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金融的含義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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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金融的含義

農村金融的含義范文1

【關鍵詞】金融電子化;農村金融基礎服務;服務模式

一、導言

隨著經濟全球化時代的到來,中國的科技文化經濟等方面都有了全面的發展,金融電子化在我國金融行業也得到了巨大的發展,并在金融領域掀起了一場巨大的變革。而其中農村金融基礎服務是金融電子化的重要構成部分,國家對農村地區的金融服務業越來越重視,所以農村金融服務備受人們的關注。在國家的政策扶持下,我國農村地區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因地制宜,采取適合自身的措施以實現城鄉統籌發展。

現階段,我國農村地區基礎金融服務嚴重不足,但是農村的需求卻日益增長。據相關統計顯示,我國農戶最需要的是基礎性金融業務的辦理,而這些基礎在農村不能發揮很好的效率。所以日益激化的矛盾在很大程度上都限制了消費市場的發展,這就需要尋找農村基礎金融服務建設的新路徑。

二、金融電子化的含義及作用

(一)金融電子化的含義

20世紀70年代,隨著電子信息技術的飛速發展,它在金融行業的廣泛滲透,金融電子化產生了。它的出現讓金融業呈現出了新的面貌,擴大了金融業的服務品種,正改變著人們的經濟和社會生活方式。而21世紀的我們,不論是個人還是社會組織等團體,都能直接或間接地感受到金融電子化的存在,并且享受著其帶來的便捷化服務。它是指運用現代化通訊技術、信息技術、網絡技術等手段,改善傳統金融服務業的工作環境,降低運營成本,提高傳統金融服務業的工作效率,實現金融業務處理的便捷化、信息化等目標,做到科學管理決策金融服務,最終真正為人們提供高效、快速和便捷的金融服務,以提升市場競爭力的終極目標。

(二)金融電子化對農村金融服務發展的作用

電子化金融對農村金融發展的推動作用主要體現在:一是有利于加快農村金融的發展步伐;二是有利于擴大農村金融的服務范圍;三是有利于降低農村金融的交易成本;四是有利于提升“三農”的現代金融服務意識。隨著我國農村信息化進程和區域戰略調整的逐步推進,特別是十七屆五中全會提出的“三網融合”帶來的機遇,可以預見,未來我國農村電子化金融服務業務將具備更大的推廣潛力和發展空間。

三、案例啟示

為了滿足農村金融基礎服務的需求,我國利用自身的科技信息優勢,創新金融服務模式,最終提出了惠民工程“惠農通”。它是指以惠農卡為載體,采用電子化的信息平臺,以服務農村為本質,以提升農村金融基礎服務質量為目標,全面推進農村金融基礎服務建設,最終為農村居民提供足不出村的便捷化服務。

作為完善農村金融基礎服務建設的重要舉措,“惠農通”這項工程所給農村居民帶來的便利甚大,同時具有社會價值和經濟價值,對資金的合理流動有著很重要的作用,改善了農村金融的生態環境,推動了農村金融基礎服務建設的協調發展。深入分析這一案例,有助于我們了解電子化金融服務建設對農村金融基礎服務的促進作用和統籌城鄉發展的重要意義。

首先,金融電子化對于完善農村金融基礎服務體系有著很重要的作用。依托這項工程,國家可以把對農民的補貼等便捷地發放到居民手里,減少資金的流通環節,降低風險損失,大大提高了政府的公共事業辦事效率,真正地把電子化金融用到農民身上去。

其次,金融電子化促進了農村消費市場的發展。實施這項工程,有效地整合了農村生活信息,用活了農民的資金,加快構建了農民金融基礎服務網絡,農民在村里就可以享受金融服務帶來的便利性。這對農村金融的l展有著很大的幫助,促進了農村金融基礎服務的建設。

最后,金融電子化推動了“鏈金融”模式的發展。農村居民日常生活中需要的商品都可以通過“惠農通”工程實現,這樣可以安全、快速地進行結算,大大地提升了交易效率,加速了農村資金的周轉,這有助于農村由農業化向工業化的改革,促進農村邁向現代城市化。

四、農村經濟發展中金融基礎服務存在的問題

雖然目前我國已經制定政策扶持農村地區的金融服務的發展,但是受多種因素的制約,仍然還存在著很多問題。

(一)金融服務缺失,農村金融組織存在的問題

我國農村金融組織雖然產生了較完善的機構,但是還是存在了很大的問題,各類機構在支持農村金融發展過程中未發揮出應有的效果。農村僅剩下農村社、農業發展銀行這些比較正規的金融機構,可是較為活躍的是農村非正規金融組織,但是這些金融組織又受到了政府的管制。另外,農村金融保險的短缺,以及民間借貸的不規范,這些造成了新農村金融系統形成的制度性問題,進而導致了農村金融服務質量不佳,很難滿足農村居民的生活需求。

(二)設備的投資成本回收困難

在農村地區,進行農村金融基礎服務的電子化建設是需要很大財力和人力的,不但需要大量的前期投入,而且后續資金也需要源源不斷的補充。另外,農村居民的文化水平普遍很低,所以他們對金融基礎服務的了解和接受程度也是很淺的,這樣下來,對農村金融電子設備的投入成本在短時間內無法回收,他們在農村建設的金融電子化設備的使用上比較少,不能達到金融行業的發展需求。最后,一些農村地區的政策不夠完善以及宣傳力度太小,不利于農村金融基礎服務工作的開展。目前,農村地區雖然“戶戶通”等便民設備已經得到普及,但是也只能滿足一部分用戶的個性需求,而網上銀行等金融業務在農村的發展受到了很多限制。

(三)設備的使用率低下,資源浪費嚴重

據相關統計資料顯示,農村居民大多數文化素質偏低,對于現代的金融基礎服務內容還不夠清楚,而且,在傳統思想的束縛下,很多人也習慣講資產存放在家中,即使他們也會存放到銀行,但是也只會辦理一些最簡單的業務,不敢去使用金融電子設備進行辦理。因此,很多農村地區進行金融電子設備的建設消耗了很多資金,但是因為上述情況的發生,導致了這些電子設備的使用效率大大降低,從而大量資源浪費。

(四)專業人員匱乏,信息資源紊亂

盡管我國投入了大量的人力財力進行信息化基礎設備的建設,在城鄉中國也發展到了一定的階段,然而因為農村地區大都處于偏僻地區,經濟發展比較落后,思想束縛也比較嚴重,相應地人才就比較稀少。所以即使金融電子化設備建設完善,也會因為設備折舊沒有專業人才去維修,使得資源浪費嚴重,同時各種信息的資源整合也不能高效進行,農村地區的金融電子化服務工作不能有序的進行。

(五)服務模式創新推廣遭遇瓶頸

隨著農村經濟的不斷發展,相關的金融服務模式也隨之產生。在農村鄉鎮區域,電子設備使用率低,運行維護的成本很高,很難實現可持續運營。盡管電子化方式很大程度降低了投入和運營成本,但是因為偏遠農村地區對電子化信息了解不夠,所以在進行推廣的過程中還存在很多障礙。另外,民間新型金融服務模式,對農村金融電子化建設有著重要的意義,不但能夠提升金融服務質量,還可以節約大量的成本,這為農村居民的生活帶來了很多便利。但是由于這種民間的創新形式對傳統的有著很大的沖擊,政府也沒有相關有力的政策來保障其順利進行,所以金融服務模式的創新推廣還有很大的困難。

五、發展農村金融電子化基礎服務的路徑

綜合以上分析,本文認為,發展農村金融電子化基礎服務的主要路徑如下。

(一)建立財稅支持政策系統

針對目前農村地區金融電子化服務存在的問題,當地政府應當制定相應的政策,保障金融服務的順利進行,還要鼓勵農村政府積極投入金融電子化設備,加大內需的拉動力度。與此同時,開發多樣化電子金融設備,提升農村電子金融的效率。加強對農村地區經濟發展的投入力度,這樣農村居民才會加強對金融服務的需求。此外,還要分析農村人群收入情況以及對待金融業務的觀念,拓展農村電子化金融服務的方式,促進農村地區的內源性投資的進行,從而推動農村經濟的發展。最后,還要積極進行稅制改革,深化電子化金融的發展,減少運營成本,促進其良性發展。

(二)加大對農村居民金融知識普及力度

農村居民的文化素質和金融觀念的落后也是農村金融電子化發展緩慢的一個原因。因此進行相關金融知識的普及和推廣是很重要的,銀行和政府要將金融知識有效地傳遞給農村居民,讓每個年齡段的人對這些都有一定的熟悉。政府可以組織專業的金融人員進行農村金融知識的講解,并配備相應的課本,定期舉辦金融知識的活動??傊?,要推廣金融基礎服務電子化,就必須充分利用資源,將知識和技術進行推廣,提高農村居民對電子金融知識的熟悉度,這樣他們才能有效地利用電子金融設備。

(三)推廣金融服務創新模式

當前,適合農村的電子化金融服務主要有惠農卡、網上銀行和短信通等。這些方式對于構建農村金融電子化服務體系有很重要的作用?;蒉r卡是實現電子化金融服務的載體,能夠滿足農村居民對基礎金融服務的需求,所以讓惠農卡普及到農村地區是至關重要的。通過網上銀行等為有需要的農村居民提供差異化服務,這些功能可以滿足部分居民的個性化金融需求。另外,要有規劃地建立ATM機。由于ATM機的運行成本較高,所以必須進行合理地規劃布置,使大部分的居民都能實現最大化便利,減少成本,滿足他們的各種需求。

