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消防安全評估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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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消防安全評估

建設工程消防安全評估范文1

    1.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在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前編制專項方案。

    2.建筑工程實行施工總承包的,專項方案應當由施工總承包單位組織編制。其中,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著式升降腳手架等專業工程實行分包的,其專項方案可由專業承包單位組織編制。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經相關審核后方可組織實施。

    3.在施工現場安全防護中重點掌握,危險部位設置安全警示標志、不同施工階段和暫停施工應采取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現場臨時設施的安全衛生要求、施工現場周邊的安全防護措施、危險作業的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安全防護設備機械設備等的安全管理、施工起重機械設備等的安全使用管理等。

    4.掌握施工單位安全生產費用的提取和使用管理。

    5.在施工現場消防安全職責和應采取的消防安全措施中,重點掌握施工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和消防安全職責、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要求、施工單位消防安全自我評估和防火檢查、建設工程消防施工的質量和安全責任、施工單位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和消防演練等。

    6.在工傷保險的規定中,重點掌握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工傷保險待遇等有關規定。

    7.在建筑意外傷害保險的規定中,重點掌握建筑意外傷害保險的范圍保險期限和最低保險金額、建筑意外傷害保險的保險費和費率、建筑意外傷害保險的投保、建筑意外傷害保險的索賠、建筑意外傷害保險的安全服務等。

    8.掌握施工現場安全防護違法行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施工單位安全費用違法行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施工現場消防安全違法行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施工現場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工傷保險違法行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等。

    考點二:建設單位和相關單位的建設工程安全責任制度

    1.建設單位安全責任

    建設單位的安全責任包括:依法辦理有關批準手續,向施工單位提供真實、準確和完整的資料,不得提出違法要求和隨意壓縮合同工期,確定建設工程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不得要求購買、租賃和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用具設備等,申領施工許可證應當提供有關安全施工措施的資料。

建設工程消防安全評估范文2

為提升公共消防安全水平,營造良好消防安全環境,確保全市火災形勢持續穩定,按照國務院《關于加強和改進消防工作的意見》和省政府《關于加強和改進消防工作的實施意見》精神,結合實際,現就加強和改進消防工作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加強公共消防安全基礎建設,提升城鄉火災防御能力

(一)強化城鄉消防規劃管理??茖W編制城鄉消防規劃。年月底前,各區(市)縣政府要完成與當前城市總體規劃相配套的城市消防規劃和所轄鎮消防規劃編制工作,并對所轄鄉和村(社區)的消防安全布局、公共消防基礎設施建設提出規劃指導意見;年底前,完成所有鄉、村(社區)消防規劃編制或者在城鄉總體規劃中明確消防規劃內容。加快推進《省天府新區部分消防總體規劃》的編制工作,將消防規劃同步納入“天府新區”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和重要地段城市設計。

(二)加強消防基礎設施建設管理。認真組織實施城鄉消防規劃,切實加強消防設施、消防裝備建設、維護和管理,確保消防基礎設施與公共設施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驗收,與城鄉建設同步發展。力爭到年底前,全市市政消火栓設置基本達標;年底前,全市新增17個普通公安現役消防站、9個特勤消防站、47個政府專職消防站、1個進口消防裝備區域性維修中心,每個普通公安現役消防中隊全面達到新一輪消防裝備建設“六個一”標準,基本解決高架道路、立交橋和城市隧道消防供水及農村新型社區消防水源問題,基本杜絕商業區、居民住宅區停車位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現象,基本完善地鐵、大型城市綜合體、易燃易爆場所、化工區等消防安全高危區域防災救災和緊急救援避難設施與場所,確保救援通道暢通。

(三)大力發展多種形式的消防隊伍。加強公安現役消防力量建設,充分發揮消防部隊滅火救援核心作用。加快推進鄉鎮政府專職消防隊建設,合理確定人員規模,切實落實人員待遇。積極發展消防文員隊伍,定編配備消防文員。督促需依法建立專職消防隊的單位開展專職消防隊建設,并接受公安消防部門的統一調度指揮。志愿消防隊伍、治安聯防、保安隊伍要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裝備,主動承擔防火巡查、消防宣傳、初起火災撲救等工作。

(四)完善消防法規和科技支撐。認真貫徹落實《消防法》,積極組織起草和修訂消防地方性法規草案、規章和技術標準,切實加強消防工作法制保障。積極開展消防科研課題攻關,加快推動消防科研成果轉化和消防信息化建設,全面提升消防科技支撐水平。

二、加強和創新社會消防管理,改善城鄉消防安全環境

(五)深入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整治。認真總結“清剿火患”戰役的經驗做法,建立健全常態化火災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對“三合一”(生產、存儲、居住為一體)場所、租賃用地建筑、大型批發市場、“城中村”和“三邊”(邊勘測、邊設計、邊施工)工程消防安全薄弱環節,要經常組織開展拉網式排查,對排查出的火災隱患,要逐一落實整改;對存在嚴重威脅公共消防安全隱患的單位和場所,要采取改造、搬遷、停產、停用等措施切實加以整改。進一步規范重大火災隱患政府掛牌督辦和約談機制,確保火災隱患得到及時有效整改。

