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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政治安全的重要性范文1
斷網事件的發生,再一次向人們敲響了網絡安全亟需改善的警鐘。而事實上,網絡安全已經成為信息時代人類共同面臨的挑戰。據有關方面統計,目前美國每年由于網絡安全而遭受的經濟損失超過170億美元,德國、英國也在數十億美元以上,法國、日本、新加坡問題也很嚴重。在國際刑法界列舉的現代社會新型犯罪排行榜上,計算機犯罪已名列榜首。因與互聯網連接而成為頻繁攻擊點的組織連續3年不斷增加。
目前,我國網絡安全問題也十分突出。據國家計算機網絡應急技術處理協調中心(簡稱CNCERT)抽樣監測統計,2008年我國境內感染木馬控制端的IP地址為438,386個,感染木馬被控端的IP地址為565,605個,感染僵尸網絡被控制端的IP地址為1,237,043個。2008年,CNCERT共發現各種僵尸網絡被用來發動拒絕服務攻擊3395次。我國感染木馬和僵尸網絡惡意代碼的數量之大,面臨的網絡安全問題之嚴重,可見一斑。
在網絡安全防護方面,我國也存在一些不足。據了解,制約提高我國網絡安全防范能力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首先,缺乏自主的計算機網絡和軟件核心技術支撐,這使我國計算機網絡的安全性能大大降低,成為易窺視和易打擊的“玻璃網”。
其次,安全意識淡薄??傮w上看,網絡信息安全處于被動的封堵漏洞狀態,普遍存在僥幸心理,沒有形成主動防范、積極應對的全民意識,更無法從根本上提高網絡監測、防護、響應、恢復和抗擊能力。近年來,國家和各級職能部門在信息安全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就范圍、影響和效果來講,迄今所采取的信息安全保護措施和有關計劃還不能從根本上解決目前的被動局面,整個信息安全系統在迅速反應、快速行動和預警防范等方面,還缺少方向感、敏感度和應對能力。
第三,運行管理機制的缺陷、不足和缺乏制度化的防范機制也制約了安全防范的力度。不少單位沒有從管理制度上建立相應的安全防范機制,在運行過程中,缺乏行之有效的安全檢查和應對保護制度。不完善的制度滋長了網絡管理者和內部人士自身的違法行為。許多網絡犯罪行為(尤其是非法操作)都是因為內部聯網電腦和系統疏于管理而得逞的。同時,政策法規難以適應網絡發展的需要,信息立法還存在相當多的空白。個人隱私保護法、數據庫保護法、數字媒體法、數字簽名認證法、計算機犯罪法以及計算機安全監管法等信息空間正常運作所需的配套法規尚不健全。網絡作案手段新、時間短、不留痕跡等特點,給偵破和審理網上犯罪案件也帶來極大困難。
雖然在網絡安全防護上還存在諸多不足,但政府部門應該看到網絡安全問題帶來的巨大危害。如何盡快解決類似事件不再發生?就主管部門來說,解決網絡安全問題應當盡快采納以下幾點建議:
第一,盡快提出一個具有戰略眼光的“國家網絡安全計劃”。有關主管部門要充分研究和分析國家在信息領域的利益和所面臨的內外部威脅,結合我國國情制訂計劃,以全面加強和指導國家政治、軍事、經濟、文化以及社會生活各個領域的網絡安全防范體系,并投入足夠的資金加強關鍵基礎設施的信息安全保護。
第二,建立有效的國家信息安全管理體系。改變原來職能不匹配、重疊、交叉和相互沖突等不合理狀況,提高政府的管理職能和效率。
第三,加快出臺相關法律法規。改變目前一些相關法律法規太籠統、缺乏操作性的不足和弊端,對各種信息主體的權利、義務和法律責任,做出明晰的法律界定。
國家政治安全的重要性范文2
當前經濟發展的客觀事實告訴我們,穩定是發展的前提,平安是繁榮的保障。沒有平安穩定的社會環境,就談不上經濟的持續、快速、健康發展。平安既是民心所向,也是民心所盼。2008年,我們上蔡縣全縣平安建設工作思路和目標是十分明確的,那就是:以維護全縣穩定大局為中心,以保持全市平安建設先進縣,爭創全省平安建設先進縣為目標,突出抓好平安建設和隊伍建設兩項重點工作,健全“四項機制”,即科學考評,及時督察,信息反饋,有獎有懲。努力達到“六有六無一滿意”。六有:鄉鎮基層單位有組織領導機構,有治安防范隊伍,有法治教育基地,有專項活動經費,有平安建設綜治工作制度,有平安建設措施。六無:無重大刑事案件,無重大治安災害事故,無重大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無,無破壞事件,無集體越級上訪事件。一滿意:人民群眾滿意。讓人民群眾對社會治安滿意率達95%以上。
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新農村賦予我們更大的責任,深化平安建設,黨和政府向我們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在具體工作中確立正確的思想理念:一是確立以科學發展觀統領平安創建工作的理念,樹立正確的政績觀。二是確立跳出就穩定抓穩定的理念。不能僅局限于個別不穩定事件的處理,應更加注重從源頭上調處和化解社會矛盾。三是確立以人為本的理念,不論是創建工作還是政法工作,必須堅持以人為本,時刻關注民生。解決群眾困難,理順群眾情緒,增強群眾基礎。四是確立敢于創新的理念,要結合新的形勢要求和各自的實際情況,大膽開拓,積極創新,使平安創建工作鄉鄉有亮點,村村有特色。
排查化解矛盾,維護社會穩定。堅持領導干部公開接訪,分包重點案件和教育、協調、調解的辦法,積極穩妥地處理各類傾向性、苗頭性的矛盾和問題。深入開展法律進機關,進鄉村,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單位“六進”活動,使當前的執行難問題基本得到解決。
積極開展嚴打斗爭和專項治理活動。針對群眾反映強烈的商業市場、車站、農利集市和金融營業網點等復雜場所“兩搶一盜”案件高發的問題,加強防控,加大打擊力度。對盜竊自行車、摩托車、電動車等犯罪行為實施重點打擊、防控。加大對農用車非法載客和無牌證摩托車、三輪車等集中整治力度,努力創建平安暢通道路。
全面落實社會綜合治理的各項措施。首先,抓好鄉村兩級綜治辦建設。選好一個綜治辦主任,建好一支綜治隊伍,相關人員要熟悉法律政策,熱心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真正解決平安創建工作有人抓的問題:抓好綜治辦的硬件建設,要有辦公場所、設施,完善各項制度。其次加強治安防范,落實防范措施。要加強警務室建設,按照“五個統一”與“一警兩員一隊”等標準認真落實。積極推廣治安防范承包責任制,建立治安與保險的互動工作機制,實行治安責任承包制,有效彌補新形勢下農村治安防范的不足。通過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規民約》,設置公開欄,把治安承包合同執行情況、經費收取與發放情況及獎懲情況公開,自覺接受人民群眾的監督。同時,大力推進技防、心防、物防和安全明亮工程。最后是充分發揮群眾工作服務室的作用,明確專人職責,各村民組配齊信息員。完善干部掛牌值班、信息員例會等制度,積極排查、化解各類矛盾與問題。
國家政治安全的重要性范文3
關鍵詞:公共安全服務;權威性模式;商業型模式;自愿供給模式
中圖分類號:C93-0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3104(2012)04-0065-06
公共安全需求的多樣性,要求有多樣化的公共安全服務供給機制與制度安排,即不同類型和層次的安全需求應通過不同途徑得到滿足。在國內外學者有關公共服務供給機制研究的基礎上,根據供給主體和運行方式的不同,結合公共安全服務的特征,我們認為公共安全服務領域也存在三種基本提供機制:一是政府以權力為運作方式、以滿足公共安全需要為目的來提供公共安全服務的權威性模式;二是以私人營利組織為主體,以市場交易的方式,并以贏利為目的而提供公共安全服務的商業型模式;三是以非營利組織或公民個人為主體,以慈善幫助方式和以滿足社會安全需要為目的而提供公共安全服務的志愿模式。
一、警察官僚制與城市“守夜人”
政府的公權力根源于人類對秩序、規制和安全的需要。在亞當·斯密所描述的“小政府”時代,政府最基本的職能便是通過專業化的警察隊伍維護社會公共安全秩序,保護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政府充當著“守夜人”角色?!皩W者對國家起源的經典論述,也明確地表明了政府與城市安全秩序維護的內在邏輯。國家的目的是為了維持社會秩序,這既是政府公共服務職能的體現,也是政府合法性和相對自主性的基礎。”因此,出于政府職能、犯罪控制和公共安全服務特性等諸多方面因素的影響,以及政府供給公共安全的獨特優勢,政府主導供給公共安全服務已經成為一種基本的共識。
其中,政府部門中的警察是公共安全秩序中的一支專業性的主力,他能以強制手段維持社會秩序、鞏固社會制度和維護統治階級權益的調控職能?!白?829年專業化警察在倫敦街頭誕生開始,警察就被公眾譽為‘抵御犯罪的衛士’。我們可以把警察的具體職能可以概括為三個方面:一是維護國家政權,鎮壓對統治階級的反抗;二是預防和打擊犯罪,維持公共秩序和政府法律;三是提供社會性的安全服務。”警察制度形成于19世紀,主要是由城市化所引起的高度社會動蕩所推動。于是有學者認為,警察是城市擴張和建設的一個象征。從19世紀末20世紀初到20世紀60年代,城市警察官僚制度逐步走向專業化與社會化,警民關系日益和諧,警察服務方式和手段日益靈活多樣。尤其是20世紀70年代以來社區警務的興起,更是意味著警務哲學思維上的重大轉變,對犯罪的管理實現從被動應對為主轉變為以服務社區為主的主動防控,主動調動全社會的力量來維持社會公共安全秩序,重視警察機構和社會之問的信任與協作。
