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消費稅的理解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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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消費稅的理解

對消費稅的理解范文1

1.計算型政治選擇題。

計算型選擇題在近幾年的高考政治試卷中出現頻率比較高,考查的知識點主要有:價值規律基礎上的十多種關系,如社會勞動生產率和價值量的關系、個別勞動生產率和價值總量的關系等;價值、價格、股票價格、紙幣的發行量、外匯匯率、利息、增值稅、個人所得稅等。解答此類題的關鍵是理解掌握相關經濟理論,準確理解材料提供的數據信息,掌握公式,準確計算。

例1 假設某國2009年甲產品的總量是100萬件,每件產品價值用貨幣表示為10元。2010年生產甲產品的社會勞動生產率提高一倍,在貨幣價值不變和通貨膨脹率為20%的不同情況下,甲產品2010年的價格分別是()

A.5元 6元B.10元 12元C.20元 24元D.8元 16元

參考答案:A

解析:此題考查社會勞動生產率與單位商品價值量之間的關系以及商品價格的相關知識。2009年甲產品的總量是100萬件,每件產品的價值是10元;2010年生產甲產品的社會勞動生產率提高一倍,則甲產品的單位價值量下降為原來的一半。因此,在貨幣幣值不變的情況下甲產品的價格即為5元,在通貨膨脹率為20%的情況下,物價上漲20%,則甲產品的單位價格應為5+5×20%=6元,故答案為A。

2.組合型政治選擇題。

這類選擇題實質上是不定項選擇題的變形,題中給出若干個觀點,然后再將其中一些觀點組合起來作為備選答案。它主要考查考生對知識的再認和理解能力,與不定項選擇題相比較難度略低。解答組合型選擇題,常用的技巧和方法有立標法、排除法等。立標法就是在選擇題所給的題肢中根據自己所掌握的知識結合題干的要求先確定一個符合或者不符合要求的觀點,把它作為“標”,然后結合排除法找出正確答案。

例2 一片秋葉隨風飄落,宣告了其自然生命的終結。有人突發奇想,用現代工藝把葉子鑲嵌在陶罐上,葉子獲得了第二次生命,陶罐也因秋葉依偎而煥發出新的生機和光彩。新產品備受消費者青睞,取得了“1+1>2”的良好效果。這一事例說明()

①秋葉和陶罐的價值隨著關系的改變而改變 ②新價值的創造改變了秋葉和陶罐的屬性 ③觀念創新實現了秋葉和陶罐價值的增值 ④秋葉和陶罐的價值取決于其自身屬性和人的需要

A.①③ B.②③ C.①④ D.②④

參考答案:C

解析:本題考查的是哲學與生活價值的相關知識。價值取決于事物自身屬性和人的需要,即事物的有用性,二者缺一不可。④完全正確,可把④作為“標”,凡不包含④的題肢可初步排除。②錯誤,人們改造自然物是以自然物自身的屬性和內在規律為前提的,人們改變的僅僅是事物的具體形態,其屬性和規律是改變不了的。因此,凡包含②的備選項都可排除。

3.因果型政治選擇題。

此類選擇題有明顯的特征,其限制語常用“其原因是”、“根本原因是”、“是因為”、“是由于”、“是基于”等來表示題干與題肢之間的關系。解答此類題要注意區分根本原因與一般原因、直接原因和間接原因、主要原因和次要原因,堅持四不選:構不成因果關系的不選、因果關系顛倒的不選、對題干簡單或變相重復的不選、外延不一致的不選。

例3 2010年5月21日至24日,美國國務卿希拉里對日本、中國和韓國進行訪問。輿論認為,希拉里東亞三國之行的重點就是調解天安艦事件引發的朝韓緊張局勢。希拉里訪問北京期間著重敦促中國協同應對天安艦沉沒事件帶來的挑戰,中美在這一問題上應已有共識。中美在這一問題上達成共識的根本原因是()

A.中美兩國的利益是一致的 B.中美兩國都是安理會常任理事國

C.中美兩國存在共同利益D.和平與發展是當今時代的主題

參考答案:C

解析:本題屬于典型的因果型政治選擇題。A明顯錯誤,B、D兩項雖然正確,但與題干構不成因果關系,所以答案選C。

4.連環型政治選擇題。

這種類型的選擇題所給的背景材料往往包含不同層次的內涵,可以從不同的角度、不同的側面考查學生掌握知識的情況以及分析問題的能力。學生在解題時一定要注意題干的限制詞,因為它有助于把握題目的考查角度。

例4 自2006年4月1日起,我國對消費稅稅目、稅率及相關政策進行調整,新增高爾夫球及球具、高檔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實木地板等稅目……據此回答1―2題。

1.調整消費稅稅目、稅率及相關政策,可以合理地調節消費行為,間接引導投資流向。其中蘊涵的哲理是()

A.矛盾的主要方面決定事物的性質

B.主要矛盾決定事物發展的進程

C.社會存在對社會意識具有決定作用

D.社會意識對社會存在具有能動的反作用

2.我國調整消費稅稅目、稅率及相關政策()

①是提高家庭消費水平的主要途徑 ②有利于國民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③是實現資源優化配置的基礎 ④有利于間接調節收入分配

A.①② B.③④ C.②④ D.①③

參考答案:1.D 2.C

解析:本題屬于典型的連環型選擇題,以我國對消費稅稅目、稅率進行調整為背景材料,分別從哲學和經濟學的角度來引導學生理解對消費稅進行調整所包含的哲學道理和經濟學意義。第1小題中A、B、C都與題干材料不符,應排除。調整消費稅、稅率及相關政策對調節消費、引導投資產生的作用,從哲學上看體現了社會意識對社會存在具有能動的反作用。因此,正確答案為D。第2小題中①③的說法錯誤,提高家庭消費水平的主要途徑應是在發展生產的基礎上不斷增加收入,市場調節是實現資源優化配置的基礎。故正確答案為C。

5.漫畫型政治選擇題。

此類選擇題利用形象生動的漫畫對某種錯誤的思想或行為進行辛辣而又不失幽默的諷刺和批判,從而給人以啟迪和教育。這類選擇題一般結合一幅或一組漫畫,以簡單的文字提出問題,要求從備選選項中做出選擇。解答漫畫選擇題應做到“三步”、“四看”,“三步”是:第一步“讀”,第二步“聯”,第三步“驗”;“四看”是:一看漫畫標題,二看漫畫畫面,三看漫畫的語言文字,四看漫畫的夸張之處。

例5 下頁漫畫《“風水”惹的禍?》啟示我們()

