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傳播法制的基本原則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網精心挑選了新聞傳播法制的基本原則范文供你參考和學習,希望我們的參考范文能激發你的文章創作靈感,歡迎閱讀。

新聞傳播法制的基本原則

新聞傳播法制的基本原則范文1

關鍵詞:法制新聞 新聞監督 司法實踐

十報告指出,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將“依法治國”方略提到新高度。法治新聞對于匡正社會風氣、提高公民的法制意識、推動社會進步產生積極作用。近年來,新聞媒體對于社會生活中一些法制熱點問題的關注度越來越高,特別是一些比較重大的案件,新聞報道往往以專題或者跟蹤報道的方式進行持續關注,產生了較大的社會影響。法制新聞的“走紅”,體現了我國民主法制的進步,媒體監督功能得到有效發揮。但是由于種種原因,媒體報道自身出現一些問題并對正常司法審判活動產生一定消極影響。如何確保法制新聞的科學性從而實現輿論監督與我國法制工作的良性互動,值得業界和學界認真探討。

一、目前我國法治新聞存在的問題及分析

隨著社會的進步以及媒體與法制建設的相互促進,法制新聞建設取得了長足的進步,法制新聞報道在捍衛社會公平正義、推動社會進步方面發揮著積極的作用。但是由于種種原因,有的法治新聞報道尤其是涉案新聞對有爭議案件的報道不夠全面,對案件的偵查、取證乃至審判產生了消極影響。這種影響主要集中在三個方面:一是媒體采訪活動在某種程度上妨礙了案件的調查審理工作;二是媒體報道的范圍、內容超出了自己的業務范圍;三是新聞媒體在案件報道中體現出的傾向性對案件的審理產生一種社會壓力從而形成一種“媒體審判”的影響。這些都有損于新聞媒體的形象及其職能的有效行使。

某些法制新聞報道之所以出現種種問題,有著多方面的因素,從根本上分析,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原因。

1.為吸引眼球致使虛假傳播。堅持客觀真實性是新聞報道的基本原則。在某種利益驅使下,某些媒體在對社會熱點案件的報道時急功近利,違背客觀性原則要求,進行虛假報道、虛假傳播?,F實中,一些媒體對某些特定案件報道時,為吸引眼球,追求轟動效應,刻意迎合某些受眾心理,在沒有對案件做深入調查、掌握充分證據時,便對案情進行“合理想象”,并做“藝術加工”,做出帶有明顯傾向性的報道。有的甚至站在道德的制高點上對沒有經過印證的信息妄加評論。而這種虛假報道和站不住腳的評論在社會上產生影響,對一些民意形成錯誤誘導。這種為吸引眼球而進行的虛假傳播產生較大的消極影響值得警惕。

2.對專業性強的報道未經核實導致新聞失實。對案件的調查和偵破乃至新聞都有著特殊的專業要求。案件發生后,相關機構根據提供的線索,進行現場調查,訪問證人,反復了解,多方考證,詳細追蹤調查有關細節,對不同對象提供的信息進行鑒別,有些需要運用專業的手段和工具等,這些都是媒體無法做到的。涉案新聞的報道還要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有些案件的新聞涉及特殊情況,技術性很強,需要專門的新聞。于是,有的媒體為了搶發新聞,將一些未經核實的新聞出去,導致新聞失實,產生了不良影響,并使自己陷于被動。

3.某些法制新聞記者專業素質有待提高。有些法制新聞記者對專業的法律問題缺乏深入研究,對專門法律術語的內涵缺乏準確的理解,如“拘役”“拘留”不分,“勞教”“判刑”混同,有的甚至出現一些常識性錯誤。有的記者法律意識淡漠,致使在對涉案人進行調查、報道時自己的行為構成侵權,對當事人造成進一步的傷害,惹下官司,對自己和媒體造成不良影響。因此,法制新聞記者專業素質的高低對做好法制新聞報道有著重要的影響。