那么,以警察為專業主力的政府部門在公共安全秩序的維護中具體扮演一種什么樣的角色呢?對于政府在公共秩序維護中的內在角色,萊斯利·里普森曾這樣論述道:“保護生命和財產安全的職能被擴大到了要圍繞人與人、人與物之間關系建立的一種安全機制,這就是秩序。秩序只有在安全得到保障之后才能發展起來,而政府的目的就是使人們過上有序的生活。”結合政府與公共安全的特征,我們可以這樣來定位政府在其中的角色。
首先,政府是公共安全的“守護神”。在城市化推進的歷史進程中,公安機關一般都是維護城市安全的守護神。根據馬克思理論的解釋,警察乃財產的捍衛者和資產階級利益的維護者。自1829年真正的專業化警察出現在倫敦街頭開始,警察就被公眾譽為“抵御犯罪的衛士”,這尤其體現在警察巡邏職能中。警察巡邏是最常見的公共安全服務,它是指公安機關及其警察為了維護社會安全秩序,依法組織實施的一種巡查警戒活動,以保護廣大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防范、查處、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它是警察為掌握轄區治安情況而使用的一種必要的工作方式,是一項經常性的警務,在維護社會穩定工作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其次,政府是城市突發公共安全事件的“集中應對者”。政府合法地壟斷了政治權力,有權必有責,權責應相稱。在突發公共安全事件中,政府成為應付危機和治理危機的主導力量,在資源配置、經濟救助、整合社會力量方面發揮了其他主體無法替代的作用和功能。當然,危機的有效治理不能等待危機爆發階段才進行,應該在危機的征兆階段、潛伏期就有效地進行防范,使損失最小化。進入21世紀以來,我國相繼發生SARS、三鹿奶粉等食品中毒、禽流感等重大公共安全事故,為盡量減小其對社會經濟及人民工作與生活造成的不良影響,各級政府相繼建立了應急管理辦公室,出臺了各類公共安全管理的應急預案,針對一些主要的影響公共安全的因素,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規,著力加強了中央和地方各級政府對于公共安全治理的力度與強度。這些舉措對于新時期的中國公共安全綜合管理具有重大理論與現實意義,它既能提高政府應急管理能力及執政能力,同時也凸顯了政府在突發公共安全事件中的不可替代的功能與作用。
再次,政府是城市治安服務外包的“監管者”。公安機關作為公共安全服務的安排者,在公共安全服務市場化過程中必須承擔起監督與管理的責任,尤其對市場化過程中影響到公眾利益的關鍵環節和關鍵因素要進行有效的督查。治安承包者、保安服務公司等公共安全服務的市場化主體是公共安全服務的有效補充力量,但是作為市場“經濟人”,其追求的是經濟效益。雖然,這是市場化運作方式能夠有效彌補政府供給效率不高的一個直接動力因素。但是,在經濟理性與人性私利的驅動下,人們很容易將權力化為私有,將手中的權力資源化為現實中的利益要求。在利益的驅動下,治安承包者或保安可能的情況。此外,缺乏有效的監督的承包人、保安服務公司還可能利用職權“尋租”,搞權錢交易。因此,政府應加強對市場化安全服務組織的監督和制約。
作為公共安全服務提供的主體,政府確實具有巨大的優勢,但也需要看到,政府仍然有著不可彌補的缺陷,而這些缺陷是很難通過自身的改造消除的。一是官僚作風及其公共安全服務供給的低效率。當政府作為公共安全服務的提供主體時,不可避免地會產生官僚作風問題,公共安全服務資源的政府機制的配置效率值得懷疑。二是警察對降低犯罪率不起決定作用。警察與罪犯的關系一直被人們想象成如同“野兔一山貓”的生態平衡模型。故而,當一個地區的犯罪活動瘋狂蔓延之時,人們首先想到的救治良方就是增加警察人數。第二次世界大戰以來,面對日益增長的犯罪率,世界上許多國家紛紛開始了擴警運動,各國的警察人數急速上升。然而,犯罪率并沒有遵從人們的愿望而有所回落,反而隨之增長。比如,英國從20世紀80年代到90年代,警察人數由11萬人增至14萬人,但是,犯罪率的上升速度沒有絲毫減緩之態,反而有所增加。
20世紀70年代以來,對官僚制的反思和批判成為西方公共行政理論和行政改革實踐直接的發展動力,公共選擇理論、新公共管理理論、新公共服務理論與后現代公共行政思潮都在理論層面把目標瞄準了傳統的以集權控制為中心的官僚體制,并且倡導轟轟烈烈的“重塑政府”運動以超越官僚制。然而,西方行政改革浪潮并沒有從根本上動搖官僚制的制度框架與組織結構基礎,官僚制仍然是所有社會大型組織的主導結構形態。同時,官僚制仍然是現代文明維持法律、經濟和技術理性的組織手段?!靶姓械睦硇砸揽康娜匀皇堑燃夑P系的結構”。公共安全服務的核心力量仍然是國家官僚體系,即政府力量與警察官僚機構。而且,政府作為公共安全服務的提供主體時,其作用更多的是滿足民眾對安全服務提供的基本需求,即滿足對公平的要求。但是,我們又必須清醒地認識到,政府的特性又決定著其在提供安全服務時很難滿足效率的要求,尤其是當民眾的安全需求隨著科技與生活水平的發展日益增加的情況下。如何彌補政府的缺陷,使其更好地發揮作用,市場、社會作為重要的安全服務提供主體的作用變得尤為迫切。
二、新契約主義與治安服務承包
公共安全服務市場供給機制,又可以稱為“警務私有化”或“警務民營化”。它是政府將公共安全的部分輔及非核心的職能通過契約、轉包、競標等市場化的形式轉交給私營部門、非營利組織、社會中介組織及公民個人,由他們向公眾提供以前由公共警察部門壟斷性供給的公共安全服務。這樣,充分利用市場力量,引入競爭機制,打破了公安部門對公共安全服務的壟斷,公眾擁有了對安全服務消費可選擇的機會,更有利于滿足公民多樣化和高質量的安全服務需求。美國薩瓦斯教授認為,“‘民營化’或‘公私伙伴關系’是在公共性質的服務項目或資產所有權中,降低政府的比重或者提高私人部門的功能與作用。”從公共政策角度看,最重要的公共服務民營化提供方式包括:自由市場、特許經營、合同承包、憑單制和志愿服務等幾種方式。其中,西方國家公共安全服務民營化改革開始于1970年,大量輔的安全服務由政府供給逐漸轉移向市場供給。因為市場競爭機制的引入,使公安部門有了前所未有的工作壓力與動力,迫使其逐步改善管理方式,提高公共安全服務績效。1987年,美國政府已成為保安服務公司的第三大客戶(前兩大客戶分別為制造業與零售業)。1988年,在英國有239個地方政府把社區治安巡邏通過招標的方式承包給私營性質的安全服務公司。
雖然,公共安全服務市場機制的提法是最近30年來才提出的概念,但在我國古代,以有償服務為顯著特點的“鏢局”“鏢行”卻早已存在,可以視作公共安全服務市場供給的雛形。根據史籍記載,我國古代鏢局最早可能出現在宋朝,其中宋朝故事《水滸》中有關于保鏢形象的最早記載;經過元、明的發展,鼎盛于清末。古代鏢局最主要的業務就是替別人押運貴重物品和保護商旅們的旅途安全,故又稱這種行為為“走鏢”和“保鏢”等,相當于西方國家稱的“私人警察”。
當前,在我國一些地方政府將特定區域的部分公共安全服務采取競爭、有償的方法承包給某一營利性的組織或個人,通過考核、獎懲,調動承包人的積極性,以提高管理、防范效果,實現安全服務的有效供給。其中,最為常見的市場化運作形式是治安承包,即將某一社區或居委會的某項治安防范或是某重點區域、重點項目的治安巡邏、看護等工作,以一定價格承包給一個或幾個人或某安全服務公司,并簽訂治安承包合同,明確合同雙方的責權利要求和獎懲制度,從而更好地維護當地公共安全環境。20世紀90年代以來,治安承包開始在我國試點,從河南方城的偏僻農村到江蘇鎮江的繁榮都市,以治安承包為典型的社會治安契約型治理模式在祖國廣袤的大地上遍地開花,顯出了積極的活力。其中,1996年山東省泰安市下官莊村民周廣海以每年10800元的價格承包下該村的治安防范服務,成為我國“治安承包第一人”。在我國農村實行與推廣治安承包的現實背景是大量農村青壯年勞力外出打工,導致群眾自防能力減弱,再加上我國基層警力嚴重不足,基層的治安狀況不斷惡化。2002年4月,在上海舉行的全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會議上,山東省泰安市治安承包經驗得到推廣。在充分吸取其典型經驗的基礎上,各地方政府從自己的實際出發,探索出不同的治安承包模式,如浙江嘉興模式、杭州下城區模式、溫州歐海模式、寧波模式等。雖然發包方和承包方有所不同,但治安承包的程序和方法卻大致相同。治安承包在我國得到了長足發展。
三、社會資本與公共安全服務社會化
有些公共服務供給運行的實踐中,政府機制和市場機制都會存在有效性供給不足問題,即“政府失敗”(Government Failure)與“市場失靈”(Market Failure)現象。因為二者供給公共物品并不能完全滿足公民逐漸多樣化和高質量的公共服務需求。為了克服這種缺陷,彌補二者對公共物品的供給的相對不足,我們可以通過社會主體志愿提供公共物品,以便更好地滿足公共服務需求。在公共安全服務領域同樣也存在此種現象。因此可以說,公共安全服務社會供給機制是在“政府失敗”和“市場失靈”的情況下的一種補充供給機制,是以自愿性的方式實現公共利益的一種機制設計與制度安排,其目的是通過有效地配置社會服務資源實現公共安全利益的最大化。
社會資本理論是20世紀80年代開始特別是90年代興起的學術思潮。法國社會學家皮埃爾·布迪厄第一個系統性地表述了社會資本。經詹姆斯·科爾曼、羅伯特·D·普特南和亞歷山大德羅·波茨等諸多學者的進一步應用和闡釋,社會資本理論從社會學進入經濟學、政治學以及公共管理領域,引起整個社會科學界的重視。社會資本理論認為,社會資本是公民之間信任、互惠和合作的人格網絡與社會關系,它既是公民社會分散化的粘合劑,也是公共服務的社會資源、公共服務供給的“第三條道路”。美國學者羅伯特·普特南首次把社會資本概念引入政治發展、民主治理與公共政策領域。他在1993年出版的《使民主政治運轉起來》,把社會資本界定為“能夠通過推動協調的行動來提高社會效率的信任、規范和合作網絡”。他還令人信服的指出,民主政府在面對強有力的公民社會時會更負責任,更為有效率。自愿社團積聚起來的民間社會資本能培育起更大范圍內的社會合作,增強人們之間的互惠,并因此更容易使民主運轉起來。
