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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資源管理辦法范文1
第二條凡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設施直接從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資源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向縣級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申領取水許可證,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繳納水資源費。
前款所稱取水工程或者設施是指閘、壩、渠道、人工河道、虹吸管、水泵、水井、水電站等。
第三條下列情形不需要申領取水許可證和免征水資源費:
(一)農業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使用本集體組織的水塘、水庫中的水的;
(二)家庭生活和零星散養、圈養畜禽飲用等年取用地表水水量在3000m3以下、地下水水量在1000m3以下取水的;
(三)為保障礦井等地下工程施工安全和生產安全必須進行臨時應急?。ㄅ牛┧?;
(四)為農業抗旱、維護生態與環境、消除對公共安全或者公共利益危害臨時應急取水的;
(五)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第四條根據取水許可管理權限的規定,按照“誰發證、誰收費”的原則,水資源費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分級負責征收。水利部授權流域管理機構發放的取水許可證的取用水單位和個人的水資源費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門征收。
第五條水資源費征收標準由省價格主管部門會同省財政部門、省水行政主管部門制定,報省人民政府批準。
第六條制定水資源費征收標準,應當遵循下列原則:
(一)促進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節約和保護;
(二)與全省水資源條件和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
(三)統籌地表水和地下水的合理開發利用,防止地下水過量開采;
(四)充分考慮不同產業和行業的差別。
第七條根據我省水資源的分布情況和各地經濟發展水平將全省劃分為兩個類區,并按不同行業對水資源費的不同用途制定不同的水資源征收標準(見下表)。
農業生產取水的水資源費征收的標準另行制定。
福建省水資源費征收標準
用
途
水源
標準
取用水類別
地表水
地下水
除城鄉自來水企業外
取用地下水
城鄉自來水企業取用地下水
自來水公共管網
覆蓋區域
自來水公共管網沒有覆蓋的區域
超采區
限采區
一般區域
水力發電取用水
0.008
火力發電貫流式
冷卻取用水
0.006
城鄉生活取用水
一類區
0.06
按其取用水用途,比照當地自來水公司分類到戶價格水平
0.50
0.25
0.15
二類區
0.05
工業
取用水
一類區
0.08
二類區
0.07
除工業取水之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取用水
一類區
0.12
1.20
0.60
二類區
0.10
備注:
1、工業取用水包括火力發電閉式冷卻等取用水;
2、表中水力發電和火力發電貫流式冷卻的計征單位為元/千瓦時,其它的計征單位均為元/立方米;
3、一類區為福州、莆田、泉州、廈門、漳州市;二類區為龍巖、三明、南平、寧德市;
4、對處于海水與淡水交界處的火力發電企業,按用水量的實際淡水消耗量征收水資源費,其中淡水比例的界定,由省水利廳組織論證確定。
地熱水、礦泉水水資源費征收標準
單位:元/m3
取用水類別
標準
地
熱
水
公共澡堂、溫泉水廠
0.50
居民等非經營性用戶
0.90
桑拿、賓館等經營性用戶
2.00
溫泉保護區內低溫水(<40℃)
0.30
礦泉水
生產、經營性用戶
1.50
居民等非經營性用戶
0.60
第八條凡是由水利工程供水的,水資源費在水利工程環節征收,由水利供水工程管理單位統一繳納水資源費,價格主管部門在核定水利工程水利價格時應當將水資源費納入水利工程供水價格中。
第九條水資源費按省級有權機關制定的收費標準和實際取用水量計征。
