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建設用地規劃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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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鎮建設用地規劃

城鎮建設用地規劃范文1

關鍵詞:小城鎮建設;土地利用規劃;問題思考

中圖分類號: F292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前言

土地是人類賴以生存和發展的物質基礎,是不可再生的資源,是農業生產的基本生產資料。鑒于我國為農業大國、人多地少的國情和經濟建設飛速發展的現狀,各地農村小城鎮周邊土地急劇減少,土地資源寶貴,但利用率不高現象普遍存在。鑒此,在今后小城鎮建設中,對土地如何有效、合理的規劃、利用,是本文研探的課題。

2.當前小城鎮建設中土地利用存在的問題

農村發展中,小城鎮的建設占據了主要地位,在促進中國的城市化和工業化進程,加快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解決農村發展中出現的資源浪費、環境污染、土地建設等問題,發展小城鎮具有推動的積極意義。但在土地利用方面,存有以下幾個問題。

2.1我國大部分的鄉鎮企業,是靠原來的自然村落發展起來的,這些鄉鎮企業零散分布在農村,有著比較明顯的地域屬性。隨著國民經濟和社會各項事業的蓬勃發展,我國人口的增長和人民生活條件水平的提高,建設用地的劇增,耕地越來越少。小城鎮地少人多土地供應緊張的情況日趨嚴重。

2.2隨著社會的迅速發展,小城鎮建設日趨加快,而一些歷史久遠的城鎮因居民遷移別處,導致舊城鎮的荒蕪,當然,人產棄舊宅、遷新居的做法,表現一種社會進步,是社會發展的必然選擇,但帶來的問題的是,第一,新的小城鎮不斷擴建,占地越來越多。另一方面,有的小城鎮卻因為沒有得到及時的復墾利用而荒廢,土地得不到有效利用。問題還在于即便這些舊的小城鎮要重新開墾使用,還需要資金、時間和投資人,這都致使復墾遲緩導致耕地面積直接或間接的減少。

2.3每一次小城鎮的擴建,必然殃及到周邊的良田。由于歷史沿革和人類擇居習慣,小城鎮的舊址,一般多地處平川,交通方便,土地肥沃而相對平坦。故舊城擴建被占用的土地多是好地、水地、菜地,復種指數為一年二收或多收,單產水平很高。因此,小城鎮的建設用地不單單是數量的問題,同時也是一個質量方面的問題,這也是導致全國各地耕地質量水平總體下降的因素之一。

2.4 小城鎮的居民點小而且比較散亂,要縮減或者遷并比較困難。我國的城鎮特別是一些自然村落,大部分是在小農經濟基礎上形成并發展起來的,存在著規模小、數量多、零亂分散的特點,受當地經濟水平以及農民戀土情節、第二、三產業發展緩慢以及農村的剩余勞動力低諸因素的影響,小城鎮的縮減或遷并多年進展緩慢,舉步維艱。

2.5建設與糧食難以保持平衡。受經濟利益的影響,各地都把發展經濟放在首位,重點發展第二、第三產業,而對農業生產卻重視不夠。所以,在對基本農田保護區規劃,首先考慮的是建設用地,使保護耕地這一“基本國策”屈從于地方局部經濟建設。還有一些鄉鎮村干部只顧自己開工廠、辦企業,發展經濟。對當地土地違法不予過問,對耕地荒蕪熟視無堵,對農民不種地、有地不產糧放任自流,廣面影響到國家的糧食安全。

3.小城鎮建設中的土地利用規劃策略

3.1對小城鎮建設進行科學的規劃

發展小城鎮建設要求科學規劃、合理布局,重點發展,體現地方特色和經濟效益。在策劃、準備和實施過程中,土地管理和規劃管理部門應共同努力,加強交流,制訂出科學合理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小城鎮建設規劃以及住宅的建設規劃,其功能分區要合理,對分散建廠和分散建房要有嚴格的控制,要充分利用城市建設用地,并且做到節約用地。

3.2嚴格控制土地供應

要注重城市建設用地存量,鼓勵小城鎮發揮出潛力,對舊城進行改造,對土地進行整理,改善新的城市土地利用的存量。為此,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實施過程中,應做好土地利用年度計劃的編制和實施。

3.3對小城鎮發展的超標土地進行清查整頓

在進行土地規劃利用時,要積極推動工業向開發區集中,住宅向社區集中,人口向城鎮集中。要堅持貫徹這三個集中政策,緩解土地的供應和需求,以減少對土地不必要的占用,對于所有違法占地,應依法及時查處。國家倡導的行業、項目,應從政策、經濟及用地上予以扶持,這樣,不但可以控制后續的發展,也有利于對土地高效利用。

3.4小城鎮要發揮出建設用地的發展潛力

小城鎮土地畢竟是有限的,但它的發展潛力和空間卻是無限的。對小城鎮的建設用地,要遵循節約、高效,力爭“極限利用”的原則,搞好立體利用。不但在平面上進行開發,還可以進行地面、地下、地上三層的縱向開發,使每平方公里投資強度增加,創造更高的經濟效益。

3.5提高土地利用的整體效率

多年來,對鎮的評估,一般的經濟指標就是總量指標,對土地的利用效率很少進行考核,所以,應把建立評價和考核土地指標的體系提到重點。按照產業的合理布局,以提高小城鎮土地使用效率。發展小城鎮需要從土地資源的事實出發,提高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對小城鎮建設用地總規劃和布局進行合理確定,這樣,可以為城鎮體系規劃以及城鎮規劃奠定了堅實的基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對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和土地使用制度要嚴格實行,以確?;緡叩娜媛鋵崱?/p>

參考文獻:

[1]沈道奇,中國土地問題研究[M],合肥:中國科技大學出版社,1998

[2]劉亞臣,湯銘潭,小城鎮規劃管理與政策法規[M],北京: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2004

城鎮建設用地規劃范文2

[關鍵詞]城鎮建設用地;“兩規”協調;目標設置;多因素綜合法

[中圖分類號]F301.24[文獻標識碼]A

1引言

在國外,一般不存在城市規劃與土地利用規劃協調問題,規劃的決策行為都由統一的國土規劃層次的控制約束并加以解決。我國由于受歷史因素影響,城鄉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分別由住建部和國土資源部編制,兩規在規劃目標設置、用地分類、基礎數據統計口徑、技術路線方法等方面存在一定差異。

國內相關學者對“兩規”協調方法進行了相關探索。朱才斌、尹向東等通過深入討論“兩規”的協調機制,提出了“兩規”協調體系的初步構想;毛克庭以南京市為研究對象從規劃編制的技術規范、表現形式等方面闡明了“兩規”銜接上的障礙,并深入分析其原因及排除障礙的思路;陳銀蓉,張穎認為“兩規”銜接的切入點應從規劃編制的層級來尋求,并提出了相關的解決措施;陳艷紅,王曉明[6]等認為造成“兩規”內容打架、實施困難主要受技術標準、規劃體系等因素限制;林堅,柳巧云等認為“三要”用地需求的快速增長,導致“兩規”建設用地需求不協調。山凌,崔許鋒認為當前城鎮化的各種問題與城鎮化發展不相匹配,“兩規”無法解決這些問題。孟鵬,馮廣京等通過綜合“土地利用沖突與’多規融合’研討會”相關專家研討,提出“多規融合”的原則和方法。邱道持,劉力等以重慶市渝北區為研究對象,構建了雙因素預測模型,提出了渝北區城鎮建設用地配置方案。

