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勞動力就業計劃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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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勞動力就業計劃

農村勞動力就業計劃范文1

1、將我區人均耕地0.1畝以下(含0.1畝以村民小組為單位)的農村勞動力納入就業管理范圍。實行失業登記制度和就業備案制度,對在法定就業年齡內且有勞動能力的農村勞動力進行失業登記,凡進行失業登記的男16-55周歲、女16-50周歲的農村勞動力,由區勞動保障部門發放《就業登記證》,享受與城鎮失業人員同等的就業待遇。

2、農村勞動力享有與城鎮勞動力同等的就業權利,取消農村勞動力就業審批制和其他政策性限制。

3、實行與城鎮職工統一的失業保險政策。農村勞動力就業后參加失業保險的,按城鎮職工參保對象的統籌比例繳納失業保險費,其中參保的企事業單位按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繳納,職工按本人工資總額的1%繳納。就業轉失業后,享受與城鎮失業人員失業期間同等的待遇。

4、充分發揮區、鎮兩級公共職業介紹機構的作用。建立健全兩級勞動力供需網絡信息體系,各鎮勞動保障服務所負責本轄區內企業勞動用工登記、統計、勞動合同鑒證,以及勞動力資源收集、匯總、上報工作。區勞動就業管理處負責全區范圍內勞動力各類信息的匯總、利用,包括建立勞動力資源信息庫、就業狀況信息庫、失業狀況信息庫、單位用工需求信息庫、社會保障信息庫等工作,實行信息聯網、資源共享,使城鄉各類求職人員都能通過勞動力供需網絡了解就業需求,自主選擇職業。

二、促進農村勞動力就業的扶持政策

1、企業新招用領取《就業登記證》的農村勞動力,可以視作新招收的城鎮失業人員,享受有關促進就業扶持的優惠政策。

2、人均耕地0.1畝以下、原在區屬以上企事業單位工作的農村戶口下崗失業人員在領取《就業登記證》后,符合申領《再就業優惠證》條件的,可申領《再就業優惠證》,享受與城鎮下崗失業人員同等的再就業優惠待遇。

3、企業當年新招本地農村勞動力中人均耕地0.1畝以下的,年齡男50周歲以上、女40周歲以上,且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為其辦理社會保險的,由區財政給予用工企業一次性每人1000元的安置補貼。

企業當年新招收本地農村勞動力(第一次就業)10人以上、且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為其辦理社會保險的,由區財政給予用工企業一次性每人1000元的安置補貼。

以上人員的核定由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資金支付辦法參照武政辦發128號、武財社3號文件執行。

4、對年內新增本地農村勞動力100人以上、且本地農村勞動力占企業職工總數60%以上的企業,由區、鎮政府在年度考核時給予表彰獎勵。

5、區、鎮公共職業介紹機構,免費為農村勞動力提供職業介紹服務和社會保障政策咨詢。

6、積極開發農村勞動力職業技能,提高農村勞動力綜合素質和就業能力。為領取《就業登記證》的對象提供一次職業技能培訓或轉崗培訓,并給予300元培訓補貼,具體辦法按武政辦發102號文件《區農村勞動力就業培訓實施辦法》執行。

農村勞動力就業計劃范文2

一、基本情況

到目前為止,全鎮轉移培訓農村勞動力700人,完成年計劃88%,(其中陽光工程215人,完成年計劃90%),轉移就業700人,轉移就業率100%。舉辦培訓班4期,培訓專業主要有:毛紡、服飾(縫紉工)、制革等專業。在崗培訓1300人,完成年計劃65%。農技培訓701人。完成250%。

二、主要工作

1、安排部署了200*年全鎮培訓工作,全面落實培訓、轉移目標任務。

2、研究確定了200*年農村勞動力素質培訓工程實施計劃方案和適當提高了2006年農村勞動力素質培訓工程財政資金補助辦法。

3、加強與市陽光辦、培訓學校、企業在培訓過程的合作、協調溝通工作,并宣傳好勞動力轉移培訓政策等,確保培訓工作順利進行。

4、完善了相關檔案資料建設,上報好轉移培訓信息材料和數據。

5、接受并配合市財政調研組對我鎮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工作的調查。

三、工作措施

1、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鎮充實了農村勞動力素質培訓工程領導小組及其設辦公室,加強了全鎮農村勞動力素質培訓工作的領導與協調,并與與農業、勞動、科技、婦聯、團委、成教等部門密切合作,按照職責分工,廣泛動員組織各類農村勞動力素質培訓,不斷擴大培訓規模,努力提高培訓率和就業率。

2、培訓骨干,推進規范動作。對從事農村勞動力素質培訓工作的管理人員開展業務和政策培訓,做到政策熟悉、業務知曉。

3、多渠道籌措農村勞動力培訓經費。實行政府、用人單位和培訓機構共同分擔的經費籌措機制。鎮財政或經濟發展服務中心因地制宜,按實際需要安排一定的培訓經費;與勞動等有關部門配合,督促用人單位在職工教育經費中列支所錄用農民工的培訓經費。使參訓農民得到免費培訓。以推動農村勞動力素質培訓工作。

