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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質量處罰辦法范文1
現將市質監總站關于頒發《北京市住宅工程實行初裝修竣工質量核定規定(試行)》的通知(〔97〕質監總站第108號)轉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各級施工管理人員學習貫徹執行。
關于頒發《北京市住宅工程實行初裝修竣工質量核定規定(試行)》的通知
(97)質監總站第108號 一九九七年九月二十五日
各區、縣建委,各施工企業,各建設(開發)、監理單位,各監督站:
現將《北京市住宅工程實行初裝修竣工質量核定規定(試行)》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并將執行中的問題及時函告我們。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宅工程實行初裝修竣工質量核定規定(試行)
第一條 為了適應居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的需要,便于居民家庭室內裝修、裝飾,減少浪費,確保住宅工程質量,依據建設部和本市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新建的實行初裝修竣工質量核定的住宅工程,均應執行本規定。
第三條 住宅工程實行初裝修竣工質量核定,是指戶門以內的裝修項目,只完成到初步裝修。工程竣工核定合格后,住戶可根據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對房屋進行再裝修。
第四條 實行初裝修的工程項目,做法和技術質量要求,應在設計文件中予以確定,建設(開發)單位與施工單位在工程承包合同中予以確認。
第五條 初裝修住宅工程竣工質量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全部外飾面,包括陽臺、雨罩的外飾面應按設計文件完成裝修工程。
二、公用部位、公共設施應按設計文件完成全部裝修。
三、各種管道(給、排、雨水、暖、熱)全部完成并進行通水、試壓、通球試驗和暖氣熱工調試。
四、電氣設備(配電箱、柜、盤、插座、開關、燈具等)安裝到位,按規定完成各種測試項目。
五、屋面工程全部項目按設計完成,并進行蓄水、淋水試驗。
第六條 住宅工程初裝修的部位、項目和質量要求:
一、戶門以內臥室、客廳、廚房、衛生間、封閉陽臺及過道的墻面達到表面平整、線角順直。
(一)墻體抹灰工程應做到表面壓實,粘接牢固、無裂縫。
(二)大開間的經質隔墻如設計文件規定不做的,由用戶裝修時自行設計、施工。
(三)臥室、廚房等內門、窗可以只留門、窗洞口,應設置安裝門、窗的預埋件并標出位置。
(四)開關、插座、燈具位置正確,安裝平整、牢固。
(五)各種管道、設備、衛生器具安裝后距墻預留量應滿足再裝修的尺寸要求。
二、戶門以內各種房間采用預制樓板或現澆板的頂棚,應做到不抹灰、用膩子找平,達到板縫密實、無裂縫,接搓平順無錯臺,表面平整、色澤基本均勻、線角順直。
三、戶門以內地面工程(一)各種房間基層地面混凝土,做到表面平整、壓實,達到粘結牢固、無裂縫。
(二)有防水要求房間的地面應完成防水層、保護層,并應進行兩次蓄水試驗做到無滲漏。
(三)地漏與泛水坡度符合設計要求,達到不倒泛水,結合處嚴密平順,無滲漏。
(四)各種房間水泥地面基層標高,應考慮預留再裝修時的高度尺寸要求;
(五)踢腳線高度不小于120mm.采用水泥砂漿抹灰的,應與墻面基層抹灰平順,強度、粘結應符合要求。
四、戶門以內的暖衛各種管道、設備安裝到位,達到通水要求,各種截門,水嘴、面盆、家具盆安裝齊全,滿足使用功能。
五、戶門以內的電氣管線安裝到位,燈具應能滿足照明要求,并進行照明全負荷試驗。
第七條 實行初裝修竣工的住宅工程,滿足本規定第五、六兩條要求的,建設(監理)單位可按規定組織三方驗收,達到合格標準的向質量監督機構申請竣工工程質量核定。
第八條 工程質量監督機構依據設計文件、施工合同規定和國家驗評標準中有關項目質量標準,對實行初裝修的工程進行竣工核定。
第九條 初裝修竣工的住宅工程,建設單位應積極創造條件,提前征求用戶對裝飾、裝修的要求,便于初裝修項目的施工,確保再裝修后工程的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
第十條 房屋管理部門應加強對住戶自行裝修住宅的管理工作,住戶自行家庭裝修應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工程質量處罰辦法范文2
最新公路建設監督管理辦法具體內容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促進公路事業持續、快速、健康發展,加強公路建設監督管理,維護公路建設市場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公路建設的單位和人員必須遵守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公路建設是指公路、橋梁、隧道、交通工程及沿線設施和公路渡口的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勘察、設計、施工、竣(交)工驗收和后評價全過程的活動。
第三條公路建設監督管理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
交通部主管全國公路建設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公路建設監督管理。
第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必須依照法律、法規及本辦法的規定對公路建設實施監督管理。
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接受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依法進行的公路建設監督檢查,并給予支持與配合,不得拒絕或阻礙。
第二章監督部門的職責與權限
第五條公路建設監督管理的職責包括:
(一)監督國家有關公路建設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強制性技術標準的執行;
(二)監督公路建設項目建設程序的履行;
(三)監督公路建設市場秩序;
(四)監督公路工程質量和工程安全;
(五)監督公路建設資金的使用;
(六)指導、檢查下級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的監督管理工作;
(七)依法查處公路建設違法行為。
第六條交通部對全國公路建設項目進行監督管理,依據職責負責國家高速公路網建設項目和交通部確定的其他重點公路建設項目前期工作、施工許可、招標投標、工程質量、工程進度、資金、安全管理的監督和竣工驗收工作。
除應當由交通部實施的監督管理職責外,省級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依據職責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公路建設項目的監督管理,具體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國家高速公路網建設項目、交通部和省級人民政府確定的其他重點公路建設項目的監督管理。