(四)拓展電子化金融渠道,實現功能多樣化

農村居民的收入構成,不僅有固定的收入,還包括國家對農村地區的補貼等,所以在進行農村金融電子化建設時,應該拓展金融渠道,增加電子化金融功能。將這些資金的結算納入到金融服務中去,讓農村居民既可以享受到小額貸款的發放服務,還可以享受到便利的國家補貼資金的結算服務。通過拓展電子化金融服務的渠道,可以節約政府支出,減少政府轉移資金,從而能夠促進農村金融基A服務電子化的發展。

(五)進一步發揮大型銀行的作用

中農工建交這些大型的國有銀行,除了要做好本職服務外,也可以充當農村金融基礎服務的補充,承擔起社會責任,帶動起農村的金融服務。所以需要調整銀行的職能定位,恢復從農村搬出的國有商業銀行分支機構,并開展農村信貸業務。規定國有銀行縣域分支機構從農村得到的存款需要一部分投入到農村去。還有農,村的郵政儲蓄網點從農村得到的存款也應該一部分投入到農村,推動農村金融服務的發展。

六、結語

當前,我國農村地區的金融電子化服務面臨著很多大大小小的問題,比如金融電子化設備的使用效率低下、金融專業人員匱乏等。這些都對我國農村金融基礎服務的建設產生了很大的阻礙作用。但是國家相關配套政策的完善以及各級政府、銀行的不斷努力,一定會使得農村地區金融電子化服務發展得越來越好。

迅速發展的信息技術開始大量應用在我國新農村建設中,金融行業也在不斷發展,農村的金融電子化建設正在興起,國家對農村的金融基礎服務的扶持力度也在增加。隨著我國農村信息化進程和區域戰略調整的逐步推進,特別是十七屆五中全會提出的“三網融合”帶來的機遇,可以預見,未來我國農村電子化金融服務業務將具備更大的推廣潛力和發展空間。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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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金運.中國農村金融改革發展歷程及改革思路[D].吉林大學,2015

農村金融的含義范文2

【關鍵詞】城鎮化;金融支持效應;建議

一、引言

黨的十提出了走新型城鎮化的道路,新型城鎮化,是指堅持以人為本,以新型工業化為動力,以統籌兼顧為原則,推動城市現代化、城市集群化、城市生態化、農村城鎮化,全面提升城鎮化質量和水平,走科學發展、集約高效、功能完善、環境友好、社會和諧、個性鮮明、城鄉一體、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的城鎮化建設路子。新型城鎮化的“新”就是要由過去片面注重追求城市規模擴大、空間擴張,改變為以提升城市的文化、公共服務等內涵為中心,真正使我們的城鎮成為具有較高品質的適宜人居之所。城鎮化的核心是農村人口轉移到城鎮,完成農民到市民的轉變,而不是建高樓、建廣場。農村人口轉移不出來,不僅農業的規模效益出不來,擴大內需也無法實現。而城鎮化是一個龐大的系統工程, 而金融作為現代經濟的核心, 在各種城鎮化機制轉換和實現過程中起著基礎性作用和重要的支撐作用。同時,金融發展與城鎮化發展內含著一種互動機制, 金融發展可以通過儲蓄向投資轉化、提高資本配置效率、優化金融市場結構等促進城鎮化的發展;而城鎮化水平的提高又可以通過生產要素集聚, 擴大市場規模, 促使市場主導型資本形成機制的建立, 從而相應提高金融發展水平。基于此,本文擬對我國城鎮化建設的金融支持及其效應進行分析并提出相應的政策建議。

二、城鎮化進程中的金融需求結構演變

在城鎮化進程中,金融的第一個特殊性質在于金融服務的異質性,這是工業化和產業結構演變的必然要求,也是勞動力就業結構變動的根本出發點。首先,城鎮化是一種經濟結構的演變過程,就中國而言,體現為土地、勞動力和資金要素的重新組合,這就需要金融資源配置發揮預調甚至引領作用。其次,農業產業結構的變化是一個風險和收益并存的過程,我們可以觀察到比較成功的結構調整,也可以看到受要素稟賦和自然條件約束下的艱難轉型,這些風險最終都可能落實為金融風險,因此,農村金融更多地需要準確的金融資源配置而不是數量上的增長。第三,城鎮化伴隨的是持續且規模龐大的剩余勞動力轉移過程,其中蘊涵著對農村金融發展的巨大潛在需求,也意味著金融在體制、機制和業務發展上存在較大的空白。綜合起來看,金融體制的最大問題不在于覆蓋面的空白和業務總量不足,而在于依托靜態金融發展邏輯而形成的真正服務于經濟結構調整的現有農村金融服務種類的嚴重不足,由此造成了較大的發展缺陷。

(一)城鎮化進程中對金融資源配置的自發性傾斜

如果我們深入觀察農村經濟發展和演變的內在邏輯,就可以發現農村金融的覆蓋面問題不是農村金融發展的主要障礙。根據中國銀監會統計:截至2006年末,全國縣及縣以下農村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營業網點共計111302個,占全國銀行業金融機構網點總數的56%;縣及縣以下農村地區的各項存款余額8.5萬億元,占全國銀行業金融機構各項存款余額的26%;縣及縣以下農村地區的貸款余額4.8萬億元,占全國銀行業金融機構各項貸款余額的21%;縣及縣以下農村地區的各類農戶貸款余額1萬億元,有8700多萬戶農民獲得貸款支持。從結構看,城鄉金融在表面上存在較大“失衡”:一是縣及縣以下農村地區人均金融網點的資源占有率低。二是金融服務資源難以延伸到鄉鎮一級的農村地區。三是鄉鎮的金融市場沒有形成有效競爭。

但上述失衡并不一定就是一個不良現象,恰恰相反,城鄉金融資源配比上的不平衡是任何市場經濟國家或新興市場都必然面臨的客觀現象。更進一步看,金融資源配置往往具有引導其他要素流動的預調作用,所謂“失衡”本身是中國經濟城鎮化和城鄉一體化進程中的必要金融推動力。按照農村人口每年下降2個百分點計算,到2010年左右,我國的城市人口占比將超過農村人口,長期以來我國城鎮居民與農村居民三七開的基本比例將不復存在。如果城鎮化和城鄉一體化是中國農村經濟發展的主流,那么,我們對失衡的擔心就略顯多余:第一,這種失衡本身就體現為一種預調性的金融資源配置,金融網點和金融資源向小城鎮集中本身體現了農村經濟發展的必然方向。第二,在傳統農業區向小城鎮過渡并最終完成城鄉一體化的過程中,原有農村金融機構自然會按照商業化和市場化原則演變為城鎮金融。而當前的覆蓋面是市場選擇的必然結果。

(二)城鎮化進程中的金融服務需求結構演變

正是由于我們面對的是中國農村的城鎮化進程,但對農村金融發展的關注主要仍集中于信貸資金投入總量的增長上,因此,盡管政策制定者和研究人員在農村金融層面上的思考都提到了包括農村信貸、農業保險等廣義農村金融服務,而在事實上往往自覺不自覺地傾向于用農村金融機構數量和涉農貸款總量作為衡量農村金融發達程度的標志。這就隨之產生了三個不容忽視的問題:第一,由于信貸投入成為支農績效的體現,則支持“三農”發展的金融資源往往被作為公共產品而被過度使用。第二,與扶貧開發性資源在全球范圍內遭遇的困境類似(扶貧救濟資源往往被支配者使用,在農村金融領域則體現為法人治理上的內部人控制),農村金融資源配置存在較大的不公平性質——即使這種不公平似乎是為了追求某種效率,比如支持大農戶和農村企業。第三,信貸機構高度發展,而風險管理型金融組織卻持續跟不上趟,時至今日,我們的農村金融體系依然以傳統商業銀行為主,但很少有人對以下問題感興趣:農村金融的基本風險特征與城市金融到底應該存在怎樣的差別?信貸機構的發展對農村城鎮化的有效支撐是毋庸置疑的,作為這一枚硬幣的另外一面就必然是,廣大的傳統農戶在產業結構調整中也就很難真正得到金融支持。

就此,我們有必要從金融需求結構的動態演變中設計面向城鎮化的農村金融體制。

第一,農戶收入的總量和結構變化是農村金融機構的重要決策變量。據相關統計,2007年上半年農民人均現金收入2111元,扣除價格因素,實際增長13.3%,增速比去年同期提高1.4個百分點。其中,農戶的收入呈現結構性增長態勢:一是工資性收入增長較快,特別是外出務工收入成為增長最快的收入來源。二是農產品銷售收入波動較大,收入受市場因素影響顯著。三是二三產業收入穩定增長。由此我們可以得出的基本結論是,在城鎮化和農業產業化進程中,農戶畢竟是收益主體,緊緊圍繞農戶收入的增長和收入結構變化實施相應的金融資源配置和風險管理應該是農村金融機構必須把握的機遇。

