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聲污染報告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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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聲污染報告

噪聲污染報告范文1

關鍵詞:交通噪聲污染、防治措施、配套政策、公眾參與、管理、聲源、規劃。

(一) 法規政策補充完善

除國家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某城市環境噪聲管理條例(修訂草案)》目前也已公布,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內容進行了細致的補充和完善。遵循“統籌規劃、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環境噪聲污染管理原則,就以下方面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進行補充。

1、規劃預防

作為城市生活不可避免的環境問題,交通噪聲的紓緩管理也應遵循規劃先行的原則,統籌進行道路聲源、緩沖空間、敏感受體的布局規劃,從根本上預防交通噪聲對居民生活的影響。

①科學推進城市和交通規劃

市、區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組織編制城市建設、交通等專項規劃時,應當考慮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律法規的要求,科學規劃城市交通干線線位和噪聲敏感功能區域,并及早出善的、穩健的交通系統規劃,依法進行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從規劃階段減少道路聲源和敏感區域之間的矛盾。

②城市聲環境功能區劃分

市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城市總體規劃和國家聲環境質量標準,劃分聲環境功能區,報市政府批準后頒布施行;區域功能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調整聲環境功能區。

③制訂環境噪聲污染防治規劃

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根據人居環境建設要求和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制訂環境噪聲污染防治規劃,持續削減交通噪聲對城市聲環境的貢獻。區域聲環境質量達不到規定要求的,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提出環境噪聲控制和削減計劃并組織實施。市、區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合理規劃城市社會服務功能,新建、改建、擴建城市公共設施應當符合環境噪聲污染防治規劃的要求,與噪聲敏感建筑物保持一定的噪聲防護距離,避免環境噪聲干擾周圍居民。

④敏感建筑的保護

新建噪聲敏感建筑物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建筑隔聲設計規范,噪聲敏感建筑物對外部環境噪聲的隔聲質量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建設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民用建筑隔聲設計質量和施工質量強制性標準的執行情況的監督管理。新建居民住宅可能受到交通等噪聲污染的房地產開發經營者應當在其銷售場所公示所銷售住宅的建筑隔聲情況、可能受到的噪聲污染情況以及采取的防治措施。

2、噪聲治理

各級政府機關應依照環境噪聲污染防治規劃,對交通噪聲進行舒緩治理,持續削減交通噪聲對城市聲環境的貢獻。

①新建道路交通噪聲防治

建設城市道路、高架橋等城市交通干線項目應當避免經過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對確需經過已有的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可能造成環境噪聲污染的城市交通干線項目,建設單位應當采取設置隔聲屏障、鋪設低噪聲路面,建設生態隔離帶或者為兩側受污染建筑物安裝隔聲門窗等噪聲污染防治措施,避免或減輕交通噪聲污染。采取噪聲污染防治措施所需費用應當列入工程造價。

②新建噪聲敏感建筑防護

在已有的城市交通干線兩側新規劃建設噪聲敏感建筑物的,應當按照后建服從先建的原則,在噪聲敏感建筑物與城市交通干線之間保留一定的退讓距離,臨路一側建筑用地紅線退讓距離不得少于15m。退讓距離以內區域應當進行綠化或者作為非噪聲敏感性應用。建設單位應當采取設置隔聲屏障、安裝隔聲門窗等必要的噪聲污染防治措施,使噪聲敏感建筑物室內聲環境質量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

③已有交通噪聲治理

已建的城市交通干線與兩側噪聲敏感建筑物之間的距離過小,造成嚴重環境噪聲污染的,市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采取設置隔聲屏障、重鋪低噪聲路面或者建設生態隔離帶等措施進行治理,緩解交通噪聲污染。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應當會同規劃、環境保護、城市管理等有關部門制訂年度交通噪聲污染治理方案,經市政府批準后實施。

④交通聲源降噪

建設機動車停車場、公交車候車站、客貨運輸場(站)的,應當合理選擇位置,與噪聲敏感建筑物間隔一定距離,并采取有效措施,減輕交通噪聲對周圍環境的影響。敏感建筑附近的路段,應保持路面的平整,減少路橋接縫、減速帶引起的車輛振動噪聲。

在用機動車輛噪聲排放,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在用機動車輛噪聲排放標準。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把機動車輛的噪聲檢測列入機動車輛初檢、年檢內容。對不符合機動車輛噪聲排放標準的,不予發放檢驗合格標志。相關的檢測由專業的第三方檢測機構完成。在用機動車輛應裝備消聲器及其他防治噪聲污染的設備,并保持正常使用,禁止改裝、拆除或者閑置。

大型貨車以及運輸建筑廢棄物、建筑材料等的機動車輛,應當按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規定的通行時間、路線通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前款規定的通行路線應當盡量避開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并向社會公告。

(二)公共財政投入

作為公共環境污染問題,城市道路交通噪聲的舒緩治理需要持續的公共投入,從各層面入手不斷地降低交通噪聲的影響程度。各級政府應在每年的財政預算中保證一定額度的資金用于交通噪聲的舒緩治理,公共投入主要用于以下幾方面。

1、 聲源降噪投入

道路交通聲源降噪投入主要用于低噪聲路面的鋪設和改造、低噪聲路面的日常養護和維護、車輛降噪補貼三個方面,其中前兩項由各級交通運輸部門負責,后一項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負責。

交通運輸部門須制定低噪聲路面改造計劃,逐步對降噪效果差的路面進行重新鋪設,對敏感建筑附近的減速帶進行改進,替換為視覺減速標識或者電子測速警示裝置,改進橋梁接縫,減少車輛經過時顛簸引起的噪聲增大。加強路面巡查,及時修補破損路面,并加大對已鋪設低噪聲路面的養護。

