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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業稅務管理范文1
??家在建筑行業領域當中積極頒布和實施“營改增”政策,是我國建筑領域發展的一大重要的歷史契機,更是稅收改革的以此重要戰略舉措。一方面,實施“營改增”政策有利于減輕對建筑行業的稅收重復征稅的問題,另一方面則是對企業的傳統稅務籌劃體制帶來了挑戰,需要企業中的稅務管理人員在仔細研究相關政策的基礎上嚴格應對,讓企業能夠在發展中抓住和利用這一稅收改革機遇,為企業降低成本做貢獻。
2 以精益管理的思想認識建筑企業涉稅實務
所謂精益管理在管理學中就是指通過不斷地進行管理流程優化,提高組織的運作效率和質量而進行的一系列的持續性改進工作方法。這一概念最早在制造業領域中被提出,目標在于減少企業中對原材料的浪費。當前重提精細化管理主要在于大多數管理者都認為這種管理模式將會給企業發展帶來巨大的優勢,我國本次進行大規模的稅收制度改革,是我國在從發展中國家向著發達國家前進的在稅務領域中的一次重要措施。精細化管理理念之下,實行營改增以后的建筑企業如果能夠巧妙利用這一政策將會讓自身成為行業發展的龍頭,提高企業的核心競爭力。同時,稅負的增減和企業發展成本息息相關,進而也會影響到企業向顧客提品的質量,比如實行營改增企業稅率從3%的營業稅上升到11%的增值稅,若是不進行精細化管理將會降低發展利潤,不僅違背了國家在稅務領域中進行的供給側改革初心,還增加了自身的財務風險,嚴重的可能導致企業自身發展失敗。反之則能夠享受到國家實施“營改增”政策帶來的政策紅利,實現國家在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階段的順利過渡。總之,實施精細化管理能夠將建筑企業從不利環境中轉變到有利條件之下。
3 建筑企業實務方面容易出現的問題分析
3.1建筑企業的納稅時間問題
在建筑企業中工作的財務人員要掌握好企業納稅義務發生的時間,否則可能會帶來納稅提前或者延后的問題。提前交稅有利于和稅務機關搞好關系,但是會在資金方面產生一些問題。延遲交稅雖然會產生滯納金,但是也會增加該方面資金的利息收益。
3.2建筑企業的計稅方法問題
采用計稅方法前要首先分析施工項目性質和可能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類型,比對哪一種利潤總額更高,不過一般納稅人選擇簡易計稅方法就要攜帶合同和為何選擇簡易納稅方法到稅務機關進行登記,也會產生一些在方法選擇意見不同方面的分歧。
4 “營改增”后建筑企業的稅務精細化管理策略
4.1對現有組織架構進行優化
營改增后,組織結構的調整時企業面臨的一項重要任務。建議建筑企業首先建立“營改增”工作小組:第一,由企業董事長或者總經理擔任小組組長,做好重大事項的統籌工作;第二,常務副組長,由企業財務主管擔任,負責營改增細則的具體實施;第三,由財務經理擔任副組長,負責執行相關條例;第四,小組組員由財務部、經營部和各部門的負責人組成。
在成立“營改增”工作小組以后,結合下屬子公司的分布情況,削減沒有實際業務的分公司;還要提高專業化的分工程度,如成立區域性的設備租賃公司和預制構件廠以提高管理效率。
4.2將現有的業務模式轉變為自營實體模式
聯合經營和資質套用是當前建企業常用的兩種業務模式,這兩種模式在進行營改增以后將會存在巨大的稅務風險,導致建筑企業面臨增值稅專用發票虛開風險,為此必須對現有業務模式進行調整,加強資質管理和限制資質共享,將業務發展模式轉變為自營實體模式,比如采取聯合體模式、集中管理模式和總分包模式。
4.3統一安排增值稅管理工作
對增值稅的管理工作是建筑企業內部一項重要工作,類似于收集業主的涉稅信息。為此要各部門提高認識配合財務人員做好企業的增值稅管理,明確企業各部門在增值稅管理中的主要職責;由企業工程管理部門負責按照增值稅下的管理要求編制標后預算,做好分包管理,如分包商的選擇和信息管理;修訂分包合同的模板以及修訂承包管理制度等。
4.4加強企業對營改增稅法的正確認識和信息化投入
(1)做好人員培訓工作,提對營改增工作認識。當前任務之一是要讓企業的工程造價預算者和財務管理人員認清營改增的意義,通過開展培訓和研討班的方式對企業管理層和一線工作者進行有關營改增工作的知識宣傳,尤其是要重點對營改增工作中存在風險進行分析適應增值稅政策之下的新經濟環境。
(2)加強信息化建設。為了適應營改增之后的工作新環境,防范好建筑企業可能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風險,需要盡量取得增值稅的進項稅稅額,從企業的信息化管理手段著手做好企業各項合同的信息化管理,以提高企業的稅務管控能力。
(3)增強稅務管理,優化企業的現金流。對于增值稅的管理最好能夠保證在各個期間都能做到進銷平衡,盡量降低稅款占用資金成本過高。因為建筑單位的增值稅通常是按月申報繳稅,當月增值稅納稅額計算公式為納稅額=當月銷項稅-當月進項稅。實行營改增以后,在對合同的執行過程中需要給業主開具發票繳納銷項稅,并在分包等供應商處獲取發票認證抵扣進項稅時間,對于同屬一個納稅周期的,盡量降低該納稅期的增值稅稅額。另外,建筑企業還要建立單獨的稅收核算部門,完善納稅申報流程,對企業有關人員進行系統的梳理,爭取實現進項稅最大限度的抵扣,優化企業的現金流。
建筑企業稅務管理范文2
【關鍵詞】建筑施工企業;稅收實務管理;營業稅;企業所得稅
為了在激烈競爭的市場中承攬到施工任務,施工企業相互壓低報價、墊資施工的現象非常普遍,致使企業資金緊張,縮小了施工企業的利潤空間。在這種情況下施工企業應通過提高管理水平和納稅實務管理水平來緩解壓力,擴大利潤空間。筆者所在的公司是一家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公司的主營業務為工程施工和房地產開發,其為安徽省建設系統的第一家上市公司。合理的進行建筑施工企業的納稅實務管理,對于提高公司利潤水平和競爭能力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納稅實務籌劃的四項原則
納稅實務籌劃是指納稅人在符合國家法律及稅收法規的前提下,在稅收政策法規的導向下,采用使納稅人的稅收利益最大化的納稅方案處理生產經營和投資理財等活動的一種企業籌劃行為。
1、合法性原則。盡量少繳納稅款是每個企業都有的想法,但是一定要保證是在合法的前提下進行的種種方式,只有在法律的框架下企業才能充分地享有各種權利。
2、穩健性原則。任何納稅人要想在財務安全的前提下取得最大的經濟收益,都必須權衡節稅利益和節稅風險之間的關系,節稅的利益越大風險就越大,各種節稅的預期方案都有一定的風險,所以權衡好二者之間的關系對企業的創效有著非常重要的意義。
