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司法鑒定工作總結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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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司法鑒定工作總結

法院司法鑒定工作總結范文1

關鍵詞:司法鑒定;交通事故痕跡鑒定;痕跡要素;汽車保險;反欺詐

據統計,截至2019年底我國機動車保有量超過3.4億輛,全國有15個城市汽車保有量超270萬,其中北京以593.4萬保有量居全國第一。體量龐大的汽車保險市場是各個保險公司業務的重要組成。近年來,隨著汽車技術進步和國內汽車市場的蓬勃發展,交通事故汽車保險欺詐行為呈現明顯增長趨勢,各種“騙保”手段層出不窮,各類欺詐案件呈現出團隊性、專業性、有組織、高標的等特點[1-2]。保險公司理賠部門經常由于證據不足、勘查不周或迫于惡意投訴帶來的行業監管壓力及訴訟風險等原因,對欺詐者進行不合理賠付,這給保險公司帶來巨大的經濟損失,也有失公平正義[3]。伴隨以審判為中心的司法體制改革進程和國家全面依法治國的戰略部署,汽車保險反欺詐工作中需長期引入一項可操作性強、推行范圍廣、證據力度大的技術手段,即文章介紹的交通事故痕跡鑒定。

一、交通事故痕跡鑒定的技術特點

交通事故痕跡鑒定是依據相關行業技術標準[4],對交通事故中形成的痕跡進行勘驗、比對、分析,與普通勘察工作不同之處在于,發現痕跡只是鑒定工作的第一步,更重要的是比對痕跡技術要素:形態、尺寸和方向,分析兩個痕跡是否存在承痕體與造痕體的特征性對應關系。必要時可提取檢材在實驗室開展附著物微量分析,在電鏡下確認是否有特定性物質交換(如:車漆、橡膠、纖維等)。交通事故痕跡鑒定的技術優勢是,一旦確定了某起交通事故中有一對甚至多對特征性的痕跡對,即可科學客觀的做出兩物體相互接觸的判斷,同時可以根據痕跡的形成機理分析推斷事故發生的過程[5],必要時可根據痕跡勘驗過程中采集的數據對事故現場進行模擬重建。相反的,若汽車保險理賠案件鑒定中某一特征性承痕體無法找到應有的特定造痕體,則可直接排除事故的真實性,為反欺詐提供一手證據。

二、交通事故痕跡鑒定的司法優勢

交通事故痕跡鑒定屬于司法鑒定,所出具的意見是司法鑒定意見書,在案件偵查階段,司法鑒定意見書可以為偵查機關提供案件定性的直接證據,鑒定人員也可以根據自身經驗對案件偵查內容提出合理建議。同時,司法鑒定意見屬于法定證據材料,我國《民法》《刑法》《行政法》等法律條文中均有明確規定,其證據效力與普通調查報告、技術咨詢、專家意見等不同,是司法審判的重要依據。另一方面,能夠出具司法鑒定意見的機構均由各地司法廳(局)統一注冊管理,在鑒定過程中,司法鑒定機構屬于受理委托的第三方檢驗檢測機構,不代表涉案任何一方的利益,這點與律師等行業有明顯區別,可從一定程度上保證司法鑒定的客觀中立性。

三、痕跡技術要素的應用

文章遵循GA/T1087-2013《道路交通事故痕跡鑒定》中相關描述并結合鑒定實際案例,將道路交通事故痕跡鑒定中的三個痕跡要素總結為:痕跡形態、痕跡尺寸、痕跡方向。并從三個痕跡要素出發分別闡述因某要素不符而排除事故真實性的方法。

(一)痕跡形態不符排除事故真實性

可應用的案件類型有:車輛失控墜入河道、懸崖等,此類欺詐案件嫌疑人通常會將車輛推出路面偽造現場并報案稱車輛因失控、側滑等原因發生事故。若此類事故真實發生,事發時車輛大多處于較高速行駛狀態,而較高車速發生事故的過程很難偽造,鑒定過程需根據報案人員陳述的事發過程,結合車身數據、車輛工況、路面摩擦系數、道路坡度和轉彎半徑等數據計算車輛可能的失控速度,以推斷車輛沖出路面的位置和落點,這直接決定了車輛損壞痕跡的形態,即低速狀態下落點較近且車輛墜落后與路面接近垂直,車輛損壞痕跡形態呈垂直撞擊型;而高速狀態下車輛落點較遠且車輛墜落后應與路面呈一定夾角,車輛損壞痕跡形態應具備較大面積縱向刮擦。此類案件鑒定中,可以采集勘驗數據,對事故過程進行模擬重建,這需要鑒定人員具備一定的車輛工程背景,熟悉力學、運動學等知識,并能熟練運用交通事故重建軟件。

(二)痕跡尺寸不符排除事故真實性

可應用的案件類型有:偽造兩車接觸的“擺拍”或車輛單方撞擊固定物。此類欺詐案件常見為報案人員稱兩車刮撞或車輛撞擊固定物,案情不復雜,車輛損壞部位明確,痕跡一般較清楚。鑒定過程需要準確測量痕跡的高度尺寸、相對位置尺寸以及痕跡本身的長度、寬度尺寸等信息,之后結合事故過程分析報案人員所稱接觸位置的痕跡是否具有特征性對應關系,需要注意的是排除車輛損壞痕跡是否屬于陳舊痕跡,若所勘驗的痕跡無法滿足痕跡尺寸對應關系,具有特征性的承痕體無法在其他客體表面發現尺寸相對應的造痕體,就可以排除事故的真實性。此外,若痕跡表面有明顯微量物質(車漆、橡膠等)附著,可進行實驗室內微量物質檢驗,進一步確認接觸痕跡的真偽。

(三)痕跡方向不符排除事故真實性

確認痕跡方向需要明確痕跡不同階段的特征。先輕后重的痕跡,起始段窄,一般呈直線狀,且尾端堆積物明顯;先重后輕的痕跡,起始段寬且深度較深,尾端堆積物不明顯,尾端較淺的痕跡可能持續較長距離。車輛刮擦痕跡表面如有附著物,那么附著物的翹起端一般指向痕跡始端[6],遇有痕跡貫穿相鄰兩個物體的(如車輛保險杠和翼子板),痕跡后端一側連接縫隙處會有痕跡肩。實際勘驗過程中有細微痕跡無法肉眼直接辨識的,需至實驗室運用數碼或體式顯微鏡進行觀察。有時僅依靠痕跡方向排除事故真實性的案件相對復雜,因為碰撞或刮擦真實發生過,痕跡形態和尺寸是相符的。可應用的案件類型有:運動的甲車撞擊停放著(或速度較慢)的乙車后,甲車無商業險而乙車有商業險,報案人員謊稱事故過程為運動的乙車撞擊停放著(或速度較慢)的甲車。當兩車發生接觸車身呈一定夾角時,承痕體的痕跡方向應與造痕體的運動方向一致。若經痕跡方向判斷車輛行駛軌跡與報案內容不符,即可排除事故的真實性。若兩車接觸時無夾角,即判斷是追尾事故還是倒車事故,需通過路面痕跡和散落物特征等進行判斷。

四、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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