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衛生院醫保理管制度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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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衛生院醫保理管制度

鄉鎮衛生院醫保理管制度范文1

(一)擴大基本醫療保障覆蓋面,提高醫療救助標準。

到2011年,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全面覆蓋城鄉居民,城鎮職工醫保、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參保率均提高并穩定在90%以上,城鄉醫療救助制度覆蓋所有困難人群。

1、2009年,將未參保的國有關閉破產企業退休人員納入城鎮職工醫保,到2011年,城鎮職工醫保參保率達90%以上。(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市國資委配合)

2、2009年,在校大學生基本納入城鎮居民醫保;到2011年,四個城區和三個開發區范圍內的城鄉居民都應參加城鎮居民醫保,基本實現全覆蓋。(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市財政局配合)

3、鞏固新農合的參合覆蓋面,2011年實現參合率98%以上。(市衛生局負責,市財政局配合)

4、逐步加大醫療救助資金的投入。2010年起,重點資助城鄉一類低保對象、農村五保戶和重點優撫對象等困難人群參加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市民政局負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衛生局、財政局配合)

(二)提高基本醫療保障水平。

5、到2010年,各級財政對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補助標準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市財政局負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衛生局配合)

6、到2010年,城鎮職工醫保、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在政策范圍內的住院費用報銷比例要分別提高到75%、60%和50%以上。(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衛生局分別負責,市國資委、財政局配合)

7、推廣建立新農合普通門診費用統籌機制,門診費用報銷比例不低于30%。探索城鎮居民醫保門診費用統籌機制。(市衛生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分別負責,市財政局配合)

8、到2010年,城鎮職工醫保、居民醫保最高支付限額,分別提高到上一年度城鎮職工平均工資、居民年可支配收入的6倍以上。(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衛生局分別負責,市財政局、國資委配合)

(三)提高基本醫療保障基金管理能力。

9、建立醫?;痫L險調劑制度,確?;鸢踩⒂行?、透明。2009年開展城鎮居民醫保與新農合統籌一體化試點,2011年,實現全市三縣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統籌并軌。到2011年,實現城鎮職工醫保、城鎮居民醫保市級統籌,逐步開展市、縣城鎮職工醫保市級統籌。(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市衛生局、財政局配合)

10、2010年,實現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和繳費年限在市、縣之間互認。(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市衛生局、財政局配合)

11、到2011年,實現全市參保人員就醫“一卡通”,做到市內流動人員異地就醫現場結報,實現異地就醫管理服務由參保地向就醫地轉移。(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市衛生局、財政局配合)

12、建立覆蓋全市各級經辦機構、連接各級各類定點醫療機構的基本醫療保障信息管理系統,實現數據共享。(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市衛生局、財政局配合)

13、2009年開展城鎮職工醫保、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經辦機構整合試點,2011年建立城鄉一體化的基本醫療保障管理體制。(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市衛生局、財政局配合)

14、積極探索政府購買醫療保障服務,通過公開招投標方式,委托具有資質的商業保險機構和其他所有制醫療服務機構,經辦各類醫療保障管理服務。(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市財政局配合)

二、健全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

(四)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建設。

進一步完善以縣醫院為龍頭,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為基礎的農村醫療衛生服務網絡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網絡。(市發展改革委,市衛生局、財政局配合)

15、全市鄉衛生院和村衛生室標準化建設2009年達到40%,2010年達到60%,2011達到80%。其中,建制鄉衛生院標準化建設到2011年達標率100%。2010年,縣醫院和中醫院達到標準化建設。(市發展改革委負責,市衛生局、財政局配合)

16、對城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重新規劃布點,精減社區衛生服務站,加快推進城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示范化建設。2011年示范化建設完成率100%,并按萬分之五至七配備社區工作人員。(市發展改革委,市人事局、衛生局、財政局配合)

(五)加強基層醫療衛生人才隊伍建設。

17、實施基層在職衛生人員培訓。每年對村衛生室衛技人員進行一次輪訓;每年對鄉鎮衛生院實施“315”培訓計劃(每年為鄉鎮衛生院培訓150名專業技術人員、150名臨床醫生、150名管理人員);對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全科醫師、社區護士進行培訓。(市衛生局負責)

18、實施“三百”工程,(每年選聘100名臨床專業本、??飘厴I生到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工作;選派100名二級以上醫院醫生支援衛生院(室)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組織100名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衛生技術人員到二級以上醫療機構進行為期三個月的臨床技能培訓。(市衛生局負責)

19、從2009年起,鼓勵醫學院校畢業生到鄉鎮衛生院工作,并積極爭取國家和省級財政代償學費和助學貸款。(市衛生局負責,市財政局、人事局配合)

20、實施基層衛生人員中、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優惠政策;落實城市醫院和疾控、婦幼機構醫生晉升中、高級職稱到農村或社區服務1年以上的政策。(市衛生局負責,市人事局配合)

21、鼓勵返聘退休醫生到鄉鎮、社區基層醫療機構工作。建立基層醫師津貼制度,對有資質的衛生專業人員到鄉鎮及其以下農村和社區醫療衛生機構從業,經縣(區)衛生局考核確認,由縣(區)級財政給予津貼補助。(市衛生局負責,市財政局、人事局配合)

22、建立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制度,根據不同發展方向,制定相應的培養措施。本著個人、簽約單位和承訓醫院共同承擔的原則,完善住院醫師培訓的保障機制。(市衛生局負責,市財政局、人事局配合)

(六)改革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補償和運行機制。

23、制定行業管理政策,搭建公共服務平臺,探索政府招標、委托等方式購買醫療衛生服務。對各類基層醫療服務機構提供的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由基本醫療保障基金等渠道按照定額定項標準給予補償?;鶎俞t療服務價格,按扣除政府補助后核算成本制定。逐步提高鄉村醫生承擔公共衛生服務工作的政府補助標準。(市衛生局負責,市財政局配合)

