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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檢工作方案范文1
一、成立迎檢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二、工作職責及分工
上述分組在領導小組的統籌安排下協同做好此次迎檢工作。
工作重點:一是全面查漏補缺,確?!耙怀小比孢_標。二是做好核實核準,根據基礎信息表對幫扶手冊再次進行核實,確保系統登記、手冊記錄、實際情況“三個一致”。三是加強政策宣傳,充分利用走村入戶全面宣傳本村公共基礎設施和村內的積極變化,開展問卷訪談,提高政策知曉率。三是開展環境整治,協助指導貧困戶按照“六順六凈”要求,做好家庭環境衛生。
應急處置:接到交辦工作任務后,辦公室要在第一時間向主要負責人報告;隨后,第一時間將主要負責人要求傳達到相關責任人;各責任人按方案第一時間赴各自責任工作區域,嚴格按要求落實事情處置和信息反饋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全局上下要將迎檢作為當前工作的重中之重,集中所有人力、精力,全力以赴做好各項準備,確保順利通過省檢。
迎檢工作方案范文2
建材物資供應在市災后重建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協調下,各縣、區重建辦及重點項目主管部門積極參與,主動服務,及時匯總各類建材物資需求及使用情況,預先向各建材直供單位提交為保障供應提供依據。
二、供應對象
關于災后重建所需的鋼材、煤炭、水泥等大宗物資的采購,根據省、市協調安排,由酒鋼集團、中材集團、祁連山集團、省煤炭總公司等大型企業向優惠供應優質鋼材、水泥、煤炭等急需建材物資,并保證優先供應基礎設施、公共服務、市政工商等各類重點項目。農村災后重建由當地鄉及鄉以上政府統一代辦采購的也可以給予同等優惠。
三、交易流程與結算方法
具體辦理程序為:施工企業向項目主管部門提出需求計劃,主管部門匯總各施工單位需求計劃,統一與建材直供單位簽訂供貨合同,供貨單位須給予優惠價格(鋼材線棒和板卷產品在當期市場價格基礎上優惠40和60元/噸,其他建材優惠幅度待定)并根據用戶計劃和要求組織發貨,具體運送方式、交貨地點、價格與資金結算等內容由供需雙方洽談確定。
四、信息
建材供貨方根據省政府有關優惠政策及本企業實際情況定期進行合理報價;市物價局對主要建材價格實行一天一報制度,并在甘價網》價格網》公眾信息網》進行,定期建材市場物價行情,指導項目實施單位的建材采購工作。
五、執法檢查
工商、物價部門要對建材市場進行不定期的檢查,對倒賣重建建材和擾亂市場價格的不法行為進行嚴厲打擊和處罰,有效規范建材市場;質監部門要做好質量監測工作,定期不定期進行檢查、嚴禁假冒偽劣、以次充好的建材物資上市銷售,確保重建工程建設質量。
迎檢工作方案范文3
加強農村兩網建設,是黨和國家解決廣大農民用上質優價廉藥品問題的重要決策。它直接涉及廣大農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同時,也是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具體體現,是我國整體實現小康社會的重要方面。它既是加快農村藥品供應網絡建設,保障農村群眾用藥安全有效的"民心工程",又是整頓和規范藥品市場秩序,實施藥品放心工程的重要內容。因此,我們必須從當地的實際情況出發,本著有利于加強農村藥品監管;確保農民用藥安全、有效、經濟、方便的宗旨,積極開展農村"兩網"建設工作。
二、兩網建設的內容
(一)、農村藥品監督網絡建設
藥品監督網絡要覆蓋縣、鄉、村,以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為主,以縣級藥品質量監督社會義務監管員、鄉鎮藥品質量監督協管員、村(街)藥品質量監督信息員為輔,構筑農村藥品質量體系,確保農村藥品監管工作到位。
1、藥品監管網絡監管員、協管員、信息員的聘任范圍
一是從縣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黨政機關及各界人士中聘請15名藥品質量監督社會義務監管員;二是以鄉鎮政府為主體在建立鄉鎮農村藥品流通監督管理領導小組的基礎上,建立健全鄉鎮藥品質量監督協管員隊伍,各鄉鎮主管文教衛生工作的鄉鎮長負責本鄉鎮藥品監管的組織、協調。各鄉鎮衛生院院長、派出所負責人、一名防疫醫生及一名藥品零售企業負責人為鄉鎮藥品協管員;三是聘請各村(街)在村有威望、有經驗、群眾基礎好的一名村干部為村藥品質量監督信息員。