設區的市和縣級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按照有關規定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公路建設項目的監督管理。
第七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在履行公路建設監督管理職責時,有權要求:
(一) 被檢查單位提供有關公路建設的文件和資料;
(二) 進入被檢查單位的工作現場進行檢查;
(三)對發現的工程質量和安全問題以及其他違法行為依法處理。
第三章建設程序的監督管理
第八條公路建設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建設程序和有關規定進行。
政府投資公路建設項目實行審批制,企業投資公路建設項目實行核準制??h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應當按職責權限審批或核準公路建設項目,不得越權審批、核準項目或擅自簡化建設程序。
第九條政府投資公路建設項目的實施,應當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一)根據規劃,編制項目建議書;
(二)根據批準的項目建議書,進行工程可行性研究,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
(三)根據批準的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初步設計文件;
(四)根據批準的初步設計文件,編制施工圖設計文件;
(五)根據批準的施工圖設計文件,組織項目招標;
(六)根據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征地拆遷等施工前準備工作,并向交通主管部門申報施工許可;
(七)根據批準的項目施工許可,組織項目實施;
(八)項目完工后,編制竣工圖表、工程決算和竣工財務決算,辦理項目交、竣工驗收和財產移交手續;
(九)竣工驗收合格后,組織項目后評價。
國務院對政府投資公路建設項目建設程序另有簡化規定的,依照其規定執行。
第十條企業投資公路建設項目的實施,應當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一)根據規劃,編制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
(二)組織投資人招標工作,依法確定投資人;
(三)投資人編制項目申請報告,按規定報項目審批部門核準;
(四)根據核準的項目申請報告,編制初步設計文件,其中涉及公共利益、公眾安全、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內容應當按項目隸屬關系報交通主管部門審查;
(五)根據初步設計文件編制施工圖設計文件;
(六)根據批準的施工圖設計文件組織項目招標;
(七)根據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征地拆遷等施工前準備工作,并向交通主管部門申報施工許可;
(八)根據批準的項目施工許可,組織項目實施;
(九)項目完工后,編制竣工圖表、工程決算和竣工財務決算,辦理項目交、竣工驗收;
(十)竣工驗收合格后,組織項目后評價。
第十一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按照職責權限負責組織公路建設項目的項目建議書、工程可行性研究工作、編制設計文件、經營性項目的投資人招標、竣工驗收和項目后評價工作。
公路建設項目的項目建議書、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設計文件、招標文件、項目申請報告等應按照國家頒發的編制辦法或有關規定編制,并符合國家規定的工作質量和深度要求。
第十二條公路建設項目法人應當依法選擇勘察、設計、施工、咨詢、監理單位,采購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辦理施工許可,組織項目實施,組織項目交工驗收,準備項目竣工驗收和后評價。
第十三條公路建設項目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實行項目法人責任制度、招標投標制度、工程監理制度和合同管理制度。
第十四條公路建設項目必須符合公路工程技術標準。施工單位必須按批準的設計文件施工,任何單位和人員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設計。
已批準的公路工程設計,原則上不得變更。確需設計變更的,應當按照交通部制定的《公路工程設計變更管理辦法》的規定履行審批手續。
第十五條公路建設項目驗收分為交工驗收和竣工驗收兩個階段。項目法人負責組織對各合同段進行交工驗收,并完成項目交工驗收報告報交通主管部門備案。交通主管部門在15天內沒有對備案項目的交工驗收報告提出異議,項目法人可開放交通進入試運營期。試運營期不得超過3年。
通車試運營2年后,交通主管部門應組織竣工驗收,經竣工驗收合格的項目可轉為正式運營。對未進行交工驗收、交工驗收不合格或沒有備案的工程開放交通進行試運營的,由交通主管部門責令停止試運營。
公路建設項目驗收工作應當符合交通部制定的《公路工程竣(交)工驗收辦法》的規定。
第四章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
第十六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依據職責,負責對公路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查處建設市場中的違法行為。對經營性公路建設項目投資人、公路建設從業單位和主要從業人員的信用情況應進行記錄并及時向社會公布。
第十七條公路建設市場依法實行準入管理。公路建設項目法人或其委托的項目建設管理單位的項目建設管理機構、主要負責人的技術和管理能力應當滿足擬建項目的管理需要,符合交通部有關規定的要求。公路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試驗檢測等從業單位應當依法取得有關部門許可的相應資質后,方可進入公路建設市場。
公路建設市場必須開放,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對公路建設市場實行地方保護,不得限制符合市場準入條件的從業單位和從業人員依法進入公路建設市場。
第十八條公路建設從業單位從事公路建設活動,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公路工程技術標準,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
第十九條公路建設項目法人應當承擔公路建設相關責任和義務,對建設項目質量、投資和工期負責。
公路建設項目法人必須依法開展招標活動,不得接受投標人低于成本價的投標,不得隨意壓縮建設工期,禁止指定分包和指定采購。
第二十條公路建設從業單位應當依法取得公路工程資質證書并按照資質管理有關規定,在其核定的業務范圍內承攬工程,禁止無證或越級承攬工程。
