觀起見,通常對上式進行自然對數變換,得到
Pl值由回歸分析確定。當q=1時,城市體系處于自然狀態下的最優分布,城市規模分布滿足Zipf準則;當q1時,城市規模趨向分散,首位城市壟斷地位較強,城市體系不完善;q∞時,區域內將只有一個城市,為絕對首位型分布;q0表示區域內城市規模相同。合理的城市體系規模分布的Zipf維數向 1 趨近,也是自然狀態下的城市位序-規模法則[18]。
2.2 城市規模合理性診斷:城市規模效率指數模型
用地規模和人口規模是城市規模的兩大屬性。城市規模效率指數(Urban Size Ficiency Index)是以城市建成區的人口規模和用地規模的比值來表征某個城市規模的效率[19],即
其中:F表示城市規模效率指數,LSi為i城市的城市建成區用地規模,PSi為i城市的城市建成區人口規模。
王振波等:中國城市規模格局的合理性評價
中國人口?資源與環境 2015年 第12期2.3 基于兩維判別矩陣的城市規模結構合理性診斷模型
2.3.1 城市規模體系合理度(Q)判別標準
將Zipf指數q=1認為此時城市體系處于自然狀態下的最優分布,將城市規模體系合理度Q定義為q與1的絕對值距離,Q越小表明城市規模結構越合理,即
運用專家打分法,在中國科學院、北京大學、北京師范大學等單位選取30位博士學位以上城市地理學領域專家發放問卷,制定城市規模體系的合理性診斷標準(表1),設定Q
2.3.2 城市規模效率(F)判別標準
依據《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準》,將城市規模效率即城市的建設用地集約度作為衡量城市建成區用地規模合理性的主要指標,設定城市建設用地集約度越高,城市規模效率越高,城市規模越合理[15]。參考全國不同區域人均建設用地標準(L),設定80 m2/人、100 m2/人、120 m2/人、150 m2/人作為城市建成區用地規模合理性的分界L值,即得出城市的規模效率(F)的分界值為1.25萬人/km2、1萬人/km2、0.83萬人/km2、0.67萬人/km2。以此為依據將全國城市分為高合理城市、較高合理城市、中等合理城市、低合理城市和不合理城市等類型(表1)。
2.3.3 全國城市規模結構二維判別矩陣構建
從省域城市體系合理性和城市規模效率合理性二個維度構建5×5判別矩陣,揭示省域城市體系結構與城市規模效率的組合規律(圖1)。矩陣自左向右,城市土地利用趨于集約,規模效率增大,依次為城市規模低效率城市、較低效率城市、中等效率城市、較高效率城市和高效率城市;矩陣自下向上,省域城市體系結構趨優,合理性增大,依次為不合理地區、低合理地區、中等合理地區、較高理地區和高合理地區[20]。矩陣右上角(5-5)代表城市體系高合理省域的高規模效率城市,為最優的省市規模組合,矩陣指向此方向城市的規模結構趨優;左下角表示城市體系不合理省域的最低規模效率城市,矩陣向此方向城市的規模結構趨劣。依此規律將矩陣分為5類不同組合的區域
(圖1,表2),分別代表高合理城市、較高合理城市、中等合理城市、低合理城市和不合理城市。
3 研究結果
3.1 中國城市規模結構的現狀特征
3.1.1 全國城市規模結構呈現“中間略大、低端偏小”的較合理金字塔格局
2010年中國657個設市城市,包括4個直轄市,283個地級市,370個縣級市。根據全國六普數據,將中國城市規模劃分為超大城市(市區常住人口>1 000萬人)、特大城市(500-1 000萬人)、大城市(100-500萬人)、中等 城市(50-100萬人)、小城市(低于50萬人)。其中,全國超大城市有上海、北京、重慶3個,占全國城市數量的0-46%;特大城市有武漢、天津、廣州等9個,占1.37%;大城市182個,占27.70%;中等城市275個,占41.86%;小城市188個,占28.61%。全國城市體系等級健全,城市等級規模結構表現為中等城市最多,小城市和大城市次之,超大城市、特大城市最少,呈現“中間略大、低端偏小”的較為合理的金字塔格局。
3.1.2 由東向西中國城市規模結構趨向合理