A.傳統文化具有相對穩定性

B.文化對人的發展具有深刻影響

C.要抵制腐朽文化的侵蝕

D.要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

參考答案:C

對消費稅的理解范文2

【關鍵詞】 節能 稅收 政策選擇

一、引言

能源是人類生存和發展的重要基礎,能源對經濟和社會的發展起著必不可少的推動作用。隨著經濟的發展及人口的快速增長,常規能源的消耗幅度不斷增加,致使常規能源資源儲量日益減少。尤其是改革開放以來的很長一段時期內,我國經濟發展遵循粗放型的經濟發展模式,導致自然資源過度消耗和環境污染嚴重。

我國在“十二五”規劃中提到要堅持節約優先、立足國內、多元發展、保護環境,加強國際互利合作,調整優化能源結構,構建安全、穩定、經濟、清潔的現代能源產業體系。未來,我國將把發展新型能源、規范常規能源作為能源發展的導向,把盡快建立起完善的現代能源產業體系作為目標,大力促進我國能源的建設發展。在構建現代能源產業體系過程中,不但要依靠科技的發展,也需要政府政策研究干預和支持。稅收作為政府干預經濟的重要手段之一,與其他的經濟行政手段相比對促進能源的發展有著更有效的促進作用。正確理解稅收與能源發展的關系,運用與能源有關的稅收制度有效促進能源發展的實現將是一項重要的課題。

二、我國促進節能減排的稅收政策存在的問題

1、節能稅收優惠政策存在的不足

從現行稅收政策可以看出,我國目前為止在稅收政策方面對節能需求沒有明確的規定。稅收政策更多地關注能源的利用,例如,我國現行的消費稅的稅目中涉及到能源利用的稅目有成品油、摩托車、小汽車等。從2009年1月1日起,對小汽車(乘用車和中輕型商務用車)按排量大小實行差別稅率(稅率從1%到40%)征收消費稅。

在傳統能源的可替代新能源的利用和開發方面沒有相關的稅收政策體系,新能源的政策支持僅在具體的能源產業體系發展過程中根據產業發展需要制定相關政策措施,造成了稅收政策的相對滯后性,無法與新能源發展同步,無法充分有效地利用政策調控增加對新能源的需求。以我國目前新能源主要消費市場――發電消費市場為例,新能源發電的優惠政策培育落后于產業的發展,目前主要依靠財政補貼、直接投資等措施解決新能源發電的市場失靈問題,還沒有相關的稅收政策予以支持。

2、高能耗稅收政策存在的缺陷

現行的稅收政策未將一些高耗能高污染的消費品及消費行為納入征稅范圍,并且我國目前主要僅針對生產環節征收消費稅,對消費者的消費行為這一環節未充分考慮,導致企業不斷增加高能耗產品的產量,滿足消費者對該類產品的需求。同時,對汽油、柴油等化石燃料征收的消費稅的定額稅率較低,總體稅負低于國際水平,造成能源利用的低效,不利于能源消費結構的調整和環境污染的控制。另外,我國的消費稅收政策并沒有依據資源耗費的程度不同和對環境污染程度的不同對產品規定不同的消費稅稅率,我國現行消費稅除了個別稅目外,對大多數的消費品只設置了單一的稅率,而這種單一稅率對經濟和消費都起不到很好的調節效果。

3、節能稅收獎懲結合有待完善

在我國目前的稅收政策中,企業所得稅中規定了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對企業用于相關節能技術的研究開發費用予以扣除、對企業使用相關的節能、環保設施采取稅收鼓勵的措施,但沒有對造成污染、排放量比較大的企業制定相應的稅收懲罰措施,縱容了一些污染企業的環境污染行為。為此,我國應對在國外實施效果較好的稅收措施進行借鑒,利用所得稅政策促進我國節能減排技術的研發,豐富我國企業所得稅促進節能減排的方式。

4、缺乏促進以“節能”為對象的專門稅種

我國現階段的各個綠色稅種開征都有著不同的目的,它們的目標大多是以形成收入、調節利潤、促進資源的合理配置為主,目前還沒有特別為促進節能而設置的稅種。目前在我國對高能耗進行抑制的主要方法是征費,其征收的范圍較廣,幾乎覆蓋了廢氣、廢渣、廢水、噪聲、放射性等五大領域,各項排污費均由環境保護部門收取并用來作為治理環境污染的資金。全社會對排污費的使用缺乏必要的監督,排污費的征收不能及時入庫并用于環境保護,各級環保部門截留、擠占或挪用排污費的現象嚴重。由于這些綠色費用征收過于分散,很難發揮統一的合力作用,使得我國在節能減排方面缺乏主體稅種必要的調節作用,使得我國政府在促進節能減排時力不從心。

三、完善我國促進節能減排現行的稅收政策建議

1、完善稅收優惠制度

(1)完善流轉稅對節能的支持。首先,調整增值稅稅率。增值稅的稅率是稅制要素中的重要部分,稅率的大小直接影響納稅人稅負的輕重。應該按照我國對新能源產品設備的界定,將這部分產品設備納入稅收優惠的范圍,作為增值稅稅收優惠的重點支持對象,有效降低新能源或節能產品設備的稅收負擔。其次,嚴格規范支持方式。對直接從事新能源技術開發生產產品的企業以及生產最終節能產品的企業,可以在特定期限內實行增值稅即征即退、先征后退的政策,同時規范退還的增值稅需繼續用于新能源及節能方面的生產。最后,廢舊物資回收的企業實行先征后退的稅收政策,對其進行定期的檢查,規范管理并對核算健全的企業給予退稅;對廢舊物品進項計提的比例可適當地提高,鼓勵企業提高對資源的綜合利用;按照適用稅率對生產企業所產生的廢棄物進行征稅。

(2)建立新能源稅收的征收和優惠制度。就可再生能源利用的光伏企業而言,由于受歐盟國家對中國光伏產業的進口限制,我國有約47%的光伏產能需要國內消化,這對于國內的太陽能電力利用而言是挑戰也是機遇,其可以利用這一產業的過剩鼓勵居民個人購買太陽能發電設備,在滿足自身家庭供電需求的情況下可以向國家電網出售剩余電能,促進我國從高能耗的電力供應轉向可再生能源的電力供應。為此,在稅收征收手續方面,居民向國家電網出售剩余電能,國家電網可參照農產品采購的增值稅繳交方式,由國家電網開具收購的增值稅發票,代收代繳增值稅,解決居民個人無法向國家電網開具相關發票的情況。同時,對于居民個人向國家電網出售新能源電力可以在3―5年的時間予以免稅或減稅,對于居民個人購買光伏設備也可予以免稅或減稅優惠,鼓勵居民利用太陽能設備自行發電。