4、建立督導和表彰獎勵機制。加強對農村勞動力素質培訓計劃實施情況組織督導檢查。及時表彰獎勵農村勞動力素質培訓工作成效顯著的單位和先進個人。

四、存在的問題和建議

1、對已通過轉移培訓并就業但因各種原因需轉至別的行業或別的企業人員未列入轉移培訓范圍,不利于重新就業或素質提高,建議列入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范圍。

2、根據我市農村勞動力現狀分析,農村勞動力統計目前存在一定問題,實際富裕勞力接近“0”,大量的是50歲以上做小工的兼職農民,需要轉移培訓的僅是剛畢業的初、高中畢業生與外地來的農民工。建議不要把務工農民工統計成農民,使轉移培訓指標(目標)更符合我市實際情況。

五、下步打算

1、繼續做好各類培訓的掃尾工作。

2、加大培訓檔案資料的整理歸檔工作,并及時上報有關部門。

3、及時兌現培訓政策。

農村勞動力就業計劃范文3

一、充分認識我市農村勞動力轉移輸出的新特點,確定新的農村勞動力轉移工作思路

經過多年努力,我市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已有了很大變化,表現出以下特點:一是非農產業就業已成為主體。隨著城鄉統籌的深入推進,我市農村勞動力在非農產業就業比重不斷提高,從2004年的35.01%提高到年的66.47%。二是跨省勞務輸出規模逐漸減少,已成為勞務凈輸入城市,年出省勞務輸出僅30.88萬人,占全市農村勞動力的9.65%,占農村轉移輸出勞動力的14.52%,而從以外進入就業的勞動力已達156萬人。

根據以上特點,我市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工作思路也應相應調整。一是要圍繞全市主導產業加大崗位開發,讓更多農村勞動力在本市就業。二是要加大全市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統籌。三是要加大中高級技工輸出,減少一般勞務輸出。

二、圍繞建設“世界現代田園城市”新需求,提升農村勞動者就業層次

大力實施農村勞動力培訓工作,對促進農村勞動力實現穩定就業和不斷提高就業層次具有重要作用。當前,我市農村勞動力培訓仍面臨著一些問題。今后幾年內,我市的農村勞動力轉移輸出工作要按照“全域”理念和新的城市發展定位,緊緊圍繞“兩樞紐、三中心、四基地”高端產業和產業高端發展規劃,有針對性地開展農民工培訓和轉移輸出工作。一是根據中心城區集中發展現代服務業和高新技術產業對金融、商貿、物流、科技人才的需求,大力加強服務型、管理型人才培訓轉移。二是根據近郊區重點發展現代制造業對機械加工、汽車制造、新能源、電子元器件、化工、冶金等人才的需求,重點開展技能型人才培訓轉移。三是根據遠郊區加速發展特色農業、涉農工業和生態旅游對新型農業技術、旅游服務等人才的需求,進一步加大專業人才的培訓轉移,從而實現技能培訓與產業需求的“無縫對接”。此外,今年我市在去年實踐的基礎上,實施了十大“特別培訓就業行動計劃”,各區(市)縣政府及市政府相關部門要以就業培訓為基礎,以政策落實為支撐,以職業指導、就業推薦、維權服務為重點,以穩定就業、擴大就業、提升就業層次為目的,全力推進10個培訓就業行動計劃,不斷提高農村勞動者職業素質和就業層次。

三、以品牌戰略為抓手,大力創建有影響力的勞務品牌

今年,市政府辦公廳轉發了《市勞動保障局關于打造勞務品牌的意見》,我們要按照“整體規劃、分步實施、分類指導、多方聯動、形成特色”的思路,通過政府大力引導、扶持、培育,有關社會組織積極支持,瞄準省內外勞務市場,進行技能化開發、市場化包裝、組織化輸出、產業化打造,增強市場就業競爭力,創建一批具有區域特色、有影響力、有規模、有信譽度、有綜合競爭力的勞務品牌。在打造品牌時要有五個意識。第一,要強化質量意識。品牌往往是質量的象征,所以打造品牌時必須注重質量。第二,要強化營銷意識。除了我們內在培訓提高質量、素質外,外在方面要注重品牌包裝。第三,要強化規模意識。沒有規模就形不成大的效益。市場占有率不高,就不能形成競爭優勢。要把勞務品牌的規模做大做強,塑造精品。第四,要強化標準意識。打造勞務品牌需要全市有一個統一的質量標準。要按照國家有關職業技能要求,結合我們實際,制定規范的質量標準,保證品牌的質量。第五,要強化全局意識。如果各區(市)縣各打各的品牌,就難以形成規模、形成優勢、形成競爭力。因此,各區(市)縣要精心選出具有特色、具有發展前景的專業來培育,并在市上統一規劃、統一布局下,集中打造勞務品牌。

四、以創建國家級創業型城市為契機,促進農村勞動力創業帶動就業

農村勞動力就業計劃范文4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的要求,緊緊圍繞發展勞務經濟和統籌城鄉就業,有效整合資源,加強基層勞動保障平臺基礎工作和基本能力建設,提高其公共服務能力與水平,為農村勞動力提供方便、快捷的就業服務,積極推動農村勞動力向非農產業和城鎮轉移,促進全市農民增收致富和城鄉統籌發展。