據《中國城市建設統計年鑒》對中國大區域的分類標準,東部地區包括京、津、冀、遼、滬、蘇、浙、閩、魯、粵、桂、瓊12個省區;中部地區包括晉、吉、黑、皖、贛、豫、鄂、湘、蒙9個省區;西部地區包括川、渝、貴、滇、藏、陜、甘、青、寧、新10個省區。2010年東、中、西部地區城市數量分別為283個、247個和127個,分別占全國城市總數的43-07%、37.60和19.3%(表3)。東部地區城市體系等級健全,中等城市最多(133),大城市次之(102),小城市居中(41),特大城市(5)和超大城市(2)最少,呈現“中間大,兩端小”的金字塔格局;中部地區城市體系等級不全,超大城市缺失。中等城市最多(104),小城市次之(83),大城市居中(58),特大城市最少(2),呈現“中低端大,頂端小”的金字塔格局;西部地區城市體系等級健全,小城市最多(64),中等城市次之(38),大城市居中(22),特大城市(2)和超大城市(1)最少,呈現“低端大,頂端小”的合理金字塔格局。
3.1.3 省級行政區城市規模結構呈現出與三大地形區相應的空間分異特征
31個省級行政區中,城市數量山東最多(48),廣東次之(44);30個以上城市的省份包括豫(38)、蘇(39)、鄂(36)、浙(33)、冀(33)、川(32)和遼(31);20-30個之間的省份有湘(29)、吉(28)、閩(23)、新(21)、贛(22)、皖(22)、晉(22)、桂(21)、蒙(20);除直轄市外,城市數10個以下的有瓊(8)、寧(7)、青(3)和西(2)(表4,圖2),省級行政區城市規模結構與三大地形區相適應。
從城市等級來看,超大城市為滬、京、渝;9個特大城市中粵有2個,鄂、川、陜、蘇、豫、遼、津各有1個;大城市粵、魯、蘇最多,均有21個,其次為豫(13),鄂、川、浙均為11個,其余省份少于10個;中等城市魯最多(26),其次為遼(23)、冀(20)、鄂(19)、浙(18)、豫(18)、蘇(15)、川(15)、粵(15)、黑(14)、湘(11)、贛(11)、皖(11)、吉(10),青、藏無大城市;小城市新最多(18個),蒙、吉均為14個,晉13個,黑、云12個,甘10個,其余均在10個以下,魯只有1個小城市。
3.1.4 中國城市Zipf指數特征
運用Zipf準則模型分別診斷全國和各省城市規模結構合理性。全國來看,以lnPi為縱坐標,lnRi為橫坐標,將點序lnPilnRi(lnRi,lnPi)作雙對數圖,并利用OLS 方法進行回歸模擬估算:
其中判定系數為0.989 5,T值為 248.43 ,測算結果通過1%水平檢驗,擬合可信度較高。中國城市規模分布具有顯著的分形特征,分維值可信。由此可知,2010年全國城市q值為0.6438,q
從三大區域來看,東、中、西部地區的判定系數分別為0.992 8,0.977 0和0.991 8,T值分別為196.32,101.91和123.32,測算結果通過1%水平檢驗,說明回歸方程的擬合值和實際值比較符合,擬合可信度較高。西部地區的q值在三大區中最高,為0.879 9,東部地區為0.711 1,中部地區0.571 8,表明西部地區的城市規模等級結構優于東中部地區,中部地區因特大城市和超大城市數量少,人口集中程度還需進一步提升。
從省域層面來看,中國省域的城市判定系數均大于0.7,T值通過1%水平檢驗,說明回歸方程的擬合可信度較高。蒙(1-399 1)、瓊(1-352 8)、桂(1-153 0)、甘(1-072)、粵(1-005)等5個省份q值大于1,其中,蒙、瓊q值趨向分散,首位城市壟斷地位較強,城市體系結構欠佳;桂、甘、粵q值趨近1,大城市發達,城市體系處于自然狀態下的最優分布(表5)。其余省份q值均小于1,黑、贛、云、晉q值大于0-8,吉、新、貴、陜、湘、蘇高于0-7,均接近于1,城市規模結構在集中且趨優;除了皖(0-4)之外,其他省份q值均高于0-5,表明大城市不發達,中小城市比較發達,城市人口分散布局。城市規模結構中多數城市位于由 均衡向集中演變的階段。[21]
3.2 中國城市規模體系合理性診斷
3.2.1 中國城市規模體系的合理性診斷
全國省域城市體系結構的合理性分區如表6所示。在全國范圍內,城市規模結構高合理省份占19.35%,較高合理省份占32.26%,中等合理省份占38.71%,合計中等合理以上的省份占90.32%,體現出中國城市體系規模結構是合理的(圖3,表6)。
3.2.2 中國城市規模效率的合理性診斷
