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應急處理方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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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力應急處理方案

電力應急處理方案范文1

關鍵詞:電力;營銷;信息化系統;數據分析

中圖分類號:F426.6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8937(2012)14-0053-02

伴隨著我國電力市場以及國民經濟的飛速發展,電力行業系統之間以及電力行業與其他同類行業之間的競爭越來越激烈。根據市場調研情況分析,目前國內大部分電力系統企業缺乏足夠的市場競爭能力,主要表現在電力企業的營銷管理模式較為單一,市場化水平以及營銷管理水平不高,同時缺乏一定的激勵機制,難以在市場中形成核心競爭力。本文主要分析了目前國內電力營銷系統的現狀以及借助于信息化技術進行改進的方案。

1 我國目前電力營銷系統的現狀

1.1 居民用電市場有待進一步進行開拓

由于目前國家大力倡導環保型以及清潔型能源,這對于電力系統的市場開拓來說是一個巨大的發展機遇,同時也是嚴峻的挑戰。面臨的挑戰主要是一些可替代能源與電能之間的競爭加劇。當價格較低的天然氣以及太陽能等能源進入居民的生活中的時候,電力系統即面臨著如何提升自身市場占有率以及突出電能優勢的巨大挑戰。目前,國內的電力系統企業廣泛存在著對于市場形式變化不敏感,電力產品的結構以及服務不能夠有效地與能源市場的變化相適應,不能夠有效滿足消費者的能源消耗需求。同時目前國家大力推行的能源領域的相關政策對于電力系統的市場進一步拓展也具有一定的制約作用。

1.2 電力營銷系統的風險估計不足

目前國內電力行業企業對于電力營銷系統的風險以及存在的不足沒有足夠的重視與關注。表現最為明顯的是電力營銷系統技術方面的風險,由于電力營銷管理系統在設計上不可避免地存在著一定的不足以及系統漏洞,系統的不安全以及技術方面的落后往往會造成非法用戶對于電力營銷管理系統的非法侵入以及對于系統的惡意篡改;其次是電力營銷系統操作方面的風險,主要是由于系統操作管理人員在實際操作中無意識的錯誤操作帶來的風險,比如對于電力單價或者用戶信息的錯誤輸入等;最后即為系統內部人員的違規操作帶來的風險,在電力營銷系統的維護與管理中,個別人員利用職務之便,對系統的重要數據進行隱秘修改。

1.3 電力營銷系統人員的綜合素質以及業務能力有待

進一步加強

目前國內的電力系統營銷人員在年齡結構、知識文化層次、業務能力等方面都存在這一定的不足。對于電力行業的新設備、新技術以及新的管理方式不適應,沒有較強的業務學習能力。同時由于目前電力系統行業內管理制度的原因,在人員待遇方面存在著較大的差距,一部分電力營銷系統的人員存在心理不平衡以及消極進行工作的現象。這些都影響到了整個電力營銷系統人員隊伍的穩定性以及電力系統營銷工作的進一步發展。

1.4 電力系統電網的建設有待進一步完善與優化

目前電網的建設規模以及電網的分布都不能夠完全滿足社會經濟發展的需要。主干電網比較薄弱,而城鎮電網存在這嚴重老化的問題,在廣大農村,則存在覆蓋面積較小的問題,因此,目前電網廣泛存在部分地區有電無法送出,有市場需求卻無法進行占領的情況。目前國家投入了較大的資金進行電網建設,整體電網的結構得到了較大的優化,但是任務存在可以改進的空間。

2 改進與加強電力營銷系統的對策以及方案

2.1 創新電力營銷系統服務理念

創新是發展重要的推動力,優質的營銷系統服務應該是一個系統工程,是一個全方位、全員參與、全過程監控、多層次多角度的綜合體。電力商品具有生產、提供與銷售一體性以及連續性、瞬時性等特點。這些特點要求電力相關企業在整體運行過程中要能夠供電企業、經營管理單位、施工、調度、送電、變電以及保護檢修等相關單位以及人員能夠通力合作以及統一安排。所有的員工都要能夠建立大的服務理念,能夠建立客戶至上的服務理念。一定要能夠將這樣的服務理念內化于心態并自覺轉化為實際的行動,只有這樣才能夠為客戶提供優質的以人為本的電力系統營銷服務。

2.2 強化電力系統營銷人員的素質教育

在電力系統內部要切實加強電力營銷系統人員的素質培訓。要能夠采用集中與分散、定期與不定期以及脫產與現場培訓的方式,對電力營銷系統管理人員以及一線營銷服務人員進行法律法規、業務能力以及職業道德的系統培訓。要能夠使用各種職業技能比賽、業務交流論壇等平臺,為員工提供自身學習以及終身學習的機會。要能夠在系統內形成積極向上、爭做業務能手蓬勃向上的態勢,使得員工能夠將業務能力得提升內化為自身發展要求,不斷提升服務的理念以及服務的水平。