第二,在城鎮化進程中,農村居民收入結構變化的可持續性意味著農村金融機構的風險。我們以農村經濟較為發達的廣東省為例,2007年上半年廣東農村居民人均現金收入3080.3元,同比增加181.3元,增長6.3%,扣除價格因素,實際增長4.9%。但廣東農戶的收入結構呈現以下突出變化:一是工資性收入增速回落。二是非生產性現金收入繼續保持快速增長。這說明了一個非常重要的經濟事實:在農村經濟發展過程中,農戶必然面臨從單純依賴勞動力收入向依賴資本和土地收入演變的體制性轉變過程,這意味著農村金融也必然從依附于勞動力收入的農戶小額信用貸款模式向依附土地和資本的抵押貸款模式轉變。其中必然蘊涵著一定的商業風險和金融風險,但更多地意味著金融創新機會和獲得超額利潤的可能性。

三、城鎮化進程中的金融支持效應

那么,基于城鎮化進程中農戶收益模式的總量和結構變化結合中國的農村經濟和金融現狀,怎樣的金融組織體系才是兼具符合農村金融需求特征和城鎮化發展內在需求,又不具備發展阻力的理想狀態?我們認為,考慮到市場化是農村經濟發展的基本方向,農戶收入結構和要素稟賦都將發生較大變遷,在商業性農村金融發展上,至少可以給出四種目前處于空白的機構形式。同時也就意味著中國有必要在現有農村金融體系的基礎上發展符合城鎮化和城鄉一體化需要的新型金融機構和金融服務體系。

(一)主要從事匯兌等中間業務的金融服務組織體系

當前,農業銀行已經擁有覆蓋全國的農村金融機構網絡,而農村信用社也一直試圖建立一個龐大的全國性體系,其出發點是在以信貸為主體的背景下,規模越大則抗風險的能力越強。事實上,在城鎮化的初級階段,勞動力收入是農戶的主要收入形式,由于勞動力流動所衍生的匯兌業務才是目前農村金融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當然,中央銀行已經在盡力推動農民工銀行卡工程,但是,金融服務還遠遠沒有覆蓋與農產品異地販運、具有個體工商戶或微小企業性質的農戶自我就業所引致的支付清算等領域。值得思考的是,在明清兩朝,江南工商業地區多信貸類錢莊,而欠發達的“外出打工”地區(如山西和安徽等?。┒鄥R兌類票號,這客觀反映了經濟發展水平和產業結構對金融服務的要求。因此,當前仍然以信貸機構為主的農村金融發展政策或許對東部發達地區的農村金融機構起到了錦上添花的作用,但無助于中西部農業省份以及發達省份欠發達縣域的農村金融發展——因為供給沒有反映需求。

(二)農村金融機構應該是主要從事創業性投資的風險投資機構

我們同樣從農戶收入模式中可以觀察到,在城鎮化過程中,農戶收入的主體必然從勞動力收入向土地和資本收入轉型,其中存在兩種可能性:一是在小城鎮化和農村工業化過程中,農戶依托潛在的企業家才能實施創業,其經濟學含義是把自身的勞動力優勢逐步轉化為人力資本優勢,這就需要相應的金融服務配套。二是在城市邊緣的農村全面城鎮化過程中,農戶依托自身擁有的土地資源進行創業,小到收取租金,大到創辦企業,這就需要金融機構根據農村經濟要素稟賦的變化靈活地進行產品創新。因此,農村金融與城市金融在機理上完全不同,但我們持續按照商業銀行的方式管理農村金融機構,這是值得反思的。通常,信貸機構的決策行為取決于客戶的信貸記錄、資本金和抵押擔保狀況,而農戶往往不具備信貸交易得以發生的基本要件,于是我們必然面臨一個困境:要么不按信貸風險管理規則辦事,盲目投放信貸;要么惜貸,導致資金外流??紤]到缺乏信貸記錄的資金投放特點,一些創新形式是發展擔保組織,但擔保機構很難在事實上形成信息優勢和交易行為控制優勢,反而成為不具備風險管理能力的風險承擔者。因此,如果我們換一種思路可以發現,農村金融組織在一定程度上屬于創業性風險投資機構,這就需要不同于商業銀行的管理機制——比如金融機構參股農村經濟組織(包括合作經濟組織),更緊密地參與農村經濟主體的決策,這樣既可避免客戶缺乏資本導致的對信貸資金的濫用,又可避免因缺乏信貸條件而遭遇融資障礙。這就要求我們的金融服務不是簡單的信貸,而是創業融資,也就需要我們從法理上進行修正:如存款類機構不得參與實體經濟組織股權,但創業投資機構則可以;那么,如果農村金融機構可以吸收存款并以一定份額投資于農村經濟組織,或許需要我們從非信貸機構而是綜合性金融機構的角度觀察農村金融體系。但是,我們現在的監管原則和法規顯然還跟不上上述思考。問題在于,如果缺乏必要的風險投資管理形式,則農村信貸萎縮就是必然,同時,這也是民間融資始終在農村地區占據較大市場份額的原因,不是農村金融組織缺乏金融資源,而是其信貸管理不適應農村金融需求。

(三)主要從事產業投資的開放式信托基金

中國的城鎮化模式是多樣性的,同步城鎮化、過度城鎮化、滯后城鎮化和逆城鎮化并存,但在廣大中西部地區,主要存在的是同步城鎮化和滯后城鎮化兩種形式,具體表現為大中城市規模與經濟增長同步發展,同時存在鄉村的小城鎮化。城鄉一體化進程一般都依托“一縣一業”或“一鄉一品”的發展模式,其內在含義是主導產業與城鎮化互為表里。這就要求存在某些專業性的產業投資機構和風險管理模式服務于產業結構的調整??梢钥紤]的設計方案是,突破城鄉金融資源畫地為牢式的金融機構制度安排,以現有的農村金融機構為基礎,在全省成立專門的產業投資基金,其作用在于:第一,讓基金投資者(包括城市居民)真正分享城鎮化和農業產業化所帶來的經濟剩余。第二,從根本上解決農村地區現代產業發展的金融約束。第三,通過投資基金實現專業化的風險管理。

(四)主要從事系統性信貸風險的再保險機構

即便信貸類機構依然是今后的農村金融主體,考慮到農村經濟的特殊風險,必須存在一類系統性信貸風險的再保險機構,而這一機構應該是當前的農村信用社省聯社。省聯社管理與股東權益的沖突是一個潛在而必然的法律困境,但是省聯社應該發揮一定的風險管理作用。從殘留抗生素的多寶魚事件到檢測出蘇丹紅的禽蛋,從飼料價格上漲到豬肉價格的持續攀升,從干旱導致的歉收到水澇導致的絕收,對農戶收入的沖擊以及由此傳遞為農村金融機構信貸風險是一種必然,這種沖擊甚至不是農村金融機構可以承受的。此外,即使存在存款保險機制的背景,農村金融機構亦很難市場退出,其原因一方面在于即使其可以退出,也缺乏新機構補充其地位,另一方面在于即使因降低準入門檻而出現新的信貸機構,此類機構依然沒有能力應對系統性金融風險問題。解決這一風險管理需求需要兩種創新:一是基于當前農村信用社省聯社體制和農村金融特有風險的考慮,我們可以設想以下的機制:一方面,縣級農村金融機構變上交管理費為管理費和保險費并存的方式,省聯社歸集信貸保險金(而不再是呆賬準備金)并承擔在信貸出現系統性風險(且只能是系統性風險)時提供面向縣域農村金融機構的財務支持。另一方面,農村金融結構在提供信貸時必須附帶相應的農產品價格和銷售信息等服務信息,盡可能降低系統性信貸風險。當然,這種信息服務本身就是涉農金融所特有的含義。二是利用信貸衍生工具管理系統性風險?;谵r業銀行全面拓展縣域農村金融業務的歷史契機,盡可能快速發展信貸轉讓和信貸資產證券化等信貸衍生產品,通過農業銀行按照市場化原則收購原有農村信用社的信貸組合,在全國性銀行間市場和證券市場轉讓農村信貸組合,既可拓展農業銀行的中間業務,又可利用全國性大商業銀行的流動性優勢全面重組涉農貸款。由此可以實現農村金融風險在全國范圍內的分散化。當然,上述兩種模式可以并行不悖地推進。

四、城鎮化進程中的金融服務發展建議

改革開放以來金融體系對我國城鎮化建設起到了比較積極的作用, 城鎮化建設資金中金融機構貸款比重的提高和城鎮化建設信貸資金的增加, 都將會促進城鎮化率的提高;來自金融體系的信貸支持對城鎮化的作用長時間存在, 對城鎮化進程具有較為深遠的影響。基于金融體系與城鎮化二者之間的關系, 加快金融體制改革, 實現對城鎮化建設的多渠道、全方位、高效率的資金支持成為加快我國城鎮化進程的重要條件。為了更好地滿足城鎮化建設中的資金需求, 筆者建議:

(一)探索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資體制

積極探索城鎮建設投融資的新理念, 加快城鎮建設和資源開發的市場化進程, 吸引更多的金融資源參與城鎮建設。實現投資主體多元化、融資渠道商業化, 大力推行特許經營制度,進一步探索靈活多樣的投融資渠道,努力形成多元化的城鎮化建設新機制??梢砸腼L險投資, 建立誰投資、誰受益的機制來招商引資;根據需要適當地發行政府債券為城鎮化建設籌集資金;對城鎮現有的基礎設施、公用事業設施等存量資產可以考慮通過經營管理權出租、拍賣、開發升值等途徑和形式回收資金、增加城市建設投入;也可以在風險防范的基礎上,引導和利用民間的各種資金對城鎮化建設、產業的發展進行投資。

