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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保護的法律法規范文1
關鍵詞:耕地保護;農民參與;集體土地流轉;耕地經營流轉
土地最寶貴的莫過于耕地,它是非常關鍵的農業資料,其對于維護國家的糧食穩定,保證社會和諧有著非常關鍵的作用。在當前時期,對耕地開展的保護活動牽扯到的成員或是組織一般有如下的一些,即中央政府、地方政府、非農企業和農民,由于這些群體本身的社會地位等有一定的差異,而且監督和信息等也有缺陷存在,所以發揮的效益是不一樣的。在這些群體中,農民是最為直接和實際的使用以及管理人,其對于土地的總數以及品質等非常了解,不過在我們國家的保護模式中,農民在耕地保護中理應扮演的角色,卻沒有被太多考慮。因為他們沒有被放到上述的責任模式中,農戶也未將自身當成是土地保護的關鍵方,所以他們就無法形成較為濃厚的保護意識,不能積極的服從管控,此時耕地就得不到有效的利用。在這個前提下,本人經由長久的分析得知了干擾保護的常見要素,指出了一些應對方法。
1 農民參與耕地保護的內涵
具體的講,該內涵涵蓋如下的幾點。第一,從總數到品質的綜合化的管控,同時更為關注品質維護。第二,要主動的對那些違法活動檢舉,同時農戶在他們本身的權益受到其他組織的干擾時,要依法處理,認真補救。
2 干擾保護的要素
2.1 群眾的參與思想太低
該群體是耕地最為直接的使用人,不過在農村中因為教育太過于落后,而且有很多的封建思想,此時就會在群眾的頭腦中形成一種權力要超過法律的思想。還有部分區域的農村干部的綜合素養較差,這也干擾到總體的建設工作的開展,使得農戶的參與思想非常低。針對耕地保護活動來說,也就不能夠認真的參加了。我們國家的現行耕地維護模式里,因為農民不能夠積極的參加,此時就會使得總體的保護活動無法正常有效的開展。
2.2 農戶的法規意識較差
公眾參與是法治國家的一項重要制度,在我國《憲法》的第2條、第41條相應規定都有充分體現。關于耕地保護,《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第5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基本農田的義務,并有權檢舉、控告侵占、破壞基本農田和其他違反本條例的行為”。第7條規定:“國家對在基本農田保護工作中取得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然而,中央政府沒有一部法律法規明確規定公眾或農民參與耕地保護以及對抗耕地違法行為的具體措施、有效途徑以及獎懲的方式。有關公眾包括農民參與耕地保護的法律法規大多流于形式,農民幾乎被排除在耕地保護體系之外。
2.3 沒有穩固的經濟前提
要想確保群眾積極的參加到該項活動中,就要保證有特定的物質背景和方法。如今很多農村的經濟基礎不是很好,這就使得土地的保護缺少必須的物質前提,干擾到群眾參加到活動中的積極性。對于那些經濟較差的區域來講,大部分的青年群體都外出務工,基本沒有心思去關注該活動。在很多人看來,土地歸自身所有,因此把自己的地轉租給別人,此時別人有時候就會將耕地用作別的方向。
2.4 群眾和耕地之間的利益聯系不密切