2.3 不斷拓展電力營銷市場的服務范圍

目前絕大部分家用電器都是采用電力系統作為能源來源,但是諸如爐具等應用方面,電力系統的應用不是十分廣泛,要能夠通過各種營銷方案使得用戶了解到電力作為能源不可比擬的優點。電力系統作為能源具有自動化程度高、可以預先調整、自動保護以及清潔無污染等優點。因此電力營銷市場存在進一步拓展的空間,電力系統的營銷人員要能夠進一步通過各種手段不斷拓展電力營銷市場的服務范圍。

2.4 不斷加強電網的建設以及完善

電力應急處理方案范文2

   1、總則

   1.1編制目的及依據

   為了快速、有效地處理電力建設過程中發生的施工機械設備事故,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和供電影響,維護員工人身安全和社會穩定,根據《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預防與應急處理規定》、《河南省電力公司重特大人身傷亡事故應急預案》,并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預案。

   1.2適用范圍

   1.2.1本預案適用于XX市供電有限責任公司應對和處理電力建設過程中發生的重特大施工機械設備事故,施工機械設備原因引起的機械設備損失、人員傷亡或其它災害造成機械設備損失。

   1.2.2本預案用于指導和規范XX市供電有限責任公司各基建施工部門制定重特大施工機械設備事故應急預案。各部門應參照本預案框架的內容和要求,制定本部門的重特大施工機械設備事故應急預案。

   1.3工作原則

   1.3.1以人為本,健全機制。要把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作為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限度地減少施工機械設備事故造成的機械設備損失、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

   1.3.2以防為主,防救結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突出事故預防工作。單元目標預案要由事故的預防和事故發生后的控制兩個方面構成,明確相關人員的責任制,做到以防為主,防救結合。

   1.3.3預防為主,常備不懈。要經常性地做好應對電力建設過程中的重特大施工機械設備事故的思想準備、預案準備、機制準備和工作準備,加強培訓和演練,注重資源整合與兼容,充分利用現有資源,做到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1.3.4自救為主,反應迅速。明確各有關部門的職責和權限,主動配合、密切協同、形成合力。確保重特大施工機械設備事故信息及時準確傳遞,充分依靠和發揮各應急專業隊伍在處置生產安全事件中的突擊隊作用,并利用外部一切可利用資源,做到自救為主,反應靈敏迅速。

   1.3.5統一指揮,分級管理。在公司電力建設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組織開展事故預防、事故處理、事故搶險、應急救援、維護穩定、恢復生產等各項應急救援工作,應急救援辦公室統一領導公司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和處理工作,做到統一領導、統一指揮、分工協作、措施果斷。

   2、組織機構與職責

   2.1大型施工機械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2.2主要職責為:

   (1)貫徹落實國家及國家電網公司、河南省電力公司、***供電公司等有關電力建設事故應急救援與處理的法律、法規、規定;

   (2)組織制訂公司在電力建設過程中發生的重特大施工機械設備事故、施工機械設備原因引起的機械設備損失、人員傷亡或其它災害造成機械設備損失等應急處理預案,并定期對其進行評估和修改;

   (3)公司重特大施工機械設備事故造成機械設備損失、人員傷亡應急處理預案啟動命令;

   (4)指揮協調重特大施工機械設備事故應急處理預案的實施;

   (5)報道、通報和公司重特大施工機械設備事故的進展情況。

   3、事故分級

   發生以下情況之一者定為重特大機械設備事故:

   3.1重大機械設備事故:直接經濟損失150~1000萬元以下的事故或經濟損失不足以數額30天內不能修復或原機械設備修復后不能達到原來銘牌出力的安全水平的事故。

   3.2特大機械設備事故: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及以上的事故。

   3.3.機械設備事故的直接經濟損失不足上述規定,但事故性質惡劣,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也可定為重大機構設備事故或特大機構設備事故。

   3.4職工從事與電力建設有關工作過程中因施工機械故障發生的人身傷亡。

   4、應急響應

   4.1因施工機械故障發生人身傷亡事故,事故單位主要負責人應當立即組織救援,并立即報告公司突發事件應急辦公室和公司安全監察部。

   4.2公司突發事件應急辦公室、安全監察部接到事故報告后,立即報告公司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啟動本預案,做好指揮、領導工作。

   4.3事故發生后,突發應急領導小組組長或副組長趕赴事故現場進行現場指揮,成立現場指揮部,批準現場救援方案,組織現場搶救。

   現場指揮部設綜合協調組、安全保衛組、新聞報道組、后勤保障組、事故調查組、善后處理組,具體承擔事故應急處理工作。

   4.4現場救援處置

   現場指揮部負責事故現場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以及善后處理的組織指揮工作??傊笓]是處置因施工機械故障造成的人身重傷及以上人身事故、重大機械設備損失及電力設備損失的組織者和指揮者,負責組織、指揮事故應急處理工作?,F場指揮部應迅速了解、掌握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涉及或影響范圍,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發展趨勢等;迅速制定事故處置方案并組織指揮實施;及時將現場情況向公司報告,必要時提請公司申請社會支持與援助;妥善處理現場新聞報道事宜;組織、配合開展事故調查,組織善后處理工作。

