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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社會的問題和對策范文1
【關鍵詞】勞資矛盾;和諧社會;法律對策
一、引言
勞資矛盾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就工資、工作時間、工作環境等問題存在分歧而產生的一系列的社會矛盾。我們要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如果勞資矛盾處理不好,廣大勞動者們怨聲載道,和諧社會何從談起。可以說,勞動關系和諧是企業健康發展的重要保證,是社會和諧的重要基礎和具體體現,構建和諧社會必須先構建和諧的勞動關系。因此,化解企業勞資矛盾處理好勞資關系,必然需要使之法治化。
二、勞資矛盾對和諧社會的影響
(1)勞資矛盾對社會穩定的影響。從社會角度來看,勞方與資方處于利益相對的兩方,勞資沖突在一定時期內不可避免,這是由其經濟本質所決定的。但是勞資矛盾一旦激化,不僅會對生產力造成極大的破壞,而且會導致社會的動蕩不安。正常的生產秩序和社會秩序需要穩定的勞資關系,近年來,由于勞資矛盾而引發的群體性突發事件增多,勞動爭議出現嚴重的訴訟化傾向等等。勞資矛盾若得不到及時解決,可能誘發一些極端的抗爭行為。然而,大多數勞動者缺乏應有的文化和法律知識,不知道通過法律手段等有效渠道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表達自己的合理訴求。如果處理不好勞資矛盾問題,就會引發社會動蕩,直接威脅社會的和諧穩定。(2)勞資矛盾對法治建設的影響。企業勞資之間的矛盾其實是必然會發生的,資方需要追求投資利益的最大化,而處在天平另一端的勞動者則要求更高的勞動報酬、合理的工作時間和安全的工作環境,雙方的不同追求才會導致勞資矛盾的產生。在目前這種資方強勢勞動者弱勢的局面下,法律首先應當保護弱者的利益,當法律在強勢肆意掠奪弱者的冷酷現實中一言不發時,流血的悲劇發生則會成為一種必然。《勞動合同法》的頒布實施,說明我國立法者也在有意的增強對勞動者保護力度,但是這種力度還是遠遠不夠的。自《勞動合同法》頒布以來勞動糾紛案件有增無減,這說明一方面勞動者的維權意識增強;另一方面企業用工方對《勞動合同法》的實施不到位,沒有真正遵循法律和有關政策;同時也說明勞動監察部門的監管不力。在勞資矛盾突顯的今天,健全我國的相關法治建設己經相當緊迫。
三、解決企業勞資矛盾的法律對策
(1)完善勞動立法。構建和諧的勞動關系,應首先從完善勞動立法開始。盡管我國己相繼出臺了《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對勞動者的權益保護有所加強,但是距離成熟市場國家勞動法制體系的標準尚有很大的差距。首先,全面加強勞動合同管理,進一步完善勞動合同制度,從源頭上規范勞動關系。為了避免立法過于簡單和原則化,應針對新出現的勞動關系形式如勞務派遣、自由職業等應該具有前瞻性判斷與規定,制定有關實施細則,將實施要求具體化,以保證《勞動合同法》在執行中更具操作性。其次,加快社會保險法的立法。社會保險是社會保障制度的核心,其對于保障勞動者的基本生存權、實現社會穩定起著重要的作用。再次,加快勞動爭議處理法的立法。通過制定勞動爭議處理法來重構公正、高效的勞動爭議處理機制。改革現行的“一裁二審”爭議處理制度,充分考慮勞動爭議的特點,針對不同的利益訴求適用不同的程序??梢愿嗟剡m用簡易程序,以節省當事人的訴訟時間和成本。(2)加強執法監督。大量的勞資沖突得不到有效解決,問題主要不僅僅在于立法,執法不嚴也是原因之一,政府不能有效地運用現有的法律和制度來調整勞動關系,控制和解決勞資矛盾。執法司法的問題不解決,勞動法治就是永遠都是一句空談,勞動者的權益一樣得不得保護。所以政府應建立強有力的行政監察和剛性的懲處制度,對有法不依,執法不嚴,執法不公的現象應嚴加懲治,對行政不作為,司法不作為行為,應建立問責和追究等監督制度。加強執法監察力度,組織定期和不定期的勞動保障年審、日常主動巡查、專項整治綜合執法檢查等,構建勞動保障誠信示范企業的激勵機制以及重大違法行為社會公布制度等措施,提高企業自覺守法意識,降低勞動爭議的發生率。
參 考 文 獻
[1]關懷主編.勞動法與社會保障法[M].北京:當代世界出版社,2003
