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中文期刊網精心挑選了工作執行方案范文供你參考和學習,希望我們的參考范文能激發你的文章創作靈感,歡迎閱讀。
工作執行方案范文1
一、機巷抽放巷布置
在煤層底板平行工作面機巷,與機巷平距為20m與己16-17煤層下界距為10m,外錯布置,在抽放巷內向煤巷掘進工作面煤體進行高壓水力割縫措施實施,通過高壓水力割縫后,封孔并聯網抽放。
二、機巷抽放巷穿層高壓水力割縫鉆孔設計
根據己16-17煤層抽放半徑考察經驗,確定該地點瓦斯抽放半徑為2.5m,同時要求對機巷掘進工作面兩幫各控制15m距離。因此進行高壓水力割縫措施鉆孔布置為:沿巷道走向每隔5m布置一組鉆孔,每組鉆孔數量為5個,其終孔位置控制到己16-17煤層頂板,并控制到煤巷掘進工作面兩幫各15m。每組鉆孔內的5個鉆孔全部進行煤層段的高壓水力割縫,割縫后封孔并通過地面瓦斯抽放泵站進行預抽瓦斯,預抽時間不少于7天,超前工作面局部防突打鉆距離不小于100m,預抽瓦斯鉆孔封堵必須嚴密。穿層鉆孔的封孔段長度不小于5m,應做好每個鉆孔施工參數的記錄及抽采參數的測定。鉆孔孔口抽采負壓不小于13kPa。預抽瓦斯濃度低于30%時,應當采取改進封孔的措施,以提高封孔質量。
穿層鉆孔布置圖與參數如下:
己16-17-12041抽放巷(機巷)水力割縫穿層鉆孔布置圖
己16-17-12041抽放巷(機巷)水力割縫穿層鉆孔俯視圖
三、穿層高壓水力割縫鉆孔施工
①現場施工時,先利用巖石鉆頭進行巖石段的鉆孔打鉆,當鉆頭進入煤層段時,退出鉆桿換上水力割縫鉆頭繼續鉆進到煤層頂板位置進行退鉆水力割縫。
②當執行水力割縫措施時,采用退鉆割縫方案。每一根鉆桿割縫時間為1min,第一根鉆桿割縫時壓力應不大于15MPa,保證煤順利的從鉆孔流出來以后,第二根鉆桿壓力可調節到20MPa,第三根壓力調節到25MPa,以后壓力控制在25~30MPa之間。
③在升高壓力對煤體割縫之前,應保證鉆機旋轉,以防止割縫產生的大量煤粉堵塞鉆孔而造成抱鉆。
④每割縫完成一根鉆桿后,應先調節溢流閥將管路壓力降到0MPa,并關閉進水辮管路上的球閥,確保管路中沒有水流進過,才能進行拆卸鉆桿作業。拆下一根鉆桿,連接好水辮后,才允許打開管路中球閥和調節溢流閥給管路升壓,進行第二根鉆桿的高壓水力割縫作業。嚴禁管路中有高壓水時進行鉆桿拆卸作業,嚴禁管路沒有連接好之前給管路升壓。
⑤每次水力割縫時,在鉆進鉆桿時,要保證鉆桿清洗一遍,以保證鉆桿內部不可以有顆粒狀的煤體。割縫后的鉆桿堆放整齊。
四、執行高壓水力割縫鉆孔的具體要求
①措施孔施工前,必須將巷道支護到迎頭,清完工作面虛煤并將巷道雜物處理干凈,電纜吊掛整齊,機電設備進行檢修,保證行人暢通及無電器失爆;
②執行措施前對風筒進行維護,凡出現風筒脫節、漏風、風筒與工作面距離不符合作業規程規定、工作面微風或無風等情況時,嚴禁執行措施;
③在執行措施前,必須在工作面配備兩臺滅火器、沙箱及黃泥,并將堆放在工作面的閑雜鐵器處理干凈,以避免正在鉆進的鉆桿與工作面的其他鐵器發生碰撞而產生火花;
④執行措施時,工作面必須具備銅錘(木錘)及銅鍬(木鍬),在上緊(或拆除)鉆桿的連接銷時,嚴禁用鐵器敲打連接銷(鉆桿),必須進行敲打時,只準用銅錘進行敲打,當鉆孔處的煤屑堆積太多須清理時,只準用銅鍬或木鍬進行清理鉆孔處的煤屑;
工作執行方案范文2
一、總體目標
綜合整治工作以規范小型鍋爐使用,消除安全隱患,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促進當地經濟發展為目的。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規范與整治相結合的原則,采取疏堵結合的方式,對具備相應條件,通過整改補充完善手續后達到相關法律要求的予以規范;對嚴重違法,不能完成整改的依法取締。
通過綜合整治,摸清我區小型鍋爐數量、分布情況和安全狀況;小型鍋爐使用業主要取得合法經營的主體資格,城市無煤區內的燃煤鍋爐要實現使用清潔能源的要求,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鍋爐要全部整改到位,對違規安裝、使用鍋爐、作業人員無證上崗的要整改到位,并對檢測合格,符合登記條件的鍋爐進行使用登記。
二、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小鍋爐綜合整治工作的領導,成立區小型鍋爐綜合整治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三、整治時間、范圍和重點
(一)綜合整治時間
2012年月26日至2012年月31日。
(二)綜合整治范圍
經濟開發區,各鎮、辦事處轄區內使用的小型鍋爐,安全隱患比較突出的地區。
(三)綜合整治重點