水力發電取用水和火力發電貫流式冷卻取用水按實際發電量計征。
第十條嚴格計劃用水,厲行節約用水。取水單位和個人應當裝置符合計量要求的量水計量設施,未按規定裝置量水計量設施或者未及時更換已損壞量水計量設施的,按工程設計最大取水能力或者取水設備銘牌額定流量全時程運行計征繳納水資源費。
第十一條水資源費征收單位確定水資源費繳納數額后,應當向取水單位或者個人送達水資源費繳納通知單。應繳納水資源費的取水單位或者個人在接到繳費通知書之日起的7日內,按照繳納通知書要求和收入級次填寫一般繳款書就地繳庫。取水單位或者個人拒不繳納、拖延繳納或者拖欠水資源費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第七十條的規定處罰。
對應當征收而不征收或者未足額征收、擅自減免水資源費等違反水資源費征收管理規定的,上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可以直接征收并全額繳同級財政。
第十二條水資源費征收單位應向同級價格主管部門申領《收費許可證》,實行亮證收費、并向社會公示收費項目及標準;征收的水資源費實行收支兩條線,使用省財政部門統一印制的財政票據;建立健全票據的領、用、存、銷管理制度。
第十三條水資源費實行分級征收、總額分成。省水行政主管部門征收的水資源費,省級財政分成80%,征收所在地市、縣級財政各分成10%;設區市水行政主管部門征收的水資源費,設區市級財政分成80%,征收所在地縣級財政分成20%;縣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征收的水資源費全額留歸同級財政。
第十四條征收的水資源費應當全額納入財政預算,由財政部門按照批準的部門財政預算統籌安排,主要用于水資源節約、保護和管理,也可以用于水資源的合理開發,??顚S?,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五條水資源費的使用范圍:
(一)水資源開發利用的重點建設項目前期工作,水資源信息化建設;
(二)水資源管理、保護,水功能區管理,水資源質量監測;
(三)節水型社會建設,推廣節約用水新技術、新工藝;
(四)重點水源工程建設,農村飲水工程建設,水源涵養工程建設及生態公益林補償。
第十六條各級財政部門在編制年度預算時,從征收的水資源費中,按不高于征收總額5%的幅度內,安排水行政主管部門水資源費征管業務費。
第十七條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向上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和同級財政、價格主管部門報送年度水資源費征用情況。各級價格、財政、審計、監察、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依法定期檢查和監督水資源費征收、管理、使用等情況,發現違法和違規行為,應及時進行查處。
第十八條地熱水、礦泉水的水資源費標準按本辦法規定的征收標準執行;地熱水、礦泉水水資源費的征收管理,暫時授權各設區的市人民政府按照有利于分清職責、統一管理的原則確定相關部門負責此項工作。
第十九條本辦法由省物價局、省財政廳和省水利廳負責解釋。
水資源管理辦法范文2
根據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北京市加快城市危舊房改造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京政辦發〔2000〕19號)的精神,為了進一步做好我市危舊房改造工作,現就危舊房改造中的幾個具體問題通知如下:
一、危改區內居民購買就地安置住房的稅費項目、稅費標準,以及交納公共維修基金,均按本市職工購買公有住宅樓房的有關政策執行。任何部門和單位不得在居民就地安置住房過程中增加收費項目。
二、危改區內安置住房的買賣合同文本,由各區比照經濟適用住房買賣合同,結合危改區的具體情況制定。
三、危改區內居民購買就地安置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擔保委托貸款的,辦理抵押登記時,先以買賣合同做抵押預登記,并在買賣合同上進行抵押注記,房屋產權證正式發放時,再依產權證辦理抵押登記。
水資源管理辦法范文3
關鍵詞:水資源費;征收管理;水資源費標準
中圖分類號:[TV9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4-0432(2010)-10-0186-1
1 水資源費征收管理的發展過程