(3)完善企業所得稅對節能的影響。除對新能源供給予以企業所得稅優惠措施外,應對清潔、高效的常規能源參照企業所得稅對新能源供給的部分優惠措施給予稅收優惠,對專門從事節能產品設備生產的企業可以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對企業購置的節能減排設備,實行投資抵稅、再投資退稅制度;對用以生產節水、節能等節約資源型產品的關鍵設備,政府鼓勵發展的節約資源型重要產品生產企業的關鍵設備以及循環經濟示范企業所使用的資源循環型的關鍵設備準予加速折舊,或縮短折舊年限。根據資源綜合利用企業所生產產品中實際耗費的廢舊資源的比例,實行部分先征后退或者全部返還的稅收政策。

(4)調整消費稅征稅范圍及稅率。以高耗能高稅率、低耗能低稅率的基本原則為導向,擴大消費稅的征稅范圍,并調整消費稅稅率,抑制常規能源的使用,從而間接鼓勵新能源的推廣。將目前尚未納入征稅范圍的高耗能高污染的消費品及消費行為納入消費稅的征收范圍。對高耗能高污染的消費品消費行為計征額度較高的消費稅,提高稅收成本,有利于納稅人在能源生產方面選擇高效環保的產品,進一步抑制能源浪費,保護生態環境的健康發展。一是把危害生態環境、人類健康的消費品都納入到消費稅的征稅范圍中。在恰當的時候,可以根據煤炭的污染程度確定稅額,逐步對煤炭征收消費稅,而對清潔煤炭則免予征收消費稅。這既可以緩解煤炭的消費壓力,也可以刺激企業對節能型清潔煤的開發,有利于促進煤炭消費企業的節能減排,使煤炭的綜合利用效率得到提高。二是對污染破壞生態環境及能耗高的消費品實行高稅率。適當提高對人類健康有危害、對生態環境產生污染的鞭炮、煙花、炸藥等消費品的稅率。三是適當地對消費稅的優惠政策進行調整。對能達到一定低能耗、低污染排放標準的越野車、小轎車和小客車等其他應稅消費品給予減征消費稅的稅收優惠。對采用節能減排新技術的交通工具如混合動力型車輛、氫能動力車輛、風能動力及太陽能動力車輛等車輛可以適當降低稅率。

2、開征節能新稅種

(1)開征能源稅。這是針對化石燃料中能量的含量征收的一種稅,其納稅人主要是能源消費者與能源使用者,其目的就是通過征收能源稅提高能源消費品的價格,促使企業和家庭減少使用能源產品,同時對新的清潔能源的研究和開發起到刺激作用。在制定能源稅時,其征稅對象應該根據不同能源產品的特點和能源稅本身的功能,立足于我國的國情和能源稅發展的方向來確定。如果只是像一般消費品那樣對最終的消費環節征收相應的能源稅,則控制不了能源再生產過程中的消費問題,難以起到應有的調節作用。能源稅在我國最好采用從量計征的計稅方法,并對一次性的能源制定相對較高的單位稅額標準,例如原油和原煤;對二次能源則制定相對較低的單位稅額標準,例如煤炭制品和石油。這樣的能源稅稅制設計相對來說更為合理可行,可以緩解二次能源產品稅負過重的問題。

(2)開征碳稅。根據我國現階段的經濟社會的發展狀況,我國現階段應以在生產、經營等活動過程中因消耗化石燃料直接向自然環境排放的二氧化碳作為開征碳稅的征稅范圍和對象,對在我國境內生產、經營過程中向自然環境中直接排放二氧化碳的單位和個人,以碳含量作為計稅依據,采取從量定額征收的方法??紤]到納稅人的實際承受能力,碳稅的稅率在設計上不宜過高,應該從低稅率起步,逐步過渡到高稅率,碳稅征收初期,應確定在10―20元/噸較為合適。同時,為了鼓勵二氧化碳減排技術的發展,防止碳稅對特定行業產生不利影響,應對積極減排的能源密集型企業以及積極采用技術減排或回收二氧化碳達到一定標準的企業采取稅收返回或者減免稅的稅收優惠。

目前,我國與能源有關的稅收政策滯后于能源的發展,所以完善稅收政策勢在必行。同時,解決能源問題不僅要依靠稅收政策,也需要財政政策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支持。只有構建完善的現代能源產業體系,才能實現能源結構的徹底轉變,達到經濟結構的優化調整,確保實現節能減排的目標,推動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參考文獻】

[1] 王中亮:燃油稅改革的基本原則及對策選擇[J].價格理論與實踐,2008(11).

[2] 史丹:國際金融危機以來中國能源的發展態勢、問題及對策[J].中外能源,2010(6).

[3] 姚占輝:我國新能源汽車市場化困境分析及對策研究[J].上海汽車,2010(9).

對消費稅的理解范文3

[關鍵詞]經濟發展;商品勞務稅;資本積累;產業結構

經濟發展是指隨著經濟增長而出現的經濟與社會結構的變化,經濟發展是當今世界的一個主題,而發展中國家的經濟發展任務更為艱巨,要求也更為迫切。規范經濟學認為,經濟增長的力量來自于市場的價格機制作用,它能夠自動地促進資本積累、技術進步和勞動力的充分利用。然而在現代市場經濟中,市場失靈是普遍存在的,政府有責任干預市場運行,而對于以市場為配置資源主體的發展中國家來說,政府適當干預經濟發展的意義則更為重要。

稅收是國家對部分產品或國民收入進行的法定分配,它同經濟發展有著非常密切的關系,是政府調節和干預經濟的主要工具和為其他財政政策籌資的主要手段。一般說來,現代稅收除籌財政資金的基本職能之外,還具有三大經濟調節功能,即促進資源有效配置、調節收入合理分配以及實現經濟穩定增長。在發達國家,所得稅是主體稅種,稅收政策實施的主要工具都是所得稅,而在發展中國家,由于經濟發展水平、稅源構成和征管能力等因素,商品勞務稅往往成為主體稅種,因而其在稅收政策實施中發揮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商品勞務稅是以商品和勞務的流轉額為課稅對象的課稅體系。它主要包括消費稅、銷售稅、增值稅和關稅。本文擬對經濟發展中的商品勞務稅作一理論上的探討。

一、發展資本積累與商品勞務稅

在發展中國家,實際經濟增長和在增長基礎上的經濟發展,有著壓倒一切的意義,但經濟增長要受資本積累規模的約束。因而,如何形成足夠的發展資金,是發展中國家在經濟發展中面臨的一個至關重要的問題。

