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安全的定義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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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安全的定義

勞動安全的定義范文1

關鍵詞:職場性騷擾 立法缺陷 完善

中圖分類號:D9204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9-5349(2017)12-0068-01

性騷擾一詞,在20世紀70年代隨著婦女解放運動而被西方社會所關注,在90年代作為舶來語傳入我國。性騷擾問題目前在我國還是普遍存在且比較嚴重的,而職場性騷擾又是其中最為突出的問題。[1]職場性騷擾侵犯了勞動者的人格權和工作環境權,破壞了用人單位所建立的勞動者得以安全的工作環境,也對其他勞動者甚至整個社會產生負面影響。然而我國對性騷擾,尤其是最為嚴重的職場性騷擾的立法尚存在缺陷,導致了現實中受害者難以用法律捍衛自己的合法權益,使得出現了職場性騷擾認定難、受害人難得賠償以及男性受害者的權益難以平等保障等問題。

一、職場性騷擾問題的立法缺陷

(一)全國性的法律尚未明確定義職場性騷擾

我國于2005年修訂的《婦女權益保護法》增加了第四十條“禁止對婦女實施性騷擾。受害婦女有權向單位和有關機關投訴”的規定,首次在法律中明文規定了“禁止性騷擾”的條款。但事實上對于性騷擾的含義及特征,全國性的法律并未進行明確定義。不過也可以發現,全國已有多個省市頒布了《婦女權益保障法》實施辦法。實施辦法對性騷擾作出了多方面的規定,包括概念、性質、行為形式、救濟途徑以及責任形式與承擔等方面。如《湖南省實施辦法》將“具有內容且違反法律、倫理道德行為”認定為性騷擾行為。以上地方性的法規對于性騷擾的定義為全國性的法律定義職場性騷擾行為提供了過渡和借鑒。

(二)反職場性騷擾的法律義務過于原則化

我國勞動法第五十二條均規定了用人單位應當為勞動者提供安全的工作環境。2012年《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十一條規定“在勞動場所,用人單位應當預防和制止對女職工的性騷擾”,明確了用人單位預防和制止職場性騷擾的責任。然而以上立法僅是原則性規定,對于職場性騷擾的概念和構成要件、用人單位應承擔的法律責任等問題在全國性的法律中均未作出具體的規定。

事實上,用人單位最直接有效地管理勞動者主體,是反職場性騷擾的重要參與部分。然而法律對反性騷擾義務的籠統規定,尤其是對用人單位的規定也導致了某些單位并不積極履行反職場性騷擾義務的情形。在一項關于職場性騷擾的調查中,某企業的人力資源領導在接受訪問調研時明確表示,由于法律目前并未規定單位反職場性騷擾的義務界限及相應的處罰措施,因此他目前不會讓企業履行反職場性騷擾的義務。[2]由法律明確企業具體責任是用人單位反職場性騷擾的前提,只有企業真正參與反職場性騷擾才能實際地保障勞動者在安全的環境中進行工作。

(三)保護單性別化

在我國的法律中規定的反職業性騷擾的保護對象主要針對于女性,并不同等重視對男性的保護,但事實上針對于男性的性騷擾也絕不罕見。固然在立法時主要考慮了當前女性普遍處于弱勢的現實情形,在世界上很多國家和地區對性騷擾的受害者都沒有提出性別限制,如美國和中國香港等等地區[3];同時這也并不符合性別平等這一兩性發展的最終目標,可以認為是另一種意義上的性別歧視。因此改變這種單性別保護的現狀是反職場性騷擾的現實需要和必然的發展趨勢。

二、職場性騷擾問題的完善

(一)細化職場性騷擾問題的原則性法律規范

鑒于性騷擾現象嚴重的現實,迫切需要細化國家法律、法規的原則性規范,使相應的法律法規具有可操作性。反職場性騷擾的立法的可操作性具體應體現在對定義職場性騷擾和明確職場性騷擾的法律責任兩個方面:一方面,定義行為是反對行為的前提,法律明確定義職場性騷擾是使反職場性騷擾法律具有可操作性的關鍵。在定義職場性騷擾的問題上可以參考各地方實施婦女權益保障法的辦法進行,使反職場性騷擾的規范實際可操作,而不僅是原則性規定。另一方面,在明確職場性騷擾的法律責任方面,明確性騷擾行為人的侵權責任、用人單位的預防和制止的責任,并且明確相應的處罰措施,包括對行為人的處罰以及對用人單位未盡預防和制止責任時的處罰。

(二)加強職場性騷擾問題的平等保護

在立法上加強對職場性騷擾平等的性別保護,改變單性別保護的現狀。部分地方性法規已將男性作為職場性騷擾保護的對象,體現法律對不同性別的勞動者的平等保護。例如,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深圳經濟特區性別平等促進條例》,首次把男性納入職場性騷擾的保護范圍。這種在職場性騷擾問題上的性別平等立法理念值得推廣,平等保護男性勞動者的工作環境權,讓職場性騷擾的男性受害者也能得到法律的保護。

參考文獻:

[1]周麗.工作場所性騷擾雇主責任研究[D].K州大學,2011.