[2]常凱主編.勞動關系學[M].北京:中國勞動社會保障出版社,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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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社會的問題和對策范文2
關鍵詞:法治文化;法治中國;新農村建設
十八屆四中全會吹響了推動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建設的號角,要進一步建成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必須弘揚法治精神,樹立全民、全社會學法守法遵法用法的理念和意識,奠定法治國家的文化建設根基。中國法治文化建設的根基在農村,農村法治文化建設的發展對于建設法治中國,推進以法治國的進程,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1 推進農村法治文化建設的意義
要推進依法治國的進程,實現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目標,離不開法治文化的支撐。只有扎實推進農村法治文化建設,才能為新農村建設提供有力的法治支撐,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夢想。
1.1 農村法治文化建設是推進依法治國的重要基礎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指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基礎在基層,工作重點在基層”,可見,農村基層法治文化的水平,與國家整體法治文化建設息息相關。倘若一個國家的法治建設離開了法治文化,那就成了無本之木、無源之水。中國是一個農業大國,現在全國仍有9億多人生活在農村,要實現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總目標,推進農村的法治步伐,加強農村法治文化建設已成為當務之急。
1.2 農村法治文化建設是保障農村和諧穩定的有力手段
一個法治社會,需要法治的保障,否則就建設不成和諧社會,而農村法治文化正是建成和諧社會的有力手段。它能有效化解矛盾和沖突,懲治違法犯罪,判別生活中的法律糾紛行為,維護法律的公平與正義,營造和諧穩定的社會氛圍,保障人與人之間的團結友愛互助誠信。
1.3 農村法治文化建設是保障農村改革發展的現實需要
實踐已經證明,在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中,隨著農村改革的深入,農村市場經濟的發展和農業現代化程度的提高,法治就越來越被需要。為了充分發揮法治對農村改革發展的保駕護航作用,大力推進農村法治文化建設就勢在必行。
2 當前農村法治文化建設存在的問題
我們國家雖然連續搞了六個普法教育,力度很大,但是很多老百姓現在還沒有形成自覺地學法、守法、用法、遵法的良好意識和好的習慣,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農村經濟和社會事業的發展。
2.1 農村基層干部法治文化意識淡薄
從總體上看,農村學法、守法、用法整體氛圍仍然不濃,干部法律知識普遍缺乏,整體上法治意識仍然比較淡薄,依法辦事、依法處理個人事務方面的意識不強。農村基層干部習慣了行政命令式地落實,你怎么布置,我就怎么干,只顧低頭忙碌自己那一畝三分地,根本就不去研究國家的政策和一些法律條文制度,以致于對法律條文一知半解,甚至還比不上村民了解得多,懂得我,導致了問題增多,矛盾增多,上訪量增加,影響著社會的和諧穩定和全國推進依法治國的進程。
2.2 農民對法律信仰程度不高
部分農民有著根深蒂固的傳統人治思想的觀念,重人治而輕法治,相信人大于法,情大于法,權大于法,對法律的權威意識和法治意識淡漠。遇到糾紛和沖突,往往第一時間千方百計去找人走關系找門路,有的甚至于去上訪去鬧,不信法。很少有人會去尋找法律上的依據,用事實和法律說話,遇事去找法,化解矛盾靠法,解決問題用法。正如所說的,要努力推動形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環境,在法治軌道上推動各項工作。
2.3 農村法治文化宣傳效果不佳
法治文化宣傳往往集中在交通方便,人口比較密集的鄉鎮街道和社區,而對于偏僻、交通不方便、信息不暢通的農村來說,法治文化宣傳的質量和數量上有所下降,效果不明顯,表現在方式手段過于單一,局限于貼標語,發發傳單,開會照本宣科等傳統形式。另外,加上農民法治素質低,缺乏興趣,因此對法治文化宣傳內容消化程度不高,導致農村法治文化宣傳效果不佳。
