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政策與制度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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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政策與制度

土地管理政策與制度范文1

【關鍵詞】 土地管理模式;改革;耕地保護

自1986年《土地管理法》頒布以來,我國的土地管理工作已經走過了二十年的歷程。我國的土地管理從無到有、從分散管理到統一管理、垂直管理,在促進土地合理利用、保護耕地上取得了引人注目的成就[1]。與此同時,在這二十年中,雖然經歷了國土資源管理體制的三次重大變革、中央關于土地管理工作的三次重大決策和《土地管理法》的二次重大修改,以及若干嚴格土地管理的制度相繼出臺,但是土地違法和濫占耕地的問題卻始終沒能得到很好地解決。老問題不但沒有解決,還出現了許多新的問題。所以作為土地管理工作本身,有許多值得反思和總結之處。一味要求土地管理制度的嚴格,既不能解決土地管理自身的問題,也不能解決耕地保護問題。

1 我國土地管理模式現狀分析

我國現行的主要是以耕地保護為主的土地管理模式。無論法律制度、管理目標還是管理內容,都緊緊圍繞耕地保護來設計。從耕地保護角度來考察土地管理模式,有助于揭示現有管理模式的基本特征,有助于發現土地管理中的主要矛盾,有助于在主要矛盾的基礎上提出針對性的解決方案[2]。

1.1 以保護耕地作為土地管理的根本目標。我國在目前的土地法律體系中,對耕地施加特別嚴格的保護。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實保護耕地不僅是我國的基本國策,也是土地管理的目標。合理利用土地不但包括合理利用城市土地,也包括合理利用農村集體土地。城市往往選址于地勢平坦、水源豐富、交通便利的地理位置,而這種位置往往又是耕地主要分布區,因此,城市的建立會占用耕地,城市的發展占用的往往都還是開發條件良好的耕地[3]。防止城市無限擴大式的發展,節約用地、集約用地,是實現耕地保護目標的必然要求。

1.2 以保護耕地為主的土地管理內容。

1.2.1 組織和制定綜合性土地政策。在土地管理中,組織立法和制定綜合性政策是行政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主要包括[4]:①組織開展土地管理中的重大方針、政策和發展戰略的調查研究;②組織編制土地立法規劃,組織擬定土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規草案和行政規章; ③負責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規中的適用解釋工作,研究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草案與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規的協調問題;④辦理依法由國土資源部受理的行政復議案件,指導地方土地管理部門的行政復議工作;⑤組織開展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

1.2.2 編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在土地管理中,編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與計劃是土地管理的一個重要內容。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與計劃的具體內容是:研究全國和重點地區國土綜合開發的政策措施,編制全國性及區域性的國土規劃和各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擬定土地供應政策;指導、審查和編制基本農田保護規劃、土地復墾規劃、土地整理規劃、未利用土地開發規劃等專項規劃。

1.2.3 耕地保護與農地用途管制。國土資源管理的根本目的,就是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資源。土地管理的核心問題之一是保護耕地,實行農地用途管制是保護耕地,實行農地用途管制是保護耕地的重要措施。其主要以擬定實施根雕特殊保護、農地用途管制、農地開發、土地整理和復墾的政策;分析耕地增減規律,研究制定宏觀調控和加強的措施為主要內容。并且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及專項規劃,推進基本農田保護、土地開發、土地整理、土地復墾監督等工作。同時擬定劃定基本農田保護區的技術和方法,制訂基本農田保護管理制度和措施;擬定農地轉用管理辦法,擬定農地轉用審查審批報批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擬定征地管理的有關政策和辦法,擬定建設項目征用土地的審查報批管理辦法。

1.2.4 土地地籍及利用管理。地籍管理是土地管理的基礎。其主要內容是開展初始土地登記,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租賃、授權經營及劃撥等各類土地權屬變更登記,土地使用權出租、抵押登記,土地用途變更登記及其他變更土地登記工作;負責土地證書監管。同時建立地籍信息資料公開查詢制度及土地登記查證制度;掌握地籍管理工作動態,開展調查研究。而土地利用管理則是土地管理的重要方面。以制訂地價體系和地價管理制度,開展土地分等定級、基準地價、標定地價和地價指數的評定與監測,和制定并組織實施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出租、抵押、作價出資等管理辦法和地產交易規則,規范土地市場,完善市場體系;負責公布土地市場運行動態,預測土地市場發展趨勢,研究和提出調控土地市場的措施為主要內容。

2 我國現有土地管理模式有效性評價

我國土地以保護耕地為主的管理模式從無到有、土地制度從嚴重殘缺到逐步完善的過程中建立起來的,對扭轉耕地銳減的嚴峻形勢,保障國民經濟快速健康發展發揮了重大而積極的作用[5]。但是,我們也應當認識到,這種管理模式還有相當大的局限性?,F有模式在管理上主要存在著三個方面的不足。

2.1 管理意識誤區。長期以來,我們對土地價值的認識僅僅停留在單純的或狹義的經濟價值的基礎上,忽視了土地所擁有的生態服務功能、社會保障功能等這些外在于市場的社會價值與生態價值。所以,在土地分配與消費實踐中,土地供給者在決策時只考慮經濟上的價值[6]。但對社會來講,這一條件意味著土地在用途改變過程中造成了大量的社會福利的損失。在現有的土地管理模式下,耕地概念被狹義化、孤立化,并且忽視了耕地的權利主體-農民集體經濟組織和村民小組及其組成的農民對耕地的保護責任和保護權利,政府自行委托、自行,單就耕地本身論耕地保護,耕地流失,農民受侵害,政府管理低效、社會總體福利受損是其必然結果。

2.2 計劃與控制相違背。對在全國實行省以下土地垂直管理體制,著名的公共管理學者毛壽龍認為,“垂直管理在短期的效果將是明顯的,將在一定程度上遏制破壞耕地之風,但是從長期來看,這一措施不能真正解決土地資源最優利用的問題”?!斑^去的經驗表明,垂直管理,是一種有利于集中權力的體制,卻不是一個有利于辦事的體制。因為它可能會增加耕地破壞的交易成本,提高了土地使用的尋租成本”?!案鼮橹匾氖?,它還可能因此而影響土地資源配置的效率,因為它將使土地資源的配置,流向易于尋租的領域,而不是產出最大的領域。土地資源的配置,將按照權力來配置,而不是按照產出來配置。所以,土地實現垂直管理,看起來似乎是個對癥的藥,是好藥,但實際上它進一步加劇病情的可能性也是不小的”。

2.3 委托-問題。在我國耕地保護中,耕地的所有者-農民集體不具有耕地保護委托人必備的行為能力和委托動機,國家即中央政府才是耕地保護真正的委托人。在體現耕地保護中責、權、利關系的委托-鏈的首端便是中央政府,而這鏈的末端就是終極人一鄉級人民政府,在首端與末端之間是其他各級委托()人-其他各級地方政府[7]。

