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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腹部積水治療辦法范文1
新加坡總統李光耀曾說過這樣的話:“我一直在想,如何死去。我生命的終結是伴隨著心臟突然跳動停止,還是長期臥床不起,慢慢耗盡?我當然希望是來快的?!睘榇?,李光耀簽過一份“生前預囑”,大意是,如果有一天,他陷入必須插管維持生命,而又不可能再恢復健康的情況時,他希望醫生為他拔管,不再繼續維持。
抱持這樣想法的人不在少數,他們認為,人應該選擇更自然的死亡方式,而不是讓插滿管子的身體再痛苦地延續生命,他們把這稱為“有尊嚴地離開”。
在中國,也有一家提倡“尊嚴死”的機構,是開國大將的女兒羅點點在2013年成立的生前預囑推廣協會。生前預囑在中國的推廣已經有些日子了,有人會糾結在技術層面上,比如,什么狀態是“不可救”,什么時候可以選擇放棄治療、有“尊嚴”地走?
但除了這些,我們其實還想關注背后的故事。比如,老人或者患者如何面對離開世界的這個決定?兒女或者家屬又該如何放手?在選擇生死的問題上,會反映出怎樣的家庭關系?讓我們先從面對生死時,那些糾結或者不糾結的故事開始了解吧……
“我不想讓自己遭罪,也不想讓孩子們‘遭罪’”
她在醫院看到太多病友渾身插滿管子的痛苦模樣,也看到太多兒女心力交瘁的無奈表情。她不想讓這樣的情景發生在自己家里,既不想讓自己遭那些不必要的罪,更不想讓孩子們因為為難“遭不必要的罪”。
哈爾濱市84歲的老人田桂云主動找到媒體,說她寫了一份生前預囑,希望媒體能成為“見證人”。
“如果有一天,我突發疾病昏迷不醒,如果沒有搶救價值,千萬不要過度搶救治療。生命到了終點無須徘徊,那種全身插滿管子的艱難求生,那種不死不活的茍延殘喘,那種將家人拖得精疲力竭,沒有品位、沒有尊嚴的生命延長毫無意義,反而給我帶來痛苦和悲哀。我想要的是‘有尊嚴地離開’?!?/p>
田桂云老人原本有著平靜快樂的晚年生活。但2004年的一次體檢,打破了一切,她被查出腎病綜合征。此后,住院便成了“家常便飯”。
立生前預囑的念頭,源于老人在醫院里看到的一幕。
那一年,同在醫院治療的一位病友病情惡化,最終失去意識,只能靠機器維持生命。醫生告訴家屬,老人已經沒有治療價值了,老人的兒子仍不肯放棄。雖然家境并不富裕,但他并沒有被錢嚇倒,執著地站在醫院的走廊里,四處打電話借錢。田桂云不知道小伙子最后借到錢沒有,只知道他說,打算要賣掉房子給老人籌集醫藥費。
“當時,聽到他打電話時顫抖的聲音,我的心都碎了。他一個個求著,就是為了要救病床上已經沒有了意識的父親,那個被醫生告知已經沒有了治療價值的人?!碧锕鹪普f,“我在醫院看到太多病友渾身插滿管子的痛苦模樣,也看到太多兒女心力交瘁的無奈表情。我不想讓這樣的情景發生在我們家里,既不想讓自己遭那些不必要的罪,更不想讓孩子們因為為難‘遭不必要的罪’。為了避免同類事情的發生,我想趁自己身體還算硬朗的時候,把自己的意愿提前告訴孩子們。我給孩子們寫了這封信,作為自己的生前預囑?!?/p>
為了使生前預囑具有法律效應,田桂云老人想去公證處公證,可打電話咨詢了兩家公證處,對方都說目前還未開展此類公證業務。公證這條路行不通,怎么能讓孩子們認可呢?老人跟老伴一商量,決定趁春節全家人聚在一起的時候,召開個家庭會議,讓兒子、兒媳等全體家庭成員都在自己的生前預囑上簽字。不僅如此,她還找來自己的弟弟、弟媳,讓他們作見證人。
至此,老人的心愿“完成”。
“我的兩個兒子都是醫生,比一般人更了解現代醫學能做到什么以及不能做到什么,所以我并不擔心當那一天來臨的時候,兩個兒子會違背我的意愿?!钡先艘灿蓄檻],就是怕這份生前預囑未經公證,在法律上不被認可,所以她又找到媒體,希望借助媒體,再次為她和老伴兒的選擇做一個見證,“讓我們的生前預囑在某一天更具有執行力”。
“我們事先把后事安排好,心靜了,對你們對我們都是好事。”這是田桂云老人在生前預囑中給兩個兒子留的話。辦完讓媒體“見證”這件事之后,老人就徹底心靜了,在生死選擇的這件大事上也就圓滿了。
痛苦的他們為誰而“活”
這世上,有多少是為親人而活的“活”,又有多少是折磨人的“長壽”?
