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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醫療衛生制度范文1
【關鍵詞】基本藥物制度;基層醫療機構;基本藥物的可觸及性;績效
引言
自從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以來,基層醫療機構藥品的費用得以明顯下降,基本藥物的可觸及性得到很大改善。但仍然有研究顯示,基層醫療機構在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后存在用藥品種不足、醫療機構收入減少、基層醫療機構服務功能和業務量下降等問題。因此,有必要基對本藥物制度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發展的影響進行系統評價。湖北省自2010 年1 月起施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試點基本藥物制度,本研究以湖北省為例,探究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發展的影響。
1 材料的選取
資料來源于湖北省基本藥物監測評價單位,使用現場調查法,收集被調查機構2009 - 2011 年門診人次、住院人次以及人員收入等相關數據。并使用SPSS 12.0 軟件對數據進行分析。
2 結果與分析
2.1 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后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門診和住院服務量變化
2009 - 2011 年被調查機構的平均門診人次有逐年上升的趨勢,但平均住院人次略有下降,見表1。經對數轉換后,門診人次服從正態分布;經t 檢驗,2009 和2011 年門診人次存在差異有統計學意義(t = 3.665,P = 0.000)。與2009 年相比較,2011 年被調查機構平均門診人次增加了7 832 人次,增長的幅度為32.42%。經非參數檢驗,2009 年和2011 年平均住院人次差異沒有統計學意義(Z = -1.452,P = 0.146)。上述結果說明,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后,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門診服務量有所增加,然而住院服務量沒有明顯變化。
2.2 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后醫療機構收入變化
3 討論
3.1 基本藥物制度對基層醫療機構業務量的影響
本研究顯示,在實施了基本藥物制度以后,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門診業務量明顯增加。門診業務量增加的主要原因可能是基本藥物價格的下降。我國自從2009 年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后,基本藥物在基層的售價較制度實施前平均下降約25%。藥物價格的下降,使得基層醫療機構醫療費用降低,從一定程度上緩解了群眾看病貴的問題,提高了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可觸及性。同時,基層醫療機構醫療費用的下降,還釋放了群眾潛在的就醫需求,增進了居民對基層衛生服務的利用,從而帶來了基層醫療衛生服務機構門診業務量的較大幅度的上升。其他同類研究數據顯示,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后,部分基層醫療機構就出現了就診患者人數增加等醫療需求釋放的現象,與本研究的結果基本符合。在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后,被調查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住院業務量有所減少,這也與衛生部統計數據結果一致。據衛生部的《2011 年我國衛生事業發展統計公報》顯示,在全國醫療衛生機構住院人次比上年增長7.9%的情況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住院人次比上年減少了4.43%,這說明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病患有向上一級醫院逆向流動的跡象。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住院業務量的減少,主要原因可能是由于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后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用藥的范圍受到比較大限制,影響了醫療機構的收治能力所導致的。
基本醫療衛生制度范文2
逐步實現人人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目標,為推進全縣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根據《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實施意見》渝府發〔〕98號)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年重點工作任務的通知》渝辦發〔〕318號)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特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國發〔〕3號文件精神,堅持以人為本、公平效率、統籌兼顧的基本原則,堅持公共醫療衛生的公益性質,強化政府責任和投入,將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與推進城鄉統籌發展相結合,以建立基本醫療衛生制度為目標,以完善城鄉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為重點,以提高基本醫療保障能力為基礎,以健全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籌資機制為核心,以創新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為動力,以加強醫學科技和人才隊伍建設為支撐,突出基本、基礎和基層的改革重點,不斷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二、總體目標
到2011年末,初步構建基本醫療衛生制度框架,為群眾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價廉的醫療衛生服務?;竟残l生服務得到普及,城鄉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基本健全,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全面覆蓋城鄉居民,基本藥物制度初步建立,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取得進展,醫藥科技創新和衛生人才隊伍水平明顯提升,實用共享的醫藥衛生信息系統初步建立,城鄉醫療衛生服務差距逐步縮小,人民群眾享有的醫療衛生服務水平和保障水平明顯提高。
三、工作措施
(一)普及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根據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結合我縣經濟社會發展實際和突出公共衛生問題,免費提供規定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主要包括:建立居民健康檔案,開展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實施預防接種,傳染病防治,高血壓、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兒童保健,婦女保健,老年人保健,食品安全,飲用水衛生監管等。
