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經濟弊端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網精心挑選了計劃經濟弊端范文供你參考和學習,希望我們的參考范文能激發你的文章創作靈感,歡迎閱讀。

計劃經濟弊端范文1

關鍵詞:鄉鎮企業;家庭化經營模式;文化約束;職業經理人;人員流動

中圖分類號:F2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3198(2010)05-0018-02

1 我國鄉鎮企業家庭化經營模式分析

鄉鎮企業采取的家庭化經營模式,是適應其發展初期的內外部環境的。但隨著企業的發展和壯大,其家族式管理的弊端也會日漸顯露出來。據商務部的資料顯示:中國內地每年新生15萬家家族企業,同時每年死亡10萬多家,有60%的家族企業在5年內破產,85%在10年內死亡,其平均壽命只有2.9年。

而國外許多大型企業都是由家族企業演化而來的。這就堅定了我們的信心:中國的鄉鎮企業如果能揚長避短,同樣也可以做大做強。

當然這些家族企業隨著內外部的環境變化經歷了一個漫長的演變和自我超越過程。我們從“所有權集中度”和“經營管理權集中度”這兩個維度來分別表示家族對所有權、經營管理權掌控的大小。其中,集中度越高則表示家族擁有這一變量掌握的程度就越大,反之則越小。通過這兩個維度可以將家族企業分為9種形式,如表1所示。

表1 經營管理權集中度

所有權度

低公眾企業經營型家族企業純經營型家族企業

中自主型家族企業合作型家族企業經營型家族企業

高規范型家族企業古典型家族企業原始型家族企業

低中高

我國鄉鎮企業的經營模式主要是古典型家族企業模式,在此模式中企業的所有權和經營權高度集中于家庭成員中,以家族血緣關系對企業實行全面控制。企業規模一般在數十人或者更多。鄉鎮企業主掌握大權,次要管理職位由家庭成員擔當,遵循任人唯親原則,采用人治管理方式。這種模式在完善企業內部治理結構,選拔人才,增強企業競爭力,實現企業可持續發展等多方面存在問題。這意味著,這種模式已經無法繼續適應現代多變的內外部環境。

中國鄉鎮企業發展的環境和文化觀念與西方不同,所以改革中就不能像西方國家一樣簡單地要求家族交出股份和領導權,通過“兩權分離”激進的方法,一蹴而就地實現企業社會化,倘若中國鄉鎮企業不加判斷地全盤吸收西方的“經驗”,往往會使企業陷入困境。為了實現中國鄉鎮企業的可持續發展,可以采取“規范模式”。這種模式沿原始型家族企業―古典型家族企業―規范型家族企業―自主型家族企業―公眾企業這一路徑演變。這種路徑是先規范經營管理,然后進行所有權稀釋。利用這一模式,鄉鎮企業可以逐漸實行制度化決策和管理,排除“人治”而建立“法治”,企業也會因此興旺發達。

2 鄉鎮企業家庭化經營模式引發的問題分析

我國鄉鎮企業由于受到傳統觀念和地區經濟發展特點的影響主要采用個體、私營經濟發展為主,家庭投資經營為特色的模式。這些鄉鎮企業沿襲著家族式管理,這種狹隘的管理方式已經越來越不能適應當前經濟發展的大潮流,成為了制約鄉鎮企業進一步發展壯大的重要障礙之一。

2.1 鄉鎮企業家庭化經營思想帶來的成本約束

文化是指人們所習得的與遵從的特定價值觀體系,它構成了人們的主觀思維模式。鄉鎮企業主積累了帶有自身特點和企業發展過程中形成的特定文化價值觀念,并且依賴這些價值觀體系生活和工作,他們投入到生產中的資本不僅僅是物質資本和人力資本,更為重要的是獨特的文化資本。他們以家庭或家鄉為重,對傳統道德的追求或許超越了對利潤的單純獲得。

這些企業主寧可放棄拓展交易所帶來的潛在利益,也不愿意放棄其習得和遵行的特定文化取向。當然文化成本約束的存在并不是說企業家絕對不能放棄或轉變自己的特定文化取向,而是只有當潛在的邊際收益超過他的邊際文化成本時,他才愿意做出這樣的選擇。考慮到文化成本的約束,在市場信息不對稱條件下,中國鄉鎮企業的資源配置只是實現了帕累托最優。換言之,在私人產權和市場完全競爭中,如果這些鄉鎮企業改變文化取向不需要成本,他們的資源配置效率與其他擁有現代企業制度的企業是沒有差別的。

2.2 鄉鎮企業家庭化經營模式制約社會資源引入

(1)傳統的“委托――模型”下的激勵理論認為,人為獲得激勵契約所規定的報酬為委托人利益的最大化而努力工作。但是心理學家證明,物質刺激只在短期內有效,人們在薪水提高一段時間后會產生“高原效應”,認為提高后的薪水是理所應得的,傳統的“委托――模型”就會失效,這就導致了鄉鎮企業主對人不信任。同時,在不健全的經理人市場上,經理人可以逃避市場監督和市場處置,鄉鎮企業主受讓控制權時心有疑慮,對授權后可能導致的風險、成本有很高的敏感度和預期。因此,授權―失控―收權成為鄉鎮企業中一個較普遍的現象。

(2)中國鄉鎮企業主由于受信用道德水平和傳統家庭觀念的束縛,使他們不愿或不能與外人分享企業的機密信息,不肯信任和授權經理人。而且企業的核心權力長期牢牢掌握在家族成員手中,中層管理層無望升遷,基層成員的提拔又以關系為原則,這都造成了現有人力資源的浪費或制約社會資源的引入。

2.3 鄉鎮企業有較高的員工流動率

隨著企業的發展,鄉鎮企業內部會形成各類利益集團,家族親屬在管理中產生越權越位嚴重,家族親屬的權利無形地膨脹,責任不明,而且特權行為嚴重。這種模式,對外來的資源和活力產生一種排斥作用。由于家庭化經營模式的親緣化特質,在我國鄉鎮企業中,一般外來人員很難享受股權,其心態永遠是打工者,始終難以融入組織中。由于缺乏對企業的忠誠度,鄉鎮企業員工的流動速度和規模也在呈現遞增的發展態勢。