讓我們再來聽一個女兒的講述。
母親于2006年2月被診斷為癌癥晚期,并轉移到肝臟,我們姐弟幾個向母親隱瞞了病情,一直到她臨終。
母親臨終前,有兩周的時間都處于肝昏迷的狀態。之前,她一直感覺疼痛難捱。看母親那么痛苦,我去找醫生尋求鎮痛幫助。醫生給了我些藥,并小心叮囑:要謹慎使用,有些身體虛弱的病人服用后,可能會長睡不醒。
我拿藥回來,卻糾結著該不該讓母親吃?母親眼巴巴地看著我手里的藥,那眼神我一輩子難忘,可我最終還是沒有讓她吃。母親勉強擠出笑容問我:“你是怕我睡過去嗎?”我說:“是啊,媽媽,我舍不得你離開我?!蹦赣H聽后,仿佛是喃喃自語:“舍得,舍不得,又能怎么樣,該走的,還得走??!”
如今想起來,這大概是我和母親唯一一次面對面談論生死,母親對待生死的態度已經在這話里了:“該走,就得走,不必刻意強留?!?/p>
母親在最后的階段受盡了苦。由于久臥病床,她經常會無意識地掀開和蹬開被褥。怕她著涼,我們只得把她的手腳固定;因為輸液,加上吸氧等各種檢測儀器的使用,母親從頭到腳,幾乎全身都被各類軟管纏繞著。有時候坐在母親的床邊,看著她被“五花大綁”的身體,我就總想掉眼淚。
后來,母親進入肝昏迷狀態。她的眼睛長時間呈半合半閉狀態,眼球微微外凸、周圍發黃;喉嚨經常有痰、呼吸困難,需要定時用吸痰器吸出。伴隨著母親沉重的呼吸,我經常能聽到她喉嚨里發出那種很奇怪的呼嘯音。有時候夜深人靜,聽著這呼嘯音,我感覺心里一陣陣發緊,很替母親擔心。那時候,母親的面部表情已經沒有了往日的安詳、和藹,而是蠟黃、瘦削,還有因疼痛引發的痛苦。
很快,母親出現了多器官衰竭,開始身體浮腫,腹部由于積水而脹得鼓鼓的,還出現血壓低、脈搏微弱、呼吸困難、持續性昏迷等癥狀。醫生告訴我,母親的情況非常不好,搶救的意義已經不大了,問我是否還要搶救?