制定實施并適時充實調整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繼續實施結核病、艾滋病、地方病等重大疾病預防控制和國家免疫規劃、貧困白內障患者復明、農村改水改廁等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逐步提高人均公共衛生經費水平。
(二)健全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加快建成縣鄉兩級、鄉村一體、防治結合、分工合理的新型農村衛生服務體系,進一步健全以縣級醫院為龍頭、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為基礎的農村醫療衛生服務網絡。在每個鄉鎮設立1所由政府舉辦的全民事業性質的衛生院,每個行政村建成1所村衛生室,推行鄉村衛生機構一體化管理。
加強中心鄉鎮衛生院和標準化衛生室建設,確保鄉鎮衛生院具備提供公共衛生服務和基本醫療服務的綜合服務能力,村衛生室具備開展公共衛生服務和一般疾病的診治能力。加強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建設,完善社區在公共衛生服務、初級診療、慢性病管理和康復服務等功能。
(三)基本醫療保障制度覆蓋全體城鄉居民。不斷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率,有效實施城鄉醫療救助制度,努力降低個人醫藥費用負擔比例。
(四)建立基本藥物制度。所有政府舉辦公立醫療機構使用藥品,全部執行市級統一網上采購?;鶎俞t療衛生機構全部配備和使用基本藥物,并實行基本藥物零差率銷售,其他公立醫院按規定使用一定比例的基本藥物,允許患者憑處方到零售藥店購買基本藥物?;舅幬锶考{入居民醫療保險報銷目錄。
(五)深化公立醫院改革。加強縣人民醫院、縣中醫院龍頭醫療機構建設,健全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改善醫療服務質量,改革公立醫院以服務收費、藥品加成收入、財政補助為主的補償機制,積極探索醫藥分開運行機制,逐步取消藥品加成,建立以服務收費和財政補助為主的補償機制。醫院由此減少的收入或形成的虧損通過增設一般診療費、調整部分技術服務收費標準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徑解決,一般診療費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報銷范圍。
積極推動非公立醫院發展,形成公立醫院與非公立醫院相互補充、共同發展的格局,通過引入競爭機制,提高各類醫療機構的管理、醫療水平和服務質量,讓群眾得到更多實惠。
(六)積極發展中醫藥事業。加強中醫醫療服務體系建設。在區域衛生規劃中合理規劃和配置中醫醫療機構。加強綜合醫院、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中醫科室建設,積極發展社區衛生服務站、村衛生室的中醫藥服務。積極促進非公立中醫醫療機構發展,形成投資主體多元化、投資方式多樣化的辦醫格局。推進中醫藥繼承與創新,加強中醫藥人才隊伍建設,鼓勵西醫師學習中醫,培養一批中西醫結合型人才。開展面向基層醫生的中醫藥基本知識與適宜技術培訓。
(七)逐步建立全縣實用共享的信息系統。創建一體化的醫療衛生、疾病預防控制、醫療保障、藥品監督四大信息體系,利用網絡信息技術,實現資源共享。
(八)改革醫療衛生機構財政補償機制。完善公共衛生投入機制,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基本建設、設備購置等發展建設經費由政府根據公共衛生事業發展需要足額安排,所需人員經費、公用經費和業務經費由政府根據人員編制、補助標準、服務任務和服務績效考核情況全額預算安排。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取得的服務收入按照規定上繳財政專戶或納入預算管理,逐步提高公共衛生服務補助標準。
改革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補償機制。政府舉辦的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為公益性事業單位,藥品收入不再作為基層醫療機構經費的補償渠道,運行成本通過服務收費和政府補助補償,基本建設、設備購置、人員經費及承擔公共衛生服務的業務經費由縣財政按照“核定任務、核定收支、績效考核補助”的辦法給予足額補助,人員工資水平與當地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平均工資水平相銜接,提供醫療服務的價格按扣除政府補助后的成本確定。社會力量舉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提供公共衛生服務,由政府采取購買服務等方式給予補償;提供基本醫療服務,采取簽訂醫療保險定點服務協議等方式,通過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等渠道給予補償。縣政府按績效考核兌現的方式,對取得鄉村醫生從業資格且被聘任在村衛生室工作的鄉村醫生承擔公共衛生服務任務給予補助。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級各部門要充分認識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重要性、緊迫性和艱巨性,把解決群眾看病就醫問題擺上重要議事日程,落實政府的公共醫療衛生責任,認真履行職責,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扎實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確保改革成果惠及全縣人民群眾。
基本醫療衛生制度范文3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滿足群眾基本醫療用藥需求、促進人人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為目標,積極探索,穩步推進,保障群眾基本醫療需求,穩步推進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全面實施。
(二)工作目標
全面實施規范的、覆蓋城鄉的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實現基本藥物的公平可及,滿足廣大群眾的基本用藥需求,減輕群眾藥費負擔。建立科學的政府補償和基層醫務人員管理制度,基本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能力得到增強,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實現全面健康協調發展。
二、實施范圍和內容
(一)實施范圍
實行一體化管理的村衛生室。
(二)實施內容
1、按照規定配備使用基本藥物。自起,村衛生室根據診療范圍和服務功能,全部配備使用基本藥物,按購進價格實行零差率銷售,不得新購進非基本藥物,庫存藥品全部按原進價銷售。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的村衛生室,要嚴格執行基本藥物臨床應用指南、基本藥物處方集,合理規范使用基本藥物。
2、實行基本藥物統一招標采購及配送。村衛生室所配備基本藥物由各鎮、街、區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負責供應。各鎮、街、區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要加強對衛生室基本藥物使用的指導和監管,確保藥品質量,做到合理、安全用藥。
3、完善補償機制。根據“核定任務、核定收支、績效考核補助”的原則,對實行零差率銷售的村衛生室予以補助:對在崗村醫年人均補助6000元;對村衛生室承擔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根據其工作量進行合理補助;村衛生室開展基本醫療服務時收取門診診療費,納入新農合支付范圍,扣除成本后全額返還衛生室,用于基層衛生事業發展。