水資源費征收,經歷了一個從無到有,不斷完善的過程,其發展大致可分為以下3個階段:
1.1 我國從1988年正式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到2002年對《中華人名共和國水法》進行了修訂
1998年《水法》明確將征收水資源費納入了法律的范疇,使得水資源費征收工作有了明確的法律依據,并在全國普遍展開。1993年國務院頒布《取水許可制度實施辦法》,推動了水資源費的征收。
1.2 從2002到2006年《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征收管理條例》的頒布(以下簡稱《條例》)
2002年《水法》修訂,明確了直接從江河、湖泊或地下取用水的單位和個人都應當依法征收水資源費,確認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水資源的統一管理和監督管理工作?!稐l例》規定了水資源費的征收主體、征收標準、標準制定原則、計費原則、農業取水征收原則、繳納、申請緩繳、解繳、使用與監督管理等內容,統一規范了水資源費征收的具體辦法。長清區水資源費的征收也隨著文件的完善取得了質的變化,征收數額逐年提高。
1.3 從2006年到2009年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水利部聯合印發的《水資源費征收使用管理辦法》
標志著我國水資源管理有償使用制度進一步得到完善,成為水資源節約、保護和管理的重要保障制度?!端Y源費征收使用管理辦法》出臺后,更加依法規范了水資源費的征收使用,加強了水資源費專項資金管理,保證了水資源費更好地服務于水資源節約、保護和管理,促進了水資源可持續利用。
2 現行水資源費征收制度中存在的問題
2.1 水資源費征收標準的確定性
水資源費的征收標準在《水法》《條例》都有指出,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水行政主管部門制定,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并報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和水利部備案。由于省以下各個市區地域差距大,地下水量存在不同,部分市物價部門依照當地情況核發的水資源費標準與省級部門核發的標準無法統一,相應的縣(市)、區水行政主管部門征收水資源費征標準只參照當地物價部門的標準。
2.2 某些規定不盡合理
《條例》《辦法》規定,水資源費按月規劃計量征收,取水單位和個人應按月向負責征收水資源費的水行政主管部門報送取水量。部分地區的地下水資源豐富,取用簡單,造成亂打井普遍,當地水行政主管部門管理非常困難,頻繁按月入企、入單位去征收管理也與優化環境不相符。
2.3 需要出臺細節性規定
水資源費征收管理文件中,明確指出,農村少量取水暫不征收水資源費。有些郊區農村由于城市擴大,衍變成城中村,當地村委對公共供水管網置之不理,自行打井供水,村民長年飲水不繳費,采取封井、下達行政執法文書等方式,依據性和執行性欠妥,當地水行政主管部門也只能委婉協調處理。
2.4 有些地區水資源標準與情理不符
水資源費是準市場商品,其價格應該受使用者承受能力的制約,超過其承受能力,則會引發各種社會問題,水資源豐富的地區征收標準應低于水資源短缺的地區,并與當地人民生活水平掛鉤。部分縣(市)、區財政收入差,人均生活水平較低,水資源豐富,但征收標準根據文件必須參照省級執行,企業負擔過大,人民生活也受此影響,怨聲艾艾,當地水行政部門征收困難加劇。
2.5 水資源費細化程度不夠
由于百行百業,取用水方式相同,但用途不同。有些工業生產浪費水嚴重,有些林木繁育、農業生產澆灌等企業用水量較大,兩類企業對涵養水源、綠化環境的損益性截然相反,但繳費標準一樣。
3 建議與結語
1)省級部門推廣水利信息遠程采集方式應用于水資源費的征收,從而解決入戶抄表,上門收費的老大難問題;水資源監測體系是水資源管理的基礎設施,也是現代化管理的必備物質條件,是實行行政管理手段和經濟管理手段的保證。水資源即時調度、水資源變化狀態監控和水市場交易量測都需要有監測體系實施檢測。
2)根據《水資源費征收使用管理辦法》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出臺相關的實施細則以及相關配套法規,對不明確的條款進行解釋說明,對于疑留的問題暫時給出可以操作的規定,使得水資源費征收真正全面開展起來。
