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準則研究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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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準則研究

審計準則研究范文1

[關鍵詞]審計風險;成因;對策探析

[DOI]1013939/jcnkizgsc201607109

1審計風險的概念理解

審計的本質是對被審計單位的財務報表等信息進行審核,對影響該單位信息使用者重要決定的各個項目進行評估,并通過報告等形式發表審計結果和建議。而審計風險是注冊會計師等外部審計機構在對被審計單位進行獨立審計的過程中,由于種種因素的影響而導致出具不恰當的審計報告的可能性。因此,審計風險的出現既有客觀因素也有主觀因素。近些年來,伴隨我國市場經濟及政策環境的更新,我國陸續出臺了新會計準則以及新審計準則。在這種新形勢下,如何在復雜的環境中始終堅守自身的職業操守,提高處理復雜局面的獨立審計能力,從而有效的規避審計風險是當前需要重點關注的問題。

2新審計準則體系的主要變化和影響

對我國來說,2007年1月實施的新審計準則是首次大規模的修訂審計準則,對審計內容、結構以及準則執行細節等方面都進行了大范圍的修訂,形成了新的審計體系。新審計體系與國際審計準則更加趨同,標志著我國審計向全世界展示了我國會計審計職業界越來越致力于管理的準確度和質量。新審計準則體系既可以促進我國會計審計職業化發展,也能夠促進企業的透明化管理水平,促進我國整體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新審計準則體系的主要變化和影響筆者總結為以下幾個方面。

21提高了審計準則理解和執行的一致程度

2014年我國最新修訂的新審計準則體系充分借鑒了國際審計與鑒證理事會最新頒布的相關制度與法規。新準則不僅僅針對其中十六項重要的審計準則項目有實質性地更新,同時也對新審計準則的全部項目進行一定程度的更新和改善。根據新審計準則體系的內容可以看出,其提高了準則理解和執行的一致性,對我國審計監管工作有極其重要的促進作用。一方面,新審計準則對審計監督工作的規劃和目標設立的更加科學。每一項準則都單獨而明確地設立了目標章節,實現審計工作指導目的。另一方面,新審計準則對審計工作要求規定得更加細致和具體。每一項準則都單獨而明確地設立了要求章節,所有注冊會計師都需要一定的規定動作,這些動作都將由統一的方式來表達和歸納總結。與此同時,新審計準則重新設定了新結構,新準則是由五個分支組成的。并通過審計準則應用指南來指導審計的具體操作,通過詳細說明材料來更有效地解決理論與實踐的矛盾,使這項準則可以更加容易理解,更有可行。

22促進舞弊行為的甄別能力

新審核標準對注冊會計師出現報告作弊的行為進行了詳細的規定,注冊會計師有義務根據審計標準的要求進行審計任務,獲得財務報表在全方位沒有產生較大錯誤的正確保障,不管此錯誤是因為作弊還是其他原因所致。新的審計標準通過積極的形式,擬定了注冊會計師應及時指出作弊的情況,并詳細地指明作弊同財務錯誤存在的關系。與此同時,新的審計標準還對注冊會計師怎樣履行做好個人的工作制定了更具體的規定,包含規定注冊會計師主動地去辨別、評定以及面對作弊現象的情況,包含保證懷疑的態度、提高審計流程的不可預計性、有關部門根據作弊的現象采取的專題研討、認清作弊生產的因素、認清管理部門高于內部管理上的危險。

23強化了審計人員與單位管理層的信息溝通

單位的管理層和注冊會計師在規范和改善單位的治理結構中,二者的作用都非常重要,并且在對管理部門編排的財務報表采取監管的環節中具備相同的看法。所以,管理部門與注冊會計師對各自根據不同角度了解的問題與資料實行具有有效的交流,積極采取監管與控制,提高注冊會計師在審計過程中的針對性。尤其是保障注冊會計師的獨立性不被有關部門所打擾,積極強化了審計人員與單位管理層的信息溝通。

3新經濟環境下審計風險形成的原因分析

新經濟環境下有很多因素使得審計工作存在很多的風險,筆者將這種背景下可能導致審計風險的原因分析如下。

31注冊會計師事務所的競爭非常激烈

伴隨經濟全球化的不斷深入,我國市場經濟也迅速發展。國內、國外的注冊會計師事務所越來越多,特別是國際最大的四個會計師事務所也都逐漸在我國展開了主要事務。與此同時,我國也涌現出了很多國內會計師事務所,我國會計師事務所雖然不如四大國際會計事務所的規模大,但是隨著制度完善和經濟發展,近年來,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績。由于這些事務所的出現,注冊會計師事務所的競爭非常激烈。為了在市場上獲得更大的競爭優勢,接到更多的案子,注冊會計師事務所的競爭非常激烈。導致一些會計師事務所的高級會計師目光短淺,為了謀取短期不當利益,與被審計單位不當勾結,掩蓋被審計單位的會計造假案件。因此,導致了審計風險的形成。近些年受到我國資本市場廣泛關注的“綠大地”以及“萬福生科”等上市公司的財務造假案例,都是由企業的控制人勾結會計師事務所完成的。

32全球經濟環境和政策的日益復雜化

自從我國加入WTO以來,全球經濟環境與我國經濟發展的聯系越來越緊密。全球經濟環境和政策日益復雜化,導致我國國內的審計也正在面臨更加復雜的經濟政策環境。為了適應復雜化的經濟環境,2014年我國最新修訂的新會計準則和新審計準則體系,對注冊會計師提出了非常嚴格的要求和規定,同時對其知識結構的更新和與時俱進的信息化要求也更高。這導致注冊會計師在新經濟環境背景下的審計工作正在面臨非常大的挑戰,也成了新經濟環境下審計風險形成的原因之一。

33被審計企業與會計師事務所二者的信息溝通不暢通

2014年我國最新修訂的新審計準則體系實施之后,風險導向審計的理念正在逐漸滲透到審計準則體系的構建中,對我國市場經濟法制體制建設做出了一定的貢獻。雖然新制度已經獲得了較好的成績,但是,由于被審計單位與會計師事務所二者的信息溝通不暢通,即信息不對稱,使得被審計單位的管理者會有不配合的情況,可能修改財務報告,也可能隱藏一些信息不公布。這樣注冊會計師就很難準確掌握被審計單位的全部財務信息,給審計人員的判斷和評判帶來不良的影響,再加上市場經濟制度目前存在的問題,使得審計工作存在著一定的風險。

4防范我國審計風險的對策建議

41提高我國注冊會計師的職業道德和專業技能

第一,應加強中國注冊會計師的道德品質修養,加大違法行為的懲戒力度。會計師事務所要建立一系列監管與審核注冊會計師的道德品質機制,且提高對其任務的管理程度。第二,應提高會計師的專業能力水準,讓其正確了解與使用全新的會計注冊,進而減免導致客觀性的審核風險出現。全新審核標準要加強提高對職業的推斷,準則側重于規定注冊會計師在進行審計過程中處理事項,而并不是細化注冊會計師應該實施的主要流程。應當重視其人力資源的管理和企業文化的建設,與時俱進,保持高度掌控力。房地產企業的會計、稅務以及企業管理人員都需要及時樹立起適應、學習新制度的意識,保持正確、好學的態度,積極的更新其知識結構,提升其實踐應用實務的能力。也需要緊密配合、積極應對我國各項財務和稅收政策。