(二)完善城鎮金融服務體系

隨著國有商業銀行基層分支機構的撤并和信貸權限的上收, 在廣大鄉鎮和小城鎮地區留下了金融服務的真空,已經對城鎮化建設產生了消極的影響, 完善城鎮金融服務體系已是當務之急。中央銀行要在支持城鎮建設上發揮導向作用, 通過窗口指導,引導相關金融機構對城鎮建設進行市場挖掘, 促使其加大對城鎮建設的支持力度。商業銀行要從城鎮發展和市場競爭的全局出發,解決好機構布局的問題,立足有發展潛力的城鎮, 積極為城鎮建設提供綜合性金融服務。針對商業銀行的機構收縮,農村信用社應利用貼近鄉鎮農村的優勢,擴大經營覆蓋面,更新服務理念,創新服務方式,為收益相對較高、風險相對較低的鄉鎮和城鎮建設項目提供融資, 真正發揮農村金融服務中的主力軍作用。

(三)完善信貸管理體系

金融機構往往爭相為大中城市的建設融資, 而忽視了小城鎮和鄉鎮建設的融資需求。這種資金支持不平衡現象的直接原因是金融機構認為小城鎮建設項目的風險過大、成本過高,但其根本原因是金融機構現行的信貸管理體制的市場甄別能力、開發能力和風險控制能力低下, 導致對小城鎮、鄉鎮建設項目的“惜貸”。所以,金融機構應該改革現行的信貸管理體制,開發面向小城鎮、鄉鎮建設項目的靈活多樣的信貸管理模式;改變目前信貸管理權限過于集中的局面,制定配套的信貸政策,出臺相應的信貸操作辦法,適當放寬貸款審批權限,對資源優勢和區域優勢明顯且發展前景廣闊的城鎮和鄉鎮給予支持;選擇有一定經營規模、抵抗風險能力強、效益較好的城建項目作為重點支持對象,充分發揮其“火車頭”的作用,以帶動城市建設和城市經濟的發展。

(四)規范政府與金融部門之間的關系

金融部門要加大對城鎮化建設的資金支持,就必須有良好的投融資環境以及符合經濟原則的項目方案。因此,應轉變政府職能, 防止過多干涉金融機構的信貸政策, 以指導和協調作為主要手段, 加強誠信建設, 維護金融債權,增強金融部門放貸的信心。此外,政府應該提高管理水平,防止城鎮建設的盲目性和無序性,保證城鎮建設的經濟效益,這樣才能實現政府、金融機構和城鎮三方的共贏。

參考文獻:

[1]郭新明.金融支持我國城鎮化戰略的政策思考[J].西安金融,2004(9).

[2]伍艷.中國城鎮化進程中的金融抑制問題研究[J].經濟論壇,2005(2).

[3]劉榮增.蘇南地區農村城鎮化持續發展的若干思考[J].江南論壇,2000(5).

農村金融的含義范文3

在衡量地理排斥時,金融機構網點數量是最常用的指標。不少學者已經利用金融機構網點數量對各省的金融排斥情況進行了對比研究,這些研究的主要方法是選擇省級層面的數據進行省市、地區對比,卻沒有考慮省內差異,而較高的省級平均水平卻掩蓋了省市內部農村地區金融排斥的嚴重程度。如圖1所示,四川省的金融機構網點分布呈現明顯的“東多西少”特征。2010年,在四川省的西部,各縣金融機構網點數量均在48個以下,這部分地區在地理面積上約占四川省總面積的2/3。而四川省東部各縣的網點數量較多。2010年,四川省鹽源縣僅有6個網點,而成都市金牛區則有287個營業網點,是鹽源縣網點數量的47.8倍。

因此,在對地理排斥地區差異的研究中,省內差異可以說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內容。然而,由于全國省市數量眾多,在度量省內差異時不可能按照每個省的情況分別進行省內的對比分析,因此,以往的研究方法均失效了。但有一個思路可以為我們展示省內差異:當我們知道了各省地理排斥的一般情況時,只要我們知道了省內農村地區銀行網點布局的不平等程度,就能對省內差異有較好的理解。

要度量“各省地理排斥的一般情況”,筆者在《中國農村金融地理排斥的地區差異》一文(見本刊2012年第7期第106頁)中構建了四個“金融密度”指標,其基本含義、計算方法及適用性如表1所示。

此處的計算是以各縣為基本計算單位,當要計算省的“金融密度”時,本文提出的方法是:計算出各縣的四個“金融密度”后,以該省的中位數來代表該省的四個“金融密度”。同樣的,在計算各地區和全國的四個“金融密度”時,也采用中位數方法。

四個“金融密度”在衡量各省農村金融地理排斥時具有不同的含義和代表性。中國廣大的農村地區人口分散,因此,地理金融密度最符合中國農村地區的實際情況。地理金融密度也最符合地理排斥的內涵——地理可及性問題,即在同樣的地理面積內,金融機構網點數量越多,人們就越能方便地選擇離自己較近的網點獲得金融服務。因此,本文最終選擇“地理金融密度”作為衡量各省農村地區地理排斥程度的指標,并在此基礎上仿照基尼系數的方法構建“地理金融密度不平等系數”這一指標,用以衡量各省農村地區銀行網點分布的不平等性,以此度量各省農村金融地理排斥的省內差異,這樣的研究在國內中還是首次。

測量指標:地理金融密度不平等系數

為了能夠度量省內農村地區的地理排斥程度差異,本文參照基尼系數的計算方法構建了用于衡量省內、地區內部金融排斥差異程度的指標——地理金融密度不平等系數。

基尼系數的計算方法如圖2所示。將人口按照收入水平從低到高進行排序后,橫軸表示的是人口的百分比,縱軸表示對應的人口擁有的收入所占的百分比。由此繪制出的代表各百分比人群擁有的收入占比曲線即為洛倫茲曲線。圖中的對角線為完全平等線,表示的是人口的百分比與收入的百分比完全相等的情況。假設完全平等線與洛倫茲曲線之間的面積為A,洛倫茲曲線以下的面積為B。則基尼系數=A/(A+B)。

當以地理金融密度為指標衡量各省農村地區的金融排斥程度時,如果省內各個縣之間的地理金融密度完全平等,則意味著全省每平方公里擁有的網點數量相等。換句話說,就是各縣地理面積占比與各縣擁有的金融機構網點數量占比是相等的。由此,本文仿照著基尼系數的定義也構造了一個“地理金融密度不平等系數”(見圖3)——用各縣的地理面積代替基尼系數中的人口數,用各縣的金融機構網點數量代替基尼系數中的收入。只不過,本文的分析單位不是個人,而是以縣為基本的計算單位。其計算方法與基尼系數一致,都是用A/(A+B)而得到。

中國農村金融地理排斥的省內差異

通過計算,各省市的地理金融密度和地理金融密度不平等系數(以下簡稱“不平等系數”)如表2所示。

表2將各省、各地區的不平等系數按照從低到高進行排序。由于上海、天津和北京三市內農村地區的縣的數量太少(最多的天津農村地區僅包括3個縣),因此三者的不平等系數小,均在0.1以下。安徽、江西、山東、海南和貴州等地的不平等系數均在0.2~0.3之間,屬于農村地區地理金融密度較為平等的省份。四川、甘肅、、內蒙古、新疆和青海的不平等系數均在0.5以上,地理金融密度極不平等。其中,青海的不平等系數為0.74,為各省最大值。同時,青海的地理金融密度僅0.1個/百平方公里。這就意味著:青海省不僅農村金融排斥嚴重,而且各縣之間的農村金融排斥程度存在極大的差異,其省內每平方公里上分布的網點數量極不平等。在青海農村地區的42個縣中,共有20個縣的行政金融密度不足10個,這20個縣的地理金融密度最大者也僅為0.15個/百平方公里。其中,有6個縣都只有1個有貸款功能的網點。難以想象,在這樣的地區,農民是如何經過步行、騎馬、坐車才能獲得金融服務的。

為了更直觀地反映各省市在不平等系數方面的差異,本文繪制出了全國各省市的不平等系數分布圖,如圖4所示。

在圖4中,紅色越深的地方,其不平等系數越大,表示地理金融密度的省內差異越嚴重。從圖4中可以直觀地看到,西部地區除貴州、廣西外,普遍呈深紅色,其不平等系數很大,省內差異巨大;東部地區紅色較淺,其不平等系數小,省內差異也較小,但廣東省、浙江省的不平等系數依然較大,剔出城市后,這兩個發達地區留下的縣域,發展程度差異很大,網點數量也差異很大;中部地區安徽、江西兩省不平等系數較小,其余省市依然處于居中水平。

農村金融的含義范文4

關鍵詞:農村金融;農民收入;誤差修正模型

一、引言

河北省農村金融機構主要有農業發展銀行和農村信用社。除此之外,根據農村獨有的特點又新生出村鎮銀行和小額貸款公司等農村金融機構,并在迅速成長著為農村的經濟發展提供著不可空缺的力量。河北省農村金融體系逐漸形成“多層次,廣覆蓋,可持續”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伴隨著經濟快速發展的腳步,國有銀行加快商業化的進程,將發展重點選擇了經濟迅猛發展的城市,農村市場便逐漸減少。