在馬克思看來,人參加一項活動的前提是有特定的利益,并非是一種本性。對比農戶參加到該項保護活動的情況來看,該群體大體上認為當前的利益是最為實際的。在很多的區域中,尤其是在那些經濟欠發達的區域,存在以戶為個體,進行小面積種植的現象,其效益很差。很多農戶外出務工,家中只剩下弱小,此時就無法積極的參加到耕種活動中,很顯然這就導致了利益關聯度不高。
2.5 群眾沒有積極的參與效能感
人們參與的主動性與對參與的效能感有關。效能感是指公民對自己的參與行為影響政府決策的自我主觀評價。一般來說,參與效能感強的人比參與效能感弱的人會更多地參與某項公共活動。對于個人而言,參與效能感是影響其參與的最主要因素。
3 應對方法
參加到耕地保護工作中,不但是所有的公民要享受的權力還是一項必然的義務。對于農民來講,要想實現好的效果,就要做好如下的活動。
3.1 不斷的完善相關的法規條例
農戶參加到耕地保護工作中,第一就是要切實的提升群眾參加到耕地保護中的思想,特別是法規思想。要做好再教育工作,真正的提升群眾的素養。經由多項方法,提升其民主思想。而且,還要經由多種媒體和方法,確保群眾了解到耕地面積減少的危害性,提升其保護意識。
完善相關法律法規。首先應盡快制定一部《耕地保護法》,并將農民參與作為該法的一個重要原則加以明文規定,使其法制化。其次是將農民參與的原則、具體方式、內容和程序具體細化,讓農民參與耕地保護能真正貫徹落實。
健全和完善農民參與耕地保護的制度規定。首先要從抓好農民參與耕地保護的“合法性”,即制度支持上入手。
3.2 構建新型的農地產權體系
農地產權的完整性是農民有效參與耕地保護的基礎,完整的產權必須滿足以下條件:產權必須是完全界定的,產權必須是排外的,產權必須是可以流動的,對財產權必須加以有效控制。完整的、可流動的、可繼承的產權可以激勵農民盡心盡力地保護耕地。
以產權明晰、長期有效、市場化流轉為目標,完善農村產權制度和構建新型的農村產權體系。新型自啵村產權體系庇設定“集體土地所有權”、“農地承包使用叔”和“耕地經營流轉權”三種主要的產權形態,其三種產權形態應是相互分離的,各自產權界定應是清晰的,并賦予每種產權具體而明確的權利和義務。
3.3 做好補貼工作
站在農民的立場上來看,耕地帶給他們的利潤不高,假如硬將其束縛在土地種植上很顯然是不合理的。生產資料所占據的費用比例很大,而且還要進行水利投資以及勞動力,但是其帶給我們的產值卻不高。眾所周知,農民是當前我們國家最為龐大的社會組織,他們的利益的保證是當前國家的一項關鍵工作。因此務必將農民降低負擔,增加收入當成是當前工作的關鍵點,設置積極婚禮的體系,輔助農民搞好農業生產,確保其收益增加,使農民獲取社會生產的平均收益。
4 結束語
農民參與耕地保護的積極性或驅動力源自農民保護耕地所帶來的收益,農民收益的高低直接關系到耕地保護的成敗,即農民增收這一問題能否很好的解決,在很大程度上成為國家耕地保護目標能否順利實現的決定性因素。因此我們要通過多種方法來切實的保護農戶的利益,特別是長遠階段的利益,上述內容是目前耕地保護工作的關鍵點。建立這樣的政策,則需要政府建構以農民參與耕地保護為基礎的耕地保護體系,通過完善農民參與耕地保護的法律法規,建立農民的土地產權,制定合理的耕地保護補貼辦法,實現耕地保護、糧食穩產增產、農民增收和農民參與耕地保護“四位一體”的耕地保護體系。
參考文獻
[1]朱紅波.中國耕地資源安全研究[M].成都:四川大學出版社,2008.
[2]高明.耕地可持續利用動力與政府激勵[M].北京:經濟管理出版社,2005.