2、藥品監督協管員、信息員的條件
(1)、責任心強,熱愛藥品監督協管工作,無不良品行記錄。
(2)、努力學習,勤奮工作,熟悉藥品管理的法律、法規。
(3)、具有藥學專業(包括相關專業)或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3、藥品監管網絡監管員、協管員、信息員的職責
學習藥品器械管理的法律法規,協助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做好藥品市場的監管工作,密切關注并掌握轄區藥品市場動態,及時傳遞、反饋各類市場信息。但要特別強調,監管員、協管員、信息員沒有單獨的行政執法權限。其具體職責:
(1)、鄉鎮農村藥品流通監督管理領導小組職責
①、配合縣藥監部門進行有關藥品和醫療器械的法律、法規及規章的宣傳、貫徹、實施工作。
②、組織和實施轄區內"藥品監督網、藥品供應網"建設工作。制定"兩網"建設實施意見,監督和協調轄區內醫療機構的藥品經營活動及關系。
③、配合縣藥監部門對轄區內藥品市場依法監督,保證人民群眾用藥安全、有效、方便、及時。
④、適時調度轄區鄉、村兩級醫療機構實施鄉村"一體化"管理和"兩網"建設開展情況。督促其相互促進、共同發展。并使涉藥單位按時上報各類報表和有關資料。
⑤、做好縣藥監部門交辦的事項,傳遞反饋有關信息。
⑥、對縣藥監部門及執法工作人員依法行政情況進行監督。
(2)、縣藥品質量監督社會義務監管員職責
①、協助縣藥監部門對有關藥品和醫療器械的法律、法規和規章進行宣傳、貫徹。
②、對全縣藥品經營、使用單位藥品質量進行監督,發現違法行為,立即進行舉報。
③、聽取、收集、上報社會各界人士對藥品經營、使用單位的意見和建議。
④、聽取、收集、上報社會各界人士對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及執法人員依法行政情況的意見和建議。
⑤、完成縣藥監部門交辦的有關事項。
(3)、鄉鎮藥品質量監督協管員職責
①、協助縣藥監部門對有關藥品和醫療器械的法律、法規和規章進行宣傳、貫徹、實施。
②、協助縣藥監部門對轄區內各診所、藥店藥品質量和藥品流通秩序進行監督管理。
③、對本轄區內發生的有關涉藥違法行為及時上報縣藥監局和鄉鎮藥品流通監督管理領導小組。
④、配合縣藥監部門參與聯合打假、市場整頓和各項專項整治工作。
⑤、做好藥品監管部門交辦的事項,傳遞反饋有關信息。
⑥、負責對縣藥監部門及執法工作人員依法行政情況進行監督。
(4)、村(街)藥品質量監督信息員職責
①、負責藥品和醫療器械法律、法規及規章的宣傳、貫徹工作。
②、對村(街)衛生所(室)、社會辦醫個體診所、藥店藥品質量及藥品流通信息進行收集和上報。
③、對縣藥監部門和鄉鎮藥品流通監督管理領導小組及衛生院要求的其他信息進行收集和上報。
④、監督舉報各類制售假劣藥品器械違法行為,打擊游醫藥販以及藥品的非法流通。
⑤、完成縣藥監部門和鄉(鎮)藥品監督管理領導小組及鄉鎮衛生院交辦的事項。
⑥、負責對藥監部門及執法工作人員依法行政情況進行監督。
4、農村藥品市場主要監管內容
(1)、結合實施食品、藥品放心工程,認真開展對農村藥品購銷渠道的清理和檢查,藥品零售企業及醫療機構、個體診所必須從合法渠道購進藥品。依法嚴肅查處非法渠道購藥行為,確保農村購藥渠道規范、合法。
(2)、嚴厲打擊游醫藥販、無證經營藥品、經銷假劣藥品的行為,堅決取締無證經營。
(3)、要加大對醫療機構、個體診所、藥品零售網點過期失效藥品的清查力度,發現銷售、使用過期失效藥品,依法嚴厲查處。
(4)、縣藥品監督管理局要采取相應措施,加大對鄉(鎮)村藥品市場的監督檢查力度。
(二)、農村藥品供應網絡建設。
我縣轄22個鄉鎮,560個行政村??h城以下鄉鎮所在地已有零售藥店29家,藥品經營網點遠遠不能滿足農民用藥的需求,按照國家和省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要求,到年底,全縣要實現藥品連鎖、配送進縣到鄉并有40%較大的行政村設立藥品零售網點的目標,其具體措施如下:
1、鼓勵、支持通過GSP認證的縣藥品批發企業;建立農村基層藥品配送中心,為鄉村醫療機構和零售藥房配送藥品或到農村建立辦事處,配備業務員,為中、遠程配送藥品創建條件。
2、藥品零售網點延伸不到的鄉鎮,可由鄉鎮衛生院為基層醫療機構和個體診所統一代購藥品。同時要對鄉鎮衛生院代購藥品行為進行整頓和規范,堅決取締借代購藥品之名而從事非法藥品經營活動。