(六)加強消防安全源頭管控。嚴格執行建設工程消防設計、施工質量和消防審核驗收終身負責制,全面推行建設工程重大消防安全違法行為“黑名單”制,督促落實建設工程從業機構和人員的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嚴格消防安全審批,凡不符合法定審批條件的,不得核發建設工程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不得批準開辦學校、幼兒園、社會福利機構、醫院、博物館和公共娛樂場所等。對不符合消防安全條件的賓館、景區,不得對其評定星級賓館、A級景區。對生產、經營假冒偽劣消防產品的,要依法取締其相關產品市場準入資格,依法吊銷其營業執照;對使用不合格消防產品的,要依法予以查處。強化建筑材料消防安全管理,嚴格執行國家標準,加大防火性能見證取樣檢驗力度,確保建筑材料、外保溫材料、室內裝修材料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七)嚴格火災高危單位消防安全管理。抓緊研究制定《火災高危單位消防安全界定標準和管理規定》,積極推行火災高危單位“戶籍化”和消防安全評估管理制度,定期向社會公布評估結果,納入信用評級參考依據,督促消防高危單位強化自身管理,嚴格落實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八)提高社會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全面推行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逐步建立以區(市)縣、鄉鎮(街道)、村(社區)、居民小區(或社會單位)為“四級網格”的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體系,力爭到年底前,全面實現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目標。強化社會單位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提升社會單位檢查消除火災隱患、組織撲救初起火災、組織人員疏散逃生、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四個能力”,力爭到年底前,全市所有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標準化管理全面達標;年底前,全市人員密集場所的非重點消防安全單位標準化管理全部達標。規范社會消防技術服務,引導社會機構依法開展消防技術服務。

三、完善綜合應急救援體系,提高城鄉滅火救援水平

(九)完善綜合應急救援體系。加強綜合應急救援隊伍建設,盡快完善全市綜合應急救援體系。在市綜合應急救援支隊設置市綜合應急救援力量調度辦公室,統一協調調度市域范圍內各類災害事故應急救援力量。各區(市)縣政府要依托當地各類消防力量組建城鄉一體的綜合應急救援力量,建立相應應急救援力量調度體系。強化應急救援專家庫建設,建全應急響應、跨區域應急救援聯動機制,加強綜合應急救援演練,提高協同作戰能力。

(十)提高隊伍綜合應急救援能力。深入開展“鐵軍中隊”創建活動,推動消防執勤中隊“攻堅班組”人員裝備全面達標。加強人員密集場所、高層建筑、石油化工火災撲救和地震救援、防化反恐事故處置專業隊伍建設,全面提升事故應急救援能力。各區(市)縣政府要根據當地防災減災工作實際,將應急救援隊伍建設與消防隊伍建設有機結合起來,加強裝備配備和技術支撐,強化物質保障,提升隊伍應急救援能力。

四、強化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質

(十一)建立健全消防宣傳工作機制。各區(市)縣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要結合本區域、本行業特點,制訂消防安全宣傳教育計劃,落實宣傳教育責任,完善宣傳教育指導、督查、考評、監測工作機制,實現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網格化、常態化。鼓勵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及個人參與消防公益宣傳。探索建立消防新聞發言人制度,促進消防信息公開透明。

(十二)廣泛開展社會化消防安全宣傳。深入開展消防安全宣傳進企業、進學校、進農村、進景區、進社區、進家庭活動,大力普及消防安全知識。年底前,錦江區、金牛區要完成社區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示范區創建工作;年底前,其他區(市)縣要結合各自特點,分別完成企業、學校、農村和景區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示范區創建工作。

(十三)深入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加大對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的投入,推動消防安全普及教育、職業教育和專業培訓順利開展。教育部門要將消防安全知識納入學校教職工培訓和學生課堂教育課程,人社、司法、行政學院、科協等部門(單位)要將消防法律法規、消防安全知識納入職業培訓、普法教育、領導干部培訓、科普教育內容,各鄉鎮(涉農街道)要著力開展以農村基層組織負責人、農民專業合作組織負責人、大學生村官為重點的“農村帶頭人”消防安全培訓。

五、完善消防安全責任體系,推動消防工作順利開展

(十四)堅持政府統一領導。各區(市)縣政府要加強對消防工作的組織領導,政府主要負責同志為第一責任人,分管負責同志為主要責任人,其他負責同志按照“一崗雙責”制度負責分管領域的消防安全工作。各地要完善消防安全委員會,健全工作機制,及時研究解決消防工作涉及的重大問題。

(十五)強化部門日常監管。各相關部門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監管職責。結合行業系統特點,制訂消防工作計劃和具體推進措施,堅持與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檢查、同考評,全面改進和提高本行業本系統消防安全水平。各有關部門要加強消防安全監管,協同配合,形成監管合力。

建設工程消防安全評估范文3

關鍵詞: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制

引言

新修訂的消防法對現行的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制度進行了重大變革,明確了消防責任的主體,對建筑工程消防的設計、審核等許可進行了改革,為建筑工程消防監督管理提供了新的法律依據,促進了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制度的完善。