社會資本有“政府社會資本”(Government SocialCapital)和“民間社會資本”(Civil Social Capital)兩種類型。斯蒂芬·克拉克對兩種社會資本類型進行了比較?!罢鐣Y本”是指影響公民合作互惠的政府規則與制度,即法治和政府規定的公民自由范圍,它們減少了公共服務的不確定性和交易成本費用,提高了服務效率,規范了專業化運作,整合了公共資源?!懊耖g社會資本”則包含公民共同的價值理念、非正式溝通網絡、約定俗成的規則及社團性組織制度。它可以通過社會關系和人際信任減少公共服務的交易成本費用;同時,社會凝聚力、感染力和公民參與積極性與實踐努力能夠推進政府民主治理進程,提高公共政策與公共服務質量。社會資本既是一種理論形態,也可作為一種理論分析框架與工具,可以為不同領域的學者作為一個解釋范式來分析各種社會問題。我們可以從信任、規范和合作網絡三方面給予公共安全服務社會化供給制度以理論分析。
(一)“信任”是公共安全服務社會供給的合法性基礎
信任是社會資本的核心概念。弗朗西斯·福山認為社會資本的信任就是在正式的、誠實的和合作行為的共同體內,基于共享規范的期望?!昂戏ㄐ浴弊鳛樵u估政府改革的基本軟指標之一,是任何政府面臨的首要問題。在公共安全服務供給制度中,信任關系的建立可以大大地降低交易成本,減少信息收集的時間,促進供給主體之問的廣泛合作。企業、社區、家庭、公民個人等對政府的信任,以及社會主體合作供給過程中相互之問的信任,給公共安全服務社會化創造“合法性”,培育“人人皆警”的公共安全供給模式。
(二)“規范”是公共安全服務社會供給的制度保障
社會資本的規范主要是指組織成員之間的互動所產生的共同行為準則。社會規范按其性質可劃分為三種:道德性規范、契約性規范和行政性規范。作為規范的社會資本(如社區警務制度、治安承包合同規范等)可以為公共安全服務社會供給制度的構建提供有效的社會資源和秩序保障。
(三)“合作網絡”是公共安全服務社會供給的互動平臺
合作網絡是指由供給主體間的社會及利益關系所構成的相對穩定的體系。沒有網絡建構的社會無疑是一盤散沙,一盤散沙的社會會使個體的能量在無凝聚力的社會結構中消耗殆盡。公共安全的維護,需要全民的參與,并不是傳統認為的只是政府的事情。通過構建參與主體的合作網絡,不僅可以加強主體問的聯系與信任,還便于主體問形成意見和行動的協同機制,實現公共安全服務的有效供給。
由此可見,在公共安全服務領域,社會資本也是破解“集體行動困境”的法寶,是實現公共安全服務有效供給的“第三條道路”。公共安全服務的提供需要依靠集體行動才能實現,但集體行動的邏輯卻很難避免集體行動的困境,“理性的個體行動者”往往從自我利益的“理性”出發,損害公共利益,最后也損害的個人利益。社會資本一方面體現為主體問相互信任、互惠和合作有關的一系列態度和價值觀,促使全社會形成互信合作的社會文化;另一方面,它有利于建立起將朋友、家庭、社區、工作聯系起來的人格網絡。因此,在進行公共安全服務社會化時,社會資本能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擴大公共服務供給總量和提升服務質量。
四、三種機制選擇的比較與完善
在以上的分析中,著重闡述了公共安全服務供給的三種基本模式的意涵、特征和歷史沿革,接下來我們通過對三種機制進行比較,看看從哪些途徑來改善公共安全服務的供給。因為,現實中公共服務供給的三種模式同樣都存在問題,即出現“政府失敗”“市場失靈”和“志愿失靈”的現象。只有充分發揮每一種機制的優勢,揚長避短,才能達致有限資源的效用最大化。所以,完善公共安全服務的供給機制,一方面要補公共部門與非公共部門的不足,另一方面則需在某種程度上依賴政府對公共事務的監管。根據我國樊麗明教授的分析,我們可以用以下幾個重要標準對不同的公共安全服務機制進行比較。見表1。
由表1可知,公共安全服務的三種機制在決策、執行、籌資、激勵約束等四個方面,都存在著比較明顯的差異。實踐運行過程中,公共安全服務的政府、市場及非營利性部門供給機制都存在著各自的優點與缺點,不同的供給機制及不同的機制之問的組合適合于不同的公共安全治理環境。在不完善的政府、市場及社會供給機制之問,較為明智的選擇是建立一種有效的互惠協作的多中心合作供給網絡。在城市公共安全服務的合作網絡治理結構中,根據公共安全服務資源優化配置原則和交易費用最小化原則,努力尋求三者在公共安全服務供給領域的均衡點,建立三方合作的選擇機制、互補合作機制與相互信任機制,更有效地滿足公民的公共安全服務需求。
美國行政學家薩瓦斯從安排與生產分離的角度,提出了十個可供選擇的公共服務供給機制,并認為,單一供給機制無法滿足公共服務供給現實需要,在同一特定的領域,可以利用多樣化安排的方式來提供特定的服務,即采用復合型的供給機制。那么,我們如何進行公共安全服務的合作供給,完善已有的機制的不足呢?我國學者席恒、周燕等人通過公共服務提供中參與主體的多少,將公共服務合作供給模式分為三大類:一是雙主體供給模式,包括新公共物品管理模式、公共物品供給的PPP模式和政府與第三部門功能互補供給模式;二類是三元主體合作供給論,即政府、市場、志愿部門三部門提供公共物品供給模式,三者之間的服務邊界已被打破,公共物品或服務供給的過程是各種不同角色所組成的復雜合作網絡的治理過程。三類是多元主體互動供給模式,凸顯公民參與的重要性。公民是社會真正的主人,政府不僅要親自參與為“行政相對人”提供最廣泛意義上的公共物品,而且應積極提供一個空間,使公民充分表達利益訴求。除此之外,政府還有責任充當“中間人”,將多元參與供給主體都集中到談判桌前進行磋商和談判,從而在面對多元化的公眾需求,尋求共同的解決之道,形成政府、公民、社會及市場主體多維互動的局面。
國家政治安全的重要性范文4
國防教育關系國家安全和民族存亡。針對高校國防教育重視程度不夠、國防教育效果不明顯、大學生國防意識淡薄等的現狀,本文提出高校應建立完善的國防教育領導機制和監督機制,強化國防教育課程體系建設,創新和拓展國防教育資源,營造校園國防文化氛圍,不斷提高大學生國防意識培養和綜合素質。
【關鍵詞】
高校大學生;國防教育;思考
在世界多極化、經濟全球化深入發展,國際敵對勢力進行經濟、政治、文化全面滲透、國家周邊安全形勢復雜多變的今天,提高大學生的國防意識和國防技能,不但關系著人才培養質量的提升,更關系到社會和諧穩定、國家安全與發展大局。在校大學生作為國家和民族未來的希望,不但要有為國家和人民服務的本領,而且要有強烈的愛國主義精神,強烈的國防安全意識,而這種精神和意識的培養,既是國防教育的必然要求,也是國家賦予新時期高等教育的重要性任務。
一、加強大學生國防教育的重要性
國防意識,是指與國防相適應和以維護國家利益為最高準則的思想認識。它一般表現為公民對維護國家利益、民族尊嚴的堅強信念和榮譽感,自覺履行對外反侵略、對內保安全的國防職責,關心國防建設和為富國強兵多作貢獻的責任感等。
首先,是加強國防建設的必然選擇。面對國際敵對勢力遏制和分裂中國的圖謀,面對國內民族分裂主義活動的猖狂,面對我國周邊安全環境的許多隱患,面對維護祖國的統一和,維護民族尊嚴,維護國家政治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安全等所面臨的更加復雜的嚴峻的形勢,必須加強國防教育,使得大學生在和平時期把個人利益與國家的興亡聯系起來,時刻關心祖國的前途命運,自覺地為祖國的繁榮富強多作貢獻,促進國防建設和經濟社會發展建設協調發展。其次,是培育高素質軍事人才的重要舉措。一個國家或民族,要在戰爭中獲得勝利,要使自己的國防得到鞏固,關鍵取決于軍隊和國民是否具備較高的國防和軍事素質,取決于是否擁有各種層次高素質的國防和軍事人才。通過國防教育,大學生們學習現代軍事理論和軍兵種知識,學習研究軍事高科技和高技術武器裝備,了解世界發達國家軍事理論和軍事科技,提高了自身國防素質,為培養大批適應現代戰爭要求、具有高素質的大批國防現代化建設人才不斷涌現奠定了良好舉措。最后,是實現大學生全面發展的有效途徑。高等學校國防教育是一項多學科、多門類、多層次的綜合性的教育,它的教學內容體現出來的這些知識,既融政治、軍事、經濟、歷史、文學、科學、技能和體質為一體,又集社會科學、自然科學、思維科學于一身。加強國防教育,不僅能使大學生增強國防觀念,而且能學習和掌握必要的現代軍事理論、軍事知識、軍事技術,鍛煉強健體魄,提升整體素質,使他們成為德、智、體全面發展的國防人才。
二、當前高校國防教育中存在的問題
雖然,我國高校開展了以軍事訓練和軍事理論教學為主要形式的國防教育,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目前,高校國防教育仍然存在著認識不統一、目標不明確、機構不健全等問題。
1、國防教育重要性被忽視
雖然國家在《國防教育法》、《普通高等學校軍事訓練大綱》等法律法規中對國防教育做了明確規定,由于宣傳和普及力度不夠,缺乏有效的監督機制,沒有能夠得到很好落實。有的高校不能從國家安全、培養高素質人才的高度認識國防教育的意義和作用,認為國防教育是軍隊的事,是武裝機關的事,與高等教育關系不大。在國防教育上,國防教育管理缺乏領導機構,管理機構人員缺失,人財物上投入不足,大多僅僅通過新生軍事訓練開展國防教育。同時,在軍訓中,多是請部隊來“搞搞訓練、站站隊伍、走走步子”就結束了,國防教育工作缺乏系統性、連續性和科學性。
2、國防教育課程體系不規范
大部分高校國防教育在課程建設中存在著重專業課輕軍事課,重集中訓練輕理論課教學,重應付檢查評估輕鞏固軍訓成果的現象。致使國防教育時緊時松、時好時差,發展很不平衡。在課程設置上,以選修課為主,以國防知識講座、建軍節紀念活動、軍訓來為主要教育形式,課程設置隨意性較大,沒有充足的課時量保證;在授課方式上,主要通過大班制的上課進行,照本宣科,機械地照搬上級精神居高臨下地灌輸,教育實效性較差。在教師隊伍上,教師大多數是學生輔導員、行政干部等兼職教師,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都有所欠缺,教學效果較差。
3、大學生國防意識不高