(1)在以先賦性的身份地位來界定權力的制度設計下,企業員工的潛能受到壓抑,特別是職員主動性和創造力得不到有效發揮。而且,鄉鎮企業主觀念滯后,企業缺乏規范化的人力資源管理理念和制度。因此,鄉鎮企業員工流動率較高。當員工流動超過合理范圍,就會形成人員的過度流動,會對企業和社會帶來不良后果,如對企業的日常業務造成不良后果,會加重同行業的競爭,帶來企業的經濟損失,同時,還會影響企業的士氣和公司的聲譽,增大整個社會的訓練成本。

(2)鄉鎮企業多為“造福一方”的本地福利企業,在招工上無條件地安排本土農民就業,而農民的文化水平和素質普遍偏低,不利于形成積極向上的企業文化,從而影響鄉鎮企業的長遠發展。同時,鄉鎮企業用人機制退化,關系職工多,這給企業的管理造成重大的困難,良好的制度體系難以建立。

3 解決鄉鎮企業家庭化經營模式引發問題的建議

3.1 通過內外環境改變企業家思想觀念,解除鄉鎮企業文化成本約束

(1)不斷提高企業家個人的修養。通過持續的學習來開拓視野,接受來自企業利益相關者的不同觀點,積極理解和吸納不同的文化觀念,并根據自身情況借鑒國內外成功企業的管理、經營經驗。

(2)改變現有僵化的企業家培養模式和內容。無論是鄉鎮企業主本人還是國家應該將更多的資源投入到企業主的學校教育,使其培養方式和內容更加規范,更加合理,特別是在價值觀念體系的灌輸上應注重兼容并蓄。

(3)營造企業家成長的社會環境。不僅要推動思想言論的自由,而且要在全社會形成一種兼容并包的思想和批判地吸收外來文化的心態,尊重人們選擇的自由和思想的自由。

在全球化的今天,文化競爭力已成為競爭優勢的核心。中國這一大批在“夾縫”中生存的鄉鎮企業只有突破文化成本的約束,才能獲得真正的國際競爭力。

3.2 引進職業經理人,建立領導團隊,改善社會資源引入狀況

根據現代管理學之父杜拉克提出鄉鎮企業要讓外聘管理人享有“主人感”。 杜拉克指出,家族企業中外聘的高階層專業管理人,必須享有其所應享有的報酬和激勵,使他能有“經營自己的事業”的感覺。

(1)構建有效的企業產權結構和企業內部治理結構,并在此基礎上完善經理人供求市場,使經理人和企業在事前交易中能夠使有關經理人能力的信息得到真實的體系。這就要求國家努力倡導社會誠信體系;社會和高校在培養人才,特別是職業經理人的時候向受教育者傳輸誠信理念;市場在交易過程中貫徹誠信,完善市場信任制度。由此,鄉鎮企業主才敢于真正放權,以兼容并包的態度引入社會資源。

(2)逐步實現產權大眾化,加強非家族企業成員長期產權激勵機制建設。鄉鎮企業通過革新,從最根本、最核心的產權制度上讓非家族成員,特別是高層管理者(經營層)和核心員工享有部分剩余索取權,承擔部分剩余控制權,從而模糊所有者和經營者的邊界,以達到對非家族成員長期有效激勵的目的。這樣可以把對職業經理人的外部激勵轉為內部激勵,使他們變成企業的管家,規避傳統委托――模式的弊端和時候交易中的不信任問題。

3.3 增強員工忠誠度,降低員工流動率

(1)構建企業的雙軌制人才流失危機管理系統。首先,鄉鎮企業主應樹立正確的人才流失危機管理意識,成立危機管理團隊。其次,在危機團隊建立后,要經常識別、評價企業組織中的薄弱環節,據此建立起防范與處理人才流失危機的機制。再次,鄉鎮企業對人才流失危機不應只是被動防范,同時應主動“反擊”,建立“反人才流失危機管理”機制。

(2)建立新型信任與信用關系網絡。在創業之始和企業進入發展之后,鄉鎮企業中的“家長”和家族核心成員均應注重培養超越血緣和人情、涵容組織成員、貫穿上下級之間的新型信任和信用關系網絡。根據美國學者巴納斯的理論,可以將其分為三個層次:第一是關愛下級和員工,這是建立信任關系的第一步。第二是培養良好的品行,倡導公平、公正和寬容的價值理念。也即樹立一個標桿,發揮榜樣的作用,使員工對企業主產生一種崇敬感,心甘情愿地為企業服務。這是建立新型信任關系網的關鍵環節。第三是強化行為可測性,給他人留下堅定不移、信守諾言的行為記錄。

(3)對員工進行甄別淘汰與能力提升。甄別淘汰是指在進行價值觀變革和強化剛性管理的同時,盤點親屬員工,分出可用的與不可用的,對不能及時做出觀念和行為改變、不能對企業發展產生積極作用的親屬員工及時淘汰,為鄉鎮企業內部建立合理的人才培育機制和從外部引進人才創造良好、開放的環境;而對可用的親屬員工進行教育和培訓,使其認識到自身的不足,并積極參與到對自身能力的提升上來,將其納入企業的正常管理范疇,真正適應企業的發展。在進行甄別淘汰與能力提升的過程中一定要形成統一的認識與公正的標準,排除情感因素和固有的平衡協調思維,以期產生實際的效果。

參考文獻

[1]胡遠華.中小民營企業員工流動問題調查[J].浙江經濟,2004,(21).

[2]周鴻勇,李生校.家族企業社會化變遷模式研究[J].武漢理工大學學報,2005,(1).