3)加強水資源費標準、水資源價值等理論的研究,對法規中不合理、不協調的問題進行深入探討,為建立起完善的水資源費征收制度,提供理論依據與技術支撐;把地表水、地下水的管理統一到整個社會資源體系中,統一到維持生態平衡中,統一到環境保護中,把供水、灌溉、抗旱、水土保持、工業生產和人民生活緊密結合起來,建立水資源統一管理體系。將鄉村用水、城市用水、工業用水全面規劃,合理調配,平衡供需,使水資源再生成為可能。
水資源管理辦法范文4
一、用水總量控制制度落實情況
1.嚴格控制區域取用水總量
各省將用水總量控制指標逐級分解,建立了覆蓋省、市、縣三級的控制指標體系,嚴把用水總量控制紅線,對取用水總量達到或超過年度控制指標的地區實行限批、禁批建設項目新增取水的政策。推動規劃水資源論證工作,河南、安徽、山東均專門印發《關于做好規劃水資源論證工作的通知(意見)》。江蘇推進各類規劃水資源論證試點,組織開展常熟經濟技術開發區等10余項不同類型的規劃水資源論證。探索建立水權交易制度,安徽省探索建立水權交易制度作為生態文明制度建設和全省水利改革的重要內容,山東加快推進水權水市場制度建設,選擇部分市、縣作為試點,組建了省、市、縣三級水權交易服務平臺。
2.嚴格水資源有償使用
河南、安徽、山東省加快水資源費征收標準調整工作,征收標準達到了國家規定的要求。山東省2016年上半年全省17市完成了水資源費征收標準調整工作。江蘇省出臺了《江蘇省水資源費征收使用管理實施辦法》,調整完善水資源費征收政策,建立差別化的水資源費征收體系和超計劃累進加價制度。
3.嚴格地下水管理和保護
四省均公布了全省地下水禁采區和限采區范圍,并制定了地下水超采區綜合治理規劃(治理方案),對加強地下水保護、超采區綜合治理等提出了明確要求。河南省印發了《河南省地下水管理暫行辦法》,開展了南水北調中線受水區地下水超采區治理,2015年共壓采地下水6485萬m3,封停自備井525眼。安徽省對未經批準和在公共供水管網覆蓋范圍內的自備水井進行摸查,并擬定封井壓采工作方案,2015年共封閉自備井61眼,壓采地下水150.26萬m3。江蘇省建立地下水用水總量和水位“雙控”制度,嚴格地下水取水審批,完善地下水動態監測體系?!渡綎|省南水北調條例》明確提出嚴格控制開采地下水,組織開展地下水壓采和超采區綜合整治,對城市公共供水管網覆蓋范圍內自備水井依法關停,查處私自打井等違法水行為。
二、用水效率控制制度落實情況
1.全面加強節約用水管理
推進水價制度改革。四省設區的省轄市均全面推行了城鎮居民用水階梯價格政策和工業、服務業等非居民用水超計劃、超定額累進加價制度。加強高耗水行業管理,河南、江蘇、山東均公布了高耗水工藝和設備淘汰和限制發展目錄,要求加快淘汰高耗水工藝、設備和產品,建設節水型企業。安徽省開展“百家企業節水行動”,以火電、鋼鐵等高耗水或重污染行業為重點,將190家企業納入行動名錄。江蘇省對高耗水行業實行差別水價,對獲得省級以上節水型載體稱號的單位按規定標準的80%征收水資源費。
2.強化用水定額管理
開展用水定額制定/修訂工作。江蘇省修訂了《江蘇省工業、城市生活和服務用水定額》,制定了《江蘇省農業灌溉用水定額》。山東省修訂了《山東省重點工業產品用水定額第1部分:煙煤和無煙煤開采洗選等57類重點工業產品》等。嚴格執行計劃用水管理,依據用水定額科學核定取用水戶年度用水計劃,對工業和服務業取用水戶落實“年計劃、月調度、季考核”的要求。
3.加快推進節水技術改造
加快城市供水管網改造。河南2015年全省公共供水管網漏損率為23.38%,較2014年降低6%。江蘇全省改造供水管網1700多千米,城市供水管網平均漏損率降至11.9%。山東2015年全省城市(縣城)公共供水管網漏損率14.1%,比2014年降低了0.6%。加快實施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安徽新增節水灌溉面積120萬畝。山東先后實施了50處大型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全省各類節水灌溉面積達到5600萬畝。
4.推進節水型單位建設
推進公共機構節水型單位和重點行業節水型企業創建。河南、安徽、江蘇省直機關分別有60個、61個、59個建成節水型單位,均超過總數的50%。河南、江蘇省鋼鐵、紡織染整、造紙、石油煉制行業4個重點行業規模以上企業節水型企業建成率分別達到80%、100%。山東省共有12批800多家企業(單位)被命名為省級節水型企業(單位)。大力發展再生水利用,安徽省中水回用暫不征收水資源費,采礦疏干排水再利用的從低征收。江蘇全省城市(含縣城)污水處理廠尾水再生利用率提高到12%。山東省優先配置使用非常規水,充分利用海水資源,鼓勵大型電廠、鋼鐵廠等趨海布局。
三、水功能區限制納污制度落實情況
1.嚴格水功能區監督管理