3 加強農村法治文化建設的幾點對策
3.1 強化法治文化宣傳,營造良好法治氛圍
要全面深化農村法制宣傳教育,增強普法的針對性和實效性,以提高農村干部群眾法治意識為重點,充分結合群眾生產生活上的“法律需求”,建立多樣化的普法平臺,設計多樣化的普法形式和載體,完善法制宣傳設施建設,在農民居住密集地帶開展豐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動。另外成立法治文化宣講團,通過宣講使法治文化形象生動,潛移默化地融入到農民生活中,使法治文化做到家喻戶曉,得到有效的傳播,提高廣大農民群眾的法治意識和法治觀念,為新農村建設營造良好的法治氛圍。
3.2 通過以案說法教育,強化農村干部群眾法治辦事意識
針對平時工作生活中農民容易碰到的、經常接觸的、面臨的一些常見法律問題,通過以案說法,容易被農民理解和接受。另外,充分利用現有的宣傳欄、農貿市場、網絡、電視、學校等法制宣傳專欄,設立一些法律咨詢點,調解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各種民事糾紛,并針對影響面廣的典型案例進行有的放矢的講解,增強農村干部依法辦事的能力,做好農民群眾樹立法律意識的帶頭人,著力在農村形成遇事找法、解決問題靠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圍。
3.3 借助新農村建設,提升農村法治文化建設的影響度
法治社會的問題和對策范文3
【關鍵詞】桂林;平安建設;法治思維
“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首次被寫進十報告,成為全黨上下的共識,特別是在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社會穩定的時代要求下,領導干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處理好發展與穩定的關系,創造平安和諧穩定的社會發展環境顯得尤為重要。黨的十報告提出,要“提高領導干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能力”。這是歷次黨代會報告中首次要求干部要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來執政,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決議又對這些思想進行了系統化的闡釋,這是我國依法治國方略理念的具體體現,這就要求廣大黨員干部要善于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動改革發展,破解社會管理難題,提高社會管理創新水平,而前提就是我們黨員干部要做好學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表率。
一、運用法治思維,以群眾需求為導向建設平安雁山
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是加強社會治理、深化平安中國建設的底線要求,沒有對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的保障,就沒有真正意義上的平安。各級政法綜治部門要正確處理好打擊犯罪與保障人權、社會治理與服務群眾的關系,把以人為本、執法為民的要求落實到平安建設每一個方面、每一個環節。樹立法治理念,是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深化平安建設的客觀需要,也是積極回應人民群眾新期待。
當前,我國正處于社會轉型期和矛盾凸顯期,無論是深化改革、推動發展,還是化解矛盾、維護穩定,都亟需各級領導干部培養“法治思維”和提升運用“法治思維”的能力,領導干部能否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化解社會矛盾、維護社會穩定,已成為其工作成敗的關鍵所在。要積極適應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堅持底線思維、問題導向、民意引領、改革創新,有效防范化解管控影響安全穩定的突出問題,進一步提升公眾安全感、矛盾化解率、司法公信力和群眾滿意度。堅決糾正過去那種嚴防死守和“擺平就是水平,搞定就是穩定”的人治思維和做法,努力以法治精神凝聚深化平安雁山建設共識,統籌協調推進包括政治、經濟、治安、公共安全等各種領域的“大平安”建設,以“大平安”建設促進全區“大和諧、大穩定”。
