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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法舊法范文1
關鍵詞:金屬探測;金屬礦山;土地測繪技術;礦區測繪;管理
我國經濟加速發展的過程中,土地開發、利用工作具有重要意義,其中最關鍵的是礦區土地開發和耕地開發[1]。結合我國實際國情來看,想要落實良好的土地管理工作,不僅要提高土地質量、增多更低面積,而且還要強化對土地資源的利用,優化土地結構,為未來我國經濟、社會的更進一步發展提供更多可利用的土地[2]。土地測繪技術作為支持土地開發管理的一種重要手段,對促進我國土地的合理利用有著積極意義[3]。
1測繪技術在礦區開發中的價值
1.1測繪技術信息化對礦區開發管理的作用隨著礦區測繪技術的高速發展,其在礦區開發管理中成為一種堅實的技術基礎。在當前信息化技術水平愈漸提高的前提下,促使礦區測繪技術也逐漸適應了信息化時代,融合了信息化的測繪技術,將其應用到礦區開發管理工作中去,顯現出了極大的定量、定位、定性以及可視化的應用特點[4]。
1.2礦區測繪技術注意問題
合理的測土比例尺是測繪工作順利開展的基礎,是獲得高質量工作結果的重要保障。針對大部分地勢起伏波動不明顯甚至平坦的礦區,較多情況是采用1米做網格測試的方法,這樣就能夠達到多數部門對礦區測繪工作所提要求。但是對于那些地勢氣腹較大、地貌相對破碎且通視不暢的少數礦區,需要設置合理的高程網點,且需將測試高層網格間距設置在小于1米。
1.3信息化測繪技術在礦區開發管理中的應用
1.3.1全球定位系統該項技術是礦區測繪技術于信息化發展進程當中產生的一種新型技術。該技術應用優點是快速、精準確定測量點之間的物理坐標,進一步保證了礦區測繪技術的精準程度。且全球定位系統是于靜態下進行測量工作的,換句話說,在做高精度的測量工作時,全球定位系統無需借助點、點間具備通視條件便能完成測量,不僅省力、而且省財。如果再能將GPS-RTK這一技術應用到定位系統里,更是能夠讓我們及時、精準的掌握到定位結果于測繪結果?,F階段,礦區測繪中廣泛使用了全球定位系統這一技術,也促使礦區測繪技術發展到一個新的階段,而由此所帶來的直接結果便是不斷的豐富測量資源信息,為礦區管理信息系統的良好運作奠定了堅實基礎。由此可見,礦區測繪為開發管理提供了非常重要的基礎性數據資料,并在技術方面也給與了大力支持,為礦區開發管理的順利進展起到至關重要的推動作用。同時,由于礦區開發管理準確度的提高、開發管理科學性的提升,也使得礦區測繪技術得到了極大的發展。所以,對礦區的開發管理,只有良好地應用礦區測繪技術,才能實現對礦區權數界限與位置的精準確定,進一步保證礦區測繪精度,滿足礦區開發管理的根本需求,促進礦區開發管理效率提高。1.3.2遙感技術遙感技術即傳感器技術,其中主要包括的內容有:信息傳輸技術,信息處理、提取與應用技術,目標信息的特征分析技術以及測量技術等等。該技術應用的優勢主要體現在信息豐富化、獲取速度快、各時段持續獲取等。近些年來,諸多領域中遙感技術都得到廣泛應用,因而,也要不斷對遙感技術的應用進行改進與完善,將其融入到礦區資源調查與動態監測管理中去。
2測繪技術在耕地開發中的價值
2.1測繪技術信息化對耕地開發管理的作用
耕地測繪技術的信息化,能有效提高耕地開發管理的工作效率。為耕地開發管理做出決策提供更為科學、合理的信息參考,進一步保證耕地開發管理質量,有利于約束耕地管理部門做公開、公正、公平的執法行為。
2.2耕地測繪技術注意問題
關鍵點的測量是指高層趨勢變化點、坎頂、坎腳線的位置與標高,還有窯、溝的面積與比高等信息。在做耕地測繪的工作時,要明確標注上述這幾個點的位置。同時,還應于測繪圖上顯示出居民田地、園地、林地以及溝、渠等各方面信息,相應的把這些地方的使用時間也在測繪圖上標注體現出來。另外還有舊城改造區域的園地、林地里的樹木種類、樹木年齡以及林地面積等內容,都要于測繪圖中做詳盡的標注。像是居民人口密集度、房屋面積、建筑新舊以及容積率等信息,也是不能忽略的。這些關鍵點的信息都有助于耕地開發管理工作者進行良好、高質量的管理,便于日后在實際施工工程中具體應用。
2.3信息化測繪技術在耕地開發管理中的應用
2.3.1地理信息系統在現代計算機技術的輔助下,地理信息系統應運而生,將系統將錄入的地理信息數據按照空間分布的方式,完成輸入、存儲、編輯、管理等一系列數據運行的基于現代計算機技術的地理信息系統。該系統可以應用于耕地信息系統建立、耕地開發工作等耕地工程勘測行業地理信息系統所做平臺的功能模塊包括對耕地的統計、評價、調查和地籍管理。2.3.23S技術3S技術是GPS技術、地理信息系統、遙感技術相互結合的新型勘探技術,其子最主要的優點是將三種技術的缺陷互相彌補,將三種技術的優點共同方法,能夠高效地測量出耕地變化信息,使最終構成的耕地測繪信息集成系統具有動態性、實時性、完整性以及動態性的特點,從而使耕地開發管理的需要數據更加精準。3S技術將這三種技術想結合應用,能夠發揮出更好的優勢,有利于在工作效率提高的同時,節省人力、物力、財力等資源,實現我國耕地資源開發管理的信息化和規范化。
3結語
當前,我國正處于信息化發展的潮流中,受到信息化的影響,使礦區測繪技術和耕地測繪技術更為先進、規范,其中礦區測繪技術信息化更明顯,減輕了工作強度、提高了工作效率,成為礦區開發管理的有力手段,發揮出其至關重要的作用。這也要求我們必須不斷深化各類土地測繪技術的信息化,通過提高技術信息化的含量,保證數據的精準性。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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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劉群,張恒.基于GIS的礦區技術信息管理系統的開發[J].地理空間信息,2009,7(2):39-41.