嚴格執行機動車輛噪聲排放標準,把機動車輛的噪聲檢測列入機動車輛初檢、年檢內容。增加機動車降噪補貼資金,鼓勵車主單位和個人對車輛進行降噪維修,包括全市柴油發動機車輛陳舊消聲器的改進維修,公交車輛、貨運車輛上震動發聲部件進行緊固維修等。

2、 公共技術支持

①繪制噪聲地圖

由市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負責,繪制全市精確的噪聲地圖,并將噪聲地圖向全市公布,用于指導城市各類功能區的規劃和建設、為整體交通噪聲污染治理和敏感建筑噪聲防護提供基礎支持、為全市交通噪聲治理工作提供考察依據,并為居民選擇適宜的居住環境提供參考。

②公眾技術服務

以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為公眾提供交通噪聲咨詢技術服務,包括環境檢測服務、技術咨詢服務、評估服務等,使公眾更好的理解并支持政府的交通噪聲舒緩管理。

3、工程治理投入

除了聲源降噪措施以外,依照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會同其他有關部門制訂的環境噪聲污染防治規劃,對個別交通噪聲影響突出的特殊處理路段實行噪聲隔離和防護處理,包括加建聲屏障、敏感建筑噪聲防護,以及其他有助于減少噪聲影響的工程措施。

(三) 面向緩和交通噪聲矛盾的輔助管理手段

城市交通噪聲的舒緩管理,除了切實以降低噪聲影響程度和范圍為目的的措施以外,通過適當的輔助管理措施加深公眾對生活環境的理解,有助于緩和公眾與交通噪聲之間的矛盾,減輕交通噪聲治理的負擔。

①敏感建筑噪聲防護審查與驗收

城市主干道兩側一定范圍內的敏感建筑,應進行交通噪聲防護設計。規劃部門在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中,應提出道路交通噪聲防護的要求,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審批,應對建筑噪聲防護設計進行審查。

城市主干道兩側一定范圍內的敏感建筑,建筑竣工驗收應對防噪設施和室內噪聲進行專項驗收,并出具驗收報告,噪聲防護驗收合格方可予以竣工驗收備案。噪聲防護驗收不合格的敏感建筑物,應責成責任單位整改并重新組織驗收。

②房產交易環節的管理

現售房地產項目,應提供由有資質的檢測單位出具的噪聲檢測報告,并在交易合同中注明所售房產可能出現的最不利時段的環境噪聲質量,保障購房者能夠正確選擇適宜的生活環境。

預售房地產項目,應委托有環境噪聲預測分析能力的機構出具噪聲預測分析報告,并在交易合同中注明所售房產可能出現的最不利時段的環境噪聲等級,保障購房者能夠正確選擇適宜的生活環境。

房地產出租合同和房產交易合同中,宜注明房產最不利時段的環境噪聲等級,保障承租方和買方能夠正確選擇適宜的生活環境。

(四)公眾參與

作為有公共污染性質的環境問題,交通噪聲舒緩管理需要公眾的參與和支持。

①建立良好的溝通途徑

建立良好的溝通途徑,認真對待并盡力解決市民反映的道路交通噪聲污染問題。要實行噪聲投訴案件限時辦結制度,確保責任部門在規定的期限內將處理情況及時答復投訴人。

②加強公眾的責任意識

建立噪聲污染防治宣傳教育機制:完善道路附屬隔離設施建設,保障通常、安全的機動車行駛路況,并加強對機動車駕駛員的噪聲污染防治宣傳和教育,增強駕駛員的社會責任感;通過宣傳使公眾理解道路交通噪聲作為城市公共環境污染的特殊性,理解政府解決噪聲污染的難度和所做的工作,爭得市民的理解和支持;增強公眾的主人意識,引導公眾從我做起,從生活細節上減少交通噪聲的產生,增強個人和家庭的防護意識,積極參與城市交通噪聲的舒緩治理,并能夠監督舉報擴大交通噪聲影響的違法行為。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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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聲污染報告范文2

噪音污染標準是45分貝到55分貝之間,超過這個標準的音量,即屬噪音擾民。物業管理企業應當對管理區域內的環境噪聲污染行為予以制止,并及時向有關環境噪聲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部門報告。市民遇噪音擾民可撥打12369向當地環保部門進行投訴或,或聯系當地城市管理部門或110協商解決。

【法律依據】

根據《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第六條,國務院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對全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實施統一監督管理??h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環境噪聲污染防治實施統一監督管理。

(來源:文章屋網 )

噪聲污染報告范文3

第一條為了防治環境噪聲污染,保護和改善生活環境,保障人民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環境噪聲,是指在工業生產、建筑施工、交通運輸和社會生活中所產生的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聲音。

本辦法所稱環境噪聲污染,是指所產生的環境噪聲超過國家規定的環境噪聲排放標準,并干擾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學習的現象。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環境噪聲污染的防治。

第四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防治環境噪聲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及城鄉建設規劃,組織開發和推廣低噪聲技術、工藝、設備和產品,綜合治理環境噪聲污染。

第五條市、區(縣)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環境噪聲污染防治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公安部門分別對機動車輛噪聲和社會生活噪聲的污染防治實施監督管理。鐵路管理部門對火車噪聲的污染防治實施監督管理。建設、工商、文化、交通、規劃、環衛等行政主管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對環境噪聲污染防治實施監督管理。