勞動安全的定義范文2

關鍵詞:建筑施工企業;安全成本;成本優化

中圖分類號:F40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672-3198(2008)07-0161-02

1 安全成本的定義及安全生產的經濟意義

在我國,建筑施工業一直都是安全事故多發的行業之一。深層的原因在于管理者對安全的經濟含義、安全成本等基本概念及其相互之間的關系認識不足。

對施工企業而言,安全的經濟意義在于:(1)通過防損、減損而直接產生經濟利益,因為事故造成的損失最終體現為工程成本。(2)通過保障生產、激發勞動者的創造力,間接地發揮增值作用。

建筑施工企業安全成本分類方法很多,從安全成本優化角度考慮,最典型的分類是將安全成本分為保證性安全成本和損失性安全成本。保證性安全成本是指為保證和提高安全生產水平而支出的費用,損失性安全成本是指因安全問題影響生產(或因安全水平不能滿足生產需要)或因安全問題本身而產生的損失。其中,保證性安全成本包括固定預防費用、變動的預防費用和保險費用,損失性安全成本包括非保險費用。

事故所造成的無形損失體現在社會、企業、個人三方面,如對區域性經濟和社會穩定的影響;對環境和公眾安全的影響,對企業內部勞動關系、商譽和形象的影響;對與之相關的市場和發展機遇的影響等。而最直接的無形損失是受傷亡者本人的生命價值、生活質量、精神和肉體所承受的痛苦,以及對其家庭造成的長期的、甚至是永久性的精神創傷。

根據安全成本的分類和內容,我們可以將固定的預防費用、特殊的預防費用和事故的保險費用集合在一起,定義為狹義的“安全投入(C)”,將變動的預防費用和事故的非保險費用集合在一起,并將其倒數定義成狹義的“安全產出(Y)”,這樣,我們就可以定義出一個狹義的“安全效益(E)”,即E=CY。從這一公式中,可以根據安全業績的情況,調整C和Y,以獲得最佳的“安全效益”。

施工企業在工程項目施工中,實行必要的安全投入與提高經濟效益是對立統一的,二者有著不可分割的聯系。企業為了獲得較好的經濟效益,就必須注重安全,給予必要的資金投入以避免或減少事故的發生。一個企業安全工作搞得好,沒有事故發生,也就沒有發生損失性費用,這項沒有發生的損失費用,實質上就是安全部門創造的效益和前期安全投入的回報。因此,適當的安全投入實現安全生產是企業獲取經濟效益的基本條件或基本保證。實踐證明,安全對企業生產的發展及總體經濟效益的提高起著不可忽視的作用。尤其在現代化生產中,安全得不到保證,生產就根本無法進行。

2 靜態條件下安全成本優化的理論依據

在當前的社會經濟發展狀況和科技進步水平條件下,根據建筑施工企業自身的管理水平和目前的經濟技術水平,我們可以區別性地確定企業當前的期望安全保證程度下的安全成本總量。為了簡化系統考查的重點,屏蔽諸多變化因素對考查目標的影響,假定外部條件相對固定,并以此來確定該條件下企業最佳安全成本投入量,從理論上尋求達到安全總成本最經濟的目標。一般說來,安全保證程度與安全成本之間存在著安全保證程度越高,保證性安全成本就越高,損失性安全成本則越低,并且安全成本總額隨安全保證程度的由低到高變化,而遵循由高到低、再由低到高變化的規律(如圖1)。這種安全成本與安全保證程度的變化規律被認為是指導安全成本優化工作的基本理論依據。在橫軸所示的安全成本上可以找到經濟安全成本所對應的Y0點,根據Y0點可以確定縱軸上對應的安全成本C0點和橫軸上的E0點,其中C0就是安全成本最佳投入量,E0就是期望安全保證程度。

在建筑施工企業安全成本管理根據安全總成本水平所對應圖1中的不同區域,分情況進行下一階段安全成本的優化:在A區,表現為損失安全成本過高,保證性安全成本較低,總體上安全成本較高,很明顯,安全工作存在缺陷,安全保證程度嚴重不足。針對性安全投入的優化方式進行安全設施的投入、加強安全監測控制、完善安全管理措施和安全檢查制度、強化安全意識和安全防范。在B區,期望安全保證程度對應點的安全成本最為合理,是非常理想的情況,在E0點兩側較小的區域內安全成本較為合理,安全保障適中,安全工作較理想,進行安全優化的策略是把期望安全保證程度控制在合理的范圍內。在C區,表現為期望安全成本較高,以犧牲較高的保證性安全成本來達成較高的安全保證程度,雖然損失性安全成本較低,但保證性安全成本過高,兩者之和表現為保障安全而進行的投入過多,出現安全功能過剩。對此,安全工作優化的策略是利用ABC分類法對安全工作排序,減少不必要的安全措施只保持合理的安全工作的運行,以降低安全成本。

3 安全成本的動態變化

在建筑施工企業靜態安全成本的優化模型中,沒有考慮期望安全保證程度變化的前提下進行的安全成本動態優化。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和科技的進步,施工企業所面臨的經濟技術條件也發生了變化,如果安全成本的優化策略不作出相應的調整,則不可能達到安全成本優化的目的。如圖1所示,隨著社會、經濟、科技條件進步,人們期望的安全保證程度從E0提高到E0′,從圖上可以確定安全成本的Y1點和安全成本投入量C1,很顯然Y1點不是安全總成本的最低點,而應該是Y′點,按C1進行安全成本最佳投入量是達不到安全成本優化控制的目的。