3、鼓勵、支持開辦面向農村的藥品零售連鎖企業。同時,鼓勵、支持現有的零售連鎖企業,向鄉鎮、行政村發展連鎖門店。
4、依據有關規定,鼓勵、支持在鄉鎮行政村設立零售藥店。
三、方法步驟及具體要求
1、各鄉鎮要盡快成立以主管鄉鎮長為組長的鄉鎮藥品流通監督管理領導小組,并在此基礎上建立起藥品質量監督協管員和信息員隊伍??h藥監局要盡快從縣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以及黨政機關中聘請藥品質量監督社會義務監管員。此項工作務于月底前完成并由縣藥監局頒發聘任證書。
2、在農村藥品供應網絡建設中,要依據《藥品管理法》的規定,無論是零售連鎖,還是單體零售藥店,都要依法取得《藥品經營許可證》,按照核準的經營方式和經營范圍經營藥品,對無證經營藥品的行為要依法予以查處。
3、藥品批發企業在縣、鄉設立配送中心,必須依法審批后方可實施。在縣、鄉設立辦事處的應到縣藥品監督管理局。
4、促進農村藥品供應網絡建設,要遵循"市場運作,政府引導"的原則,按照法律和政策的要求給予引導,通過政策措施給予鼓勵和指導。引導藥品經營企業和藥品經營者,按照市場經營發展的客觀規律,結合自身實際,因地制宜,參與農村藥品供應網絡的建設,依法經營藥品。
迎檢工作方案范文4
根據省、市關于認真組織開展應急預案演練的要求和部署,我區以“安全生產月”為契機,認真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應急演練周活動。各鎮(街)、工業園區針對本地本轄區實際,牽頭組織各相關企業相繼開展了各類應急預案演練。但一些單位至今尚未組織開展演練。為繼續深入做好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進一步健全完善應急預案,扎實推動應急預案演練,現就安全生產應急演練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加強領導,提高對組織開展應急預案演練的認識
加強應急預案演練是提高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置能力的有效手段。有效地組織實施應急救援,可以最大限度地減少因事故帶來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各單位要認真組織學習省、市和區政府安辦關于加強應急預案演練的通知精神,深刻認識應急預案演練的重要性。區政府安委會根據我區實際,將各單位組織開展應急預案演練情況列入本年度各單位落實安全生產目標責任考核的重要內容,作為一項必定考核的項目進行考評。各單位要加強領導,指定責任人負責抓應急預案演練各項工作,推動應急預案演練取得實效。
精心組織,推動應急預案演練的順利開展
在區政府安委會的統一領導下,各單位要早謀劃、早安排,根據本地本轄區實際,注重實效,突出重點企業、重大危險源、高危行業,認真制定演練方案,組織開展好安全生產各類應急預案演練。各鎮(街)、工業園區、出口加工區從第三季度起至少要組織開展一次有質量、有實效的綜合應急演練。演練要突出政府在應急救援中的主導作用,整合各方面的資源,牽頭協調各有關職能部門共同參與演練,在增強企業自身應急救援能力的同時,積極推動政企聯動、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和企業協調聯動,提高協調救援作戰能力。各單位要做好溝通協調工作,及時向區政府安辦報告演練的準備、開展和評估工作。區安監局將根據工作實際安排人員到現場觀摩、指導演練工作的開展。
迎檢工作方案范文5
第一條為規范我市污水處理廠運營行為,提高運營效率和管理水平,確保污水處理達標排放,促進水污染防治工作,改善水環境質量,根據和其他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我市行政區域內污水處理廠運營以及對其所實施的監督管理。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的污水處理運營管理,是指污水處理廠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行業標準及省、市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使用財政補貼資金和物價部門核定征收的污水處理費,采用已建成的處理工藝和設計標準,使已建成的生活污水管網和全部設施正常運行,所有進入廠內的城市污水處理后達標排放,依法接受行政主管部門和監督部門全過程管理和監督。