在耕地保護的委托-關系中,下游者往往要比上級委托者掌握更多的信息,而上游委托者則不能完全掌握下游者為耕地保護而付出努力的信息。并且耕地保護中的委托-關系是通過層層委托、分級來實現的,從委托人到最終人之間鏈很長。這樣,越靠近首端,信息損失愈多、信息失真越嚴重:而越貼近末端,信息則越充分,掌握信息就越準確。耕地保護的委托-關系是基于上下級政府之間的行政隸屬關系而建立起來的,在委托-的鏈條之中根本就不存在也無法設置“退出權”裝置。國家和地方政府之間的長期隱含的合約關系演變成了一種特殊的長期“保險”,合約,這種“退出權”裝置缺乏的結果是委托人難以就人對自己做出的“不利選擇”進行有效的制裁和約束。

3 我國現有土地管理模式改革與創新

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和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不斷深入,土地使用權及與土地使用權密切相連的房屋土地所有權已成為絕大多數人的主要財產。依法保護好公民的土地財產權,才能激發廣大人民群眾追求物質財富、創造物質財富、勤勞致富的強大動力,從而不斷推動經濟快速發展和社會的穩定。以產權保護為核心的土地管理模式,以產權保護為基礎,以公共參與為保證,以土地登記系統和動態監測系統為支撐,以交易為動力,以規劃和公共管制為前提,以市場化原則和信息手段改造了傳統的土地管理模式,是一種社會效用最大化的制度安排。

3.1 逐進式制度改革的實現。新的管理模式體現了制度變遷的逐進式特征,之所以稱之為逐進模式,是因為相對于迅速變化的現實,我國的產權保護仍然保持著相當的歷史繼承性,在歷史繼承中進行逐進式變革?!爸袊漠a權改革從交易入手,也就是強調改革的”逐進“性,是符合中國國情的一種明智選擇。土地管理模式變遷體現了一種公共選擇,反映出經濟社會對土地管理的現實要求[8]。諾斯指出:”經濟變遷是一個無處不在、持續進行的增量過程,它是制埃內的個體行為和制度內企業家每日每時進行選擇的結果?!斑x擇促使人們不斷認識現存制度,改變對現存制度的評價,并試圖用高效率的制度來替代低效率配制度。以產權保護為核心的土地管理模式,既強調土地交易導致產權制度變革的可行性,也強調政府在產權變革中的責任和義務,是現實中國制度環境下的理想選擇。

3.2 政府管理趨向市場交易的轉換。改造了征地拆遷、農地轉用、土地儲備、土地出讓、土地轉讓等土地管理核心業務,以市場化方法將其統一為不同土地權利狀態下的土地交易,實現了土地管理由政府”管理“向市場”交易“的轉換。在原有土地管理模式下,權利人的土地財產權利被忽視,得不到應有的保護,它們的權能被政府的行政行為所禁錮,政府的管理效率又被產權問題所禁錮。在新的模式下,通過對土地現有權利的保障和充實,財產可以更加自由的轉讓,要素可以更加自由的流動,政府從征地拆遷土地出讓等的具體管理中解脫出來,職能簡化,自身得到解放。

3.3 事前權利界定的明確。突出了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分區規劃等現代公共管制措施在土地財產權力形成和保護中的作用,減少了對土地權利讓渡過程的直接管制[9]。通過事前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分區規劃和用途管制,用地者和相關權利人可以對其用途也有一個合理的預期,對其財產價值也有一個合理的評估;對管理者來說,這種事前管制可以替代原有用地過程中的層層審批,逐級控制,可以通過規劃實施宏觀調控,調解各類用地的總量和結構,更好的發展城鄉各項事業;無論對國有土地還是集體土地,這種事前的公共管制是沒有屬性偏好的,它所服從的是經過充分協商和平衡的公共利益。

4 小結

保護耕地是我國的基本國策。盡管我國己經實行了世界上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但耕地仍然大量流失,違法用地的現象仍屢禁不止。在新型的以產權保護為主的土地管理模式下,土地管理的主體由一極變為兩極,即在各級政府、各級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公務員的行政管理基礎上體現了公共參與?;谥袊恋禺a權制度的現狀和中國改革逐進性的特征,為了實現土地管理的最終戰略目標,在戰術目標的設計上,我們要著力解決土地的產權問題。同時新的土地管理模式是落實科學發展觀,保障公民財產權利的重要舉措,也是理順土地管理體制,明確中央和地方,國家和集體,政府、社會和公民在土地管理上的職能區分的重要手段。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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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佟紹偉.求解最嚴格的土地管理制度.中國土地,2004年第1-2期

[5] 吳次芳.我國土地管理改革走向鄒議.中國土地,2002年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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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趙淑芹.省級以卜土地垂直管理及實施難度研究.石家莊經濟學院學報,2004,Vo1.27 No.4

[8] 鄭振源.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改革,中國土地科學.2004年8月

土地管理政策與制度范文2

【關鍵詞】土地管理;共同責任;相關策略

由于我國的國土面積比較龐大,國家在土地管理以及保護上也出臺了許多的法律以及法規的支持,在開展土地管理的過程中必須要考慮到技術以及政策等各個方面,管理內容比較復雜,管理任務也比較繁重。建立有效的土地管理共同責任機制可以使各層管理人員能夠及時掌握土地資源利用的各種信息,進而實現土地資源的統一化管理,對開展土地管理工作有重要意義。

一、建立土地管理共同責任機制的主要方法

(一)建立健全土地管理共同責任機制

建立健全土地管理共同責任機制對解決我國土地管理過程中存在的各種問題以及困難有很大幫助,這種管理機制主要是把我國各個地區的人民政府作為該地區土地管理以及土地保護的主體,他們要對該地區土地的利用情況有一個比較全面的了解,比如說建設用地、農業用地、工業用地、未開發土地、林地以及土地總面等有一個綜合性的掌握,并承擔著最重要的土地管理以及保護責任。在實施土地管理共同責任機制的過程中,土地保護最高責任人是政府的一些主要領導,而直接責任人則是負責土地管理以及保護的分管領導。國家各級政府以及國土資源管理局等政府部門要進行積極的協作,切實履行好自己的職責,在開展土地資源管理的過程中必須要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土地保護法律法規,真正把國家政策落實到實際管理中來。

(二)各個政府職能部門要切實履行自己的監督職能

我國的國土資源管理局以及政府管理部門一定要發揮好自己的管理職責,按照國家的各項法規政策來履行自己的職能,真正做到對土地利用的合法性以及真實性負責。另外,國家發展改革部門在審查各種擬建項目時也要嚴格遵守國家的市場準入標準、產業政策以及發展建設規劃等的具體條款,并嚴格按照土地開發的審批制度、核準制度以及備案制度來執行。對于城鄉土地管理以及規劃部門來說則必須要強化城鄉土地規劃的編制以及實施工作,不斷強化城鄉土地管理以及規劃部門的監督職能。國家的農業管理部門在對土地資源實施管理的過程中,必須要重視對我國農田以及其他類型的耕地資源的保護和管理,做好耕地質量建設以及管理工作,并結合國家土地資源管理部門以及其他部門及時對基本農田的補劃進行必要的驗收。我國的勞動保障局必須要充分了解被征用土地農民的基本狀況,并根據審核意見書來落實國家所提供的社會保障政策,切實保護好農民的基本利益。而國家監察部門在土地資源管理中主要扮演著監督以及監察的角色,它的基本職能是與國家土地資源保護局進行積極地配合與協作,檢查與監督其他職能部門在貫徹以及落實國家土地管理以及保護政策法規的情況,對于其中的各種違法亂紀現象進行及時的處理。除此之外,國家還設置有專門的部門以及公安部門,公安部門的主要職責是配合我國的國土資源管理以及保護部門依法對我國的土地資源進行檢查與監督,有效保障我國的土地資源不受到任意破壞;部門是政府部門領導及管理人員與基層民眾進行溝通的主要渠道,通過群眾上訪的各種案件及時了解基層土地管理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并制定出有效的解決方案,在建立健全土地管理共同責任機制的過程中,國家各級職能部門必須要充分發揮出其管理以及監督職能,并進行積極地進行協作與配合,為國家土地資源的管理以及保護做出自己的貢獻。

