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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生態系統的特點范文1
關鍵詞:海洋生態 生態建設 浙江
一、浙江海洋生態環境分析
浙江擁有海域面積約26萬平方公里,大陸海岸線和海島岸線長達6500公里,占全國海岸線總長的20.3%;大于500平方米的海島有3061個,占全國島嶼總數的40%。根據國家海洋局的《2007年中國海洋環境質量公報》,浙江的海洋生態環境概括描述如下:
(一)海水環境質量
浙江近岸海域未達到清潔海域水質標準的面積約26890平方公里,比2006年增加3460平方公里。其中,嚴重污染海域面積較2006年增加3850平方公里。污染區域主要分布在杭州灣、舟山群島、象山港和樂清灣海域。
(二)沉積物質量
浙江沉積物質量總體良好,綜合潛在生態風險低。溫州近岸海域沉積物受到銅、多氯聯苯和滴滴涕的污染。
(三)近岸海洋貝類體內污染物殘留狀況
2007年,我國繼續在近岸海域實施了貽貝監測計劃,監測的貝類主要有菲律賓蛤仔、文蛤、四角蛤蜊、紫貽貝、翡翠貽貝、毛蚶、縊蟶和僧帽牡蠣等。杭州灣和寧波近岸、三門灣和溫州近岸兩個觀測點1997-2007年的數據顯示。從近岸海域貝類體內的殘留水平來看。杭州灣和寧波近岸的石油、總汞、六六六、多氯聯苯顯著下降,滴滴涕呈下降趨勢,鎘、鉛呈升高趨勢:三門灣和溫州近岸的石油、總汞、鉛、砷、滴滴涕、多氯聯苯呈下降趨勢,而鎘升高、六六六顯著升高。
(四)海洋大氣環境質量與污染物沉降通量
長江口海域的觀測顯示:大氣氣溶膠中總懸浮顆粒物含量及其沉降通量基本保持不變,銅、鉛、鎘的含量及其沉降通量均呈上升趨勢。
(五)近岸生態系統健康狀況
國家海洋局對18個生態監控區進行了生態監測,主要包括海灣、河口、濱海濕地、珊瑚礁、紅樹林和海草床等典型海洋生態系統。監測內容包括環境質量、生物群落結構、產卵場功能以及開發活動等。杭州灣5000平方公里和樂清灣464平方公里的監測顯示,4年中基本情況穩定。杭州灣生態系統處于不健康狀態,樂清灣生態系統處于亞健康狀態。
(六)海洋功能區環境狀況
浙江沿海嵊泗、岱山、象山、洞頭的海水增養殖區都較適合海產業養殖。
溫州南麂大沙岙和舟山朱家尖海水浴場水質均為優,健康指數分別為95和96。
嵊泗列島名勝區度假區水質優良,年平均水質指數為3.5。水體無機氮含量超海水水質二類標準。海面狀況優良。度假區綜合環境質量優良,年平均休閑(觀光)活動指數為4.3,很適宜開展各類休閑(觀光)活動,尤以開展海濱觀光和沙灘娛樂活動為佳。
(七)入海排污口和鄰近海域環境質量情況
廣西、江蘇和浙江三省(自治區)超標排放的人海排污口數量占各自實施監測的人海排污口數量的比例居全國前三位。其中浙江監測的排污口數量為31個,超標的排污口為30個。
二、浙江海洋環境面臨的主要生態問題
(一)排污超標,海域水質污染嚴重
2008年沿海中度和嚴重污染面積仍占近海海域面積的50%左右,海洋功能區主導功能水質達標率僅為27%:所監測的29個人海排污口中,89%存在超標排放問題,近岸海域仍為全國海洋污染最嚴重的區域之一,海水富營養化導致海洋赤潮頻繁發生。杭州灣、樂清灣水體呈嚴重富營養化狀態。氮磷比嚴重失衡,全部水域無機氮含量及部分水域活性磷酸鹽含量劣于四類海水水質標準。余姚黃家埠、浙江展茅鎮污水處理廠、象山東方印染、新光漂染、樂清磐石化工、平陽縣昆鰲污水處理廠、溫州工業園區7個排污口的水質級別為劣四類(展茅鎮為四類),生態環境質量等級為差或極差。
(二)海岸工程的負面影響
任意采沙、海岸施工、筑堤建壩等活動使脆弱的海岸受到威脅和破壞。浙江海岸泥沙數量減少、水體交換能力減弱,導致海岸侵蝕和生物棲息地面積減少。浙江經濟發達,海岸工程眾多(單是2008年,省海洋與漁業局就批準了98項各類海岸工程項目),海岸施工頻繁,需要進一步嚴格審批和環境動態跟蹤。
三、浙江海洋生態建設的要素機制分析
(一)浙江海洋生態建設機制分析
海洋本身的特性要求海洋生態建設的系統性、全球性和動態性。具體說,就是以海洋生態系統的理念,以動態建設的方法對浙江海洋生態系統做動態監測和健康評價。以海域合作、全球合作的視野(特別是全球海洋生態系統動力學研究GLOBEC),并以此為基礎做好建設性和補償性的生態保護,通過恢復和加強生態系統服務功能,促使浙江海洋經濟和海洋資源保護的平衡發展。實現浙江海洋生態系統的可持續發展。
(二)海洋生態建設要素分析
第一,海洋生態系統的動態監測和健康評價。需要引入生態系統動力學(GLOBEC),進行跨學科和綜合性的監測和研究,與東海毗鄰省份、特別是長三角地區,建立區域、江海(長江、東海)、陸海聯動的生態系統模型。在監測點的設置、海上自動監測能力、監測數據傳輸等多方面保證生態建設的實施。在生物生產力、生源要素的循環、生態過程等方面積累大量數據資料的基礎上,做好海域資源生態系統的健康評價,科學認定海洋資源的生態價值。
第二,對海洋環境和海洋生物進行建設性和補償性生態保護。補償性生態保護方面,需要不斷加強海洋漁業的生態意識,一手抓漁業經濟產出,一手抓漁業資源保護。比如建設增殖保護區、控制捕撈強度、漁民轉產轉業、伏季休漁制度。加強漁政執法管理等等。根據《浙江省碧海生態建設行動計劃》,2008年全省實施了35個海洋生態環境監測、保護、修復項目。2005,2008,2009年浙江省政府在象山、舟山、杭州主辦了3次漁業資源增殖活動。開展大規模漁業資源增殖放流和宣傳工作,可以消除和緩解資源破壞等負面影響。更可以增強全社會的生態保護意識。
在建設性的生態保護方面,有專家建議,以海洋生態工程解決海洋工程的生態問題。針對長三角地區近海的海洋工程建設強度大的特點,從單純開發利用為主的海洋工程建設體系,轉變為打造生態長江口和杭州灣生態區為出發點的,系統考慮環保、安全、可持續、人與自然和諧共處的海洋生態工程體系。
如果說補償性的生態保護可以起到抑制環境惡化,減少生境損失的作用;那么,建設性的生態保護,則可以變被動為主動,優化產業結構。海洋旅游作為浙江省“做精做特旅游業”的五大品牌之一,是服務業的發展重點:在沿海及島嶼區,發展“藍色漁業”,“垂釣及休閑觀光漁業”是高效生態農業的重點產業之一。
浙江省海洋功能區域多,海洋旅游資源豐富,涵蓋了旅游資源國家標準中的8個主類。
浙江省現有的海洋旅游產品以觀光為主,旅游要素組合單調。線路結構趨同化現象嚴重,尚未形成特色。
第三,恢復和加強海洋生態系統服務功能,促使海洋經濟生產和資源保護的平衡。生態系統為人類的生存所提供的產品和服務即為生態系統服務(ecosystem service)。美國生態經濟學家曾將生態系統服務歸納為氣體調節、氣候調節等17大類。浙江是海洋大省。發展海洋經濟是浙江海洋工作的中心工作。2008年,浙江省海洋生產總值達到2677億元,漁業經濟總產出1293.5億元。只有實現了海洋生態系統的平衡,才能得到海洋經濟生產的可持續發展。
海洋生態系統的特點范文2