第六條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都有保護噪聲環境的義務,有權對造成環境噪聲污染的單位和個人進行檢舉。直接受到噪聲污染危害的單位和個人,有權要求減輕、排除噪聲污染的危害。

第二章環境噪聲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

第七條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環境噪聲污染防治工作的監督管理部門,依據各自的職責對管轄范圍內排放噪聲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進行現場檢查。被檢查者必須如實反映情況,提供必要的資料。檢查人員進行現場檢查,應當出示執法證件,做好筆錄。檢查中涉及技術秘密和業務秘密的,檢查部門和檢查人員應當為其保守秘密。

第八條排放噪聲超過規定標準的,應當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治理,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超標準排污費。

第九條凡排放噪聲的單位和個體經營者,必須按照規定到所在市、區(縣)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進行申報,并說明理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30個工作日內予答復,逾期不答復的,可視為同意。

第十條新建、改建、擴建向周圍環境排放噪聲的項目,應當遵守國家有關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的規定。建設項目可能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建設單位應當提出環境影響報告書(表),規定環境噪聲污染的防治措施,并按照國家規定的程序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環境影響報告書(表)中,應當載有該建設項目所在地單位和居民的意見。

第十一條建設項目的環境噪聲污染防治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建設項目在投入生產或者使用之前,其環境噪聲污染防治設施必須經原審批部門驗收;達不到設計要求的,該建設項目不得投入生產或者使用。

第十二條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單位,必須保持防治環境噪聲污染設施的正常使用;拆除或者閑置環境噪聲污染防治設施的,必須提前10日報經所在地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批準。

第十三條排放噪聲超過國家或者地方規定的環境噪聲排放標準,造成嚴重污染的排污單位,必須限期治理。

第十四條因生產或其他活動確需排放偶發性強烈噪聲的,應當向當地公安部門和環境保護部門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方可進行,并由排放噪聲的單位向社會公告。因排放噪聲給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造成損失的,排放噪聲的單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五條市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征得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可以根據需要對高考期間等特定時期,在特定區域內進行噪聲限制的管制。

第十六條市、區(縣)環境監測部門負責對轄區內各類環境噪聲污染進行監督性監測。市環境監測機構應當對劃定的環境噪聲標準適用區域的噪聲環境質量和重點噪聲污染源,進行定期監測。

第十七條市、區(縣)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環境噪聲監督管理部門,應當采取有效措施,受理群眾的噪聲污染投訴。

第三章工業噪聲污染防治

第十八條本辦法所稱工業噪聲,是指在工業生產活動中使用固定的設備時產生的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聲音。

第十九條在本市下列劃定的區域內不得建設排放環境噪聲的工業生產設施和排放環境噪聲超過標準的其他設施:

(一)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和療養區、高級賓館等特別需要安靜的區域;

(二)以居住、文教、機關為主的區域;

(三)對居住、商業、工業混雜區域中的居民住宅、學校、幼兒園、醫院、機關、科研單位有影響的范圍。

上述區域內原有的工業生產設施和其它設施排放環境噪聲超過區域環境噪聲標準的,應當限期治理或搬遷。

sp;第二十條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工業企業,應當采取有效措施,減輕噪聲對周圍生活環境的影響。在市區、建制鎮范圍內工業企業向周圍生活環境排放工業噪聲的,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

第二十一條在工業生產中因使用固定的設備造成環境噪聲污染的工業企業,必須在使用前10日內向市、區(縣)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報擁有的造成環境噪聲污染的設備的種類、數量以及在正常作業條件下所發出的噪聲值和防治噪聲污染的設施情況,并提供防治噪聲污染的技術資料。造成環境噪聲污染的設備的種類、數量、噪聲值和防治設施有重大改變的,必須及時申報,并采取應有的防治措施。

第四章建筑施工噪聲污染防治

第二十二條本辦法所稱建筑施工噪聲,是指在建筑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聲音。

第二十三條需要使用排放環境噪聲設備的建筑、裝飾申施工工程,施工單位必須在工程開工前15日向市、縣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并申報該工程的項目名稱、施工場所和期限、可能產生的環境噪聲值以及所采取的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措施的情況,過期不進行申報的,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直接核收超標排污費。

第二十四條建筑、裝飾施工場地排放的環境噪聲,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超過標準的,施工單位必須采取防范措施,并按規定繳納超標準排污費。

第二十五條在湟中路、祁連路、南山路、海湖路、門源路和小橋大街丁字路口內,禁止每日22:00至晨6:00內進行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建筑施工作業。但搶修、搶險作業和因生產工藝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須連續作業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須連續作業的,應當向所在地市、縣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夜間施工許可證,采取措施防止噪聲污染,并公告附近居民。

第五章交通運輸噪聲污染防治

第二十六條本辦法所稱交通運輸噪聲,是指機動車輛、鐵路機車等交通運輸工具在運行時所產生的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聲音。

第二十七條機動車輛噪聲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噪聲標準。在用的機動車輛不符合標準的,不準行駛,公安部門不發給年檢合格證;新購置或從外地遷入本市的機動車輛不符合標準的,公安部門不發給牌證;外地車輛不符合標準的,不準行駛。裝配、維修的機動車輛不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的,不準出廠。

第二十八條在市區和建制鎮行駛的機動車輛,必須安裝和使用符合公安部門、環境保護部門規定的消聲器和喇叭。禁止使用高音、怪音喇叭。

第二十九條公安部門應當根據保護和改善噪聲環境質量的需要,劃定機動車輛禁鳴喇叭的路段和地區。

第三十條在市區范圍內的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警備車等特種車輛安裝、使用警報器,必須符合公安部門的規定。在執行非緊急任務時,禁止使用警報器。