綜上,國內學者主要進行了以下幾方面的研究工作:一是從多方面論述了“兩規”的相互關系,研究了“兩規”內涵。二是比較清晰的地闡明了“兩規”銜接上的障礙,并分析其原因及排除方法。三是從通過構建相關模型,探索了城鎮建設用地目標設置方法。目前,城鄉總體規劃跟著城市建設項目走,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跟著城鄉總體規劃走的“規劃圈怪”依然存在,規劃的龍頭地位沒有得到完全發揮,要改變目前這種尷尬的局面,設置“兩規”統一的城鎮建設用地目標成為必然。本文通過探索重慶市“兩規”協調下統一的城鎮建設用地目標設置,以期為國土管理提供有益借鑒。

2現行”兩規”城鎮建設用地規??刂浦笜嗽u價

2.1現行“兩規”目標設置方法

2.1.1城鄉總體規劃。城鄉總體規劃的目標設置主要采用人均定額法,依據《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準》(GB50137-2011)中的城鎮人均建設用地指標,結合規劃末期預測人口即可得出規劃期城鎮建設用地面積。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中人均定額法與城鄉總體規劃一致,主要區別在于使用的基礎統計口徑不一致。公式2為趨勢分析法,U代表規劃期城鎮建設用地面積,X代表規劃時間序列,a和b代表系數,c代表常數項。公式3為驅動因子分析法,X1、X2、……、Xn分別為影響因子,a、b、c、……、m分別為影響因子權重。

2.2現行“兩規”目標設置評價

2.2.1目標設置思路不協調。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中目標設置思路,是基于總量控制下的目標逐級分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中,國家和省級預測的城鎮建設用地指標作為宏觀把控的約束性指標,市級、縣級、鄉鎮級的預測規模均在約束性指標內確定,預測規模采用的是自上而下的控制原則。城鄉總體規劃城鎮建設用地目標設置思路是保障經濟發展,盡量把城鎮做大,采用自下而上的方式,控制中心城區規模。

2.2.2目標設置方法不協調。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中目標設置以總量管控為主,各層級的目標設置總規模不能高于下達目標值,市級層面目標設置方法較多,城鎮建設用地預測一般采用以人定地法,趨勢分析法,定額指標法;縣級層面城鎮建設用地目標設置采用總量測算法和定額指標法;鄉級層面主要落實上級規劃城鎮建設用地布局,依實際需求劃定城鎮建設用地擴展邊界。城鄉總體規劃的目標設置主要是針對中心城區,對中心城區以外的地區未設置,設置方法采用人均定額法。

2.2.3與實際用地需求不協調。以重慶市江津區為例,根據《江津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年)中期評估》,重慶市下達給江津區城鎮建設用地規模不超過8000hm2,江津區在規劃的前6年,已經使用了6232.21hm2,使用率為77.90%;剩余9年規劃期,城鎮建設用地空間僅為1767.79hm2,剩余率為22.10%。此外在“兩規”用地規模方面同樣存在問題。例如:目前重慶市政府已批準各區縣城市總體規劃城市(城鎮)建設用地規模為2361km2,市政府已批準各區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鎮工礦用地規模為2346km2,城鎮建設用地缺口約為15km2。

3“兩規”統一的城鎮建設用地目標設置

3.1目標設置思路

首先主要從思路、方法和與實際需求方面對現行“兩規”目標設置方法進行評價,在統一測算口徑的基礎上,探索“兩規”統一的城鎮建設用目標設置模型,最后運用模型對重慶市城鎮建設用地目標進行設置。具體思路如圖1所示。

3.2統一口徑

由于兩規建設用地總量預測的基礎數據不協調,特別是城鎮建設用地的統計標準不一致,城鄉總體規劃的城鎮建設用地采用遙感解譯得到,直接在CAD文件中更新;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城鎮建設用地是基于上一年的變更調查,通過野外實地詳查結合遙感影像在mdb數據庫中更新得到,同時,每年的變更調查數據經國土部門上報國家經過審核后再下發給各省市,具有一定的法定效力,因此“兩規”城鎮建設用地數據建議采用國土部門的年度變更調查數據。

此外,“兩規”城鎮建設用地的分類標準不統一。土規中的城鎮建設用地指城市、建制鎮居民點,包括城鎮范圍內的商服、住宅、工業等單位用地,一般統計的地類為城鎮用地和其他獨立建設用地,有些省市還統計了采礦用地;城鄉總體規劃的城鎮建設用地分為城市建設用地、鎮建設用地、鄉建設用地;為目標設置的統一性,城鎮建設用地的統計口徑建議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鎮建設用地范圍內為實施城鎮規劃而占用的土地,既包括城鎮住宅和公共建筑用地,也包括工礦倉儲用地、商服用地和其他特殊用地等,對“兩規”城鎮建設用地分類建議如表1。

3.3基于多因素城鎮建設用地目標設置

3.3.1多因素預測法模型。區域內城鎮建設用地設置受多種因素共同作用:人口增長,土地經營性投資和政府政策導向,對于城鎮建設用地的需求具有明顯拉動。多因素預測法即在充分考慮人口增長、經濟發展、固定資產投資、相關政策導向等因素下綜合確定城鎮建設用地的目標。

S為預測的城鎮建設用地總規模;S1~Sn為影響城鎮建設用地規模的主要因子預測的建設用地規模;α、β、…、為S1~Sn主要影響因子的貢獻率(權重),主要通過城鎮未來發展定位綜合確定,是一個動態值。

3.3.2主要影響因素選擇。主要影響因素的選擇是規模目標設置的關鍵,所選擇的經濟、社會、資源等指標應能較明顯地反映區域差異,依據數據完整性、可獲取性,經實地抽樣調查并征集專家意見后,選擇以下15個指標作為城鎮建設用地增長影響因素(表2):GDP(X1)、人均GDP(X2)、第二產業產值(X3)、第三產業產值(X4)、固定資產投資總額(X5)、常住人口(X6)、人口自然增長率(X7)、城市化率(X8)、耕地面積(X9)、第二產業從業人員(X10)、第三產業從業人員(X11)、公路里程(X12)、人均建設用地(X13)、人均農村居民點用地(X14)、人均城鎮用地(X15)。采用主成分分析法對城鎮建設用地增長主要影響因素進行篩選,篩選出具有代表性的因子。數據處理的主要步驟為:

(1)基礎數據統計:2006~2015年重慶市城鎮建設用地數量和社會經濟數據處理。

(2)數據的標準化:為消除各個指標間量綱的影響,對15個社會經濟指標進行標準化處理。

(3)應用主成分分析方法篩選出最具代表的因子。

3.3.3主成分分析結果。應用數據處理系統軟件SPSS16.0對樣本進行分析計算,得出相關系數矩陣、特征值、主成分貢獻率與累計貢獻率(表3、4)。由表3可知,在影響城鎮建設用地數量的15個因子中存在著不同程度的相關性,其中:X1與X2、X3、X4、X10、X11、X12、X15;X5與X8、X11、X15;X6與X8、X10、X11、X12、X13、X15;X8與X10、X11、X5等相關性呈極顯著正相關,相關系數達0.99以上,X14與X1、X2、X3、X4、X5、X11呈極顯著負相關,相關系數達0.99。

就主成分方差貢獻率而言,第1主成分貢獻率達79.67%,第2主成分貢獻率8.78%,第3主成分貢獻率6.98%,第4主成分貢獻率4.31%,其累計方差貢獻率99.74%(表4),也就是前4個主成分所包含15個指標的99.74%的信息,能夠充分代替這15個指標。因此,確定提取前4個主成分,代替原有15個社會經濟指標。

從表5可以清楚看出,第1主成分中,GDP具有較高的載荷(絕對值在0.99以上)。第2主成分中常住人口具有較高的載荷(絕對值在0.79以上)。第3主成分中,固定資產投資總額具有較高的載荷(絕對值在0.45以上)。第4主成分中,城鎮化率具有較高的載荷為(絕對值在0.39以上)。因此,對于城鎮建設用地影響的主要因子篩選結果為GDP、常住人口、固定資產投資總額和城鎮化率。

3.3.4城鎮建設用地目標設置。由主成分分析篩選出的城鎮建設用地主要影響因子為GDP(X1)、固定資產投資總額(X5)、常住人口(X6)和城鎮化率(X8),通過以上四個影響因子可以分別得到規劃末期城鎮建設用地目標,綜合考慮城鎮實際發展及未來定位確定各因子權重可得出城鎮建設用目標設置模型。

(2)GDP與城鎮建設用地規模模型選取。

(6)預測結果分析。

根據各影響因子預測模型,測算出2020年重慶市GDP為2.58萬億元,而重慶市十三五規劃中的GDP為2.41萬億元;固定資產投資預測到2020年為28607億元是十二五期末的2倍,與十二五期間末的固定資產投資是十一五期末的2倍相匹配;城鎮化率預測為69%,重慶市十三五規劃城鎮化率為65%;常住人口預測為3000萬人,十三五規劃預測人口為3400萬人??傮w上看,各影響因子預測規模與重慶市十三五規劃設定目標基本相符。結合德爾菲法和重慶市未來社會發展定位,綜合確定了各主要影響因子權重,從預測規模來看,重慶市2020年城鎮建用地規模為26.71萬hm2,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鎮建設用地規模26.66萬hm2相匹配,說明該模型的預測結果比較準確,能夠適用于城鎮建設用地目標設置,城鎮建設用地設置結果見表12。

4結論

“兩規”設置統一的城鎮建設用地目標是促進城鎮建設用地優化配置的主要途徑之一,而科學合理的配置方式和方法是實現城鎮建設用地優化配置的重要手段。結合當前重慶市城鎮化發展實際情況,本文基于現行兩規目標設置的不足,探索性的提出運用多因素綜合法對“兩規”協調下城鎮建設用地目標進行配置,模型配置結果基本上反映了重慶市的城鎮建設用地增長情況,與實際情況基本吻合,考慮到重慶市未來經濟社會發展中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在實際操作中需根據規劃期內重慶市重點項目的布局情況對城鎮建設用地目標設置做適當調整。研究結果對重慶市城鎮建設用地目標配置具有一定的指導意義,可以作為實際指標分解的參考標準,為區域城鎮建設用地配置提供一種參考方法。

下一步對于“兩規”協調下的目標設置的落實,重慶市應加強城鎮建設用地目標的頂層設計,建立完善統一的規劃管理制度,建立一套能實現城鎮發展目標的高度協調、統一、權威的規劃制度體系。

作者:唐娟等

[參考文獻] 

[1] 朱才斌.城市總體規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協調機制[J].城市規劃學刊,1999(4):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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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林堅,柳巧云,李婧怡.探索建立面向新型城鎮化的國土空間分類體系[J].城市發展研究,2016,23(4):51-60. 

[5] 孟鵬,馮廣京,吳大放,等.“多規沖突”根源與“多規融合”原則-基于土地利用沖突與”多規融合”研討會的思考[J].中國土地學,2015,29(8):3-10. 

[6] 邱道持,劉力,粟輝,等.城鎮建設用地預測方法新探-以重慶市渝北區為例[J].西南師范大學學報(自然科學版),2004,29(1):146-150. 

[7] 邱道持,廖萬林,廖和平.小城鎮建設用地指標配置研究[J].西南師范大學學報(自然科學版),2002,27(6):970-973 . 

城鎮建設用地規劃范文3

我國正處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也已進入城鎮化飛速發展的時代。隨著城鎮化進程的不斷加快,城鎮建設規模的不斷擴張,對耕地的占用量也在持續增長,土地供需矛盾日益尖銳。在這一背景下,探索保持耕地總量動態平衡和城鎮建設用地占用耕地的周轉,促進土地可持續利用,已成為一項刻不容緩的課題。實施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是落實國家耕地保護政策的需要,有利于優化用地結構,提高土地集約化程度,有利于保護土地資源特別是耕地,有利于改善農村生態環境,是切合中國實際國情的創新性、特色性道路。

1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的概念

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是指通過將農村建設用地的減少和城鎮建設用地的增加相結合,在不減少耕地總面積和不增加建設用地總面積的基礎上實現城鎮建設用地的增加,實現耕地總量動態平衡和城鎮用地擴張的合理發展和布局。通過整理超標的農村建設用地面積,節省出部分建設用地面積指標并將指標轉移為城鎮建設用地,既保證了耕地總面積不減少和總量動態平衡,又增加了城鎮建設用地面積,有效提高土地利用城市化指數,提高農村建設用地集約程度(羅迎新,1997)[1]。

2開展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的意義

2.1城鄉統籌發展的需要隨著城市發展進程的加快,我國城鎮化率也在逐年增加,城鎮建設用地的擴張需求也隨之不斷增長,因此,調整城鄉建設用地的土地利用結構與布局,實現建設用地的空間調配,協調城鄉健康發展勢在必行。在這個大背景下,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是合理有效的正確舉措,有利于土地資源整合,促進城鄉統籌發展。

