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與人類健康的關系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網精心挑選了動物與人類健康的關系范文供你參考和學習,希望我們的參考范文能激發你的文章創作靈感,歡迎閱讀。

動物與人類健康的關系

動物與人類健康的關系范文1

如何給老年人更多的關愛,使老年人真正做到 “老有所養,老有所樂”,幸福歡度晚年,是家庭以及社會責無旁貸的義務。而提高老年人群特別是“易感” 人群(精神障礙,尤其是癡呆患者)的生活質量,是衛生工作者的重要任務之一。

對此,“伴侶動物”為老年人帶來了諸多益處。

建立在人與寵物之間的關系依賴于人的信念、人格和態度等。有許多事例表明,人與寵物之間的關系和人與人之間的關系有相似之處。這種關系依賴于參與其中的人和動物的行為特點而建立,例如,狗和貓被認為比其他動物更能發展與人的親密關系,因為它們有著與人類相似的“社會組織”和“交流體系”。所以,我們常親切地把狗和貓稱為“伴侶動物”。

寵物是老年人的伴侶

可愛的小動物不僅能給主人帶來歡樂,而且還會化解主人的不良情緒。美國明尼蘇達大學的研究者們曾報道,寵物為他們的主人提供了陪伴、愛和關懷、快樂以及保護;而主人則為寵物提供了歸宿。飼養寵物的一項主要責任就是喂食,而喂食不僅是一種極大的樂趣,而且有助于建立相互間的感情。在拉丁語里“伴侶關系”的本意就是“在一起吃面包”,這種巧合是多么意味深長。在對飼養寵物者的一項調查中發現,一半以上的人把寵物看成是他們家庭中的成員,在家庭中發揮了重要的調節情感和心理的作用。它們像討人喜歡的孩子,當主人回到家時,在門口表示歡迎。寵物既是他們的助手也是他們的伴侶,人還可以和寵物為伴,一起散步,一起讀書和工作,一起過日子,一起坐在沙發上看電視。對于老年人來說,這種相互間的交流可彌補由于家人和朋友來訪次數減少而造成的孤獨。

寵物可減輕人的壓力

壓力被認為是引起生理和心理失調的重要因素之一。生活中的壓力包括失業、親人死亡、婚姻不和等,它不但會增加產生心理疾病的幾率,而且還會增加許多軀體疾病發生的可能性。寵物可幫助人類減輕這些壓力。

美國的一位研究者認為,在老年群體中,喪偶是發生頻率最高及最讓人感到抑郁和孤獨的事件,他假設社會支持是促進心理健康、減輕壓力和減少看醫生次數的原因,那么寵物就是這種社會支持之一。因為寵物可以為老人提供陪伴、休閑和保護,并毫無保留地給予愛,從而促進其健康。

有人在1990年對938名65歲以上的老年人進行了為期1年的追蹤調查,結果發現,擁有寵物的老人,一年內看心理醫生的次數要少于沒有寵物的老人。看來寵物在這當中起到了一定的作用。特別是飼養狗,緩沖壓力事件對身心健康的影響更明顯。此外,研究者還發現,老人飼養狗比飼養其他寵物花費的時間更多,也就是說,與狗呆在一起的時間更長,他們感到狗對他們的生活相當重要。也許,狗提供給主人的陪伴和依戀比其他寵物更多。

寵物與社會支持

近幾年來,人們對定期接觸伴侶動物在健康方面所獲得的好處顯示出日益濃厚的興趣,這類報道也屢屢出現。如果說以前這類故事只是奇聞軼事的話,那么,近三十年開展的伴侶動物與人身心健康關系的研究,就為此提供了科學依據。伴侶動物可以給主人提供陪伴和支持,有人把這種支持稱為非人性化的社會支持,它雖然有別于人類的社會支持,但卻可以發揮人類社會支持的作用。

何為社會支持?有研究者認為,如果一個人認為自己是被關心和愛護的,被尊敬的和有社會價值的,能夠互相交流和負責任的,那么他就是有社會支持的。最新研究表明,伴侶動物也可以提供社會支持。因為寵物可以給人提供安全感,被關心的感覺,被愛被喜歡的感覺,緩解心理壓力特別是有害事件對人身心的影響和生活變化所帶來的負面影響等。寵物主人深深體會到,寵物是給予他們社會支持的主要來源。

有研究者對154名老年人進行了評估。這些老年人包括四類:單獨生活的,與其他人一塊生活的,單獨生活有寵物的,與其他人一塊生活有寵物的。研究結果顯示,寵物可提高單獨生活人群的信心,改善因孤獨而產生的不滿。對寵物依戀最嚴重的人包括未婚者、離婚者、喪偶者、再婚者、新婚或沒有小孩的以及空巢家庭。

現代社會中寵物與人類健康的關系

20世紀70年代末,美國一項飼養寵物與健康關系的研究證明,同樣的心臟病患者,在離開醫院的一年內,飼養狗的患者去世的僅有6%,而不飼養狗的病人則有28%死亡。這可能是因為定時遛狗增加了主人的活動量,狗也給他們帶來了好心情的緣故。另外一個心臟病護理中心研究人員還發現,飼養除狗以外的其他寵物的心臟病患者,一年存活率比不飼養寵物者也提高了。這些都說明了心臟病患者存活期與飼養寵物有著密切的關系。心臟病患者飼養寵物可延長壽命的原因,是寵物增強了主人戰勝疾病的信心和康復能力。

英國有研究表明,飼養虎皮鸚鵡可能給老人帶來助益。他們評估了研究對象在飼養鸚鵡前后的心理狀態。5個月后發現,這些鸚鵡主人自身的心理狀況有所改善,如對其他人的態度發生了變化。鳥成為他們談話的焦點,其中有些人由于養鳥招來許多人,因而增加了主人與社會的接觸,也改善了鄰里關系。