我舍不得母親,不知道會不會有奇跡發生,不是有新聞報道說,剛出生的早產兒,雖然心臟已經停止跳動了,但醫生最終還是把孩子搶救回來了。我也害怕背上罵名,如果我說不搶救了,別人會怎么看我,會不會認為我是個不孝女。后來,我還是跟醫生說:一定要搶救!搶救的過程是極其痛苦的,我知道母親受了不少罪。因為搶救,母親重新“活”了過來,盡管她仍然處于昏迷狀態,但我心里卻好受了許多,畢竟我盡力了,而且還能繼續在這世上看到母親。
但母親的生命很快就走到了終點。
我清晰地記得母親最后一天的情景。那天上午,我輕輕地將吸痰器放入她的嘴里,仔細、小心地吸出她喉嚨里咕咕嚕嚕的泡沫痰液,再用棉簽一點點清理她的口腔,包括舌頭、牙齒。之后,我為母親梳理因化療而剩下不多的灰白頭發,還去打來熱水,把母親從頭到腳擦洗一遍。一邊擦洗,我一邊在母親耳邊輕輕跟她說:“睡得好嗎?這樣洗洗身子、梳梳頭,是不是會舒服些?”我不知道母親能不能聽到,我想跟她說說話。這些日子,母親受了不少苦,可我卻不知道自己還能做些什么,可以為母親減輕這份痛苦?
在為母親擦洗身子的過程中,剛開始我還能感受到母親的身體是柔軟的、有溫度的,只是她的呼吸音有些重,里面夾雜著尖尖的呼哨聲。慢慢地,母親的呼吸音小了,在一聲長長的嘆息聲后,母親安靜下來。我嘗試去摸母親的脈搏,卻發現已經感受不到了,而且母親的手和身體開始變涼。我拼命地喊醫生,讓他們來救救母親。
醫生進行了一系列檢查,最終神情嚴肅地走到我身邊,低聲告訴我:請節哀,老人已經走了,請通知其他家屬,現在時間是……我腦子里一片空白,什么都沒聽進去,只牢牢記住了母親去世的時間,就像母親當初牢牢記住我來到這個世界上的時間一樣。
許多年后,我們姐弟幾個在一起聊天時,談論過這些問題:母親怨我們嗎?她對自己的病情有沒有知情權?她有沒有權利選擇不受那些不必要的痛苦?她要不要為我們和我們的面子痛苦地“活”?一想到這些,我就有種隱隱的愧疚和自責在心頭。
咨詢師手記:
生前預囑,
也是家屬要思考的人生功課
專家支持 | 謝際春
生前預囑的理念體現人性的尊嚴和對痛苦與生命的自主選擇權,無疑是進步和值得廣為推廣的。但是,在中國,起碼現在,對很多人來說,還是難以接受這個理念。由于生前預囑秉承自愿原則,所以,簽署生前預囑的人并不存在接受的問題,最大的困難和障礙往往來自家屬。
有一位40多歲的安先生,他將近80歲的母親患有癌癥、帶狀皰疹、股骨頭壞死等多種疾病及并發癥,每日被折磨得痛苦不堪、生不如死。母親是一名高級知識分子,她雖然沒有聽說過生前預囑,但她重視生命和生活的質量,明確而強烈地表達了不希望被搶救、不希望茍延殘喘或像植物人一樣活著的愿望,甚至提出安樂死的想法。后者在中國是不允許的,但即使對于前一種選擇,安先生也堅決不同意。他說:“我不管,不管她怎么說,反正我會用盡一切辦法,延長她的生命?!?/p>
當我們談起此事時,他表示自己在情感上無法接受,在心理上也無法承受母親這樣的選擇。他的心情異常復雜:有沉重的不舍―不管自己年齡多大,只要父母在,自己就是有媽的孩子。
還有道義上的顧慮?!拔矣植皇菦]錢,更不是無情無義,能讓我媽多活一天是一天。要是我同意放棄搶救,別人會怎么說,還不得在我背后戳我脊梁骨,罵我是不孝子孫?”
他也怕擔責任?!拔邑摬黄疬@么大的責任,我看我們兄弟姐妹幾個誰敢做這個決定?”
他更有深深的死亡恐懼?!拔覜]有準備好面對媽媽的離去,給我多長時間準備都不夠,我怎么還能人為地提前呢?”他把死亡看作是絕對負面的恐怖事件,不但無法面對母親的死亡,更聯想到自己有一天也不得不死去,這讓他不寒而栗,引發出許多身心的癥狀。
他還有一絲隱隱的憤然,恨母親竟然想拋棄他而去……
當我請他捫心自問:想留住母親是他的需要,還是母親的需要?他啞口良久,黯然承認是自己的自私。
我又問他,他是否愛母親?他認為怎樣做才是真正的愛?