一、現行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制度的創新

(一)科學確定消防審驗權行政許可的范圍

2009年開始實施的新消防法改革了我國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制度,不再對整個建設工程進行驗收,改為抽查驗收,對其余工程改為備案。之所以作出這樣的修改,主要是考慮到伴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行政理念和行政方式已經發生了改變,以往的全審全驗的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制度在運行過程中也出現了很多的問題,例如隨著城市化進程速度的加快,消防監督機構人員數量少與工程量大之間的矛盾日益突出;全審全驗的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模式不利于發揮建設工程其他責任主體的責任意識的弊端日益顯露等。這些都為合理界定消防審驗權的范圍提供了實踐經驗。因此,有必要對消防審驗權的范圍進行重新界定,以適應消防工作和社會發展的需要。新的消防法及公安部配套的106號令適時對制度進行了變革,應該說是非常及時和必要的,具體變化主要體現在:首先,一般工程進行事后監督,并且采取備案抽查方式進行監督,沒有被抽取到的,主要靠自律監督,只有一些大型建筑工程才采取事先全查全驗收的方式進行事前監督。其次,消防部門通過堅強日常管理,培養建筑工程部門的消防意識,這樣反而有利于消防責任的落實。過去全部檢查驗收的方式,消防部門管的寬,承擔的責任重,不利于發揮其他部門的積極性,將本該多元化的責任主體轉變為一元化的主體,形成了建設、設計、施工、工程監理單位共同應對消防審核驗收的局面。新的審驗模式取消了一般建設工程審驗權,促使建設工程各主體進行自律管理,又通過備案抽查權、設定嚴格的法律責任規范各責任主體的自律管理。三是有利于發揮消防職能部門的社會作用,符合消防部隊目前的實際。以往的審驗模式超出了現有體制下消防審驗人員的負荷,導致消防審驗周期長,效率低,很多技術審核總在較低的層面徘徊,沒有發揮該制度應有的社會效果?,F行的審驗模式有利于消防機構集中精力將重點放在對大型人員密集場所和特殊建設工程的消防設計和驗收的把關,更大程度的發揮消防機構作為國家消防安全職能部門的社會效益。

(二)對消防審驗程序進行了完善

新的消防法和《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的一大特色是實體法與程序法并重,完善了相關的程序性規定,規定了消防設計審核的申報條件、許可條件、消防驗收的申報條件、專家評審的程序、備案抽查程序等,同時還明確了消防審驗的時限要求,通過完善程序性規定,程序性規定的完善,增強了監督程序的透明度,也便于消防部門工作人員依法行政,提高工作效率。

(三)突出了對行政相對人的權利保障

依法行政的實質就是限制行政機關權力、保護行政相對人權利的行政,對行政相對人權利的保護也在新消防法和《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得到了很好地體現,新的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制度規定了許多新的制度,有力地保護了行政相對人的權利:作出的行政決定必須要說明理由;辦理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備案抽查的消防機構工作人員是申請人、利害關系人的近親屬,或者與申請人、利害關系人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辦理公正的,應當回避;行政相對人對決定不服的,可以對具體行政行為提出行政復議,還可以提出行政訴訟;行政相對人有權查閱復制有關的資料;對于錯誤的決定,行政相對人可以要求撤銷。

(四)健全了社會主體的消防安全責任和消防機構內部監督機制

與1997年的《建筑工程消防監督審核管理規定》相比,2009年的《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細化了建設、設計、施工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如對建設單位增加了委托工程監理、選用具有資質等級的設計、施工單位的義務,設計單位注明技術指標的義務,施工單位建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的義務等。新增了工程監理單位、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和人員的責任。對消防產品和建筑構件、建筑材料、室內裝修裝飾材料質量責任在建設、設計、施工、工程監理單位的責任中分階段、分主體進行了疊加規定,有力確保了消防產品和建筑構件、建筑材料、室內裝修裝飾材料質量。在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內部,新增了主責承辦和集體會審制度,并規定了相關人員依照職責對消防執法質量負責。更為重要的是,對于建設單位以不正當手段取得的、消防機構工作人員、做出的、以及違反法定權限、程序等行為作出的許可意見,出具意見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或者上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有權予以撤銷。

三、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制度運行所面臨的挑戰

(一)配套性法規及規范亟待制定和完善

《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雖然細化了新消防法確立的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模式,但很多規定過于原則、概括,在實踐中缺乏可操作性,需要加緊制定和完善以下配套性法規及規范:一是建筑構件、建筑材料、室內裝修材料防火性能規范。建筑構件、建筑材料、室內裝修材料的范圍、防火性能評定標準、評定程序等也需要進一步完善;二是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規范;三是安全評估、檢測等消防技術服務管理規定。

建設工程消防安全評估范文4

關鍵詞:消防驗收;問題;措施

中圖分類號:TU998 文獻標識碼: A

引言

消防驗收工作是建設工程投入使用的必經環節,是預防火災事故發生的重要節點,這項工作開展的好壞直接關系到社會面火災防控工作的成敗。

一、建筑工程消防驗收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市場經濟的深入發展,形成了不同的價值體制、差異觀念和價值取向,經濟的發展又帶來了利益主體的變化,目前來看,絕大部分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消防檢測、生產單位都是市場主體,也是利益主體。再加上利益主體消防安全意識和法律意識不強,缺乏有效的市場運行機制,造成建筑工程防火審核與驗收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十分突出,主要表現在:

1、建設單位

有些建設單位從主觀上就減少對消防設施的投入,或者直接使用不合格的劣質消防器材,從各個層面渠道上減少成本,或者有的單位擺擺樣子,在消防部門檢查時,消防器材是合格的,但拿到了驗收合格證后,這些器材就不見了,或者重復使用應付檢查、挪作他用。