二、總體目標

按照“整合資源、夯實基礎、規范服務、整體推進”的要求,在全市有計劃、有步驟地實行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實名制管理。按照“一人一卡、一村一冊、一鄉一柜、一縣一庫”的要求,建立全市農村勞動力資源基本信息數據庫,及時掌握農村適齡勞動者就業、失業、培訓、社保等基本情況,建立起農村勞動就業動態管理服務機制,使公共就業服務落實到每一位農村勞動者。

到“十二五”期末,全市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實名制基本要實現規范化、專業化、信息化、動態化目標。建立起轉移就業動態管理服務體系和公共就業人性化服務的工作制度。使農村勞動力能夠就近享受到更加優質、高效、便捷的就業服務。

三、實名制登記人員范圍

1、具有我市農村戶籍、年齡在16-60周歲、有就業能力和就業愿望的農村勞動力;

2、從統計時間算起,一年內在非農產業就業達到6個月及以上的農村勞動力。

四、工作內容

(一)實名制管理內容。就業實名制管理的基本內容包括農村勞動力個人基本信息和就業信息。個人信息包括:姓名(以本人身份證上姓名為準)、性別、出生年月、身份證、就業失業登記證號碼、戶籍所在地、文化程度等;就業信息包括:就業狀態、求職意愿、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去向、就業時間、單位、勞動合同簽訂、工資待遇、社會保險參保情況、聯系電話等。

(二)實名制管理方式。就業實名制管理,先建立紙質臺帳、再錄入微機,確保記載真實,查有實據。數據由行政村(本人、家屬、村信息員)填報,鄉鎮(街道)、縣(市、區)、設區市逐級匯總上報。行政村信息員定期做好本村農村勞動力及轉移就業調查工作,2012年每半年報告其動態變化情況,從2013年開始按季報告。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要充分利用就業失業服務管理信息系統,將農村勞動力的基本情況錄入微機,實行動態管理;對實現就業人員的就業時間、就業去向、合同簽訂、工資收入等就業信息半年(季)更新一次,確保管理信息真實全面。

五、工作步驟

根據“一次規劃,統一實施,滾動完善”的原則,以農村適齡勞動力信息檔案為基礎,勞動保障各項業務工作平臺和街道(鄉鎮)社區[村]勞動保障工作平臺相結合,及時掌握勞動力流動情況,形成反映農村勞動力就業基本情況的動態信息登記管理服務制度。

(一)準備部署階段(年10月-年底)。根據省、市要求,制定本地區實名制管理工作實施方案,相關文件,組織各鄉鎮(街道)召開專項會議布置細化工作,組織相關基層工作人員進行實名制登記業務培訓。

(二)統計調查階段

(2012年月至2012年6月)。在全市實施農村勞動力資源基本情況的首次調查登記;完成有轉移愿望的農村富余勞動力轉移到非農產業就業農民基本情況的調查登記;完成農村外出務工人員基本情況調查登記, 建立我市農村勞動力資源基本信息數據庫。

(三)數據總結階段(2012年7月至2015年12月)。全面完成全市農村勞動力資源基本情況調查登記,建立完善我市農村勞動力資源基本信息數據庫,建立起全市農村勞動力就業動態管理服務機制。

六、實名制管理工作要求

(一)建立就業實名制管理登記制度

1、各縣(市、區)要摸清轄區內有就業能力和就業愿望農村勞動力和轉移就業的人員底數,每名農村勞動力要填寫《省農村勞動力登記卡》(見附件1),各行政村(社區)要建立健全全村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登記冊,各鄉鎮(街道)建立農村勞動力信息臺帳并專柜儲存,各縣(市、區)建立數據庫,所有卡、冊、柜、庫數據一致,且均為實名,并采取定期更新方式,實施動態管理。

2、各縣(市、區)要結合實際,建立實名制管理制度。一是明確村信息員、鄉鎮(街道)勞動保障協理員、就業服務工作人員的職責。二是認真填寫、匯總相關數據,保證真實有效。三是明確數據定期更新時間,在2013年前每半年更新一次,2013年后每季更新一次。四是明確報表定期上報方式和時間,每年6月10日和12月10日前以電子文檔形式上報市局。

(二)建立就業實名制調查統計制度

1、各縣(市、區)要充分發揮行政村(社區)專(兼)職勞動保障信息員作用,建立責任制,劃片包干,負責屬地內適齡勞動者基本情況調查。行政村(社區)專(兼)職勞動保障信息員應對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人員半年(季)調查一次,調查時間為半年(季)、全年度的最末月。專(兼)職勞動保障信息員要及時采集、登記適齡勞動者就業、失業信息變動情況并及時上報。鄉鎮(街道)協理員按規定將調查數據錄入信息系統網絡,更新相關數據。

2、根據省廳專門制定統一的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實名制統計表,將農村勞動力及轉移就業人員納入就業實名制統計范圍,實行以行政村(社區)為基本統計單位的就業實名制統計報表報送辦法。完善就業實名制統計基礎資料和臺帳管理,對實名制登記情況和提供就業服務情況進行記錄,建立全市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電子臺帳。