[3]高艷紅.數字化技術在礦區地質勘查中的應用以及數字化測繪技術展望[J].城市建設理論研究:電子版,2013,(16).
土地管理法舊法范文2
[關鍵詞]合作開發;土地開發成本;土地預結算成本;管理措施
doi:10.3969/j.issn.1673-0194.2013.08.008
[中圖分類號]F275.3[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673-0194(2013)08-0016-04
目前,政企合作區域開發模式多出現在二三線城市,且多存在于土地一級開發環節。這種模式的典型特點是:政府組建建設指揮部或管委會,負責行政管理和社會管理;企業設立項目公司,負責籌集資金并組織實施,雙方共同推動區域開發工作。
合作開發下土地一級成本的核算是指合作雙方將開發一定數量土地所支出的全部費用進行歸集和分配,最終計算出合作區域內總成本和單位成本的過程。
從經濟學角度講,土地作為一種商品,有其自身的價值。按照價值規律,土地的價格圍繞價值上下波動,但不會偏離過大。土地一級開發成本很大程度上決定了劃撥及土地掛牌上市的價格。因此在政企合作進行土地一級開發的模式下,如何對土地開發成本實施有效的監管,成為新區財政部門面臨的一個重要課題。
1 合作開發下土地開發成本管理的意義
1.1 對一級市場利益主體有重大現實意義
按照“政府主導、市場運作、滾動開發”的策略, 2007年山南新區管委會與中鐵四局簽訂了《淮南市山南新區首期土地投資開發合同》。合同約定,中鐵四局從土地供應收入中獲得土地開發補償費用,該費用包括2部分:土地開發成本的全部和土地增值部分的35%分成。土地開發過程中供應的地塊按照供應地塊的預結算成本進行分配,土地開發完成竣工決算后供應地塊按照調整后的土地預結算成本進行分配。由此可見,在合作開發過程中,土地預結算成本對于投資方資金回收以及政府對土地價格和供應量的控制都有重大意義。
1.2 決定區域發展潛力
區域開發不同于單個房地產項目的開發,追求的不是自身利益最大化,而是通過開發促進城市經濟、社會、生態、文化等各方面的共同發展。不單追求經濟效益,同時還要考慮社會效益和環境生態效益。從這個意義上說,土地一級開發成本是一把“雙刃劍”,如果土地成本過高,則對入駐單位的吸引力和帶動作用有所下降,不利于新區早聚人氣、多聚人氣,如果土地成本核定過低,無法彌補征地拆遷等必要成本性成出,那么合作企業參與土地開發的積極性會降低,直接影響土地合作開發效率。
2 山南新區與中鐵四局合作區內土地開發成本確認模式
2.1 土地開發總成本構成
合同約定在起步區15平方公里范圍內,土地開發成本為:土地取得費用,道路及非經營性管網、藍線內水系、綠線內公共綠地綠化建設成本,土地開發輔助工作費用,公攤項目攤入成本,資金成本及雙方同意的其他費用。
2.2 土地預結算成本
單位預結算成本P=(土地開發總成本y-已確認成本x)/(總凈地面積s-已出讓、劃撥面積z),單位預結算成本每年計算一次,由雙方財務部門在每年年初計算完成,作為當年土地供應收入分配的基礎。下年按移動平均法進行調整。
以2012年山南新區土地單位預結算成本計算為例,簡要說明計算過程:
(1)計算合作區內總成本:如表1已發生成本按實際發生費用計算,未發生成本按規劃數量減已發生數量乘當前預計單位成本計算,總成本為已發生成本加上未發生成本。
(3)計算總凈地面積s:按規劃數量21 714畝乘凈地率64.63%(合同約定)求得。
(4)合作區內土地預結算成本為P=(y-x)/(s-z)=(580 601-210 094)/(14 034.46 - 5 821.54)=45.11萬元/畝(1畝=666.67m2)。
3 成本確認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從2008年至今,山南新區管委會和中鐵四局每年都要進行土地預結算成本的確認工作,首先由山南新區財政局和中鐵四局財務部門按上述成本測算方法分別測算年度土地預結算成本,然后由新區財政局對雙方測算結果存在的差異進行逐項核實,再以書面形式將審核意見反饋給對方,在雙方達成一致意見的基礎上,報雙方高層聯席會審定,最終確定年度土地預結算成本。
近幾年,山南新區財政局和中鐵四局財務部門在土地預結算成本的認定上均存在不同程度的差異,隨著起步區15平方公里土地開發全面鋪開,差異率也逐年上升。從理論上講,雙方基于同一種方法計算得出的結果,應大體相同,但實際情況卻并非如此,例如2012年,雙方計算的土地總成本差異約4億元(見表3),以此為基礎測算的單位預結算成本相差5萬元/畝。為何會產生如此之大的差異,主要問題集中在以下幾個方面。
3.1 理念差異