第四條鼓勵污水處理廠在依法經營、達標排放的情況下,利用污水處理過程中的附產物開發新產品,增加企業收入。
第五條鼓勵和支持污水處理廠采用新技術、新工藝,確保污水處理達標排放,所選用的新技術、新工藝在投入使用前,應當報請省級以上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審定。
第二章部門職責
第六條市建設局為主負責污水處理廠的運營監督管理工作,市環保、發改、水務、財政、審計、監察等部門按其各自職責對污水處理廠的運營實施監督管理。
第七條市建設局負責污水處理廠的運營監督日常管理工作。依據城市排水許可制度的規定,負責排污干管的建設和維護,督促污水處理廠加強對提升泵站的維護和管理,確保城區污水全部收集到污水處理廠;負責督促污水處理廠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目標考核體系,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對污水處理廠運行情況進行考核評價和日常監管,確保污水處理廠正常生產運行;負責對城鎮污水處理廠的進、出水水量進行監管,每月據實核審污水處理量,并報送市財政局作為核撥污水處理費的依據;負責制定在污水處理廠運營單位市場退出、臨時接管或不可抗力等情況下能夠保障污水處理廠運轉的措施。
第八條市環保局負責對污水處理廠的進水水質、處理后排水水質、每日污泥產生量及存貯情況進行定期和不定期抽檢,并將檢測結果作為污水處理質量的依據,每月報送市財政局。
第九條市發改局負責自備水源企業和自來水用戶污水處理費征收標準的核定及污水處理廠運行成本的監審。
第十條市水務局負責城區排漬泵站的維護和管理及自備水源企業污水處理費的代征工作。
第十一條市財政局負責污水處理費的收取、撥付、使用情況的日常監管和不定期檢查,防止挪用、虛報等行為發生。
第十二條市審計局依法對污水處理費的收取、使用及管理情況進行審計監督。
第十三條市監察局負責對各部門的履責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三章污水處理費管理
第十四條市財政局設立污水處理費專戶,對污水處理費實行“專戶儲存、收支兩條線”管理。
第十五條污水處理費的征收按照物價主管部門核定的標準和范圍執行。自來水用戶的污水處理費由市自來水有限責任公司按用水量在收取水費時代征。自備水源用戶的污水處理費由市水務局代征。
第十六條市自來水有限責任公司和市水務局必須按規定足額征收污水處理費,并在每月的10日前向市財政局報送上月污水處理費代征報表,并全額劃轉到市財政局的污水處理費專戶上,不得坐支、挪用。
第十七條污水處理服務費的撥付程序。
污水處理廠在每個運營月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向市政府提交污水處理服務費申請報告,同時提供當月運營報表,包括由市建設局核實的污水處理量、由市環保局核實的出水水質檢測報告。
市建設局和市環保局分別對運營報告中污水處理水量、水質和設施運行狀態等內容進行核查,簽署意見后,市財政局簽署污水處理服務費撥付意見,經報分管城建和環保的副市長審核、常務副市長審批后,將污水處理服務費及時撥付給污水處理廠。
第十八條因檢修設施、設備或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污水處理設施不能正常運行時,不計污水處理費。
第四章運營管理
第十九條市建設局和市環保局應當委托具備計量認證資格的監測機構或采用在線監測設備對污水處理廠的進、出水水質和處理水量進行檢測和計量,相應數據應存檔備查。
第二十條污水處理廠進、出水水質檢測項目、取樣方法和頻率應當按照設計進水標準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執行。污水處理廠全年出水水質合格率應達到95%以上,進水超標、設備檢修及不可抗力的天數應除外。污水處理廠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間采取水樣,每天水樣的所有檢測項目均達標,當天水質視為達標。
第二十一條污水處理廠應按照《城市污水處理廠運行、維護及其安全技術規程》(CJJ60—94)制定生產管理、操作規程、安全生產、水質檢驗等制度和安全運行應急預案。污水處理廠的進、出水及污泥的檢測數據應于每月6日前向市建設局和市環保局報告。