42借鑒國際上先進的現代風險導向審計方法

風險導向審核是完全新穎的現代化審計途徑,其主要是指以被審計單位的經營風險分析作為導向來進行獨立審計工作。該方法的特點主要是需要嚴謹的風險測評以及風險估算。借鑒國際上大型事務所和審計機構的現代信息化審計方式來預防審計風險,通過風險導向審計的應用,能夠大大提升審計工作的質量,有效規避審計風險。面對怎樣以有效率以及方法的形式完成審計工作,新審計準則要求要嚴格遵守審計要求的方式,從審計工作的組織、編制以及確立等流程,對被審計單位的審計工作給出指導和實施細則。

43改善我國審計工作的內部和外部環境

加強審計工作的外部環境分析,防范審計風險。一是加強會計事務所內部會計和審計從業人員的職業道德修養,主動按照會計職業道德要求來要求自己,減少主觀的違規行為;二是不斷提高會計、審計人員的專業能力,并提高其綜合素質。會計從業人員要盡量完全了解與掌握有關的會計審計實務,并對我國的有關準則和法規有準確的把握,以防止在客觀方面出現會計數據失真的現象。與此同時,我國在外部環境方面,需要加強會計監督的法律法規建設,對會計數據造假舉動應該更加嚴格地懲罰,并追究會計數據造假所有責任人的民事責任,這樣能夠減少會計數據造假違法的出現。

44強調現代戰略風險導向型審計,科學規劃和執行審計程序

現代風險導向審核是在傳統風險導向審計的基礎上,進行完善和更新,并結合體系論以及戰略理論構建主要思路?,F代風險導向審核要求注冊會計師在審核中以被審計單位重大錯報危險的認識、測評等為審計的主要流程,獲取可能出現的主要錯報因素,再依照風險測評標準給出合理的審計資源,能夠目標明確,提高審計準確度和有效性。充分強調現代戰略風險導向型審計,完全表現了風險導向審計的宗旨,明確了風險導向審計的理論。注冊會計師依照被審計單位的特殊性,為有針對性地科學規劃和執行審計程序奠定了一定的前期基礎。

5總結

綜上所述,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不斷深化,我國的會計準則、審計準則也在不斷地更新。在這種經濟以及政策的新環境下,給我國的審計工作帶來了一定程度的影響。面對這種新形勢,怎樣去在復雜的環境中避免審計的風險,保證審計行業的職業操守,提高處理復雜局面的獨立審計能力,變得越來越重要。筆者首先分析了新形勢下我國審計風險的成因――注冊會計師與被審計單位之間的信息不對稱,全球經濟環境和政策的日益復雜化,同時各個注冊會計師事務所之間的激烈競爭。以此為基礎,提出了防范我國審計風險的對策建議,旨在根據我國審計風險的成因和存在的問題,找到對策,提高我國審計整體水平,有效防范審計風險。

參考文獻:

審計準則研究范文2

關鍵詞:內部審計準則;內部審計準則體系;內部審計基本準則;國際內部審計職業實務準則

《審計署關于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已于2003年3月4日,自2003年5月1日起施行。根據《規定》,中國內部審計協會制定了《內部審計基本準則》、《內部審計人員職業道德規范》和十個具體準則(以下簡稱準則),準則于2003年4月12日并自2003年6月1日起施行。本文試圖通過我國內部審計準則與國際內部審計準則的比較,尋找二者的差異,以進一步完善我國內部審計準則。

一、內部審計準則框架之比較

(一)中國的內部審計準則體系

《中國內部審計準則序言》規定,中國內部審計準則體系由以下三個層次組成:

1.內部審計基本準則(以下簡稱基本準則)?;緶蕜t是內部審計準則的總綱,是內部審計機構和人員進行內部審計時應當遵循的基本規范,是制定內部審計具體準則、內部審計實務指南的基本依據。

2.內部審計具體準則(以下簡稱具體準則)。具體準則是依據基本準則制定的,是內部審計機構和人員在進行內部審計時應當遵循的具體規范。

3.內部審計實務指南(以下簡稱實務指南)。實務指南是依據基本準則、具本準則制定的,為內部審計機構和人員進行內部審計提供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指導意見。

內部審計準則體系中的三個不同層次,具有不同的約束力和權威性?;緶蕜t,是內部審計準則體系的第一層次,是內部審計準則的總綱,具有最高的權威性和法定約束力?;緶蕜t、具體準則是內部審計機構和人員進行內部審計的執業規范,內部審計機構和人員在進行內部審計時應當遵照執行。具體準則的權威性雖低于基本準則,但要高于實務指南,并有法定約束力;而實務指南是給內部審計機構和人員提供操作性的指導意見,不具有法定約束力和強制性,內部審計機構和人員在進行內部審計時應當參照執行。

雖然《中國內部審計準則序言》未將內部審計人員職業道德規范(以下簡稱職業道德規范)納入內部審計準則體系,但依照國際慣例,職業道德規范應作為內部審計準則框架的一部分,并在內部審計準則框架中居于最高層次,具有法定約束力。

(二)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IIA)規定的內部審計準則框架

IIA的職業實務框架(PPF)于1999年6月經IIA董事會正式批準。PPF主要由三部分構成:強制性指南、實務咨詢和發展與實務支持。

1.強制性指南,是指在不同的國家或地區、不同的環境下,內部審計人員都必須使用的準則,它包括內部審計定義、內部審計人員的職業道德規范、內部審計職業實務準則。這是內部審計的職業基礎。

2.實務咨詢,是內部審計準則的第二個層次,為內部審計人員提供一個建設性的條款,目的是對新準則的解釋和運用提供詳細的建議;同時還包括一些新的信息,像IIA的內部審計準則公告(SIAS)和新近流行的職業道德規范的關注項目、風險管理的細則、咨詢準則、信息的安全準則等。

3.發展與實務支持,是指那些最近發展的實務,IIA往往以專題報告、報告、書籍、研討會文集、培訓項目等方式來推薦這些參考性意見。

在IIA所設計的PPF中,強制性指南屬于第一層次,具有法定約束力。而在這一層次中,職業道德規范又居于最高地位;實務咨詢為第二層次,具有指導性作用;發展與實務支持則是第三層次,僅供參考。

二、內部審計準則之比較

(一)結構比較

我國的內部審計基本準則分為六章共二十七條。第一章為總則,主要說明制定基本準則的目的與依據、內部審計的含義及本準則的適用范圍;第二章為一般準則,是關于內部審計機構和人員任職資格和執業條件的一般要求,主要說明什么人可以擔當內部審計的職責;第三章為作業準則,是內部審計機構和人員進行實地審計工作的基本要求,主要說明內部審計機構和人員應當如何做好審計工作;第四章為報告準則,是內部審計機構和人員出具審計報告的基本要求,主要說明內部審計機構和人員對審計結果如何出具審計報告;第五章是內部管理,主要說明內部審計機構和人員如何進行內部管理,如制定年度審計計劃,編制人力資源計劃和財務預算,建立內部激勵約束制度等;最后一章是附則,主要說明基本準則的與解釋權及實施日期。