從理論上講,待土地開發完成竣工決算后,土地預結算成本還要據實調整,已供應地塊還要按照調整后的土地預結算成本進行清算。但投資方為了加快回收成本速度,提前回籠資金,往往會抬高土地預結算成本。①抬高單位標準,由于總成本是由已發生成本和未發生成本構成(見表1),未發生成本是按未發生數量和當前單位成本進行估算,考慮到相關安置、建設成本價格上漲因素,適當提高未發生項目預計成本是可行的,但過高預計未發生項目單位成本,就會虛增總成本,進而造成土地預結算成本偏高。2012年公共綠地建設項目,中鐵四局測算數據和山南新區財政局相差4 315萬元(表3),就是由于投資方過高預計了綠化建設單位成本。②更改規劃數據。投資方為了使土地預結算成本達到預期數額,往往會擅自加大規劃數量,更改規劃數據,進而提高開發土地總成本。2012年安置補償項目,雙方測算數據相差3 101萬元(表3),就是由于中鐵四局方面未經溝通,增加安置面積造成的。③加大公攤項目攤入成本。公攤項目攤入成本主要為洞山隧道、高壓線路改造工程等合作區內受益項目按合同約定比例(25%)計入土地開發總成本的費用。公攤項目成本一般是按照概預算計量,最終根據決算進行調整。2012年公攤項目攤入成本,雙方差異6 000萬元(表3),是由于上述兩個項目均已峻工審計,投資方仍按概算額進行攤入。
從新區管委會角度看,政府有責任在土地合作開發過程中發揮主導作用,為稀缺的土地資源提供更為充分的利用和保護,避免土地資源浪費或不合理溢價,抑制房地產經濟泡沫,使新區土地運作步入良性、穩定發展的軌道。因此新區財政部門每年度都會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對土地預結算成本進行認真核實,力求做到“合理”、“共贏”。
3.2 口徑不同
從表3中可以看出,雙方土地總成本計算差異主要集中在土地取得成本上,其中差異最為顯著的就是征地補償項目,差異為1.86億。主要原因就是對于該項目,雙方統計口徑不一致。一般情況下,征地拆遷費用應由投資方按一定面積及標準將款項支付給新區財政局,由管委會下屬的土地儲備中心負責實施。但由于項目征收任務緊迫,投資方資金周轉不利等因素,新區財政局往往也會先行支付部分資金,然后再向投資方提交資金支付函,資金到位后再用于其他建設項目。這就造成款項來源與實際用途不相符的情況。財政局在確認已發生征地拆遷成本時,是按實際發生費用計算,中鐵四局方面是以按一定標準應支付給管委會的征地費用(包括尚未到位資金)來統計。由于口徑不同,每年雙方在征地補償費用的認定上均存在較大差異。
3.3 合作區域界定問題
由于雙方合作開發區域只是山南新區占地面積的一部分,有的征地及建設項目完全在約定的合作區域內,但也有部分項目會不可避免地超出合作區,和中鐵四局計算土地成本時,只應考慮在合作范圍內發生的費用,這就涉及到土地開發成本在區域內外進行分攤的問題。由于雙方財務部門對土地坐標界定缺乏相關專業知識,這就需要雙方土地部門對范圍內外土地的面積進行劃分。每年在進行土地成本確認時,誤將范圍外成本計入范圍內的情況時有發生。
4 加強土地成本管理的措施
4.1 明確權利義務,細化合作協議
經過多年實踐,政企合作區域開發模式下土地成本的核定工作正在逐步規范。在合作之初,雙方通常會依照合作框架協議中相關規劃數據進行測算,合作過程中,主要通過建立協商機制來解決問題,當合作出現分歧難以協商解決時,就會借助經濟手段和法律手段來解決。為了保障雙方權益,避免不必要的矛盾和糾紛,就必須進一步細化和規范合作協議,僅憑框架協議還不夠,應該針對實施中可能會遇到的問題進行深入分析和研究,以主協議約束權利義務、退出機制、分配機制、違約處理方式等關鍵要點,同時,還要根據實際情況以附件的形式約束開發范圍、投資規模、成本核算方式、土地出讓節奏、資金結算流程等技術要點,形成“主協議+多個附件”的形式。
4.2 加強部門協作,建立協調機制
雖然土地成本的核算工作由合作雙方財務部門負責,但由于區域開發涉及領域較多,相關領域專業性較強,影響因素也較多,財務部門對工程計價、報批圖紙、拆遷面積等相關資料及數據缺乏專業理解,這就要求雙方土地、規劃、建設部門全力配合,土地成本管理本身就是綜合性工作,只有各部門協調配合,才能對土地成本實施有效控制。①管委會內部要建立科學規范的工作流程。形成以財政為牽頭單位,各部門各司其職的土地成本核算及管理機制。每年在進行土地預結算成本確認時,有些部門總會相互推諉,認為成本核算是財政的事,不愿意整理、提供相關資料,或提供的資料質量粗糙,造成財政部門工作十分被動。②要建立與合作單位的對接機制。明確在成本核算過程中如果發生由于情況變化而導致的成本增加的處理方式,這樣做可以避免相互扯皮,促進工作效率的提高。
4.3 提高政府信用,保障合法權益
在合作開發過程中如果政府信用觀念淡薄,在與投資方的合作過程中,憑借其強勢地位出現不承諾、不兌現等嚴重違背市場化原則的行為,就會很大程度上抑制合作方的投資信心。①政府意志導致投收方收益的不確定性。近幾年,投資方在土地成本測算時之所以人為抬高各項費用,部分原因也是由于其沒有完全按時回收已供應地塊的成本補償費用。土地成交后,土地出讓金由開發商繳納給市財政局,市財政扣除各項計提費用后再撥付給山南新區,如2010年出讓的兩個地塊,市政府同意將該地塊上繳的土地款作為市某公司的入股資金,市財政不予撥付,至使投資方在該地塊上投入的各項費用至今未得到補償。②政府執行力導致投收方收益的不確定性。例如,有的已供應地塊,開發商未按合同繳清土地價款,合作方自然得不到相應補償,其中一個重要因素是由于部分地塊征地拆遷工作尚未完成,沒達到交付條件。因此政府應加強對征地拆遷工作的綜合協調,解決征地過程中遇到的問題。