1966年,美國經濟學家肯尼斯•鮑爾丁發表了題為《一門科學———生態經濟學》的論文,在反思傳統經濟學的基礎上,明確闡述了生態經濟學的研究對象,并首次提出了“生態經濟協調理論”[1],標志著生態經濟學作為一門獨立學科正式誕生。生態經濟協調理論認為,人類社會經濟活動無時無刻不在與生態系統發生關系,且社會經濟系統的運行始終建立在生態系統基礎上,并與生態系統構成了耦合關系復雜的生態經濟復合系統,在該系統中,不斷增長的社會經濟系統對生態系統資源環境需求的無止境性與相對穩定的生態系統對資源環境供給的局限性構成了連續發展過程中貫穿始終的矛盾,該論斷同樣適用于海洋生態經濟這一特殊復合系統。20世紀60年代中后期,隨著人類對海洋認識的不斷加深,人類社會開始了以捕魚、海運、鹽業等為重點的初級海洋產業發展時代,國內外關于海洋生態結構、功能、生物生產力、食物鏈等自然科學領域的研究不斷增多,海洋經濟學研究也逐漸萌芽。20世紀90年代,海水養殖的普及、海洋油氣資源的大面積開發以及海洋旅游產業等新興產業的迅速崛起,促使人類進入了現代海洋產業發展時代。然而,隨著人類開發海洋資源、發展海洋產業的規?;七M,海洋生態系統運行狀況卻愈加惡劣,人為因素引起的海洋災害不斷增多,海洋資源枯竭、水域污染與生境破壞日益嚴重,海洋自然凈化能力、平衡能力不斷衰退。鑒于海洋經濟增長與海洋生態保護矛盾的日趨尖銳,20世紀90年代后期尤其是進入21世紀,國內外對于海洋生態經濟協調發展的研究不斷增多。
縱觀已有海洋生態經濟協調發展研究,國內外學者研究對象涉及到沿海國家、沿海城市、海岸帶、海島、濱海、近海、海洋、漁場等眾多地理空間區域,研究視角大多從海洋(包括沿海、海岸帶、海島等研究對象)的生態經濟可持續發展出發,基于海洋經濟需求與海洋生態供給這一根本矛盾,形成了多種海洋生態與經濟發展關系模型和可持續發展評價模型,并在海洋生態經濟綜合協調管理措施上不斷創新突破,研究成果日漸豐碩,為海洋實際開發管理工作提供了一定支持??偨Y研究成果可以發現,國內外關于海洋生態經濟協調發展的主體研究邏輯思路為:以海洋的生態經濟價值貢獻為起點,剖析當前海洋生態經濟矛盾和危機,評估海洋生態安全及產生問題根源,構建海洋生態經濟關系模型,進行海洋生態經濟可持續發展研究,提出海洋生態經濟問題協調、治理或綜合管理的辦法與措施。所運用的研究方法涵蓋:系統分析方法、生態經濟學方法、地理學方法、數學模型方法、地理信息系統方法、管理學方法等。由于海洋生態經濟協調發展研究起步較晚,各方面研究目前仍處于交叉進行階段,不存在明顯的階段性特征,因此,按現有研究邏輯和內容劃分,本文將該領域的國內外論文研究成果分以下五個方面綜述。
1海洋生態經濟價值和貢獻研究
海洋生態經濟價值與貢獻研究是海洋生態學、海洋經濟學以及海洋生態經濟協調發展研究乃至人類開發海洋的基礎,國外學者關于海洋生態經濟價值和貢獻的研究已積淀了較為深厚的理論成果,并初步形成了相對成熟的評估體系和方法。如Costanza等[2]在構建海洋生態經濟價值類別體系的基礎上,詳細剖析并評估了全球海洋的生態、經濟和社會價值,得出全球海洋生態經濟價值為461220億美元/a;Martinez等[3]研究了沿海區域的生態、經濟和社會重要性,提出應推進繼續海洋生態經濟評估工作,以確保沿海實現最有價值的可持續發展;Beau-mont等[4-5]識別并定義了海洋生物多樣性所能提供的物質與服務,提出該物質和服務的有效利用對海洋生態系統的運轉能夠起到基礎性作用;Kildow等[6]探討了衡量海洋對國民經濟貢獻的重要性,指出由于各國相關定義和方法的差異,以現有資料測量、比較與海洋有關的經濟活動價值仍較為困難。
在海洋生態經濟價值和貢獻研究方面,國內學者最初主要從理論探討的角度進行定性分析,近幾年許多國內學者開始借鑒國外學者研究成果,并將生態經濟學有關生態系統服務功能價值評估的方法(如市場價值法、影子工程法、機會成本法等)引入,形成了諸多定量實證性結論,尤其是隨著2005年國家海洋局啟動“海洋生態系統服務功能及其價值評估”研究計劃的實施,國內學者相繼在海洋生態系統服務概念界定、經濟屬性概括、服務類別劃分及經濟價值實際評估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突破。如張朝暉等[7]從海洋生態系統的組分、生態過程及生物多樣性等3個方面分析了海洋生態系統能夠產生和支持的生態系統服務,并將海洋生態系統服務歸納為15種類型;高曉路等[8]研究了天津市海岸帶環境的空間價值差異,并對海岸帶產業開發和生態環境保護政策的效果進行了比較,發現天津海岸帶工業開發通常以生態環境破壞為代價,而漁業開發則能帶來正面綜合效益;石洪華等[9]以桑溝灣為例對養殖型海洋生態系統的服務功能與價值進行了系統評估,結果表明2004年桑溝灣生態系統服務功能的價值為10.51×108元;盧霞等[10]根據TM遙感影像及海岸帶資源綜合調查結果,采用國外學者Cost-anza分類系統和服務單位價值,估算出連云港海岸帶生態系統功能總價值為22.55億美元/a;王麗等[11]應用條件價值法對羅源灣海洋生物多樣性維持服務價值進行了評估,并指出家庭年收入、對生物的了解程度和環保意識是影響生態價值評估的主要因素。
2海洋生態經濟問題與危機研究
隨著科學技術發展和海洋自然科學研究推進,人類對各類海洋資源、環境的開發利用程度不斷提高,新興海洋產業陸續崛起,然而,面對海洋生態環境日益惡化、自然資源不斷枯竭、水域生境持續破壞的現實狀況,國外學者普遍認為海洋生態穩定運行與人口急劇上升、消費超常增長的矛盾已接近不可調和的程度,人類必須重新審視人與海洋的關系,改變海洋經濟原有粗放式發展模式,以扭轉當前全球海洋生態經濟可持續發展面臨的危機。
Costanza[12-13]認為人類活動已開始接近海洋的限制,有必要制定海洋可持續利用的共同愿景,同時提出沿海災害對生態、經濟和人類社會造成了巨大損失,其產生原因是多方面的,但目前受人類經濟利益盲目驅動的經濟體系可能正在破壞人類的可持續福祉;Clausen等[14]從跨國的角度分析了導致全球海洋和淡水魚生物多樣性下降的人口、經濟和生態因素,提出海洋和淡水魚生物多樣性正面臨前所未有的威脅,由此也導致了全球漁業不可持續發展的危機;Kildow等[6]認為當前海洋生態與各產業正面臨諸多困難與麻煩,亟需對海洋和沿海不同地區采取經濟、生態恢復措施。國內學者關于海洋生態經濟問題與危機的研究主要應用歸納演繹方法,從現有海洋經濟效益和生態問題兩個角度出發進行研究,涉及內容較多、層面較廣,但學者們也普遍認為我國海洋經濟需求無限與生態供給有限的矛盾愈加尖銳,局部沿海區域和海域生態經濟危機已十分嚴重。如楊金森[15]從海洋荒漠化危險、海洋產業衰退、沿海經濟和社會發展受到的威脅、海洋生態環境的突出問題等多個方面系統剖析了我國海洋生態經濟系統當前正面臨的可持續發展危機;樓東等[16]在分析我國海洋資源現狀的基礎上,應用灰色系統法對海洋產業進行了關聯分析和預測,認為我國海洋產業結構不盡合理、區域發展不平衡、科技貢獻率低、海洋災害影響大,是制約我國海洋生態經濟持續穩定發展的重要因素;吳次方等[17]認為隨著經濟發展和人口增長,我國沿海城市的生態危機在不斷加重,主要表現為大氣污染嚴重、固體廢棄物堆積、熱島效應、地面沉降、濕地消失、水資源污染與短缺、近海污染、赤潮頻發、海平面上升、生物多樣性減少等方面。#p#分頁標題#e#
3海洋生態安全評估及機理研究