全國規模效率高合理城市主要分布在長三角、珠三角、山東半島、遼東半島、中原地區、長江中游和成渝地區,包括80個城市,占城市總數的12.08%;較高合理城市主要分布在華南地區、中原地區和東部地區,包括235個城市,占35.77%;中等合理城市分布在較高合理區的,包括186個城市,占28.31%;低合理城市主要分布在西部、北部和長江南側的大別山-大巴山地區,共115個城市,占17.50%;不合理城市主要集中在安徽、青海和地區,共41個城市,占6.24%??梢?,全國76.26%的城市規模效率處于中等合理以上水平(圖4)。
3.2.3 全國城市規模結構合理性綜合診斷
根據城市規模結構合理性判別矩陣及差別標準,將全國657個城市分為高合理城市、較高合理城市、中等合理城市、低合理城市和不合理性城市。全國85.54%的城市規模結構處于中等合理以上水平(圖5)。規模結構高合理城市122個,占城市總數的18.57%,主要分布在華南地區、黃河中上游、東北中南部和新疆西部地區;較高合理城市365個,占55.56%,主要分布在成渝、長江中游、長三角、中原、環渤海、遼東南和沿隴海線地區;中等合理城市75個,占11.42%,分布在珠三角、東部中部、長江中上游和新疆南部;低合理城市82個,占12.48%,分布在安徽省、內蒙古、山東半島和長三角地區;不合理城市共13個,占1.98%,集中在安徽、青海和地區。其中,全國城市主要集中在規模結構較高合理區和中等合理區,城市人口密度集中在0.6-1.3萬人/km2區間。
4 結論與討論
(1)全國城市體系等級健全,城市規模結構呈現“中間略大、低端偏小”的較合理金字塔格局。657個城市中超大城市占0.46%;特大城市1.37%;大城市27.70%;中等城市41.86%;小城市28.61%。東部地區城市等級規模結構表現為中等城市最多,呈現“中間大,兩端小”的金字塔格局;中部地區城市體系等級呈現“中低端大,頂端小”的金字塔格局;西部地區城市體系規模結構呈現出“低端大,頂端小”的合理金字塔格局。省域城市規模結構呈現出與三大地形區相適應的空間分異格局。
(2)全國城市Zipf值為0.6438,q
(3)中國城市規模體系中等合理以上的省份占90-32%,表明中國城市規模體系結構整體合理。京、滬、津、渝、粵、甘等6省市為城市規模結構高合理區,占19-35%;黑、桂、贛、云、晉、吉、新、貴、陜、湘等10個省區為較高合理區,占32-26%;蘇、瓊、豫、川、蒙、魯、閩、遼、鄂、浙、冀、寧等12個省區為中等合理區,占38-71%;皖為低合理省份,占3-22%,青、藏為不合理省區,占6-45%。
(4)全國76-26%的城市規模效率處于中等合理以上水平。規模效率高合理城市80個(12-08%),集中在長三角、珠三角、山東半島、遼東半島、中原、長江中游和成渝地區;較高合理城市235個(35-77%),集中在華南、中原和東部地區;中等合理城市186個(28-31%),分布在較高合理區的;低合理城市115個(17-50%),分布在西部、北部和長江南側的大別山-大巴山地區;不合理城市41個(6-24%),集中在安徽、青海和地區。
(5)全國85-54%的城市規模結構處于中等合理以上水平。高合理城市122個(18-57%),主要分布在華南地區、黃河中上游地區、東北中南部地區和新疆西部地區;較高合理城市365個(55-56%),分布在成渝、長江中游、長三角、中原地區、環渤海、遼東南和沿隴海線地區;中等合理城市75個(11-42%),分布在珠三角、東部中部、長江中上游和新疆南部;低合理城市82個(12-48%),分布在安徽、內蒙古、山東半島和長三角地區;不合理城市共13個(1-98%),集中在安徽、青海和地區。
參考文獻(References)
[1]方創琳.中國城市發展格局優化的科學基礎與框架體系[J].經濟地理,2013,33(12):1-9.[Fang Chuanglin. The Scientific Basic and Systematic Framework of the Optimization of Chinese Urban Development Pattern[J]. Economic Geography,2013,33(12):1-9.]