計劃經濟弊端范文2

在抗擊非典的斗爭中,不知從哪里冒出了一種奇談怪論,說非典證明了“計劃經濟有一種天然的抗風險能力”,還言之鑿鑿地說,上海之所以疫情相對較輕,就是因為上海的國有企業多。這種說法,如果不是借這個特殊時期另有他圖,至少也是對歷史、對市場經濟的無知。

舊體制、計劃經濟有更強的抗風險能力嗎?人們還遠未忘記的事實是,在20世紀60年代初期,因 “”導致的人禍和連續的天災,3年中因饑餓而死的人數上達千萬!是向市場靠攏的“三自一包”挽救了已達崩潰邊緣的國民經濟。我國的非公經濟是怎么起步的?不是理論家的先知先覺,是70年代末大批返城知青給城市帶來了前所未有的就業壓力,政府已經無力化解這個危機,不得不實行了“國家、企業、個人一塊兒上”的三結合就業方針,允許“個體戶”等新的市場經濟成分誕生和發展,由此才導致了后來中國經濟體制的深刻變化。今天,我國完善社會保障體系面臨的最大難題是什么?恰恰是計劃經濟遺留下來的養老金“空賬”問題。如果不是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轉變的改革,中國在老齡化社會日漸到來的過程中將根本無以應對這個重大的隱性危機。我國原有醫療保障體系存在著城鄉分割的“二元化”弊端。這個弊端是怎么造成的呢?正是計劃經濟造成的。而非典給我們的最大啟示是什么呢?是在一個社會中,當一部分人的衛生安全得不得保障時,全社會所有人的衛生安全都不可能得到保障!

在抗擊非典的斗爭中,人們的確看到了政府采用非市場化手段動員各種資源的能力。但這并不等于說,這就是“市場經濟的失效”。市場經濟并不等于不要政府。恰恰相反,理論和實踐都已經明確無誤地證明,非市場化力量發展得越完善,市場機制配置資源的作用才能發揮得越充分。什么是市場配置資源的機制呢?分散決策、競爭、等價交換、優勝劣汰、按照各種要素的貢獻進行分配等都是市場化的資源配置機制。現在人們已經清楚地懂得,完全無需這些資源配置原則參與其中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最低工資制度”等恰恰是保障這些原則順利實施的必要條件。市場經濟是法制的經濟。現在人們知道,維護市場經濟秩序一定需要超乎市場的法律、行政以及道德的力量才能真正實現。黨的“十六大”報告指出,我們的分配原則是“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由誰來“兼顧公平”呢?由政府通過強制性的稅賦等經濟杠桿來實現。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的職責本來就是,平時維護市場經濟秩序和社會公平,面臨危機時動員各種資源抵御災害、戰爭等危險。政府應當有面臨危機時動員一切必要資源的能力、權力和效率,這在各國皆然。這種職能和作用是法律賦予的,社會賦予的,人民賦予的;與“計劃經濟”體制無任何必然的因果關系。

由于我國市場經濟發展的時間還不長,人們可能不甚熟悉的是,實際上在市場經濟下,政府動員資源應對危機的能力要比計劃經濟條件下強大得多。為什么呢?因為政府可以借助大量市場化的工具、手段極大地放大自己的力量。在此前的抗洪救災中,我們已經發行過“賑災彩票”。在抗擊非典的過程中,迄今中央、地方兩級財政的初步預算是70億元?,F在假定我們發行100億元10年期的“公共衛生特種國債”,分10年償還,每年只需分攤10億元。政府財政就可以輕而易舉地應對這筆支出。要知道,我國目前的年稅收總額已可達兩萬億元。此外,通過銀行貸款、財政貼息的方式為企業提供應對生產救災物資的周轉資金,通過政府購買特定災害保險的方式化解不確定性風險,都可以起到更大程度地團結全社會同舟共濟的作用。相反,“計劃經濟”方式的“政府直接包下來”,其后果只能是弱化全社會平時減災防災的責任意識,強化人們對政府的風險依賴。我們在“抗典”政策中應當努力避免形成的,恰好是這種不良預期。

計劃經濟弊端范文3

關鍵詞:監獄企業 市場化 計劃經濟 弊端

1.當前監獄企業市場化的表現

1.1監獄企業市場化的出處

我國的監獄企業主要是為監獄服務的,監獄不僅可以從中獲得勞改犯人的勞動手段,而且還可以獲得相應的經費支持,其產權由監獄系統把持。監獄企業在體制上采取“監企合一”的方式,使得能夠適應計劃經濟體制,其單一的結構保證了其執行力的快速有效,在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過程中起到了積極的作用。中國跨入21世紀后,隨著經濟市場化、政治民主化和文化多元化的歷史變革,最終使社會發生了很大的變革。這就為監獄企業的改革和發展帶來了機遇和挑戰。

1.2監獄企業市場化的表現

監獄企業經歷了計劃經濟到市場經濟的轉變,曾經的輝煌逐漸變成了記憶。以遼寧省錦州監獄為例說明一下監獄企業面臨轉變的前后的巨大差異。歷史上的錦州監獄企業曾經取得過令人自豪的成績。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在計劃經濟到市場經濟的轉化過程中,監獄經濟存在的矛盾和問題日益顯現,經濟效益不斷下滑。

2.監獄企業市場化弊端的成因分析

2.1監獄職能等基本概念

監獄職能在《監獄法》中有明確規定。《監獄法》第二,三,四條對其進行了明確規定,監獄作為執行國家刑罰的機關,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對于死緩、無期和有期徒刑的犯人執行相應的刑罰。不但如此,監獄對犯人還要進行教育改造,采取既改造又教育的原則,使得教育和勞動結合,從而使罪犯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出獄以后能夠遵守法律。

2.2監獄企業不適于參與市場競爭的原因分析

監獄企業與市場經濟原則上有沖突。第一與市場原則相沖突。第二監獄企業沒有經營自。第三,市場經濟是一種競爭經濟,競爭的結果必然出現優勝劣汰。第四市場經濟的有效運行要求各個生產要素可以自由流動,產權可以進行交易和轉移。

2.3監獄企業不適合市場化的法理原因分析

首先要明確監獄企業的定性定位問題。監獄企業不能和一般的國有企業等同起來,其主管部門和一般的國有企業有著明顯的差異,是由中央、各省市區和直轄市的監獄管理機構來主管的,是由國家投資實現運轉的,所以建業企業為國家所有,而不像一般的國有企業一樣為全民共有,因此其性質應該歸類為公營企業。