二、建立土地管理共同責任機制的主要作用

(一)建立土地管理共同責任機制有助于國家各種土地政策的有效落實

不管在什么時代什么背景之下,土地都是社會發展的根本,土地作為一種具有公共性質的資源,對人們的生存有重要意義,因此,對土地資源的有效保護和管理對國家以及社會各個階層的發展都有重要影響,同時也是保障各種社會生產以及生活活動能夠正常運行的基礎條件。近年來,我國在發展各項事業時都更加注重落實可持續發展政策以及科學發展觀,土地資源作為自然資源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對可持續發展政策以及科學發展觀的落實情況有重要影響。因此,國家各級政府部門必須要做好其對土地資源的宏觀調控工作,嚴把土地開發與利用關,使管理水平以及管理意識不斷增強。但是,在我國各級政府管理部門中,各種管理問題依然時有出現,甚至還在不斷蔓延。而在對土地資源實施管理與保護的過程中建立有效的土地管理共同責任機制對提高土地資源管理人員的責任意識、資環節約觀念以及土地保護觀念有重要意義,通過建立有效的土地資源共同管理責任機制,使各個職能部門管理人員能夠及時掌握與了解各種土地信息,進而促使其把國家的各項土地保護政策真正落實到位。

(二)建立土地管理共同責任機制可以規范各部門的工作行為

雖然,我國歷來都比較重視土地的開發、管理以及保護工作,但在原有的管理模式之下仍舊存在較多的問題,致使管理比較混亂,各個管理部門的職責劃分不夠明確,在執行國家各項土地保護政策時難度較大,也缺乏必要的積極性與主動性。而建立土地管理共同責任機制是指通過建立健全管理、審批意見監督機制來規范管理過程中的各種不良行為,實現各個部門管理過程中的有效銜接,并明確劃分出各個職能部門的主要職責以及工作內容,對工作程序進行必要的優化,使工作人員在開展工作時有據可依、有章可循。另外,建立有效的土地管理共同責任機制還可以對各種違規使用土地的情況進行依法查處,在實施跟蹤監管的過程中如果發現違法使用土地資源的現象則必須要根據國家相關法律及法規對其進行強制性查處。建立土地管理共同責任機制可以使我國各職能部門全面認識到自己在管理中的主要職責,不斷提高其責任意識,使其在責任感以及社會壓力之下來規范自己的工作行為,切實做好各種土地資源的管理以及保護工作,為國家的經濟發展以及社會現代化建設作出自己的貢獻。

結語:

土地資源管理是國家各項管理工作職工的一個重點以及難點項目,它不僅需要個職能部門做好自己的管理工作,還要求其積極與其他職能部門進行必要的協作。建立土地管理共同責任機制極大地方便了土地管理過程中各個職能部門之間的信息溝通與交流,幫助其及時了解國家的各項土地政策以及基層土地利用情況,給高層管理人員對土地實施宏觀調控打下良好的基礎。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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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宋雅建,包振宇,王思鋒. 土地執法共同責任機制思考[J]. 中國土地, 2009(04) .

[3]張林山. 我國土地管理制度主要問題分析與政策展望[J]. 宏觀經濟管理, 2011(03) .

土地管理政策與制度范文3

關鍵詞:農村土地;土地管理;問題;措施

中圖分類號:F301.2 文獻標識碼: A

前言

隨著我國工業化、城鎮化建設的步伐加快,社會經濟得到快速的發展。國家對農業政策進行了大幅調整,隨著集體土地效益的提升,農村土地問題也不斷的增多,嚴重影響了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建設步伐,阻礙了農村經濟的平穩、快速的發展。

一、農村土地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1、土地承包經營操作不規范

農村稅費改革以后,農村集體經濟收入大大地減少,導致集體經濟較為薄弱,入不敷出。一些地方的經濟來源除了較少機動地承包費以外,幾乎沒有其他收入,甚至出現了新債務。因此,為了提高集體經濟的收入,一些地方的基層干部隨意的變更《土地承包合同》、收回或者調整農民的承包土地,使農戶的權益受到很大的損害。還有一些地方的基層領導為了在城鎮建設中獲得個人的利益,不經承包戶的許可強制流轉農戶的承包地,出賣集體土地,或者是通過高價對外出租獲取經濟效益,其中挪用農民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現象最為突出,造成農民的不滿,甚至出現群體上訪事件。

二、加強農村土地管理的措施

1、嚴格遵守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管理制度,維護農民的合法權益

由于農村普法的大力宣傳,廣大農民對土地政策和法律法規有了充分了解,懂得了自身的權利和義務,懂得如何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鶎痈刹烤透鼞斕岣叻梢庾R,因此應當組織基層干部認真學習土地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提升他們的法律意識,做到依法執政,確保相關政策、路線以及方針的落實到位。在土地承包期間,村干部不得干預或強制農民進行土地的流轉,不能損害農民承包土地期間的自主決定權。農民有權決定土地的流轉期限以及流轉方式,關于土地的補償款和標準都應當由雙方自行商討決定,堅決抵制通過不法途徑進行土地流轉和違反合同的行為。在堅持穩定和健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制度的前提下,遵循有償、自愿和依法的原則,努力探索土地流轉的新機制。

2、嚴格加強農村宅基地規劃管理

按照統籌安排城鄉建設用地的要求和控制增量、盤活存量、合理布局、集約用地、保護耕地的原則,從嚴控制,用好用活農村建設用地置換政策,加強農村宅基地用地管理。在已確定的村鎮建設用地范圍內,結合新農村建設,做好村鎮建設規劃。凡是符合建房條件(或放棄原住房遷建)的,村民原則上不得原地改、擴、新建住房(危房改造除外),要引導村民向城鎮集中或到規劃的居民點建房。對不具備規劃居民點建設的,盡量利用空閑地、老宅基地和荒坡地、廢棄地等未利用地建房。同時,從嚴控制農村村民宅基地標準。全縣范圍內農業戶口的村民依法享有使用集體土地建房的權利,但必須貫徹"一戶一宅"的法律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村民已"一戶多宅"或將原有住房出賣、出租、贈與他人的,不得再申請和審批宅基地。禁止城鎮居民購買農村集體土地上的房屋和審批、占用集體土地建房。農村村民建房使用宅基地的面積標準以戶口簿記載的農業戶口人數計算:3人以內戶(含3人)90平方米;4人戶120平方米,5人以上戶宅基地面積不得超過150平方米。農村村民是獨生子女戶的,增加宅基地面積30平方米;是獨生女戶的,再增加宅基地面積20平方米。