改革開放以來,在國家政策的大力扶持下以及高新技術在實際農業生產中的廣泛應用,使得我國農業生產率水平大幅度提高,農民的收入水平顯著提高。盡管我國農村經濟發展迅速,農民居民水平得到了穩步提升,但與城鎮居民以及我國經濟整體發展水平相比,農村居民收入水平仍然偏低,城鄉收入差距擴大。如何進一步提高農村居民的收入水平是我國實現經濟平穩健康發展過程中面臨的一項重要任務。近年來,由于農業生產率的大幅度提高人口過剩轉變為顯性,尤其是河北省的一些貧困縣外出打工人員不斷增加。導致真正務農勞動力高齡化,使得耕地的利用率下降,甚至出現在耕地種樹、荒地的現象。人均純收入水平能夠真正反映居民生活水平。

二、河北省農村金融發展和農民收入關系實證分析

(一)指標選取、數據來源

反映農村金融發展指標主要包括規模指標、效率指標和結構指標。這里用農村存貸款年末總余額與農村GDP之比來說明河北省農村金融的發展水平,記為FD=(c+d)/GDP,用第一產業總產值代替農村GDP;農村金融發展的效率是指農村金融中介將農村金融儲蓄轉化為農村貸款的能力,用農村存款余額(c)和農村貸款余額(d)之比表示,即d/c;農村金融結構是指農村金融的各個組成部分占農村金融總量的比重及其相互關系。另外用農民人均年純收入來衡量農民收入的增長狀況,它最能反映農民收入水平。我國統計局是用農民可自由支配的勞動收入來定義農民人均純收入。

由于近幾年的《河北經濟年鑒》中沒有農業存貸款數據,所以本文的數據只收集到2009年。所有數據都來源于《河北經濟年鑒》,其中農村GDP來源于河北省生產總值中第一產業的生產總值。同時為消除數據中存在異方差的可能性,分別對各變量取自然對數,記為ln RY、ln FD,其對應的差分序列分別為Δln RY 、Δln FD。

(二)實證分析過程和結果

在研究中首先對各序列進行ADF單位根檢驗,以檢驗變量的平穩性。由于虛假偽回歸問題的存在,所以在進行動態回歸模型擬合時,必須先檢驗各序列的平穩性.只有當各序列都平穩時,才可以使用ARIMAX模型擬合多元序列之間的動態回歸關系。經檢驗RY、FD在顯著水平為5%是均為非平穩變量。接下來則對各變量取一階差分后再進行ADF單位根檢驗,經過嘗試選取適合各變量的趨勢項和滯后階數。經處理后變量在5%顯著水平下均是平穩變量,即各變量都是一階單整。

由以上檢驗結果可知,ln RY、ln FD均為非平穩序列,一階差分在5%的顯著水平均為平穩序列??芍猯n RY、ln FD序列都是同階單整,階數是一,記為I(1)。

利用Eviews3.1對ECM模型進行系數估計,標準的ECM模型回歸結果為:

從結果來看,誤差修正模型的系數均通過了顯著性檢驗,誤差項ecmt反映的是長期均衡對短期波動的影響,它的系數為負符合反向修正機制。此式是指金融發展規模指標的短期波動對農民人均純收入的影響程度以及偏離長期均衡的影響。ln RY、ln FD的一階差分從數學意義上來講是增長率的含義,所以對回歸結果也從增長率的角度加以解釋。從短期看,由估計出的具體誤差修正模型中可以得到河北農村金融發展規模和上一期的農村人均收入對農村農民人均純收入有正向影響,本期的金融發展規模每增加1%本期人均收入將增加2.25%,上一期的金融發展規模每增加1%本期的人均收入將增加1.5%。短期調整系數表明每年的農民人均收入與長期均衡值的偏差中的18.46%被修正。

三、推動河北省農村金融改革促進農民增收建議

由以上分析可以得出,要進一步發揮河北農村金融對農民收入的促進作用具體可采取以下措施。

(一)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對中小農戶的支持力度

優化河北省農村金融結構,合理配置農村貸款資金,鼓勵金融機構在支持鄉鎮企業發展的同時加大對中小農戶的支持力度。目前農民收入的構成包括農業生產性收入、農民外出打工的工資性收入及非農產業收入。農戶的農業得不到規?;洜I,抵抗自然災害和市場沖擊的能力差,農民便很難富裕起來農村經濟就得不到正常發展。因此必須加快農村金融體制改革,建立和完善農村政策性金融、商業性金融、合作性金融的協調發展。農業銀行等商業銀行要在競爭中創新金融產品,改進服務方式,擴寬信貸資金渠道。農業發展銀行等政策性銀行要調整職能,合理分工,擴大對農業的服務范圍。

(二)加大農村金融服務創新

近年來,雖然金融機構都積極開展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的創新創優,同時不斷加大農村扶弱力度,金融扶弱在推動農村金融基礎服務快速順利發展、解決農民貸款難和“三農”融資難問題等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還不足以解決新時期城鎮化發展的需求。農民“貸款難”問題仍然沒有得到根本性改變,農村金融服務仍然是金融體系中最薄弱的環節。要使農村金融對農民收入的促進作用更加明顯的發揮,金融機構一方面要完善農村金融制度,另一方面要培養除了懂金融規律,更要了解農村,要懂農業規律的農村金融人才。

(三)抓住農村改革機遇,快速發展中小銀行和農村信用社

抓住農村改革的機遇和利率市場化機遇推進產品創新,加大農村金融基礎設施建設。國家針對涉農業務出臺了一些支持和優惠政策,但“三農”業務存在成本高、業務分散、風險度高和回報率偏低等特點,金融機構在擴大對涉農支持進行緩慢。在面對農村改革的機遇,農民賴以信任的農村信用社將擁有更加多元的、合格的承貸主體。隨著農村改革政策的逐步落實,農民財產性收入勢必將大幅增加,大大有利于農村地區個人金融業務的發展。農村土地、房產可用于抵押擔保,將有利于緩解農村金融的擔保難題。

(作者單位:首都經濟貿易大學)

參考文獻:

[1] Pischke,Adams.Rural Financial Market in Developing Countries.The JohnsHopkins University press 1987

農村金融的含義范文5

關鍵詞:農村金融;農村金融發展;交易視角

中圖分類號:F830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1003-7217(2007)02-0008-06

一、引言

Georg Wilhelm Friedrich Hegel認為“概念在其展開的過程中就表現為理論,對術語的不斷加細的定義過程就是概念的展開過程”[1](P57)。Martin Heidegger則指出學科“基本問題”根本就是不可能解決,研究者只是不斷地理解這些問題,不斷地重新提出這些問題,從而不斷深化對整個理論的領悟[2](P3)。黃達在界定“金融”概念時指出:“一門學科,其最高理論成就往往就凝結在對于本學科的核心范疇如何界定、定義之中”[3](P113)?!稗r村金融”與“農村金融發展”是農村金融學科兩個最基本的概念和核心范疇。正確分析和準確定義“農村金融”與“農村金融發展”,不僅是農村金融理論研究首要的基礎性工作,而且也是當前深化農村金融改革,加快農村金融發展必須首先解決的基本問題。

下面,依據“概念是反映客觀現實本質屬性的思維形式”和“邏輯與歷史相統一”的哲學觀點,試圖在分析當前農村金融理論和實踐中,既有“農村金融”與“農村金融發展”定義的缺陷及其成因與影響的基礎上,運用新制度經濟學方法,從交易視角重構功能意義的“農村金融”與“農村金融發展”概念內涵,深化對“農村金融”與“農村金融發展”的認識,為農村金融可持續發展建立概念基礎。