2、設計單位

建筑工程由最初的設計開始,就存在著標準不嚴、意識不強的因素。還存在著設計單位嚴格執行國家消防法律法規和工程的防火技術規范,設計歸設計,但怎么執行又是另一回事,主要是因為市場競爭的需要,設計單位不得不一次次更改設計方案,滿足建設單位成本核算要求,有的甚至走了樣,根本就不考慮建筑工程客觀情況,一味的遷就,一味的改動,失去了原有的意圖,埋下了消防隱患。有的為了利益所需,設計單位與建設單位聯起手來,在設計圖紙上設計得特別合理,在消防審核中根本就發現不出問題,但實際上根本就不按圖紙設計進行施工,還有的設計得很好很漂亮,但在實際施工中由于種種客觀限制,又不能達到設計要求,形成缺陷的半拉子工程、樣子工程,根本就不能通過消防驗收。這樣的例子不在少數,比如辦公室區域、商鋪賣場等大空間設計,在通過消防技術驗收后,為了增加使用面積,又進行了分隔、分切,形成大大小小不同形式的小隔斷,這樣就造成了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堵塞,形成后天性的火災隱患。

3、施工單位

有些施工單位不按設計圖紙和防火施工驗收規范施工,不按國家現行的有關標準和規范作業,擅自將消防水管管徑變小,將防火涂料變薄、使用不合格的消防器材等等,偷工減料、降低標準,造成建筑消防系統安裝施工不良、先天不足。特別是科技的進步,有些高檔建筑應用了許多新技術新設備,比如火災報警產品、監控產品等。對新產品不了解,施工布線、安裝知識、接線混亂、安裝位置不準等問題,導致系統不能開通使用。

4、監理單位

監督、監理單位不能認真履職盡責,內部安全教育、落實項目總監上崗前考核、督促各項目監理部工作、深入施工現場等工作,落實不到位,各種安全監理程序不規范。一些監理單位雖定期或不定期對所承接業務范圍內所有施工現場的安全狀況、各項目監理部所采取的安全工作措施等安全監理行為進行考核,但實際效果來看并不是很理想,建設、監理單位相脫節,走形勢、走過場現象十分嚴重。

二、加強建筑工程消防驗收的有效措施

1、嚴把建設工程申報質量關,大力提高建設工程設計質量

設計單位正確地把握消防有關技術規范和標準,合理地對建設工程進行消防設計,可以從根本上杜絕消防安全隱患,減少火災事故的發生。

(1)消防部門應加強與設計單位的溝通和研討,互相學習消防技術規范,增進交流與理解。由于消防安全技術規范種類繁多,對于一些消防技術標準,往往設計人員與消防部門審核人員存有不同理解,消防部門應將內部研討、論證的結果及時向設計單位通報、溝通,或者采取召開聯席會的方式,邀請設計單位人員共同研討不明事項。通過學習交流,可以加大對設計單位和設計人員的消防宣傳和培訓力度,提高了消防設計責任意識,更有利于消防審核人員提高自身的業務素質,有利于保證建設項目的設計質量。

(2)嚴格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加強行業自律意識,確保建設工程設計質量。由于建設工程設計單位市場競爭壓力大,低價承攬業務,缺乏對本單位設計水平的正確評估,在加上無原則的迎合業主心理,往往會造成設計粗糙,容易遺留下先天的安全隱患。之所以設計單位會忽略安全項目的設計和管理,根本原因就是責任制未加以落實。要保證建設工程的消防項目質量,就應該先行落實設計單位在消防設計方面的責任制,在完成消防設計工作的同時,要及時跟蹤消防建設,直至項目竣工完成消防驗收工作為止。這種責任制的落實,可以保障建設項目從消防設計到實際工程的監控和管理,保證建設項目的消防質量。

(3)嚴格設計審查,從源頭管控,排除“先天性”安全隱患。設計單位往往由于業主單位的要求,降低消防投資標準,往往采用“打球”的戰術,未嚴格按照規范要求設計;或者由于設計單位自身技術人員業務素質不高、設計人員較少等原因,降低了消防設計標準。消防部門一定要加強對建設工程設計圖紙的審查力度,嚴格按照國家規定對消防設置場所的技術標準和技術要求,保證圖紙設計的科學度和完善度,堅決不允許不合格消防安全設計工程進行施工。

2、加大對消防工程施工單位和建設單位的管理,做好消防設施施工監理工作

建設工程的施工單位和建設單位承擔著整個工程項目的安全問題和質量問題,對于消防工程施工,施工單位和建設單位必須做到:工程設計圖紙未經公安消防機構審核合格,不擅自施工;按照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和經消防設計審核同意或者備案的消防設計文件組織施工,不得擅自改變消防設計進行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質量;在施工過程中,如發現消防設計圖紙存在差錯的,及時向設計單位、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反饋意見;工程竣工后,建設單位及時申報驗收,作好建設工程的消防驗收工作,對于消防驗收中存在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未經消防驗收合格,不得交工。