3、加強土地管理機構和隊伍的建設

土地管理經費由各級財政部門統籌安排。隨著土地管理事業的發展,農村和城鎮進行地籍調查、動態監測、土地評價及城鄉地籍檔案建設等所需經費,由各級土地管理部門每年編制經費預算,報同級財政部門核準后安排。土地管理經費,包括各地按規定籌集的一部分土地管理費,要切實管好用好,杜絕不合理開支,以保證土地管理工作的正常開展。

市、縣土地管理局是同級政府主管土地管理的工作部門,要本著強化、精干的原則,配備必要的行政編制。已定編而沒有配足的要盡快配備,編制人員過少而影響工作的要適當增加。為了加強城市和郊區尤其是城鄉毗鄰地區的土地管理,各轄區可設立精干的土地管理機構,其人員的聘用、錄用必須經嚴格的推選和審查批準制度。

農墾、勞改、礦務等用地較多的部門,要有專人負責土地管理工作,按照當地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的統一部署,做好本單位的土地管理工作。另一方面,還要抓緊培訓土地管理人員,提高他們的政治和業務素質。要進行職業道德教育,抓好廉政建設,提高辦事效率。

4、做到保護耕地和經濟發展并重,嚴格土地的補償標準

嚴格按照依法批準的征地方案組織征地,征地拆遷安置補償依法按規定足額補償到位,切實做到先安置后拆遷,依法維護被征地農民合法權益,在城鎮化和工業化進程中,不僅要看到經濟發展的重要性,還應當堅持發展的可持續性,保證耕地的合理利用,防止浪費土地。努力實現經濟、社會的全面發展。以嚴格增量、管住總量、盤活存量、集約高效為準則,開源節流,對舊城老村實施大力改造,盤活閑置基地,努力提高土地利用率。在農村的征地問題中,普遍存在的問題就是土地的補償費低,且土地增值分配不科學的現象嚴重,這也是導致大量耕地被占用的主要原因。因此為了農村的持續發展,應當嚴格征地補償標準,嚴格區分公益用地與經營用地征地補償,結合當地的土地市場價格,使老百姓得到應有的補償。全面考慮本地農民的生活狀況,并按照最低生活標準賦予土地應有的市場價值。

5、整頓土地管理秩序,依法嚴格管理各項建設用地

對新開工項目用地,要按照控制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產業政策的要求,嚴格審批程序;對停、緩建項目尚未使用的土地,要通過清理,及時利用,不得荒蕪。堅持城鄉土地的統一管理,切實加強城鄉結合部的土地管理;分期分批搞好城鄉建設用地的申報登記,依法辦理土地使用證的發放工作。城區改造凡涉及土地面積、界址或權屬變更的,各用地單位要辦理用地變更登記手續,換發土地使用證書。要清理城市各類房產開發公司的用地,依法加強管理。

結束語

農民的權益直接關系著國家的穩定和發展,土地作為農民賴以生存的基礎,直接影響著農民的根木利益。因此,在城鎮化建設、工業發展中,應當強化土地管理制度,嚴格的依法辦事,維護農民的利益。作為基層的管理一部分,應當不斷地增強法律意識、用科學發展觀的理念武裝自己的頭腦,轉變思想,切實的落實國家的相關土地政策,維護農民的合法權益,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建設,實現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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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政策與制度范文4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正確處理保障發展與保護資源的關系,積極主動服務,嚴格規范管理,通過擴大內需土地政策執行情況的指導和檢查,確保國家、兵團以及我師各項土地調控政策措施全面、準確、規范實施,有效保障擴大內需項目用地,提高土地調控政策的應變能力和效果,維護土地管理秩序,堅守耕地紅線,為全師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提供有效的國土資源保障。

二、組織機構、主要工作和目標任務

(一)組織機構

確保師保增長保紅線行動各項工作順利開展,經師國土資源局研究,決定成立農二師國土資源局保增長保紅線行動工作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組長:

x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完成保增長保紅線行動各項工作的協調與組織工作。

辦公室主任:。

辦公室成員:

x師土地執法監察大隊副隊長,負責規劃、耕保

業務口;

x師國土資源局地籍科科科長,負責統計業務口;

國土資源局師直分局副局長,負責辦公室工作;

師土地收購儲備中心副主任,負責土地利用業務口;

土地執法大隊副主任科員,負責執法監察業務口;

國土資源局副主任科員,負責國土宣傳業務口。

(二)主要工作

保增長保紅線行動包括專項工作、支撐工作和策應工作。同時,要組織做好配合及宣傳工作。

1.專項工作。包括擴大內需等土地政策實施調研,土地征收審批事項自查和農用地轉用事項檢查,擴大內需項目用地使用情況檢查等工作。

2.支撐工作。包括土地供應動態監測與監管、形勢分析等工作。

3.策應工作。包括耕地保護責任目標檢查考核、《違反土地管理規定行為處分辦法》(監察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土資源部令第15號)實施、違規違法案件查處等工作。

整個“雙保行動”由專項工作、支撐工作和策應工作三大部分組成。專項工作是“雙保行動”的核心,包括擴大內需政策實施調研、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審批事項的專項檢查,目標是督促擴大內需供地政策的有效實施,同時積極主動服務。支撐工作是“雙保行動”的基礎,包括土地供應動態監測與監管、形勢分析和統計工作檢查兩項具體工作,目標是緊密跟蹤擴大內需項目用地實際情況,實時分析用地形勢和動態。策應工作是“雙保行動”的保障,包括年度耕地保護責任目標檢查考核、《違反土地管理規定行為處分辦法》的實施、違規違法案件的查處等三項具體工作,目標是對發現的影響擴大內需土地政策有效落實的行為和重大土地違規違法問題依法嚴肅查處到位,促進形成土地利用和管理的良好秩序。各分局要全程參與“保增長、保紅線”行動,按照行動方案的部署和要求,認真完成各階段的評估、檢查和宣傳工作,配合做好相關工作。

(三)目標任務

1.保障用地,確保落實擴大內需保增長調控政策

準確掌握擴大內需項目用地數量、結構、分布、時序和利用情況,摸清用地需求底數,掌握用地實際情況。監督檢查兵國土資發(2008)256號文件的貫徹執行情況,積極主動提供服務,嚴格規范管理,保障擴大內需項目依法依規落地,確保中央宏觀經濟調控政策得到有效落實。大力宣傳國家土地調控政策,宣傳我師堅守132萬畝耕地紅線和維護土地管理法的重要意義,使各團擴大內需用地符合科學發展的要求。

