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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力設施安全條例范文1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堅持安全發展指導原則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以《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電力設施保護條例》和省、州相關法律、法規為依據,以保護電力設施安全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構建和諧社會為目的。將電力設施保護工作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范疇,制止在電力設施保護范圍內種植植物、修建建筑物和構筑物、采石、取砂、取土等違規行為;堅決打擊盜竊、破壞電力設施的違法行為。確保全縣電力設施安全、穩定運行,促進我縣經濟社會健康、較快發展。
二、組織機構
為加強我縣電力設施保護工作,縣政府決定成立*縣電力設施保護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領導小組負責全縣電力設施保護工作的領導、組織、協調等工作,及時協調解決電力設施保護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督促落實職責分工,統籌研究電力保障措施。
三、工作目標
認真貫徹執行《電力法》、《電力設施保護條例》、《電力設施保護條例實施細則》及《云南省電力設施保護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轄區電力設施保護措施。制止在電力設施保護范圍內種植植物、修建建筑物和構筑物、采石、取砂、取土等行為,打擊盜竊、破壞電力設施行為,確保電力設施安全運行。
四、工作重點
(一)清除電力設施保護范圍內危及設施安全的植物、建筑物、構建物等。
(二)整治在電力設施周圍進行爆破、采石、取砂、取土等可能危及電力設施安全的作業行為。
(三)整治收購電力器材的廢舊物資收購網點。
(四)整治擅自在桿塔上架設的其它線路和設施。
(五)打擊破壞、盜竊電力設施的犯罪活動,依法查處損壞、盜竊電力設施違法行為。
五、具體工作措施
(一)加強領導,明確職責
各相關單位領導要親自抓,負總責,強化管理。要將該項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要與安全生產,綜合治理同布置、同檢查、同考核,建立可行的管理制度,建立電力設施保護網絡,要有人具體負責,有信息聯絡員。
(二)加大宣傳力度
各相關單位要采取有效措施,利用各種途徑,廣泛宣傳電力設施保護的法律法規。加強對廣大群眾進行電力設施保護方面的宣傳教育,營造全社會共同保護電力設施的氛圍。
電力設施安全條例范文2
第一條本省境內已建或在建的發電、輸電、變電、配電設施及附屬設施(以下簡稱電力設施)的保護,均須遵守《條例》和本辦法。
第二條為保障電力生產和電力設施建設順利進行,根據國務院《電力設施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三條電力設施保護工作,按行政區域劃分,以塊為主、條塊結合,實行電力主管部門、公安機關、人民群眾相結合和宣傳教育、加強防范、依法治理相結合的原則。
第四條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電力設施安全的義務,都有權制止危害電力設施的行為,并向電力部門或公安機關舉報。
第五條縣級以上電力主管部門負責本轄區內的電力設施保護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監督、檢查《條例》和本辦法的貫徹實施情況;
(二)負責電力設施保護的宣傳教育工作;
(三)會同有關部門和單位建立電力設施保護群防組織,并制定和落實電力設施保護責任制;
(四)會同同級公安機關負責電力設施的安全保衛工作;
(五)依法查處違反《條例》和本辦法的行為;
(六)研制、推廣電力設施的技術防盜措施。
縣級以上電力主管部門的執法人員,在依照《條例》和本辦法規定執行職務時,須出示《*省電力設施保護執法證》。
第六條各級公安機關負責依法查處破壞電力設施和盜竊、哄搶電力設施器材的案件。
各級城建、規劃、工商、交通、林業、國土資源等有關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協同電力主管部門和公安機關做好電力設施的保護工作。
第二章電力設施保護范圍和保護區
第七條發電廠、變電所設施的保護范圍,除《條例》第八條規定外,還包括經依法批準建設的各種專用船舶停泊區及其有關設施。
電力線路設施的保護范圍,按《條例》第九條規定執行。
第八條架空電力線路安全保護區的寬度,依照下列規定劃定:
(一)在一般地區電力線路的導線邊線向外側延伸的水平安全距離是:
1—10千伏5米
35—110千伏10米
220千伏15米
500千伏20米
(二)在城鎮、工礦區等人口密集地區,電力線路的導線邊線在設計最大風偏后(不包括常用可活動距離)向外側延伸的最小水平安全距離是:
1—10千伏1.5米
35千伏3米
110千伏4米
220千伏5米
500千伏8.5米
第九條電力電纜線路安全保護區的寬度,依照下列規定劃定:
(一)地下電纜為線路兩側各延伸0.75米所形成的兩平行線之間的水平安全距離;
