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保護未來趨勢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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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產權保護未來趨勢范文1

關鍵詞:產業;戰略新興產業;知識產權;產權保護

中圖分類號:F121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002-2589(2013)25-0086-02

當前在全球金融復蘇與中國經濟發展方式轉型的雙重壓力之下,培育和發展戰略新興產業則被推向時代前沿與風口浪尖,戰略新興產業是新興產業革命和新興科技革命深度結合與創新發展的結果,被看成是我國經濟發展方式強勢轉變、產業結構大力調整的重要力量,是國民經濟發展的強力基礎與重要支撐,是未來中國經濟社會發展的強力引擎與戰略保障。發展戰略新興產業需要法律制度的及時保護,需要社會輿論的外在支撐,需要大量資金的重要驅動。就政策法律制度創新發展而言,既要緊跟戰略產業發展趨勢,力爭走在潮頭,加強這一領域的相關立法與保護工作,也要加快實施知識產權戰略、加強戰略新興產業的知識產權保護,這是發展知識產權經濟,轉變經濟增長方式的必然要求,是發展外向型經濟的必然選擇。伴隨著戰略新興產業的強勢發展,其已成為我國當前經濟發展的重點,而這一產業加以保護的知識產權戰略也成為重中之重,因而要擴大對知識產權保護的范圍與權重、制定完備的專利審查制度、加大專利侵權的處罰力度,切實讓知識產權為戰略新興產業的發展保駕護航。

一、促進戰略新興產業發展中知識產權保護的重要作用

(一)知識產權為戰略新興產業發展提供法律保護

當前全球經濟競爭的內在實質正逐步體現于科學技術的競爭,而最終則歸結于知識產權的競爭。戰略新興產業作為國家的有形競爭力、持續競爭力,在發展中正結合于自主知識產權這種國家的無形競爭力、價值競爭力,沒有自主知識產權作為內核驅動,戰略新興產業的發展將步履維艱,而沒有完備知識產權的法律保護,戰略新興產業將因缺乏外在的保護而難以發揮其持續動力。

(二)知識產權為戰略新興產業發展打造輿論支持

當前我國的知識產權保護戰略正逐步提升為國家戰略、發展戰略,在發展中進一步完善,極力促進了知識產權相關制度的制定與落實。在培育和發展戰略新興產業的當下,知識產權被視為建設創新型社會、環境友好型社會的一個關鍵核心與發展要件,而產權保護的輿論支持與外在監督則從產權立法制定與落實的側面對于戰略產業的發展提供了強力支撐,要打造產權入人心、產權立公道的良好局面,讓外在輿論支持戰略新興產業的持續發展,形成產權核心的發展理念與態勢。

(三)知識產權為戰略新興產業發展提升競爭活力

長期以來,我國企業產權意識不強,不注重企業自身的品牌打造與商標維護,自主產權的缺乏申請與法律保護,致使很多企業遭遇到國內外產權訴訟與商標搶注,導致企業遭遇發展瓶頸、利益受損嚴重。戰略新興產業與知識產權戰略互補,互為發展契機,當前我國要與國際接軌,就需要盡快完善相關的知識產權法律制度、政策體系,同時要加大宣傳,增強全社會的知識產權保護意識,讓產權保護提升企業的內在活力與持續動力,提升國家核心價值與競爭活力。

二、戰略新興產業發展中知識產權保護面臨的嚴峻挑戰

知識產權保護在促進戰略新興產業發展中至關重要,而戰略新興產業的發展則對知識產權保護提出了現實而嚴峻的挑戰,只有盡快實施知識產權國家發展戰略,強化知識產權內在保護,倡導企業自主研發創新,制定完備的產權法律保護制度,戰略新興產業的發展才能在外在的保護下蓬勃發展。

(一)戰略新興產業發展需要知識產權保護內容持續創新

當前伴隨著新科技持續涌現,知識產權保護的內容與范圍持續拓展,已從傳統的專利、商標、版權擴展到高科技、微電子、商業秘密及生物技術等多元對象。而對于低碳技術、信息科技、生物醫學為核心的戰略新興產業,其研發過程存在著高風險、需要人力、物力、財力的持續投資與外在保障,同時要有足夠的專利權保護,只有這樣才能確保企業的未來獲利。因此,要漸次拓展專利權的保護范圍和權利譜系,既要有持續性,也要有前瞻性,并建立有效的保護與激勵機制,從產權的內容上給予戰略新興產業以強力支持。

(二)戰略新興產業發展需要知識產權保護及時高效快捷

現代社會科技發展一日千里,科技產品日新月異,而其產權的保護要做到及時、便捷、高效,要讓研發人員的技術成果及時得到保護,確保其產權的時效性。因而,要從產權制度發展的客觀實際出發,創新理念、簡化知識產權審批程序,縮短受理時間,提高審批效率,確保知識產權保護的及時性持續增強、提升知識產權保護的時效性。

(三)戰略新興產業發展需要知識產權保護力度處罰得當

當前我國知識產權保護處罰存在諸多問題,如侵權賠償的額度不夠高,執法力度不夠嚴,執法程序不規范,相關司法體制不健全等,這些存在的問題致使知識產權領域的違法犯罪行為時有發生,其主要原因在于違法犯罪所付出的成本與其不法收益之間還存在不小的落差,對于違法者沒有懲戒的約束性,造成違法得不到嚴懲,有些人以身犯法,險而獲利,對于社會輿論的塑造,對于戰略新興產業的發展都是不利的。

三、推動戰略新興產業發展中知識產權制度的創新舉措

戰略新興產業的持續發展需要全方位的知識產權法律和政策支持與保護,戰略新興產業這把創新的“天才之火”需要添加知識產權“保護之油”才會越燃越旺。結合我國當前知識產權的客觀實際,從行政審批手續、制度內容建設、專利費用支持、產權風險調控、侵權懲罰賠償等方面切實加強創新我國現行知識產權制度建設,夯實戰略新興產業創新發展基礎,構筑并發揮知識產權比較優勢,推動實施知識產權發展戰略,從而形成符合市場競爭需要、具有發展比較優勢的戰略產業與知識產權組合。

(一)簡易審查手續、提升申請效率

戰略新興產業的創新與研發,更新較快,結合這一產業的客觀實際,應簡化專利權審查制度,適當縮短新技術申請獲得專利權保護的時間,提升其申請效率,積極進行戰略新興產業的市場引導與專利申請,引導科研企業和研發機構申請或引進知識產權更加富有針對性,通過簡化手續,提升效率發揮好知識產權的比較優勢,從而建立統一、系統的知識產權管理體系。

(二)落實許可制度、加強專利保護

加強知識產權的保護,當務之急是加強其自身制度建設,創新與拓展適應戰略新興產業規律和特點、能保護和促進戰略新興產業發展的知識產權管理制度。為了真正使戰略新興產業的發展惠及全社會,實現我國高新技術的合理有序的增長,要從我國當前實際出發,既避免其創新發展的遲緩性,也防止其成為謀取合法壟斷利益的工具,造成高新產業技術壟斷市場,損害發展環境及公民的共同利益,因而要加強探索與創新知識產權的制度建設,探索專利權強制許可的可能路徑,加快重要科技成果轉化、從而為培養和發展戰略新興產業提供積極有力支撐。

(三)落實專利費用、加大資助力度

戰略新興產業在發展科研初期,技術研發人力、物力、財力耗資巨大,增加了企業投資的未來風險性,因而要加大財政支持,同時在新技術專利費用上要資助力度,專利費用上予以減免或減緩,從而避免因專利費用過高而使一些有志于創新的企業望而卻步,失去創新的動力。在專利費用支持之外,還要加大戰略新興產業研發的公共財政資助,在資金上予以保障,在發展上予以傾斜。