(三)實現實名制管理與就業服務相結合

各縣(市、區)在實施實名制管理的同時,要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基層平臺就業工作若干問題的意見》(人社部發[]37號)明確的行政村承擔就業工作的職責,為農村勞動力提供全方位服務,促進農村勞動力有組織轉移就業。各縣(市、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要根據實名制管理掌握的農村勞動力實際需求,提供相應的公共服務。

(四)建立依托信息化系統的實名制管理制度

各縣(市、區)要積極推進信息化系統建設,向基層勞動保障平臺傾斜,優先保證基層開展公共服務必需的設備和網絡建設投入,加快信息網絡建設。依托全省統一的就業失業服務管理信息系統,建立農村勞動力資源和轉移就業數據庫,逐步向省級集中,實現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實名制管理全程信息化。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加強就業實名制管理,是各級政府落實促進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重要職責、也是考核工作目標任務落實情況及工作成效的一項有效措施。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高度重視,充分認識做好此項工作的重要性,切實增強工作責任感和使命感,建立健全工作責任體系,采取得力措施,抓好就業實名制管理的實施工作。

(二)制訂實施方案。各縣(市、區)要將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實名制管理工作納入就業工作計劃,抓緊制訂推進方案和實施辦法,周密部署安排,精心組織實施。當前要盡快落實開展農村勞動力及轉移就業調查工作,做到人員底數清楚;要完善服務設施,做好各項準備工作;研究制訂各項工作制度,提出具體任務目標和時間要求。

(三)充實管理人員隊伍。各縣(市、區)要結合轄區內面積、人口數量、特別是新成長勞動力和富余勞動力情況和需求,合理配置專兼職調查員。按照省政府《關于進一步做好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工作的意見》(政[]79號)文件要求,各行政村要將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動態管理工作作為重要工作職責,由農保統計人員(沒有農保統計人員的由村兩委主要負責人)負責信息統計工作,同時要發揮大學生村官的作用,負責本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和動態管理等基礎工作。要根據就業政策和實名制管理等工作的需要,對基層從事實名制管理的工作人員進行政策、業務和服務技能等培訓,原則上經過2-3年時間普遍輪訓一次,提高基層工作人員的整體素質。

農村勞動力就業計劃范文5

關鍵詞:農村勞動力;社會流動:經濟發展;關系

一、我國農村勞動力流動背景

從國際上看,農民從農業向非農業、從農村向城市的轉移是傳統農業社會向現代工業社會轉變的必經之路,是經濟發展和現代化的必然趨勢,是世界性普遍規律。

從我國來看,改革開放20多年來,社會經濟發生巨變,我國越來越多的農村勞動力在流動中實現了由農業到非農、由鄉村到城鎮的跨越。盡管如此,相對于國內社會經濟發展和國際競爭的要求,現階段我國仍面臨著大量農村剩余勞動力需要不斷轉移的較大壓力,農村勞動力相對過剩已成為實現社會經濟全面、協調、較快發展的較大制約。

“農村流動勞動力是農村剩余勞動力的一種表現,其實質就是農村隱性失業的公開化。盡管當前城鎮下崗、失待業現象非常嚴重,但從中長期經濟發展看,農村勞動力能否充分就業是我國經濟能否實現騰飛的關鍵。我國再就業問題的長期重點不是在城鎮,而是在農村。”

為此,全國各地、從上到下都加大了工作力度,千方百計擴大勞務輸出、加快農村勞動力非農化和向鎮城轉移。在取得顯著成效的同時也引發或加劇了一些矛盾、面臨著一系列問題。比如農村流動勞動力受教育水平普遍偏低、就業結構失調、不適應高技能工作崗位需要等。在統籌城鄉發展、全面建設小康、構建和諧社會的新形勢下,如何促進我國農村勞動力有序流動并實現又快又好地轉移,成為社會經濟發展的重要因素。

二、農村勞動力流動、轉移現狀

據不完全統計,“十五”期間河北省農村勞動出現大量富余,流動趨勢鮮明。2000年,河北省農村人口占總人口的80.4%,農村勞動力2707.1萬人,占全省勞動力總量的80.8%;全省農村勞動力人均耕地3.6畝,低于全國人均4.2畝的水平,人多地少的矛盾很突出。本年度農村勞動力中社會流動總量達194.75萬人,剩余農村勞動力人口500-600萬人,全省農村勞動力向非農產業轉移140.42萬人,其中勞務輸出54.33萬人。另外還有年增長的70萬勞動力數字,實際流動勞動力還要多得多。如此龐大的農村勞動力流動和待流動的隊伍,如何實現他們的勞動轉移與就業,任務的確很艱巨。剩余勞動力轉移的趨勢極為明顯,任務相當艱巨。農村勞動力就業在一、二、三產業所占比例分別為61.5%、21%和16.7%,在第一產業就業比例明顯偏高,就業結構不合理。