由IIA的最新內部審計職業實務準則(SPPIA)可分為五個部分。第一部分為導言,主要提出內部審計的定義,該準則的適用范圍,制訂準則的目的,并簡要介紹了準則的三個組成部分:1.屬性準則,說明內部審計機構和內部審計人員的特征;2.工作準則,說明內部審計工作的性質,確立了衡量內部審計業績的質量標準;3.實施準則,是屬性準則和工作準則在特定類型審計中的具體體現。上述的屬性準則和工作準則于一般的內部審計服務,而實施準則則是針對特殊的審計業務或項目。此外,導言中還提到了準則的制訂機構是IIA的內部審計準則委員會,該委員會制定準則的簡要過程及努力等。第二部分是屬性準則,確定了內部審計機構和內部審計人員實施內部審計所要具備的特征,覆蓋了4個主題:1.目的,權力和責任;2.獨立性與客觀性;3.專業勝任能力與適當的職業關注;4.質量保證和改進。第三部分是工作準則,為內部審計工作提供指南,并提供衡量業績的質量標準,可劃分為7個主題:1.管理內部審計工作;2.工作的性質;3.業務計劃;4.執行業務;5.交流結果;6.追蹤過程;7.管理當局對風險的態度。第四部分是執行準則,是為某項特定的屬性準則或工作準則的應用提供具體指南,涵蓋內部審計的鑒證與咨詢服務。第五部分為術語,對該準則中使用的若干詞匯進行定義和說明。

從整體上比較我國的基本準則與SPPIA,可以認為SPPIA規定得更詳細具體,而且充分反映了國際內部審計領域的最新動態和發展趨勢,其內容十分豐富,實際上包括了我國基本準則和具體準則的大部分內容。

(二)基本內容的比較

1.內部審計的定義。我國基本準則是這樣定義內部審計的:是指組織內部的一種獨立客觀的監督和評價活動,它通過審查和評價經營活動及內部控制的適當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來促進組織目標的實現。

SPPIA規定:內部審計是一項獨立、客觀的鑒證與咨詢活動,其目的在于增加價值,改善組織經營。它通過系統化和規范化的,評估和改進風險管理、控制和管理過程的有效性,幫助組織實現其目標。

比較上述兩種定義不難發現,二者對內部審計的目標、基本職能、性質等方面的理解有較大差異,這也恰恰體現了中外內部審計理論與實踐的發展處于不同階段和水平。西方國家的內部審計已完成從傳統財務審計向經營審計的過渡,并開始向風險導向審計、戰略審計轉變,它們重視內部審計的咨詢與服務功能,內部審計的目標也從服務于管理當局發展為增加價值,改善組織經營,幫助組織實現其目標。而我國仍處于從傳統財務審計向經營審計過渡的階段,所以內部審計的職能仍局限于監督和評價的傳統職能,審計的重點是經營活動及內部控制的適當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審計目標是促進組織目標的實現。

2.準則的適用范圍?!吨袊鴥炔繉徲嫓蕜t序言》規定:中國內部審計準則適用于內部審計機構和人員進行內部審計的全過程;適用于各類組織,無論組織是否以盈利為目的,也無論組織規模大小和組織形式如何。

SPPIA導言中確定的適用范圍是:適用于各種和文化背景下的組織,而不論該組織的目的、規模及結構如何;適用于組織內部或組織外部的審計人員。

顯而易見,若從地域范圍上看,中國內部審計準則當然只適用于中國領土范圍內的組織,不具有國際性;而SPPIA則具有國際性,適用于各種法律和文化背景下的組織。但若撇開地域因素,二者具有一致性,都是適用于各類組織的內部審計機構和人員。SPPIA導言中還提到:適用于組織內部或外部的審計人員,這實際上向我們提出了另外一個:內部審計的主體是誰?依據SPPIA的理解,組織外部的審計人員也可充當內部審計主體,即可由組織外部的專業機構或人員提供內部審計服務。這正是西方發達國家20世紀90年代初興起的內部審計外部化并進而從理論上拓展內部審計主體范圍的最好寫照,而我國則僅僅是在近兩年才開始探討內部審計外部化問題,并且仍只限于理論上的爭論,尚未付諸實踐。

3.目的、權力和責任。我國基本準則中對于內部審計的目的,沒有專門規定,只在內部審計定義中提及。關于責任,基本準則的“一般準則”規定:內部審計機構應建立有效的質量控制制度,并積極了解、參與組織的內部控制建設。表明內部審計對于建立質量控制制度、組織的內部控制建設負有責任。SPPIA的屬性準則中首先提出了這一問題,規定內部審計的目的、權力和責任應正式寫入IIA,并與準則一道由董事會通過。

4.獨立性與客觀性。我國基本準則的“一般準則”規定:內部審計機構和人員應保持獨立性和客觀性,不得負責被審計單位經營活動和內部控制的決策與執行。

SPPIA的獨立性是指內部審計工作應該是獨立的,這就要求內部審計活動在確定內部審計的范圍、實施業務和提交結果方面不受任何干擾??陀^性是指審計人員的客觀性,即內部審計師應該有公正的、不偏不倚的態度,并避免利害沖突。不僅如此,SPPIA還規定,如果獨立或客觀性實質上受到損害或看起來受到了損害,應將損害的細節向有關方披露。SPPIA認為,損害內部審計獨立或客觀性的情形有:①內部審計師應該避免評價自己以前負責主持的特定的經營活動,如果審計人員為自己在以前年度負責的一項業務提供鑒證服務,那么便可以認為客觀性受到了損害;②對由總審計師負責的職能進行鑒證時,應該由內部審計以外的另一方進行監督;③內部審計師可以為曾負責過的經營活動提供咨詢服務;④如果內部審計師提供咨詢服務會對獨立或客觀性產生潛在損害的話,那么,內部審計在承接業務前應向客戶說明。

很顯然,我國的準則對獨立與客觀性的規定比較籠統和抽象,只是提到內部審計機構和人員不得負責被審計單位經營活動和內部控制的決策與執行,沒有具體解釋什么是獨立性,什么是客觀性,也沒有對損害獨立性或客觀性的情形予以列舉,更沒有說明發生損害情形后應如何披露。而SPPIA則從獨立性與客觀性的含義出發,列舉了損害獨立性或客觀性的幾種可能情況并規定必須向有關方進行充分披露。獨立與客觀性在SPPIA中不算什么新概念,但他們卻提供了特性與靈活性之間的微妙平衡。該準則雖然試圖確保內部審計機構在所有鑒證業務上不受干擾,但是總審計師的報告責任卻可以是十分靈活的,以適應組織的不同形式和規模。

5.專業勝任能力與應有的職業關注。關于內部審計人員的專業勝任能力,我國的基本準則提出:內部審計人員應具備必要的學識及業務能力,熟悉本組織的經營活動和內部控制,并不斷通過后續來保持和提高專業勝任能力;內部審計人員應具有較強的人際交往技能,能恰當地與他人進行有效的溝通。由此可見,我國內部審計準則對內部審計人員的專業勝任能力主要包括以下方面:①必要學識。包括必須具備、審計及其他有關專門知識,這是對內部審計人員的最基本要求。②業務能力。內部審計人員要圓滿完成任務,必須具備必要的業務能力,業務能力是要通過審計工作的實踐逐步提高的。③熟悉情況。內部審計人員理應熟悉本組織的經營活動和內部控制,熟悉本組織的情況也是內部審計人員優于外部審計人員的地方。④專業訓練。由于審計日益更新,審計環境漸趨復雜,審計也不斷進步,這就從客觀上要求內部審計人員需要接受后續教育,不斷新知識,不斷實踐,以保證其專業水平的不斷提高。⑤交際能力。內部審計人員應具備較強的人際交往技能,能恰當地與他人進行有效的溝通。