2.2土地集約利用的需要隨著城鎮化、工業化的發展與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建設用地的需求量不斷增加。然而,隨著耕地保護政策力度的不斷加大,可用作新增建設用地的空間十分有限,建設用地的供給十分緊張,供需矛盾尖銳。由于目前大多數村莊分散,建設用地利用總體粗放,因此,潛藏著巨大的土地整理潛力。通過整合村屯空間,加強村莊建設的規劃和管理,加大農村建設用地整理力度,節約集約利用村莊建設用地,提高農村土地利用效率,可在不減少耕地總量的基礎上增加城鎮建設用地面積,緩解保護與發展之間的矛盾。通過增減掛鉤,整理農村建設用地,將有效整合農村居民點用地,改變居民點布局分散、結構松散的局面,形成集聚效益和規模效益,為城鎮建設置換土地,拓展空間(周娜,2011)[2]。

2.3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建設需求生產發展、生活富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是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建設目標。農村建設用地的綜合土地整理,是新農村建設中的一個重要項目,能夠最有效、最明顯地顯現新農村建設的成果。而增減掛鉤政策的提出,以及掛鉤工作的全面開展,則給村莊整合注入了有效動力。通過建設用地的指標置換,耕地面積的增加,增加了村集體收入和農民的財產性收入,有利于改善村莊人居環境和實現農民自身發展,一定程度上滿足了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需要,有利于農民參與意識的樹立,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需要,是社會和諧發展的需要。

3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的實施方式

3.1增減掛鉤模式增減掛鉤模式主要分為兩種:小城鎮建設模式和社區建設模式。小城鎮建設模式是被拆遷區居民有步驟地向城鎮靠攏或搬遷,由政府出資為被拆遷村民建造安置社區或實施貨幣化安置,并將原農村居民點和廢棄工礦區整理復墾為耕地。社區建設模式指村集體經濟組織將地點僻遠、自然村偏小、布局散亂、交通不便、基礎設施薄弱的居民點建設用地采取就近向中心村集中合并的方式遷并,并在安置補償的基礎上將原自然村內的建設用地整理為農用地或其他用地。兩種模式的收益成本分析顯示:小城鎮建設模式是一種整合度較高的模式,保證耕地不減少,承包權不改變的前提下,結余出的宅基地用于非農業開發,宅基地復墾后,耕地連片集中規?;洜I,農民實現戶籍轉變集中居住。小城鎮建設對于推動農村城鎮化,推動新農村建設,推進城鄉統籌,實現土地的節約集約利用的作用是顯著的。但是,小城鎮建設模式是大范圍整體拆遷,從實例上看,成本高,資金的需求量大。小城鎮建設、土地的復墾整理、農民的生活保障都需要大量的資金,單靠政府投資很難實現,必須通過市場化運作,用土地融資。這就要求有較高的土地開發價格,否則,資金平衡很難達成。因此這種模式不具有普遍意義。而社區建設模式雖然收益不如小城鎮建設模式顯著,但是其成本低,門檻低,規??纱罂尚?,操作起來比較靈活,適用范圍廣泛,尤其適宜經濟不發達的地區和遠離城鎮的農村。

3.2增減掛鉤運作模式王君、朱玉碧(2007)[3]等針對現階段中國城鄉經濟、社會發展狀況,提出了三種較為科學的增減掛鉤運作模式。第一種是政府主導型運作模式。政府作為組織策劃者,主要負責內容有增減掛鉤項目選址立項、組織編制規劃方案并報上級政府審批、組建投融資機構籌措建設資金、調控或分配掛鉤周轉指標,對項目的實施全過程進行監督,并承擔項目運行風險。企業是政府意志的具體執行者,負責實施土地整理工程,保障項目順利竣工。這種運作模式的優點是能夠充分發揮政府的權威職能,確保工程的高效率完成,缺點是政府在項目整個運作過程中承擔的風險極大,而且需要強大的經濟實力來支撐。第二種是市場主導型運作模式。這種模式的主要特點是:多渠道籌集資金、政府充分發揮引導、協調、規范和服務的職能、折抵指標真正商品化。第三種是農村集體自主型運作模式。這種模式的主要特點是:公眾參與性較強、資金籌集方式可以實現多元化。在一些農民收入較高,參與掛鉤的積極性較高的地區,可以采用這種模式。

3.3增減掛鉤實施阻力關于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實施阻力的研究,張宇(2006)[4]等學者進行了詳盡地分析。增減掛鉤的主要阻力有:第一,土地制度的束縛。《憲法》明確規定:“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于國家所有的以外,屬于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屬于集體所有。”土地制度帶來的增減掛鉤阻力主要集中在宅基地上,《關于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見》(國土資發〔2004〕234號)中規定:“嚴禁城鎮居民在農村購置宅基地,嚴禁為城鎮居民在農村購買和違法建造的宅基地發放土地使用證”,宅基地的轉讓局限在集體經濟組織內部。而且宅基地禁止抵押,城鄉二元化的土地制度造成城鄉間的土地級差,造成農民遷居城鎮購房支出的增加,而戶籍制度的限制,又使農民難以完全享有城鎮居民的福利待遇和社會保障。以上因素造成了大量城鄉兩棲人口與閑置宅基地,增加了村莊整合、增減掛鉤的難度。第二,整合資金的缺乏。農村居民點整理、增減掛鉤主要依靠政府財政投入,政府財政壓力比較大,因此用于居民點整合、增減掛鉤的財政投入就十分有限,而且往往后續資金難以保障。第三,農民意愿的不足。在村莊整合中,對土地的依賴性、鄉土情結、拆舊建新花費等因素影響著農民的意愿,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村莊整合與增減掛鉤進程。第四,村鎮體系規劃的滯后。我國在2007年才啟動縣域村鎮體系規劃的試點,很多地方縣域村鎮體系規劃尚未完成,大部分地區農村居民點規劃也僅進行到中心村規劃,基層村規劃尚未開展,無規劃可依,影響了村莊整合的實際效果。

城鎮建設用地規劃范文4

關鍵詞:建設用地;SPASS;回歸分析;懷化

一、建設用地總規模與布局優化

1、總規模預測

(1)回歸預測

根據對懷化市城鄉建設用地驅動因子分析可知,國內生產總值、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額等主要經濟指標均與城鄉建設用地總量呈較強的線性相關。 [1]

①一元線性回歸。預測運用SPSS統計分析軟件,對2000-2005年懷化市城鄉建設用地總量(地籍變更數據)以及國內生產總值、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額、總人口、城市化水平等社會經濟指標數據,采用一元線性回歸模型,分析得出各社會經濟指標與城鄉建設用地總量的模型及預測結果如下(表1):

②多元線性回歸預測。依據系統理論,城鄉建設用地的變化實質上是各影響因素綜合作用的結果,而且各影響因素之間也是相互聯系、相互影響、互為約束的。因此,我們選擇多元線性回歸模型將上述四個影響因素的作用進行綜合,經SPSS軟件分析,得出如下回歸方程:

y=-106812+408.637x1-68.839x2+49.971x3-11.918x4

其中,y表示城鄉建設用地總量,x1表示國內生產總值,x2表示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額,x3表示總人口,x4表示城市化水平。方程R2=0.999,F=391.154,sig<0.001,通過5%的顯著性檢驗。根據各個指標的預測結果,由上述方程計算得:2010年懷化市城鄉建設用地總量為85411.19公頃,2020年為92514.65公頃。