24、2010年鄉鎮衛生院(室)、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全部納入醫保定點醫療機構范圍;2011年,全市政府舉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市財政局負責,市衛生局配合)

25、全市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根據職能任務,合理核定人員編制,到2011年全面實行人員聘用制;建立以服務質量和數量為核心,以崗位責任和績效為基礎的考核、激勵機制,逐步承擔起城鄉居民健康“守門人”的職責。(市人事局負責,市衛生局、財政局配合)

26、2010年,制定分級診療標準,引導一般診療下到基層,并在社區開展首診制試點;2011年,完善雙向轉診制度。(市衛生局負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配合)

三、促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

(七)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覆蓋城鄉居民。

自2009年起,三類九項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免費向城鄉居民提供,所需費用納入政府預算范圍。

27、完成針對全體人群的公共衛生服務。

為轄區常住人口建立統一、規范的居民健康檔案。到2011年居民健康檔案建檔率農村達30%,城市達50%。(市衛生局負責)

向城鄉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宣傳信息和健康教育咨詢服務,市電視臺開設公益性健康頻道,加強健康知識的宣傳。(市委宣傳部負責,市衛生局配合)

28、完成針對重點人群的公共衛生服務。

為0-36個月嬰幼兒建立兒童保健手冊,開展新生兒訪視及兒童保健系統管理。(市衛生局負責)

為孕產婦開展至少5次孕期保健服務和2次產后訪視;(市衛生局負責)

對轄區65歲及以上老年人進行健康指導服務。(市衛生局負責,市財政局配合)

29、完成針對疾病預防控制的公共衛生服務。

為適齡兒童接種乙肝、卡介苗、脊灰等國家免疫規劃疫苗。(市衛生局負責)

及時發現、登記并報告轄區內發現的傳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參與現場疫點處理,開展傳染病防治知識宣傳和咨詢服務。(市衛生局負責)

對高血壓、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進行指導,對確診高血壓和糖尿病患者進行登記,定期進行隨訪;(市衛生局負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配合)

對重性精神疾病患者進行登記管理,在專業機構的指導下,對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進行治療隨訪和康復指導。(市衛生局負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配合)

(八)重大公共衛生項目覆蓋城鄉居民。

繼續實施結核病、艾滋病等重大疾病預防控制與國家免疫規劃、農村婦女住院分娩等重大公共衛生項目。

30、到2011年,完成為全市15歲以下人群補種乙肝疫苗任務;2009年,完成8月齡至14周歲兒童麻疹強化免疫接種任務。(市衛生局負責,市財政局配合)

31、為農村孕產婦住院分娩提供300元醫療補助,并逐步提高住院分娩補助標準。(市衛生局負責,市財政局配合)

32、免費為農村育齡婦女在孕前和孕早期補服葉酸,預防出生缺陷。(市衛生局負責,市計生委、財政局配合)

33、啟動農村35-59歲婦女常見病檢查項目,完成乳腺癌、宮頸癌普查任務。(市衛生局負責)

34、免費提供婚前保健服務,2009年婚檢率達到30%,在此基礎上采取積極措施,使全市婚檢率逐年上升。(市民政局、衛生局負責,市財政局配合)

35、2009年,為1100例貧困白內障患者實施免費復明手術。(市衛生局、殘聯負責,市財政局配合)

36、實施農村改水改廁項目。農村改廁2009年4200所、2010年20000所、2011年10000所。2011年,農村自來水普及率達到60%。以縣為單位,農村衛生飲用水衛生監測縣達到100%。(市衛生局、團市委、水務局負責,市農委、建委、財政局配合)

(九)健全公共衛生服務網絡,完善經費保障機制。

37、提高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標準,2009年全市人均公共衛生服務經費不低于15元,到2011年不低于20元。(市財政局負責,市發展改革委、衛生局配合)

38、到2011年,全市建制鄉衛生院基本完成鄉鎮衛生服務中心的轉型任務,疾控、衛監、婦幼等公共衛生服務職能納入衛生服務中心管理。按需要合理配備120救護站,采供血點和牙防點等網絡,保證城鄉居民享有均等化的公共衛生服務。(市衛生局負責,市人事局、財政局配合)

39、專業公共衛生機構按需聘任疾控、衛監、婦幼等人員,其人員經費、發展建設經費、公用經費和業務經費,由各級政府預算全額安排,實行績效考核制度;所取得的服務性收入上繳財政專戶,并納入財政預算管理。(市財政局負責,市衛生局配合)

40、加大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經費投入,確保公共衛生服務的可及性。(市財政局負責,市衛生局配合)

四、加快推進公立醫院改革

(十)積極穩妥地推進公立醫院改革試點。

41、建立科學測算和評估機制,適時出臺公立醫院改革試點方案。全面推進公立醫院管理體制、運行機制、補償機制、監管機制的改革。(市發展改革委、衛生局、國資委負責,市人事局、財政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配合)

42、對新建公立醫院一律實行法人治理結構。對現有公立醫院,明確管理主體責任,完善院長負責制。加強運行管理,建立以公益性為核心的監管制度。全面推行電子醫療檔案和常見病臨床路徑。(市發展改革委、衛生局、國資委負責,市人事局、財政局配合)

43、完善區域衛生規劃,明確轄區內公立醫院的設置數量、布局、床位規模、大型醫療設備和主要功能。(市發展改革委負責、市衛生局、規劃局、國資委配合)