近年來,解決河北省農村勞動力就業問題已成為促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增加農民收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保持社會穩定的重要而緊迫的任務。農村勞動力向非農產業轉移數量逐年增加,但勞務輸出增速不快,城鎮化水平較低,大量農村剩余勞動力繼續尋找就業崗位。河北省農村勞動力市場自2000年以來發生很大變化,剩余農村勞動力到2007年達1000萬人,勞務輸出總量累計400萬人。一方面,農村勞動力轉移、流動與就業任務比較艱巨。另一方面,農村勞動力就業結構發生變化,開始逐步由第一產業向第二、第三產業轉移,就業結構趨于合理,如表1所示。

表1“十五”經濟結構與勞動力就業結構變化情況(包括所有勞動力)

(資料來源:《河北省就業現狀與“十一五”勞動力供求趨勢研究》)

與此同時,農村勞動力的流動呈現出不同的地域特征。河北省地處京津塘沿海地區,瀕臨我國政治、經濟、文化、教育發展中心,地理位置上為農村勞動力的流動提供了便利和可能性;河北省農村勞動力的流出率較高,地處我國華北地區,經濟發展水平屬于中等或偏下,農業資源人均占有量狀況也屬中等,農村勞動力有條件和能力支付流動的成本,從而為流動提供了可能性。這足以說明:農村勞動力流動是農村經濟發展到一定程度一定階段的必然產物。那些農村經濟還未發展到這一程度的省與地區,流出率當然較低,比如河北省的貧困山區、我國西部地區等。

三、農村勞動力流出的動因分析

農村勞動力的流動現象有多種因素,分析起來,以下幾種原因帶有普遍性:

1.滿足不斷增長的物質生活需要,增加經濟收入。以河北省為例,許多村莊的建筑風格就像城市里的別墅,有許多農民甚至去城鎮購買房產。為了追求更好更高的物質生活,農村家庭里的富余勞動力往往會走出去,進一步提高家庭收入。

2.科學技術解放了生產力,促使農民的閑暇時間逐漸增多。科學技術廣泛應用于生產勞動,既解放了勞動力,又節省了勞動時間。在計劃經濟時代,農民盼望豐收,同時豐收又給農民帶來巨大的體力考驗。如今不同了,農作物的播種收割全部依靠機械設備,又快又省力。由此帶來農民的閑暇時間逐漸增多,有了進城打工的愿望,從事各種有償勞動服務。

3.青年農民個體發展的需要,追求高層次職業生活。人人總是在不斷地認識自己,認識外邊的世界,并在努力地改變自己,改造世界,改善自身的處境?,F在的青年農民更是不滿于父輩“面壁黃土背朝天”的生活,他們抱著挑戰的目標和心態,想要擺脫農民的身份地位。因為農民的處境自古以來總是受剝削、受壓迫的,是經濟地位、社會地位、職業地位比較低的階級階層。因此,對現代社會的青年農民來說,城市生活始終是他們向往已久的事情。

4.城市文化、城市文明對鄉村的滲透和洗禮。信息化、城鎮化的浪潮逐步波及到農村,開始影響農民的社會生活,特別是對青年農民影響巨大,其中有正負兩方面的影響。由每年往返于城鄉的農民工大潮可見,以青年農民居多,據《中國農民工調研報告》載,農民工的平均年齡為28.6歲,外出打工者的年齡趨于年輕化。

5.城鎮建設和城市新興行業的成長與發展為農村流動勞動力提供了市場。經濟結構、社會結構的調整與重組,國外各種資本、資產的流入,一些傳統行業開始縮減,新興行業悄然興起,許多復雜勞動含量比較低的工種對農民工產生較高的市場需求,比如家政服務、餐飲服務、垃圾回收處理、高險建筑工程等成為農民工主要從事的城市職業。

四、制約農村勞動力流動的因素

從社會學視角分析,要在短時期內實現勞動力的合理流動、有序流動、高質量流動,提高農村流動勞動力的職業地位和社會地位還存在

著許多制約因素。就河北省農村勞動力流動情況來看,盡管每年按計劃完成一定的流動、轉移任務,但是農村流動勞動力的城鎮生活狀況并不樂觀,其主要原因在于:

第一,我國農村剩余勞動力供求總量、供求結構失衡。從總量上看,7億多農村人口、5億多農村勞動力、1.2―2億農村剩余勞動力,每年還要新增600-700萬農村勞動力是目前我國的基本國情。農業人口和農業剩余勞動力基數過大,是我國工業化進程中農業剩余勞動力轉移艱難的直接原因。

從供求結構看,農村剩余勞動力的勞動技能,與城市或者非農就業崗位對勞動技能的要求之間失衡,現代工業部門新崗位的增加需要大量有文化、有技能勞動力的補充,而農村剩余勞動力大多教育程度與專業技能以及基本素質難以勝任這樣的工作,而對專業技能要求較低的勞動密集型產業的發展非常有限,不能滿足農村剩余勞動力的大量需求。