2、指標概算法

根據統計資料,2000年懷化市城鄉建設用地總規模為82385.5hm2,2005年懷化市城鄉建設用地總規模為85929.3hm2,五年間增長了3543.85 hm2;2000年懷化市GDP為154.19億元,2005年懷化市GDP為295.21億元,五年間增長了141.01億元;人均GDP由2000年的3255元增長到2005的5233元,GDP每增長一億元城鄉建設用地增長近27公頃,根據國內外的經驗,當人均GDP超過6000元后,城鄉建設用地呈現加速增長趨勢,根據前面的預測,2010年和2020年懷化市人均GDP將分別達到10714元和25498元。參考國內經濟發達地區的經驗,確定2010-2020年為190米/人;由此得到2010年懷化市城鄉建設用地總規模為92395.17公頃,2020年為104321公頃。

3、城鄉建設用地總規模

將上述兩類預測方法所得的結果匯總,通過對比發現近期的預測結果差異較小,而遠期則差異較大。本文根據各類預測結果的分布特征,并結合懷化市社會經濟及城鎮化發展、人口變化的趨勢,采用算術平均、極值剔除等方法,綜合擬定了高、中、低三套方案(見表2)。其中,高方案,重點考慮了規劃期間懷化市社會經濟及城鎮發展、人口增加對建設用地的需求,而對懷化市耕地及生態環境保護、節約集約利用土地資源等目標的考慮不夠,用地規模增長速度較快,這與我市人均耕地少、耕地總量減少快、后備資源不足、生態環境污染嚴重等實際情況,以及城鎮用地擴張要與農村居民點用地縮減相掛鉤等政策措施存在一定偏差;低方案,重點考慮了我市生耕地及生態環境保護的形勢,強調建設用地的內涵挖潛和節約集約利用,用地規模增長較慢,但由于它對我市社會經濟發展目標考慮不夠,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最終目標是要滿足社會經濟發展對土地的各項需求,因此該方案現實意義不強;中方案,則是在綜合前面兩方案優點的基礎上,重點考慮社會經濟發展目標,同時兼顧耕地及生態環境保護、節約集約利用土地資源等目標而綜合擬定的。本文

采用中方案[2]。

二、城鎮建設用地規模與布局優化分析

拉動城鎮建設用地增長的因素不只是城鎮人口數量,而是多個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為了詮釋多因素作用的機理,我們從系統工程的角度出發,構建“壓力―狀態―響應”(P―S―R)模型來分析(如圖1)。

從模型本身來看,城鎮產業擴展和人口城鎮化進程是城鎮建設用地擴展的目標驅動力。在該驅動力作用下,城鎮土地利用現狀發生響應性變化。這種變化是在基于城鎮建設用地存量的基礎上,使城鎮建設用地規模不斷擴展?;谠撃P停擎側丝谠鲩L和固定資產投資作為拉動城鎮建設用地的兩個主要因素是我們確定城鎮建設用地指標時應考慮的主要變量。

1、雙因素預測模型的構建

城鎮人口增長和經濟發展是促使城鎮用地規模擴大的兩大驅動力,這是雙因素預測模型建立的出發點和理論依據。但不同地方、不同時段二者的驅動功能不同,貢獻度大小不一樣,相互疊加的程度也有所差異,因此,我們根據懷化市不同時期人口增長和經濟發展對城鎮用地規模擴張的貢獻率以及因素疊加的程度,采用修正系數進行修整,建立預測模型如下:

式中,S1為按人口規模采用人均用地定額標準預測的城鎮用地;Y為城鎮人口;A為城鎮人均用地指標;S2為根據經濟拉動預測的城鎮用地;T為固定資產投資土地增長系數;C為方程常數項;E為固定資產投資額;α為修正系數。

2、預測過程及結果

(1)合理確定人均城鎮用地指標

2005年懷化市有城鎮用地9684.8公頃,城鎮人口141.06萬人,人均建設用地用地為69平方米,指標偏低。按照城鎮人口預測,2010年懷化市城鎮人口將達到186.85人,再根據相關要求,2010年按人均建設用地85平方米計算,則需15882.25公頃,2020年按人均建設用地85平方米預測,需城鎮用地24467.3公頃,在充分考慮城鎮人口的需求以及懷化市經濟實力的基礎上, 2010年和2020年分別比2005年需新增城鎮用地6197.45公頃和14782.5公頃(如表3)。

(2)固定資產投資土地增長系數的確定

根據2000―2005年懷化市固定資產投資與城鎮建設用地數據,運用SPSS統計分析軟件,得我市固定資產投資土地增長系數T=24.19,C=5188.76。由此,計算得2010年根據經濟拉動預測的城鎮用地S2=8065.25,2020年S2= 17077.18。

(3)城鎮用地規模預測

通過SPSS分析可知,根據懷化市2000-2005年固定資產投資與城鎮化水的相關系數為0.880,本文以此確定修正系數a為0.8。由雙因素預測模型計算得懷化市城鎮用地規模:2010年為19158.00公頃,2020年為33235.58公頃。

3、布局優化分析

懷化市城鎮用地空間布局應該遵循節約、節約利用原則,優先保障重點區域城鎮發展用地,適當供應次重點區域的城鎮用地。懷化市城鎮建設用地重點拓展區域確定的基本思路是:根據主要布局影響因素及近期建設用地變化的空間差異,劃分全市城鎮用地重點、次重點拓展區,在此基礎上綜合考慮城鎮經濟發展潛力、城鎮化趨勢、人口及產業指向、存量建設用地潛力、耕地及基本農田布局約束等因素,進一步確定城鎮建設用地重點拓展城鎮和次重點拓展城鎮,最終形成由“點――軸――面”組成的城鎮建設用地重點拓展空間形態。

(1)重點、次重點拓展區域

根據懷化市城鎮建設用地擴張的演變趨勢以及城鎮體系空間布局規劃,遵循重點突出、點軸結合的原則,確定我市規劃期間城鎮用地重點拓展區域為“一核兩軸”,一核即為懷化市區,兩軸軸為麻(陽)――通(道)發展軸帶、新(晃)――溆(浦)發展軸帶。麻(陽)――通(道)發展軸帶以枝柳鐵路209國道和包茂高速公路為依托,由北至南貫穿麻陽、鶴城、中方、洪江、會同、靖州、通道;新(晃)――溆(浦)發展軸帶,以湘黔鐵路、懷新高速、319國道為依托,由西向東貫穿新晃、芷江、鶴城、溆浦。確定“兩軸”為次重點拓展區,一條是麻(陽)――沅(陵)發展軸,以320國道和308省道為依托,從西向東貫穿麻陽、辰溪、沅陵。另一條是沅(陵)――會(同)發展軸,以省道S228、S224、S223和沅水為依托,由北至南貫穿沅陵、辰溪、溆浦大江口、洪江安江、會同雄溪鋪[3]。