動物與人類健康的關系范文2

關鍵詞:心肌梗死模型制作實驗性研究體會

心肌梗死是嚴重危害人類健康的嚴重的心血管系統常見疾病,是人類死亡的重要原因之一。目前發病正趨于年輕化、發病率呈逐年上升趨勢。人類對心肌梗死的研究從來沒有停止過。在心肌梗死各個領域的研究中,動物模型是必不可少的。研究目的不同,所需要的動物模型也不一樣。定位準確,可以人為控制梗死,操作簡單,梗死部位及發病原因與人類相同的動物模型的制作就顯得格外急需。朝陽衛校病理教研室經過多年的實驗和探索,成功總結了一整套家兔心肌梗死模型的制作方法,現將體會總結如下。

1.材料方法:

實驗組選擇健康家兔,對照組選用狗。通過烏拉坦腹腔麻醉,結扎左冠狀動脈前降支,心電圖顯示心肌缺血、肉眼觀察發現相關部位心肌膨隆、青紫色,提示實驗成功。術后精心護理家兔,三周后解剖存活家兔。

2.結果:實驗組成活率高,三周后解剖發現,梗死部位主要在左心室前壁、心尖部、室間隔前三分之二。(通過

石蠟切片,HE染色證實為梗死。)

3.應用前景分析

3.1廣泛用于醫學院校教學:

3.1.1醫學檢驗專業學生可以動態監測家兔梗死心肌血清酶的變化

3.1.2臨床醫學專業和護理專業學生可練習操作過程,直觀掌握心肌梗死原因和觀察病理變化

3.1.3醫學影像專業學生可通過超聲動態觀察變化。

3.2治療心肌梗死藥物療效的對比研究

3.3心肌缺血再灌注實驗:缺血原因明確,定位精確,只要松開結扎線,就可以進行實驗

3.4梗死部位心肌干細胞的移植的研究

3.5梗死部位血管內皮細胞移植,血管再生和重建的研究

目前,醫學不斷向前發展,此模型也將以其獨特的優勢得到廣泛的推廣和應用,產生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都是不可估量的。

4.存在問題:

由于心臟冠狀動脈分支分布不規則,因此梗死灶的形狀不規則,呈地圖狀,測定梗死灶的面積有難度。可以通過心肌酶譜的改變間接測定。

5.目前國內外心肌梗死模型制作的發展進展

近年來,國內逐漸有人開展心肌梗死動物模型的制作,選用的動物多為大白鼠和狗,采用的方式多為電凝和冷凍。但大白鼠習性兇猛,心臟太小,狗的心臟雖然較大,但耐受開胸手術的能力很差,死亡率高。而且這兩種實驗動物的成本較高。另外,電凝和冷凍這兩種方式都會因為溫度的變化,影響心臟神經的興奮性,從而干擾實驗,而且從心肌梗死發生機制上和人類心肌梗死有很大差別,操作難度大,缺血程度很難確定,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心肌梗死的研究和發展。

1980年國內開始有復制急性實驗性家兔心肌梗死模型導致心源性休克制作的報告,這種實驗方法,屬于急性動物實驗,也就是實驗動物當場死亡,并不利于以此為基礎,開展其他領域的研究。

1983年,陶平等人論述了家兔左心室血管分布與心肌梗死模型制備的關系,但無具體的制備方法。

2008年,蔣清安等人報道了一種新的非人工通氣兔心肌梗死模型的制作,但開胸方式采用的是傳統剪開胸骨的方法。

1993年9月開始,我校病理教研室開始探討家兔心肌梗死模型的制作,經過反復實驗和對比分析,制作結果令人滿制作一種和人類心肌梗死發病原因、發生部位相同,能人為精確控制梗死部位,操作簡單,成功率高,成本低的動物模型。

5.理論支持:

梗死:動脈血流供應中斷引起的缺血性壞死。

心肌梗死的原因:1。動脈受壓。2.動脈腔阻塞3.動脈痙攣

心肌容易發生梗死的前提:組織結構致密,單一血液供應(冠狀動脈),側枝循環不豐富,一旦血流中斷,沒有代償,馬上引起缺血缺氧。缺血時間長,就會發生梗死。

本實驗就是通過結扎冠狀動脈分支造成急性心肌缺血而引起心肌梗死。

6.幾點體會:

6.1醫學是向前發展的,要隨時了解發展動態

動物與人類健康的關系范文3

關鍵詞:環境法,調整對象,社會關系,生態關系,內在價值,外在價值

環境法原理的源頭是環境法的概念,而概念只能在它所為之服務的對象和目的確定以后才能科學地產生。 因此,科學地界定環境法的調整對象對于豐富環境法的基礎理論,促進環境法學的發展是非常必要的。

關于環境法的調整對象問題,法學界一直有不同的看法。但是對于環境法調整人與人關于環境的權利(力)義務關系的觀點則是一致的。人與人關于環境的權利(力)義務關系包括以下兩個方面的內容:一是國家與其公民及其他主體形成的環境管理行政權力與義務關系,其中國家對其公民及其他主體行使環境管理公權 ,該環境公權的行使是以維護公共環境安全、保護環境公益為直接的目的的。所以在控制結果上,如果該公益未被法律私益化,那么公民及其他主體個人受到的利益就不是法的利益,不是環境公法職責所直接對應的環境私法益,而是環境法利益的反射利益。 該反射利益因而是不可要求司法救濟的。例如環境安全,在我國無疑是國家提供的一種重大環境利益,但并未表現為個人的私權,反之所表現的是要求人人保護環境的義務, 公民不能以自己的環境安全私權受損為由對國家提起行政訴訟;如果該公益被法律私益化,那么,反射利益就轉化為了與環境管理公權直接對應的環境私法益, 公民及其他主體個人在履行保護和改善環境的公法義務的同時就可享受對應的環境私權。該環境私權是可以要求司法救濟的,如在美國聯邦及其一些州,公民可以對其不享有專屬權的某些公共環境要素享受一定的視覺美感權、靜穩權和精神享受權,當這些私權受到環境行政行為的侵害時,公民可以提起相關的公民訴訟。 二是平等主體之間在環境法規定的范圍內或在合法合同約定的范圍內享受環境私權,履行環境私法義務。這兩個方面的權利(力)義務關系實際上就是法學者通常講的環境社會關系。故可以認為環境法調整人與人之間形成的環境社會關系。