一直以來,西方敵對勢力采用各種手段加緊對我國進行意識形態滲透,不斷實施“西化”、“分化”,企圖搞亂人民的思想,顛覆黨對軍隊的領導。 在國際關系中,我國和周邊國家有領土爭端,一些國家和地區頻頻制造摩擦,加劇對立,威脅著國家的統一和安全。由于受各種觀念的影響,一些大學生對國際局勢的發展變化和我國安全形勢缺乏關心關注,憂患意識淡薄,認為保家衛國是軍人的事,與自己無關。有些學生國防意識落后,對國家安全的認識仍停留在軍事、戰爭、國防、領土、情報等傳統的區域,忽視了對文化、經濟、科技、環境等新領域的認識。一些學生更是出現拜金主義、享樂主義、個人主義等腐朽思想,逐漸失去獻身國防的使命感和責任感。
三、加強高校國防教育的幾點思考
國防教育作為高等教育的應有內容,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國防教育的法律法規要求,多措并舉,創新形式,提高高校國防教育的實效性。
1、建立完善的國防領導機制和監督機制
各學校要成立以學校黨政主要負責人為組長,武裝部、學生處等職能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國防教育領導小組,切實加強領導,保證將國防教育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和年度工作計劃,定期研究國防教育工作,協調解決國防教育面臨的實際問題,推動學校國防教育健康開展。學校要主動和當地軍事機加強聯系,會同軍事部門建立切實有效的聯席會議制度或聯合辦公制度,定期召開會議,及時溝通情況,共同研究部署工作,形成軍地協作、齊抓共管的學校國防教育工作體系。要以學校武裝部門為工作平臺,完善人員配備,具體負責管理國防教育工作。要成立專家監督小組,定期學國防教育課程進行考核,科學評估,以評促建,以評促改,推動國防教育得到落實。
2、強化國防教育課程體系建設
在課程科目設置上,應根據教學目標和課程功能,結合學生的興趣和需求,堅持國防知識、軍事技能、體能素質、文化傳承于一體,科學論證與設置國防教育必修課與選修課、理論環節與實踐環節的科目,靈活設置國防課程模塊;在教材建設上,要抓好國防教育教材的建設,形成內容新穎、數據準確、用語規范、相互配套的教材體系;教材內容相銜接,層次分明,系統完整;在教學內容設計上,要堅持突出實用性、時代性特色,注重充實國史軍史、形勢與政策、軍事知識等思想教育,注重加強軍事高科技、軍事思想等知識教育,開展兵營參觀、野外生存拉練等內容,從而豐富國防教育內容;要按《學生軍事訓練工作規定》要求,為學生并設軍事課程,軍事技能訓練時間2―3周,實際訓練時間不得少于14天;要將軍事課作為普通高等學校在校學生的必修課,并計算相應的學分,考試成績記入學生學籍檔案。
3、把國防教育融入大學文化建設
要通過廣播、電視、報紙、刊物等途徑,加強對國防教育的輿論宣傳,加深學生國防意識和獻身國防建設的積極性。要把國防教育與校園文化有機地結合起來,通過知識競賽、讀書活動、文藝演出、專題演講、主題班會、參觀愛國主義或國防教育場所等多種形式,對學生集中進行國防教育。要利用重大節日、紀念日,邀請軍事專家、學者,為青年大學生進行國防知識講座,或選擇當前國際、國內外有重大影響的突出事件或學生關心的熱點問題舉辦國防形勢報告會,增強國防教育活動的感染力和實際效果。利用國防日和國防教育周,讓大學生進軍營,了解部隊生活,培養國防觀念??赏ㄟ^出國防教育的板報或墻報,寫與國防教育有關的調研報告或作文,讀紅色經典圖書,看軍事題材的電影或電視劇等活動,使學生在活動中潛移默化地接受國防教育,增強國防觀念。
4、注重國防教育創新和資源拓展
高??梢匝埐筷犞笐饐T和人武部干部來校參與、指導學校的國防教育教學活動,把軍隊開展國防教育和民族精神培養方面的成功經驗和優秀素材帶到學校來交流與共享,讓學生感同身。高校也可依托共建部隊和人武部訓練基地,組織大學生走進部隊營房參觀學習,或在部隊訓練基地開展軍事夏令營活動等,讓學生親身體驗和感受部隊生活,學習好的傳統,好的作風,好的精神風貌。再次,可以利用特殊紀念日組織學生參觀國防教育基地、烈士陵園、革命紀念館等場所,瞻仰革命圣地和遺址,學習革命先烈的高尚品德和感人事跡,對學生進行愛國主義、革命英雄主義、集體主義等內容的國防教育等等,充分發揮國防教育的場所載體和節日載體作用。
5、搶占國防教育網絡陣地
要建立符合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國防教育網站,建設自己的優秀網站、優秀網站板塊,將國防理論、軍事裝備、國防法規、國際安全局勢等內容載到網上,使得學生接受生動形象的社會主義思想文化教育,提高國防教育的效果。通過網絡針對熱點、難點問題開展廣泛的網上交流與討論,進行引導,及時釋疑解惑,把正確的國防知識傳遞給大學生,達到良好的教育效果。教師要積極掌握相關的網絡技術知識,及時了解網絡中的國防動態,對網絡信息進行鑒別,幫助大學生認清信息的真偽,更好地幫助大學生樹立國防意識。同時,在教育教學中,可以通過博客、電子郵件、QQ等方式與學生進行交流,宣傳國防的相關知識,全方位地增強大學生的國防意識。
【參考文獻】
[1]曹蕾蕾.論國防教育對大學生健康成長的促進作用[J].科技信息,2008(24)190.
國家政治安全的重要性范文5
第一個主要的角度,主要從經濟出發,更多反映經濟學家和社會學家的興趣,叫作“可持續發展研究”。所謂可持續發展,是指既能滿足當代人的需要,又不損害子孫后代滿足其需要能力的發展;它要求在考慮經濟增長的同時,注重經濟系統與環境系統的相互作用,力求實現一種比較協調、均衡、有連續性的發展。這方面的研究和認識,可以追溯到英國經濟學家馬爾薩斯在兩個世紀以前寫下的《人口原理》,簡單說,作者的預測是,如果聽其自然,人口增長會呈現幾何圖式(2、4、8、16……),而人類所需的食物的增長最多是算術方式(1、2、3、4……),最后的結局當然十分悲慘。到本世紀50至60年代,歐美一些科學家和經濟學家開始研究人類的生產活動、科學技術改進和資源消費方式之短期和長期的不同后果,其中最有名的是60年代末提出的名為“增長的極限”的《羅馬俱樂部報告》,這份報告及其他類似的文章、專著的一個共識是:如果人類繼續現有的科技開發方式、人口增長速度和資源消耗結構不變,那么,地球的生態環境將遭到嚴重破壞,資源有可能耗盡,世界人口和工業生產也將最終發生非常突然、無法控制的崩潰。80年代,美國著名學者萊斯特·布朗出版的名著《建設一個可持續發展的社會》,對可持續發展觀首次做了系統闡述,它分析了經濟發展遇到的一系列問題,如土地沙化、資源耗竭、石油短缺、食品不足等,具體提出了控制人口增長、保護資源基礎、開發再生資源等途徑。最近二十多年,可持續發展研究也逐漸從學術界的議論變成了國際社會的關注焦點和一些國家政府的議事日程。1972年聯合國在斯德哥爾摩首次召開了《人類與環境會議》,提出了“只有一個地球”的口號;1987年世界環境與發展會議,并首次向國際社會提出了“可持續發展”的呼吁;1992年聯合國再次召開世界各國首腦會議,最后通過的《環境與發展宣言》(又稱《里約宣言》),正式確立可持續發展是當代人類發展的主題。最近,在1997年年末,為了使21世紀的地球免受氣候變暖的威脅,150多個國家和地區的代表聚集在日本京都,召開了《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締約方第三次會議(又名“防止變暖京都會議”),并最后通過了《京都協議書》,達成了各國削減溫室氣體排放的新尺度。[注1]在這里,歸根到底,“發展”是核心的概念,“非持續性”是它的舊有特點,而“可持續”乃一新的屬性。從國際政治視角分析,這種發展觀使國際關系具有了一種動態的面目,一種在外延上、規模上不斷擴大的形態,但它并沒有告訴我們,在這種過程里各種行為體以什么樣的方式存在和發生作用,為什么會有這樣而不是那樣的行為。因此,可以說,可持續發展的經濟學分析,是國際政治學觀察國際關系的一個重要基礎,但它還沒有解決國際政治學家們關心的問題。
第二個重要的角度,是由所謂“古典的國際政治分析”確定的,它的通用說法是“生態環境問題引出的安全考慮”。在傳統國際政治學家關心的這一領域,主要的研究興趣在于地理及范圍更大的環境要素對國家利益、國家安全和國家等方面的影響和作用上面,這些研究興趣不象“可持續發展觀”那樣只是最近幾十年才明確形成的概念,甚至不是隨著民族國家的生成一道出現的東西,而是從很久遠的從前便具有的思想線索。對于很多國際政治學家來講,要透徹了解國際政治事務,必須參考“一系列環境要素,不論它們是否屬于人類的范疇,也不管它們有形還是無形”。[注2]因此,亞歷士多德就曾經討論過海洋和氣候對民族特征和人的才智的影響,到了近代西歐更出現了讓·博丁和孟德斯鳩等人的“地理決定論”,19世紀后期至20世紀前期歐美國家出現了以麥金德、馬漢、斯皮克曼、拉采爾、豪斯浩佛等人為重要代表的不同地理政治學派,到了二戰以后、尤其是6-70年代以來,人口及資源、技術要素等全球性課題的顯現,促使越來越多的國際政治學家去分析人口、資源、地理、氣候及廣義的生態環境對國家實力、戰爭沖突、國家間關系、相互依賴程度、一體化過程、國際法和國際組織的強化等“高級政治”的影響。這中間又分許多學派、分支,有各種方法、工具和解釋,比如,有的側重純粹自然條件(氣候、地理、自然資源等)的國際后果,有的注意所謂人造問題及環境(污染、人口、城市化、過度工業開發等)的世界性含義;有人看重國家間博奕等“戰略性分析”,有學者純粹關心(國際背景下)個人與自然的聯系;有“地緣政治學派”,也有生態學意義上的“人-境關系學派”;等等。與前面提到過的經濟學家的視角不同,國際政治學的“經典關注”不在于“發展問題”,而在于“生存”或“權力”等概念(這里面又略有區分:傳統現實主義比較強調“權力”,新現實主義更重視“生存”)??傊?,國際政治學家們為人們開辟的完全是另一幅國際社會景觀,一幅長久以來便存在的人類以群體方式競爭斗爭、“優勝劣汰”的政治畫面。