(2)重點、次重點拓展城鎮

在城鎮建設用地重點拓展區域確定基礎上,依據懷化市城鎮規模等級結構規劃以及城鎮化發展戰略,綜合考慮城鎮發展潛力、行政區劃調整等多方因素影響,確定城鎮建設用地重點拓展鄉鎮32個和次重點拓展鄉鎮13個。

(作者單位:湖南農業大學資源環境學院)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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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鎮建設用地規劃范文5

關鍵詞 城鎮建設用地;農村建設用地;脫鉤;無錫

中圖分類號 F293.2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2-2104(2008)05-0179-06

“脫鉤(Decoupling)”一詞最初源于物理領域,物理學界一般理解為“解耦”,通俗地講就是使兩個或多個物理量之間的響應關系盡早分道揚鑣。早在1966年,國外學者就提出了關于經濟發展與環境壓力的“脫鉤”問題[1],首次將“脫鉤”概念引入社會經濟領 域。此后,有關“脫鉤”概念的探討一步也沒有停息。近年來,“脫鉤”理論的研究進一步拓展到能源與環境、農業政策、循環經濟等領域,并取得了階段性成果[2~17]。國內學者 對“脫鉤”的相關研究剛剛起步,臺灣學者[18]在參與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的能源與 環境項目研究時明確將Decoupling理解為“脫鉤”。大陸學者對“脫鉤”的研究較少,可歸納為兩類:其一,評價類[19~22];其二,關系類[23~26];前者主要探討“脫鉤 ”評價模式的分析、指標體系的構建、度量尺度界定等層面,后者是最近兩年研究的最新成果,主要借助脫鉤理論分析我國經濟發展與資源消耗之間的響應關系,而運用“脫鉤”理論和方法分析我國城鄉建設用地變化的研究尚屬空白。筆者試圖借助“脫鉤”的基本思想和方法來探索我國城鄉建設用地變化的定量關系,為建設用地的優化利用、土地的節約與集約利用提供參考和 借鑒。

1 問題的提出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人口不斷向城鎮集中,城鎮建設 用地的規模不斷擴大,我國城鎮化的進程迅速向前推進。然而,快速城鎮化的背后有兩個問題值得我們深入思考:其一,不同區域的農村建設用地規模隨著農村人口向城鎮的遷移如何變化?其二,城鎮化的進程中,城鄉建設用地之間的脫鉤程度如何界定?脫鉤指標如何選???

人口遷移理論表明,隨著農村人口大量遷入城鎮,城鎮建設用地規模不斷擴大,農村建設用地(尤其是農村居民點用地)理論上分析應有減少的趨勢。然而,如下兩點現實值得我們反思:其一,對比1996和2004年數據發現(見表1),八年間我國農村建設用地反而增加了77 520.40 hm2,平均每年增加9 690.05 hm2,說明現實與理論存在偏差;其二,2005年 《關于規范城鎮建設用地增加與農村建設用地減少相掛鉤試點工作的意見》(國土資發〔2005〕207號)文件的出臺,進一步驗證我國城鄉建設的利用是存在問題的。由此可見,城鄉建設用地的變化是值得研究的焦點問題。 本研究試圖將脫鉤理論應用到土地管理領域,借助其基本思想和方法對城鄉建設用地的焦點問題進行分 析和探討。不容置疑,影響城鄉建設用地變化的因素眾多而復雜,諸 如人口的遷移和非農就業、人居環境的改善、生產生活水平的提高等,這些都直接或間接的影響著城鄉建設用地的變化;但遷移理論表明,人口的遷移及其非農就業是影響其變化的主導因素;本研究的根本目的是在眾多復雜矛盾中識別矛盾的主要方面,圍繞主要矛盾預測未來態勢,并審時度勢采取相應管理措施以扭轉土地利用的不合理現狀。我們認為影響城鄉建設用地結構變化的主要因素是人口由農村向城鎮的遷移。并提出研究假設:城鎮化的進程中,城鎮人口一直增加,農村人口一直減少;在此假設基礎上構建模型,因此模型(1)中含有絕對值。

2 城鄉建設用地的脫鉤分析及模型構建

2.1 脫鉤形態分析

依據城鎮建設用地和農村建設用地變化方向的不同,城鄉建設用地脫鉤程度存在三種基本形態:其一,城鎮建設用地與農村建設用地絕對脫鉤;其二,城鎮建設用地與農村建設用地相對脫鉤;其三,城鎮建設用地與農村建設用地反向脫鉤。所謂“絕對脫鉤”(也稱“強脫鉤 ”)是指隨著人口不斷向城鎮集中,城鎮建設用地理性增長,農村建設用地相應減少,現實變化和理論描述相吻合的一種理想狀態。而“相對脫鉤”和“反向脫鉤”均是現實與理論存在偏差或矛盾的畸形狀態,前者是指城鎮建設用地理性增長的同時農村建設用地規模也呈現增長的態勢,但增長的速度農村慢于城鎮的一種發展狀態,這種發展狀態偏離人口遷移理論;“反向脫鉤”有違城鎮化的基本規律,出現城鎮建設用地減少而農村建設用地增加的一種畸形狀態(見圖1)。

2.2 臨界值界定

當前,有關脫鉤程度的界定主要是概念界定,一般包括總量界定和相對量界定兩種[19],Jarmo Vehmas等人[25]在 研究歐盟15國物質消耗總量與經濟發展的EKC(根據各國經 濟發展經驗得知,經濟發展初期常會造成日益嚴重的環境污染問題,是各國發展的必 經之路。顧志耐曲線則進[CM)]圖1 脫鉤形態示意圖

Fig.1 Schematic diagram of different decoupling shap es[HJ*3/5][HT9.5SS]

一步指出,當經濟發展達到某個程度以后,環境污染與經濟成長可能有脫鉤的現象產生,表示環境與經濟是可以兼容并顧的發展。此學說目前尚未得到足夠的普遍實證,各國仍然積極探討追求環境質量與經濟發展兩者兼顧的途徑。)關系的過程中,綜合了總量與相對量兩類指標,界定了“脫鉤”和“復鉤”分界線,但對其分界值的確定比較主觀,對為什么要以此值作為分界值沒有做出解釋說明。我們在定量確定不同脫鉤程度的分界值時,以城鄉規劃人均建設用地標準為依據(見表2、表3)。

慮到節約集約用地的要求,人均建設用地不能太高,這里取人均城鎮建設用地的極小值60.1 m2計算,進一步講,一個人由農村轉向城鎮以后,人均 建設用地的一個極端轉化系數為:1.2(60.1/50),這個轉化系數充分考慮了節約集約用地的基本 要求。若不考慮節約集約用地的要求,此人在城鎮的建設用地規模最高不應超過城鎮人均規劃指標的上限120.0 m2,此時的轉化系數為2.4(120.0/50),超過這個轉化系數,說明 城鎮土地利用首先違背了節約集約用地的要求,更是突破了城鎮規劃指標的上限。因此,可以把2 .4作為城鄉建設用地變化的一個臨界轉化系數。