二、運用法治方式,努力破解平安雁山建設新難題
法治既是平安建設的目標,也是破解平安建設現實難題的重要手段。不可否認,當前的平安建設工作面臨著“不信法”、炒作鬧事等社會不良心態和不健康心理的難題。實踐已證明,只有堅持依法辦事,綜合運用法律規范、經濟調節、行政管理、道德約束、心理疏導、輿論引導等多種手段,統籌協調各個方面、各個層面、各個群體的利益,才能從整體上提升平安建設的實效。要樹立依法維穩的意識,堅持依法辦事,按制度辦事,做到法律、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尤其是對無理取鬧的人員,不能總是以息事寧人,花錢消災的辦法來對待,而是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堅決依法予以處理。要善于把平安建設中成熟做法上升為法律制度,善于發揮法治的引導、規范、保障、懲戒作用,切實做到依法化解社會矛盾、依法預防打擊犯罪、依法規范社會秩序、依法維護社會穩定,真正讓法治成為社會的“穩定器”
雁山區行政區域與桂林市多個縣區接壤,農村面廣,流動人口多。針對這一情況,區委、區政府和區政法委認真按上級“五個防止”、“大事不出,中事不出,小事少出”和“三零”目標的要求,把平安建設作為維護穩定,促進發展的大事抓緊抓實,多措并舉,多管齊下,開展平安雁山的建設。在區、鄉(鎮)、村分別成立了由黨政主要負責人掛帥的平安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并從人、財、物等方面上對平安建設給予大力支持,還在轄區內多形式、多渠道、多方位廣泛宣傳平安建設對于維護群眾根本利益,促進經濟發展的重大現實意義,從而大大激發了廣大干部群眾參與平安雁山建設的熱情,形成了黨政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公、檢、法、綜治等部門齊抓共管,轄區群眾共同參與的平安建設良好局面。
三、堅持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進平安建設,提升平安雁山法治化水平
明確指出,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方面,必須抓住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政法綜治干部要帶頭學法尊法守法用法護法,帶頭崇尚法治、堅守法治,做依法辦事的表率。要健全普法宣傳教育機制,推動落實“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建立政法干警、律師等以案釋法制度,加強對以國家工作人員和青少年為重點的法治宣傳教育,廣泛開展群眾性法治文化建設,增強法治宣傳教育實效。要完善守法誠信褒獎機制和違法失信行為懲戒機制,使守法者依法辦事暢通無阻、違法者違法行為處處受限,確保崇法向善、循法而行成為全體人民自覺行動。
要提高對社會面的掌控能力,是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重中之重的任務。對廣場、車站等重點場所,要完善屯警街面、動中備勤、武裝執勤機制,全面落實網格化巡邏力量,提高打擊震懾和應急處突能力。對學校、幼兒園、醫院等重點部位,要完善內部安全防范機制,強化周邊治安綜合治理,確保秩序良好。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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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社會的問題和對策范文4
關鍵詞:法律 社會 互動 和諧 法律改革 回應型法
