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處置方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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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處置方案

安全事故處置方案范文1

車是防雷較理想場所

打雷時如果你正在開車,應盡量留在車內。在室外,汽車是躲避雷擊的較理想場所,這緣于法拉第籠效應。

防雷專家稱,法拉第籠是封閉的金屬籠,法拉第籠帶電,但其內部場強為零,所以,法拉第籠里面的人是安全的。因此,汽車也可以看作一個法拉第籠,車身會因遭受雷擊而帶電,但身處車內的人不會惹電。

遇雷電切忌奪路狂奔

防雷專家稱,不少人在野外遭遇雷電時,本能反應是快步走甚至是跑,其實這是避雷大忌。因為,打雷時大地可能形成電位差,對行人就具有跨步電壓(人在有不同電位的大地上行走時兩腳之間承受的電壓)。如果快步走或者跑動,跨步電壓相應也大,人更容易被擊傷。

在野外如遭遇雷電,應撤離到有避雷設施的房子或鋼筋混凝土建筑物中,遠離高煙囪、大樹、鐵塔、電線桿等物體。如來不及撤離,千萬不要亂跑,可選擇低洼處蹲下,雙腳并攏,雙臂抱膝,頭部下俯,以減少人體暴露面積和觸地電位差。

這些地方易遭雷擊

1.土壤電阻率較小的地方,如有金屬礦床的地區、河岸、地下水出口處和金屬管線集中的交叉地點、鐵路集中的樞紐、鐵路終端和高架輸電線路的拐角處。

2.水位高和特別潮濕的地帶,如河床、鹽場、葦塘、湖沼、低洼地區和地下水位高的地方。因為水面遭受雷擊的概率比陸地大。

3.山坡與稻田接壤處。

4.具有不同電阻率(如巖石和土壤)的交界地段。

5.高聳突出的建筑物,如水塔、電視塔、旗桿等。

6.孤立、突出在曠野的建(構)筑物以及樹木。

這些防雷要領要記牢

1.天氣出現變化時留意氣象部門的雷電預警。

2.打雷時不能停留在建筑物的樓(屋)面上。

3.打雷時要注意關閉門窗。

4.打雷時不能靠近建筑物的外墻以及電氣設備。

5.打雷時不要使用太陽能熱水器。

6.打雷時不要進入棚屋、崗、亭等低矮建(構)筑物。

7.打雷時不要躲在大樹底下。

8.打雷時不要在曠野高舉雨傘等物體。

9.打雷時不要在水面或水陸交界處作業。

夏季防雷安全知識廣播稿二

一、雷電預警信號如何分級及防御?

雷電預警信號分三級,分別以黃色、橙色、紅色表示。

(一)雷電黃色預警信號

標準:6小時內可能發生雷電活動,可能會造成雷電災害事故。

防御指南:

1、政府及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做好防雷工作。

2、易燃、易爆、危險化學物品應盡快放置到安全場所或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取消上述物品警報實效內的運輸計劃。

3、密切關注天氣,盡量避免戶外活動,取消警報實效內戶外的生產、旅游、體育、集會、商業等活動計劃。

4、處在戶外且附近沒有安全避護場所的人員應盡快返回,游樂場所盡快安排停運戶外設施,并把游人安置到安全場所。

5、處在未經防雷檢測或檢測不合格場所的人員應特別注意加強防范。

(二)雷電橙色預警信號

標準:2小時內發生雷電活動的可能性很大,或者已經受雷電活動影響,且可能持續,出現雷電災害事故的可能性比較大。

防御指南:

1、政府及相關部門按照職責落實防雷應急措施。

2、安排人員密切監視易燃、易爆、危險化學物品儲存場所,應急專業處置隊伍集合待命;停止上述物品的運輸,就近妥善處置。

3、停止戶外的生產、旅游、體育、集會、商業等活動;不要在室外游泳和水面附近活動。

4、游樂場所立即停運戶外設施,并把游人安置到安全場所;位于房頂、腳手架、塔吊等高空作業人員立即停止作業并轉移到安全地帶。

5、不要在樹木、塔吊、變壓器下及孤立的棚子和小屋里避雨,應當盡快躲入有防雷設施的建筑物或者汽車內,并關好門窗。

6、在空曠場地不要打傘,發現雷電時不要把農具、羽毛球拍、高爾夫球桿等扛在肩上,不要騎馬、騎自行車、電動車和摩托車。

7、切斷危險電源,遠離電線、變壓器等帶電設備,遠離鐵塔、煙囪、電線桿、旗桿、各種天線等高大物體,遠離建筑物的避雷針及其下引線,遠離鐵絲網、水管、金屬門窗和其他類似金屬裝置。

8、駕乘人員不要將肢體伸向車外,上下車時應雙腳同時離地或離車。

9、如果置身空曠處,電閃雷鳴時應立即蹲下、雙腳并攏、手放膝上、身向前屈,千萬不要躺在地上、壕溝或土坑里。

10、公眾應當留在室內,關好門窗,不宜使用電視機、音響、電腦等電器,拔掉電源插頭,減少使用電話和手機,不宜淋浴。

(三)雷電紅色預警信號

標準:2小時內發生雷電活動的可能性非常大,或者已經有強烈的雷電活動發生,且可能持續,出現雷電災害事故的可能性非常大。

防御指南:

除按照雷電黃色預警信號做好防御工作外,還要做到:

1、政府及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做好防雷應急搶險工作。

2、人員應當留在室內,關好門窗,關掉電視機、音響、電腦等電器,拔掉電源插頭,盡量避免使用電話和手機,停止淋浴。

二、雷雨季節如何防止觸電事故?

應及時更換陳舊老化或破損電線,謹防掛落、漏電等意外,傷及人身安全。當您的用電出現異常時,請立即停止電器的使用,檢查您的開關保險、線路是否正常。發現室外線路斷落,應與落點保持安全距離,并及時向電力部門求助。

三、哪些地方容易遭受雷擊?

一般來說,雷擊容易發生在土壤電阻率較小和土壤電阻率變化明顯的地方。有金屬礦床的地區、河床、地下水出口處、山坡與稻田接壤處、山坡和山腳下,河邊、湖邊、海邊、低洼地區和地下水位高的地方等,都是容易遭受雷擊的地方。一些孤立的鐵塔、煙囪等高大建(構)筑物,也容易遭受雷擊。當雷雨來臨時,由于樹木比較高大,容易接閃雷電。在雷雨天應遠離大樹,并盡量下蹲,雙腳并攏。

四、遇到強雷鳴閃電時應注意什么?

1、如有強雷鳴閃電時您正巧在家里,建議不要冒險外出。不要使用設有外接天線的收音機和電視機,不要接打電話。

2、如在野外,應立即尋找蔽護所。以裝有避雷針的、鋼架的或鋼盤混凝土建筑物作為避雷場所,具有完整金屬車廂的車輛也可以利用。

3、沒有掩蔽所時,千萬不要靠近空曠地帶或山頂上的孤樹,這里最易受到雷擊。不要呆在開闊的水域和小船上;盡量避開高樹林子的邊緣,電線、旗桿的周圍和干草堆、帳篷等無避雷設備的高大物體附近,不要靠近鐵軌、長金屬欄桿和其他龐大的金屬物體,山頂、制高點等場所也不能停留。

4、雷電期間,最好不要騎馬、騎自行車、電動車和摩托車;不要攜帶金屬物體在露天行走;不要靠近避雷設備的任何部位。

5、如找不到合適的避雷場所時,應采用盡量降低重心和減少人體與地面的接觸面積,可蹲下,雙腳并攏,手放膝上,身向前屈,千萬不要躺在地上、壕溝或土坑里,如能披上雨衣,防雷效果就更好。在野外的人群,無論是運動的還是靜止的,都應拉開幾米的距離,不要擠在一起,也可躲在較大的山洞里。

6、注意當您頭發豎起或皮膚發生顫動時,可能要發生雷擊了,要立即倒在地上。受到雷擊的人可能被燒傷或嚴重休克,但身上并不帶電,可以安全救護。

7、強雷鳴閃電時,一定不要使用手機!

五、個人防雷的要訣是什么?