(四)緊控產權風險、落實評估制度

當前我國知識產權體系尚不完善,戰略新興產業的投資與創新風險存在,因而要建立與加強知識產權的風險預警與評估制度,從而降低產業開發風險,提升產業發展動力。從國家層面而言,要注重宏觀引導與制度建設,充分考量知識產權因素的權重,加強這一產業的知識產權風險預警與科學評估;從企業和社會層面而言,要強化責任意識與問責約束,既要為我國創新主體提業發展的行政指導,也要對存在的知識產權風險做出前瞻性判斷,從而促進戰略新興產業健康有序地發展。

(五)增加侵權賠償,強化司法保護

戰略新興產業的發展切實需要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和執法環境建設,也要加大侵權賠償力度與額度,做到制度有繩、執法必嚴、懲罰須重。一方面,要提升輿論信任度與加大懲罰力度,做到違法必嚴,處罰必重,使得意欲違反知識產權法律法規的企業和個人在權衡成本與收益下,在社會信用——價值體系內,做出守法和尊重他人知識產權的理性的現實選擇;另一方面,要強化知識產權的司法審查、保護與服務功能,既為戰略新興產業提供合理、有效、快捷的司法服務,也確保知識產權法律保障的公正、公平,從而為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發展保駕護航。

當前雖然我國知識產權保護建設取得了一些進步,但隨著我國戰略新興產業的快速發展,我國的知識產權保護的范圍與內容、專利審批的時間與效率,專利申請外在的評估與風險、知識產權的運用與保護、專利侵權的處罰與懲戒也面臨著諸多的挑戰,急需適應性的創新與發展,因而要切實發展知識產權保護戰略,建立科學有效的評價指標體系,提高知識產權管理意識和應對能力。在戰略新興產業與知識產權戰略共同成長過程中,要積極引導企業和研發機構以市場競爭為導向、以創新為基礎、以法律為準繩、以價值為歸宿,堅持戰略結合發展,共同促進的原則,大力提升知識產權權重、打造知識產權戰略,從而促進戰略新興產業的健康發展,促進國民經濟的快速騰飛。

參考文獻:

[1]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亟須知識產權保護[N].湖北日報,2010-12-10.

[2]胡建發.關于我國高技術產業知識產權保護的現狀、問題及對策的思考[J].科技管理研究,2008,(1).

知識產權保護未來趨勢范文2

關鍵詞:知識產權保護;知識產權發展戰略;合資企業

中圖分類號:F27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672-3198(2008)08-0331-02

1 知識產權保護制度的重要性

1.1 有利于企業健全內部規章制度

當今中國許多合資企業已經開始著眼于企業知識產權發展戰略的健全和完善。他們針對知識產權的各個類別,相應地制定實施具體的方案。舉例說明,依據技術難度和資本的現實狀況選擇恰當的開發模式,針對技術的發展前景和企業自身的實力,選擇有利于促進企業經濟效益保護專利技術的方針政策。

1.2 有利于加大企業在高技術開發的投資力度

隨著合資企業知識產權發展戰略的實施,高新技術從研制到推廣的時間期限得到大幅度的縮短。與此同時,科學技術已成為企業發展的首要武器,知識經濟時代已經到來,新的技術給企業帶來了新的契機,合資企業的發展與知識產權的保護緊密聯系起來。

據有關資料統計,對一項新技術的保護措施問題上,只有47%的企業進行專利申請,其他的企業大多因技術專利性不強、專利保護力量不夠而選擇商業秘密保護手段。他們十分重視產品的標示商標的正確性,突出強調商標與企業形象的密切關系。

1.3 有利于增強合資企業的國際競爭力

調查統計中表明,在我國合資企業中有7.8%的企業在境外獲得專利,13.7%的企業在境外注冊商標,5.9%的企業在境外同時獲得專利和注冊商標。這充分顯現了我國合資企業在專利權、版權和商標權等方面的保護政策的進步與發展,企業通過已加入的國際條約來保護自己的正當權益。另外,我國合資企業,特別是知名企業,已經學會將代表自己公司商號或商標的字串注冊為域名;一旦被他人搶注,則積極談判,要求買回域名;而對惡意搶注者,則尋求有力的法律保護手段。

2 合資企業中方知識產權的流失現象分析

我國建立知識產權保護制度的起步比較晚,而這一套制度的保護依據實際上是傳統的制度模式。由于科技的發展已經強烈地沖擊著這一傳統模式,使得制度本身面臨著變革的必要性。

2.1 制度自身存在的阻力

我國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雖然在制定實施之后,應實際情況的需求進行了調整和修改,但是在實際操作過程中,仍舊表現出一些法律法規自身的不合理性。例如,專利的審批期限過長、專利費用過高。這就導致許多合資企業放棄了專利申請。實踐中,專利審查機構由于不受期限的約束,造成常有任意拖延專利實質審查時間的情況。專利的審查期限過長使得申請的專利技術失去了占領市場的先機,給企業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阻礙新技術盡快投入市場,妨礙更尖端技術的產生。

2.2 企業自身知識產權保護意識薄弱

資料統計,我國目前僅有21.6%的企業著手于知識產權發展戰略,在企業人才培養方面,嚴重忽略知識產權知識的培訓,有5.9%的企業完全沒有進行任何的知識產權知識的培訓和教育。而在聘用知識產權法律事務顧問的問題上,除了一些規模較大的合資企業較為重視知識產權知識的培訓外,其他一些中小型企業皆因對知識產權保護制度的輕視而忽略了法律顧問的重要性。

3 對策與建議

3.1 健全知識產權保護制度

我國對專利法的內容進行了修改,縮減了申請和審查的時間,將生物技術這一部分納入了專利法的保護范疇,順應科學技術的不斷更新,明確商標侵權在網絡環境下出現的新的侵權行為方式,制定有關聯合商標和防御商標等有關規定。明確數字化技術對復制、發行等傳統版權概念的影響;對互聯網上的著作權的有關問題做出具體規定;對新出現的網絡主體即網上信息提供者和在線服務提供者在版權法上的地位與責任做出規定;建立適合于版權發展趨勢的新的公示制度;對數字化權、傳輸權有關問題加以明確;重新定義版權侵權行為方式等。

3.2 強化自身知識產權保護意識

信息資訊的傳播速度得到了迅猛的提升,縮短了不同地域之間的差距。為了適應新的環境,合資企業必須時刻掌握最先進的科學技術,了解并學會運用在技術保護方面的法律知識。但現實中,我國的許多的合資企業仍未意識到知識產權保護的重要性,目光短淺,毫無自我保護的能力。因此,合資企業應當改變錯誤思想,灌輸新的經營理念,提高企業內部工作人員的知識產權保護方面的法律知識,建立知識產權保護的專門機構。

3.3 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

法國的著名經濟學家費爾南•布羅代爾認為,阻礙技術進步的首要因素來自社會方面。在專利申請中為提高企業申請專利和高科技發展創新的積極性,國家可以予以一定的政策扶持和資助。其次,加強專利管理機關、商標管理機關、版權管理機關等的人力和設備投入。再次,合資企業在知識產權保護中設有的專門機構與專業人員的力量不足,而對這些專門的機構所提供服務方面缺乏了解和認同。最后,合資企業可以自發地創建行業協會組織,共同探討高新技術領域知識產權事務的管理與服務,并對侵權加以防范與打擊,在必要的時候可以以行業協會的名義出面對受害企業予以支持。還有加強有關知識產權保護的法律宣傳工作,這可以使公眾逐步樹立知識產權觀念,培養知識產權意識,形成全社會尊重和保護知識產權的環境。

3.4 提高知識產權的創新能力

由于我國自身技術能力比較弱,一味地模仿、仿冒,造成許多產品侵權。因此,開發自主知識產權,提高知識產權創新能力已成為必然趨勢。我們應當積極正確的應對知識產權糾紛,充分利用知識產權保護的相關的法律條例來爭取自身的合法利益,樹立良好的企業信譽,遵循國際慣例,不斷加強技術開發與創新,研制和開發企業自己的技術專利,提高企業的國際競爭力。對于我國企業創新能力受限制的情況,可以通過對短期內無法擁有核心專利的技術,通過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對行業中重大關鍵技術,應鼓勵行業內企業進行聯合開發、聯合招標,形成合力。