   綜合協調組:由行政工作部及安全監察部負責,承接人身傷亡事故和重大機械設備損失及電力設備損失的報告;協調各專業組的應急處理工作;協調社會支持與援助;及時向公司領導和有關政府部門報告事故應急處理進展情況;落實上級關于事故應急處理的指示和批示。

   安全保衛組:由保衛部負責,協調組織對事故現場及周邊地區和道路進行管理、控制,組織人員有序疏散。

   新聞報道組:由政治工作部負責,組織事故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的新聞報道工作。

   后勤保障組:由物流分中心及生活服務中心負責,組織協調有關部門,落實運輸保障和物資保障工作。

   事故調查組:由安全監察部負責,配合有關政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善后處理組:指揮部責成有關部門負責,處理傷亡人員的善后工作。

   5、應急保障

   5.1技術保障

   5.1.1現場事故發生后,在現場的其他工作人員,應在班組安全員或受過緊急救護培訓人員的帶領下,組成現場臨時急救小組,立即地開展現場緊急救護工作,并及時向有關醫療部門報告,請求急救醫療支援。

   5.1.2現場發生施工機械設備事故、施工機械故障造成的人身重傷及以上人身事故和緊急情況后應按照應急預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及時搶救人員和財產,并保護好事故現場。

   5.1.3公司應定期組織有針對性的'反事故演習,落實人身事故處理預案的有關要求。

   5.2裝備保障

   5.2.1公司保證事故應急經費的投入,做好救援物資的儲備和管理工作。

   5.2.2應急處理辦公室應統一掌握全公司大型施工機具的分布情況及狀況,并能夠隨時調用。如作業車輛、起吊設備、越野車輛等機具。

   5.3人員保障

   加強應急處理隊伍建設和人員技能培訓,通過模擬演練等手段提高各類人員的應急處理能力和救護技能。

   6、改進措施

   重特大施工機械設備事故后,公司應及時組織有關單位和部門認真研究事故發生機理,分析事故發展過程,吸取事故教訓,提出具體措施,進一步完善和改進應急預案。

   7、附則

   7.1重特大施工機械設備事故發生后,本預案與同時發生的其他事故專項預案同時啟動。

電力應急處理方案范文3

當下電力企業的應急管理系統尚不完善,仍存在很多問題。第一,沒有建立完善的電力系統應急預案體系。其主要是因為電力企業高層管理人員缺乏災難意識,對電力系統突發意外事件沒有足夠的重視。通常是當意外發生后,才開始商討應急措施和方案,想辦法去解問題,沒有做到預防。真正的重視是以預防為主。電力企業管理人員本末倒置了。第二,部份電力企業應急管理體系和機制還不健全。中小電力企業還未建立應急處理小組,如果電力系統突發以外,造成的損失是不可估量的。第三,應急信息平臺建設相對薄弱。國家規定每個電力企業需建立信息報告系統,但是大中小企業的報告系統等級高低不同,我國的總體的信息報告系統不完善,所以社會共享的資源比較少,對于突發狀況不能及時去解決。第四,在發生電力突發公共事件時,一般都是以部門為單位逐級匯報,缺乏快捷有效的溝通渠道,無法在危急時刻統一調集和迅速匯總。第五,應急聯動能力不足。涉及社會公眾或其他單位的電力突發事故,如大面積停電、重要用戶停電、重大設備事故等,預案的啟動和執行多數只限于本企業,沒有較好聯動社會開展綜合應急演練,社會較多用戶沒有建立相應的電力應急預案,自救預案不完備。

2主要應對措施

2.1加快應急系統平臺的建設

建立電力系統應急信息指揮平臺、電力應急通訊保障等應急基礎設施,形成標準統一、結構完整、功能齊全、反應靈敏、運轉高效、資源共享、保障有力、符合國情的電力安全實時監管和電力應急信息指揮系統,實現實時監管、監測監控、預測預警、信息報告、綜合研判、輔助決策和總結評估等功能、在國家電力應急指揮中心建成之后,相應建設區域電力應急指揮中心及省級電力應急指揮中心,全面提升電力安全監管水平和綜合應急指揮能力。對于應急系統平臺的管理人員要以提高其電力方面工作能力為主,深入對管理平臺人員專業知識了解,設計有針對性的管理培訓方案,工作人員少什么,就對他們培訓什么,對于平臺的建設提供了強有力的人員和技術支持。應急管理培訓人員應該有考評制度,優勝劣汰,避免出現因為不專業的管理造成電力企業損失的現象。