[2]Zipe G K. Human Behavior and the Principle of Least Effort[M]. London: AddisonWesley, 1949:32-41.
[3]Gabaix X. Zipfs Law for Citics: An Explanation[J].Quarterly Journal of Economics,1999, 11(3):739-767.
[4]Duranton G. Urban Evolutions: The Fast,the Slow, and the Still[J].American Economic Review,2007, 97(1):197-221.
[5]嚴重敏.區域開發中城鎮體系的理論與實踐[J].地理學與國土研究,1985,(1):7-11.[Yan Zhongmin. The Theory and Practice of Urban System in Regional Development[J]. Geography and Territorial Research ,1985,(1):7-11.]
[6]王法輝.我國城市規模分布的統計模式研究[J].城市問題,1989,(1):14-20.[Wang Fahui. Research on Statistical Model of Cities Ranksize Distribution in China[J]. Urban Problems,1989,(1):14-20. ]
[7]劉繼生,陳彥光.城鎮體系等級結構的分形維數及其測算方法[J].地理研究,1998,17(1):83-90.[Liu Jisheng, Chen Yanguang. Fractal Dimension and Its Measurement of a City and Town Hierarchy[J]. Geographical Research, 1998, 17(1): 83-90.]
[8]段瑞君.中國城市規模及其影響因素研究:來自284個地級及以上城市的經驗證據[J]. 財經研究, 2013,39(9):82-94.[Duan Ruijun. On Urban Scale and Its Influencing Factors in China:Empirical Evidence from 284 Cities with the Prefecture Level and Above[J]. Journal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2013,39(9):82-94.]
[9]Gicsen K, Sudckum J. Zipf’s Law for Citics in the Regions and the Country[J]. Journal of Economic Geography, 2010,11(4):667-686.
[10]Newman M E J.Power Laws,Pareto Distributions and Gipfs Law[J].Contemporary Physic, 2005,46(5):323-351.
[11]勞昕, 沈體雁, 孔S瓏.中國城市規模分布實證研究[J].浙江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2015,45(2):121-132.[Lao Xin,Shen Tiyan,Kong Yunlong. The Empirical Research on Chinas City Size Distribution:An Exploration Based on the Micro Spatial Data and City Clustering Algorithm[J]. Journal of Zhejiang University: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2015,45(2):121-132.]
[12]Berry B J L. Cities as Systems within Systems of Cities[J]. Papers Regional Science Association, 1964, 13: l47-163.
[13]劉青海.城市人口密度、國內市場規模與就業增長[J].新疆財經,2009,(6):41-44.[Liu Qinghai. Urban Population Density, Domestic Market Scale and Increasing Employment[J]. Finance and Economics of Xinjiang,2009,(6):41-44.]
[14]蔡P,王美艷,都陽.人口密度與地區經濟發展[J].浙江社會科學,2001,(6):12-16.[Cai Fang, Wang Meiyan,Du Yang. Population Density and Regional Economic Development[J]. Zhejiang Social Sciences,2001,(6):12-16.]
[15]Krugman P. Incresing Returns and Economic Geography[J].Journal of Politial Economy,1991,99(3):483-499.
[16]皮亞彬,薄文廣,何力武.城市區位、城市規模與中國城市化路徑[J].經濟管理與研究,2014,(3):59-66.[Pi Yabin,Bo Wenguang, He liwu.Urban Location,Size of Cities and Urbanization Path of China[J]. Research on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2014,(3):59-66.]
[17]Fang C, Wang Z. Quantitative Diagnoses and Comprehensive Evaluations of the Rationality of Chinese Urban Development Patterns [J]. Sustainability, 2015, 7: 3859-3884.