消防監督部門要督促施工單位,按照有關規范要求嚴格按圖施工,主要應做好兩方面的工作:一是抓好施工安裝單位的資質和消防產品的質量,二是抓好建筑自動消防設施的工程施工質量,定期不定期的對各施工環節和消防審核意見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尤其對隱蔽工程及某些施工安裝標準和調試情況,實施重點監督,保證建筑自動消防設施的施工安裝滿足設計的要求。

3、消防機構要加強對建設工程消防驗收管理工作,筑牢建設工程投入使用前的最后一道防線

工程消防驗收工作是對消防項目建筑的把關,必須嚴格按照驗收標準對每一個建筑項目進行檢查,切實做好對消防設施的監督工作。消防驗收前,消防機構應要求建設單位進行自動消防設施檢測,切必須取得檢測合格證明文件。在竣工驗收時,消防監督部門要按照有關建筑自動消防設施驗收規范和設計要求,對建筑自動消防設施進行全面仔細的檢驗和評定,對任何存在問題,必須責令找出原因并徹底改正。如果一次驗收通不過,一定要堅持原則,按規定要求進行整改,并重新組織驗收,直到全部通過為止。同時,消防機構也要加強對驗收工作人員的專業培養,提高驗收消防驗收工作人員自身消防法律意識以及專業知識和技術水平。

結束語

總之,隨著防范火災風險的社會服務機制進一步健全,消防執法監督管理體制進一步完善,公安消防機構的審核和驗收工作方法更加靈活,社會單位和個人對消防執法的監督力度進一步加強,服務型行政的理念逐步建立,政府相關主管部門協調配合將會更加密切,相信社會抗御火災風險的能力必將有所提高。

參考文獻

[1]葛良玉.加強建筑工程消防驗收措施探討[J].中國新技術新產品,2012,(23).

建設工程消防安全評估范文5

(2021版)

 

 

 

 

 

 

 

 

工程名稱:                           

查驗時間:                           

建設單位:                     (蓋章)

 

 

 

鄂爾多斯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制

填 寫 說 明

 

1.為切實加強鄂爾多斯市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備案管理,保證建設工程消防施工質量,有效落實建設單位的首要責任,我們結合工作實際制定了《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消防查驗報告》(2021版),本報告是建設單位實施消防查驗的結果匯總,由建設單位負責填寫,在申請消防驗收或備案時作為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的附件。同時,為了進一步明確施工、設計、監理單位的主體責任,本報告包含三個子報告,分別為《建設工程消防施工竣工報告》《建設工程消防設計質量檢查報告》《建設工程消防施工質量監理評估報告》,由土建或總承包施工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負責編制,建設單位申請消防驗收備案時一并進行提交。

2.綜合查驗結論由建設單位根據查驗內容1-4項填寫,并明確意見。

3.查驗結論:參加查驗單位應由各單位項目負責人簽名并明確意見(合格/不合格),加蓋單位公章。

4.建設工程消防查驗基本情況記錄表中查驗人員為該項目直接責任人。

5.表A.1至表A.12中子項按其影響消防安全的重要程度分為A(關鍵項目)、B(主要項目)、C(一般項目)三類,分類標準如下:

a)A類是指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強制性條文規定的內容;

b)B類是指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中帶有“嚴禁”“必須”“應”“不應”“不得”要求的非強制性條文規定的內容;

c)C類是指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中的其他非強制性條文規定的內容。

6.建設、設計、施工、工程監理、技術服務單位、主要消防設備供應單位參加現場查驗的所有人員均應在消防查驗記錄表中簽字。

7.建設單位在消防設計審查驗收主管部門組織的消防驗收現場評定時,應提供以下材料:(1)消防設施性能、系統功能聯調聯試等內容檢測合格報告;(2)完整的工程消防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含涉及消防的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的進場試驗報告);(3)涉及消防的隱蔽工程驗收記錄;(4)消防產品質量合格證明文件。

8.本報告一式兩份,建設單位、消防設計審查驗收主管部門各持一份;本報告設定的欄目,應逐項填寫,意見和結論必須清晰、明確;內容不涉及或不需填寫的,應明確填寫“不涉及”;欄目表格不夠或內容不全的可自行增加。

 

 

 

一、建設工程消防查驗基本情況記錄表

工程名稱

 

工程詳細地址

 

建筑性質

民用建筑   廠房   倉庫   儲罐或可燃材料堆場   其他

工程類型

新建   改建   擴建   裝修

工程基本

概況

耐火等級

層數(層)

建筑高度(m)

占地面積

(m2)

建筑面積(m2)

 

地下:

地上:

 

 

 

裝修樓層及面積

 

查驗日期

 

施工許可證號(或開工報告)

 

特殊建筑工程消防設計審批文號

 

消防查驗合格內容

建筑類別與耐火等級   總平面布局   平面布置   建筑保溫及外墻裝飾防火  裝修防火   防火分隔   防煙分隔   防爆   安全疏散  消防電梯  室外、室內消火栓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防排煙系統及通風、空調系統防火    消防電氣   建筑滅火器   其他滅火系統   資料審查

建設單位

 

查驗人

 

設計單位

 

查驗人

 

工程總承包單位

 

查驗人

 

消防工程

施工單位

 

查驗人

 

消防技術服務機構

 

查驗人

 

監理單位

 

查驗人

 

                二、消防查驗內容及結論

序號

查驗內容

查驗結論

1

是否完成工程消防設計和合同約定的消防各項內容以及消防設施性能

附表:表A.1至表A.12

 