(二)海底電纜一般為線路兩側各2海里(港內為兩側各100米,灘涂區域為兩側各25米);
(三)江河電纜一般不小于線路兩側各100米(中、小河流一般不小于各50米)。
第十條新建、改建和擴建電力設施的規劃和計劃經依法批準后,電力設施所在地的城鄉規劃部門應根據批準的規劃和計劃核定用地位置和界限;電力主管部門應按規定會同有關部門劃定電力設施保護區。
第三章電力設施的保護
第十一條各級人民政府制定和組織實施城鄉規劃時,應當統籌安排電力設施建設,確保電力設施的安全。
第十二條各級規劃、林業、交通、城市綠化、國土資源等部門在規劃定點、植樹造林、城市綠化或發放采礦許可證時,凡涉及電力設施的,應征求電力主管部門的意見。
第十三條電力設施產權單位在電力線路保護區的主要區界,應設立由省電力主管部門統一制定的標志牌。
第十四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下列危害發電廠、變電所設施的行為:
(一)擾亂發電廠、變電所的生產和工作秩序,或者移動、損壞發電廠、變電所的生產設施、器材和安全標志物;
(二)在發電廠用于輸水、排灰的管道,或者溝渠外緣向兩側延伸5米的區域內取土、挖沙、采石、打樁、鉆探和進行其他挖掘作業、興建建筑物,或者傾倒垃圾、礦碴和含有酸、堿、鹽等化學腐蝕物質及其它廢棄物;
(三)在發電廠冷卻塔水池、冷卻池、用于輸水的管道、溝渠的取水口向周圍延伸100米的水域內,從事炸魚、捕魚、游泳、劃船及其他危及水工建筑物安全的行為;
(四)擅自截用發電廠水源,或者向水源內傾倒垃圾、礦碴、含有化學腐蝕物質的液體和其它廢棄物;
(五)影響發電廠、變電所的專用鐵路、公路、橋梁、碼頭的使用;
(六)在用于水力發電廠的水庫內,進入水工建筑物向周圍延伸300米的水域內,從事炸魚、捕魚、游泳、劃船及其他危及水工建筑物安全的行為;
(七)在變電所圍墻向外延伸5米的區域內堆放或焚燒谷物、草料、木材、稻稈和油料等易燃易爆物品,在變電所、發電廠附近從事污染電力設施作業。
第十五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下列危害電力線路設施的行為:
(一)向電力線路設施射擊或者拋擲物體;
(二)在電力線路的導線邊線向外側延伸300米的區域內放風箏;
(三)利用桿塔、拉線栓牲畜、懸掛物體、攀附農作物、作起重制動和牽引地錨;
(四)在電力線路桿塔、拉線的基礎保護范圍內從事圍(挖)塘及本辦法第十四條第(二)項規定的行為;
(五)在電力線路的桿塔和拉線之間或者桿塔內修筑道路;
(六)拆卸電力線路的桿塔、拉線上的器材或者移動、損壞電力線路設施的永久性標志和標志牌。
前款第(四)項規定的電力線路的桿塔、拉線的基礎保護范圍是:35千伏及以下的,桿塔、拉線從基礎外緣向周圍延伸5米;110千伏及以上的,桿塔、拉線從基礎外緣向周圍延伸10米。
第十六條在架空電力線路保護區內,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下列行為:
(一)堆放本辦法第十四條第(七)項規定的易燃易爆物品,或者堆放垃圾、礦碴等影響安全供電的物品;
(二)燒窯、燒荒、打場,或者焚燒秸稈等;
(三)興建建筑物;
(四)種植自然生長最終高度與電力線路的導線之間不符合垂直安全距離規定的竹子、樹木。
第十七條架空電力線路的導線與竹子、樹木或者其他物體之間的垂直安全距離,應與在計算電力線路導線的最大弧垂后,依照下列規定確定:
1—10千伏不少于3米
35—110千伏不少于4米
220千伏不少于4.5米
500千伏不少于7米
第十八條在地下電力電纜線路保護區內不得種植樹木,或者從事本辦法第十四條第(二)項和第(七)項規定的行為。
第十九條經縣級以上電力主管部門批準,并按國家有關規定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從事下列活動:
(一)在架空電力線路保護區內,進行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和打樁、鉆探、挖掘作業,《條例》和本辦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起重機械的任何部位進入架空電力線路保護區施工;
(三)高度與架空電力線路的導線之間不符合垂直安全距離規定的車輛及其運載物體或者其它物體,穿越架空電力線路保護區;
(四)在電力電纜線路的保護區內作業;
(五)攀登電力線路桿塔或者在架空電力線路設施上聯接電器設備、架設電力通訊、廣播、電視線路以及放置其他設施;
(六)保留或者種植自然生長最終高度與電力線路的導線之間符合垂直安全距離的竹子、樹木等作物。
在距離電力設施周圍300米范圍內(指水平距離)進行爆破作業的,應征得電力主管部門的同意,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第二十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下列危害電力設施建設的行為:
(一)侵占依法批準的電力設施建設用地;
(二)涂改、移動、損壞或者拔除電力設施建設的測量標樁和標記;
(三)破壞、封堵發電廠、變電所及電力設施建設單位的專用鐵路、公路、航道、水域、堤壩、橋梁、碼頭,截斷施工水源、電源、氣源,或者阻礙電力設施建設單位的人員和車輛、機械、設備、器材進入施工現場;
(四)擾亂電力設施建設單位的生產和工作秩序,或者破壞施工車輛、機械、設備和器材。
第二十一條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企業,應當依法收購電力設施器材。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在每年第四季度末將收購企業的核準登記情況抄送當地電力管理部門。