[18]王振波,方創琳,胡瑞山.中國城市規模體系及其空間格局ZipfPLE模型的評價[J].地球信息科學學報,2015,17(6):682-688.[Wang Zhenbo, Fang Chuanglin, Hu Ruishan. Evaluation of China’s Urban Scale Structure and Spatial Pattern Based on ZipfPLE Model [J]. Journal GeoInformation Science, 2015,17(6):682-688.]
[19]方創琳.中國新型城鎮化發展報告[M].北京:科學出版社,2014:120-140.[Fang Chuanglin. The Report of Development of Newtype Urbanization in China[M]. Beijing: Science Press, 2014:120-140.]
[20]王振波,方創琳,張曉瑞.長三角地區城市建設用地擴張與潛力研究[J].地理學報,2015,25:1-14.[Wang Zhenbo, Fang Chuanglin, Zhang Xiaorui. Spatial Expansion and Potential Zoning of Construction Land Use in the Yangtze River Delta[J]. Acta Geographica Sinca,2015,25,1-14.]
[21]方創琳.中國城市群研究取得的重要進展與未來發展方向[J].地理學報,2014,69(8):1130-1144.[Fang Chuanglin. Progress and the Future Direction of Research into Urban Agglomeration in China [J]. Acta Geographica Sina, 2014,69(8):1130-1144.]
城市規模的劃分范文5
一、發展目標
中期目標:至2020年,基本形成經濟充滿活力、高端人才匯聚、創新能力躍升、空間利用集約高效的世界級城市群框架,人口和經濟密度進一步提高,在全國2.2%的國土空間上集聚11.8%的人口和21%的地區生產總值。遠期目標:至2030年,長三角城市群配置全球資源的樞紐作用更加凸顯,服務全國、輻射亞太的門戶地位更加鞏固,在全球價值鏈和產業分工體系中的位置大幅躍升,國際競爭力和影響力顯著增強,全面建成全球一流品質的世界級城市群。
二、城市群分區
長三角城市群被細分為“一核五圈四帶”,一核為上海。五大都市圈為:南京都市圈,包括南京、鎮江、揚州三市。提升南京中心城市功能,加快建設南京江北新區,加快產業和人口集聚,輻射帶動淮安等市發展,促進與合肥都市圈融合發展,打造成為區域性創新創業高地和金融商務服務集聚區。杭州都市圈,包括杭州、嘉興、湖州、紹興四市。合肥都市圈,包括合肥、蕪湖、馬鞍山三市。蘇錫常都市圈,包括蘇州、無錫、常州三市。建設蘇州工業園國家開放創新綜合試驗區,發展先進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集聚區,推進開發區城市功能改造,加快生態空間修復和城鎮空間重塑,提升區域發展品質和形象。寧波都市圈,包括寧波、舟山、臺州三市。四條發展帶為:滬寧合杭甬發展帶,依托滬漢蓉、滬杭甬通道,發揮上海、南京、杭州、合肥、寧波等中心城市要素集聚和綜合服務優勢,積極發展服務經濟和創新經濟,成為長三角城市群吸聚最高端要素、匯集最優秀人才、實現最高產業發展質量的中樞發展帶,輻射帶動長江經濟帶和中西部地區發展。沿江發展帶,依托長江黃金水道,打造沿江綜合交通走廊,促進長江岸線有序利用和江海聯運港口優化布局。沿海發展帶,堅持陸海統籌,協調推進海洋空間開發利用、陸源污染防治與海洋生態保護。滬杭金發展帶,依托滬昆通道,連接上海、嘉興、杭州、金華等,以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義烏國際貿易綜合改革試驗區為重點,打造海陸雙向開放高地。
三、城市定位