消防車通道、消防車登高操作場地和建筑室內外供人員操作或者使用的消防設施劃線、標名、立牌等標識化管理工作是否落實到位;

消防設施性能、功能聯調聯試等檢測內容是否完整并檢測合格。

 

2

是否有完整的涉及消防的各分部分項工程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

涉及消防的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的進場檢驗報告是否齊全。涉及消防產品的具有法律效用的檢測報告等材料是否齊全,是否與現場消防產品一致。

 

涉及消防的建設工程竣工圖紙是否與經審查合格的消防設計文件相符(含紙質和電子圖紙)。

 

3

是否對工程涉及消防的各分部分項工程進行驗收且合格

施工單位是否已單獨編制涉及消防的各分部分項工程竣工報告,竣工報告經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審核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

 

設計單位是否已單獨編制涉及消防的各分部分項工程的設計質量檢查報告,設計質量檢查報告應經項目負責人審核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

 

監理單位是否已單獨編制涉及消防的分部分項工程質量監理評估報告,工程質量監理評估報告經總監理工程師審核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

 

綜合查驗結論

 

 

 

 

 

 

 

 

 

建設單位

 

 

 

項目負責人:                           (公章)

 

                        年   月   日

設計單位

                    

 

 

項目負責人:                           (公章)

 

                        年   月   日

工程總承包單位

 

 

 

 

項目負責人:                         (公章)

 

                        年   月   日

消防工程施工單位

 

 

 

項目負責人:                           (公章)

 

                        年   月   日

消防技術服務機構

 

 

 

 

項目負責人:                           (公章)

 

                        年   月   日

監理單位

 

 

 

總監理工程師:                          (公章)

 

                        年   月   日

主要消防設備供應單位

 

 

 

廠商代表:                              (公章)

 

建設工程消防安全評估范文6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增強人民群眾滿意度和安全感為標準,以落實政府部門消防工作“四項責任”夯實農村社區火災防控“四個基礎”提高社會單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提高公安機關消防監督管理“四個水平”為著力點,全力構筑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力爭通過三年努力,全面加強城鄉消防工作,不斷提升社會防控火災的能力,有效預防和減少重特大火災事故發生,為全市經濟和社會健康和諧發展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二、組織機構

為更好地實施構筑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長任組長,市政府辦公室、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公安消防大隊相關負責人為副組長,市防火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分管負責人為成員的市構筑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消防大隊。

三、工作任務

(一)落實政府部門消防工作“四項責任”

1.落實政府統一領導責任。一是各鄉鎮(辦、場)要將消防工作納入本級經濟發展計劃。將“四個能力”建設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平安建設”內容。二是把消防業務費列為同級財政一級預算,嚴格落實財政部、公安部300號文件精神,全額落實國家和省專項建設配套經費,實現最低保障業務經費在上一年度的基礎上增長10%趙李橋鎮要落實好專職消防隊的業務保障經費,其他各鄉鎮要根據實際情況落實好基本的消防業務經費保障。三是市政府將對“十一五”消防發展規劃執行情況進行自查評估,年,研究制定《市消防“十二五”發展規劃(-年)保障消防工作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四是各鄉鎮(辦、場)要建立分管負責人牽頭、有關單位負責人參加的消防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定期研究解決消防工作重大問題。五是各鄉鎮(辦、場)要針對消防安全突出問題,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治理,特別在重大節假日期間以及火災多發季節,要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及消防安全知識的宣傳提示和教育培訓。

2.落實部門依法監管責任。一是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消防工作職責。嚴格依法監管。二是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檢查,集中整治城鄉結合部、棚戶區、城中村”及出租屋、三合一”場所(集生產、住宿、經營于一體的場所)務工人員聚集地等重點區域存在消防安全突出問題,切實消除火災隱患。三是行業、系統主管部門要將消防工作納入本行業系統管理內容。教育、人事部門和學校、有關職業培訓機構應當將消防知識納入教育、教學、培訓的內容;新聞、廣播、電視等有關單位,應當有針對性地面向社會進行消防宣傳教育;工會、共青團、婦聯等團體應當結合各自工作對象的特點,組織開展宣傳教育,全面提高群眾的消防意識。四是建立健全消防工作部門信息溝通和聯合執法機制,嚴格依法審批涉及消防安全的行政許可項目,加大對建設工程設計、施工和監理等企業的消防監管,實施消防安全源頭控制。根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消防工作的意見》國發[]15號)對依法應經公安消防部門審核的建設工程,未經審核或者審核不合格的建設部門不予核發施工許可證,房地產管理部門不予核發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對依法應經消防驗收的建設工程,未經消防驗收或驗收不合格,建設部門不予核發房屋已竣工的證明,房地產管理部門不予頒發房屋權屬證書;對未經消防安全檢查或檢查不合格的公眾聚集場所,文化部門不予核發經營許可證,工商部門不予登記和核發營業執照;對改變使用性質未經公安消防部門批準同意的工商部門不予登記和核發營業執照。對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經營、使用企業新、改、擴建工程項目未通過消防驗收的安監部門不予相應的安全生產行政許可。五是加強消防產品市場管理,公安消防、質監、工商等部門要聯合開展消防產品打假活動,確保消防產品質量。