二、既有“農村金融”定義的缺陷

準確定義“農村金融”是研究和解決農村金融發展問題的首要前提。文獻分析發現,雖然農村金融在我國歷史悠久,但“‘農村金融’作為一個概念被廣泛運用,是以后的事”[4]。長期以來,在“金融,即貨幣資金的融通”的主流金融觀①基礎上,“農村金融”的內涵似乎只要給“金融”冠以“農村”就能自然地被定義出來。事實上,我國既有“農村金融”概念就是這樣生成的②,即“農村金融就是農村的金融”[4]。這種看似簡單明了,實際卻是望文生義、同意反復的定義,不僅掩蓋了農村金融的自身特性,使之失去了作為獨立范疇存在的邏輯基礎,而且存在兩個明顯問題。一是“農村的”指向不明。是為農村經濟發展服務的,還是存在于農村地理空間的,從屬于農村經濟主體的,冠以“農”字招牌的,在農村從事業務活動以及其他兼而有之,等等,其內涵含糊不清。二是對“金融”的理解流于形式。不僅忽視了“對金融的定義,傳統金融理論和現代金融理論是有區別的”[5],“存在從不同視角對‘金融'所進行的規范性的論證”[3],其表述林林種種,各不相同,“直到今天……尚無普遍被接受的統一的理論界定”[3]的事實。而且沿襲了主流金融觀“金融,即貨幣資金的融通”,只是概括了金融活動的外表,卻將其本質隱藏起來的形式化定義,“有‘望文生義’之嫌”[6],沒有深刻地認識到:“金融的實質其實并不是資金的借貸”,而是“財產(Property)的借貸或財產的跨時(Intertemporal)交易活動”[7],“‘金融’就是信用轉讓”[8]的金融本質屬性。顯然,僅依此形式化的定義,難以把握“農村金融”的內涵,更難以進一步透視出我國農村金融發展的本質和農村金融可持續發展的要義。概念是反映客觀現實本質屬性的思維形式?!稗r村金融”的本質蘊藏于農村金融產生和發展的歷史過程之中,其定義實際上是不同歷史背景下的農村金融現實在人們觀念上的反映。依據這一認識,聯系我國農村金融發展實際,深入分析可以發現,導致上述缺陷的原因在于:1978年開始的中國農村改革,是在沒有觸動整體經濟和金融體制背景下自發進行的,農村改革取得成功后,改革的重心于20世紀80年代中期,便在政府主導下轉向了城市和工業。雖然伴隨經濟、金融體制改革,我國農村金融改革也從未停止,但由于工業化和城市化偏好的強烈驅使,農村金融改革始終沒有擺脫計劃經濟時期工業和城市傾斜發展戰略下的農村金融外生于農村經濟的被動局面,改革的目標只是暫緩工業化、城市化與農村經濟矛盾。研究和認識“農村金融”的范式始終沒有跳出計劃經濟和城鄉“二元”金財經理論與實踐(雙月刊)2007年第2期2007年第2期(總第146期)熊德平:農村金融與農村金融發展:基于交易視角的概念重構融背景下基于傳統貨幣銀行理論形成的以“農業”為對象、以信貸為特征、以人為認定身份、依靠行政手段賦予職能為標準、以地理意義上的農村金融機構為載體的機構范式(Institutional paradigm),從而直接導致了“既有文獻,對于農村金融問題的關注,特別是對農村金融服務供給不足問題的分析,大多著眼于農村金融機構視角",認為“農村金融服務供給不足的根本原因在于農村金融機構的不足”[9],農村金融功能的發揮必須在現有機構框架下賦予其功能,進而通過其行為績效判斷其功能實現的效應,即遵循“機構―功能―行為績效”的分析范式。然而,發展中國家的經驗和教訓以及建國以來我國農村金融組織體系重構的不懈努力,并沒有解決農村金融供給不足問題,反而導致了金融機構大量退出,這些都表明機構范式的“農村金融”難以成為求解中國農村金融問題的邏輯支點。而且這種分析范式的偏差、似是而非的定義,導致了將農村金融等同于農業金融,農村經濟中的其它金融需求被忽視,農村金融理論和政策變成了單一的農業金融理論和政策。導致了將農村金融等同于農村金融機構,農村金融功能和農村金融機構相互混淆,把農村金融發展等同于單純的農村金融機構增加,“并從構建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的角度試圖對農村金融服務供給不足問題進行具體求解”[9]。同時,導致了將農村金融機構的界定等同于農村身份的人為認定,致使那些只有“農村”之名而無“農村”之實、甚至有悖于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金融機構,也被認定為農村金融,致使農村金融政策缺乏有效的實施和傳導載體,農村金融功能無法具體落實。此外,還人為地加劇了城鄉金融分割的“二元”結構,農村金融職能被人為地限制在只有“農村”身份,而不一定具有相應意愿和能力的金融機構范圍內,致使農村金融資源配置畫地為牢,金融機構間的市場競爭有失公平。結果是農村金融機構和政府之間存在嚴重的“道德風險”和“機會主義”,農村金融市場出現“逆向選擇”,農村金融機構非農化傾向和農村金融資源外流嚴重,農村金融功能被弱化??梢哉f當前我國農村金融理論和實際工作的一系列問題,都與“農村金融”缺乏科學界定有關。因此,選擇恰當的視角和范式,科學界定其內涵十分必要和迫切。

三、交易視角的農村金融內涵

概念作為客觀現實在人們觀念上的反映,是不同視角下的思維寫照。選擇交易③視角定義“農村金融”,是基于我國農村金融與農村經濟關系現實與經典理論相悖的事實④。在交易視角下,依據新制度經濟學的分析框架,遵循下列邏輯層次定義“農村金融”:(1)農村金融是一種交易,是分工和交換的產物。不同產權主體是其存在的前提,所有權的分散性與生產集中性的矛盾,風險能力和經營能力分布的不對稱性,以及資源的所有和所需,在時間和空間上的不對稱分布是其存在的基礎。(2)農村金融交易規模是農村經濟活動規模的函數,農村金融交易具有顯著的規模經濟效應。而決定金融交易成本的主要因素并不是交易規模,而是交易次數以及交易雙方的信息對稱性程度。農村經濟“規模收益”的存在和產權主體對“規模收益”的追求是農村金融存在和展開的內在動力。(3)在制度約束下,以信息為前提,建立在心理上的信任和安全感基礎上的信用交易是農村金融的本質特征。農村金融交易實質上是交易主體通過對交易對象“合理性”的判斷,即可能獲得的收益與風險損失和交易成本的權衡,進行選擇從而實現收益最大化的過程。在這一過程中,不僅重復交易和反復博弈形成的信譽,對信息披露和心理上的信任與安全感建立具有促進和放大作用,進而可以極大地減少風險損失和節約交易成本,推動農村金融這種信用交易的擴張。而且,交易雙方的信息能力、風險能力、談判能力等資源稟賦狀況、最優化目標以及所受約束的有效性和外部不確定因素的沖擊,直接決定了農村金融交易的締約過程和結果,進而決定農村金融發展。(4)全靠信用維系的農村金融交易,在促進農村經濟發展的過程中,不斷使農村經濟貨幣化金融化信用化,使信用成為農村經濟發展的關鍵,農村金融成為現代農村經濟的核心。(5)農村金融交易的表現形式和組織方式只是農村金融的外在特征。農村金融機構是專業化的農村金融供給主體,其出現和發展是社會分工合乎邏輯的結果,而社會分工的演進又以市場范圍的擴展為依據,農村金融機構作為依靠專門化知識、能力和信譽,提供“專家”型的中介服務組織,只有在農村經濟發展對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的需求隨市場擴大達到一定水平時才會變為現實。換句話說,只要真正具備農村金融交易的條件,并且這些條件能確保農村金融交易達到一定的規模,市場自然會誘導出相應的農村金融機構。相反,如果忽視農村金融交易的條件,人為地向農村經濟系統強行輸入某種新的農村金融機構,不僅不會帶來農村金融交易規模的擴大,反而可能使這種農村金融機構陷入運轉困境。由此可見,農村金融組織規模是農村經濟活動規模的函數,農村金融機構作為農村金融交易的專業化供給主體,其本身數量的多少、規模的大小,現代化程度的高低并不必然與農村金融發展相對應,也就是說,農村金融機構存在的價值在于其農村金融功能的發揮,而不在于其數量的多少、規模的大小、現代化程度的高低,以及表現形式和組織方式的先進與落后。因此,“農村資金融通”只是農村金融外在形式的概括,而非農村金融本質屬性?!稗r村金融”不論其數量、規模、現代化程度以及表現形式和組織方式如何,其本質都是信用關系制度化的產物,是不同產權主體基于信息、信任、信譽和制度約束基礎上的信用交易活動,它通過信用工具將分散資金集中有償使用,以實現“規模經濟”,并通過組織這些活動的制度安排構成經濟系統及其運動形式。農村金融系統是由資金的流出和流入方,連接二者的農村金融中介機構和農村金融市場,以及對其進行管理的中央銀行和其它農村金融監管機構及其運行制度和機制共同構成的。它可以通過融通資金、傳遞信息、提供流動性支持等提高農村資源配置效率;還可以通過提供專業化服務和套期保值來有效地分散和降低風險。

可見,當前我國農村金融供給不足的問題,實質是農村金融交易不足的問題[9](P314),更進一步講,是農村金融交易條件不足的問題。因此,農村金融發展的關鍵問題不僅“并不在于機構的簡單增設,當著眼于交易水平的提高”[9]。因為“機構作為一種特殊的交易主體,其本身數目的多少并不必然與交易的規模相對應”[10],而且針對農村金融交易特點的農村金融交易條件創造,才是解決問題的根本所在。基于交易視角,農村金融形態的變遷應該“內生”于農村經濟發展,只是其功能的實現形式。因此,農村金融的概念內涵在功能意義上表現為:(1)農村金融是具有促進農村經濟發展功能的金融。農村金融作為“農村的”“金融”,在功能范式的認知框架下,是指與“農村經濟發展”的金融需求相對應、具有促進農村經濟發展功能的“金融”,而不是被人為認定“農村”身份,或只為農業生產提供信貸服務的農業金融,或僅在農業和農村領域為自身需要而開展業務活動的地理意義上的農村金融機構及其組織體系。只有那些為適應農村經濟發展的金融交易需求,在分工和交換體系中逐漸形成和發展起來的金融機構、金融市場和組織體系才屬于農村金融的范疇,即農村金融的交易功能決定了農村金融機構和組織體系的形態,而不是相反。農村金融的有效性不在于其機構的多少、規模的大小和現代化程度的高低,而在于其功能的發揮程度。換句話說,“只要能承擔相應的金融功能,具體的金融機構形式則是無關緊要的”,“只有通過某種形式提供農村居民所需的金融服務才是問題的根本所在”[9]。(2)農村金融是農村經濟與整體金融的交叉系統。農村金融從屬于農村經濟系統,研究農村經濟問題應包括農村金融,研究農村金融問題,要考慮農村經濟的影響;同時,農村金融又屬于金融范疇,是整體金融系統中的一個單元,研究金融問題不能回避農村金融。同樣,研究農村金融問題,不能不考慮整體金融的影響,農村金融系統運動既是金融系統運動的一部分,又是農村經濟系統的一部分;既具有金融的一般特征,又具有與農村經濟需求相一致的獨特形態,是宏觀經濟環境下農村經濟與整體金融雙重作用的結果。(3)農村金融是內部功能和結構復雜多樣的系統,農村金融的內涵既要從理論層面上根據整體金融狀況和農村經濟發展目標來理解,又要從現實層面上根據農村金融的現實狀態和農村經濟發展的實際需求來理解。在理論上,農村金融應當包含一系列內涵豐富的金融產品和服務,如儲蓄、信貸、結算、保險、投資、理財、信托等,以及與之相對應的金融組織體系,或者說和整體金融應該是保持一致的組織體系。在現實上,農村金融則是適應農村經濟發展的金融需求,具有自身特點的不斷演化的動態結構。