對于近十年來國內外環境法學界提出和發展的“環境法也調整人與環境的關系”觀點,我國的傳統法學觀點大部分持否定態度,其理由主要是:法律調整的對象是法律關系,法律關系是一種法律規定了的權利(力)和義務關系,這種關系就是人與人之間的社會關系; 人和環境的關系包括兩極,從環境的角度看,它是一個非人的“物” ,沒有意思表示 和外在的法律行為,不可能對人履行什么對應的義務,也不可能主張什么權利,更不能承擔什么法律責任;從人的角度看,人人都保護環境,也就可享受環境法規定的私法益和所反射的非法益性質的生態利益。 該私法益與反射利益不是環境給予的而是國家給予的。所以人和環境之間不存在任何對應的權利(力)義務關系。而法律是調整權利和義務關系的社會調節器,因而環境法不調整人與環境的關系。傳統的法學觀點還認為,人們通常講的人與環境的關系實際上是一種自然科學上的生態關系;在法學上,環境或環境因素要么是人的所有權能的對象,要么是人類能夠共同使用或享用的特殊“物”。因此人與環境的生態關系反映在法律上實質上還是人與人關于環境的關系,即通過調整人與人之間關于環境的社會關系來理順人與環境的生態關系。

對于環境法調整人與人關于環境的社會關系的觀點,本文是贊同的。但是對于傳統法學觀點否認環境法調整人與環境關系觀點的論證,本文不敢茍同。因為傳統法學觀點的上述理解是我國法學研究多年來形成的思維定勢的結果,具有很大的局限性,理由如下:

其一,從法條上講,我國的任何法律條文和司法解釋均無“調整”的定義,經過長期的積累,把“調整”作“確認”、“保護”、“限制”、“制裁”來理解的學術觀點已經得到了中國法學界的廣泛認可。 因此,在與傳統學術觀點不相抵觸的前提下從不同的側面或新的起點對“調整”進行新的學術闡述或創新是符合“百花齊放”的原則的,任何學者不能以自己的思維定勢來否認甚至詆毀他人的學術創新行為。 另外,在長期的環境法學研究實踐中,“調整”已經形成了“功能”、“作用”、“協調”等含義,從這層意義上講,完全可以認為環境法可以調整人與環境的關系,即環境法協調人與環境的關系(這種關系是一種法律規定了的生態行為關系)或環境法具有協調人與環境關系的功能和作用。

其二,從法的功能來看,傳統法學觀點認為的“法調整人與人關于物的關系”實際上就是法規范人與人關于物的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等關系,這個“物”是傳統意義上的即被傳統的物權法和債法規定并被納入“人”的生產和生活范圍了的“物”,它必須有主或能夠被人占有、使用、收益或處分。對于一些有主的環境因素,人與它的關系可以被理解成人與人關于環境的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等關系。對于與人類生活密切相關的無主的環境因素(如大氣和流動的海水),人與環境的關系可以被理解成人與人關于環境的占有、使用、收益關系。但是,對于一些已經納入到人類的環境因素但人類不可能與之發生占有、使用、收益或處分關系的外層空間環境及其要素,再談人與人關于環境的關系則無實際的意義。

其三,從環境法的現實作用來講,當前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的趨勢在現有的環境法價值追求與實現模式下不僅沒有得到緩解,反而愈加嚴重。這說明僅以人與人之間社會關系為調整對象的環境法不足以確認和保護環境的重要地位。其根本的經濟和社會原因是人以犧牲環境為代價追求個體或團體的經濟利益,而對于自己產生的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殘局,總是希望國家和其他人來收拾,這是不符合經濟學原理的;其根本的法律原因除了市場經濟的自由發展沒有得到應有的環境公法規范之外(即規范缺位、不到位或規范越位),還有環境自身的內在價值及其相對于其他物種(包括人類)而表現出來的外在價值沒有得到法律應有或科學的確認。這實際上是人類中心主義的環境倫理學思潮在作怪,而法只調整人與人之間社會關系的觀點就是人類中心主義在法學上的典型表現。 為了控制環境惡化的趨勢,還人類和自然界各要素一個健康的存在與發展環境,突出環境的重要性,強調生態整體主義,主張人與環境的生態與倫理關系法律化,即環境法調整人對環境的非社會關系行為是必要的。

其四,從環境法律關系的客體上看,傳統的法學觀點和立法把環境僅僅作為人與人之間形成的環境法律關系的客體,這顯然受到了人類中心主義思潮的影響。我們知道,沒有人就沒有人與人的關系,也沒有必要制定約束人行為的法律,因此環境法必須考慮人的利益。用馬克思的話說,就是“人們在生產中不僅僅同自然界發生關系,為了進行生產,人民便發生一定的聯系和關系;只有在這些社會聯系和社會關系的范圍內,才會有他們對自然界的關系”。 但是,制定法律時純粹考慮人的利益和環境的短期外在價值而不考慮環境自身的“利益”  或內在的價值 ,是不符合馬克思關于“人與自然的統一”的認識原理的, 人類終究是要受到環境的報復的,因而最終也是不符合人的利益的。從地球的歷史演變長河來看,人只是地球上億萬物種中的一個,是一個可以暫時對它賴以生存和發展的環境施加強大影響的物種,它和其他的物種在自然中均處于特定的地位,起著特定的作用,與此同時也都必須服從物物相關、競爭、捕食和適者生存等自然法則。因此,人和其他物種的內在價值在自然法則面前都是平等的,誰都不可能超越生態規律的約束。幾千萬年前,人的祖先猿猴及其進化而來的原始人不是地球的“主人”,只是一個在自然規律面前完全被動的物種。 對于早期的人類社會來說,“人們同自然界的關系完全像動物同自然界的關系一樣,人們就像畜生一樣懾服于自然界”, 幾千萬年之后人的進化或退化形態還是否是地球的主人還說不定。因此存在于當代地球上唯一有理性思維的高級動物-人類,為了自身的利益,也為了維護自己的理性尊嚴,應該擺脫狹隘的自私自利思維的束縛,尊重自然法則,充分尊重其他物種生存和發展的權利。基于此,人類在制定開發、利用環境的外在價值、保證自身利益的法律的同時,也要把環境與人的內在價值的平等性盡量地體現在法律上。 不過環境及其要素畢竟沒有意識和語言,也不可能作出法律上的意思表示行為,因而不可能形成對人的關系,更不能成為法律關系的主體和法律制定主體。因為“凡是有某種關系存在的地方,這種關系都是為我存在的;動物不對什么東西發生關系,而且根本沒有關系;對于動物來說,它對他物的關系不是作為關系存在的”。 但是人對環境的關系卻因為人具有意識和自覺行為而客觀存在。因此,我們可以認為人與環境的法律關系是單向的,即人類在享受環境恩惠的同時履行尊重和保護環境內在價值的行為義務。