4、逐步推進村級醫療衛生機構管理制度改革。在進一步完善一體化管理體系的同時,根據服務人口、服務半徑合理核定村衛生室人員編制(每所衛生室原則配備2-4名取得相應資格的醫護人員),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實行競聘上崗、按崗聘用。實施量化分級管理,加強績效考核,充分發揮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作用。建立以服務質量、數量、效果和群眾滿意度為核心,公開透明、動態更新、便于操作的考核機制。市衛生行政部門根據省衛生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和勞動保障廳《關于印發<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績效考核辦法>(試行)的通知》(衛人發[]9號)的規定,對實施一體化管理的村衛生室進行考核,考核結果與政府補助掛鉤。
三、保障措施
(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市深化醫療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負責對全市實行一體化管理的村衛生室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工作的組織領導。各鎮街區和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周密部署、細化工作安排和具體實施方案,把各項任務目標和政策措施落實到實處。
(二)明確責任分工。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開發區管委要建立健全相應的組織領導機制和工作推動機制,對所屬轄區進行督導、落實。衛生部門要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基本藥物采購和使用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做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中使用基本藥物優惠政策的落實;財政部門要不斷落實補償機制,加大衛生投入,確保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正常運行;人力資源和勞動保障部門要做好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中使用基本藥物優惠政策的落實;藥監部門要加強對基本藥物質量的監督。
基本醫療衛生制度范文4
關鍵詞:醫療衛生保障;公共財政投入;有效性;政策路徑
中圖分類號:FS1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0-176X(2010)01-0089-05
一、問題的提出
醫療衛生服務可以區分為兩個方面:一類是公共衛生服務,例如免疫預防、傳染病防治等;另一類是普通的醫療服務,即對個體疾病的診斷和治療?,F代社會沒有任何政府完全放任市場力量解決醫療衛生服務問題,而都通過公共財政在其籌資和保障領域加以干預,其主要原因在于公共衛生服務具備顯著的外部效應、規模收益遞增和公共物品的特征;而普通的醫療服務具有不確定性、信息不對稱性、道德風險、逆向選擇和可能發生的誘導性消費等特點,導致“市場失靈”和次優水平的供給。尤為重要的是,人們普遍將接受必需的醫療衛生服務看做是人的一項基本權利,符合社會基本價值觀的要求。這個觀點通過多數國家的公共支出支持“衛生醫療系統的擴展以及個人以低成本獲得醫療服務普遍化”得以證明。
雖然政府干預在一定程度上能矯正“市場失靈”和增進社會福利,然而,也會存在著干預“失靈”。我國在轉軌過程中政府對醫療衛生市場干預的“缺位”就是導致醫療衛生體制改革不成功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為了實現黨的“十七大”提出的“病有所醫”的民生目標,必須合理定位和有效發揮政府在承擔全民醫療保障責任中的主導作用。
政府在醫療衛生領域的干預主要通過政府衛生支出(即政府致力于開展醫療衛生活動所使用的全部公共資源)來實現,相應地,醫療衛生保障就轉化為公共財政的投入問題。政府應當通過何種方式來承擔其在醫療衛生領域的責任?在多大程度上“主導”?對此問題國內存在著“政府主導派”和“市場競爭派”的觀點分歧。在“政府主導派”看來,政府增加的投入應當投向醫療服務提供體系,控制醫療服務提供體系,并承擔醫療部門的投資和醫務人員的薪酬,促使其采用免費或降低收費的方式向公眾提供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從而降低公眾的醫療負擔。在“市場競爭派”看來。政府出資應當投向社會醫療保險體系,通過向低收入階層提供補貼的方式組織建設社會醫療保險體系,同時要促進醫療服務提供體系的競爭以提高效率。 上述觀點的偏頗之處在于注重從籌資的角度,對公共財政投入的規模以及投向進行分析,而忽視了對投入的績效研究。從我國政府衛生支出的規??矗S著社會經濟協調發展和政府職能轉變,政府對衛生的投入力度有所加大,全社會衛生籌資總額中,政府衛生投入所占比重開始回升。從20世紀90年代末以來,某些關鍵指標已經接近韓國、并領先印度,說明在一致口徑的比較下,政府衛生支出是具有一定規模的。衛生部衛生經濟研究所出臺的《中國衛生總費用研究報告2006》顯示,1978~2005年,衛生總費用年均增速為11.47%,增長略快于GDP增長速度。2008年1~11月,全國財政收入58068.21億元,比上年同期增長20.5%;全國財政支出45825.34億元,增長23.6%;醫療衛生支出1948.71億元,增長37.3%。
但是,在政府衛生支出規模擴大的同時,我國的醫療衛生保障并沒有切實形成公平和效率的機制。20世紀90年代以來醫療衛生資源的利用效率及公平性均呈下降趨勢,集中體現在醫療費用的超??焖僭鲩L、醫療費用負擔不公平、低收入人群醫療可及性下降、醫療服務水平改善幅度有限,多數居民對醫療問題消極預期,以及醫療衛生資源供給不能有效滿足個人對醫療衛生的需求,等等??梢?,為了實現“建立全民醫療保障制度,保證人人享有基本醫療保障”的目標,在政府醫療衛生投入增加的同時,公共政策的取向應逐漸從“擴大投入”轉向“有效投入”,更加關注公共財政投入方式的有效性及其所產生的政策效應,提高政府醫療衛生資金使用的目標效率。
二、醫療衛生公共財政投入有效性的厘定
在醫療衛生的供求鏈條中,公共財政投入對供求都會產生直接的影響(如圖1所示)。一方面公共財政的投入轉換為公共衛生資源,形成醫療衛生商品和勞務的供給;另一方面,形成對個人直接補助以及醫療保險機構的補貼,進而影響對醫療衛生需求的選擇。由于個人對醫療衛生的需求是一種派生需求,獲得醫療衛生服務是滿足健康需求的一個根本途徑,因此,合乎邏輯的供求有效性的衡量標準是,通過公共財政投入形成的醫療衛生供給能滿足居民獲得有效醫療衛生服務的需求,實現預期的健康改善目標。
從供給方面看,公共財政投入的有效性是醫療衛生資源配置層面的效率與公平的統一,應包含四個基本的維度:(1)從經濟學的角度,確保具有公共物品性質、外部效應的醫療衛生服務的有效提供和避免社會福利的凈損失。(2)既定預算下醫療衛生資源的合理配置,醫療衛生支出的邊際產出最大化。即同質的醫療衛生服務或商品,應該以盡量少的成本獲得,或者單位支出能夠形成最大數量的醫療衛生服務。(3)醫療衛生資源協調配置。表現在不同地區、不同級別、不同醫療衛生項目之間,盡可能減少投入方向的資源配置錯位問題,避免資源的閑置和浪費。(4)醫療衛生服務供給的效率和質量能形成有效的醫療衛生需求。
我國公共財政醫療衛生投入對居民健康的改善作用并不明顯,突出表現在醫療衛生資源主要投向城市的大中型醫院,基層衛生機構資金匱乏,預防資源與醫療資源失衡。在投入的項目上,更多地投向固定資產,忽視了衛生人員素質的提高和醫療衛生服務質量的改進。根據衛生總費用研究報告分析,1990~2005年,城市醫院所占衛生費用比重基本保持上升趨勢,從32.76%上升到50.09%;縣醫院、鄉鎮衛生院占衛生費用比重均有明顯下降,特別是鄉鎮衛生院所占比重從10.62%逐年下降到6.26%。這樣的資源配置引起城鄉之間、地域之間、預防與治療之間的不平衡,以及不同社會群體受益程度的很大差別。因為對醫院(特別是高級別醫院)利用程度高的人群主要是居住在城市的高收入居民,農村或低收入人群受各方面條件制約,不可能充分利用這部分資源。從這個意義上說,醫療衛生投入的總體效果欠佳,對大多數人的健康影響比較小。