污水處理廠針對進水水質、水量突變、停電、重要設備故障、洪澇災害、火災等突發事件制定的污水處理安全運行應急預案,應報市建設局和市環保局備案。
第二十二條市建設局應當督促污水處理廠開展運行、操作、水質化驗等關鍵崗位人員的崗前培訓。
第二十三條污水處理廠應當保障在線監測設施的正常運行,未經許可,不得擅自拆除、閑置、改變或者損毀在線監測設施。發現在線監測監控系統發生故障時,應當及時向市建設局和市環保局報告。
第二十四條污水處理廠應當對運行管理、處理設施和出水水質負責,并按市建設局的要求建立生產運行日志和嚴格的取樣、自測以及數據統計分析制度(含運行水質水量監測、藥劑消耗、污泥處置、微生物檢查、生產設備運行、藥劑進貨和使用情況、在線監測設施運行和監測數據等管理臺賬),并于每周、每月向市建設局和市環保局等監管部門上報進、出水水量水質、污泥等指標和運行情況。
第二十五條污水處理廠應于每年1月31日前向市建設局報告上年度的組織機構、職工人數、處理水質、水量、運營成本、安全生產、污水處理費使用、污泥處置、固定資產投資等生產經營情況,并將有關內容在本市媒體上予以,接受公眾監督。
市建設局要定期對污水處理廠的污水處理達標率、處理成本、節能降耗、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等進行綜合評估,評價運營單位的運行績效。
第二十六條污水處理廠進水水質超過設計標準導致出水超標的,有舉證責任和應急處理的義務。發現超標后,應及時向市建設局和市環保局報告,有關部門接到報告后應立即取證核實,進行相應處理。
第二十七條污水處理廠應當按照《城鎮排水管渠與泵站維護技術規程》(CJJ/T68—96)的要求,對廠區及泵站等設施加強日常維護和管理,保證污水處理設施和設備的正常運行。實施設備和設施大修、檢修時,應當通過調節工藝運行狀態保證污水處理的規模和出水水質;對確需停運或者部分停運的,污水處理廠應當提前15個工作日,向市建設局和市環保局提出書面申請,并經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后,由市人民政府批復;對因突發事件或事故造成污水處理廠全部或部分停運的,污水處理廠必須立即啟動安全運行應急預案,并在2小時內報告市建設局和市環保局,恢復正常運行后,污水處理廠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對停運期間情況進行總結,并書面報告市建設局和市環保局。
第二十八條污水處理廠應當對污水處理過程中產生的污泥進行綜合利用或按規范標準處理后送市垃圾填埋場作衛生填埋。屬于危險廢棄物的,嚴格按照危險廢棄物的相關管理要求進行處理處置。
第五章責任追究
第二十九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相關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進行責任追究;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謊報運行數據、編造虛假數據的;
2、擅自停止運行、閑置或者不正常運營污水處理廠,并造成嚴重環境污染事故的;
3、造成重大安全、環境污染事故的;
4、在污水處理廠監管工作中有違法違紀行為的;
5、違反本辦法相關規定及其他影響污水處理廠正常運行的違法行為。
第三十條代征單位漏收或擅自減免污水處理費的,由代征單位等額補齊,并按時足額劃轉到污水處理費專戶;代征單位挪用污水處理費的,由市財政、監察、審計等部門依法依規處理,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六章附則
迎檢工作方案范文6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在災害形成前,通過嚴密的組織和防范措施,盡最大努力避免災害發生,在災害發生時做到心中有數、臨危不亂、科學有序地指揮抗洪搶險救災工作,最大限度避免和減少人員傷亡和減輕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保障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編制目的和依據