收購電力設施器材的企業等經濟組織應當建立收購和銷售臺賬,登記收購電力設施器材的規格、數量、來源和出售等情況,以留存備查。
第二十二條電力主管部門和電力企業的專用通訊設施及其附屬設施的保護工作,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執行。
第四章電力設施與其它設施相互妨礙的處理
第二十三條電力線路與通信線路和其它線路、管道不得相互妨礙。新建線路、管道與原有線路、管道不可避免并行或者交叉穿越時,新建線路單位應與原有線路單位協商,并按照原電力工業部、鐵道部、郵電部、通信兵部和廣播事業局的《架空電力線路與弱電流線路接近和交叉裝置規程》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位于架空電力線路保護區外的樹木等植物,對電力線路安全造成危害的,電力主管部門應通知產權管理部門或個人限期予以砍伐、修剪或采取安全措施;未在限期內砍伐、修剪或采取安全措施的,電力主管部門有權采取強制措施。
第二十五條新建、改建、擴建電力設施,必須拆遷建筑物、砍伐林木和拆除其它設施的,電力設施建設單位應與有關部門、單位或者個人協商,簽訂協議,并依照國家和本省的有關規定辦妥手續。
新建、改建、擴建電力設施,因受地理條件和進出線走廊的限制,無法避讓,必須跨越建筑物或其它設施時,建設單位應根據城鄉規劃部門審定的線路走向圖,與有關部門、單位或個人簽訂協議,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確保被跨越建筑物的安全。
第五章法律責任
第二十六條違反本辦法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第十九條規定的,由電力主管部門按下列規定進行處罰:
(一)對危及電力設施的,經制止無效或限期內不改正的,處以1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處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二)對尚未損壞電力設施器材,但危及電力設施安全的,電力主管部門可視情節,給予批評教育或處以3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處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三)對電力設施造成損害的,由電力主管部門責令其賠償損失,并可處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四)違反本辦法第十六條第(四)項、第十九條第(六)項規定的,由電力主管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并可處以1000元以下的罰款;造成電力設施損害的,責令其賠償損失;對限期內仍不改正的,電力主管部門可以強制砍伐、修剪樹木、竹子。
(五)違反本辦法第十九條第(五)項規定未經批準在架空電力線路上聯接電器設備的,責令其限期改正,并可處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在限期內仍不改正的,電力主管部門可以采取臨時停止供電的強制措施。
第二十七條違反本辦法第二十條規定的,由國土資源、公安等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分工,依法查處。
第二十八條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尚不夠刑事處罰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律的規定處罰:
(一)破壞或擾亂電廠、變電所(站)、調度所(室)、電力建設工地正常的生產、工作秩序,尚未造成嚴重損失的;
(二)拒絕、阻礙電力部門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未使用暴力、威脅方法的;
(三)破壞、哄搶、盜竊電力設施器材、發電廠燃料、在建電力設備和施工車輛、機械、設備、器材的;
(四)明知其是違法取得的電力設施器材而窩藏、銷毀、轉移、收購的;
(五)偷竊路燈附件或故意破壞路燈的;
(六)故意損壞電力設施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第二十九條違反本辦法規定,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條違反本辦法規定,被處以罰款和責令支付賠償費的單位或個人,必須在接到罰款或支付賠償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繳清罰款和賠償費;逾期不繳納的,自滯納之日起,每日加收罰款和賠償費總額3%的滯納金。
第三十一條賠償費作為修復費用和保護電力設施費用的補償;罰款的管理和處理按財政部有關規定執行。
電力設施安全條例范文3
關鍵詞:外力破壞;電網安全;防范對策
中圖分類號:U665文獻標識碼: A
引言:
隨著丹東經濟的高速發展,農網上劃,我公司增加了不少輸電線路和設備,丹東地區基本建設工程較多,然而,一個潛在的不利因素正威脅著電網的安全,這就是電網的外部環境正在日趨惡化,使電網安全面臨著嚴峻的挑戰。外力破壞逐漸成為全國各大電網面臨的共同難題。頻繁發生的外力破壞,不僅給電力企業造成重大經濟損失,也嚴重威脅電網的安全。
1.丹東電網輸電線路掉閘情況