3、財務利益最大化原則。稅務籌劃的目的就是要使納稅人的財務利益最大化,也就是可支配財務利潤最大化,企業應該認真做好預期的節稅方案,同時還要考慮納稅人綜合經濟效益的最大化。
4、節約性原則。稅務籌劃可以節約稅務支出,如可以選擇低稅負,可以延遲納稅時間等方法,方法越簡單越好,越容易操作越好。
二、施工企業納稅實務管理的思路
施工企業是指從事房屋、公路、鐵路、橋梁等土木工程生產的企業。根據稅法規定,企業應就其取得的營業收入繳納營業稅等流轉稅,就其擁有的財產繳納房產稅等財產稅,就其實現的收益繳納企業所得稅等。對施工企業來說,其稅負主要是營業稅與所得稅。
(一)營業稅
1、合理利用對不同稅目的選擇。工程承包公司與施工單位簽訂承包合同時,可將營業稅劃歸為兩個不同的稅目,即建筑業和服務業。工程承包公司對工程的承包有兩種形式:第一種形式是由工程承包公司同建設單位簽訂承包合同,然后將設計、采購等項工作分別轉包給其他單位,工程承包公司只負責各環節的協調與組織。第二種形式是工程合同由施工單位同建設單位簽訂,工程承包公司負責設計及對建設單位承擔質量保證,并向施工單位按工程總額的一定比例收取管理費。對于第一種形式,即工程承包公司作為工程總承包人同建設單位簽訂合同,無論其是否具備施工力量,是否參與工程施工業務,對其取得的全部收入,按建筑業稅目征收營業稅。對于第二種形式,工程承包公司不作為工程總承包人,不與建設者簽訂工程承包合同,而僅作為建設單位與施工企業的中介人,無論工程承包公司是否具備施工力量一律按服務業稅目征收營業稅。建筑業的適用稅率為3%,而服務業的適用稅率為5%,稅率的差異帶來稅負的差異是顯而易見的,因此工程承包公司可通過與建設單位簽訂承包合同的方式達到節稅的目的。
2、利用計稅依據進行籌劃。我國2009年頒布的《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定:“納稅人提供建筑業勞務的,其營業額應當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設備及其他物資和勞動力價款在內,但不包括建設方提供的設備價款?!备鶕嵤┘殑t的規定,對施工單位來說無論是甲方供料工程還是包工包料工程,其營業額都包括工程所用的原材料和其他的物資價款,不含建設方提供的設備價款。若是包工不包料,建設單位直接從市場購料,采購的成本相對較高,從而施工企業的計稅依據也會相應較高;而若是施工企業購料,因為建筑施工企業長期的材料需求,一般來說會選擇與保持長期合作關系的材料供應商,購買的材料相對來說會較低,這樣就相應降低了營業稅計稅依據,達到了節稅的目的。
3、納稅時間的合理選擇。同一筆稅款,盡量延遲交付可以取得資金的時間價值。這些資金暫時留在企業里,可以減輕企業流動資金短缺的壓力或者可以減少企業在銀行等機構的貸款,減少財務費用。所以,利用稅法關于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的規定,合理選擇對本企業有利的結算方式,將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盡量往后推遲,也是一種重要的稅收籌劃方法。另外,由于施工企業作業周期長、耗費資金大,所以很多施工企業都采用預付工程款、分期結算等方式,納稅時間的選擇對施工企業則顯得尤為重要。
(二)企業所得稅
企業所得稅可以說是納稅籌劃的核心稅種。從納稅籌劃的角度,施工企業可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尋求減少納稅額,延緩繳納稅款的途徑。
(1)選擇有利的所得稅預繳方式。我國企業所得稅采取按年征收分期預繳、年終匯算清繳的征管辦法。但根據國家稅務總局規定,企業預繳中少繳的稅款不做偷稅處理。稅法規定了三種預繳方式:按納稅期限的實際數預繳、按上一年度應納稅所得額的1/12或1/4預繳、經當地稅務機關認可的其他方法分期預繳。首先從納稅籌劃的時間價值觀念出發,企業應盡量降低預繳所得稅。其次,企業應在預測未來年度盈利水平的基礎上,選擇經主管稅務機關認可的預繳方式。如果施工企業估計未來年度應納稅所得額呈下降趨勢,則不宜再使用現行的預繳稅款方式。相反,如果該企業估計未來年度應納稅所得額將呈現增長趨勢,則可繼續使用現行的預繳稅款方式。
(2)利用固定資產折舊政策。固定資產折舊是繳納所得稅前準予扣除的項目,在收入既定的情況下,折舊額越大,應納稅所得額就越少。就折舊年限而言,縮短折舊年限有利于加速成本的收回,可以使后期成本費用前移,而使前期會計利潤發生后移。在所得稅稅率穩定的情況下,由于資金存在時間價值,這樣因增加前期折舊額,把稅款推遲到后期繳納,相當于依法從國家取得了一筆無息貸款。
(3)選擇合理的存貨計價方法。在包工包料方式下,材料物資成本是工程項目總成本的重要組成部分,施工企業往往需要投入大量資金。在采購材料時,施工企業應采用經濟訂貨批量等方法降低材料物資的采購成本。存貨的發出計價,包括按實際成本或按計劃成本計價。而新企業會計準則下實際成本計價又有加權平均、移動平均、先進先出和個別計價等多種方法可供選擇。選擇不同的存貨計價方法將會導致不同的會計利潤和存貨估價,通常在物價持續下降的情況下,選擇先進先出法計價,可以使期末存貨成本降低,本期銷貨成本提高,企業應納所得稅額相對減少,從而達到減輕企業所得稅負擔的目的;反之,在物價持續上漲的情況下,則應選擇加權平均法計價來減輕企業的所得稅負擔。
筆者所在的公司在公司所在地(蚌埠市)是納稅億元以上并排名靠前的納稅大戶,受到蚌埠市委、市政府的表彰和獎勵。公司始終學習并關注最新稅收法規體系以及稅制改革的動態;樹立全局的節稅理念,并將其運用到企業的各個經營階段和生產環節。公司所涉及的稅種多、稅目廣,通過收集、解讀、宣傳、運用稅收法律,結合公司生產經營情況,分專業、分板塊、分稅種解讀新的稅收法律,普及依法納稅,涉稅零風險的稅收理念,將之運用到業務處理中,使公司利益得到安全實現。
參考文獻:
建筑企業稅務管理范文3
關鍵詞: 施工企業物流管理信息化模式
Abstract: At present low level of construction site materials management information, materials, inventory, site management is in chaos, affecting the economic efficiency of enterprises. This paper presents the concept of precision logistics management mode, in order to enhance the level of modern management of construction site materials.