《規劃》將長三角城市群中的各城市重新進行了定位。長三角城市群大中小城市齊全,擁有1 座超大城市、1 座特大城市、13 座大城市、9 座中等城市和42 座小城市,各具特色的小城鎮星羅棋布,城鎮分布密度達到每萬平方公里80 多,是全國平均水平的4 倍左右,常住人口城鎮化率達到68%。其中將上海定位為超大城市,南京定位為特大城市,杭州、蘇州、合肥則為I 型大城市。
此結果一出,在社會上引發了不同城市的等級之辯,特別是“杭州不如南京”的聲音四起。其實,我國城市等級的劃分,是以城區人口的數量劃分城市規模的。2014年11月,國務院印發《關于調整城市規模劃分標準的通知》,用城區常住人口數量將城市劃分為五種:1 000萬人以上的城市為超大城市; 500萬~1 000萬人的城市為特大城市;300萬~500萬人的城市為Ⅰ型大城市,100萬~300萬人的城市為Ⅱ型大城市;50萬~100萬人的城市為中等城市;20萬~50萬人的城市為Ⅰ型小城市,20萬人以下的城市為Ⅱ型小城市。官方劃分城市規模所用的人口指標是城區常住人口,其對城區的定義是:城區是在市轄區和不設區的市,區、市政府駐地的實際建設連接到的居民委員會所轄區域和其它區域。
在全新的長三角城市群版圖中,上海繼續處于最核心的位置。《規劃》將上海定位為“全球城市”,這一學術界談論已久的觀點,正式寫入國家級規劃。也對上海提出了著眼全球、著眼未來的全新定位。對于上海的超大城市名號,沒人會有意見。但同樣是發達省份的省會,憑什么南京就是特大城市,而杭州卻只是“大城市”。杭州人難免會覺得不公平。而如果按照市域常住人口計算,2014年杭州的常住人口為889萬,超過南京的822萬。換言之,同為省會的杭州之所以在城市規模上“輸給”南京,是因為其下轄的縣市區中,有4個縣市的常住人口按規定并不計算在內,就是杭州下轄的兩個縣(桐廬縣、淳安縣)和兩個縣級市(建德市、臨安市),城區常住人口沒有達到特大城市標準。南京則不同,只有市轄區,已經實現全域市區格局,常住人口達到822萬,其中城鎮常住人口667萬,達到國家特大城市標準。類似的例子還有蘇州,它的市域常住人口達1 059萬,但昆山、常熟、太倉、張家港四個縣級市的人口不能計算在內。
城市規模的劃分范文6
關鍵詞:城市建設用地;集約利用水平;影響因素;城市建設投資;交通便利性;城市空間結構;用地模式
中圖分類號:F293.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3104(2014)02?0001?06
一、文獻綜述
(一) 城市土地集約利用內涵
城市土地利用的重要性很早就被西方學者所認識,19世紀和20世紀初的早期城市土地利用理論主要關注城市土地作為生產要素在經濟活動中所體現出的特征和經濟規律。地租理論、邊際收益遞減理論、區位理論分別提出土地作為生產要素參與經濟活動的經濟規律和土地利用數量與空間配置的經濟效益最大化規律。這些理論成果為城市土地集約利用研究奠定了基本的理論基礎,揭示了城市土地利用的經濟本質屬性。
目前被較多學者認同的界定是從投入產出角度城市土地集約利用的內涵,指在合理的城市布局和用地結構前提下,通過對城市土地的資本、技術和勞動力投入,提高城市土地使用效率和利用效益[1, 2]。但城市土地利用的集約化不能簡單理解為土地利用的高強度開發,而是土地利用達到的最有效狀態。在最有效狀態的描述上學者們存在不同觀點,李翅強調的是實現城市土地經濟、社會和環境效益的協調統一[1],林堅、陶志紅則認為建設用地集約利用的關注重點在于經濟社會效益,適當兼顧生態效益,主要屬于經濟領域范
疇討論的問題[2, 3]。本文將關注重點放在城市土地集約利用的經濟屬性上,用經濟效益來劃分集約利用水平等級。
(二) 城市規模與城市土地集約利用的關系
國外學者對城市規模較早進行了研究,在早期的理論探索中,由Mills和Muth基于單中心城市模型提出城市規模是由一定的外生變量直接決定的,這些變量分別是人口(population)、收入(income)、農地地租(agricultural rent)和通勤成本(commuting cost)[4, 5]。