切入點二:從農村人均建設用地極大值150 m2切入。若以極端值150 m2為起點分析,按 照上述思路,可計算此時的轉化系數分別為:0.4(60.1/150)和0.8(120.0/150);其中, 系數0.4更值得關注,因為,小于這個轉化系數,雖然更能節約集約利用土地,但人均建設用地 低于城鎮規劃指標的下限(60.1 m2),有違以人為本的理念和城鎮化的質量,以人為本 的理念要求人均建設用地、人均建筑面積、人均綠地擁有量等民生指標應有所提高。所以說,0.4也可作為城鄉建設用地變化的另一個臨界轉化系數。

綜上分析,在不考慮城鄉建設用地變化方向的前提下,一個人由農村轉向城鎮以后,城鄉人 均建設用地的轉化系數處于0.4和2.4之間時,是符合城鎮建設用地規劃標準的;跳越這一范 圍,意味著城鎮人均建設用地將向小于60.1 m2或大于120.0 m2的方向發展。因此,0. 4和2.4反映了城鄉人均建設用地變化的兩個臨界值。

2.3 模型構建

借鑒Jarmo Vehmas和Tapio等人[25~27]的分析思路,參照上述分析,構建如下分 析模型:

ξ=ΔStown/|ΔPtown|ΔScountry/|ΔP country|=[SX(]ΔStownΔScountry×ΔPcountryΔPtown(1)

式中:ξ為脫鉤程度系數;ΔStown為城鎮建設用地變化量;ΔScountry為 農村 建設用地變化量;ΔPtown為城鎮人口變化量;ΔPcountry為農村人口變化量 。

依照臨界值計算結果,按照此分析模型,本研究提出如圖2所示的城鎮建設用地與農村建 設用地定量分界模型坐標圖(脫鉤程度系數用ξ表示),從而能夠為我國城鄉建設用地變化的研究提供定量參考。

如圖2所示,將在城鎮建設用地規模理性增長(Stown>0)的同時,農村建設用地規 模相應減少(Scountry

其他情況雖然也實現了城鎮建設用地規模的理性增長(Stown>0)或農村建設用地 規模的減少(Scountry0)或城鎮建設用地規模的同時減少(Scountry>0),兩種狀態的脫鉤程度 系數均大于零(ξ>0),并未出現城鄉建設用地變化的“強脫鉤”或“強負脫鉤”狀態。因此有必要對一、三象限的不同狀態進行進一步界定,利用本文上述計算的臨界值(0.4和2.4),借鑒前人 研究的成果或思路[22~25],依據脫鉤系數和變化方向的不同,將一三象限的不同狀 態進一步定量界定出六種狀態,我們分別稱為“弱脫鉤”(0

3 模型驗證

3.1 研究區概況

無錫地處江蘇省南部、經濟發達的長江三角洲中部,北靠長江,南瀕我國第三大淡水湖── 太湖;西離南京183 km,東距上海128 km,是江蘇省省轄的一個沿海區域。2005年全區 土地總面 積為4 787.61 km2;其中,城鎮建設用地22 406.33 hm2,農村建設用地35 114.99hm2;總 人口582.11萬人,其中城鎮人口400.83萬人,農村人口181.28萬人;現轄江陰、宜 興、錫山 三個縣級市和崇安、南長、北塘、惠山、新區等區域。境內除宜興南部屬丘陵山區外,地勢 平坦,間有低山殘丘,河流湖泊縱橫交織,氣候溫暖濕潤,土地肥沃,物產豐饒,山明水秀 ,風景佳絕,素有江南“魚米之鄉”的美稱。

3.2 指標選取及模型驗證

本文選取了城鎮建設用地規模(Stown)、農村建設用地 規模(Scountry)、 城鎮人口(Ptown)和農村人口(Pcountry)四個指標作為主要考核指標,并收集了從1997-2005 年共9年的Stown、Scountry、Ptown和Pcountry數據。進一步整理,得到 1998-2005年8年間四個考核指標的變化量,按照本研究構建的分析模型(式1)可計 算出8年間的脫鉤程度系數(ξ)。數據整理及計算結果見表4。

權衡結果,得到臨港新城1997-2005年城鎮建設用地變化量(Stown)、農村 建設用地變化量(Scountry) 及城鄉建設用地脫鉤程度系數。計算結果表明,8年間臨港新城 城鄉建設用地的變化驗證了模型界定的四種狀態:其一,“強脫鉤”狀態;其二,“弱脫鉤”狀態;其三,“弱負脫鉤”狀態;其四,“擴張負脫鉤”狀態。

3.3 結論分析

我們以時間為視角分析可知:1998-2000年,無錫城鎮建設用地規模理性增長(Stown>0)的同時農村建設用地規 模同步 增長(Scountry>0)并且脫鉤程度系數大于零(ξ>0),城鄉建設用地的變化 分別處于“ 擴張負脫鉤”、“擴張連接”和“弱脫鉤”的非理想狀態;也就是說城鎮建設理性增長的同 時,農村建設用地卻沒能有效控制,反而出現同步增長的趨勢。說明城鄉建設用地的動態變 化不盡合理,有違土地節約集約用地的基本理念。調查后發現,出現上述三種狀態原因主要 有兩個:其一,無錫注重城鎮發展的同時,農村建設用地管理有所放松。3年間,凈 增建 設用地達607.07 hm2;其中,城鎮建設用地增加522.66 hm2,農村建設用地 增加 84.41 hm2;其二,“空心村”現象普遍存在,造成農村建設用地的閑置和浪費。

2001年間城鄉建設用地的變化開始向“強脫鉤”的理想態勢發展。2001年出現了城鎮建 設用地規模理性增長(Stown>0)和農村建設用地規模相應減少(Scoun try

2003年以后無錫城鄉建設用地的變化走向了土地利用的合理軌道,開始出現建設用地規模理 性增長(Stown>0)和農村建設用地規模相應減少(Scountry

綜上所述得出三點結論:其一, 2000年以前無錫城鄉建設用地的變化出現“擴張負脫鉤”、“擴 張連接”和“弱脫鉤”的非理想狀態,近年呈現“強脫鉤”的理想狀態; 其二,土地宏觀政策是調控城鄉建設用地規模的有效手段;其三,開展土地整理是優化城鄉建設用地結構的有效舉措。

4 進一步討論

國外對“脫鉤”理論和方法的探索和研究日趨成熟,國內的研究尚處于起步階段,如何將國外成熟的“脫鉤”理論和方法恰當的運用到我國具體問題上,這是值得我們進一步思考和探索的。