為深入研究海洋生態惡化的程度與產生的根源,國外學者在主張推進海洋資源環境普及調查的同時,也將海洋生態安全評價與機理作為研究重點,研究成果呈現出細致、深入的特點。如Garry等[18]計算并分析了新西蘭地區歷年的生態足跡;Bolam等[19]全面評估了英格蘭和威爾士海岸線周圍疏浚物處理的海洋生態環境后果;Vassallo等[20]應用微觀泥沙和底棲生物群落評價了亞得里亞海南部沿海地區海洋生態系統的健康性;Borja等[21]綜合回顧了全球河口和沿海生態完整性評價的工具與方法;Day等[22]應用GIS系統和空間分析法,對澳大利亞海域斯潘塞灣的生態分級進行了空間分布研究,為澳大利亞的海域治理提供了輔助支撐。由于海洋生態系統的持續衰退,國內學者關于海洋生態安全評估的研究也在不斷增多,現有研究大多借鑒生態學、生態經濟學的研究方法與模型,但研究成果通常偏重于某沿海地區或海域生態安全的現狀評價,缺乏細節性、跟蹤性、系統性的研究結論。如楊建強等[23]應用結構功能指標法對萊州灣西部海域海洋生態系統進行健康評價,得出其健康程度一般,部分海域已達較差狀態;吳次方等[17]以長江三角洲為例評價了我國沿海城市的生態問題,認為生態危機產生的根源在于人類認識論、科學技術發展、資源產權不明晰和制度缺陷;劉偉玲等[24]利用生態足跡法計算出遼寧省及其沿海6市2003~2005年的生態足跡均超過了生態承載力,且生態赤字有逐年增加趨勢;王曉紅等[25]應用EwE5.1軟件對南海北部大陸架海洋生態系統演變進行了比較分析,發現近20a的過度捕撈已導致生態系統和漁業資源逐漸退化;陳斌林等[26]在對連云港近岸海域進行生態環境調查和評估的基礎上,運用因果鏈分析法,闡述了社會經濟發展對自然環境造成惡劣影響的機理;吝濤等[27]通過探討響應力與生態安全問題因素的作用機制,建立了用以分析海岸帶生態安全響應力反饋效果、反饋效率和充分性的定量評估體系,并以廈門為例進行案例分析,發現廈門整體生態安全響應力尚處在較理想水平。
4海洋生態經濟關系模型與可持續研究
近幾年,國外學者越來越多地應用數學模型模擬并分析海洋生態與海洋經濟之間的相互作用關系,評價各類海洋生態經濟系統可持續發展水平,并初步形成了若干規律性總結及共識,為海洋生態經濟協調發展研究的進一步深入奠定了基礎。如Grasso[28]分別運用動態優化模型與模擬模型建立了海岸紅樹林生態系統中森林和漁業生產的生態經濟模型,研究了兩種模型方法在解決紅樹林資源使用問題時的交叉及融合;Jin等[29]通過合并生態與經濟分析模型,開發出了用以研究沿海地帶生態經濟系統的輸入輸出模型;Verdesca等[30]從經濟系統和環境系統之間能量交流的視角出發,應用有效能與經濟分析相結合的方法,構建了描述生態系統狀態和其經濟附加值之間關系的指標體系,并應用該指標體系對SaccadiGorolagoon海岸帶生態經濟系統進行了可持續性評價;Claire[31]深入研究了海洋保護區的生物經濟模型,但認為當前學者對海洋保護區的生態經濟關系分析結果較為悲觀;Finnoff等[32]構建了連接生態與經濟的一般均衡模型,并將其應用于瀕危斯特勒海獅的替代品及配額制定,提出應改變所有人口和經濟變量以恢復海洋生態系統;Ho-agland等[33]對全球64個大海洋生態系的社會經濟、海洋產業活動、漁業和水產養殖、造船和石油開采、海洋旅游業五個方面進行定量分析,得出全球各個大海洋生態系的海洋活動和社會經濟發展情況之間的關系曲線,并對64個大海洋生態系統的海洋產業活動與社會經濟發展進行了分類;Ian等[34]認為海洋生物物理與人類社會之間存在密切的相互依存關系,并由此提出了一個研究海洋系統的生態經濟方法和模型。
隨著海洋生態危機與海洋經濟增長矛盾的日益尖銳,國內學者也開始意識到將海洋生態與經濟視為統一整體進行研究的必要性,依據海洋生態學、生態經濟學、環境經濟學等學科,不斷延伸海洋生態經濟復合系統的內涵,并引入多種計量模型,深入剖析海洋生態與經濟的相互作用機制,評價復合系統可持續發展水平,使研究成果不斷深入。代表性成果有:陳東景等[35]基于生態足跡指數和人文發展指數構建了可持續性評價框架,并對我國海洋漁業資源的開發利用進行了實證評價,結果顯示1991年到2003年我國的漁業資源開發以粗放投入為特征,對生態經濟系統運行產生了越來越大的壓力;蘇偉[36]通過對1996~2005年北部灣廣西沿海區域經濟系統和水環境系統13個指標的計算,得出泛北部灣經濟區廣西近岸海域環境與經濟發展屬于協調類型;李懷宇[37]運用非線性動力學理論法對海洋生態系統和海洋經濟系統之間的關系進行了研究,并運用DEA法對天津市海洋生態經濟可持續發展進行了評價,得出無機氮類污染物對天津地區影響海洋生態經濟可持續發展的主要污染物,而天津市海洋生態經濟尚有潛力可挖;岳明等[38]在建立海岸帶生態經濟耦合系統模型的基礎上,以非線性動力學理論為指導研究了海岸帶生態系統與經濟系統之間的反饋機制,探討了海岸帶生態環境與經濟發展之間的協同演變;狄乾斌等[39]運用復合生態系統場力分析框架對遼寧省海洋經濟可持續發展水平、演進特征及其系統耦合模式進行了探討,結果表明由于海洋經濟發展方式的轉變和海洋資源環境保護的加強,1997~2005年遼寧省海洋經濟可持續發展能力有所增強。
5海洋生態經濟協調治理與綜合管理研究
進入21世紀,西方國家更加關注海洋生態經濟協調發展,并逐步將海洋生態經濟的綜合管理納入國家日常工作范疇,實踐經驗的積累為學術界研究提供了豐富的資料,使得該領域研究成果不斷增多。如Costanza等[40]探討了海洋生態與海洋經濟的重要性及其當前面臨的問題,并從經濟學角度分析了海洋生態、科學和政策之間的聯系,提出了一套海洋可持續管理的核心準則;Bene等[41]關注了海洋生態經濟系統在危險狀態下的生存能力,建立了有關海洋可更新資源及其開發利用管理的動態模型;Cicin-Sain[42]從海洋保護區的角度回顧了沿海和海洋綜合管理的理論與實踐,認為海洋保護區對海洋綜合管理的有效實施意義重大;而Lloret等[43]通過對近50a來影響地中海沿岸CapeCreus區域各種生態要素的人類活動進行分析,認為在當地建立海洋保護區并不足以保證海洋資源和物種的可持續性,應將其與綜合海岸帶管理規劃相結合;Chang等[44]將海岸帶系統分為四個子系統:社會經濟子系統、生態子系統、環境子系統和管理子系統,在對各子系統內部要素進行協調的基礎上,建立了海岸帶綜合管理決策支持系統的系統動力學模型,并應用其對墾丁珊瑚礁生態系統的可持續性進行了分析;Garmendia等[45]認為傳統自上而下的官僚管理方法并不足以解決海洋自然資源可持續利用的沖突問題,提出應將不同專業知識和價值觀進行整合,應用社會多準則評價方法作為海岸帶綜合管理的決策支持工具,以避免管理過程中的價值沖突和不確定性。#p#分頁標題#e#
海洋生態經濟協調治理與海洋綜合管理模式創新是近年來國內學者在海洋生態經濟協調發展領域的重點研究課題,尤其是許多國內學者將管理信息系統理念與技術引入海洋生態經濟協調治理和綜合管理研究中,對以往研究成果形成了一定突破。如陶建華[46]介紹了基于生態環境與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的海岸帶管理模型,并將其應用于渤海灣天津海岸帶管理中;葉屬峰等[47]通過對長江三角洲區域海洋經濟發展及其對海洋生態的依賴性進行深刻剖析,闡述了海洋生態修復建設對長江三角洲區域海洋生態經濟持續發展的積極作用;李純厚等[48]在系統分析我國海水養殖環境質量的基礎上,總結了已有的海洋生態修復技術,具體包括物理修復技術、化學修復技術和生物修復技術等;郭嘉良等[49]為實現對海洋生態經濟健康相關因素監測值系統化管理,嘗試性地構建了海洋生態經濟健康管理信息系統;陳豫等[50]在分析了數學模型的輸入、輸出和處理方法的基礎上,利用ASP.NET技術和SQLServer設計開發了一個基于數據庫的海洋生態模型管理系統;陽立軍等[51]在分析海洋生態、環境、資源和經濟相互關系的基礎上,提出在海洋開發過程中需維持各要素之間的動態平衡,應當實施海洋開發的集成戰略;倪一卓等[52]以東海海岸帶綜合管理為例,基于C#語言和ADO.NET技術等構建了東海海岸帶管理協議支持工具。