1、應該留在室內,并關好門窗;在室外工作的人應躲入建筑物內。

2、不宜使用無防雷措施或防雷措施不足的電視、音響等電器,不宜使用水龍頭。

3、切勿接觸天線、水管、鐵絲網、金屬門窗、建筑物外墻,遠離電線等帶電設備或其他類似金屬裝置。

4、減少使用電話和手提電話。

5、切勿游泳或從事其它水上運動,不宜進行室外球類運動,離開水面以及其他空曠場地,尋找地方躲避。

6、切勿站立于山頂、樓頂上或其它接近導電性高的物體。

7、切勿處理開口容器盛載的易燃物品。

8、在曠野無法躲入有防雷設施的建筑物內時,應遠離樹木和桅桿。

9、在空曠場地不宜打傘,不宜把羽毛球、高爾夫球棍等扛在肩上。

10、不宜開摩托車、騎自行車等。

六、被雷擊后如何急救?

1、傷者就地平臥,松解衣扣、腰帶等。

2、立即口對口呼吸和胸外心臟擠壓,堅持到病人蘇醒為止。

3、手導引或針刺人中、十宣、涌泉、命門等穴。

4、送醫院急救。

七、防范電氣火災事故的措施有哪些?

1、入戶電源線避免過負荷使用,破舊老化的電源線應及時更換,以免發生意外;人戶電源總保險與分戶保險應配置合理,使之能起到對家用電器的保護作用。

2、房間裝修,隱藏在墻內的電源線要放在專用阻燃護套內,電源線的截面應滿足負荷要求。

3、家用電熱設備,暖氣設備一定要遠離煤氣罐。煤氣管道發現煤氣漏氣時先開窗通風,千方不能拉合電源,并及時請專業人員修理。

4、使用電熨斗、電烙鐵等電熱器件,必須遠離易燃物品,用完后應切斷電源,拔下電器插頭以防意外。

5、遇有家用電器著火,應先切斷電源再救火,切忌直接用水撲滅,以防觸電。

八、夏季為何更要注意預防觸電事故?如何預防?

夏季高溫炎熱,而此時家用電器使用頻繁。高溫季節,人出汗多,手經常是汗濕的,而汗是導電的。所以,在夏季要特別注意:

1、不要用手去移動正在運轉的家用電器,如臺扇、洗衣機、電視機等等。如必須搬動,應關上開關,并拔去插頭。

2、不要赤手赤腳去修理家中帶電的線路或設備。如 必須帶電修理,應穿鞋并帶手套。

3、對夏季使用頻繁的電器,如電淋浴器、臺扇、洗衣機等,要采取一些實用的措施,防止觸電,如經常用電筆測試金屬外殼是否帶電,加裝觸電保安器(漏電開關)等。

4、如不慎家中浸水,首先應切斷電源,即把家中的總開關或熔絲拉掉,以防止正在使用的家用電器因浸水、絕緣損壞而發生事故。其次,切斷電源后,將可能浸水的家用電器,搬移到不浸水的地方,防止絕緣浸水受潮,影響今后使用。如果電器設備已浸水,在再次使用前,應對設備的絕緣用專用的搖表測試絕緣電阻。如達到規定要求方可使用,否則要對絕緣進行干燥處理,直到絕緣良好為止。

九、在惡劣天氣中應掌握哪些最基本的防觸電常識?

1、大風、雷雨等惡劣天氣中,應盡量減少外出。如必須外出行走時,應仔細地觀察地形、謹慎行路,以免踩到電線。應避免在電線桿、鐵塔等電力設施附近走動,遇到垂落的電線也應繞行。

2、外出行走時不要赤腳。

3、在室內,如遇雷雨大風天氣,應及時將正在運轉的家電電器關閉,并拔出插頭;不要赤手赤腳去修理家中帶電的線路或設備;如果不慎家中浸水,應立即切斷電源,以防止正在使用的家用電器因進水、絕緣損壞而發生事故。

安全事故處置方案范文2

[關鍵詞]高職院校;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實訓室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7.12.131

[中圖分類號]G48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3-0194(2017)12-0-02

隨著經濟的發展,科學的大安全觀已經逐步深入人心,人們對安全的訴求不僅體現在生產活動過程中,還體現在生活和學習領域。高等職業院校作為培養新一代高級技能型人才的基地,在搞好職業教育的同時,也逐漸將安全提上日程,并制定了相關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但將安全事故納入應急預案體系的相對較少,建立實訓室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體系的更是少之又少。

實踐訓練是高職院校培養學生職業道德、工程實踐能力和創新能力的重要途徑,高職院校學生在實訓室進行實踐訓練過程中使用機器設備、電器類儀器、儀表等都存在安全隱患,近年來也發生了機械傷害、火災爆炸、中毒窒息等安全事故,造成師生人身傷亡、設備損壞等。因此,各高職院校必須建立實訓室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體系,以保障師生人身安全,并使設備和設施免遭破壞,從而促進學校安全、穩定、持續發展。

1 高職院校實訓室安全現狀分析

安全生產法規定了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條件和相關法律責任,但多數高職院校普遍沒有按照安全生產法規定建章立制,雖然大部分院校在安全生產方面建立了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但在實訓安全事故應急方面仍未形成體系。高職院校建有大量的實訓室用于學生實踐訓練,實訓室的設備設施與生產經營單位類似,在實踐訓練過程中難免發生安全事故,因此必須進行危險源辨識和有害因素分析,以明確實訓室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并對事故發生的概率和事故嚴重程度作出評估,從而針對事故隱患提出預防措施,建立事故應急預案體系,達到事故預防的目的,提高實訓安全管理水平。以某高職院校為例,實訓室危險源辨識清單如表1所示。

2 實訓室事故應急預案體系建設

2.1 實訓室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體系分級

根據《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GB/T 29639―2013)可知,實訓室應急預案體系包括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由于高職院校實訓項目較多,危險有害因素導致的風險類型多,因此,必須建立實訓室安全事故綜合預案,預案內容包括實訓室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原則、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事故預警及事故報告、應急響應程序及應急保障等內容;而針對風險較高的事故,要建立實訓室專項應急預案,包括實訓室事故風險分析、應急指揮和應急處置等內容;而對于具體的實訓場所,可根據事故類別制定現場處置方案,在分析風險的基礎上提出應急處置措施,明確注意事項。建立實訓室事故應急預案體系可在日常實訓過程中起到事故預防的作用,使相關工作人員在事故發生時可迅速做出應急反應,啟動應急預案,起到控制事故的作用,降低事故損失。實訓室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體系分級如圖1所示。

2.2 實訓室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體系模型

實訓室事故應急預案體系建設需要領導高度重視事故應急預案的重要性,確保在事故發生時啟動應急預案能起到控制事故的目的,保障師生的生命安全,降低財產損失。事故應急預案體系必須包括保障機制和運行機制,且在體系運行過程中能持續改進,保證應急預案的針對性、有效性和科學性。實訓室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體系模型如圖2所示。

圖2 實訓室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體系模型

2.3 實訓室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程序

在應急體系中,應急預案的編制和修訂是核心,實訓室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在對實訓室危險源辨識的基礎上確定事故類型、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及嚴重程度,對應急機構、人員、裝備、救援行動及指揮和協調等方面作出具體安排。在應急預案后,應對全體師生進行應急培訓和應急演練,找出應急預案在實施過程中存在的不足,檢驗應急預案的科學性和有效性,若發現與實際不符合的情況,及時修訂并完善應急預案。

3 實訓室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體系建設關鍵問題

3.1 實訓室事故風險分析

事故應急預案是實訓室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而實訓室危險源辨識是預案編制的第一步,也是關鍵的一步,如果對實訓室危險源辨識不夠全面,可能會漏掉事故發生可能性較小但一旦發生事故后果嚴重的危險源,尤其是一些特種設備,必須要加強日常安全管理和檢驗。此外,還要根據GB/T13861-2009《生產過程危險和有害因素分類與代碼》找出實訓室存在的危險和有害因素,從人的因素、物的因素、管理因素和環境因素四方面找出可能引發的事故類型。