圖1

對同一個項目,施工單位可以采取不同的方法來適應變化的安全保證程度,不同的方法對應不同的安全方案,不同的安全方案又有不同的安全成本曲線,在實際工作中,可以根據所處時期的社會、經濟、科技大環境和企業自身的管理、技術、組織結構,合理選擇相對更有效的方法(如圖2)。若社會經濟科技水平處于M1,相應的期望安全保證程度為E1,則選擇方案1來實現安全保證;若社會經濟技術水平處于M2,則期望安全保證程度為E2,則選擇方案2來實現安全保證。

隨著社會、經濟、科技條件進步,外部環境發生了改變,不論企業自身適應能力是否得到有效提高,該時點對應的期望安全保證程度都會逐步提高,如圖2中從E1到E2得出在變化的條件下,建筑施工企業從自身的利益出發,想要實現安全成本的真正優化,必須想辦法改變安全成本曲線或根據變化了的情況重新采取措施構建成本曲線,例如從方案1曲線改變為方案2曲線。而改變安全成本曲線,建筑施工企業必須改變安全方案和生產技術條件,進行技術創新。

圖2

參考文獻

勞動安全的定義范文3

關鍵詞:工學結合;頂崗實習;安全保障;全流程管理

中圖分類號:G712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4-9324(2016)23-0053-02

頂崗實習是職業教育實踐性教學的重要環節,也是當前高職院校工學結合人才培養模式的主要形式。在頂崗實習的運行過程中,國家相關部門對其有著積極的倡導,也有相關的要求。在推行學生實習責任保險的過程中,《關于在中等職業學校推行學生實習責任保險的通知》(教職成〔2009〕13號)僅對中等職業學校提出了明確要求,體現在投保主體、保障對象、保險責任范圍、投保方式、保險機構等方面的選擇與確定等方面。但在高職教育中,沒有一部法律條款、相關制度或指導意見對頂崗實習中的相關問題進行規定。特別是在頂崗實習的實施、管理、考核以及學生的安全、利益保障等方面,沒有對企業和學校做出明確的責任劃分。這對頂崗實習的正常開展和發展無疑是一種制約。

一、頂崗實習的定義

頂崗實習,是學校安排在校學生在完成大部分基礎課程之后到專業對口的企業實習的一種實踐性教學形式,實習學生直接參與企業的生產實踐,綜合運用課堂所學的知識技能,完成企業一定的生產任務,進一步掌握專業技能。通過頂崗實習,學生能全方位了解專業和職業需求情況,達到從業基本要求,實現就業零適應期。從頂崗層面而言,強調的是學生相對獨立地承擔實習企業的崗位職責和工作任務,學生接受企業的管理,身份與企業員工基本相同,這有利于促使學生在畢業前完成從學生到員工的角色轉變;從實習層面而言,這是一種學生在實踐中學習專業技能的教學活動,學生依然接受學校有關頂崗實習管理制度的管理,并由學校老師進行實習指導,通過理論與實踐的有機結合,掌握專業技能。

二、頂崗實習學生人身傷亡的救濟風險

實習學生在企業頂崗實習時,由于直接工作在生產一線,有可能發生意想不到的人為事故或一些偶然機械事故,因此對人身安全具有一定的危險性。雖然在校、企、生頂崗實習三方協議中,要求實習企業為學生提供安全的實習環境,并由學校、企業輔以必要的安全教育與培訓。但這依然得不到實習企業與學校的足夠重視,安全教育與培訓時常缺失,學生安全觀念也較為淡薄;況且即使進行了安全教育與培訓,在生產一線依然可能發生不可預料的意外事故,因此實習學生人身傷害或傷亡事故依然容易發生。當學生在頂崗實習過程中遭到人身安全方面的侵害時,必然會對高職院校與企業產生法律風險,校企雙方需要承擔相應的經濟風險與賠償責任。當實習學生發生人身傷亡事故后,一般情況下首先是按照校、企、生頂崗實習三方協議中關于實習安全的條款進行處理,而非參照《工傷保險條例》進行處理。但是大部分學校在頂崗實習三方協議的格式條款中會向實習企業做出讓步,在實習安全責任歸屬上做出不利于學生的規定;此外,當發生人身傷亡事故后,企業處于自我保護的本能,一般也不會配合學生收集相關證據,導致受害學生在發生事故后,即使向法院主張權利也因為難以承擔舉證責任,承擔敗訴風險,無法得到及時有效的補救。因此,如何維護頂崗實習學生的切身利益以及得到傷殘后的有效補救,如何使頂崗實習學生的人身安全得到充分的保障,是必須考慮和解決落實的問題。