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快速發展,城市結構日趨復雜,由單中心模型向多中心模型的轉變已經成為城市發展的必然趨勢,但研究表明基于單中心模型的城市規模影響因素的推斷仍然是有效的。Brueckner & Fansler和McGrath相繼對該模型進行了理論拓展并通過實證研究對單中心模型的假設進行了驗證。Brueckner & Fansler采用的是美國40個小都市區域的截面數據,研究結果發現人口、收入和農地地租與城市規模顯著相關,而通勤成本與城市規模的相關性并不顯著[6]。McGrath采用的是美國33個大都市區域的面板數據,研究發現人口、收入、農地地租和通勤成本均與城市規模顯著相關,與模型的假設完全一致[7]。
而人口、收入、農地地租、通勤成本與土地集約利用之間又存在相互依存,相互促進的循環反饋關系。
人口增加和收入的增長意味著人們對住房的需求增大,城市規模擴大;而城市規模越大,地價上漲越高,又提高了城市土地的機會成本,使得開發商不斷提高建筑密度,土地利用趨于集約;而由于人口密度增加導致的通勤成本的增加又反過來削減了人們的可支配收入,造成房價的回落,土地集約利用程度下降。
王家庭和季凱文從集聚經濟角度認為隨著人口、經濟和文化等要素的不斷集聚,城市土地將得到更加充分和集約的利用,但是城市規模及城市的增長并不是無極限的,它具有一個最佳合理規模,在這樣的規模下,城市土地利用為最大效用。
(三) 土地集約利用影響因素
目前被學者普遍認同的影響土地利用的因素是人口和經濟,由于可利用土地的數量是有限的,快速的經濟發展和人口的增長就會導致林地和耕地的減少,大量耕地轉化為城市建設用地[8]。
對于發展中國家,在土地利用方面最明顯的特征是由于城市化而導致的農村用地減少,城市建設用地增加,這與發展中國家的人口大部分居住在城市有關。結合中國的經濟體制改革現狀,在城市化的進程中,政府起到主導作用,中國的土地利用更多的受到國家政策制度的調控影響,基于此,吳郁玲和曲福田構建了包含經濟、制度和生態等因素的理論模型,通過實證研究證明了市場化發育水平是影響我國土地利用集約程度的關鍵性和根本性原因[9]。李翅和呂斌從區域整體角度也分析了土地使用制度與市場是影響城市土地集約利用的因素之一[1]。從已有的研究成果可以看出經濟、人口、城市化、土地市場和政策制度都是影響我國城市建設用地集約利用的主要因素。
二、影響因素指標選取
鑒于城市土地集約利用與城市規模存在著密切關系,本文以經典模型的結論為基礎(Mills, 1972; Muth, 1969)[4, 5],結合中國城市發展的現狀,從人口、收入、農地地租和通勤成本四個方面選取指標。
(一) 人口
區域人口數量制約和影響著土地資源的開發利用程度和生產經營水平的高低[10]。人口越密集地區,土地承載人口能力越大,越容易形成規模較大的城市,土地集約利用程度越高,但人口密度必須在一定范圍內,過高的人口密度將使人地關系趨于緊張,當這種壓力超過資源環境的承載閾值時,將會破壞生態環境,從而阻礙經濟和社會的發展。因此,在人口方面,本文選取人口密度指標來反映人地關系狀況。
(二) 收入
由于家庭收入水平取決于當地的經濟發展水平,為找出造成不同集約利用水平的多方面具體因素,故收入方面選取與經濟相關的指標。
表4是因子得分系數矩陣,根據因子得分系數和原始變量的標準化值計算出每個評價對象各因子的得分值,將其作為新的變量值,進一步對其進行多元邏輯回歸分析。
(四) 多元邏輯回歸分析
利用多元邏輯回歸(Multi-logistic Regression)找出影響各城市集約利用水平高低的關鍵因素,土地集約利用水平類型作為因變量,城市建設投資水平、產業結構、交通便利性和人口密集度作為自變量,使用SPSS16進行邏輯回歸(具體分析結果見表5~7)。
在顯著性水平為0.05的情況下,自由度為8的卡方臨界值為15.51。表5是總模型的似然比檢驗結果,可見最終模型和只含有常數項的初始模型相比,最大似然平方的對數值從537.083下降到484.758,卡方值為52.325,大于臨界值,并且Sig值小于0.01,說明模型整體是顯著的,且最終模型的預測概率為59%。
分別以低效水平和集約水平城市為參考類,所得模型參數估計結果分別如表6和表7。
結果顯示,在0.05的顯著性水平下,集約水平城市比低效水平城市有著更高的城市建設投資水平,相關系數B為2.471,顯著性水平sig=0.000
四、結論