3.5 加強知識產權國際保護

(1)中方知識產權的法律體系的缺陷。

自后,我國已經逐步建立了符合自身的一系列知識產權的法律法規,并融入了知識產權國際公約和國際組織,建立了比較完整的知識產權法律體系。但知識產權保護在中國依然存在很大的問題,主要是《反不正當競爭法》對知識產權的附加保護,還有待完善。兩個國際組織的法條與協議均要求有關主管部門按程序獲得企業商業秘密者,負有保密義務,尤其禁止從主管部門那里將商業秘密流入商業通道。中國的《反不正當競爭法》卻偏偏把這一部分漏掉了。中國的許多經營者,非常關心主管部門是否會利用其職權從事這類不正當競爭。

此外,世界貿易組織沒有涉及,而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已涉及的部分,我們法律中的缺漏就更大了。中國《反不正當競爭法》把假冒他人的注冊商標列為禁止的內容之一。但除此之外,借他人未注冊商標為自己牟利的情況在《反不正當競爭法》中卻沒有任何體現。由于《反不正當競爭法》中對一些知識產權保護細節方面的疏忽和遺漏,給我國合資企業在經營上帶來了諸多不便。在與外商交涉時,無法依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2)知識產權國際保護的途徑。

知識經濟時代在發達國家的現實化,使全球經濟系統將面臨一次新的國際分工。在這次分工中,知識經濟國家將進一步擺脫物質生產的拖累,而成為向全球經濟提供知識、技術、智能、思想進行物質生產的“軀干國家”。我國身為發展中國家的代表之一,在進行國際經濟貿易往來的同時,更加重視對我國合資企業知識產權的國際保護。首先可以根據國家與國家之間訂立的雙邊協定,彼此保護有關知識產權;或者根據互惠原則保護這種方式(在當事國雙方均既未參加知識產權國際公約,又未簽訂雙邊協定的情況下采用);還可以加入知識產權國際公約,以此保護知識產權。

在《知識產權的國際保護》一書中講到,所謂在知識產權國際保護方面采取多邊國際公約的方式,一般而言,并不是直接在國內使用國際公約辦事或者辦案,而主要是要求在國內知識產權立法方面,應根據本國所加入的國際公約規定的最低標準,使國內立法與國際公約接軌。要同本國參加的知識產權國際組織協調和合作,要根據本國所參加的知識產權國際公約的規定享受權利并履行公約規定的義務。

4 結論

世界經濟的高速發展,導致了企業之間的競爭越來越激烈,企業的經營和發展發生了根本的變革,技術創新和新產品開發的在發展經營中占據了主導地位,知識產權的擁有、維持、利用在很大程度上決定著企業未來發展的興衰。世界各國也將知識產權保護問題作為維護自身經濟安全的重要手段,而且在世界貿易組織的框架下,知識產權保護方面的限制是一種完全合法的、并不受到譴責的手段。為此,企業的知識產權工作在企業的涉外經濟活動中就是一項不得不加以關注的方面,它在企業經營管理工作中也顯得越來越重要。

知識產權作為利益機制,不僅涉及到國內的不同主體之間的利益關系,而且也涉及到不同國家之間的利益關系。正如主席1996年底在廣東考察工作時曾指出的,“保護知識產權也是一場激烈的國際經濟斗爭。美國等西方發達國家在保護知識產權方面占有優勢,他們強調保護知識產權,其目的就是要壟斷市場和技術。”因此,知識產權保護制度完善與發展,將是我國合資企業安全穩健的邁向世界的重要保障。

參考文獻

[1] 馮曉青.知識產權管理:企業管理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內容[J].長沙理工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5,(1).

知識產權保護未來趨勢范文3

關鍵詞:TRIPS協議;對外貿易;影響元素;對策研究

隨著世界經濟一體化的現展,科學技術水平的信息,知識產權保護也日益呈現出國際化的趨勢。在國際貿易中知識產權保護緊迫性的重要性,發展成長可謂是日新月異。在西方國家,已經把知識產權談判和范圍的國際貿易領域,并最終的形成和發展“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簡稱),和并采取TRIPS協議的重要組成部分,世界貿易組織協議的內容之一。加入WTO后,中國應積極參與國際貿易和市場競爭,嚴格按照有關規定,世界貿易組織的協議。對此,我們要充分肯定TRIPS協議對我國對外貿易的積極影響,著力提高產品的技術含量,吸引更多的國外資金,不斷增強我國產品的市場競爭力。但是,我們也應該充分認識到,我國相關知識產權保護的法律,還有與TRIPS協議的差距。在本文中,以及知識產權保護不足的現狀,特別是中國加入后,國外的激烈競爭,在知識產權和市場領域的臉,在本文中,基于中國企業的角度來看,鑒于現有的知識產權保護問題,提出了相應的對策和建議。

一、TRIPS協議對我國對外貿易的影響分析

所謂TRIPS協議,就是《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英文為Agreement on Trade-Related Aspect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的簡稱,它是對協議的相關內容的一部分,更重要的和關鍵的組成部分,與世界各地的知識產權保護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產生了舉足輕重的影響。目前,WTO體系中,貿易自由化的發展趨勢逐漸增大,知識產權的保護,許多發展中國家從貿易保護逐漸向貿易自由化的過渡。其中,推動貿易自由化的完整的同時也增加了知識產權保護的力量的國家的數目。對知識產權保護對國際貿易的影響,一些經濟學家已經進行了系統深入的研究。比如,斯特恩指出,知識產權保護是不是國家之間的足夠的協調作用的結果,只是作為非關稅壁壘一樣。如果發達國家向發展中國家出口時,因為其需要采取額外措施防止當地模仿而面臨更大的成本費用。因此,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力度和國際協調,勢必會降低交易成本,在一定程度上減輕。M.J.Ferrantino的基礎上,分析和美國二十世紀八十年代初期的正常貿易,國內貿易和地方貿易相關數據的研究,他發現,有知識產權和美國一般貿易出口之間的相關性,并且對當地的貿易沒有影響,但對企業內部的貿易影響較大。Maskus.Puttitanun使用赫爾普曼,克魯格曼壟斷競爭模型,分析進行評估知識產權保護的國際貿易流量帶來的效果,他發現,高強度的執行知識產權保護在發展中國家,對中間產品的進口有積極作用的影響。他強調,這是市場競爭的影響之間的相互作用,市場拓展和降低成本的效果的影響,發達國家逐漸與中間產品出口到發展中國家或地區。此外,研究表明,越來越多的外國市場的專利保護水平,這是在發展中國家企業的市場擴張效應,勢必導致這些公司增加的保護水平增加出口國家的數量。通過上面的分析,我們可以看出,在TRIPS協議可以極大地促進國際貿易的迅速發展,并且效果能帶來市場規模的擴大對發展中國家。

基于上述分析研究的角度來看,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將帶來對國際貿易的影響和作用的兩個方面,這兩個方面的影響,相反的作用。一方面,受保護產品的需求彈性勢必增加由于努力保護和減少的作用和影響。在另一方面,受保護產品的需求將導致模仿和擴展了有限的影響和作用。但是,對于這兩種效果的輕重,仍需我們進一步深入分析與研究。要注意的是,結果不符合協議與西方發達國家的基本要求,在實踐中,它會繼續采取強硬的措施和手段而發展中國家在提高TTRIPS協議的執行效率的基礎上,如何防止在西方發達國家單方面的行為,仍是我們研究的焦點和關鍵。

二、TRIPS協議下我國對外貿易的現狀分析

我國推行改革開放政策來,逐步走向了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道路,改革、發展等戰略逐步得到實施,全國經濟總量取得令人矚目的成就。1978年,我國GDP僅為3645.2億元。2008年,全國達到300670億元,超過1978年的80倍。從圖1我們可以看出,我國GDP從1978年以來始終處于逐步提升的發展趨勢,我國的綜合國力以及國際影響力也發生巨大的改變。