(十一)加快形成多元辦醫格局。

44、遵循區域衛生規劃,除應保留的公立醫院外,積極探索公立醫院轉型為民營或股份制醫院。積極引導社會資本以多種方式參與公立醫院的改制重組,使其成為獨資或股份制??h(區)主要舉辦縣級醫院、鄉村衛生和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制定公平公正的行業管理政策,建立公共財政激勵辦醫機制,力爭到2011年民營醫療機構占20%。形成公立醫院與非公立醫院相互促進、共同發展的格局。(市發展改革委負責,市人事局、財政局、衛生局配合)

五、全面執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十二)建立健全基本藥物供應保障體系。

45、充分發揮市場機制,推動藥品生產流通企業兼并重組,發展統一配送,實現規模經營;鼓勵發展零售連鎖經營。到2011年,全市藥品零售企業全部配備執業藥師,為顧客提供購藥咨詢和指導。(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

46、嚴格審核基本藥物生產和配送企業資格,加強生產和配送監管。對基本用藥目錄品種定期進行質量抽檢,并向社會公布抽檢結果。(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市財政局配合)

47、加強醫療衛生機構藥械使用的監管,全面推進醫療機構“規范藥房”建設;建立農村藥品監督體系。(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市財政局、衛生局配合)

(十三)建立基本藥物優先選擇和合理使用制度。

48、政府舉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不包括縣級醫療機構)從2009年起,全部配備和使用基本用藥目錄的品種;2011年,實行零差率銷售。其他各類醫療機構也必須按照規定將基本用藥目錄的品種作為首選藥品,使用比例逐年提高。(市衛生局負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配合)

鄉鎮衛生院醫保理管制度范文2

日前,記者采訪了郎溪縣人民醫院援外專家彭公展院長。彭公展是位學者型領導,博學多才,著作頗豐,在眾多醫學領域有獨到的見解。

醫院管理年活動

彭公展介紹,近年來,郎溪縣人民醫院深入“以病人為中心,以提高醫療服務質量”為主題的醫院管理年活動。重點整治醫療機構的非執業醫師、非執業護士和非衛生技術人員行醫,整治亂用藥、亂收費的現象。通過完善監管制度、公示醫療服務費用和質量信息、公開投訴電話、實行責任追究制,促進了該院管理的科學化、規范化,建立了長效管理機制。

管理年活動中,他們采取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改革措施。一是,人事改革重在做好二級機構負責人的選拔任用工作。2006年先后對麻醉科、兒科、財務科、超聲診斷科、急診科、婦產科負責人進了考核、調整和任命,把一批政治思想好、業務能力強的年輕骨干充實到二級機構管理崗位,造就了一支高素質的業務管理人才梯隊。同時還深入到醫學院校公開招聘本科以上學歷的畢業生,向社會公開招聘護理、財會等人員。選拔醫護骨干到上級醫院進修培訓。二是,分配改革實行績效工資制,堅持與責任、業績、技術、風險掛鉤,重點向臨床一線傾斜,實行崗位津貼制度,不同職稱、崗位拉開檔次。三是,改善就醫環境。2006年先后投資150余萬元裝修了病區,配備了空調、彩電和傳呼設備,更換了大型發電機提高應急能力。

提升醫療質量

“以管理出效益,以質量謀發展,以安全求生存,積極推進醫療服務、全面提升醫療技術”郎溪縣人民醫院倡導的管理理念得到很好的貫徹。

完善制度建設。完善三級查房制度、首診負責制度、危重病例會診討論等10多項醫療管理制度,強化醫療質量的起始和中間環節管理。繼續堅持以醫療護理質量督查為主要內容的醫療行政查房制度,強化病歷檢查,為醫療服務的有效性、安全性、規范性提供了有力的保證。

強化學科建設和新技術開展。2006年先后開展了腹腔鏡手術、前列腺汽化電切術、顱內出血碎吸術等,醫院的微創手術至今已超過200例;開展了多普勒彩超血流診斷新項目,引進開展了糖化血紅蛋白檢測,提高了糖尿病的診治水平,開展了靜脈留置針技術和嬰兒游泳新項目。購置了新一代全自動生化分析儀提高檢測效率和準確性。2006年又簽訂價值50萬元的設備引進項目,目前已逐步到位并投入使用。

強化護理工作。2006年從加強護理隊伍職業道德建設,規范技術操作入手,改進質控方法,實行分組定人定項專人負責的督查方式,做到不同科室之間護理質量的標準化和可比性,堅持每季度一次歸檔病歷的集中檢查。制定護理安全制度、危重病歷人的護理和監控制度,強化護理病歷書寫和低年資護士的“三基”培訓,逐步建立了一支結構合理、醫德醫風優良、技術過硬的護理隊伍。

破解看病難題

為了更進一步解決“看病難、看病貴”難題,醫院采取了以下幾方面措施。

鄉鎮衛生院醫保理管制度范文3

關鍵詞:新農合;可持續發展

本文系河北省社科聯“河北省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研究”(項目編號:201301420);河北省衛生廳“河北省2013年醫學科學研究重點課題計劃‘新農合提高補償比例與合理控費研究’”(項目編號:20130121)部分研究成果

中圖分類號:F840.684 文獻標識碼:A

收錄日期:2015年2月12日

一、河北省新農合運行狀況

(一)河北省新農合發展概況。河北省自2003年開展新農合試點,歷經十年時間已經建立起比較完善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目前,全省共有164個縣市區建立了新農合制度,統籌層次主要以縣級為單位。2013年河北省新農合的繳費標準為340元,其中各級政府補助280元,個人繳費60元,最高支付限額達到9萬元,全省參合農民5,146萬人,參合率達到97.8%,全年新農合補償1.3億人次,補償總額175億元,次均住院補償2,649元,補償水平和保障范圍進一步提高。