浴池、小型食品廠、輪胎修補廠、其他用途使用的各類小型鍋爐。
(四)綜合整治內容
重點整治當前我區小型鍋爐使用單位普遍存在的無照經營、環境污染、違規安裝使用鍋爐、操作人員無證上崗等問題。主要內容有:
1、小型鍋爐。重點檢查是否在檢驗有效期內;是否辦理使用登記;安全附件是否定期校驗;作業人員是否持證上崗;安全附件的配置是否符合要求和定期校驗;承壓原件有無變形滲漏,有無違規私自挖補、更換等;鍋爐房的位置及安全布局;是否有專項應急救援預案。
2、常壓熱水鍋爐。重點檢查鍋爐是否保持與大氣相通;是否違規承壓使用。
3、簡陋鍋爐。重點檢查生產、銷售、使用簡陋鍋爐或者翻新的報廢鍋爐的違規行為。
四、綜合整治職責分工
1、區安監局負責牽頭組織綜合整治工作。
2、質監分局負責對小型鍋爐進行安全監察,依法查處違規改造、使用鍋爐和無證操作的行為,對符合登記條件的鍋爐辦理使用登記。
3、工商分局負責對無照經營的鍋爐使用單位依法清理,并對不涉及前置許可的無照經營行為依法予以取締。
4、區環保局負責查處不符合環保要求的鍋爐使用單位,特別是在控制區域違反規定使用燃煤鍋爐的單位。
5、公安分局負責配合各行政執法部門依法履行職責,并保障執法人員人身安全。
6、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各鎮、辦事處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負責牽頭組織開展對轄區內小鍋爐管理綜合整治工作,組織開展調查摸底、登記建檔、聯合檢查,在各相關職能部門指導下對鍋爐使用單位存在的違規行為進行查處、整治,及時匯總上報小型鍋爐綜合整治進度和工作開展情況等。
五、工作步驟及時間安排
(一)隱患摸底排查階段(2012年月26日至2012年月20日)。
由各鎮、辦事處,濟開發區管委會組織對轄區內小型鍋爐使用單位是否存在無照經營,違規安裝、使用鍋爐,鍋爐操作人員無證上崗,在城市無煤區內使用燃煤鍋爐和消防安全隱患等情況,進行調查摸底和隱患排查,對排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要立即處置,并逐一登記、建立檔案,將掌握的基本情況及時上報綜合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綜合整治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根據各自職能,加強對鎮街工作的指導和支持,切實配合鎮街開展好綜合整治工作。
(二)綜合查處階段(2012年月21日至2012年月10日)。
由綜合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從各成員單位抽調人員力量,組成綜合執法組,按照整治與規范相結合的原則,對各鎮街在小型鍋爐隱患摸底排查中發現的存在無照經營,違規安裝、使用鍋爐,鍋爐操作人員無證上崗,在城市無煤區內使用燃煤鍋爐和存在消防安全隱患的使用單位進行集中整治。整治中,對存在安全隱患的小型鍋爐使用單位或個人,由各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依法進行查處,該取締的要堅決取締,該行政處罰的要堅決處罰。
(三)總結驗收階段(2012年月11日至2012年月31日)。
各鎮、辦事處,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區有關部門對小鍋爐綜合整治工作進行自查,并將自查情況和整治工作總結于2012年月20日前報區綜合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由綜合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形成整治工作總結上報區政府。區綜合整治領導小組將組織對各鎮、辦事處,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各部門整治情況進行檢查驗收。對于不落實和執行不到位單位將進行處罰,同時作為年度安全考核獎勵依據。