4.4 合理編制預算,控制開發成本
新區財政部門應積極發揮財政職能,在土地部門配合下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則合理編制年度土地出讓收支預算,其中土地出讓收入預算應按照年度土地供應計劃、地價水平等因素編制,土地支出預算應結合年度土地收儲計劃及土地開發成本并按規定的用途、支出范圍和支出標準編制,合作單位也應對土地投入做相應預算安排。同時對于拆遷補償費用,可以商定一個合理的包干資金總額,實際使用中超出部分由政府承擔。這樣彼此心中有數,有利于雙方土地成本控制。
4.5 完善資金流程,明確債權債務
土地管理法舊法范文3
關鍵字:虛擬中心服務器;土地資源管理;GIS互操作
中圖分類號:C93文獻標識碼: A
在社會事業不斷發展的過程當中,信息技術早已成為了推動其快速發展的主流力量,而最近幾年,信息技術當中比較重要的分支空間信息技術得到了比較快的發展,空間信息技術在國土資源部門當中的廣泛應用,使得現在各項工作已經開始逐步的走向了現代化。正是有了這些現代化技術的支持,使得國土資源管理的信息化工作也取得了比較好的效果。但是因為習慣和組織體制使得這些現代化技術的利用率受到了比較大的限制。因為組織和體制方面的原因,我國的國土資源部門現在依然存在著各自為政、條塊分割的問題,這樣就使得很多信息系統的數據不能夠很好的實現共享,異類型的業務之間相互協同工作的效率降低了很多,對于全局數據的社會共享是非常不利的。
一、虛擬中心服務器-子服務器模型的結構介紹
本文將虛擬中心服務器-子服務器的模型抽象為四層結構,主要就是數據層、資源組織層、資源實體層以及業務層,在虛擬中心服務器端就能夠很好的完成元數據的組織,這樣就能夠為服務信息和訪問資源奠定比較良好的基礎,然后再通過比較成熟的地理構建的傳輸技術,就能夠很好的實現兩級服務器之間的數據交互。
設計虛擬中心服務器-子服務器的模型主要目標就是利用現有的土地資源信息系統,來實現不同業務類型的土地資源實體互操作,同時還應該要減少數據的冗余;應該要利用這個模型的一些優勢,使得我國國土資源部門的內部土地管理流程的功能實踐進行功能的抽象,這樣分布在這個模型不同層次上面的設施就能夠充分的自治和相互合作。
數據層是在整個模型的最底層,它主要就包含了分布在各個市縣國土資源部門當中的內部數據資源以及硬件設施和軟件設施。數據層當中的數據主要就是指各個市縣的土地資源數據,具體主要就包括了基礎的地理數據、土地的權屬數據、土地的利用數據、土地的柵格數據、土地的規劃數據以及一些其他的相關數據。機構內部在對這些數據進行存儲的時候應該要盡量采用不同的子數據服務器;硬件設施主要就包括性能比較高的服務器和存儲設備;軟件設施主要就包括各個市縣選用的那些不同業務類型的土地信息系統以及相關的基礎平臺。
資源的組織層主要的作用就是對來自底層的各類業務數據資源進行統一的管理,同時還要提供相應服務調用、元數據的和管理以及控制和訪問等功能。
資源的實體層主要就是根據國土資源部門內部的業務劃分標準來抽象出物理數據的應用視圖,它可以根據不同的業務需求來對LIS提供數據組織的規范。資源實體層的設計能夠使內部的數據冗余得到有效的減少,同時資源的使用效率能夠得到有效的提高。
業務層在整個模型的最頂層,在業務層上面主要就是那些用來對各種土地業務進行操作的標準瀏覽器或者是LIS應用程序,這些應用程序主要就是網絡GIS、桌面GIS或者是嵌入式GIS。通過這些應用程序,用戶就能夠實現和底層數據資源的互操作和訪問,對于互操作和訪問的一些細節以及實現的機制則不需要關心。所以不管用戶是屬于那種業務類型,都可以在業務層上的應用程序當中實現跨業務的資源實體互操作和數據訪問。
二、對服務器端元數據組織介紹
通過前面對模型結構的簡單介紹可以發現,中心服務器應該是屬于資源的組織層,主要的作用就是對那些不同業務類型的土地資源任務進行組織和管理,然后通過和業務層的交互最終來實現各種業務應用對資源實體的互操作和訪問。同時中心服務器還具有的角色,可以為那些具體的業務系統提供服務注冊,這樣那些終端用戶在查找他們所需要的服務時就能夠非常的方便。而要想實現上述的這些功能,那么就需要服務器端有效的來組織元數據。
三、模型的實現流程
首先國土資源部門的內部終端應該要根據具體的業務需求,然后從虛擬中心服務器中的元數據庫中下載建庫的模板表,在建立了圖庫之后就應該要把相應的信息反饋到中心服務器中。同時要在虛擬中心服務器中注冊子數據服務器的數據庫連接信息以及機器信息等相關的信息。其次終端應用應該要根據實際的需要來對資源實體進行動態的組合,然后要按照具體的土地業務操作從虛擬中心服務器中提供的服務列表當中去發現和調用那些和業務相關的服務或者是服務集,在業務完成之后,就會更新數據操作的結果,然后存儲在子服務器當中。
四、結束語