一般而論,一國的資本積累有兩種來源,一是利用外資,二是動員國內資金,尤其是國內儲蓄。國內儲蓄包括居民個人儲蓄、企業儲蓄(稅后利潤)和政府公共儲蓄(主要來源于稅收)。稅收在調動社會資源用于儲蓄、投資方面有兩條渠道:一是通過征稅籌集財政資金,增加公共儲蓄或政府用于公共投資的集中性財力;二是通過制定鼓勵儲蓄的稅收政策,刺激企業和居民個人把更多的收入用于儲蓄,擴大私人投資。

在發展經濟學的稅收政策思路中,一國資本積累水平同稅收收入水平相關,也和稅制結構選擇相關。發展中國家采取什么樣的稅制結構,選擇什么稅作為稅制結構中的主體稅種,在許多發展經濟學家看來,首先應服從于擴大和刺激儲蓄、促進資本積累的需要。他們的基本主張是,商品勞務稅應成為發展中國家的主體稅種,對發展資本的籌集發揮主要作用。為此,他們作了廣泛的理論研究和實證分析。

商品勞務稅的范圍主要是指一般銷售稅、消費稅、以及營業稅和關稅等間接稅。從總體上看,這些稅收的在發展中國家的比重較高。一般說來,經濟發展水平愈低,商品勞務稅的比重愈高。據資料顯示,在低收入國家,商品勞務稅占全部稅收總項的比重為41%,而高收入國家這一比例為30.9%,如果將進出口關稅并入商品勞務稅計算,高收入國家的比重為32.4%,而低收入國家高達71.1%.這表明較低的經濟發展水平與較高的商品勞務稅比重相聯系。但同時我們也應該看到,雖然商品勞務稅作為主體稅種具有穩定的籌資功能和較低的征管成本,但根據稅收效率的分析,它會對經濟增長和市場機制產生較大的扭曲效應,這就需要適當提高所得稅比重,推行商品勞務稅和所得稅并重的雙主體稅制結構。

二、優化產業結構與商品勞務稅

根據發展經濟學家赫立克和金德爾伯格的理解,經濟發展不僅意味著以更多的投入或更高的效率去經營更多的產業,還意味著產業結構的變化以及生產過程中各種投入量分布的變化。在一國資源量為一定的條件下,通過產業結構變化,優化資源配置,可以形成新的經濟增長點和推動經濟增長的內在力量。

考察西方國家100多年的經濟發展過程,產業結構變化的長期趨勢是:初級產業主導制造業主導服務業主導。而引起或影響產業結構變化的原因如同經濟發展的動因一樣復雜,從外因分析,政府的產業政策及其配套的財政、稅收政策是一個重要的外部因素,特別是稅收政策在推動一國產業結構形成、發展和優化的過程中有著重要作用。對于商品勞務稅來說,它作用的大小是一個理論上和實踐中爭論頗多的問題,下面我們來作簡單探討。

首先,在講座經濟體制下,商品作價主要采用國家指令性或指導性計劃價格,商品勞務稅在配合價格調節生產和消費,以促進產業結構化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但在市場經濟的條件下,商品價格由市場決定,低稅和高稅不能直接形成低價和高價,因而商品勞務稅對于調節產業結構的功能必將削弱。其次,商品勞務稅作為間接稅,具有易于轉嫁的特點,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間接稅的稅負轉嫁機制將充分發揮其作用,這決定了運用商品勞務稅調節產業結構具有不確定性,甚至使政策目標落空。第三,商品勞務稅與價格直接關聯,其本身會扭曲商品的相對價格,導致消費者剩余損失;扭曲生產要素的相對報酬而導致生產者剩余損失。因而最終不利于市場機制的有效運行。第四,商品勞務稅還會對產業政策發生扭曲,這突出表現在增值稅選型上。以我國為例,在生產型增值稅實行統一稅率的情況下,加工工業的進稅抵扣比重大,稅負輕;基礎原材料和能源工業的進項稅抵扣比重輕,稅負重。顯然,生產型增值稅是與發展中國家的基本產業政策相背離的。

因此,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不能過分強調商品勞務稅對于調節產業結構的作用,而應適當弱化。稅收對于產業結構的調節應主要依靠所得稅優惠來發揮作用,同時適當發揮商品勞務稅的輔作用。

三、實現地區協調發展與商品勞務稅

一個國家的經濟發展水平是以各個地區的經濟增長為基礎的,是各個地區經濟發展的總和。在同一個國家,由于地區間勞動素質、資本投入、技術進步、自然資源,地理和交通條件,以及其他社會性、國民性因素的差異,往往使區域間經濟發展處于不平衡狀態,既有經濟發展程度較高的地區,也有經濟發展水平較低的地區,甚至經濟落后地區。稅收對于促進地區經濟協調發展具有一定的作用,但如何采取有效的稅收政策以及商品勞務稅在其中發揮什么作用,則值得探討。這對我國目前正在實施的西部大開發戰略也應該是有啟發意義的。

一般來說,稅收政策對地區經濟發展的影響,主要表現在三方面:地區總稅負水平的輕重,影響本地企業的積累能力;地區稅收優惠政策的廣度和深度,影響本地區的投資環境和投資吸引力;稅制結構對地區財政經濟發展的影響。這里,我們重點從第三方面分析商品勞務稅對地區經濟發展的影響。

地方財力的強弱對于地區經濟發展來說也具有重要作用。目前,發展中國政府大多選擇商品勞務稅為主體稅種,這對地方財力有兩大好處:第一,這些地區的稅源比較充實,稅收收入不受企業成本費用高低影響,有利于保證落后地區的財政收入。這些收入對于增加當地公共積累,改善投資環境,促進當地各項事業發展至關重要。第二,有利于減輕落后地區企業的負擔。因為商品勞務稅屬于間接稅,可轉嫁稅,這樣地方政府可以從中取得穩定、可行的收入,同時又將稅款轉嫁給購買方,經濟落后地區將從中受益。

四、收入合理分配與商品勞務稅

實現收入合理分配是發展中國家在經濟發展中所面臨的一個重要問題。如果一國gnp獲得增長,但社會分配狀況惡化了,低收入階層較之過去相對乃至絕對貧困,就可能出現有增長、無發展或高增長、低發展的情況。對我國而言,這還是一個重要的政治問題。

