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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應急救援預案范文1
1.1企業法人的消防意識淡薄:某些企業領導片面地追求經濟效益,不重視與企業發展密切相關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作為企業管理者缺乏必要的消防法制意識,對《消防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了解不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執行隨意性較大,致使企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處于無據可依、無章可循的尷尬境地。
1.2缺乏消防安全管理經費:相當一部分企業沒有把消防安全管理經費納入預算,致使消防安全經費嚴重缺乏,影響企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正常運轉,如消防安全設施短缺,日常養護不力,疏散通道不暢,安全出口封閉等現象,一旦出現火情,無法有效控制,致使火情蔓延擴大,為了實現企業的健康長遠發展,增加消防安全管理經費已經刻不容緩。
1.3企業與社會消防系統的聯動較差:我國大部分企業的消防工作處于企業獨立管理狀態,包括企業的消防救援、重大事故搶險預案都是由企業獨立完成,很少有企業能夠與社會消防機構聯動合作,一旦出現消防事故,企業自身的處理能力較差,容易使災情擴大化。
2.提高企業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的途徑
2.1加大宣傳力度,提高消防意識:企業通過舉辦消防競賽和消防演習等形式,定期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幫助企業員工熟悉消防法律法規,切實增強消防安全意識,同時加大對企業員工尤其消防安全管理人員的集中培訓力度,認真學習黨的路線、政策,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學習必要的消防科學知識與技能,改變傳統消防模式,深入了解并掌握自動報警及自動滅火系統,掌握新型應急電源的使用和各類氣體滅火技術等。只有勤于學習,善于思索,勇于實踐,堅持不懈,才能增長才干,努力探索出企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新方法。
2.2建立健全企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各企業需要將消防責任落實到人,認真開展消防安全整治工作,逐步建立火災預防及消除機制,逐步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對重大火災要建立立案和銷案制度,將懲治措施落到實處,對由于失職而導致安全事故發生的人員,一查到底,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追究其責任。
2.3加強對消防設備的管理:消防設施對企業消防事故的預防及救援工作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務必嚴格按照相關規范標準對企業內部的消防設施進行認真檢查與維護,對于安裝自動報警系統的企業,需每3年都要對探測器實施徹底的維修與保養,確保報警系統的正常運行。
2.4完善企業與社會消防機構的聯動機制:企業只有“走出去”和“引進來”,才可以不斷實現自身的發展與壯大,所以,各企業需要充分利用社會資源,加強企業與社會消防機構的配合,讓消防機構深入了解企業的生產環境和危險系數,并將社會防火管理模式積極納入企業消防安全管理,加強與消防機構的火災演練,并共同制定出應急救援預案,著力提升企業火災的防控能力。
2.5加大企業消防安全管理資金投入力度:各企業需建立長期持續投入機制,確保足夠的安全投入,建立健全企業消防安全管理基金制度,增加企業消防安全設施費用,努力構建企業消防安全設施資金投入長效機制。
2.6注重企業消防執法監督:嚴格執法作為消防機構依法實施消防監督遵循的宗旨,隨著社會的進步與經濟的發展,公安消防機構逐步建立與企業經營機制相適應的監督體制,嚴格把關建審和驗收等環節,在源頭上避免火災的產生;依法實施消防監督,切實加強企業的消防安全檢查,針對企業消防安全管理方面的問題,運用相關消防法律法規,消除不安全因素,創建出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作為企業,需積極配合執法部門,認真對待消防執法監督工作。
2.7完善應急救援預案:“預防為主,防消結合”作為企業消防工作的方針,做好企業的消防安全工作,還需制定出詳細的應急救援預案,建立健全應急救援機構,一旦出現安全事故,可以第一時間調動應急機構,啟動應急救援預案,最短時間內處置事故,避免事故的進一步擴大,把事故損失控制到最低。
消防安全應急救援預案范文2
火災預防應急方案1
學為了積極應對當前嚴峻的火災形勢,做好學校災難工作,預防和減少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現根據學?,F狀和師生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一、領導小組
組長:xxx
成員:xxxxxxxxxx
二、責任分工
組長負責定時召開學校消防安全工作領導組會議,傳達上級相關文件與會議精神,部署、檢查落實消防安全事宜。
副組長負責組織對應急預案的具體落實,未雨綢繆,做好準備,并保證完成校領導部署的各項消防任務。
領導小組各組員負責火險發生時學校各年級、各部門突發事件的處理、報告、監控與協調,保證領導小組緊急指令的暢通和順利落實;做好宣傳、教育、檢查等工作,努力將火災事故減小到最低限度。
領導小組下設通訊組、滅火組、搶救組、緊急疏散組,分別具體負責通訊聯絡、組織救火、搶救傷員、疏散師生等工作。
1、通訊組
組長:xxx
成員:xxxxxxxxxx
職責:火險發生時,負責立即電話報告校消防安全工作組和上級相關部門;視火情撥打119,并到路口等候消防車,報險救災。
2、滅火組
組長:xxx
成員:xxxxxxxxxx
職責:負責消防設施完善和消防用具準備;負責檢查全校各辦公室、教室、宿舍、圖書館和計算機房等地的用電、用火安全;火險發生,立即參加救火救災工作。
3、搶救組
組長:xxx
成員:xxxxxxxxxx
職責:負責做好及時送往醫院的準備工作;負責火險發生時受傷師生及救火人員傷痛的緊急處理和救護。
4、疏散組
組長:xxx
成員:xxxxxxxxxx
職責:負責制定緊急疏散方案,明確各班逃生途徑與辦法指導,負責所在年級、所管班級學生緊急疏散中的`安全。
三、滅火預案
1、發現室內火情,在場教職工要立即引導室內人員進行有序疏散,并迅速利用室內的消防器材控制火情,爭取消滅于火災初級階段。
2、如不能及時控制、撲滅火災,在場人員要立即采取措施妥善處理(如切斷電源等),防止火勢蔓延。
3、在場人員要以最快的方式向領導組成員匯報,盡快增加援助人員,協力救火。
4、領導組成員接到報告后,要立即到達火情現場,并視火情撥打“119”報警求救。
四、疏散預案