公路建設從業單位必須按合同規定履行其義務,禁止轉包或違法分包。
第五章質量與安全的監督管理
第二十一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公路建設從業單位的質量與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建立、規章制度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
第二十二條公路建設實行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制度。公路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應當根據交通主管部門的委托依法實施工程質量監督,并對監督工作質量負責。
第二十三條公路建設項目實施過程中,監理單位應當依照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有關技術標準、設計文件、合同文件和監理規范的要求,采用旁站、巡視和平行檢驗形式對工程實施監理,對不符合工程質量與安全要求的工程應當責令施工單位返工。
未經監理工程師簽認,施工單位不得將建筑材料、構件和設備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裝,不得進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第二十四條公路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應當具備與質量監督工作相適應的試驗檢測條件,根據國家有關工程質量的法律、法規、規章和交通部制定的技術標準、規范、規程以及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等,對工程質量進行監督、檢查和鑒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預或阻撓質量監督機構的質量鑒定工作。
第二十五條公路建設從業單位應當對工程質量和安全負責。工程實施中應當加強對職工的教育與培訓,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質量和安全保證體系,落實質量和安全生產責任制,保證工程質量和工程安全。
第二十六條公路建設項目發生工程質量事故,項目法人應在24小時內按項目管理隸屬關系向交通主管部門報告,工程質量事故同時報公路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省級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或受委托的公路工程質量監督機構負責調查處理一般工程質量事故;交通部會同省級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負責調查處理重大工程質量事故;特別重大工程質量事故和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第六章建設資金的監督管理
第二十七條對于使用財政性資金安排的公路建設項目,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必須對公路建設資金的籌集、使用和管理實行全過程監督檢查,確保建設資金的安全。
公路建設項目法人必須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合理安排和使用公路建設資金。
第二十八條對于企業投資公路建設項目,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要依法對資金到位情況、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二十九條公路建設資金監督管理的主要內容:
(一)是否嚴格執行建設資金??顚S?、專戶存儲、不準侵占、挪用等有關管理規定;
(二)是否嚴格執行概預算管理規定,有無將建設資金用于計劃外工程;
(三)資金來源是否符合國家有關規定,配套資金是否落實、及時到位;
(四)是否按合同規定撥付工程進度款,有無高估冒算,虛報冒領情況,工程預備費使用是否符合有關規定;
(五)是否在控制額度內按規定使用建設管理費,按規定的比例預留工程質量保證金,有無非法擴大建設成本的問題;
(六)是否按規定編制項目竣工財務決算,辦理財產移交手續,形成的資產是否及時登記入帳管理;
(七)財會機構是否建立健全,并配備相適應的財會人員。各項原始記錄、統計臺帳、憑證帳冊、會計核算、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制度等基礎性工作是否健全、規范。
第三十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對公路建設資金監督管理的主要職責:
(一)制定公路建設資金管理制度;
(二)按規定審核、匯總、編報、批復年度公路建設支出預算、財務決算和竣工財務決算;
(三)合理安排資金,及時調度、撥付和使用公路建設資金;
(四)監督管理建設項目工程概預算、年度投資計劃安排與調整、財務決算;
(五)監督檢查公路建設項目資金籌集、使用和管理,及時糾正違法問題,對重大問題提出意見報上級交通主管部門;
(六)收集、匯總、報送公路建設資金管理信息,審查、編報公路建設項目投資效益分析報告;
(七)督促項目法人及時編報工程財務決算,做好竣工驗收準備工作;
(八)督促項目法人及時按規定辦理財產移交手續,規范資產管理。
第七章社會監督
第三十一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應定期向社會公開公路建設市場管理、工程進展、工程質量情況、工程質量和安全事故處理等信息,接受社會監督。
第三十二條公路建設施工現場實行標示牌管理。標示牌應當標明該項工程的作業內容,項目法人、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名稱和主要負責人姓名,接受社會監督。
第三十三條公路建設實行工程質量舉報制度,任何單位和個人對公路建設中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行為,工程質量事故和質量缺陷都有權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或質量監督機構檢舉和投訴。
第三十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可聘請社會監督員對公路建設活動和工程質量進行監督。
第三十五條對舉報內容屬實的單位和個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可予以表彰或獎勵。
第八章罰則