圖1:中國入世前后進出口貿易商品結構發展趨勢示意

一般情況下,我國每年取得超過30000件的國家級的重大科技成果,往往由于沒有專利保護且效果差,但通過,鑒定,學術研討,公眾的使用效果,國外的無私奉獻?!笆濉逼陂g,科技成果的中國的科學研究計劃達到30000余件,但獲得國內外專利只有1500多件?!笆晃濉逼陂g,我國科技攻關計劃完成的科技成果、發明專利等達到5萬余件,獲得國內外專利的2000余件。2001年到2005年,我國高新技術產品進出口發生一些變化,具體情況見表1。特別是近10年來,“863”計劃總投資100億元,研究課題超過7000項,論文超過50000篇,專利申請僅為1500余件,發明專利不足250件。據國家知識產權局顯示的統計數據,中國實施專利法以來到2012年底,全國共收到近200000件國內發明專的申請,而同期向國外申請的發明專利不足3000件。這表明,我國近200000件的發明專利都浪費了。據估計,我國近年來因此而遭受的損失超過10億美元。如我國的中草藥項目,由我國研發但卻由國外取得專利保護的超過900項。相反,西方發達國家都對其高新技術在本國申請了專利保護。同時,還抓住時機到具有市場潛力和發展前景的國家或地區申請專利保護,以此實現其高科技在國內和國外市場的壟斷地位。

知識產權最佳保護期示意如圖2,T1表示產品的上市時間,0T1系列產品的研發和生產周期,T2表示,市場回報率等于研發成本,T3表示,智能產品的最佳保護,TL4表示,該產品的生命周期。

從圖中看出,當C=D時,即產權人扣除研發成本后所取得的收益=社會收益,此時的t3值為最佳保護期。如果CD,表示知識沒有被整個社會充分利用。只有C=D,知識生產者與整個社會利益才能夠平衡。

三、TRIPS協議下我國對外貿易的應對策略

(一)健全完善知識產權法律體系

知識產權的法律制度,是指在統一的系統,包括商標,專利,版權和商業秘密等一系列復雜的法律體系。鼓勵中國企業積極開展技術創新和創新,政府部門應積極研究制定相關的法律制度。首先,在與協議的相關規定嚴重的知識產權對中國企業使用相關的保護適用于如國民待遇原則的結合,最惠國待遇等。對此,我們應當修改我國的專利法、商標法以及著作權等的相關規定。其次,在專利法在我國,自后在1992年和2000年兩次修改,極大地豐富和擴大專利保護的范圍在中國和地區,有效提高專利保護在中國的水平。但是,我們必須清醒地認識到,我國目前的專利法還存在缺陷和不足,法定補償效果,如專利權和撤銷程序,都需要進行適當的調整和修改。第三,中國應在本企業的產品和統一的法律保護,這與立法體例的TRIPS與許多國家保持一致的實用新型外觀設計。此外,我們應進一步擴大保護專利法在中國的范圍內,如增加植物新品種、轉基因動物保護等。

(二)積極主動參與國際市場競爭

國外知識產權的壟斷,我們的企業不僅要申請專利和商標等知識產權的,而且在利用知識產權政策的靈活性,積極參與國際市場競爭。從本質上說,市場競爭是知識產權,新技術,新產品,競爭的競爭。因此,在競爭激烈的國際市場上保持我們的競爭優勢,最好的辦法是積極保護自己的知識產權政策,新產品和新技術。一般來說,在國外和保護知識產權的政策,至今已有100多年的歷史。但是,隨著中國的知識產權政策和保護后起之秀的,不能坐以待斃,必須奮起追趕。但在追趕過程中,我們必須注意一些困難及問題。如產品開發的階段,必須充分利用知識產權的研究文獻。這是因為,以及有大量的文獻,內容廣泛,出版快,交貨快,實際的詳細信息和其他的基本特征。有研究結果顯示,全球最新的發明創造信息,90%以上的可以在專利文獻中查找到,其幾乎記載了世界技術領域以及人類知識的發展進步。因此,中國企業必須使自己的知識產權納入企業的發展戰略規劃,注重知識產權的保護,靈活運用知識產權參與國際市場競爭,知識產權和外貿,出口產品以結合,促進知識產權成為外貿出口的核心內容。

(三)努力建立市場公平有序競爭機制

中國加入WTO后,國內外企業間的競爭,其實質就是知識產權和技術創新的競爭。但企業需要在公平、競爭和有序的環境下,才能進行對外貿易、保護知識產權及技術創新的成果。近年來,我國國內市場異軍突起,很多由我國首次運用的技術發明,都沒有申請專利保護。如數字壓縮、譯碼高新技術研制和新興電子業等,其產品的市場潛力都極為巨大。因為沒有申請專利保護,導致市場極為混亂。而如果我們申請了專利及保護,那么就可按照市場需求和專利法規定等進行保護,也就不存在互相仿制等混亂的現象。類似這種情況,在我國很多企業都不同程度的存在。相反,國外企業卻特別注重對自身專利的保護。如A國B企業發明Z牌洗衣機以后,特別適合市場的需求,年產量已突破了20萬臺。但B企業卻幾乎沒有遇到被仿制等情況。這是因為,B企業積極重視和運用知識產權保護。近年來,B企業申請的國內專利達10余種,而且還申請了其他國家的專利,并在國外注冊商標,即保護自身的利益,又發展了國外市場。如此一來,在國內產品出口日益下滑情況下,B企業生產的Z牌洗衣機出口仍持續大幅增加。對此,要求我們在高度重視技術創新的同時,充分運用知識產權制度及其保護,有力保護技術創新的成果,進而贏得國內外市場與競爭優勢。

(四)著力提高知識產權的保護水平

一般來說,從國際經濟活動和規則是殘酷的。如果有貿易糾紛,這是熟悉規則,這將占據主動,這將成為最大的贏家。因此,規則學習,熟悉和使用,隨著市場競爭,經濟活動,會主動在越來越多的國際經濟貿易活動,這也是在我們的企業和挑戰面前的主要任務。特別是中國加入后,在相同的情況下,貿易條件,獲得更大的貿易利益,最終取決于我們的整體質量和技術水平。同時,這也在一定程度上決定了整體的能力和知識產權及其保護水平。因此,有效地提高了知識產權和企業在我國其保護水平,關鍵是中國企業參與國際市場競爭和能力的提高。據TRPIS的有關規定,如果當事人不提供國外知識產權的保護,根據該協議,則受害方可以根據爭端解決程序和交叉報復的規則,在商品貿易的交叉報復,其中提供了有關知識產權和保護企業必要的法律環境中的執行情況。在這方面,中國的企業必須大力配備專門的技能,認真學習,熟悉,研究和應用TRIPS協議的,積極履行自己的義務,充分享受權利,保護有實力的企業的合法權益,逐步擁有自己的知識產權,形成和發展自己的獨特優勢,力求在激烈的國際市場競爭中處于不敗之地。

四、結論

總之,從短期來看,雖然知識產權保護可以提高我國外貿企業的生產成本和費用。然而,從長遠的角度來看,加強對知識產權的保護,以改善中國的外貿環境,提高產品的市場競爭力。因此,只要我們有信心,有決心,中國外貿的未來將更加主動,逐步實現貿易強國的目標。我們必須結合當前的形勢和中國知識產權保護的不足之處,尤其是在中國加入WTO后,面臨著知識產權和外部市場的國內領域的激烈競爭,基于業務的角度來看,在知識產權保護方面存在的問題和不足,提出有效的對策和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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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產權保護未來趨勢范文4

關鍵詞:煤炭 知識產權 保護

一、知識產權對煤炭企業的作用

現代化的煤炭企業是以高新技術的開發實施為基礎,具有高智力投入、高資金投入和高風險的特點,只有加強對高質量勞動成果的保護,才能有強大的動力機制,促進煤炭企業迅速發展,現代化的煤炭企業離不開知識產權制度。