其五,從法學邏輯上講,傳統的“法只調整社會關系”觀點存在以下兩個方面的邏輯推理缺陷:首先,馬克思在論述法學原理時提到法律調整人與人在歷史上形成的社會關系,但他并沒有明確地指出法律僅調整人與人在歷史上形成的社會關系, 因而,法律調整人與環境的關系的觀點并不是法學原理所反對的。其次,眾所周知,非人高級動物和人一樣也有情感,這種情感是可以為人直接或通過科學儀器所間接感知的?;诖?,傳統法律部門的大部分學者認為,人類制定的一些保護動物情感和利益的法律規范只是表面上保護動物情感或利益的法律規范,該法律規范的最終目的還是為了保護人的情感和利益。比如牛在受傷害時所表現出來的痛苦掙扎和流淚行為會傷害具有同情心的理性人的內心,使人的情感難以接受虐待牛的行為,從而立法加以保護。本文認為,非人高級動物的情感與人的情感在某些方面(如趨利避害)具有類同的地方,保護動物情感的法律規范一般也會考慮人的情感,但不一定是以保護人的情感為最終出發點的。因為從邏輯上講,以最終保護人的情感為邏輯起點只能推導出全面地保護高級動物情感和利益的必要性,而無法推導出法律容忍人類因補充蛋白質的需要而要宰殺、捕獵動物的“殘忍”行為的合理性。相反,在環境倫理學上,只有在動物捕食的自然法則的基礎上承認和保護動植物的內在價值和利益,才能推導出人類在自己的捕食范圍之內保護動植物的合理性;在法學上,只有承認環境法調整人與人之間社會關系之外的人與環境的關系,即法在保護人類合理開發、利用動植物資源行為的基礎上承認保護和尊重動植物內在價值的必要性,才能從法律上推導出人類在自己的必需范圍之內非必要地或不人道地損害動植物行為的違法性,才能推導出人類在自己的必須范圍之外保全自然環境的法律必要性。

其六,從環境法律規范的性質上看,我們知道,人對環境的道德規范是行為規范,屬于要求社會主體在環境面前為或不為一定行為的單向行為規范。由于道德義務的主體屬于社會中的主體,所以這種單向行為規范肯定屬于社會規范,如《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指出:“社會公德是全體公民在社會交往和公共生活中應該遵循的行為準則,涵蓋了人與人、人與社會、人與自然之間的關系”。這種社會規范一旦被環境法認可或確認,就上升為環境法律規范。把包容這類社會規范和人與人關于環境的法律規范加以整合就形成了環境法。也就是說,環境法就既規范人與人之間關于環境的關系,還規范社會中的人對環境的單向行為。人對環境的單向行為規范既包括考慮人的利益和情感的規范,還包括兼顧或純粹確認和保護動植物內在價值和利益的社會規范, 前者屬于最終調整社會關系的行為規范, 而對于后者,兼顧確認和保護動植物內在價值和“情感”的社會規范既考慮了人的情感和利益,屬于調整社會關系的行為規范,又確認和保護人與人之間社會關系之外的保護動植物內在價值和“情感”,屬于調整人與環境之間單向行為關系的行為規范;純粹確認和保護動植物內在價值和“情感”的社會規范雖然屬于規范社會中人的行為的社會規范,但其屬于并非確認、保護、限制、制裁人與人之間社會關系的行為規范,它調整的是法律所確認的非社會關系性質的生態倫理關系?;诖耍J為社會規范僅調整社會關系的傳統法學觀點是站不住腳的。