土地保護的法律法規范文2
按照《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和市整規辦關于在全市開展整治非法磚窯工作的通知》精神要求,縣上決定進一步在全縣開展非法磚窯整治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通過進一步開展整治非法磚窯工作,全面清查全縣所有磚窯的基本情況及各種違法違規行為,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依據,切實解決我縣存在的非法磚窯無證開采,破壞耕地、浪費能源等突出問題,確定保留和關閉名單,對關閉的磚窯堅決依法取締,并制訂磚窯布局規劃,依法規范磚窯生產,保障全縣社會經濟的持續、穩定、快速發展。
二、時間和步驟
第一階段,調查摸底,議定需依法關閉的非法磚窯。國土局調查了解各個磚窯的建窯時間、法定代表人、占地類型、土地面積、土地使用證辦理情況等;礦管辦調查了解各個磚窯產品類型、生產規模、采礦許可證辦理情況;環保局調查了解各個磚窯是否符合環境保護政策及環評手續辦理情況;安監局調查了解各個磚窯是否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及安全生產許可證辦理情況;工商局調查了解各個磚窯工商營業執照辦理情況;鄉鎮人民政府是轄區耕地保護的第一責任人,負有監管責任。國土資源局、礦管辦在對全縣所有磚窯全面摸底調查的基礎上,掌握磚窯的基本情況后,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確定保留和關閉磚窯名單,報經領導小組會議研究后確定,為下一步編制布局規劃奠定基礎。
第二階段,制訂磚窯布局規劃。由國土資源局等部門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規和土地政策,結合我縣實際和土地規劃修編情況,按照“統一規劃、合理布局、臺塬為主、平塬收縮”的原則制訂全縣磚窯布局規劃。方案形成后,分發到各有關鄉鎮人民政府和縣政府各有關部門征求意見,將修改后的布局方案,報市國土資源管理局審核同意后,提交縣政府常務會議研究,通過后實施。
第三階段,依法規范。分四個步聚:(一)向違法企業下發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通知書(由各執法主體單位下發);(二)1、對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礦產資源規劃的,與違法企業簽訂關閉協議(確定自行關閉時間由所在鄉鎮牽頭,各職能部門配合,督促其按協議時限關閉)。2、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礦產資源規劃的違法磚窯,接受處理后,責令限期補辦相關手續,愈期不辦理的堅決予以關閉。(三)不按協議時限關閉的進入司法程序由執法主體單位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實施關閉;(四)對規劃區內確定保留的磚窯,先由國土局辦理用地手續,然后其他相關管理單位按各自行業規定辦理相關證照,從而規范磚窯生產,確保違法行為不反彈。
三、組織領導
整治非法磚窯是全面加強土地管理,切實保護耕地的重要工作,也是整頓和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回頭看”行動的一項重要內容。為此縣政府成立整治非法磚窯工作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國土局,辦公室主任由國土資源局副局長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國土資源局監察科科長同志兼任。
四、幾點要求