第二,農村勞動力受教育程度低,整體素質不高。長期以來,國家和地方對農村教育投入欠缺,形成了農村勞動力文化技能素質較低的局面。其后果,一方面表現在勞動就業率不高,勞動力閑置問題較為突出,同時低素質勞動力供給多,一般只能選擇一些對技能要求較低、以體力勞動為主、規模較小、工作條件差的非正規部門就業,而難以進入較高層次的行業,導致工資水平低,而且缺乏就業與勞動保障。另一方面還表現為其法律知識貧乏,法律意識不強,不懂得用法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另外,勞動力素質低,也不利于其對信息的把握,盲目、無序的流動增加了勞動力轉移的風險性,從而無形中大大提高了農村勞動力流動的機會成本,降低了預期收益,并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農村勞動力的轉移。如表2所示:

表2 農村流動勞動力年齡及其文化程度與結構比較

(資料來源:國家統計局,中國統計年鑒(1997),北京:中國統計出版社,1997)

另一條來自人民網的消息,全國5億多農村勞動力中,小學及小學以下文化程度約占40%,高中及高中以上僅占12%,全國92%的文盲在農村,全國2億多35歲以下的農村青年勞動力中受過專業技能培訓的僅占9.1%。

可見,鄉村農民亟待教育關注,特別是要促成農民工職業生涯的轉變,必須使其卷入終身學習、終身教育的活動中來,大力提高農村流動勞動力的整體素質。

第三,制度、政策和觀念等方面仍存在著較大阻力。主要表現:一是二元經濟結構的制約。以戶籍制度為基礎的就業制度、教育制度、勞動保障制度和養老保險制度等制度,使農村流動勞動力無法享受與城市平等的待遇。二是土地流轉制度問題。家庭經營承包是現階段和我國農村生產力水平相適應的一項制度,導致從事第二、三產業而離開土地的剩余勞動力,選擇“兼業”經營方式,帶有明顯的“兩棲”特征,從某種程度上影響了農村剩余勞動力的順利轉移。三是勞動力市場不健全。農村勞動力的轉移多是自發的,帶有團體傾向,缺乏正規的中介機構,他們主要是依靠親屬、老鄉關系實現就業;規范勞動力交易行為的法律法規和運行機制不健全;勞動力市場信息管理和披露不暢通。這些都制約著農村勞動力轉移的效率和效果。四是從觀念上與具體操作上還需要一個逐步轉變的過程。如城市就業中對農民工的差別性待遇依然存在,農民的鄉土觀念會制約人口向城市的遷移。

五、促成農村勞動力流動的可行性建議

促成農村勞動力的流動、轉移與就業有多種因素,包括物質層面和精神層面兩種因素。其中精神方面的因素包括文化教育因素、政治因素、職業因素等,精神因素對農村勞動力實現身份的轉移、提升具有決定性、長效性作用。

就河北省而言,針對農村富余勞動力轉移的問題指出系列改革舉措:一是建立健全農村勞動力培訓機制。二是加快建立城鄉統一的市場就業機制,打破城鄉分割的就業格局,建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勞動力市場體系。三是基本實現農村勞動力進城就業與城鎮勞動力在就業身份、崗位安排、福利待遇、社會保障等方面一視同仁,促進農村勞動力在城鄉間、區域間的有序流動和合理配置。四是加強職業培訓,提高農村勞動力就業能力。五是按照市場化和社會化原則,建立和完善農村勞動力統籌規劃、協調運作的培訓工作機制,探索適合本地農村勞動力就業的職業培訓模式和組織形式。六是按照知識經濟、技術進步和產業結構調整對高素質勞動力的需求,大力推進先進實用技術培訓和農村勞動力向非農產業轉移的職業培訓,使更多的農村青壯年勞動力掌握一至二項專業技能。七是將農村勞動力資源開發與勞務輸出、推進小城鎮建設、向非農產業轉移和向農業的深度、廣度進軍緊密結合起來,充分發揮各級各類職教中心的作用,開展多渠道、多層次、多形式的培訓。八是充分發揮中介組織在求職信息、職業介紹、技術培訓等方面的作用。九是鼓勵具備資格的各類培訓機構大力開展職業技術教育和成人教育,提高農村勞動力就業競爭能力。等等。

以上河北省對加強農村勞動力流動的各項政治、政策舉措無疑對加快河北省勞務輸出、輸入,推動河北經濟發展起著重要作用。從實踐中進一步印證了社會流動的促成必須有一定的前提:開放的社會結構、有利于流動的政策、公平的條件、合理的競爭環境和機制等?!霸陂_放的社會分層結構中,個人的身份、地位不再依賴于‘先賦性的身份地位’,而更取決于‘自致性的身份地位’。人們可以通過各種方式的努力,達到改變自己社會身份、地位目的。這樣,不同階層之間的流動便成了一種十分自然、常見的現象?!?/p>

六、結 語

農村勞動力流動在我國應該是經濟發展的一個標志,現階段的農村勞動力流動是改革開放的結果,是我國社會轉型期的一個獨有現象,關系到社會的和諧與發展進程,關系到民族素質的整體水平。

農村勞動力就業計劃范文6

為了掌握各區、縣實施“農村勞動力跨地區流動有序化工程”的工作情況,根據勞動部《關于印發〈農村勞動力跨地區流動有序化工程一九九六年實施計劃〉的通知》(勞部發〔1996〕137號)的有關要求,勞動部及市勞動局將組織對各地執行《農村勞動力跨地區流動有序化工程一九九六年實施計劃》(以下簡稱《實施計劃》)的情況進行檢查?,F將這次檢查工作的具體安排通知如下:

一、此次檢查內容為《實施計劃》中提出的五項具體任務的完成情況。其中,第一、第五全面落實流動就業憑證管理制度及流動就業統計工作為對區、縣檢查的重點內容;關于建設三大區域勞動力信息網的情況不列入對區、縣的檢查范圍。

二、檢查工作分為自查和抽(互)查兩個階段進行,以自查為主,抽(互)查為輔,自發文之日起至12月20日為自查階段,96年12月11日至12月20日勞動部將從部分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部門抽調人員進行抽查。北京市作為農村勞動力跨地區有序流動的重要輸入市將是被抽查的重點,請各區縣勞動局做好準備,認真積極配合。

三、檢查工作完成后,各區、縣勞動局應將《實施計劃》的完成情況,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擬采取的措施和建議等形成書面報告于12月25日前報市勞動局就業管理處。

勞動部關于印發《農村勞動力跨地區流動有序化工程一九九六年實施計劃》的通知

(1996年4月22日 勞部發〔1996〕13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勞動人事)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農村勞動力跨地區流動有序化工程”自1994年實施以來,進展順利并取得明顯成效,初步建立了農村勞動力跨地區流動就業的基本制度、信息系統和服務網絡,特別是在1995年和1996年春運期間組織民工有序流動工作中,發揮了重要作用。組織農村勞動力跨地區有序流動是一項長期的任務,要從根本上解決流動盲目無序的問題,還需經過艱苦努力。繼續實施“有序化工程”是“九五”期間勞動部門的一項重要任務,今年將全面推進這項工作。為此,我部研究制定了《農村勞動力跨地區流動有序化工程一九九六年實施計劃》,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工作方案,并切實抓好落實,以保證各項任務的完成。

農村勞動力跨地區流動有序化工程一九九六年實施計劃

一、工作目標

(一)初步形成跨地區就業的農村勞動力(以下簡稱“民工”)按需流動的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單位跨地區招用的新民工80%實現證卡合一,持證就業。

(二)新民工有組織地輸出、輸入的比例和老民工有組織地探親、返崗的比例明顯提高。

(三)初步建立與跨地區流動就業相關的服務制度和服務規范,持證就業的民工憑證享受服務。

(四)1997年春運期間盲目外出的新民工明顯減少,基本消除因民工流量過于集中而造成的交通客流嚴重積壓現象。

二、具體任務

(一)全面落實流動就業憑證管理制度

1.勞動力輸出地普遍對新民工實行外出前憑輸入地勞動部門認可的用工信息登記發卡的制度。勞動力輸出地區勞動部門根據輸入地區的管理要求制定簡便易行的工作程序,建立監督機制,使大部分外出民工納入管理;逐步提高勞動部門組織輸出的比例。

2.全國各主要城市和重點勞動力輸入地區嚴格實行新民工憑卡辦證、持證就業的制度,同時繼續與勞動力輸出地配合,為1996年春節以前就業的老民工補發證卡,力爭在1996年12月31日前使所轄單位使用的外省民工領到標準式樣的外來人員就業證,并做到證卡合一。

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建立跨地區流動就業憑證服務制度,制定并公布憑證服務和跟蹤服務項目,明確輸入地和輸出地各級勞動部門的服務職責。

4.爭取制定統一的流動就業有關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在全國統一標準未出臺以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部門應積極與有關部門協調,制定本地區統一的收費標準,并對有關收費的程序和用途明確規定,嚴格管理。

(二)建設三大區域勞動力市場信息網

1.保證足量、準確的信息上網,并做到信息傳輸順暢。北京、上海、天津市要做到勞動部門新批準跨地區招用民工的全部用工信息上網(已招到的注明);廣東省今年聯網的市要做到新招外地民工的全部用工信息上網(包括就地招收轉換職業的外地民工,已招到的注明)。各省級站保證一定數量的跨地區求職人員群體和個體信息上網,最低數量由三大網中心協商各省級站確定;主要輸出地要做到全部由勞動部門組織輸往外地的人員情況以群體信息上網。建立用工和求職信息的修正制度和程序,保證網上信息的準確性。

2.各入網省、自治區、直轄市建立地、縣級信息站和信息收集、傳報制度。廣東、上海、北京對本地各區、市級信息站建立跨地區用工信息傳報制度。其他入網省年內至少建立5個地級站,其中至少2個站使用計算機聯網,其他站以傳真方式傳報信息,并建立跨地區求職信息和勞動部門組織輸出人員信息傳報制度。各主要輸出地區至少建立一個縣級勞務基地,根據用工信息開展培訓,建立勞動力資源庫,并做到基地勞動力資源信息上網。

3.勞動部就業司與信息中心聯合建立三大網信息監測分析制度,由信息中心具體實施監測。從1996年7月1日起,對三大網網上信息每兩周匯總分析一次,并隨時對各省級站信息上網情況進行抽查。就業司和信息中心向各中心和省級站定期分析數據。