其七,從現實的環境立法上講,國內外已經存在一些純粹考慮或兼顧與人與人之間社會關系無關的純粹考慮動植物利益和“情感”的法律、法規或法令,國際上也存在類似的條約或協定。 比如2002年的《俄羅斯聯邦環境保護法》在其序言中指出:“本聯邦法調整在俄羅斯聯邦領土范圍內,以及在大陸架和俄羅斯聯邦專屬經濟區進行經濟活動和其他影響自然環境活動的過程中產生的社會與自然相互作用領域的關系……”?!吧鐣c自然相互作用領域的關系”顯然包括人與環境的關系。該法第2條第4、5、6款還規定,對于發生在環境保護領域的關系,發生在自然資源保護、合理利用、保全和恢復領域的關系,以及發生在環境保護領域但同時又是保障居民衛生防疫福利所必須的關系,由相關的國際條約和國內法調整。在歐洲的一些地方,釣魚者釣上魚后必須把魚用鈍器砸死,其原因是:魚最終是要被人或動物吃掉的,而用器皿把釣上來的魚養著對魚來說是一種臨死前的折磨,對魚來說是不“人道”的,因而要讓魚有尊嚴地得到死亡的解脫。再如2000年初夏,美國紐約的一名快餐店的老板怕自行車被人偷走,就用一根鐵鏈把自行車鎖在一根大樹上。有一為愛護樹木的人士給紐約市公園管理局寫了一封揭發該老板虐待大樹的檢舉信。后來該老板因為虐待大樹的罪名受到了擁抱大樹并且向大樹道歉的處罰。 在英國,虐待飼養的家畜、家禽是犯罪行為。 在一些崇尚牛的國家,農民不合理地使用耕??赡軙兄绿幜P。這方面的主要立法還有《北澳大利亞州動物福利法》、《美國動物福利法》、《美國動物和動物產品法》、《歐洲議會關于保護用于實驗和其他科學目的的脊椎動物的決議》等。在我國,如臺灣地區的《動物保護法》第1條規定:“為尊重動物生命和保護動物,特制定本法?!痹摲ǖ?條規定:“任何人不得惡意或無故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違者按該法第30條之規定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在中國大陸,一些把人與環境及其要素并列并強調環境及其要素的內在價值的國際條約,如1994GATT、1991年的《技術性貿易壁壘協議》等,已經對中央政府產生了拘束力。如1994GATT第20條規定:最惠國待遇與國民待遇原則的一般例外包括“保護人類及動植的生命和健康所必須者”?!都夹g性貿易壁壘協議》第5.4條規定:“在需要明確保證產品符合技術法規或標準,及已有國際標準化組織公布的有關指令或建議或其制訂工作即將完成的地方,參加國應保證中央政府機構采用它們,或它們的有關部分作為評審程序的基礎。除非提出申請并及時解釋這些指令或建議或有關的部分不適合于有關的參加國,如……保護人類健康或安全、動物或植物的生命或健康,或環境;基本氣候或其它地理因素……?!边@兩個條款把人的生命與健康和動物的生命與健康加以并列,顯然是強調作為環境要素的動植物的內在價值,承認動植物的生存和發展的尊嚴,確認和保護人與人之間社會關系之外的人對環境的單向行為關系。 另外,我國有關實驗動物管理及質量保障的法律也有兼顧動物內在價值和尊嚴的法律考慮,如1988年《實驗動物管理條例》第13條規定:“實驗動物必須飼喂質量合格的全價飼料。霉爛、變質、蟲蛀、污染的飼料,不得用于飼喂實驗動物。直接用作飼料的蔬菜、水果等,要經過清洗消毒,并保持新鮮?!?997年的《實驗動物質量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從事動物實驗和利用實驗動物生產藥品、生物制品的單位,取得使用許可證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2.實驗動物飼育環境及設施符合國家標準;3.實驗動物飼料符合國家標準?!?從上述條約和國內法的實施效果來看,把人與環境的關系納入環境法的調整對象不僅有助于促進國際和國內貿易的可持續發展,有助于自然環境外在價值的可持續開發和利用,還有助于自然環境內在價值的尊重與保護,提高和維護人的理性尊嚴。

綜上所述,可以認為,環境法是由社會化的人制定的,是確認、保護、限制和制裁社會化的人的開發、利用、保護和改善環境的行為的法,但它不是以人的利益為惟一保護目的的法。因此,可以說,環境法是為了協調人與人關于環境的關系和人與環境的關系,由國家制定或認可,旨在確認、保護、限制和制裁人們開發、利用、保護和改善環境的行為的法律規范的總稱。

動物與人類健康的關系范文4

(一)自然觀的含義

自然觀是馬克思、恩格斯關于自然界及其與人類關系的總的看法,馬恩是自然觀的開創者,但后來的理論家也對其進行了發展。自然觀是自然辯證法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認為,人與自然的關系得以發生是要通過實踐的,理解人與自然的關系,必須考慮人類社會存在的客觀性?!吧鐣侨送匀唤绲耐瓿闪说谋举|的統一”。事實上,人與自然界的關系不同于動物與自然界的關系,動物只是被動地改造自然,在某種程度上其實是被自然改造了,但人不同于動物,人擁有意識,會對自然界進行符合自己預期的能動改造,使自然界不斷被人化。但同時自然界又通過實踐活動作用于人及社會,使人、社會自然化,而人對自然界的改造,也使自然具有人化的特點。二者是以實踐為中介的統一過程的不可分割的兩個方面。

(二)自然觀的提出

馬克思、恩格斯生活的年代,正是人類的生產力獲得極大發展的年代,蒸汽機等先進生產工具的發明及大規模使用,使得人們創造了讓自己都為之驚嘆的巨大物質財富。那時的人類正“野心勃勃”,忙著“開疆拓土”,尚未意識到無節制的經濟活動,必然導致環境問題的出現。但具有先見之明的馬恩卻看到了隱藏在經濟快速發展表象下的巨大環境危機,他們指出在經濟發展的同時,必須保持人與自然關系的和諧有序,在這種時代背景上馬恩提出了自然觀。

二、自然觀的主要內容

(一)自然界的層次結構和不斷發展

人類對自然界層次結構的認識是隨著科學技術的不斷進步而發展的,從分子、原子、原子核等其他極其微小的基本粒子,我們的認識在不斷加深。現代科學已有的研究表明,自然界中的各種物質,雖然就組成、結構、功能而言,都是相對獨立的,但它們都以系統的形式存在,系統有層次的差別,任何層次的物質形態都具有內部結構,都包含決定其性質的各種要素和它們的相互作用,自然界的層次結構是無窮盡的,人們對它們的認識也不會有終結。

(二)人的自然化和自然界的人化

人生活在自然界中,人的生存和發展離不開自然界,我們的自然屬性是客觀存在的,無法改變,無論何時人都是自然界中的人,是屬于自然界的,這即是人的自然化。

與人的自然化相對的就是自然的人化,自然的人化,是人類為了獲得更好的發展,對自然界加以改造,使其更加符合人類的發展需要,自然界提供了人發展所需的前提,但是自然界不會主動來滿足人的發展需要,人類必須通過勞動實踐來獲得發展所需的一切。