還有一個大的角度,也是由國際關系理論家們推導出來的,由于沒有定論,這里姑且稱之為“全球主義的世界政治觀”。它與前兩個角度都有一些關系,但同時存在著重要的區別。與“可持續發展觀”的相似之處在于,全球主義的世界政治觀也極其重視國際關系中由于生態問題的嚴峻化所帶來的相互依存過程及其深遠后果,不同的地方是,后者比前者更加看重各種非國家行為體(如環保組織、綠色和平運動、動物保護機構以及跨國公司等集團力量)在世界事務中的作用(不論消極或積極的作用),對國家扮演的傳統角色則有所批評、有所否定;而且,全球主義的世界政治觀不只同意“發展”的經濟學觀念,更強調國際社會的“進步”、“演化”和“質變”等術語包含的可能性及意義。與傳統國際政治學家的“國家生態安全”考慮相比,全球主義的世界政治觀更多地把關注焦點放在“族際安全”、“人類安全”、“物種安全”甚至“地球安全”等層面,這種安全范疇當然遠遠超出了狹隘的軍事安全或政治安全或國家安全的范圍;不過,與國際政治學思想傳統一致而有別于經濟學思路的一點是,全球主義的世界
政治觀依然保持了對“安全”問題本身的執著思索。在這一相對較新的角度上,人們研究的主要問題,多半與舊的國際關系分析單元和分析途徑(如國家能力、政府治理、現象、國內國外的嚴格區分、政治經濟的涇渭分明等)的失效和困境有關,或者與新的世界政治分析單元和途徑(如世界多元主義群體的崛起、各種國際NGO的出現和活躍、“政治”與“權力”等概念的重新界定、國際合作與國際制度的新形態等)的受重視聯系在一塊。在歐美國際政治學界,前面那種觀點多被納入“傳統現實主義”或者“權力政治學派”的范疇內,后面這種觀點則基本上屬于“全球主義”或者“新理想主義”等學派見解的名下。對于后面這些學派見解的倡導者,生態危機與其說是是一種自然現象,不如講是一種人為結果,是人類以國家形式和傳統國際政治結構管理和開發地球環境的不當所致,所以,解決或緩和生態危機的根本途徑,是改進原有的政治結構和思維方式,逐漸把立足點從“國家”放到“國際社會”,建立與舊時代有別的全球主義世界政治文明(包括開發資源方式、生活消費方式、群際交往方式、學習及適應方式等等)。[注3]與傳統現實主義不大一樣,全球主義的世界政治觀建立在一種進化論哲學基礎之上,它把人類社會的成長,看成一個由單一性和沖突性朝整體性和協作性過渡、由民族國家為中心的無政府世界狀態朝更有向心力的國際社會乃至全球一體化轉變的長期歷史過程。
顯然,角度的各異常能夠使人得到重要的啟發。避免獨斷性和簡單化,是國際問題研究者應有的分析尺度。在簡單的介紹之后,下面,我們就“生態環境政治與國際關系”這一主題,分別從國家的角度和國際共同體的不同角度,進一步探討國家安全與面臨的威脅、全球政治的觀念及分析視角等問題。
上篇、生態環境政治——國家的視角
“生態環境”屬于合成概念,它既可區分開來討論(英文分別是“ecology”和“environment”)[注4],也可作為一個術語使用(ecologicalenvironment)。鑒于本文主要聚焦于國際關系所受到的影響和沖擊,從方便計,我們主要使用后一個概念。就是說,這里講的“生態環境”,是一個廣義概念,它包括人類賴以生存的地理條件、礦物資源、大氣和地表等自然環境,以及人類力量對它造成改變以后形成的次生環境(如工業、農業、建筑、交通、通訊等工程造成的人為環境),總之,指以地理條件為基礎、人類周圍的物理世界。
大體上,我們可以依國際政治學的分析途徑,從國家的利害關系出發,將它們對生態環境問題的關注,分為地理政治關注、生態威脅關注和國家關注。
1.地理政治關注
地理政治關注以純粹的自然環境為分析前提。如前所述,它已存在了很長時期,甚至發展出了一門學科——地理政治學(也經常被稱為“政治地理學”),這種關注在今天仍然保持了鮮活的生命力。[注5]
地理政治分析的本質,在于揭示國家的政治權力和利益得失與地理、氣候、自然資源等外部天然環境之間的關系,象法國當代著名國際政治理論家雷蒙德·阿隆指出的,它“把外交-戰略關系與對資源作出的地理-經濟分析以及由于生活方式和環境(定居、游牧、農業和航行)而引起的對外態度的解釋,從地理角度加以系統化”。[注6]英國當代政治地理學家杰弗里·帕克指出,地理政治學是“關于國家的地理空間現象的研究,旨在探尋對國家實力之地理基礎的認識。對國家行為的觀察檢驗是以領土、區位、資源、人口分布、經濟活動及政治結構這樣一些特征為背景的。各個國家被當作世界政治空間的一個組成部分,也是地理政治學研究的主要內容。因此地理政治學具有整體性,其目標是把形形的現象綜合起來,總體地加以表述和解釋。”[注7]總之,它是一門以地理分析為基礎、專門研究國際政治力量與地球自然性質之內在聯系的學問;這門學問把領土國家視為國際政治力量的主要單元(非主要單元有諸如國際組織、跨國公司和各種超國家集團等等),而氣候、植被、土壤、位置、礦物資源、海拔高度、陸塊分布等因素則構成“地球自然性質”的內涵。地理政治理論提供了觀察國際問題的重要視角。它相信,國家的權力和利益,牢固地根植于地球的天然物性之中;假使人類居住的這個星球象玻璃球一樣光滑,對權力的地理研究就失去了意義?,F代國家的力量恰恰來源于其安身立命的領土,國土是國家實力的必要條件。國家領土系指隸屬于國家的地球表面的特定部分。一個國家是不可能沒有領土的,雖然必要的領土可以很小。一個流浪的部落或種族,盡管可能有一個政府,或在其他方面是有組織的,但在沒有定居自己的領土以前,它不會被國際社會認定為一個國家。正由于地表及相關因素在不同國家的差異,使地球成為人類上演一出出歷史劇的舞臺。
地理政治研究的實質在于把人及人的關系放到地球的環境中去看待。純粹地理分析的對象基本上是固定不變的,地理學者們對特定的地理現象可以有不同的解釋,但它們多半屬于認識深淺的不同;地理政治觀點則必須隨著人類的改造自然的能力的變化而變化,并且隨著不同的學者對這種變化之性質的解釋的不同而表現出理論的差異。比如,飛機的出現以及人類對外層空間的不斷開發,給地理政治學增加了一個全新的方面。正象“海權論”的創始人馬漢和“陸權論”的奠基者麥金德教授分析技術在便利海洋和陸地交通上所產生的影響、并在此基礎上建立起各自的地理政治理論一樣,本世紀前半葉西方一些地理政治學家通過對飛行器技術改善造成的后果(如機動性的大大增加,地形障礙重要性的下降,前方后方觀念區別的模糊,等等)的考察,創立了嶄新的“空權論”。與此同時,人們常常自覺不自覺地運用地理政治學的“立場、觀點和方法”,來確定或校準國家當局的對外政策、尤其是涉及國家安全與發展的政策;在這種場合,“地理政治”被用于指稱處在世
界體系中的各國籌劃國家安全政策時的某種地理基準。在決策者和決策智囊層那里,專門的地理政治區域并不是由恒定不變的地形所規定的地理區域,而是一方面由自然地理所決定、另一方面由實力中心的動態轉移所決定的戰略區域。就是說,爭奪權力的斗爭本身會把一些地區提到顯著地位,把另一些地區暫時降到被人遺忘的地位,以致被審視的那些特殊區域有的擴大、有的縮小。地理政治分析與純粹的地理分析不同,其主要的特點就在于它所研究的是動的而非靜的形勢。政治世界中條件的改變,會改變某一時期給某些特殊因素所賦予的重要性、因而影響到最終的結局。技術條件的變化也會使形勢改變,特別是在行使武力方面,因為交通速度和工業技術的進步,必然會使一定國家的實力地位發生變化。地理因素不會改變,但它們對外交政策的意義卻會改變。
總之,地理政治觀的根本,在于教會各國如何根據既定的自然地理條件使自己在獲得權力與和平的國際斗爭中處于比較有利的地位。一百多年以前,現代地理政治學說的主要奠基者之
一、英國牛津大學地理教授麥金德曾經提醒人們:“政治的進程是驅動和導航兩種力量的產物。這種驅動的動力源于過去,它植根于一個民族的特質和傳統的歷史之中。而今天則是通過經濟的欲求和地理的機遇來引導政治的動向。政治家與外交家的成敗很大程度上在于他們是否認識到了這些不可抗拒的力量。”[注8]在人類即將邁進21世紀的當口,這種地理政治觀仍有很重要的實際意義。
2.生態威脅關注
與地理政治的關注不同,國際政治學家對所謂“生態威脅”的關注,只是近四分之一世紀的事情,但后者所獲重視程度相對前者而言有明顯上升趨勢。從羅馬俱樂部在60年代末、70年代初發表著名的《增長的極限》和《人類處在轉折點》兩份報告之后,尤其在1972年聯合國在瑞典首都斯德哥爾摩召開“人類環境大會”以后,世界范圍內的人口增長、技術進步、經濟發展與生態環境之間的關系開始成為國際社會、尤其是歐美發達國家關注的中心問題之一。這方面的具體研究涉及許多“技術性”領域,主要是科學進步、技術改進和經濟高速增長所造成的一系列始料不及的負面后果,如人口大量增長、現代化、城市化和工業化造成的各種廢物對大自然的污染,交通擁擠、食物短缺、藥品短缺和資源匱乏,森林過度砍伐、河流改道、飲用水源被污染及大片區域沙漠化,油輪泄漏、電子噪音、化學廢物和核威脅的迅速擴散,地球自然物種(植物、動物和其它生物等)的急劇減少和人造“怪物”(城市和工業排放的“三廢”造成的“畸形兒”,某些可怕的、類似“克隆人”的試管產品的出現等)的增加,氣候變暖、各種人為的災害越來越頻繁;簡言之,人類社會與自然環境的關系失調,地球生態開始以各種災害的形式懲罰“人的罪孽”。新的形勢,迫使國際政治學家從生態危機的角度研究國際關系和權力斗爭,而國際政治理論對于生態環境遭破壞的所謂“傳統關注”,建立在這樣一個信念之上:國家(state)是世界政治中最重要的行為體;國際關系是政治活動的一個領域;國際政治學者探討的中心內容,應當是在國際無政府的政治體系下、處于相互競爭的各國如何爭取各自權力與利益的問題,是對國家之間沖突與合作的分析及說明。從這個立場看,生態威脅的出現,給國際政治分析家提出了許多有重大壓力、但并不陌生的研究課題。
國家政治安全的重要性范文6
關鍵詞:發展中國家、貿易與環境、南北之爭
經濟全球化使自由貿易對各國經濟的作用和影響日益突出,貿易儼然已經成為各國經濟增長的發動機。對于許多發展中國家而言,國際貿易對于經濟發展的作用是巨大的。然而,隨著貿易、環境與可持續發展問題成為國際社會關注的焦點,人們開始意識到,解決全球性的環境問題不可避免地要涉及到貿易問題。在國際貿易領域,對環境問題的重視達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發展中國家也不得不正視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關系,并努力對二者的關系加以協調。
一、發展中國家的貿易與環境關系狀況