1、火情發生后,按照預案盡快導室內人員進行有序疏散。如發生重大火情,同時向“119”報警,并根據火情發生的位置、擴散情況及威脅的嚴重程度逐個區域通知人員撤離。
2、管理人員及工作人員應該正確引導撤離師生奔向疏散通道,其余人員按照既定位置,統一使用滅火器滅火,并進行傷員搶救等工作。
3、為更好地應付緊急情況,管理人員及工作人員必須一切聽從現場指揮部的指揮。
4、應急疏散的負責人員必須接受基本的培訓,正確掌握必要的方法,切實保證逃生師生的安全撤離。
五、善后處理
1、解除應急狀態。消防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完成或現場危險狀態消除和得到控制后,由學校消防安全領導小組宣布解除應急狀態,開展善后工作,轉入常態管理。
2、實施救濟救助。調查統計消防事故影響范圍和損失程度,做好火災后的安撫工作和財產損失的清理、清查工作。
3、調查總結。分析火災原因,對造成火災事故的有關責任人提出處理意見,并在廣大師生中開展舉一反三的教育工作。
火災預防應急方案2
一、火災應急預案演練目的。
為了提高職工消防應急能力,全力、及時、迅速、高效地控制火災事故,保障財產和人員的生命安全,加強消防意識;掌握消防技術,使人員在遇到突發火災的情況時,能夠及時有序的撤離到安全區域,保證生命安全,最大限度的減少火災事故損失和事故造成的負面影響。
模擬火災場景:施工現場,在3月5日下午2:30左右,突然發生火災?;馂牡臒熿F已經蔓延到辦公區。火災發生初期,員工甲用身邊滅火器進行撲救,未能達到撲救效果,火災繼續蔓延。公司主要領導接到報告后,立即啟動公司火災應急預案。
本次火災應急預案演練設置等級為二級響應?;馂挠绊懛秶咎幱趫鰞确秶谝粫r間組織搶險組人員對起火點進行撲救,同時緊急疏散辦公區域人員。
二、演練程序:
1.應急救援指揮部設在門衛值班室。
2.應急救援總指揮,宣布演練開始。
3.應急救援現場指揮 ,負責指揮協調各職能組相關工作。劉道常、周梅為應急救援人員。
4.各職能組負責人及組成人員。
應急救援總指揮 應急救援現場指揮 應急救援人員 服務中心主要負責人魏宏飛 搶險組負責人唐懷杰 疏散組負責人黃林 救護組負責人胡昌金 保衛組負責人周軍 調查組負責人李剛 后勤組負責人王綁芝
5.應急救援總指揮胡曉慶,宣布演練開始后,由服務中心魏宏飛用手提式揚聲器發出的警報聲模擬火災報警鈴聲。服務中心主要負責人魏宏飛立即組織人員用樓道內的滅火器第一時間滅火,同時,向公司報告發生火災的情況(根據起火點現場情況,隨時報告)。起火現場火勢未得到控制或無法控制,此時,向119報警求助(報警時要簡述火災情況,說清楚火災發生單位所在區域、地址、附近明顯標志物、聯系電話,必要時派員引導救火車至火災現場)。在119未到達之前,各職能組展開救援、疏散工作。
6.搶險組:負責人唐懷杰,負責組織安保人員(4-6人)撲救起火點火源。
7.疏散組:負責人黃林,負責人員安全、有序的疏散。此時,所有被疏散人員從各樓層安全通道(樓梯)向樓前廣場安全區域疏散。(疏散演練時間2分鐘)
8.救護組:負責人賈大偉,負責受傷人員的救治和報120送醫院急救。
9.保衛組:負責人周軍,負責損失控制,物資搶救,對事故現場劃定警戒區,阻止無關人員進入現場,保護事故現場不遭破壞。
10.調查組:負責人李剛,負責協助相關部門分析事故發生的原因、經過、結果及經濟損失等,將調查的情況及時上報公司和上級主管部門。
11.后勤組:負責人王綁芝,負責搶險物資、器材器具的供應及后勤保障。
消防安全應急救援預案范文3
我公司是一個煤炭生產企業,人員密集場所多,易燃易爆點多,重點防火部位多、人員流動頻繁,火災危險性較大。
1.1事故類型
根據印發火災事故的原因和條件分析,可能造成發生火災事故的原因主要有兩大類:
人為因素印發的火災事故:主要包括違反電器安裝和使用安全規定,違章使用明火作業,生活用火不甚,玩火,物品違規倉儲自燃,違法放火等印發的火災事故;
自然現象印發的火災事故:主要包括地震、雷擊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現象印發的火災事故。
1.2危害程度分析
根據火災發生的規律和特點,冬、春兩季是火災的高發季節,夜間和大風天氣、氣候干燥等時期是火災事故的多發時段,重大活動的舉辦和重要節日也極易發生火災事故。
火災事故發生后,由于報警時間的早晚、燃燒物質的特性、火災現場的條件、滅火裝備的性能等諸多因素,可能影響火災的撲救和救援,造成火勢的蔓延和擴大,印發重特大群死群傷惡性火災事故。
2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2.1受困人員和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優先;
2.2防止事故擴大優先;
2.3保護環境優先;
3組織機構及職責
3.1應急組織體系
在事故災難應急救援組織體系的基礎上,建立和完善重特大地面火災事故應急救援組織分體系。
3.2組織機構和職責
3.2.1為加強對地面火災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統一指揮、協調,成立處置地面火災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
總 指 揮:王海龍(礦長)
副總指揮:田王健 王園園 魏李彪 張軍軍 周巖
成員:保衛科、生產科、安檢科、供應科、機電科、醫療小組、救護隊、工會及事故單位主要負責人。
3.2.2指揮部職責
指揮部是火災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最高決策機構,負責決定啟動應急救援預案,審查現場滅火救援方案,組織、協調各成員單位按照各自分工實施火場救援工作。
3.3成員單位職責
3.3.1生產科:負責傳達指揮部的指示,協調、組織、指揮各成員單位進行搶險救災工作。
3.3.2救護隊:根據指揮部的指示,按照搶險救災預案、程序,開展搶險救災工作。
3.3.3保衛科:負責按照規定的警戒區,對火災現場的道路實行疏導和交通管制,維護火災現場秩序。
3.3.4機電科:負責按指揮部命令進行停送電工作,及時搶救搶修或安裝機電設備。
3.3.5供應科:負責火災事故現場所需滅火器、藥劑、器材工具等供給工作。
3.3.6后勤保障組:負責火災現場消防水源的供給及其他后勤保障工作。
3.3.7醫療小組:負責火災現場受傷人員的緊急救護工作。
3.3.8安檢科:配合上級有關部門進行火災事故的調查工作。
3.3.9工會、事故單位:做好火災事故的善后安撫處置工作。
3.3.10辦公室:負責采訪、報道、宣傳、引導工作,對外接受媒體采訪,必要時經總指揮批準后對外進行新聞。
4預防和預警
4.1預防火災事故發生的防范性措施
4.1.1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制定切合單位實際的滅火應急處置預案,并嚴格組織實施和進行定期演練。
4.1.2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安裝、配置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充分利用好現有的監控設備,做好日常的管理、維護和保養工作,確保設備、器材時刻處于完好有效狀態。一旦發生火災,能夠及時發揮作用。