此外,為解決海洋生態經濟發展當前存在的問題,國內外許多學者還從海洋資源產權管理(如賀義雄[53]等)、海洋生態補償制度(如韓秋影[54],張繼偉[55]等)以及海洋產業升級優化(如Smith[56],朱堅真[57]等)等角度進行了研究,研究成果日漸豐碩,為海洋生態經濟矛盾的緩解提供了借鑒和支持。
6已有研究成果評價
縱觀國內外對海洋生態與經濟的關系研究不難看出,國內外學者都十分重視海洋生態與經濟之間的相互影響及其協調發展,深刻認識到現有問題對人類可持續發展的阻礙,從不同角度、不同專業領域研究分析了生態、資源、經濟在海洋系統中發展的若干重大課題,并采用各類技術支持手段、多種定量模型、各類評價指標體系等輔助工具使海洋生態經濟協調發展研究的內容與方法不斷更新與完善,研究領域不斷延展,但總體而言,關于海洋生態經濟協調發展的研究還存在以下不足。
(1)理論體系尚不健全。理論研究成果是客觀實踐的主觀反映,由于現代海洋產業發展起步較晚,現有海洋經濟與生態數據統計體系尚不健全,盡管已有海洋地質學、物理海洋學、海洋物理學、海洋化學、海洋生物學、海洋生態學、海洋環境科學、海洋經濟學、生態經濟學、環境經濟學等一系列學科理論支撐,但海洋經濟增長與海洋資源消耗、海洋產業發展與海洋環境保護、沿海人口激增與生態容量有限等諸多社會生產力與自然生產力間的矛盾還未在整體上充分展開,海洋生態與經濟相互作用關系的本質規律尚未全面暴露,使得該研究領域的諸多基本問題不能達成統一共識,研究成果分布零散,未能進行較為系統的理論概括、形成全面的海洋生態經濟學理論研究框架體系。
海洋生態系統的特點范文3
【關鍵詞】 海洋生物 多樣性 保護
海洋生物多樣性具有現實價值以及潛在價值。首先,在人類的生物來源中,它是一個重要的來源,為人類提供了大量的動物蛋白,并且,有許多的海洋生物都具有較大的價值,例如存在一定的工業價值或者是存在一定的藥用價值。所以,在人類生存與可持續發展的過程中,海洋生物多樣性是其中的一項重要物質基礎。
1 主要現狀
1.1 海洋生態系統的多樣性
從類型上劃分,我國海域生態系統主要有以下幾種[1]:(1)濱海濕地生態系統,(2)珊瑚礁生態系統,(3)上升流生態系統,(4)深海生態系統。
濱海濕地生態系統主要分為以下幾種,第一是鹽沼生態系、第二是河口生態系、第三是紅樹林生態系。海岸鹽沼處于大海與陸地相互作用的地帶,生態環境相對復雜,生物多樣性也較為豐富,該地帶也是進行海水養殖的重要區域。鹽沼生態系為候鳥提供了它們所需要的食物以及棲息地,是由蘆葦等多種鹽生草本植物和許多的潮間帶底棲生物所組成。
珊瑚礁生態系統主要在我國的南海地帶,以造礁石珊瑚為主,生物多樣性非常豐富,由以下幾種動物共同組成一個生態系統,第一是海綿動物、第二是腔腸動物、第三是甲殼動物等。
在我國的東南海域,海洋上升流生態系統就存在于其中。由以下幾方面的因素所組成[2],(1)因為受到地形的因素所影響,(2)受到風漂流的影響,(3)因為水團邊界的影響。因為底層營養物質的上升,使得其初級生產力逐漸提升,往往會形成漁場區,與鄰近海域相比而言,其生物多樣性指數要更高。
深海生態系統主要在我國的東海以及南海的海域之中,通常是有一些構造較為特別,比較適應于在深水生活的動物所組成,其生物多樣性非常貧乏。
1.2 海洋物種多樣性
在海洋生態系統中,其物種的多樣性也是極其可觀的。在高級的分類階元上,與陸地生態系統相比,分布在海洋生態系統的動物門類要更多。從動物的體形來看,與陸地相比,海洋有著更豐富的多樣性,無論是巨大的鯨類還是微小的浮游生物。所以,與陸地食物網相比,水生食物網要更加復雜。隨著人類的過度性開發,給海洋生物多樣性帶來了極大的威脅。如,隨著工業生產的增加,全球氣候逐漸變暖,使得珊瑚的共生單細胞藻類發生了大量的死亡,而共生藻類的消失又會帶來極大的影響,如會導致珊瑚的死亡,會使得珊瑚礁就此消失,從而給漁業生產帶來了大量的損失。又如,隨著海洋的污染日益加重,使得潮間帶以及海洋物種數受到了極大的影響。
我國海洋生物多樣性有著許多的特點:(1)物種數呈現由北向南遞增的趨勢,(2)我國海域是水種分布的邊界,如是西北太平洋溫水種分布的南界。
1.3 所面臨的威脅
隨著時代的變化與發展,全球經濟的不斷增長,使得人類為了追求最大化利益,當前人類對海洋資源的開發逐漸加劇,我國海洋生物多樣性已經面臨著較大的威脅,主要受到以下幾方面的威脅:
(1)過度捕撈:當前,海洋捕撈船只逐漸增多,社會的發展,科技的進步,當前的捕撈手段也較為先進,使得漁業資源逐漸枯竭,有很多的優質品種因為受到了損害而難以再形成漁汛。并且,浪費性捕撈使得大量的珍惜海洋生物受到了極大的損害,例如以下幾種方式對海洋的生態環境帶來了極大的影響,第一是底層拖網的方式,第二是毒魚的方式,第三是炸魚的方式。
(2)生境喪失:主要是受到以下幾種活動的影響而造成,第一是灘涂圍墾,第二是海岸工程的影響,第三是航道疏浚的影響[3]。上述這些活動如果情節較輕的話會對海洋生物的活動有著嚴重的干擾,情節嚴重的話則會使得海洋生物生境的徹底喪失。例如,我國紅樹林的面積就因為圍墾的原因而有了極大的減少。
(3)環境污染:主要因為以下幾種原因所造成,第一是陸源污染物的排放、第二是向海洋排污,第三是海洋石油的開采,第四是航運溢油。污染物會給海洋生物帶來極大傷害,甚至會使海洋生物被毒死,有的還會影響其正常的繁殖。
(4)生態入侵:因為遠洋船只的攜帶,或者是因為對外來種的盲目引進,使得本地的海洋生態遭受了極大的影響,許多原有物種因為外來種的侵入而被排擠甚至是消失。如,在我國福建海域曾發現一種沙篩貝,其原產于南美洲,它將海岸基巖的表面進行了強占,使得當地的附著生物全部消失。
海水養殖的單一化,不但將許多海洋生物的棲息地進行了強占,還會因為餌料的分解這一原因而造成了海域富營養化,甚至會造成赤潮現象的發生,從而使得大量的海洋生物死亡。除此之外,對單一品種進行高密度的養殖,經常會造成大規模的病害流行開來。
2 我國海洋生物多樣性的保護
2.1 保護政策
在海洋生物多樣性的保護工作中,我國政府一直非常重視。我國最先對《生物多樣性公約》提出批準。我國是《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其中一個締約國,對養護管轄海域的權力與義務堅決予以履行[4]。在《中國21世紀議程》中,強調一方面要維持海洋生物多樣性,另一方面還要提升沿海居民的生活水準。
在關于保護海洋生物多樣性的法律法規方面,我國政府制定了以下法律法規:(1)《海洋環境保護法》,(2)《漁業法》,(3)《自然保護區條例》等等。除此之外,在保護海洋生物多樣性方面,我國政府也制定了許多的管理辦法,如《紅樹林生態系統保護管理辦法》等。