1、搞好宣傳教育。要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廣泛深入的宣傳耕地保護,墻體材料革新等有關法律法規,使廣大干部群眾及各磚窯經營者進一步增強耕地保護的責任感,做到依法用地、依法經營。
2、嚴格土地管理??h國土資源局要根據有關政策,對保留的磚窯合理劃定取土范圍和取土深度;同時要制訂切實可行的年度取土計劃,簽訂取土協議書和土地復墾協議書,收取土地復耕保證金,堅決杜絕在平原取土等違法行為。
土地保護的法律法規范文3
一、大華村基本概況:
大華村現有耕地總面積XX畝,基本農田面積XX畝,耕地改種樹種果面積XX畝,耕地改魚塘面積XX畝,耕地用作農民建房XX畝,一年生經濟作物109.92畝?,F有農戶XX戶XX個人,其中舉家外出務工半年以上154戶,有一人以上外出務工半年以上的347戶。其中從事農業生產有1884人,外出務工經商408人,半工半農488人。
二、存在的問題:
1、棄耕面積逐年增加。主要表現在:一是冷浸田、深腳田、陰山田等耕地片塊面積小、分散,交通不便,機械難以進入,再加上經濟效益不高,導致耕地棄耕,改種樹種果或者直接改成魚塘;二是農村建房占用,人口增加導致原有住房不夠,只能在耕地上新建房屋;三是自然災害,每年的防汛抗旱季節,地理位置不行的耕地受到嚴重影響;四是家中務農的基本上都是中老年人或者婦女,對于農業新技術、新方法這塊接觸較少。這些原因導致耕地面積逐年減少。
2、部分村民法律意識的淡薄。部分村民的法律意識淡薄,認為土地是自己的,在自己的田土里想搭就搭,想建就建,造成違法用地。
三、對策及建議:
1、加大宣傳,遏制耕地棄耕拋荒。加強耕地的利用、保護,充分發揮耕地的生產潛力,提高耕地效益,是確保糧食安全、農業增效、農民增收的重要工作。各村(社區)要高度重視,將遏制耕地棄耕拋荒、提高耕地利用率,作為當前農業、農村工作的重點予以抓緊抓實。各級政府,尤其是是村支兩委要對本村村民加大宣傳力度,提高群眾們保護耕地的意識。通過各種形式廣泛宣傳我國耕地保護的法律法規及國情政策;
2、以村為單位,盡快組織組長牽頭抓緊調查核實耕地棄耕拋荒底細,并因地制宜,科學分類,引導農戶合理制定種植計劃,對高標準農田、排灌條件好的田塊,必須種植雙季稻;對耕地基礎水利設施一般、可以通過抽水灌溉或維修恢復改善的田塊,種植一季稻,推進稻——油、稻——菜水旱輪作種植;對不能種植水稻的旱土旱田栽種紅薯、大豆、玉米等糧食作物或蔬菜、瓜果、牧草等經濟作物;
3、建立嚴格的耕地保護責任制。簽訂責任狀,落實責任,如果出現違規占用耕地的現象,追求主要領導的責任,加大各級領導對耕地保護的責任感;日常加大巡查力度,各級職能部門要加大巡查力度,對于違規圈占、破壞耕地的行為,從嚴從快查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4、所有承包耕地的農戶或農業合作組織必須不斷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和產出率,做到因地制宜,宜種糧食作物則種糧食作物,宜種經濟作物則種經濟作物,確保耕地的充分合理利用。
土地保護的法律法規范文4
1宣州區林業基本情況
宣州區位于安徽省東南部,周邊與江蘇、浙江、上海等經濟發達省市毗鄰,被稱之為蘇、浙、滬的后花園。2010年又作為皖江經濟帶承接產業轉移示范區“一主兩翼”中的“兩翼”的一部分,其地理位置十分優越,經濟發展前景十分廣闊。全區林業用地面積91510.6hm2,其中有林地面積76473.9hm2,疏林地645hm2,灌木林地7800hm2,未成林地3884.4hm2,苗圃地125hm2,無立木林地1085hm2,宜林地950.3hm2,林業輔助生產用地547hm2,森林覆蓋率31.8%,林木綠化率35.7%。得天獨厚的地理位置和充足的林地是宣州區快速發展和經濟騰飛的寶貴資源。
2宣州區林地資源開發應用現狀
近年來,在周邊蘇、浙、滬等經濟發達省市的帶動下,宣州區也成為各企業的投資對象,各類型企業如雨后春筍般涌現。投資建廠必然引發對土地的大量需求,林地資源自然成為地方政府為企業供地的重要組成部分。據統計,2004年以來宣州區林業局辦理上報林地征占用手續144起,省林業廳批準征占用林地578.27hm2,尚有部分項目正在辦理。宣州區敬亭林業工作站業務轄市區邊緣的部分鄉鎮和街道辦事處,自2005年以來辦理上報并經省林業廳批準林地征占用手續36起,征占用林地面積265.45hm2。