(二)河北省新農合建設基本特點

1、參合率顯著提高。自2003年試點以來,河北省新農合參合率逐年提高,2006年參合率為79%,2008年為86.29%,2010年為94.46%。從2003年的三個試點縣,參合農民116.6萬人,到2008年實現了新農合制度的全覆蓋,截至2013年年底,河北省參合農民達到5,146萬人,參合率達到了97.8%,新農合參合人數和參合率有了顯著的提高,在自愿參保的情況下,基本實現農村居民的全面醫療保障。(圖1)

2、籌資標準不斷提高。新農合基金的主要來源:一是農民以戶為單位自愿參加,按人繳納資金;二是中央和地方各級財政安排專項補助資金。在新農合試點初期,河北省籌資水平較低,2003年的人均籌資30元,自2009年起,中央和地方對新農合補助和農民繳納金額逐年增加,到2013年新農合的籌資標準提高到340元,其中政府資助部分從2003年的人均20元,提高到280元。

3、受益水平逐步提高。2003年新農合試點,河北省采用的補償模式為“門診家庭賬戶+住院統籌”,為擴大補償范圍,2008年開始開展門診統籌試點工作。目前,全省所有縣(市、區)都已經實施新農合門診統籌,參合農民一般門診醫療費用均可享受按比例補償,補償額度高于之前的門診家庭賬戶。同時,河北省每年都對住院補償起付線進行調整,并適當提高補償比例和封頂線。2003年至2013年河北省新農合補償受益人數由101.38萬人次上升至1.3億人次,補償總額175億元,補償限額也提高到9萬元。2013年,石家莊市和唐山市城鄉居民大病保險進行試點,2013年全年兩市農村居民的大病保險補償6.2萬人次,賠付1.8億元。

4、新農合制度逐漸完善。為控制不合理的醫療費用對新農合基金占用,河北省自2010年起推行新農合支付方式改革,至2012年全省所有縣(市、區)全面實行新農合支付方式改革,提供總額預付、按病種付費、按單元付費、按人頭付費等方式,將新農合的支付方式由單純的按項目付費向混合支付方式轉變,新農合制度逐漸完善。

二、河北省新農合當前及未來面臨的問題

(一)當前的問題

1、異地就診率高。區域內定點醫療機構主要是二級及以下醫院:縣級醫院及鄉鎮衛生院,基本上不包括三級醫院。而老百姓一旦得了大病,往往會到三級醫療機構就診,這就形成異地就診問題。一般需要到異地(或高一級)醫院就醫的疾病都較為嚴重,花費也相對較高,但根據新農合的規定,在高級別的醫療機構就診或者在異地就診的起付線高,報銷比例較低,患病農民自己負擔大部分費用,并未真正減輕農民就醫的經濟負擔。

2、部分地方政府籌資壓力大。新農合資金主要來源于財政補助和個人繳費,而穩定的資金來源是新農合制度順利運行的重要前提條件。但是,農民本身繳費有限,除了政府財政補貼以外,幾乎沒有其他穩定的、持續的資金投向新農合。面對新農合越來越高的籌資水平,各地政府不得不加大對新農合的財政補貼,以維持新農合的正常運行。由于各地政府財政收入不均衡,有的地方政府財政收入少,地方政府籌資難度越來越大。另外,新農合資金籌集是以“自愿參合”為原則,目前高水平的參合率缺乏制度保障,使得新農合籌資的穩定性較差,并且難以避免參合農民的逆向選擇,影響新農合基金的穩定運行,嚴重制約新農合的可持續發展。

3、定點機構醫療服務水平不高。由于現行政府衛生服務投入機制不合理,導致優質衛生資源向城市和高級別醫療衛生機構積聚,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缺乏人才,造成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服務能力不強、技術水平不高,難以滿足農民日益增長的多層次醫療衛生及保健需求,影響了農民到基層醫療機構就診的積極性,部分農村患者被迫到更遠的高級別醫療機構就診,難以實現新農合制度便民、利民的目標。

(二)未來的挑戰

1、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制度的建立。目前,河北省的醫療保險體系仍呈現明顯的城鄉二元特征,醫療保險制度城鄉分設和醫療保險管理城鄉分割造成部分城鄉居民重復參保,同一地區城鄉居民的就醫選擇、保障范圍和補償水平等方面存在明顯差異,嚴重影響醫療保險制度的公平性和管理效率。為解決醫療保險城鄉二元帶來的問題,河北省需盡快建立全省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但是,城鎮醫療保險和新農合分別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衛生部門管理經辦,部門間對城鄉醫療保險管理權歸屬存在分歧,城鄉居民醫療保險最終由哪個部門主導,成為河北省實現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銜接、整合過程中的重要問題。

2、新農合與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銜接。未來,隨著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建立健全,新農合必須與城鄉居民大病保險進行有效對接,在便民的同時,充分發揮多層次醫療保障的作用,緩解河北省廣大農村居民看病貴的問題。但是如何進行新農合與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制度對接是亟須解決的問題。

3、新農合與醫療救助的銜接。新農合與醫療救助的銜接包括兩部分:一是支持貧困居民參合;二是對新農合參合居民補償外的醫療救助。通過新農合與醫療救助的銜接,河北省農村的五保戶和貧困戶100%參加了新農合。雖然貧困人口表面上“參合”了,但實際上貧困人口的受益程度仍然比較低。主要原因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醫療救助資金額度是否能夠滿足需要救助參合患者的資金需求;二是醫療救助方式是否能夠及時足額給予患者診療上的幫助。如果這兩個方面不能夠有效處理并和新農合進行合理對接,將對兩個制度都將產生不利的影響。

三、新農合可持續發展影響因素

(一)資金統籌層次低。從目前新農合實施情況看,基本都是以縣為統籌單位,較低的統籌層次使得參合農民數量有限,不符合大數法則,導致新農合基金抗風險能力弱,同時使得籌資和經營基金成本較大。另外,縣級統籌造成異地就診率高、報銷比例低,參合農民就診不方便,沒能起到便民、惠民的作用。