本文在對土地資源管理中的資源實體互操作方法進行研究的時候,主要是將互操作技術和GIS技術互相結合,并且充分的利用了Web Services技術中互操作和數據資源共享方面的優勢,在我國土地資源中土地資源管理信息化應用現狀的基礎上設計了虛擬中心服務器-子服務器的模型,來達到資源實體互操作的標準,使互操作能夠很好的和土地資源管理中的資源實體相結合。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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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法舊法范文4
[關鍵詞]旅游;土地利用變化;研究進展
中圖分類號:F5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0278(2014)01-162-02
近十幾年來,我國旅游發展突飛猛進,不僅在整個國民經濟中日顯重要,而且在許多省、市、縣成為當地的龍頭產業、支相產業和新的經濟增民點。作為旅游的客體――旅游資源是旅游經濟活動得以開展的基礎,是激發旅游動機的吸引物,是旅游供給的重要內容。在比較利益的驅動下,景區建設日益提到的各級政府和經濟主體的議程。在各種類型的景區中,鄉村地區自然生態景區是激發旅游者產生的主導資源之一,也是激發人類旅游的最早、最持久的資源。
一、國內研究進展
國內關于旅游與土地利用研究才剛剛起步,主要發端與森林公園、風景名勝區規劃、設計實踐中存在的旅游發展與森林公園、風景名勝區土地利用規劃的矛盾。為了解決旅游設施用地與森林公園、風景名勝區的保護與發展,旅游用地被作為一個問題提出與研究。目前有關碩士、博士論文數據庫中能查到的最早的關于旅游與土地利用的文獻為1988年,截止2007年,中國優秀碩(博)士學位論文全文數據庫涉及到旅游用地相關問題的論文達50余篇,碩士論文占絕大部分,博士論文不到10篇,充分反映了我國尚未對旅游與土地利用問題引起足夠的重視。從已發表的所以相關碩博論文和期刊可以看出,我國對旅游用地的研究起步較晚。就研究案例來看,主要集中在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度假區的用地研究方面,所占比例達50%以上,其他類型的旅游用地研究較少。就研究內容來說,主要集中在規劃設計方面,所占比例為30%左右,其他內容較少。而把旅游資源開發作為影響土地利用的驅動力的研究還不是很多。涉及旅游資源開發和土地利用的研究也主要集中在旅游用地評價、旅游度假區的研究、旅游用地管理和持續利用、景觀房地產、旅游與地價的關系、旅游用地的分區和結構,引景空間的研究、復墾與旅游。等方面。其中代表性成果有左冰、梁棟棟、陸林、吳必虎、李江敏、席婭、張鳳英等人的研究論文。
左冰(2004)《土地利用變化的旅游驅動力研究》,該文從土地資源利用方式、形態及其價值變化剖析了旅游作為土地利用變化的驅動機制,并根據區域旅游資源分布基礎和旅游需求類型,總結了旅游用地的空間分布形態;梁棟棟、陸林《古村落型旅游地土地利用的初步研究》、《旅游用地的初步研究》、《貧困地區旅游開發的土地利用》、《山岳型宗教旅游地的土地利用分析》等,主要從旅游用地的特點、原則、土地利用結構發生的變化,指出了土地利用中存在的問題,并提出了相應的對策;吳必虎等的《中國優秀旅游城市空間分布及動力機制研究》、《旅游吸引物空間結構分析》、《中國城市周邊鄉村旅游地空間結構》、《區域旅游系統空間結構的模式與優化》、《北京環城游憩帶旅游地類型與空間結構特征》、《大城市環城游憩帶(ReBAM)研究》諸文,主要從土地利用特征和空間結構進行了研究,指出了不同類型旅游地的空間分布規律。李江敏、張立明(2005)在《基于環城游憩帶建設的城郊土地利用研究》一文中則分析了環城游憩帶的發展現狀及趨勢和城郊土地發展利用現狀,指出了城郊土地利用中存在的問題,就環城游憩帶建設對土地利用的要求,以實現環城游憩帶建設與城郊土地利用兩者良性互動為目的,提出了新的發展背景下城郊土地永續利用的途徑。
二、國外研究進展
關于旅游資源開發與土地利用關系問題的研究,國外是于20世紀30年代開始的。1930年,美國學者麥克默里(McMurry)在《美國地理學者聯合會年刊》(Annals of the Association of American Geographers)上發表了旅游地理學的開世之作――《游憩活動與土地利用的關系》一文,首次討論了土地利用與消遣娛樂的關系,明確指出旅游業是一種獨特的、重要的土地利用形式。從此,與旅游業發展相關聯的土地利用問題成為地理學者們關注的問題。20世紀60年代,克羅森等人(Clowson etal,1960)研究了戶外娛樂休閑活動的分類方式,根據人們出游距離與休閑需求類型,確立了一種簡單的土地資源利用模式。后來,Hammes(1994)研究了旅游度假村的開發與土地市場的關系,明確指出,隨著旅游度假村的開發,當地的土地市場會受到影響而發生明顯變化,土地級差地租的空間格局也隨之變化。