2.2加強應急系統的日常管理

電力企業應加強日常的應急管理,遇到電力系統的突況時,能夠快速地控制情況,避免事態嚴重,將損失降到最低。電力企業應該將強預案管理,建立預案應急系統,以防萬一。建立預案應急系統需注意幾點:第一,要清楚不同種類型的電力系統意外對于人們的造成的影響,對于影響重大的個案要著重進行預案設計;第二,設計的預案必須簡潔,操作性比較強,在電力系統發生意外時能夠起到作用;第三,預案的設計要符合電力企業問題公關處理的標準,讓預案有意義、有價值;第四,需不斷改進完善預案,根據每次電力企業的突發事件不斷的地完善預案,讓預案的存在真的能做到臨場應急處理。

2.3完善預案機制和預案演練

氣象部門應將電力相關的數據納入日常觀測范圍,電力企業應對重點部位設立監測點,并建立與國家及地方監測網(減災預警系統)的聯系,根據本地區的災害特點建立減災預警系統,形成與有關部門暢通、有效的信息溝通渠道和機制;結合電力安全風險分析和應急能力評估等,有針對性地健全、完善和細化預防災害事故的應急機制和應急預案體系,進一步提高應急工作水平并進行不定期演練和聯合反事故演習工作,通過開展電網大面積停電、重要用戶突然停電、基建施工、防汛抗洪、等方面事故應急預案演練,檢驗各單位的應急體系和預案的執行力和快速反應能力,提高對突發事件處理應變的能力同時,要重視重要用戶及場所保安備用電源的規劃建設和管理問題,并要求特別重要用戶配備必要的應急電源,最大程度地減少損失。

2.4加強應急隊伍和協調聯動機制的建設

電力企業要吸納專家,組件一支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小組,在電力企業出現突發狀況時能夠發揮作用,緊急搶險,修復電力系統。應該加強電力企業之間的聯系、電力企業與國家電網之間的聯系,政府要發揮其職能,幫助扶持中小電力企業。

2.5加強物資儲備

電力企業應該加強電力系統應急物資儲備,以便電力系統出現意外后企業應急管理能夠得到恰當地解決。

3電力企業應急管理培訓的意義

電力企業的應急管理培訓工作是順應當下電力企業的現狀,隨著科技的發展,我國的電網業需要不斷地發展,所以要推動企業的發展,必須要通過培訓來深化企業工作人員的思想意識。隨著工作人員的思想意識的提高,企業的整體實力以及工作效率也會提高,可以在當下激烈的市場競爭中占據有利地位。所以對于電力企業工作人員進行培訓工作是企業得以進步的首要條件,是電力企業蓬勃發展的保證,也保證了國家電網的安全,人們生活幸福、社會穩定也會受其影響。

3.1增強電力企業員工對應急管理的認識

電力企業開展應急管理培訓工作對于擴大電力企業員工的眼界有很大的幫助,加強對電力企業應急管理知識的掌握,深切認識到電力應急管理的必要性以及員工工作職責所在。提高電力企業員工的社會責任感,對人民的人身財產安全更加地重視,為社會穩定做出巨大的貢獻。

3.2提高電力企業員工應急處置技能的重要手段

電力企業加強應急管理培訓工作能夠提高員工企業的專業知識,在電力系統發生意外時,能夠在惡劣的條件下進行搶修,提高技術能力,及時修復問題,減少損失。

3.3電力應急管理培訓是提高電力應急管理的過程

電力應急處理方案范文4

1.1編制目的

為了防止和減少電力事故對社會的影響,保證電力事故應急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提高電力事故應急處理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中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控制危險源,排除現場災患,消除危險后果,分析總結事故經驗,結合本公司實際,制定本預案。

1.2、工作原則

1.2.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加強電力生產安全工作,突出事故預防和控制措施,有效歇制重特大電力生產事故發生;加強電力設施保護、宣傳工作和行政執法能力度,提高公眾保護電力設施的意識,維護電力設施安全。

1.2.2統一指揮,公司成立電力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組織開展事故處理、事故搶修、電網恢復、應急救援、維護穩定、恢復生產等各項應急工作。

1.2.3按照分層分區,統一協調、各負其責的原則建立事故應急體系。按照電網結構和管轄范圍,制定電網事故預案,保證電網盡快恢復供電。

1.2.4在電網事故處理和控制中,將保證設備、人身、電網的安全放在首位,采取一切必要手段,將事故限制在最小范圍內,防止系統發生崩潰和瓦解,以及人身傷亡事故的發生。在電網恢復中,優先保證主干電網、重要輸變電恢復,提高整個系統恢復速度。在恢復供電中,優先考慮重要用戶恢復供電,盡快恢復正常的社會秩序。

1.3、編制依據

本預案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以及電力行業有關規程、標準要求制定。

1.4實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處理電力事故、電力設施大范圍破壞、電力供應持續危機及人身傷亡事故等各類事件引起的對地方安全,社會穩定構成重大影響和嚴重威脅的大面積停電事故和人員傷亡事故。

本預案用于指導和規范大面積停電、人身傷亡、事故應急救援建立自上而下的分級負責和大面積停電應急救援與處理體系。

2、組織機構與職責

2.1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2.2應急領導小組的職責

貫徹落實有關事故應急救援與處理法規、規定;