(1)將“脫鉤”的基本理論和方法引入到城鄉建設用地變化的相互關系之中,填補我國城鄉建設用地變化之間尚無定量結論的空白;并且可以在城鎮建設用地理性增長的同時,為測度農村建設用地相應減少的程度提供標準和度量尺度,進而為建設用地的優化利用、土地的節約與集約利用提供參考和借鑒。

(2)縱向上分析,不同區域城鄉建設用地的變化方向和程度不盡相同,實證分析的結論不具有通用性。結論一較為客觀;結論二、三是在特定的區域內,現實政策或措施對模型計算結果不謀而合的解釋,在其他區域是否仍然成立,有待筆者下一步研究驗證。不過,本研究臨界值的界定、構建的模型、選取的指標及分析方法可以應用到不同區域城鄉建設用地變化的不同情況,運用本研究的分析思路,定量界定出不同區域城鄉建設用地變化的關系后,根據不同的“脫鉤”狀態,采取相應對策以扭轉城鄉建設用地不合理的發展態勢。

致謝: 臺灣學者李堅明(臺北大學自然資源與環境管理研究所教授)就本研究提出許多修改建議,在此一并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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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鎮建設用地規劃范文6

    論文摘要:隨著我國國民經濟的飛速發展與城市化進程的日益加快,各項建設項目的土地需求量日益增加,土地利用的供需矛盾與結構性矛盾顯得更加突出。必須以可持續發展的眼光來正確看待兩者的關系,在具體實施中要做到對兩者有效的協調與銜接。本文通過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與城鎮規劃差異的對比,提出了兩者銜接的方式。

    引言

    改革開放以來,隨著我國國民經濟的飛速發展和我國經濟體制由計劃經濟體制向市場經濟體制的轉軌,各項建設項目的土地需求量日益增加,尤其是耕地面積的迅速減少,使土地利用的供需矛盾與結構性矛盾顯得更加突出。為了加強對新經濟形勢下我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進行科學、可行的修編,土地管理部門在全國范圍內先后部署并開展了兩輪總體規劃編制工作,特別是加強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與城鎮規劃的銜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與城鎮土地規劃在用地分類、編制體系及審批權限幾方面都存在著很大差別,兩者銜接的核心工作是做到用地布局與建設用地規模兩方面的銜接。如果建設用地與基本農田的布局不能做到充分的銜接,則規劃實施中必然要對兩個規劃進行頻繁調整??梢?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與城鎮規劃有著很高的關聯度,必須以可持續發展的眼光來正確看待兩者的關系,在具體實施中要做到對兩者有效的協調與銜接,為兩個規劃各自的順利實施打下堅實的基礎。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與城鎮規劃的差異

    1、指導思想的差異

    自1986年至今,我國先后開展了兩輪關于土地利用的總體規劃編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是以土地資源供給為出發點,依照上級所下達的對建設用地的控制指標為限制,按計劃進行的土地規劃編制,其指導思想是制約供給和引導需求,重點在于對土地利用的控制上。城鎮規劃是對社會發展、經濟狀況、產業政策及人文因素等多方面進行綜合分析,并依據市場經濟下城鎮的客觀發展規律與社會需求進行編制的規劃,其指導思想是以滿足需求和方便生活為出發點,重在發展。

    規劃目標的差異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是以規劃期的耕地和其他主要農用地的保有量、建設用地占用耕地數量及控制規模、土地的開發,整理及復墾規模、總體布局要求及土地利用率與產出率的提高等方面為主要目標。城鎮規劃則主要目標則是在城鎮的性質、規模及發展方向確立的條件下,對城鎮的規劃區范圍及擬定分期建設技術經濟指標等方面進行確定。

    規劃部門的差異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與城鎮規劃分別由國家土地資源管理部門和土地規劃建設部門來編制實施。隨著計劃經濟體制到市場經濟體制的轉變,我國的土地資源也從過去的無償使用發展為有償使用,這同時就客觀造成了國家土地資源管理部門與各部門之間以及各部門間的矛盾。

    規劃時間、層次及人口統計口徑差異造成的矛盾

    土地利用規劃有一個重要原則,即“一保吃飯、二保建設、三保環境”,而事實上很多城鎮卻是先有城市規劃后有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這種現象導致總體規劃反而服從城鎮規劃的結果。城鎮人口的統計途徑和統計范圍方面也存在著差異,有些按行政區域進行統計,有些則按非農業人口數量確定人口規模。這種“以地定人”的城鎮規劃和“以人圈地”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也是導致不同矛盾的根源。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鎮規劃銜接的原則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與城鎮規劃的銜接應遵從以下原則:第一,從全局出發的整體性原則,要求以提高土地的總體利用效益為基礎,對不同區域、用地部門及產業之間用地的需求進行全面考慮,協調好各區域、部門及產業間的用地矛盾。第二,保護與保障并行原則,在加強對基本農田保護的基礎上,推進耕地保護從重數量向數量、質量及生態建設的全面平衡轉變。加強對土地的整理力度,控制建設用地占地規模,建立保護耕地的激勵機制,才能使耕地保護與經濟建設和諧發展。第三,可持續的土地利用原則,在規劃建設中要將土地的開發、整理、利用及保護結合起來,重視環境的保護與改善,對區域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用地進行合理安排,使土地利用和生態環境統一協調,實現對土地的可持續利用。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鎮規劃的銜接方式

    1、強化土地管理部門和建設規劃部門間的協作

    土地管理部門和城市建設規劃部門都要對城市用地進行統一的管理,嚴格土地審批制度,切實做到土地規劃、征地、開發、建設的統一管理。同時要強化實施兩個規劃后的監督檢查工作,對于違法用地和建設的案件要嚴肅查處。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與城鎮規劃銜接的重點是城鎮建設用地的范圍和界限,而建設用地區的土地利用則按照城鎮建設規劃進行。

    城鎮規劃要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為依據

    城鎮規劃制定的發展用地的規模及控制范圍不可超過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規定的控制指標。同時,城鎮建設用地要嚴格符合耕地總量的動態平衡要求及土地用途的管制要求,努力提高耕地的質量。對于不合理的建設用地,要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與城鎮規劃的具體要求進行局部調整,做到科學、合理地用地。任何部門、任何單位與個人的建設用地都不得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與城鎮建設規劃的要求。

    走集約型的城鎮建設道路

    城鎮建設規劃應從過去的粗放式建設方式轉變為充分發揮城鎮可利用空間的集約型建設方式。城鎮規劃要樹立建設用地緊張的觀念,對土地進行更加科學、精密、詳盡的安排規劃,對城鎮空間充分利用,適當提高建筑的密度、高度及容積率。當前許多城鎮建筑的密度與容積率都比較低,有著很大的開發改造潛力。同時也可通過加強舊城改造,提高舊城用地在布局、結構及功能方面的緊促性與合理性來提高舊城土地的利用效率。另外還可以土地置換的方式,壓縮農村的居民點及村鎮企業用地,以達到節約用地的目標。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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