Wesley S.Roehl and Daniel R.Fesenmaier通過對美國旅游地土地利用改變與旅游地的居民態度進行研究,發現旅游地的居民對旅游開發的態度是消極的。Fache(1995)將北歐的度假村發展劃分為三個階段,同時根據設計思想不同,將度假村的空間模式劃分為三種不同類型?!巴恋囟鄻永脟H研究組”(ISGMUL,The international studyGroup on Multiple Use of land)的研究者們則描述了多目標鄉村土地利用規劃與旅游景觀設計的新思路和新方法。D.Pearce(2001)從旅游交通的角度對旅游電車軌道的發展對土地利用的影響進行了研究。Fossen&Lafferty(2001)以夏威夷與昆士蘭作為對比案例來探討不同的土地管制方式對旅游發展的影響,并分析在旅游發展過程中不同的土地利用政策所導致的土地利用結果。Mccarthy(2004)在探討馬耳他的歷史港口城市的旅游導向的濱水區開發時,發現歷史港口城市新的旅游導向的土地利用形式的出現帶來了自然、經濟與社會福利的變化。Yalc inKuvan(2005)以土耳其Antalya-Belek作為案例調查以旅游為目的森林的使用情況。發現林地的使用與轉化是旅游發展的重要內容。旅游發展在自然資源上的消極環境影響表現在土地利用的變化,土耳其迅速出現的大眾旅游,在沒有考慮保護與可持續利用自然與文化資源的前提下,被地方政府積極鼓勵與支持,由此造成了森林區域的嚴重環境問題。
三、總結
土地管理法舊法范文5
一、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的法律地位
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管理辦法》有關規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是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國家依法確認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法律憑證,對依法保護農民土地承包權益、促進土地依法自愿有償流轉、提高土地價值和利用效率等具有不可替代的法律作用。由于我國農村實行集體土地制度,因此,農村土地的所有權歸屬集體,農民通過承包取得土地的經營權、收益權和一定的處置權。我國家庭聯產承包經營制度的重要特點,就是農村土地承包經營關系的長期穩定,按有關規定和各地實踐至少達30年。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又把這種關系定性為“長久不變”。有關專家學者認為,從這一點來看,長期穩定的承包關系實質上形成了相當意義上的農民對土地的所有權,這種權屬關系的確立和憑據就是國家依法頒發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梢?,承包經營權證是農民對土地各項權益的法律依據,根據《物權法》有關規定及精神,證書也是農民以手中的土地進行抵押從而獲得信貸支持以及購買土地生長經濟保險的基本法律憑證。從金融視角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是依法開展農村土地經營權抵押貸款的先決條件,對有效防范道德風險、厘清權利關系有重要作用;同時,對開展農業生產保險也可發揮同樣的法律作用。
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管理存在的問題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的管理是一項較為復雜的工作。從流程上看,它包括確權、登記、頒證、換證、銷證等環節;從涉及部門來看,政府、農業主管部門、村委會、村民等都直接參與。因此,國家對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的管理極為重視,專門制定了部門規章予以規范,為權證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據。然而,我國農村幅員遼闊、地區差異大,一些地區的承包經營權證管理仍然存在不少問題。筆者就此對江西省宜豐縣作了深入調查,發現當前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管理中存在不少問題。
一是權證的頒發程序不規范。按規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的頒發主體是縣人民政府,由縣農業主管部門負責具體的落實和監督審核。但是,縣農業主管部門為了減少工作量,把空白權證交給鄉鎮,鄉鎮再交給村委會自行填寫,所蓋的審核章也不是縣級農業主管部門而是鄉(鎮)農經站的,有些甚至蓋的是村委會的印章,程序不規范、審核監督不嚴格等問題極大地損害了權證應有的權威性和嚴肅性。