3.落實公共消防設施建設責任。一是各鄉鎮(辦、場)要根據本地經濟社會發展和消防應急救援需要。增建、改建、配置消防安全設施,全面改善城鄉消防安全環境。二是加強消防隊(站)建設,消防車輛、搶險器材和個人防護裝備的數量和質量達到國家標準要求。三是加快推進應急救援體系建設,今年八月份前完成市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物資儲備中心建設。

4.落實檢查考評責任。一是各鄉鎮(辦、場)要將消防工作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創建文明城市(鄉鎮、村、社區)政府目標責任、領導干部政績等管理體系總體目標和政務督查內容,突出位置,做到同計劃、同部署、同實施、同考評、同獎懲。二是每年年初,市人民政府將與各鄉鎮(辦、場)有關部門簽訂消防工作目標責任書,確定年度工作目標。三是每年年底,要組織有關部門成立考評領導小組,對各鄉鎮(辦、場)或有關行業系統的年度消防工作進行考評,對本地區消防安全總體狀況進行評價,并落實獎懲制度。

(二)夯實農村、社區火災防控“四個基礎”

1.夯實組織建設基礎。要依托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和各級綜治網絡。健全工作制度,著力解決基層工作無人抓、無人管的問題。年,全市各鄉鎮(辦、場)都要成立消防安全領導組織,并按照《省加強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消防工作的指導意見》和《加強城市社區消防工作的意見》要求,落實行政村、社區消防安全管理人員,認真做好農村、社區的消防安全各項工作;年,全市所有行政村、社區要落實消防安全專(兼)職管理人員,負責日常消防安全工作。

2.夯實設施建設基礎。一是每個社區要進一步完善公共消防設施建設。確保正常運行;二是每個社區要設置公共消防器材配置點,配足配齊滅火器材,保證撲救初起火災的需要;三是農村公共消防設施建設要納入新農村建設總體規劃,加強農村消防水源、道路、通信等基礎設施建設,確保與農村公共基礎設施同步建設、同步發展;四是對木結構等易燃建筑集中、連片的村莊,要結合村莊整治和人居環境改造進行治理,建設消防水源,打通消防通道,拓寬防火間距,提高建筑耐火等級,增強火災抗御能力。

3.夯實隊伍建設基礎。一是各鄉鎮(辦、場)要根據當地經濟發展和消防工作需要。設有治安巡防隊的村莊、社區,要建設治安、消防合一的治安聯防消防隊,并加強保安人員消防業務培訓,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使其承擔防火檢查、消防宣傳教育和撲救初起火災的職能;沒有治安巡防隊的村莊、社區,要建立群眾參加的志愿消防隊。年前,所有鄉鎮、村莊、社區要按照有關規定建成專職或志愿消防隊伍。

4.夯實群防群治工作基礎。一是村(居)民委員會要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開展群眾性的消防工作;二是要發揮基層黨員、綜治骨干作用,落實定人、定時、定責和夜間值班、防火巡查制度;三是突出抓好特殊群體消防安全值守幫扶工作,落實“七戶聯防”和“門棟關照”等工作機制,輪流值班開展消防安全提示和檢查;四是居民住宅區物業管理單位要落實消防管理責任,定期開展防火檢查,整改消除火災隱患;五是社區內的小場所要實行消防安全區域聯防制度,開展消防安全互查互督,保證一旦發生火災能夠聯合組織撲救。

(三)提高社會單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

1.提高檢查消除火災隱患能力。具體負責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二是要堅持定期開展防火巡查、消防安全檢查,對發現的問題要有周密的程序督促整改并復查。三是要落實員工崗位消防責任,層層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將防范火災的任務層層分解到每一個崗位、每一名員工。四是對檢查發現的火災隱患要立即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應當制定整改方案,明確整改措施,落實整改資金,限時消除。

2.提高組織撲救初起火災能力。落實好專項經費。二是有保安隊的單位要建立“保消合一”消防隊,對保安隊員要經常進行巡查檢查、滅火救援技能的培訓。三是其他單位要建立志愿消防隊,鼓勵單位青壯年員工學習掌握消防知識技能,志愿從事消防工作。四是要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定期演練,加強業務培訓,提高防火、滅火能力。五是建立社會消防執業資格人員登記備案制度,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員嚴格實行持證上崗。年內,一、二級消防安全重點單位,30%三級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操作人員必須全部取得消防執業資格證書;年內,70%三級消防安全重點單位要全部取得消防職業資格證書;年底,全面推行消防執業資格制度,未取得消防職業資格證書的一律不得從事消防控制室工作,單位也不得再錄用沒有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從事該項工作。

3.提高組織人員疏散逃生能力。加強消防安全培訓,定期組織演練,使員工熟練掌握火場逃生時的方法、程序、路線、突況處置及注意事項等基本自救技能;二是要明確建筑物的每個樓層、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引導人員,承擔維護火場秩序、引導人員疏散、救護受傷人員等任務,確保一旦發生火災,能夠及時組織在場人員安全疏散。

4.提高消防宣傳教育培訓能力。消防設施器材要設置規范、醒目的標識,用文字或圖例標明操作使用方法;重點部位、重要場所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要設置“提示”和“禁止”類消防標語。年,消防安全重點單位“三提示”工作要落實到位;年前,所有單位“三提示”工作要落實到位。二是落實消防教育培訓制度,新錄用的員工,必須首先接受消防培訓教育,老員工要定期接受消防培訓,消防技能不合格的不得上崗,員工普遍達到懂基本消防常識、懂消防設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會查改火災隱患、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組織人員疏散”要求。