完善水功能區監管制度,河南省編制了《河南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區納污能力核定和分階段限排總量控制方案》,安徽省印發了《安徽省水功能區監測與評價暫行辦法》等,江蘇省印發了《江蘇省水功能區納污能力和限制排污總量意見》,山東省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加強水功能區監督管理工作的意見》等規范性文件。加強水功能區監測,四省均實現了對國家、省級水功能區實現全覆蓋監測。推進污水處理及回用設施建設,河南、江蘇、山東全省設區城市污水集中處理率分別達到91.6%、93%。95.5%,河南、江蘇縣城污水集中處理率分別達到84.3%、82%,安徽省城市和縣城污水處理率達到91%以上。規范入河排污口管理和監測,河南省建立完善的入河排污口設置審批程序,審批進入水行政服務大廳。安徽省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入河排污口監督管理工作的意見》,規范入河湖排污口設置同意和審批。江蘇省把建設人工濕地等尾水深度處理設施作為審批入河排污口的必要條件。山東完成了全省入河排污口核查與監測報告。
2.加強飲用水水源地保護
加強飲用水水源地達標建設和管理。四省全面完成了國家重要水源地安全保障達標建設,公布了省級重要飲用水水源地名錄,并劃定了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江蘇省基本完成縣級以上城市飲用水水源地達標建設任務。山東省開展了農村飲用水水源地基礎環境狀況調查并分類劃定了保護區或保護范圍。完善水源地突發事件應急機制。河南18個省轄市全部有飲用水源地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3個全國重要飲用水源地都有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安徽省縣級以上重要飲用水水源地均制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山東省11處全國重要飲用水水源地全部編制了應急預案。推進城鎮備用水源建設,河南省2個單水源供水的市級以上城市均有備用水源,安徽省16個設區的市中有11個建有備用水源,六安等5個無備用水源的市于2016年底建成備用水源,江蘇省地級以上城市全部實現“雙源”供水或建設城市應急備用水源地。
3.推進水生態系統保護與修復
推進水生態文明試點建設。四省有26個市(縣)納入國家級水生態文明建設試點,其中濟南、蘇州、許昌市已通過了水利部組織的驗收,同時有61個市(縣、區)納入省級水生態文明建設試點。開展河流健康評估。河南啟動了南灣水庫河湖健康評估試點工作。安徽對派河等7條(個)河湖開展健康評估,巢湖健康狀況報告。江蘇連續6年開展重要河湖健康評估工作,涉及河道18條、湖泊11個。山東完成了南四湖健康評估,探索水生態補償機制建設。安徽實施了新安江流域新一輪上下游橫向生態補償和大別山區水環境生態補償試點。江蘇將水源地等15類生態紅線區域納入補償范圍。
四、其他制度措施落實情況
1.建立水資源管理責任和考核制度
各省、市、縣均出臺了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實施意見及考核辦法,全面建立覆蓋省、市、縣三級的考核體系。從2014年起,各省開始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情況考核工作,考核結果作為對各市、縣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和領導班子綜合考核的評價依據。江蘇將萬元GDP用水量、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農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等指標列入省政府年度重點工作考核。山東省將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考核作為全省保留的26個考核事項之一繼續實行,在省委對17市科學發展綜合考核中,水資源開發利用率作為唯一涉水指標,在總分1000分中占30分。
2.健全水資源監控體系
各省均完成了國家水資源監控能力項目一期建設任務,并通過了水利部組織的技術評估,省級平臺逐步投入使用。開展了國家級、省級、地市級重點監控用水單位名錄核定,分級建立了重點取用水戶監控名錄,并對重點取用水戶實行遠程實時在線監控。河南、江蘇、山東第一批重點監控用水單位用水量占全省用水量(不含農業和生態用水)的44.3%、25.3%、22%。安徽省將年取地表水100萬m3以上、地下水30萬m3以上的取水監測點納入省級監控范圍,全省非農業用水量監控率達87.9%。