第三十一條在市區和縣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鎮范圍內,機動車駕駛人員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在禁鳴喇叭的路段、區域不得鳴喇叭;

(二)在非禁鳴喇叭的路段和區域,每日23:00至晨6:00不得鳴喇叭,其他時間需要鳴喇叭時,應當短鳴,連續按鳴不得超過二次,每次不得超過0.5秒,音量不得超過100分貝;

(三)不得用鳴喇叭的方法喚人;

(四)不得在馬路、街道、公共場地調試喇叭。

第三十二條嚴禁公共汽車、小客運車使用擴音器、喇叭招攬乘客。

第三十三條拖拉機、農用運輸車、輪式專用機械車,應當在公安部門批準的街道行駛。

第三十四條機動車輛運行時自身振動噪聲超過85分貝,禁止在禁鳴區內行駛。

第三十五條火車鳴笛應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鐵路技術管理規程》的有關規定?;疖囻偨洷臼许嵓铱谝晕?、西鋼橋以東只準使用風笛,嚴禁使用汽笛。

第六章社會生活噪聲污染防治

第三十六條本辦法所稱社會生活噪聲,是指人為活動所產生的除工業噪聲、建設施工噪聲和機動車輛之外的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聲音。

第三十七條在**地區,因商業經營活動中使用固定設備造成環境噪聲污染的排污單位,必須在該設備使用前10日內向市、區(縣)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報造成環境噪聲污染設備的狀況和防治環境噪聲污染設施的情況。

第三十八條新建營業性飲食娛樂等服務場所必須在開工建設前,到所在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進行審批,未經審批的文化行政主管理部門不得核發文化經營許可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不得核發營業執照。經營中的飲食娛樂服務場所,其經營者必須采取有效措施,使其邊界噪聲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排放標準,不得干擾他人的學習、工作和生活。

第三十九條在市區和建制鎮范圍內,禁止架設、使用高音廣播喇叭和廣播宣傳車,因特殊情況需要臨時架設或使用的,須經公安部門批準。

第四十條禁止使用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音響設備和其他方式招攬顧客、宣傳商品或者進行其他商業活動。在公共場所、工商業經營活動場所和飲食攤擋,不得高聲喧嘩,干擾四鄰。

第四十一條車站、車輛編組站等交通樞紐使用廣播喇叭,應當控制音量,減少噪聲對周圍環境的的影響。設在居民稠密區的營運車輛站場,晚22:00至晨6:00不得使用廣播喇叭和電鈴調度車輛;其他時間使用的應當控制音量。

第四十二條使用空調設備、音響等家用電器和樂器的家庭娛樂活動,排放的噪聲不得超過城市區域環境噪聲標準。

第四十三條在住宅樓宇內,12:00至14:30、22:00至晨7:00禁止使用電鉆、電鋸、電刨、沖擊鉆等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工具。

第七章法律責任

第四十四條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市、區(縣)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并可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罰:

(一)拒報或者謊報規定的排放噪聲申報登記事項的,處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

(二)未經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同意,擅自拆除或者閑置噪聲污染防治設施,排放噪聲超過規定標準的,處5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

(三)拒絕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現場檢查或者在被檢查時弄虛作假的,處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

(四)未經批準擅自施工,或者在禁止生產作業的區域和時間生產作業,排放噪聲超過標準的,處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

(五)不按規定繳納超標排污費的,除追繳排污費及滯納金外,處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

(六)建設項目的噪聲污染設施沒有建成或者沒有達到國家有關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規定的要求,投入生產或者使用的,由審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生產或者使用,并處3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罰款;

(七)應當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務的,除按規定加收1至2倍超標排污費外,并可處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罰款,需要責令停業取締的按規定辦理;

(八)工業生產噪聲、建筑施工噪聲排放超過國家規定標準,造成環境噪聲污染的,可處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罰款;

(九)飲食娛樂場所的邊界噪聲排放超過國家標準,影響周圍居民工作、生活、學習的,處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五條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等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規定進行處罰:

(一)未經批準在街道、廣場、公園等公共區域及療養區、居民區、文教區、風景名勝區、一類混合區使用大功率廣播喇叭或者宣傳車的;

(二)機動車輛違反規定鳴笛的;

(三)未按規定使用特種車輛警報器的;

(四)拖拉機、農用運輸車、輪式專用機械車不按規定行駛的;

(五)未經公安部門批準,進行產生偶發性強烈噪聲活動的;

(六)采用發出高大音響的方法招攬顧客的;

(七)未按本辦法規定采取措施,從家庭室內產生嚴重干擾周圍居民生活環境的噪聲的。

第四十六條鐵路機車在本市違反規定使用汽笛的,由鐵路主管部門對有關責任人員給予處罰。

第四十七條造成環境噪聲污染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有責任排除危害,并對直接遭受危害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賠償損失。賠償責任和賠償金額的糾紛,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處理;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當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

第四十八條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當事人逾期不申請復議也不向人民法院,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由作出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對治安管理處罰不服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辦理。

第四十九條環境保護監督管理人員、、,由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章附則

噪聲污染報告范文4

關鍵詞:噪聲污染控制 課程教改 教學大綱 教學方法

中圖分類號:TB5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3791(2017)01(c)-0137-03