1.知識產權為煤炭企業的發展提供了新的發展理念。當今是知識經濟的時代,而知識經濟的核心是高技術。在這種背景下,煤炭企業只有具備一定的技術創新能力,才能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爭得一席之地。當前,我國煤炭企業進入了整合重組,快速發展的新時期,市場競爭日趨激烈,煤炭企業要生存、發展就必須要發展自主知識產權,就必須在技術進步、技術創新上多做文章,來增強企業的核心競爭力,而技術創新與進步必須要更多地依靠知識產權制度來保護。

2.知識產權為煤炭企業的發展確立了激勵機制。知識產權制度用賦予知識產品創造者一定的專有權,使權利人可以獨占市場,這樣不僅能夠收回發明創造付出的投入,而且能夠取得比其投入更多的回報,從而繼續新的發明創造,這樣不僅改善煤炭生產的作業環境,提高企業科技化水平,增加企業效益,而且直接影響發明創造人的經濟收益。因而,知識產權成為激發人們發明創造積極性的一個重要機制。

3.知識產權能夠促進新技術迅速轉化為生產力。知識產權作為市場經濟的產物,把保護和鼓勵技術發明的商品化和產業化作為根本的出發點。專利法規定,對發明人的獎勵和報酬,重點不在發明完成后,而是在技術發明產業化以后,從其創造出來的效益中提取。專利制度的這一作用在很大程度上促使技術創新,迅速應用于生產實踐,避免了技術的閑置和浪費。

二、煤炭企業知識產權保護的現狀

1.知識產權保護意識薄弱。隨著知識經濟的發展,知識產權在企業發展中的作用越來越大。在國外,企業已把知識產權當作企業發展的“命根子”,千方百計地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然而,我國不少煤炭企業對知識產權保護的作用還缺乏足夠的認識,很多企業在研究開發、生產經營中不重視知識產權的保護,科研成果研究出來后,不是去申請專利,尋求法律保護,而是進行成果鑒定,,公開成果,造成新穎性的喪失,進而也喪失了申請專利的權利。

2.知識產權流失嚴重。一方面煤炭企業科技人員的流動造成知識產權的流失??萍既藛T流動是市場經濟體制下勞動擇業自由的體現,也是實現科技人才和技術資源優化配置的一項重要措施。然而,由于企業管理的缺陷,加上科技人員法律意識薄弱,不少科技人員在流動過程中,不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企業的管理制度,把本企業的關鍵技術或商業秘密當作提高自己“身價”的法碼和資本,攜其“跳槽”,導致知識產權流失;另一方面企業忽視知識產權價值評估,導致知識產權流失。知識產權價值是企業資產的重要組成部分,但對無形資產評估卻未受到企業應有的重視,相當一部分企業在評估企業資產時,沒有包括專利權、商標權等知識產權,有些企業即使對知識產權進行評估,往往也是低評,遠遠低于知識產權的實際價值,從而造成知識產權的流失。

3.知識產權管理薄弱。強化知識產權管理和保護是美、日等發達國家企業的通常做法。與發達國家企業相比,我們的差距很大,煤炭企業尤甚。目前,大多數煤炭企業沒有專門設置知識產權事務機構,有些煤炭企業雖然設有專門負責處理知識產權事務的機構,但管理人員比較少,知識層次不高,保護意識也不強。另外,很多的管理機構并沒有制定相應的知識產權管理規定,更談不上靈活地運用知識產權戰略來促進企業發展了。

三、完善煤炭企業知識產權保護的對策

針對煤炭企業知識產權建設中存在的問題,建議應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進行完善:

1.增強煤炭企業知識產權的保護意識

(1)大力宣傳煤炭企業所面臨的知識產權保護的形勢,增加知識產權保護的使命感和危機感。通過宣傳,讓企業明白我國煤炭工業知識產權保護的現狀及與其他企業的差距,克服盲目樂觀和因循守舊的思想,增強憂患意識,從而以強烈的責任感去推動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營造一個良好的企業氛圍。

(2)大力宣傳“知識產權是企業生存與發展的命根子”的觀點。增強煤炭科技人員的知識產權保護意識。通過宣傳,使其認識到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是本企業發展壯大的根本,是增強企業競爭力的有效途徑,是維護企業合法權益的有力武器,從而使廣大職工積極投身到知識產權保護活動中去。

2.建立有效、嚴密的知識產權管理制度

(1)細化知識產權機構的職責,完善知識產權內部管理制度。煤炭企業的內部應設立專門的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制定專門的責任制度表,明確機構內每個成員的分工和職責,由專人負責專利的申請、商標注冊、科技成果登記、技術資料的加密歸檔、處理知識產權的侵權、糾紛等工作;完善包括知識產權管理制度、保密制度、成果歸檔制度、技術合同管理制度在內的一系列知識產權管理規則,切實保障企業的合法權益。在當今的形式下,煤炭企業之間的交流和合作越來越頻繁,尤其要加強技術合同管理制度,在轉讓科技成果,進行技術交易時應當嚴格按照《合同法》有關的規定,簽定技術開發、轉讓、咨詢、服務中介等合同,并且在合同中明確約定有關知識產權歸誰所有、如何使用以及由此產生的利益如何分配等事項。

(2)建立有效的激勵機制。通過激勵機制,完善知識和技術作為生產要素參與分配的制度,對為企業知識產權建設作出貢獻的人,企業要落實國家的有關獎勵政策,從物質上和精神上給知識產權創造者予獎勵,特別是對于為煤炭企業的發展作出了顯著貢獻的科技人員及管理人員予重獎,可采取一次性重獎、效益提成、技術作價入股等多種形式,給他們在工作待遇、生活待遇上予以回報,真正做到多勞、多貢獻多得,從而提高知識產權創造者的積極性,使他們自覺保護本單位的知識產權,維護本單位的合法權益。

(3)建立利用知識產權文獻的設施和制度。專利文獻具有反映全球范圍內已知技術水平、最新技術動態、未來技術發展趨勢以及競爭對手經營戰略的重要功能。所以說企業利用專利信息,不僅可以了解本技術領域世界科學技術的現狀和水平,還可以預測技術發展的趨勢和動向。故此,煤炭企業應該訂閱專利文獻,并搭建網絡平臺,利用互聯網資源對本部門相關領域知識產權的動向予以充分的了解和掌握。

3.制定并實施知識產權經營保護戰略

(1)發展自主知識產權,構建自己的知識產權壁壘

一是開展技術創新。技術創新是企業核心競爭力所在。故此,煤炭企業要鼓勵技術創新精神,增強技術創新能力。新技術開發研制成功后,盡快實現新技術的商品化。二是利用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手段保護企業的知識產權。對于假冒、欺騙行為以及侵犯知識產權人正當商業秘密的行為,可以通過反不正當競爭法及相關的法律法規來加以保護,如本企業的工作人員泄露、出賣技術秘密等行為。

(2)在企業的產、供、銷的各個環節要進行專利檢索

煤炭企業在新技術開發前進行專利的檢索,可以避免重復開發,也可以從中獲得啟發,節約開發時間和費用。同時通過專利的檢索,對于那些依法已經到期或者未交納專利年費等原因失去專利權的那部分專利,可以免費共享。煤炭企業在采購和進口機械設備的零部件或技術轉讓等環節應該進行專利檢索,以避免侵犯他人的專利權。

4.加強知識產權人才的培養

知識產權保護未來趨勢范文5

關鍵詞:國際貿易;知識產權保護;知識產權立法;啟示

一、知識產權保護對國際貿易的影響

(一)擁有知識產權對國際貿易的正面影響

第一,擁有較多高質的知識產權會提高國家的競爭力。從目前的國際形式來看,貿易出口對知識產權的依賴程度越來越大,由于各國所擁有的知識產權的要素稟賦不同,一國就可以根據自身的優勢實施知識產權保護,從而使得在國際貿易中某些技術和產品的優勢得以發揮。與此同時,它也可以迫使其他國家加強對知識產權的保護,就可以為其帶來競爭上的優勢,而在此過程中,它可以將企業的技術優勢轉化為市場優勢和產業優勢。因此,當一個國家擁有知識產權的數量多且質量高時,從一定程度上看,它就擁有了較強的市場競爭力,從而能夠提高其產品的國際競爭力,最終通過產業鏈的傳導機制將會增強一個國家的綜合國力。