通常來說,司法審判活動無論是民事審判還是刑事審判,都是一項客觀、理性且技術性強的活動,一般人很難從專業的角度去發表意見。即使是法律專家,因為對案件事實、證據細節及其他第一手資料的了解不像審案法官那樣深入,通常也不宜發表過多傾向性評論或者具體結論性意見。媒體對案件的關注和報道應該注意這一點。然而一些媒體記者在報道中動輒以專家自居,預測案件判決結果,評判法院處理是否公正,甚至代替法院給當事人定罪,這種“媒體審判”恰恰說明某些法制新聞記者專業素質不高,對案件的審理沒有產生積極的作用,反而幫倒忙。

4.相關法律法規不完善。新聞媒體在對案件發生、調查、審判等過程報道時,希望盡可能多地了解案件事實、直接接觸當事人、直擊庭審過程、取得第一手材料,而且對案件的報道不能侵犯當事人隱私、影響庭審正常進行。正是因為這樣的原因,新聞媒體對案件的報道方式、采訪手段、被允許接觸到的當事人范圍等直接關系到報道質量的問題必須有明確的規定。對于在什么情況下允許媒體進入法庭,允許媒體采取什么樣的手段進行采訪,我國在制度層面還沒有明確完善的規定。這些都影響法制新聞報道的質量,需要進一步規范和明確。

此外,媒體行為不規范、法制環境不完善等因素也制約法制新聞的健康發展。只有全社會的法制意識提高了,為法制新聞建設營造良好的環境,法制新聞報道才能得到持續健康的發展,進而產生積極的作用。

二、如何做好法制新聞

媒體在進行法制新聞報道時要避免消極影響,做到客觀、公正、全面并產生積極影響,應著力于以下幾個方面:

1.堅持新聞真實性,按新聞規律辦事。新聞報道要以事實為依據。法治新聞對新聞真實性有著特殊要求,法治新聞的傳播也有自身規律。媒體對案件的報道要在堅持真實性的前提下,力求報道全面、客觀。對于爭議性強的案件,不僅要考慮單方民意,也要盡量體現社會各個方面意見。只有這樣,媒體才能做到客觀、公正、全面,從而避免法制新聞的虛假傳播。

2.提高法制新聞記者的專業水平。法制新聞報道對法制新聞記者的專業能力有較高要求。法制新聞記者不僅要具備一般新聞記者的專業素質,還要具備較扎實的法律專業功底。這就要求媒體嚴把資格準入關口,并在員工培訓上多下工夫。為了避免新聞記者在報道中出現偏差,避免侵犯當事人合法權利而引發法律訴訟,媒體機構不妨設置重大法制新聞稿件法律審查的程序,聘請專業法律顧問對即將刊發的文章進行審查,防止可能影響司法審判或者侵犯當事人權利的報道,做到防患于未然。媒體應采取多種措施加強隊伍建設,通過采取交流學習、培訓等方式幫助法制新聞記者提高其專業水平。

3.法制媒體要加強自律。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媒體要面對許多誘惑,經受各種各樣的考驗。媒體在對案件報道過程中要堅持正確的價值取向,要加強隊伍職業道德建設,加強行業自律。新聞行業協會多次修訂規定強調“新聞媒體應維護司法權威性,依法開展案件采訪、報道,在法庭判決前不做定性、定罪的報道和評論,尊重司法程序,不干預依法進行的司法審判活動?!毙侣劽襟w的輿論監督是法治社會的一種重要監督機制,媒體行使各項職能必須建立在合法的基礎上。實踐中,媒體應當進一步加強行業自律,對新聞從業者的行為進行必要監督。新聞媒體輿論監督只有以公正、無私為前提,不為各種利益所誘惑,才能實施客觀公正的輿論監督。這方面,可以發揮行業協會自我約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作用,進一步落實相關行業性自律規定,完善監管,幫助媒體加強自身建設。

新聞媒體機構在實踐中要找準自身定位,加強隊伍建設,加強媒體自我約束,實現科學發展,使新聞監督充分發揮積極作用,從而實現媒體監督與法制建設的良性互動。

參考文獻

[1]張文顯.二十一世紀西方法哲學思潮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6.

[2]田威,郭延軍.新聞自由與審判獨立——關于傳媒與司法的憲法學思考[J].南京大學法律評論,2002.

亚洲精品一二三区-久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