統一領導本轄區大面積停電、事故、人身傷亡、搶險應急處理工作,研究重大應急策和部署。

督促制定應急預案,下達應急指令。

宣布進入和解除預警狀態。

宣布進入和解除應急狀態。

宣布實施和終止應急預案。

負責信息反饋

2.3應急組織及任務

2.3.1快速反應力量

由公司部門、各分公司有關人員組成。接應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進行電力設施受損和人身傷亡事故搶險,確保應急救援與處理期間的指揮暢通。

2.3.2基本救援力量

公司各部門、各部門全體人員。

3、預測、預警

3.1預測

根據天氣變化及供電負荷的變化做好電力事故的預測工作。

3.2預警

因電力生產發生重特大事故、嚴重自然災害引起電力設施大范圍損壞、重要變電站遭受破壞和打擊,電力應急進入預警狀態。

3.3信息傳送與報告

電力客服中心電話:*安技科:*

調度中心:*

客服中心接到報警電話——報告領導小組——進入應急狀態——組織搶修隊伍——供電急修——匯報領導

3.4、預警級別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公司進入預警狀態。

紅:因重要變電站、重要輸變設備遭受破壞和打擊,對電網安全構成威脅,減供負荷達到事故前的40%及以上;

橙:因嚴重自然災害引起電力設施大范圍損壞,造成電網減供負荷達到事故前50%及以上;

黃:因電力生產發生重特大事故,造成減供負荷達到事故前總負荷達到事故前總負荷60%及以上;

藍:因電力生產發生重特大事故,造成電網減供負荷達到事故前總負荷的70%及以上。

4、應急響應

4.1響應程序

4.1.1基本程序

4.1.1.1當電力生產發生突出性重特大事故,電力設施范圍損壞、嚴重自然災害、電力供應持續危機時,電網調度機構立即進入緊急狀態,同時將停電范圍、停電負荷、發展趨勢等有關情況盡快報告領導小組。

4.1.1.2應急領導小組在接到報告之后,根據嚴重程度。召集緊急會議,就有關重大應急問題做出決策和部署,啟動相應應急預案。各部門立即組織開展應急處理工作。

4.1.2擴大應急

應急領導小組在研究決定性進入預警狀態之后,應立即將有關情況報告縣人民政府和州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以及相關上級部門,并就應急救援與處理工作接受領導,視情況請求給予必要的支持和援助。

4.2指揮程序

應急領導小組在接到報警后,按照事故預案、保電方案,結合當時電網實際情況,指揮公司各供電、變電、維修等單位進行異常處理。

事故轄區值班人員在接到報警后,在規定時間內道達異常情況現場進行處理。

5、后期處理

5.1善后處理

5.1.1事故調查

事故發生后,除按政府部門要求配合進行事故調查外,公司要求組成事故調查組進行事故調查,事故調查應堅持事實就是,尊重科學的原則;客觀、公正準確及時地查清事故原因、發生過程、恢復情況、事故損失、事故責任等;提出防范措施和事故責任處理意見。

5.1.2改進措施

事故發生時,要分析事故發展過程,吸取事故教訓,提出具體措施,進一步改進應急救援、事故搶險與緊急處置體系。

5.2總結

5.2.1事故發生后,及時組織安技科、供電所、變電站、調度所及信息中心聯合研究事故發生機理,分析事故發展過程,吸取事故教訓,提出具體措施,進一步完善和改進大面積停電應急預案。

5.2.2及時總結大面積停電應急工作的經驗和教訓,進一步完善和改進大面積停電應急救援、事故搶險與緊急處理體系。

6、相關保障

6.1通信保障(基本保障、應急保障)

公司客戶服務系統和公用網通訊系統齊全、流暢,可以應付隨時出現的突況。

6.2設施設備保障

6.2.1事故發生后,各部門在可能情況下,應盡快統計處電力搶修所需設施和名稱、規格、型號、數量等數據,

6.2.2組織專業施工人員成立搶險隊伍,當具備施工條件時,立即投入人力、物力和財力,進駐施工現場進行搶險,及時恢復損壞的電力實施。

6.3物資保險

6.3.1配備大面積停電應急所需的各類設備和電力搶修物資。

6.3.2認真做好備品、備件和生產資料的儲備和管理工作,以及事故搶修的準備工作。

6.4其他保障

6.4.1交通運輸保障

公司現有行政用車和生產用車均作為電力搶修的交通工具,保證搶修人員及時趕到搶修現場。

6.4.2醫療衛生保障

6.4.2.1聯系醫療部門建立健全醫療救護隊伍,同時準備好必要的醫療設施和藥品儲備,以備應急。

6.4.2.2當電力設施大面積受損事件發生后,請求和配合醫療救護隊伍立即趕赴現場,全力搶救受傷人員,并保護好其他人員人身安全。

7、宣傳、培訓和演習

7.1公眾宣傳教育

加強電力生產、電網運行和電力安全知識的科普宣傳教育,采用各種通俗易懂的方式普及停電后的正確處理方法和應對辦法,提高公眾應對停電的能力。

7.2培訓

做好強力搶險救災隊伍的培訓和模擬演練工作,提高電力搶險救災隊伍的快速反應能力。

電力應急處理方案范文5

關鍵詞: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問題分析

Abstract: The correct handling of "emergencies" news media oriented propaganda, is placed in front of county power business leaders a new topic has drawn increasing levels of business leaders and staff attention. In the new situation, as the county power enterprises to establish and improve emergency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institutional news, how to do the power supply enterprise emergency management planning, institutional and capacity building, as well as respond to electrical emergencies precautions to ensure the "emergency" information and news releases, a rapid flow of the "emergency" information reporting channels, profound analysis.