噪聲污染是主要的環境污染問題之一,噪聲污染控制也是環境工程專業的一個重要教學內容和研究方向。高校學生應通過噪聲污染課程的系統學習,掌握噪聲污染的基礎理論和噪聲污染控制的基本技術,并掌握噪聲污染監測和評價的方法與工作流程。然而在常規的教學過程中,以單純的課堂理論灌輸為主,沒有突出實踐環節。為適應應用型人才培養的目標,需要對教學大綱、教學方法、考核方法等進行改革。

1 現狀分析

噪聲污染控制是高等學校環境工程專業的一門重要專業課。該課程基本要求是學生應了解噪聲的物理學基礎,了解噪聲的基本評價量和評價方法,掌握噪聲聲級的計算;了解環境噪聲控制基本概念和控制原則,基本掌握各種主要噪聲控制技術的原理及其適用范圍。課程基本要求是以培養目標和教學大綱為依據的。培養目標是專業人才培養的總綱,是構建專業知識結構形成課程體系的基本依據,而教學大綱是培養目標在課程中的具體體現,教學大綱選擇的教學內容必須保證培養目標的實現。常規的噪聲污染控制教學大綱中只有理論教學,沒有實驗儀器演示和操作環節,噪聲測量也只是講監測方法及數據分析,不能讓學生深切體驗實際環境中的噪聲狀況,不能引起學生更大的興趣,而且教學效果也只停留在理論層面,實踐能力得不到鍛煉。即使課件中插入圖片,也只能眼見而不能耳聞,這對于噪聲知識的學習是一個很大的缺陷。這些現狀與提高學生動手能力、實踐能力,培養應用型人才的目標之間顯然存在很大的差距。

據調查,一般高校噪聲污染控制課程設32~34學時,內容涉及聲學基本理論、噪聲測量、噪聲評價、噪聲污染聲學控制技術等。這些內容與大學物理、環境監測、環境影響評價等課程有交叉,怎樣合理安排教學時間和進度,怎樣有效銜接避免重復,怎樣突出噪聲污染控制重點是值得探討的。另外,很多高校只有噪聲污染控制理論課,沒有相關的課程設計、畢業設計環節,因此課程的系統性與連續性需要改革[1]。

2 教學大綱調整

針對噪聲污染控制教學大綱存在的問題,結合獨立學院學生特點及應用型培養目標,需要對教學大綱進行調整。在明確培養目標和畢業要求的基礎上,任課教師應清晰地了解所承擔課程在整個課程體系中的位置和作用,以及與其他相關課程的關系。對照畢業要求,確定該門課程有針對性地安排教學內容,確定教學深度要求和考核方式等[2]。

2.1 噪聲污染控制常規教學大綱

噪聲污染控制常規教學大綱中的教學內容主要包括兩大部分。第一部分主要是噪聲的物理基礎及噪聲的評價量和評價方法。其中物理基礎主要是機械波的相關內容,與大學物理課鏈接緊密。第二部分主要是噪聲的聲學控制技術,包括吸聲隔聲消聲和隔振,要求掌握各種噪聲污染控制技術原理和設計計算。根據噪聲污染控制常規教學大綱,主要課時分配見表1。從表1中可以看到只有理論課時而沒有實驗課時,且聲波的物理基礎占用了兩課時。

2.2 教學大綱調整

由常規教學大綱的主要內容和課時分配可以看到,主要以理論教學為主,沒有實驗實踐學時。這種安排是很多高校常規路線,也是筆者從事噪聲污染控制課程教學初期模式。經過一定的教學經驗積累以及學生反饋、校外調研,發現這種純理論教學內容必須有所調整。調整的思路可以采用成果導向法,即反向設計。反向設計是從需求開始,由需求決定培養方案,由培養目標決定畢業要求,再由畢業要求決定課程體系。所有參與教學的教師要明確自己所教課程對畢業要求和培養目標的貢獻與責任[3]。

因此在原有的教學大綱中增加噪聲測量實驗環節,與理論教學內容密切相關,提高學生的動手能力,鞏固理論知識。增加聲學實驗室參觀學習環節,深切體驗各類噪聲污染控制技術效果。從書本走到實踐中,理論聯系實踐,既強化理論知識學習與鞏固,又能大大提高學習興趣。如何在不改變總學時的前提下增加實踐環節,需要對照其他相關課程的教學大綱進行調整[4]。大W物理中涉及到機械波章節,而聲波是機械波的一種。大學物理已經詳細講了聲波的物理基礎,噪聲污染控制課程中應簡化。環境監測、環境影響評價課程中涉及噪聲監測、噪聲評價內容,噪聲污染控制課程中也應簡化,只突出重點講吸聲、隔聲、消聲等污染控制技術,將多出來的時間用于課內實驗和實踐教學。而為了提高相關課程之間的連續性,培養計劃學期安排應該緊密銜接,相關課程可以安排在同一學期,通過教學進度前后連貫,也可以緊密安排在上下兩個學期。相關課程不應該間隔一年以上,以免知識點記憶中斷而增加復習量。調整后噪聲污染控制課時分配及課程體系結構見表2和表3。從表2可以看到在總學時不變的情況下,增加了噪聲測量實驗和現場教學課時,減少聲波物理基礎課時。從表3課程體系結構可以看到,有大學物理提供聲學理論基礎知識,環境監測提供技術基礎,環境影響評價和噪聲污染控制課程設計等應用類課程鞏固理論教學,提高應用能力。

3 教學方法改革

除了教學大綱教學內容的調整,要達到好的教學效果也離不開教學方法的改革。除了在教室里采用板書和幻燈片進行理論教學外,也可以通過現場教學法、案例教學法導引學生,提高學習知識與應用知識的能力。