我國基本準則中也提到應有的職業關注,即內部審計人員應當遵循職業道德規范,并以應有的職業謹慎態度執行內部審計業務。而我國內部審計人員職業道德規范對應有的職業關注是這樣規定的:內部審計人員應當保持應有的職業謹慎,并合理使用職業判斷。應有的職業謹慎態度,是指內部審計人員在進行審計業務時應具備一絲不茍的責任感,并保持應有的慎重態度。

SPPIA對專業勝任能力的解釋是:內部審計人員應該擁有知識、技能和其它必需的能力以履行自己的責任。在專業勝任能力方面,SPPIA提出了幾項具體要求,包括:①如果內部審計人員缺乏知識、技能或執行全部或部分業務所需的其它能力,那么總審計師應該獲得應有的建議和幫助;②內部審計師應有足夠的知識鑒別舞弊的證據,但并不是要求其具有以發現和調查欺詐為主要職責的審計師所具有的所有專業知識;③如果內部審計人員缺乏知識、技能或執行全部或部分業務所需的其它能力,總審計師就應該減少咨詢業務或獲得應有的建議和幫助??傊瑑炔繉徲嬋藛T必須擁有必要的能力,以職業的方式完成約定的目標,包括在鑒證業務中識別欺詐,但不應對發現所有欺詐承擔責任。

關于應有的職業關注,SPPIA的解釋是:內部審計師應該保持合理的謹慎態度和應有的關注,應有的職業關注并不意味著無過失。內部審計人員運用應有的職業關注時要考慮:①達到約定目標所需要的工作程度:②當實施鑒證程序時,事情的復雜性、實質性和重要性;③風險管理、控制及管理過程的適當性和有效性;④重大差錯、不正當行為或不遵循的可能性;⑤與潛在利益相關的鑒證成本。內部審計師應對可能目標、經營或資源的重大風險保持警覺,但應有的職業關注并不要求所有重大風險都能被識別出來。內部審計人員在執行咨詢業務期間運用應有的職業關注要考慮:①客戶的需要和期望,包括業務的性質、時間安排與結果的交流;②完成目標所需工作的相對復雜性和程度;③與潛在利益相關的咨詢成本。

值得一提的是,我國準則中將內部審計人員具有較強的人際交往能力正式提出來,并視為專業勝任能力的一個重要方面,這與以前不重視內部審計部門與其它部門的溝通,不注重內部審計師與董事會、管理當局的人際協調關系的狀況相比,有了重大突破。SPPIA也十分重視內部審計師的交際能力,并認為這是發揮內部審計師“高參”和“助手”作用、實現內部審計增加價值、改善組織經營這一目標的關鍵因素之一。相對而言,SPPIA對內部審計的專業勝任能力和應有的職業關注規定得更為具體、細致。

總之,無論是專業勝任能力還是應有的職業關注,內部審計師都應該通過職業后續教育來提高自己的學識、技能和其它能力。

6.質量保證和改進方案。我國的基本準則中對于如何保證內部審計質量提到:內部審計機構應建立有效的質量控制制度,并積極了解、參與組織的內部控制建設;內部審計機構負責人應建立內部激勵約束制度,對內部審計人員的工作進行監督、考核,評價其工作業績。此外,《具體準則第9號——內部審計督導》中較詳細地談到了內部審計機構負責人和審計項目負責人如何對實施審計工作的審計人員進行監督和指導。督導人員實施督導的包括:①應確保審計人員明確審計目標和審計責任,并且有完成審計項目所必需的知識和技能;②應確保審計人員了解被審計單位的業務性質和需要特別關注的重大經營,制定可行的審計方案;③應確認審計人員按批準后的審計方案實施必要的審計程序,并針對新發現的重要問題修訂審計方案;④應復核審計人員所編制工作底稿的質量;⑤應確認審計證據的充分性相關性及可靠性;⑥應確認審計報告的可靠性,審計建議的可行性:⑦對被審單位提出的異議,應進行核實復查,并及時給予答復;⑧應確認審計目標實現的情況,確定是否存在尚未解決的重要問題;⑨應確認審計人員是否遵循審計準則的情況。

SPPIA規定:總審計師應該制訂和保持一種涉及內部審計活動方方面面的質量保證和改進方案,并連續監控其效果。這項方案旨在幫助內部審計活動增加價值,改善組織經營,并保證內部審計活動遵照準則和職業道德規范執行。這一過程要求:①對內部審計活動進行定期的自我評估,審查其業績;定期由組織外部的獨立審計師進行評估,至少每5年一次;②總審計師應將外部評估的結果報告給董事會;③當內部審計師的活動符合準則規定時,應對他們業務活動遵守了SPPIA的情況加以鼓勵;④當內部審計活動未遵守SPPIA和職業道德規范,且這種不遵守影響到內部審計業務的總體范圍或經營時,應該向高級管理者和董事會進行披露。

比較我國準則與SPPIA關于如何保證內部審計質量、加強監督指導的規定,可以發現其既存在著相同之處,也有不同之處。相同之處是都要對內部審計人員的工作進行監督、考核、評價,在監督評價的內容方面有些也是一致的,如“審計活動是否遵循內部審計準則”等,但在有些內容上則存在差異,且要求也各不相同。我國的基本準則實質上是要求對整個審計過程,從選定人員、制訂審計方案到實施業務、審計報告等各個具體環節進行全方位的督導,因而更加具體,有很強的指導性和操作性;而SPPIA則側重于從整體效果上進行保證和監督,更重視結果而非過程。最大的不同在于:SPPIA要求對不遵循準則的情況向董事會和高級管理者披露,我國準則中無此項規定。

三、小結

限于篇幅,筆者只對基本準則的“一般準則”所涉及到的內容與SPPIA的“屬性準則”中的對應部分作了一些粗淺的比較。比較的目的是發現差異,尋找產生差異的原因,并力圖借鑒和吸收國際內部審計準則的精髓,進一步完善我國的內部審計準則,提升我國內部審計的職業化水平,充分發揮內部審計增加價值,改善組織經營的作用。

[1]內部審計協會。中國內部審計準則序言、內部審計基本準則、內部審計人員職業道德規范、內部審計具體準則[Z].北京:2003.

審計準則研究范文3

一、問題的提出

2006年2月15日我國出臺的新審計準則已于2007年1月正式實行。獨立性是審計的靈魂和本質特征、是審計職業生存和發展的基石。1989年杰里·D·沙利文在《蒙哥馬利審計學》一書中指出“任何一個公正會計師,無論其能力如何,只要喪失了獨立性,那么他對財務報表的意見,對那些將傾聽其意見的人們——無論是客戶還是信貸提供人、投資者和政府機構——其價值都將甚微”。獨立性在審計中的重要性是不容置疑的,新準則處處體現著“獨立性”,要求注冊會計師在執業過程中務必“客觀、公正、獨立”。

但是,如果注冊會計師的審計獨立性得不到維護,注冊會計師協會的地位得不到明確以及相關的保護機制無法有效運作,新準則就難以發揮其應有的作用。本文將從審計獨立性角度對新審計準則執行問題加以探討,希望對新準則的有效實施提供有益的幫助。

二、新審計準則有效執行的若干建議

(一)提高審計獨立性

注冊會計師的審計獨立性是否得到提高與維護是新審計準則能否有效執行的關鍵。注冊會計師審計獨立性受自身利益和政府介入角色錯位的威脅,要剝離利益對獨立性的弱化,關鍵在于轉變審計委托模式,構建審計付費新模式。要想政府介入與獨立性成正向關系發展,重要的是政府角色的重新定位。