4.各入網勞動力輸入省、直轄市與勞動力輸出省、自治區相互配合,探索建立以信息引導為主要手段實施宏觀調控民工流動總量的機制和制度。

(三)發展服務網絡,開展流動就業各環節的服務

1.大力發展鄉鎮勞動服務機構。年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對鄉鎮勞動 服務機構的現狀進行一次摸底調查和分類,發現和解決存在的問題,總結推廣典型經驗;對已建立的鄉鎮勞動服務(管理)站、所加強管理,落實職能,切實將組織民工有序流動工作落實到基層。鄉鎮建站比例達到80%以上的地區,重點完善機構,強化職能,使鄉鎮就業服務工作取得明顯進展;鄉鎮建站比例未達到50%的地區,重點在輸出勞動力較多和鄉鎮企業較發達的地區發展機構,年內爭取使建站比例提高5-10%,并通過建立中心站擴大服務的覆蓋面。

2.整理跨地區勞務工作機構。各輸出地對駐外地勞務工作機構進行一次整頓,明確職責,提出規范性要求;三大勞務協作區分別制定跨地區勞務工作機構管理制度;各主要輸入、輸出地共同總結推廣跨地區勞務工作機構的典型經驗,指導其開展跟蹤服務,協助當地勞動部門搞好跨地區就業民工管理,保障民工的合法權益。

3.開展對持證民工的服務。輸入地與輸出地勞動部門加強配合,以多種形式為已領到流動就業證卡的民工服務,廣泛宣傳服務內容,并協調有關部門為持證民工提供各種優惠和服務,爭取讓每個持證民工了解能夠享受的服務項目,并憑證享受服務。

4.加強對民工的培訓。各地勞動部門將提高民工素質作為實現勞動力有序流動的重要措施,列入計劃,作出具體安排。輸出地勞動部門發揮鄉鎮勞動服務機構的作用,在民工外出前加強有關知識教育,并根據用工單位的需要,積極開展就業訓練;輸入地勞動部門指導企業對民工進行必要的教育,組織民工根據工作需要參加各類培訓。勞動部門舉辦的培訓班對持流動就業證的民工可給予優惠。

(四)做好1997年春運期間組織民工有序流動工作

1.各主要輸入、輸出省、自治區、直轄市對1996年春運期間組織民工有序流動工作進行認真總結,總結經驗,找出差距,向地方政府提出改進工作的建議和1997年春運期間組織民工有序流動工作方案。

2.在堅持前兩年各項有效措施的同時,1997年春運前集中力量做好民工返鄉、返崗的組織工作。指導企業分期、分批安排民工休假;輸入、輸出地勞動部門共同對民工返鄉、返崗進行登記、預測;加強與鐵路、交通部門的信息溝通,擴大預訂團體車、船票的比例,盡量使春運期間民工客流量保持均衡。

3.下大力氣做好宣傳工作,加大管理、監察力度,盡可能減少春節后一個月內新民工外出的人數。

(三)加強流動就業統計工作

1.將證卡發放與登記、統計工作相結合,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建立相應的統計制度,充分利用登記資料,較準確地掌握勞動力跨地區流動就業的情況。

2.按照勞動部《就業與失業統計報表制度》(勞部發〔1995〕436號)中“農村勞動力流動就業情況統計表”的要求,落實責任,逐級做好統計工作,保證報表質量,按時將報表匯總后報勞動部。

三、保障措施

(一)落實目標責任。勞動力輸入、輸出較多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勞動人事)廳(局)確定主要領導牽頭,專人負責“有序化工程”的實施;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部門指定專人負責落實憑證管理制度、鄉鎮勞動服務機構建設和農村勞動力開發就業工作。上述各項具體任務分解落實到各級勞動部門,并列入工作考核指標。

(二)加強部門間協調。勞動部和地方各級勞動部門與有關部門建立協作關系,主動協調政策,開展合作,爭取支持,共同研究制定組織民工有序流動和促進農村剩余勞動力就地就近開發就業的政策措施。

(三)制定工作計劃。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本實施計劃制定具體工作計劃,作出各階段工作的安排,并報勞動部備案。

(四)建立檢查制度。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于1996年7月底和12月底前對所轄各地任務完成情況進行檢查,并寫出階段小結和總結報告。勞動部就業司將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工作進展情況進行抽查。

(五)補貼工作經費。對積極完成各項工作任務,并按時報送計劃、總結、報表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部門,根據工作量和目標完成情況給予少量工作經費補貼。

四、活動安排

鑒于農村勞動力開發就業試點工作與“有序化工程”實施聯系緊密,故將有關活動作出統一安排:

5月10日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上報實施有序化工程工作計劃。

6月30日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上報鄉鎮勞動服務機構基本狀況調查報告及典型材料(調查的具體要求另行通知)。農村勞動力開發就業試點省上報試點工作總結報告和試點縣、市經驗材料(試點總結的要求另行通知)。

7月31日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上報流動就業憑證管理制度落實情況小結。

8月下旬,召開全國農村勞動力開發就業試點工作經驗交流會,總結交流試點地區促進農村勞動力開發就業和各地開展鄉鎮就業服務工作的經驗。

10月下旬,勞動部對各地實施“有序化工程”情況和1997年春運期間組織民工有序流動工作準備情況進行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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