Keywords: construction companies, logistics management, information technology, pattern
中圖分類號:C29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引言
目前項目以包工包料的的承包方式由企業承包給項目部,項目部以交管理費給所在企業的方式進行運作。項目部配備材料員、質量員、施工員、安全員、資料員等組成項目管理班子,進行施工階段的控制。特別在材料管理方面,項目負責人自己負責采購,材料員負責材料進場及出庫的管理,由于建筑工程涉及材料品種多、數量大、質量可靠性差異大、在現場管理中存在許多弊端,制約著材料管理的科學化水平。比如:我們浙江人在山東臨沂開發項目,當地生產的模板周轉率只有3次,價格48元/張,而浙江生產的模板周轉率可達8次以上,價格62元/張,每次攤銷費用相差8.25元。作為施工方,當然不愿意用當地的模板,更愿意利用物流的方式從浙江采購模板運至山東臨沂,節省大量費用。 打破項目部自性采購的傳統模式,建立企業統一物流采購中心,以批量采購替代另星采購,以專業人員替代項目部單打獨斗,可有效提高材料管理水平,節約大量成本。特別是遠距離作業,物流管理顯得猶為重要。
二、傳統建筑施工企業材料管理的弊端
目前施工企業材料物流管理大多停留在手工管理狀態,這種落后的管理方式必然導致了工作效率低,管理不規范,成本費用高,實時性、動態性差,難于控制,工作方式煩瑣。主要存在以下幾個方面的缺陷:
物流管理息化低,甚至還停留在原始的手工操作的階段;對物資供應商聯合體的構成缺乏科學管理,短期競爭多于合作;
物資采購是一個信息不對稱的博弈過程,非集約化,采購成本高;
物資采購沒有與預算部、技術部、施工部緊密聯系,缺少必要的信息支持,與工程實際嚴重脫節;
物資庫存、現場管理混亂,造成資源的浪費,建筑成本的增加。
因此,打破傳統建筑企業物流管理方式至關重要。隨著管理和技術的不斷提高,各種有效方式不斷涌現。本文提出了“建筑材料精準物流管理”模式,能夠解決傳統建筑企業物流管理的缺陷,并防范新的問題的出現。
三、建立精準物流管理模式的三大基礎條件
3.1 技術支持——建筑施工企業實現信息化
建筑施工企業信息化是精準物流管理的技術支持,必須輔助企業各管理層次,其核心是工程項目管理軟件的應用。工程項目管理軟件一般包括合同管理、進度管理、預算管理、物資管理、人勞管理、機械設備管理、資金管理、成本管理等八個基本的模塊,能夠輔助各層次的管理:對企業物資統一分類、統一編號,編制物資數據庫;從進度管理模塊導出階段性計劃工程量;根據計劃工程量預算管理模塊計算出物資計劃;依據物資計劃,物資管理模塊實施物資采購管理。
以建筑施工企業信息化為技術基礎,對物流進行精準控制,實現物資料采購渠道多元化和透明化,物資庫存管理、現場管理的實時化和精準性,最終達到物資供應好、周轉快、消耗低、費用省、浪費小,保證建筑施工企業順利建造。
3.2 組織環境基礎——基于精準建造的建筑施工企業流程重組
基于精準建造的建筑施工企業流程重組是建筑施工企業通過共享數據庫、EDI、WEB等信息技術,將策劃單位、業主、勘測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建筑施工企業的各個部門有機的連接起來,對整個建筑產品供應鏈實行有效的管理,實現精準物流管理,縮短建造周期,減少非生產性無價值的工序、簡化工作流程,實現企業內外部組合的一些列活動的總稱。
基于精準建造的建筑施工企業流程重組打破了原有部門界限,加快了建筑施工企業內外各職能部門之間的信息流通和反饋速度,節省了潛在的時間、節約了潛在的成本、為建筑施工企業精準物流管理提供了組織環境基礎。
3.3 組織文化基礎——精準建造思想
精準建造(Lean Construction)是一種基于建筑產品管理,通過精確的建筑產品定義、合理有效的建造單元的分解、精準產品策劃、精準設計,在物資的精準供應、全過程的產品控制、及時的信息流通和反饋、全體人員早期介入下實現建筑產品的成功交付、資源浪費的最小化、價值創造的最大化的建造管理方法,以提高建筑產品的價值、優化整個建造過程的價值流、構建合理有效的產品流、降低資源浪費、合理控制工期、整個項目達到最佳效能為目標的管理活動的總稱。精準建造的根本目的是使整個建造過程持續時間縮短、精準物流管理、建造成本最小、整個建造價值鏈創造價值最大、客戶滿意度最高。
因此,將精準建造作為組織文化的基礎,指導組織的建造生產,其目標是實現建造過程的“零浪費”,其中包含了物資的“零庫存”,即將工程建造過程與物資供應相連接流水化,最大化地減少中間庫存、消除中間搬運、等待的時間浪費,達到精準物流管理。
四、精準物流管理模式
4.1 精準物流管理的目標
在建筑產品的整個建造過程中,工程項目是一個臨時的產品系統而獨立的存在,緊密的與物流聯系在一起。加強物流管理是工程項目精準建造的資源保證。精準物流管理的基本目標是:加強供應商的管理,改變傳統的競爭和短期合作為長期有效合作;規范物資采購機制,應用計算機、網絡技術,實現物資采購電子商務化和批量化,縮短物資采購周期,降低采購成本,簡化采購程序;加強物資入庫、出庫、調撥、報損管理,使庫存最小化;加強物資入場、加工建造、退場、損耗管理,降低物資浪費,減少物資的二次搬運;物流信息及時、準確,便于物流的有效控制。精準物流管理的終極目標是物資的“零庫存”和“零浪費”,從而降低成本、提高質量、增加整個建造過程的價值、最大化的滿足客戶滿意度。
建筑企業稅務管理范文4