1.構建審計付費新模式

目前我國的審計委托模式實際上是由管理當局委托會計師事務所來審查自己,并支付審計費用。在這種委托模式下,管理當局的權力很大,當注冊會計師與管理當局發生沖突時,管理當局對注冊會計師最大的威脅就是提出變更審計人員。國外采用的在上市公司中建立審計委員會,在緩解管理當局對注冊會計師的壓力、提高審計獨立性方面將會發揮重大的作用。針對我國現有委托模式暴露的弊端,借鑒國外的審計委托模式,轉變現行審計委托模式成為當務之急??梢怨径?主要是外部董事)定期輪換的形式組成的審計委員會來承擔聘請會計師事務所、支付審計費用等職責,并作為審計人員與管理當局之間的紐帶與會計師事務所討論審計范圍、直接交換審計意見及探討重大審計問題,對變更事務所等重大情形必須經審計委員會討論通過,以減少管理當局對事務所施加壓力的“權力來源”。

轉變審計委托模式后,源于管理當局的壓力相對減小,但要從實質上削弱這種權利經濟壓力,還需構建審計付費新模式。即注冊會計師的審計費用支付者應采用多元化模式,改變原有的由客戶管理當局支付審計費用的單一模式。只有這樣才能使注冊會計師獲得經濟上的相對獨立,避免注冊會計師潛意識的或無法抗拒的站在管理當局的一邊。首先,國家作為審計報告最大的使用者,應從其征收的所得稅中拿出一部分設立審計基金,作為國有銀行和政府部門使用審計信息的費用。其次,廣大投資者作為審計報告的直接受益者,應該按照投資者從股票市場上獲得的投資收益與受益于其利用已審的會計報表信息獲得收益的一定比例支付審計費用。廣大投資者的付費可以以證監會為支付中介。最后,會計報表經過審計后,有利于提升廣大投資者的信心,有利于上市公司的發展,因此,上市公司必須自己承擔主要的審計費用。為避免管理當局利用支付審計費用威脅注冊會計師的審計獨立性,管理當局不應該直接支付審計費用,而應該通過財政部門間接支付。財政部門可以通過評估注冊會計師審計的質量來確定審計費用支付的金額,這樣就可以剝離注冊會計師與客戶的經濟利益依附關系。

2.轉變政府介入角色

由于政府與企業,特別是國有企業(很多被包裝上市)的利害關系并未從實質上分清,政府容易為企業“求情”。作為監管者的政府反而成了企業的庇護者,大大損害了注冊會計師的獨立性。在注冊會計師審計的過程中,政府應該是一臺“監控器”,監管著注冊會計師的審計行為是否嚴格貫徹執行了審計準則,是否有違規、違法、舞弊等情形。在審計結束形成審計報告時,政府是一臺“鑒證器”,應以注冊會計師的審計為基礎,對出具標準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的財務報表進行抽查鑒定;對出具非標準審計報告的財務報表進一步追查,若確屬舞弊行為,應依照《會計法》的相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處罰。只有把握好這兩個過程、兩個角色,政府的介入才能有助于審計獨立性的提高,這是新審計準則能否有效執行的關鍵。

(二)發揮注冊會計師協會的保護功能

1.加大宣傳力度

注冊會計師協會應該向社會加大宣傳工作,使社會公眾充分了解注冊會計師審計行業,減少因對注冊會計師審計不理解而把一切職責歸咎于注冊會計師或事務所的現象。比如,定期舉行注冊會計師審計講座,解析注冊會計師審計與政府審計的區別,明確注冊會計師在整個審計過程中應有的職責,講解會計審計專業術語,特別是新審計準則引入的許多新的專業名詞,例如:職業懷疑態度、舞弊審計三角理念等。

2.加強自身建設

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要加強自我整頓,做注冊會計師名副其實的“父母官”。中注協要加強對會員特別是股東的素質教育,增強其社會榮辱觀。同時,注冊會計師協應該從半官方組織轉變為民間自律性組織。

3.建立廣泛的司法介入機制

注冊會計師協會要加強與司法界的聯系與溝通,建立起廣泛的司法介入機制,這樣才能真正有助于行業協會的監管從行政性向自律性轉變。要與司法部門溝通,形成共識,在進一步完善注冊會計師行業相關法律制度的同時建立與注冊會計師監管相配套、與司法界的相關法律相對應的法律、法規及訴訟機制,從而使注冊會計師的權利與義務相制衡,以合理認定注冊會計師的法律責任。司法界受理審計案件的執行者中必須有懂得會計審計專業知識的人員。(三)建立有效保護注冊會計師的利益機制

在優化審計委托模式、付費模式,轉變政府角色等措施有效運作后,一個有效的保護機制將隨即建立。這個保護機制需要政府部門(財政部門、證監會、稅務部門、政府審計)、工商部門、金融部門、司法部門、信息管理部門以及注冊會計師協會的參與。這些部門都應該以遵守法律法規為執業前提,以注冊會計師的審計為基礎,對注冊會計師行業進行監督管理,保護注冊會計師的合法權益。

以下筆者就注冊會計師利益保護機制運用模型進行說明。(如圖1)

(1)由企業審計委員會(審計委員會要與注冊會計師、財政部、證監會協定審計費用)委托事務所審計,提供注冊會計師審計所需的資料。

(2)注冊會計師按新審計準則對企業進行審計,審計過程中必須保持獨立、客觀、公正;政府等監管部門行使“監控器”的職能,督促注冊會計師依法執業;各監管部門還應相互監督,以免某些部門因地方性利益而或者越位監管。

(3)事務所把了解到的企業基本情況和審計結果、企業是否欲變更事務所等報送信息管理部門,由他們為企業建立誠信檔案。

(4)信息管理部門把事務所、注冊會計師協會報送的企業基本情況和注冊會計師的審計結果及其他情況上交給政府等部門,并把政府等部門下達的是否進一步追查的命令傳達給事務所。

(5)注冊會計師(事務所)把審計結果等資料送交注冊會計師協會備案,或作為日后訴訟的證據。

(6)注冊會計師協會為注冊會計師審計提供咨詢與服務,并根據其執業情況(是否按審計準則開展業務、是否堅持獨立客觀公正原則)建立信譽、品牌檔案。

(7)信息管理部門把政府等部門下達的命令傳達給注冊會計師協會,由注冊會計師協會進一步協助、指導注冊會計師抽查或追查。

(8)注冊會計師協會作為“私”的代表對政府等部門進行制約監督,參與政府決策、維護協會成員利益;同時作為“公”的代表,協助政府對其成員進行管理。

(9)政府等部門行使“鑒證器”的職能,對信息管理部門、注冊會計師協會報送的情況進行鑒證。證監會、金融部門根據注冊會計師的審計質量調節企業股票發行價格、銀行貸款利率等。

(10)當企業和注冊會計師發生沖突引發訴訟時,由政府等部門和注冊會計師協會向司法部門提供相關資料、證據,以合理認定注冊會計師的責任。

(11)司法部門提供與各部門相配套的法律、法規及訴訟機制,并配置具有專業勝任能力的受案小組。

這個保護機制若能成功建立,相信注冊會計師必能“理直氣壯”地嚴格執行新審計準則。

審計準則研究范文4

一、納稅申報的重要內容

1.納稅申報

納稅申報是一種法律行為,稅務機關進行稅收信息管理,嚴格按照規定的期限和內容,由納稅人向其提交有關納稅事項書面報告,以履行納稅義務,并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在納稅申報的時候,申報單位必須準備好申報材料,然后在規定的時間期限內到有關部門辦理相關的手續。以此來完成納稅申報的過程,并在以后的繳稅過程中,按照納稅申報的內容履行納稅義務。