4.1.3強化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宣傳消防法律法規,普及安全防范知識,傳授自防自救技能,努力提高廣大員工、家屬的消防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范能力。
4.14加強對重大活動舉辦前的現場安全檢查和活動方案的審查審批工作,嚴格活動申報制度,堅決做到預案未制定不舉辦、安全檢查不合格不舉辦。
4.2預警行動
4.2.1加強重點單位、重點部位和重點場所的日常消防安全檢查工作,及時發現和排除各類消防安全的隱患和問題。
4.2.2嚴格對人員密集場所和易燃易爆單位以及重點區域的用火用電管理,嚴格動火審批制度,規范用電設備的安全使用,及時發現、糾正違規操作和違章作業行為。
4.2.3救護隊時刻做好備戰準備,接到火災報警后,能立即組織力量攜帶滅火裝備迅速趕往火場實施火災撲救。
5信息報告程序
發生火災事故后,事故單位和現場群眾要利用現場固定電話、手機及其他移動通訊向調度室報告火警。調度室在處警同時,要及時向保衛科上報火災情況,保衛科根據火勢大小和撲救情況向應急救援指揮部進行匯報。
火警報警內容:(1)著火單位、場所的具體名稱和詳細地址;(2)報警人姓名、聯系方式、單位;(3)什么特質著火;(4)火場有無被困人員;(5)火勢大?。唬?)火場有無爆炸物品等。
調度室電話:4943316、4943101、8058(內部)
晉城市消防支隊電話:2066600
6應急處置
6.1響應分級
火災按其可控性、嚴重程序和影響范圍等因素,應急響應級別分為Ⅰ級響應、Ⅱ級響應、Ⅲ級響應。
6.1.1Ⅰ級--預警
火災發生后,不會造成火勢蔓延和人員傷亡,只需要啟動事故單位滅火應急救援預案,依靠轄區消防中隊自身力量就能夠完成滅火救援戰斗任務。但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要按照“預警”要求,密切關注滅火工作進展情況,隨時做好應急響應準備。
6.1.2Ⅱ級--現場應急
發生的火災,有可能造成火勢蔓延和災情的擴大,現場有被困人員,依靠轄區消防中隊自身力量無法有效控制和實施滅火工作,需要消防大隊調動所有力量進行火災撲救,按照“現場應急”要求,需要啟動公司應急救援預案。
6.1.3Ⅲ級--全體應急
火災已形成火勢的蔓延和擴大,有可能爆炸燃燒,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需要立即按照“全體應急”要求,啟動公司應急救援預案,并立即向上級公安消防機構和地方政府匯報請求增援,啟動上一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6.2響應程序
6.2.1應急指揮
當消防隊大隊根據火勢大小和火場情況,確認無法實施有效控制,有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時,公司要立即向總公司調度中心報告。
6.2.2應急行動
(1)火災撲救:由消防人員和公司人員組成,要按照排除險源、救人第一、先控后滅的原則同時做好轉移貴重物資。
(2)安全疏散:保衛科對火災現場的無關人員進行安全疏散。
(3)后勤保障:后勤保障組負責對車輛進行集中調配,確保應急救援指揮部成員的用車;安排好急救人員的住宿、就餐;保障應急資金及時到位,墊付、支付搶救費用。
(4)醫療救護:醫療小組有協議醫院的醫護人員組成。接到指揮部指令后,組織救護車及醫務人員迅速趕赴指定位置,做好接受救治傷員的準備工作;在現場附近的安全區域內設立臨時醫療救護點,積極救治傷員,做好運送轉送傷員及傷亡人員的統計記錄等工作;做好尸體存放及死亡人員的物品保管登記工作;做好應急救援物品的儲備工作。
(5)善后處理:工會、事故單位等有關人員組成做好傷亡、致殘人員的善后處理工作。
(6)事故調查:安檢科配合上級有關部門進行火災事故的調查工作。
6.2.3擴大應急
當火場火勢進一步蔓延擴大,僅靠公司自身消防救援力量或現場消防力量無法控制和撲滅,有可能造成更大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時,要及時向當地政府和公安消防部門報告,請求增援。
6.2.4應急恢復
應急恢復條件:火場指揮員確認火場所有明火已熄滅,再無失火危險時,方可恢復。
應急恢復程序:當滅火戰斗結束后,火場指揮員應組織有關單位和人員對火場運行全面細致的清理檢查,在確定無復燃后,清點參戰人員和準備,撤離火場,解除警戒。
6.2.5應急結束
搶險救災工作結束后,要至上而下進行講評,總結經驗教訓,表彰先進,懲處責任人,恢復正常的生產、工作、生活、教育等秩序。
6.3處置措施
6.3.1撲救油罐火災的措施:
(1)火情偵察:在撲救油罐火災時,應查清存油的種類、數量以及液面的高度,罐體是否變形或損壞,著火油罐對鄰近油罐及建筑物的威脅程度,是否需要采取保護措施,液面流散的范圍,油罐周圍有無防火堤措施,罐底有無水層,是否有發生沸溢或危險,油罐上是否有滅火設備或噴淋裝置是否好用,消防水源能否滿足滅火、冷卻的需要等。
(2)對燃燒油罐和鄰近油罐進行射水冷卻,是控制火勢擴大、降低油罐溫度和燃燒強度,保護燃燒油罐不發生變形破裂的一項重要措施。
(3)向燃燒油罐發起總攻。總攻前要備好備足必要的消防車、水、干粉,先將油罐外部燃燒撲滅,保證進攻道路通暢,必要時組織群眾修筑臨時護堤,防止液體擴散。
6.3.2高層建筑火災及一般火災撲救措施:
(1)加強第一出動力量。
(2)認真進行火情偵察,積極營救被困人員。
(3)利用內部固定消防設施、立足自救。
(4)要根據先控制、后消防的原則,靈活地適用堵截包圍、內外夾攻、上下合擊、重點突破的戰術方法。
(5)正確使用水源,確保重點兼顧一般,力爭快速不間斷。
7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
消防車、消防水源、排煙機、空氣呼吸機、救生氣墊、緩降器、防毒面具、個人防護器材、破拆工具等。
8其他
8.1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充分認識搶險救災的重要性,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對人員安排、應急措施、指揮系統、通信聯絡、保障措施等方面應做到周密安排,做到一旦發生險情能拉得出、用得上、打得贏。
8.2明確職責,落實分工,按照方案確定地職責任務,落實并分配到本系統各崗位參戰員的頭上,以保障搶救現場忙不亂,處置有序。
消防安全應急救援預案范文4
為加強消防工作,落實消防安全責任,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保障經濟建設持續健康發展,依據《湖北省消防條例》,市政府決定在全市范圍內實行消防工作問責制?,F通知如下:
一、各級政府消防工作職責
各級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的消防工作,依法履行下列消防工作職責:
(一)應當將消防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將消防工作經費以及應急救援經費、外聘消防員工資等納入本級財政預算,保障消防工作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
(二)應當統籌城鄉消防工作,編制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車通道、消防裝備等內容的消防規劃,將其納入城鄉規劃,并負責組織實施。