四、農村金融發展的制度解釋

“農村金融發展”在邏輯上既是“金融發展”在“農村金融”領域的延伸,也是“經濟發展”⑤在“農村金融”上的體現。但簡單地將“農村金融發展”定義為“農村的金融發展”或“農村金融的發展”無助于深入領會其本質含義。研究發現,和“農村金融”定義一樣,我國既有"農村金融發展"也是在Raymond.W.Goldsmith“金融發展”⑥上冠以“農村”的簡單定義。無疑,Raymond.W.Goldsmith范式的方法論意義是極為深刻的,這一定義側重反映的是金融發展的數量方面,是基于傳統發展經濟學理論對“金融發展”外在表現的反映⑦,沒有真正揭示金融發展背后的制度因素,與Von Mises和Hayck“發展就是分工和交換的擴張”以及Douglass.C.North“發展就是制度變遷”的新制度經濟學觀點并不一致。因此,在一定程度上還只是“增長”意義上的“農村金融發展”。

把握“農村金融發展”內涵,不僅要借助Raymond.W.Goldsmith范式,把握其“量”的方面,而且“金融發展應力求解說金融機制、金融制度總體如何發生變化,金融結構應包含金融制度、金融交易模式或交易機制”[12]。因此,還必須從交易視角深入到制度層面把握其“質”的方面。這樣,可以在定義“農村金融”概念內涵基礎上進一步定義,“農村金融發展”是農村金融交易的擴張,農村金融交易擴張不僅表現為交易量和交易活動范圍或空間領域的擴大,以及交易手段農村金融工具的不斷創新,而且表現為農村金融交易主體對交易的“規模收益”與風險損失權衡后的選擇。在農村金融交易通過“規模經濟”獲得的收益大于交易的風險損失和用于減少不確定性、降低交易風險的交易成本之和,即農村金融交易的規模凈收益為正時,農村金融交易就擴張。換句話說,農村金融發展是以規模凈收益的存在為前提的,當農村金融交易的規模凈收益為零時,農村金融發展停滯。因此,“規模經濟”是農村金融發展的原動力,風險損失和交易成本是對農村金融發展的根本限制。促進農村金融發展的關鍵在于提高“規模經濟”的收益和降低風險損失與交易成本。

農村金融交易的每一次擴張,都使得交易雙方信息的不對稱程度、交易的不確定性或風險隨之加大,進而使交易的“信任程度”難以得到確認和保證,判斷農村金融風險和收益的難度增加,農村金融交易成本增加。為降低交易成本,農村金融交易中的信任關系從交易雙方發展到對交易對象農村金融工具的信任,從而推動了農村金融工具的不斷創新。而對不斷出現的農村金融工具的“合理性”及其風險的判斷,需要依靠具有專門化知識和能力的“專家”――農村金融中介機構來提供服務。這樣,對農村金融工具的信任轉化為對農村金融中介――“專家”的聲譽和其專業化知識和能力的信任,農村金融交易中的委托―關系產生。信任程度越高,委托―效率越高,交易成本越低,農村金融的“規模效益”越好,農村金融規模凈收益又進一步促進農村金融交易發展和擴張。為了持續維持這種發展和擴張,就必須監督和強化委托―中的信任關系,這種監督無非是“自我監督”、“雙向監督”、“第三方監督”。這樣,農村金融監管以及相應的規則――農村金融制度以及實施制度的專業化農村金融監管機構便產生了。農村金融便從原始意義上的農村金融活動,發展成為現代意義上的農村金融體系――依靠制度增進信任,促進農村金融交易活動不斷擴張,追求規模凈收益最大化的資金集中、流動、分配和再分配系統。

分析農村金融發展過程可以發現,農村金融發展是由“特殊主義信用”⑧向“普遍主義信用”⑨的發展,實體經濟中規模經濟的存在和經濟主體對規模收益的追求是農村金融發展的前提;信息以及建立在信息基礎上的信任、由信任產生的信用、持續信用形成的信譽是農村金融發展的根本;減少農村金融交易的不確定性,降低農村金融交易風險和農村金融交易成本的制度,是農村金融發展的保證。農村金融發展歸根到底是農村金融制度的完善。

同樣,在把握“農村金融發展”制度屬性的基礎上,還必須結合農村金融的功能、特征和所處的外部環境,從功能范式意義上理解“農村金融發展”。(1)農村金融發展的目標在于促進農村經濟發展。金融作為促進資本形成的重要方式,農村金融發展是農村經濟發展的關鍵。農村金融發展就是要通過減少農業生產者的借貸成本,提供足夠資金,改善其生產和生活條件;通過為其使用現代化技術提供資金支持,以刺激農業生產的發展;通過為其分散存在于生產和經營等過程中的自然風險和市場風險,以增進其農村經濟活動的可預見性,促進農村經濟發展。(2)農村金融發展必須和農村經濟發展保持適應。發展中國家的農村金融發展,尤其是我國農村金融發展主要面對的是大量的分散小農和農村中、小企業,不僅交易規模小、次數頻繁、缺少擔?;虻盅?,難以獲得建立信用所必須的信息,而且農民的文化素質和農業生產的季節性等特點,還要求金融服務簡便、靈活、及時,加上農村經濟尤其是農業投資周期長、收益低、不穩定、自然風險與市場風險并存、比較利益低下等特征,使農村金融的交易成本、資金使用成本和交易風險高,而收益又比較低?,F代化的、有組織的正規商業性金融,不僅不愿意涉足農村金融市場,而且在追求規模經濟過程中,形成的一整套有效規避風險的制度和方法,還阻礙甚至禁止農村金融交易。因此,農村金融發展并不表現為金融機構、工具和制度的現代化,而是表現為與農村經濟的適應性。(3)農村金融發展必須以政府行為的有效性為前提。農村金融需求往往因正規金融供給短缺和非正規金融成本過高而難以滿足,農村金融交易的自我擴張動力不足,農村金融發展的市場機制失靈。在沒有政府干預的條件下,農村經濟發展和農村金融發展將處于低水平的均衡,進而進入相互抑制的惡性循環。因此,政府必須介入農村金融發展,使之超出“金融交易的擴張”的一般內涵。無疑,政府干預對早期的農村金融發展,尤其是重建并迅速發展農村金融組織十分有效。但金融展開其自身的內在邏輯,以及政府的“有限理性”和“看不見的腳”,必然使政府對金融發展的要求不斷提高,出現對金融發展的過度干預,進而越來越阻礙著農村金融發展,使農村金融發展因缺少有效的市場制度而停滯。因此,農村金融發展必須以政府行為的有效性為前提。(4)農村金融發展受到宏觀制度環境的影響和沖擊?!稗r村金融發展”盡管有其自身邏輯,但無法超越經濟發展戰略和與之相適應的制度安排。而經濟發展戰略及其制度安排,取決于經濟發展目標、資源稟賦和外部環境。在工業化的初期,工業化所需資金只能來自以農業和農民為主體的農村經濟,農村金融發展必須服從工業化戰略。計劃經濟和市場經濟的區別,只是手段不同而已,前者是國家對金融實施控制的強制過程,后者是以金融自由化為特征的市場自發過程。從這一意義上講,工業化過程中農村金融發展外生于農村經濟發展。但經濟發展對農村經濟發展,尤其是農業發展具有基礎性的依賴,農村金融發展的上述過程并不能持續,農村金融發展必須保證經濟發展所需要的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這樣,內生于農村經濟的農村金融也必然客觀地存在,“二元金融結構”就變得十分自然。內生于工業化戰略的農村正規金融發展,因其和農村經濟發展目標不一致,就會不斷要求政府壓制農村經濟內生出來的非正規金融,進而在城鄉金融呈現“二元”結構的同時,農村正規金融和非正規金融也表現出“二元”特征。除此以外,政府對金融發展的審慎態度和外部金融發展后果的影響,也通過政府的金融制度安排影響著農村金融發展。我國建國后的重工業和城市傾斜發展戰略,以及市場經濟體制下的工業化和城市化步伐,尤其是東南亞金融危機發生后,政府在農村金融發展上的現實表現,都是理解“農村金融發展”內涵的最好的例證。

注釋:

①王紹儀(2002,P114):“金融就是貨幣資金的融通,指通過貨幣流通和信用渠道以融通資金的經濟活動”;《辭源》(1915版):“今謂金錢之融通曰金融,舊稱銀根”;《辭海》(1936版):“monetary circulation謂資金融通之形態也,舊稱銀根?!薄掇o?!罚?979版):“貨幣資金的融通,一般指與貨幣流通與銀行信用有關的一切活動”;Webster's Third New international Dictionary(1986)也把相當于我國金融的“FINANCE”定義為:“The system that includes the circulation of money,the granting of credit,the making of investments,and the provision of banking facilities”。

②農村金融“就是農村的貨幣資金融通”(鞏澤昌,1984:P4-20;張琳,1984:P1-10);“是一切與農村貨幣流通和信用活動有關的各種經濟活動”(丁文詳等,1988:P47);“是貨幣、信用、金融與農村經濟組成的‘融合體’”(舒子塘,1989:P10);“是農村貨幣資金運動中的信用關系”(王世英,1992:P1);“是以信用手段籌集、分配和管理農村貨幣資金的活動”(李樹生,1999:P29);“是指農村貨幣資金的融通”(王紹儀,2002:P115)等等。

③本研究中的“交易”是新制度經濟學意義的“交易”,是指人與人之間的交互行為,是制度分析的基本單位,本研究中交易可以理解為農村金融與農村經濟主體之間的交互行為。

④根據經典經濟學理論,市場需求可以誘導出相應的市場供給。而長期以來中國農村金融與農村經濟關系的基本事實,一直是農村金融供給不足,“一直沒能由農村經濟系統成功地內生出相應的金融服務機構和相關制度安排”,“決策層可以允許個體經濟和民營經濟的發展,而不能容忍個體金融和民營金融的發展”,內生的農村金融不僅一直沒有很好成長起來,而且“其發展的不規范與過度失序為其后的嚴厲管制與取締提供了口實”(張杰,2003:P311)。

⑤發展經濟學認為經濟發展是指伴隨著經濟、社會結構和政治體制等全方位變革的經濟增長,不僅意味著產出的增加,而且意味著隨產出增加而出現的產出與收入結構以及政治、文化等制度因素的變化。新制度經濟學認為“以往對經濟發展原因的研究都集中在資本積累、技術進步及專業化與勞動分工等方面,而這些因素與其說是經濟增長的原因,倒不如說是經濟增長本身。經濟增長的根本原因是制度的變遷,一種能提供適當的個人刺激的有效產權制度是促進經濟增長的決定性因素”(Douglass C.North,1990)。奧地利學派的Von Mises和Hayck等自由主義者認為經濟發展就是分工和交換的擴張,即哈耶克稱之為“合作秩序”的市場制度擴展或演進過程。在當代,“經濟發展”又賦予了“追求生活質量、可持續性、公平分配和民主參與”的內涵,聯合國開發計劃署在此基礎上提出了“人文發展”的概念。

⑥Raymond.W.Goldsmith(1969)在《金融結構與金融發展》中將金融現象歸結為金融工具、金融機構和金融結構。認為金融結構是一國金融工具和金融機構的形式、性質及其相對規模的綜合,金融發展就是金融結構的變化,研究金融發展必須研究金融結構,并盡可能從數量關系上描述,而不是滿足于對金融與經濟關系的描述性說明。

⑦R?I?Mckinnon和Edward.S.Shaw(1973)則將Raymond.W.Goldsmith的“金融發展”稱之為“金融增長”。彭興韻(2003:P181)把金融發展界定為“金融的功能不斷得以完善、擴充并進而促進金融效率提高和經濟增長的一個動態過程”。

⑧指建立在對特定交易者或交易物人格化信任基礎上的信用,由于建立信任的前提信息,一般是通過血緣、親緣、情緣、地緣、業緣等特定關系獲得的,所以,這種信用基礎上的農村金融通常只發生在某一特定的狹小范圍,可以主要依靠倫理道德等非正式制度來保障。

⑨指獨立于交易者或交易物身份特殊關系的,建立在對非特定交易者或交易物信任基礎上的信用,由于建立信任的前提信息,一般是在外在力量有效的監督、強制與激勵約束下獲得的。所以,這種信用通??梢栽谝粋€較廣泛的范圍發生,其范圍大小受制于外在力量監督、強制和激勵約束的有效性,必須主要依靠法律規章和政策等正式制度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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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ral Finance and Its Development: Definitions Reconstruction

at the Angle of Trade XIONG Deping

農村金融的含義范文6

關鍵詞:農業經濟 增長 金融發展 關系

一、研究農業經濟增長與農村金融發展的意義

在我國,農業經濟仍占據國民經濟的較大比重,所以加強對農業金融與農業經濟發展關系的研究具有重要意義。我們將農業經濟分為三個層面,其一,總量的農林牧副漁業的增長,其二是純種植業的增長,其三是農民收入的增加。也就是將這三個層面與農村金融發展納入一個框架內進行比較,深入研究農村經濟增長與農村金融發展的研究。

二、農業經濟增長與農村金融發展關系的靜態分析

農業經濟增長與農村金融發展靜態關系是一個傳統的研究方向,我們通過結構建模進行線性回歸分析,在對模型系數的經濟含義進行探討,下邊將總量的農林牧副漁業的增長、純農業的增長和農民收入的增加這個三個層面運行生產函數的分解,來分析其在靜態關系中的作用。

(一)變量的設定

1、經濟增長指標

選用三個對全面反映我國農村經濟增長情況的指標,分別是農林牧副漁總產值(NL),其反映的是我國農業經濟整體水平;反映純農業生產水平的農業產值(LY);農民人均純收入(SR),反映的是個體經濟增長情況。

2、金融發展指標

選取兩個反映農村金融發展對農業經濟增長支持的指標,一個是金融機構農業貸款(DK),另一個是金融機構鄉鎮企業貸款(XZ),這兩個都是有代表性的指標,原因是我國的農村經濟發展的主要融資渠道就是信貸資金,目前雖然我國在直接融資市場有較大的發展,但是由于其門檻較高,我國農業的分散、低水平的現狀,難以真正實現在融資市場獲得資金。另一個原因是我國鄉鎮企業是個獨有的現象,他是我國農村經濟發展,農民增收有重要的作用,還有其在我國改革開放中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促進了農林牧副漁業的發展。

(二)數據來源與數據平減

本文數據信貸數據來源于《中國農村金融統計年鑒》,為充分考慮物價上漲因素對指標的影響,尤其對經濟增長類指標的影響,本文對指標在1978年的基礎上進行平減處理,使得其在時間上有可比性[1]。

(三)計量模型與回歸分析

在分析中仍然采取傳統的柯布道格拉斯生產函數, 在此將生產函數進一步變形, 這里資本投入分為兩個部分,農業貸款和鄉鎮企業貸款,他們是農業經濟增長的直接和間接融資手段,生產函數模型如下:

其中Yt為產出指標,K1為直接投資農業的貸款,K2代表鄉鎮企業貸款,Lt代表勞動投入,t為時間。其中, Yt 為產出指標, K1 表示直接投資農業的貸款, K2 表示鄉鎮企業貸款, Lt 表示勞動投入, t為時間, 且α+β+γ=1.對(1)式兩邊同時除以勞動力Lt,可以得出人均生產函數等式 (2),然后取自然對數可以得出線性對數人均生產函數等式(3)

用RJNL、RJLY、RJSR、RJDK、RJXZ分別表示人均農林牧副漁產值、人均農業產值、人均純收入、人均農業貸款和人均鄉鎮企業貸款進行分析。這里將建立三個模型以分別考察NL與RJDK、RJXZ, R JLY 與RJDK、RJXZ, R JSR與RJDK、RJXZ的靜態關系。利用統計數據, 根據式( 3)做回歸分析, 有綜合以上的計算模型得出的線性回歸結果,我們可以從中得出一些結論:首先,我們從中得出金融機構農業貸款對于我國農業整體的經濟增長作用不明顯。在三個計算模型中,金融機構農業貸款余額僅對農林牧副漁的總產值有著正面影響,其他影響如農業總產值與農村人均純收入都是負面影響,其與以往的實證研究相比較也是基本一致的,如劉旦(2007)、溫濤等(2005)。而且,在三個模型的計算結果還顯示出農村金融發展的農業貸款變量在其中的三個回歸模型中均不明顯。其次,三個計量模型顯示,促進我國農村經濟增長的間接融資金融機構鄉鎮企業的貸款有著較為明顯的作用。人均鄉鎮企業貸款余額在農業總產值、農林牧副漁業總產值和農村人均純收入均為正,其統計檢驗顯著。因此,可以看出在促進農村經濟增長和人均純收入增加方面我國單純用于農業的貸款,其作用沒有比起間接貸款作用的鄉鎮企業貸款作用明顯。即非農業經濟對于農民增收有著重要的突出作用[2]。

三、結束語

農業經濟增長與農村金融發展的關系是當前金融發展研究的重要方向之一,對于其研究有著較多的復雜模型,其中還有動態模型分析,本文僅對其關系進行淺要的靜態分析,以便理解在農業經濟中的幾個重要因素間的線性關系,以利于在制定農村融資政策,扶持農業發展過程中有一定的理論指導作用,增強農業經濟和農民收入水平的快速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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