輸電線路的掉閘可分為4類:第1類是由于設備本身的缺陷而引起的掉閘,如金具磨損導致掉線或斷線,接管過熱導致導線跳線燒斷等,第2類是自然外力,如雷擊、大霧、大風、鳥糞等引起的掉閘,第3類是外力破壞引起的掉閘,如導線、鐵塔、水泥桿拉線等設備被人為破壞,吊車類大型作業機械碰線等,第4類是不明原因引起的掉閘。
[案例1] 2009年1月21日至22日、2月10日,丹東供電公司鳳城供電公司管轄的220千伏電芬線、電北線、長鳳線三條線路先后跳閘12次。
1月21日晚至22日清晨,鳳城地區經歷了霧―雨―雪的過程,2月10日至11日,鳳城部分地區出現濃霧,同時伴有霧淞、霜凍和結冰現象,水平能見度為小于100米,南風2-3級,溫度:-2到7度,相對濕度:96%。1月21日至22日跳閘原因:閃絡絕緣子上有一層明顯的冰膜,此系先雨或霧后溫度快速下降后形成的,如果冰層臟污則形成導電通道,從而引發冰閃。冰閃與鳥糞引起的閃絡一樣,也是污閃的一種特殊形式。2月10日跳閘原因:主要是絕緣配置偏低、臟污大霧的影響和地形地勢的影響。從鹽密測試結果表明,如果霧很臟,電導率大于1000μS/cm,持續6-10小時作用,絕緣子表面可增加鹽密值0.03-0.04mg/cm2。此次大霧使絕緣子表面鹽密值增加約0.02mg/cm2左右。發生閃絡的鐵塔均在山峰處,較容易受到遠處飄來的海鹽、鞭炮煙塵及空氣中其它污染物的影響。綜上所述,諸多不利的客觀條件是發生這起線路跳閘一類障礙的直接原因。
2.外力破壞統計分析
線路跳閘外力破壞可分為3類:第1類是對電力設備的破壞和盜竊,第2類是在高壓輸電線路下種樹,使用大型施工機械作業、施工,在桿塔周邊挖沙取土等,第3類是小概率外力破壞,如交叉跨越、放風箏、作業機械將灰桿或拉線撞斷等。
[案例2]2009年3月10日新建500千伏電丹線組塔施工造成220千伏電芬線跳閘。
跳閘原因:2009年3月10日,沈陽送變電公司第六分公司施工隊在進行500kV電丹線41塔施工作業。在吊裝組塔作業時,因起重工作指揮不當、三角鋼釬地錨設備與地面夾角較小且沒有設置防脫落控制措施等原因,控制繩(3.5公分鋼絲繩)受力后從三角鋼釬上脫離并突然彈起,碰觸到正在運行的220kV電芬線C相復導線下線導線,造成線路開關跳閘,導致電芬線發生一起外力破壞跳閘故障。
3.發生外力破壞的原因分析
(1)隨著城市建設的不斷發展,基本建設工程逐漸增多,施工單位人員比較復雜,特別是外來施工人員占絕大多數,很多人缺乏電力設施保護常識,一些單位不辦理作業許可證,忽視安全措施,違章作業,在施工過程中對輸電線路很少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對線路安全運行帶來不利影響,防止外力破壞工作的難度加大。
(2)專業技術人員對線路防污閃工作重視程度不夠。由于該地區歷年很少發生污閃事故,缺乏事故經驗。
(3)我國國民經濟的調整和發展使能源和原材料出現了短缺,導致鋼鐵、鋁、銅等原材料的價格上漲,從而使不法分子將罪惡的手伸向了輸電線路、地下電纜、變壓器等電力設施。
4.目前電力設施保護存在的主要問題
4.1政府對外力破壞的電網安全問題重視不夠
已頒布實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以下簡稱《電力法》)和《電力設施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及實施細則已經遠遠不能適應我國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而新修訂的《電力法》卻千呼萬喚難以出臺。電力設施保護和電網安全已經出現了法律上的“真空”,使電網安全乃至國家安全受到潛在的威脅。
4.2現行法律和法規有漏洞且缺乏可操作性
目前,國家正式頒布的保護電力設施的相關法律和法規有《電力法》、《條例》和《實施細則》。隨著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進一步深化,計劃經濟正在逐步轉向市場經濟,電力部門的政府職能也正在逐步與企業職能分離,這就給以上3個法律法規的執行帶來了極大的困難。中國電力企業的發展方向就是逐步實現公司化,而公司化的企業是不可能代替政府去行使執法職能的。
4.3 缺乏專業化的電力保護執法隊伍
電力設施保護的最大問題就是沒有一個專業化的執法隊伍。由于受種種條件的限制,公安機關對侵害的破壞電力設施方面的案件破案率較低,致使犯罪分子的氣焰更加囂張。
4.4 對保護電力設施的宣傳力度不夠
絕大多數媒體對保護電力設施事件的報道僅從抓新聞的角度出發,而沒有將電力設施當作涉及國家安全的公共設施來看待,這樣的文章和報道也就很難避免表面化。
4.5 基建遺留的外力破壞隱患
有一部分輸電線路防護區內的外力破壞隱患是在基建時遺留的。個別基建部門從自身利益出發,只考慮如何降低工程的造價和提前竣工送電,對防護區內的建筑物和樹木處理不規范、不徹底,留下外力破壞隱患。
5. 防止電力設施受外力破壞的對策
5.1 各級政府部門重要視電網安全問題
現行的《電力法》、《條例》和《實施細則》在電力設施保護的內容方面有漏洞,而新修訂的《電力法》、《條例》和《實施細則》遲遲不能出臺,建議政府從國家安全的高度看待電網安全問題,盡快組織有關專家學者對上述法律法規內容進行必要的修改,并早日出臺新的法律法規。
5.2 加強培訓、提高防污閃的工作力度
加強防污閃工作的培訓,進行新標準的宣貫工作,講解鹽密測試方法、污區分布圖劃分和輸變電設備外絕緣選擇標準。對污染嚴重和絕緣配置低的地區,增加鹽密測試點和測試次數,加強復合絕緣子管理工作,開展帶電測試憎水性測試和紅外測溫工作。
5.3 采用高新技術、通過人防和技防相結合的辦法、作好電力設施保護工作