2.密切跟蹤,積極適時調整土地管理政策和措施

密切跟蹤土地調控政策實施的新態勢,對土地調控政策的實施效果進行評估,提出調整和完善土地調控政策的建議。緊密圍繞擴大內需要求,主動服務,滿足師、團重大基礎設施、民生工程等用地的需求。及時掌握擴大內需土地政策的執行效果,總結經驗,了解各團實施土地調控政策遇到的問題,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形成制度創新成果。宣傳推廣各團有效落實服務擴大內需土地調控政策的典型經驗。

3.嚴防反彈,嚴格執法有力地維護土地市場秩序

監督各團嚴格執行產業政策、土地供應政策和標準,保證有限的土地投放符合中央擴內需、調結構的要求。強化土地管理批、供、用、補、查的監管,堅決糾正違背產業政策和供地政策供地、搭車用地、侵害被征地職工群眾合法權益等問題,嚴防違規違法用地反彈,保持土地管理良好秩序。

三、工作步驟

全師國土資源系統要按照統一安排,認真組織策劃,按時保質完成各階段工作。雙保行動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啟動部署階段(4月16日至5月1日)

在啟動部署階段,要抓好組織、動員和宣傳,把思想和行動迅速統一到中央應對金融危機的決策部署上來,全面領會中央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政策的精神實質,把國家土地調控政策的全面、準確、規范執行作為當前工作的首要任務,充分認識到“保增長、保紅線”行動是實現積極主動服務和嚴格規范管理的有機統一。研究制定保增長保紅線行動工作方案,明確總體要求、目標任務、具體安排和保障措施。宣傳“雙保”行動的意義,加強組織協調。為實施保增長保紅線行動營造良好氛圍。各分局要建立保增長保紅線行動領導機構和工作機構,加強組織協調;研究制定保增長保紅線行動工作方案,明確總體要求、目標任務、具體安排和保障措施,安排部署保增長保紅線行動;要加強對“保增長、保紅線”行動的宣傳工作。

4月30日前,各分局一要針對“雙?!毙袆咏M織分局人員開展專題學習,并做好學習記錄;二要針對轄區實際情況,將“雙保”行動實施工作方案報送師局辦公室備案。

(二)自查調研宣傳階段(5月1日至6月25日)

認真分析土地利用和管理形勢,強化對擴大內需用地的審批、項目用地供應落實等情況的動態實時監控;師局組織開展擴大內需用地政策執行情況跟蹤調研,了解各團建設用地預審和審批情況,對上半年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安排使用情況評估,采取多種形式,對土地調控政策、耕地保護目標責任制等開展宣傳。摸清各團用地需求的數量和結構,準確掌握建設用地預審和審批情況,提高土地調控政策的針對性、主動性;摸清各團土地利用和管理中暴露出的傾向性、苗頭性問題,掌握土地違規違法的新動向。宣傳嚴格執行兵國土資發(2008)256號文件、保護耕地、節約集約用地的典型經驗,加強正面引導。

要組織開展相關土地政策執行情況自查評估和跟蹤調研,掌握轄區用地情況。認真做好兵國土資發(2008)256號文件的貫徹執行情況和2008年耕地保護目標責任制落實情況自查工作;各分局要結合土地日宣傳,采取多種形式,對土地調控政策、耕地保護目標責任制、15號令、耕地和基本農田保護等重點內容開展宣傳。

6月25日前,各分局一要加強對“雙保行動”的宣傳工作,制作宣傳欄一期,上報“雙?!毙袆庸ぷ鲃討B稿件3篇;二要結合上半年的國土工作,針對兵國土資發(2008)256號文件執行情況,以及土地違法違規問題,形成《*團“雙?!毙袆幼圆檎{研宣傳階段情況分析報告》,上報師局辦公室。

(二)督察推進階段(6月21日至9月20日)

要在全面摸清今年上半年建設用地批、供、用、補、查情況的基礎上,認真分析保障發展服務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不足,對今年以來審批和供應的建設用地開展檢查,重點檢查土地供應是否符合有關政策和標準、是否將土地調控政策、擴大內需政策、支持災后重建政策執行到位,保障用地是否到位等情況,對發現貫徹落實不到位的問題要及時予以糾正;開展土地征收審批事項自查和農用地轉用事項檢查;強化對擴大內需用地的審批、項目用地供應落實等情況的動態實時監控,認真分析土地利用和管理形勢,針對土地管理和利用中暴露出的傾向性、苗頭性問題,及時制定完善監管制度,建立長效監管機制,切實整改規范。對檢查發現的土地違規違法問題,要區別對待,依法處理到位。

在督察推進階段,要突出關鍵問題和重點建設項目,包括違反國家產業政策、供地政策或用地標準,搭車用地、借機圈地、侵害職工群眾權益等問題和政策執行不到位等,要對重大典型案件進行公開查處。

9月20日前,各分局一要針對轄區范圍內的存在的關鍵問題和重點建設項目進行自查,積極落實整改意見;二要針對今年以來建設用地征收審批供應情況進行自查分析,認真排查和分析今年以來轄區范圍內的土地違規違法問題,形成《*團“雙?!毙袆佣讲焱七M階段情況分析報告》,上報師局辦公室。

(三)評估總結階段(9月21日至11月20日)

緊緊圍繞服務擴大內需政策執行情況的主線,完成保增長保紅線行動的成效評估。開展保增長保紅線行動實施效果評估,系統評價服務擴大內需各項土地管理政策措施的執行情況、問題、困難,提出改進和完善建議。根據評估工作和宏觀經濟政策變化,及時研究完善或制定土地審批和供應、土地節約集約利用、工業用地地價調整、土地征收等方面的政策和措施,及時形成制度性成果或提出政策建議。一是要在研究分析2009年建設用地計劃執行情況的基礎上,提出2010年擴大內需項目用地需求分析預測報告。二是開展保增長保紅線行動效果評估,系統評估服務擴大內需各項土地管理政策執行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及時完善服務擴大內需和加強監管的政策和措施。同時,要做好總結上報工作。

11月15日前,各分局一要在研究分析2009年建設用地計劃執行情況的基礎上,提出《*團2010年擴大內需項目用地需求分析預測報告》。二要上報《*團國土分局“雙?!毙袆庸ぷ骺偨Y》以及在“雙保”行動中形成的制度性成果。以上材料上報師辦公室。

四、工作要求和措施

(一)高度重視,明確責任。開展全師保增長保紅線行動,是確保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各項宏觀調控政策和國家最嚴格的土地管理制度落實到位的一項重大舉措。時間緊、任務重、難度大、要求高,師局各業務口、各分局務必高度重視,加強領導,采取有效措施,切實抓好擴大內需項目用地保障與監管工作。要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積極主動工作,嚴格規范管理,確保擴大內需,促進增長,加快發展的各項措施取得實效,確保最嚴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得到落實,確保職工群眾的合法權益得到有效保障,為促進全師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做出積極貢獻。

師局成立“雙?!惫ぷ黝I導小組,下設“雙?!惫ぷ鬓k公室(以下簡稱,雙保辦)。雙保辦具體負責統籌協調、督查督辦和宣傳聯絡工作。局機關有關業務口具體負責雙保行動各項業務工作,要嚴格按照《農二師國土資源局保增長保紅線工作安排一覽表》的要求和分工認真履行職責。責任業務口與配合業務口要密切協作,共同推進“雙保”工作,分管局領導按職責分工協調分管業務口工作。