第一,社會主義國家存在國營這個企業,但是對于公營的企業來說則廣泛存在于各個國家體制當中。作為各個國家都共同有的部分,它具有大眾性。而對于國營性質的企業則單單存在于社會主義國家當中。對于我國對公營性質的企業則歸進了國有企業范圍之內,對于產權的歸屬問題不是太清晰。

第二,公營企業主要是針對那些特殊而不具備競爭能力的企業,而國有企業則是國家為了競爭而設立的企業單位。

第三,針對國有企業進行改革的過程中,國有企業進行政府和企業的權利分開,而公營則并沒有實現政企分家的情況,其主要是通過 政府直接控制,特殊法人作為其市場定位。

第四,中央政府掌握國有企業的所有權,對于公營企業的所有權則大多數由地方政府所把持。

3.監獄企業發展模式的合理化建議

3.1從立法上對監獄企業進行規范

明確罪犯勞動資源,監獄企業為行政執行產物,以行政法規進行管理,退出市場競爭。關于監獄企業立法的必要性,主要有以下幾點:

第一,我國《監獄法》并未對監獄企業做出相應的規定。

第二,我國監獄企業無法可依。在不適用普通企業法時,我國監獄企業幾乎處于無法可依的狀態。

第三,無法把握監獄與監獄企業的合理分工。

監獄立法的可行性有三點依據。第一,我國監獄經濟改革的理論探討為立法奠定了理論基礎。第二,我國目前司法領域立法已經有相當積累,為監獄企業立法提供了可以借鑒的經驗。第三,我國特別形態企業立法逐漸增多,可以為監獄企業這種特殊的企業立法提供立法模式的參考。

3.2繼續以企業形式存在,肯定其合理價值

作為監獄企業,主要的組織形式是通過對監獄內在押服刑的罪犯進行勞動改造的。從傳統意義上來說,它作為一種特殊的企業是最直接最適合的一種針對罪犯的生產改造形式。作為監獄企業,將罪犯勞動所創造的價值和罪犯本身勞動改造的機遇結合到一起,可以為罪犯提供諸多如生產、社會話的勞動機會,同時還可以讓罪犯學會如何進行生活,獲取勞動所得,體味勞動不易,收入不易的簡單道理。而且在監獄企業的管理和約束中,學會逐漸融合到社會中去。

3.3借鑒其他國家監獄企業發展理念的啟迪

其他國家監獄企業改造罪犯理念的啟迪。重視罪犯生產項目和產業發展指導,強調監獄企業的生產項目需要在最大程度上滿足改造罪犯的需要。我國監獄目前主要從事手工勞動,可以在此基礎上進行調整。

綜上,監獄企業雖然在市場中不占據主體地位,只有經營性的權利。從市場的競爭看,它在各行各業中并不占據有利地位,尤其是在經濟全球化的發展大潮下,監獄企業既然參與到了市場中,就必須按照市場的經濟規則進行競爭。在近期出臺的SA8000規則,其內容直接顯示就是針對企業勞工的。由于監獄企業行業特殊,對這項規則具有例外性,但是卻缺乏現實的法律保證,在市場競爭中并沒有優勢可言。

參考文獻:

計劃經濟弊端范文4

在地質勘查行業運行的過程中,政府管理部門、行業協會和相關的勘查單位之間,在地質勘查活動中相互協作、相互制約的運行模式和制度,就可以稱之為勘查管理的運行機制。所以地質勘查行業的管理運行機制簡單的看,就是規范市場、政策和市場之間的相互制約。運行機制本身就形成了對行業的規范和管理制度。在這個體系中政府的地勘部門是權威的主管部門,而行業協會、學會等行業組織和從事地質勘查活動的各類市場主體就構成_r被管理的客體。三者之間的相互關系就構成了整個地質勘查的行業管理要素。從現行的運行機制看,國土資源部門和省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是勘查行業的管理機關,國土資源部門負責研究和制定相關的地質勘查行業發展的規劃、政策、技術指標、市場準入門檻等,以此保證勘查市場監督和信息服務質量,并指導兩個客體的運行。省級的國土資源部門負責對本地區的地質勘查行業進行具體的監督和服務,維護地區性勘查_市場的秩序,指導當地地質勘查單位的發展和改革。各地地質勘查的行業協會、學會等行業組織是政府與勘查企業之間的橋梁機構。主要負責的是促進行業規則建設,開展市場調研、經驗交流、技術培訓、研發等,為政府的政策制定提供必要的資料和意見。各個勘查企業則負責具體的勘查工作,為市場提供地質信息和資料,以此獲得相應的利潤。

2我國勘查行業運行機制的弊端

我國的地質勘查行業一直受到經濟模式限制,其運行模式一直帶有濃重的計劃經濟色彩,因為國土資源的國有化和計劃惟管理,導致地質勘查行業的計劃經濟色彩濃重。而且到了今天,一些管理和運行機制還是不能完全擺脫國有地質管理的影子,這樣的管理運行機制面對市場經濟時就顯現出明顯的弊端:

(1)因為勘查工作的主體為事業單位,其工作主要是圍繞計劃進行,而且對于勘查的結果不需要負擔經濟責任,找礦的效果與效益沒有關系。首先,勘查企業只能按照計劃完成“工作”,沒有盈利的能力,導致企業缺乏發展動力;其次,企業對勘查工作的資源投入逐漸減少,因為經費制度的影響,雖然是勘查成果與經費相互掛鉤,但是按照事業單位的運行機制,企業有固定的經費支持,“保本”的心理導致勘查資源投入減少,形成了:費用低一投入小一成果少一經費減少的惡性循環。

(2)勘查內容的界限過于分明,按照礦種進行劃分管理部門,隔斷了地質勘查與地方經濟發展的聯系,影響了地方政府對勘查部門的管理和支持,也使得勘查部門和企業不能融人到地方特色的經濟發展,與外界環境脫離導致了基層勘查單位對計劃經濟機制的依賴,不能向市場化邁進。