在公共財政醫療衛生投入預算既定條件下,投入的有效性還取決于公共醫療衛生部門服務供給的效率和質量。高效良好的醫療衛生服務是投入與實現健康改善目標的傳遞和轉化機制。如果醫療衛生機構管理效率低下,或者醫療衛生機構
和人員提供過度服務,政府投入就無助于健康狀況的改善,居民對醫療衛生的可及性、可獲得性、滿意程度都會下降。從我國農村醫療衛生保障的現實看,盡管在全國大部分省市基本上都實現了鄉鎮有衛生院,村村有衛生所,但由于醫療設備條件差,醫務人員素質低,不能滿足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農民醫療需求,農民很難通過政府提供的醫療衛生服務增加自身的健康資本存量。此外,服務質量低還會引發醫療衛生的規避(Bypassing)行為(患者選擇更高成本,如距離更遠、價格更高的衛生醫療機構進行治療),進一步降低了公共醫療衛生設施、資源的使用率。 從需求方面看,公共財政醫療衛生投入對需求的有效影響是:通過降低居民需求的機會成本,提高其購買醫療衛生服務的能力,最大程度地獲得與其需求相耦合的服務質量。依此來設計公共財政投入機制。
1 合理確定政府和個人的費用負擔比例
醫療衛生費用對居民的醫療衛生需求是一個決定性因素,特別對于低收入群體而言,它的影響更大。從世界各國的情況看,居民醫療衛生需求水平與個人負擔的醫療衛生費用水平成反比。個人醫療衛生自費比例越高,政府支出對個人需求的影響越小。如果政府支出不能減輕個人在醫療衛生需求上的負擔,那么政府的投入就不能引致有效需求。在世界范圍內,盡管低收入國家個人負擔的醫療衛生費用很大,但居民對醫療衛生的需求卻遠遠低于高收入國家居民,這是因為后者能夠免費或以更低的價格獲得公共醫療衛生部門提供的服務。我國衛生總費用構成中,政府預算衛生支出從1990年的25.1%下降到2007年的20.3%,個人現金衛生支出則從1990年的35.7%上升到2007年的45.2%。所以,盡管居民收入水平不斷提高,但是個人對醫療衛生需求的水平卻在不斷降低,居民對公共衛生醫療機構的規避行為有加劇趨勢,這也是導致我國內需不足的一個重要原因。
2 適度界定醫療衛生保障的范圍
醫療衛生保障體系的覆蓋范圍包括基本醫療和公共衛生。不同醫療衛生項目的需求價格彈性大小與政府投入對個人需求的影響呈正相關性,因此,政策制定者應該根據個人對醫療衛生需求的彈性而有目的的選擇干預領域。一般來說,對于必需的醫療衛生服務而言,如大病或嚴重疾病,個人對影響購買這些服務的價格、可及性等因素的變化是不敏感的,而預防服務相對于治療服務的價格和可及性而言具有較高的需求彈性。
從增加需求的角度,加大健康保健和預防的投入是一個可行的選擇。但是,出于增加低收入人群需求的公平理念考慮,在政府財力和管理能力有限的制約下,公共財政投入的重點還應放在需求彈性小的項目上,因為低收入人群醫療衛生支付能力嚴格受到收入的預算限制,往往注重需求彈性小的項目。
3 正確考量影響醫療衛生需求的因素
個人對醫療衛生的需求是由多種因素綜合而成的,其中主要因素包括收入水平、醫療保險制度和就業狀況。此外,醫療衛生機構特征(醫療衛生可及性、可得性、醫療衛生人員、醫療衛生費用、等待時間等)因素也是影響個人醫療衛生需求的重要變量。收入水平高、醫療保險制度健全、就業狀況良好直接決定了對醫療衛生需求的程度高,獲得醫療衛生資源的可能性和可行性增大。相反,收入水平低、自費醫療和下崗無業人群的醫療衛生服務需求就會受到一定程度的抑制。研究表明,城市居民家庭收入提高10%將會增加他們對醫療衛生機構的需求概率,降低自我治療的概率(從41.82%下降到36.98%),他們對市級以上醫院需求的比例也會大幅提高,相對增長率大約為15%。農村居民家庭收入增加10%之后,患者選擇縣級和市級以上衛生醫療機構的概率分別增加15%和38.11%;通過增加城市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人數的比例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人員的比例,個人對公立醫院的需求都會明顯增加,而對私人機構和自我治療的需求都有所下降。但是,由于兩種保險在范圍、性質、補償額度等方面仍有較大差別,因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對個人醫療衛生需求的增加效應要低于城市基本醫療保險,前者自我治療概率降低9.9%,而后者降低33.2%。
上述分析表明,公共財政醫療衛生投入只是影響個人醫療衛生需求的一個變量,在制定提高政府醫療衛生支出有效性,或提供有效醫療衛生服務的政策時,還需要綜合考量其他相關的公共財政政策,如收入分配政策、社會保障制度,促進就業的財稅政策等,把它們納入到有效改善醫療衛生需求的政策系統,各項政策協調配合,共同實現優化政府醫療衛生支出提供需求機制的目標。
三、公共財政投入結構調整與政策路徑選擇
在公共財政投入規模一定的情況下,解決公共財政投入的有限性與居民對醫療衛生需求的無限性之間矛盾的可行途徑就是,根據實際情況對公共醫療衛生資源進行合理的結構性調整,徹底改變重投入、輕產出,重規模、輕績效的公共財政支出模式。這對于契合新一輪醫療衛生體制改革,以及在當前的經濟危機中保障基本民生、提高消費率、促進經濟增長和提高經濟運行的穩定性和可持續性也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1 健全醫療衛生服務體系
建立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必須由政府承擔責任,政府應當保留甚至完善一些布局合理、可及性程度高、費用低廉、以社區為依托的公立醫療衛生機構,主要解決貧困人口和一般居民大眾的基本醫療問題。鑒于我國目前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的不合理布局,公共財政投入的政策取向應是“抓小放大”,重點支持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衛生服務站和鄉鎮衛生院、中心衛生院的建設。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是城市居民初級衛生預防和醫療的核心,對于滿足城市居民基層醫療衛生需求具有很大的作用,應力爭在3―5年基本實現城市社區衛生服務全覆蓋。鄉鎮衛生院服務主要針對的是農村地區,代表著農村醫療衛生資源,與農民基本醫療衛生需求息息相關。通過加大農村地區醫院醫療設備、業務用房等基礎設施的投入力度,改善農民就醫條件和醫療環境,切實改變鄉鎮衛生院建設的負增長狀態,增強農村居民醫療衛生的可及性和可得性。 2 促進地區間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均等化 醫療衛生投入作為人力資本投資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均等化要求全體社會成員不論通過什么樣的方式、途徑,獲取和享受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機會、數量和質量具有均等性,而不取決于其支付能力。我國財政體制的變化和地方財政分權政策的實施,對不同地區間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均等化產生了負面的影響。地方經濟發展水平差距的拉大導致基本醫療衛生發展的地方差距也越來越大。為此,需要改革中央和地方政府間財政關系,使各級政府的醫療衛生支出職責與其財政資源相匹配。中央政府的職責是提高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公平性,通過完善中央與地方的財政轉移支付體系,縮小各地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差異。地方政府的職責是提高地方基本醫療衛生服務水平,
充分利用財政分權的優勢,研究設立適合地方特色的基本醫療衛生服務標準。在轉移支付制度的設計中,要充分運用科學的“因素法”,全面考慮各地稅收能力、醫療衛生資源的稀缺程度、提供有效服務的水平、不同收入層次居民需求的程度和居民整體健康水平的改善情況等,確定各地區轉移支付規模和對衛生機構、設施、人員補助規模的依據,從而改善地區間基本醫療衛生資源的配置能力,提高基本醫療衛生事業的社會性、公益性和福利性。
3 建立農村新型合作醫療保險的長效籌資機制