三、頂崗實習學生的法律身份

實習學生在頂崗實習期間具有雙重身份,他們同時具有高職院校的在冊學生以及實習企業的實習員工雙重身份。遺憾的是,盡管2008年1月1日施行的《勞動合同法》從立法上擴大了勞動合同適用的范圍,但該法律調整的對象沒有包括頂崗實習學生,他們的法律身份不是勞動者。2004年1月1日施行的《工傷保險條例》在適用對象上也排除了頂崗實習學生,從而造成了實習學生存在人身傷亡的救濟風險。要定義頂崗實習學生的法律身份,首先要界定頂崗實習的法律屬性。從實習層面而言,頂崗實習具有教育法律性質。首先,實習學生在學校指導老師的指導下完成生產性勞動,屬于教學環節,是高職院校理論教學在實踐中的延伸。其次,實習學生在實習階段的目的是為了學習專業技能、增加就業能力,而不是純粹為了獲取勞動收入,且實習企業提供的實習報酬遠低于實習學生實際的勞動力價格。再者,實習學生同時接受實習企業和學校的雙重管理,他們在行為自由方面受到學校頂崗實習制度的限制較多,在人身上對企業的從屬性反而較低。因此,學生在實習期間仍然是學校的在冊學生,他們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與企業普通員工的權利義務不完全一致。但從頂崗層面而言,頂崗實習具有勞動法律關系屬性。雖然實習學生沒有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不是法律意義上的勞動者,不能享有與勞動者身份有關的完整權利。但實習學生相對獨立地承擔了企業的崗位任務,參加了實質性的生產勞動,工作內容也與企業普通員工基本相同,因此是實質意義上的勞動者。從人身權利具有平等性這個方面考慮,實習學生的權利義務應與企業普通員工的權利義務基本一致。因此,頂崗實習實質上是生產性勞動和實踐性教學的有機結合,不能因為當下立法中實習學生的身份缺陷而減損他們應該享有的生產性勞動權利。只有提出學生頂崗實習安全風險的控制途徑,才能平衡校、企、生三者的權益。

四、學生頂崗實習安全風險的控制途徑

1.將實習學生界定為特殊勞動者。在我國,頂崗實習學生的合法權益難以得到《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的救濟,是因為我國現今立法在法律身份上沒有認定實習學生為勞動者。面對實習學生在實習過程中人身安全保護方面缺失的困境,我國應當借鑒西方國家的立法經驗,在法律層面上針對實習學生的特殊身份進行傾斜性保護,在立法上將實習學生界定為特殊勞動者,擴大《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的適用范圍,從而實現實質平等的立法追求。

2.將實習學生納入工傷保險體制。在頂崗實習中,實習學生接受學校和企業的雙重管理,立法應當注重校、企、生三者利益的平衡。在現今的立法模式中,由于實習學生不具有勞動者的法律身份,在實習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事故后按照一般民事侵權方式解決,受害學生難以得到有效賠償。若將實習學生納入工傷保險體制,賦予實習學生享受工傷保險權益的主體地位,則不僅可以減輕實習學生在訴訟過程中的舉證難度和維權成本,也可以分散校、企、生三者的風險,增強三者在頂崗實習中的積極性。從立法結構來看,《工傷保險條例》是《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的下位法,是后兩部法律有關勞動者社會保險權利的具體法律實施。因此,如果《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如上文所述擴大適用范圍,將實習學生定義為特殊勞動者,則《工傷保險條例》在法理上也應進行相應的修正,賦予實習學生享受工傷保險權益的主體地位。若將實習學生定義為特殊勞動者尚存在立法上的障礙,那也可以考慮先行將實習學生納入工傷保險體制。此外,也可在頂崗實習三方協議中要求實習企業為學生購買實習責任保險(商業保險)。

勞動安全的定義范文4

【關鍵詞】信息安全 網絡安全 身份認證 防火墻

一、信息安全的概述

(一)信息安全的發展

信息安全最初起源于計算機網絡安全,計算機網絡系統使得通信雙方可以收發信息,計算機網絡系統中各個主機之間沒有主從關系,是相互獨立的,它們利用網絡服務器和網絡設備實現通信,因而在網絡中容易收到黑客的攻擊,盜取信息或散布非法內容等,而由于人們對于新型的計算機網絡犯罪不了解,使得近年來網絡犯罪層出不窮,造成每年國家損失近千億元。

(二)信息安全的定義

信息安全并沒有準確的定義,它與看待問題的人的角度有關,廣義來說,凡是與信息的保密性,安全性,可用性,可控性有關的理論或者實際問題都是信息安全研究的方向,信息安全包含計算機的硬件和軟件安全,使與計算機通信相關的各種信息免受惡意的攻擊,竊取,破壞等,保護信息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二、計算機網絡信息安全面臨的攻擊

(一)影響計算機網絡安全的客觀因素

1.網絡軟件的漏洞。使用各種網絡軟件常常有可能受到木馬,病毒的攻擊,任何軟件在編寫時常常會設計一個“后門”方便軟件研發人員進行維護和管理,通常這個漏洞是不為人所知的,但是一旦網絡被黑客破解,軟件將直接面臨癱瘓的危險,而裝載該軟件的計算機也常常會受到木馬的攻擊,使得整個計算機硬件系統無法正常運行。

2.網絡中各種資源共享造成的信息泄露?;ヂ摼W是一個開放的平臺,不受終端限制,不受地理位置的影響,各種各樣的信息在網絡中泛濫,缺乏一個有效合理的管理平臺來進行管理,例如在查閱信息時常常莫名其妙進入另一個頁面,同時又無法關閉此頁面,導致信息丟失等。

3.網絡環境的不安全性。隨著社會重要基礎設施網絡化,使得國家的信息安全受到一些非法組織蓄意進行信息盜竊,信息泄露,信息監聽,虛假信息散布的威脅,給國防安全,社會和諧帶來隱患