根據庫茲沓茨的“倒u假說”,收入分配不均是一國在特定經濟發展階段必然出現的經濟現象,要從根本上消除,只能以持續不斷的經濟增長為動力,實現經濟結構的變革,但同時政府并非對之無能為力。在政府的各項政策中,以實現收入均等化為目標的稅收政策有著舉足輕重的作用。稅收以收入分配的調節機制主要包括所得稅、商品勞務稅、財產稅以及社會保險稅對轉移支付制度的籌資作用。對商品勞務稅的調節機制而言,主要是消費稅對高收入階層支付能力的調節。國際通行的商品勞務稅主要是增值稅和消費稅。一般說來,增值稅對各類商品和勞務普遍課征,是中性的,因而增值稅不論是由企業負擔,還是消費者負擔,通常都不具備調節收入分配的作用。消費稅則不同,只是對某些特殊消費品課征,是非中性的,收入階層一部分收入在流通領域里就轉化用于財政轉移支付的資金來源。

從理論上講,消費稅在調節收入分配方面不象個人所得稅那樣直接、有效,但是,就發展中國家而言,通過消費稅實現調節收入分配的目標或許更切合實際。這是因為:(1)發展中國家一般實行商品勞務稅為主體的稅制結構,而消費稅又占相當大比例,往往高于財產稅和個人所得稅。(2)征稅消費品的選擇,一般都是對奢侈品征稅或重稅、對必需品免稅或輕稅,這樣就把絕大部分稅加在高收入階層身上,因而也具有與所有稅相似的累進課稅效應。(3)與所得稅和財產稅相比,消費稅稅源易控管,逃稅難度較大,能夠保證政府的分配政策得以有效實施。同時,由于消費稅的非中性特性,對市場配置資源的效率也有負面影響,容易產生“超額負擔”。因此,發展中國家要對此進行效率與公平、增長與效率的權衡。

五、通貨膨脹與商品勞務稅

在大多數發展中國家的經濟發展過程中,長期普遍存在的一種現象是,巨大的財政赤字和嚴重的通貨膨脹,它困擾著這些國家經濟的持續、穩定增長。因此,如何抑制通貨膨脹、促進經濟發展中國家政府所追求的重要政策目標。在20世紀末,從1997年起,“有7個經濟本(指日本、墨西哥、阿根廷、泰國、馬來西亞、韓國、香港-引者注)經歷了與大蕭條極為相似的嚴重經濟衰退”,中國也遭遇了前所未有的通貨緊縮,因此,治理通貨緊縮又成了很多國家當前的經濟任務。

通貨緊縮與通貨膨脹同樣都是一種貨幣現象,通貨膨脹的主要特征是物價和貨幣供應量持續上升,通貨緊縮的主要特征是物價和貨幣供應量持續下降。盡管通貨緊縮與經濟衰退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但通貨緊縮往往伴隨著經濟衰退或是造成經濟衰退的重要因素。治理通貨緊縮的主要措施是實施和推行擴張性的財政對策、貨幣政策、相應的產業政策和社會保障制度的建立完善。稅收政策方面,目標是刺激消費者需求,除開征利息稅、遺產稅和贈與稅等財產稅之外,還要進一步降低商品勞務稅中有關投資和消費的稅收,提高投資傾向和消費傾向,以推動投資和消費需求增長。

稅收政策與通貨膨脹問題的相關性有三個方面,即稅收收入水平、稅制結構和稅式支出。對商品勞務稅來講,我們重點分析稅收收入水平中增稅對消費需求的抑制作用。在發展中國家,政府增稅對消費需求的抑制作用主要是通過消費稅實現的。雖然消費稅由于轉嫁性,在短期內可能會推動商品價格上漲,但在既定的收入水平下也會抑制需求,從而在較長時期內降低通貨膨脹壓力。消費稅的這種反通貨膨脹效應體現在兩方面,一是對具有一定需求彈性的生活必需品征收一般消費稅,二是對部分高消費品征收特別消費稅。

對消費稅的理解范文4

增值稅是對銷售和進口應稅貨物及提供應稅勞務的單位和個人征收的一種稅。納稅人分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新準則對增值稅的影響,主要是指對一般納稅人的影響。

(一)對銷項稅額的影響

銷項稅額按計稅銷售額和適用稅率計算。對銷項稅額影響的準則主要是《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企業會計準則第7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和《企業會計準則第12號――債務重組》。其影響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銷售的范圍?!对鲋禃盒袟l例實施細則》第四條規定:單位或個體經營者的下列行為,視同銷售貨物:(1)將貨物交付他人代銷;(2)銷售代銷貨物;(3)設有兩個以上機構并實行統一核算的納稅人,將貨物從一個機構移送其他機構用于銷售,但相關機構設在同一縣(市)的除外;(4)將自產或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非應稅項目(指提供非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銷售不動產和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等);(5)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個體經營者;(6)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分配給股東或投資者;(7)將自產、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8)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無償贈送他人。

這些視同銷售的行為,相當一部分屬于非貨幣換行為,按非貨幣換準則規定,凡具有商業實質的,按公允價值為基礎確認計量,與稅法要求相同;凡不具有商業實質的,按賬面價值為基礎確認計量,與稅法要求不同。另外,準則還特別強調,“關聯方關系的存在可能導致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不具有商業實質”。

2.銷售額的構成。稅法規定,價外費用應作為計稅銷售額,但收入準則沒有規定可以確認為商品銷售收入。對于商業折扣,收入準則要求“應當按照扣除商業折扣后的金額確定商品銷售金額”,但稅法規定,必須在同一張發票上注明的商業折扣才可以在銷售額中扣除。

3.收入的確認條件。收入準則規定,符合以下條件才能確認收入:(1)企業已將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購貨方;(2)企業既沒有保留通常與所有權相聯系的繼續管理權,也沒有對已售出的商品實施控制;(3)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計量;(4)相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5)相關的已發生或將發生的成本能夠可靠計量。稅法主要按照銷售方式和結算方式確定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二)對進項稅額的影響

按稅法規定,進項稅額的扣除分憑票(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海關完稅憑證)扣除與計算扣除。對進項稅額影響的主要準則仍然是上述三項準則。其主要影響:一是外購存貨,不再區分工業與商業,其運費均計入采購成本,但進項稅額仍應與買價分別確定抵扣;二是非貨幣換和債務重組取得存貨,如以公允價值為基礎計價,進項稅額的確定與稅法要求基本一致,如以賬面價值為基礎計價,進項稅額的確定與稅法要求不相一致。