在對海洋生物多樣性的保護工作中,我國還制定了多個行動計劃,有一些計劃已經得到實施。例如,在《中國海洋21世紀議程》當中,就有專門的一章是對海洋生物資源的保護進行闡述與說明,此外,還講述了海洋生物資源的可持續利用。另外還編制了一些保護行動計劃,例如《中國海洋多樣性保護行動計劃》。
2.2 生態環境監測體系的建設
在海洋生物資源的調查研究上,我國政府一直以來非常重視,一直以來,我國開展了多次對海洋綜合調查。例如在1958年~1960年的全國海洋綜合調查,1989年~1993年的全國海島資源調查等。
在對我國海洋生物的類別上,我國學者都進行了分類學研究,在以下幾方面的研究尤為深入,第一是藻類、第二是甲殼類、第三是貝類、第四是魚類等,涵蓋了許多學科,如遺傳學、生態學等。尤其是對許多海洋經濟生物的研究更加詳盡,如海帶、蝦等。
在一些海洋科研機構中,我國在其中建立了海洋生態環境監測臺站,例如在以下幾個海域都進行了定期的海域生態監測,如大連灣、廈門附近的海域等等。
2.3 海洋自然保護區的建設
我國相關研究單位通過了關于“南海諸島以及其相鄰的海區綜合科學調查項目”的研究,發現了南沙群島不但生物多樣性較高,并且也是生物多樣性受到極大威脅的海區。在調查研究中發現,大量的造礁珊瑚已經受到了認為的毀壞,導致了大量的鹿角珊瑚受到了破壞。有許多的漁民以捕魚為名,下海對一些具有觀賞價值的貝殼進行掃蕩,然后將其售賣給其他人。有許多稀有的種類已經逐漸消失,如法螺等。另外蜘蛛螺等也已經面臨著非常危險的境地。一個物種的消亡,一方面意味著一種生物資源的缺失,另一方面會對生態系統的結構帶來極大的影響,從而造成生態失衡的現象[5]。
幸而我國已經逐漸建立了海洋自然保護區體系,當前,由國家海洋局建設的海洋自然保護區已經有60多處,在這當中,屬于國家級保護區的達到了18處。這些保護區在保護一些珍稀瀕危的海洋生物種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我國的海洋自然保護區在建設過程中,已經逐漸形成了一套較為完善的體制,從保護區的規劃、人員培訓等都有相應的制度法規。在各項工作管理當中,制定了相應的標準與規范,其中包括對保護對象的管理技術標準,對保護類型的分級標準等等。
我國海洋自然保護區在建設之初,存在著資金短缺以及裝備較為落后的局面,但是仍然以保護自然為宗旨,對各項管理工作進行深入的調查研究。這些自然保護區在以下幾方面都有著扎實的工作,如完善管理機構、強化監察執法等等。與此同時,在對保護區的規劃與發展方面,對保護區的宣傳教育方面以及對保護區的國際合作等工作中都做出了巨大的貢獻。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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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馬程琳,鄒記興.我國的海洋生物多樣性及其保護[J].海洋湖沼通報,2003,(02):41-47.
海洋生態系統的特點范文4
關鍵詞:海洋油污生態損害,法律拷問,完善建議
一、海洋油污生態損害的概述
海洋油污生態損害就是人們在從事油類的開發、利用活動中導致的海洋生態系統的組成、結構或功能發生嚴重不利變化的法律事實。其不同于傳統一般財產損害:
1、廣泛性。海上溢油造成的海洋生態損害波及范圍極其廣泛,通常會影響多個國家的海域。此外,海上溢油引起的生態損害所影響的海洋環境要素也極為廣泛,不僅嚴重影響海水的質量、海洋沉積物環境、潮灘濕地等海洋環境,還會對浮游動植物、底棲生物、沿海鳥類等海洋生物造成威脅,并最終危及人類的健康與生存。
2、潛伏性和難以恢復性。由于生態系統本身有一定的自我修復能力,因而海上溢油生態損害的嚴重后果并不能立即顯現,而是經過長期的累積而突然爆發。這一方面導致時隔多年后的損害后果與先前的溢油事故之間的因果關系難以準確認定;另一方面使得對于事故嚴重性的評估結論很難確定其準確性。該潛伏特性也加劇了海洋生態損害的恢復難度,因為待到損害全部顯現之日已經難以還原和救濟。另外,油污本身難以降解,即使經過技術處理也難以消除全部影響。
3、難以評估。海洋生態系統遭受損害,影響的是海洋生態系統中所有人共同的生態利益,因此海上溢油生態損害難以用貨幣估算。實踐中,由于海上溢油生態損害的特點及當前我國評估技術水平的局限,無法給出準確的溢油生態損害賠償標準。
二、對我國海洋油污生態損害索賠制度的法律拷問
(一)索賠主體不明確
我國《海洋環境保護法》第 90 條第 2 款規定:"對破壞海洋生態、海洋水產資源、海洋保護區,給國家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行使海洋環境監督管理權的部門代表國家對責任者提出損害賠償要求。"第 5 條規定:"海洋環境監督管理部門"包括國家環境保護部門、國家海洋部門、國家海事部門、國家漁業部門和軍隊環境保護部門,多個管理部門對海洋環境都負有監管權。這給海洋生態索賠帶來諸多問題,如多個行政部門提出代表國家求償,職責劃分不清;索賠訴請重疊;索賠談判或訴訟中權限不清,索賠款項管理混亂等。
(二)賠償范圍無法律依據
首先,憲法、法律和法規對海洋生態損害的賠償范圍沒有規定,司法實踐只能借鑒國家部委的規章、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等文件。但這些文件的規定或缺乏適用依據,①或規定過于狹窄,②無法直接適用。其次,國家海洋局2007年的《技術導則》以及2010年底擬定的《海洋生態損害國家索賠條例(草案建議稿)》(以下簡稱"索賠條例")雖然均直接或間接規定了索賠范圍,但均缺乏法律效力,無法作為司法實踐中的判決依據。
(三)油污損害賠償基金制度不到位
《海洋環境保護法》第 66 條規定:"國家完善并實施船舶油污損害民事賠償責任制度; 按照船舶油污損害賠償責任由船東和貨主共同承擔風險的原則,建立船舶油污保險、油污損害賠償基金制度。"為我國建立油污損害賠償基金制度奠定了法律基礎,但規定過于原則,缺乏可操作性。2012年5月11日出臺了《船舶油污損害賠償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辦法》,不過該《辦法》僅是針對船舶油污損害賠償基金的規定,且在索賠范圍、受償順序、基金的索賠時效等方面均存在不少問題③,并不能適用于非船舶類海洋油污生態環境的基金。
三、對我國海洋油污生態損害索賠制度的完善建議
(一)建立健全海洋環境生態損害的公益訴訟制度
首先,明確與細化海洋環境公益訴訟的行政機關索賠主體。筆者認為,在建立海洋生態索賠公益訴訟制度時,應明確國家海洋行政管理部門作為公益訴訟的主體。同時,針對我國海域遼闊和多級政府結構的實際情況,應適用地域管轄和級別管轄的原則。即一般的海洋生態損害公益訴訟由各地方海洋行政管理部門代表國家提訟;影響巨大或影響范圍較廣,涉及多個省市的海洋生態損害索賠訴訟由中央海洋行政管理部門代表國家提起公益訴訟。形成一個中央和地方職責分工明確又上下聯系緊密的分地域分級別訴訟主體制度。其次,建立社會團體、公益組織為索賠主體的公益訴訟制度為必要補充。新修訂的《民事訴訟法》第55條規定:"對污染環境、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等損害公共利益的行為,法律規定的機關和有關組織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訟"這為社會團體、公益組織介入訴訟程序提供了法律依據。筆者寄希望《海洋環境保護法》能對社會團體或公益組織進行生態損害索賠主體資格的授權,以便更加及時有效的保護海洋生態環境。