他聲淚俱下,像個小孩子。他說,他愛母親,也明白尊重她的意愿、以她需要的方式愛她才是真正的愛??墒牵钡酱丝?,他才意識到,當他以愛和孝順的名義想盡辦法挽留母親的時候,其實內心放不下的是對母親愛他的渴望,就像小時候對被愛的渴望一樣,雖然他已40多歲。
即便他在道理上明白了,但仍無法接受母親放棄搶救的愿望,寧可看她忍受痛苦的折磨。他還有一些幻想和辯解:萬一情況好轉呢?萬一不搶救母親,她最后一分鐘后悔了卻說不出話怎么辦?
是的,對他來說,支持母親的愿望不是件容易的事。他需要克服由此引起的死亡焦慮,調整死亡觀,不只看到死亡恐懼、黑暗、吞噬的一面,也需要理解死亡解脫、超越、升華、回歸的一面。他需要更深刻地理解愛和尊重的意義,不以自己的意志和自以為的好強加于愛的人。他還需要變得更成熟和堅強,學會承受生離死別。只有這樣,他才可能放手讓母親離去。
我只能鼓勵他和母親多溝通、交流,但具體的說服工作只能由母親來做,這不是咨詢師能做到的。結果是,他到底也沒有按照母親的意愿行事。
不只是他,相信很多面臨相似處境的家屬都有類似的矛盾糾結心理,所以,死亡以及生前預囑,不僅是本人要面對的事情,也是家屬們不得不做和思考的人生功課,這份人生功課包含了生命最深刻和終極的主題:死亡、尊嚴、愛、尊重、離去、拋棄、孤獨、放手等等。從好的方面講,也正是死亡,往往帶給人最深刻的領悟和成長。
有人提到,選擇“不遭罪地離開”,算不算逃避或者自私?
“自私”是針對家屬而言,因為人活著,不僅是為了自己,也為了家人。但人首先應該愛自己,當自己感到生不如死,已經沒有希望搶救回來、過上有質量生活的時候,他(她)應該有權利為自己做出選擇和決定的。要求一個瀕死的人為了活著的人的念想而痛苦地茍延殘喘,是不人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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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是什么?
誰來制定標準?
面對“生前預囑”,醫療界的人士又會怎么看?
“如果有了生前預囑,有些醫患矛盾也就不會出現了,現在很多醫患矛盾是家屬覺得醫院搶救不力而引起的?!敝袊拱﹨f會腫瘤心理專業委員會常委、湖南省腫瘤醫院黨委副書記劉曉紅,對于生前預囑抱著積極的支持態度,她覺得人要正確對待生死。很多時候,“生死”是由醫學來決定的,但“生前預囑”是把生死的決定權交給了自己。
“人們對于死亡是很忌諱的,所以目前推廣起來應該有不少難度。另外,在具體操作上也是很嚴格的,要把握好分寸。比如,標準是什么,誰來制定標準。標準應該包括三個等級層面,最高的是法律層面,其次是行業層面,再次是個人的層面。”
劉曉紅說,執行力的最高層面是法律,能不能立法,這是最關鍵的;不能立法,那么就意味著要不要執行都是可以的。除了法律,對于行業來說,也應該有標準,這個標準也一定是可以量化的,比如腦死亡、心跳停止就是一個可以量化的醫學標準,那么執行“生前預囑”的時機又是一個怎樣的量化標準呢?“不可挽回”又應該是一個什么概念、什么標準?