3.2 現場處置方案的制定

現場處置方案是針對某一特定的場所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在風險分析的基礎上,制定相應的應急程序和具體措施,明確規定應急響應相關人員的職責,使其在應急預案啟動時能夠快速作出反應。在制定現場處置方案過程中,必須結合實訓室實際情況,邀請實訓室管理人員參與編制工作,應急處置方案必須經過應急演練來檢驗其效果,發現不符合實際情形的,應及時修訂,確保萬無一失。

3.3 應急演練的開展

實訓室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在編制過程中難免會有疏漏之處,可能無法預測事故現場狀況,導致實施過程中出F問題,應急演練的開展成為檢驗應急預案與實際情況符合度的有效手段,只有通過演練才能發現問題,因此全體師生必須重視應急演練。但是,在實際工作中,多數師生往往將應急演練作為一種形式,普遍存在走過場的現象,沒有從應急演練總結經驗教訓,在事故發生時無法保證應急救援行動有效進行。因此,在應急演練之前,必須對演練者進行應急救援預案的培訓,提高其思想認識,并使其真正獲得安全知識,提升安全技能。

3.4 應急預案體系的實施

在實訓室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體系運行過程中,應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動及時修訂事故應急預案,通過應急演練及應急救援不斷完善,持續改進。此外,在應急救援中,根據事故影響情況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級別,在事故擴大時,及時調整響應級別,必要時還要與外部應急預案相銜接。

4 結 語

高職院校實訓室存在一定的安全隱患,而建立實訓室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體系可有效預防事故發生,在安全事故發生時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可降低事故損失,保護師生生命安全和降低設備財產損失。因此,各高職院校應根據院校實際情況,建立實訓室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體系。

主要參考文獻

[1]何理瑞.高職院校工程實訓安全現狀評價及應急管理探討[J].實驗室研究與探討,2010(10).

[2]姚朋君,范強銳,史天貴,等.高校安全生產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體系構建[J].實驗室研究與探討,2015(4).

安全事故處置方案范文3

1.1編制目的

建立完善我鄉突發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制度與運行機制,完善指導重大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全程預防、全程控制,最大限度地減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和《我鄉應急管理工作方案》等法律法規及文件規定。

1.3適用范圍

在食品生產加工、包裝、倉儲、運輸、流通、消費等環節中發生食源性疾患,造成社會公眾大量病亡或者可能對人體健康構成潛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時適用本預案。

1.4工作原則

1.4.1明確職責、落實責任。按照“全鄉統一領導、部門指導協調、各方聯合行動”的食品安全工作機制,落實各自的職責。

1.4.2科學決策、依法應急。采取先進科學技術,充分發揮專家作用,實行科學民主決策,依法規范應急救援工作,確保應急工作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

1.4.3加強監測、群防群控。堅持群防群控,加強日常監測,及時分析、評估和預警。對可能引發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

1.4.4及時反應、快速行動。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出快速反應,及時啟動本預案,各責任單位一定要在第一時間趕到事故現場,嚴格控制事故發展,有效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并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處理及整改督查工作。

2、組織體系

2.1成立我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

我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鄉應急指揮部)由鄉人民政府鄉長熊偉任總指揮,分管食品衛生的林繼平主席任第一副總指揮,張建新、沈華、黎晚生、譚日紅等任副總指揮,林繼平兼任現場總指揮。派出所、衛生院、中心校、食安辦、黨政辦、農業辦、工商所、財政所、畜牧站、農技站、廣播站、鄉電信公司、鄉移動公司、鄉聯通公司等單位負責人為成員。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在鄉食安辦辦公。電話:傳真:

2.2鄉應急指揮部職責

貫徹上級應急指揮部各項工作部署,及時向上級應急指揮部報告鄉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情況;領導、組織、協調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負責事故應急救援重大事項的決策;負責事故的重要信息;審議批準村食品安全應急分隊提交的應急處理工作報告等。

2.3成員單位職責

食安辦負責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落實該辦公室各項職責;擬定應急救援預案,組織系統應急救援工作,收集信息,分析動態,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宣傳、教育、培訓以及重大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等工作。

衛生院:負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響應及醫療救治,依法開展對重大食物中毒的衛生學原因調查處理和相關技術鑒定工作。

農業辦:負責組織對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依法開展對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處理和相關技術鑒定工作等。

畜牧站:負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救援中所需物資的組織、儲備和供應,參與牲畜屠宰加工環節以及流通領域中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等工作。

工商所:依法開展食品流通環節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違法行為的調查處理等工作。

中心校:負責協助衛生局等部門對學校食堂、學生在校營養餐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原因進行調查以及組織應急處理工作。

農技站:負責因污染環境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違法行為調查及環境監測工作,對污染環境的違法行為進行處理。

派出所:負責組織、指導、協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涉嫌犯罪案件的偵查等工作。

廣播站:負責制定信息方案及對外宣傳口徑;組織、協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以及有害信息的封堵工作。

財政所:負責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資金保障及管理。

鄉電信公司、鄉移動公司、鄉聯通公司:負責事故處置中的通訊保障工作。

2.4辦公室職責:

貫徹落實上級應急指揮部的各項部署,組織實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檢查督促各單位做好各項應急處置工作,及時有效地控制事故,防止蔓延擴大。研究協調解決事故應急處理工作中的具體問題;必要時決定采取有關控制措施。向上級應急指揮部以及相關成員單位辦公、通報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情況。按照市應急指揮部的要求為新聞機構提供事故有關信息。完成市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2.5應急處置工作小組組成及職責

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啟動后,各工作小組及其成員應當根據預案規定的職責要求,服從鄉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立即按要求履行職責,及時組織實施應急處置措施,并隨時將處理情況報告給鄉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鄉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當將有關事故以及處理情況及時報告給市應急指揮部。

2.5.1事故調查組

(1)組成:根據事故發生原因和環節,由鄉應急指揮部指定食安辦、工商所、農業辦、衛生院等部門牽頭負責。

(2)職責:調查事故發生原因,作出調查結論,組織協調各職能部門實施救援工作,監督救援措施的落實,評估事故影響,提出事故防范意見。

2.5.2事故處理組

(1)組成:由事故發生環節的具體監管職能單位為主負責;

(2)職責:依法實施行政監督、行政處罰,涉嫌構成犯罪的,移送公安部門查處。監督召回有缺陷的食品,嚴格控制流通渠道,及時移送相關案件,依法追究責任人責任。

2.5.3醫療救治組

(1)組成:由衛生院負責組織;

(2)職責:迅速組織開展醫療救治工作,加快查明致病原因,提出救治措施。

2.5.4現場檢測評估組

(1)組成:由鄉食安辦和相關部門負責組織;

(2)職責:為事故處理提供技術幫助,分析事故原因及造成的危害。綜合分析和評價檢測數據,查找事故原因和評估事故發展趨勢,預測事故后果,為制定現場搶救方案提供參考。及時上報檢測評估報告。

2.5.5綜合組

(1)組成:由黨政辦負責組織;

(2)職責:匯總信息,報告、通報情況,協調各組的工作,分析事故進展以及對外宣傳。

2.5.6信息組

(1)組成:根據事故的類別等情況確定具體成員;

(2)職責:迅速制定信息方案,及時采用適當方式組織信息;負責受理事故發生地現場的記者采訪申請和管理工作;負責互聯網有關信息的管理和指導。

2.5.7警戒保衛組

(1)由派出所負責組織;

(2)職責:組織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組織營救受害人員;開展對事故涉嫌刑事犯罪的偵查、鑒定等工作。

2.6日常管理機構

鄉食安辦負責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日常監管工作。

其具體職責為:組織協調和實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的相關問題,對重大食品安全事件進行核查;負責全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收集、分析、報告、通報、處理工作;組織編制和修訂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指導實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3.運行體系

3.1預警

各成員單位和部門應當按照各自的職責,建立健全重大食品安全信息數據庫和信息報告系統,加強對重點品種、重點環節、重點場所,尤其是高風險食品種植、養殖、生產、加工、包裝、儲藏、經營、消費等環節的食品安全日常監管。按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發展規律和特點,分析對公眾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的發展趨勢,及時作出預警,并保障系統的有效運行。