在人防方面,要進一步建立和完善護線組織,提高專業護線隊伍的整體素質,建立電力設施保護工作組織網絡,組織護線隊伍,加強巡視,明確責任,到點到位,及早發現問題,及時處理。要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不能拆除的建筑物要簽訂協議,并采取必要的臨時措施,及時通報有關部門報告情況、資料。
在技防方面,應加大科技投入,逐步推廣和應用先進的防盜技術裝置,引進和采用國內外高新技術,研究和開發新產品。在輸電線路的技防措施上,不斷研制新的技防設施,逐步完善、解決配電線路防盜裝置問題。
5.4 加強電力設施保護宣傳力度、營造強大的輿論氛圍
宣傳好是貫徹好的基礎,只有將電力法深入宣傳,才能從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視,才能懂得法律法規對電力設施保護的具體要求,才能依法辦事,對電力設施的保護工作,必須爭取各級政府和部門的大力支持。充分利用新聞媒體開展有關電力設施的法律、法規的宣傳咨詢活動,宣傳和倡導電力是公益性、公用性事業,提高社會大眾對電力設施的保護意識。為電力設施安全隱患清理的長效工作機制打下良好的社會基礎,也為供電企業更好地開展電力設施的日常維護管理工作創造有利的條件。
5.5建立舉報、獎勵制度
以人為本,充分依靠廣大人民群眾。設立舉報制度,廣泛發動群眾檢舉、揭發盜竊、破壞電力設施的違法犯罪行為及違章行為。對于積極檢舉和提供破案線索的群眾,給予保護和不同程度的物質獎勵,不斷提高廣大人民群眾保護電力設施的自覺性和主動性。
5.6 為電力設施投保、保證企業的利益不受侵害
為了保證電力企業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有必要為電力設施進行投保。當電力設施由于受外力破壞而給電力企業和用戶造成經濟損失時,可由保險公司承擔部分或全部損失。同時,電力企業也可以通過法律手段挽回經濟損失。
6.結束語
電力設施保護工作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工作,對外力破壞的控制和防范,需要我們自身的努力和有關各方面的支持,尤其需要強有力的保護措施,我們切不能掉以輕心,要充分認識到,我們的工作是任重而道遠,隨時隨地都要保持高度警惕,打一場無硝煙的持久戰,才能有效的減少外力破壞造成的損失,確保丹東電網的安全運行。
參考文獻:
[1] 《安全生產通報文件匯編(2008年-2009年)》.遼寧省電力有限公司安全監察部.
[2]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法律出版社中國法律圖書公司.1997.1.1
[3] 電力工業部《電力設施保護條例》.中國電力出版社.1998.1.1
[4] 《電力設施保護條例實施細則》. 中國電力出版社.1999.5.1
作者簡介:
[1] 李照華,男,1971年12月11日。2001年10月,畢業于沈陽電力高等??茖W校電氣自動化專業,助理工程師,班長。
電力設施安全條例范文4
為確保我市電力設施保護工作有效開展,按照國務院、省政府有關文件精神。市政府換屆后迅速調整了市電力設施保護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由市委常委、副市長龍福清任組長。各縣(市、區)政府也要根據各地實際情況調整電力設施保護工作機構。各級電力設施保護工作機構的主要任務和職責是負責組織領導轄區內的電力設施保護工作;組織貫徹落實《電力法》和國務院的電力設施保護條例》以及《省人民政府的省電力設施保護實施辦法》組織指導開展多種形式、多層次的電力設施保護宣傳教育工作和各種電力設施保護安全活動;根據電力設施被破壞的情況,適時組織指導開展嚴厲打擊盜竊破壞電力設施犯罪活動的專項斗爭;調查處理電力建設設施的現場和電力設施保護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和糾紛;組織開展調查研究、總結推行先進經驗,表彰在電力設施保護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績的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二、落實責任。形成保護電力設施的強大合力
部門各司其職,電力設施保護工作要在各級政府統一領導下。各負其責,密切配合,齊心協力,確保電力設施的安全。
加強經常性的監督、檢查、指導和協調工作,各級電力主管部門要牽頭做好電力設施保護工作。切實履行好電力管理職能,依法保護好電力設施。要根據《電力法》《電力設施保護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嚴格執行電力設施保護區內的施工許可證制度,對危及電力設施安全的行為要依法予以打擊,對電力設施保護區內違章植樹、違章建房、塔吊碰線等突出問題,要依法清除和整改,并依法實施行政處罰或采取強制措施,以提高電力設施保護的防控能力。
應依照有關規定征求電力線路管理單位的意見,各級城鄉規劃、交通、國土資源等部門在依法辦理新建、改建和擴建建設工程項目許可時。凡建設施工作業對電力設施安全運行構成威脅的不得批準施工。各級林業、國土資源部門要妥善處理電力設施建設工程中征、占用土地和林木采伐及補償等相關事宜。
需在已建架空電力線路保護區內種植樹木的應會同電力主管部門、電力企業與電力設施權屬單位協商種植低矮樹種,各級林業和城市園林綠化部門。并負責日常修剪,以保持樹木和架空電力線路導線之間的安全距離符合規定。對危及電力線路安全運行的樹木,必須限期清除,拒絕整改的由有關部門依法進行強制修剪或砍伐。