4.計算機設備的缺陷。就像房子不夠堅固,就容易受到地震,雷擊等自然災害的攻擊一樣,計算機終端系統設計不夠完善,就使計算機更易被木馬,病毒入侵,使計算機性能下降。

(二)影響計算機網絡安全的人為因素

計算機管理員對計算機安全配置不當容易造成安全隱患,使計算機被網絡黑客攻擊,另外用戶設置口令簡單,瀏覽釣魚網站,將自己的銀行卡密碼,身份證信息隨意泄露給他人,防范意識不強,對電話詐騙,QQ詐騙等案例了解不深,如著名影星湯唯就被電話詐騙28萬,這都是人為因素造成的網絡安全問題,另一方面,人為蓄意盜取信息,進行非法犯罪,是計算機網絡中的重大隱患.此類攻擊包含主動攻擊和被動攻擊兩類,其中,主動攻擊是指攻擊者截獲信息后進行更改,或者阻止用戶進行訪問,這類攻擊常常用于對各大網站,運營商中,攻擊者對某個鏈接中的信息進行各種處理。被動攻擊是指截獲信息的攻擊,攻擊者只是觀察和分析某一信息,并不篡改信息。無論哪種攻擊,其造成的危害都是惡劣的,因此我們迫切需要信息安全技術來進行防御,保護人們的信息不受侵犯。

三、信息安全中的防御技術

(一)加密技術

加密就是我們通常意義的密碼,類似于一把鎖,需要正確的鑰匙才可以打開,加密可以使我們的信息隱蔽起來,防止泄露,加密技術分為基于數學的加密技術和基于非數學的加密技術。

1.基于數學的加密算法。隨著信息安全技術的發展,各種各樣的加密算法層出不窮,截止到目前,已有200余種,它們常常劃分為常規算法(私鑰加密算法)和非對稱加密算法(公鑰加密算法)兩種。私鑰加密算法是指發送方使用的加密密鑰與接收方使用的解密密鑰相同,私鑰加密的特點是保密性好,可靠性高,但是密鑰管理非常復雜,而公鑰加密算法發送方和接收方使用的密鑰不相同,常用的公鑰密碼有RSA算法,背包密碼等,公鑰加密的特點是密鑰管理較為簡單,且很好地滿足網絡公開性的需要,可以很容易地使用數字簽名和認證,但是公鑰密碼算法復雜,對設備要求較高。

2.基于非數學的加密算法?;跀祵W的加密算法常常是在密碼算法上設置關卡,而基于非數學的加密算法例如量子密碼,就是在信息的解密條件上進行封鎖,使得攻擊者即使截獲了信息,仍然不能解密。量子密碼采用量子糾纏態來傳遞密碼,使得我們在發送方并不需要發送多么復雜的密鑰,而是將信息以量子糾纏態發送出去,如果不了解發送方或者接收方的粒子自旋方向信息就無法破解,大大提高了解密難度。

(二)網絡防火墻技術

網絡防火墻是信息安全中的常用技術,通常意義上來說,它是設立一層保護屏障,使得我們需要的信息得以進入,而屏蔽掉系統不需要的其他信息。防火墻可以禁止使用某些端口,可以屏蔽不明信息的訪問,可以對特定端口的數據流進行檢測和修改,從而加強了計算機對網絡威脅的防御功能,防火墻就是一道堅固的屏障,保護計算機的內部信息安全。

(三)身份認證技術

身份認證是指對撥號用戶的身份進行驗證并記錄相應的登錄信息,用來確認登錄者的身份,身份認證包含用戶名密碼認證,口令認證,指紋認證,,IC卡認證,生物識別等。常用的身份認證技術有Cisco公司提出的TACACS+技術,RADIUS技術等。身份認證是用來確定身份安全,在計算機網絡中,保證身份安全是信息安全的前提,因此研究身份認證技術也是信息安全技術的必要課題

信息安全技術的不斷發展,給人們使用網絡,使用智能手機瀏覽信息提供了一定的保障,也給公安部門的工作減輕了負擔,但是目前的信息安全技術仍然還有待進步,信息泄露,信息盜取,信息隱藏案件還在不斷發生,因而想要徹底解決信息安全的問題,不僅依賴于科研工作者的辛勤勞動,還需要廣大群眾提高警惕,對自己的隱私一定要有所防范,我們有理由相信,未來的計算機網絡一定會更安全更可靠。

勞動安全的定義范文5

關鍵詞:患者安全;安全文化;護理安全管理

近年來,患者安全問題已成為全球醫療衛生行業的突出問題。患者安全是衡量護理服務質量的重要指標,而提供高質量的衛生保健服務是醫療衛生服務機構的根本宗旨。安全文化建設可有效減少或避免差錯及意外事件發生,建議醫療機構通過安全文化測評促進其現狀的積極轉變[1]。本研究對患者安全文化及其相關研究進行綜述,希望為我國護理安全管理提供新的視角。

1安全文化

“安全文化”一詞是在蘇聯切爾諾貝利核事故調查中提出來的,隨后在高風險行業的安全管理中得到了廣泛應用[2]。由于其概念抽象且內涵復雜,目前學術界對安全文化的定義尚未達成統一。英國安全健康委員會將安全文化定義為:個人和群體的價值、態度、觀念、能力及行為方式的產物,決定了對組織的安全和健康管理的承諾,以及該組織的風格與熟練度。美國衛生文化和衛生安全專家凱澤教授將安全文化定義為:個人或機構行為的一種整體模式,以共同的信仰和價值為基礎,不斷努力,將服務過程中可能引起的患者傷害降至最低[3]。安全文化是將文化的所有內涵向以安全為目的的方向推進的一種統一的組織行為,以及機構內所有人員對待安全的共同態度、信仰和價值取向[4]。不論是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還是提高員工的安全素質,安全文化都是根本。