(三)自然界的相互作用

自然觀認為,自然界中的萬事萬物都是相互聯系相互作用的,看似毫無關聯的事物,也會存在聯系。事物之間存在相互作用,但是我們不能錯誤的理解為這種相互作用,是一種此消彼長的關系,自然觀認為事物間通過相互作用,不是要征服對方,而是通過相互作用這種方式達到雙方的和諧統一。

三、自然觀的中國化

自然觀中國化的最新理論成果,無疑是科學發展觀。科學發展觀是從我國的實際國情出發、總結我國的發展實踐、以及借鑒國外發展經驗的基礎上提出來的全新的發展觀。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社會發展不斷進步,但隨之而來的環境問題也日益突出,進而導致了環境危機,阻滯了經濟社會的發展。雖然,我們也采取了一些補救措施,但是收效不明顯,只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方法,并沒有全局的戰略。在這樣的背景下,我們黨結合自然觀的基本原理以及具體的國情,提出了科學發展觀,為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提供了理論保障,也反映了黨及各管理階層對和態環境問題認識的進一步深化,是對自然觀的提升,也是社會發展理論與實踐上的創新。

四、自然觀的當代啟示

(一)必須始終堅持以科學發展觀來指導經濟建設

隨著人類改造自然能力的不斷發展,我們獲得了巨大的物質財富,但人與自然的關系卻日趨緊張,面對如此情況,我們不愿承認但又不得不承認這樣一個事實:人類現在的發展是畸形的,不合理的。如果,我們徹底破環了環境,即便有巨大的物質財富在手,也將無處可用。所以,我們應該改變我們的認識,應該把人與自然的和諧統一視為社會進步的重要衡量標準,真正做到科學發展觀所倡導的可持續發展,要金山銀山,更要綠水青山。

(二)倡導科學健康的消費觀和生產觀

政治經濟學告訴我們,只要人們有需求,市場就會予以滿足,但市場是客觀的,它不會考慮該以何種方式予以滿足,它只知道滿足需求,不會考慮其他。我們可以看到,人類對自然的破壞很大程度上就是為了滿足自己的需要,人類對自己的最大誤解就在于只是在消費領域尋求滿足,但這種理解確實是不完整的。我們應當尋求在生產中獲得滿足,而且的確是可以得到滿足的。我們通過參加直接性的生產活動幫助自我實現,根據馬斯洛需要層次理論,自我實現是最高層次的自我滿足,遠超口腹之需的生理需求。我們參加生產活動是一種創造性的生活,而不是被動的接受生活的安排。

同時,由于這種生產是為了滿足自我需要,不是為了支撐人們的惡性消費而進行的生產,所以這種生產的結果不會造成人與自然對立,而是會幫助人與自然建立起和諧的關系,人類在這種嶄新的關系下會感到滿足和幸福。同事,我們也應該大力注重滿足自己的精神文化需求,物質需求是基礎我們不會加以排斥,但是對精神文化需求的滿足更能讓人獲得良好的情緒體驗和情感愉悅。

(三)加快建立和完善社會公平機制

我們要把社會經濟發展這塊“大蛋糕”做大做好做強,但是無論“蛋糕”多大多好多強,物質守恒能量守恒,總會有人不能得到滿足,根源不在“蛋糕”的身上,而是在于我們的社會機制,社會機制的不健全導致了人與人關系的異化。在當今社會,解決人與人之間存在的異化問題的主要途徑是建立和完善社會公平機制。我們要努力消除社會分配不公問題,消除經濟發展過程中由于少數人過分追求“利益差”,如地方政府為追求經濟效益的提升而盲目上馬污染大能耗高的項目。這樣盲目的行為時??梢月犅?,其勢必對環境造成破壞。

動物與人類健康的關系范文5

從人與自然關系的層面考察,人類社會的發展經歷了三個發展階段,即:農業社會階段,人類畏懼自然、服從自然、受制于自然;工業社會階段,人類征服自然、改造自然并“奴役”自然;生態化社會,生態與經濟之間的矛盾已成為社會發展的基本矛盾。由于工業化和都市化進程,導致環境污染不斷加重;由于科技和技術的快速發展及人口的迅速膨脹,出現自然資源短缺,能源危機;由于對自然破壞性的開發和利用,導致生態平衡受到破壞。這些問題已經嚴重的威脅到人類的生存環境以及人類社會的持續發展。本世紀50年代以來,隨著對地球環境及其生態系統與人類關系的科學發現與認識的發展,一些自然科學家、社會學家以及倫理學家在對環境問題的本質及其社會根源的探討中發現,導致環境問題的思想根源在于人類以人類的利益為中心,只有人才是道德主體的倫理觀念,這種道德觀念是人類在長期與自然做斗爭的實踐中產生的控制自然改造自然思想基礎上順理成章形成的。西方學者“對人類中心主義的哲學觀予以深刻的反省和批判,并在此基礎上提出了新的以確立環境和自然固有的價值和權利的環境倫理理論?!边@些理論的提出,向西方長期占統治地位的人類中心主義哲學觀提出了挑戰,并為環境與生態的保護提出了新的依據,也為環境法律的發展提供了新契機。

環境法在人類保護自然環境、維持生態系統平衡方面發揮著舉足輕重的作用。但是已經有的法律法規的法哲學基礎并不一致,在立法指導理念上也不很明確,許多保護環境資源、防治污染的法律是從傳統的人類利益本位主義出發。因此,在法律制度設計、法律主體利益保護方面都帶有很強的傳統痕跡,并不可避免的顯示出在環境、資源保護上的局限性。