政府為居民提供基本醫療保障可以采取兩種方式:一是將資金投入到供方,加強公立醫療衛生機構的建設;另一種是補貼需方,通過對參保者進行補貼建立社會醫療保險體系。近年來,一些國家(典型的如英國)都紛紛實行了從對醫療衛生服務機構投資向對醫療衛生服務購買者轉變的改革,目的是在醫療衛生服務提供體系中引入市場競爭機制,根據醫療服務效果提供經費補償,激勵醫療衛生服務機構從營利導向轉向保障居民健康導向,更好地尊重需求方對醫療衛生服務的選擇權利。同時,在財力有限的情況下補貼需方,便于利用財政投入更有針對性的照顧特定群體,如貧困人群,由此可以促進衛生公平。我國試行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就是按照這一思路,利用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補貼引導居民參保而建立的一種自愿性、非營利性的醫療保險。
基本醫療衛生制度范文5
一、總體目標
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深入貫徹“創業富民、創新強縣”總戰略,著眼于實現人人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扎實推進農村醫療衛生服務體系標準化建設,開展縣鄉鎮(街道)村醫療衛生資源統籌配置改革,深入開展基層衛生人才素質提升工程。通過改革,農村基層衛生基礎條件明顯改善,城鄉醫療衛生資源配置效率有效提升,整體服務能力顯著提高,建成比較完善的以縣級醫院為龍頭,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街道衛生院)為樞紐,社區衛生服務站(村衛生室)為基礎,駐村醫生巡回醫療為補充的覆蓋城鄉居民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
具體目標:
——基本建立“20分鐘醫療衛生服務圈”。所有建制鄉鎮(街道)都有一所達到國家標準的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行政村醫療衛生服務實現全覆蓋。
——基本建立“縣院帶鄉鎮、鄉鎮帶村級”的城鄉醫療衛生統籌發展新機制。通過改革整合城鄉醫療衛生資源,提高配置效率,促進均衡發展,從制度上提高城鄉醫療資源的整體運行效率和服務水平。
——基本建立“穩得住、下得去、干得好”的城鄉基層醫療衛生隊伍。每萬名農村居民根據省定標準配備醫生,其中全科醫師不少于3名,公共衛生醫生不少于2名,基層醫療衛生隊伍生機活力明顯增強,基本滿足“小病在基層、大病不出縣”的衛生人才支撐要求。
——基本建立“數字化衛生”。構建以居民電子健康檔案為重點的集合作醫療、社區衛生服務、疾病控制、婦幼保健、雙向轉診等醫療衛生信息平臺。
二、基本原則
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原則。以為城鄉居民健康服務為宗旨,以保障城鄉居民健康權益為中心,遵循醫療衛生的公益性質,集中社會各方力量,把基本醫療衛生制度作為公共產品向全縣居民提供。
堅持“統籌發展、突出‘三基’”原則。以區域衛生發展總體規劃為指導,統籌城鄉、區域發展,科學配置衛生資源,把握基層基礎基本重點,向農村衛生和社區衛生傾斜,向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傾斜。
堅持“以人為本、服務創優”原則。把維護人民健康權益放在第一位,加強醫療衛生人才培養,調動和激發城鄉醫務人員積極性,提高醫療衛生隊伍素質和服務水平,努力實現全縣人民病有所醫。
堅持“機制創新、資源共享”原則。推進醫療衛生體制機制改革和創新,促進城鄉醫療衛生資源功能整合和柔性流動,提高醫療衛生資源整體運行效率。
堅持“立足縣情、協調發展”原則。基本醫療衛生服務水平與縣域經濟發展相協調、與人民群眾的承受能力相適應,探索建立具有特色的基本醫療制度。
三、主要任務
(一)扎實推進農村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
修訂完善區域衛生發展規劃,明確各類醫療衛生服務機構數量、規模、布局和功能,加快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標準化建設。通過“做強龍頭醫院、做全公共衛生服務網絡、做實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做細駐村醫生制度”,進一步健全以縣級醫院為龍頭,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街道衛生院)為樞紐,社區衛生服務站(村衛生室)為基礎的覆蓋城鄉居民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
1.做強龍頭醫院。縣人民醫院加強腫瘤省級龍頭學科建設,并力創三級乙等綜合性醫院,縣中醫院力創三級乙等中醫院。兩家縣級醫院進一步提高醫療質量,優化服務流程,規范診療行為,積極推行“臨床路徑”管理,優先使用國家基本醫療藥物和適宜技術,實行醫學檢測結果互認制度,減輕患者負擔。開展與上級醫院多種形式的對口合作,全面提高整體醫療技術水平。承擔對基層醫療機構的業務指導和人員培訓工作,充分發揮其在農村三級醫療服務網絡中的龍頭作用。
2.做全公共衛生服務網絡。完善婦幼保健、健康教育、120急救中心和儲血點等公共衛生服務機構建設,健全以基層醫療衛生服務網絡為基礎的醫療服務體系和公共衛生服務功能。
3.做實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加快我縣“標準化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建設三年計劃”的推進和落實,三年內新建(改擴建)南巖、鏡嶺鎮、新林鄉、巧英鄉等9家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完成20個社區衛生服務站的建設計劃,加強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醫療設施的配置和更新,使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標準化建設率達90%以上。加快轉變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職能,明確其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定位,積極推廣使用適宜技術、適宜設備和中醫藥治療,進一步完善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為廣大群眾提供優質價廉的服務。社區衛生服務站(村衛生室)承擔預防、醫療、保健、康復、健康教育和計劃生育技術“六位一體”服務。
4.做細駐村醫生制度。實行駐村包片制,合理設置社區衛生服務點,實行“定時、定人、定點”的駐村醫生巡回醫療制度,提高基本醫療和公共衛生服務可及性,方便農村居民看病就醫,實行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全覆蓋。
(二)加快建立城鄉一體化管理新機制
1.明確機構性質和人員編制。按照省編辦《浙江省農村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機構設置和編制標準實施意見》文件精神,明確政府舉辦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街道衛生院)的性質為社會公益類事業單位,經費按上級規定列入財政預算。農村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人員編制,原則上按每萬服務人口13-15名為標準核定,按規劃設床位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按照每床0.7人的標準相應增加編制,對人口少、交通不便的邊遠山區可適當增加編制。
2.開展縣鄉托管試點。沙溪鎮衛生院和東茗鄉衛生院分別由縣人民醫院和縣中醫院托管,公共衛生服務模式、服務區域、服務對象不變,財政補助政策不變。實行人、財、物和各項醫療衛生工作的統一管理,并從技術支持、人才培養、設備利用等方面進行優化整合,充分發揮縣級醫院在管理、技術、設備等方面的優勢,逐步提高被托管單位的服務質量和服務水平。
3.合理整合醫療資源。根據功能定位,將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街道衛生院)的外科、產科等醫療資源逐步縱向整合到縣級醫院。縣級醫院特色??茖嵭胁町惢l展,避免重復建設,全而不強。充分發揮縣級綜合性醫院檢驗、影像資源優勢,探索建立臨床檢驗中心,實現優質資源的柔性流動。