二是權證的頒發到戶率不達標。按照法律規定,凡是承包了土地的農民均應持有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同時我國實行家庭聯產承包制度,權證以家庭為單位頒發。因此,承包了土地的農戶應該戶戶有土地承包經營權證。但是,調查發現有的鄉(鎮)政府和村委會干部,擔心權證發放后失去對土地和農民的控制權,以替農戶保管為由扣管權證,使權證沒有真正頒發到農戶手中。尤其是近幾年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土地的經營大戶,多數承包的是“四荒地”,但都沒有獲得證書。據調查,存在相當數量的承包農戶沒有證書,證書發放到戶的實際比率只有60%―70%,沒有達到國務院要求“100%落實到戶”的目標。
三是證地不相符的現象較普遍。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的本質屬性是確權性,即對農民承包土地權利邊界的確定和劃分,從而有效保障各項經濟權利。因此,證地相符是證書合法有效的基本要件。但是,部分鄉(鎮)政府和村委會填寫權證時,都是依據農村稅費改革之前的土地承包臺賬(稅改前普遍存在瞞報、少報現象),存在權證載明的承包面積小于實際面積的問題。同時,仍有個別村(組)實行“3年一小調、5年一大調”的“土政策”,而且調整后未在權證上進行變更登記,加上多數農民對權證的法律意義認識不夠,對證地不符可能引發的法律風險認識不足,導致權證上載明的內容往往一成不變,或與實際相脫節。
四是權證只發不管的問題較突出。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的管理是一個完整的工作流程,頒發權證只是管理工作的一個環節,頒證后的管理是一項更重要的工作。有的地方單純以頒發證書、完成上級下達的指標任務為工作目標,往往“發完了事”。而對于證書所需要的登記、更換、補發、注銷、收繳等工作流程則缺乏相應的管理措施,一定程度存在土地流轉無登記、地塊調整無更改、權證損毀無補發、承包終止無注銷等現象,使得權證的作用難以得到有效發揮。
三、隱藏的法律風險
從法律的角度來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有四重性質:一是確權證書,是國家對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確認;二是有價證書,是法律對農民承包土地的經營收益權的保護;三是流轉證書,是農民有償自愿流轉土地的法律憑證;四是承諾證書,是以國家權威的形式穩定農民的“定心丸”。因此,證書管理的不規范、不到位必然會帶來相應的法律風險和社會隱患。
一是證書的法律效力易遭質疑。證書頒發程序的不規范,所蓋印章的級別不符合法律和有關規定的要求,證書內容與實際脫節,削弱了證書的法律效力,甚至可能導致證書不具備法律效力。一旦發生糾紛,證書的效力容易遭受質疑,使其難以發揮保護農民權益、定分止爭的物權憑證作用。若拿這樣有法律缺陷的證書作為銀行貸款的抵押憑證,則蘊含了很大的道德風險。一旦貸款到期無法償還或是發生惡意拖欠,貸款權利人手中的抵押品將成為“一紙空文”。據了解,這也是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遲遲難以付諸實施的重要障礙,銀行(農村信用社)因擔心抵押物難以管理,信貸風險無法化解,從而貸款意愿大打折扣。
二是增加了依法解決農村土地糾紛的難度。從法律效力看,在處理土地糾紛調查取證時,承包經營權證書的法律效力高于承包合同,更高于承包登記簿和村委會開的證明材料,但是證地不相符與農民沒有證書現象的存在,削弱了農民在土地承包經營中的話語權,為鄉(村)干部違背法律和農民意愿調整、收繳和流轉土地提供了便利,增加了糾紛解決調查取證的難度和復雜性。一旦農民發現因證書管理混亂帶來了糾紛的升級,則容易引發農民將不滿情緒轉向鄉(村)干部,激化干群矛盾,從而影響農村社會秩序的和諧穩定。土地糾紛的長期存在,是農村地區的“老大難”問題,若不有效解決,則對農村金融產品創新會產生直接的負作用,有糾紛的權利無法拿來抵押,而且由于農村各種傳統勢力錯綜復雜,金融機構作為一種外來資本力量,極易引起農村本土力量的抵制和排擠,而土地糾紛則可能成為矛盾激發的導火索。
三是阻礙了土地流轉的規范有序發展。土地有序和充分流轉是提高土地經濟價值、開展農村土地抵押貸款、將土地資源轉化
成市場資本的重要途徑,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恰恰能夠發揮規范、引導和促進土地流轉的作用。因此,證書管理不規范在一定程度上導致了農村土地信息管理系統不健全,影響了土地流轉市場的建立和完善。證書能為入股、合伙經營等新型合作社建立經濟關系提供權威的憑證,為銀行貸款、購買保險提供重要依據,并理順各種利益分配關系。但是,證書登記確權等法律作用未能充分發揮,將阻礙農村土地的規范合法流轉。