關鍵詞:營改增 工程建設項目 稅務管理
2016年5月1日,對我國稅收改革具有劃時代的重要意義,全國全行業全面推開營業稅改證增值稅(以下簡稱“營改增”),營業稅正式推出歷史舞臺。從全行業的角度看,營改增實現了全產業鏈條的稅收管理,有效避免了重復征稅,降低了企業稅負。對于建筑企業而言,由于其供應商及材料種類“散、雜、小”,營改增在促進建筑行業產業鏈條變革的同時,對建筑企業工程建設項目的稅務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營改增對建筑行業的總體影響
(一)增值稅的特點是對建筑行業影響的根源
增值稅是以企業在提供應稅勞務過程中的增值額作為計稅依據的,屬于流轉稅的范疇。對于增值稅的核算管理,為實現增值額計稅,增值稅由銷項稅額減去進項稅額計算得出;增值稅是價外稅,即價和稅分開核算;增值稅的納稅人、應稅勞務和稅率較為復雜。對于增值稅的發票管理,增值稅要求發票、資金、勞務“三流合一”,即開票人是勞務的提供方和資金的收取方,收票人是勞務的需求方和資金的支付方。這些都對增值稅的稅務管理提出了精細化、復雜化、科學化的管理要求。
(二)營改增對建筑行業帶來的機遇
建筑行業是產業鏈的核心行業。上游企業是原材料供應企業、設備出租企業、分包施工企業等類型企業;下游企業是項目建設企業,即建設項目的所有人。營改增之前,總包單位可扣除的分包營業稅一般為一級分包商的營業稅,而對于二級乃至之后的分包營業稅原則上不予扣除,營改增后,只要符合增值稅條例的進項稅額均可以抵扣,避免了企業重復納稅,降低了企業稅負。同時,營改增后,國家金稅工程中對于增值稅發票的全國聯網,將發揮更重要的作用,將進一步規范建筑施工企業的發票及納稅管理,對國家管理稅源起到積極作用,稅務管理的進一步規范,也使得建筑施工企業將更多的精力轉移至施工組織與建設工藝的創新改造,將極大促進國家建筑水平與能力的提升。
(三)營改增對建筑行業帶來的挑戰
由于建筑業長期以來粗放管理的特點,營改增對于建筑行業而言是巨大的挑戰。一是增值稅計征復雜、管控嚴格,要求企業精細化管理。二是營改增要求建筑全產業鏈條開具增值稅發票,要求上下游企業科學管理,將為行業帶來陣痛。
二、營改增后工程建設項目稅務管理目標
(一)加強稅務合規管理,符合法律法規要求
合法合規是稅務管理的第一目標。我國建筑行業長期管理相對粗放,在實施增值稅的情況下,過渡期以致后期的規范運行,法律法規將密集出臺,這要求工程建設項目企業合法合規進行稅務處理,規避稅務風險。
(二)加強稅務籌劃管理,合理控制稅務成本
在合法合規的基礎上,加強稅務籌劃,遞延納稅時間,降低稅負成本,是企業加強稅務管理的重要目標。隨著時間價值在企業管理中的重要作用逐步顯現,遞延納稅時間,對企業管理的作用逐步加大。同時,通過業務模式和交易結構的搭建,將對企業的稅負產生重大影響。這要求稅務管理應統籌業務與稅收政策,實現稅務成本的有效控制。
三、營改增涉及工程建設項目的主要問題與處理
(一)建筑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與小規模納稅人的選擇
在僅考慮增值稅的情況下,一般而言,增值率超過29.39%(可抵扣率低于70.61%)時,小規模納稅人的稅負較低。否則,一般納稅人的稅負較低。在此基礎上,對于增值率超過29.39%的營改增項目,選擇新成立小規模企業稅收成本較低。
(二)簡易征收計稅方法的適用情況與選擇
按照現行稅收法律法規規定,建筑業企業可以選擇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情況有以下三種:一是施工企業僅提供建筑勞務,并收取相應人工、管理等費用,而不負責工程主要材料采購,即以行業所稱“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勞務,這樣的一般納稅人可以選擇簡易征收計稅方法。二是項目工程建設方負責工程主要設備、材料等的租賃與采購,施工企業只負責組織人力實施工程施工的建筑勞務,即為行業所稱“甲供工程”提供建筑勞務,這樣的一般納稅人可以選擇簡易征收計稅方法。三是對于營改增實施過渡期間的“老項目”,施工企業為其提供建筑勞務,一般納稅人可以選擇簡易征收計稅方法。這里所稱的“簡易征收計稅方法”是指,一般納稅人以施工取得的全部收入(含價外費用)扣除分包施工方取得的收入后的余額為計稅依據。營改增文件在此處賦予適用企業主動選擇權,主要考慮過度期間,一些分包施工企業難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使得總包施工企業無稅可抵,從而增加企業稅負,造成企業受到不公平待遇。這也為企業選擇權的運用指明方向。
(三)過渡期間新項目與老項目的劃分與認定
按照現行營改增規定,建筑工程“老項目”包括兩種:一是《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注明的合同開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項目;二是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開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項目。這里對于未取得許可證的項目開工日期如何界定,并沒有作出明確的說明。根據現有的各類信息與稅務機關實務管理中的做法,對于未取得許可證的項目,總結以下三種情況的認定標準,以供參考。一是營改增之后,建設項目才開始施工,無論其是否簽訂施工合同,均認定為新項目。二是營改增之前,已簽訂合同,但未注明開工日期,建設項目已開始施工,由于未完工,營改增之后,繼續進行施工,此類項目認定為老項目。三是營改增之前,未簽訂合同,但建設項目已實質開工,營改增之后,繼續進行施工,此類項目認定為老項目。綜上,不難看出,營改增對于新老項目的界定,遵循實事求是、實質重于形式的原則,更加規范合理。