從立法目的來考察,世界環境法發展歷史可以分為以下幾個階段:人類社會早期在環境方面并沒有專門的法律,動物、植物、土地等自然資源,只是作為人們所有權客體時才受到保護,并且只是在保護所有權的相關法律中才得到體現。18世紀中葉到20世紀初葉的環境立法:初現環境的公共利益時期。20世紀開始到20世紀中葉,污染損害大面積展開,在這種背景下,以控制環境污染為中心的環境法開始在各發達國家制定。此時,立法的主要目的是保護人們的健康。20世紀末葉的環境立法:朝向可持續發展目標的立法。進入70年代以來,國際上出現了立法的爆發式發展,并且在立法目的上達成一致。1972年聯合國人類環境會議的成功舉行,被認為是國際社會重視生態環境保護的一個重要的里程碑。此時至80年代中期,一系列環境保護的條約紛紛出臺。1987年聯合國發起成立了關于地球問題的世界環境與發展委員會(WCED),1987年WCED出版了關于環境與發展問題的報告《我們共同的未來》,首次提出了“可持續發展”的概念。此后,可持續發展成為多數國家環境立法的目標。

從以上對環境法立法目的的分析中可以得出這樣一個結論,即:目前,許多環境方面的立法是以“人類利益中心主義”為法理基礎的,不論是對環境污染控制方面的立法,還是對資源保護方面的立法,都是為了人類自身生活的幸福和人類的發展,只在部分立法中較少的關注到了動植物以及自然界其他生命體的權利。這是“人類本位”法律觀在立法理念及目的上的體現。無論是近代自由主義時期的個人本位,還是現代壟斷資本主義時期的社會本位,其共同點都是強調“人類利益”至上,都主張以人類利益為中心,認為人類是自然界的主人。在倫理學上認為只有人才是道德主體,才具有目的價值。因此,在人類中心主義法律觀指導下制定的環境法律法規,即使法律規定保護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也是著眼于人類利益,這最終將導致作為人類生存和發展基礎的生態環境不能健康、良性的發展,并導致生態危機的加劇,威脅人類整體的生存與安全。

現代環境法應該是以“生態本位法律觀”為其法哲學基礎。所謂生態本位法律觀,是指“承認自然界及其生物具有內在價值,承認地球上的生物享有生存很存在的權利,主張人與自然和諧共存的法律理念”。生態本位法律觀是現代環境法產生和發展基礎,而這種法律觀是“生態利益中心主義”的倫理觀在法律上的體現,他們從思想上引導人類對過去的行為和善惡觀進行反思,倡導注重人類對自然的環境責任和世代間的公平,強調動物的權利以及自然界其他物種的生存和發展權利。

二、生態本位法律觀對現代環境法的要求

(一)人類本位環境立法的局限性。目前許多環境方面的法律法規是在人類利益中心主義影響下建立的。雖然在控制和治理污染,保護環境和生態系統方面有著重要的作用,但在涉及的人類利益與自然利益沖突時,涉及到動物植物的權利保護以及對他們的保護力度問題時,存在著明顯的人類利益中心的印記。

以環境污染損害賠償的民事救濟制度為例,目前,對于環境污染損害采用的是事后賠償方式,而且是以實際存在著損害為必備條件,而這種損害指的是對人的身體健康以及財產方面的損害。也就是說,民事上的法律只保護人類傳統的既定的財產權和人身權,而其他生命的權利以及自然品質的優良等只不過是保護人類利益的副產品,也就是說它只是被保護的人類利益的反射利益。從某種程度上說,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看它是否導致了人類財產方面的損失或人們健康的損害。在法律主體方面,民法并沒有賦予自然界除了人以外的其他生命以主體資格。因此,當環境受到破壞時,無法得到與人一樣的直接的保護。

在保護人類利益上,傳統環境制度及環境決策上也存在著局限性。一般認為,擴大公民對環境的參與權利是環境保護的一個重要手段,但這方面也易于引起以人類利益甚至以本代人利益為中心的決策。例如,為了方便瑞典和丹麥的公民出行,兩國于20世紀90年代達成在瑞典馬爾墨與丹麥哥本哈根之間的海峽上修建跨海大橋的協議。但這項工程將對波羅的海的海洋環境保護帶來影響。環境保護組織和環境專家對此決策都持反對態度。然而,當該提案提交兩國公民討論時,兩國大部分的公民都持支持的態度。而該大橋已經于1999年建成并投入使用。可以說,人類在長期以自我為中心的觀念下,其絕大多數行為的目的和動機是人類中心和自我中心。

要想真正實現人類社會和自然界的和諧發展,實現經濟、社會和環境的可持續發展,人類必須對環境立法的動機、目的進行重新的審視,用“生態中心主義”對環境法進行整合。

(二)生態本位法律觀對現代環境法的要求。有的學者指出:“對環境法理論與實踐的研究都應實現人類中心主義向生態中心主義的轉變,樹立可持續發展的利益觀和價值觀,在重新認識人類——環境關系的基礎上,深入研究環境法的倫理基礎和文化基礎;研究環境法的工具性價值與目的性價值;研究環境法的基本理念。”可以說,時代的發展對環境立法提出了新的挑戰。生態中心主義對現代環境法的要求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以生態為中心,以生態利益為本位。生態本位法律觀強調人類利益與自然利益的協調一致,而非傳統的以人類利益為本位和人類利益是最終的目的與核心;強調人類與自然的和諧共存而非相互對立。環境倫理學創始人羅爾斯頓就曾說“生物擁有內在價值”、“大自然作為一個進化的生態系統,人類只是其后來的一個加入者之一,大自然的價值在人類出現以前早已存在?!逼渌姆侨祟愔行闹髁x倫理學也提出了相似的觀點。因此,法律制度的設計既要體現人的權利,也要體現自然的權利。

2、把實現自然正義作為法的價值。自然正義要求人類應當善待自然、順應自然,以與自然和諧相處的方式來均衡人類利益與生態利益。在法律上,它要求法律規范的確立符合自然規律,能使人類世界與自然界達到和諧統一。自然正義價值的內容包括遵循自然法則和生物人道主義兩個方面。遵循自然法則強調為了人類和生態的共同利益,應該保持生態系統生物的多樣性和生物圈運作所必不可少的生態進程,并在利用現存自然資源和生態系統時遵守自然規律,進行適度的開發和獲取最大限度的利益。它要求環境法以及制度的設計都應該遵循自然法則。生物人道主義則強調人類要善待世界上其他的生命形式,在保障人類生存的基礎上給動物以基本的環境,禁止殘殺、虐待動物,保護植物等。在道德上,它要求人類將最低限度的道德施與其他生物;在法律上,它要求將其他生命形式放到與人類同等的地位,給予動植物法律主體資格。