3.完善水資源管理體制和投入機制
各省全面落實省、市、縣三級水行政主管部門的水資源管理職能,河南、江蘇、山東省轄市均設有節約用水辦公室。安徽省超過50%的設區市成立了節水管理機構,其他地區實行節水與水資源管理機構合并辦公。健全水資源管理長效投入機制,河南堅持財政資金固定投入,并引導社會資金積極參與,規定水資源費用于水資源節約保護和管理的支出不少于支出總額的90%。安徽明確各級征收的水資源費必須保障水資源管理和節約用水工作需求,不足部分由同級財政另行安排。山東健全完善水資源管理長效穩定投入機制,明確了省級水資源管理經費來源。
4.健全政策法規體系
各省基本建立起較為完善的水資源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法規體系。2012年以來,河南先后出臺了《河南省用水總量控制預警管理辦法》《河南省地下水管理暫行辦法》等20余件法規或規范性文件。安徽省頒布了《安徽省節約用水條例》《關于規范全省取水許可審批管理的通知》等法規或規范性文件。江蘇出臺了《江蘇省水資源管理條例》《江蘇省節約用水條例》等地方性法規。山東出臺了《山東省用水總量控制管理辦法》等1部地方性法規、3部政府規章及若干規范性文件。
五、存在問題
水資源管理法規尚待加強水資源管理有些工作及制度創新因缺乏上位法支持,推行難度較大,迫切需要國家對現有法律法規進一步修訂完善。水資源管理能力仍需強化各地水資源管理能力存在著技術保障不足、監控能力比較薄弱等問題。水資源管理信息系統雖已建成,但推廣應用亟需加強。水資源管理區域不平衡部分市、縣還存在差距,基層水資源管理工作的指導力度有待加大,管理隊伍素質和水平也需提高。水資源管理方式存在差距對照國家簡政放杈、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的要求,需要進一步對取水許可、入河排污口等行政審批事項精簡合并,加強行政審批事項事后監管。
六、下一步工作建議
1.進一步完善水資源管理制度
在已有法規制度基礎上,進一步完善節約用水、取水許可、入河排污口監管、水源地保護等政策法規體系,逐步形成了較為完善的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體系。
2.推進節水型社會和水生態文明建設
實施全民節水行動計劃,深化節水型社會示范區和節水型載體建設,推進“水效領跑者行動”。加強國家級、省級水生態文明城市試點建設,重點推進河湖水系連通工程建設。
3.提升水資源管理能力
繼續加強國家水資源監控能力建設,加快推進二期項目建設,進一步提升水資源監測、預警能力。加強基層水資源管理隊伍建設,強化人員技術培訓,提升隊伍業務素質和水平。
4.加強水資源管理監督檢查
強化取水許可、入河排污口審批等事中事后監管,開展水資源管理專項監督檢查,嚴肅查處各類水事違法行為。
5.完善落實水資源考核機制
水資源管理辦法范文5
(一)以取水許可和計劃用水為突破口,加強用水總量控制。結合全市水資源條件和用水需求,嚴格取水許可制度,加強取水許可管理和用水總量控制;同時嚴格計劃用水管理,對全市規模以上用水大戶實行計劃用水管理。
(二)以節水型社會試點建設為契機,不斷提高用水效率。全面推行涉水事務一體化管理,建立起高效的節水型社會建設協調與聯動機制;積極進行經濟結構調整,側重企業用水工藝的改進和用水管理;推進工業企業的節水技術改造,完成10余項節水技術改造工程,市區工業用水重復利用率已達到75.8%;加快農業節水改造步伐,不斷提高灌溉水利用系數;積極開展節水宣傳,使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深入人心。
(三)以水生態保護與修復為主線,強化納污總量控制。我市于2008年全面啟動了水生態保護與修復工作,2010年被水利部正式列為全國水生態系統保護與修復試點城市。通過規劃的實施,綜合運用污染治理、水資源調配等工程及非工程措施,有效促進了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及城市健康發展,為構建“以松花江為綱,百里生態長廊帶動兩翼、北國和諧水系、一江三溝三河自然健康、地表水地下水兼顧、陸域與水域相呼應”的健康水生態系統奠定基礎,為實施我市“北躍、南拓、中興”戰略提供支撐。