(三)市政府負責建立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完善消防通信指揮、戰勤保障系統和滅火搶險救援區域協作機制,制定應急救援預案,加強公共消防設施建設,督促整改重大火災隱患,并將消防工作納入政府年度工作考核體系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范圍。
(四)市政府每年初與有關部門及各鄉、鎮人民政府,城區街道辦事處,經濟開發區分別簽訂消防工作目標責任書,并對履行消防工作職責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考核。
(五)各級政府應建立健全消防工作制度,明確消防安全責任,落實消防安全措施,開展消防宣傳教育、火災隱患排查治理和滅火演練,并根據經濟發展和消防工作需要建立專職、志愿或治安聯防消防隊。
(六)各村(社區居)民委員會要開展群眾性消防工作,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制定防火安全公約,開展消防宣傳教育,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各級政府主要負責人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消防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分管負責人對消防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
二、政府職能部門消防工作職責
市公安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消防工作實施監督管理,并由市公安消防大隊負責實施。市政府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依法履行下列消防工作職責:
(一)發改部門應當將公共消防設施建設列入固定資產投資計劃,并督促落實。
(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應當將公共消防設施建設納入城鄉基礎設施建設和改造計劃,并負責組織實施。
(三)城管、供水、供電、通信等有關單位負責消防供水、供電、消防通信等公共消防設施的建設和日常管理維護,保證公共消防設施的完備、有效。
(四)水利、農業、交通等部門和各鄉鎮辦區應當將消防水源、消防車通道等農村公共消防設施建設納入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工程、項目,保障其正常使用,改善農村消防安全條件。
(五)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組織編制和協調相關部門實施易燃易爆危險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六)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加強對生產、銷售的消防產品質量的監督檢查。
(七)科技、司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部門應當將消防安全知識列入科普、普法、職業教育培訓內容。
(八)教育部門應當將消防安全知識納入教學內容,指導、監督學校做好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學校應當制定消防安全教學計劃,確定熟悉消防知識的教師或者聘請消防專業人員擔任消防安全課教員,對學生開展有針對性的消防安全教育,每學年組織學生開展一次以上避險自救、應急疏散演練。
(九)文化、新聞出版、廣電部門應當組織消防宣傳教育工作。報刊、廣播、電影、電視、互聯網站、樓宇電視等公眾媒體應當無償為消防宣傳教育提供便利。
(十)環保、氣象、地震、測繪、通信、供水、供電、供油、供氣等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及時、無償向消防機構提供可能影響消防安全、滅火和搶險救援工作的信息資料。
(十一)市公安消防大隊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工作職責:依法實施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和備案、抽查以及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的消防安全檢查,并建檔備查;依法實施消防監督檢查,查處消防安全違法行為;開展消防宣傳教育,組織消防安全培訓,指導消防隊伍建設;依法對消防服務機構、消防產品進行監督管理;組織滅火救援和依照國家規定參加其他應急救援工作;調查火災事故,統計火災損失。公安派出所按照有關規定實施日常消防監督檢查,開展消防宣傳教育,保護火災現場,協助調查火災原因。
三、社會單位消防工作職責
全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等單位應當依法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制定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二)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配置消防設施、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并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完好有效。
(三)對建筑消防設施每年進行一次以上全面檢測,確保完好有效,檢測記錄應當完整準確,存檔備查。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保證防火防煙分區、防火間距符合消防技術標準。
(五)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六)組織進行有針對性的消防演練。
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全面負責,逐級明確責任人員,落實工作經費,組織實施各項消防安全制度。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除履行上述職責外,還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實施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建立消防檔案,確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設置防火標志,實行嚴格管理。
(三)實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記錄。