(二)授權《技術導則》并完善其中的賠償范圍
《技術導則》借鑒國際、國外先進評估標準制定出來,且專門針對海洋溢油生態損害。實踐中也已使用,在今后立法中應明確授權其適用。但對其相關規定還應進一步完善。其賠償范圍方面還應借鑒2010年底擬定的《海洋生態損害國家索賠條例(草案建議稿)》及美國 1990《油污法》的規定,即筆者認為生態損害的賠償范圍應包括海洋生態直接損失、生境修復費、生物種群恢復費、調查評估費、重建替代費用、過渡期損失費用及其他合理費用。
(三)建立健全海洋油污生態損害的賠償基金制度
上文已提到我國的船舶油污損害賠償基金尚不夠完善,我國近岸設備、鉆井平臺等海上設施的油污損害賠償基金制度更是空白。至此,筆者認為應借鑒美國的油污賠償基金制度,其設立了專項基金--溢油責任信托基金(The Oil Spill Liability Trust Fund)(以下簡稱"OSLTF")。 該基金有如下幾方面特色:第一,其適用范圍廣泛,只要是油類排放致損,均可適用;第二,設置了專門的主管部門,即由美國海岸警衛隊設立了"國家污染基金中心"(National Pollution Funds Center: NPFC),負責管理OSLTF,并負責該基金的使用。NPFC下設8個部門,其中就包括自然資源損害索賠部。第三,OSLTF由基本基金和應急基金組成。前者用于各項索賠,并可供總統用于包括托管人在履行職能時發生的評估自然資源損害以及擬定和實施修復、恢復、替代受損資源或獲取等同資源的費用在內的五大用途;后者可用于先行支付油污事故應急反應費用,其中有部分可用于開始的自然資源評估。第四,任何單一事故從基金可獲取的資金不超過10億美元;與任何單一事故有關的自然資源損害評估和索賠不超過5億美元。④我國應結合自身的實際并借鑒美國的先進做法對我國《船舶油污損害賠償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辦法》進行完善,并建立非船舶類油污損害賠償基金制度。
四、結語
在此僅希望文章能起到拋磚引玉的作用,引起更多學者對海洋油污生態損害問題的關注,并能夠努力進行理論和實踐探究,早日讓我國有完善的海洋生態損害索賠制度,更加及時、有效的對我國的海洋生態環境進行修復與保護。
注釋:
①梅宏.中國應對海上溢油生態損害的立法進路[J].中國海商法年刊,2011,(4).
②柯堅.建立我國生態環境損害多元化法律救濟機制--以康菲溢油污染事件為背景載[J].甘肅政法學院學報,2012,(120).
③韓立新.對《船舶油污損害賠償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辦法》的完善建議[J].中國海商法年刊,2008,( 1) .
海洋生態系統的特點范文5
(廣東海洋大學經濟管理學院 海洋經濟與管理研究中心,廣東 湛江 524088)
摘要:海洋生態文明的建設,日益成為學術界乃至國際社會高度關注的熱點。通過從國外典型國家海洋生態文明建設的實踐經驗出發,對國外典型國家在海洋生態補償機制側重點、國際合作方式、污染性排放物治理手段方面進行了深入的國際比較。
關鍵詞 :海洋;生態文明;經驗;國際比較
基金項目:本文系廣東省高校重大項目《廣東海洋生態文明建設的體制機制研究》的階段性成果。
作者簡介:劉園園(1990-),女,江蘇鎮江人,研究生,主要從事行政管理研究。liuyuanyuan413@163.com
居占杰(1962-),男,河南信陽人,廣東海洋大學經濟管理學院副院長、教授、碩士生導師,海洋經濟與管理研究中心研究員,主要從事海洋經濟與管理研究。
DOI:10.3969/j.issn.1004-6755.2015.06.019
近年來,海洋經濟發展與海洋生態文明矛盾的日益加深引起了國際社會的高度關注,有不少學者做了大量的研究。劉家沂通過研究近幾十年內海洋生態的變化,認為在開發海洋產業的同時,也要注重海洋生態行為準則與文明理念的建立[1];馬彩華等認為海洋生態文明建設遲滯的主要原因之一是公眾參與機制沒有得到有效發揮[2];伍善慶、伍錦姑提出開發海洋經濟時要做到海洋生態文明建設與填海建設協調發展[3];Elliott等從海洋生態補償方面對海洋生態文明做了研究,并將海洋生態補償分為生境補償、經濟補償及資源補償三種類型[4];袁路等認為海洋生態文明是自然生態系生態文明的基礎和前提,提出涉海高校應加強對大學生海洋生態文明教育、提升海洋生態科研水平[5]。從研究的總體成果來看,在生態文明建設方面的研究,陸地方面明顯多于海洋方面。同時,為了降低海洋生態系統處于遭受破壞與威脅的幾率,保證其自身結構和生態服務功能的穩定性和持續性,國際上逐漸轉變了海洋利用的觀念,從追求海洋經濟的高速增長轉變為講求海洋經濟的平衡發展,并在保護海洋生態環境方面采取了大量的措施。但各國做法不盡相同,實際效果也千差萬別,因此,在海洋生態文明建設過程中不能固步自封,要不斷學習借鑒,共同保護好海洋生態系統。
1國外典型國家海洋生態文明建設的實踐經驗
1.1美國
美國在環境保護方面的基本立法是于1969年頒布的《國家環境政策法》,在環境保護方面,該法是美國由“治”轉變為“防”的態度轉變標志。海洋生態安全主要由國家海洋大氣局負責,作為海岸帶管理的專門機構——聯邦海岸帶辦公室,于1973年在該行政機構設立。除了日常的海上執法外,還必須對海洋環境進行預測、監察及分析[6]。為了防止海洋生態系統的惡化,海洋保護區從1975年開始得到大批量的建設,到20世紀保護區數目已達20個,其中包括面積達到14萬 km2,在當時是世界最大的位于夏威夷西北部的的海洋保護區[7],多部門分工負責是保護區采取的主要日常管理模式。為了防治陸源及海上作業污染,除了頒布法律及國際公約禁止污染性廢棄物排放入海、舉辦國際溢油會議,反映防治油污染科技的應用與發展,在實際操作方面,美國還突破了體制內管理的局限即鼓勵多元主體參與管理[8]。《聯邦環境政策條例》規定,評價單位擬定環境影響報告書草案后,應寄送有關的政府機關、社會團體并在地區報紙上公布以征求意見[9]。在墨西哥灣漏油事件中,聯邦政府設計了專門的救助網站、熱線電話,將事故的現狀、處理階段,如何提起賠償訴訟,如何與各政府機構進行溝通等最新的相關新聞公布于眾,讓公眾及時、便捷地獲取信息。除了動員全美的志愿者積極參與,聯邦政府還主動接受各種組織和個人提供的技術、服務和物資等援助,并發動人們向各級機構報告污染的情況[10]。
1.2日本