2患者安全文化

2.1患者安全文化的概念

Singer[5]于2003年將安全文化引入醫院管理中,提出患者安全這一概念,即醫護人員或醫療機構以共同的信仰和價值為基礎,將服務過程中可能引起的患者傷害降到最低。其核心內涵可以理解為希波克拉底誓言:無損于患者為先(Firstdonoharm)??梢钥闯?,安全文化就是將文化的所有內涵向以安全為目的推進的一種統一的組織行為[6]。

2.2患者安全文化提出的背景

美國醫學研究院在1999年發表的“ToErrorIsHuman:buildingasaferhealthsystem”報告中指出:美國每年因可預防性醫療錯誤導致4.4萬~9.8萬人死亡,居死亡原因的第八位,國家醫療總成本損失達170億~290億美元[7]。據世界衛生組織報告,各國醫療不良事件的發生率為3.2%~16.6%,全球約1/10的住院患者蒙受過因醫療不當而造成的不必要傷害,這種風險在發展中國家更高[8]。該報告引起了世界各國對患者安全的高度重視。國內外大量研究表明,醫療差錯的發生是系統問題,發展安全文化是加強患者安全的潛在戰略[9]。衛生保健機構逐漸意識到通過改變組織文化來提高患者安全的重要性。

2.3患者安全文化的組成要素

目前,關于患者安全文化的構成要素仍存在爭議,但有些要素被認為是必不可少的:(1)領導層重視患者安全,并采取積極行動。對于保障醫療安全而言,領導屬于基本因素,所以建立安全文化的首要步驟是確保領導和整個組織都認識到關注患者安全的重要性[10]。(2)能及時報告錯誤,并對系統做出改變,而不是懲罰個人。美國醫學研究所指出,構建更安全的衛生保健體系最大的挑戰就在于改變懲罰性文化,把錯誤作為改進系統,從而減少不良事件發生的機會[11]。(3)崇尚學習型組織,注重教育和培訓。向管理者、醫生、護士及其他員工提供安全科學的教育和培訓[12]。(4)良好的團隊合作以及有效的溝通交流?;颊甙踩幕闹匾獦嫵梢蛩刂皇前l展有效的團隊,包括團隊合作訓練以及改善溝通與交流等。另外,協作和交流的范圍還可以延伸至患者及其家屬,鼓勵他們參與到疾病的治療和護理當中[13]。

2.4患者安全文化測評工具

目前公開發表的用于患者安全文化測評的問卷有5個:(1)醫院患者安全文化調查表(HospitalSurveyonPatientSafetyCulture,HSOPS);(2)安全態度量表(SafetyAttitudesQuestionnaire,SAQ);(3)安全氛圍刻度表(SafetyClimateScale,SCS);(4)斯坦福/患者安全咨詢中心文化調查表(Stanford/PSCICultureSur-vey,Stanford/PSCI);(5)醫院病室安全氛圍調查表(TheHospitalUnitSafetyClimateMeasure,Husc)。其中SAQ、HSOPS是目前美國醫療機構中應用最廣泛的兩個問卷。國內關于患者安全文化測評的研究較晚,2008年,陳方蕾[14]在SAQ基礎上漢化修訂形成中文版患者安全文化測評問卷(PatientSafetyCultureAssess-mentScale,PSCAS),Cronbach’sα系數為0.72~0.88,重測信度為0.70~0.90。2009年,李漓等[15]漢化HSOPS,形成中文版醫院患者安全文化調查表,總Cronbach’sa系數為0.89,內部一致性較高。雖然對于患者安全文化的測量已有數種量表,但現有量表的成熟度不一,應根據我國文化和國情研制本土化測評工具。

3患者安全文化感知的影響因素

在大多數衛生保健環境中,與患者接觸最多的是護士,有研究證明護士是可以阻止患者發生錯誤的人[16]。通過回顧文獻,本研究總結歸納了個人及機構兩方面可能影響護士對患者安全文化感知的因素。個人因素主要為護士一般資料,機構因素主要為醫院不良事件上報制度及專業護理實踐環境。

3.1護士一般資料

護士一般資料包括受教育程度、職稱、職務、年齡、工作年限等,這些均被證實與患者安全感知有關。肖晶晶等[17]對武漢市4所三級甲等醫院急診科97名護士進行問卷調查,結果顯示不同工齡、不同職稱護士對患者安全態度感知存在差異。李倫蘭等[18]的調查顯示,護士長安全文化量表條目同意率大多高于責任護士和主班護士,外科護士條目同意率大多高于其他科室護士,急診科護士條目同意率最低。

3.2專業護理實踐環境

Zelauskas和Howes將護理工作環境定義為:通過授權使護士擁有更多自主性、對工作的控制權和責任感的工作環境。研究中也經常使用專業實踐環境或護理實踐環境概念。專業護理實踐環境是美國“磁性醫院”的關鍵特征,能對護士的態度和專業護理實踐行為產生顯著影響[19]。Leiter等[20]研究發現,對護理工作支持度高的環境,可使護士有更多的工作投入,進而患者獲得更安全的護理。田敏等[21]的研究顯示,護士工作環境是影響患者安全的重要組織因素。護士對工作環境的感知與對安全文化的感知顯著正相關,護士工作環境感知是患者安全文化感知的預測因子[22]。因此,管理者應為護士提供更多支持,營造良好的合作氛圍,提高患者安全文化感知,保障患者安全。