(四)對職工進行崗前消防安全培訓,定期組織消防安全培訓和消防演練。公眾聚集場所的經營者和生產、儲存、運輸、銷售易燃易爆危險品的企業應當健全火災風險防范機制,保證履行消防安全職責,保障公眾安全,投保火災公眾責任保險。
四、個體工商業主消防工作職責
從事生產加工、銷售、餐飲、休閑娛樂、住宿服務等個體工商業主應當根據生產經營特點,加強生產經營場所用火、用電、用油、用氣以及倉儲物品的消防安全管理,落實防火措施,配置必要的消防設備,保證疏散通道暢通,開展經常性的防火安全自查,消除火災隱患。個體工商業主生產經營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履行單位的消防安全職責:
(一)生產、經營、儲存易燃易爆危險品的;
(二)經營、使用建筑面積200平方米以上的人員密集場所的;
(三)從業人員10人以上的;
(四)較大火災危險性的其他情形。
消防安全應急救援預案范文5
南昌市消防條例全文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加強應急救援工作,保護人身和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江西省消防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消防工作和相關應急救援工作,適用本條例。
第三條 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按照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公民積極參與的原則,實行消防安全責任制,建立健全社會化的消防工作網絡,實施網格化管理。
第四條 各級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消防工作,應當將消防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保障消防工作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
第五條 市、縣(區)人民政府應當將消防站建設、消防裝備建設、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消防監督管理、滅火、應急救援、執勤訓練等消防事業經費納入財政預算。消防事業經費應當隨著經濟的發展、消防工作任務的變化、財政保障能力的提高,逐步增加。
第六條 市、縣(區)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消防工作實施監督管理,并由本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負責實施。
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依照本條例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做好消防工作。
第七條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成立消防安全委員會,組織、指導轄區內村(居)民委員會和單位做好消防工作。
消防安全委員會應當定期召開消防工作聯席會議,研究解決本轄區消防工作的重點問題。
第八條 鼓勵、支持社會力量開展消防公益宣傳、火災預防、消防安全救助等消防志愿服務活動。
鼓勵單位和個人對公共消防事業進行捐贈。
第九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對消防違法行為進行舉報、投訴。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公布舉報、投訴電話和電子郵箱,受理對消防違法行為和火災隱患的舉報、投訴,及時調查核實,反饋查處結果。
第二章 火災預防
第一節 公共消防設施建設
第十條 市、縣、鄉(鎮)人民政府應當編制消防規劃,納入城鄉規劃,并組織實施。
納入城鄉規劃的消防隊(站)和其他公共消防設施建設用地,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或者擅自改變其使用性質。
距離消防隊(站)五千米保護半徑之外的大于一百萬平方米的住宅區或者大于五十萬平方米的公共建筑群,應當同步規劃建設消防隊(站)。
第十一條 城市道路、單位建筑、居民住宅區等建設工程應當同步規劃、設計、建設消火栓。
商業密集區、文物保護區、消防車無法通行的地區和建筑耐火等級低、火災危險性大的區域,消火栓的設置間距不得大于六十米。
消火栓的建設、維修應當符合消防技術標準和管理規定。
第十二條 現有公共消防設施不足或者不適應實際需要的,市、縣(區)人民政府應當組織補建、增建或者進行技術改造,并達到消防技術標準的要求。
對低洼危舊房、棚戶區等易燃建筑密集區進行改造,應當按照消防技術標準同步規劃建設公共消防設施;暫未列入改造計劃的,應當按照以下規定實施:
(一)開辟消防疏散通道并保障暢通;
(二)設置消防水源,并配置消防水槍、水帶和滅火器;
(三)按規范進行電氣線路改造。
第十三條 農村公共消防供水設施和公共消防水源由鄉(鎮)人民政府建設、管理和維護。
農村設有生產生活供水管網的,應當設置室外消火栓;利用河流、池塘等天然水源作為消防水源的,應當設置消防取水設施;沒有生產生活供水管網和天然水源的,應當設置消防水池,滿足火災撲救需要。
農村主要道路應當滿足消防車通行需要。
第十四條 消防車通道出入口不得設置固定隔離樁等妨礙消防車通行的設施。
住宅區的消防車通道應當設置標志,并保持暢通。在住宅區道路上設置停車位,不得影響消防車通行。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占用消防車通道和消防登高面、消防車回車場等消防車作業場地。
第二節 建設工程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五條 施工單位負責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責任:
(一)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落實消防安全防范措施;
(二)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
(三)按照國家規定配備相應種類、數量的消防器材并確保完好有效;
(四)隨施工進度保障消防供水;
(五)施工現場的辦公場所、員工宿舍與作業區應當分開設置,并保持安全距離;
(六)易燃易爆危險品存放場所與施工現場明火作業區、人員密集區應當分開設置,并保持安全距離;
(七)施工現場臨時用房的建筑構件燃燒性能應當符合消防技術標準;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責任。
第十六條 新建建筑高度大于一百米的民用建筑,應當按照消防技術標準設置避難層(間)。避難層(間)應當設置明顯標識,并保持防排煙、應急照明等消防設施完好有效,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占用。
新建建筑高度大于一百米且標準層建筑面積大于一千平方米的公共建筑,應當按照消防技術標準設置屋頂直升機停機坪或者供直升機救助的設施。