六、整治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近年來,隨著經濟快速發展,城區的開發拆遷,部分食品加工小作坊、服裝私營業主遷移到我區,小型鍋爐數量日益增多,并且由于其流動性大、隱蔽性強,安全隱患也更加突出。工業園區、各鎮、街道辦事處、有關部門要從促發展、保穩定的高度,充分認識開展小型鍋爐管理綜合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實采取有效措施,認真履行職責,把專項整治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務求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二)加強領導,形成合力。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工業園區、各鎮、街道辦事處要切實加強領導,及時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明確一個牽頭部門,整合整治力量,做到宣傳動員到位,整治力量到位。區安監、質監、工商、環保、公安等部門要從全局出發,各司其職,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整治工作。
(三)依法規范,立足長遠。綜合整治工作必須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做到有法必依、嚴格執法。此次整治涉及面廣,任務重,難度大,各鎮街道務必高度重視,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明確分工,落實責任,精心組織,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要抓住不放,切實督促,做好整改;要選派工作能力強的同志擔當組織工作,列出整治對象后將責任落實到具體人,分片包干,緊盯不放,上門宣傳,講清危害性,直到督促整改到位。整個過程都要貫穿執法和教育相結合的原則,需要采取強制措施的,要按照執法程序進行,確保綜合整治工作的順利推進。
工作執行方案范文3
為切實做好我市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據《市行政機關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實施方案》有關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清理范圍
全市各級依法設立的派出機關、工作部門(含部門管理單位、本行政區域與本級政府工作部門平級的中省直部門,截至年12月31日前。下同)直屬單位、依法授予行政管理權的組織、機構(含議事協調機構及其辦公室,下同)的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具有普遍約束力、可以反復適用的行政公文。
不在清理范圍內。請示、演講、通報、內部工作制度、人事任免決定等內部文件以及項目批復、行政審批(許可)行政處罰等對外部具體事項作出的行政處理決定。
二、清理原則及標準
鄉鎮政府和政府工作部門以及依法授予行政管理權的組織、機構的規范性文件,年12月31日前。原則上一律廢止。確需保留的經市政府法制辦審核同意后重新公布。
各級政府和縣級以上政府工作部門以及依法授予行政管理權的組織、機構的規范性文件,年1月1日起至年12月31日止。依照以下規范清理:
(一)下列規范性文件應當修改。
1.主要內容合法且需要繼續執行。
2.部分內容的順序性、可操作性不強。
3.經實施機關評估需要修改的
(二)下列規范性文件應當廢止。
1.不具備主體資格的組織、機構制定的規范性文件。
(1)未依法授予行政管理權的議事協調機構及其辦公室和政府工作部門管理的事業單位制定的規范性文件;
(2)未依法授予行政管理權的部門派出機構、內設機構制定的規范性文件。
2.設定內容逾越法定權限的規范性文件。
(1)設定行政許可及面向社會實施的非行政許可審批的
(2)設定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征用、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的省政府以及省財政和物價部門依照法定權限設定的收費事項除外)
(3)無法律、法規、規章依據。
(4)設定依法應當由法律、法規、規章或者上級機關和其他機關設定的內容的
3.不符合市場經濟要求和經濟社會發展實際的規范性文件。
(1)違法規定市場準入條件的
(2)違法設定地區封鎖、行業壟斷等含有地方維護、行業維護內容的
(3)違反政企分開、政事分開、政府與市場關系原則的
(4)違反行政權力與行政責任緊密掛鉤、與行政主體利益完全脫鉤原則的
(5)違反科學化、民主化、規范化的行政決策機制和制度要求的
(6)工作任務完成、調整對象已消失、管理方式改變或者有效期已滿致使規范性文件自然失效或者實際上已經失效的
(7)經實施機關評估需要廢止的
(4.主要內容與法律、法規、規章、政策或者上位規范性文件不一致或者被其替代的規范性文件。
三、組織領導和工作分工
(一)組織領導