第三十六條違反本辦法第四條規定,拒絕或阻礙依法進行公路建設監督檢查工作的,責令改正,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七條違反本辦法第八條規定,越權審批、核準或擅自簡化基本建設程序的,責令限期補辦手續,可給予警告處罰;造成嚴重后果的,對全部或部分使用財政性資金的項目,可暫停項目執行或暫緩資金撥付,對直接責任人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三十八條違反本辦法第十二條規定,項目法人將工程發包給不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勘察、設計、施工和監理單位的,責令改正,處5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未按規定辦理施工許可擅自施工的,責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視情節可處工程合同價款1%以上2%以下罰款。
第三十九條違反本辦法第十四條規定,未經批準擅自修改工程設計,責令限期改正,可給予警告處罰;情節嚴重的,對全部或部分使用財政性資金的項目,可暫停項目執行或暫緩資金撥付。
第四十條違反本辦法第十五條規定,未組織項目交工驗收或驗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責令改正并停止使用,處工程合同價款2%以上4%以下的罰款;對收費公路項目應當停止收費。
第四十一條違反本辦法第十九條規定,項目法人指定分包和指定采購,隨意壓縮工期,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的,責令限期改正,可處2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嚴重后果的,對全部或部分使用財政性資金的項目,可暫停項目執行或暫緩資金撥付。
第四十二條違反本辦法第二十條規定,承包單位弄虛作假、無證或越級承攬工程任務的,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對勘察、設計單位或工程監理單位處合同約定的勘察費、設計費或監理酬金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罰款;對施工單位處工程合同價款2%以上4%以下的罰款,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承包單位轉包或違法分包工程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對勘察、設計、監理單位處合同約定的勘察費、設計費、監理酬金的25%以上50%以下的罰款;對施工單位處工程合同價款0?5%以上1%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三條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公路工程質量監督機構不履行公路工程質量監督職責、不承擔質量監督責任的,由交通主管部門視情節輕重,責令整改或者給予警告。公路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工作人員在公路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由交通主管部門或者公路工程質量監督機構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四條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監理單位將不合格的工程、建筑材料、構件和設備按合格予以簽認的,責令改正,可給予警告處罰,情節嚴重的,處5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施工單位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裝未經監理簽認的建筑材料、構件和設備的,責令改正,可給予警告處罰,情節嚴重的,處工程合同價款2%以上4%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五條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公路建設從業單位忽視工程質量和安全管理,造成質量或安全事故的,對項目法人給予警告、限期整改,情節嚴重的,暫停資金撥付;對勘察、設計、施工和監理等單位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取消其2年至5年內參加依法必須進行招標項目的投標資格的處罰;對情節嚴重的監理單位,還可給予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和吊銷資質證書的處罰。
第四十六條違反本辦法第二十六條規定,項目法人對工程質量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或拖延報告期限的,給予警告處罰,對直接責任人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四十七條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九條規定,項目法人侵占、挪用公路建設資金,非法擴大建設成本,責令限期整改,可給予警告處罰;情節嚴重的,對全部或部分使用財政性資金的項目,可暫停項目執行或暫緩資金撥付,對直接責任人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四十八條公路建設從業單位有關人員,具有行賄、索賄、受賄行為,損害國家、單位合法權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九條政府交通主管部門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章附則
第五十條本辦法由交通部負責解釋。
第五十一條本辦法自20xx年8月1日起施行。
公路管理的技術分級高速
能適應年平均晝夜汽車交通量25000輛以上。具有特別重要的政治、經濟意義,專供汽車分道高速、連續行駛,全部設置立體交叉和控制出入,并以長途運輸為主的公路。
一級
能夠適應年平均晝夜汽車交通量5000~25000輛,連接重要政治、經濟中心,通往重要工礦區、可供汽車分道快速行駛、部分控制出入和部分設置立體交叉的公路。
二級
能適應按各種車輛折算成中型載重汽車的年平均晝夜交通量20xx~5000輛,連接政治、經濟中心或大型工礦區以及運輸繁重的城郊公路。
三級
能適應按各種車輛折算成中型載重汽車的年平均晝夜交通量20xx輛以下,溝通縣與縣或縣與城市的一般干線公路。
工程質量處罰辦法范文3
一、現行規范建筑領域行政處罰工作的法律法規政策依據
1、法律---《行政處罰法》。該法從行政處罰的種類、設定、實施機關、管轄和適用、處罰程序、執行和法律責任等方面進行了總體上、原則性的規定,是開展行政處罰工作的綱領性文件?!缎姓幜P法》的頒布實施,標志著行政處罰工作正式納入法制軌道。
2、部門規章---《建設行政處罰程序暫行規定》。這是建設部門行政處罰工作的主要依據。其著重從程序方面進行了較為具體詳盡的規定,是建設系統行政處罰工作的重要依據。
3、地方規章---《**省行政處罰聽證規則》19**年頒布實施。主要就聽證程序的組織實施進行了規定,是指導聽證工作的重要依據。
4、規范性文件---《關于印發**省建設行政執法(處罰)文書格式文本的通知》,為各地建設行政處罰工作提供了文本上的指導格式。
此外,各地、各部門結合自身實際也制訂了一些規范性文件。
二、建筑領域行政處罰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難點