日本的海洋污染防治法規是以1993年頒布的《環境基本法》為母法而進一步修定完善的,《環境基本法》對環境問題、國民的責任和義務、行政指導作了要求。之后頒布的《海洋構筑物安全水域設定法》與《海洋基本法》,是日本邁向海洋國家的戰略構想在法律層面上的體現。作為一個四面環海的海洋國家,日本在海洋生態文明建設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以《海岸法》為執行依據,向有海洋開發許可證的個人或企業征收土石開采費或海域占用費,征收的費用用于維護海洋生態的可持續發展[11];參與、舉辦各種形式的國際間或民間海洋環境保護活動;進一步構建全國范圍的環保型經濟社會體系,并以1994年制定的《環境基本計劃》作為法律后盾,以加強資源的循環利用;鼓勵國家、地方自治體、企業和個人共同參加環境保護、公平負擔環保費用;在控制陸源污染物方面,從中央到地方政府,以法律的形式作了明確的職責分工,并鼓勵社會團體進行監督[12]。同時,為了提高企業的環保與責任意識、增強其投入治污的積極性以控制污染物的排放、保證政府制定的政策能得到貫徹落實,中央政府針對企業發展實際,在企業減排方面融入了激勵及規制機制[13]。除了嚴格控制污水排放和污水濃度,減少污染負荷總量外,日本還投入大量財力,從事于污水處理設施的研制,完善公共下水道[14]。
1.3韓國
韓國定期對海洋污染狀況開展調研,及時進行打撈清理,在原有海洋廢棄物管理系統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推進了海洋廢棄物綜合處理系統開發。通過開展放映環保宣傳片、實行“全國海洋大清掃2001”等宣傳和教育工作,提高了民眾的海洋保護意識。除此之外,為了倡導市民切身參與到宣傳和管理中來,政府還成立了專門的以民眾與政府合作為基礎的環保部門。《締結漁業協定后漁民及水產業發展特別法》在2001年進一步修正之后,在海洋生態補償機制方面,增加了養殖業排污費用,所征收的排污費,用于保護水產資源及改善海洋環境[15]。為了推進灘涂的可持續開發,韓國政府以濕地保護區為中心,在觀光旅游方面編制了灘涂、生態觀光指南,并加強了濕地保護設施的建設。在海洋環境保護國際合作方面:1997年與中國政府簽約環保合作項目——韓中黃海調查項目[16];1994年作為正式成員參加西北太平洋保護行動規劃;2002年與UNEP簽署了協定書,積極推進UNEP/NOWPAP在韓國成立事務局。除此之外,韓國還參加了由聯合國開發署(UNDP)和國際海事組織(IMO)管理和監督、全球環境基金會(GEF)支持的東亞海洋環境合作機構。
1.4其他國家
《海洋法》的制定,使加拿大成為國際范圍內第一個擁有綜合性海洋管理立法的國家,該法是依照《聯合國海洋公約》制定,并于1996年公布實施。除此之外,為了調整近海天然氣和石油開采及運輸,防止由于這些生產性活動導致的海洋污染,加拿大頒布并實施了《加拿大石油和天然氣管理法》。法國對于水域污染的管理更為嚴苛,第83-583號法律于1983年7月通過,該法案以國內立法的形式著重規定了對污染問題的處理辦法,違規者情節嚴重的甚至獲刑事處罰。英國尤其重視以法律的形式保障海洋環境、“防、治”海洋污染,早在1974年,就制定了《污染控制法》,該法涉及海洋生態安全的治理問題,此外還有《公共一般法和措施》、《海洋傾廢法》、《大陸架法》、《商船油污防治法》、以及《油污染防治法》等[17]。2010年,在處理墨西哥灣石油泄漏事故方面,英國石油公司(BP)的處理方法堪稱典范,也為日后國際上在解決海洋溢油損害評估與補償等問題做出了指引。在生態補償機制方面,德國一方面追求經濟發展、資源開發,另一方面也高度重視環境的保護工作,即在宏觀上平衡、調控兩者關系,盡量避免極端的環境保護行為和片面地追求經濟增長率[18]。歐盟除了例行港口的檢查外,還設立了海面航行船只黑名單,低于排污標準的船舶禁止駛入歐洲港口[19]。歐洲開始生產不污染環境的超級油船,船上裝有先進的污水處理設備和垃圾處理設備。新西蘭政府于2000年保護生物多樣性戰略(NZBS)。2002年保護部(DOC)了“為保護海洋建立社區支持,保護海洋中的特殊場所”戰略[20]。聯合國為保護海洋環境,組織并實施了14 個全球區域行動計劃,且為海洋環境保護的國際合作奠定了堅實的國際法基礎。
2海洋生態文明建設的國際比較
2.1海洋生態補償機制側重點不同
海洋生態補償即國際上所說的“生態或環境服務付費”,即以可持續利用海洋生態系統服務為目的,綜合運用行政及市場手段,完善激勵或懲罰機制,以減少外部不經濟[21]。通過德國、英國和日本三國進行比較可以發現,在生態補償機制方面,德國最大的特點是資金到位、核算公平,重視采用多種經濟手段,如采用“綠色”稅收政策,增收環境保護稅;英國側重補償資金的運作及對受害者的支持;日本則由政府出資墊付,再根據法律由各單位分攤。以海岸工程為例,德國不萊梅港工程損失了89 hm2自然灘涂和16 hm2濕地,損害了濱海生態系統,鑒于此,港口管理部門出資進行保護,在建設前開展工程環境影響評價,對可能性的問題進行防治、建立濕地自然保護區,建設了一系列配套修復工程并進行修復跟蹤監測[22]。通過污染物總量控制、生態補償等一系列法律措施,經過多年環境保護治理工作,其海域水質、海洋生態環境較上世紀有較大的改善,成為世界典范。2010年位于墨西哥灣的英國石油公司(BP)的“深水地平線”鉆井平臺發生爆炸,導致的原油外溢事件使墨西哥灣生態環境遭遇了“滅頂之災”。事故發生后,BP及時建立專門的事故賠償基金,花費200億美元用于賠付事故的受害者,為了保證基金流向的透明,將該項基金的運作權委托給專門籌建的海灣海岸索賠機構,對受害人的索賠提供了強有力的支持。墨西哥灣石油泄漏事故的處理方法堪稱典范,也為日后國際上在解決海洋突發事件的損害與補償等問題做了引導。為全球的海洋溢油賠償、海洋生態損害評估與補償等問題做出了指引。日本主管大臣在新建、改造及修復相關海洋保護設施時,用國家相關資金進行墊資,先行施工,施工竣工后,由應該分擔負擔金的都府縣或者其他海岸管理者所屬的地方公共團體,按照國家規定的負擔金繳納款項直接向國庫繳納。
2.2國際合作方式存在多樣化差異
由于海洋流通介質環流性的特點,海洋生態問題一旦發生很可能會蔓延到全球。因此,國際合作有利于推動海洋生態文明的建設。國際合作除了有利于技術、信息、人員的交流,且全球生態環境的共同改善所產生的效益將大大超過各國單獨行動所帶來的生態效益。雖然大多數國家逐漸融入國際合作機制中,但采取的國際合作方式存在一定的多樣化差異。以日本和韓國為例。作為四面環海的島國,日本的海洋產業對經濟的貢獻占據較大比重,因此,海洋環境的保護活動是日本國際合作的重要項目之一。除了作為正式成員國參加聯合國環境署為保護海洋環境組織的14 個全球區域海行動計劃之一的西北太平洋行動計劃、積極推動IMo即國際海事組織在國際范圍內推行的海洋環境保護協定的達成之外,日本還做了大量的工作,如海上保安廳于1990年與美利堅合眾國海岸警備隊締結備忘錄,內容包括互相交流相關防止海洋污染的信息,開發、探究人才交流的方式、途徑等,定期互邀進修生了解學習海上防災、海難救助的知識,并組織各種技術轉讓、召開專家會議;為了促進中東和平,日本于1993年舉辦了中東環境討論會,并在1994年派遣專家前往印度尼西亞傳授防除溢油技術[23]。1997年韓國與中國政府簽約環保合作項目——韓中黃海調查項目,開展該項目主旨是獲取大量黃海公海海域環境質量狀況的科學監測資料。1994年韓國作為正式成員參加NOWPAP,即西北太平洋保護行動規劃。2002年與UNEP簽署了協定書,積極推進UNEP/NOWPAP在韓國成立事務局。在韓國設置的事務局,反映了韓國在UNEP/NOWPAP中的積極立場。除此之外,韓國還參加了由國際海事組織(IMO)和聯合國開發署(UNDP)管理和監督、全球環境基金會(GEF)支持的東亞海洋環境合作機構。通過以上比較可以發現,韓國參加了大量的國際合作項目,但是,日本除了參加國際行動計劃、支持國際海事組織外,還積極主動派出和邀請人才進行經驗交流,派遣專家去國外推廣、傳授經驗、技術,且舉辦了各種長期、短期的經驗交流學習會,國際合作方式多樣。