3.3不良事件上報制度

護理不良事件上報對于促進安全文化建設、加強患者安全意義重大,但護理不良事件高發生率與低報告率的矛盾也引起了各國重視[23]。有研究表明,良好的醫院患者安全文化能促進不良事件報告行為[24]。周珺等[25]對安徽省內69家醫院的217名護士長進行問卷調查,結果顯示在護理不良事件報告障礙的3個維度中,懲罰性文化維度得分最高,且懲罰性文化維度與醫院患者安全文化水平呈顯著負相關。尹小兵等[26]對上海市3所三級醫院65個科室766名臨床護士的調查顯示,護士不良事件認知總體正確率為84.2%,報告流程維度正確率最低為64.7%,無懲罰的醫院安全文化與不良事件報告行為呈正相關。由此可見,建立完善的護理不良事件報告系統和安全文化測評機制,有助于提高護理不良事件上報率,營造積極的醫院患者安全文化。

4小結

患者安全文化的研究為我國護理安全管理和預防護理差錯事故提供了全新視角。但目前該類研究多為描述性研究,且在我國尚處于起步階段,不論是理論研究還是測評工具都沒有形成完善的體系。因此,我們還需加快研制本土化測評工具的步伐,進一步揭示患者安全文化的影響因素及其作用機制,并在實踐中驗證和推廣患者安全文化理論。

作者:陳參參 胡艷麗 劉真亞 魏萬紅 單位:1.鄭州大學護理學院 2.黃淮學院

參考文獻:

[1]KohnLT,CorriganJM,DonaldsonMS.Toerrishuman:buildingasaferhealthsystem[D].WashingtonDC:NationalAcademiesPress,2000.

[2]劉泰華.安全文化概念與應用研究[J].勞動保護科學技術,1995,15(4):11-14.

[3]HirschRR,NicoleLD,MarkAC,etal.Theroleofleadershipinin-stillingacultureofsafety:lessonsfromtheliterature[J].JournalofHealth-careManagement,2004,49(1):47-59.

[4]DeilkasET.Patientsafetyculture-opportunitiesforhealth-careman-agement[D].Oslo:UniversityofOslo,2010.

[5]SingerSJ,GabaDM,GeppertJJ,etal.Thecultureofsafety:resultsofanorganizationwidesurveyin15Califomiahospitals[J].QualityinHealthCare,2003(12):112-118.

[6]譚琳玲,李亞潔,李洪亮,等.構建醫院安全文化保障患者安全[J].護理研究,2006,20(4):856-859.

[7]InstituteofMedicine.ToErrIsHuman:BuildingaSaferHealthSystem[M].WashingtonDC:NationalAcademicsPress,1999.

[8]WorldHealthOrganization.10FactsonPatientSafety[EB/OL]..

[9]VogusTJ,SuteliffeKM.TheSafetyofganizingSeale:developmentandvalidationofabehavioralMeasureofsafetycultureinhospitalnursingu-nits[J].Med-Care,2007,45(1):46-54.

[10]韓光曙.醫院的安全文化與醫療安全[J].中華醫院管理雜志,2004,20(3):129-131.

[11]InstituteofMedicine.Crossingthequalitychasm:Anewhealthsystemforthe21stcentury[M].WashingtonDC:NationalAcademyPress,2001.

[12]SummersK.Castingyournetwide:Aninnovativeprocessforclosingthelooponriskmanagementreporting[EB/OL].http:///Depart-ments/legalmed/jnrm2004/ummers.pdf.

[13]WeingartSN,PagovichOBA,SandsDZ,etal.Whatcanhospitalizedpatientstellusaboutadverseevents?Learningfrompatient-reportedinci-dents[J].JournalofGeneralInternalMedicine,2005,20(9):830-836.

[14]陳方蕾.醫院護理人員病人安全文化評價的研究[D].上海:第二軍醫大學,2008.[15]李漓,劉雪琴.護理人員對醫院患者安全文化的評估分析[J].中華護理雜志,2009,44(4):304-307.

[16]SorraJ,KhannaK,DyerN,etal.Exploringrelationshipsbetweenpa-tientsafetycultureandpatients’assessmentsofhospitalcare[J].JNursAdm,2014,44(10):45-53.

[17]肖晶晶,張青,杜麗.急診科護理人員病人安全態度的調查與分析[J].中國護理管理,2012,12(4):51-54.

[18]李倫蘭,胡少華,劉安琪,等.安徽省某“三甲”醫院護理人員對患者安全文化認知的調查研究[J].中國護理管理,2014,14(7):740-744.