各分局具體負責本轄區的“雙?!毙袆?,分局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對本區域“雙?!毙袆迂摽傌煛7志肿龊谩半p?!毙袆拥臋n案管理工作,上報師局辦公室相關文字材料,一式一份,電子文檔發送局辦公室電子郵箱

(二)突出重點,統籌銜接。要堅持積極主動服務、嚴格規范管理“兩手抓”的原則,著重抓好及時有效保障用地需求和堅守耕地保護紅線、維護職工群眾合法利益的重點。同時,把保增長保紅線行動與耕地保護、規劃計劃、建設用地審批、土地供應、地籍管理、執法監察等日常工作緊密結合,統籌做好各項工作任務的銜接,加強工作成果的應用。

要積極爭取師黨委和團黨委支持,加強與師團機關各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切實掌握本行政區域內擴大內需項目和用地的審批、供應、使用的情況,跟蹤土地調控政策的實施情況,當好師、團黨委的參謀,保障重點建設項目依法依規用地,防止違規違法問題發生。

(三)強化監督,規范管理。要在落實相關土地政策中,加強對重點建設項目用地情況的監督檢查,切實保障職工群眾的合法權益,堅持和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最嚴格的節約用地制度,堅持依法行政,切實維護土地管理和利用秩序,促進土地資源的依法規范管理。各分局要切實加強對本團開展保增長保紅線行動情況的督查指導,對發現的問題和上級部門督查中提出的整改意見,要及時研究分析,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要對片面理解擴大內需用地政策,嚴重侵害職工群眾的合法權益、搭車用地、借機圈占土地和違反供地政策等突出問題,要嚴肅查處,并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土地管理政策與制度范文5

關鍵詞:經濟法;行政法;界限

作為新興的法律部門,經濟法與傳統的民商法和行政法存在著“天然”的聯系。正如施米托夫教授在分析英國經濟法的要領時所指出的:“經濟法應位于商法與行政法之間。它與商法分享對經濟事務的調整,與行政法分擔政府管理的職能?!盵1]關于經濟法與民商法的界限,隨著民法通則的頒布和民商事立法的完善,法學界的看法已基本趨于一致了。但經濟法和行政法的界限如何劃分,這仍然是一個有待探討的問題。有不少專著、文章都對此問題進行了論述,但顯得過于抽象,本文意在通過對土地管理法的分析來具體論述經濟法與行政法之關系,使經濟法的本質特征能被較直觀地把握。

對土地可從不同角度進行觀察。首先,它是民法上的物;其次,它是一種不可再生的資源;再次,它又是行政管理指向的對象。我國的土地管理法正是基于土地的“物”、“資源”及“管理對象”的多重屬性進行綜合性立法的。因此它集民事性規范于一體。而其中經濟性規范占著很大的比重?!锻恋毓芾矸ā饭卜职苏拢倓t(第1章)、法律責任(第7章)、附則(第8章)外,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第2章)主要由民事規范構成,監督檢查(第6章)主要由行政性規范組成,其余三章,即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第3章)、耕地保護(第5章)、建設用地(第6章)基本上是經濟性規范,只是個別兼具行政性規范屬性。

土地管理法中這些經濟性規范所涉及的內容包括:立法宗旨(第1條)、基本國策(第3條)、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第4條)、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制度(第17條)、建設用地總量控制制度(第24條)、土地調查制度(第27條)、土地統計制度(第29條)、建立土地管理信息系統對土地利用進行動態監測制度(第30條)、占用耕地補償制度(第31條)、基本農田保護制度(第34條)、土地劃撥制度(第54條)、土地有償使用費專項使用制度(第55條)等。此外,還有一些關于促導性措施的規定,如關于獎勵的規定(第7條)、鼓勵開發未利用土地(第38條)、鼓勵土地整理(第41條)、支持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從事開發經營、興辦企業(第50條)等。還有一些特殊的規定,如關于增加安置補助費的規定(第47條)、征地補償方案須聽取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意見的規定(第48條)等。

上述這些規定,體現了經濟法的一些特性,以此為基礎可分析出經濟法與行政法的如下差異:

首先,經濟法與行政法調整的社會活動領域及其調整宗旨不同。經濟法,又可稱之為經濟政策法,是國家管理經濟活動的法律規范的總稱,其宗旨是執行國家經濟政策,實現社會公共利益。如國家針對耕地嚴重流失,建設用地外延式擴張的現狀,基于“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的認識,提出了”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實保護耕地“的基本國策,為了執行這一國策,于是進一步完善了《土地管理法》,以法律的形式將上述政策要求制度化、規范化。由此可見,經濟法帶有極強的經濟政策性,是國家貫徹經濟政策的手段。就其宗旨而言,是為社會公益的。如為了確?,F有耕地規模,防止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土地管理法規定了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占用耕地補償制度,在農用地內,又劃出基本農田進行特殊保護,這都是基于我國耕地面積有限、開墾潛力不大、農村人口眾多這一現狀考慮的,以期達到確保農民生活水平、農業發展、農村穩定及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的社會公益目的。因此,國家一定階段特定的經濟政策是經濟立法的依據,保證該經濟政策所確定的社會公益目標的實現,是經濟法的功能和宗旨,它有著特定的、具體的經濟內容。行政法則與此不同,行政法以國家行政主體的設置及其職權行使為其調整領域,其宗旨是保障國家行政職權的依法行使和行政管理相對人的合法權益不受行政機關的侵害。英美法系和大陸法系由于歷史傳統不同,關于行政的認識也存在著差異。英美法系側重于控權說,重視程序規則,認為“行政法涉及對行政機關的授權;行使行政權力必須遵從的方式(主要強調法定程序規則);以及對行政行為的司法審查”[2].而大陸法系側重于保權說,以行政職權及其行使作為研究中心,“強調的是行政行為,即作有效意思表示的主體資格,意思表示的有效成立要件,有效意思表示的法律效力(意思先定力、公定力、確定力、拘束力和執行力),有瑕疵意思表示的補救和違法意思表示的法律責任,以及緊急狀態下的意思表示問題”[3].由此,不管是英美法系的行政法,還是大陸法系的行政法,都不十分關心行政管理活動的具體社會經濟內容及其要實現的社會經濟政策目的。這是行政法區別于經濟法的一個根本點。以我國土地管理法第6章“監督檢查”為例,該章規定了監督檢查的主體(第66條)、可以采取的措施即職權(第67條)、關于身份公開的程序規則(第68條)、其他職權及公法上負擔的義務(第68、70、71、72條)等。這些規定充分關注的只是行政組織及其權力設置、行使、制約、監督,而不大關心活動的具體經濟內容和要實現的經濟政策目標。總之,經濟法和行政法都分擔國家管理經濟的職能,但其側重點不同,前者側重管理的具體內容和要實現的目標,后者側重于管理主體及其職權。