(3)國家計劃對勘查機制的影響。計劃性勘查指導制度,影響了市場化的運行機制進入到地方勘查部門(企業)中。首先,多年來我國的勘查工作一直由國家計劃進行統一管理,公益性和商業化的勘查項目混合運作,勘查企業按照計劃的為企業和市場找礦,而形成的效益與勘查企業無關,所以找礦的效率不能受到市場機制的影響,排斥了價格機制、供求機制、競爭機制往勘查中起到的正面作用,造成了勘查和開發需求的脫節。其次,勘查企業不能自主創收也導致了某種程度上的資金占用和浪費。最后,地質勘查在計劃經濟的影響下,投資的主體較為單一,不利于市場經濟對勘查行業的優化作用的發揮。

(4)在勘查中按照行政區域劃分勘查隊伍,也容易造成勘查生產力與地質條件脫節,使得某些勘查單位在沒有礦的區域內長期無事可做,導致效益的下降,消耗了本有的優勢技術、人員、設備資源。

3地質勘查行業管理運行機制的完善策略

(1)從政府角度整合勘查管理部門在勘查行業運行機制的改革中,首先應當按照政府和市場向分離的原則對政府管理部門進行必要的整合和職能調整。將政府級別的管理部門的職能提高到宏觀調控的高度。而消除其對基層市場和企業的過分的干預。利用構建協調和溝通機制消勘查行業管理交叉的問題。利用職能轉變將政府部門提升到宏觀高度,即提高從調控的能力和水平,從而明確政府級部門監控的重點,從行業標準、t場規范、準入制度、監控措施等方面建立完善的宏觀管理體系,以此從第三方的角度管理勘查行業的市場環境,并可以有效的控制其發展。

(2)利用行業協會輔助執行國家調控政策行業協會和學會可以為行業的發展提供必要的客觀資料和數據,并可以從基礎層面對勘查企業或者單位進行管理和指導。雖然是基層組織單位,但可以起到聯絡平臺和與政府溝通的作用,是國家對行業管理的終端和參謀。發達經濟體的行業協會都可以起到帶動行業發展,促進行業規范化的作用。我國對勘查行業管理中也可以借鑒此種模式。適時的指導轉變行業協會學會的作用,提高其在勘查市場中的影響力,建立一個全國統一的勘查協會,并按照市場化模式制定管理規范和工作目的,以此保證行業協會和學會等起到上下溝通協調,促進行業健康發展的作用。

(3)加快政企分離的進程勘查行業的發展受到限制主要與其深厚的計劃經濟背景有關,因此將勘查單位推向市場實現企業化,是建立有效運行機制的重要手段。政企分離是必要的步驟,而且此步驟應當加快進行。征完成政企分離的時候應當符合市場規律,即將勘查企業市場化的時候,應保證其成為市場的主體,即一面扶持一面分離,通過對原有的勘查計劃的市場化運作,利用投招標的方式將“計劃”項目推向市場,以此刺激勘查單位進人到市場化運行中,促進其自身的發展,以其原有的優勢形成市場中的龍頭企業,以此實現勘查單位的市場化。

計劃經濟弊端范文5

 

哈耶克是自由學派的代表性人物,其思想涉及多個領域,對計劃經濟管理體制的批判即是這些領域之一。哈耶克認為社會中的知識是分散的,每個人都掌握著不同的知識,每個人所擁有的知識都僅僅是社會知識的一小部分,在社會中沒有任何一個人能夠將全社會的知識都掌握,因此,人的知識和認識能力都是非常有限的。在對市場經濟體制進行批判時,他首先對自發秩序(市場經濟)和人造秩序(計劃經濟)進行了區分比較。他認為計劃經濟是通過人為構建出來的,復雜性程度較高,而市場經濟是人與人之間自發形成的,復雜性程度隨著自發程度而改變,在計劃經濟體制中,社會個體需要服從一定的命令,而在市場經濟體制中,社會個體可以按照一般的規則自由地發揮自己的智慧。哈耶克在比較兩種秩序后,從公正、平等、效率三個方面對計劃經濟體制展開了批判哈耶克的計劃經濟體制批判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對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發展和促進我國市場經濟的發展具有一定的借鑒意義。同時需要注意,哈耶克的批判也存在局限性。

 

一、計劃經濟體制思想基礎的批判

 

哈耶克認為計劃經濟體制的思想基礎是建構理性。建構理性主義者認為人是全能的,對社會各方面的實務都非常了解,從某種意義上來說該思想將人抬高到神一樣的地位,認為只要通過理性就可以對人類社會的各個方面進行合理化設計。然而,事實并非如此,人并不是完全理性的,由于知識和認識的范圍有限,人們也會犯錯誤,而且人們所擁有的知識往往是零碎的,也難以進行傳遞。任何一個人都無法在特定的時間和空間里對社會任何一件事情了如指掌,因而說人能夠對社會各方面都進行合理化設計的說法是不切實際的。哈耶克也對這一思想進行了駁斥,他認為現代社會是一個極為復雜的系統,在任何的社會活動中都需要大量的知識和技能,而且這些知識和能力是非常零散的,憑借一個人的能力是無法完成對整個系統的運作和設計的。

 

哈耶克強調社會的知識復雜而零亂,這就決定了這些知識并不是存在于某一個人的頭腦中,而是分散在不同的社會群體中,同時這些知識往往不具備傳播性,即只可意會不可言傳,這種唯一性的方式可以使每個人都能夠獨立地擁有對這些知識的所有權,這也就是人們所說的自由市場的作用。知識是社會最缺乏的資源,也只有通過市場才能真正實現知識資源的有效配置,也才能真正地發揮每一個人的智慧。哈耶克認為計劃經濟體制是過分推崇理性的結果,由此構建起來的社會秩序效率是非常低下的,也必然對人類的自由造成破壞,他認為想要充分運用理性,發揮人類的智慧就必須維護自發、自由的市場秩序。

 

二、對計劃經濟體制公正觀的批判

 