組長由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擔任,成立市行政機關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由市政府辦公室主任趙海濤擔任,成員單位包括市政府辦、市政府法制辦、市編委辦、檔案局等有關部門和單位。領導小組下設規范性文件清理辦公室,設在市政府辦和市政府法制辦,負責全市行政機關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組織協調、業務指導、監督檢查和匯總上報等工作;人員從各單位抽調,集中辦公。
(二)工作分工
誰清理誰負責”原則,依照“誰制定誰清理。作如下分工:
由起草或者組織實施的部門負責清理,以市政府及市政府辦名義制發的規范性文件。其中因歷史等原因無法確定起草部門的規范性文件,由實施機關負責清理。
屬單獨的由制定機關自行清理;屬幾個部門聯合的由牽頭部門會同相關部門清理。撤銷、分立、合并及職能轉移的部門的規范性文件,2市政府工作部門制定的規范性文件。由接受其權利義務和有關職能的部門負責清理。
有主管部門的由主管部門組織清理;無主管部門的由其自行清理。已撤銷但由其起草、制定的規范性文件仍在執行的單位的規范性文件由接受其權利義務和有關職能部門負責清理。3依法授予行政管理權的組織、機構制定的規范性文件。
自行組織清理。4鄉鎮政府制定的規范性文件。
四、實施方法
此次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從年4月8日至11月30日。分為3個階段:
(一)準備階段(4月8日至4月30日)成立領導小組。抽調工作人員,進行培訓,下發清理通知。
(二)清理與審核階段(4月30日至8月31日)
全面開展清理工作。各清理主體依照本方案要求。
于6月30日前,1.以市政府及市政府辦公室名義制發的規范性文件由各文件起草和牽頭組織實施部門負責。依照附件1的格式提出初審意見報市政府法制辦。市政府法制辦進行合法性審核后提出審定意見,于8月31日前提請市政府常務會議討論審定。
由外鄉鎮本部門、本單位審核提出保存、修改或廢止的意見。報市政府法制辦審核備案。2.鄉鎮政府、市政府工作部門、直屬單位和依法授予行政管理權的組織、機構制定的規范性文件。
(三)公布階段(9月1日至11月30日)
由清理辦公室負責,1市政府及市政府辦制定的規范性文件。于11月30日前將決定保留、修改的文件目錄,及修改后的規范性文件文本,市政府網站上予以公布,于11月30日前按照《省規范性文件制定和備案規定》有關規定報送備案。屆時仍未修改完畢的視為廢止。
鄉鎮政府信息公開蘭上公布,2各鄉鎮政府應當將決定保留、修改的文件目錄。于11月30日前按照《省規范性文件制定和備案規定》有關規定報送備案。屆時仍未修改完畢的視為廢止。
由本部門、本單位負責于11月30日前將決定保留、修改的文件目錄,3市政府工作部門和依法授予行政管理權的組織、機構制定的規范性文件。及修改后的規范性文件文本,本單位本部門網站上予以公布,同時依照《省規范性文件制定和備案規定》有關規定報送備案。屆時仍未修改完畢的視為廢止。
五、幾點要求
工作執行方案范文4
為認真貫徹落實《20*年*市環保專項治理工作方案》(長環聯發[20*]2號)精神,整治我市違法排污企業,解決群眾關心的環境熱點難點問題,保障人民群眾的環境權益,切實改善環境質量,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以污染減排為中心,以水源地和一江五河、重點流域污染防治為重點,進一步加大環境執法力度,嚴厲打擊違法排污行為,突出解決影響人民群眾健康,影響可持續發展的問題,為保發展、保民生、保穩定提供有效的環境保障。
二、主要任務
(一)開展對環境保護政策措施落實情況的檢查,嚴肅查處違反國家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行為,集中整治飲用水源地、重點流域環境違法違規等突出問題。
1.深化環保專項行動。一是加大對違法排污企業的打擊力度。加強對造紙、釀造、食品加工、屠宰、塑料顆粒加工、水泥、制藥、化工、規模化畜禽養殖等重污染行業污染治理設施運行的監管,加強對重點污染源、污水處理廠在線監控設施運行的管理。通過采取掛牌督辦、停產治理、行政處罰等手段,嚴厲查處偷排和超標排放等行為,集中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環境違法問題。二是對石頭口門飲用水源地環境違法行為開展集中整治。重點檢查飲用水源一級保護區內排污口的取締情況和二級保護區內2000年以來新(改、擴)建項目的關停情況,防止死灰復燃。確保石頭口門水庫一級保護區內無排污口,無與供水設施和保護水源無關的建設項目。三是開展建設項目環評審批執法檢查。著力查處20*年以來環保部門在建設項目環評審批中是否存在違法審批、越權審批和錯誤審批等問題。