3.1 案例教學法

在每一個教學章節引入案例,講解案例應用背景,給學生一個切入點,激發學生的思考和學習興趣。例如以某住宅隔聲窗設計項目為案例,通過對案例的分析,明確隔聲窗設計所需的知識和要領,然后讓學生自己動手設計,在設計過程中發現問題提出問題,引導學生鞏固相關知識和提高應用技能;任務完成后,指導學生進行歸納總結[5]。另外可結合該校其他專業的設施設備開展案例設計,如機械專業、土木專業有大型的機械設備,對機械設備運行過程中產生的噪聲可以進行監測并進行降噪設計;也可以結合建筑學專業的室內聲環境設計,形成相關案例進行設計。

3.2 現場教學法

組織學生到同濟大學聲學實驗室進行現場學習。在真實的混響室、消聲室、隔聲室內切深感受聲音的變化,并在現場進行講解,現場互動解惑。大家能夠感受到混響室里聲音被放大,而消聲室里靜得讓人壓抑。針對這些切深體會結合課堂內容尋找原因。在現場教學過程中,要求學生圍繞參觀內容收集有關資料,質疑問難,并做好記錄,參觀結束后整理筆記,寫出書面報告,將感性認識升華為理性知識(見圖1)。

4 考核方式改革

大學教育與中學教育最大區別在于學生不再以升學考試為唯一目標,而是以獲取知識、提高學習知識的能力為主要目標[6]。以往純理論教學一般采用期末考試一份試卷進行考核。在教學內容增加實驗環節、教學方法采用案例設計教學后,考核方式也相應進行改革,總成績可以由幾部分組成,如期末理論考試占50%,實驗成績占20%,案例設計成績占30%,綜合考核學生學習效果。

5 結語

針對噪聲污染控制課程體系存在的問題進行了一系列改革,調整教學大綱和學時分配,增加噪聲測量實驗環節,與理論教學內容密切相關,鞏固理論知識的同時也提高學生的實踐能力。增加聲學實驗室參觀學習環節,深切體驗各類噪聲污染控制技術效果。合理安排課程設計等應用類課程,提高課程結構體系的整體性和連貫性。改變教W方式,通過現場教學法、案例教學法導引學生,提高學習知識應用知識的能力。同時考核方式也相應進行改革,綜合考核學生學習效果。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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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李志義,朱泓.用成果導向教育理念引導高等工程教育教學改革高等工程教育研究[J].高等工程教育研究,2014(2):29-35.

[3] 張珍.應用型本科院校噪聲污染控制工程課程教學研究[J].現代教育技術,2009(19):277-278.

[4] 詹旭,鄒路易.“環境噪聲控制工程”課程教學模式的探討[J]. 科技創新導報,2009(34):212.

噪聲污染報告范文5

關鍵詞:城市環境噪聲分析變化趨勢治理對策

中圖分類號:P733.22文獻標識碼: A

敦化市位于吉林省東部、延邊朝鮮族自治州西部,是吉林省區域面積最大的縣級市。近年來,隨著城市現代化嬗變和經濟的發展,全市環境噪聲污染重點出現了很大轉變,噪聲污染區域從面積到形式發生巨大變化。雖然全市的區域噪聲每年均達到國家標準要求,但是城市噪聲案件仍居高不下,噪聲擾民現象已成為市民當前反映的熱點和焦點問題,由此引起了政府和社會各界的高度重視和關注。而在城市發展有效空間范圍內,經濟社會活動的日益繁榮與城市噪聲控制之間的矛盾也是我國小城市在城市化進程中不可回避的共性問題。

一、區域環境噪聲現狀

本文依據敦化市環境監站“十一五”期間,即2006~2010年度的區域環境噪聲監測數據為依據,對全市的區域環境噪聲進行分析。

(一) 暴露在不同聲環境質量級別下的面積和人口分布狀況

敦化市城區聲環境監測點網格覆蓋面積為14.7Km2,占全市建成區面積的83.7%,網格覆蓋人口16.32萬人。從暴露在不同聲環境質量級別的面積和人口分布狀況來看,聲環境超標面積為1.4 Km2,超標面積覆蓋人口數1.6余萬人。市區聲環境質量好的網格面積和網格覆蓋人口分別為3.96km2和4.7余萬人,各占總網格面積和總網格人口的27.9%和28.3%;聲環境質量較好的網格面積和網格覆蓋人口分別為9.12 km2和10.6余萬人,各占總網格面積和網格覆蓋人口的64.2%和65.0%;聲環境質量受到輕度污染的網格面積和網格覆蓋人口分別為1.32 km2和1.5萬人,各占總網格面積和總網格人口的0.09%和0.09%;聲環境質量受到中度污染的的網格面積和網格覆蓋人口分別為0.12km2和0.14萬人,各占總網格面積和網格覆蓋人口的0.01%和0.01%,詳見表1-1-1。

表1-1-1 敦化市區暴露在不同等效聲級下的面積和人口分布情況

(二)、城市區域環境噪聲聲源構成

2010年敦化城市區域環境噪聲的聲源結構是生活噪聲占69.2%;交通噪聲占8.3%;工業噪聲占20.0%;施工噪聲占2.5%。從城市區域環境噪聲的聲源結構來看,敦化市主要噪聲源是生活噪聲,其次為工業噪聲和交通噪聲,可見社會生活噪聲是影響范圍最廣的噪聲源,其次是工業噪聲和交通噪聲,詳見圖1-2-1