3.2報告

3.2.1報告程序與時限

(1)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現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向鄉人民政府、食安辦及相關部門報告,并陸續作出階段性報告。

(2)鄉政府和食安辦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向上級人民政府和上級食安委報告,初次報告應在1小時內,并陸續作出階段性報告。

(3)初次報告

應盡可能報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危害程度、死亡人數、事故報告單位及報告時間、報告單位陸續人員及聯系方式、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等。如有可能,應報告事故的簡要經過。

(4)階段報告

既要報告新發生的情況,也要對初次報告的情況進行補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發展與變化、處置進程、事故原因等。

(5)總結報告

包括安全事故鑒定結論,對事故的處理工作進行總結,分析事故原因和影響因素,提出今后對類似事故的防范和處置建議。

3.2.2報告對象

食品種植、養殖、生產、加工、流通企業及餐飲單位;食品檢驗機構以及與食品安全有關的單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發現)單位;各相關部門和單位。

任何單位和個人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得瞞報、遲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瞞報、遲報、謊報,不得阻礙他人報告。

3.2.3報告范圍

對公眾健康造成或可能造成嚴重危害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30人以上群體性食物中毒患者出現死亡病例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3.2.4舉報

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舉報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隱患,以及相關責任部門、單位、人員不按規定路線食品安全事故監管職責的行為。相關部門接到舉報后,應當及時組織或者通報有關部門,對舉報的事項進行調查處理。

3.2.5通報方式

(1)有關部門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后,應當在2小時內向鄉食安辦通報;

(2)鄉食安辦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后,應當在2小時向事故相關地區的相關部門通報,有蔓延趨勢的還應向周邊相關部門通報,加強預警預防工作。

(3)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食安辦要及時向宣傳部門通報情況,以便及時組織輿論引導工作。

4、應急響應

4.1分級響應

4.1.1按照食品安全事故等級分級實施應急響應,VI級食品安全事故由鄉人民政府響應。

(1)鄉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后,在1小時內向鄉應急指揮部報告基本情況、事態發展和救援進展等。

(2)鄉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向鄉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通報事故情況,組織相關成員單位立即進行調查確認,對事故進行評估;根據評估確認的結果,向鄉應急指揮部提出啟動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成員單位1小時內到達鄉應急指揮部指揮中心。

(3)鄉應急指揮部統一協調指揮,立即啟動應急處置工作小組,迅速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4)立即開通與事故發生地的應急指揮監管、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相關專業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的通信聯系,隨時掌握事故發展動態。

(5)隨時派出有關人員和專家趕赴現場參加、指導應急救援。

4.1.2響應的升級與降級

(1)響應的升級: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隨時間發展進一步加重,食品安全事故危害特別嚴重,并有蔓延擴大的趨勢,情況復雜難以控制時,應當上報指揮部審定,及時提升預警和反應級別;

(2)響應的降級:對事故危害迅速消除,并不會進一步擴散的,應當上報指揮部審定,相應降低反應級別或者撤銷預警。

4.1.3重大食物中毒的應急響應與處置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實施。

4.2指揮協調

4.2.1鄉應急指揮部指揮協調的主要內容

決定啟動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提出應急行動原則要求;協調指揮應急力量實施救援行動。

4.2.2鄉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指揮協調的主要內容

向鄉應急指揮部提出應急救援重大事項決策建議;派出有關人員參加、指導現場應急救援指揮工作;協調、組織實施應急救援;及時向鄉應急指揮部報告應急救援行動的進展情況;指導對受威脅的周邊危險源的監控工作,確定重點保護區域。

4.3緊急處置

4.3.1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發生事故的單位和當地人民政府按照應急預案迅速采取措施。

4.3.2事態出現急劇惡化的情況時,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在充分考慮專家和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及時制定緊急處置方案,依法采取緊急處置措施。

4.4響應的終結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隱患或相關文獻因素消除后,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終結,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織有關人員和專家進行分析論證,經現場檢測評價確無危害和風險后,提出終止應急響應的建議,報應急指揮部批準宣布應急響應結束。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根據匯總之后的應急處理工作情況報告,可向有關部門提出具體處理意見和建議。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對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單位、責任單位的整改工作進行監督,及時跟蹤處理情況,隨時通報處理結果。

5、后期處理

5.1善后處置

食安辦負責組織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征用物資補償,污染物資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盡快消除事故影響,妥善安置和慰問受災和受影響人員,盡快恢復正常秩序,保證社會穩定。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保險機構(鄉合管辦)及時開展應急救援人員保險受理和受災人員保險理賠工作。

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單位和責任人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對受害人予以賠償。

5.2責任追究

對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預防、通報、報告、調查、控制和處理過程中,有、失職、瀆職等行為的,依據有關法律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鄉食安辦負責對整改和善后處理工作進行監督。

5.3總結報告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善后處置工作結束后,應急救援指揮部總結分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救援工作建議,完成應急救援總結報告,報送市食安委。鄉食安辦根據應急指揮部提交的應急救援總結報告,組織研究改進應急救援工作措施,并抄送市食安委。

6、應急保障

6.1信息保障

鄉食安辦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專項信息報告系統,由負責承擔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處理、分析、和傳遞等工作。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應急指揮部應當及時向社會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嚴格按照信息歸口、統一對外的原則,對媒體的信息,應當經應急指揮部同意后,方可。

6.2醫療保障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人員傷害的,衛生系統應急救援工作應當立即啟動,救治人員應當立即趕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工作。

6.3人員保障

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組織鄉食品安全監管責任人,會同相關部門人員、專家參加事故處理。

6.4技術保障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技術鑒定工作必須由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承擔。當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時,受應急指揮部委托,立即采集樣本,按有關標準要求實施檢測,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定性提供科學依據。

6.5物資保障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所需設施、設備和物資,保障應急物資及、醫療器械儲備,提供應急救援資金。

7、演習演練與宣教培訓

7.1鄉人民政府按照“統一規劃、分類實施、分級負責、突出重點、適應需求”的原則,定期不定期的開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演習演練,以檢驗和強化應急準備、協調和應急響應能力。

7.2鄉食安辦會同相關部門指導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演習演練工作,并對演習演練結果進行總結評估,進一步完善應急預案。

安全事故處置方案范文4

1.1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應對突發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體系和運行機制,規范和指導應急處置工作,有效預防、積極應對、及時控制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組織應急處置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以下簡稱《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國家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山東省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山東省食品安全監管信息管理暫行辦法》及《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明確食品安全監管職責分工的通知》、《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市區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文件規定,制定本預案。

1.3工作原則

1.3.1以人為本,減少危害。把保障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作為應急處置的首要任務,最大限度減少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健康損害。

1.3.2分級負責,屬地為主。按照“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建立快速反應、協同應對的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機制。

1.3.3科學評估,依法處置。采用先進科技,充分發揮專業隊伍的作用,實行科學民主決策,依法規范應急處置。

1.3.4預防為主,全程控制。堅持預防與應急并重、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落實各項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加強日常監測和宣教培訓,及時對可能引發食品安全事故的環節和因素開展風險評估分析和預警,采取有效措施預防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

1.3.5反應迅速,應對及時。對食品安全事故要迅速做出反應,研判風險,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嚴格控制事故發展,有效開展應急處置,并做好善后處理及整改督查工作。

1.4事故分級

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質、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圍,將食品安全事故分為四級,即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級)、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級)、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級)。具體分級標準按國家、省、市專項預案的規定執行。

1.5適用范圍

在食物(食品)種植、養殖、生產、加工、包裝、倉儲、運輸、流通、消費等環節中突然發生食源性疾患,危害或可能危害公眾身體健康及生命安全,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食品安全事故適用本預案。食源性疾病中涉及傳染性疫情的,按照《市傳染病疫情應急處置預案》實施。

2.應急處置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2.1區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及其職責

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區政府立即成立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應急指揮部),負責全區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統一領導和指揮。屬于Ⅰ級、Ⅱ級、Ⅲ級食品安全事故,由區食品安全委員會(以下簡稱區食安委)主任擔任總指揮,副主任擔任副總指揮,服從上級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領導;屬Ⅳ級食品安全事故,由區食安委分管副主任任總指揮,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區食安辦)主任任副總指揮,組織開展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區食安辦。