(二)信息服務網絡不健全。目前,各縣(市)對出院即時結算以及異地結算做出了調整和完善,但是一些地方的新農合經辦機構與各級醫療機構的信息一體化管理信息系統尚未建立,缺乏系統的報銷補償與監控信息網絡,經辦和監管能力受到限制,難以為新農合經辦和監管提供強有力技術支撐。當醫療機構或部分醫務人員違規虛造病歷、虛開用藥及檢查項目等騙取新農合資金時,無法及時監管。

(三)監管制度不健全。各個縣市雖然成立了管理機構,但是在新農合基金使用和監管中存在制度不完善以及管理人員業務水平不到位等問題,使得新農合基金運營過程中存在紕漏。一方面管理機構在資金使用上的不恰當,造成了新農合基金利用的低效率;另一方面有些定點醫院和參合農民存在“騙?!钡膯栴},過度就醫、過度治療等行為侵占新農合基金,更加劇了有限醫療基金的浪費。

(四)部門間對城鄉醫療保險管理權歸屬存在分歧。目前,城鎮醫療保險和新農合分別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衛生部門管理經辦,國家尚沒有對統籌城鄉醫療保險的歸屬部門做出明確規定,統籌城鄉醫療保險在一定程度上演變為部門間職能和權利的博弈。一方面衛生部門長期從事醫療系統的管理和衛生政策的制定,掌握醫療服務相關專業知識,熟悉醫療資源分布和居民的衛生服務需求;另一方面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與醫療機構不存在直接的利益關系,能夠站在獨立第三方地位代表參保人利益,行使對醫療衛生機構的監督制約作用,同時有利于整個社會保險體系各險種和各項醫療保險制度的統籌協調發展。

四、河北省新農合可持續發展對策建議

(一)提高統籌層次。將新農合的統籌層次由目前的縣(市)級提高到地市級。首先,地市級統籌可以在更大范圍內分散醫保基金風險,提高新農合基金的抗風險能力;其次,由于地級市具備相對比較完善的醫療服務體系,具有從初級診療機構到高級別的三級診療機構,能夠解決普遍疾病到疑難雜癥的診治,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有效解決縣級統籌的異地就診問題;第三,地市級統籌便于將來與城鎮居民醫保制度實行統一經辦管理。

(二)完善籌資機制。第一,合理劃分各級財政對新農合的資金補助,在地方籌資中省級財政應該承擔主要責任,在部分欠發達地區加大上級政府財政轉移支付比例,以減輕縣級財政的負擔,保證新農合制度的穩定、可持續運行;第二,建立社會多元化籌資渠道,擴大資金來源,完善以政府補貼為主的多方籌資體系。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和農民對醫療服務的需求,適當調整籌資水平;第三,建立一種低成本、可持續的農民個人繳費模式,以提高籌資效率。

(三)推廣信息化管理,加強監管力度。第一,加強新農合信息化建設。建立覆蓋省、市、縣、鄉四級的新農合信息網絡和醫療機構信息平臺,實行新農合信息一體化管理。實現新農合的在線費用審核、即時結算、數據傳輸和實時監控,各級新農合管理機構能直接從網上實時審查參合病人的住院診療、用藥情況,有利于對定點醫療機構的監管;第二,加強對新農合基金的監督和管理。對于新農合基金的管理,可將所有信息網絡化,方便各級部門監督與管理;第三,網絡信息管理系統有利于降低新農合運行成本。

(四)健全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范醫療服務診療流程。第一,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服務機構建設和規范化管理,改善醫療基礎條件和就醫環境,提高醫務人員的醫療技術水平,以滿足農民看病的需求,提高參合農民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就診的積極性;第二,推進縣、鄉、村衛生服務一體化管理,合理劃分縣、鄉、村三級醫療服務機構的服務職責,促進基層首診、分級診療、雙向轉診的就醫制度的完善;第三,擴大定點醫療機構范圍,實施以市為單位,逐步實現全省范圍內統一確定定點機構,使參合農民在市級定點醫療機構就診無需辦理轉診手續,方便農民就診。

(五)加強醫療費用和醫療服務的監管,提高新農合基金使用效率。醫療費用的過快增長,抵消了新農合的補償作用,為了廣大農民真正受益,應通過監管醫療服務,控制藥品價格,遏制醫療費用的快速上漲。通過現場監管與非現場監管、事前監管、事中監管與事后監管、制度約束與信息化監管相結合等多種途徑和方式,綜合醫療服務的診療規范,次均就診費用、住院費用以及藥占比、檢查費用比例、醫療服務質量等指標,對定點醫療機構進行全方位監管。通過監管,減少不合理的新農合基金支出,把新農合基金用在該用的地方,真正保障患者的合理權益。

(六)加快建立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國家已經明確要求要盡快統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雖然由于各種原因,目前國內的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制度推進較慢,但是也已經有一些地方取得了較好的進展。截至2014年7月,天津、山東、廈門、蘇州、成都等地都實行了城鄉居民醫療保險。河北省遷安市也建立了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在借鑒各地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建設的經驗基礎上,河北省應加快建立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制度。

(七)加強新農合制度和各項醫療保障制度的有效銜接。首先,要盡快解決新農合與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制度銜接,尤其是確保二者的無縫對接,以保障參合患者的利益;其次,要加強新農合制度和醫療救助制度的有機結合。用醫療救助資金幫助貧困人口參加新農合的方法,并不能徹底解決貧困人口看病難的問題。因此,應對那些因家庭經濟困難或其他原因難以支付醫療費用的貧困人口,通過醫療救助制度解決新農合補償之外的醫療費用。新農合與各項醫療保障制度的銜接應以無縫的一站式服務為主。

(八)加強健康教育,合理選擇就診機構。開展健康知識的普及宣傳,特別是加強對疾病防治的宣講,引導人們樹立正確的衛生保健觀念。充分利用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鄉鎮衛生院與村衛生室的服務和保健功能,引導合理的醫療需求,使農民能夠合理的選擇定點醫療機構,防止出現“小病大看”、過度就醫等過度消耗醫療資源和新農合基金的情況。

主要參考文獻:

[1]2013年基層衛生和新農合工作取得新成效.http:///index.do?id=54928&templet=con_news&cid=3.