其次,經濟法與行政法立法上所遵循的科學原理不同。經濟法主要以經濟學的原理為指導,如土地管理法規定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制度、土地調查制度、土地統計制度、土地利用監測制度等,就是在經濟學原理的指導下,將一定的經濟技術手段運用于土地管理,以期達到土地資源的科學、合理地開發、利用和保護。在這里,立法只不過使其獲得了強制執行和一體遵循的效力而已。行政法則主要以政治學原理為指導。如土地管理法關于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行分級審批的規定(第21條)、將土地利用年度計劃的執行情況列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的內容的規定(第25條)、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的規定(第44條)、關于監督檢查的規定(第6章)以及關于行政責任、行政救濟的規定(第7章)等,體現了行政機關與權力機關、司法機關之間,行政機關上下級和管理相對人之間相互監督的關系,這些都是政治學分權制衡原理的運用。

再次,經濟法與行政法追求的法律實施所要達到的社會效果不同。法律的實施效果指法律的實施對社會、經濟、政治生活產生的影響。這種影響有積極的,也有消極的,而法律所追求的則是積極的影響。經濟法的實施追求的是,它所執行的特定的社會經濟政策目標得到全部或部分的實現,整個社會經濟呈協調有序持續發展的狀態。就土地管理法而言,是要通過實施實現土地資源開發、利用、保護的科學化、合理化,耕地得到了切實有效的保護,整個社會經濟在此基礎上能夠得以持續發展。而行政法實施要追求的是,國家行政管理活動的民主化、法治化,即依法行政。具體言之,就是行政主體的設置、職權必須有明確的法律依據,行政活動做到合法、合理,一旦違法,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還是以土地管理法為例,它的實施在行政方面就是要實現土地行政管理的法治化,使國家的土地行政管理職能得到實現??傊?,經濟法追求的是社會經濟運行的效率和有序,行政法追求的是國家政治生活的規范和進步。

最后,從經濟法與行政法既相區別又相滲透的客觀現實和辯證關系出發,應該注意到二者間的界限具有相對性。就法律部門的劃分而言,具有主觀性的一面,它并不是法律現象客觀的必然的界限所惟一導致的。這正如有的學者所指出的:“法的部門劃分是相對的,具有一定的模糊性,這是由立法和法學的主觀性決定的。這種相對性主要表現為法律部門之間的交叉性和層次包容性,也表現為同一項法規在不同的國家或不同時期可以屬于不同的法律部門?!癧4]而一個時期以來,我國的一些法學者卻未能足夠認識這種法的部門劃分的相對性。有的行政法學者基于經濟法調整手段的不完備、無獨立的責任制度等,就否認經濟法作為一個獨立的法律部門的地位;而一些經濟法學者則從論證經濟法有不同于其他法律部門的獨立的、完整的調整手段和責任制度出發,沒有令人信服地論證經濟法具有像民法、刑法、行政法這些傳統的法的部門那樣所具有的全部特征。與此不同的是,有的學者獨辟蹊徑,從反思和重新確立法的部門劃分標準出發,既看到了經濟法與行政法的差異,又看到了兩者的交叉、重疊,既論證了經濟法作為一個獨立部門法的地位,同時也”純化“了行政法的研究范圍。更難能可貴的是,他們從法律史的角度指出了新興法律部門對傳統法律部門在制度上大量借鑒的客觀現象[5].總之,經濟法與行政法二者間的界限是相對的,經濟法在調整手段和責任制度方面大量地借鑒了行政法的某些做法;同樣,也不能以此否認二者是不同的獨立的部門法。得注意的是,現代法律更加關注特定的社會活動領域和特定事項。在立法上,一方面,新的法律部門不斷出現;另一方面,法律部門相互滲透和綜合性法律文件的制定。前者如環境法、社會保障法等,后者如本文分析的土地管理法。這在法學上,既要求具有開拓意識的新領域的法學工作者的涌現,也要求不同部門的法學者對同一立法文件從各自的學科背景出發進行研究和闡釋,不是相互否定,爭奪地盤,而是合理分工,相互促進,共同繁榮法學事業。

注釋:

[1](英)施米托夫:《國際貿易法文選》,趙秀文譯,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1993年版,第32頁。

[2](美)伯納德·施瓦茨:《行政法》,群眾出版社1986年版,第2"3頁。

土地管理政策與制度范文6

通過對《國土資源部關于為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做好服務和監管工作的通知》(國土資發〔20xx〕237號)等土地調控政策執行的指導和監督檢查,確保土地利用規劃和計劃管控、建設用地審批和供應、地質技術信息服務、土地督察和執法監管政策措施全面、準確、規范實施,有效保障擴大內需項目用地,提高土地調控政策的應變能力和效果,維護土地管理秩序,堅守18億畝耕地紅線,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

二、主要任務和目標

(一)保障用地,確保落實擴內需保增長調控政策。

準確掌握擴大內需項目用地數量、結構、分布、時序和利用情況,摸清用地需求底數,促進土地利用計劃差別化管理。監督檢查國土資發〔20xx〕237號文件的貫徹執行情況,督促各地把政策執行到位,措施落實到位,用地保障到位。大力宣傳國家土地調控政策,宣傳堅守18億畝耕地紅線和維護土地管理法治的重要意義,使各地擴大內需用地符合科學發展的要求。

(二)密切跟蹤,及時調整土地管理政策和措施。

密切跟蹤把握土地調控政策實施的新態勢,對土地調控政策的實施效果進行評估,提出調整和完善土地調控政策的建議。緊密圍繞擴大內需要求,主動提供公益性基礎地質信息、基礎測繪服務,滿足重大基礎設施、民生工程等用地的地質技術、測繪信息需求。及時掌握擴大內需土地政策、支持災區重建土地政策和國家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土地政策的執行效果,總結經驗,了解地方人民政府實施土地調控政策遇到的問題,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形成制度創新成果。宣傳推廣各地有效落實服務擴大內需土地調控政策的典型經驗。

(三)嚴防反彈,依法維護土地管理良好秩序。

監督各地嚴格執行產業政策、土地供應政策和標準,保證有限的土地投放符合中央擴內需、調結構的要求。強化土地管理批、供、用、補、查的監管,堅決糾正違背產業政策和供地政策供地、搭車用地、侵害被征地農民合法權益等問題,嚴防違規違法用地反彈,保持土地管理良好秩序。對涉及用地面積較大、群眾反映強烈的土地違規違法問題,督促地方人民政府切實整改,嚴肅查處。

三、工作安排和步驟

保增長保紅線行動包括專項工作、支撐工作和策應工作,同時組織做好地方配合工作和同步宣傳工作。專項工作包括擴大內需土地政策實施調研、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審批事項督察、配合服務擴大內需的例行督察和專項督察、計劃差別化管理、地質技術信息服務等工作。支撐工作包括土地供應動態監測與監管、形勢分析等工作。策應工作包括耕地保護責任目標檢查考核、《違反土地管理規定行為處分辦法》(監察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土資源部令第15號)實施、違規違法案件查處等工作。省級國土資源部門按照統一安排,認真完成各階段的評估、檢查、宣傳等工作,配合做好部組織的抽查工作。做好組織和策劃工作,及時有效地宣傳國土資源部門在擴大內需中的工作成效??傮w上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啟動部署階段(3月1日至3月31日)。