指揮部職責:

(1)領導、組織、協調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2)負責事故應急處置重大事項的決策和部署;

(3)負責事故的重要信息;

(4)審核批準指揮部辦公室提交的應急處置工作報告;

(5)向市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報告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情況。

2.2指揮部成員單位及職責

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由區食安辦、區委宣傳部、區發展和改革局(糧食局)、區教育體育局、區監察局、區財政局、區城鄉建設局、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區農林局、區海洋與漁業局、區商務局、區衛生局、區旅游局、質監分局、工商分局、食藥分局、公安分局、環保分局等部門及各街道辦事處組成。

成員單位職責:

區食安辦負責組織擬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監督、指導、協調食品安全事故處置及責任調查處理工作;承擔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職責,協調調度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工作組工作進展情況,負責上級應急指揮部文件辦理等工作。

區委宣傳部負責信息方案的制定及統一外宣報道口徑;根據指揮部要求,組織協調食品安全事故的新聞信息;負責受理事故發生現場記者采訪申請和管理,加強對輿論的引導和管理。

區發展和改革局(糧食局)負責糧食收購、儲存、運輸過程中發生的糧油食品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和相關技術鑒定工作。

區教育體育局負責轄區內中小學校、幼兒園食品安全行政督導工作;協助有關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對學校食堂、學生在校營養餐造成的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和事故調查工作。

區監察局負責對行政機關及其公務員和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在造成食品安全事故以及應急處置工作中,有失職、瀆職等違紀行為的調查處理;對市直駐區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工作人員在造成食品安全事故以及應急處置工作中,有失職、瀆職等違紀行為的,建議其上級主管部門按規定進行查處。

區財政局負責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資金的保障及管理工作。

區城鄉建設局負責協助有關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對建筑工地食堂造成的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和事故調查工作。

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負責協助有關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對無證流動攤販經營食品造成的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和事故調查工作。

區農林局負責種植環節農產品食品安全事故及養殖環節畜牧產品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案件查處等工作。

區海洋與漁業局負責養殖環節水產品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案件查處及相關技術鑒定等工作。

區商務局負責生豬屠宰環節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案件查處和相關技術鑒定工作。

區衛生局負責食品安全事故的醫療衛生應急救援和病員救治,組織食品安全事故的流行病學調查和相關技術鑒定等工作,并會同有關部門確定食品安全事件的性質、種類、程度和規模。

區旅游局(啤酒節辦公室)負責協助有關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對涉及旅游、大型節慶活動的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和事故調查工作。

質監分局負責食品生產加工環節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案件查處和相關技術鑒定等工作。

工商分局負責食品流通環節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案件查處等工作。

食藥分局負責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案件查處和相關技術鑒定等工作。

公安分局負責組織、指導、協調食品安全事故涉嫌犯罪案件的偵辦工作;配合調查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做好事故現場治安管理工作,有效維護社會治安秩序。

環保分局負責因環境污染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環境違法行為調查和環境監測工作,協調、指導、監督環境污染處置工作,依法對環境違法行為做出處理或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

各街道辦事處應按事故級別成立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在上級應急指揮機構的指導下,負責組織、協調轄區內食品安全事故的先期處置、協助處置和善后等工作。

根據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需要,可增加其他部門作為成員單位。

2.3指揮部辦公室及其職責

指揮部辦公室承擔指揮部的日常工作,指揮部辦公室主任由區食安辦負責同志擔任,副主任由應急指揮部相關成員單位的負責同志擔任。指揮部辦公室人員、辦公場地、辦公設備要落實到位,一旦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應當立即進入應急工作狀態。

指揮部辦公室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應急指揮部的各項部署,組織實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2)檢查督促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做好各項應急處置工作,及時有效地控制事故,防止蔓延擴大;

(3)研究協調解決事故應急處理工作中的具體問題,必要時決定采取有關控制措施;

(4)向區委、區政府、應急指揮部及其成員單位報告、通報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情況;

(5)經應急指揮部同意為新聞機構提供事故有關信息,必要時接受媒體的專訪;

(6)完成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2.4應急處置工作小組組成及其職責

根據事故處置需要,應急指揮部下設若干工作組,分別開展相關工作。各工作組服從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按要求履行職責,及時組織實施應急處置措施,并隨時將工作開展情況報告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1)事故調查組。

根據事故發生原因和環節,由區食安辦會同衛生、公安、監察及相關監管部門,或由應急指揮部確定其中一個部門牽頭負責,調查事故發生原因,評估事故影響,做出調查結論,提出事故防范意見。對涉嫌犯罪的,依照有關規定由有關部門向公安部門移送,由公安部門負責立案偵辦,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監管部門及其他機關工作人員存在失職、瀆職等行為,由監察部門進行調查,依法依紀進行問責。

(2)危害控制組。

由事故發生環節的具體監管職能部門為主負責,會同相關監管部門召回、下架、封存有關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及相關產品等,嚴格控制流通渠道,防止危害蔓延擴大。

(3)醫療救治組。

由衛生部門會同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相關醫療機構,負責建立救治綠色通道,提出救治措施,迅速組織開展醫療救治工作。

(4)專家咨詢組。

由區食安辦和有關部門組織相關方面專家組成,負責對事故進行分析評估,為應急響應的調整和解除及應急處置工作提供決策建議,必要時指導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5)新聞信息組。

由區委宣傳部會同相關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及事發地街道辦事處,迅速制定新聞報道方案,組織事故處置宣傳和輿論引導,并采用適當方式做好信息工作。

(6)檢測評估組。

根據工作需要,指揮部成立檢測評估組,包括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相關檢測機構等,負責組織實施相關檢測,綜合分析檢測數據,查找事故原因和評估事故發展趨勢,預測事故后果,為制定現場搶救方案和采取控制措施提供參考。

(7)維護穩定組。

由公安部門會同相關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及事發地街道辦事處,加強對事故發生地治安管理,維護好事故現場秩序,積極化解因事故造成的矛盾糾紛,保障社會穩定。

如事故涉及較大范圍的經濟賠償問題,可單設民事賠償組,負責指導事發地街道辦事處做好相關善后工作。

2.5應急處置專業技術機構

醫療、疾病預防控制以及各有關部門的食品安全技術機構作為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專業技術機構,應當在衛生行政部門及有關食品安全監管部門的組織領導下開展應急處置相關工作。

3.監測與預警

3.1監測

(1)建立統一的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網絡體系,實行食品安全風險分類、分級管理和動態監控,加強食品安全風險監測信息的管理和綜合利用。

(2)各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充分利用現有的檢測資源,按照各自的監管職能,加強對重點品種、重點環節、重點場所的食品質量監測檢驗,掌握食品安全狀況,分析和預測食品安全形勢,并及時向區食安辦通報食品安全風險監測信息。

(3)區食安辦負責食品安全風險監測信息的收集匯總、分析和處理;定期或不定期組織相關單位和有關專家,分析研判食品安全風險形勢,提出防范措施建議。在食品安全風險檢測信息確認后,各相關單位應及時部署,迅速采取措施,防止事態的進一步擴大。

(4)各街道辦事處和各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加強對食品安全風險動態情況和變化趨勢的分析,建立并完善重大食品安全風險年度評估報告制度。

(5)對于的食品安全風險監測信息,有關部門應遵守相關管理規定,做好信息保密工作。

3.2預警

各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建立健全統一、科學的食品安全信息評估和預警指標體系,按照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發展規律和特點,及時分析對公眾健康的危害程度和發展趨勢,及時做出預警。

3.2.1建立食品安全預警體系

按照食品安全事故的級別,預警級別分別為特別重大(Ⅰ)、重大(Ⅱ)、較大(Ⅲ)、一般(Ⅳ)四級,并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紅色預警:預計將要發生特別重大食品安全突發事故,事故會隨時發生,事態正在不斷蔓延。