哈耶克指出人造秩序強調的是社會的公正,也稱之為實質公正,對社會資源按照某種標準進行公平分配;而自生自發的公正觀認為公正是建立在人的權利基礎上,強調對人的權利的尊重,認為只要人的行為公正便是社會公正。哈耶克對這一觀點進行了批判,他認為社會的公正具有較大的危害性,其結果必然會導致政府在擁有強制力的前提下對人民的權利進行踐踏。只有程序的公正才能保證人的自由,也適應經濟市場的發展,個人行為準則以工作做標桿,屬于個體知識的范疇,是人的理性所達不到的,正是因為這一點,沒有任何一個人或組織能夠對社會的行為負責任。由此產生的結果也并不能稱之為真正意義上的公正。

 

自由主義追求的是正義觀,并對這一觀念進行全力捍衛,這種觀點是一種否定性的觀點,即其所告訴人們的不是應該做什么而是禁止做什么,只要人們在規定的范圍內行事就符合了這一觀點的要求,其結果也就是公正的。在這一過程中,社會人僅僅被告知不應該做什么,而對應該做什么并不知道;而在計劃經濟者眼中,社會具有高度的制度,以“理性人”的身份存在于社會中,為整個社會的行為標定旗桿,社會比任何一個人都具備超強的智慧和判斷力,為所有的個人提供社會活動的方向和指導,并為整個社會群體的利益服務。從這一點來說,“社會”承擔的主要是市場個體的權利和責任,因此,在對社會收益進行分配的時候也必須按照“社會主義”的法則來進行,以使社會個體得到公正的待遇。社會權力機構想要實現這一目的,就必須對社會個體的經濟活動進行不同程度的干預,并將不同的責任和義務分配給不同的群體,盡管如此,由于權力機構的能力有限,想要將責任和義務分配給適當的人群是非常困難的,因此,在實際分配中并不能按照完全的公正對社會利益進行分配,此時“社會正義”便成為一種指令性的經濟,使自由競爭的市場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壞。自由經濟主義者認為,在自由競爭市場中,個人的報酬與其自身的付出在價值方面是一致的,而“社會正義”要求的是以正義或更加平等的方式來對社會的利益進行分配,所分配的任務也是與社會個體的品行相吻合的。而哈耶克則認為這一點是不切實際的。如同兩個醫術不同的醫生,其所獲得報酬應該是根據為病人提供的治療來確定的,而不是更好的品行。

 

三、對計劃經濟體制平等觀的批判

 

公平正義中最核心的便是平等,哈耶克站在古典主義的角度對計劃經濟要求實質平等進行了批判,計劃經濟要求實質平等的依據是“人人生而平等”的思想,哈耶克首先便對這一思想進行了批判。他認為這一思想是完全錯誤的,根本無法成立。實際上,人人之間并不平等,對于這一說法,他用生物學的理論進行了解釋。他認為每一個新生兒的基因是不同的,由此造成他們的先天構造也是不同的,即具備不同的先天氣質,如果讓這些新生兒生活在相同或類似的環境中,其長期所養成的性格和氣質也產生差異,正是因為這些差異的存在,才使得社會能夠平等地對待他們,人與人之間才能做好取長補短,互相合作,因此,“人人生而平等” 的理念是錯誤的。

 

計劃經濟體制并不考慮社會個體的差異性,為了追求計劃經濟的實質平等,使用強制性的手段對經濟進行控制。這就好比以家長式的控制能力來決定家庭每一個成員之間的分配額度和比例,并認定其所分配的與個人的付出是吻合的。自此,人們所獲的報酬并不再是自由競爭的產物,而是“社會”的強制性認定。而在追求實質平等會阻礙經濟發展的這一觀點上,哈耶克采取的是反證法,認為不平等可以促進經濟的發展。哈耶克指出經濟想要獲得快速發展,就必須首先使一部分社會個體富裕起來,然后采取跟進和示范的方式來拉動另一部分人群的富裕,而決不能采取平均的方式,即陷入平均主義的陷阱。這就好比一種新開發產品剛上市后價格都比較貴,僅供少部分人群使用,而等到該產品的技術等提升以后,以低廉的成本便可生產該產品,便可以使整個社會都享用到該產品。從這里就可以看出,在計劃經濟阻礙經濟發展的這一觀點上,哈耶克是贊同的。

 

四、對計劃經濟體制效率觀的批判

 

效率體現的是投入與產出之間的關系,哈耶克對計劃經濟體制的效率進行了批判,并指出計劃經濟是一種人造的秩序,而這種秩序的效率是非常低下的,只有市場才能真正使經濟效率達到最高。市場經濟具備較高的效率的主要原因是該種經濟形式具備了競爭和價格這兩個最基本的市場要素,現代社會是一個結構復雜、規模巨大、主體眾多的結合體,每一個經濟體都在自身的活動范圍之內,根據自己的選擇和需求選擇做出自己的經濟決策。這種多元化的經濟決策通過相互作用反饋到市場中,由此形成了市場中較為抽象的價格信號。而其他的經濟體從該價格信號中提取有用的信息,并據此及時調整自己的經濟決策,從而使資源達到帕累托最優化效應,實現社會整體資源的優化配置。市場經濟中的經濟個體可以根據市場競爭狀況而形成的價格信號進行搜集并有效判斷,這一點比任何政治家所做出的經濟決策更加有效。

 

而計劃經濟者認為管理當局可以將一些分散的個人知識進行廣泛的搜集并進行整合,在獲取自認為相對完備的知識以后,可以依據這些知識做出合理的經濟判斷和決策,而哈耶克認為這種想法是極其幼稚的,也是不切實際的。在上文中,已經明確說明管理當局不可能也沒有能力將社會上所有的零散的個人知識搜集起來,也并沒有能力去充分整合,同時,做出的經濟決策也未必是正確的,此外,信息不對稱性、傳遞的滯后性、政策調節活動的滯后等都會使經濟決策的作用減弱。市場經濟具備較高效率的另外一個原因就是市場經濟是以私有制為基礎的。哈耶克認為人性都是自私的,財產私有化能夠充分調動人們的勞動積極性,鼓勵人們為自身牟利,如此情況下,社會經濟發展才具備巨大的活力,經濟才會變得蓬勃。如果一個經濟系統中不對私有財產認可,則經濟如何發展,經濟發展的動力在哪里,這些問題都是困擾管理當局的重要問題。

 