3、把代際正義作為法的價值。生態本位主義不僅強調人類與自然界的和諧統

動物與人類健康的關系范文6

這是一個極端例子,對安全感的過度追求激發了內心的死亡恐懼,導致身體永久失能,死亡恐懼是來自內心的不安全感。人們總是對死亡充滿無奈,人死了,環境仍在,地球仍在,自己的消失帶走了個人價值。一些糾結于此問題的人就患有死亡恐懼,從健康的角度,死亡恐懼是壞的,它讓人痛苦,然而,從科學的角度,死亡恐懼恰恰激發了人類的發展動力,人們為了轉移這種恐懼情緒將自己沉浸在各種創作中。

一些優秀的發明創造、藝術繪畫都是死亡恐懼被激發的結果,人們太渴望社會肯定自己的個人價值,即便自己不在了,還能為社會留下些什么向后世傳播自己的輝煌歷史,人們需要用這種轉嫁的方式激發自己的能力。

“深層次根源是對安全感的過度追求。”

近年來,各種各樣的人造營養品充斥著電視廣告,越來越多的高科技生物發明幫助人類解決那些科學家研究出的問題:增加肌肉力量、美白除皺、促成嬰兒生長、以維生素代替蔬果攝取等等,所有這些是否都來自人類對建立安全感的執著?

李子勛解釋,換個角度說,大自然是為所有生物而存在、設計的,現世的人類已經沒有天敵可言,科技徹底武裝起人類與自然對峙,雖然自然災害偶爾能讓人們素手無策,整個社會的群體意識從對大自然的控制到對事件、工作的控制……不安全感來自人類對未知的恐懼,這種恐懼激發了人們的控制欲。

人類喜歡所有的東西都在掌控之中,實際上,從基因來看人與動物區別并不大,人類和動物一樣都是原始生物,人類的各種制度、道德標準既是為保護弱勢群體以達公平的方式,也是對人與人之間存在的不安全感作為保障,然而,這樣真的就安全了嗎?

李子勛為記者列舉了一個實例:某個動物園散養著一群身體健康的馴鹿,動物園給它們喂最好的食料、創造最舒適的生存環境,過不久,怪事發生,馴鹿開始無理由一頭頭死去,醫護人員也查不出理由,死去動物的尸體上也沒有傷痕,肢體健康,這時,有人提議放幾只狼進去,從生物鏈層面嘗試解決。沒過幾天,奇跡出現了,由于狼的出沒,馴鹿開始變得機警起來,奔跑、躲敵,一些老弱病殘的動物則被狼一一消滅掉,剩下身強體壯的動物也開始積極繁衍后代,維持種群數量,就這樣,馴鹿問題消失了。太安全、太溫暖、太舒適的環境,不正是一些超級都市里人們的生活現狀嗎?

如果有一項投票,要你投給最具親和力的人,你會投給亞洲還是歐美?或者說,亞洲人與歐美人的面部表情,哪個更冷漠?

李子勛指出,亞洲文化中對人與人的關系研究較為深入。在中國,自古以來就有為人處世之道,可見對人的研究深切久遠,近代更出現擁護“厚黑學”理論的人群;在日本,由于人口密集還產生出“恐人癥”。復雜的人際關系哲學揭示著人們獨特的思維方式,人口越稠密的地區,越容易產生“人群排斥”效應,人是需要空間的動物,太緊密會讓人透不過氣,想要找發泄的出口,這也許能解釋前面的問題,相比亞洲,歐美地區人口分布與總量都少于前者,一些人口特別稀少的國家,如加拿大、新西蘭,那里的人們更愿意互相聯絡感情,他們也有更多機會親近大自然,如果說亞洲人與歐美人在沒有專業培訓基礎上同樣參加野外生存考驗,歐美人可能更快適應環境。

這也能解釋為什么在家庭問題上,亞洲家庭較歐美家庭復雜因素更多。人越多的地方人越執著于追求安全感,而對安全感的過度追求會產生出不安全感,這兩個危險因素極端相反又互相干涉。

“拜金主義,不是她的錯?!?/p>

對相親類節目中出現的“拜金女”現象,李子勛有獨特看法。他比較傾向于尋找問題源頭。一些“拜金”的年輕人從小生長的環境很重要,因為無論是媒體導向還是身邊的長輩都或多或少地贊同追求財富、認同財富的地位,在這種氛圍中成長的人拜金,是自己的錯嗎?

為什么很多家庭在子女論及婚嫁時堅決要求買房買車?女方父母為什么總是對男方家庭產生莫名的不安全感?造成這些捆綁的主要因素是誰?在過去的年代,物質曾經極度缺乏。那種環境中成長的一代人,對物質具有前所未有的珍惜情結,這導致他們對財富也充滿極度渴望、貪婪。這一部分人不僅參與了現今社會的體制構建,還構成了社會的主題意識,80后就是在這樣的情境中生活了近30年,就在他們即將成家立業之時,對財富的追求即便表達再強烈也沒有責怪他們的理由。

反觀,那些主導社會意識的部分人依靠買賣房產得利,他們對這種助長房價的行為并沒有覺得任何不妥與羞恥感,他們賺取的利益也許是普通人更可能是窮人的錢,但對他們的生存現狀卻毫無考慮。拜金主義并不是壞事,財富也值得人們去追求,然而,用什么心態去跟隨財富的腳步?對社會、個人會產生怎樣的影響才是重點。擔心自己的子女太過拜金,不如先想想自身表現;反對自己的子女與窮人聯姻,不如反省自己對財富的不理智貪婪。

“關愛化解危險。”

亚洲精品一二三区-久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