并針對實際情況適時組織專項整治行動,各級公安機關要依法有效打擊和防范盜竊、破壞電力設施的違法犯罪活動。要組織開展打擊盜竊破壞電力設施犯罪活動。對重要案件要加大偵破力度,嚴懲破壞電力設施的不法分子。各級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要把電力設施保護納入考核內容,協調司法部門依法處理破壞電力設施犯罪行為。
密切配合,各級工商、供銷、商務、公安等部門要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對當地物資回收、廢品收購業進行清理整頓,堅決取締無照經營廢舊金屬、電力設施器材等違法違規行為。對違法收購電力設施器材的單位,依法吊銷營業執照和廢舊器材收購證;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收購、銷售贓物問題突出的鄉鎮、市場和廢舊物品收購站點聚集的地區,要加強監督管理,徹底清理整頓。
提高防盜竊和防破壞的能力,電力企業要加強防范盜竊和外力破壞的內部管理和防范機制。加強電力設施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工作。建立健全電力設施安全保障機制和巡查、處置、搶修、報告等防范措施。要加強電力設施保養維護,加大電力設施保護區的巡視力度。對危害電力設施安全的行為要及時制止,對擅自在電力設施保護區施工作業的供電企業可以不予報裝或中止供電,并及時報告電力主管部門;對取得施工許可的建設項目,電力企業要與其簽訂施工作業安全協議書,做好現場監管,及時制止可能危及電力設施安全的行為。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進一步加強內部治安保衛工作,并積極主動配合政府相關職能部門的執法工作和群防群治工作。
三、加大力度。切實做好日常管理維護工作
強化電力設施的日常運行維護和管理,電力企業要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訂切實有效的管理措施。層層落實責任制,要設專職人員負責電力設施保護工作,配備電力設施保護專用車輛和設備器材,提高專業巡線到位率和缺陷消除率。要加大電力設施保護經費的投入,健全電力設施保護經費管理使用機制,提高防盜、防破壞能力。要建立群眾舉報有獎制度,鼓勵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群眾積極參與電力設施保護工作,切實維護電網安全穩定和全市正常供用電秩序。要不斷創新管理辦法,學習黃梅、龍感湖“誰受益,誰管理,誰負責”責任追究制度,探索更科學、更有效的電力設施保護工作機制。要建立健全電力設施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預案,完善預警機制,定期組織演練,提高搶修能力,降低事故損失,確保電力安全和可靠供應。要建立健全內部安全防范網絡,大力推廣應用電力設施安全防范新技術、新成果,不斷提高電力設施整體防控水平。
電力設施安全條例范文5
關鍵詞:電力 設施保護 供電企業
引言
電力行業是國民經濟的發展動力,是為全社會服務的公共事業,關系到各行各業的生產、工作和億萬人民的生活。由于發電、用電在同一瞬間完成,就必須要求電力系統的各個生產環節時刻處于完好的狀態,一旦遭到破壞,就不能實現讓電能造福人類、造福社會的目的。電力設施中的一個螺栓、一根塔材都有著非常重要的作用,是維護整個電力系統正常運行的基石。
正是基于社會賦予供電企業安全、可靠供電的使命,對于眾多威脅電力設施安全運行的現象,一經發現,供電公司積極派專人到現場聯系多方請求協助解決,但往往不能及時、合理得到解決,給我供電公司造成巨大經濟損失,同時,給社會公共安全造成極為嚴重的威脅,電力設施保護工作仍然面臨著很多問題。
一、電力設施保護工作存在的問題
(一)外力破壞
隨著地方經濟的發展,大量建設工程相繼破土動工,在線路保護區內進行施工、建筑的現象也大大增加。一些施工單位無視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事先不與電力主管部門進行協商,擅自在電力設施保護區內進行違章施工、違章修建建筑物、違章植樹等,造成線路跳閘頻發。城市建設施工挖斷地下電纜造成停電的事故也在不斷增加。施工機械車輛不斷增加,車輛碰觸電桿、碰掛導線的故障也時常發生。
(二)蓄意盜竊屢禁不止
為防止因盜竊造成電力實施故障,基層供電公司每年投入大量資金安裝防盜設施和聘請當地護線員的方法進行防范,仍經常發生設施被盜現象。主要是因為部分群眾法律意識相對淡薄,盜竊慣犯常犯受利益的驅使,加上銷贓容易,致使盜竊電力設施屢禁不止,造成供電企業巨大經濟損失,同時,也嚴重影響了群眾的正常生活秩序。
(三)線樹矛盾日益突出
隨著各地綠化工作逐年增加,興起大面積植樹造林之勢,致使線路保護區內違章植樹現象十分嚴重。許多電力設施保護區新增的樹木品種以速生楊為主,這些生長速度快的樹種將在今后2-3年內直接危及線路的安全運行,形成人身和電力設施的安全隱患。在發現這些樹木種植初期,盡管供電公司已經派專人深入各鄉鎮、村莊進行宣傳、講解,說明《電力法》、《電力設施保護條例》等相關條款和在線路保護區內植樹的危險隱患,但不能得到支持。以文件形式請示當地市政府給予協調解決,雖然市政府批示到相關部門要求給予解決,但各鄉鎮不能按照《電力法》、《電力設施保護條例》的相關要求進行處理,索要高額賠償,致使電力線路保護區內的樹木無法得到控制。
(四)電力保護區內違章施工、違章建筑、隨意堆物等層出不窮
隨著經濟的不斷發展,在線路保護區內推土開田、修路、建房、開挖人工湖等威脅電力設施安全的活動大量增加,已經直接或間接威脅到人身、設備的安全。這些存在極大危險隱患是在線路巡視中被發現,往往是正在進行或已經完工造成安全隱患,任何施工單位或個人從未事先告知我局需要在線路保護區內作業,置人身安全和社會公共安全于不顧,仍強行野蠻施工。