第二,擁有知識產權擴大了世界貿易的范圍。就目前所知,與知識產權有關的行為不僅滲透到貨物貿易和服務貿易之中,而且使其逐漸成為一種獨立的貿易形式。知識產權保護的狀況與知識產權有關的貿易尤其是技術貿易之間有著直接的聯系。健全的知識產權制度能夠向專利技術所有人提供權利保護,加大專利技術所有者對自身新產品保護的程度,在一定時期內遏制其他企業對其新產品的模仿和偽造,從而加劇企業產品市場規模的加劇擴張,加大了與知識產權有關的貿易,擴大了世界貿易的范圍。

第三,擁有知識產權可以帶來巨大的經濟和貿易利益。發達國家的跨國公司將產品的組裝轉移到發展中國家中進行就是為了利用這些發展中國家的廉價的勞動力,使發展中國家的廉價勞動力成為他們產品的制造者,而將核心技術在本國自己開發,就擁有了自己的知識產權,從而可以利用知識產權擁有壟斷優勢———這樣既可以降低產品的生產成本,又可以利用新產品的壟斷優勢擴大產品在發展中國家的市場份額,從而獲得巨大的經濟利益和貿易利益。

(二)擁有知識產權對國際貿易的負面影響

第一,過高的知識產權保護妨礙經濟增長和技術創新。知識產權制度通常被認為是推動經濟增長和技術創新的動力。然而,創新的根本動力來自競爭,而知識產權保護本質上是一種壟斷,壟斷能夠向創新者提供獎勵,但同樣能夠激勵昔日的創新者依靠壟斷獲取高額收益,從而削弱技術創新的動力。知識產權保護的力度越大,昔日的創新者的壟斷受益越高,進一步創新的動機就日益削弱,這樣繼續發展的最終結果必然是知識產權的過度保護會妨礙經濟的增長,而且會打擊企業的技術創新的積極性。

第二,知識產權保護在實施過程中存在利益轉移問題。知識產權的主要持有者是現代產業,而現代產業的特點之一是大多數企業的銷售市場跨越多個行政區域,由此導致知識產權制度實施過程中的受益者與成本承擔并不完全重疊。受益者是企業,銷售地政府則需要為此承擔較高的執行成本,而受益企業因此而增加的稅收未必都由支付執行成本的銷售地政府獲得,從而產生了利益轉移問題。在國內各地區之間,上述問題可以部分地通過某種轉移支付機制解決,但在國際之間并不存在這種機制。縱所周知,在我國主張嚴格保護知識產權,而從中受益最多的是西方跨國公司。這些跨國公司享受了高于內資企業的稅收待遇,同時其偷漏稅規模也相當可觀;假如沒有相應的配套措施,單純強化令其收益的知識產權保護,勢必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有利于跨國公司母國的利益轉移。

第三,過度的知識產權保護會導致貿易爭端。將知識產權和國際貿易掛鉤是國際的新動向,從而使得知識產權保護成為參與國際競爭的各成員國實行貿易保護的重要手段之一。由于知識產權形成的貿易壁壘的合理性、復雜性、隱蔽性和合法性,現在許多國家,特別是發達國家通過其本身所具有技術上和知識產權上的優勢,加上他們對知識產權的重視和在貿易領域的巧妙應用,利用專利、標準等建立本國的貿易技術壁壘體系,使得其他國家非知識產權人就處于十分不利的地位,面臨著諸如專利申請被設路障、已生產產品被訴侵權、產品市場進入受專利阻撓等困難,就如我們現在看到的一樣,知識產權保護已經成為非關稅壁壘的主要形式之一。

二、知識產權保護在中國的現狀

(一)中國知識產權保護取得的進展

中國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在中國起步是比較晚的,一直到20世紀70年代末80年代初才開始產生并發展的,但是中國的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卻在短短的二十多年的時間里走完了其他國家幾百年的路程。

第一,知識產權保護的立法體系。我國知識產權保護的法律框架早在二十多年前就已經基本確定,到目前為止已經形成了以《專利法》、《商標法》、《著作權法》為主體,輔之以各項保護條例,如《植物新品種保條例》、《集成電路布圖保護條例》以及《知識產權海關保護條例(修訂草案)》。我國知識產權立法的成就還可以表現在《民法》、《刑法》中的對知識產權保護的專門條款上,以及新修訂的《對外貿易法》中有專章保護知識產權的內容。

第二,知識產權保護的司法實踐。我國的知識產權保護已經開始從只重視行政保護轉為行政保護和司法保護并重,相關的法律法規和行政法規均由人民法院最終執行,同時也加大了執法力度。與此同時,企業也開始認識到知識產權保護的重要性,提高了企業自身的防范能力和保護意識。

(二)中國知識產權保護存在的問題

毋庸置疑,與其他發達國家甚至一些發展中國家相比,我國在知識產權保護方面仍然存在著巨大的差距,發達國家利用其掌握的大量專利等知識產權占領中國國內市場,并控制中國的海外投資和出口擴張,對中國的經濟發展構成了嚴重的威脅。

第一,國家缺乏知識產權保護的整體戰略。知識產權制度是保護智力勞動成果的一項基本法律制度,也是促進技術創新,加速科技成果產業化,增強經濟、科技競爭力的重要激勵機制之一。在世界各國綜合國力競爭為主的今天,知識產權制度作為激勵創新、促進科技進步、優化科技資源配置、維護市場競爭秩序的重要法律機制之一,它的作用越來越突出。而長期以來,由于我國缺乏知識產權保護的整體戰略,使得知識產權在經濟和對外貿易中的地位和作用得不到充分的發揮,從而影響了對外貿易的健康發展。

第二,國家和企業的自主創新的能力及研發投入不夠。研發活動是一個國家、地區和企業獲得和擁有知識產權的源頭和基礎。但是由于國家和企業對科技投入的力度不夠,用于研究和開發的經費開支過小,致使我國企業對新技術的吸收和消化能力、特別是自主開發新技術的能力普遍偏低,很多企業走的是一條“引進———落后———再引進———再落后”的道路,這使得我國產業結構和對外貿易的結構很難迅速升級換代,因而始終處于一種十分被動的地位,在關鍵技術上人主要依賴進口,受制于人。

第三,中國企業的知識產權保護意識薄弱。目前,中國許多企業對知識產權保護的意識仍然不強,不能及時地自己的研發結果轉化為知識產權,特別是在國外申請知識產權的意識嚴重不夠,致使很多科研成果得不到有關國家和地區相關法律法規的保護,甚至使得一些國有品牌在國外許多地方被惡意搶注;即使一些企業擁有自己的知識產權,但是當他們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時候,不能及時的運用法律武器捍衛自己的合法權益,導致失敗。

第四,中國知識產權立法與國際知識產權體系不相符。中國的立法體系雖然用比發達國家要短得多的時間就建立起來了,但是中國的立法體系中沒有關于反壟斷的法律,而與反壟斷互為補充的反不正當競爭法,只是側重于對知識產權進行保護,卻沒有確立限制知識產權的立法思想。到目前為止,中國現有的法律法規可在不同程度上適用于專利權的壟斷行為,但是主要集中調整專利許可行為,對其他濫用專利權的行為尚無明確的規定可對其進行有效的約束,調整范圍還不夠完整。與此同時,中國沒有建立完整的標準體系。我國與其他發達國家相比,在國際標準的參與程度和占據關鍵職位方面存在很大的差距。[]

三、中國應對知識產權保護應采取的主要措施

中國在加快融入全球經濟的時候,知識產權保護同樣也給我國的發展亮起了紅燈。當越來越多的中國企業以及中國產品在全球市場上扮演重要角色的時候,知識產權危機給這一全球化進程蒙上了一層陰影,因此,在激烈的國際經貿競爭和深層的知識產權壁壘面前,努力為開發和擁有自己的知識產權創造有利的環境,不斷提高有關企業運用知識產權的能力和水平。