當前的世界經濟秩序是二戰結束后在發達國家的主導下確立的,主要反映的是發達國家的利益,大多數發展中國家的正當利益和合理要求無法得到應有的體現。發達國家利用對其有利的國際經濟規則,極力向世界各地擴張以尋求更多的資源和市場,從而建立了強大的經濟優勢。舊的國際經濟秩序極大地阻礙著主要以資源出口為經濟支柱的發展中國家的發展,導致這些國家出現發展資金不足、債務負擔加重、貿易條件和生態環境惡化等一系列嚴重問題。
作為一個南北國家共同參與的最大的多邊貿易體系,WTO理應更多的考慮占世界人口絕大多數的發展中國家的利益,努力改變發展中國家成員所遭受的不公平現象。同時,發展中國家成員也應當充分認識到在經濟全球化中的被動與弱勢地位,切實看到自身存在的不足與困難,從本國實際情況出發,揚長避短,致力于發展本國經濟,加強南南合作與南北合作,積極推進WTO的改革,努力爭取公平的地位。
由于經濟發展水平較低而沒有做出國際承諾,但是發展中國家已經開始采取實質性的行動來緩解其對環境造成的負面影響。只是由于經濟發展水平落后以及國際經濟秩序的不合理,致使發展中國家在處理貿易與環境問題時往往陷入困境。
(一)發展中國家環境立法落后
發達國家在環保立法方面取得了實質性的進展,建立了日趨完善的環保法律體系,環保法制水平遙遙領先于發展中國家。時至今日,發達國家國內的環境法律法規中規定了愈加嚴格的環境標準,這些標準以保護環境為目的,可以從商品的材料、商品的包裝以及商品的生產方法與工藝等各個方面進行合法的限制,從而將不符合本國環境標準的產品拒于國門之外。例如,德國就制定了1800多項環保法規及管理規定,禁止或限制進口不符合標準的產品。
相比之下,發展中國家的環境意識剛剛覺醒,環保意識仍然較為薄弱,相關的環保法規亟待健全,并且由于發展中國家的經濟狀況存在較大差異,因而環保法律法規的水平也呈現出參差不齊的多層次性。不僅如此,越來越多的多邊環境協議為了保護全球環境往往制定統一的標準,因此要求發展中國家完善國內相關立法,從而履行協議所規定的義務,實現保護環境的目的。雖然這些公約在制訂的時候考慮到了發展中國家的實際困難,制定了相應的過渡性措施或要求發達國家提供資金與技術援助,但由于這些措施或援助難以落到實處,因此發展中國家很難達到公約要求的環境保護標準,而不履行義務的結果往往是受到貿易制裁。
(二)環境安全受到威脅
環境安全指的是與人類生存息息相關的生態環境及自然資源應當處于安全狀況,或者避免遭受難以恢復的破壞。所謂“處于安全狀態”是指避免因環境惡化造成對人類生存的威脅;避免由于環境爭端或沖突而形成對國際關系的威脅。
環境安全具有基礎性地位、全球性影響、維護的長期性和復雜性的特點。作為人類賴以生存與發展的前提與基礎,環境安全如果受到威脅,便會對人類社會的存在與繁榮產生嚴重的負面影響:從經濟的角度來說,生態環境的破壞和退化,會從根本上削減資源環境對社會經濟以及可持續發展的支撐能力;從社會的角度來說,環境污染與破壞所導致的區域性的、全球性的環境問題,例如臭氧層破壞、氣候變化以及生物多樣性減少等,都會直接危及人類的生存發展,進而引起社會動蕩等一系列社會問題;從政治的角度來說,環境安全是國家安全的重要組成因素,也是國家綜合國力的核心內容之一,是每個國家都應當高度重視的影響到國家軍事安全、政治安全的重大事宜。
事實上,伴隨著冷戰的結束和全球環境危機的加深,世界各國關注的焦點已經逐步從謀求傳統的政治安全、軍事安全等高階政治轉向謀求社會經濟、文化發展的低階政治。因此,環境安全作為國家整體安全的一部分,其重要性日趨上升。20世紀90年代初期,美國公布了新的國家安全戰略,首次提出將環境安全利益視為國家安全利益之一,此后,許多發達國家紛紛表態應當給予環境問題在國家安全中重要的一席之地。
雖然由于國情不同,國家間的經濟發展水平不同,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在環境保護的一系列重大問題上存在明顯分歧,甚至尖銳的利益沖突,但環境外交在各類國家外交工作中的重要性卻得到了一致肯定。發展中國家尤其意識到應當關注環境安全問題,貿易與投資的全球化為發達國家提供了轉嫁環境污染的機會,盡管發展中國家短期來看獲得了一定的經濟效益,但是這些國家的水、空氣、土地、生物等環境要素都遭到嚴重破壞或受到嚴重污染。因此,發達國家經濟的發達是建立在對世界資源與環境嚴重破壞的基礎之上的,是以危害發展中國家環境安全為代價的。
(三)綠色貿易壁壘的興起
綠色貿易壁壘是在全球倡導環境保護的大背景下產生的,隨著關稅壁壘和非關稅壁壘的逐漸削弱,發達國家開始以環境保護、維護生態平衡為由,運用嚴格的環境標準和措施,限制來自其他國家主要是發展中國家的產品進入本國市場,從而達到保持本國產品的競爭力、使國內產業免受沖擊的目的。應當說,各國的環保水平的差距使綠色壁壘成為可能。
從國際貿易的實踐來看,環境壁壘作為一種技術性貿易壁壘是具有一定的合法性的,但同時又具有極強的歧視性與不公平性。南北國家相差懸殊的經濟實力決定了發展中國家只能作為綠色壁壘的犧牲品,而發達國家卻一方面要求廣大發展中國家開放國內市場,方便其參與競爭以獲得更大的貿易利益;另一方面又運用發展中國家難以達到的環境標準來限制發展中國家的產品參與本國的競爭,導致發展中國家的貿易狀況進一步惡化。
GATT第20條b款和g款以及《貿易技術壁壘協定》等文件中都有規定,不得阻止任何國家采取必要措施來保護人類、動物或植物的生命或健康。這樣一來,環境保護就成為發達國家不遵守WTO自由貿易規范和準則的合理解釋,為發達國家成員國借口環境保護設立綠色貿易壁壘提供了合法性,對發展中國家的對外貿易構成了嚴重威脅。
對于綠色壁壘,發達國家多數持有贊成態度,這主要是由于發達國家在環境保護方面的科技水平較為類似,因此在發達國家之間基本不存在綠色壁壘的問題。而對發展中國家而言,發達國家所實行的嚴格的環境標準就像一道難以跨越的鴻溝。因此,有人認為綠色壁壘就是針對發展中國家設置的,根本目的是為了保護發達國家本國的產業免受來自發展中國家的產品或服務的沖擊,并借此確保其產品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能力。
(四)環保產業缺乏實力
環保產業作為一種朝陽產業,為國際貿易開辟了新的領域和途徑,環保產品、環保技術與環保服務已經成為當今國際貿易的一項重要內容,并形成了一個龐大的綠色市場。發達國家的環保產業始于20世紀70年代,在當時就形成了以污染控制設備為主體的環保市場,并獲得了高速的發展,成為國民經濟的支柱產業之一。近年來由于綠色消費理念深入人心,環保市場更是出現了持續增長的態勢。各發達國家都紛紛將環保產業列為重點出口產業之一,從稅收、貸款和出口政策等方面對環保產業進行傾斜,旨在通過發展環保產業來擴大出口,增加就業。美國政府公開表示,環保產業應享受出口免稅的待遇;日本政府則雄心勃勃地提出以21世紀綠色地球為新主題的“綠色地球百年行動計劃”,對環保產業大力扶持。德國歷屆政府都把環境領域置于優先發展的地位。其他一些發達國家,例如荷蘭、澳大利亞、意大利等在環境技術上都擁有各自的優勢。
不難看出,目前世界環保設備和服務市場競爭的主體仍是美、日、歐洲等發達國家,并且由于發達國家的環??萍妓筋愃疲瑖H環保市場的競爭異常激烈。美國的脫硫、脫氮技術,德國的污水處理技術,日本的除塵、垃圾處理技術,都在世界上處于領先地位。而在無氟制冷技術方面美國和歐洲展開了爭奪,日本和歐洲在資源回收上進行角逐。而發展中國家由于起步晚,經濟實力薄弱,缺乏資金進行環保產品的研發投入,環境技術處于明顯落后的狀態,因而不但在國際競爭中缺乏競爭力,甚至國內的環境市場也成了發達國家爭奪的對象。
二、貿易與環境協調問題的南北之爭
從某種程度上說,貿易自由化與環境保護之間的矛盾和沖突更是南北國家在新形勢下的貿易和經濟利益之爭的表現。從發達國家或是發展中國家的不同立場出發來對貿易與環境問題進行分析和評價,得出的結論無疑是不同的,甚至處于不同發展階段的國家關注的問題也存在較大的差異和分歧。
(一)南北國家對可持續發展的理解存在分歧
美國生物學家R·卡遜所著《寂靜的春天》一書在1962年的問世,標志著人類關心生態環境問題的開始,成為人類環境發展史上的第一塊里程碑。1972年6月,在瑞典斯德哥爾摩舉行的聯合國人類環境會議上,人們開始認識到環境問題是與發展問題密切相關的,環境問題的解決必須從社會經濟發展的角度來尋找途徑,并且提出了“人類只有一個地球”的口號,成為人類環境發展史上的第二塊里程碑。1987年以挪威首相布倫特蘭夫人為主席的世界環境與發展委員會所公布的著名報告《我們共同的未來》則是人類環境發展史上的又一塊劃時代的里程碑。報告系統地研究了人類面臨的重大經濟、社會和環境問題,將可持續發展定義為“既滿足當代人的需要,又不對后代人滿足其需要的能力構成危害的發展?!眻蟾嬷嘘U述的指導思想積極的,它把環境與發展這兩個緊密相聯的問題作為一個整體加以考慮,以“可持續發展”為基本綱領,從保護和發展環境資源、滿足當代和后代的需要出發,提出了一系列政策目標和行動建議,對各國政府和人民的政策選擇具有重要的參考價值。1992年在巴西里約熱內盧召開的聯合國環境與發展大會,以“可持續發展”為指導方針,制定并通過了《21世紀行動議程》、《里約宣言》等重要文件,明確提出了可持續發展戰略,指出“人類應享有以與自然相和諧的方式過健康而富有生產成果的生活的權利”,并應當“公平地滿足今世后代在發展與環境方面的需要,爭取發展的權力必須實現?!?這是第一次將可持續發展有理論和概念推向實質性的行動,從而形成了世界各國普遍接受的奮斗綱領。
隨著可持續發展觀念的深入人心,其對政治、經濟和社會等各個方面產生的影響也凸顯出來??沙掷m發展這一思想對于國際貿易的影響也是極為深遠的,甚至已經成為國際經濟貿易發展的重要目標之一,例如,WTO將可持續發展作為其宗旨之一,在《建立世界貿易組織協議》的序言部分明確提出了可持續發展的目標。
但是,由于可持續發展理念并沒有為平衡“發展”和“環境保護”提供一個可供參考的準則,因此,將重點放在“持續”或者“發展”上都會帶來截然不同的政策規定??梢哉f,南北國家之間的爭議就體現出針對可持續發展的嚴重分歧。對于發達國家而言,可持續發展是改善環境的途徑,而對于發展中國家而言,可持續發展應當服務于經濟發展。