盡管從法律規章到規范性文件對建筑領域行政處罰工作都做了一些規定,有效地規范了行政處罰工作,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仍存在一些問題。
1、法律法規規章對違規行為的規定存在交叉不一致的情況。如: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國務院279號令,2**0年實施)第四十九條規定:建設單位應當自建設工程驗收合格之日起15日內辦理竣工驗收備案手續?!斗课萁ㄖこ毯褪姓A設施竣工驗收備案管理暫行辦法》(建設部78號令)規定:建設單位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15日內未辦理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的,備案機關責令限期改正,處2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款?!?*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辦法》規定:工程竣工后,承包人應當于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28日內,向發包人提交竣工結算文件??⒐そY算文件經承包人和發包人雙方確認后10日內由承包人報工程所在地工程造價管理機構審查備案。工程竣工結算文件未經工程造價管理機構審查備案的,不予辦理竣工驗收備案。將以上規定銜接起來,不難發現一個問題:如果按照《**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辦法》規定,承包人在竣工驗收合格后可以在28日內內向發包人提供竣工結算文件,之后,經過建設單位辦理竣工結算備案,到建設單位辦理竣工驗收備案,時間必定超過了《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竣工驗收備案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的15天。顯然,《**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辦法》與《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竣工驗收備案管理暫行辦法》存在不一致之處。按照《立法法》規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效力高于《**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辦法》,但《**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辦法》是今年才開始實行的地方性規章,如何執行確實是一個問題。
2、認定事實的法律依據存在含糊不清晰的問題。如:對未取得資質證書的預拌商品混泥土企業擅自生產提供提供商品混泥土的查處問題。根據《建筑業企業資質等級標準》,預拌商品混泥土企業屬建筑業企業的一種,但不管是《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還是《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僅有對“未取得資質證書承攬工程的,予以取締,處以罰款”的相關規定,在這些罰條中用的都是“無資質承攬工程”的表述。作為預拌商品混泥土生產企業,其“無資質生產提供商品混泥土”能否按“無資質承攬工程”進行定性?顯然不夠貼切。如果適用該條規定作出了處罰決定,是否會引起行政訴訟或復議?這是當前執法機構一個左右為難的問題。目前的實際狀況是,作為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為避免陷入行政訴訟或復議,一般采取了不進入處罰程序的辦法,這樣做,顯然又不利于市場的規范。
4、罰款基數認定上的難題。建設處罰條款中的處罰罰款規定相當一部分是按合同價款的一定百分比計算,這樣就出現一個問題:未簽合同,不提供合同的情況下如何認定“合同價款”?目前,我們的通常做法是:出于避免出現行政訴訟的考慮,一般采用擬處罰對象自己的筆錄中提供的數據,一般來講偏低,其適用性、合理性有待商榷
5、從輕、減輕行政處罰的程序問題?!缎姓幜P法》第二十七條規定了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的幾種情形,但遇到適用從輕、減輕處罰的情形時,程序怎樣走才算合法?對這個問題亟需從法律法規規章層次上予以規范。
6、調查取證存在“空檔”。具體表現在:調查對象不配合?!督ㄔO行政處罰程序暫行規定》中明確規定了書證、物證、證人證言、視聽材料、當事人陳述、鑒定結論、勘驗筆錄和現場筆錄等多種證據形式。實際工作中,最普遍、最基本的證據形式就是調查筆錄。而制作調查筆錄的一個難點就是遇到當事人不配合時如何處理。一般來講,當事人大多是擬處罰對象,相對于管理職能相對薄弱的具體辦案單位來講,遇到擬處罰對象不接受調查、不配合取證的情況,往往感到束手無策。如:建筑裝飾項目周期一般較短,施工隊伍經常無正規資質,在現場調查時無人配合,取證艱難,往往還未取證到位,工程已結束。而作為行政處罰案件的審查慣例,無調查筆錄的處罰案件一般來講是證據不充分的案件,難于往下運行。
7、行政處罰工作靈活性的適度把握。具體體現在對事實性質及情節輕重認定的自由裁量權和在行政處罰幅度內的自由裁量權的適度把握。如:進不進入處罰程序;罰款額度取上線、下線還是中線;情節是否嚴重,需不需要并處其他罰款類型等等。這些情況在建筑領域行政處罰工作中經常遇到,若自由裁量權適用不當,就會造成情節認定不準確,行政處罰顯失公正的問題。
三、建議
出現上述問題,既有思想認識方面的原因,也有執法依據不充分、執法體制等方面的因素,現結合工作實際,對建筑領域行政處罰工作提出以下建議。
1、進一步提高行政處罰工作的認識,加強建設行政執法隊伍建設。盡管行政處罰法已實施多年,但對建設行政處罰工作至今仍存在“說起來重要,做起來次要,忙起來不要”的情況,因此,要進一步提高行政執法人員特別是領導干部對建設行政處罰工作的認知水平。同時堅持不懈地開展業務培訓,對那些不再適宜從事建設行政執法活動的人要堅決調出,使得建設行政執法隊伍廉正而富有效率。
2、清理、規范建筑領域法律法規政策等執法依據。一方面對建筑領域法律法規規章進行一次梳理,突出清理條文中交叉、過時或變動頻繁的問題,對不一致的規定進行修改,該廢止的立即廢止,不一致的及時修訂;對一些措辭不嚴謹,存在的法律空白點進行必要的補充,該完善的完善,該規范的規范,真正做到違法必究、究其有據、依據充分。二是對建筑領域行政處罰工作中需要從立法層次解決的問題如從輕、減輕處罰的程序問題進行完善。
3、及時探索歸納建筑領域行政處罰工作操作規范和指導性意見,增強建筑行業行政處罰工作的可操作性。針對建筑行業行政處罰工作中的一些操作性難題,進行調研,并上升到一定高度,出臺具有積極指導性的意見。如:對無施工許可證開工建設的違法問題,在當事人不配合做調查筆錄的情況下如何完善證據?筆者認為,無證施工作為一個程序問題,其違法事實在施工現場顯而易見,通過實地勘驗拍照完全可以認定事實情況,勿需強求調查筆錄。還有,前面提到的作為罰款數額計算依據“合同價款”的科學認定問題等等。
4、完善執法機構和法制機構的分設體制。
工程質量處罰辦法范文4
關鍵詞:安全質量,誠信體系,建筑市場