2.納稅申報的材料

在納稅申報的時候,必須出具所需材料,在一般的納稅申報中,需要提交多份材料。首先,財務會計報表及其說明材料是必須進行提交的材料。在提交這些材料的同時,納稅人必須出示納稅合同、協議書以及相關憑證,一并提交給納稅部門;其次,外出進行經營活動的納稅人,需要提交相應的稅收管理證明以及異地完稅憑證;第三,在國外進行經營活動的納稅人,需要提供由境內或境外公證機構所開具的證明;第四,納稅人需要提交納稅申報報告表,而扣繳義務人需要代扣代繳以及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同時,一并提交相關合法憑證、證件、資料等;最后,由稅務機關規定應當報送的其他有關證件和資料。

二、新所得稅會計準則的差異

1.永久性差異

納稅所得和稅前會計利潤之間存在一定的差額,形成了一段時間內的永久性差異,發生于在納稅的本期。但在以后各個時期納稅都不會得到轉回的差額,所以在當期納稅時,納稅申請表要對這一部分內容進行調整。也就是說在整個納稅活動中,永久性差異是每期納稅都會發生的差異,所以在納稅錢,對這部分差異必須要仔細的核實,然后在納稅申請表中做出相應的調整。這樣才會避免因為納稅申請表中因為永久性差異而造成的損失。永久性差異是納稅申請表的固定內容,但在每期的申請報中,數據都會發生調整。

2.時間性差異

在計算方法一致的情況之下,卻由于企業的稅前會計利潤和納稅所得確認時間不同而產生了差異,被稱作時間性差異。時間性差異在形成一段時間之后,可以進行有效的當期調整。該調整過程,要嚴格參照稅法規定,滿足計稅所得計算的要求,經過在一期或多期內的轉回,最終達到納稅期間稅前會計利潤和納稅所得保持一致。

3.暫時性差異

資產或負債的計稅基礎與其列示在會計報表上的賬面價值之間存在差異。應納稅暫時性差異和可抵扣暫時性差異是主要的兩種形式,由于其對未來期間應稅金額影響不盡相同而形成。列示的資產收回或者列示的負債償還會在年度會計報表上呈現出來,該差異還會產生應課稅金額或扣除金額。

三、新所得稅會計準則對于企業的影響

新所得稅會計準則對于應稅收益和會計收益之間的差異,只對暫時性差異進行了界定。新所得稅會計準則的執行對企業所產生了重要的影響,包括遞延所得稅資產賬務的產生和處理、上市公司對暫時性差異及其對權益的影響披露以及可抵扣暫時性差異可裁量性對權益的影響。

1.遞延所得稅資產賬務處理

新所得稅會計準則在很大程度上拉近了與實際的距離,可以將企業所遞延所得稅資產所得稅負債更加直觀準確的反映出來。在新的發展時期,企業對于會計信息的需求也在逐漸提高。新所得稅會計準則能夠很好得滿足企業的發展需求。由于新所得稅會計準則與原來實行的所得稅準則在核算上存在著很大的差別。各企業在短時間內難以適應新所得稅會計準則的要求。因此,在新所得稅會計準則實行之初,給各大上市公司企業帶來了不小的震動。新的所得稅準則改變了以往企業以應交稅金金額計算所得稅費用的核算方式??紤]到暫時性差異的影響,要積極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或遞延所得稅負債。企業的財務信息有了更加清晰的呈現。

2.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產生的權益影響

可抵扣暫時性差異并不能完全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因此,暫時性差異對股東權益也無法產生絕對性的影響。企業需要根據新所得稅會計準則,對于企業未來的納稅核算進行預測分析。當具有足夠的納稅所得額時,企業一般會選擇將其用來抵扣可抵扣差異。該過程需要進行科學嚴謹的判斷。企業需要建立系統的新所得稅會計準則,為會計信息核算和處理提供了良好的基礎。另外,相關專業會計人才的培養也是至關重要的,能夠有效的提高企業的會計處理核算水平,同時還提升了企業信息披露的能力。對上市公司來講,有著十分重要的影響。上市公司對暫時性差異對其權益的影響進行了有效的披露,使新所得稅會計準則的對企業的影響淋漓盡致的展現出來,使企業的所得稅費用確認有了更大的可裁量性,對于企業股東的權益產生了很大的影響。上市公司對差異可轉回的證據披露完整的完整性是非常重要的。

審計準則研究范文5

一、審計準則的經濟后果觀

經濟后果觀最先應用于會計準則。1978年,Zeff在《“經濟后果”學說興起》中指出:會計準則的經濟后果,是指各種財富的轉移是既得利益在不同社會利益集團之間的重新分割,而這種“社會性后果”的表現是會計報告對企業、政府、工會、投資人、債權人決策行為的影響,更具體的表現就是一個公司會計政策的選擇對其市場價值產生的影響。換言之,會計準則不再是一種純粹的技術手段,不同的準則將生成不同的會計信息,從而影響到不同集團的利益,包括一部分人受益,另一部分人受損。我們認為,審計準則具有和會計準則同樣的性質,審計準則同樣具有經濟后果。具體表現在:

1.對政府與監管者而言:當政府作為一名投資者時,他與其他普通投資者一樣希望經過審計的財務報表等信息是恰當的、可靠的,這些信息都是在公認的審計準則審計下披露出來的,能夠以此來進行投資決策等;當政府作為一名監管者時,他希望經過審計的信息能夠滿足社會各界的要求,同時公司披露的信息經過審計后能夠達到政府監管的要求,比如經過審計的會計信息能夠服從政府的稅法、經過審計的會計信息有利于國家實施宏觀經濟計劃和調控需要等。

2.對普通投資者與債權人而言:他們要求企業(尤其是上市公司)提供的會計信息是相關的、可靠的以及同時具有可比性??墒?,如果僅僅是要求由這些公司來保證其所提供的會計信息是相關的、可靠的,這多少會讓投資者與債權人難以相信,唯一的辦法就是由獨立的第三方對這些會計信息進行審計,以合理的確保這些會計信息是相關的、可靠的。

3.對審計師而言:審計師對企業財務報表是否符合“公認會計原則”進行審計,以審查財務報表的可靠性、真實性與公允性??墒怯捎趯徲嫀煹睦硇越洕思僭O,他可能為了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而損害其他相關者的利益,為了確保審計師的行為與其他利益相關者相一致,這就需要一個公認的審計準則來對其行為進行規范。同時,審計師從事的活動是一項高風險的活動,為了保護自己以減少面臨法律訴訟的概率以及符合成本效率原則,同時也為了彌補社會各界對審計師的期望差距,審計師同樣需要一項公認的審計準則對其業務活動進行指導以及保護其自身利益。

4.對企業(尤其是上市公司)而言:一般來說,相對于以上三者,企業管理當局最不需要審計準則,這樣企業就可以隨意濫用會計準則,隨意披露虛假信息而外部利益相關者卻不知道??墒?,在現今這個各個利益方相互交織的社會里,企業不可能完全依靠自己來獲得不斷發展,企業需要外部資金,需要贏得外部利益者的青睞,這就注定了企業不可能經常性的濫用會計準則以及隨意披露虛假信息,而為了讓外部利益者相信其所披露的信息是相關與可靠的,企業就需要審計師對這些信息進行審計,而這些都是由審計準則來規范的。同時,企業也需要獲得其他企業的信息(比如對其他企業進行投資、獲得同行業企業的信息進行分析等),因此企業也希望其他企業披露的信息同樣符合“公認會計審計準則”。