自有成文法可考的歷史以來,人類就一直生活在成文法的關懷與照看之下。伴隨著國家法的日趨繁榮昌盛,人類則更加別無選擇地處于成文法的枷鎖之中。人類對于理性的癡迷使得自身難逃法網的束縛,幾多安全,幾多悲情。人類給予了法律太多的希望,但在現實的情景中法律卻總是難盡如人意。人類的任性造就了法律的矯情。于是,人類踏上了克服自身弱點,不斷完善法律機制的不歸之路。在此勞頓的旅途之中,人類已走了太久??v然人類忘卻了旅途的辛勞,但所獲無幾?;赝祟惖姆此細v程,誠可謂怎能一把辛酸淚了得!尋找法律自身不足的努力至今仍沒有停歇,法外尋求救濟的思維已提上日程。以塞爾茨尼克、諾內特為首的伯克利學派就一直努力找尋這種法外的解決途徑,兩位領軍人物將其在此問題上的法律社會學思考著成名著《轉變中的法律與社會:邁向回應型法》,以回應人類在此問題上的困惑。透過這扇已經面向讀者打開的視窗,一種別樣的思考呈現在讀者的面前。筆者試圖通過對名作《轉變中的法律與社會:邁向回應型法》的拜讀。重新思考和比較分析實證主義法學與社會學法學在法律改革上的進路差異,尋覓《轉變中的法律與社會:邁向回應型法》一書的真諦,結合中美兩國的法律改革面對的不同情境,嘗試回答回應型法對于我國法制改革的意義。
一、分析實證主義法學的改革進路
在英國這樣一個判例法的國家,法律改革的學術探究,卻走上了一條異于本國傳統的法制之路。在此過程之中,少年天才的邊沁做出了極大的貢獻。盡管在其有生之年,英國沒有按照其主張進行改革,但在其死后,英國走上了成文法的改革之路。奧斯丁繼承了邊沁對判例法的現狀進行改革的傳統,試圖用羅馬法的體制來設計出英國系統的法律制度。因此,分析法學在它開始的時候,是激進的,是倡導法典的。由此可見,分析法學的興起與法律改革是分不開的。凱爾森、哈特等后來的法學家一邊在固守分析法學的傳統,一邊在發展分析法學。分析法學的發展過程,也是其改革的過程。研習其改革的進路,基本上集中在實在法的本身。凱爾森主張對法律的結構進行分析,哈特力陳其法律規則,拉茲則在法律體系上煞費苦心,麥考密克和魏因貝格爾則堅持制度法論??傊治鰧嵶C主義法學的法律改革圍繞實在法本身展開。這種改革的初衷在于使法律朝著精確化、可操作化發展。但它也使法律改革走上形式主義的道路,容易引致僵化。
二、塞爾茨尼克、諾內特《轉變中的法律與社會:邁向回應型法》中的新思維
法社會學在二戰后,特別是20世紀60年代廣泛流行并繁榮起來。在禮會變革需要和社會科學發展的促動下,在繼承霍姆斯的現實主義法學和龐德德社會工程法學之傳統的基礎上,美國的“法一社會”研究運動蓬勃發展,并形成了“法與社會”研究范式。這樣一種研究范式有法律和社會兩個變量。選擇這兩個變量作為研究對象就意味著將研究建立在動態之上,還意味著要澄清兩個變量的關系。不僅如此,更為重要的是要處理好二者的關系。正是在這個意義上,塞爾茨尼克、諾內特將自己的研究力作恰如其分地命名為《轉變中的法律與社會:邁向回應型法》,動態地反映了研究對象的特性。這樣一種研究范式本身的產生就有深刻的社會危機作為背景,同時,也有法律本身的缺陷。就前者而言,“權威被侵蝕,其正統性受到普遍懷疑;缺少合意削弱了眾所公認的道德的有效性;公眾輿論和集體行為對可容忍的混亂加了一種覺察得到的界限;巨大的社會分裂使得單一體系的生命力成為問題;異化現象如此普遍,以致于人們覺得法律權威是建立在一種過分狹隘的參與和合意的基礎上。”就后者而論,在20世紀60年代的美國,以規則和程序為中心指向的“法治”由于形式主義的泛濫,致使法律思維與社會現實分離、法律與政治分離,因而不能解決基本的社會正義問題,也不能積極回應社會的需要。這種法制的缺陷和局限性呼喚法理學的更新,法律秩序需要尋找新的應急手段。伯克利學派作為“法一社會”研究范式之一種在此背景下應運而生。
伯克利學派以其獨特的法學方法論著稱,這種獨特的方法論被諾內特自稱“伯克利觀察法”。這種方法的宗旨是:力求能夠說明法是怎樣適應社會需求、解決現實問題,主張用“軟性法制”取代“硬性法治”,在法學研究方法上將價值追求和經驗實證結合起來。其研究主題和研究視角是尋求社會劇變中的法制對策。
作者通過對法律現象的三種類型的特征及關系的分析,提出了以“回應型法”為未來改革方向的主張。旨在建立一種商談和對話機制,使得法律與社會緊密銜接,擺脫既有的二者關系的尷尬。在社會的變革中,充分發揮法律的作用。
三、中國的法律改革與借鑒