四、營改增后工程建設項目稅務管理措施
(一)加強企業的內部管理
建筑企業應加強企業的內部管理,建立專門部門,合理安排人員,有效分工,保證營改增過度與正常運轉。一是設立稅務管理部門,購置相應設備,明確部門地位,實施全員全過程稅務管理。二是制定施工行業增值稅管理制度,明確崗位職責,提高增值稅管理效率,有效降低稅務管理風險。三是建立稅務人員管理與考核機制,以發票管理、納稅申報、稅務風險管控為主要維度,建立關鍵指標體系,以內部控制與牽制,實現水務管理水平的提升。
(二)加強企業產業鏈管理
如前文所述,建筑施工企業作為建設項目的核心企業,上下游企業聯系甚廣。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后,建筑施工產業鏈條在流轉稅管理方面得以充分體現。同時,由于增值稅抵扣計稅方法的適用,要求建筑施工企業加強產業鏈上下游企業的管理,對于上游企業要選擇與總包企業納稅人類型一致的企業,使得增值稅的抵扣鏈條暢通,有效控制企業稅負,對于下游企業要引導其提高施工企業的選擇標準,逐步通過增值稅抵扣特點的發揮,在降低施工企業稅負的同時,有效降低項目企業的建設成本,進一步提升項目單位的競爭力。
建筑企業稅務管理范文5
一、建筑安裝企業稅務籌劃特點及作用
建筑安裝企業有著明顯區別于其他行業的典型特征,即建設周期長、投資金額大、產品唯一性、業務形式多樣性等。建筑安裝工程的業務形式,有總承包、轉包、分包等,不同的業務形式有著不同的納稅義務。
(一)稅務籌劃 是指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在稅收法規允許下、國家政策范圍內進行的策劃,其形式上、實質上都必須順應立法意圖,堅決反對偷稅、漏稅、避稅的行為。偷稅、漏稅,是指違反法律法規,逃避稅收負擔的行為。避稅行為,是指形式上符合法律規定,但其實質上卻是違背立法意圖的,也就是故意鉆稅法上的漏洞的行為。避稅的行為使得無法獲得穩定的稅收利益,稅務部門應通過不斷完善稅法,將避稅行為扼殺在搖籃之中。而對于已獲得的稅收收益,稅務部門能夠通過反避稅調查,調整應納稅事項,將納稅人少納的稅款追繳回來。
(二)稅務籌劃特點 為保證稅收利益的穩定、可靠,必須進行有效的稅務籌劃。
首先,應保證稅務籌劃是在法律允許的范圍之內進行的,即稅務籌劃應具有合法性,納稅人按照稅法的相關規定繳納自己應繳納的稅款。稅務籌劃必須是合法的,稅務籌劃方案不能夠違背國家稅收法律法規,也不能違背其他法律法規,否則稅務籌劃方案就無法進行實踐操作,也是無效的。
其次,納稅人按照同一經濟活動的不同經營方案應承擔的稅收任務,進行規劃設計,即稅務籌劃應具備籌劃性,綜合衡量多種方案,從而選取對納稅人最有益處的方案。保障企業獲得最大的稅后利潤,是建筑安裝企業進行稅務籌劃的最終目的,即稅務籌劃應具備目的性,選取的納稅方案要符合稅后利潤最大化這個目標。按照稅法的規定,納稅人策劃出多種納稅方案后,為實現企業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可以實施稅負較低的方案。
(三)稅務籌劃作用 具體有:
(1)稅務籌劃是企業生存、發展的必然選擇。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快速發展,市場競爭激烈程度不斷增加,建筑安裝企業要想在激烈的競爭之中獲得一席之地,尋求更好、更廣闊的發展,就應不斷地加強企業的管理,樹立節能減耗意識,降低原材料的消耗,減少生產成本,積極采用先進技術、應用新工藝、新方法,及時對固定資產進行深層改造,逐步擴大生產規模,加強勞動效率的提高,進一步增加收入。然而現階段,建筑安裝企業要想降低生產成本、增加收入都有著一定的困難,因此,企業必須選擇稅務籌劃的方式,通過降低稅收成本來增加企業效益。
(二)稅務籌劃逐步成為企業生產經營的重要組成部分 建筑安裝企業為實現自身利益的最大化,通過進行稅務籌劃,對涉及稅收的經濟事項進行統籌安排,發揮了企業獨立自,是企業將社會賦予了它的權利的具體實踐。因此,企業應認真、仔細研究國家的稅收政策,依照企業自身的實際情況,選擇符合企業發展的稅收政策,并進行積極的稅務籌劃。而且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健全、完善,稅務籌劃已逐漸成為企業生產經營的重要組成部分。
(三)稅收優惠政策為企業稅務籌劃提供了可能性 我國地區間、部門間存在著發展不平衡現象,而不合理的產業結構也嚴重制約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為保證區域之間發展的平衡性,調整產業、產品的結構,我國將稅收的的經濟杠桿作用予以充分發揮,制定了一系列的稅收優惠政策,針對不同的情況可以不征收或者少征收所得稅,企業之間稅率有高有低,稅基大小不一。因此,這就為企業提供了充分的選擇機會,為企業進行稅務籌劃提供了充足的可能性與廣闊的操作空間。
二、建筑安裝企業稅務籌劃措施