2.3污染性排放物治理手段的區別
以日本、美國和韓國為例。在污染物的治理過程中,日本地方政府是主力軍,政府則更多地扮演了指導和協調者的角色,通過提供大量的數據資料及相關行政手段,輔助地方政府制定科學可行的陸源污染治理政策,并對中央和政府的污染物治理職責作了明確的分工,且以法律的形式確定下來,同時鼓勵公眾、社會團體及非政府組織進行監督。此外,日本越來越意識到通過教育、宣傳等手段提高國民環保意識的重要性。2003年制訂的《環境教育法》,使日本成為繼美國之后的第二個正式擁有環境教育法的國家。隨著綜合海洋政策本部于2007年建立,污染物治理政策的實施推進力度更加集中而全面。同時,為了提高企業的環保與責任意識、增強其投入治污的積極性以控制污染物的排放、保證政府制定的政策能得到貫徹落實,中央政府針對企業發展實際,在企業減排方面融入了激勵及規制機制。從1979年開始,日本政府制定了區域范圍性質的COD總污染物量的控制標準。除了嚴格控制污水排放和污水濃度,減少污染負荷總量外,日本還投入大量財力,從事于污水處理設施的研制,完善公共下水道。據報導日本東京對沿岸、內灣、海域內運河進行常年水質測定,規定每月進行1~4次常規調查,并設立39個自動監測站,每小時監測一次。此外,“第一青海丸”、“第二青海丸”和“清流”號,每年對海域污染、赤潮及水生生物種類和數量進行兩次調查。美國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規,在法律層面嚴格控制污染物排放入海標準,如《海洋傾倒廢棄物禁止法案》、《環境保護署關于海洋傾廢的規則》、《海洋傾倒法》、《船舶污水禁排條例》等,除了禁止將污染物排放入海外,還規定了五種海洋傾廢許可證,即臨時、普通、研究、緊急許可證以及特殊許可證,同時規定了具體執行標準,涉及國際層面的廢棄物傾倒違規事件由國務院專門機構負責協調處理。為了將禁止污染性廢棄物排放入海進一步提升到國際高度,美國于1969年及1972年,先后頒布《公海公約》及《防治傾倒廢物和其他物質污染海洋的國際公約》。韓國定期對海洋污染狀況開展調研,及時進行打撈清理,在原有海洋廢棄物管理系統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推進了海洋廢棄物綜合處理系統開發。1999年開發了海上漂浮垃圾打撈系統,在國東港、統營等海面打撈漂浮污染物1 138噸;2000年完成了146處港灣的水中廢棄物調查,并在釜山多大蒲港等24個海域打撈數值為12 687噸的廢棄物;隨后,巨文島港等處于2001年的打撈數值上升到7 000噸。除此之外,韓國還根據調查情況實時制定了各港灣廢棄物數據庫及分布圖,定期開展打撈工作;2001年開發了處理廢泡沫塑料的機器并展開防治陸上廢棄物入海設施的研制,設計了專用焚燒爐來集中處理海洋廢棄物。通過開展放映環保宣傳片、實行“全國海洋大清掃2001”等宣傳和教育工作,提高了民眾的海洋保護意識。除此之外,為了倡導市民切身參與到宣傳和管理中來,政府還成立了專門的以民眾與政府合作為基礎的環保部門。通過以上比較可以發現,在污染性排放物治理方面,日本由政府主導對公眾進行宣傳教育,在強化了相關環保政策執行效果的同時也從公眾角度即內因方面提升了保護環境的使命感、增強了對污染治理政策的認同感。同時,無論是政策制定還是具體實施,并沒有教條地按照行政層級劃分,中央政府沒有干擾地方政府的因地制宜,在推行、實施污染物治理政策過程中,并沒有單一地運用行政手段,而是通過教育、法律、經濟、行政等綜合手段實施污染治理政策。美國在控制污染物排放方面,更多地側重于通過以法律的形式將各種要求、標準、責任人、實施人等確立下來。最具有特色的是所制定五種污染物排放標準,并由專門部門負責處理污染事件,提高了工作效率。韓國在調查的基礎上進行打撈及制定政策工作,態度嚴謹、工作持續化,且不斷研制新的打撈設備以進行長期的打撈工作,將控制污染物的排放視為長期性工作。和日本一樣,韓國也開展了海洋環境保護的宣傳活動,成立合作管理機制,倡導市民參與管理。
3結束語
海洋生態文明建設是文明建設的基礎,在追求海洋經濟發展的同時,要著眼于海洋的可持續發展,以海洋生態環境的良性循環促進海洋經濟的發展與海洋資源的科學、合理開發與利用。目前,世界大多數國家已經意識到海洋生態系統日益退化,認識到海洋保護的重要性,并做了大量的防治工作。但各國在政策制定、具體措施、實際效果等方面又各有不同,因此,在海洋生態文明建設過程中不能固步自封,要不斷學習借鑒,共同保護好海洋生態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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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生態系統的特點范文6
2012年7月29日,在中國北極黃河站建站8周年之際,東風日產與國家海洋局等共同主辦的“一路向北 登峰造極”——東風日產奇駿北極之旅活動正式啟動。作為科考期間的后勤保障用車,東風日產奇駿將成為科考隊員們最堅實的后盾。
在這次北極之旅中,科考隊將沿北極圈駕駛奇駿穿越亞洲、歐洲、美洲,途徑芬蘭、挪威、冰島、格陵蘭島、挪威、俄羅斯等北極周邊國家。而東風日產奇駿引以為傲的智能全模式四驅系統、上坡起步輔助系統、陡坡緩降系統、偏航瞬間控制、B-LSD電子制動差速鎖、AVM全景式監控影像系統和“CARWINGS智行+等高科技配置,也將經受結冰路面、陡坡急轉彎等世界上最嚴酷路況的考驗。
這也標志著奇駿將成為人類歷史上首次同時登陸南北兩極的量產乘用車,東風日產同樣將成為業內首個到達地球“最北極”、“最南極”、“最高極”三極的企業。難怪有數位參加科考的專家贊嘆:“奇駿是專為應付極地惡劣路況而生的!”
tips
為什么要去北極?
北極是全球氣候變化響應和反饋最敏感的地區之一,北極氣候環境的變化對全球氣候有著直接影響。過去30多年的連續觀測證明,北極氣候正在快速變化,海冰覆蓋面積不斷減少,海洋生態系統發生了結構性變化。
因此,本次科考將主要考察海洋環境變化和海-冰-氣系統變化過程的關鍵要素,研究考察極區海洋環境快速變化的地質記錄及其對中國氣候的影響,了解北極地區污染物質在各介質中分布情況,考察北極海域生態系統功能現狀及其對全球變化的響應。
本次活動將實現北極科考史上“5個首次”:首次執行國家極地專項的北極航次;首次穿越俄羅斯北方海航道;首次在北冰洋-大西洋扇區開展準同步科學考察和多學科綜合考察;首次開展地球物理學綜合考察;“雪龍”號首次應邀正式訪問境外國家。
東風日產乘用車公司
副總經理任勇
CAM:近幾年奇駿一直積極參與各種科考活動,不久前還去了拉薩,為何奇駿鐘情這類活動?
任勇:奇駿定位在“以性能見長”的SUV車型,而非取悅現代流行趨勢潮流的時尚車型。因此,奇駿的主要消費人群是那些追求SUV車輛性能、內心狂野的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