發生在19世紀和20世紀之交的中國近代法律改革,是一次使中國法律由古代向近代演進的改革,是中國近代史上最重要的一次法律改革。也是中國歷史上十分重要的一次改革。19世紀90年代,在維新運動時期,維新思想家們便對傳統封建法律做了初步清算,指出它的不合理性。在此基礎上,通過當時一些思想家的推動,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典,收回了領事裁判權。由此,中國的法律走上了近現代化的道路。但是,盡管如此,由于社會自身保有濃重的農業社會色彩,新法仍然無法得到社會的認可??傮w而論,數千年來的中國社會是農業社會、專制政治、道德世界。農業的社會生活之特征是和平而與人無爭或不爭。專制政治的法律是秘密,絕不容許民眾知其然和所以然。結果成了司法者的裁判即是法律;裁判之外無法律,也無由知道裁判適用范圍外的法律。道德世界的要義是自律。自律的標準是善良的風俗習慣。不自律或違反善良的風俗習慣的制裁是明罟暗罵,眾人不齒,社會地位低下,馴至活動困難。20世紀中國的環境雖然圍繞著近代的現代的工商業社會,中國社會自身對內卻還保留有濃厚的農業社會色彩,用不著把個人作單位、把競爭作前提、把法治作理想的近代的現代的法律。換句話說:現實的中國社會并不十分需要現代中國所有的各種法律。法律上傳統已經斷裂。社會上傳統我行我素,這就是近代的社會和法律。
統治時期,雖然也制定了大量的法典,但整個國家基本上處于風雨飄搖之際。內有軍閥割據,外有外敵入侵。以致于制定的法律沒有實施,空有法律之名,卻無法律之實。法律游離于社會之外,二者之間少有互動。
20世紀70年代以來中國社會的全面進步有兩條主線,一是經濟的發展和繁榮,二是法律改革和法治國家的建構。二者互為條件,互相支持,形成了中國社會全面進步的獨特的風景。噠就在法律與社會之間建立起了互動的橋梁。尤其是20世紀90年代以來,中國的司法改革如火如荼,更加深了這一關系。中國是一個后現代化的國家,法治的推進和建設走在了西方國家之后,很難完全用塞爾茨尼克、諾內特作品中的哪一種類型的法去對應,但中國同樣面臨現代性的法律危機和問題。今年以來,法學界討論的諸多話題均與此有關。譬如大家所關注的中國法學向何處去的問題、法制的現代化問題等等。法律社會學的興起和發展更是致力于這一偉大的工程。各種法律活動中的社會調查、社會統計分析、社會實踐的開展都旨在溝通法律與社會的關系。以實現二者的互動和良性發展。學術領域,政策學的研究、民間法的開展,都試圖在國家法之外尋求軟性的法制,以適應社會急劇轉型時期法制的需要。依法治國和依法行政的付諸實施在推進中國的法制進程。權力的制約和權利的保障已成為法治的主旋律。政治和經濟改革正在法律的規制下昂揚前進,取得了令舉世矚目的驕人成績。在此過程之中,法律的作用功不可沒。
法治社會的問題和對策范文5
關鍵詞: 村民自治 大學生民主法治觀 教育資源
一、村民自治蘊含著的民主法治內容
村民自治作為民主法治進程中的初始形式之一,它蘊含著豐富的民主法治內容,在民主化實踐中建立起了系列民主秩序和法治規則,推動著民主法治的發展。第一,村民自治蘊含著權利觀念。村民自治權作為村民所享有的權利,體現了村民自己當家做主,村民享有直接民主,屬于村內事務,可以按照自己意志自主決定,不受上級行政及有關組織支配和干預,自行處理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自覺接受村規民約的規制。第二,村民自治蘊含著責任意識。村民自治下的責任要求自治權的產生基礎是基于農民群眾的普遍認同,自治權的運行也是基于農民群眾的廣泛授權,大眾在選舉和權力運行監督時要承擔相應責任。責任意識是村民自治良性運行的內在保障,隨著權利觀念的強化,在村民自治進程中,村民意識到自己對他人和社會負有的義務,會主動承擔相應的責任。第三,村民自治蘊含著政治參與意識。村民自治的各個環節都非常注重強化村民自身的參與角色,通過建立公眾參與機制將抽象的民主精神具體化。通過參與,他們認識到自己不是一味被要求服從組織的個體,而是參與村莊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管理的主體,認識到鄉村要治理好,自己得參與也必須參與。第四,村民自治權蘊含著契約精神。村民自治作為一種民主政治,將權利、義務和政治資源平等地分給每一位村民,村民根據自己的情況平等選擇,這就使得農民有了契約精神。①村民一方面基于契約原則將權利授權給村委會行使,于是便產生了自下而上的自治權,另一方面通過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等對重大問題進行民主決策和監督,保證自治權不被濫用。第五,村民自治蘊含著法治理念。村民自治在本質上是法治,是國家分權給農民,讓其依法行使自己民利的結果。在這一法治理念下構建的村民自治制度,使得村民的民主法治意識得以提高,法律權威觀念、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觀念、權力制約觀念等得以樹立,為民主法治之路奠定了堅實的思想理論基礎。第六,村民自治蘊含著規則意識。村民自治生產生活中,村民往往自覺地達成共識并制定一些規則,以維護村內的各種秩序,規則意識在潛移默化中產生和升華。這些規則意識,要求村民對自治運作規則有相當程度的認同和信任,自覺突破傳統的家庭倫理規范和鄉土規范的狹隘藩籬,自覺地依法治村和合理治村。