為做好水災害突發事件防范與處置工作,有效防范水災,保證抗洪搶險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國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國務院《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條例》等法規精神,制定本預案。
二、組織指揮體系和職責
(一)鎮防災減災領導小組
鎮防災減災領導小組由鎮人民政府鎮長任組長,副鎮長、人武部部長任副組長,鎮衛生院、黨政辦、社會事務辦、派出所、國土、農業服務中心、林業、海事、水務、學校等相關人員為指揮部成員。鎮防災減災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水務站,由樊波任辦公室主任,姚生敏負責處理日常事務。
各村相應成立防災減災領導小組,負責所屬地域的防災減災工作。
(二)防災減災領導小組成員工作職責
1、鎮黨政綜合辦公室負責防災減災組織協調工作;負責傳達由防汛、氣象等部門提供的天氣預報、洪水警報和上級有關防災減災工作文件;督促各單位抓好防災減災救災物資供應、儲備、調運和暢通保障等工作;做好汛情收集、上報與,協助做好防災減災動員宣傳等工作。
2、鎮人武部負責組織基干民兵應急分隊參與防汛搶險工作。
3、派出所負責災區的治安保衛工作。在緊急防間,按照鎮政府或防汛抗旱指揮部的部署,加強重點地區的治安管理;必要時實行交通管制,確保運送防汛搶險人員和車輛優先通行;及時處理破壞防汛設施、趁災盜竊、哄搶、挑動群眾械斗以及利用迷信蠱惑人心、破壞抗災救災等案件,并予以堅決打擊。
4、社會事務辦負責協助災區安置救濟災民,安排好災民生活,幫助災區重建家園,負責匯總災情,并及時與防汛抗旱指揮部聯絡。
5、村配合鎮上搞好鎮防洪規劃編制,負責村上的綜合協調,并統一納入全鎮總體規劃,使防洪排澇工程和穩坪建設同步進行。
6、鎮農業服務中心負責抓好災后農業生產自救等工作。
7、林業站負責管制木材的堆放,避免木材漂流,防止發生阻水事故。
8、國土負責全鎮地質災害防治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組織開展地質災害調查,建立和完善預防預警體系,及時向鎮防災減災指揮部提供山地災害易發地區分布情況,及時設置塌方警示標志,防止安全事故發生;每年3月份配合縣局組織有關部門對地質災害點進行汛前安全大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和處理意見上報鎮黨政辦和防汛辦。
9、衛生院、農業服務中心負責災區疾病防治的業務技術指導,組織醫療衛生隊赴災區巡醫問診,負責災區防疫消毒、搶救傷員等工作,做好全鎮人員、動物衛生安全等預防與保護各項工作。
10、學校負責本校防汛防安全的監督管理,組織學校開展防災減災知識宣傳,提高師生防災減災意識和自救能力,做好學生學習生活安全保衛工作。
11、海事負責抓好鎮域內渡船及船工的安全管理等工作。
12、水務站負責抓好各水庫山塘安全管理工作。
三、預防和預警機制
(一)預防預警信息
1、汛情信息 鎮黨政辦應及時接收縣氣象部門或上級相關部門對當地災害性天氣的監測和預報,并將結果及時報送鎮防汛抗旱指揮部及相關成員單位和各村、中、小學。
2、洪澇災害信息 主要包括災害發生的時間、地點、范圍、受災人口以及群眾財產、農林牧漁、交通運輸、郵電通信、工礦企業、水電設施等方面的損失情況。洪澇災害發生后,鎮社會事務辦、村、企業、學校等單位應及時向鎮防汛抗旱領導小組報告洪澇受災情況,并對實時災情組織核實。鎮防汛抗旱領導小組應收集動態災情,全面掌握受災情況,并及時向鎮政府和縣防汛抗旱領導小組報告。
(二)預防預警行動
1、暴雨洪水災害預警 根據縣氣象部門的暴雨警報,及時向全鎮預報暴雨的時間、強度、量級和范圍。
2、地質災害預警 可能遭受地質災害威脅的地方,應根據地質災害的成因和特點,主動采取預防和避險措施。密切聯系縣氣象、國土資源部門,相互配合,提高預報水平,及時預報警報。
四、防汛應急響應
(一)汛情分級
1、一般汛情 日降雨量50-100毫米[可能導致垮壩險情和縣重點在建水利工程出現超施工度汛標準洪水,或其他可能導致重要臨時工程失事的險情等特殊情況,作較大汛情處理。
2、較大汛情 日降雨量100-200毫米;過程降雨量200-300毫米[可能導致重要臨時工程失事的險情等特殊情況,作重大汛情處理。
3、重大汛情 暴雨臺風緊急警報階段;日降雨量200毫米以上;過程降雨量300毫米以上。
(二)防范措施