2.集中開展一江五河重點流域超標排污企業專項整治。
加強對松花江、飲馬河、干霧海河、小南河、沐石河、霧開河等重要支流水質狀況調查及排污企業的監管,對排污企業逐一登記,建立臺帳,把造成流域污染的原因查明,情況分析清楚。對私設暗管偷排偷放、事故狀態下“清凈下水”收集措施不到位、超標排放危及城鎮污水處理廠安全運行及存在重大污染隱患的企業,要采取停產整治、掛牌督辦、行政處罰等措施嚴厲打擊并跟蹤整治全過程。對治理無望的要堅決予以取締關閉,對已經完成整治任務的,仍要將其作為重點監管對象,確保穩定達標排放。
3.對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規劃項目落實情況進行檢查。積極推進松花江《規劃》中確定的工業企業污染治理項目、污水處理及再生利用等項目建設,加快《規劃》項目的實施,及時掌握建設項目的進度,協調有關部門解決建設中的具體問題。
4.著力打擊“兩高一資”行業重污染企業的環境違法行為。一是對“兩高一資”行業重污染企業進行監督檢查。對于不符合準入條件,未經審批擅自開工或建成投產的企業;使用落后淘汰工藝、設備的企業,要一律依法予以取締關閉。嚴厲打擊已被取締關閉后死灰復燃的企業。二是認真貫徹國家《鋼鐵行業調整和振興規劃》中控制鋼鐵產能,加快淘汰落后產能的要求,開展鋼鐵行業環境污染專項檢查。
5.加強對重點放射源安全監管,確保輻射環境安全。對重點放射源應用單位以及移動通信、電力等重點行業電磁輻射技術應用單位進行全面檢查。對于未辦理輻射安全許可證的III類以上放射源應用單位;存在安全隱患的III類以上放射源應用單位;未按要求辦理備案手續以及工作現場不符合要求的流動源使用單位;未履行環保手續擅自開工建設的電磁輻射技術應用單位,要進一步明確要求,限期整改。
(二)加強對污染減排工作的監督檢查
1.全面落實政府污染減排責任書有關任務要求,明確20*年污染減排的目標任務及措施,對全市污染減排項目全過程跟蹤。積極推進結構減排、工程減排和管理減排。
2.對當地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增長項目執行減排政策情況進行檢查,防止和糾正違規審批,特別要防止借機上高能耗、高污染項目。
3.按市政府要求對減排年度任務完成情況進行檢查,強化目標責任,督促整改落實。
4.要加大環保案件的查處力度,健全舉報投訴處理和環保案件移送制度,嚴肅查處違反國家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案件。
(三)強化對環境行政審批權、評審權、執法權的監督
1.加強對環評評審權的監督。嚴格按照規定標準收費,專家咨詢費由評估單位承擔,降低企業評審成本。重大敏感項目要經局黨組討論,嚴把建設項目審批關。
2.加強對行政審批權的監督。在建設項目管理上,實行審批和驗收分開,解決權力過于集中問題,對違規審批項目要實行責任追究。
3.加強對行政執法權的監督。規范執法行為,實行案件移交、立案和調查、處罰分開。切實解決因自由裁量權過大引發的違法行為。加強行政執法責任制的落實,解決行政不作為、亂作為的問題。
4.加強對排污收費權的監督。加強排污費稽查,規范收費行為,實行陽光收費。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規定,杜絕坐收坐支。糾正和解決協調收費、人情收費,以監測費代排污費、以物代費等違規收費行為。
三、時間安排
(一)動員部署階段(從4月28日至4月30日),結合實際制定方案,明確措施,安排部署。
(二)自查自糾階段(5月1日至5月15日),結合方案要求,完成轄區內自查自糾工作,5月15日前上報*市環保局自查自糾工作總結。
(三)檢查督察階段(5月16日至7月20日),市環境保護局與市監察局組成聯合工作組,對《方案》明確的工作落實情況及市政府、環保部門履職情況進行檢查監督。
(四)總結階段(從7月20日至8月20日),分析查找出來的問題,提出解決辦法,對相關責任人提出處理意見,通報情況,8月20日前把總結材料上報給*市環保局。
四、工作要求
(一)要強化組織領導。各部門主要負責人親自抓,明確工作重點,有步驟、分階段認真落實。
(二)要強化督查督辦。要將群眾反映強烈、影響社會穩定的突出環境問題作為重點,采取有力措施,明確解決時限,接受群眾監督。