倡導高層建筑的管理人或者使用人配備緩降器、軟梯、救生袋和防毒面具等避難救生設施。
第十七條 建筑物、構筑物不得使用易燃或者可燃材料夾芯板。
建筑物外墻和屋面保溫材料的燃燒性能和防火構造應當符合國家相關規定。
在建筑物上設置戶外廣告、遮陽棚等,應當采用不燃或者難燃材料。
在人員密集場所的建筑物外墻和屋面設置戶外廣告、遮陽棚、燈桿、架空管線等,應當符合消防安全規定,不得妨礙防火、逃生和滅火救援,不得影響建筑物的消防安全。
第十八條 新建農村居民自建房屋應當符合消防技術標準,原有農村居民自建房屋不符合消防技術標準的,應當逐步進行改造。
第三節 單位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九條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依法確定的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落實防火檢查、巡查制度,并按照以下規定實施:
(一)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全面防火檢查;
(二)每日對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設施和器材等進行防火巡查;
(三)公眾聚集場所在營業期間應當至少每兩小時進行一次防火巡查;
(四)醫院、養老院和寄宿制的學校、托兒所、幼兒園等人員密集場所應當加強夜間防火巡查。
其他單位應當每季度至少進行一次全面防火檢查,根據需要組織防火巡查。
防火檢查和巡查的情況應當進行記錄,由參與檢查、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簽名,并及時存檔。
第二十條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等單位應當結合實際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預案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確定滅火行動、通訊聯絡、疏散引導、安全防護救護等人員分工;
(二)報警和接警處置措施;
(三)撲救初起火災和應急疏散措施;
(四)通信聯絡、安全防護救護措施;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一條 設有建筑消防設施的單位應當明確建筑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人員及其職責,落實建筑消防設施值班、巡查、檢測、維修、保養、建檔等制度,對建筑消防設施存在的問題和故障,應當及時維修,保證建筑消防設施的正常運行。
設有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固定滅火系統和防排煙系統等技術性能較高的消防設施的單位,應當委托具有資質的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定期進行維護,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測,檢測報告應當報送公安機關消防機構。
設有消防控制室的單位,應當二十四小時安排人員值班;設有簡易消防控制設備的單位在工作時間應當安排人員值班。
第二十二條 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單位應當建立重點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配備與城市軌道交通消防安全相適應的專業滅火、救援設備,對工作人員開展消防應急救援和人員疏散知識技能的培訓;不得在車站內存放易燃易爆危險品;設置商鋪、廣告設施和裝飾裝修不得影響消防安全。
城市軌道交通工程應當同時設計、建設消防站。
第二十三條 隧道運營單位應當定期檢查通風、排煙等消防設施,保持設施完好有效。
隧道內應急通道應當設有明顯標志,通道門應當便于開啟。
第二十四條 燃氣線路的設計、敷設,應當符合國家消防安全技術規定和燃氣發展規劃。
燃氣經營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工程建設標準和安全生產管理的規定,設置燃氣設施防腐、絕緣、防雷、降壓、隔離等保護裝置和安全警示標志,定期進行巡查、檢測、維修和維護,確保燃氣設施的安全運行。
第四節 其他消防安全管理
第二十五條 禁止在下列場所使用瓶裝燃氣:
(一)建筑高度大于二十七米的住宅建筑和其他建筑高度大于二十四米的非單層建筑;
(二)地下室;
(三)人員密集場所的用餐區;
(四)城區范圍內建筑面積三百平方米以上餐飲場所的廚房。
人員密集場所內的廚房排油煙設施、集煙罩等設備應當定期進行安全檢查,每季度至少清洗一次,并做好相關記錄。
第二十六條 禁止在下列建筑內設置合用場所:
(一)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建筑;
(二)按照消防技術標準建筑耐火等級為三級以下的建筑;
(三)廠房和倉庫;
(四)建筑面積一千二百平方米以上的商場、市場等公共建筑;
(五)地下建筑;
(六)公共娛樂場所。
前款規定的合用場所是指住宿與生產、儲存、經營等一種或者幾種用途混合設置在同一連通空間內的室內場所。
第二十七條 消防產品生產者應當對其生產的消防產品質量負責,建立消防產品銷售流向登記制度,如實記錄產品名稱、批次、規格、數量、銷售去向等內容。
消防產品銷售者應當建立并落實進貨檢查驗收制度,驗明產品合格證明和其他標識,并采取措施保證銷售產品的質量。
消防產品使用者應當查驗產品合格證明、產品標識和有關證書,選用合格的消防產品。
第二十八條 建筑物承包、租賃或者委托經營、管理的,當事人應當約定各自的消防安全責任;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承包人、承租人或者受委托人在其使用、管理范圍內履行消防安全責任。
第二十九條 多產權公共建筑的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以及國家有關物業服務的規范和標準,對管理區域內的共用消防設施進行維護管理,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和消防設施、器材完好有效,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務;未實行物業管理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組織各產權人明確消防安全管理責任。
住宅區的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對管理區域內的共用消防設施進行維護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務;未實行物業管理的住宅區,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應當組織業主或者物業使用人進行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十條 住宅區、多產權公共建筑的建筑消防設施保修期內的維修等費用,由建設單位承擔;保修期滿后的維修、更新和改造費用應當從專項維修資金中列支,沒有專項維修資金或者專項維修資金不足的,由業主按照約定承擔,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各自專有部分建筑面積所占比例承擔。