鄉鎮衛生院醫保理管制度范文4

(一)支持商業健康保險產品創新。

鼓勵商業保險機構加大產品創新力度,提供多樣化、多層次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大力發展與基本醫療保險有機銜接的商業健康保險,鼓勵企業和個人通過參加商業保險及多種形式的補充保險解決基本醫保之外的需求。加快發展老年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失能收入損失保險、長期護理保險,開發滿足老年人、殘疾人等特定群體保障需求的各類產品,探索開發針對特需醫療服務需求、多元化多層次中醫藥服務需求、藥品不良反應等新型保險產品。

(二)發展商業保險健康管理服務。

支持商業保險機構提供全過程健康管理服務。加強健康風險評估和干預,提供疾病預防、健康體檢、健康咨詢、健康維護、慢性病管理、養生保健等服務,滿足人們多樣化的健康管理需求。通過健康教育和預防保健等手段有效降低發病率,提升參保人的健康水平。

(三)推動醫療執業保險發展。

擴大醫療責任保險覆蓋面,2017年底基本覆蓋全市二級以上公立醫療機構。探索發展多種形式的醫療執業保險,支持醫療機構和醫師個人購買醫療執業保險,加快發展醫療意外保險,降低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執業風險。鼓勵通過商業保險等方式提高醫務人員的醫療、養老保障水平以及解決醫療職業傷害保障和損害賠償問題。

(四)建立以醫療責任保險為主的醫療責任風險分擔機制。

堅持“政策引導、政府推動、積極穩妥”的原則,把醫療責任保險納入醫療糾紛與處置工作的總體部署,全面開展9縣(市、區)醫療責任保險統保工作。積極探索新形勢下醫療責任保險的經營管理模式,建立醫調會與保險理賠對接機制,盡快形成第三方調解與第三方賠償新格局。創新醫院管理與醫療風險控制模式,切實加快醫療責任保險推進步伐,在2016年底前完成鄉鎮衛生院及以上醫療機構的全覆蓋。

(五)支持健康產業創新發展。

促進醫藥、醫療器械、醫療技術的創新發展,在商業健康保險的費用支付比例等方面給予傾斜支持。探索建立醫藥高新技術和創新型健康服務企業的風險分散和保險保障機制,支持中醫、婦幼保健類別的公立醫療機構創新、拓展醫療執業范圍,幫助醫療機構破解發展中的融資難題和發展瓶頸,化解投融資和技術創新風險。支持商業保險機構參與健康服務業產業鏈整合,通過直接投資、股權投資、戰略合作或設立產業投資基金等方式,設立醫療機構、養老社區、體檢機構等,增加健康服務資源供給。

二、推動完善醫療保障服務體系

(一)規范商業保險機構承辦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管理。

遵循“收支平衡、保本微利”原則,不斷推進商業保險機構受托承辦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在規范基本醫療保險服務的基礎上,實現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整合。規范商業保險機構承辦服務,科學制定招標評分標準,完善招投標程序,嚴格市場準入與退出標準、積極引入市場競爭機制,依法合規、公開公正地選擇受托商業保險機構。改進完善城鄉大病保險風險調節機制,明確結余率和盈利率控制標準,結合地區經濟發展實際,合理確定籌資標準和保障水平,根據地區城鄉居民收入變化情況,合理調整大病保險起付標準,實現大病保險健康可持續發展。不斷優化理賠服務流程,依托醫療保險信息系統,為參保人提供“一站式”服務。建立健全獨立核算、醫療費用控制等管理辦法,支持商業保險機構發揮精算、風險管理等方面的專業優勢,加強醫療費用管控,保障資金安全,增強抗風險能力。

(二)積極發展小額人身保險和老年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商業保險作為市場化的風險分擔機制,可在醫療保險的基礎上,積極發展小額人身保險和老年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業務,通過對意外傷害所致的死亡、殘疾等進行保障,與醫療保險形成優勢互補,滿足人們多層次、多樣化的社會保障需求,激發個人參保的積極性和社會活力,減輕財政壓力,完善社會保障體系。

(三)完善商業保險機構與醫療衛生機構合作機制。

鼓勵各類醫療機構與商業保險機構合作,成為商業保險機構定點醫療機構。鼓勵商業保險機構發揮專業優勢,引導醫療服務需求,加強醫療費用和風險管控,幫助緩解醫患信息不對稱和醫患矛盾等問題,有效降低不合理的醫療費用支出。在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和各類醫療保險經辦服務的地區,商業保險機構要積極配合醫保管理部門加強對定點醫療機構的醫療費用管控,增強醫?;鹗褂玫目茖W性和合理性。支持商業保險機構探索運用股權投資、戰略合作等方式參與公立醫院改制。

三、提升管理和服務水平

(一)提升專業能力。

引導商業保險機構加強健康保險管理和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優化人員隊伍結構,強化從業人員職業教育,持續提升專業能力。根據經辦基本醫療保險和承辦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管理和服務要求,按照長期健康保險的經營標準,加強人員配備,著力提高醫療專業人員配備比例,提升專業經營和服務水平。