圖1-2-12010年敦化市城市區域環境噪聲的聲源構成

二、五年(2006~2010)區域環境噪聲變化趨勢

(一)質量狀況變化趨勢

2006年至2010年,區域環境噪聲平均等效聲級呈現上升趨勢,但上升幅度不大。五年間敦化市區域環境噪聲范圍在50.1~51.9 dB(A)之間,最大值出現于2010年。聲環境質量較好。數值及變化情況詳見圖2-1-1

圖2-1-12006~2010年敦化市城市區域環境噪聲變化情況

(二)面積和人口變化趨勢

從暴露在不同等效聲級下的面積和人口分布情況來看,2006年至2010年間聲環境質量好和較好的網格覆蓋的面積和人口分別占總網格面積和人口的75.02-76.7%之間,呈現顯著上升趨勢,詳見表2-2-1、圖2-2-1。

表2-2-1敦化市區暴露在不同等效聲級下的面積和人口分布情況

年度

圖2-2-1 2006~2010年敦化市區暴露在不同等效聲級下的面積和人口分布對比圖

三、分析結論

主要聲源從發展角度上看,生活噪聲和交通噪聲是敦化市在環境噪聲控制領域當中的主要噪聲控制源。隨著城市的發展,人們的文化娛樂活動從時間和空間上不斷加劇了生活噪聲的產生范圍和持久性。交通噪聲在城市發展有效空間范圍內車輛明顯逐年增加,因此,加大這兩方面的噪聲控制是敦化市今后在城市環境噪聲治理過程的發展方向。

加強市民的環境意識應為控制社會噪聲源的主導方向。對各種文化娛樂活動要有相應的時間和聲源噪聲值控制要求,對主要居住區的商業行為所產生的噪聲要從根本上得到解決,還市民一個安靜的生活、學習

環境。

敦化市城市建設這五年來得到飛快的發展,在市區道路建設方面注重路面、路寬和噪聲隔離帶的建設,這是控制市區交通噪聲的主要手段,采取車輛分流限速、控制路段等方式,也是敦化市在控制交通噪聲污染的環境管理手段。

四、噪聲污染防治對策

(一) 科學規劃城市噪聲功能區,合理安排城市建設布局。在城市發展的過程中充分考慮到產業發展及交通噪聲的預留空間,從控制源頭入手,對有可能產生噪聲污染各類工商業及娛樂活動進行合理規劃、布局和從嚴審批。

(二) 推進社會生活噪聲污染防治。嚴格控制加工、餐飲、娛樂、健身、機械維修、超市及其他商業服務業噪聲污染,嚴格管理敏感區內的文體活動和室內娛樂活動。

(三) 加強交通噪聲污染防治。在市區道路建設方面注重路面、路寬和噪聲隔離帶的建設,采取車輛分流限速、控制路段等方式,在主城區實現禁鳴措施。

(四) 強化建筑施工噪聲污染防治。限定施工作業時間,嚴格限制在敏感區內夜間進行產生噪聲污染的施工作業,鼓勵使用低噪聲施工設備和工藝。

(五) 深化工業企業噪聲污染防治。加大敏感區內噪聲排放超標污染源執法管理力度,對噪聲超標工業企業實現降噪工藝和措施。

[參考文獻]

噪聲污染報告范文6

1噪聲的危害

噪聲污染早已成為城市環境的一大公害。生理學的研究表明,人們只能忍受一定強度閾值的聲音,如果超過一定強度,輕則影響聽覺功能,重則引起耳鳴、重聽,進一步則影響睡眠,引起血壓升高,導致胃腸功能紊亂、煩躁甚至精神失常。人們在生活中對聲音強度的接受程度依環境的不同而有差別。如果是日常起居,室內噪聲強度不應大于4odB(A),若超過55dB(A)就會感到煩躁不安。而對于睡眠要求噪聲的水平應更低,以不超過3OdB(A)為理想值,因為超過這一數值正常睡眠就會受干擾…。實驗表明,若睡眠時噪聲超過45dB(A),則有一半的人會難以入睡?!董h境噪聲污染防治法》所稱環境噪聲污染,是指所產生的環境噪聲,超過國家規定的環境噪聲排放標準,干擾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學習的現象【2J。規定要求建設項目的環境噪聲污染防治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建設項目在投人生產或者使用之前,其環境噪聲污染防治設施必須經原審批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驗收,達不到國家規定要求的,該建設項目不得投入生產或者使用。國家對環境噪聲污染嚴重的落后設備實行淘汰制度。國家鼓勵、支持環境噪聲污染防治的科學研究、技術開發、推廣先進的防治技術,普及防治噪聲污染的科學知識。無論是在哪個國家,有關環境噪聲污染的規定幾乎大同小異,新加坡也不例外。筆者對新加坡圣淘沙環球影視城工程噪聲的監測研究,可以為相關部門制定噪聲控制措施提供依據。

2新加坡圣淘沙環球影視城工程中的噪聲來源

在圣淘沙環球影視城施工現場,隨著工程的進度和施工工序的更替而采用不同的施工機械和施工方法。例如在基礎工程中,有土方爆破、挖掘溝道、平整和清理場地、打夯、打樁等作業;在主體工程中,有立鋼骨架或鋼筋混凝土骨架、吊裝構件、攪拌和澆搗混凝土等作業;在施工現場,有自始至終頻繁進行的材料和構件的運輸活動;此外還有各種敲打、撞擊、舊建筑物的倒塌、人的呼喊等。因此噪聲源是多種多樣的,而且經常變換。表1是建筑現場主要施工機械的噪聲A聲級。表中所列這些噪聲級都是在距離噪聲源大約14m處測得的。