由于建筑安裝企業的稅收具有其他行業不能比的復雜性與獨特性,從而也為企業的稅務籌劃提供了充足的空間。
(一)依法納稅是稅務籌劃的前提 建筑安裝企業進行稅務籌劃必須是合法的,與偷稅、逃稅有著根本性的區別。納稅人在履行納稅義務時,應根據稅法的相關規定及時、積極進行繳納足額的稅款,一切違反稅法及其他法律規定的行為都是違法的,都將受到法律的制裁,必須嚴厲杜絕逃稅、漏稅,不納,或是稅款不足額,繳納時間延遲的行為。而稅務籌劃是在依法納稅的前提下,是對稅法及其他法律嚴格遵守的基礎上,采取的一種合法、合理、合情的降低稅負的方案。然而現階段,許多納稅人對稅務籌劃理解不夠準確,片面認為稅務籌劃是為了幫助企業少繳納稅款,甚至不惜違法法律規定,實施偷稅、漏稅的違法行為,導致稅務籌劃工作處于停滯不前的局面,因此建筑安裝企業在進行稅務籌劃時必須做到依法納稅。
(二)對混合業務的稅務籌劃 建筑企業進行綜合性業務的現象時有發生,如既要銷售建筑產品,又要為客戶提供安裝勞務,因此要予以重點籌劃。建筑安裝企業在從事建筑、修繕、安裝、裝飾等工程作業時,與另一方簽訂工程合同,在銷售自己生產的貨物同時向客戶提供安裝勞務時,并在合同中予以單獨標準寫明安裝勞務價格,若企業擁有建設行政部門批準的建筑施工(安裝)資質,那么建筑安裝企業按照17%的稅收率對其取得的全部收入繳納增值稅。由此可以得出,企業為實現利潤的最大化,減少企業稅務負擔,可以考慮辦理相關資質證明,并在合同訂立時另外單獨標注建筑勞務價格,從而滿足相關規定,減少納稅成本。
(三)原材料稅務籌劃技巧 根據營業稅法,納稅人在從事建筑、裝飾、修繕工程項目時,不管核算方式如何選擇,不管項目工程是包工包料還是包工不包料,工程所用原材料與其他物資、動力價款都包含在營業額內,但是建設方提供的設備價款除外。工程所需原材料的采購渠道不同,企業的計稅依據則會不同。建設單位若是從市場上直接采購材料,則價格較高,這樣施工企業就會在使用原材料時精打細算,加強原材料的管理,對工程原材料的預算開支進行嚴格控制,從而保證原材料及其他材料的使用效率不斷提高。建筑安裝企業與材料供應商建立了長期合作關系,則購買材料的價格相對便宜,因此工程材料物資的價款降低,采用合理、科學、合法的方式方法降低稅負,減少計稅的營業額,實現節稅目標。
例如:建筑安裝公司甲方為一方企業修建廠房,工程承包價款總價為1000萬元,乙方負責購買工程所需各類裝飾材料,材料價格為500萬元,那么建筑安裝公司甲方所應繳納的營業稅為:(1000+500)×3%=45(萬元)。若是建筑安裝公司甲方利用自身優勢,只需花費400萬元就可從市場上采購完善該項工程所需裝飾材料,則建筑安裝公司甲方與企業乙方訂立工程項目承包合同時,就要把采購材料的價款包含在其中,合同總的價款就為1400萬元,那么建筑安裝公司甲方所應繳納的營業稅就是:1400×3%=42萬元。與第一種承包方式相比,建筑安裝企業承擔的稅收額要少3萬元。
(四)安裝工程產值稅務籌劃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中規定,企業進行安裝工程作業活動時,若安裝工程的產值是以安裝的設備的價值來衡定的,企業的營業額就要包括設備的價值。
根據這項規定,建筑安裝企業在進行安裝工程作業活動時,就要盡可能的避免將設備的價值作為工程的產值。機械設備由工程建設單位負責提供,建筑安裝企業只需對設備進行安裝即可,獲得收入只是購買原材料費與安裝費,因此企業安裝工程的產值就不包括安裝設備的價值,最終實現合理避稅的目的。
例如:企業委托某一建筑安裝公司修建辦公樓,工程承包款總價為5000萬元,訂立的合同中包括了為大樓進行價值500萬元的中央空調的安裝,建筑安裝公司負責提供中央空調,那么建筑安裝公司所需繳納的營業稅則為:
5000×3%=150萬元。
若是建筑安裝公司與企業在訂立合同時,對工程承包總價中不包含安裝中央空調的價格做出明確規定,由乙方負責提供與安裝中央空調,那么建筑安裝則應繳納的營業稅是:
(5000-500)×3%=135萬元。
與前一種形式相比,建筑安裝企業所要繳納的營業稅減少了15萬元。
(五)籌集資金籌劃 建筑安裝企業進行建筑、安裝、裝飾、修繕工程作業時,對資金的需求量很大,而不同的融資方式對企業所承擔的稅負起著不同的影響。例如:建筑企業甲擁有建筑、房地產及相關企業十多家,以往都是由公司統一各金融機構進行貸款,再轉貸于下面控股公司,并向控股公司收取一定的利息。公司從銀行處融資6000萬元,向銀行支付利息360萬元,從其他控股企業中收取信息396萬元。
為減輕企業稅負,企業應進行積極有效的稅務籌劃,選擇最適當的計稅方式。建筑企業甲魚各控股公司簽訂轉貸款合同,甲方向各控股公司收取利息360萬元,與銀行利息相同,同時甲方向各控股收取36萬元管理費。這樣一來,建筑企業甲就不需要繳納營業稅,而各控股公司所繳納的管理費在稅前就進行扣除。各控股公司再向公司總部繳納的利息沒有超過同期的銀行貸款利息,也就沒有涉稅金額。這樣一來,與其他計稅方式相比,建筑企業甲所承擔的稅負明顯的下降,從而實現節稅的目標。
(六)利用納稅時間進行稅務策劃 建筑安裝企業承攬工程任務時,工程項目按照合同完成后一次性結算所有價款,這樣營業稅納稅義務就會以工程合同價款結算的當天來做為發生的時間。
工程項目按照一旬結尾或是月中預支、月終進行結算、工程竣工后進行最終清算的辦法計算工程價款,這樣企業所要履行的營業稅義務則以月份終了清算已完工程價款的當天作為發生的時間。
項目工程根據工程形象的不同進度進行不同階段結算價款,這樣建筑安裝企業所應承擔的營業稅納稅義務則以以月份終了清算已完工程價款的當天作為發生的時間。