保障建筑施工安全,提高工程質量,促進建筑市場和諧運轉是建筑業實踐科學發展觀的重大課題。同時也是工程建設節約能源、保護國家和群眾利益、構建和諧行業的重大舉措。建立健全建筑施工企業安全質量誠信考評體系,加強安全質量信用管理,既是市場經濟條件下大力推進建筑業社會信用建設的有益嘗試和大膽創新,也是建筑業勇于承擔社會責任、促進社會和諧、樹立行業形象的客觀需要。
一、充分認識推進建筑業安全質量誠信管理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市場經濟是信用經濟,社會信用體系是市場經濟體制中的重要制度安排。我國歷年來對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高度重視,黨的十六大、十六屆三中全會、十七大明確了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方向、目標和措施。。“十一五”規劃提出了加快建設社會信用體系的重點,這既是完善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客觀需要,也是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的治本之策。“百年大計,質量第一”,“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建筑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不僅是一個技術問題,更是牽扯國家、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的政治問題。“十五”以來,尤其是我市實施“一創六建”活動以來,我市統籌城鄉發展的建設速度迅猛加快,城鎮化水平大幅度提高,城鄉面貌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以高、大、難、新為特征的各類建筑工程急劇增加。這給建筑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管理帶來了嚴峻挑戰。。“工程質量一點都不能差”,“安全管理絲毫不能馬虎”,這是市建設局黨委確定的工作原則。經過全市建設系統干部職工的艱苦努力,近幾年,我市的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管理取得了歷史性的好成績,一直位居全省前列。但是,由于有些施工企業安全質量意識差、管理松懈、技術規范落實不到位,甚至偷工減料等,安全質量事故、投訴仍時有發生。這些問題雖然都得到了及時處理,但是,由于現有管理制度的局限性和處罰措施的一次性,對企業只能“就事論事”,處理結果不涉及其他,沒有連鎖放大效應。因而,這樣的結果有時不足以起到應有的震懾作用,很小的違法成本不可能引起企業的足夠重視,這是個別企業忽視安全質量管理,一而再、再而三地發生問題的關鍵所在。鑒于這一現狀,把社會信用建設引入到安全質量管理工作中,進一步豐富安全質量監督管理的深度和廣度,形成失信行為聯合懲戒機制,使問題的處理結果發揮更大的作用,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最大限度的與企業的切身利益掛鉤,產生連帶效應,顯得尤為重要且非常緊迫。這樣才能真正使失信者“一處失信,寸步難行”,時刻警醒企業堅守安全質量防線,不敢越失信的雷池半步。
在安全質量誠信制度的引領和規范下,使我市的建筑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更加堅實可靠,更加保障有力。
二、創新方式,科學監管,把安全質量誠信建設推向深入
為切實加強對建筑施工企業的安全質量誠信管理,市建設局進行了深入廣泛的調查和研究,根據《建筑法》、《招標投標法》、建設部《建筑市場誠信行為信息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制定了《臨沂市建筑施工企業安全質量誠信考評管理辦法》(臨建發〔2009〕157號),與2009年7月27日下發實施。。本考評辦法適用于在臨沂市行政區域內從事建設工程施工活動的本市及外地進臨沂施工企業。本市施工企業在市外承建工程中的安全質量行為也納入本企業誠信記錄管理范圍??荚u管理辦法制定了詳細的施工企業安全誠信評分標準和質量誠信評分標準,起評分為零分,凡有行為優良記錄的予以加分;有行為不良記錄的予以減分。如同一情況受重復獎勵或處罰的,其評價加減分以最高分計算,不重復計分。安全質量誠信記錄評價每年度一次,結果每年公布一次,對有安全質量嚴重不良行為記錄的施工企業每季度公布一次。市建設局根據年度安全質量誠信記錄評價結果,從最高分依次向下排列,前若干名為安全質量誠信記錄優秀企業;從末位第一名起依次向上排列,倒數若干名為安全質量誠信記錄差劣企業。評價結果在全市通報,并在有關報刊、網站等新聞媒體上公布,市建設工程招投標管理、資質管理、市場管理、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等單位將依據公布的結果分別對企業做出相應的獎勵或處罰。這樣,就使企業不僅在日常監督管理中受到獎勵或處罰,而且其結果將成為建筑行業其他管理制度對該企業進行考核管理的重要依據,從而使安全質量誠信考評的結果在法律法規許可的范圍內最大限度地發揮關聯效應,增強和延展安全質量誠信管理的力度與廣度。從整個管理程序上來看,較好的體現了社會信用管理的聯動效應,形成了安全質量誠信考評管理的聯合獎懲機制。真正使企業一處失信違法,多處被動受罰;時刻誠信守法,信譽質量雙佳。
三、加強組織領導,創造有利環境
建筑企業安全質量誠信考核工作在我市是第一次,既是一種嘗試,也是一種創新。希望各縣區建設安全質量監督管理機構從建設工作全局和戰略高度出發,增強政治責任感和緊迫感,切實把建筑施工企業誠信考評工作做好、做扎實。
一要明確責任。各縣區建設質量安全監督機構作為具體負責誠信考評管理的有效責任主體,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實加強對安全質量工作的領導,要成立領導小組,設立專職機構,具體負責組織實施。
二要嚴格標準。各級監督機構要在認真學習相關標準要求的基礎上,不折不扣地把各項評分標準落實到安全質量管理工作的始終。要認真做好日常監督考核數據的的統計管理工作,確保每項考核數字公正、真實。要深入調查研究,對貫徹執行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與市里溝通交流,以便及時采取措施,使誠信考評制度的促進和保障作用充分發揮。
三要加強宣傳。各縣區建設主管部門要大力宣傳開展施工企業安全質量誠信考評的作用和意義,充分調動建筑施工企業誠信經營的積極性和主動性,通過輿論引導和典型帶動,在全行業形成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的良好風氣,營造起“重質量、保安全、講誠信”的良好氛圍。
工程質量處罰辦法范文5
公正、高效、透明。按照__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開展行政處罰案卷檢查評比工作的通知》(景府辦字[20__]160號)精神,進一步規范行政執法行為,確保行政職權的正確行使,提高行政執法案卷質量。市建設局切實加強《行政許可法》、《行政處罰法》和《檔案法》的貫徹執行的工作落實,嚴格執法,依法行政?,F將本局開展行政處罰案卷自查情況匯報如下:
一、強化組織領導
市建設局加強行政執法工作的領導,成立了法制辦公室,要求局屬各執法單位堅決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行政執法的各項法律法規,嚴格遵守有關行政執法紀律,在執法過程中要求每個執法人員都要嚴格按照執法程序流程圖進行執法辦案。根據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明確了在辦案時執法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亮證執法,執法時候應有兩人以上并佩戴執法證。
辦理高質量的建設工程質量監督行政執法案件是做好建設工程質量監督行政執法工作的具體體現,因此我站非常重視這次案卷評查活動,成立了以分管站長為組長,執法科科長為副組長的執法案卷自查領導小組,抽調執法科業務骨干具體負責,對20__年1月1日以來辦理的一般程序的建設工程質量監督行政執法案件的案卷進行審查、整理,查找問題和不足,以便及時改進。
二、明確執法主體,認真履行職責
本局按照建設部第55號令成立的專業城市管理隊伍,是維護《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城市道路管理條例》、《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江西省城市綠化管理辦法》、《建筑裝飾裝修管理規定》等城市管理法規的權威性、嚴肅性的中堅力量。支隊全體隊員經過法律、法規培訓合格后,取得了省建設廳頒發的《城建監察證》和《城建監察上崗證》、市人民政府法制辦頒發的《江西省行政執法證》。市城管支隊已在20__年3月1日、3月9日重新接受了市城市規劃局、市建設局的委托執法,嚴格在委托執法權限內,實施行政處罰權。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市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站、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辦公室、市建設市場督察站、市建設工程裝飾裝修管理站、市政工程處道路管理辦公室等單位也分別接受了本局行政執法委托。同時,城管支隊為了加大“門前三包”工作管理力度,市城管支隊分別于20__年3月19日和20__年5月11日公開向社會招聘了(大中專畢業生、退伍軍人)協管員共計100名,經過業務培訓和軍事體能訓練合格后,分配到城市道路各個路段,協助管理“門前三包”工作。
三、嚴格按照建設工程質量監督行政處罰程序辦理案件
__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執法科自成立以來,在局各級領導的正確領導下,嚴格按照《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及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相關的法律、法規的要求,認真執行上級文件的指示精神,在法定職權和管轄區域內實施行政處罰。
按照《建設工程質量監督行政處罰程序》規定,要求執法人員從發現案源開始,直到立案、調查、歸檔,嚴格執行行政處罰案件程序要求,并且根據《行政處罰法》有關規定的要求,我們執法人員在市場檢查和調查取證過程中,都有兩名以上執法人員共同進行,嚴格按照先立案調查取證再審查決定、送達執行的步驟實施行政處罰,處罰案件違法事實清楚,證據確鑿,適用法律正確,且引用條、款、項、目準確完整。
行政處罰案件從立案到結案都嚴格按照《建設工程質量監督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程序合法,立案審批表記錄詳細,當事人基本情況、案件來源、案情記載齊全、準確,有承辦人意見、負責人明確具體的審批意見。立案后,認真做好《現場檢查筆錄》、《調查詢問筆錄》,搞好案件的調查取證?,F場檢查筆錄詳細記錄檢查過程,在檢查過程中嚴格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依法保護公民、法人和其它組織的合法權益。在證據確鑿、違法事實清楚的情況下,填寫《案件調查終結報告》,報請領導審批后下達《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并對做出行政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和依據,與當事人說明清楚。當事人不要求聽證的,在規定日期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送達回證》,所填寫內容完整、準確。當事人按照處罰決定改正違法行為,交納罰款后,填寫結案報告,案卷歸檔。該站在20__年1月1日以后使用江西省建設廳統一印制的執法文書,文書內容全部用鋼筆和碳素筆填寫,文書面規范,內容準確詳細,適用法律條文準確,程序合法,卷內材料排列有序,大小規格統一并及時歸檔。
四、執行行政處罰情況。
1、城管支隊。從20__年1月——20__年9月,城管支隊依法查處各類違法(章)案件783起,尤其是在創建全國文明城市期間,依法拆除違法建設38650m2,整治占道經營、流動攤點2960個,拆除違章燈箱廣告、占道灶臺、水池2372處,整改空調外
機離地2米1683臺,取締夜宵攤點312處。2、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自20__年1月1日以來質監站共處理6件行政處罰案件,舉行了兩次全市建設工程質量執法大檢查,開展了建設工程質量通病專項治理。共下發45份質量整改通知書,50份停工通知書。
五、建立健全檔案,做好執法案卷
城管支隊在實施行政處罰一般程序時,統一采用江西省建設系統新版行政處罰法律文書,嚴格按照執法文書和《檔案法》進行操作,從20__年1月——20__年9月立案783起,結案783起。實行一案一卷制度,一卷一號。認真檢查每一份案卷,依照順序進行歸檔。做到有案可查,有案可考。同時,支隊做出行政處罰決定后,由當事人到指定的代收機構(銀行)繳納罰款,做到罰沒款分離,實行收支兩條線。
六、強化素質攀升,和諧管理城市
為加強依法行政,提高工作效率,城管支隊20__年6月(20__年4月修訂)制定了《城管監察隊員行為規范》、《城管執法人員違規行為處罰規定》、《城管隊員職責》、《首問負責制》、《誤事責任追究制》、《五公開、四監督》等制度。20__年支隊又提出“素質攀升工程”口號,聘請老師進行授課,通過學習法律法規知識,進一步規范城管隊員的執法行為。同時,向社會公開責任路段責任人的姓名、電話號碼,向社區發放“便民服務卡”,接受廣大群眾、社會各界、新聞媒體的監督。城管隊員從心中圍繞著“全面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精心打造這座古老小城”的奮斗目標,以“強素質、樹形象、求突破”為著眼點,緊握人性化執法這根弦,在為民、便民上做文章,用心管理,溫情執法,和諧執法。
七、存在的問題
通過這次的執法案卷自查,發現我們的文書制作還存在一些缺點,與上級要求還有一定差距,主要有以下幾點:
1、執法未實現網絡化辦公,制約執法效率的提高。
工程質量處罰辦法范文6
關鍵詞:工程 主體 質量 影響
中圖分類號:F253.3 文獻標識碼:A
正文:
1 建設各方主體對工程質量的主要影響因素分析
1.1建設單位管理方面