(三)要強化行政問責。認真執行《環境保護違法違紀行為處分暫行規定》,對違反環保法規、違法審批項目、不履行環境監管職責的環境違法行為,不僅要追究環境違法企業的責任,還要追究相關部門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工作執行方案范文5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貫徹落實省、市關于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通過扎實開展“打非治違”專項行動,集中嚴厲打擊各類非法違法生產經營行為,堅決治理糾正違規違章行為,及時發現和整改安全隱患,有效防范和堅決遏制非法違規行為導致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大力實施安全發展戰略,著力構建安全生產長效機制,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二、目標要求
在貫徹落實省、市旅游工作會議部署的各項工作的基礎上,以全市旅游市場檢查周活動和重要節假日、重點時段旅游安全大檢查活動為載體,扎實開展“打非治違”專項行動,依據相關法規和政策,集中嚴厲打擊各類旅游非法違法生產經營行為,堅決治理糾正違規違章行為,及時發現和整改旅游安全隱患,有效防范和堅決遏制非法違規行為導致的重特大旅游安全事故。
三、重點內容
(一)瞞報謊報事故,以及重大隱患隱瞞不報或不按規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二)拒不執行安全監管監察指令、抗拒安全執法,停業整頓、關閉取締后又擅自經營的;
(三)非法用工、無證上崗的;
(四)隱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責任不明確、措施不落實、整改不到位的;
(五)應急預案制定修訂演練不及時,以及自救裝備配備不足、使用培訓不夠的;
(六)其他違反安全法律、法規、規章的經營行為。
四、方法步驟
堅持屬地為主和行業督導相結合,企業自查自糾與旅游行政管理部門督查相結合,全面排查與重點整治相結合,監督檢查與聯合執法相結合,分四個步驟進行: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糾階段(五月底前)
各縣區旅游局要結合實際制定實施方案,督促企業全面開展自查自糾工作,及時治理糾正非法違規行為,消除安全隱患,并按照屬地監管原則上報當地安全監管和行業管理部門。對近兩年因非法違規被處理過得企業要重點排查,并將排查出的問題逐一登記,建立檔案,督促整改。
(二)聯合執法、集中整治階段(6月—7月)
在第一階段自查自糾工作的基礎上,各縣區旅游局要積極協調公安、工商、衛生和質監等有關部門聯合執法,要注重源頭治理,切實維護旅游企業和游客的合法權益。
(三)全面檢查、重點抽查階段(8月)
對第二階段檢查出來的問題,各縣區旅游局要跟蹤督促整改,市旅游局將組織人員對重點旅游市場開展專項交叉檢查或抽查,落實旅游行業監管責任,推動“打非治違”工作取得實效。
(四)督查總結、鞏固提高階段(9月上旬)
各縣區旅游局要對“打非治違”專項行動進行認真總結,召開專題會議交流“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的經驗,對一些好的做法可以總結推廣,形成長效工作機制,并于9月10日前將總結上報市旅游局。
五、有關要求
(一)加強領導,形成合力。市旅游局成立“打非治違”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局黨組書記、局長任組長,其他分管領導為副組長,各處室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監督管理處,負責組織、協調、落實旅游安全生產“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各縣區旅游局也要相應成立機構,落實人員,切實做到統籌有力、推動有方、協調有序、整治有效,確保此次專項行動達到預期目的。各企業負責人要切實履行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責任,認真開展自查自糾,針對存在的問題,做到整改方案、責任、時限、措施和資金“五落實”,全面提高企業依法依規生產經營水平。
(二)強化手段,狠抓落實。各縣區旅游局要按照目標要求,加大日常監督管理工作力度,積極協調工商、公安、質監、衛生等相關單位聯合執法,并將依法整頓查處企業的處理決定通告相關部門,便于采取相應的處罰措施,確保執法到位。對一些造成重大影響的違法違規行為,要運用行業管理與行政監察協調配合工作機制,加強源頭治理,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
工作執行方案范文6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強化商務職能,在商務領域落實依法治縣基本方略,堅持依法行政、執政為民。通過開展商務綜合行政執法試點,深入探索商務行政執法工作規律,改革和創新商務行政執法體制,實行綜合行政執法,強化執行和執法監管職責。