四是增加了創新農村土地金融服務的法律風險。目前,有的地區已經允許用證書作為信貸抵(質)品,以解決土地規模經營融資難的問題,但是證書內容的不真實、登記管理流程的不完善、權威性認可度不高等問題的較普遍存在,提高了銀行放貸的風險系數,直接影響信貸投入的發放。筆者就此向有關銀行業人員了解,他們對此類改革嘗試并不看好,認為在農村固有權利關系與法律規范之間的不匹配為以后金融機構保護金融債權埋下了隱患。
四、加強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管理促進農村金融創新的對策建議
加強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管理,對促進農村金融創新意義重大,筆者就此提出相關對策建議。
第一,開展大規模的宣傳教育活動,提高農民對權證法律意義的認識。當前,不少農民對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的法律性質、法律地位和法律作用不了解、不熟悉,自我權利保護意識的淡薄是造成證書管理不規范的重要原因。由于農民維權意識弱,導致相關部門工作動力缺乏、不作為或亂作為的行動空間較大,并且工作錯誤無法得到及時糾正。筆者認為,中央政府或有關部門應充分認識到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管理作為我國農村工作的一項基礎工作,對推進農村法制建設、健全農村市場經濟體制等具有不可忽視的意義,應圍繞證書開展大規模的、深入人心的宣傳??赏ㄟ^電視、廣播、報紙、標語、電影和地方戲劇等多種途徑,以農民喜聞樂見的方式,把黨的農村土地政策和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的重要性,向廣大農民宣傳好、解釋好。
第二,建立健全權證管理工作機制,應用信息化管理平臺。我國農民數量大、分布廣,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管理工作量大、信息量大、管理難度大,這是造成一些職能部門工作滯后的重要原因。而采用現代信息技術、研發信息化管理平臺能有效解決這個問題,并且經過近年來的“政府上網”工程等信息化建設,我國基層政府已經具備了實現證書信息化管理的硬件條件。因此,應依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管理辦法》加強證書的管理,設置專門機構,并賦予其證書登記和換發的權利與責任,簡化工作流程,為農民登記、更改、補換和注銷證書提供便利。同時,大力推廣和應用信息化管理系統,以證書管理為核心,實現權證與承包經營合同、登記簿等信息的統一,并且將其與土地流轉市場建設相銜接和配套,與信貸部門等金融機構的信用農戶評比、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林權抵押貸款等信息系統的對接和共享,逐步形成統一的農村土地管理信息網絡。
第三,開展一輪權證清查整頓活動。目前,全國范圍內僅開展了針對證書頒發工作的檢查活動,但是證書管理工作尚缺乏必要的監督整頓。而沒有自上而下強有力的監督整頓,基層政府的工作動力容易懈怠,政策落實難以持續,一些工作容易虎頭蛇尾、流于形式。因此,建議由農業部牽頭開展一輪全國性的、徹底的權證清理檢查整頓,嚴格按照“四相符”的要求,即權證登記的內容要與實際承包地塊相符、與上級劃定的基本農田相符、與簽訂的承包合同面積相符、與村組調查摸底的底冊及匯總臺賬相符,以鞏固頒證工作成果,奠定權證長效管理的基礎。
土地管理法舊法范文6
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
你院1992年4月10日《關于國營老山林場與渭昔屯林木、土地糾紛案的請示報告》收悉。經研究,答復如下:
國營老山林場與渭昔屯訟爭的渭貴溝、渭貴坡位于渭昔屯村背后約3公里處。解放前后渭昔屯村民曾在該地割草、放牧,1961年、1962年曾在該地墾荒種植農作物。1965年老山林場將該地納入林場擴建規劃,并從1967年至1968年雇請民工種植杉木,但未經有關部門批準將該地劃歸老山林場。糾紛發生后,當地人民政府將該地確權歸渭昔屯所有。據此,為了保護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我們基本上同意你院審判委員會的意見,即:本案可視為林場借地造林,訟爭的土地權屬歸渭昔屯所有,成材杉木林歸老山林場所有,由林場給渭昔屯補償一定的土地使用費。
此案政策性較強,且矛盾容易激化,請你院主動取得區委、區政府的支持,并與有關部門聯系,共同做好雙方當事人的息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