工程項目的建設單位是影響工程質量的基本因素。由于建設項目性質不同,會出現項目的建設者與使用者為不同主體,建設者單純追求項目的經濟要求和進度要求,不重視工程的質量要求,建設者的態度將影響施工單位以及監理單位的做事方針。
1.2施工單位管理方面
施工企業質量保證體系不完善,或雖體系條款面面俱到卻流于形式。由于市場經濟的發展,建筑市場的競爭日趨激烈,在競爭中企業為了爭奪份額盲目壓低價格而無法保證工程質量,并且由于“掛靠”現象的存在,使利益主體和施工企業發生分離,嚴重削弱了施工企業的質量保證,施工過程中缺乏管理體系,出現對施工監控的盲區,建設工程質量無法保障。
1.3監理單位管理方面
監理工程師專業能力與職業道德水平的高低是影響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重要因素之一。監理企業駐現場工程項目部是代表項目業主行使工程質量監督的重要組織,但實踐中我們可以看到,部分工程監理企業為了追求更高的經濟效益,超越資質承接工程建設項目的監理業務,人員資格與建筑項目要求不相符,甚至有些監理人員還存在無證上崗行為,更甚者監理工程師被施工企業所利用,監理人員不能監督現場施工管理,對施工材料、施工機械以及施工工序等監督檢查流于表面化,建設工程質量無法保障。
1.4其他建設參與方管理方面
設計單位以及檢測單位同樣是工程質量保障的重要因素之一。由于建設單位工程管理人員力量薄弱,許多需業主親力親為的工作,有時候被建設單位指派給施工單位代為完成,如設計變更由施工單位和設計單位溝通,往往變更的內容能使施工單位降低成本而不顧及質量方面。施工材料及樣品等送檢工作均由施工單位進行,費用支付等由施工單位進行支出,檢測單位與施工單位關系友好,極易發生檢測不合格變合格的現象。這些情況的存在對工程質量的控制會起到反作用。
2提升建設各方主體的行為標準以控制工程質量水平
基于以上對建設各方主體對建設工程質量的影響分析,筆者認為要想通過加強控制工程各方主體的行為標準,來全面提升建設工程的質量,可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
2.1加大落實國內建筑市場的法律法規的執行力度,提高監督管理水平。
通過落實當前我國建筑市場上的法律法規,對市場行為進一步規范。我國建筑領域法律法規已漸趨完善,并且根據建筑行業發展實際情況在不斷的更新完備,但法律法規的落實有時會流于表面形式主義,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執行過程中存在“表里不一”的情況發生。在工程項目前期階段,要不斷規范我國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活動,嚴格落實執行新的《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對建筑市場上的各方主體行為進行嚴格的規范,加大對建筑工程業主的違反建設行為,違反市場規范行為的懲處力度;建立健全建筑市場的準入機制,并在此基礎上建立一個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實踐中,法律法規體系的落實與執行,成為當前規范我國建筑市場的重中之重;監督管理對于及時發現并處理建筑工程的施工質量問題,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同時也是全面提高建筑工程施工質量的重要保證。在當我國建筑工程質量管理實踐中,監管方式方法與管理思想需要相應的轉變,探究工程質量安全監管新機制,對于薄弱環節要重點監管,差異化管理應當全面推廣。對于實踐中存在的不同類型、地域以及不同的施工單位而言,工程質量管理過程中所采取的監督管理模式也存在著一定的差異性。在工程質量監督管理過程中,管理人員及其團隊的建設是最為關鍵的因素之一,對于建筑工程檢測單位而言,應當加強檢測機構的管理,并對內部管理中的混亂、弄虛作假以及亂壓價和人員技術水平低下等問題,應當及時地進行處理,以保證檢測市場的秩序化和規范化。
2.2加強政府引導,規范建筑市場行為,并對其采取有效的鼓勵措施。
通過政府的引導,規范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活動。規范建筑市場各方主體行為,重點規范業主行為,加大對業主違反工程建設法定程序、違反市場行為規范的懲處力度,進一步健全市場準入清出機制。同時,建議采取優質和優價的鼓勵策略,全面實行品牌發展戰略,促進建筑企業全面提高其工程施工質量。實行優質優價,建立激勵機制,鼓勵、提倡建筑工程項目建設各方創建優質的工程。優質優價工程的實現,應當事先在招標文件以及所簽訂的合同中明確創優費用計算方式和辦法,并且要把優質優價策略落實到實處。進而加大對優質工程的監督與管理,完善評優辦法,建立優質工程信用檔案,對創優質工程業績好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并作為企業和個人評優的重要指標。規范經評審最低價中標辦法,體現工程招投標向創優企業傾斜等政策。
2.3建立社會誠信信息網,提高相關人員執業能力以及職業道德素質。
強化誠信制度建設,逐步形成一個相對比較一致的信息平臺、誠信法規以及具體的獎懲機制,利用現代計算機信息網絡技術,實現互聯互通、實現資源共享,并在此基礎上將建筑市場上的各種違法、違規以及不良失信行為等信息,予以及時的公布于眾,將質量業績、市場行為以及各種不良行為記錄在案,并向社會予以公開,通過信用體系,形成社會輿論監督和市場引導選擇機制。加強建筑人才隊伍建設,實施人才興業戰略,堅持以人為本,樹立和落實科學的人才觀,以人才資源能力建設為核心,以提高一線操作人員職業技能以及管理人員的職業道德素質為基礎,形成政府引導、社會支持、企業自主相結合的培養機制,培訓一支生產操作工人隊伍和一支懂技術、會管理的管理人才隊伍。
2.4實行企業品牌戰略、優質優價的鼓勵政策。不斷促進企業提升工程施工技術水平,積極發展新技術、新材料的推廣和應用,在降低企業成本的同時又能確保工程質量,要把創優活動作為提高建設工程質量的動力。建立優質優價的激勵機制,鼓勵創建優質工程,加大對優質工程的監督和指導,完善評優的辦法,落實評優制度的執行方式,建立企業優質工程的信用檔案。
2.5不斷加強監督管理單位的建設,實行監管并罰的質量問題處罰模式。在施工過程中,有監理項目部的監理人員實時監督工程質量,由質量監督單位抽檢工程質量以及監督重點部位的施工質量,如出現工程質量問題,將監管方與實施方的質量評價綁在一條繩上,不僅要處罰施工單位,還要處罰監理單位以及質量監督單位,并將工程質量管理成績與監管單位的年度績效掛鉤,與招標投標評分標準掛鉤,如此才能切切實實加強監管力度,將質量問題環環落實,各方人員齊心合力建造優質工程。
2.6加強規范管理、監督管理、檢測機構的管理,加強檢測隊伍和監理機構的建設,充分發揮他們在工程質量控制中的重要作用。要不斷提升檢測人員以及監理人員的執業能力和執業道德,不僅要求證件齊全,還要全面考察執業能力,深入開展檢測機構和監理市場的專項調查,進一步落實監理人員的責任,加強檢測市場的準入管理,規范檢測市場的秩序。
3.結語
總而言之,提高建設工程的質量需要做好建設工程各方主體的管理工作,這就需要建筑領域建立健全長效的運行機制、完善落實相關的法律法規、建立完整的管理體制以及工作考核機制等措施,從而控制建設各方主體的行為準則,保證建設工程的質量水平。
參考文獻
[1]朱國松.關于加強工程質量管理的幾點建議[J].中小企業管理與科技(上旬刊),2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