1、一般汛情 鎮黨政辦接到上級汛情報告,及時向鎮黨、政主要領導匯報;值班領導帶隊值班,并向各村(單位)防汛機構及有關水利工程管理單位通報汛情信息,根據上級要求下達防汛通知。
2、較大汛情 鎮黨政辦接到縣“兩辦”、防汛辦較大汛情報告后,立即向鎮黨政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匯報氣象信息;鎮防汛抗旱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上崗到位,密切關注氣象變化及本鎮情況,及時向黨政主要領導匯報變化情況,遇緊急情況隨時匯報;下發防汛通知,部署防御工作;組織指揮全鎮防洪搶險救災工作。
3、重大汛情 鎮黨政辦接到各級重大汛情報告后,立即向鎮黨政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匯報氣象信息;鎮防汛抗旱指揮部指揮長上崗到位,時時跟蹤上級部門播報降雨量及未來天氣趨勢與本鎮汛情;鎮黨政辦下達防御緊急通知;成立抗洪搶險救災領導小組,實行統一領導,按本預案分組實施
(三)工作內容
1、組織指揮 鎮防災減災領導小組在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具體做好各項協調工作,各村各單位、部門認真實施本預案。
2、信息 鎮防災減災領導小組和鎮黨政辦負責向全鎮上級相關部門汛情災情、防汛緊急警報、臺風消息與警報、強降雨等災害性天氣信息,本鎮范圍內有關汛情、災情等信息上報。
3、預測預報 接收播報縣氣象局預報暴雨的時間、強度、量級和范圍;接收播報縣國土資源局預報可能發生地質災害的地點、強度和時間。
4、水利工程調度 強化本鎮水利工程協調工作,配合縣防汛抗旱指揮部對全鎮水利工程實行統一調度。
5、物資、車輛調用 發生重大汛情時,鎮防災減災指揮部有權在全鎮范圍內根據需要調用防汛物資、車輛。任何單位和個人必須服從大局,主動配合。
6、人員物資撤離 各村各單位部門要按防洪預案組織轉移受災地段人員和物資;對重要物品、有毒物品及易燃易爆物品應按有關規定要求處理。
7、信息播報 報道汛情、災情必須及時、真實,綜合性報道、向上級新聞單位和對外的報道,按有關規定審查后。
(四)組織分工
重大汛情時,鎮政府成立抗洪搶險救災領導小組,下設決策指揮組、技術指導組、紀檢督查組、抗洪搶險組、綜合統計組、宣傳報道組、后勤保障組。各組按職責分工開展抗洪搶險救災工作。
1、決策指揮組 由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和鎮防災減災指揮部指揮組成。主要職責:抗洪救災緊急動員令;決定重大險情的搶險方案;決定調用搶險隊伍;負責請示上級政府調派物資、部隊支援搶險;決定抗洪搶險的其他重要事項。
2、技術指導組 由鎮防汛辦、國土有關人員組成。主要職責:負責汛情、災情匯總;負責暴雨、洪水和地質災害的預測預報;負責水利工程防洪調度;根據災情、險情提出防御對策措施。
3、紀檢督查組 由鎮黨委副書記及黨組成員組成。主要職責:嚴格執行黨委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抗洪救災命令和決定,督促檢查各村各單位部門領導及時到崗,全力做好抗洪搶險等工作;監督檢查抗洪救災資金、物資調撥到位情況;查處抗洪搶險救災中瀆職行為和違紀案件。
4、抗洪搶險組 由鎮黨政辦、人武部、社會事務辦、派出所、財政、國土、農業服務中心、衛生院、海事、水務、學校、各村兩委等單位部門的有關人員組成。主要職責:負責各類險工險段的搶險救災;搶險救災車輛的調集;搶險設備、物資的調用;黨委、政府、防汛抗旱領導小組和重要防汛部門的供電、通訊保障;搶險、遇險傷病人員的救治;易燃易爆和有毒等化學物品的處理;及時組織修復水毀工程。
5、綜合統計組 由鎮黨政辦、社會事務辦有關人員組成。主要職責:掌握抗洪救災動態,綜合匯總情況,編寫抗洪救災簡報;負責向縣委、縣政府、縣防汛抗旱指揮部及有關部門匯報汛情、災情、搶險救災工作;負責各村各單位災情的收集、核查和匯總。
6、宣傳報道組 由鎮黨政辦人員組成。主要職責:及時落實縣委、縣政府抗洪救災命令、決定及臺風信息、汛情公報等播報任務;及時報道縣、鎮、防汛抗旱指揮部、村等組織抗洪搶險活動情況和抗洪搶險救災中涌現出的先進事跡;準確報道災害情況。
7、后勤保障組 由鎮黨政辦、社會事務辦有關人員組成。主要職責:負責黨委、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值班領導和工作人員的生活安排;搶險救災車輛具體安排;負責相關救災物資的發放工作。