住宅區、多產權公共建筑的建筑消防設施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通知后,業主不進行維修、更新或者改造的,由所在地縣(區)人民政府組織代為維修、更新或者改造,所需費用從相關業主的專項維修資金中列支,或者由相關業主按照各自專有部分建筑面積所占比例承擔。
第三十一條 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充電場所與居住場所在同一建筑物內的,應當符合消防技術標準和管理規定的要求,采取防火分隔措施。
在單位、居住小區內設置電動自行車集中充電場所的,單位、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應當保證電源匹配,設置專用插座,敷設固定線路并穿金屬管保護,安裝漏電保護等安全裝置,并配備滅火器材,做好巡查、檢查和應急處置工作。
禁止違反消防安全用電要求私拉電線和插座給電動自行車充電。
禁止在電動自行車集中充電場所存放可燃物品。
第三章 消防宣傳教育
第三十二條 每年11月為消防宣傳月。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在消防宣傳月組織集中開展消防宣傳教育活動。
第三十三條 市、縣(區)人民政府應當制定并組織實施年度消防宣傳教育計劃,設立或者確立消防安全教育場所,為群眾提供防火、滅火、逃生自救等消防知識宣傳教育。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指導和組織村(居)民委員會和駐地單位開展群眾性消防宣傳教育,普及火災預防和逃生自救知識。
第三十四條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加強消防法律、法規的宣傳,督促、指導、協助有關單位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工作,定期組織對消防志愿者進行消防知識培訓,向公眾開放消防站普及消防知識。
第三十五條 科學技術、司法等部門應當將消防知識和消防法律、法規納入科學普及和普法教育內容。
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應當免費消防公益廣告。
第三十六條 有關行業主管部門應當結合本系統、本行業特點,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并將消防安全知識納入相關崗位培訓及考核內容。
第三十七條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等單位應當加強本單位消防安全教育,并對本單位職工進行消防安全知識培訓。
人員密集場所應當公布安全疏散逃生路線、消防設施使用方法和有關消防安全提示,利用場所內的平面媒體、公共視頻、廣播等設施開展消防宣傳教育。
易燃易爆危險品生產、儲存、經營企業應當向用戶宣傳相關消防安全知識。
第三十八條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學校、幼兒園應當根據不同年齡段學生的特點,開展火災預防、用火用電知識和火場自救互救、逃生常識教育,每半年至少組織師生開展一次應急疏散演練;其他單位應當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
有關單位開展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時,應當設置明顯標識,并事先告知演練范圍內的人員;人員密集場所經營單位、物業服務企業還應當有針對性地培訓員工在火災或者災害事故發生時組織、引導在場人員有序疏散的技能。
第四章 消防組織和應急救援
第三十九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根據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建立公安消防隊、專職消防隊、志愿消防隊等多種形式的消防組織。
市、縣(區)人民政府應當以公安消防隊和其他優勢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為依托,建立綜合性應急救援隊。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等單位以及村(居)民委員會應當根據有關規定和消防工作實際需要,建立專職消防隊、志愿消防隊。
第四十條 專職消防隊、志愿消防隊的器材裝備、學習訓練等所需經費,由組建單位負責。
第四十一條 公安消防隊人員不足或者建立政府專職消防隊的,各級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招用符合條件的合同制消防員,承擔防火、滅火和應急救援等工作任務;招用合同制消防員時,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接收安置退役消防人員。
第四十二條 市、縣(區)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儲備應急救援裝備和物資,根據國家標準和滅火救援工作的需要,配備和改善滅火救援裝備。
第四十三條 市、縣(區)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針對本行政區域內的火災特點制定應急救援預案,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救援演練,提高綜合應急救援能力。
第四十四條 公安消防隊、專職消防隊、綜合性應急救援隊和志愿消防隊應當加強業務技能訓練,熟悉交通、道路、水源、重點部位等情況,定期開展消防安全演練和滅火演練,有關單位應當予以協助。
第四十五條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根據火災撲救、應急救援的實際需要,向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求提供相關信息資料的,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及時提供。