Keywords: emergencies; emergency management; problem analysis;

中圖分類號:TU994 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

一、引言

突發性的公共事件具有普遍性、波及范圍廣、牽涉的人員多的特點,往往帶來多米諾骨牌的連鎖效應,“眾口鑠金,積毀銷骨”。突發性公共事件甚至牽一發而動全局的趨勢,使公共性突發事件應急控制、管理具有復雜性。在民主性建設日益深化、細化的形勢下,“突發事件”的輿論、積發力量已經遠遠超出人們的設想和意識形態。

二、供電企業應急處理的做法與不足

供電企業應急管理缺少系統性——每次災害停電事故發生、電力工程建設項目與群眾的利益性問題、電力工程建設與城市建設的公共性問題,供電企業均根據問題產生的性質,成立臨時性工作組,進行召集動員搶修等應急處理、按照相關的政策與相關利益人或單位達成一致性意見。

供電企業應急管理沒有延續性——因突發性事件是臨時性工作、其工作小組也是臨時成立,對處理問題經驗總結、遺留問題與不足的資料沒有規范整理和有效保留,無法為以后的實踐或培訓提供借鑒性、指導性案例素材。

供電企業應急管理不具備規范性——主要是考慮電網生產環節方面和技術層面的應對性的處理方案,而對社會公眾和客戶需要答疑、披露信息提供救“服務層面應對方案” 而被忽略,一旦有公眾引起發問,無所應對。

供電企業應急管理認識片面性——忽視了社會公眾和廣大客戶的知情權和選擇權。沒有樹立“災害停電事件”也同時是一種“危險性機遇”的意識,低估或沒有估計到媒體和公眾輿論、報道對其處理所產生的正反兩方面的影響力。

供電企業應急管理反應不靈敏——對應急物資儲備、搶險救援組織、服務人員訓練重視程度不夠,以致于突發事件來臨時,領導和相關的人員對怎么辦、如何辦等問題是措手不及、應接不暇。

三、做好新時期供電企業“突發事件”處置與輿論導向有效途徑

1.建立應急指揮中心是供電企業應對“突發事件”處置和信息準確性的基礎

按照上級“突發事件”信息報告與新聞應急預案的要求,結合企業應急管理實際情況,從經濟活動、人民生活、社會穩定和公司形象等角度出發,嚴格界定安全生產事件與社會安全事件的定義。

2.完善組織機構是供電企業“突發事件”應急管理的保障

為加強供電“突發事件”新聞應急管理體系建設,不斷完善應急管理的組織領導機構,應建立部門、單位“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嚴控企業層面“突發事件”信息對外的各環節。公司成立新聞應急領導小組。

四、供電企業建立配套性應急保障措施

1.深入推進應急體系建設

企業要依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電力企業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等政府有關應急管理的有關規定和行業有關制度、文件要求,不斷完善應急管理規章制度,分級制定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以規范應急規范處置程序。

2.強化應急組織機構建設

供企業應成立以正職為總指揮的應急指揮部,副職擔任副總指揮,內部職能部門(單位)生技、安監、變電、輸配、營銷、調度方面負責人等作為指揮部成員參與應急指揮部工作。3.完善保障應急設備、物資相關材料

根據“安全第一、嚴格管理、存放有序、調度及時、滿足急需”的原則,供電企業對各種應急設備、物資進行足夠儲備;同時對應急設備物資應建立管理標準,明確責任部門、責任人,對應急工具、應急車輛、醫療藥品、防護用品、備用電氣設備等應急物資及裝備實行統一協調、分類管理。

4.鍛煉專業救援隊伍

供電企業要加強運行值班、檢修搶險、事故救援、消防保衛、醫療救護隊伍建設,通過日常技能培訓和事故演習等手段提高各類人員的素質、技術水平和應急處置能力,通過技術改造等手段提高電網設施的健康水平,確保在緊急情況下各種應急隊伍能發揮有效作用,能及時處置各種突發異常和故障。

五、結束語

電網在自然環境中連續運行,無論是自然性或隨機缺陷性引起的災害事故是作為一種社會常態而存在的客觀現實,沒有必要掩蓋和回避?!胺彩骂A則立,不預則廢”,供電企業要從憂患和災害事故意識,建立起快速處置災害引發的事故性問題,把事故范圍、停電范圍有效縮小,供電企業和政府從建立應對災害事故的意識教育、宣傳機制,認識其信息、披露、跟蹤報道以“正面宣傳為主”的指導方針。