(四)加強立法,推進依法治水的進程。近年出臺了《哈爾濱市城市節約用水條例》、《哈爾濱市河道管理條例》、《哈爾濱市西泉眼水庫飲用水水源保護條例》三部地方性法規和《哈爾濱市城市內河管理辦法》、《哈爾濱市灘涂管理辦法》等地方性規章,為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提供了法制保障。
(五)加強執法,嚴厲打擊各類水事違法行為2009年組建了市水政監察局,采取流域與行政區域管理相結合的執法方式,實現了全市水政監察的統一管理。水政監察局成立后,不斷加大執法力度,對陽明灘、金河灣等多處違章建筑進行了大規模強拆,對重點區域和重點部位的非法采砂、違規私建、擅自排污等進行嚴查嚴懲,有力地打擊了各種水事違法行為,綜合執法效率得到顯著提高。(六)創新思路,合理開發利用水資源。高起點謀劃,在國內首次提出“以水定城”的理念并進行整體規劃,把合理開發利用水資源上升為城市發展的重大戰略。同時進一步加強城市供排水保障工作。通過編制規劃,對磨盤山、西泉眼、松花江及地下水等各類水源進行合理配置,保障供水需求;加大城市排水管網的改造力度,使之與城市的快速發展相適應。
二、科學謀劃“十二五”,扎實做好近期工作“十二五”時期,我市將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完善制度、創新節水管理體制和機制。進一步深化水務體制改革,全面實現全市涉水事務統一管理;加強對節水型社會建設的組織領導,堅持節水型社會建設目標責任考核;完善水資源管理制度,促進節水型社會建設法制化、制度化;深入落實取水許可和水資源有償使用、計劃用水、用水計量與監督管理制度。
(二)優化水資源配置。加強水資源規劃與管理,優化配置水資源;加強地下水資源管理,促進地下水的采補平衡;增強城市供水能力,建立綜合供水體系;開展西泉眼水庫作為城市正式供水水源的前期調研、論證工作,爭取早立項開工建設。
(三)深化計劃用水、節約用水管理。嚴格實行計劃用水、定額管理。深入開展節水型企業(單位)創建活動,促進節約用水工作進一步深入開展。
(四)進一步推進水生態保護與修復工作。加強水功能區和入河排污口管理,全面開展水域納污能力核定工作;大力推進河道整治,完成城區“三溝一河”綜合治理任務;推進“北國水城”建設,加強松花江及其支流水生態保護與修復,促進水生態環境的不斷改善。
(五)全面開展水資源管理信息系統建設。依據《哈爾濱市水資源管理信息系統建設方案》,在開展尚志市試點的基礎上,逐步建設覆蓋全市范圍的水資源實時監控與管理信息系統,大力提高水資源信息化管理能力和水平。
(六)進一步完善水法規體系,健全水政監察執法體系。積極推進《哈爾濱市灘涂管理條例》等法規的立法工作,加快推進《哈爾濱市城市供水條例》、《哈爾濱市城市排水條例》等法規的修訂工作,使我市的水法規體系進一步完善。加強水政監察隊伍建設,建立健全水行政執法巡查制度,完善監督機制,規范水事行為。加大執法投入,重拳打擊非法采砂等涉水違法行為,確保水事秩序健康有序。
水資源管理辦法范文6
在人們的記憶中有這樣一個觸目驚心的事例:
地處河南的黃河支流天然文巖渠旁的前孫東村,嚴重的水體污染使得該村5年內數十人死于癌癥,河中魚蝦絕跡,村民們守著水卻無法灌溉農田。水污染成為黃河水源匱乏的另一主因。
在老書記王鳳英的統計名單上,從1997年開始,村里不斷有人得病死亡,這些人當中以患食道癌、肺癌、肝癌者居多,“一年多則十來個,少則四五個”。
韓慶印老人一直生活在噩夢里。他那一大家子中前前后后走了6人。6個人中,有親兄弟,有叔叔和哥哥,還有兩個侄子和一個侄媳婦。
這是一個極端的典型。
聯合國環境規劃署在2010年3月22日“世界水日”報告,稱污水每年奪去數百萬人生命。報告顯示,全球每天排放大約20億噸工業、農業和生活污水。水相關疾病每年致死至少180萬名5歲以下兒童,即每秒鐘奪取一個幼小生命。全球半數以上住院患者染病與污水相關,大約3.7%的去世者死于與污水相關疾病。從某種意義上說,污水比戰爭等暴力活動更加致命。
在今年5月召開的黃河流域(片)水資源保護工作座談會上,記者記錄了這樣一組數字:
目前,黃河以全國2%的水資源承納了全國約6%的廢污水和7%的COD排放量,受納的污染物總量已超出自身的水環境承載能力,由此帶來河流污染、濕地萎縮、生態用水不足及功能下降諸多問題。2010年,黃河流域廢污水排放量達43.6億噸,較20世紀80年代翻了一番;流域全年水功能區水質達標率僅為43.8%,低于全國平均水平;全流域劣V類水質河長占總評價河長的34%。與其他流域相比,黃河流域水資源保護面臨更加嚴峻的挑戰。
《批復》:意義重大
2012年6月15日,水利部向黃委和流域九?。▍^)印發了《關于黃河流域入河排污口監督管理權限的批復》(水資源〔2012〕279號,本文簡稱《批復》),這是繼淮河流域和海河流域之后,水利部再次以文件形式明確的流域管理機構與流域內各?。ㄗ灾螀^)水行政主管部門對入河排污口的監督管理權限。