(五)“三線”違規搭掛屢禁不止
部分電信、廣電單位施工時,為了降低成本,將弱電線路架設在電力線路桿塔上或自電力線路下方穿越,但無法保證與電力線路的有效安全距離,易造成強、弱電線路相互碰觸,直接后果就是造成人民群眾人身與財產傷害。地埋線路也存在類似現象,隨意穿越甚至封堵電力管道,給電力線路的運行維護帶來極大不便,這無異于埋設了一顆“不定時炸彈”, 無法切實保證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供電企業正常供電。
二、采取的措施及建議
(一)加強宣傳力度
供電企業應加強電力法律、法規宣傳工作,充分利用宣傳媒體、電視廣播、宣傳展板、電力宣傳車等在人員密集及公共場所,大力開展宣傳教育工作,增強群眾守法意識,共同維護供電企業和國家利益,提高廣大人民群眾保護電力設施的自覺性和社會責任感。
(二)強化執法力度
積極與當地政府以及公安部門取得聯系,借助政府和公安部門大力支持,依據國家法律、法規相關規定,制定并實施保證電力建設、電力施工不受阻的相關行政制度,以保證地方經濟建設穩步發展,確保電力正常供應。對蓄意盜竊、破壞電力設施的行為予以堅決打擊,并追究法律責任,減少盜竊、破壞電力設施事件的發生。
(三)完善管理制度
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要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相關規定,針對影響電力設施安全運行存在的問題和違規行為,制定出保證電力建設、電力施工不受阻的相關行政制度和行之有效的管理辦法,在政府大力支持下,執行并落實行政制度和管理辦法,保證地方經濟建設穩步發展,確保電力設施和電力建設工程和諧、健康發展,確保電力正常供應。
(四)加強組織協調
在以后需要跨越、穿越輸配電線路的規劃建設中,要求設計、規劃單位要充分考慮輸配電線路的安全運行,尊重電力設施保護區規劃。如果需要,設計、規劃、建設、施工單位應積極并提前與我供電企業取得聯系,以書面形式說明施工建設情況,共同協商,做好預防措施。
(五)做好長遠規劃
供電企業各級管理人員要高度重視電力設施保護工作,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充分利用高科技防盜手段,在偏遠山區、易發生被盜地段輸配電線路、配電變壓器安裝防盜報警裝置,同時,聘請義務護線員,發動廣大人民群眾群防群治作用,共同保護電力設施。
三、特別重視充分依靠和發揮政府職能
(一)要堅持依靠當地政府,成立由政府負責人牽頭,發改、建設、國土、林業、安監、公安等政府部門負責人任成員的“電力設施保護領導組織”。電力設施保護領導組織辦公室設在電力主管部門(發改委),強化電力主管部門執法力度,采取多部門聯動執法,多管齊下,在規劃、審批、開工、施工、竣工、驗收等各個環節嚴厲打擊違反《電力法》和《電力設施保護條例》、《電力設施保護條例實施細則》的違法行為。
(二)要注重收集和匯總當地、全省甚至全國近幾年因在電力設施保護區內違章施工造成的各種事故,以及造成的損失和惡劣影響的數據。推進和提高政府各有關部門對電力設施安全保護重要性的認識,促成地方政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電力設施保護條例》,出臺一些規范性文件。建立起以政府為主,供電企業為輔的政企長效機制,并把電力設施保護工作納入政府日常工作和行政執法機制,做到機構健全、措施得力、責任明確、流程規范、人員到位。
(三)對違章施工、作業、建房的行為,在送達《電力設施保護告知書》的同時,以書面的形式將違章施工的詳細情況及時報送當地電力設施保護領導組織辦公室(發改委),將其盡快轉入政府行政工作流程,由發改委按照法律、法規和政府文件規定進行發文處理。并將處理結果予以通報或公示,以起到以儆效尤的警示和教育作用。
電力設施安全條例范文6
關鍵詞:電力設施 保護 供用電秩序
中圖分類號:F407文獻標識碼: A
Abstract: at present, our country electric power enterprise power facility there are so many safety issues, these problems not only affect the normal development of the electric power enterprise, also influence People's Daily life, for social stability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to bring to the threat. Therefore, strengthening the protection of power facilities is the electric power enterprise faces an important issue that needs to be the state, enterprises, individual joint effort. This paper summarizes the existing in a power facility protection, and proposes a power facility protection work proposal, the hope can help to the enterprise.