橙色預警:預計將要發生重大以上食品安全突發事故,事故即將發生,事態正在逐步擴大。

黃色預警:預計將要發生較大以上食品安全突發事件,事故已經臨近,事態有擴大的趨勢。

藍色預警:預計將要發生一般以上食品安全突發事故,事故即將臨近,事態可能會擴大。

3.2.2預警

(1)Ⅰ級、Ⅱ級和Ⅲ級預警信息由上級食品安全機構或人民政府應急管理機構。區食安辦按照預警信息組織區內預警信息。

(2)Ⅳ預警信息由區食安辦提出預警建議,經區食安委領導批準,報經市食安辦核實后,由區政府組織。

(3)預警信息包括食品安全事故的類別,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警示事項、應采取的措施和機關。

(4)對于食品安全事故預警信息,區食安辦在上報的同時,要及時向宣傳部門通報情況,以便及時組織輿論引導工作。

(5)對于可能影響我區以外其他區市的食品安全預警信息,經區食安委主要領導批準后,區食安辦及時上報市食安辦,并視情況向可能受到影響的區市進行通報。

3.2.3預警響應

預警信息后,區食安辦、各街道食安辦、各相關部門應當立即做出預警響應。

(1)區食安辦應當組織有關單位做好食品安全預警信息的收集、宣傳和相關情況通報工作;組織有關部門和機構,適時對食品安全預警信息進行分析評判;密切跟蹤事態發展,及時進展情況、評估結果和防范性措施,防止炒作和不實信息的傳播。

(2)各街道辦事處、各相關部門應實行24小時值守,保持通信聯絡暢通,防護設施、裝備、應急物資等處于備用狀態,做好應急響應的準備,確保有關人員2小時內完成集結。

(3)對于可能對人體造成危害的食品及相關產品,相關食品安全監管部門依據《食品安全法》等相關法律規定,可以宣布采取查封、扣押、暫停銷售、責令召回等臨時措施,并同時公布臨時控制措施實施的對象、范圍、措施種類、實施期限、解除期限以及救濟措施等內容。預警解除后,相關食品安全監管部門應當及時解除臨時措施的信息。

3.2.4預警調整

根據事態的發展情況、影響程度和專家咨詢組的意見以及上級預警信息的變化,區食安辦提出預警調整的建議,經批準后,適時調整預警級別,并通報相關部門。

3.2.5預警解除

依據食品安全事故的變化情況,經確認事故危害基本消除,處置工作已基本完成,由原預警信息單位宣布解除預警。

4.信息報送

4.1建立報告、舉報制度

區食安辦會同各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和有關單位要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報告與舉報制度,向社會公布受理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報告、舉報電話,并保障系統有效運行。

任何單位、個人有權利和義務按照早發現、早報告的要求,向區政府及有關部門報告、舉報食品安全突發事件及隱患信息。任何單位和個人對食品安全事故不得瞞報、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瞞報、緩報、謊報,不得阻礙他人報告。

4.2責任報告單位和報告人

4.2.1責任報告單位

(1)食品種植(養殖)、生產、加工、包裝、倉儲、運輸、流通企業及餐飲服務單位;

(2)食品檢驗機構、科研院所、醫療衛生單位以及與食品安全有關的單位;

(3)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發現)單位;

(4)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和其他有關單位。

4.2.2責任報告人

(1)行使職責的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和相關單位的工作人員;

(2)從事食品行業的工作人員;

(3)消費者和了解食品安全事故相關信息的知情人。

4.3報告范圍

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發現)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事發單位應當在2小時內向區食安辦、區衛生局和有關部門報告、舉報。接受病人治療的單位應當及時向區衛生局、區食安辦和有關監管部門報告。

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及有關單位在發現或接到食品安全事故報告或舉報后,應及時向區食安辦及有關部門報告、通報,并在知悉食品安全事故后1小時內做出初次報告;根據事故處理的進程或者上級要求隨時做出階段報告;在事故處理結束后10日內做出總結報告。對經核實不屬于本部門職責的,應當立即報請區食安辦協調監管職責部門處理。對于食品安全事故核實、處置過程涉及跨行政區域的,區食安辦應及時報請上級食安辦協調。

事發地街道、衛生行政部門或有關部門接到食品安全事故舉報或報告后,應當在30分鐘內向區食安辦報告,區食安辦及時報區應急辦,并同時報市食安辦。區食安辦在接到一般以上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后,應向區食安委領導報告,并在1小時內向市食安辦報告。特殊情況下,可越級上報。有蔓延趨勢的還應向蔓延地食品安全綜合協調部門通報。發生一般以上食品安全事故時,應當采取日報告和零報告制度,直至事故結束。

4.4報告內容及要求

4.4.1初次報告

應盡可能報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危害程度、死亡人數、事故報告單位及報告時間、報告單位聯系人員及聯系方式、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等,如有可能應當報告事故的簡要經過。

4.4.2階段報告

既要報告新發生的情況,也要對初次報告的情況進行補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發展與變化、處置進程、事故原因等。

4.4.3總結報告

包括食品安全事故鑒定結論,對事故的處理工作進行總結,分析事故原因和影響因素,提出今后對類似事故的防范和處置建議。

5.應急響應和終止

5.1先期處置

5.1.1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后,事發單位應當立即組織救治病人,妥善保護可疑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不得轉移、毀滅相關證據;按照相應的處置方案,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應急處置工作;應當組織涉及該事故的人員配合有關部門的調查。

5.1.2接到食品安全事故報告或舉報后,事發地街道及有關部門在做好事故報告的同時,應立即啟動先期處置機制。組織有關人員趕赴現場開展警戒、疏散群眾、控制現場、救護、搶險等基礎處置工作;及時對事故的類別、危害程度、影響范圍、發展趨勢等現場動態信息進行評估,并按規定上報。

區食安辦對于初步判斷為Ⅳ級以上的食品安全事故,應迅速做出綜合分析,按照分級響應權限通報各相關單位,并立即組織有關專業人員趕赴事發現場,同時做好啟動預案的各項準備工作。

5.2分級響應

5.2.1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級)、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級)的應急響應

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級)、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級)發生后,應在上級政府及上級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領導和指揮下,成立區應急指揮部,組織協調街道辦事處和有關部門及單位全力以赴組織救援,及時向上級政府、上級指揮部及有關部門報告事故基本情況、事態發展和救援進展等情況。指揮部各專業小組按各自職責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并為上級政府及上級指揮部排除的應急救援隊伍提供保障。各街道辦事處及有關部門按照要求認真履職,落實有關工作。

5.2.2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級)的應急響應

(1)區政府負責統一領導和指揮轄區內的一般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2)區食安辦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立即向區食安委報告基本情況、事態發展和救援進展等情況,并按規定向有關部門和單位通報,向區政府和市政府報告事故情況。

(3)區食安辦應立即組織有關食品安全監管部門進行調查、確認,對事故進行分析評估,向區食安委提出啟動Ⅳ級應急響應的建議,經批準后,由區食安委啟動Ⅳ級應急響應。

(4)Ⅳ級應急響應啟動后,應急指揮部統一組織指揮應急處置工作。必要時,分管領導趕赴現場。事發地街道立即成立現場應急指揮部,具體負責現場應急處置工作?,F場應急指揮部要全力控制事態發展,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發生,果斷控制或切斷事故災害鏈。

(5)應急指揮部組織成員單位迅速到位,并根據需要啟動事故調查組、危害控制組、醫療救治組、專家咨詢組、新聞信息組、檢測評估組、維護穩定組等處置小組。迅速開展應急救援和組織新聞工作。

(6)應急指揮部加強與上級政府、食安辦以及事發地街道、現場指揮部的聯系,隨時掌握事故發展動態。根據事故發展情況協調有關部門及應急機構、救援隊伍等提供增援或保障。

(7)應急指揮部根據有關部門和專家的建議,為事發地街道、現場指揮部提供技術支持,派出有關人員和專家趕赴現場參加、指導現場應急救援。必要時協調專業應急力量救援。

5.2.3未達到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級)的應急響應

對于未達到一般級別且致病原因基本明確的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由區食安辦會同農林、海洋、質監、工商、食藥、衛生、商務等部門以及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按照《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二條、第七十四條和《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學調查工作規范》的規定處理,不需啟動應急預案進行處置。