工程項目按照企業結算方式的,企業營業稅義務以結算工程價款的當天作為發生時間,而不是建筑安裝企業收到預付材料款與預收工程價款的時間。由此可以看出,建筑安裝企業科學、合理選擇結算方式,結算時間不要以預收款時間為準,而是應將結算時間盡可能的推遲延后,從而促使營業稅繳稅義務發生時間不斷延遲,為企業的有效運轉提供足夠的資金,促使企業進一步獲得資金的時間價值,不斷為建筑安裝企業的經營活動提供便利。
(七)工資資金稅務籌劃辦法 與其他行業相比,建筑業工程周期很長,并且受到季節、氣候的影響較大,因此建筑安裝企業職工與其他行業職工的工資發放形式存在差別。按照稅收法律規定,發放年終獎的形式主要有分月發放、月獎按照比例發放、全年一次性發放。
為實現最好的節稅效果,應將部分作為月獎,剩余的則進行年終發放,而最科學的則是采用月獎按照比例控制發放,這樣都比全年一次性發放的節稅效果好。分月發放的獎金要與每月工資薪金進行合并,使得納稅基數提高,從而讓工資薪金與獎金適用于較高稅率的機會不斷增加。若是將部分獎金作為月獎在每月中發放,則有效降低年終獎適用于較高稅率的可能性,并且保證了月收入適用于最高的稅率不會發生變化,從而獲得比全年一次性發放年終獎時所承擔的更低的稅負。
三、建筑安裝企業稅務籌劃風險防范
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競爭愈演愈烈,越來越多的納稅人在關注、重視稅務籌劃,然而稅務籌劃的實踐操作常常是在稅收法規的邊緣,帶有很大的風險性。由此可知,納稅人要想通過有效的稅務籌劃實現預期的減輕稅負的目標,最為關鍵的就是注意防范風險,保證籌劃行為符合稅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規要求。
(一)防范對稅收政策理解錯誤、片面的風險 納稅人在進行具體的稅務籌劃時,必須要全面、準確地理解、把握與之相關的稅收政策的具體內涵。避免由于在一個細小的方面、或是一個環節上出現問題,而致使整個稅務籌劃行為失敗。
(二)防范稅收優惠政策條件要求執行不到位的風險 稅收優惠政策通常有著確定的適用范圍,往往詳細規定了能夠享受這一優惠政策應滿足的基本條件,例如企業類型、特定人員比例、注冊地點等等。要想享受到這項稅收優惠政策,納稅人就應該保證符合這些條件,而且進行實時動態監控,保障隨時都能符合政策規定。
總之,稅務籌劃對于納稅人法律意識的提高有重要作用,能夠幫助建筑安裝企業有效增加財富,同時也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更好地維護自身權利的具體要求與必然趨勢。建筑安裝企業在進行稅務籌劃時,應明確企業自身的特點,掌握稅務籌劃的特征、作用,從而幫助企業更好地實現稅務籌劃。建筑安裝企業應在稅收法律法規允許的范圍內進行有效的稅務籌劃,從多方面進行思考,如對混合業務進行稅務籌劃,利用工程承包方式進行有效的稅務籌劃,從安裝工程產值方面進行稅務籌劃,利用納稅時間進行稅務策劃,從工資薪金發放上思考稅務籌劃的辦法,并注意防范稅務籌劃的各類風險,從而不斷的降低、減輕稅負,增強企業的市場競爭能力,最終實現企業的利益最大化。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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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業稅務管理范文6
關鍵詞:營改增 建筑企業 稅務籌劃 稅務風險
近年來,我國建筑行業保持著持續穩定的快速發展,對我國國民經濟的進一步增加做出了巨大的貢獻。隨著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國家為了實現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做出的戰略部署,我國開始推行了營業稅改增值稅的稅制改革政策。自2016年5月開始,我國在全國范圍內推行了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即營改增,試點工程,建筑業、房地產業、金融業和生活服務業等四個行業全部營業納稅人都被納入試點經營范圍。
一、營改增后建筑企業稅務籌劃
國家的稅收具有強制性、固定性和無償性的三個基本特征。稅收作為在國民經濟中起主要作用的國家宏觀調控手段,對國家和社會公共服務發展有著重要的作用。自國家2012年在上海實行營改增試點以來,營改增已經逐漸在全國范圍內的各個行業領域推進開來。2016年建筑行業正式被納入營改增稅制改革的范疇。我國此次稅制改革的目的一方面是要以取消重復征稅為基本手段實現國民總體稅負的下降,另一方面是要以稅收為市場宏觀調控的手段,調整企業和相關產業的發展。建筑企業在此次營改增稅制改革中同時面臨著巨大的機遇和挑戰。從稅務籌劃角度來講,營改增稅制環境下建筑企業的涉稅環境發生了重要的變化。隨著建筑業營業稅改增值稅的全面推行后,原建筑企業繳納的營業稅改為增值稅,稅率為11%,征收范圍包括建筑企業的工程服務項目、安裝服務項目、維修修繕項目、裝飾項目和其他建筑類服務項目等。