4.推進鄉鎮村一體化管理。對政府舉辦的社區衛生服務站(村衛生室)逐步實行一體化管理。健全門診有登記、用藥有處方、收費有憑據、轉診有記錄、隨訪有檔案的“五有”制度;實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街道衛生院)對社區衛生服務站(村衛生室)的機構、人員、業務、藥品、財務和考核“六統一”管理,推進鄉鎮村一體化管理進程。
5.實行雙向轉診制度。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街道衛生院)及時將急、危、重病人送到縣級醫院,治療后進行康復時再轉診到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建成縣、鄉鎮雙向轉診制度,形成“小病在社區、大病進醫院、康復回社區”的就醫格局。
6.完善基本藥物制度。政府舉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全部配備和使用基本藥物,并按統一采購價零差率銷售?;舅幬锶考{入基本醫療保障藥物目錄,報銷比例明顯高于非基本藥物。加強對基本藥物制度的管理,進一步完善有關規章制度,使基本藥物制度在我縣得到可持續發展。
(三)深入開展基層衛生人員素質提升工程
1.加強基層衛生人員培訓。完成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全員培訓,委托定向培養臨床大專社區醫生10名以上。開展基層社區衛生人員崗位培訓,對鄉鎮(街道)衛生院在崗衛生人員每3年進行全員崗位培訓1次,對社區衛生服務站(村衛生室)在崗人員每年培訓1次。建立農村衛技人員定期進修學習制度,縣級醫院每年選派一定數量的技術骨干到上級醫院進修,鄉鎮衛生院每年要有10%的技術骨干到縣級以上醫院進修半年以上。
2.探索建立衛生人才管理新機制。積極探索縣鄉衛生人才一體化管理改革試點,對鄉鎮新招聘的醫學專業畢業生,原則上分專業安排在縣級醫院規范化輪訓一年,再輸送到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工作。建立人員退出機制,對城鄉基層社區醫務人員在規定時間內未取得相應執業資格的要轉崗分流,解除聘用關系。建立縣級醫療衛生機構醫護技人員晉升中高級職稱前到鄉鎮衛生院至少服務半年以上和鄉鎮衛生院管理及技術骨干到縣級醫院培訓制度。同時,對長期在鄉鎮工作的衛生技術人員在職稱晉升、業務培訓、待遇政策等方面給予傾斜,穩定農村衛生隊伍。
3.進一步健全對口支援制度。繼續實施“萬名醫師支援農村衛生工程”、“公立醫院牽手社區行動”??h級醫院要在與上級醫院建立協作基礎上,充分利用上級醫院各方面優勢,加強自身建設。同時每家縣級醫院與2至3家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街道衛生院)建立長期對口協作關系,通過技術支持、人員培訓等方式,促進鄉鎮衛生院發展。
四、實施步驟
試點工作分準備部署、組織實施和總結評估三個階段進行:
1.準備部署階段(今年3-5月):根據省醫改精神和省衛生廳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完善試點工作方案,發改、財政、衛生等相關部門要相互溝通與銜接,確定具體操作方案。
2.組織實施階段(今年5-11月):按照實施方案,全面開展試點各項工作。
3.總結評估階段(今年12月):全面總結試點工作成效,并對試點工作進行評估,形成書面總結向省政府匯報。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工作協調機制
縣政府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工作協調機制,層層明確責任,落實工作任務,發改、財政、人事(編辦)、勞動、衛生等部門各司其職,密切協作,發展改革部門要切實做好綜合協調工作,衛生部門要切實發揮行業主管部門的職能,積極會同相關部門制定相關配套政策文件,其他相關部門也要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配備專門力量,制定符合本部門實際的具體實施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精心組織,有序推進,確保改革成果惠及全縣人民群眾。
(二)建立財政投入機制
1.公共衛生服務機構補助。衛生監督、疾病防控、健康教育、婦幼保健、精神衛生、應急救治、采供血和計劃生育等專業公共衛生服務機構的收支納入政府財政預算安排,按規定配置標準所需的基本建設、設備購置等發展建設支出由政府足額安排,人員經費、公用經費和業務經費根據人員編制、經費標準、業務工作完成及考核情況由政府預算全額安排。專業公共衛生服務機構按照規定取得的收入全額納入財政專戶管理。
2.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補助?;舅幬镏贫葘嵤┖?,政府主要負責政府舉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開展基本醫療服務和公共衛生服務所必需的建設發展經費、人員經費、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經費以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置任務經費等?;鶎俞t療衛生機構經核定的經常性收入不足以彌補核定的經常性支出的,差額部分由政府列入預算足額安排?;鶎俞t療衛生機構運行成本通過醫療服務收費和政府補助補償。其中:開展基本醫療服務和公共衛生服務所需經常性支出,由業務收入和財政安排的人員經費、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經費等經常性收入補償;建設發展支出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置任務支出由政府專項補助。
3.村衛生室補助。政府對規劃設置的村衛生室根據省定標準在建設初期給予一次性補助。對村衛生室承擔公共衛生服務任務所需支出由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經費中按規定標準安排。
4.縣級醫院補助。在推進公立醫院改革的同時,政府合理安排對縣級醫院的投入,主要用于基本建設和設備購置、扶持重點學科發展、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單位繳費補助、政策性虧損補貼和承擔的公共衛生服務任務補助等方面。對中醫、婦幼保健事業予以傾斜。
5.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經費。逐步增加城鄉公共衛生服務經費,今年城鄉人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經費標準不低于20元。對非政府舉辦的醫療機構承擔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采取購買服務的方式給予補助。對開展艾滋病、結核病、地方病等重大疾病防治、國家免疫規劃等十三項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所需經費,由政府全額安排。
(三)健全考核激勵機制
依據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職能和主要任務,建立起相應的考核激勵機制,實行“核定任務、核定收支、績效考核補助”。一是核定工作任務,依據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現有能力、服務人口以及上級工作要求,科學合理地核定年度工作任務和目標。二是實行績效考核,對其基本醫療和公共衛生任務完成情況、居民健康狀況改善情況、群眾滿意度等進行全面綜合的績效考核。三是補助與績效掛鉤,對于績效好的機構,預算補助全額發放;對于績效較差的機構,預算補助按比例核減,形成“干好者多得、干差者少得”的激勵與約束機制,充分調動醫務人員與管理者的積極性。
基本醫療衛生制度范文6
關鍵詞: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問題分析;對策討論