【參考文獻】

[1]張小濤《成功開展大面積停電應急聯合演練的六個要素》電力安全技術;2007.12

電力應急處理方案范文6

浙江省雷電災害防御和應急辦法全文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避免和減少雷電災害,維護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經濟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雷電災害防御以及災害事故應急處理,適用本辦法。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條 雷電災害防御和應急處理工作,堅持預防為主、防御與救助相結合,實行統一規劃、歸口管理、分工協作的原則。

第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雷電災害防御工作的領導,將雷電災害防御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逐步加大對雷電災害防御工作的投入,提高雷電災害預警和應急處理能力。

第五條 縣以上氣象主管機構主管本行政區域內雷電災害防御工作。

公安、建設、規劃、安全監管、質量技監、信息產業、電力等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共同做好雷電災害防御和應急處理工作。

第六條 縣以上氣象主管機構和有關部門應當鼓勵和支持雷電災害防御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和應用先進的雷電災害防御技術,宣傳普及雷電災害防御的科學知識,增強全社會防雷減災意識。

第七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對在雷電災害防御和應急處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二章 雷電災害防御

第八條 省氣象主管機構會同公安、建設、規劃、安全監管等有關部門,編制全省雷電災害防御規劃,經專家論證后報省人民政府批準公布。

市、縣(市、區,下同)氣象主管機構會同有關部門,依據全省雷電災害防御規劃,編制本行政區域內的雷電災害防御實施方案,經專家論證后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公布,并報上一級氣象主管機構備案。

第九條 雷電災害防御規劃及實施方案包括以下內容:

(一)雷電災害狀況分析;

(二)雷電災害的防御原則和基本要求;

(三)雷電災害重點防御區;

(四)雷電災害的監測、預警工程建設;

(五)雷電災害防御措施等。

第十條縣 以上氣象主管機構應當建立和完善雷電災害監測網絡和預警信息系統,確保監測和預警系統的正常運行。

氣象主管機構所屬的氣象臺站應當加強對雷電災害性天氣的監測,及時向社會雷電災害性天氣預報。

第十一條 下列建(構)筑物、設施或場所必須安裝雷電防御裝置,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

(一)國家防雷設計規范規定的一、二、三類防雷建(構)筑物;

(二)石油、化工等易燃易爆物資的生產和貯存場所;

(三)電力、通信、交通運輸、廣播電視、金融證券、醫療衛生、計算機網絡等公共服務行業的設施和場所;

(四)法律、法規、規章和相關技術規范規定的其他建(構)筑物、設施或者場所。

前款所稱雷電防御裝置,是指具有防御直擊雷、雷電感應和雷電波侵入性能的接閃器、引下線、接地裝置、抗靜電裝置、電涌保護器以及其他連接導體等防雷產品和設施的總稱。

第十二條 防雷產品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并經依法檢驗合格,取得產品合格證書。禁止銷售、使用無合格證書的防雷產品。

本省行政區域內生產、經營防雷產品的,應當將防雷產品的批準文件和產品許可證報所在地氣象主管機構備案。

第十三條 從事雷電防御裝置檢測、工程專業設計和施工的單位,應當依法取得相應的資質證書,并在資質許可的范圍內從事雷電防御裝置檢測、工程專業設計和施工活動。

從事雷電防御裝置檢測、工程專業設計和施工的專業技術人員,應當依法取得相應的資格證書。

從事雷電防御裝置檢測、工程專業設計和施工的資質、資格認定,由國家或者省氣象主管機構依法實施。

第十四條 從事雷電防御裝置檢測、工程專業設計和施工的單位,應當執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者地方標準。

省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省氣象主管機構以及有關部門,按照保障安全生產的要求,完善雷電防御技術的地方標準,并組織實施。

第十五條 雷電防御裝置的設計方案應當經氣象主管機構審核;未經審核同意的,不得交付施工。

建設、規劃、公安等部門依法對必須安裝雷電防御裝置的建設工程實施行政許可時,應當要求建設單位提供由氣象主管機構出具的雷電防御裝置設計審核意見書。

雷電防御裝置的設計人、設計單位應當對雷電防御裝置的設計方案負責。

第十六條 雷電防御裝置施工單位必須按照批準的設計方案進行施工,并對雷電防御裝置的施工質量負責。

建設單位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檢測機構對雷電防御裝置的施工實施跟蹤檢測。檢測機構應當記錄檢測數據,登記建檔,出具檢測報告,并對檢測數據的真實性負責。

雷電防御裝置竣工后,應當經氣象主管機構竣工驗收;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十七條 安裝雷電防御裝置的單位應當對雷電防御裝置進行經常性的維護、保養,并委托雷電防御裝置檢測機構實施定期安全檢測。