(一)將知識產權保護策略上升到國家戰略高度

中國是知識產權數量大國,但非知識產權強國,尤其是加入WTO后,市場的開放使我國面臨激烈的國際競爭,發達國家對我國的經濟發展在專利方面構成了威脅。我們只有將知識產權問題作為國家的重大戰略加以重視,才能實現將知識產權危機轉變為科技發展良機,才能從根本上消除制約貿易發展的障礙。

第一,完善我國的知識產權法律法規體系。政府要為企業構建一個知識產權的制度保障機制,完善知識產權法律法規體系,重視運用法律手段保護知識產權。只有這樣做,才能調動有關企事業單位及其知識產權分子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又快又好地創造和產生更多的自主知識產權,才能保證我國企業在國際競爭中保持一定的自身優勢。

第二,國家提供資金扶持企業的知識產權開發和形成。在開發和形成自主知識產權的過程中,很多企業面臨著資金不足的困擾。因此,國家可通過各種途徑和方式為企業的知識產權開發和形成提供資金支持以此來壯大企業的經濟實力和在國際上的競爭力。如利用外貿發展基金、優惠信貸利率、政策性貸款和貸款貼息等多種方式加大資金扶持力度。同時,建立健全創收投資體制,充分利用社會資金支持自主知識產權的形成及其產品的出口。

第三,鼓勵企業對自主創新能力和核心競爭力的培養。目前的知識產權危機從根本上說是中國企業缺乏技術創新、缺乏核心競爭力的結果。因此,企業應重視自身的技術創新,認識到在國際貿易自由化的條件下知識產權的重要性。加大對技術研發的投入,形成企業的核心競爭力。

(二)轉變觀念并加強學習

我國是WTO成員,企業進行國際貿易時應該注意WTO、TRIPS對我國知識產權的規定,同時對主要貿易國有關知識產權的法律、實踐也應有所了解,掌握其主要法律規定、立法趨勢及法院的判例,方可更大限度的避免撞入知識產權保護的陷阱,當然,我們在認真履行自己義務的同時,也要充分借鑒國外的經驗,以便充分享受WTO成員國應有的權利,保護我國的產業和市場。

第一,轉變觀念來積極應對知識產權訴訟案。改變以往消極應對知識產權訴訟案的態度,積極應訴。有不少中國企業本身并不存在侵權行為,但由于害怕訴訟會影響到企業的發展而常常放棄應訴的機會,白白的丟失了維護自身權利的機會;而曾經有過侵權行為的企業,也由于這樣或那樣的原因而消極應訴,最后要支付超過正常水平的侵權費用;同時,中國企業界應完善商會的建立和使用,形成一個組織有效、協調一致、參與廣泛的企業聯盟,這樣有利于增強尋求包括政府在內的各方面力量的幫助和支持。

第二,加快對人才的培養和管理??萍家匀藶楸尽i_發、擁有和運用企業自主知識產權,首先是要要重視知識資本的作用,而知識資本最集中地體現就是在人的才能和價值上。目前,企業間甚至是國家間的競爭實際上就是人才的競爭,誰占有的人才多,誰就能夠在競爭中獲得優勢。近年來,跨國公司已經加大了對中國的人才掠奪,中國企業如果還不加強對人才的重視,將會失去企業未來發展的動力源泉;同時,企業還應該加快深化自身的人才制度和結構的變革,建立和健全完善的激勵機制和獎勵機制,培養自己的人才隊伍。加強學習,盡快熟悉和掌握知識產權方面的各種知識和規則,強化全民學習的氛圍,使全社會人民都懂得知識產權保護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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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產權保護未來趨勢范文6

關鍵詞:國際貿易;知識產權保護;知識產權立法;啟示

一、知識產權保護對國際貿易的影響

(一) 擁有知識產權對國際貿易的正面影響

第一,擁有較多高質的知識產權會提高國家的競爭力。從目前的國際形式來看,貿易出口對知識產權的依賴程度越來越大,由于各國所擁有的知識產權的要素稟賦不同,一國就可以根據自身的優勢實施知識產權保護,從而使得在國際貿易中某些技術和產品的優勢得以發揮。與此同時,它也可以迫使其他國家加強對知識產權的保護,就可以為其帶來競爭上的優勢,而在此過程中,它可以將企業的技術優勢轉化為市場優勢和產業優勢。因此,當一個國家擁有知識產權的數量多且質量高時,從一定程度上看,它就擁有了較強的市場競爭力,從而能夠提高其產品的國際競爭力,最終通過產業鏈的傳導機制將會增強一個國家的綜合國力。

第二,擁有知識產權擴大了世界貿易的范圍。就目前所知,與知識產權有關的行為不僅滲透到貨物貿易和服務貿易之中,而且使其逐漸成為一種獨立的貿易形式。知識產權保護的狀況與知識產權有關的貿易尤其是技術貿易之間有著直接的聯系。健全的知識產權制度能夠向專利技術所有人提供權利保護,加大專利技術所有者對自身新產品保護的程度,在一定時期內遏制其他企業對其新產品的模仿和偽造,從而加劇企業產品市場規模的加劇擴張,加大了與知識產權有關的貿易,擴大了世界貿易的范圍。

第三,擁有知識產權可以帶來巨大的經濟和貿易利益。發達國家的跨國公司將產品的組裝轉移到發展中國家中進行就是為了利用這些發展中國家的廉價的勞動力,使發展中國家的廉價勞動力成為他們產品的制造者,而將核心技術在本國自己開發,就擁有了自己的知識產權, 從而可以利用知識產權擁有壟斷優勢———這樣既可以降低產品的生產成本,又可以利用新產品的壟斷優勢擴大產品在發展中國家的市場份額,從而獲得巨大的經濟利益和貿易利益。

(二) 擁有知識產權對國際貿易的負面影響

第一,過高的知識產權保護妨礙經濟增長和技術創新。知識產權制度通常被認為是推動經濟增長和技術創新的動力。然而,創新的根本動力來自競爭,而知識產權保護本質上是一種壟斷,壟斷能夠向創新者提供獎勵,但同樣能夠激勵昔日的創新者依靠壟斷獲取高額收益,從而削弱技術創新的動力。知識產權保護的力度越大,昔日的創新者的壟斷受益越高,進一步創新的動機就日益削弱,這樣繼續發展的最終結果必然是知識產權的過度保護會妨礙經濟的增長,而且會打擊企業的技術創新的積極性。

第二,知識產權保護在實施過程中存在利益轉移問題。知識產權的主要持有者是現代產業,而現代產業的特點之一是大多數企業的銷售市場跨越多個行政區域,由此導致知識產權制度實施過程中的受益者與成本承擔并不完全重疊。受益者是企業,銷售地政府則需要為此承擔較高的執行成本,而受益企業因此而增加的稅收未必都由支付執行成本的銷售地政府獲得,從而產生了利益轉移問題。在國內各地區之間,上述問題可以部分地通過某種轉移支付機制解決,但在國際之間并不存在這種機制??v所周知,在我國主張嚴格保護知識產權,而從中受益最多的是西方跨國公司。這些跨國公司享受了高于內資企業的稅收待遇,同時其偷漏稅規模也相當可觀;假如沒有相應的配套措施,單純強化令其收益的知識產權保護,勢必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有利于跨國公司母國的利益轉移。

第三,過度的知識產權保護會導致貿易爭端。將知識產權和國際貿易掛鉤是國際的新動向,從而使得知識產權保護成為參與國際競爭的各成員國實行貿易保護的重要手段之一。由于知識產權形成的貿易壁壘的合理性、復雜性、隱蔽性和合法性,現在許多國家,特別是發達國家通過其本身所具有技術上和知識產權上的優勢,加上他們對知識產權的重視和在貿易領域的巧妙應用, 利用專利、標準等建立本國的貿易技術壁壘體系,使得其他國家非知識產權人就處于十分不利的地位,面臨著諸如專利申請被設路障、已生產產品被訴侵權、產品市場進入受專利阻撓等困難,就如我們現在看到的一樣,知識產權保護已經成為非關稅壁壘的主要形式之一。