新準則對消費稅的影響

消費稅是對生產、委托加工、進口應稅消費品的單位和個人征收的一種稅,實行一次性征稅辦法。計征方式分為:從價計征、從量計征和從價與從量計征三種。影響消費稅從價計征部分的準則主要是《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企業會計準則第7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和《企業會計準則第12號――債務重組》,其影響內容與增值稅銷項稅額類似。

1.銷售范圍??傮w上消費稅視同銷售行為,比增值稅還要大一些,增值稅沒有中間產品的征稅問題,但按照消費稅規定,納稅人以自產應稅消費品連續生產非應稅消費品,其自產的應稅消費品應當征稅。而按收入準則規定,這種自產自用的應稅消費品不能確認為商品銷售收入。

2.銷售額的構成。按收入準則規定確認的商品收入,一般可理解為體現了公允價值的要求,但按稅法規定視同銷售征稅時,消費稅規定一般按同類應稅消費品市場平均價格計稅,但對納稅人用于換取生產資料、消費資料、投資入股和抵償債務等方面的應稅消費品,應當以納稅人同類應稅消費品的最高銷售價格為計稅依據計算消費稅。

3.收入確認條件。與增值稅一樣,消費稅法也按照應稅消費品的銷售方式和結算方式,具體規定了各種納稅義務的發生時間,這些規定與收入準則確認商品銷售收入的條件不同。

新準則對營業稅的影響

營業稅是對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和銷售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征收的一種稅,實行從價計征方法。

(一)提供應稅勞務

營業稅的應稅勞務包括交通運輸、建筑安裝、金融保險、郵電通信、文化體育、娛樂及服務業務的勞務。影響營業稅應稅勞務部分的準則主要是《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企業會計準則第15號――建造合同》、《企業會計準則第21――租賃》、《企業會計準則第25號――原保險合同》和《企業會計準則第26號――再保險合同》。其主要影響如下:

1.提供一般勞務。收入準則規定,在資產負債表日提供勞務交易的結果能夠可靠估計的,應當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確認提供勞務收入,并強調應當按照從接受勞務方已收或應收的合同或協議價款確定提供勞務收入總額,但已收或應收的合同或協議價款不公允的除外。在資產負債表日提供勞務交易的結果不能夠可靠估計的,應當分別下列情況處理:(1)已經發生的勞務成本預計能夠得到補償的,按照已發生的勞務成本金額確認提供勞務收入,并按相同金額結轉勞務成本;(2)已經發生的勞務成本預計不能夠得到補償的,應當將已經發生的勞務成本計入當期損益,不確認提供勞務成本。按營業稅規定,有關應稅勞務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和金額的確定方法,與收入準則的規定不同。

2.讓渡資產使用權。收入準則規定的讓渡資產使用權收入,包括利息收入和使用費收入。準則要求同時滿足下列條件時確認收入:(1)相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2)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計量。其中利息收入金額,按照他人使用本企業貨幣資金的時間和實際利率計算確定;使用費收入金額,按照有關合同或協議約定的收費時間和方法計算確定。稅法對這方面的收入確定,有一些特別的規定。

3.建造合同。建造合同準則規定的收入確認方法,與收入準則規定的提供勞務收入確認方法基本相同;建造合同準則對合同收入內容的規定,與營業稅有關價外費用的規定精神相似。但營業稅稅法對建筑業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的規定,以及營業稅計稅依據的規定與建造合同準則大不相同。

4.租賃。租賃準則規定,融資租賃的出租人,在租賃期開始日,應將最低租賃收款額、初始直接費用及未擔保余值之和與其現值之和的差額,確認為未實現融資收益;出租人應當采用實際利率法計算確認當期的融資收入。經營租賃的出租人,應當在租賃期內各個期間按照直線法確認當期損益;如果其他方法更為系統合理,也可以采用其他方法。營業稅稅法中沒有具體規定租賃收入的確定方法。

5.保險合同。原保險合同準則規定,保費收入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才能確認:(1)原保險合同成立并承擔相應保險責任;(2)與原保險合同相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3)與原保險合同相關的收入能夠可靠計量。同時該準則還對收入金額的確定作出了明確規定。再保險合同準則對分保費收入的確認條件作了大致與原保險合同相同的規定。營業稅稅法對初保險收入的計稅依據、征免稅劃分作了具體規定;對分保險規定免稅。

(二)轉讓無形資產

影響轉讓無形資產營業稅的準則主要是《企業會計準則第3號――投資性房地產》和《企業會計準則第6號――無形資產》。前者影響的是土地使用權,后者影響的是其他無形資產。這兩項準則中涉及的有關資產處置收入,應當作為營業稅的計稅依據。

(三)銷售不動產

影響銷售不動產營業稅的準則主要是《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和《企業會計準則第4號――固定資產》。前者影響的主要是房地產開發企業的開發商品銷售收入,后者影響的是作為固定資產核算的不動產處置收入。

新準則對其他稅種的影響

除以上幾個主要稅種,新會計準則對房產稅和個人所得稅等稅種也產生影響。

1.新準則對房產稅的影響外。影響房產稅的新準則主要是《企業會計準則第4號――固定資產》和《企業會計準則第21號――租賃》。前者影響的是自用房產的計稅依據,后者影響的是出租房產的計稅依據。

2.新準則對個人所得稅的影響。影響個人所得稅的準則主要是《企業會計準則第9號――職工薪酬》和《企業會計準則第11號――股份支付》。前者影響的是個人工資薪金所得的計稅依據,后者影響的是個人股息、紅利的計稅依據。

對消費稅的理解范文5

【關鍵詞】 注冊會計師; 稅法; 核心考點; 學習方法

2007年全國注冊會計師《稅法》考試全國合格率為11.08%,北京合格率為13.05%。2007年,《稅法》合格率雖然偏低,但難度比較穩定。預計2008年《稅法》試題仍將保持前五年的難度水平,考試合格率仍將在15%上下,廣大考生應當有充分的心理準備,從難、從熟、從快地要求自己??碱}難度雖不會明顯增加,但綜合性將進一步加強,混業經營如何納稅是趨勢。特別是小稅種與小稅種,小稅種與主要稅種,主要稅種之間的綜合命題,考題將適當與財務會計相結合并涉及征納雙方的權利義務。增值稅法、消費稅、營業稅、土地增值稅、印花稅法、企業所得稅法、個人所得稅法、稅收征收管理法,仍將占70%左右的分值;今年教材新增加的內容應當重點掌握,特別是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法的新內容,更要充分重視。企業所得稅與增值稅、消費稅、關稅、土地增值稅、土地使用稅、房產稅的結合,將使該章題目的難度增加;個人所得稅與流轉稅的結合出題也不能輕視。

綜上所述,由于命題的專家來自政策研究制定部門、會計師事務所和高等教育院校,因此命題的基礎性、全面性、綜合性、實務性仍將是今后《稅法》考試的方向。

一、全書重點節次和核心考點

《稅法》教材總計十七章的內容,每章都有重點節次,掌握重點節,就會大大壓縮所復習范圍,突出考試的重點;這并非要求考生只看重點,而是要求考生在已經全面復習的基礎上,主要精力放在重點節次和核心考點上,能夠事半功倍。表1給大家列出的是各章的重點節次與核心考點,供復習參考之用。

以上,是為考生精心挑選的60個核心考點,濃縮了《稅法》教材考試內容的精華??忌诹私饬嗣空碌闹攸c節次后,對每章中的核心考點要明確,對這些核心考點要認真學習,熟練掌握,輔之以適量的練習,才能收到好的效果。把握住這些重點就能贏得本章的最大的分值,考試輕松過“關”!