3宣州區林地資源保護管理存在問題的原因
目前,宣州區林地資源管理存在一些問題,其主要原因為:一是地方經濟的快速發展,各類型開發區的大量涌現,項目建設用地因使用生活區用地和農耕地使得土地有限、成本太高,現有地方轉向林地資源且需求劇增。二是林地征占用先審批(需用地企業提供項目批準文件、項目建議書、機構代碼證、法人證明、環評報告等等)后用地,與投資企業要求地方政府為其提供凈地(“七通一平”等)之間存在一定矛盾;三是管理部門和用地部門對林地管理政策、法規了解不夠,對林地資源保護意識缺失,不嚴格要求相關部門、企業依法辦理林地報批手續。四是林業主管部門與土地直管部門之間配合協調不夠、溝通不多,給林地保護管理工作帶來諸多不利;五是林地使用限額與地方實際林地需求之間存在差距。六是現行有關林地保護的法律法規不夠健全。
4搞好宣州區林地資源保護與管理工作的幾點建議
4.1加大宣傳力度,增強全社會保護林地的意識和責任感
要利用各種形式,采取多種手段向社會大力宣傳保護林地資源的重要性,大力宣傳林地保護法律法規,特別是市、區、鄉鎮主要領導各用地企業和個人,要正確理解開發利用與林地保護之間關系,改變過去那種急功近利、只顧眼前利益而忽略長遠利益的短期行為,形成全民愛林護林、保護林地資源的良好社會風氣,促進林地資源的可持續發展。
4.2科學規劃,加強領導,理順關系,形成合力
各級政府要站在全局高度制定好當地的可持續發展規劃,從改善生態環境與社會經濟發展的整體利益出發,明確林業用地范圍和總量,保持林業用地面積總量的動態平衡。針對林業生產周期長、產生效益慢、森林資源毀壞容易恢復難的特點,采取具體措施,保證林業用地的穩定性和合法性。要加強對林地管理工作的領導、協調,理順林業、土地、礦產部門之間的關系,明確各自職責,達成共識,形成合力。要嚴格林地征、占用審核報批制度,切實加強對征、占用林地的審批管理工作。對一些影響大、破壞嚴重的違法征、占用林地或擅自改變林地用途的案件,各部門要相互支持、配合,及時查處,杜絕少征多用,不征擅用現象。
4.3健全機構,提高林地管理水平
要建立機構,確立專人負責林地工作,充實林地管理工作力量;同時,要強化市、區林業部門的執法職能,要嚴格征占用林地審核審批,不斷完善規范林地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占用林地補償制度、森林植被恢復交納制度,切實做到誰占用誰補償、誰破壞誰治理。從事林地管理工作的有關人員要認真學習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努力提高自身執法、管理水平?;鶎恿謽I工作站要發揮自身優勢,承擔林地管理工作的責任,做到對非法侵占林地行為及時發現、及時報告、及時查處,使林業站成為保護林地資源前沿陣地。
4.4提高林地經營水平,開發林地后備資源
各級政府政策扶持、項目推動,同時依靠科技支撐,提高林業經營者的經濟收入,調動全社會增加對林業投資的興趣,有效地增加林地后備資源。
土地保護的法律法規范文5
一、加大宣傳與執法力度,切實落實耕地保護。
今年,我所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15號令,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嚴守我鎮耕地85515畝的紅線,確保了耕地總量不減少、質量不降低。
首先,加大國土資源管理與耕地保護的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年初,我所請示市局和鎮政府組織召開全鎮村主任會議,對村級土地協管員進行國土資源法律法規的宣傳與培訓,與各村簽訂了耕地保護責任狀,各村與各個農戶也簽訂了責任書,進一步完善了土地執法監察網絡體系。建立了定期“巡回”檢查機制,切實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另外,我利用各種機會,采用廣播、會議、宣傳車等媒體廣泛宣傳國土資源法律法規和政策。