(二)提高服務質量。

引導商業保險機構進一步做好參保群眾就診信息和醫藥費用審核、報銷、結算、支付等工作,提供即時結算服務,與基本醫保同步實現異地就醫即時結算。在省商業健康保險服務平臺試點的基礎上,繼續推動商業健康保險的“一站式”賠付。商業保險機構要運用現代技術手段,發揮機構網點優勢,不斷創新和豐富健康服務方式。加強行業服務評價體系建設,規范健康保險服務標準。

(三)加強信息化建設。

支持商業健康保險信息系統與基本醫療保險信息系統、醫療機構信息系統進行相關的信息共享。政府相關部門和商業保險機構要切實加強參保人員個人信息安全保障,防止信息外泄和濫用。支持商業保險機構加強健康保險信息系統建設,運用大數據、互聯網等現代信息技術,提高對人口健康數據分析應用能力和業務智能處理水平。

(四)加強監督管理。

完善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和各類醫療保障經辦服務的監管制度,建立健全多部門參與的協同監管機制,加強對商業保險機構的監督檢查,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情節嚴重的取消經辦資格,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保險監管機構要進一步完善監管制度體系,加大商業健康保險監督檢查力度,規范商業健康保險市場秩序。保險監管部門要會同商業保險機構完善商業健康保險信息公開渠道和機制,建立社會多方參與的監督制度,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加強行業自律,倡導公平競爭與合作,共同營造發展商業健康保險的良好氛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

各縣(市、區)和市級有關部門要提高認識,統籌謀劃,將加快發展商業健康保險納入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和促進健康服務業發展的總體部署。在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的統籌協調下,加強溝通和配合,完善政策,創新機制,協調解決商業健康保險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積極促進商業健康保險持續健康發展。

(二)完善落實支持政策。

按照國家統一部署,落實企業為職工支付的補充醫療保險費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個人購買符合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鼓勵社會資本投資設立專業健康保險公司,支持設立健康保險分支機構。各地要統籌考慮健康服務業發展需要,擴大健康服務業用地供給,支持利用存量房產和原有土地保障具有社會公益性的商業健康保險用地。

鄉鎮衛生院醫保理管制度范文5

一、大渡口區新生代農民工的基本情況

(一)新生代農民工的結構

人員數量及婚姻情況。大渡口區現有農民工約12.9萬人(其中大渡口區戶籍的約2.5萬人,暫住人口約10.4萬人),其中新生代農民工約5.5萬人(其中大渡口區戶籍的約7000人,暫住人口約4.8萬人),占農民工總數的42.6%。新生代農民工中已婚比例約20%。

文化及收入水平。大渡口區新生代農民工的文化結構為:初中文化占20%,高中文化占63%,大專及以上文化占17%。收入水平為2000—5000元/月,但多數為2000—3000元/月。

(二)新生代農民工的主要特點

文化水平相對較高。與上一代農民工大多數為初中學歷相比,新生代農民工文化水平整體較高,大多數為高中以上學歷。且多數不再“亦工亦農”,而是純粹從事二三產業。

收入滿意度低。新生代農民工收入水平低于大渡口全區職工平均工資水平,且38%的新生代農民工覺得有較大的工作壓力,對收入的滿意度較低。

有城市定居打算。大多數新生代農民工有在城市定居的打算,但物價和住房問題成為制約新生代農民工在城市定居最主要的困難和障礙。

權益維護和保障意識薄弱。調查顯示,仍有26.14%的新生代農民工沒有與用工單位簽訂勞動合同,而在簽有勞動合同的那部分人中有相當多的人并不了解合同的權利和義務。且大多新生代農民工自認為身強力壯,不愿參保,只顧眼前利益,不顧長遠打算。

就業面狹窄。受文化水平和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程度相對較低的影響,新生代農民工從業仍以制造業、建筑業和服務業為主,就業面狹窄,工作不穩定。其中從事制造業占36.0%、建筑業占17.7%、服務業占12.2%、批發零售業占10.1%、交通運輸倉儲占6.6%、住宿餐飲業占5.3%。

二、大渡口區積極推進新生代農民工融入城鎮的主要舉措

(一)構建和完善為農民工服務的制度體系

先后編制完成《關于印發加快構建和諧大渡口十個實施意見的通知》、《關于加快推進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實施意見》和《關于建設幸福大渡口的決定》等文件,并針對進城農民工的管理專門成立了流動人口服務和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每年均出臺“為農民工辦好五大類實事任務分解”系列文件,從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加強農民工技能培訓、實施就業幫扶、加強基本公共服務和做好轉戶進城服務五個方面確定當年為農民工辦好實事目標任務。

(二)積極穩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

成立綜合協調組、戶口遷移組、土地流轉組、社會保障組、資金協調組、宣傳引導組和轉戶權益維護組7個工作組積極穩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加快大渡口區全域城市化進程。

(三)提升就業服務水平

大力開發公益性崗位托底安置。加強農村勞務開發工作,獲得2011年農村勞動力回引宣傳工作先進集體榮譽稱號。制定《建立人力資源蓄水池工作方案》,對轄區50家重點企業進行用工動態監測。率先組建勞動保障監察預備分隊,維護全區勞動關系和諧穩定。清理整頓人力資源市場秩序專項行動被國家人社部評為成績突出單位。

(四)完善社會保障

在全市率先實現社會保險費“五險統征”和社會保險檔案標準化管理、率先實現基本養老保險費收支基數封定缺口調增工作、實現加載金融功能社會保障卡發放工作、率先開展醫保個人權益通知書發放工作、首創失業保險基層反欺詐機制。近幾年各項保險參保人數、參保費均超額完成市級目標任務。在全市率先成立關愛基金,實現留守兒童“學業有教、監護有人、生活有助、健康有保、安全有護”的目標。

(五)均衡教育資源

在全市率先實現了12年制普及教育,全部免除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學生住宿費。率先實行本區戶籍學生高中階段學費全免政策。制度《關于進一步加強學校建設工作的實施意見》,確保城市和農村學校基建工作的順利推進。