二、知識產權保護在中國的現狀

(一) 中國知識產權保護取得的進展

中國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在中國起步是比較晚的,一直到20 世紀70 年代末80 年代初才開始產生并發展的,但是中國的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卻在短短的二十多年的時間里走完了其他國家幾百年的路程。

第一,知識產權保護的立法體系。我國知識產權保護的法律框架早在二十多年前就已經基本確定,到目前為止已經形成了以《專利法》、《商標法》、《著作權法》為主體,輔之以各項保護條例,如《植物新品種保條例》、《集成電路布圖保護條例》以及《知識產權海關保護條例(修訂草案) 》。我國知識產權立法的成就還可以表現在《民法》、《刑法》中的對知識產權保護的專門條款上,以及新修訂的《對外貿易法》中有專章保護知識產權的內容。

第二,知識產權保護的司法實踐。我國的知識產權保護已經開始從只重視行政保護轉為行政保護和司法保護并重,相關的法律法規和行政法規均由人民法院最終執行,同時也加大了執法力度。與此同時,企業也開始認識到知識產權保護的重要性,提高了企業自身的防范能力和保護意識。

(二) 中國知識產權保護存在的問題

毋庸置疑,與其他發達國家甚至一些發展中國家相比,我國在知識產權保護方面仍然存在著巨大的差距,發達國家利用其掌握的大量專利等知識產權占領中國國內市場,并控制中國的海外投資和出口擴張,對中國的經濟發展構成了嚴重的威脅。

第一,國家缺乏知識產權保護的整體戰略。知識產權制度是保護智力勞動成果的一項基本法律制度,也是促進技術創新,加速科技成果產業化,增強經濟、科技競爭力的重要激勵機制之一。在世界各國綜合國力競爭為主的今天,知識產權制度作為激勵創新、促進科技進步、優化科技資源配置、維護市場競爭秩序的重要法律機制之一,它的作用越來越突出。而長期以來,由于我國缺乏知識產權保護的整體戰略,使得知識產權在經濟和對外貿易中的地位和作用得不到充分的發揮,從而影響了對外貿易的健康發展。

第二,國家和企業的自主創新的能力及研發投入不夠。研發活動是一個國家、地區和企業獲得和擁有知識產權的源頭和基礎。但是由于國家和企業對科技投入的力度不夠,用于研究和開發的經費開支過小,致使我國企業對新技術的吸收和消化能力、特別是自主開發新技術的能力普遍偏低,很多企業走的是一條“引進———落后———再引進———再落后”的道路,這使得我國產業結構和對外貿易的結構很難迅速升級換代,因而始終處于一種十分被動的地位,在關鍵技術上人主要依賴進口,受制于人。

第三,中國企業的知識產權保護意識薄弱。目前,中國許多企業對知識產權保護的意識仍然不強,不能及時地自己的研發結果轉化為知識產權,特別是在國外申請知識產權的意識嚴重不夠,致使很多科研成果得不到有關國家和地區相關法律法規的保護,甚至使得一些國有品牌在國外許多地方被惡意搶注;即使一些企業擁有自己的知識產權,但是當他們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時候,不能及時的運用法律武器捍衛自己的合法權益,導致失敗。

第四,中國知識產權立法與國際知識產權體系不相符。中國的立法體系雖然用比發達國家要短得多的時間就建立起來了,但是中國的立法體系中沒有關于反壟斷的法律,而與反壟斷互為補充的反不正當競爭法,只是側重于對知識產權進行保護,卻沒有確立限制知識產權的立法思想。到目前為止,中國現有的法律法規可在不同程度上適用于專利權的壟斷行為,但是主要集中調整專利許可行為,對其他濫用專利權的行為尚無明確的規定可對其進行有效的約束,調整范圍還不夠完整。與此同時,中國沒有建立完整的標準體系。我國與其他發達國家相比,在國際標準的參與程度和占據關鍵職位方面存在很大的差距。[ ]

三、中國應對知識產權保護應采取的主要措施

中國在加快融入全球經濟的時候,知識產權保護同樣也給我國的發展亮起了紅燈。當越來越多的中國企業以及中國產品在全球市場上扮演重要角色的時候,知識產權危機給這一全球化進程蒙上了一層陰影,因此,在激烈的國際經貿競爭和深層的知識產權壁壘面前,努力為開發和擁有自己的知識產權創造有利的環境,不斷提高有關企業運用知識產權的能力和水平。

(一) 將知識產權保護策略上升到國家戰略高度

中國是知識產權數量大國,但非知識產權強國,尤其是加入WTO 后,市場的開放使我國面臨激烈的國際競爭,發達國家對我國的經濟發展在專利方面構成了威脅。我們只有將知識產權問題作為國家的重大戰略加以重視,才能實現將知識產權危機轉變為科技發展良機,才能從根本上消除制約貿易發展的障礙。

第一,完善我國的知識產權法律法規體系。政府要為企業構建一個知識產權的制度保障機制,完善知識產權法律法規體系,重視運用法律手段保護知識產權。只有這樣做,才能調動有關企事業單位及其知識產權分子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又快又好地創造和產生更多的自主知識產權,才能保證我國企業在國際競爭中保持一定的自身優勢。

第二,國家提供資金扶持企業的知識產權開發和形成。在開發和形成自主知識產權的過程中,很多企業面臨著資金不足的困擾。因此,國家可通過各種途徑和方式為企業的知識產權開發和形成提供資金支持以此來壯大企業的經濟實力和在國際上的競爭力。如利用外貿發展基金、優惠信貸利率、政策性貸款和貸款貼息等多種方式加大資金扶持力度。同時,建立健全創收投資體制,充分利用社會資金支持自主知識產權的形成及其產品的出口。

第三,鼓勵企業對自主創新能力和核心競爭力的培養。目前的知識產權危機從根本上說是中國企業缺乏技術創新、缺乏核心競爭力的結果。因此,企業應重視自身的技術創新,認識到在國際貿易自由化的條件下知識產權的重要性。加大對技術研發的投入,形成企業的核心競爭力。

(二) 轉變觀念并加強學習

我國是WTO 成員,企業進行國際貿易時應該注意WTO、TRIPS 對我國知識產權的規定,同時對主要貿易國有關知識產權的法律、實踐也應有所了解,掌握其主要法律規定、立法趨勢及法院的判例,方可更大限度的避免撞入知識產權保護的陷阱,當然,我們在認真履行自己義務的同時,也要充分借鑒國外的經驗,以便充分享受WTO 成員國應有的權利,保護我國的產業和市場。

第一,轉變觀念來積極應對知識產權訴訟案。改變以往消極應對知識產權訴訟案的態度,積極應訴。有不少中國企業本身并不存在侵權行為,但由于害怕訴訟會影響到企業的發展而常常放棄應訴的機會,白白的丟失了維護自身權利的機會;而曾經有過侵權行為的企業,也由于這樣或那樣的原因而消極應訴,最后要支付超過正常水平的侵權費用;同時,中國企業界應完善商會的建立和使用,形成一個組織有效、協調一致、參與廣泛的企業聯盟,這樣有利于增強尋求包括政府在內的各方面力量的幫助和支持。

第二,加快對人才的培養和管理。科技以人為本。開發、擁有和運用企業自主知識產權,首先是要要重視知識資本的作用,而知識資本最集中地體現就是在人的才能和價值上。目前,企業間甚至是國家間的競爭實際上就是人才的競爭,誰占有的人才多,誰就能夠在競爭中獲得優勢。近年來,跨國公司已經加大了對中國的人才掠奪,中國企業如果還不加強對人才的重視,將會失去企業未來發展的動力源泉;同時,企業還應該加快深化自身的人才制度和結構的變革,建立和健全完善的激勵機制和獎勵機制,培養自己的人才隊伍。加強學習,盡快熟悉和掌握知識產權方面的各種知識和規則,強化全民學習的氛圍,使全社會人民都懂得知識產權保護的重要性。[ 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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