5.3應急處置措施

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區應急指揮部在先期處置的基礎上,針對事故的性質、特點和危害程度,組織有關部門或工作組,視情采取以下應急處置措施,最大限度減輕事故危害。

(1)衛生行政部門及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有效利用醫療和藥品資源,組織和救治食品安全事故患者,并采取妥善安置、救助等有效措施,防止或減少人員傷害。

(2)衛生行政部門及相關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及時組織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檢驗機構開展流行病學調查和抽樣檢驗,盡快查找事故發生的原因,提出處理建議。對涉嫌犯罪的,公安部門要及時介入,開展相關違法犯罪行為偵破工作。

(3)相關食品安全監管部門應依法就地或異地封存與事故有關的食品、原料和被污染的食品相關產品;待現場調查完結后,責令徹底清洗消毒被污染的食品用設備、工具及容器,消除污染;對確認屬于被污染的食品及原料,依法責令食品生產經營者召回、停止經營并銷毀;檢驗后確認未被污染的應予以解封。

(4)指揮部辦公室及時組織研判事故發展態勢,并向事故可能蔓延的政府通報信息,提醒做好應對準備。事故可能影響到國(境)外時,及時向上級報告,協調有關涉外部門做好通報工作。

(5)依法從嚴查處囤積居奇、哄抬物價、哄搶財務等擾亂市場秩序和社會秩序的行為,維護社會治安。

(6)必要時,啟用區財政應急資金和應急儲備的救援物資。

5.4響應級別調整及終止

在食品安全事故處置過程中,要遵循事故發生發展的客觀規律,結合實際情況和防控工作需要,根據評估結果及時調整應急響應級別,直至響應終止。

5.4.1響應級別調整及終止條件

(1)級別提升。

當食品安全事故隨時間發展危害性進一步加重,并有蔓延擴大的趨勢時,應當及時提升響應級別。

當學校或托幼機構、全國性或區域性重要活動期間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時,可相應提高響應級別,加大處置力度,確保迅速、有效控制食品安全事故。

(2)級別降低。

對事故危害得到有效控制,且經研判認為事故危害降低到原級別評估標準以下,無進一步擴散趨勢的,應當相應降低響應級別。

(3)響應終止條件。

當食品安全事故得到控制,并達到以下兩項要求,經分析評估認為可解除響應的,應當及時終止響應。

食品安全事故傷病員全部得到救治,原患者病情穩定24小時以上的,并無新的急性病癥患者出現,食源性感染性疾病在末例患者經過最長潛伏期后無新病例出現;

現場、受污染食品得到有效控制,食品與環境污染得到有效清理并符合相關標準,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

5.4.2響應級別調整及終止程序

指揮部辦公室組織對事故進行分析評估論證。評估認為符合級別調整條件的,由指揮部辦公室提出調整響應級別的建議,報指揮部批準實施。級別提升的需向上級指揮部報告,并按照上級指揮部響應級別的調整組織實施。評估認為符合響應終止條件時,由指揮部辦公室提出終止響應的建議,報指揮部批準實施,并向上級指揮部報告。

5.5信息

事故信息由指揮部或指揮部辦公室統一組織,采取召開新聞會、新聞通稿等多種形式向社會,做好宣傳報道和輿論引導。

6.后期處置

6.1善后處置

區政府負責組織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征用物資補償,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盡快消除事故影響,妥善安置和慰問受害和受影響人員,盡快恢復正常秩序,保證社會穩定。

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保險機構及時開展應急救援人員保險受理和受災人員保險理賠工作。

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對受害人給予賠償。

6.2獎懲

6.2.1獎勵

對在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可按有關規定進行表彰和獎勵。

6.2.2責任追究

對在食品安全事故的預防、報告、調查、控制、救援和處理過程中,有、失職、瀆職等行為的,依法追究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3總結

食品安全事故善后處置工作結束后,指揮部辦公室應當會同各工作組及相關單位對食品安全事故和應急處置工作進行總結,分析事故原因,總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提出改進工作的建議,完成總結報告。總結報告應逐級報送區政府、市政府。

7.應急保障

7.1信息保障

各街道辦事處及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建立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報告制度,設立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和舉報電話,暢通信息報告渠道。建立健全醫療救治信息網絡,實現信息共享。

7.2醫療保障

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功能完善、反應靈敏、運轉協調、持續發展的醫療救治體系,在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人員傷害時,迅速開展醫療救治工作。

7.3人員保障

根據需要區食安辦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完善食品安全應急隊伍以及具有一定救援知識和技能的志愿者輔助隊伍,加強應急處置能力培訓,提高快速應對能力和技術水平。健全專家隊伍,為事故核實、級別核定、事故隱患預警及應急處置等相關技術工作提供人才保障。

7.4技術保障

食品安全事故的技術鑒定工作必須由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承擔。當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時,受指揮部或指揮部辦公室的委托,檢測機構立即采集樣本,按有關標準要求實施檢測,為食品安全事故定性提供科學依據。有關部門要加強食品安全事故監測、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等技術研發,為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提供技術保障。

7.5物資和經費保障

區發改、財政等部門應當保障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所需設施、設備和物資,保障應急物資儲備,提供應急救援資金,所需經費列入區政府財政預算。

7.6社會動員保障

根據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的需要,動員和組織社會力量協助參與應急處置,必要時依法調用企業及個人物資。在動用社會力量或企業、個人物資進行處置后,應當及時歸還或給予補償。

7.7演習演練

指揮部按照“統一規劃、分類實施、分級負責、突出重點、適應需求”的原則,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結合形式,組織開展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演習演練。

區食安辦會同有關部門指導突發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演習演練工作。街道食安辦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和工作需要,結合應急預案,統一組織街道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演習演練。

有關企事業單位應當根據自身特點,定期或不定期組織本單位的應急救援演習演練。

7.8宣傳培訓

各街道辦事處及有關部門應當加強對廣大消費者進行食品安全知識的教育,提高消費者的風險和責任意識,正確引導消費。

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培訓工作采取分級負責的原則,由各街道辦事處及相關部門負責組織實施。

8.附則

8.1名詞術語

食品安全:指食品無毒、無害,符合應當有的營養要求,對人體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亞急性或者慢性危害,不能產生危及消費者及其后代健康的隱患。

食源性疾病:指食品中致病因素進入人體引起的感染性、中毒性等疾病。

食物中毒:指食用了被有毒有害物質污染的食品或者食用了含有毒有害物質的食品后出現的急性、亞急性疾病。

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對人體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8.2預案的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由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和組織實施。應急預案在實施中出現新情況或新問題時,根據實際適時修訂完善。

各街道辦事處及有關部門應參照本預案,結合各自職責,制定各自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并報區食安辦備案。

安全事故處置方案范文5

為防止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完善應急管理機制,迅速有效地控制和處置可能發生的事故,保護員工人身和公司財產安全,本著預防與應急并重的原則,制定本預案。

2危險性分析

2.1企業概況

公司占地面積約平方米,其中庫房面積約458.73平方米,現有職工13人。主要生產經營電

泳漆、濃縮液、穩定劑、溶劑、光盤保護漆、有機添加劑等。

2.2危險性分析

本公司生產經營的危險化學品與人體皮膚和眼睛直接接觸可能造成灼傷,發生泄漏容易造成人員中毒,其蒸汽與空氣能夠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生產和庫存的原料、產品與高熱源、強氧化劑等接觸,易發生火災爆炸。

3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公司成立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和相應的應急救援工作組。

3.1指揮部組成人員和職責

總指揮:總經理

副總指揮:安全主管

成員:其他相關管理人員

總經理不在的情況下由安全主管進行現場指揮。

指揮部主要職責:

(1)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3)組織安全檢查,及時消除安全事故隱患;

(4)組織制定并實施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5)負責現場急救的指揮工作;

(6)及時、準確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3.2工作組組成成員和職責

滅火組:負責消防、搶險。

成員:(略)。

救護組:負責現場醫療、救護。

成員:(略)。

警戒組:負責治安、交通管理。

成員:(略)。

通訊聯絡組:負責通訊、供應、后勤。

成員:(略)。

運輸組:負責運送傷員

成員:(略)。

4預防與預警

4.1事故預防措施

(1)建立健全各種規章制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

(2)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強化安全生產教育;