勞動安全的定義范文6

家政服務員勞動安全權的基礎知識

勞動安全權就是勞動者在從事職業勞動過程中對于人身安全和健康獲得免受職業傷害的權利,這個權利通常也成為職業安全權利。所謂的家政就是勞動者從事的幫別人操持家務、照顧孩子、伺候老人、管理家庭瑣碎事務等的工作,這些勞動同樣也屬于職業勞動的范疇。家政服務員勞動安全權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職業安全權,從性質上來說是屬于社會權利的,并且它是勞動法中規定的勞動權利的一種。我們之所以將家政服務員的這種權利稱為勞動安全權是因為家政服務員所從事的勞動工作和勞動法中定義的勞動沒有什么區別。既然家政服務的勞動和其他的勞動沒有什么區別,那么以此類推我們也可以說家政服務員的勞動安全權利和其他的勞動安全權也沒有什么區別。只要是勞動就會涉及安全問題,也就是在工作過程中獲得人身安全和健康免遭工作傷害的權利。家政服務和其他的勞動一樣在勞動過程中也涉及人身安全和健康問題,由此,我們可以說家政服務員在工作過程中也應當受到法律對其人身安全和健康的特定保護,即家政服務員勞動安全權。

家政服務員勞動安全權社會法保障的意義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勞動安全權在維持經濟社會秩序,促進我國經濟穩步高速增長方面發揮著重要的作用。家政服務作為現在經濟社會條件下的一項重要勞動,其安全權利受到社會法的保障具有特別的意義,現在我們從下面幾個方面詳細地闡述家政服務員安全權社會法保障的意義。(1)通過社會法直接明確的規定了家政服務中的權利和義務,明確了社會責任符合社會對于權利的要求和規定。我們知道社會權利包括社會弱勢群體受助權、社會公益增進權和社會安定維護權三大類別,這些權利的詳細方面包括就業權、健康權、安全權等各種權利。家政服務員安全權是家政服務這一特殊勞動行業的安全權利,也是社會權利的一種,應該受到社會法的保障。受到社會法保障的安全法明確地規定了家政服務員應當在哪些方面享受權利,以及應該在工作過程中履行哪些義務。對于維持經濟背景下家政服務業的安全和以正常秩序運行具有重要的作用。(2)通過社會法的保障家政服務員安全法在市場經濟中對于社會具有協同的作用。由于社會主體之間對于勞動安全的幫扶沒有達到應有的水平,導致現在的家政服務員勞動安全權存在著諸多的問題,這些問題相互交織引發了經濟背景下社會的嚴重不協調。對于家政服務員勞動安全的保障,在很大程度上解決了這些問題,使社會各個剛面變得更加和諧。使得社會相關主體齊心協力共同維護家政服務員的勞動安全,讓家政勞務人員受到工作方面的威脅降低。家政勞務人員在工作過程中受到的威脅極大地降低了,這樣不僅促進了家政行業的發展而且還促進了整個市場經濟的發展,具有社會整體發展的協同效應。(3)家政勞務員安全權的社會法保障界定了家政勞務人員受保護的范圍,并且給社會相關主體相互幫扶的機構帶來了創新的元素。如果家政勞務人員的安全受到威脅,那么社會的穩定和秩序就會受到相應的威脅。這不僅不能夠保障工作人員的人身安全同時還不利于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快速發展。社會法的保障使得從業人員的安全問題得到保證,它界定了安全權的范圍勞務員能夠知道自己受的什么權利受到保護。同時社會法的保障為社會相關主體的幫扶機構提供了創新的元素。

家政服務員勞動安全權社會法保障的優勢

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下,家政服務業的發展給當今的經濟發展貢獻了相當重大的力量,但是家政服務引起的問題也是層出不窮的,諸如服務人員和雇主之間的官司糾紛、家政勞務員的理賠問題、事故間的責任承擔問題等。目前,關于家政勞務員的安全問題的社會保障引起社會各界的爭論,大多數的學者都將自己關注的重心集中在民法的角度,關心的問題主要集中在兩個方面。一方面就是怎樣處理好家政服務員在進行服務過程中和雇主之間發生的事故糾紛和人身安全問題。另一方面就是家政服務員在進行服務前和就相關服務事項簽訂的合同條款問題。對于這些問題的討論主要目的是為了將家政服務的安全問題納入到民法的保護范圍內。但是,這種解決問題的手段無疑是將問題看得太過簡單了,事實證明僅靠簡單的民法是很難對家政服務員的安全問題給予足夠的保障。首先,僅靠民法合同的約定在沒有問題發生時合同條款的實施缺乏自覺性和可靠性。其次,合同的內容往往不是面面俱到的、家政服務員定制的,統一的合同可能不適合具體的用戶,在出現問題時才明白合同內容的不完善。再次,民法對于安全的保障在救治之前是空白的,這個問題主要體現在家政服務員在進行服務的過程中生病或受到意外傷害時往往不能夠得到及時的救治,導致傷病變得更加嚴重,對于這種拖延救治的行為民法沒有做出規定。這就導致家政服務員的安全問題在該階段得不到有效的保障。最后,對于家政服務員安全保障的范圍過于狹隘,其往往將責任限定在服務員和雇主之間,而忽視了中間中介機構的一些行為給家政服務員帶來的傷害。面對民法保護的局限性和家政服務人員面臨的諸如犯、性騷擾、傷病滯后治療、受虐待的眾多問題,對于家政服務員的社會法保證就顯示出了其極大的優勢特征。首先,社會法的保障能夠聯合相應的社會主體進行家政服務的聯合保護,使服務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得到即時高效的解決。例如,可以采用社區這個主體,讓其對于社區內的家政服務員進行登記,并經常采用電話或者上門訪問的形式詢問服務人員的狀況。其次,社會法的保障能夠確保家政服務中間環節的問題得到及時解決,社會法通過設立中間監督機構的形式,及時有效的解決這些中介組織出現的各種問題。社會法可以說能夠調動社會相關主體從多個方面解決家政服務員面臨的問題,確保了家政服務員的勞務安全。

市場經濟條件下對于家政服務員勞動安全權保障機制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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