在競爭的市場經濟中,企業想要在市場中生存并求得更好的發展,則必須對自身的技術和管理進行變革,不斷發展新技術,降低生產成本以獲得價格優勢,而其他一些企業同樣基于此目的,不斷強化技術變革,如此循環往復,整個社會才會向前發展。而在計劃經濟的市場體制中,價格都是由管理當局來統一制定,企業無法通過技術和管理手段來獲得價格優勢,由此企業就會喪失了技術和管理變革的積極性,造成技術落后而成本居高不下的窘境,顯然這對社會發展是極為不利的。由此可見,與競爭市場經濟相比較,計劃經濟的社會效率是極其低下的,對社會發展的負面影響居多。

 

盡管計劃經濟體制的弊端早已為人們所熟知,哈耶克對計劃經濟體制的批判也得到了諸多學者的認可,但是不可否認的是,哈耶克的批判在某些地方仍有諸多商榷的余地。

 

第一,斯大林模式具有高度的集權和計劃性,與德國的法西斯主義具有相似之處,但這并不能說斯大林的社會主義模式等同于德國的法西斯主義,但也不能說斯大林模式就是社會主義模式,斯大林模式是時代背景下的必然選擇,由于蘇維埃政權面臨國內外眾多的邪惡勢力的威脅,想要保持政權的穩定,只能集權。在二戰后,蘇維埃政權沒有對這一集權進行調整,這就嚴重阻礙了社會主義的發展,因此,斯大林模式等于社會主義,僅僅是被證明失敗了的社會主義模式的一種。

 

第二,哈耶克強調社會法制的重要性,并對政府的權利進行限制,這一點是無可爭議的,但是他的思想也具有一定的片面性,他僅強調了法制的重要性,對社會的公平性訴求卻忽視了,我國是一個發展中國家,處于社會發展的初級階段,政府除了維護經濟、社會秩序以外,還要防范貧富差距過大帶來的社會問題。

 

五、結語

 

哈耶克是一個典型的資產階級的學者,他將畢生的精力都用在對古典主義的自由思想辯護中,由于其意識形態之間的差異性,哈耶克的相關理論存在一些不合理之處。盡管如此,哈耶克仍然提出許多具有實踐意義的觀點,豐富了人們對于計劃經濟體制的認可和研究。他對問題的認識和理解方式,都體現著學者的風范,現如今,我國的歷史背景、文化內涵和現實的政治、經濟、文化發展狀況都與哈耶克那個時代的背景有著巨大的差異和不同,但是哈耶克所提出的一些觀點和分析問題的思路仍然是值得我們借鑒的,例如哈耶克對社會個體權利的關注、對社會傳統的尊重和對法制的維護等。自我國實行改革開放以來,社會經濟得到全面發展,各項社會制度和法律都逐步完善,在全面建設和諧社會的今天,我們應該從哈耶克的思想中汲取有價值的思路,充分挖掘指導人類社會發展不受時代背景約束的思想方式和方法,開拓創新,為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做出貢獻。

計劃經濟弊端范文6

一、  銷售主體的改變

銷售模式其實是一種銷售方式,是銷售主體通過流通領域,運用銷售方式銷售商品的一種活動。其流程是:商品——流通領域——消費者;具體操作為:銷售主體——商品——銷售人員——營銷方式——流通領域  〈市場〉——消費者。

計劃經濟下的銷售主體主要是國有、集體企業和一些個體商販。國有、集體企業占所有銷售主體的百分之九十八以上,其中國有企業占主導地位,其它居于次要地位。以前我們外出時通常能看到一些企業的名稱前面都冠有“國營”兩個字,連一些集體的飲食店、供銷社也冠有“國營”的名稱;在公安、司法實踐中要認定計劃經濟體制下的銷售主體,很間單,沒有任何異議。

從上世紀八十年代開始,我國進行了  經濟體制的改革,到目前為止,確立了按照解放和發展生產力的要求,堅持和完善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二十幾年的改革成果,進一步鞏固和發展公有制經濟,發展壯大了國有經濟,同時也使許多國有企業改變了性質,采取了多種有效實現形式,積極推行股份制,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各級政府加大了對個體、私營等各種形式非公有制經濟的支持、幫助力度,初步建立和逐步規范了市場經濟。

市場經濟體制下銷售主體主要由計劃經濟體制下的銷售主體演變而來,在原來的基礎上擴大了股份制和混合所有制以及個體、私營企業等銷售主體,銷售主體就變得復雜。

在公安、司法實踐中  要認定市場經濟體制下銷售主體必須先查明企業性質。特別是一些個體、私營加工企業,連法人登記都沒有,根本無法查明,在訴訟階段,就有一些典型案例引起司法界、法學界的爭議和爭論。

二、  銷售人員的身份改變

計劃經濟體制下銷售人員的身份是明確的,習慣統稱“供銷員”。所謂“供銷”是指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采購〈供應〉原材料,推銷〈銷售〉商品的行為。企業的供銷員負責兩方面的工作:一是采購;二是推銷。

所有的供銷員都是企業的正式干部職工,一些大中型企業把人事、勞動部門分開,干部由人事部門管理,職工由勞動部門管理;一些小型企業把人事、勞動部門合并為統一科室進行管理。公安、司法機關要確認其身份,到所在單位調閱一下檔案就可以。那時個體經商人員的成分不叫供銷員,有一個固定稱呼,叫個體商販。

市場經濟體制下銷售人員的身份我們把他們統稱為“銷售人員”?,F實中有稱:“業務員”、“推銷員”、“銷售員”、  “供貨員”、“委托產品銷售人”、“人”等;工作職責與計劃經濟體制下大致相同,負責銷售主體的采購、推銷工作。

市場經濟體制下銷售人員的身份是復雜的,有正式干部職工,有合同聘用制銷售人員。其中聘用的銷售人員有長期、短期的區別。國有、集體企業、公司和規范的個體、私營企業、公司管理規范,公安、司法機關要確認銷售人員的身份,到企業查一下檔案就可以。但是有一些個體、私營企業、公司內部管理混亂,沒有建立檔案管理制度,一旦企業被詐騙或被侵害時,無法維權,無法舉證??芍^:“啞巴吃黃連,有苦無處說!”如某市公安機關今年三月份偵破了劉某涉嫌特大職務侵占一案,涉及到證實犯罪嫌疑人的“銷售人員”身份時,由于是私營企業,內部檔案管理混亂,連起碼的聘用合同、銷售合同都找不到了,公安機關為了證實其身份,只好到外地客戶去調查取證,花費了一些本不該花費的人力、物力和財力,教訓很深刻。