“不可挽回”可以有很多情況,它本身就是一個過程,在這個過程中,它的數據到底應該在哪個峰值點上,才能認定它是不可挽回?“很多事情是動態的,處理是動態的,觀念也是動態的,要把握好,確實是一個比較大的工程。”
除了法律和行業,再就是個人自我層面的問題。
在腫瘤醫院工作了30多年,劉曉紅什么樣的病人都見過,正因為如此,她對于“生前預囑”非常理解,也非常能接受,但她絕不會去“說服”身邊任何人,“這樣的事得看個人的價值觀和個人的喜好?!?/p>
就像劉曉紅所說的“個人喜好”,說到底,是個人的事。至于怎樣選擇,并無對錯或者好壞之分,沒選擇這種方式的也絕非沒有“尊嚴”?!白饑浪馈焙汀吧邦A囑”不過是在不可治愈的傷病末期或臨終時,給要或不要醫療護理多一個選擇的機會和權利,是把死亡的權利交由本人做主,但絕非強迫人人如此,或鼓勵人們放棄生命。
安樂死與“尊嚴死”
安樂死是通過注射藥物等措施幫助患者安詳地結束生命,是積極的、主動的,帶有協從性質的“助死”,目的是為了結束進入臨終狀態患者的痛苦。而尊嚴死是一種自然死亡狀態,是指對沒有任何恢復希望的臨終患者或植物人停止使用呼吸機和心肺復蘇術等治療手段。目的是減輕肉體痛苦使其處于安詳狀態的一種“等死”,尊嚴死是消極的、被動的,是醫療措施的不作為。
安樂死的死期很明確,而尊嚴死的死期認定并不確定。
“生前預囑”是建議人們在疾病和生命的終末期、在健康或意識還清楚時簽署一項文件說明,一旦身處不可治愈的病痛末期或臨終時,放棄使用那些只是在延長死亡過程而生存毫無質量的生命支持治療,比如人工呼吸器、心肺復蘇術或喂食機器等,讓生命自然逝去。
“我的五個愿望”電子表格
生前預囑推廣協會開辦的“選擇與尊嚴”網站,除了宣傳推廣“尊嚴死”的理念,還有一項核心功能,即讓注冊人填寫“我的五個愿望”電子表格,它讓人們準確說出當自己病危時希望被如何對待。
這是一份生前預囑樣本。文件的5個基本要點是:
“我要或不要什么醫療服務”;
“我希望使用或不使用支持生命醫療系統”;
“我希望別人怎么對待我”;
“我想讓我的家人朋友知道什么”;
“我希望讓誰幫助我”。
在這些要點之下,又細分了小條目,便于人們用打鉤的方式來填寫。其中包含許多細致的選項,基本上涵蓋了你進入生命末期時會遇到的大多數問題。
“生前預囑”你應該注意的
“生前預囑”應該什么時候簽?簽之前應該注意些什么?簽之后,還能不能改?這些都是你不能不知道的。
1.事先充分了解和討論。
討論和簽訂“生前預囑”的最好時機,并不是在“危機”出現的時候,而一定要“事先”。甚至提倡在健康情況較好、心智未出現任何問題的時候。地點最好也不是在醫院搶救室或加護病房,而是自己家里。因為這種在正確時間和正確地點展開的討論,才可能是真正充分和明智的。
2.與專業人員溝通并獲得共識和認可。
做決定時,不僅要與專業工作者討論,更要征詢經治或主治醫生的意見,因為他們更了解病情。雖然普遍認為,現時的臨床醫生在這些問題上往往缺乏最基本的意識和職業訓練,但是,如果你真開始這樣的溝通,往往會發現情況比想象的好。
3.明確表達自主意愿。
如果你是要做決定的那個人,那么你始終要明確的是,這是你本人的意愿。你是在維護自己的尊嚴,表達自己的愿望。你不必猜測或遷就任何他人的想法。
4.可隨時改變主意。
疾病和死亡畢竟是一件復雜的事,不是事到臨頭,很難知道自己真正要什么。所以,你有權利在任何時候改變你過去已經做出的決定和選擇,完全用不著遲疑和難堪。合格的“生前預囑”不僅會提醒你發生這種改變的可能性,更會提供簡單和可操作的修改或撤銷原有決定的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