發展中國家主張貧困是目前困擾它們的最大問題,因而,貧困問題應當優先加以解決。這一點在許多國際條約中都有所涉及,例如在《生物多樣性公約》就明確提出應當“充分考慮到這個事實,即經濟和社會發展以及消滅貧窮是發展中國家成員國所面臨的首要和最重要的問題?!痹凇独锛s宣言》中的第5條也強調:“消滅貧窮是可持續發展絕對必要的要求”。特別是在1991年6月,發展中國家環境與發展部長會議在北京舉行,41個發展中國家的部長在會議上深入討論了國際社會在確立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合作準則方面所面臨的挑戰,闡述了發展中國家在環境與發展問題上的原則立場,并發表《北京宣言》,表達發展中國家保護環境、謀求發展的共同愿望。《北京宣言》中指出“必須充分承認發展中國家的發展權利,保護好全球環境的措施應該支持發展中國家的發展權利,應當支持發展中國家的經濟增長與發展。國際社會尤其應該積極支持發展中國家加強其組織管理和技術能力?!辈⒅厣辍鞍l展中國家的問題根源在于他們的貧困”。然而,發達國家卻強調,正是發展中國家的貧窮與人口增長問題才是全球環境惡化的根源,并在聯合國環境與發展會議上否定發展權,企圖以“可持續發展原則”來代替發展權原則。由此可見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在可持續發展問題上的深刻分歧。
對于發展中國家來說,發達國家一直強調的環境價值只不過是為了保持其經濟領導地位而設計的托詞,并要求發展中國家接受不符合其經濟發展需要的環境標準。發展中國家對提高環境標準始終持反對態度,認為這種做法將會迫使它們將有限的資源投入到環境保護項目當中去,而其他迫在眉睫亟待解決的發展問題卻得不到足夠的關注。發展中國家認為,要實現可持續發展的目標,就應當設置符合不同經濟發展水平需要的環境標準,將環境保護的重要性與一國的發展水平緊密結合起來。
總而言之,雖然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都承諾要努力實現可持續發展的目標,但由于它們對于可持續發展的理解迥異,因此在實施其各自的承諾時所關注的問題也大相徑庭。發達國家旨在以可持續發展的名義實施貿易限制措施,而發展中國家則強烈主張通過發展經濟來消滅貧困,進而達到保護環境的目的。在發展中國家看來,發達國家依據其主導制定的國際公約中的貿易限制條款而采取的措施,所產生的消極影響不會隨著可持續發展被寫入WTO協定的序言而有所改變。
(二)南北國家對統一的環保標準和環境標志的態度不同
發達國家經濟發展水平高,擁有先進的科學技術,因此,完全有條件采納強制性的、較為嚴格的環保技術標準。然而,大多數發展中國家經濟發展與科學技術水平遠遠落后于發達國家,甚至有許多發展中國家目前迫切的任務是滿足人民的溫飽問題,而并非發達國家所重視的環境問題。因此,這些國家的環境標準與發達國家存在巨大的差異,而正是由于這些差異,使得南北國家對是否要制定統一的國際環保標準始終存有激烈的爭議。
以應對氣候變化的措施為例,在執行《京都議定書》的過程中,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在多次成員國大會上針鋒相對,發展中國家認為發達國家是造成全球氣候變暖的主要責任者,而發展中國家當務之急是進行經濟建設與能力建設,消除貧困。但發達國家特別是美國則認為發展中國家也應當負起責任,承擔減排的義務。
除了統一的環境標準,發展中國家對環境標志也同樣持有反對的態度。這主要是因為發展中國家認為環境標志制度事實上是一種變相的貿易壁壘。雖然環境標志制度宣稱原則上是自愿、公開、平等對待所有廠商,但是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往往會出現來自發展中國家的廠商由于無法獲得環境標志而受到歧視,市場準入受到了嚴重的影響,不僅降低了產品的國際競爭力,還蒙受了巨大的經濟損失。此外,由于環境標志多由發達國家頒布,因而發展中國家為了達到環境標志的要求,就必須改變其生產原料、生產過程與工藝等,而這一改變由于受到國內經濟發展水平和技術能力的制約很難付諸實踐。
(三)南北國家對“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的理解存在分歧
“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出現在《里約宣言》第7條:“各國應本著全球伙伴精神,為保存、保護和恢復地球生態系統的健康和完整進行合作。鑒于在導致全球環境退化過程中的不同影響,國家負有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發達國家承認,鑒于它們的社會給全球環境帶來的壓力,以及它們所掌握的技術和財力資源,它們在尋求可持續發展的國際努力中負有責任?!边@一原則得到了發展中國家的大力擁護,而發達國家也承認,由于它們對全球環境退化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以及它們遠遠強于發展中國家的經濟實力,在保護環境的任務中它們的確應當承擔更多的義務。
發展中國家認為,發達國家之所以擁有雄厚的經濟實力,主要是由于在過去掠奪了發展中國家的資源,可是它們卻以保護環境為由禁止發展中國家發展壯大。如果發達國家真的是出于環保的目的,那么就應當在設置任何限制之前,向發展中國家提供必要的經濟和技術援助,幫助發展中國家進行能力建設。
然而,盡管發達國家保證要為實現可持續發展向發展中國家提供必要的經濟和技術援助,但事實上具有實際意義的經濟援助正在逐漸減少,并且在特殊和優惠的條件下轉移環境友好技術的承諾也幾乎沒有兌現。這一切令發展中國家感到非常失望,因為全球環境問題從本質上說是在發達國家實現工業化的過程中出現的副產品。發達國家多年來并沒有將環境成本內在化,卻要求發展中國家為解決全球環境問題承擔責任,這是令發展中國家感到不公平和無法容忍的。因此,發展中國家提出在解決人類所面臨的環境問題時,首先要認識到發達國家在生態環境方面所欠下的債務,以及南北國家所負擔的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
總之,在環境保護方面,發展中國家認為,在沒有經濟和技術援助的情況下,將更高的環境標準強加于它們身上是不公平的,只有切實在南北國家之間實施共同但有區別這一宗旨,才會在真正意義上向實現可持續發展邁出更大的一步。
(四)南北國家對競爭力和市場準入存在分歧
20世紀70年代,發達國家開始將環境保護提上議事日程,并逐漸開始制定環境法律、法規和政策來解決環境問題。但是,由于發展中國家的環境規制相比發達國家較為松散,因此,發達國家將環境政策與企業的競爭力聯系起來,認為發展中國家的環境政策將會對競爭力產生嚴重的消極影響。而發展中國家則認為,發達國家以保護環境為借口采取貿易限制措施,削弱了發展中國家的市場準入,嚴重影響了發展中國家的出口貿易。1999年WTO多哈部長級會議未取得建設性成果的原因之一,就是各國對是否將環境規制與出口競爭力聯系起來存在嚴重分歧。
為了實現公平的競爭環境,發達國家提倡利用貿易限制來迫使發展中國家實施嚴格的環境標準,以此來保持本國產業的國際競爭力。例如,美國與墨西哥之間的金槍魚爭端就是為了避免出現美國漁民由于遵守國內嚴格的環境規制而遭受競爭力下降。與發達國家不同,發展中國家關注的是發達國家日益苛刻的環境標準會對市場準入產生負面影響,同時,也會破壞多邊貿易體系關于市場準入談判已取得的成果。例如,由于美國新的保護環境的汽油標準造成委內瑞拉在20世紀90年代向美國出口的汽油總量銳減,委內瑞拉的石油公司不得不投資數億美元來改造精煉設備以求達到美國的標準。不僅如此,它們還投資了大量資金用以控制空氣污染以及處理廢棄物等等。最終,為了保護環境,委內瑞拉付出了相當于美國本土廠商兩倍的成本,對出口廠商的競爭力產生了直接的消極影響,并進而影響了國家的發展能力。聯合國貿易與發展會議的一份研究報告也指出,大多數發展中國家無法使用發達國家較高的環境標準和法規,因而在出口貿易方面不得不面臨著前所未有的壓力,特別是一些欠發達國家由于發達國家市場中的環境、健康和衛生等方面的要求而在出口方面承受著巨大的損失。
發展中國家確信,發達國家推行的環境措施對于市場準入的影響是顯而易見的,并且這些措施所針對的重點往往是對發展中國家的經濟發展具有重要意義的產業。為了符合進口國的環境規定,發展中國家往往必須支付高昂費用,其結果不僅影響了發展中國家產品的國際競爭力,損害了發展中國家的市場準入機會,同時也嚴重影響了烏拉圭回合談判中達成的市場準入承諾,違背了WTO自由貿易的宗旨和原則。
三、協調南北國家在貿易與環境問題上矛盾的對策
協調貿易與環境關系最好的辦法就是在不同的利益集團之間找到平衡,特別是在發達國家的環保政策和發展中國家的發展利益之間獲得一種平衡。這需要多方面的努力,不僅要理順環境措施與WTO規制之間的關系,還要解決如何提供必要的資金與技術援助,以幫助發展中國家實現可持續發展等迫在眉睫的問題。
(一)協調南北國家在貿易與環境關系上矛盾的基本原則
第一,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1992年的聯合國環境與發展大會上,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首次明文出現在國際性的條約當中,并獲得了國家社會大多數國家的普遍認同?!肮餐呢熑巍敝傅氖?,由于地球自然與生態系統的整體性,各國對保護全球環境負有共同的責任。這一方面要求南北國家盡其所能采取措施保護和改善本國環境,并避免出現越境污染的問題;另一方面要求各國積極加強彼此之間的合作,以便通過廣泛而有效的國際環境合作來實現預期目標?!坝袇^別的責任”指的是,雖然各國都有責任保護全球環境,但是由于每個國家在歷史上和當前對地球環境造成的破壞和壓力是有很大差異的,因此各國之間,特別是南北國家之間,責任的分擔應當是有區別的。發達國家應當承擔比發展中國家更多的保護全球自然環境的責任,不但應該起到表率的作用,還應當對發展中國家提供資金和技術援助以幫助它們進行能力建設。而發展中國家則應當努力改革本國落后的生產方式,增強經濟實力,切實提高環境保護能力,早日實現可持續發展。