1998年我國開始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2003年又啟動并推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試點,建立了城鄉醫療救助制度。目前沒有醫療保障制度安排的主要是城鎮非從業居民,包括沒有保險的老人、城鎮化的失地農民、自由就業者、中小學生等等。為實現基本建立覆蓋城鄉全體居民的醫療保障體系的目標,國務院決定,從2007年起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以下簡稱試點) ,并下發《國務院關于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 1 ]作為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一項重要任務,高度重視、統籌規劃、規范引導、穩步推進。經過一年多的試點,積累了較多寶貴的經驗,但也發現了許多問題。只有認真分析問題并解決問題,才能更好地推進居民醫療保險工作。
一、實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所面臨的困境
(一)法制建設滯后,環境壓力大
中國社會醫療保險制度改革和發展已進入深化階段,但是由于整個社會保障體系的建立、健全還有很長的路要走,尤其是社會保障法制建設特別滯后,這無疑給正在醞釀的中國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改革和發展帶來很大的壓力。沒有法制保障,居民醫療保險制度化發展將會困難重重。實施過程可能會缺乏強制性,帶有隨意性。
(二)醫療衛生體制改革滯后,醫藥市場混亂
國人矚目的醫療衛生體制改革已被發改委定性為基本不成功,醫療衛生市場秩序混亂是個不爭的事實。看病難,看病貴問題突出。而醫療保險事業的發展從某種程度上說受制于醫療衛生事業的發展,甚至是其改革和發展的關鍵點。醫療保險制度改革的核心其實就是對醫藥供給方的費用支付問題。當前醫療費用的上漲是個世界性難題,醫療費用快速增長成為世界各國醫療保險制度改革的制約性因素和共有的現象。發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在這種大的背景中無疑會出現很多的困難。中國在2003 年疾病經濟負擔為1. 2萬億,占GDP的10. 3%,巨額的醫療費用給國家帶來沉重負擔,給制度的運營添設更多障礙[ 2 ] 。盡管醫療需求方即參保人有過度利用醫療資源的動機,但是醫藥供給方卻對此發揮了更大的作用。我國當前的醫療衛生發展的過度市場化,將會給醫療保險制度制造更多的困境。
實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后,將會對基層醫療服務有更大的需求,如社區醫療、門診服務、預防保健等等。但是目前我國醫療衛生資源分布不科學不合理、大醫院畸形發展、高精尖設備盲目配置,而基層醫療資源卻不容樂觀。這種形勢對居民醫療保險的發展極為不利,需要醫療衛生體制的深刻變革。醫療保險和醫藥衛生體制的息息相關,也決定了這項制度實施的異常困難性。
(三)制度對象的特殊復雜性
處于探索中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所面對的群體及實施環境具有特殊復雜性。
1. 情況復雜。城鎮居民人員構成及其他諸多
社會經濟等復雜因素給實施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增加不可控性和實施難度。
(1)人員構成復雜。實施城鎮居民基本醫療
保險主要是針對城鎮非從業人員和其他未被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覆蓋的人群。參保人員構成多樣,城鎮居民既包括中小學生、少年兒童,又包括城鎮非從業人員、老年人、殘疾人等。例如山東省青島市七區應參保城鎮居民85萬人,其中:未滿18歲的少年兒童約51萬人、大學生約24萬人、老年居民4. 5萬人、重度殘疾人3170人、其他非從業人員5. 2萬人,調查測算工作量很大[ 3 ] 。
(2)社會經濟條件的復雜性。經濟狀況差異
較大,地區發展不平衡,貧富差距大。部分特困群體“三無”特征明顯,無經濟收入、無生產資料、無勞動能力。對不同類別的城鎮居民的繳費能力、財政補償等情況的認定復雜,醫療服務管理直接面對每個城鎮居民,個體性強,工作量大。這些對當前的業務經辦能力和方式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這對醫療保險費用的籌集比例的劃定要求嚴格,對統計的科學性和技術手段的實用性都提出較大的挑戰。
2. 資金的尷尬。從以上的分析不難看出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資金籌集的尷尬。由于主要針對非從業人員和學生等群體,這部分人群的經濟承受能力相對較弱,繳費不能太高,但他們的醫療費用卻不等同降低。這就要求國家財政的補貼要到位,但是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覆蓋面太廣,加之政府財力有限,財政不可能面面俱到,也不會補貼太高。那么如何確定雙方的責任,得出合理的籌集模式是一個突出的問題。
3. 管理的問題。城鎮居民參保和醫療服務管理給保險業務工作帶來困難。城鎮居民特殊群體居住分散、流動性強。城鎮居民不象城鎮職工那樣以單位形式整體參保,組織參保的難度很大。
而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的體制和人員裝備滯后,眾多且分散的參保居民將是對醫療保險業務管理的嚴峻考驗。我國社會保險體制管理是屬地管理,大部分地區是上級對下級的業務上的指導,缺乏統一性,造成一種模式多種方案局面的產生,不利于保險事業的發展,也為城鎮參保人員參保制造不必要的麻煩。發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使經辦機構面臨人員和經費的困難。大多數經辦機構人員短缺,相應的技術人員匱乏,不能很好地保證該項工作的開展。
4. 相關制度層面的問題。實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會面臨相關制度的銜接問題。政策銜接復雜是一個客觀事實,由于城鎮居民身份不斷變動以及就業形式的多樣化,部分過去參加新農合的農民轉變為城鎮居民,部分已經參加了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的人員因失業轉變為城鎮居民,部分參加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人員因重新就業轉變為城鎮職工。如何做好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與新農合、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制度的政策銜接,避免人群覆蓋不到位,防止部分人員享受雙重待遇,實現政策間的相互轉化,以保證參保人員的醫療待遇,值得認真研究。
二、對策討論
《國務院關于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指出,要通過試點,探索和完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政策體系,形成合理的籌資機制、健全的管理體制和規范的運行機制,逐步建立以大病統籌為主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目前已試點地區存在著參保范圍不一致、籌資標準和待遇支付水平差別較大、財政補助標準不一等問題。為使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制度實施意見更加科學合理,需要財政、勞動保障、民政、殘聯等部門聯合,進一步做好調研測算和論證工作。重點把握以下幾個方面:
(一)合理確定參保范圍