黃委對《批復》高度重視,及時召開黃河流域入河排污口監督管理權限批復意見貫徹落實工作座談會。黃委主任陳小江強調,要深刻領會水利部批復意見的重要性,準確把握當前工作面臨的機遇和挑戰,從時展進步、人民群眾期待、依法履行職責的高度,統一思想、提高認識、統籌安排、強化措施、狠抓落實、形成合力,加快提升入河排污口監督管理水平,努力實現黃河流域入河排污口監督管理的新突破,為保障流域人民群眾用水安全和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入河排污口監督管理是2002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修訂后確立的一項由水行政主管部門和流域管理機構實施的管理制度。2004年10月,水利部頒布《入河排污口監督管理辦法》。2005年1月,該辦法在全國范圍內開始實施。
黃河的入河排污口監督管理起步較早,成效明顯。針對嚴峻的黃河流域水污染形勢,黃委在20世紀90年代就著手開展入河排污口調研和制度建設的嘗試,于2003年實施了《黃河入河排污口監督管理辦法(試行)》,依法實施多項入河排污口審查許可,會同地方有關省(區)水利廳連續對重點區域開展了多次執法檢查,對多家重點新興工業園區進行了入河排污口調查和監督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向有關?。▍^)人民政府進行了通報,得到水利部充分肯定,也引起地方政府有關部門的高度重視。
2006年12月,黃委根據水利部《入河排污口監督管理辦法》和《關于加強入河排污口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有關規定,并結合已有的實踐經驗,制定并實施了《黃河水利委員會實施〈入河排污口監督管理辦法〉細則》,建立了比較完善的黃河入河排污口監管制度。
2008年以來,黃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入河排污口監督管理辦法》等有關文件要求,多次與流域內各省(自治區)水行政主管部門協商溝通、征求意見,編制完成《黃河流域入河排污口監督管理權限劃分意見》,上報水利部。
至今,黃委已實施多項入河排污口設置同意制度,開展了重點排污口的調查和監督性監測,聯合地方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對重點區域入河排污口進行了執法檢查,基本完成了黃委管轄水域的入河排污口登記,根據經濟社會發展形勢對工業園區排污等新情況和新問題開展了探索性工作,取得了較好效果。與此同時,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門相應開展了一些工作,特別是沿黃各省、自治區和黃委共同開展的黃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核查工作已經基本完成,比較全面系統地掌握了黃河流域入河排污口現狀,為今后的監管工作打下了基礎。
黃河流域水量少、污染重,治理難度大、歷史欠賬多。進入21世紀以來,污廢水量和入河污染物量一直居高不下,對保障沿黃和華北地區用水安全特別是城市供水安全帶來嚴重影響。近年,黃河水質惡化的趨勢雖有所好轉,但總體形勢依然嚴峻。當前和今后較長一段時期,黃河水資源保護將是一項極其重要而又極為艱巨的任務。
黃河流域入河排污口監督管理權限的批復,標志著黃河流域入河排污口監管已經邁上了制度化、規范化的軌道,今后將進入權責明確、管理規范、執行高效的發展時期。權限批復后,將進一步促進黃河流域入河排污口監督管理工作規范化,對規范和深化流域水功能區監督管理、實施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起到積極的推動和指導作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黃河流域水資源保護局局長司毅銘說:入河排污口監督管理是流域管理機構和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的法定職責,也是水資源保護的重要抓手和落實入河污染物總量控制“紅線”的重要手段。劃分相關管理機構的管理職責,是做好這項工作的基本要求和重要前提。因此,《批復》對加強黃河流域水資源保護、保障流域用水安全、落實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意義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