二、基本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執法為民,教育引導為主,處罰與宣教相結合的原則;堅持決策權、執行權與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原則;實行行業管理與行政執法相對分開的原則;堅持依法行政和權責統一的原則;堅持多方聯動、綜合治理的原則。
三、工作目標
用一年時間,形成權責明確、行為規范、監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商務行政執法體制;建成統一、規范、高效的執法隊伍;建立健全行政執法程序和制度。通過強化商務行政執法,使法律法規得到有效實施,違法違規行為得到及時糾正,市場秩序得到有效維護。
四、試點工作內容
(一)重組執法機構,整合執法資源。
按照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以現有酒類流通、畜禽屠宰行政執法隊伍為主體,通過有效整合和歸并,組建*縣商務綜合行政執法大隊,代表商務主管部門統一行使酒類流通、畜禽屠宰、市場秩序管理、特許經營、典當、拍賣、舊貨流通、報廢汽車回收、二手車流通、美容美發、商品直銷、家電下鄉等商務領域的行政執法職能。盡快落實人員編制與經費。
(二)優化人員結構,提高執法能力。
充實熟悉法律、管理和商務等方面知識人才,優化執法隊伍人員結構;全面實行持證執法制度,對沒有相關證件的人員,盡快核定身份,積極申報辦理行政執法證件;組織開展執法人員法律法規、業務技能及思想建設等方面的培訓,進行相關法律法規知識的考試和考核,結合考試考核情況,對現有人員定崗定位。盡快配備必要的執法裝備,提高執法能力和水平。
(三)明確執法依據,強化目標責任。
依據縣級商務執法職能,明確執法依據和流程,與此相對應,商務綜合執法大隊內設稽查一、二、三科、綜合科和12312辦公室等五個科室,負責酒類、肉類,其他市場秩序三個執法區域的商務綜合執法和日常工作。強化行政執法目標管理,對各執法科室實行目標責任制,確保各項商務執法任務落實到位。
(四)完善執法制度,規范執法流程。
按照上級商務部門的統一部署和要求,實行統一的行政執法程序,規范執法環節和步驟,做到流程清楚、要求具體、期限明確,建立健全內部工作管理制度,完善案件統計及數據報送制度,統一執法文書格式,規范填制方式,加強執法文書檔案管理;認真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對執法過程中的違法違紀行為嚴肅查處。
(五)健全投訴體系,強化社會監督。
設立舉報投訴電話,適時開通12312舉報投訴服務熱線,配備必要的舉報投訴工作設備,建立相關的舉報投訴案件流轉、督辦機制及工作制度,安排專人具體負責相關事務,開展舉報投訴、預警、咨詢服務,形成科學有效、全方位覆蓋的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建立舉報獎勵制度,調動社會力量參與市場監管的積極性。
(六)建立協作機制,形成執法合力。
加強與相關執法部門的聯系,密切與公安、工商、質檢、農業、畜牧、衛生、安監、食品藥品監督等部門的關系,探索建立部門間執法協作機制;加強與宣傳、廣播電視等部門的聯系,加大執法宣傳力度;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確保當罰則罰,當刑則刑。建立部門之間信息共享與協作機制,提高執法效能。
(七)加大宣傳力度,營造良好氛圍。
采取行之有效的形式和途徑,廣泛宣傳商務行政執法的重大意義和相關法律法規,樹立誠實守信、合法經營的理念,提高全社會依法照章經營、自覺接受監督的自覺性;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刊、網絡等媒體,發揮輿論監督作用,及時曝光典型案件,震懾違法犯罪分子;經常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社會各界對商務執法進行評議,以便改進工作,促進商務執法試點工作健康有序開展。
(八)加大資金投入,加強物質保障。
為了保障商務綜合行政執法試點工作順利進行,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決定加大資金投入,納入縣財政預算,為商務綜合行政執法提供標準的辦公環境、檢測室,必需的檢測設備、保護用品和工作經費。
五、方法步驟及時間安排
(一)整合執法資源配置和建章建制階段(2009年5月25日—2009年7月25日)。
貫徹落實《商務部關于加強商務行政執法工作的意見》(商秩發〔2008〕503號)精神,整合執法資源,取消點辦和酒辦,成立商務綜合行政執法大隊。精心選拔一批年輕,文化高、素質好的全額事業編制人員加入商務綜合行政執法隊伍;建立健全各種規章制度。