二、審計準則經濟后果的具體行為表現

1.審計準則經濟后果的博弈原因分析:潛在利潤

根據新制度經濟學理論,對于制度的需求是因為在當前狀態下,行為主體無法獲得潛在利益。國內一些學者認為,審計準則能夠有效地降低審計業務中的交易費用,從而使利益相關者獲得由交易帶來的潛在收益?!皬闹贫刃枨罄碚撋险f,通過適用的審計準則,使顯露在現存制度安排結構之外的利潤內在化,即潛在利潤內在化是審計準則需求產生的基本原因”(林鐘高,2004)。

審計準則的潛在利潤是指實行這項審計準則所獲得的潛在收入減去遵循這項審計準則所增加的成本,即審計準則給社會帶來的預期正值收益。由于審計準則經濟后果所帶來的潛在利潤,相關利益各方才更有動力去參與博弈過程。潛在利潤影響審計準則的博弈過程是這樣的:首先經過會計職業界、社會公眾、政府機構的辯論和研究,一項公認審計準則得以形成,達到暫時的均衡狀態。隨著外部經濟、法律及技術環境的變化,現存準則安排之外的潛在利潤會逐漸顯露出來,于是又會引起新一輪的博弈,以達到新的均衡狀態。正是相關利益者對審計準則潛在利潤的不斷追求,才使得審計準則由低層次向高層次不斷逼近,同時審計準則也得到了不斷的完善。

2.審計準則經濟后果的博弈過程分析:相關利益集團之間的互相博弈

RoyA.Chandler(1997)曾經指出,將審計準則僅作為技術性標準的觀點如今已經受到越來越多的質疑。國外已有不少審計學者指出,審計準則的制定實際上是一種政治過程。如,RoyA.Chandler(1997)研究了英國審計實務委員會(APC,1991年被AuditingPracticesBoard所取代)頒布《審計指南:審計報告樣本》的過程中就有著各方所發生的利益沖突和妥協。McEnroeandMartens(1998)則研究了美國AICPA出臺SASNo.69的過程中,反映了利益各方是如何表達并維護自己利益的。以上研究都表明,審計準則的制定過程是相關利益者的博弈過程,審計準則是博弈過程的均衡解,其實質是利益各方所達成的契約,這一點是我們理解審計準則制定的經濟后果觀的關鍵。

由于審計準則具有經濟后果,不同利益集團往往都會想方設法利用自己的優勢來對審計準則的制定施加影響,因為準則一旦制定,將造成不同利益集團之間實際的財富分配。由上述潛在利潤對審計準則博弈的影響過程可以看出,審計準則的均衡解只是一個靜態的納什均衡,一旦審計準則的潛在利潤顯露出來,相關利益各方就會力爭獲得潛在利潤的最大一部分,無論對政府還是普通投資者與債權人、企業、審計師來講都是一樣的,他們會更有動力去追逐潛在利潤,并不斷通過各種途徑去對審計準則的制定施加影響,以使審計準則能最終體現出自己的利益。這也就可以解釋為什么在中國等政府利益占統治地位的國家里,審計準則更多的傾向于維護國家利益,以滿足國有投資者、政府征稅以及宏觀調控的需要;以及在美國等私人利益占統治地位的國家里,審計準則更多的從維護投資者權益角度出發,強調為他們評價企業經營業績以及據此作出的投資決策提供鑒證服務,確保會計報表的真實、公允。當然,審計準則對于會計師事務所和注冊會計師利益的影響是最直接的,不僅影響著注冊會計師的法律責任,還影響著注冊會計師在執業過程中所必須實施的審計程序,及會計師事務所的成本和收益。正因如此,一些大型事務所,如國際知名的“四大”國際會計公司,力求使自己所開發或者采用的審計程序能夠成為通行的標準,從而減少培訓員工的成本以及相關的法律成本(McEnroe,1993)。因此為了使自己的利益能夠在審計準則中得到反映并最大可能的追逐潛在利潤,利益各方會不遺余力的參與審計準則制定的博弈。

三、從經濟后果觀來看我國審計準則制定的不足

1.中美審計準則制定機構利益代表比較

美國審計準則是由美國審計準則委員會(ASB)所制定的,在確定審計準則委員會機構成員時,ASB就廣泛吸收各方力量的參與,注意其能否充分代表各方利益和意見,準則制定機構從整體上是否具有廣泛代表性。ASB由15名委員組成,其中6人來自“六大”,1人來自中型會計師事務所,6人來自小型會計師事務所,1人來自學術界,1人來自政府機關。而在2003年中注協擬成立的審計準則委員會由30名專家組成,其中政府等有關部門占11名,注冊會計師占10名,中注協秘書處1名,證券業界1名,會計、審計學者占6名,法律專家1名。從這個對比可以看出,我國審計準則委員會政府代表占到40%,而實務工作者只有30%多點,而美國ASB15名委員中只有1名來自政府機關,卻有13名來自實務界。

2.我國審計準則制定機構代表性不足的思考

首先,我國現代審計還時間不長,而真正意思上的審計業務從1996年“脫鉤改制”以來才只有十年,因此目前審計職業界還沒有能力來曾擔審計準則的制定這項工作。其次,在我國當前國有經濟占主導地位的情況下,政府傾向于維護國有資本的利益,就算職業界有制定準則的能力,政府也可能不會放權。因此,由財政部下屬的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這樣一個半官方性質的機構來制定審計準則就更可能符合各利益相關者的要求。當然,準則制定機構中政府利益代表占多數的情況下,其制定的準則可能在某些方面有失偏頗,如其制定的審計準則可能在最大程度維護國有資本利益的同時而忽視了其他利益者(如私營企業和民營企業)的利益。

審計準則研究范文6

【關鍵詞】 審計準則; 非標準審計意見; 市場反應

獨立審計準則又稱獨立審計標準,它是注冊會計師在執行獨立審計業務過程中應當遵循的行為準則,是衡量注冊會計師審計工作質量的權威性標準,注冊會計師的審計意見分為標準審計意見和非標準審計意見。我國獨立審計準則經過了兩次比較大的修訂,1996年1月《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7號——審計報告》開始施行;2003年4月第一次修訂;2006年第二次修訂,并從2007年1月1日開始施行。

一、相關文獻綜述

國內有很多專家學者通過分析上市公司的審計報告來測量其市場反應。如陳龍春、郭志勇(2008)通過運用多元回歸法和事件研究法等方法研究發現,市場對上市公司被出具非標準審計意見報告具有顯著的市場反應。張天西、黃秋敏(2009)對我國出具持續經營不確定性審計報告的上市公司在2003—2007年間的市場反應進行了實證研究,結果發現:市場對上市公司被出具持續經營不確定性審計報告會作出一定的市場反應。國外研究學者Melumad和Amir(1997)卻運用M-Z模型研究市場對被出具非標準審計報告的上市公司的反應時,得出上市公司出具的非規范和非標準審計意見報告對市場有顯著性影響。Baskin(1972)是最早研究市場是如何對公司審計報告作出反應的學者,他指出市場對違反一貫性原則的財務報告沒有顯著的市場反應。David和Krishnagopal (2010)研究發現,投資者對被出具持續性非標準審計意見報告的上市公司給予較大的負面反應。