修建道路、停電、停水、切斷通信線路等可能影響滅火、應急救援的,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提前二十四小時告知所在地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急搶修的,搶修單位應當即時告知。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四十六條 違反本條例的行為,法律、法規已有處罰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四十七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占用消防車作業場地或者避難層(間)的,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責令改正,對單位處以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以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八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在人員密集場所的建筑物外墻和屋面設置戶外廣告、遮陽棚、燈桿、架空管線等,妨礙防火、逃生和滅火救援,影響建筑物消防安全的,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責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單位處以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以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九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以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
(一)設有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固定滅火系統和防排煙系統等技術性能較高的消防設施的單位,未委托有資質的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定期維護或者檢測的;
(二)設有消防控制室或者簡易消防控制設備的單位,未按照規定安排人員值班的。
第五十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以五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
(一)在城市軌道交通工程內設置商鋪、廣告設施或者裝飾裝修影響消防安全的;
(二)隧道運營單位未定期檢查通風、排煙等消防設施,或者未保持設施完好有效的。
第五十一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在禁止使用瓶裝燃氣的場所使用瓶裝燃氣的,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以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
第五十二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人員密集場所內的廚房排油煙設施、集煙罩等設備未按照規定清洗的,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責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以警告或者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第五十三條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或者其他有關部門的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枉法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 附則
第五十四條 本條例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消防管理的特點行政管理
根據消防管理體制。實行誰主管,誰負責防火責任制度,各級防火責任人要履行其防火職責
技術管理
科學技術的發展,新技術、設備及新工藝的應用,以及城市生活現代化,要求消防安全工作必須同時加強技術管理。
法制管理措施
消防安全應急救援預案范文6
庫房消防應急預案演練一、演練目的:
為了提高公司員工的火災防范意識,普及火災常識,掌握火災逃生自救知識和技能,有效預防各類火災事故,公司本著以直觀、規范的火災演練觀摩,使職工掌握簡單的火災預防和逃生自救常識。以此加強消防安全四個能力(檢查消除火災隱患能力、組織撲救初起火災能力、組織人員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傳教育培訓能力)的建設。
二、危險性分析
冬季風高物燥,是火災隱患的高發期。進入冬季以來,生活區用電、用火日趨增加,有發火災的各種可能因素逐漸增加。
三、參觀人員
全體員工。
四、應急演練組織體系和職責劃分
(1)消防演練指揮中心
總指揮:
職 責:負責根據事故的性質、程度決定是否啟動應急救援程序和啟動級別。負責應急演練期間總體工作的安排。
分項指揮:
職 責:與總指揮一起負責應急演練期間總體工作的安排或受總指揮委托行使總指揮職責。
技術負責人:
職 責:具體負責應急現場結構物評估以及應急措施技術性決策和協助滅火指揮工作。
信息聯絡負責人:
職 責:應急預案期間保證公司內、外通訊的正常。
協調工作負責人:
職 責:應急預案期間對各項應急工作所需人員、物資進行協調處理。
安全負責人:
職責:對應急預案演練期間各項滅火方案的安全性進行分析、評估。保證各項應急工作的安全、有序進行。
(2)專業應急小組負責人及其職責
a)應急救援小組:A、組長:xx B、組長:xx
設兩個應急救援小組:A組主要實施滅火行動 B組主要組織人員疏散撤離。
b)人員分配:
A組:xx
B組:xx
拍照:xx
五、需要準備的物資
1、滅火器6個、鐵質垃圾桶一個
2、木材10kg、柴油5kg
3、口罩10個、手套10雙
4、橫幅標語:xx公司消防應急演練會
六、消防應急演練時間
201X年1月30日15:30
七、消防演練地點:
公司內生活區虛設一個著火點
八、應急演練實施步驟
1)201X年1月30日8:30~9:30召開一次現場消防演練專項會議,進行應急演練工作的指示和傳達。
2)1月30日上午10點消防物資準備組檢查倉庫消防器材和物資,并上報消防演練指揮中心。
3)消防知識現場講解滅火器使用方法
演練步驟:
1、15點整有人發現公司內一處起火,立即查看并報告安質部,安質部立即報告消防指揮中心總指揮請示,總指揮下達啟動應急救援指令,讓通訊組長通知所有參加義務消防組員在火警附近集合進行應急處理。
2、預警信號后領導小組成員、各專業組人員、義務消防組在五分鐘內趕到赴現場組織搶險救援工作,并向總指揮報告人員到位情況,由應急領導總指揮統一指揮。
3、總指揮視現場火勢情況確定應急等級,當時火勢較小,確定帶領義務消防組自行撲滅火災,組織人員撲滅。
4、突來大風,火勢變大,總指揮立即安排義務消防B組組織人員撤離,自行撲滅火災較困難,立即安排通訊組長陳祖斌撥打119報警電話(告訴消防部門起火的詳細地址、火勢情況)并盡最大的努力實施火災自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