二、村民自治文化資源與大學生民主法治觀教育的邏輯關聯
首先,村民自治文化資源與大學生民主法治觀教育內容具有內在聯系性。對于以農業為基礎、以農民為主體的發展中國家來說,村民自治無疑是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范疇。大學生的民主法治觀教育則是法治國家建設的重要基礎,這種教育就是要立足民主法治現狀,通過開發利用民主法治資源,培養大學生的民主精神、規則意識和法律至上觀念。而村民自治文化資源所體現的權利、責任、政治參與、契約、法治、規則等意識和觀念正好與大學生的民主法治觀相呼應,村民自治文化資源所反映的作品及展示正好是大學生民主法治觀教育的生動題材。
其次,村民自治文化資源能增強大學生民主法治觀教育的針對性,促使教學目的的實現。村民自治作為農村基層民主建設的最主要內容,作為農村改革的三大創舉之一,受到國內外的高度關注,它不僅成為廢除體制后農村基層新的治理方式,還為中國民主法治建設提供了實踐經驗和制度建設元素。因此,通過利用村民自治文化資源開展大學生民主法治觀教育,不僅向他們介紹農村基層民主自治的歷史和經驗,培養他們的民主、法治意識,更引導他們有針對性地參與農村基層民主建設實踐,在具體、生動、直觀的素材中,進一步認識和探索中國特色民主法治建設道路。
最后,利用村民自治資源開展大學生民主法治觀教育,是高校在推動民主文化發展中應負的責任。村民自治發端于中國社會的最基層,在發展過程中,盡管還有很多不民主的因素,但是村民自治制度的確立為農村培育了若干組織化、制度化、規范化的現代民主因素,已經成為中國民主法治的生長點。高校作為引領文化的陣地,既可以用村民自治形成的民主文化價值培養人、塑造人,又可以用成熟的思想文化引導村民自治民主文化前進,通過樹立引導村民自治文化與高校民主法治觀教育相結合的自覺意識,傳承和推進最基層的村民自治民主文化,促進受教育者的文明化、個性化、社會化,為社會塑造具有較高民主意識、法治意識的人才,并通過一代一代的學生,將內化于心的民主法治價值滲透到社會,促進民主文化的發展。
三、利用村民自治文化資源開展大學生民主法治觀教育存在的問題及對策
村民自治文化資源在大學生民主法治觀教育中的地位和作用是顯而易見的,為了進一步加強大學生的民主法治觀教育,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實效性,必須積極挖掘和充分利用村民自治文化資源。但是,如何實現村民自治文化資源與民主法治觀教育的有效結合,發揮其思想政治教育的功能,在實際中還存在不少問題:一是目標不明確。對村民自治文化資源的選擇隨便濫用,資源的選擇與教學目標不一致,與教材內容的配合不密切,導致受教育者難以認同和參與。二是開發利用的方式程序化、簡單化。許多地方開發利用的方式局限于參觀、考察村民自治示范點、展示中心、博物館、紀念館等,更多是直觀的感受,沒能上升為體系化的理性認知,沒能真正發揮育人功能。三是村民自治實踐基地的建設欠系統化。對實踐基地建設尚缺乏系統地規劃,條塊分割現象嚴重,資源共享少,沒能和民主法治觀教育的課程設置或學科建設相銜接。四是教師運用村民自治文化資源的能力不足,缺乏綜合性要求。民主文化資源的利用要考慮整合不同學科和不同知識體系的內容,圍繞某一專題對大學生進行主體意識、參與意識、規則意識等綜合素質的教育,許多教師因為專業和實踐的限制,導致能力欠缺。五是高校重視不夠。近些年來,利用具有地域文化特色的紅色文化資源、愛國主義教育資源、歷史人文資源等開展思想政治教育,已經成為各地方高校創新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模式的重要方面,并且在研究、開發、利用、資金方面得到大力支持。但是,對村民自治文化資源的大學生民主法治觀教育功能研究,常被忽略或重視不足。
因此,在青年民主法治觀教育中挖掘和利用村民自治文化資源,必須運用新對策、采取新措施,不斷研究新方法、新途徑,多角度、多渠道地把資源優勢變成教育優勢,把“民主法治”教育具體化、模式化、體系化。
(一)將村民自治文化列入課程教學和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內容。可以結合思想政治理論課程重點安排村民自治文化教育的專題內容。編寫“村民自治民主文化”特色教材,并在大學生中開設成思想政治理論課選修課,在思想政治教育、行政管理、法律等專業中開設成公共選修課,提供更多的機會讓大學生系統地學習村民自治民主文化。這些課程的教育教學均被納入學校的教學計劃,充分發揮了課堂教學在村民自治文化進校園的主渠道作用,使民主法治觀的教育擴大了范圍,深化了主題,豐富了內容。