(3)車間、庫房加強通風、完善避雷設施;

(4)采用便捷有效的消防、治安報警措施;

(5)保證消防設備、設施、器材的有效使用。

4.2報警與通訊

公司將用于個體防護、醫療救援、通訊裝備及器材配備齊全,并確保器材始終處于完好狀況;

應急電話:

火警:119

匪警:110

醫療急救:120

5應急響應

5.1滅火處置方案

(1)發現火情,現場工作人員立即采取措施處理,防止火勢蔓延并迅速報告;

(2)滅火組按照應急處置程序采用適當的消防器材進行撲救;

(3)總指揮根據事故報告立即到現場進行指揮(總指揮不在現場由副總指揮負責指揮);

(4)警戒組依據可能發生的危險化學品事故類別、危害程度級別,劃定危險區,對事故現場周邊區域進行隔離和交通疏導;

(5)救護組進行現場救護,如有需要立即將傷員送至醫院;

(6)通訊組視火情撥打“119”報警求救,并到明顯位置引導消防車;

(7)撲救人員要注意人身安全。

5.2泄漏處理方案

泄漏處理包括泄漏源控制及泄漏物處理兩大部分:

5.2.1泄漏源控制

(1)生產過程中可通過關閉有關閥門、停止作業或采取改變工藝流程、物料走副線等方法,并采用合適的材料和技術手段堵住漏處;

(2)包裝桶發生泄漏,應迅速將包裝桶移至安全區域,并更換。

5.2.2泄漏物處理

(1)少量泄漏用不可燃的吸收物質包容和收集泄漏物(如沙子、泥土),并放在容器中等待處理;

(2)大量泄漏可采用圍堤堵截、覆蓋、收容等方法,并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報警:通訊組及時向環保、公安、衛生等部門報告和報警;

2)現場處置:在做好自身防護的基礎上,快速實施救援,控制事故發展,并將傷員救出危險區,組織群眾撤離,消除事故隱患;

3)緊急疏散;警戒組建立警戒區,將與事故無關的人員疏散到安全地點;

4)現場急救:救護組選擇有利地形設置急救點,做好自身及傷員的個體防護,防止發生繼發性損害;

5)配合有關部門的相關工作。

(3)泄漏處理時注意事項:

1)進入現場人員必須配備必要的個人防護器具;

2)嚴禁攜帶火種進入現場;

3)應急處理時不要單獨行動。

5.3化學品灼傷處置方案

5.3.1化學性皮膚燒傷

(1)立即移離現場,迅速脫去被化學物污染的衣褲、鞋襪等;

(2)立即用大量清水或自來水沖洗創面10~15分鐘;

(3)新鮮創面上不要任意涂抹油膏或紅藥水;

(4)視燒傷情況送醫院治療,如有

合并骨折、出血等外傷要在現場及時處理。

5.3.2化學性眼燒傷

(1)迅速在現場用流動清水沖洗;

(2)沖洗時眼皮一定要掰開;

(3)如無沖洗設備,可把頭埋入清潔盆水中,掰開眼皮,轉動眼球洗滌。

5.4中毒處置方案

(1)發生急性中毒應立即將中毒者送醫院急救,并向院方提供中毒的原因、毒物名稱等;

(2)若不能立即到達醫院,可采取現場急救處理:吸入中毒者,迅速脫離中毒現場,向上風向轉移至新鮮空氣處,松開患者衣領和褲帶;口服中毒者,應立即用催吐的方法使毒物吐出。

6附則

(1)定期組織安全生產培訓,熟悉各

種應急處置技術;

(2)定期組織應急處置技術演練,應急預案綜合演練每半年不少于1次。

安全事故處置方案范文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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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了提高xx天然氣有限公司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預防和減少天然氣突發事件,對天然氣突發事件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最大限度地減輕突發事件造成的危害和損失,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支持和保障社會經濟發展,特制定本預案。

1.2

編制依據

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政策、標準。

1.3

適用范圍

1.3.1區域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公司建設、運行、管理的西溫莊門站、丈子頭門站、小店高中壓調壓站、新張村高中壓調壓站、高壓輸氣管線、高壓儲氣管線和中壓輸配管線、中低壓調壓站(箱、柜)。

1.3.2適用事故類型

天然氣泄漏、火災、爆炸、突然停氣24小時事故、電氣災害、特大暴雨造成的洪澇災害、雷電災害、地震災害

1.3.3事故級別

1.3.4響應級別

根據事故大小啟動響應級別的預案

1.4

應急預案體系

1.4.1預案構成

公司應急預案由綜合預案、專項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三部分組成。

1.5

應急工作原則

應急工作遵循以下原則:以人為本,減少危害的原則。居安思危,預防為主的原則。分級管理,先期處置的原則。統一指揮,專業救援的原則。即報情況,跟蹤落實的原則。

2、生產經營單位的危險性分析

2.1

公司基本概況

企業名稱:xx天然氣有限公司。

生產經營范圍:天然氣輸氣管網的規劃、設計、建設、管道施工;天然氣儲配、銷售、運營、管理、用戶設施設計安裝;天然氣加氣站建設、天然氣汽車改裝及零部件的經銷;天然氣器具的生產、加工、銷售;天然氣相關技術咨詢及開發研制。

主要安全設施:丈子頭門站、西溫莊門站、小店高中壓調壓站、新張村高中壓調壓站、CNG母站,高、中低壓管線。

供氣范圍:xx市區居民用戶,工業用戶,營業用戶,福利用戶。

設計供氣能力:一期工程設計能力為年供氣能力6.9億m3。二期工程實現后,將達到9.6億m3/年。

2.2

危險源與風險分析

2.2.1

重點危險源

丈子頭、西溫莊門站、小店高中壓、新張村高中壓調壓站、CNG壓縮天然氣母站、高壓儲氣管線、DN200以上的中壓輸配管線

2.2.2事故因素分析

天然氣介質因素、管道沿線自然災害因素、管道系統潛在的危險因素、場站系統的危險因素、來自自控系統潛在的危險因素、可能受到職業危害的崗位及危害程度

2.2.3重點危險源周邊環境分析

丈子頭、西溫莊、新張村周邊無重大危險源。主要危險來自站區內自身危害。南側是加油站距離為47米。符合國家規范要求。但是油由于加站屬重點危險源,因此小店高中壓調壓站是防范重點。

高壓儲氣管線沿環城高速公路綠化帶敷設,周邊空曠,沿線基本無重大危險源。主要危險源來自管道本身和沿線閥門。中壓管線主要是調壓站與煤氣管線相銜接部分。主要危險來自外界野蠻施工、超載車輛碾壓和自身腐蝕等原因,造成線路漏氣危害。

3、組織機構及職責

3.1應急搶險組織機構設置

3.2

應急搶險組織機構職責

4、預防與預警

4.1危險源監控

門站和高中壓調壓站為我公司重點保護范圍。預防措施有:甲烷氣體監測儀、攝像監視系統、紅外線報警系統、應急電源,還有專門設置的天然氣放散系統。在工藝區內和控制室內所有接線安裝了防雷單元。

應急處置要點:泄漏事故處置方案要點、火災事故處置方案要點、爆炸事故處置方案要點、人員的安全防護。

4.2

預警行動

公司應急指揮中心確認可能導致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信息后,啟動公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必要時請求上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協調。

特別重大供氣安全事故Ⅰ級、重大供氣安全事故Ⅱ級、較大供氣安全事故Ⅲ級發生后,立即向市政府應急中心報告,同時向市建管委、安監局和當地區政府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報告。一般供氣安全事故Ⅳ級,向市建管委、市安監局應急指揮中心報告,同時向當地區政府應急部門報告,依法采取緊急處置措施。

4.3

信息報告與處置

公司應有24小時應急值班電話和內部報告方式,信息處理的基本原則:迅速、準確、直報。

并做好應急資料的保管和存檔

5、應急響應

6、保障措施

做好通信與信息保障,應急隊伍保障,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經費保障

7、附則

應急預案由天然氣公司安監處、總工辦負責組織修改和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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