出臺相關約束機制。對工作不落實或者年終考評不達標的單位,各行業、系統主管部門要負責對本行業、系統內單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開展督導。函告相關部門采取暫緩其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暫停其各類評優評先資格。年,屬于人員密集場所的消防安全重點單位要全部達標;年,消防安全重點單位要全部達標;年,屬于人員密集場所的一般單位要基本達標。

(四)提高公安機關消防監督管理“四個水平”

1.提高火災隱患排查整治水平。一是各鄉鎮(辦、場)要建立消防、治安、內保、警務督察及公安派出所“多警聯勤”消防執法機制。形成整治火災隱患合力。二是公安消防部門要嚴格履行消防監督職責,主動分析研判本地區消防安全形勢,針對突出問題持續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整治,把火災隱患消除在火災發生之前。三是市政府將在年內組織公安、建設、安監等部門集中開展兩次以上以人員密集場所、高層地下建筑等為重點,以建筑消防設施為主要內容的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四是要加強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協調規劃、城建部門共同把關,依法查處未經消防驗收合格或消防竣工驗收備案抽查不合格的工程投入使用等違法行為。五是公安派出所要嚴格履行日常消防監督檢查職責,落實分管消防工作領導和專兼職消防民警,加強對轄區“九小場所”監督檢查。

2.提高消防監督執法規范化水平。一是依托消防監督業務辦公平臺。提高窗口服務質量和水平,提高執法透明度。二是設立舉報信箱,公布舉報專線電話,接受群眾咨詢投訴。三是制訂各類消防行政執法制度,并嚴格落實。四是力爭每年推出1至2項便民利民措施,提高執法公信力和人民群眾滿意度。五是開展“爭創人民滿意消防監督員”和“人民滿意消防監督單位”活動,樹立一批公正文明執法、熱情服務的先進典型。六是開展公安消防監督人員“大培訓、大考核”活動,進一步提高消防監督人員整體素質和執法水平。七是將派出所消防工作納入公安機關績效考核和派出所等級評定范疇,不斷提高公安派出所消防監督執法水平。

3.提高消防宣傳教育水平。一是充分運用各類媒介。本地主流媒體、政府門戶網站開展消防宣傳專欄。二是充分發揮消防站對外開放、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和《楚天消防》雜志的作用,加大社會消防宣傳力度。三是開展“萬場消防知識科教片進農村”和“消防形象大使率萬名消防志愿者走千家進萬戶”活動。四是深入各類學校開展“開學消防安全第一課”提高學生的消防安全意識。五是年,建成市、縣級互聯網公共消防服務平臺,向社會火災預警信息,開展網絡消防宣傳教育和在線消防咨詢。

4.提高社會管理創新水平。一是部署開展兩分”分級、分區)三管”以業管火、以房管火、以證管火)四化”執法規范化、管理服務化、監督社會化、防范多元化)消防監督管理模式。促使消防監督執法向社會化延伸,確保全社會廣泛參與火災預防和監督工作。年,通過動員部署、任務分解、試點建設積極探索“以證管火”落實發證機關的監管責任;以房管火”落實業主和承租戶的消防安全責任;以業管火”強化各行業主管部門和從業人員的消防安全責任。年,全面實行“三管”消防監督模式。二是配合銀行、保險等金融單位探索將單位消防安全狀況納入信用等級評定、火災公眾責任保險費率調整的內容,推動單位自覺做好消防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構筑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是適應新時期消防工作需要,推動社會消防安全管理創新的重要舉措。各鄉鎮(辦、場)要從講政治、促發展、保穩定的高度,切實增強工作的責任感、使命感和緊迫感,把此項工作作為“民生”工程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力爭在年上半年出臺相應的實施方案,廣泛動員部署,全面啟動,統一指揮,周密組織,狠抓落實。

(二)部門聯動。督促社會單位、村莊、社區逐一簽訂責任書。系統、部門要將構筑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納入行業系統管理內容,建立和完善聯動工作機制,形成“政府牽頭、部門聯動、單位落實、群眾參與”工作格局。

(三)典型引路。扎實推進”原則,加大對工作重點地區、重點單位、重點內容的指導力度,積極培育樹立典型,打造構筑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建設的樣板,做到學有榜樣、趕有目標。要發揮典型示范帶動作用,及時總結推廣成功經驗,推動構筑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扎實開展。

(四)加強培訓。確保每個單位有一至兩名消防安全能力建設的明白人”和責任人。同時,要開展宣傳周、宣傳月活動,利用各種媒體平臺,采取多種形式,大力宣傳構筑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的重要意義、工作內容、工作標準和時間范圍,形成強大聲勢,努力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參與構筑社會安全“防火墻”工程的良好氛圍。

(五)落實責任。建立起自上而下、全面覆蓋的構筑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責任網絡。逐項細化分解構筑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的目標任務,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對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對工作進展遲緩、成效不明顯的通報批評,對重視不夠、組織不力、工作不到位,導致發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傷火災事故的實行“一票否決”并依紀依規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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