階段工作:研究制定保增長保紅線行動工作方案,明確總體要求、目標任務、具體安排和保障措施。召開電視電話會議,在全系統部署保增長保紅線行動。召開國家土地督察機構工作部署會,落實任務。建立保增長保紅線行動聯席會議制度,加強組織協調。

關鍵環節:切實做好組織動員工作,把思想統一到部的總體部署上來。擴大宣傳,為實施保增長保紅線行動營造良好氛圍。

(二)調研宣傳階段(4月1日至6月30日)。

階段工作:組織各地開展國土資發〔20xx〕237號文件執行情況的檢查評估。推進對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審批事項督察工作,同時配合開展例行督察和專項督察。認真分析土地利用和管理形勢,強化對擴大內需用地的審批、項目用地供應落實等情況的動態實時監控;各督察局會同有關司局組織開展擴大內需用地政策執行情況跟蹤調研,了解各地建設用地預審和審批情況等,對上半年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安排使用情況評估,于6月底前形成調研分析報告報部,提出計劃指標中期獎懲建議。在有關專項地質調查工作中加大服務擴大內需地質技術信息服務工作安排的力度。采取多種形式,對土地調控政策、耕地保護目標責任制、問責制、耕地和基本農田保護領導干部離任審計等重點內容開展宣傳。

關鍵環節:摸清各地用地需求的數量和結構,準確掌握建設用地預審和審批情況,提高土地調控政策的針對性、主動性;摸清各地土地利用和管理中暴露出的傾向性、苗頭性問題,掌握土地違規違法的新動向。宣傳嚴格執行國土資發〔20xx〕237號文件、保護耕地、節約集約用地的典型經驗,加強正面引導。

(三)督察推進階段(7月1日至9月30日)。

階段工作:組織各地對上半年審批和供應的建設用地開展檢查,重點檢查土地供應是否符合有關政策和標準、用地是否閑置,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予以查處糾正。集中時間開展

對省級人民政府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審批事項督察,對存在的普遍性問題提醒地方人民政府,對地方的困難和特殊問題及時向部提出對策建議,各督察局形成匯總報告于9月底前報部。總結公益性、基礎性地質調查階段性成果,根據擴大內需要求進行綜合集成,為重大基礎設施和工程建設提供服務和支撐。

關鍵環節:突出關鍵問題和重點地區,對違反國家產業政策、供地政策或用地標準,搭車用地、借機圈地、侵害農民權益等問題和政策執行不到位的地區進行重點督察。做好重大典型案件查處曝光。

(四)評估總結階段(10月1日至11月30日)。

階段工作:省級國土資源部門研究分析20xx年擴大內需項目用地需求,提出分析預測報告報部。各督察局開展保增長保紅線行動實施效果評估,系統評價服務擴大內需各項土地管理政策措施的執行情況、問題、困難,提出改進和完善建議。根據評估工作和宏觀經濟政策變化,及時完善服務擴大內需和加強監管的已有政策或出臺新的政策,對20xx年度土地利用計劃指標調劑、調整??偨Y工作成效,向國務院報告,對成效顯著地區在全系統進行通報表揚。

關鍵環節:緊緊圍繞服務擴大內需政策執行情況的主線,完成保增長保紅線行動的成效評估。研究完善或制定土地審批和監管、土地節約集約利用、集體建設用地流轉、工業地價調整、土地征收、劃撥用地目錄、地質技術信息服務等方面的政策,及時形成制度性成果。

四、工作要求和措施

(一)提高認識,把思想統一到中央的決策部署上來。

各級國土資源部門和各督察局要把思想和行動迅速統一到中央應對金融危機的決策部署上來,全面領會中央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政策的精神實質,把國家土地調控政策的全面、準確、規范執行作為當前工作的首要任務,充分認識到保增長保紅線行動是實現積極主動服務和嚴格規范管理的有機統一。

保增長保紅線行動由部黨組統一領導,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協調保增長保紅線行動各階段工作安排,聯席會議由甘藏春同志召集,部各有關司局為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各地要按照國土資發〔20xx〕237號文件和保增長保紅線行動方案的要求,認真履行職責,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工作機制,準確把握政策,全面完成各項任務。

(二)突出重點,統籌銜接保增長保紅線行動和日常工作。

各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要以積極主動服務和嚴格規范管理為核心,把保增長保紅線行動與耕地保護、規劃計劃、建設用地審批、土地供應、地籍管理、執法監察和地質技術信息服務等日常工作緊密結合,統籌做好各項工作任務的銜接,加強工作成果的應用。在保增長保紅線行動中,要積極爭取地方黨委、政府的理解和支持,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切實掌握本行政區域內擴大內需項目和用地的審批、供應、使用及地質技術、測繪信息服務等情況,跟蹤土地調控政策的實施情況,當好地方黨委、政府的參謀,保障重點建設項目依法依規用地,防止違規違法問題發生。

各督察局要以保增長保紅線行動為主線,統籌例行督察、專項督察、形勢分析等各項工作,全面加強業務、能力和機制建設。在保增長保紅線行動中,要積極主動推進調查研究工作,實現全程同步督察,保持與地方政府和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密切聯系,加強與紀檢監察、發展改革、審計等部門溝通協作,確保取得實效。

地方各級國土資源部門和各督察局要主動做好與中央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增長政策落實檢查工作的銜接,支持配合檢查組的工作。

(三)強化監督,進一步促進土地管理的規范化建設。

各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在實施土地調控政策中,要加強對重點建設項目用地情況的監督,切實保障被征地農民的合法權益,堅持和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最嚴格的節約用地制度。對片面理解擴大內需用地政策,嚴重侵害被征地農民的合法權益、搭車用地、借機圈占土地和違反供地政策等突出問題,要嚴肅查處,并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各督察局要積極開展督察工作,在保增長保紅線行動中發現的政策執行不到位、措施不到位的問題,要及時預警和通報;對違規違法突出問題,堅決督促地方政府糾正整改和嚴肅查處。

(四)加強宣傳,積極引導地方政府用好用實土地調控政策。

要以積極主動服務和嚴格規范管理為基調,大力宣傳國土資源管理部門主動作為,服務擴大內需,堅守耕地保護“紅線”的積極態度和成效。要緊緊圍繞各階段的工作任務,明確宣傳重點。第一階段的宣傳要致力于統一思想,使各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準確把握保增長保紅線行動的目的和重點任務,同時在社會上營造嚴格規范管理的輿論氛圍。第二階段的宣傳要系統總結各地貫徹國土資發〔20xx〕237號文件的具體做法和成效。第三階段的宣傳要總結推廣耕地保護、節約集約用地和規范管理的先進經驗,披露問題,促進各地準確把握政策方向。第四階段的宣傳要全面總結擴大內需項目用地政策的成效,宣傳土地管理關鍵環節的改革成果。

要通過卓有成效的宣傳,向全社會傳遞在應對國際金融危機、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中,更要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和最嚴格的節約用地制度不動搖的強烈信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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