五、應急保障
(一)通信與信息保障
鎮防災減災領導小組應積極爭取上級部門協調當地通信管理部門,按照防汛的實際需要,將有關要求納入應急通信保障預案。出現突發事件后,通信部門應啟動應急通信保障預案,迅速調集力量搶修損壞的通信設施,努力保證防汛通信暢通。必要時,調度應急通信設備,為防汛通信和現場指揮提供通信保障。在緊急情況下,應充分利用電話、廣播等媒體以及手機短信等手段信息,通知群眾快速撤離,確保人民生命的安全。
(二)應急支援與裝備保障
對易出險的水利工程設施,應提前編制工程應急搶險預案,以備緊急情況下因險施策;當出現新的險情后,應派工程技術人員趕赴現場,研究優化除險方案,并由防汛抗旱行政首長負責組織實施;鎮防災減災領導小組、在建水利工程施工單位以及受洪水威脅的其他單位儲備的常規搶險機械、抗旱設備、物資和救生器材,應滿足搶險急需。情況需要應及時積極向上級有關部門爭取支援。
(三)應急隊伍保障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依法參加防汛抗洪的義務。民兵是抗洪搶險的重要力量。防汛搶險隊伍分為:群眾搶險隊伍、非專業部隊搶險隊伍和專業搶險隊伍(縣組織建立的防汛機動搶險隊和人武部組建的抗洪搶險專業應急部隊)。群眾搶險隊伍主要為搶險提供勞動力,非專業部隊搶險隊主要完成對搶險技術設備要求不高的搶險任務,專業搶險隊伍主要完成急、難、險、重的搶險任務。
(四)供電保障
供電所主要負責抗洪搶險等方面的供電需要和應急救援現場的臨時供電。
(五)交通運輸保障
鎮防災減災領導小組做好協調縣交通局、公路分局等部門工作,積極發動本鎮人力物力,優先保證防汛搶險人員、防汛救災物資運輸;低洼地區受洪水威脅時,負責群眾安全轉移所需地方車輛的調配;負責用于搶險、救災車輛的及時調配。
(六)醫療保障
衛生院、計生服務所及農業服務中心主要負責災區疾病防治的業務技術指導;組織醫療衛生隊赴災區巡醫問診,負責災區防疫消毒、搶救傷員等工作。
(七)治安保障
派出所負責做好災區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嚴厲打擊破壞抗洪救災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的行為,保證抗災救災工作的順利進行;負責組織搞好防汛搶險、分洪爆破時的、警衛工作,維護災區的社會治安秩序。
(八)物資保障
鎮防災減災領導小組、水利工程管理單位、在建水利工程施工單位以及受洪水威脅的其他單位應按規范儲備防汛搶險物資;鎮防汛抗旱領導小組根據規范儲備的防汛物資品種和數量,結合本地抗洪搶險的需要和具體情況確定。
(九)資金保障
鎮政府在本級財政預算中安排資金,用于遭受嚴重水毀的工程修復補助,并積極向上級爭取資金補助。
(十)社會動員保障
防汛是社會公益性事業,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水利工程設施和防汛的責任;鎮政府應加強對防汛抗旱工作的統一領導,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動員全社會力量,做好防汛工作。
六、救災
(一)發生重大災情時,災區村應成立救災指揮部,負責災害救助的組織、協調和指揮工作。根據救災工作實際需要,鎮政府將派有關部門和單位人員參加指揮部辦公室工作。
(二)鎮黨政辦、社會事務辦負責受災群眾生活救助。積極向上級社會事務辦部門爭取生活救助,及時調配救災款物,組織安置受災群眾,作好受災群眾臨時生活安排,負責受災群眾倒塌房屋的恢復重建,保證災民有糧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實解決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問題。
(三)衛生院負責調配醫務技術力量,搶救因災傷病人員,對污染源進行消毒處理,對災區重大疫情、病情實施緊急處理,防止疫病的發生、傳播和蔓延。
(四)各村各單位按屬地管理原則應組織對可能造成環境污染的污染物進行清除。
七、災后重建
(一)對影響當年防洪安全和城鎮供水安全的水毀工程,應積極上報爭取資金補助,盡快修復;防洪工程應力爭在下次洪水到來之前,做到恢復主體功能;水源工程應盡快恢復功能。
(二)遭到毀壞的交通、電力、通信、水文以及防汛專用通信設施,應盡快組織修復,恢復功能。
(三)各村各單位部門應盡快組織災后重建工作,特別要注重解決受災群眾的住房問題,災后重建原則上按原標準恢復,在條件允許情況下,可提高標準重建。