易燃易爆場所的雷電防御裝置應當每半年檢測一次,其他雷電防御裝置每年檢測一次。

第十八條 實施本辦法規定的行政許可事項,應當遵循高效、便民原則,推行集中辦理或聯合辦理。

縣以上氣象主管機構應當健全監督檢查制度,嚴格履行監督責任。對被許可人從事行政許可事項活動的監督檢查情況和處理結果,應當予以記錄,公眾有權查閱。

縣以上氣象主管機構依法實施行政許可和監督檢查,不得擅自收取費用,不得要求有關單位和個人購買其指定的產品或者設備。

第十九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對雷電災害防御和應急處置中的違法行為都有權檢舉和控告。

縣以上氣象主管機構應當建立舉報制度,公開舉報電話或者電子郵件地址;受理的舉報事項經核實后,應當形成書面材料,及時作出處理。

第三章 雷電災害應急

第二十條 縣以上氣象主管機構會同同級安全監管、建設、公安、電力、通信、衛生等部門擬訂本行政區域的雷電災害應急救援預案,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公布。

第二十一條 雷電災害應急救援預案包括下列內容:

(一)應急機構和有關部門的職責分工;

(二)雷電災害的監測與預警;

(三)雷電災害的分級與影響分析準備;

(四)救援人員的組織和應急準備;

(五)雷電災害的調查、報告和處理程序;

(六)發生雷電災害時的應急保障;

(七)人員財產撤離、轉移路線、醫療救治等應急行動方案。

雷電災害應急預案應當根據實施情況及時進行修訂。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第十一條所列的建(構)筑物或設施的使用單位應當制定雷電災害應急搶救方案,建立應急搶救組織或者指定兼職的應急搶救人員,落實應急搶救責任。

雷電災害應急搶救方案應當報安全監管部門和氣象主管機構備案。

第二十三條 雷電災害發生后,有關單位應當迅速實施應急搶救方案,并立即報告當地人民政府和安全監管部門、氣象主管機構,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不得破壞事故現場。

當地人民政府或者安全監管部門、氣象主管機構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派人趕赴現場,組織搶險救災,防止災情擴大,并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及時將雷電災害情況上報上一級行政機關。

第二十四條 市、縣人民政府接到雷電災害險情報告后,應當啟動并組織實施相應的雷電災害應急救援預案。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按照雷電災害應急預案的分工,做好相應的應急工作。

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配合雷電災害救援工作,并提供一切便利條件。

第二十五條 發生雷電災害后,安全監管部門、氣象主管機構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及時組織調查,查明性質和責任,提出整改措施,并對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提出處理意見。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擾、阻撓對雷電災害的依法調查處理。

第二十六條 縣以上氣象主管機構應當及時統計分析本行政區域內發生雷電災害的情況,并向社會公布。

第四章 法律責任

第二十七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氣象主管機構和有關部門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按規定編制雷電災害應急救援預案,或者未按雷電災害應急預案的要求履行職責的;

(二)對不符合技術標準的雷電防御裝置設計方案作出行政許可的;

(三)對不符合條件的單位和人員頒發雷電防御裝置檢測、工程專業設計、施工資質證書和資格證書的;

(四)隱瞞、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謊報雷電災害災情的;

(五)在雷電災害防御、應急處理中違反法律、法規和本辦法規定,有其他瀆職、失職行為的。

第二十八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以上氣象主管機構責令限期改正,可處以5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可處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一)應當安裝雷電防御裝置而拒不安裝的;

(二)雷電防御裝置設計方案未經審核同意,擅自施工的;

(三)雷電防御裝置未經竣工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

(四)雷電防御裝置使用單位拒絕接受氣象主管機構的防雷安全檢查,拒絕實施定期檢測,或者經檢測不合格又拒絕整改的。

第二十九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以上氣象主管機構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可處以2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處以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一)在雷電防御裝置檢測、工程專業設計、施工活動中弄虛作假的;

(二)無資質、資格證書或者超越其資質、資格等級許可的范圍承攬雷電防御裝置檢測、工程專業設計、施工業務的;

(三)偽造、買賣雷電防御裝置檢測、工程專業設計、施工資質、資格證書的。

法律、法規對前款行政處罰已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五章 附 則

第三十條 在本省管轄的海域從事雷電災害防御和應急救援活動,應當遵守本辦法。

第三十一條 雷電災害按照人員傷亡、經濟損失、社會影響的程度,分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四級。具體劃分標準,由省安全監管部門會同省氣象主管機構擬訂,報省人民政府確認。

第三十二條 本辦法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

雷電災害風險評估雷電災害風險評估的分類

雷電災害風險評估主要分為項目預評估、方案評估、現狀評估三種。

1、項目預評估是根據建設項目初步規劃的建筑物參數、選址、總體布局、功能分區分布,結合當地的雷電資料、現場的勘察情況,對雷電災害的風險量進行計算分析,給出選址、功能布局、重要設備的布設、防雷類別及措施、風險管理、應急方案等建議,為項目的可行性論證、立項、核準、總平規劃等提供防雷科學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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