3噪聲的物理特性

噪聲是一種聲波,具有一切聲波運動的特點和性質。評價噪聲對環境影響的量度主要有:聲壓、聲強、聲功率、聲級及頻率等。由于用聲壓或聲強來度量聲音是很不方便的,而且人耳對聲音大小的感覺并不與聲壓或聲強值成正比,而近似地與它們的對數成正比,所以通常用對數標度方法聲級來表示聲音的強弱大小。以分貝(dB)為單位的“級”只有相對比值的意義,是無量綱的量。聲級計算公式如下:在建筑施工場地,噪聲是一個包括各種性質噪聲的綜合聲源。噪聲對人的影響與聲源的物理特性、暴露時間和個體差異有關。因此,噪聲的測量以及噪聲標準的制定是非常復雜的?,F在,對噪聲的測量、噪聲的標準的制定都是結合目前的經濟狀況、技術條件等在大量實踐研究基礎上進行統計分析,針對不同機械設備、不同時間分別制定。

4新加坡圣淘沙環球影視城工程中的噪聲監測

新加坡奎淘沙環球影視城工程是世界第六座同類型公園,選址于新加坡著名旅游勝地圣淘沙島,占地面積約20萬,在人口、文化相對集中的旅游勝地。由于在不同的地方對噪聲的要求是不同的,分別在醫院、學校的附近和居民住宅區以及其他建筑物的附近設置了3個監測器,在施工期間對其周圍的建筑噪聲狀況進行了監測。測點位置是依據<城市環境噪聲測量方法》中建筑施工噪聲測量方法規定的。在有風的情況下測量噪聲時,風壓作用到傳聲器的膜片上產生風噪聲,直接影響測量結果。因此為了排除風對影視城內噪聲測量的影響,選擇在沒風的時候測量,每5s讀一次數。監測器選用美國產的一DL一1型噪聲頻譜分析儀。每次測量前用聲級校準器對其進行校準,校準精度為O.2皿(A)。

5測量結果分析

測量時間分別是白天和晚上。不同地段的監測結果如表2表4所示。根據新加坡環境噪聲排放標準規定,建筑施工場界噪聲限值在不同的地方要求是不同的,具體要求的極限值如表5所示[3l。如有幾個施工階段同時進行,以高噪聲階段的限值為準。從測量的數據可知,在新加坡環球影視城工程項目施工過程中的噪聲水平白天在70dB以下,夜間在65血以下,根據標準,在學校、醫院周圍施工的噪聲不管是白天還是晚上都超出了規范值,居民區的噪聲晚上超出了規范值,在其他地方周圍的噪聲聲級在允許的范圍內。

6影視城工地內噪聲的時間變化

分析影視城施工場地噪聲白天和晚上的變化。從圖1可以看出,測點I和測點2噪聲波動較大,而在上下班時間噪聲相對較小,這主要是由于上下班時間,大型機械都停止工作。在白天施工時間內,測點1和測點2均有不同程度的超標現象,其中以測點2最為嚴重。對比的3個測點中在測點3附近噪聲比較平緩,波動不大,說明這個地方采取的降噪措施比較好。從圖2可以看出,3個測點噪聲都在65dB以下,而且變化比較平穩,無明顯的高峰噪聲特征。這3個測點都是在人類活動比較密集的地方,因此,除了建筑施工作業帶來的噪聲外,還有明顯的交通噪聲和社會生活噪聲。

7降噪采取的措施

由上面的分析結果可知,新加坡圣淘沙環球影視城施工噪聲在監測時段內白天平均等效聲級都低于新加坡國家規定的標準,但噪聲起伏比較大,對附近居民干擾強烈。晚上平均等效聲級只有在測點3符合規定,其余2個測點超標。噪聲污染的預防難度很大,要求施工機具不產生噪聲是辦不到的,只能力爭減少噪聲源、噪聲量,降低其危害程度。

為了不影響施工又不干擾周圍的環境,應該采取一定的措施對噪聲水平進行控制。

(1)進行現場調查,分析主要噪聲源,編制控制方案。加強建筑施工噪聲的現場檢查是有效控制施工噪聲擾民的根本途徑。針對建筑施工噪聲事件集中、位置多變的特點,對建筑施工工地進行不定期檢查,對位于居民稠密區的工程進行重點檢查。

(2)設置噪聲監測控制點,以監測現場噪聲;設立固定方向和流動的監測站,實施監測各場所和防護對象的噪聲指標。

(3)嚴格控制人為噪聲,進入施工現場不得高聲叫喊,限制高音喇叭的使用,最高限度地減少噪聲擾民。凡是學校、醫院、養老院等附近進行強噪聲作業時,須嚴格控制作業時間,一般晚10點到次日早6點之間停止強噪聲作業。確系特殊情況必須晝夜施工時,盡量采取降低噪聲措施。同時要從聲源上控制噪聲,就是要進一步完善施工機械的產品噪聲標準,并嚴格執行這些標準,這是防治噪聲污染的最根本措施。

(4)在噪聲高的區域內工作的人員必須佩戴耳塞。在施工過程中,施工人員必須盡力減少產生噪聲的程度并且了解聽力保護的知識。

(5)加大施工區域噪聲防治的宣傳力度。在建筑施工噪聲管理過程中,應堅持防治結合、以防為主的原則,不斷地進行有關環保政策、法規的宣傳教育,增強施工隊伍的環境意識,使他們真正意識到治理噪聲所帶來的環境效益、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從而自覺進行噪聲治理,將噪聲污染降到最低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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