(六)提高健康服務水平

區疾控綜合樓竣工投入使用,在全市率先實現一站式集中辦公。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業務用房標準化達標率100%?;舅幬铩傲悴盥省变N售實現全覆蓋。公共衛生服務提供11大項41小項免費服務。

(七)均衡發展公共文化體育

基本建成全域“15分鐘文化服務圈”,區文化館完成改造并成功創建國家一級文化館,文圖兩管總分管制示范項目得到文化部認可。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鄉鎮綜合文化站、標準化社區文化活動室、村村響廣播工程、農村書屋、惠民電影放映等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率先實現區域全覆蓋。連續16年獲全民健身全國先進。

(八)穩步推進住房保障

2012年完成保障性住房新開工和竣工數量分別完成市政府下達任務的130%和129%。努力實現“低端有保障”。廉租房實物配租和租金補貼實現應保盡保,公租房配租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九)社會管理不斷完善

鎮街一體化社會服務管理中心全面建成,率先在全市確立了“人員管理組織化,空間管理網格化,服務手段信息化,社區自治人性化”四個民生體系建設。成為重慶市唯一全國社會管理創新綜合試點,兩度獲得“中國城市管理進步獎”。

三、對新生代農民工融入城鎮的建議

(一)進一步推進戶籍改革常態化

農民工市民化的核心就是戶籍制度的改革,戶籍雖然只是一個標識,但標識背后是城鄉兩種待遇懸殊的福利體制。要繼續加大對大渡口市戶籍制度改革政策的宣傳,同時加強對轉戶農民政策落實情況的督查,確保農民“轉戶有通道、離鄉有財產、進城有保障、生活有尊嚴”。

(二)健全勞動力市場服務管理機制

完善勞動力就業市場。健全區、街(鎮)、社區(村)三級勞動保障和就業服務工作機構,實現“城區有市場、街鎮有網點、社區有窗口”,推動就業服務機構城鄉全覆蓋。依托三級就業服務機構,建立覆蓋各類人群全域一體的就業信息網絡。促進就業登記、失業登記有機銜接,實行動態分析監測,及時向社會公開勞動力市場供求預測信息,并對失業情況進行預警。同時鼓勵民間勞動力市場中介機構的建設和發展。

建立和完善就業培訓體系。與第一代農民工求生存為主不同,學技術成為新生代農民工外出務工的一個重要原因。政府需大力整合培訓資源,推進職業教育與勞動就業培訓有機結合。加快推進職業技能公共實訓基地建設,繼續深化政府購買培訓成果的辦法,鼓勵各類社會職業技能培訓機構承擔城鄉勞動力職業技能培訓任務。為有創業意圖的新生代農民工提供創業培訓,幫助他們掌握創業知識和技能,成功創辦自己的企業。

大力實施就業扶持政策。將進城農民工納入就業扶持政策范圍,確保進城農民工與城市居民享有同等就業、創業扶持政策?,F行的各種就業再就業扶持政策得到全面落實,享受政策的對象覆蓋率、知曉率達到100%。

規范企業用工制度,保障新生代農民工的合法權益。促使企業履行《勞動法》規定的各項義務,規范用工制度,鼓勵工會組織引導農民工與企業簽訂集體勞動合同。勞動保障部門要加大對新生代農民工勞動合同的監督檢查力度,及時受理勞動合同糾紛。并促進就業制度的改革和創新,穩定新生代農民工工資收入,提高其工資水平。

(三)完善民生保障制度

擴大工傷、醫療、養老保險覆蓋面。對于自由擇業的農民工,依據其繳費能力,通過個人賬戶積累,鼓勵其加入當地社會養老保險;對于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農民工,建立“政府+企業+個人賬戶”的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和醫療保險。

解決新生代農民工子女的教育問題。將農民工子女的義務教育和學齡前教育都納入城市教育規劃管理。逐步解決新生代農民工子女就讀幼兒園的實際困難,適當擴大城鄉結合部幼兒園建園數量,并給予經費支持。建立更加靈活的學籍管理制度,為農民工子女的教育管理和入學轉學提供便利。對留守在輸出地的農民工子女,要保障其上學和受教育的權利。

從制度和規劃上整體考慮包括新生代農民工在內的農民工群體的住房問題。把解決農民工住房問題納入城市住房保障目標責任,在保障性住房的規劃和建設中整體考慮農民工住房需求。針對新生代農民工的實際需求和經濟社會發展的條件,運用政府支持、市場融資和農民工集資等多種手段來建造農民工保障性住房,逐步解決新生代農民工在城市的居住問題。

(四)加強城市基礎設施建設

加大政府對公共基礎設施尤其是對城市道路、供排水、燃氣、園林、環衛、垃圾處理等市政基礎設施建設的投入力度,保障新生代農民工進入城市生活和定居的基本需求。

立足實際加強城市基礎設施建設。以提高基礎設施服務水平和服務質量為主要目標,提升基礎設施的現代化水平,提高經濟和人口聚集能力。

(五)創新城市管理模式

構建以社區為依托的農民工服務和管理平臺,幫助農民工盡快適應城市生活。根據民政部出臺的《關于促進農民工融入城市社區的意見》,構建以社區為載體的農民工服務管理平臺、扎實做好農民工社區就業服務工作、切實保障農民工參與社區自治的權利、健全覆蓋農民工的社區服務和管理體系、大力發展豐富多彩的社區文化生活。

建立健全農民工維權機制。建立政府與農民工的溝通與協商機制,鼓勵社會組織面向農民工提供公共服務,充分發揮共青團、婦聯組織在農民工維權工作中的作用,建立農民工自組織,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提高其自大渡口管理和自大渡口服務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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