從多元邏輯回歸結果可以看出,隨著城市建設投資水平的提高,土地集約利用水平會逐漸提高,但更高的集約度可能會造成交通的便利性下降。實現從低效利用到集約利用的轉變,關鍵是要提高城市建設投資水平,在城市土地擴張的同時進一步促進經濟增長;而實現從集約利用到挖潛利用的過程需要建立在一定的城市設施建設水平基礎上,在控制土地規模的前提下進一步提高人口、經濟的集聚程度;但隨著挖潛用地對城市空間結構和用地模式的改變,交通便利性將成為制約土地利用走向挖潛的關鍵因素。
(1) 從投入產出角度分析,建設用地集約利用水平與建設用地投入、資本投入、勞動力投入和其他要素投入直接相關。一般而言,經濟實力較強的區域對基礎設施的投資力度往往也較大,一定程度上決定區域用地的開發密度和強度,從而影響區域用地的集約利用水平?;A設施作為社會先行資本對經濟發展有著重要作用,而交通基礎設施是基礎設施中很重要的部分,城市管理者可以利用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等來改變土地綜合區位,實現城市土地合理高效利用。然而,相比較于發達國家,我國城市的基礎設施建設仍不完善。城市的主要環境問題大多數都是由于城市各項基礎設施建設緩慢、缺乏協調性以及環?;A設施投資落后于城市經濟發展而造成的。黃金川指出我國城市基礎設施現代化程度最近幾年雖有很大提高,但與當前城市人口規模膨脹和社會經濟迅速增長的需求相比,還有較大差距。因此,在實現城市建設用地利用從低效走向集約和挖潛的發展過程中,關鍵是要加強城市建設投資強度,增加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份額,完善各項基礎設施的建設,實現城市基礎設施與城市的經濟、社會、資源和環境等子系統按比例地和諧發展。
(2) 從城市空間結構來看,許多特大、大城市正由單中心結構向多中心結構、由多中心結構向區域城市和都市區轉變,城市用地規模也增長迅速。越來越多子城市中心的形成加速了要素經濟的聚集,土地也得到了更加充分的利用。對于多中心城市,如果家庭和企業能夠周期性地通過空間位置的調整來實現居住?就業的平衡,就能使交通總量降低并且分散在更廣的區域內,從而減少平均出行距離和出行時間[16]。但對于就業與住宅就地不平衡的子中心,在形成過程中過于強調其就業功能,造成居住和就業的空間分隔,居民的跨區域出行將會使城市交通更為擁擠[17],導致人們出行的便利性下降。因此,在建設用地集約利用水平提高的同時,可能會帶來交通便利性的下降。
(3) 從用地模式來看,與發達國家特別是美國城市相比,中國城市的突出特點是土地利用的高度混合。如果CBD做到商業、辦公和零售的混合,居住區做到與生活有關的服務的混合,就能提高土地利用強度,使就業集中分布,人均交通需求(如汽車行駛里程)就會最小化,平均出行距離可以降至最低。但“單位?住宅”高度混合發展是中國許多城市(特別是老城區)的基本特征之一,非居住用地和居住用地混合,導致就業密度下降,分散的就業中心并不能減少通勤時間,隨著就業次中心數量、規模以及就業密度的增加,平均每個就業人員的通勤量增加、公交出行比例降低,且獨自駕車上班的比例上升。可見,混合土地利用一方面能夠提高土地的集約利用程度,將社區交通需求“內部化”,但另一方面可能誘發對外交通對小汽車的依賴并增加出行距離[18],使得人們出行便利性 下降。因此,需采用多中心城市布局和集約型土地利用模式,加強土地混合使用,滿足居民多樣化生活需求,將居民工作、學習、購物、娛樂等日常生活出行控制在步行或是自行車可達范圍之內。
參考文獻:
[1] 李翅, 呂斌. 城市土地集約利用的影響因素及用地模式探討[J]. 中國國土資源經濟, 2007(8): 7?9.
[2] 林堅, 張沛, 劉詩毅. 論建設用地節約集約利用評價的技術體系與思路[J]. 中國土地科學, 2009, 23(4): 4?10.
[3] 陶志紅. 城市土地集約利用幾個基本問題的探討[J]. 中國土地科學, 2000, 14(5): 1?5.
[4] Mills E S. Urban Economics [M]. Glenview: Scott Foresman, 19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