二、學習方法及解題思路點撥

下面,進一步談談如何學習《稅法》這門課程。要學好《稅法》這門課,簡單地說就是要“三從”、“四得”。今年,“兩稅”合并給《稅法》考試帶來一些懸念,在各章分值分布、考試內容、主客觀題的比例上存在著不確定性。這就要求廣大考生要“三從”,即“從難、從熟、從快”要求自己,掌握好每一章的知識點,以不變應萬變;做到“四得”,即:得聽好課、得掌握重點、得做一定習題、得分析歷年考題。

首先,應當通讀教材。

通讀教材應按照主講教師的要求去做,有主有次。比如,通讀增值稅時,幾種經營行為的稅務處理、出口退稅的適用范圍就可以一帶而過,增值稅的征稅范圍、一般納稅人應納稅額的計算、小規模納稅人的計算、出口退稅的計算、發票的管理等則應仔細閱讀。對消費稅而言,重點閱讀征稅對象、計稅依據、自產自用應稅消費品和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粗讀納稅人、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和納稅地點等內容。營業稅應當重點閱讀納稅義務人、代扣代繳義務人、征稅范圍,了解幾種經營行為的稅務處理,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對于城市維護建設稅、關稅、資源稅這三個稅種,重點看它們的計稅依據的規定,了解它們的稅收優惠政策;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和車船稅,可以結合起來掌握,重點研讀納稅義務人、稅收優惠政策和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在上述方面三稅具有共性,了解納稅人、征稅對象;將土地增值稅、印花稅、契稅結合在一起掌握,他們屬于同一經濟業務鏈,重點閱讀納稅義務人、征稅對象和稅收優惠政策,納稅地點,了解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對個人所得稅,則針對個人綜合收入應納個人所得稅,承租承包經營者應納個人所得稅和個人獨資企業應納個人所得稅的計算,學習相關政策。其中,個人綜合收入應納個人所得稅可與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房產稅、印花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結合出計算題;承租承包經營者應納個人所得稅可以和流轉稅、企業所得稅、稅收征管法結合出綜合題。外籍來華人員應納的個人所得稅通常以單選性的計算題出現,而稅收優惠政策主要是選擇題或與計算題相結合。

其次,精讀重點章節和重點內容。

《稅法》課程中,增值稅、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是第一個層次的稅種,約占50%的分值;土地增值稅、消費稅、印花稅和稅收征管法是第二個層次的稅種,約占20%左右的分值;針對這八章必須認真研讀,反復推敲,認真領會稅法的政策精神。

稅法的學習應當注意掌握生產經營知識和生產過程及資金周轉的過程。學員認為稅法難學,死背的東西多。這是一種誤解,實質上是對某項經濟業務不了解,進而對稅法不理解,認為難學。解決的方法是:一方面,課上認真聽講;另一方面,可上網查詢該業務過程是怎樣做的。

比如,“打包債權”的政策規定??忌鷳斚攘私馐裁词恰按虬鼈鶛唷保蝗缓髮W習稅法對“打包債權”的政策規定,才能真正學進去,理解好,自然就不存在死記硬背的情況?!按虬鼈鶛唷笔侵笇⑷舾蓚€債權,合成一個拍賣標的。盡管這些資產或債權變現效果不好,但是因為目前國家對處理不良資產方面沒有任何限制性政策,雖然有風險存在,可投資的機會也很大。所以有不少有實力的大公司或個人愿意以低價購入這些變現價值不靈活的資產或債權,然后通過自己的經營、轉讓這些資產或這些債權項目的上級主管部門來取得一定的財產轉讓收益。

例如:王某在一次不良資產拍賣會上以800萬元取得“打包”債權,包括:某國有銀行公司對某市屬A公司的債權1 400萬元,對房地產公司的債權800萬元,并支付相關手續費8萬元。王某取得這些不良資產后,煤氣公司上級主管部門,要求其上級部門代為償還本金1 200萬元及利息350萬元,后來經雙方協商,煤氣公司的上級主管部門除償還現金300萬元后,還從其下屬公司中分離出部分優質資產(某幢座落于縣內的四層辦公樓,評估價值約1 250萬元)償還給A,共發生相關訴訟費5萬元、審計評估費用7萬元、契稅37.5萬元(當地契稅稅率3%);將房地產公司的債權800萬元以500萬元現金轉讓給某公司。王某應納個人所得稅為:

“打包債權”共支付相關債權成本支出800萬元,相關手續費、稅金等支出共計57.5萬元(8+5+7+37.5);通過司法程序或轉讓所取得的收入為現金800萬元,非貨幣性資產1 250萬元。

王某應納個人所得稅為:(2 050-800-57.5)×20%=238.5萬元。

《稅法》教材一般只明確政策法規,不加解釋,這樣不利于自學。因此,考生課前要預習,課上要認真聽講,課后要抓緊復習重點內容,并及時作一些練習題加以鞏固是必需的。

《稅法》還與涉稅會計有所結合,這也是考生感到困難的問題。因此,對考試涉稅會計處理擇其重要的要掌握一些。如:“應交增值稅”、“固定資產清理”、“待處理財產損溢”、“營業外收入”、“營業外支出”等。

例如:某企業接受捐贈固定資產一臺,價值100萬元,由受贈企業支付運費1萬元,則應當期納稅。

①接受捐贈時:

借:固定資產 101

貸:待轉資產價值-非貨幣資產捐贈 100

銀行存款 1

固定資產的運費不能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金。

②當期納稅時:

借:待轉資產價值-非貨幣資產捐贈100

貸:營業外收入 75

應交稅費-所得稅 25

③當年提折舊時,假設年折舊率5%:

借:制造費用5.05

貸:累計折舊 5.05

接受捐贈是所得稅的重要考點,給出會計處理可以使考生從另一個角度看清接受捐贈問題的三個考點。

再次,加強解題訓練。

針對各章重點考生應當選做一定量的習題,其一,鞏固已學知識,達到熟練掌握;其二,提高解題速度,一些考生事后反映題目不是不會做,而是做不完題目,這與平時訓練不夠有很大關系。解決的辦法是:固定做題時間和題目數量,逐漸增加題量,不要一邊做題一邊看答案,或者松松垮垮地做題,這樣沒效果。

另外,一般建議考生先做客觀練習題,通過這種題型把基本概念和基本知識掌握準確,不然一些考生就不能明辨是習題答案錯誤,還是自己相關知識沒掌握好,時間長了負面影響比較大。在充分掌握基礎知識以后再多做主觀題,提高自己的綜合解題能力。

最后,研究歷年考題和選做考前沖刺題。

對消費稅的理解范文6

關鍵詞:增值稅轉型;財務管理

一、對增值稅轉型的理解

從國際上來看,增值稅按照對增值額的理解,可以分為三種基本的類型:生產型增值稅、消費型增值稅和收入型增值稅。本文所指的增值稅轉型是指由生產型增值稅轉為消費型增值稅,所謂生產型增值稅是指固定資產的進項稅不允許抵扣,企業購買設備等固定資產的支出不納入增值稅抵扣范圍,而是直接計入固定資產成本;消費型增值稅是指允許一次性全部扣除固定資產的進項稅額,兩者的區別主要在于用于購建固定資產增值稅額是否可以抵扣。

武鋼作為一個國有大型中央企業集團,預計在“十一五”期間的固定資產投資將會超過255億元,購置的設備及工程物資將會占到總投資的60%-70%。在消費型增值稅政策下,將會對武鋼各年的現金流量和利潤產生極大的影響。為此,我們應結合武鋼的實際情況,對消費型增值稅為武鋼帶來的影響進行全面系統地分析,以合理預期增值稅轉型對武鋼帶來的影響。

二、武鋼目前的稅收體系

為確定增值稅轉型對武鋼集團公司現金流量和利潤的影響,首先分析了武鋼目前的稅負的種類和水平,并考慮與增值稅轉型相關的能夠產生影響的稅收的種類和水平。

武鋼集團公司目前負擔的稅費主要有:增值稅、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附加費、礦山資源補償費、地方教育發展費、關稅、房產稅、土地增值稅、契稅、資源稅、土地使用稅、企業所得稅及個人所得稅,這些稅種幾乎涵蓋了稅法規定的所有稅種。但是,與增值稅轉型相關的能夠對公司的經營效益及現金流量產生影響的稅費主要有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附加費和企業所得稅等。各項目的具體影響分析如下:

增值稅轉型主要是對增值稅的負擔水平產生直接影響,由生產型增值稅轉為消費型增值稅的實質就是形成固定資產的購進設備及工程物資的進項稅額可以全額或部分抵扣,企業各年負擔的增值稅絕對額相對減少,增值稅屬價外稅,對企業的經營效益不產生直接影響,但能夠節約大量的現金流出量。

企業所得稅受到增值稅轉型的間接影響,在生產型增值稅政策水平下,由于形成固定資產的購進設備及工程物資的進項稅額不能夠抵扣,固定資產的投資成本相應加大,在以后年度通過固定資產折舊的形式增加企業的成本而減少利潤,現金流量相對增加。比較而言,在消費型增值稅下,購置固定資產當年的現金流量增加,以后年度的利潤也相對增加,但現金流量相對減少。

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附加費是受增值稅轉型的影響而直接影響企業的利潤,分別依據流轉稅(包括增值稅、營業稅及消費稅)的7%和3%的比例計提。增值稅轉型直接影響企業各年度的應交增值稅額,從而間接影響企業應交的城建稅及教育附加費,并進而影響企業的利潤。

三、增值稅轉型對武鋼財務管理的影響

增值稅轉型對武鋼集團公司財務管理的影響主要是指固定資產投資所購進的設備及工程物資的可抵扣進項稅額的處理對公司現金流量及利潤的影響。

(一)對現金流量的影響

以武鋼集團“十一五”期間固定資產投資總額為例,匡算增值稅轉轉型對武鋼各年現金流量的絕對額影響。武鋼集團公司“十一五”期間的固定資產計劃投資為255億元,對現金流量的影響總額為65%設備費所產生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共計28.18億元。若按照消費型增值稅的處理辦法,集團公司在“十一五”期間內共節約現金28.18億元;在生產型增值稅政策下,對現金流量的影響應包括折舊的抵稅作用,固定資產原值增加意味著每年計提的折舊額增加,相應的成本費用會加大,會減少各年企業所得稅,從而節約現金流出量。依據上述數據,企業按照8%的綜合折舊率計提折舊,“十一五”期間累計計提折舊額為66.3億元,減少所得稅21.88億元,累計節約現金流出21.88億元。因此,相比較生產型增值稅政策而言,消費型增值稅政策將會使集團公司在“十一五”期間節約現金流共計6.3億元。增值稅轉型可以大大減少企業的現金流出,為企業節約了大量的現金。

(二)增值稅轉型對武鋼利潤的影響

結合前面分析,增值稅轉型對利潤的影響主要反映在對所得稅的影響和對城建稅及教育附加費的影響上,由生產型增值稅轉為消費型增值稅后,企業固定資產原值將會降低,相應地折舊額會減少,從而節約成本,增加了公司的利潤。仍以“十一五”期間的固定資產投資額為例,匡算增值稅轉型對利潤的影響:兩種不同類型的增值稅政策的區別主要在于購進設備的進項稅額是構成固定資產的價值還是作為負債處理。由生產型增值稅轉為消費型增值稅后,一方面,應交增值稅將減少28.18億元,相應地,城建稅及教育費附加將減少2.82億元;另一方面,固定資產原值減少28.18億元,累計折舊減少11.27億元,兩方面作用的影響共減少成本14.09億元,利潤總額增加14.09億元,則稅后利潤增加9.44億元。

從以上對絕對額的分析可以看出,增值稅轉型對公司的現金流和利潤都產生有利的影響,我們應充分關注并利用國家相關的稅收政策反映并制定相關的管理細則,以便為公司創造更大的效益。

參考文獻:

1、張曉麗,張燕.淺析增值稅轉型對企業財務的影響[J].會計之友,2006(4).

2、《中國稅收報告》編寫組.2006中國稅收報告[M].人民出版社,20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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