其次,進一步加強“巡查”頻率,加大執法監察力度。利用市局給我所配的國土監察車,結合我鎮建設用地情況,上報違法建設用地一宗。進一步加快了全鎮“巡回”檢查的頻率,每七天把全鎮巡查一遍,尤其是基本農田,并健全了巡回檢查日志。在巡查過程中,及時發現并制止各種土地違法行為6起。
第三、搞好土地后備資源儲備,確保我鎮耕地總量動態平衡。一是有計劃、有組織的將東林、肖家橋、鴨子口、石套子等村的零星居民點及老臺子上的住戶搬遷到規劃居民點上,為以后的遷村騰地及土地后備資源的儲備打下了堅實的基礎,確保了全鎮耕地總量動態平衡。
二、強化基礎業務管理。
我所在強化基礎業務管理工作上經常性組織全所人員學習國土資源管理法律、法規、政策及各項具體的操作程序與技術。通過培訓與學習,大大提升了每個員工的業務能力;二是健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實行過錯責任追究,力求用制度規范每個員工的行為,促進基礎業務管理。
(一)、規劃管理。
我所狠抓規劃管理這個龍頭。嚴格執行總體利用規劃和集鎮規劃,新增建設用地和存量土地建設、轉讓符合規劃,不符合規劃的絕不申報。
(二)、建設用地管理。
我所在建設用地管理上,嚴格執行國家供地政策,實行規劃管理與用途管制相結合,積極盤活存量土地,確定當年用地指標不突破。在市局統一安排部署下,我所積極投入金太源木業配套線路、瑞恒達、圣品油脂擴規、陽光飼料擴規、雙江線、 聯通塔基的征地和協調工作。到目前為止,圣品油脂已掛牌。金太源木業配套線路、瑞恒達、圣品油脂擴規、陽光飼料擴規、雙江線、 聯通塔基目前已全面完成征地工作。農村宅基地管理上嚴格按照中央、省、市的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并且不能超過規定的面積標準。新建、改建都必須符合總體規劃,嚴格申請用地的程序,要求管理員“三到現場”。今年我所共審批新建個人建房22宗,面積3120平方米。
(三)、地籍管理。
地籍管理是土地管理的基礎,上半年我所主要做了如下工作:第一、認真開展日常登記發證工作。為了切實維護土地使用者的合法權益,我所要求土地登記做到現場指界、現場測圖、現場簽字,避免新的權屬糾紛產生。全年共審批登記57宗,面積15736.7平方米,其中國有土地登記一宗面積7876.7平方米;集體土地56宗面積7860平方米。第二、根據市局要求認真搞好遺留土地證件清理工作。共清理遺留土地證件103份及居民用地批準書計335份并按時上報。第三、半年來辦理出讓工業用地注銷和抵押登記各5宗,抵押面積145361.8平方米。第四、嚴格按照檔案管理要求,管理好各項地籍資料,積極探索地籍檔案宗地管理模式。第五、做好信息化建設,為我所配備了專門上局域網的電腦,到時,資料將實行網上報送,進一步減化了辦證程序,提高了工作效率。
(四)財務管理。
在財務管理上,我所嚴格落實報批制度,執行財務管理所長“一支筆”的規定。半年來,我所已完成登記費、綜合服務費等收入共計9萬余元,預算外支出嚴格控制在規定范圍內,嚴格執行市局“收支兩條線”的規定。無“坐支、坐收”現象發生。
三、大力抓好xx普法學習活動,加強反腐倡廉及行風評議工作增強基層國土資源所隊伍的活力。
今年,我所按照市局和政府的要求,認真抓好xx普法學習活動,不斷鞏固和擴大活動的成果,切實加強了隊伍建設和反腐倡廉工作,全面提升了隊伍整體素質和部門形象。
(一)、加強隊伍管理。一是加強學習xx普法的活動,每名黨員寫出了一萬字以上的學習筆記,并寫了心得體會。并將這些學習的內容與我們的實際工作相結合,提高了全體員工的執法水平和業務能力。二是強化目標責任管理,對照年初目標責任狀進行分工,“權、責、利”落實到人,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加強黨風廉政建設。一是積極參加市局組織的反腐倡廉授課會。二是召開反腐倡廉民主生活會,并認真做好了記載,在會上每個人都暢所欲言,談了自己的認識。三是按照反腐倡廉工作會要求,對照工作查找反腐倡廉風險點,并按要求建立風險預警機制,并在工作中對照風險點嚴格按照風險預警機制辦事,確保從源頭上預防腐敗行為,切實筑牢了黨員干部反腐倡廉思想道德防線,增強了拒腐防變的能力,樹立起“為民、務實、清廉、高效”的部門形象。