本文針對審計準則變革前后的實際情況,通過上市公司對非標準審計意見報告的市場反應進行實證研究,為資本市場上決策部門、投資者、注冊會計師行業和社會公眾謹慎使用非標準審計意見報告信息提供決策參考。

二、模型實證研究設計

(一)研究思路

審計準則的制定和幾次修訂完善,反映了政府的監管體制逐步規范,本文從審計準則的變遷角度出發,在選擇一段較長的時間跨度的基礎上,研究市場對上市公司的獨立審計報告的市場反應,從而為審計準則的進一步規范化提供對策建議。

(二)研究假設

出具不規范或者不符合標準的審計報告,對上市公司是很大的一個負面消息,在得知這種消息的情況下,對于理性投資者而言,經過不同途徑的擴散導致市場認為企業投資和經營存在風險,因此提出假設1。

假設1:不規范或非標準審計意見報告的出臺前后對市場反應是負面的。

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1995—2004年間先后制定六批獨立審計準則,共48項,標志著我國形成了獨立審計準則體系。2006年,財政部再次了獨立審計準則。這兩次對審計準則的改革對資本市場產生了重要影響,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面:第一,增加了風險導向審計準則,以規范企業風險控制。在獨立審計準則中明確提出了風險導向對審計風險的控制,而不僅僅是對審計證據的關注。第二,對審計結論監管性明顯加強。在最新的審計準則改革中明確提升了審計結論監管性的重要程度,使得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結論對企業財務說明具有說服力,對投資者和企業經營本身有效,使得對企業審計過程有必要實時監控。第三,提高審計人員職業道德認可。審計準則的變遷進一步要求審計人員要有高度的職業認同感,審計結論原則由謹慎性上升到懷疑執業度,即要求審計人員要以一種職業懷疑的態度對企業財務報表進行審計,提高執業過程中的警覺性。第四,從企業外部市場看,審計市場更加趨于規范和嚴謹,提升了投資者對審計報告的重視程度不斷加大,使得資本市場對審計結論更加信任和關注,審計報告的這種變化與市場變化更加貼近。根據這種情況的出現,提出假設2。

假設2:市場對審計準則修訂后的非標準審計報告比修訂前非標準審計報告反應更為強烈。

根據上面兩個假設建立超額收益估計模型和多元回歸模型來驗證。

(三)模型建立

1.超額收益估計模型的建立

(1)日超額收益率的公式如下:

(2)日平均超額收益率的公式如下:

(3)累計超額收益率的公式如下:

2.多元回歸模型方程

上面建立的超額收益法還不能完整地解釋審計準則變革前后的審計報告對上市公司市場反應的影響差異,因此,本文采用多元回歸方法,添加相關影響因素進一步對審計報告進行實證分析來印證上市公司對市場產生反應的特征。

上面估計模型中:CARi是不同股票的累計超額收益率;D1i是第一個虛擬變量(其中:i=0或1,0代表標準審計報告;1代表非標準審計報告);D2i是第二個虛擬變量(審計準則變革后的年份為1,否則為0);Si為上市公司年度每股收益:每股收益=凈利潤-總股數;Zi為總資產增長率:總資產增長率=(期末總資產-期初總資產)÷期初總資產。

(四)模型中樣本選取及數據來源

本文研究樣本來自2002到2010年間滬市A股中出具不規范或者不符合標準審計報告的上市公司。數據資料來自上海證券交易所對上市公司提出的審計報告,財務數據來自每個上市公司年報中的數據。

研究樣本的篩選過程如下:一是研究樣本是選取2002—2010年605個滬市A股上市公司中這8年間出具了非標準或非規范的審計意見報告;二是如果該上市公司連續停牌超過3天以上也剔除出研究樣本,這樣則剩下389個研究樣本;三是對因出現不良事件而被出具有違規公告的上市公司也進行剔除,則剩余378個研究樣本;四是對日收益率變化異常的上市公司也剔除,最終剩下333個符合研究要求的樣本。

三、對上市公司非標準審計報告的市場反應模型實證分析

通過自2002到2010年間符合研究樣本的數據,采取超額收益模型方法進行計算,得出控制樣本和研究樣本的CAR均值變化趨勢,如圖1。

以上市公司出具審計報告當天為0點,時間范圍為審計報告出具的前后15天為例,從圖1的變化趨勢可以看出,從-15天至-5天期間,控制樣本與研究樣本的CAR均值趨于平穩并且相差很小,但從-5天開始,對于出具了非標準審計報告的研究樣本CAR均值顯著下降,CAR均值從-5天開始下降應該是由于審計報告信息泄露造成的,從而引發了該股票價格的下跌。為了研究結果的可靠性,分別對控制樣本和研究樣本進行了T檢驗,發現在(-15,15)范圍內,控制樣本CAR均值大于研究樣本的CAR均值,并在1%的水平上顯著。從而驗證了筆者提出的假設1的觀點。

根據審計準則變革的這兩次歷程,實證分析變革前后對被出具非標準審計意見報告的上市公司的市場反應。對于2002—2004年的審計準則變革,本文利用多元回歸模型對(-15,15)和(-5,7)兩個時間范圍進行回歸分析,得出的結果如表1。

從表1結果得出,在2002—2004年第一次審計準則改革期間,研究樣本中的變量對CAR均值顯著性不強,對上文提出的假設2證明性不強。但是在2004—2010年期間,即第二次審計準則改革對研究樣本進行多元回歸分析,結果如表2所示,不論是在(-15,15)范圍還是(-5,7)范圍,出具的非標準審計報告和審計準則改革對CAR均值顯著性很強。得出的實證結論表明非標準審計報告對CAR具有明顯的負面影響,并且在(-5,7)范疇中更加顯著,這說明在較短的時期內,審計報告傳遞的信息更為顯著,如果把估計回歸范圍擴大,則向市場傳遞的信息變弱。

從這兩次的回歸結果(審計報告對CAR影響顯著性變化)可以看出顯示,審計準則的變革在第二次時市場對政策變化的反應更為靈敏,即假設2在審計準則第二次變遷過程中具有顯著性。

四、研究結論與啟示

1.通過分析2002—2010年滬市A股中被出具非標準審計意見報告的333個研究樣本對審計準則兩次變遷的市場反應可以看出,伴隨著審計準則的修訂,審計報告對市場發揮越來越大的正面影響,相信對證券市場秩序的規范將起到重要作用。

2.從理論和實證研究可以發現,非標準審計意見報告對投資者的投資決策有明顯的負面效應,出具非標準審計意見報告的上市公司相比于出具標準規范的審計意見報告有更大的負面累計超額收益率。

3.審計準則變革背景下上市公司被出具了非標準審計意見報告對公司的股價波動具有更大的負面效應,說明投資者對審計報告的關注增加,更注重審計報告對企業的客觀評價和審計意見。

總之,通過本文的理論研究和實證研究,筆者發現審計準則變革有助于證券市場和審計的規范,投資者在投資決策的過程中更加注重審計報告的意見。

【參考文獻】

[1] 龔光明,龔茂全.審計準則制定的制度變遷分析[J].生產力研究,2007(9).

[2] 梁杰,韓放,姜興利,趙江濤.基于審計準則變遷的市場反應考察——來自滬市A股上市公司的經驗證據[J].財會月刊,20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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