(二)建立教學資源基地,加強對村民自治文化資源的開發與利用。要發揮思想政治理論課教研部門和相關專門研究機構在開發、挖掘、整合中的骨干作用,在它們的組織下,整合有關學科帶頭人、課題負責人,整體推進大學生民主法治教育社會實踐基地建設,形成各具特色的研發思路、研發重點和研發成果,為大學生民主法治觀教育提供生動的實踐教材,豐富和發展村民自治民主理論寶庫。要按照“教學出題目、基地做文章、成果進課堂”的要求,②將教學資源基地建設成為一種優質的教育教學基地,定期組織學生通過村官掛職、參與民主實踐、到展示中心擔任解說員等方式開展實踐教育。
(三)轉變教師教育觀念,提高教學能力。針對教師,特別是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師民主法治理論認知水平整體不高的現狀,要積極推進其對民主法治觀教育的培訓和轉型,提升他們的民主意識和法律素養。要求他們主動深入到一線對農村民主文化進行探索和研究,挖掘和提煉民主文化的內容,自覺促進村民自治文化資源與教學內容的結合。同時,鼓勵個人和團隊的合作,要通過集體備課、教學觀摩的形式,集中研究授課內容,相互交流經驗,總結方法,以提高自身的教學能力。
(四)發揮高校挖掘、整合村民自治文化資源的主導作用。各高校要統籌各種教育資源,工作重心要從挖掘廣為追捧的紅色文化資源等逐步向挖掘普受冷落的村民自治文化資源轉移,通過整合、搶救現有民主資源,再生為具有時代價值的教育資源。各高校還要加強與社會的合作,聯合社會力量特別是村民自治組織,共同參與和推進民主文化資源的開發與研究。
注釋:
①孫明杰.我國村民自治中農村政治文化的現代轉型[J].經濟與社會發展,2011,(4):64.
②汪立夏.紅色文化資源在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價值及實現——以江西省高校紅色文化教育進校園為例[J].思想教育研究,2010,(7):55.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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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曾水英,黃崢.論村民自治的公民教育功能[J].理論觀察,2007,(4).
法治社會的問題和對策范文6
社會治理難題與普遍存在的社會問題密切相關。從內容和關注度來看,腐敗問題、三農問題、下崗失業問題、貧富差距問題、人口生態問題都是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這些問題有的跟隨社會發展的始終,有些則具有一定的時代性。當前社會治理的難題有哪些?是如何形成的?又應如何應對?針對這些問題,我們邀請了相關專家學者,請他們圍繞影響社會治理的新要素,就具有代表性的社會治理難題進行分析。經過征集意見,我們將本期的主題定位在社會結構變化、社會治理的文化基礎和軟件系統建設、社會治理法治化、互聯網和大數據對社會治理的影響等幾個點上:
在社會結構變化層面,隨著社會經濟發展,社會流動加強,社會分化加深,個體逐漸從原來的單位、集體或社區中脫離,要獨自去面對更多不確定性和不安全性因素,舊的社會治理模式和新的社會形態產生沖突,很多社會問題在當前沒有得到好的解決。武漢大學學者周長城和葉閩慎試圖從家庭層面、教育與發展層面、性別層面、組織層面以及人際互動層面對個體化社會的形成機制進行分析,并對其影響和對策進行探討。
社會治理需要機構、人員、制度和政策的支撐,同時也需要理念、價值、共識、精神、文化的支持。華東師范大學李向平教授和南京大學朱力教授分別從社會治理的文化價值基礎和軟件系統建設的角度,論證了社會治理信仰基礎建設的重要性,以及公共價值、集體意識、規范意識、理念共識對當前社會治理的重要價值和作用。
社會治理法治化既是治理的內在要求,也是現實問題倒逼的必然結果。張明軍教授和陳朋副教授分析了運用法治思維分析社會治理問題,革除社會治理中的物化偏向,以實現社會治理以人為本目標的價值。武漢大學羅教講教授和羅俊研究員分析了互聯網和大數據對于社會研究以及社會治理的影響,指出數據挖掘在社會治理中的重要作用。黃健榮教授則分析了當前城市治理中出現的問題并提出解決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