三、  銷售人員的待遇及銷售方式的改變

計劃經濟體制下供銷員的待遇主要體現在:供銷員拿銷售主體的固定工資,領出差補貼,一切福利待遇與正式干部職工同等。

市場經濟體制下銷售人員的待遇主要體現在:沒有固定的工資待遇,銷售方式普遍實行“責任制”。國有、集體企業、公司和一些規范的個體、私營企業還比較好,在實行“責任制”的同時一些政治、經濟方面的待遇尚能落實,如保險、統籌等銷售主體都能解決。一些不規范的個體、私營企業銷售人員的待遇就沒有保障,尤其是一部分不講信用的個體、私營企業等銷售主體拖欠、克扣現象嚴重,糾紛頻繁。這種現象在沿海發達地區尤為嚴重。

計劃經濟體制下的供銷員與市場經濟體制下的銷售人員待遇和銷售方式方面最大的區別是:銷售行為與銷售業績是否掛鉤的問題,前者不掛鉤,后者掛鉤。  計劃經濟體制下供銷員的采購、推銷行為不落實“責任制”,不與業績掛鉤,干好干壞一個樣。

市場經濟體制下銷售主體對銷售方式普遍落實了各種“責任制”,而這些“責任制”名目繁雜,形式多樣。如“包干制”、“包底銷售制”、“地區產品委托銷售制”、“利潤分成銷售制”、“讓利銷售制”、“某某銷售制”等。

如某市公安偵查機關今年二月份辦理了一起挪用資金案件,涉及到犯罪嫌疑人挪用貨款的問題。在偵查階段,公安機關對其銷售方式、銷售人員身份進行了調查確認:銷售方式是“包干制”,即銷售主體以低于出廠價格提供給銷售人員商品,并送貨到客戶,承擔運費、稅收,不拿固定工資,自負盈虧年終到銷售主體結賬;身份是銷售主體正式聘用的銷售人員。由于銷售主體內部管理混亂,“包干制”有缺陷,銷售主體對銷售人員的銷售活動、資金回籠等無法監控、管理,“包干制”流于形式,給犯罪嫌疑人鉆了空子;在報捕階段,個別司法機關的經辦人員的觀念還停留在計劃經濟體制的年代,對市場經濟體制下的銷售人員身份識別不清,認為證明犯罪主體證據不足,不批準逮捕。后來公安機關直接向檢察機關移送審查依法起訴,最后審判機關認定被告人有罪判了刑。由于偵查、檢察機關對該案犯罪嫌疑人的身份認定有異議,嚴重地影響了辦案的質量和速度,造成了打擊不力的現象。

從公安、司法實踐中大家體會到:在計劃經濟體制下公安、司法機關要查清供銷員的待遇及銷售方式很容易,有檔案可查。在市場經濟體制下公安、司法機關要查清銷售人員的待遇及銷售方式很難,原因在于:

〈1〉銷售主體復雜。公有制和非公有制經濟實體區別巨大,在具體辦案過程中公安、司法機關之間沒有一個統一的認定標準;公安、司法人員之間沒有一個統一的認識標準,有的公安、司法人員平時不注重學習,思想僵化,計劃經濟體制與市場經濟體制下的銷售模式區別不清,常常因案件的一些細節爭執不下,影響了辦案的速度和打擊的力度;

〈2〉銷售方式千變萬化,沒有固定的形式。在銷售活動中銷售主體說了算,不能以一句營利和虧損來概括。

如某市公安機關2002年11月在初查一起職務侵占案件中,發現一銷售主體從營銷策略上去做文章,臨時搞部分商品底于出廠價進行虧本銷售,具體銷售活動由銷售人員進行,銷售主體沒有書面授權,也沒有文字記載,只是電話通知,又沒有原始記錄,時間一長,大家都說不清楚了,年終結賬時將虧損部分都算到銷售人員上。銷售主體以涉嫌職務侵占犯罪將銷售人員告到公安機關。雖然該案偵查機關沒有立案,但銷售人員的名譽受到了侵害,這些都是銷售方式上存在的問題;

〈3〉檔案不全,銷售主體被侵權后無法舉證。國有、集體企業、公司,規范的個體、私營企業等,內部管理規范,各種規章制度健全,檔案完整。但是一些小的企業、公司,特別是一些個體、私營企業,在聘用銷售人員、福利待遇、采用銷售方式等方面,沒有任何檔案或原始記載,甚至連本臺帳都沒有,發生案件、糾紛后,自身無法舉證,公安、司法機關調查取證、訴訟活動困難重重。

2002年10月份,某縣公安機關派員到沿海一個發達的城市去調查一起職務侵占案件,在當地公安機關的配合下找到一個個私公司的老板,意圖取一個證據,要求個私老板提供財務賬,一問才知道哪有什么財務賬,他做生意從來不建賬,收支全在自己的口袋里,本來可以通過查一下賬目,個把小時就能解決的事情,卻無法進行。由于這份證據是定案的關鍵,某縣公安機關前后三次找他,制作了三份筆錄,最后還是達不到要求,真是勞命傷財。

四  、銷售環節的變化

計劃經濟體制下的銷售環節是計劃性、指令性、層層進貨、批發,一件商品從出廠到消費者手中,環節、手續繁雜。在公安、司法實踐中收集證據容易。

市場經濟體制下的銷售環節是根據市場變化而定的,最突出的一點就是銷售環節的簡單化,一般商品取消了計劃、指令性。銷售主體根據市場需求決定生產什么,生產多少,消費者可直接向銷售主體進貨,在流通流域減少了許多環節,減輕了生產、銷售成本,縮短了資金周轉周期,提高了資金運作效率。

亚洲精品一二三区-久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