(二)上崗培訓階段(2009年7月26日—2009年8月10日)。
組織開展執法人員法律法規、業務技能及思想建設等方面的培訓,進行相關法律法規知識的考試和考核,結合考試考核情況,對不合格人員堅決予以辭退,合格人員進行定崗定位,優化執法隊伍人員結構;全面實行持證執法制度,對沒有相關證件的人員,盡快核定身份,積極申報辦理行政執法證件;盡快配備必要的執法裝備,提高執法能力和水平。
(三)宣傳教育階段(2009年8月11日—2009年8月20日)。
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刊、網絡等媒體,發揮輿論監督作用;充分利用宣傳車和集市,制作宣傳標語和宣傳冊,廣泛宣傳商務執法職能、開展綜合執法的重大意義和相關法律法規知識,樹立誠實守信、合法經營的理念,提高全社會依法照章經營、自覺接受監督的自覺性;及時曝光典型案件,震懾違法犯罪分子;經常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社會各界對商務執法進行評議,以便改進工作,促進商務執法試點工作健康有序開展。
(四)綜合執法階段(2009年8月21日—2009年10月21日)。
綜合行政執法從生豬屠宰和酒類流通領域開始,逐步拓展到其他領域。這一階段工作目的主要是維護市場秩序,開展商務綜合行政執法大練兵。在實際工作中總結經驗、發現不足,以便今后更好地開展工作。采取方法主要是開展巡查、抽查、臨檢、暗訪、專項治理、專案查處等執法檢查活動,防止出現監管真空和死角,對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法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及時查處檢查中發現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防止擴散蔓延。具體分三個步驟:
1、組織開展酒類市場專項整治。集中力量,迅速有效地打擊各種違法違規行為。認真落實《酒類流通管理辦法》,全面實行備案登記和隨附單制度,加大打擊力度,維護酒類生產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凈化酒類流通市場。
2、組織開展肉類市場專項整治。(1)依據國家對定點屠宰的相關規定,對我縣屠宰場進行全面治理整頓,提出具體整改要求,對整改不合格的,堅決予以取締。(2)嚴厲打擊私屠濫宰,賣病死肉、注水肉、白板肉等行為,制定專項整治方案,對全縣肉類市場實行規范管理。
3、大力開展聯合執法行動。加強與相關執法部門的聯系,在兩節期間,密切與公安、工商、質檢、農業、畜牧、衛生、食品藥品監督等部門的關系,進行全縣范圍的、地毯式的聯合執法行動。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確保當罰則罰,當刑則刑。建立跨部門的信息通報、聯合調查、案件移送等工作機制,開展聯合執法。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發現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時移交司法部門追究責任人的刑事責任,對于當事人拒不執行行政處罰的,要及時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探索建立部門間執法長期協作機制,提高執法效能。確保百姓吃上放心肉,喝上放心酒。
(五)整改提高階段(2009年10月22日—2009年11月30日)。
采取理論和實踐相結合,認真梳理執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總結經驗,制定整改方案,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強化執法人員的執法能力和理論水平,以便今后更好地行使執法權力,維護正常的市場秩序,保障生產者、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六)總結驗收階段(2009年12月1日—2010年12月31日)。
根據商務部《商務綜合行政執法試點工作評估考核辦法》,總結前段工作中的組織領導、隊伍建設、裝備經費、工作制度、宣傳培訓、信息報送、工作成效、監督檢查等類19項內容進行逐項嚴格自檢,發現問題、及時整改,2009年12月末,各項指標達到商務部考核標準。迎接省廳及商務部領導檢查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