總之,“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是更公平、更實際、更易于為廣大發展中國家所接受的原則,在實踐中已經有部分多邊環境協議體現了這一原則,并取得了一定的積極效果。
第二,效率與公平兼顧的原則。這一原則指的是,在協調自由貿易與環境保護的過程中,一方面要努力實現最大效率,另一方面又要根據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不同的國情來確定每個國家應當承擔的義務,體現公平原則。對于大多數發展中國家來說,貧窮與落后才是其環境保護水平低下的根本原因,而自由貿易則是其增加收入、早日脫貧的重要手段。因此,在不破壞環境和生態的可持續性的前提下,不應當對這些國家出口采取過于苛刻的環保標準。根據環境倒U形曲線,當發展中國家的收入達到一定水平的時候,公眾對環保的關注會隨之提高。因此,多邊貿易體制、多邊環境協議和自由貿易區等都應當本著效率與公平兼顧的原則協調南北國家在貿易與環境方面的關系。
第三,國際合作原則。從理論上來說,協調貿易與環境關系的最根本的途徑是環境成本內在化,但在現實中,對環境污染進行量化操作起來較為困難。特別是當今許多環境問題已經不僅僅局限在一國范圍內,而更多的是演變為跨境污染甚至是全球性污染,因此,在利益驅使下,每個國家都存在“搭便車”的動機,從而導致在環境政策的制定和執行中出現“囚徒困境”,嚴重阻礙了全球環境保護的進程。
要解決“囚徒困境”和“搭便車”這兩大障礙,就必須在不同國家、特別是南北國家之間進行真誠的合作。全球環境問題既有當前癥狀又有滯后效應的特點,決定了它的解決不是某一個國家能夠單獨完成的。事實上,國際合作解決環境問題已經成為國際社會的共識并被寫入許多綱領性文件當中。例如在《里約宣言》中,許多原則都體現了國際合作的思想。
雖然國家合作目前在解決全球環境問題以及協調貿易與環境關系方面取得的進展令人矚目,但是這些進展對于從根本上遏制環境退化問題還遠遠不夠,甚至有些環境問題在開展國際合作之后仍然呈現繼續惡化的趨勢。與此同時,也應當看到,與多邊貿易體制相比,國際社會對環境問題的管理始終處于體制不完善以及管理不統一的松散狀態,現有的國際環境組織在協調南北國家進行合作解決全球性環境問題方面缺乏有效的法律與資金保障機制。針對這一現狀,有專家與學者提出了建立“世界環境組織”的主張,專門負責處理全球環境方面的法律與管理事宜。然而,受目前現實情況的制約,成立這樣一個全面的、具有權威性的世界環境組織缺乏必要的資金支持和絕大多數國家的贊同,但是這仍然可以作為國際社會解決全球性環境問題,實現貿易與環境協調與可持續發展的長遠目標。
(二)南北方國家對環境標準的協調
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在協調自由貿易與環境保護的過程中往往面臨著多重矛盾,而對環境標準的協調則是解決矛盾的一個關鍵問題。為了解決這一問題,可以做多種嘗試,例如執行統一的環境標準、設立最低環境標準或者多層次環境標準等。由于統一的環境標準這種形式采用“一刀切”的模式,要求所有國家或地區采用相同的標準,因此雖然這種協調方式可以帶來管理上的規模經濟,避免各個國家各行其是造成資源的浪費,但是獲得這些優勢的成本巨大,且效率低下,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基本是不現實的。下文對其他幾種方式的優點和缺點加以比較。
第一,最低環境標準。不同于統一環境標準,最低環境標準指的是確立一個環境保護的最低水準,要求所有國家的環境標準都不得低于該標準。這就意味著各個國家有權實行最低標準,也有權實行更加嚴格的環境標準。最低環境標準允許各國根據本國的環境要素稟賦做出一定的變動,但是這個變動并不是以無限制的犧牲環境保護為代價的。雖然這個方法既能產生規模經濟又能兼顧不同國家的具體實際,但是由于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在經濟實力、環境要素稟賦和技術水平等多方面存在的巨大差異,最低環境標準如何確定是一大難題。倘若環境標準過低,便會導致環境遭到過度利用并且會加速污染由北方國家向南方國家轉移,而最低標準定得過高又會出現阻礙南方國家出口貿易的問題。
第二,多層級環境標準。這一標準將不同的國家分為不同的層次,進而制定不同的環境標準,既考慮了一國的環境要素稟賦,同時又針對不同層次的國家提出了統一的環保要求。一國的經濟實力決定了其環境保護水平的高低,因此,相近經濟發展水平的國家實行一致的標準是可行的。這種多層次環境標準體系有利于在每一個層次上實現規模經濟,并進而為國際領域的環境問題提供解決的方法。一個具體的例子便是蒙特利爾議定書中明確規定發達國家在1995年停止生產CFCs,而發展中國家則在10年之后才停止生產破壞臭氧層的化學物質。
第三,中心差異標準。協調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貿易與環境問題的出路之一便是設定中心標準,即確定共同的環境目標,但在嚴格性上存在差異,例如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規定不同的完成目標的時間或水平。這一做法比統一標準的效率更高,可以更好地結合南北國家不同的環境要素稟賦來制定標準,在南北國家利益多樣性與中心標準之間尋找一個平衡點。
第四,環境標準的趨同。這種趨同主要指的是縮小最高標準與最低標準之間的差異,最終找到二者之間最佳的結合點??梢酝ㄟ^談判協商來縮小南北國家間不同環境標準廣泛差異,防止出現競相采用較低環境標準來吸引投資的現象。趨同標準的做法可以最小化競爭扭曲的嚴重性,緩解競爭的壓力。
需要指出的是,具體環境標準的協調是一個非常龐雜的工作和緩慢艱難的過程。因此,不能急于求成,可以采用漸進的方式采取多種措施加以協調。在上述幾種南北國家環境協調的方法中,比較符合發展中國家現實情況的是多層次標準與中心差異標準。雖然其他的方案也有可供借鑒之處,但是由于各國在環境協調的過程中存在不同的利益,因此,操作起來難度更大。而這兩種方法如果能夠加以正確運用,協調后的環境標準既能夠允許不同國家之間存在差異性,又允許各個國家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充分利用國內環境要素稟賦。
(三)使用其他措施來代替單邊環境貿易措施
雖然發展中國家也承認,實現可持續發展的一個重要途徑是改變目前落后的生產方式,減輕對環境的破壞,但是,受制于本國落后的經濟發展水平和技術水平,發展中國家往往無法制定較高的環境標準。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堅持采取單邊環境貿易措施加以制裁,往往會背離最初的環境保護初衷。因此,南北國家都應當積極尋找其他的更富有成效的替代措施。
GATT秘書處的一個核心立場就是“對貿易進行限制的單邊行動從來都不可能是處理環境問題的最有效的工具”1。事實上,單邊的制裁行動并不是尋求可持續發展的有效途徑,反而更多地起到了阻礙作用,特別是當采取了這樣的貿易限制措施卻并沒有任何后續的資金或技術援助,結果只能是影響發展中國家的經濟發展,進而破壞發展中國家尋求可持續發展的能力。此外,環境貿易措施還會阻礙在貿易和環境兩個領域進行的國際合作,很容易卷入冗長的法律仲裁流程甚至促使其他國家采取報復行動。當然,環境貿易措施并非唯一的環保選擇,類似于經濟和技術援助以及資源PPM生態標志等措施,都是爭議較少且獲得廣泛認可的措施。
發展中國家認為,經濟和技術援助是實現環保目標的最佳途徑。經驗表明,在許多情況下,環境問題并非是由于一國政府制定了蓄意破壞環境的政策,而是由于缺乏先進的技術和必要的資金而導致的苦果。在這種情況下,采取貿易限制措施起到的作用是微乎其微的。
四、小結
貿易自由化和環境保護是促進社會與經濟持續發展、提高人類生活水平的兩個重要方面。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由于歷史的和現實的原因,在實現這兩個方面協調發展的目標時往往有很大的差異,甚至存在矛盾與沖突。在國際貿易體系中,歷史上形成的不合理的國際經濟秩序仍然存在,發達國家憑借其強大的經濟和技術實力,繼續處于主導地位。在環保領域,由于經濟發展程度的差異,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在環境標準和環境管理水平等方面有顯著的差距。因此,貿易與環境的關系一方面體現了貿易自由化與環境保護的沖突,另一方面又表現為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的利益紛爭,特別是隨著各個國家環境立法的日漸完善,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之間的矛盾還會進一步尖銳,斗爭將會更趨明顯和激烈。
對于目前的環境問題,發達國家負有不可推卸的歷史和現實責任,應當承擔起相應的責任,并幫助發展中國家解決貧困問題和由此派生的環境問題。在許多發展中國家,貧困是最大的污染源頭,它以不同的方式對環境產生壓力。因此,要有效解決全球環境問題,就必須首先解決發展中國家的貧困問題,這就意味著要努力縮小南北國家之間日益擴大的差距,實現均衡的經濟發展。從短期來看,發達國家有必要向發展中國家提供財政、技術援助,幫助發展中國家實現能力建設,并盡可能減少各類關稅和非關稅貿易壁壘,否則,發展中國家基本沒有能力實現經濟發展和環境保護的雙重任務;從長遠來看,要解決全球性的環境問題,尤為關鍵的是要改變目前不平等、不公正的國際經濟秩序。(作者單位:東北財經大學)
注解
① GATT,International Trade 90-91 1992,at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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