面對此次稅制改革,建筑企業在計稅方式上可以有兩種選擇,分別為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一般納稅人指的是內部管理和財務系統完善、涉稅會計核算健全、年應稅銷售額超過500萬元以上的建筑企業,適用于增值稅一般計稅方法,稅率為11%,其中人工費、材料費、固定資產購置等可進行進項稅額的抵扣。對于不滿足上述條件的企業,可以選擇小規模納稅人的計稅方法,增值稅稅率為3%,但其不參與進項稅抵扣項目。
根據此次營改增稅制改革的文件要求,建筑企業需要根據自身的經營狀況和實際應稅銷售額進行計稅方式的選擇,并根據新的稅負體制的特點,調整自身的發展戰略和管理方式,才能在新的稅制環境下得到更加長遠的發展。
二、營改增下建筑企業稅務風險
隨著營改增在全國范圍內的試點推廣的持續進行,迎接此次稅制改革給建筑企業帶來的挑戰成了當前企業發展的當務之急。然而,由于目前部分建筑企業發展和財務管理上的漏洞以及對此次稅制改革認識上的不足,給企業的稅務核算和綜合管理帶來了巨大的稅務風險。
(一)實際稅負增加
雖然此次營改增的稅制改革正在在原則上保障社會經濟中的稅負只減不增,但是對于建筑企業來說,實際的應稅稅負提升到了應稅銷售額增值稅11%,同原先相比,總體上來講稅負提高了。從這方面來考慮,建筑企業在營改增環境下面臨的稅負壓力實際上來講是有所的提高的,當前建筑企業面臨的最大的稅務風險就是由于稅負壓力的增長和稅務壓力轉移困難的現狀而導致的建筑行業競爭壓力的增大。由于目前國內大部分建筑企業管理粗放,財務經營和涉稅核算能力偏弱,因此在營改增后由于上游合作企業許多成本項目沒辦法取得相應的增值稅發票,而建筑服務項目產生的增值稅負也不能向下游產業轉嫁,導致了建筑企業實際稅負增加的必然情況出現,給建筑企業的涉稅工作帶來了巨大的風險。
(二)涉稅會計核算體系發生巨大變化
目前營改增政策下,建筑企業有兩種納稅模式可選,一是按照一般納稅人的辦法進行應稅銷售額納稅,增值稅稅率為11%,同時可依照進項稅發票對建筑項目的進項稅進行抵扣,從而減少重復征稅。另一種是選擇按照小規模納稅人,即3%增值稅進行應稅銷售額進行繳稅。相關研究證明,在不考慮其他稅種情況下,一般納稅人流轉稅稅負增值率如果不超過29.9%,則按照進項稅抵扣的一般納稅人方法要比小規模納稅人更為劃算。然而,目前由于建筑企業產業鏈管理松散,上游企業不能提供相應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作為抵扣依據,同時由于建筑企業涉及到的砂石、石灰、木材、磚瓦等收到市場因素價格干擾嚴重,在建筑企業實際進行涉稅會計核算時顯得困難重重,導致企業往往不能夠按照適合自身發展的納稅方法進行選擇納稅,加重了企業稅負和涉稅風險。
(三)資金流緊張局面加劇
對于一般納稅人來講,由于同之前的營業稅相比,增值稅稅制改革后企業的應稅金額有一定提升,如果無法實現相應進項稅的抵扣,11%的增值稅稅率對于部分發展中的建筑企業的資金鏈來說可能會存在嚴重的威脅。在營改增實施之后,前期購置的大型設備等固定資產、原料、周轉材料等都會陸續進入建筑企業的生產成本之中,這些存量資產的進項稅額由于沒有辦法出具增值稅專用發票,難以進行相應的抵扣,導致了建筑企業生產成本的大幅度提升。一般工程項目竣工后甲方會有一定的審計和工程驗收的時期,導致了工程款往往會相對滯后一段時間。這時,建筑企業就需要自行消化銷項稅和進項稅給企業資金鏈來帶的威脅。上述兩方面的原因導致了建筑企業在營改增后的資金流的緊張,為企業的發展帶來了巨大的應稅風險。
三、營改增下建筑企業稅務風險應對措施
針對營改增下建筑企業的幾項稅務風險,企業可以從自身涉稅工作的管理入手,通過如下幾項措施,盡量降低稅務風險給企業的經營和發展帶來的危害。
(一)切實利用稅惠政策
建筑企業要在新的稅制環境下,盡全力應對國家的宏觀調控政策對建筑行業帶來的巨大的影響。就要摸清營改增環境下具體的稅制和稅惠政策對企業社會核算的影響。企業應借營改增為契機,根據進項稅抵扣等稅惠政策對企業經營和涉稅財務管理提出的要求,在價格、勞務等供應商和分包商的選擇上格外注意,并注重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管理工作,盡量根據企業自身發展能力和需求,利用稅惠降低稅制改革給企業帶來的不利影響。
(二)提升項目管理能力
目前,從行業上來講我國建筑企業經營上還存在很多不規范的現象。例如,在建筑材料采購上,由于水泥、砂石等原材料的供應企業還多是由當地百姓經營的私營材料廠,廠子的經營并不十分規范,無法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導致了進項稅額無法通過銷項稅轉嫁,也無法實現進項稅的抵扣,享受增值稅的稅惠政策。因此,在建筑企業的項目的管理過程中,要規范項目管理,選擇規范的上游企業進行合作。另外,在管理過程中,要實行項目的營改增稅務統一籌劃,注重對增值稅發票、稅務核算和管理的工作,實現建筑企業項目在營改增環境下最優發展。
(三)調整產業結構
目前,由于房地產市場競爭日趨激烈的大環境和在與房地產商博弈過程中的弱勢地位,工程款墊付、拖欠、尾款回收困難等問題在營改增稅制環境下對于建筑企業的影響越發的嚴重,使得建筑企業本來就緊繃的資金鏈變得更加的雪上加霜。因此,建筑企業要想在營改增環境下取得更好的成果,就要產業結構上進行調整,由勞務多、附加值少的粗狂產業發展為技術型、設計型和高附加值的方向進行發展,從而抵消營改增給企業發展帶來的不利影響。
參考文獻:
[1]劉璽.建筑企業“營改增”之后稅務籌劃及風險應對措施探討[J].財會學習,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