(三)、認真抓好安全工作,節假日,我所都安排專人值班,并做好了值班記錄。。進一步提高我所工作人員的安全意識,半年以來,未出現任何一起安全事故。
存在問題
1、人員嚴重不足。鄉鎮所工作量大,而且紛繁復雜,人員不足導致有些工作無法顧及全面。
2、今年是行政審批服務流程再造工作的關鍵年,同時有多項業務由中心下放到基層所辦理,每個工作人員學習新程序新方式量大,市局也未就此開展基礎業務培訓而導致對某些工作不熟悉。
3、農村宅基地要求登記發證特別多,在登記過程中,超面積很普遍,基層所無法處理。
下半年工作計劃
1、加大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同時增加巡查頻率,配合執法監察大隊加大監察打擊力度,把違法用地處理在萌芽狀態。
2、完成城鎮地籍調查工作,并協助完成建庫工作。
3、認真開展反腐倡廉及行風評議工作,積極組織xx普法學習,同時收集完善相關資料并同時搞好文明單位創建工作。
土地保護的法律法規范文6
一、遠安縣土地與耕地利用現狀
二、耕地保護存在問題
(一)撂荒現象嚴重。通過高清圖發現,許多土地片塊面積小、分散,部分片塊交通也不便,大型機械耕作困難。加上農產品價格不樂觀,農業靠天收的局面沒有根本改變,種地效益比較低,很多青壯年外出經商務工,或到就近的企業務工,農用物資如肥料、種子、農藥、農膜的漲價,致使本來就收益不大的傳統農業更無利可圖,目前在家直接從事傳統農業的多數人都是一些中老年人和婦女,沒有機會和能力應用新技術、采用良種良育良法。有的家庭勞動力不足,耕種難度大的地塊就放棄了,從而造成了部分耕地荒蕪。雖然國家實施了免征農業稅、發放種糧補貼等措施,仍不能調動部分群眾種田的積極性,仍然存在耕地撂荒現象。
(二)法律意識淡薄。近年來,國家和省政府頒布了一系列關于耕地保護的法律法規,制定了最為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但是,在具體的耕地保護工作中,部分群眾法律意識淡薄,認為土地是自己的,想搭就搭,想建就建,造成違法用地多發;少數地方為引進招商引資企業來帶動地方經濟的發展,也存在非法占用基本農田的行為。我國一直以來實行最嚴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實保護耕地”的基本國策已深入人心。但是在以往的耕地保護工作中,只是看重耕地數量的保護,對質量的認識還不夠,直接導致了“占優補次”、用養失調等諸多耕地質量問題的出現。
(三)職能未能發揮。我縣信息員制度雖已建立,但功效不明顯。目前,絕大部分信息員都是由村兩委或社區居委干部兼職,行政事務比較多,不愿得罪人,導致基本農田保護工作責任心、主動性不強。
(四)保護標志不全。在調查走訪中發現,部分鄉鎮基本農田保護牌成了隨意張貼小廣告的宣傳牌,保護標志不全,界樁遭人為破壞,導致基本農田實際界線不明顯。
(五)管理手段滯后?,F有的耕地保護管理手段還不夠健全,影響了保護工作的效果,由于經濟實力有限,遠安縣在耕地保護管理中尚未引入科技含量比較高的現代化管理手段,工作效率比較低下,這使得耕地保護違法現象難以及時發現,執法工作比較難開展。
三、對策及建議
(一)開展深入持久的宣傳,提高廣大干部群眾保護耕地的意識。通過多種形式廣泛宣傳我國國情國策、國土資源部關于基本農田“五不準”等土地管理法律法規。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等媒介開展立體的、全方位的政策宣傳,做到家喻戶曉、婦孺皆知,確實增強人民群眾保護基本農田的自覺性、主動性。重點做好“6.25”土地日宣傳工作,增強全縣廣大人民群眾保護耕地法律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