Keywords: electric power enterprise; Electric power facilities. Protection measures
1.電力設施保護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是電力設備多與保護人員少矛盾突出?!笆晃濉币詠恚S著國家宏觀經濟政策的調整,電力建設投入不斷加大,濱海電網“十一五”期間電力建設規模約100億元,相當于新建了一個濱海電網?!笆濉逼陂g,電力投資規模將更加龐大,密織如網的輸電線路,星羅棋布的桿塔設施,電力設施不斷增加,而運行維護及電力設施保護人員沒有增加反而呈下降趨勢。
二是電力行政執法主體存在缺位現象。隨著電力體制的改革,供電部門行政執法權限交由地方行政主管部門,地方政府經信部門由于機構設置、人員配備和技術力量等原因,雖然成立電力設施保護領導小組,但各級政府、公安、企業職責不清,甚至認為仍是供電部門的內部事務,沒有建立正常的工作機制,長效開展活動,實際操作中對破壞和盜竊電力設施犯罪打擊不夠,收效甚微。
三是群眾維權意識增強,但電力設施保護意識淡薄,電力設施保護區得不到有效保護。一方面電力設施保護區內砍青掃障需協調多個部門批準,協調難度大,甚至多個部門協調批準后,有些群眾將之當成“搖錢樹”,漫天要價,阻撓砍伐。另一方面一些企業或個人為了自身利益而不顧電力安全,電力設施保護區違章建房、機械野蠻施工等危及安全事件時有發生。
四是部分法律適用之間有沖突。如《電力法》與《森林法》、《公路法》、《物權法》等法律之間沖突比較明顯,特別是《物權法》頻布實施后,由于大多數架空電力線路和地下電纜線路沒有取得地上、地下地役權,對清理電力設施保護區內樹木和防止電纜線路開挖,增加了很大難度。
2.加強電力設施保護工作的措施
(一)加大全民宣傳力度
偏僻地區的電力設施最容易被盜竊,政府部門力不從心,不能做到每一個地方都監管力度很強,這就需要廣大人們群眾的配合。政府和企業可以定期組織去那些偏遠的地方進行宣傳,還可以通過媒體、電視廣播、報刊之類的新聞媒介進行宣傳,在學校進行普法宣傳,增強人們的法律意識,讓人們明白電力設施不但關系到企業和國家,更關系到他們的切身利益,提高他們保護電力設施的自覺性,提高他們的社會責任感。
(二)加強行政機關的執法力度
行政機關應該依照相關的法律法規,嚴格打擊破壞電力設施的違法犯罪行為,提高辦事效率,真正為企業和人們做實事。平時做好防范準備,發現隱患要及時處理,加強巡視,做到定期檢查,不定時巡視,防護結合??梢院袜l鎮聯合起來,對事故多發地進行重點防范,實行獎懲制度,提高人們的積極性。一旦出現電力設施安全事故,政府應該立即處理,集中力量加大偵查力度,盡快偵破案件,減少損失。
(三)建立健全相關法制
我國雖然有電力設施保護的相關法律法規,但有些不規范,有時會與其他法律法規相沖突,使得電力設施的保護工作無法正常進行。這就需要國家對這些相沖突的法律法規進行一定的修改,明確行政執法程序,明確電力設施保護的法律法規和地役權的界限。對破壞電力設施的行為,要依據法律嚴格處罰,以減少偷盜和破壞行為的發生。
(四)著眼于長遠發展
領導要重視起電力設施保護的問題,和全民一起參與到保護工作中來。要加強與林業部門和公安部門的溝通配合,獲得他們的支持,降低電力設施保護的難度。在電力設施的保護上企業還應該加大科技投入,提高防盜技術,利用高科技手段,對事故高發區進行電子眼監管,在易丟的變壓器上安裝防盜報警器等,這些高科技產品對電力設施起著很好的保護作用。
3.加強電力設施保護工作的措施
(一)加大全民宣傳力度
偏僻地區的電力設施最容易被盜竊,政府部門力不從心,不能做到每一個地方都監管力度很強,這就需要廣大人們群眾的配合。政府和企業可以定期組織去那些偏遠的地方進行宣傳,還可以通過媒體、電視廣播、報刊之類的新聞媒介進行宣傳,在學校進行普法宣傳,增強人們的法律意識,讓人們明白電力設施不但關系到企業和國家,更關系到他們的切身利益,提高他們保護電力設施的自覺性,提高他們的社會責任感。
(二)加強行政機關的執法力度
行政機關應該依照相關的法律法規,嚴格打擊破壞電力設施的違法犯罪行為,提高辦事效率,真正為企業和人們做實事。平時做好防范準備,發現隱患要及時處理,加強巡視,做到定期檢查,不定時巡視,防護結合??梢院袜l鎮聯合起來,對事故多發地進行重點防范,實行獎懲制度,提高人們的積極性。一旦出現電力設施安全事故,政府應該立即處理,集中力量加大偵查力度,盡快偵破案件,減少損失。
(三)建立健全相關法制
我國雖然有電力設施保護的相關法律法規,但有些不規范,有時會與其他法律法規相沖突,使得電力設施的保護工作無法正常進行。這就需要國家對這些相沖突的法律法規進行一定的修改,明確行政執法程序,明確電力設施保護的法律法規和地役權的界限。對破壞電力設施的行為,要依據法律嚴格處罰,以減少偷盜和破壞行為的發生。
(四)著眼于長遠發展
領導要重視起電力設施保護的問題,和全民一起參與到保護工作中來。要加強與林業部門和公安部門的溝通配合,獲得他們的支持,降低電力設施保護的難度。在電力設施的保護上企業還應該加大科技投入,提高防盜技術,利用高科技手段,對事故高發區進行電子眼監管,在易丟的變壓器上安裝防盜報警器等,這些高科技產品對電力設施起著很好的保護作用。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