不屬于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覆蓋范圍的中小學階段的學生(包括職業高中、中專、技校學生) 、少年兒童和其他非從業城鎮居民都可自愿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其中有以下人群需要研究界定:一是高校大學生是否納入。目前公立院校的學生醫療費撥款仍按1996年招生計劃數確定,以后擴招的學生自行解決。民辦院校財政不撥款。如果不納入統籌范圍,這些大學生也應該享受財政補助,納入學校管理體系,保障其基本醫療待遇。二是進城務工農民子女中的中小學生、少年兒童是否納入。如果這部分農民工子女已經參加了新農合,在患病時還能報銷一部分費用;如果沒有參加新農合,這部分人群的醫療保障問題就沒有解決渠道。三是部分關閉破產、困難企業退休人員是否考慮一并納入。這部分人群應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但由于缺乏資金來源,目前還有相當數量的人尚未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這部分人群還需政府財政幫助解決。是否可以考慮暫時納入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范圍,使他們的醫療待遇得到部分保障。四是關于靈活就業人員、進城務工人員的參保問題。在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未實施前,各地都出臺了關于靈活就業人員、進城務工人員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意見,目前僅有少部分人已經按照政策參保,但未建個人帳戶,只建立了統籌基金。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辦法實施后,尚未參保的靈活就業人員和進城務工人員可以參加城鎮居民醫療保險。
(二)以大病統籌為基礎,科學合理地確定籌資標準和待遇水平
根據當地的經濟發展水平以及成年人和未成年人等不同人群的基本醫療消費需求,并考慮當地居民家庭和財政的負擔能力,恰當確定籌資水平。探索建立籌資水平、繳費年限和待遇水平相掛鉤的機制。要合理制定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起付標準、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額,完善支付辦法,合理控制醫療費用。探索適合困難城鎮非從業居民經濟承受能力的醫療服務和費用支付辦法,減輕他們的醫療費用負擔。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用于支付規定范圍內的醫療費用,其他費用可以通過補充醫療保險、商業健康保險、醫療救助和社會慈善捐助等方式解決。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重點用于參保居民的住院和門診大病醫療支出,有條件的地區可以逐步試行門診醫療費用統籌。這是針對群體的特殊性而言,有助于防止這部分人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現象的發生。
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結余”的原則,確定適當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和支付比例。根據籌資標準測算確定不同的支付標準。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原則上應同城鎮職工一致,以有利于減少制度成本,并適當增加兒童用藥和有關診療服務項目。
(三)建立科學合理的財政補貼機制
建立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制度是一項民心工程,落實政府責任至關重要。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家庭繳費為主,政府給予適當補助。參保居民按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享受相應的醫療保險待遇,有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對職工家屬參保繳費給予補助。國家對個人繳費和單位補助資金制定稅收鼓勵政策。同時要特別重視對非學生兒童的低保對象、重癥殘疾人員、低收入老年人等困難城鎮居民參保問題,政府要適當提高補助標準;對低保對象或重度殘疾的學生兒童所需家庭繳費,原則上全部由政府承擔。
(四)要使政策銜接合理、通暢
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是醫療保障體系建設中的重要內容,必須統籌規范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社會醫療救助和商業健康保險事業發展,做好各項醫療保險制度銜接。城鎮居民的復雜性以及就業方式的多樣化,在制度建設過程,既要考慮到人員身份多樣性,又要考慮到人員類型的不斷轉換性。不同人群類別都要有制度覆蓋,并且各制度之間銜接順暢,互通互轉。
(五)多渠道籌資,增強制度實施的可持續性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涉及范圍廣、涉及人群多,并且有相當的部分是弱勢群體,對一部分常年患病和住院患者,即使參加了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個人負擔仍然很重。因此,在推進城鎮居民保險制度建設過程中要動員發揮社會各方面力量,多元化、多渠道籌措資金,切實解決因病致困,因病返貧的問題。一是用人單位可對職工家屬的繳費部分給予補助,對城鎮居民患病后個人負擔較重的要給予補助。因為目前家屬享受半費醫療的政策沒有取消,并且許多單位仍在實行這一政策。二是從社會捐助和“慈善基金”中劃出部分資金,用于城鎮居民中低保對象、重度殘疾人、低收入老年人等特困群體的醫療保障。三是可以考慮每年從社會福利彩票中拿出一定量的資金用于城鎮居民的醫療保障。例如青島市政府令明確規定每年從福利彩票公益金中拿出2 000萬元,專項用于補償定點社區衛生機構為居民提供的健康查體、預防保健、慢性病干預等支出。
(六)加強醫療保險經辦能力建設
經辦管理服務工作是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制度能否順利推進的關鍵。實施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管理對象由過去對單位的管理服務轉為對每個家庭和個人的管理服務,不僅管理人數翻番,參保登記、基金征繳及醫療費用審核支付等業務量更是成倍增加。啟動實施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后,現有經辦能力遠遠不能適應工作需要。需要進一步加強醫療保險經辦能力建設,探索適合城鎮居民特點的經辦方式和經辦機制。
一是加強經辦隊伍建設。在人員配備上,要按照經辦管理人數的一定比例增加人員編制,充實經辦力量。在人員素質上,要加強業務培訓,完善醫療保險服務管理專業技術標準、業務規范和管理機制。二是加強信息系統建設。盡快實現城鎮職工醫療保險信息系統與基層勞動保障社區服務平臺間的聯網,實現信息共享,進一步提高工作效能。綜合考慮整體規劃,搭建有效平臺,為居民醫保工作順利展開夯實基礎。三是加強服務平臺建設。要針對城鎮居民居住分散、流動性大、行動不便的特點,對基層勞動保障服務平臺網絡進行合理布局,在場所、經費等各方面給予保障,提供“一站式”、“一條龍”服務,并通過設立公益性崗位的辦法,招聘人員,充實經辦力量,為廣大參保人員提供方便快捷優質的服務。
(七)同步推進相關改革配套措施
要協同推進醫療衛生體制和藥品流通體制改革。推進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制度離不開醫療衛生體制和藥品流通體制的配套改革。相關部門繼續推進兩項體制的深化改革,合理進行衛生規劃,整合醫療資源,大力發展社區衛生事業和公共衛生防疫事業。充分利用醫療保險的作用促進醫療衛生的自身變革,從而實現醫療衛生市場競爭的有序化,降低成本,提高效率,解決人們的看病難看病貴問題。進一步完善定點醫療制度和信用等級制度建設,加強對醫藥機構的監督和管理。
社會建設與人民幸福安康息息相關。隨著黨和國家對民生問題的越來越重視,特別是十七大對社會醫療問題的關注,將會為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發展開辟更為廣闊的空間,從而更加有利于落實科學發展觀,促進和諧社會建設。
參考文獻
[ 1 ]國務院關于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R ]. 勞動與社會保障部網站, 2007: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